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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方案

时间:2022-07-06 21:38:58

搬迁方案

第1篇

(一)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搬迁、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

(二)工作人员使用的所有办公物品整体迁移,确保新办公地点启用后全公司员工工作、生活平稳有序。

(三)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群体员工的积极性。

二、具体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工作

参照平面图对新址的工作站进行统一编号,即在新座位上面用爱深来搬家专用标贴上该座位员工的姓名和编号。此编号一旦确认,该员工旧址所有的私人办公用品及文件统一使用该编号,以便杂工工人能迅速找到搬运过来的文件(办公用品)的具置,并且摆放在该座位上面,为接下来整理文件(办公用品)提供最便利的准备工作。

对公共区域按预先设定的功能进行统一编号,在现场和图纸上标明。同样该编号一旦确认,旧址该区域的设备、文件、文件柜也将统一使用该编号,以确保杂工工人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每一件物品的归宿。(例如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市场部等进行分门别类地编号)。

物品打包:后勤搬迁组于月底确认设备资产搬迁量,向各科室发放编织袋、标签贴,各部门对物品进行打包,并贴好标签(不请)

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搬迁组于月底前研究确定新办公地点运行方案(含新办公室值班制度、办公电话安装,通勤车行驶路线安排等)。

(二)实施搬迁

整体搬迁初步定于1年,具体实施计划由搬家公司负责(若“请”需要这一段),请各部门做好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后勤服务组做好后勤工作,安全保障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纪检监督组做好搬迁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三)搬迁就位后工作安排

各部门以及设备设施搬运工作基本结束后,整理搬运到位的物品,整理内务,调试所有办公设施,为新办公室正常运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领导小组于月底组织相关部门对搬迁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

三、搬迁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各部门根据搬迁工作方案要细化具体时间和人员以及工作内容等,搬迁物资、移交设备等落实到责任人,要充分考虑搬迁过程中组织保障、安全稳定、防盗防损等因素,各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搬迁工作办公室汇总。

2、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搬迁宣传动员工作,各部门及各工作小组到现场协助,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3、各搬迁组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责任人,以便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加强员工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好搬迁随车责任人,负责及时清点物品行李数,不得遗失。

第2篇

[关键词]1+1备份HLR 硬件搬迁 无中转设备搬迁 无缝搬迁

出于局房规划或者HLR集中设置的要求,现网HLR需进行硬件搬迁。在HLR搬迁时。传统上采用导出鉴权用户数据的方式进行割接,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在割接过程中难免造成用户位置信息丢失,导致割接后发生漫游用户投诉。为此。江苏移动苏州分公司积极开展技术革新,研讨改进方案,探索出一套新的1+1备份HLR无缝搬迁方案。该方案已率先在苏州移动两次大容量HLR设备搬迁工程中成功采用,涉及割接用户200万户,并实现了用户零投诉。下面就爱立信1+1备份HLR硬件提出三种搬迁方案,以HLR61/62的硬件搬迁为例进行分析比对。

1 方案一:常用搬迁方案

HLR硬件搬迁最常见的方案,也是厂家推荐的方案,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根据规划,在目的机房新建HLR,并完成本调和联调;

(2)割接前的准备工作:SAE检查,对万号段的逐个检查,对目的HLR的交换属性检查。以及对各个局向的链路检查;

(3)OUTPUT/INPUT流程:对每个万号段用HGPFI指令OUTPUT用户数据出来,用INFET命令把数据拷贝到目的HLR,激活用户数据,对目的HLR进行业务功能测试;

(4)调通MSC/GW/STP:激活MSC及GW中非工作区的GT数据,将目的HLR的ISDN地址的GT指向本汇接片的LSTP;

(5)激活RED功能:激活HLR61N与HLR62N的高速2M,在原HLR中驱赶用户。强迫割接用户重新登记,进行数据更新。

此方案为厂家推荐的HLR搬迁方案,方案成熟,但在HLR拷贝用户数据的过程中,HLR62中的用户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在此期间如果某用户(如139XXXXX3用户)漫游到其他的MSC下,当LSTP号段指向修改后,则该用户做被叫失败,须在HLR62上执行复位操作后才能正常呼叫。由此可见,此种HLR搬迁方案的致命缺点是搬迁易导致大量用户投诉。另外,由于目的HLR需要新的信令点编码和HLR ID用于本调和联调,目的HLR入网前GW,MSC/STP均需修改数据,增加了割节的配合维护量以及故障环节。在故障倒回机制方面,由于恢复大量的数据信息,使倒回时间增加,增大了HLR搬迁的风险性。

为减少HLR搬迁对用户行为的影响,在无中转HLR的场景下,会采用以下的割接方案。

2 方案二:无中转设备的HLR搬迁

此方案即原HLR和目的HLR为同一HLR的场景,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在确保成对HLR中的单边可以独立承担话务的前提下,将需要搬迁HLR的业务全部导至成对的HLR上:

(2)拆除HLR62硬件,安装HLR62N硬件。并完成本调和联调,激活HLR62N的所有信令链路;

(3)激活HLR61与HLR62N的高速2M。

此方案中,HLR的搬迁过程可等同于成对HLR单边故障的情况。由于在搬迁过程中,覆盖区域所有用户都访问到HLR61上,因此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HLR搬迁对用户行为的影响。但由于HLR硬件设备的搬迁以及HLR62N的调测至少需要2~3周的时间,在此过程中成对的HLR仅有单只在网,因而对该HLR的安全性和负载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面对突发的话务高峰和软硬件故障,单只HLR的抗风险能力过低。

结合上述两种方案的优缺点,我们在HLR搬迁工程的实际操作中,探索出以下割接传输的HLR无缝搬迁方案。

3 方案三:HLR无缝搬迁方案

3.1 方案步骤

此方案是在有中转HLR设备的前提下完成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根据规划,在目的机房新建HLR,完成本调。并搭建半封闭测试环境完成联调;

(2)完成割接前的准备工作:

(3)割接当晚停止HLR61/62的用户呼转功能,闭塞HLR62/62N至其他网元的LINK SET;将HLR62的业务全部导至HLR61,并做简单话务测试,确保HLR61可以独立承担话务处理:

(4)HLR62导出所有用户。将用户导入新的HLR62N中,同时将HLR62到对端网元的传输逐条跳接至HLR62N上;

(5)激活HLR61和HLR62N间的高速信令链路。

较之传统搬迁方案,该方案有如下三方面的优点:

3.2 创新的测试环境

以SZHLR62的搬迁为例。将已完成割接的SZHLR32下电搬迁至园区,更名为SZHLR62N(用来替换SZHLR62,SZHLR62N采用与SZHLR62相同的信令点编码和HLR ID),并用已退网的SZBSC61、SZMSC61、SZHLR81(改名为SZHLR61N)搭建一个半封闭的测试环境。

对SZHLR61N/62N进行调测。其信令点编码和HLR ID分别与SZHLR61/62完全一致,将SZHLR62N的GT表和冗余备份等数据全部设置成和SZHLR62完全一样。SZHLR61NA需定义SZHLR62N的Redundant数据和测试号段的GT数据。半封闭的测试环境在不影响在网网元运行的前提条件下,改动的数据较少。缩短了HLR61N/62N的本联调时间。

3.3 平滑的割接方案

在各种HLR功能测试无误后,在割接当晚闭塞SZHLR62到他局的所有信令链路后,由HLR61独立承担业务,将SZHLR62的用户数据和AUC数据全部导入SZHLR62N。然后将其他局向到SZH LR62的传输全部转跳至SZHLR62N,割接完成后SZHLR61和SZHLR62N为1+1冗余配置。

如图4,在用户数据迁移过程中,由HLR61单独承担业务,如果某用户(如139XXXXX3用户)漫游到其他MSC下,用户的位置信息会及时更新到HLR61中;数据搬迁完成后,再通过HLR61和HLR62N的高速信令完成用户数据的更新。在此期间该用户正常主被叫,无任何割接感知。就割接工作量而言,由于HLR62和HLR62N使用相同的信令点编码和HLR ID,可避免MSC/GW/STP/BOSS等网元做大量局数据的变更,割接时只需跳接传输,可大幅减少割接工作量,缩短割接时间。

3.4 安全快速的倒回机制

若割接不能正常进行,报请总指挥批准后,恢复割接前网络状态:

(1)停用HLR62N,将话务全部转至HLR61;

(2)将HLR61/62的BOSS接口激活,将用户呼转功能激活:

(3)详细的话务拨测;

(4)继续让HLR61负责HLR61/62的全部业务;

(5)将信令电路全部割回HLR62;

(6)将HLR62的RED功能打开;

(7)详细的话务拨测。

一旦割接不能正常进行,仅需逐条地割接传输就能实现倒回,较传统的倒回方案更加地安全和快速。

4 总结

通过上述三种方案的分析,总结其优缺点如下:

第3篇

为贯彻落实《XX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动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更加有效开展,高质量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9年重点围绕新“三率一度”(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着力加快工程建设收尾,完善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搬迁人口实际入住,跟进后续帮扶措施,促进县域间工作平衡,持续做好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2019年10月底前,全市“十三五”建档立卡搬迁安置小区大、小配套全面完成,实际入住率达到100%;2019年底前建档立卡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群众融入度大幅提升。

2016、2017年度避灾生态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2019年度避灾生态搬迁集中安置工程达到高层主体完成80%、多层主体封顶、低层交钥匙,分散安置实际入住。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置社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加快推进安置区水、电、路、讯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逐步做好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生产辅助用房等,将安置区建成美丽乡村、宜居社区。2019年9月底前,全市集中安置点“大配套”项目完成竣工验收,配套率达到100%。

(二)全面完成同步类安置房和“小配套”工程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安置房、基础设施“小配套”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2019年度完成6724户避灾生态搬迁建设任务,集中安置工程达到高层主体完成80%、多层主体封顶、低层交钥匙,分散安置实际入住。

(三)加快搬迁群众实际入住。加快安置房和小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规范社区管理,跟进服务保障,用好人均1万元旧宅基地奖补资金,强化装修管理,确保搬家不举债,通过“奖、减、补”等利益驱动,综合施策,加强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消除群众搬迁的后顾之忧,促进搬迁群众早日搬入新居。2019年10月底“十三五”建档立卡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2016、2017

年度避灾生态搬迁户实际入住率达到100%

(四)推进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按照搬新腾旧的原则,加快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对居住在灾害隐患点和住房不安全的搬迁户,要切实做到即搬家即拆除旧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搬迁户从实际入住到拆旧腾退,过渡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快推进旧宅基地复垦、生态修复。坚持“双挂钩”,落实“两优先”,实施“双考核”,分步推进腾空、收回、拆旧、复垦、交易,切实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促进指标交易,助力脱贫攻坚。2019年6月底前,完成2018年底前已实际入住的搬迁群众的旧宅基地腾退;12月底前全市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100%。

(五)促进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把《XX市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稳定脱贫率具体细化为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以安置地为重心,紧盯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措施落实,进一步弄清底子,摸清搬迁群众需求,落实好“三单一卡”,促进人岗精准对接,施策到户到人,因地制宜,多元化、多方式促进搬迁群众重心转移和生计转型。按照《关于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意见》(陕脱贫发〔201743号),推动产业就业脱贫项目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布局,资金和帮扶措施优先向搬迁群众倾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教育、医疗兜底保

障和资产收益等衔接落实工作,做到搬迁贫困群众后续帮扶无盲点、全覆盖,2019年底前,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在安置区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

(六)提升搬迁群众的融入度。对照脱贫条件,逐步完善搬迁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妥善解决搬迁群众入住后的生产生活服务保障问题。以搬迁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应该而又能办到的事为抓手,积极协调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户口、入学、就医、农业补贴、养老保险、低保等社会政策衔接工作,加快推进安置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民服务、权益保障。强化新民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促进搬迁群众安居乐业,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狠抓问题整改。始终坚持并不断强化正确的问题导向,多渠道、全方位的了解发现问题,汇聚各类问题反馈,对照检查,剖析原因,特别是对中央扶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国家开展的各类调研、巡查,各类审计、监察以及媒体监督和社会各界方方面面发现指出的问题,通过问题透视认识差距、工作不足和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真改彻改,通过整改解决问题,提升水平,保证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2月)。春节前后,充分利用工

程“停工期”搞好基础和内业工作。对于已竣工的安置项目完善竣工验收等资料;利用春节“当家人”返乡的有利时机,开展“三问三解三促进”活动,摸清困扰群众“搬新、拆旧、帮扶、融入”等具体问题,分类统计建立到县到点的问题台账,形成综合报告于2月25日前报市移民办;完善旧宅基地腾退台账和增减挂钩相关资料,做好群众腾退思想动员。

(二)启动实施阶段(2-3月)。3月底前,启动安置项目以及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复(开)工建设。对已经交付钥匙的,加快搬迁群众实际入住;对已经实际入住的启动旧宅基地腾退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4-11月)。对在建和即将建成的,力促早竣工、抓配套、促完善,尽快向搬迁群众交付钥匙;对已建成的,重点抓好配套设施完善提升,促进实际入住;对已实际入住的,推进重心转移和生计转型,促进稳定脱贫,加快旧宅基地腾退。紧盯“三率一度”(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加快组织群众装修搬家,进一步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全面推进旧宅基地腾退工作,促进搬迁群众有效融入。

(四)收尾完善阶段(12月)。集中精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完善各类资料,总结成果,推广示范经验,开展年度工作综合评价,全面检验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统筹安排,把握好工作节奏和方法,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聚焦“三率一度”,确保年度搬迁安置工作全面达标。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住建、扶贫等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合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处理好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关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18]3号)要求,对标中省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做好工程质量后期维护,强化质量安全检查和问题监督等工作,确保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三)跟进后续措施落实。围绕加快安置区搬迁群众实际入住,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跟进落实群众产业就业帮扶措施,限期完成旧宅基地腾退工作,深入开展“三问三解三促进”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疑惑、困惑和后顾之忧,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四)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国家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事中事后监管巡查工作安排,聚焦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建立常规性、“点穴式”监管工作新机制,提高工作监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细化问题台账,分类施策整改,防止发

生搬迁“后遗症”把搬迁群众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后扶措施落实率、群众融入度等关键指标纳入对县区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全面检验工作成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按照加强殡葬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行动,迅速开展坟墓搬迁工作,实现城市环境和容貌的根本改观。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城市规划区内的坟墓搬迁工作从5月8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8日--5月10日)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理解、支持城市规划区内坟墓搬迁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5月25日)

1、登记造册。对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坟墓,逐一确定位置,登记造册,编号存档,并由墓主确认签字。

2、签订协议。由村委会和墓主签订《县城市规划区内坟墓搬迁协议书》,建立专门档案,一式三份,村委会、墓主、民政局各执一份。

3、组织搬迁。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坟墓,由墓主自行搬迁或就地平毁。所有搬迁的坟墓,一律将骨灰存放在骨灰堂。有骨灰堂的村,将骨灰存放在村骨灰堂;无骨灰堂的村,一律将骨灰暂存县殡仪馆骨灰堂(免费)。补助标准为:搬迁坟墓每座补助400元,就地平毁坟墓每座补助200元。坟墓搬迁、平毁期限为年5月25日前,逾期按无主坟处理。

4、奖惩措施。在年5月20日前主动搬迁、平毁的,对墓主给予100元奖励。逾期按无主坟处理。对无主坟进行5天公告,公告期满,就地平毁。此后,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发现的坟头,一律由有关部门就地平毁,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墓主承担。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倴城镇、文明办、民政、公安、国土、城管等相关单位逐村逐墓地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坟墓搬迁与实施三年大变样百日攻坚行动的密切关系,切实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克服传统观念对坟墓搬迁工作的不利影响,自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迅速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坟墓搬迁工作全面完成。

第5篇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记“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以搬迁群众为扶持对象,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突出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强化服务保障和社区融入,做好拆旧复垦复绿,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长远生计问题,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搬迁群众后续扶持融入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加强与脱贫攻坚其他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紧密衔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等进行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解决后续扶持相关问题。(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发展现状,逐村分析、逐户研判,因人因地施策,对帮扶项目实行精细化配置,对劳动力就业实行精细化服务,全面提高后续扶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有机结合,形成“配套设施+特色产业+社会服务”的三位一体具有特色的后续扶持模式。(三)以人为本、群众主体。紧紧围绕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感恩奋进”教育,引导搬迁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村民自建、“一事一议”等建设方式,吸引搬迁对象主动参与,激发内生动力,不等不靠,依靠自身努力“光荣脱贫”,过上美好生活。

三、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标5177户14669人,其中:2016年实施搬迁计划897户2564人、2017年实施搬迁计划3315户3386人、2018年实施搬迁计划2199户6301人、2019年实施搬迁计划946户2418人。新建集中安置点72个,安置易地搬迁户1374户3358人。分散安置农户3803户11311人。

四、重点工作

(一)夯实发展基础,保障基本权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流量流向,同步规划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与设施配套的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群众享受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完善公共教育服务。完善安置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位、床位等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搬迁群众子女应读尽读。做好转学衔接工作,确保搬迁户子女按有关规定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加强安置区师资力量统筹协调,保障安置地师资力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党委、政府,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是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搬迁安置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套建设安置点医疗机构,按标准配置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就医服务需求。就近医疗服务机构能够充分满足安置社区搬迁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升级改造后整合使用。加强安置点巡回医疗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稳妥办理不动产权。保障搬迁群众对搬迁安置住房的合法权益,除特殊安置方式外,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序开展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待省级、市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具体办法,指导各镇根据安置房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安置方式,分类解决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和交易管理问题。对于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安置房,要区别安置房土地性质、交易对象,严格控制和规范安置房交易,交易限制期限原则上应不低于20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对照“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网络)、“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标准,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实现提质扩容,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和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指导支持地方新建和提升改造图书室、广播室、公共体育场、社区健身中心、健身步道、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体设施,满足搬迁群众休闲娱乐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各镇党委、政府](二)发展壮大产业,带动脱贫发展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相对集中安置区纳入全县“一区一带、一路两翼、一河百点”的全域乡村振兴战略空间格局。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安置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动员组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消费扶贫精准对接活动,打造安置区特色产品供应链条,着力构建镇、村、搬迁群众增收产业体系,促进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一是做大做强种养殖业。将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纳入我县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规划加以落实推进,结合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小、组、微、生”安置点(区)布局,全面巩固提升茶、蚕、竹、畜、粮五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果蔬、花卉、柠檬、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统筹谋划推进户办产业小庭园、村级特色示范园、大型集中安置点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三园联动”。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园区景区化建设,着力打造休闲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拓宽搬迁户增收渠道。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搬迁户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让搬迁户既增产又增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健全与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户分享规模经营增值效益。加强技术培训,把符合条件的搬迁户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帮助搬迁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实用技术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经合外事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积极推进工业产业扶贫。根据我县“一区三园多点”工业发展布局,探索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创新扶贫车间建设形式,统筹扶贫资源,为安置区和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搭建平台,拓展产业优势,增强发展潜力。积极扶持县内民营企业发展,出台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对吸纳搬迁户就业的企业给予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扶持。针对工业企业岗位需求,指导加强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帮助搬迁群众向产业工人转变。[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大力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利用旅游资源富集的天然优势,充分挖掘乡村资源价值,支持基础条件好、资源优的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休闲农庄、星级农家乐等休闲业态。积极为搬迁群众家庭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大力扶持农家乐、乡村民宿、手工作坊、农村电商、餐饮服务等家庭创业项目,在项目资金、小额贷款、税收减免等饭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因地制宜开发文创旅游商品,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加大宣传推介,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依托现有旅游景区,在搬迁户中开展乡村旅游人才技能培养,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全面推广电商扶贫。推行“互联网+特色农产品”营销模式,支持有意愿的搬迁户开办网上商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与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社、商贸企业等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服务网点,逐步建成县有服务中心、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搬迁户电商人才培训,支持“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搬迁户”的闭环精准扶贫模式。[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三)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展就业扶持工作,着力促进搬迁群众后续稳定发展,到2020年底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一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对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进行全面调查,依托“心连网”系统建立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共享易地搬迁户劳动力信息资源。大力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积极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培训,切实为有培训意愿的所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整体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加大就业促进力度。大力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镇入村”和用工企业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动,不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特别是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以工代赈、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岗位,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优先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安置区建设就业扶贫车间,鼓励探索合作、股份、定向投资等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鼓励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自主就业,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聚力开发护林绿化、保护地管理、地质灾害监测、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孤寡老人和儿童看护、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400元补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发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县水利局负责开发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公益性岗位;县林业竹业局负责开发巡山护林、湿地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养路工人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各村集体公司开发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搬迁贫困群众。[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各镇党委、政府](四)强化社会保障,织牢安全底网对于因残、因病、缺劳动力等特殊困难搬迁群众,确保搬迁户与迁入地贫困人口享有同等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扶持、低保兜底等政策。通过整合各类社会保障资源,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后顾之忧。一是分类推行养老保险。对搬迁人口中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按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减轻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中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鼓励搬迁稳定脱贫后,有经济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利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大力实施医疗救助扶持。精准掌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基础数据,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对搬迁群众中罹患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保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完善兜底保障服务。落实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对易地搬迁户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按政策规定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残疾人的,要结合其需求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生活、出行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五)加强机制创新,促进持续发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户等“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资产变股权、搬迁对象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一是盘活土地资源。稳步推进搬迁群众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宅基地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优先安排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复绿,对迁出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拆旧复垦后的土地确权颁证,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土地权益。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对整体搬迁的自然村,鼓励和支持县内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农业合作社统一流转和开发;对零星搬迁户的承包地,鼓励群众自行流转,或由村集中公司和合作社统筹流转开发;在搬迁群众自愿的基础上,25度以上的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优先实施。对确权颁证的搬迁户林地,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的公益林补助、抵押担保、林业增值收益等要继续保障;鼓励县内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流转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搬迁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各镇委、政府]二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实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搬迁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公司、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承包地入股等方式,带动搬迁户增收。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搬迁户收入渠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投入安置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量化置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由安置区搬迁对象获取股权收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六)建强基层组织,规范社区管理加强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及时讨论决定涉及本安置地社会建设、社区治理等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居民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增强搬迁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因地制宜设立派出所、警务室、执勤点等,强化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做好搬迁户户籍迁移、居住登记等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各镇党委、政府](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快社会融入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道德规范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好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流交往交融活动,推动搬迁群众较好较快实现社区融入。大力宣传勤劳致富典型事迹和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好扶志工作,引导搬迁群众树立自强自立、不等不靠的思想,自力更生创造幸福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引导他们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针对城乡生活方式变化,开展城镇基本生活技能培训,加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强化文化素质和道德规范教育,促进安置区的群众交流交往。组织动员基层党员干部与搬迁群众结对子,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搬迁群众提供服务,发动更多力量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文广旅游局;各镇党委、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扶持措施和办法,建立后续扶持工作台账。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对照重点工作分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落实,加强对镇帮扶和指导工作。(二)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加强政策、项目、资金对上争取工作,加大对各镇业务指导力度。各镇党委、政府要整台各项资源要素,切实加大安置区项目资金、人员、土地等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扶贫车间、产业园区等安置区配套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的资金投入,积极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各镇党委、政府可结合实际,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出台相关奖补及优惠支持政策文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搬迁安置区资源禀赋和周边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三)强化指导督促,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县级部门将定期对各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进行调硏指导,对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给予通报并限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脱贫攻坚红黄旗考核。(四)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让各项政策措施在搬迁群众中做到家喻户晓。在实施过程中,各镇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注重选树典型,在搬迁贫困群众中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自力更生、艰苦努力、勤劳致富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把矿区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环境工程、维稳工程抓好推进,解决棚户区职工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力争“十二五”时期完成改造任务。

二、棚户区搬迁补偿适用对象及原则

1.  适用对象 :

(1).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止在册的正式职工;

(2).矿区内有产权住宅的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遗属。

(3).矿区内无住宅且未参加房改的职工、离退休职工、职工遗属。

2、适用原则:

(1)、住宅户须有合法的产权证明。

(2)、2011年2月28日后,新建房屋不在实施范围内。

(3)、参加过房改,在矿区无住房的企业员工、离退休职工,职工遗属不在适用实施方案之内。

(4)、在矿区内的自购房,应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若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买协议须经司法公证且有效,可视为其产权,否则只认定其50%产权。

(5)、在矿区内的自建房,若无产权证明,根据合法用地证明,认定其50%产权。

(6)、棚户区改造的住房,8年内,住户不准上市交易,如需转让,优先考虑本公司内部员工,按实际购房价转让。

三、住房类型及建筑面积

1、住房类型:16栋11层住宅楼,剪力墙结构;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

2、房屋建筑面积:50平米占10%;75平米、85平米、95平米占70%;95平米以上占20%。

四、搬迁顺序:

此次棚户区改造计划分三期实施,改造期限拟定为三年,即2015年12月30日止。每期根据建设的户型、套数和利于片区管理,优先安置危房和特困职工,其次为:住平房的职工、无房职工和部分楼房的职工(解决倒班职工住宿问题)

第一期初步搬迁400户:二号斜井家属区50户,大库房以南家属区250户,矿区9栋、1栋、2栋楼100户。

第二期500户:二号斜井家属区50户,大库房以南家属区100户,以北30户,老学校150户,托儿所周围50户,3栋、4栋、5栋、6栋楼100户。

第三期613户整体全部搬迁完毕。    

具体实施步骤根据改造的实际进展情况确定。

五、拆迁补偿安置及方案:

1.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凡在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公安户籍管理、工商、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截止到2011年2月28日。此后的相关证明不予认定。

3、补偿置换方案:

方案一 :

(1).矿区内有产权住宅的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职工遗属,无论何种建筑性质的住房均按1:1置换,(一户对一套),棚户区内面积超过改造后的最大户型面积,以改造后的最大户型面积为准,超出部分不做补偿。

 (2).根据被拆迁户的意愿及购买能力,置换小于原棚户区的面积,不足部分不做补偿。

(3)根据被拆迁户的面积及购买能力,置换大于原棚户区的住宅面积且为50平米的,超出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置换大于原棚户区的住宅面积且为75-95平米以内(含95)按市场价90%购买;置换大于原棚户区的住宅面积且为96平米以上按市场价购买。

   (4).矿区内无住房且未参加房改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50平米以下(含50),按建筑成本价购买;75平米以上(含75)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方案二:

1. 矿区内有产权住宅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无论何种性质结构,根据每户现有住宅面积和购买能力及意愿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50平方米之内由企业和政府承担。

(2)、大于50平米、小于等于75平米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3)、大于75平米、小于等于95平米部分 ,按市场价的90%购买。

(4)、大于95平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2. 矿区内无住宅且未参加过房改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采取以下方式:

(1)25平方米之内由企业和政府承担,26-50平米(含50)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2).50---75平米(含75)部分按市场价的90%购买。

(3).75平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4)若无力购买可申请廉租房(50平米)。

方案三:

1、有产权住房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采用货币补偿方式,邀请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对棚户区登记注册的具有产权的房屋实行评估,评估的价值作为改造后的住房价格进行抵扣,其余部分按以下方式进行:

(1). 改造后的住房50平米以内(含50),扣除评估价值后的剩余面积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2).50平米---75(含75)平米,扣除评估价值后的剩余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的90%购买。

(3).75平米以上(不含75),扣除评估价值后的剩余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4)若无力购买住房,评估后进行货币补偿,个人申请廉租房。

2.  矿区内无住宅且未参加过房改的职工、离退休工人,职工遗属,按以下方式进行:

(1)50平米以下(含50)按建筑成本价购买。

(2).50---75平米(含75)部分按市场价的90%购买。

(3).75平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4)若无力购买可申请廉租房。

以上三种方案预算建筑成本价1950元/平方米,政府占25%,企业和个人占75%(企业预占11036.12万元,个人 预占7375.87万元)。

六、改造后的住房分配方案:

根据上第五项第3条补偿置换方案及综合考核评分制确定分配标准。

(一)改造后住房分配的职工一律按积分多少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房,评分的具体公式是:

最终积分=工龄分+职称分+职务分+学历分。

1、工龄:以人事档案为准,每年按1 分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工龄分=(1 分/12 月)×月数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职务:

公司级正职:按20分计算;公司级副职:按15分计算;部门主任级:按10 分计算; 部门副主任级:按8 分计算。

3、职称:

正高级职称: 按10 分计算;

副高级职称: 按8 分计算;

中 级职 称: 按6 分计算;

初 级职 称: 按4 分计算。

4、学历(包括国家认可的后续学历):

研究生学历 :按10 分计算;

本 科 学 历 :按8 分计算;

大 专 学 历 :按6 分计算;

中 专 学 历:按4 分计算;

中专以下学历:按2 分计算。

(二)双职工或多职工家庭住户按得分较高的一方计算,另外加10 分,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者或相关荣誉另加5 分,矿区内有住房的另加10分。

(三)若积分相同的情况,按下列顺序排列:1.职务高低;2.职称高低;3.任职时间先后;4.来公司时间先后;5.参加工作先后;6.年龄大小(出生日期先后);7.抽签。

(四)按照矿区职工住房分配办法规定,由住房分配小组进行打分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依据积分先后顺序在认购申请时确认的户型中选择住房,并在户型图表上签字确认。

(五)当住户按序选房时所认购房源已无,可在其它房源中进行选择,排名不变;若按排序选房时申请更换户型者,无论积分高低需待第一次选房完全结束后,方可在剩余房源中选择所需户型。

 

 

七、其他事项:

1、上第六项分配方案,均采用职工意愿、购买能力、方案要求、改造完成户数最终决定。

第7篇

关键词:机房搬迁;规划;实施

中图分类号:TP311

本人今年正好遇到了单位的一次大型的机房搬迁工作,被分配做前期的机房搬迁规划和具体实施,在这里想将一些在自己工作中遇到的几点值得注意的地方与大家分享一下。

先将搬迁的机房做一个介绍,本机房是作为一个分地区中心数据机房使用,包含了oracle数据库,对外服务系统,相关网络设备。核心设备要实现在搬迁时中断时间不超过10分钟,对外服务中断不超过30分钟。

针对这样的时间上的要求,在制作搬迁方案考虑的因素就比较多,特别是对于时间上的控制,如何能顺利的完成整个搬迁切换,如何能确保每一步实施都是按照搬迁方案落实,这是我在制作搬迁方案时和后期搬迁切换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所以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大家注意:

(1)前期对自己所要搬迁的环境有详细的了解,包括老机房的设备系统和新机房的环境,这项工作最好交给一个比较细心同时对于整个系统有着完整理解的同事来进行完成,确定搬迁所涉及的各个设备,对搬迁所产生的影响有个初步的估计,避免盲目的制作搬迁方案,因为一旦方案制定后,就算以后会对初期制定的搬迁方案进行修改,但是人很容易局限于现成的安排中,这对整个搬迁是相当不利的。初期方案是需要很多修改的,这是必然的,所以作为方案的制定人不能因为没有考虑全面被同事发现问题就产生情绪问题,避免焦躁,多与同事沟通,特别是自己不够了解的部分。

(2)在制定搬迁方案时,重要的是全面考量。主要是针对具体的情况进行规划,如:备份设备的数量是否能完全替代现有系统;网络在此次搬迁中是否会进行改变;新购设备是否能按时到位;人员的分工是否能到人,是否有足够的人员进行安排同时保证责任的落实;新机房的硬件环境是否能保障搬迁后设备设施的运行。这些问题在制作搬迁方案前就要考虑周详。在制作方案时,多用流程图,这样可以更加直观体现出搬迁的步骤,对于涉及的搬迁设备和系统,做好相应的标示,最好做到方案中的名称与实际设备系统一一对应,这样在搬迁实施中能更加方便更加直观的执行搬迁方案。

(3)涉及于机房的搬迁,很大的一部分工作其实对于网络的规划,所以先做好一个完整的网络拓扑图对于整个搬迁是有很大的帮助。有很多的公司单位会趁着搬迁这个时机对整个网络进行一些优化,在这其实有利有弊。首先在搬迁是更改现有网络结构的话会很大程度的提升搬迁的难度;同时如果在没有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搬迁行动无法回滚。但是又不能看到这样做的好处,所以我想说的是如果决定要通过一次搬迁优化网络结构,那么就要做好各种准备,如:备份设备一定要到位;和其他不受控制的单位(如电信)做好沟通,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切回原来的网络情况;做好各种应急措施;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问题进行排查,力保做到出现问题都有解决办法。对于本来网络情况就比较复杂的搬迁,最稳妥的方式还是保持原本的网络结构不变,这样搬迁时出现问题的风险较小,并且如果有问题发生由于相关人员对于原本结构都熟悉能更好的处理问题,确保搬迁的顺利。

(4)在搬迁开始前对于新机房的环境之类也要有相应的检查,确定具备了设备运行的条件,特别是一些不太被搬迁人员注意的地方,如机房空调的设置和机房配电的管理,这些其实在实际的搬迁中会对真个搬迁产生巨大的影响。在搬迁设备时,对于相应机柜的安排也是搬迁工作中一大重要部分,在设备安装到机柜时要仔细考虑,这一步可以再搬迁方案中制定(如能具体得到机柜的数量和位置等情况,可在制作搬迁方案是根据规划后的网络体系进行安排);如果不能得到具体的机柜安排,需要再搬迁开始后对设备安放进行规划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在实施设备搬迁时尽可能的让负责网络的人员进行机柜安排。设备的安放主要是依靠网络拓扑图,尽量的方便插线与走线,切勿随机性的安装,这样会增大网络的负责度,同时在正式切换时提高很大的出错几率,而且在后期维护时也会产生很大的困难。在这里我的建议是,如果使用防火墙进行网络隔离的话,最好服务器机柜按照防火墙的分区进行设备安装,这样做能最大程度的体现网络的层次。对于网络机柜,由于会有很多的接线,如果能使用理线架,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如果没有那么就需要对网络设备进行规划,我的建议是将网络设备按照其功能进行机柜上架,如安全设备在一块,接入设备在一块,交换设备在一块。对于要使用由运营商提供的线路的情况,在搬迁方案中就要明确与运营商的联系,这些线路不受本单位控制,容易在搬迁时出现无法顺利实施的情况,我的建议是由专人负责联系,确定线路割接的时间点,尽量的提前,争取在搬迁开始前就把这些不受控的因素完全排除。

(5)机房搬迁,人员的分工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如果搬迁人员没有进行人员分工,有可能导致人不能尽其用,还会出现也许大部分人的注意力关注到一个大的方向而忽略了其他方面,而在搬迁中往往出现问题的就是大多数人没有想到的地方。人员的分工因做在搬迁方案里,在提出搬迁方案时就应该让各个搬迁人员明白自己在此次搬迁中扮演的角色,负责服务器的就专心负责服务器,负责网络的就安心的完善网络,尽量的做到各个方面都有负责人,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一个人的能动性。

(6)在搬迁工作有很大一部分工作都是对于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如果时间比较紧的话,那么在人员分工后就应该安排相应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系统的学习,力求在搬迁准备时能尽快的完成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新设备安装后,由于搬迁切换会使用新设备来替代现有设备,那么对于新设备测试必不可少,也许就是因为一个很细微的差别就有可能导致切换不成功,比如在我们这次搬迁中,由于IBM服务器AIX操作系统的系统时间是使用的夏令时,这一小小的区别导致了整个业务程序起不起来,有由于是在切换中,花了极大的时间进行了排查才找到了这个小问题,由此可见前期对于新设备的测试是多么重要。

(7)对于方案制定后,实施的过程中,力求按部就班,不要突前也不要拖延,尽量的确保每一步按方案实施到位。对于时间的控制也十分重要。这里不仅仅是在方案中实施的时间控制,同时也是指在切换中的时间控制。在实施中,对于方案中的每一步进行有效的时间控制能更加好的执行搬迁方案,对于搬迁人员也能加大对搬迁成功的信心。在切换中,对于时间的控制主要是指在发生预想之外的情况时,对于是否要回滚的把握,是抓紧时间解决问题还是回滚回去然后再排除问题,这就是搬迁核心人员所要注意的地方。

其实机房搬迁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特别是针对一个及时性要求很高的机房,所以在前期制定搬迁计划时就要力保做到各种考虑,多看多问,尽量少的空想来做事,多去实时实地的了解搬迁所涉及的情况。在搬迁开始后,尽量的确保人员按照方案一步一步的完成各项计划安排,在遇到问题时要冷静,避免盲目的互感乱干,同时要果断,在了解如果不能及时排除问题时果断的按应急办法处置。希望我的一点点建议能对各位同志在工作中提供一点帮助。

第8篇

关键词:结核病;专科医院;搬迁;安全管理;病人转运

1资料

从2017年4月17日正式确定搬迁日期至4月26日搬迁完毕共10d,在此期间对原院区3个结核病区150例在院病人进行合理分流,安排病人出院,或转至原院区不搬迁的结核鉴别诊断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截止到搬迁当日,留院的需转运病人有7例,其中危重病人2例,通过救护车转运,其余一般病人5例,使用改装的结核病人专用转运车转运。

2转运安全管理实施措施

2.1成立安全搬迁领导小组

南京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结核病区搬迁工作,以保证安全为第一原则,要求市第二医院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成立了2所医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科长参加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及搬迁前后,医疗、护理、药品、设备、信息、实验室以及后勤保障等相关人员认真准备,积极与胸科医院对接,确保搬迁过程中病人安全。搬迁前后相关负责人员在各科室巡视和蹲点,保障各项医疗服务工作的平稳过渡。

2.2制订搬迁计划和商定搬迁细节

①因搬迁涉及2所医院,且存在搬迁路途遥远,搬迁病人必须先在原院区办理出院,再到新院区办理入院的手续,医务人员必须按新病人入院流程进行处置。而且搬入新院区后调入的工作人员对新的信息化办公系统缺乏实战经验,所以决定了短时间内无法一次性大量转运病人。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搬迁领导工作小组制订搬迁计划格外慎重,在对搬迁时间、路线及具体搬迁方案进行多次调研后,确定快速搬迁及分批搬迁的搬迁方案,即从确定搬迁时间到完成搬迁10d内完成,医护人员的搬迁和病人搬迁分批进行的方案。②自确定搬迁日期起,除急诊病人外,不再收治择期入院病人。在院病人在充分评估和沟通的基础上,缩短住院周期,加快出院。搬迁细节安排上,为确保新病房能顺利开展工作,首先确定1个病区除病人外医护人员先行搬迁。该病区的病人分3d办理出院或转至其他结核病区继续治疗。全部医护人员待病人出空后与其他病区的部分医护人员到新院区,通过短时间密集、反复培训和演练,使其快速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掌握信息系统操作和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经模拟演练和考核后,另2个病区再把剩余在院病人搬迁至已准备充足的新院先行第一个搬迁的病区,做到病人治疗上无缝对接。③搬迁当日原则上不变更医嘱,病人搬迁前1d在原院区办理出院时多领1d药,搬迁当日除需要生命支持的治疗外,其余治疗均在搬迁后的新院中实施。④后搬迁的2个病区,在病人搬迁当日负责原院区物品清点交接等收尾工作,病人搬迁后的次日,再统一搬迁至新院区。在病区暂不收治病人的情况下,集中进行密集培训,以达到快速进入工作状态的目的。

2.3社会公示及医患沟通

确定搬迁日期前1周起,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公示计划,向门诊及住院病人发放告知书及新院介绍图册,宣教包括新院搬迁日期、地址、公交线路和咨询电话等内容,告知病人和家属搬迁的安排、科室的准备工作、转运路线和需配合事项等,重点告知医院转运病人及家属在转运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使家属有思想准备,积极配合搬迁工作,减少纠纷发生。

2.4搬迁病人的选择和安排

因搬迁转运的总距离有27km,且要穿越南京主城区,搬迁演练后选择的最佳线路到达新院的时间也要1h。为了防止途中突发意外情况,采取短时间增加出院,尽量减少搬迁时在院病人数量的实施方法:经评估具备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安排出院,对不符合出院条件或沟通后不愿出院的病人,暂时转入不搬迁的结核鉴别诊断病区诊治;因在医院远距离整体搬迁过程中,重症病人存在着高风险[3]。研究报道:高达71%的转运病人在转运途中或检查过程中发生轻微甚至严重的并发症,转运病人的病死率比平常高9.6%[4]。所以对评估显示不适合长距离搬迁的重危病人,转至原院区重症病房或急诊病房诊治;对择期入院的病人做好解释工作,安排好居家治疗的方案,暂缓入院治疗。

2.5培训和模拟演习

新院环境流程的熟悉、新院区和老院区的工作环境、信息操作系统及工作流程上存在很大差别,而医护人员熟悉新院的环境和就诊流程对新院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为保证结核科医务人员对搬迁至公卫医疗中心的结核病人实现无缝对接,医务处、护理部、信息科等职能科室现场派驻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医务处派驻临床医生现场配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一指导,让结核科医务人员能够基本熟练操作系统,医务处及信息科在搬迁后随时跟踪培训,保障正常医疗秩序顺畅;护理部针对各个病区分别开展仪器操作培训,并组织开展关于相关规章制度、护理操作流程的业务学习。同时制定和完善发生应急情况时的替代方案等,针对搬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护理安全问题进行分析,使护理人员了解搬迁工作中的护理风险,掌握处理方法及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6物资安全

2.6.1原院区物品的清点和交接搬迁前护士长负责原院区科室物品清点工作[6],组织科室人员将需搬运的物品分类包装,标明科室和名称,不搬运的物品做全科护理2019年3月第17卷第7期948好清点记录,贵重仪器和设备与相关科室当面交接。2.6.2新院物资准备搬迁前1周,总务、设备及药剂部门根据事先病区提交的物品申请目录,将各类医疗器械、一次医用耗材、基本及急救药品、办公用品送至病房,与病房护士交接。每病区派2~3名高年资护士提前进驻新院区,按照管理要求,清点、检查、定点放置各类物品。针对抢救设备的性能及抢救物品、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反复检查和清点,确保病人搬迁前后各科室物资已呈应急备用状态。

2.7搬迁交通安全管理

2.7.1预案准备在正式搬迁前对途中病人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运输工具故障、交通堵塞等问题如何处理,在转运交接流程中均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提前组织进行了应急培训和场景演练。2.7.2车辆改装因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为了将车辆厢体进行相对封闭的区域划分,满足结核病人搬迁及以后病人交通的需要,新院区提前对新购的两辆病人转运车的厢体进行了改装。在车厢的前1/3处用中间有可视窗的塑料隔板进行隔断,将驾驶员及工作人员区域与车厢后部病人乘坐区分割开来。另外,病人乘坐区还安装了紫外线消毒灯,方便每日进行车厢终末消毒。2.7.3车辆安排普通病人安排改装病人转运车搬迁,危重病人则安排“120”急救车转运。各转运车辆均配备医护人员。每例病人均有1名家属陪同,跟随病人所在车辆一起转至新院。2.8交接安全管理①病人搬迁前1d上午,由先搬迁科室派1名医生、2名护士到原院区评估需搬迁的病人病情,交接病人资料和药品。医生评估病人的病情,与主管医生做诊治重点内容的当面交接;护士了解病人医嘱执行及护理要点,并将每个需要搬迁病人次日的用药、打印好的长期输液单执行单、复印的病例资料带回。下午新院区的医护人员充分利用时间,根据带回的病人资料,熟悉病人情况、安排病人床位、准备病人相应治疗物品。②搬迁当日原院区及新院区的领导现场指挥,相关医技、后勤、物业人员各司其职,全力保障各项搬迁工作有序进行。病人转运车自原院区08:30出发,09:30到达新院区,病区护士及后勤保障人员上前交接病人及病人物品,送至预定床位,立即手写病人姓名、床号等基本信息于腕带上,着重告知床头呼叫铃等寻找医护人员的方法,并要求病人暂时不离开病区;待病人稍事休息后,护士陪同病人或病人家属至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病人办理入院手续后,护士再向其进行相关入院宣教,根据信息系统显示,完善腕带书写内容,处理医嘱,执行常规治疗。

3结果

从确定搬迁日期到完成搬迁10d内,3个结核病区共办理出院126例,向原院区不搬迁的结核鉴别诊断病房和重症监护病房转出17例,向新院区顺利转运7例。自病人搬迁4月25日起至5月9日逐步收治择期入院病人,14d内核定的128张病床,除必须预留的2张急诊床位外,全部收治满员。至此,无一例安全事件或医疗投诉的发生,达到了安全、高效的搬迁目标。

4讨论

4.1做好在院病人的思想工作是如期安全搬迁的前提

在确定搬迁工作后医护人员对在院病人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告知新院区作为南京市的公共医疗卫生中心,是按照现代化的传染医院进行设计建造的,环境舒适、布局合理、设备齐全,更能满足传染病人诊疗需要。通过介绍详细的搬迁计划,特别对病人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一方面消除其思想顾虑,另一方面寻求其理解。在搬迁前,由于思想工作做到位,病人基本对搬迁工作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并根据医生的诊断,配合做好分流工作,从而减少了大量需搬迁转运病人的数量,为整个搬迁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治理与避让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规划。依据《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县城和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二)突出重点。各乡镇(街道)于每年底上报下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计划,由县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综合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灾害威胁的轻重缓急程度,确定全县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属地管理。各地质灾害治理和避让搬迁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为主体,统一组织实施。

(四)分类处置。因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避让搬迁资金由县乡两级负责落实;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治理和避让搬迁费用。

三、操作细则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地质灾害采取治理(工程治理、简易治理、应急排险)和避让搬迁两种方式。工程治理和简易治理列入年度计划,应急排险是突发地质灾害后仍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排险的,根据发生情况及时确定。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工程治理。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勘查、设计方案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实施。政府投资的,须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责任人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工前须到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简易治理。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治理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实施,政府投资治理的,由政府视治理资金额度通过招标或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治理;责任人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治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程度较大级以上(含较大级)或治理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由有治理资质的单位施工进行治理。

(三)应急排险。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排险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确定有治理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上述三类工程竣工后,政府投资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指定有关单位管理和维护。县财政局负责治理资金审核和拨付。责任人负责治理的由责任人组织竣工验收,县国土资源部门参加,验收通过后由责任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四)避让搬迁。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状,避让搬迁采用集中安置和零星安置两种方式。原则上以集中安置为主,无法集中安置的采用零星安置。

1.集中安置工作程序

(1)集中安置地选址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农村建房用地标准等规定。

②必须符合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街道)建设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及交通、环保等相关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③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④集中安置地应尽可能方便搬迁住户的生产和生活。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编制避让搬迁安置方案,明确搬迁范围、安置地点和补助标准,与搬迁户签订避让搬迁协议,就拟搬迁地点、搬迁时间、过渡方式、原居住房屋拆除承诺、资金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法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并充分听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的意见。

(3)乡镇(街道)集中安置方案纳入县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方案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搬迁前将集中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群众对其实施情况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对搬迁户实行搬前、中、后全程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避让搬迁验收;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审核和拨付。

2.零星安置工作程序

(1)鼓励村民自行避让搬迁,特别是向中心村、集镇搬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与搬迁户签订避让搬迁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村民搬迁安置方式(新建或购房)、拟搬迁地点、搬迁时间、过渡方式、原居住房屋拆除承诺、资金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将零星安置户汇总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纳入县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方案。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对搬迁户实行搬前、中、后全程管理,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避让搬迁验收;县财政局负责避让搬迁资金审核和拨付。

对个别已列入避让搬迁方案后又拒不搬迁的群众,应多做宣传、说服工作,经多次做工作仍不搬迁的,在主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期或该区域已地质灾害预警时,为确保群众人身安全,依照《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可将其强制迁入临时避险点,直至渡过危险期。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避让搬迁资金纳入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同时各渠道补助资金实行合并捆绑安排使用,由县财政负责统筹安排。从2010年5月起由个人切坡建房等人为因素引发的治理、搬迁费用,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人承担所需费用,造成他人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县国土资源局和县财政局按照总量控制和轻重缓急相结合的要求负责共同制定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方案。

(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简易治理、应急排险的直接工程费用由县财政承担,政策性赔偿等费用由乡镇财政承担。县财政依据工程审计报告拨付资金。

(四)避让搬迁政策性补助资金,按照3万元/户的标准核拨给乡镇,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拨付给农户。政策性补助资金必须是农户原居住房拆平后,经县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县财政予以拨付。

(五)避让搬迁集中安置所需土地的征用价格和青苗补偿,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政发〔2009〕4号)执行,其中集中安置所用林地的平整及配套按2万元/亩计算、耕地的平整及配套按1.5万元/亩计算;零星安置的土地征用和青苗补偿按照2万元/户计算(包括带征350平方米/户,参照征用耕地补偿标准)。上述费用由县乡两级按6:4比例负责落实。

(六)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避让搬迁计划的,验收后每户奖励1.8万元;超额完成的验收后,按超额每户奖励2.8万元。奖励资金由给所属乡镇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地质灾害治理与避让搬迁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对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国土局、财政局、民政局、规划局、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旅委、安监局、气象局等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防治工作。

(二)规范程序。有关乡镇(街道)每年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县政府批准,列入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第10篇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行业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认真落实“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明确责任措施,尽锐出战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被省自然资源厅确定为全省移民(脱贫)搬迁保障基金试点县、整村搬迁试点县和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增减挂交易指标试点县,整体工作连续3年考核均居全市前列,被省移民办评为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创新单位。

一、总体工作情况

按照“安置社区与脱贫产业、城镇发展深度融合,安置住房与基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搬迁入住与脱贫措施、社区管理同步推进”的思路,以及“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的安置选址要求,全县在XX、XX、XX、镇和县城共规划设置安置点XX个,其中县自然资源局(移民办)统规统建X个,委托乡镇代建X个,回购社会存量房X个,融合安置X个,搬迁集中安置率和城镇化率为XX%。XXXX年X月底,所有安置点水、电、路、讯全部到位,实现分房交钥匙,XXXX年X月底所有搬迁户全部完成装修入住,XXXX年X月底所有搬迁户宅基地全部完成腾退拆除和复垦复绿,各安置点的社区管理、物业服务全部明确责任,正常运转。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本着“依据政策,应搬尽搬”的原则,正确理解“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内涵,按照“先识别搬迁区域,再识别搬迁人口”的要求,聚焦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推进避灾生态搬迁,以统筹解决县域内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和基础配套落后、公共服务设施缺失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脱贫致富问题为目标,最终实施搬迁XXXX户XXXX人。

二、安置房建设项目顺利完成。积极主动和上级做好政策衔接、资金衔接,对下协调各方力量,细化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采取县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逐安置点派驻干部实地督导工程进度,开辟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在保证施工和质量“双安全”的基础上,正排工序、倒排工期,盯紧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力确保相关项目按时达到交钥匙入住条件。我县的安置房建设严格执行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XX平方米,最大不超过XXX平方米,建房自筹资金每人不得超过XXXX元,每户不超过XXXXX元。截止XXXX年X月底,XX个集中安置点全部建成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所有搬迁户全部领到了新房钥匙,率先提前3个月在全省、全市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任务。各安置小区内绿化、硬化、亮化、体育设施、安防设施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所有设施全部到位,针对安置搬迁对象最多的县城惠安苑安置点,县政府协调在小区内,由恒大集团捐建幼儿园一所,XXXX年秋季已经正常投入使用。

3.搬迁对象全部入住。先后2次以脱贫攻坚指挥部文件印发了,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实际搬迁入住的相关通知,从入住标准、时限、责任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移民办)统揽,各镇(办)党委、政府负总责,各驻村包联帮扶单位具体负责,各帮扶责任人一对一督促。在各安置点分别装修样板间供群众参考,引导搬迁对象以能满足当前生活需求(地平、墙白、水通,灯亮)合理装修,严防因装修而举债。并出台实际入住鼓励措施督促群众装修,截止X月底,所有搬迁户全部完成装修。各安置社区也全部落实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厘清了安置点的行政管理权属,县级财政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物业费,实行先交后补,渐退式兜底保障3年过渡政策,做到群众遇事有人管,服务有保障。先后多次组织逐安置点、逐户登记搬迁户内详细信息,就业状况等,对每户每月用水、用电建立登记台账,对整户举家外出建立详细台账,各安置点做到了对搬迁户的实际入住情况动态跟踪,定期更新。

4.搬迁对象宅基地全部完成腾退。按照“摸底、腾空、收回、拆除、复垦和交易”六个环节压茬推进宅基地腾退工作,县政府按照每处宅基地XXXX元补助给镇(办)拆除费。所有绿化苗木由县林业中心统一提供调拨,截止XXXX年年X月底腾退拆除工作全部结束。全县共拆除宅基地XXXX户(XXXX处),其中种植树(苗)木复绿XXXX处,种植其他农作物XXX处,可纳入土地增减挂项目复垦XXX处。为进一步提高腾退拆除质量,县上成立核查组,先后进行了X轮次的督查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当天进行反馈,限期整改,逐户销号。X月份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扶贫办的宅基地腾退拆除检查组,先后检查后对我县的腾退、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进行了检查,给予了肯定。

5.后续扶持配合有序。一是将易地搬迁各类信息台账,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做到了数据共通共享。二是结合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登记”工作,依法对已享受搬迁政策的所有人员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予以公告注销,并按程序对安置房予以登记发证,转移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已全部完善,已陆续制证发证。三是对经市政府批准全县腾退后可保留不拆旧宅(房)的XXX处旧房按照以村为主,镇(办)把关的原则,通过整村搬迁宅基地置换、按程序划拨(出让)、搬迁群众农业生产周转和出租等方式予以分类处置、逐步推进。五是把留史建档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户”、“点”“村”“镇”“县”五级搬迁档案,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的“易地搬迁工作档案”。

三、亮点工作推进情况

1.整村整组搬迁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试点情况有序推进。首批编制实施的《XX县XX镇等X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涉及XX镇、XX镇等X镇XX个村XX个地块XXXX亩(可实施交易面积XXX亩)的土地复垦项目,目前已复垦拆旧XXX余亩。

2.遍访易地搬迁户走在前列。XXXX年X月份分房以后,按照市局党组《关于开展问需问计问效遍访活动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率先拟定了X大类XX项XX个具体问题的提纲,对镇(办)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以及有搬迁对象的XXX个村主要负责同志、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以和所有搬迁户,以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撰写了《XX县易地扶贫搬迁“三问遍访”活动调研报告》,出台了《XX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XXXX—XXXX)实施方案》,明确了搬迁后续目标任务,全X易地搬迁“三问遍访”现场会在XX召开,我县作了经验介绍。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部分拆除后的宅基地复绿成效不明显,有的因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苗木成活率不高,影响整体效果。二是因搬迁对象的退出和规模的缩减,形成的闲置房源需加快处置。三是保留未拆的旧房处置还需加快。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工作定力,坚持常态化精准化系统化推进问题整改提升,一是结合秋季造林工作,对宅基地复绿工作进行“回头看”,适时组织镇(办)进行苗木补栽。二是加紧研究制定超建房源处置方案,加快资金回笼和矛盾化解。三是督促镇办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做好保留不拆的宅基合理利用,妥善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农业生产临时用房等。

五、关于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的建议

易地搬迁一项系统、全面、复杂的工作,他并非单项工作,他牵涉到搬迁群众后续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的结构性重组和变革。在巩固易地搬迁工作成果上,提以下建议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首先实明晰好安置小区以及安置小区所处区域的党(工)委、政府(街道办)或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的管理和服务责任,从体制机制上杜绝管理服务责任悬空,明晰搬迁后谁来管,谁来扶的问题。

二是加强安置小区的日常管理。安置点所在辖区的党组织,要加强安置小区政治组织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把搬迁群众有效组织起来,调动他们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搬迁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引导搬迁安置区建立新型邻里关系,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同时要注意把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明确区分,不能用物业服务组织的工作代替社区服务组织的工作。

三是加强搬迁群众权益保障。行业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实行以现居住(迁入)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围绕搬迁社区的管理、群众户籍的管理、就医就学,养老社保等,迅速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有序有效衔接好低保、医保、新农保、大病救助、高龄补助、伤残补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搬迁群众能在迁入地享受的政策,就不要再纳入迁出地享受。让搬迁群众在安置小区平等享有各项民生政策和发展机会,避免出现“两不管”。在迁出地要充分保障搬迁群众的承包地、承包林以及腾退复垦后的宅基地等权属权益,加快农地、林地流转,衔接落实退耕还林还草、林下种植养殖、农资补贴等惠农政策,多措叠加提高群众收入。

第11篇

一、做好城区公立医院整体搬迁资产统筹利用工作。

为综合统筹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充分发挥资产最大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坏、流失、浪费,咨询上级专家意见,结合我县实际,4月份县卫生局草拟了《城区公立医院整体搬迁资产统筹利用工作方案》,已呈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方案及时作出批示:“方案需征求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卫生局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分别向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汇报了工作。5月中旬县人大、政协分别召开了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座谈会,对县卫生局草拟的《城区公立医院整体搬迁资产统筹利用工作方案》征询了意见。目前已将征询意见情况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书面意见,7月份准备向县政府汇报,力争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此方案,争取9月份前能够开展实施。

二、做好城区公立医院整体搬迁卫生技术人员储备工作。

为基本解决卫技人员紧缺的问题,确保城区公立医院搬迁后临床科室的正常运转,根据人员需求测算,结合我县实际,4月份县卫生局草拟了《县城区公立医院整体搬迁卫生技术人员储备计划》,已呈报县政府,7份月将与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形成统一意见,争取在9月份《县城区公立医院整体搬迁卫生技术人员储备计划》能够开展实施。

三、做好大型医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为了顺利推进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布局调整,进一步满足全县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更好地提供医疗服务,改变我县大型医疗设备稀少、整体设备配置落后的现状,4月下旬县卫生局草拟了《关于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的请示》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一台1.5T核磁共振(MRI)和一台16排螺旋CT大型医用设备,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后将原有的一台老式双排CT留给县中医院使用。5月上旬已按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办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7月份做好申请办理配置许可证的跟踪工作,待配置许可证下发后,8-9月份做好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及安装、调试。

四、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根据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后各相关医院科室设置和人才需求情况,选择性地安排人员培训。8月份,各相关医院选派10名医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解决城区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紧缺问题。

积极与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召开相关部门会议,通过重新调整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的编制,解决人员编制紧缺问题。

第12篇

根据我县拆迁房屋的结构状况,将房屋分为6类9等(见表一)。

补偿单价主要用于我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被拆迁房屋与(表一)所列的主要特征相类似的房屋。在评估中,非主要部分的差异不作为提高或降低等级的依据。如局部构件或装修部分与(表一)所列特征不同,可以进行单价换算,若实际房屋主要特征与(表一)所列的相对差异较大,补偿单价另行计算。其他项目补偿按(表二)另行计算。如遇(表二)以外的项目其补偿金额可依照现行建安工程预算定额结合成新另行计算。

二、拆迁房屋成新率的评定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残值后,制定出不同完损等级房屋的成新标准(见表三)。

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根据《市房屋面积计算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我县常见的在旧式木结构平屋中利用坡屋顶空间作为阁楼层的建筑形式,当阁楼层与原房屋同时设计建造,其楼层高度在2.2米以上,阁楼层层高大于等于2.2米部分按100%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大于等于1.6米小于2.2米部分按50%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小于1.6米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

四、拆迁安置方式、地点及安置房计价标准

1、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2、产权调换安置点:具体以项目业主拆迁公告为准。

拆迁补偿安置以被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有效证件作为计户依据。被拆迁人有多幢房屋的应合并计算,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的房屋也应合并计算,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禁止分户进行补偿安置。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只能按一户认定进行补偿安置,但实行房屋安置的可分房型进行安置。

无证件的房屋折算后面积不足30㎡的,实行货币补偿。对户口在本村、无其他住房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第十四条第2点执行。

3、产权调换:拆迁房屋旧房补偿单价标准按(表一)结合成新率(表三)进行计算。合法产权调换安置房的计价标准在等面积部分框架结构按650元/㎡计价,因安置房结构原因造成的结构差按650元/㎡进行互补差价。超面积部分,因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增加的建筑面积按1050元/㎡计价;因上调一个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积按1300元/㎡计价。安置房上靠标准房型后被拆迁人实际增加的建筑面积(含奖励面积)已满7㎡的,不予上调户型安置;不足7㎡的,可上调一个户型安置。以上安置房计价标准均未含层次调节系数(表四)。

4、安置房标准房型建筑面积分别为45㎡、60㎡、75㎡、90㎡、105㎡、120㎡、135㎡。

五、搬迁费用补贴

1、房屋拆迁可实行自行过渡,安置房属多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24个月;安置房属高层建筑的,过渡期限为36个月。在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5元/㎡·月(补助费以相应补偿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不足30平方米的按3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应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先发放一年后逐月发放至安置房交付使用为止。超出过渡期限的超出部分按双倍发放过渡费。拆迁人提供过渡房的不发放过渡费。

2、搬家补助费:分为搬出旧房和搬入安置房两次补助,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合法建筑面积每次每平方米4元,搬迁补助费每次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算。

六、房屋货币补偿

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面积×(2500元/㎡+被拆迁房屋旧房补偿单价×成新率+按时搬迁奖励标准)+其它项目补偿金额。

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货币补偿价格可按照以上标准进行测算协商。协商不成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七、拆迁户提交证件齐全的补偿安置标准

对已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建设许可证)的,原审批面积部份按100%给予补偿和安置;对历史遗留的土木、木结构房屋以实际建筑面积按100%给予补偿和安置;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其面积10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按第八、九条执行。

八、对年12月1日之前建造的房屋(含加层),拆迁户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的补偿安置标准:

1、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原审批面积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95%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按第九条执行。

2、在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中标注超用地部分(今后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应无偿无条件拆除),且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80%给予补偿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3、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在原有证件范围内加层部分,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95%给予补偿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按第九条执行。

年12月1日之后建造的房屋(含加层)按第九条执行。

九、部份有证件或无提交证件的补偿标准:有证件部份按第七条、第八条给予补偿安置,年12月1日之前建造无证件部分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应对照航拍图(以市勘测院历年的航拍图为准,由业主提供盖章报县政府批准)甄别意见,由村、镇出具证明,认定小组认定,指挥部核定后按以下标准补偿安置:

1、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含有证部份)在90㎡以内三层以下(含三层)按80%给予补偿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30%给予补偿和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2、在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后至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含有证部份),对无证部份在三层以下(含三层)按5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30%给予补偿和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3、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至年8月26日之前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含有证部份),对无证部份在三层以下(含三层)按4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20%给予补偿和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4、年8月26日至年12月1日建造的房屋总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含有证部份),对无证部份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30%给予补偿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报拆迁指挥部研究同意后,简易结构按70/㎡、砖木结构按160元/㎡、混合结构按210元/㎡、框架结构按23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不予奖励和安置,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助。

5、对于近期(年12月1日以后)抢建(含加层)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安置;对于近期(年12月1日以后)拆迁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含走廊新加柱,非封闭阳台、走廊改为封闭阳台、走廊),按房屋原结构、用途予以计算建筑面积。

6、在年8月26日以前,无办理审批手续的,但费用已上缴村、镇财务并提供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中没有体现占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的,由镇政府签注意见,按下列年限的标准折算面积后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80%给予补偿安置,超出部分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第九条第1、2、3、4点规定给予补偿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安置。

年4月1日—年12月31日的,按建筑占地面积:收费标准为20元/㎡折算。

年1月1日以后的,按建筑占地面积:收费标准为50元/㎡折算。

7、年12月1日以前建造的房屋,对原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批进行改建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在90㎡以内并符合:①四至不变②占地面积不超过原审批证件面积的③三层以下(含三层),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80%给予补偿和安置,超出部份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第九条第1、2、3、4点规定给予补偿安置。以上情况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和安置。

8、无证件的房屋以座为计户依据进行补偿安置。

十、分户条件及限制

对房屋拆迁中遇到的个别紧房户、困难户确需分户安置,在不超出总安置面积的前提下可分房型安置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在本村;

2、分户对象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无其它住房。

十一、原规划用途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按经营性用房补偿安置。

拆迁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非营业性用房改作营业性用房,拥有产权和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初始营业证明)的房屋按以下规定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1、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临街底层第一自然间(沿街主干道进深不超过6米,次干道进深不超过4米)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可按经营性用房给予补偿;其他部分的房屋面积,按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和安置。

2、在年1月5日至年7月13日《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生效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临街底层第一自然间(沿街主干道进深不超过6米,次干道进深不超过4米)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且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可按经营性用房面积的80%给予补偿;余下20%按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和安置。

3、年7月13日至年10月26日《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前,将沿街底层第一自然间(沿街主干道进深不超过6米,次干道进深不超过4米)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且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可按经营性用房面积的60%给予补偿;余下40%按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和安置。

4、年10月26日《关于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生效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房管部门确认,将临街底层第一自然间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不论是否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或缴税凭据的,一律按原房屋使用性质实行补偿和安置。

货币补偿金额=确认的被拆迁房屋合法店面建筑面积×(经评估的店面区位补偿单价+被拆迁房屋旧房补偿单价×成新率+按时搬迁奖励标准)+其它项目补偿金额。

十二、其他事项

1、对其它特殊建筑按个案处理。

2、年12月1日前所有临时搭盖,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一次性予以20-50元/㎡补偿,不予安置。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及年12月1日后临时搭盖不予补偿。

十三、年12月1日以前建造有证厂房按市场评估进行货币补偿,无证厂房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及奖励,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不予补偿及奖励。

1、厂房建筑物单价按照拆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标准拆迁补偿单价(表一)结合成新率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2、砖墙铁皮盖顶、砖墙石棉瓦盖顶、砖木结构管理房:墙体为24墙按砖木一等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墙体18墙或18墙以下的按砖木二等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3、铁皮围护、钢管架厂房:按砖木二等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4、无墙体铁皮盖顶钢管架厂房:按简易结构单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不予安置。

5、在公告当天签订协议的给予每平方米30元奖励。

6、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每平方米30元奖励。

7、搬迁费:按每平方米4元。

年12月1日以后建造的厂房,不予补偿安置。

十四、搬迁奖惩

1、实行对被拆迁户的住宅公摊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协议并封房的被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住宅部分合法面积的10%给予公摊补偿(最多不超过30平方米),公摊补偿面积计入安置或货币补偿的面积计算基数。

2、经调查确系本村无房户、紧房户的按个案处理,也可结合我县分配给乡镇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指标一并考虑。因其它特殊原因经镇政府集体研究同意增加的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增加面积部分每平方米按1800元计价。

3、实行搬迁奖励,鼓励先签先搬。

①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200元/㎡的奖励。

②经营性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600元/㎡的奖励;住宅选择货币安置的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给予400元/㎡的奖励。

4、奖励时间以旧房搬迁腾空房屋移交封房为依据,如有发现封房后拆迁户擅自搬入旧房的取消奖励和顺序号。

5、超过规定期限尚未搬迁的,取消奖励和顺序号。

6、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搬迁的,将申请拆迁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裁决,依法强制拆迁。

7、安置房回迁顺序号的确定:具体以各项目业主拆迁公告为准。

十五、房屋拆迁注意事项

1、被拆迁人在搬迁前应向水、电、电信、广电部门交清费用。属水电部门安装的总表,不得私自拆除、更换,应由水、电部门统一拆除,否则水、电部门按管理规定处理(由业主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水电、电信、广电等部门)。

2、摸底、复核期间,为做到不误不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被拆迁人应积极配合拆迁人核对面积及附属物等,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有效证件。

3、被拆迁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并办好房屋移交手续。

4、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拆迁的,由拆迁人提请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十六、拆迁安置工作程序

1、房屋拆迁必须坚持“六公开制度”:面积丈量公开、住房情况公开、搬家顺序号公开、补偿安置情况公开、奖励标准公开、货币补偿安置公开。

2、被拆迁人应该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腾空房屋。被拆迁人搬离房屋后,应及时向拆迁实施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由拆迁实施单位验收后将房屋贴上封条,发给被拆迁人封房顺序号,作为优先抽、选安置房的依据。

十七、拆迁工作纪律

1、拆迁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纪守法,不准弄虚作假,。

3、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故意扰乱拆迁工作程序、煽动闹事、损坏或哄抢财务,强占房屋,妨碍拆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本方案适用于镇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房屋拆迁。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方案由拆迁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之前已开始实施未完成的项目仍按原方案执行,未开始实施动迁的项目按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