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8 07:36: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企业所得税以及纳税筹划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和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我国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进行分类,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对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我们区分的主要标准是成立时依据的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若依据法律法规在中国成立或者虽是依照外国的法规法规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字中国境内的企业,在税法是就是居民企业,其他的则划分为非居民企业。本文所介绍的纳税筹划主要是针对居民企业而言的。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和国际税收惯例,在税法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并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企业筹资、投资、运营等活动进行筹划,目的在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其外在表现是使纳税人纳税最少,纳税最晚(主要考虑时间价值),即实现“经济纳税”,在实践中,我们把这一行为成为“节税”。纳税筹划与“避税”相比较,有着本质不同。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国际税收辞汇》将“避税”定义为“是用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通常表示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活动的巧妙安排,钻税法上的漏洞、反常和缺陷,谋取税收利益。”在我国税收法律制度推进完善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政府是支持“节税”行为的,但是对于“避税”采取的却是明确的反对态度。
二、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一)纳税筹划的特点
从纳税筹划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1、合法性
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本质上是充分利用了税收法规规定的漏洞,为自己谋取利益。虽然不违法,但是纳税筹划却是打法律的“球”。因此,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最终致使纳税筹划变成违法行为。纳税筹划和偷税、逃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偷税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的手段,在账簿上不列收入或者少列收入,多列支出,或运用不公开的手段,或者是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隐瞒真实情况,达到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的目的;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或者无意中采取非法手段减轻企业的税负的行为。
2、预见性
是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不是都在事后进行的,纳税筹划可以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事前的安排和规划,做到成本和效益的最有。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偷逃税是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发生后,对于已经确立的纳税义务进行隐瞒,造假,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欺诈性。
3、选择性
税收筹划与会计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非常明显,可以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4、收益性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不仅可获得直接经济利益,而且可通过递延税款的办法进行筹资以获得间接利益,从而增强抵御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
(二)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
由于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收益性等特点,决定我们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是合法的,而且具有一定的收益性。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虽然并不像流转税那样在各个环节都要缴纳,但是企业所得税是在企业利润的基础上缴纳的,对企业最终的净利润还是有比较大的影响的。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交出令人满意的业绩,企业不仅仅要从收入和成本方面进行筹划,也需要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筹划。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法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我们可以所得税的公式入手: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一)对于这个公式我们首先从简单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入手进行分析
1、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额的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减免
指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当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有,一是在民族自治区域、四川省、贵州省等统称为“西部地区”的地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需要照顾和鼓励的企业进行减免税政策,对于超过100万元的减免税额,需要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例如:国家为了鼓励西部地区的交通、电力、水利等关系民生的企业的发展,对于企业发展这些项目占企业全部收入总额的70%以上的内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1到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到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西部地区有关企业可以充分利用70%的标准,尽量使企业达到免税减税标准。
2、企业所得税的抵免税额
对于税收抵免,主要是针对有来源于国外收入的企业来说的,允许其以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者财产税抵免全部所得应纳税额的一部分。对于抵免部分的税款,税法规定不得超过限额。对于限额的规定,是对于国外收入按照国内外税法规定计算的所得税或者财产税中较小者。
(二)对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筹划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有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入手,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收入的确认和会计上比较相近,(会计上对收入确认条件比税法上多规定了一条相关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采用的都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收入的确认不是按照款项的收付日期进行确认,而是按照责任归属进行确认,对于属于当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到账,都应该进行确认;反之。对于收入总额的筹划,对于满足税法上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要予以确认,若不进行确认的话,企业可能触犯法律,给企业的名誉造成不利影响,企业甚至可能被取消营业执照,不能继续经营下去,这是税收的确定刚性较强决定的。但是新税法对于以非货币形式形成的收入,规定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取消了以前以账面价值进行价值确认的原则,而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2、对于不征税收入
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主要是各种人民政府对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款项,以及按照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不征税收入对于这一部分,为企业提供的纳税筹划空间不是很大,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企业性质,在符合成本收益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纳税筹划。
3、对于免税收入
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主要是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等。对于这一部分的筹划,企业可以把充裕资金投资于国债,获得国债利息免税的好处,而且投资于国债的风险也比较小。对于投资于企业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收入,虽然也可以免税,但是由于其风险比国债利息收入的风险高,企业要在考虑自身可以接受的风险条件下,决定是否可以进行投资。
4、对于各项扣除金额的纳税筹划
对于企业的各项扣除项目,税法规定了许多,例如可以按照营业收入的15%扣除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出部分可以以后年度继续扣除;按照工资薪金的14%扣除职工的福利费支出,按照工资薪酬的2.5%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薪酬的2%扣除企业的工会经费;按照企业业务费的60%和企业营业收入的千分之5扣除业务招待费等。对于广泛的扣除项目,本文主要介绍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于业务招待费的规定如下: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是当年销售收入的5‰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额60%中小者,对于企业来说,希望得到结果却是这两者中的较大者,我们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做出的选择是业务招待费的60%和营业收入的5‰相等。这样我们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当业务招待费是营业收入的8.3%的临界点的时候,对企业来说是最优的。
四、结束语
我国目前的税收法规并不是很完善,即使西方国家法律法规制度都比较完善,仍然存在着企业可以利用的纳税筹划的空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为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树立“成本效益”原则,在总体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不同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有关因素,制定一套适合本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在合法和合规的前提下,使企业的税负最小化,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注册会计师委员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4
[2]郭凤喜.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财会与审计.2002.9
关键词:企业 所得税 纳税筹划 利益最大化
1、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深化改革,经济市场的税收环境得以显著改善,企业的所得税筹划在实践与理论等方面均有了较大的发展。就财务管理而言,在企业日常的财务核算当中往往会涉及到财务会计管理、国家税收政策、资金营运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等诸多方面。由此看来,纳税筹划对企业会计分析能力与财务管理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和范围,从而扩大了税收筹划的空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该结合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和企业的经营规模,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而且还有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2、纳税筹划的涵义分析
近些年以来,随着企业纳税筹划意识的迅速加强,理论界对企业纳税筹划方面的理论研究也逐渐的发展深化。就纳税筹划的涵义来说,不同的国家对纳税筹划的涵义有着不同的界定,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具体涵义可以归纳为:在切实的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以及企业价值最大化,在我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以内,企业委托人或者自行通过对理财、投资、经营等诸多事项的策划及安排,充分的对税法所提供的优惠加以利用,对多种纳税方案加以选择和优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
3.1膨胀成本费用
3.1.1合理安排工资费用及工资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准予扣除企业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工资薪金合理支出,所以,企业应当从节税获益的角度,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适当的将企业员工培训和教育的机会加大,最大限度的将企业员工的素质提高;(2)适当将员工工资标准提高,对于超支福利应当以工资的形式予以发放。由于现行的企业所得说法将计税工资取消,这对我国的内资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企业必须要重视同行的工资水平及合理性,否则,相关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不合理之处进行纳税调整;(3)对企业股票有着一定持有权的企业员工,应当把其自身应获股利转变为年终奖金或者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发放。
3.1.2分散业务招待费
企业为了将工作和业务顺利的展开,经常会出现业务招待费超支的现象。针对此类状况,企业应当在申报之前加以自行计算。如果超出业务招待费的限额,那么就应当自行的减除及调整,把超支的业务招待费适当的转移到其他科目税前进行扣除。比如企业送给客户的礼券和礼金等业务费用,应当以佣金费用进行列支,因此通过这部分也能够在税前进行扣除,或当业务招待费可能超过限额时,可以按业务宣传费名义列支以实现节税的效果。
3.1.3分散利息费用
由于企业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能够据实在税前加以列支,然而部分企业在集资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便不得不向非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企业私下高息借款;还有一些企业为了给员工谋取经济利益以及融通资金,在企业内部员工当中以高息的形式筹集资金。这些高于同期及同类贷款利率之外的利息支出,不能够在税前进行列支。因此,企业在集资时应当尽可能的防止高息借款。如果确实有高息借款的存在,那么就应当把高息部分尽量的分散到其他名目开支中。
3.1.4合理安排对外捐赠
如果企业有捐赠支出的发生,那么应当注意:(1)认清捐赠中介与捐赠对象,也就是企业应当根据我国税法所具体规定的社会团体及机关进行捐赠,以免除缴纳所得税;(2)注意捐赠的限额。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及经济实力,来对公益性捐赠的额度加以确定,通常不应当大于税前所允许的扣除比例。
3.1.5合理选择就业人员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如果企业在进行组织设计时能将残疾职工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既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难的问题又获得减少税负的好处。
3.2缩小应税收入
在将应税收入缩小时,应当设法将免税收入增加或者将不应认定为应税收入的项目及时剔除。企业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可采取的措施包括:(1)周转多余资金,用多余资金来购买政府公债,而所得的利息收入能够免除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或者也可以把多余的资金向其他居民企业作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也能够免除企业所得税的缴纳;(2)折让及退回销货,应当尽快的取得相关会计凭证,并且及时的作销售收入冲减的账务处理,以避免虚增收入的发生;(3)年度对收入总额进行计算时,应当减除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等项目,以避免将其错记为收入。
3.3预提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立足于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国境内仅有租金和股息等间接性收入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不应当在我国设立场所或者机构,或者所取得的间接性所得应当尽可能的不与我国境内的场所或者机构相互联系,以便于享受到我国10%的优惠税率。我国现行的所得税法将国外投资者从投资企业所取得的红利和股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的政策取消了,将外商投资企业的税负直接加重,但是这些外商投资企业能够借助于税收协定实施纳税筹划。而在一般的税收协定当中,预提所得税税负不应当高于10%,所以,外商投资者可以与中国预提所得税小于10%且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内注册企业合作,然后由该企业在我国境内投资,这样便能够将预提所得税税负加以有效规避。
4、结束语
总而言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准确地把握政策法规,增强纳税意识,减少涉税风险,使企业利润最大化。所以,对我国现行所得税法之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隋玉明,王雪玲.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8).
[2]张凌燕.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思路探讨[J].会计之友,2008(12).
纳税筹划也是现代企业中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合理的、有效的进行纳税筹划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增强竞争力。纳税筹划是国家给予企业的一项权利,纳税筹划能辅助企业在纳税后,取得收益的最大目标。所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受到当下企业的广泛关注。因此,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的深入探讨,能从很大程度上增强市场经济中,纳税筹划的水平。文章主要分为四部分,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一部分不同设立方式的企业的纳税筹划。第二部分现代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第三部分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第四部分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关键词:
企业利益;纳税筹划;生产经营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在市场经济中涌现了大量的企业。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中都要一定的纳税技巧。文章从企业纳税人的角度,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分析好探讨,根据纳税筹划在企业的筹资过程中、投资过程中和运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不同环节上,提出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的一些运作流程。
1不同设立方式的企业纳税筹划
1.1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之间的选择现今,我国的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其一是公司制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二是合作伙伴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三是独资企业组织形式。从缴纳税金的方面来看,这三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大的差别。首先,在公司制的企业组织形式中,增加了企业所得税。在合作伙伴形式的企业组织形式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公司制的企业的投资方取得的公司制分配的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作伙伴形式企业的投资方,根据所分得的收益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最后,公司制的企业的投资方一起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资金承担有限责任,合作伙伴形式企业的投资方对企业债务承担较多的责任。根据相应的数据可以看出,公司制形式的企业,在税负中交了两次所得税,而合作伙伴形式企业只交了一次所得税。所以,企业组建企业组织形式时,应注组建合作伙伴形式的企业,从而保证现代企业选择最具有可行性发展的企业组织形式[1]。
1.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在企业设立子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时,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很难确定设立子公司能否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基于这种情况,企业在成立子公司时,要基于全面的考虑。在企业生产技术较为先进的情况下,可将分公司直接设立成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果总司在未来发展中经济收益不明确的情况下,应该将总公司设立成分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总公司在经济效益有所好转时,将分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更改为子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以此来使企业能够充分享用国家税收政策,从而增加现代企业的税后收益。
1.3企业分立与合并的选择企业的合并是指,将2个或者2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公司。按照合理的合并方式,可将企业的合并划分为三种形式。其一是控股合并;其二是吸收合并。其三是新设合并。在企业进行合并的过程中,纳税筹划是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在企业考虑利用变换公司大小的方式,来降低现代企业的资金成本,要对国家的优惠政策进行详细的研究和探讨,从而使现代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实施的战略决策,能够从根本上辅助企业的发展[2]。企业的分立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将一个企业分为2个或2个以上的企业的活动。企业的分立方式,主要划分成两种形式:其一是进行新设分立模式,是指进新解散以前的企业,从建设新企业;其二是存续分立模式,是指使原有的企业继续保持,并有其中的一部分成立新企业。在现代企业进行分立时,基于支付资金的方式不同,从而使税务方面的处理模式也有所差异。所以,现代企业在进行分立时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并按照规定的税收制度,采用对企业的发展有利的支付模式。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2现代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2.1资金方式的选择现代企业的资金筹集途径主要有以下五种主流方式:其一是金融机构贷款方式;其二是现代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模式;其三是现代企业的自身的资金积累方式;其四是现代企业内部的集资模式;其五是上司公司的股票发行或债券等。现代企业在进行资金筹集时,资金筹集的主要遵循的依据是保证现代企业的经济发展,在经营的项目中,有效地规避风险。在进行资金筹集时,要注重对风险的控制[3]。根据现代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于通过不同途径获取的资金,对其陈本劣质的方法也有所不同。现代企业要使用多种的资金筹集途径来实现资金的筹资,在帮助现代企业的同时,还能使现代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享受税收上额优惠政策。
2.2融资租贷的利用随着现代企业的筹资的不断试行,采用有效的资金筹集方式,能促进现代企业长远和稳定的发展。企业的融资方式能帮助企业获得资金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国家对金融机构中银行的风险评估环节的工作进行了简化。目前,我国的企业融资体系和审核的环节的有效改善,已经大大缩短了企业融资的时间。此外,现代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模式,也是现代企业的经常使用的资金的筹集方式。这种方式并不是现代企业在缺少资金的时候才进行的一种资金筹集方式,现代企业在资金运转良好的情况时,现代企业间也可以互相提供资金的借贷,以此来进行纳税筹划,从而节省了现代企业的一部分税款。现代企业间的相互借贷模式,与金融机构中银行的贷款有很大的区别。不仅加快了资金筹集的速度,同时还降低了在银行贷款所花费的大量融资成本。这种相互借贷的模式,使相互借贷的企业都减轻了现代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负担,从而提升了自身的经济效益。
3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3.1投资地区选择企业的经营者和决策者,在进行选择投资地域时,不仅要注重资源和交通方面的问题,同时还要注重地区之间的税收金额的差异程度。国家会指定一些具有诱惑力的税收制度,来吸引现今市场经济中的成功企业家,到新开发的地区践行发展和建设,为建设完整的声势结构,用来改善一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现在市场中成功企业,要有效地使用这一优化制度,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减少资金成本,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4]。企业选择国家优惠政策优越的地方,在获取国家优惠政策的同时,更会得多当其他便利的条件支持。
3.2投资行业选择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对于所投资的行业要进行慎重地选择。现代企业的投资方式,从广义的角度来分,主要分为直接投资模式和间接投资模式。关于直接的投资模式,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来选择对企业税收有优惠政策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给现代企业的优惠政策的同时,现代企业应利用这有利的条件,促进现代企业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企业、集成电路生产制造企业、动漫企业、文化产业、科学先进技术型服务业,这些都是国家支持的经济产业。关于间接投资模式,股权投资与债券投资有较大的差异。例如货架债务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等。
3.3企业投资方式选择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投资方式地方选择具有多样性。主要分为三种投资方式:其一是货币的投资方式;其二是企业有形资产的投资方式;其三是企业无形资产的投资方式。例如,企业进行货币入股取得利息或红利是可以免征所得税的;企业在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如果该无形资产存在增值情况,则增值部分需缴纳所得税。现代企业的投资方式不同会导致纳税的效果有所差异。
4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1利用成本费用列支进行筹划在现代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在企业运营时,出入收益大于支出时,选择企业经营早起资金成本较大的数据核算模式。例如:增加税金较高区域的子公司费用,进行非配全数方式的计算,迎来相应减轻税金较低区域的子公司费用,进行分配权的计数,从而使有利益往来的公司和企业之间,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资金的转移,有效的使用难说筹划,以此来减轻税负。
4.2利用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根据母亲我国,关于现代企业经营中的所得税规定,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资金支出,包括资金成本费用、税务金额、项目经营的损失费用和其他方面的资金支出,允许在计算企业经营过程中收益资金中,应纳税所得金额时扣除。国家税务法的具体实施策略,对企业应利用目前为止最具有优惠政策的计价法进行存货的实际成本的计算。根据现有的基本计算法则:期初存货+本期存货—期末存货=销货成本,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多少,能影响到销货成本账面价值。根据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存货的加价方法与所得税有着紧密的联系。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对纳税人的税后所得和应纳税的税额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有重大的意义。
4.3利用合理选择折旧方法进行筹划在选择那会筹划的方法时,折旧方式,目前的纳税筹划工作中,效率较高。所以,要尽量采用商品进行转变成旧商品的形式。所谓企业固定资产重新价值估量,,指的是企业对资产的账面价值,根据现行物价情况及事实需要,按照合理方法重新评估,从而真实的呈现出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办理资产重估价的好处在于:重估后资产在使用期间,每年折旧额较高,账面盈余减少,可减轻税负,同时亦可避免盈实亏。资产重估价后,资产账面简直较高,可改善财务结构,增强资金信誉,有利于对外融资。进行资产重估可提高账面价值,从而在出售资产时,由于售价与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相抵,财务利益越小的情况下,税务的资金支出越少。
5结语
文章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纳税筹划是现代企业中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合理的、有效的进行纳税筹划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增强竞争力。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企业的纳税筹划的相关制度作出了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国家给予现代企业的一项优惠政策,旨在增强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和繁荣的发展。企业的所得税的颁布与实施,必将会引领我国的经济进入繁荣发展时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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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晓颖.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评述[J].现代商贸工业,2013,(23).
一、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点及现实意义
(一)纳税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表现在其活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依法征税及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根据税收法规原则,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定的依据,纳税人也只需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当纳税人依据税法做出多种纳税方案时,根据资本市场中人的自利行为原则,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来实施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法定最低限度的纳税权也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无需承担超过法律规定的国家税赋。
2.筹划性。由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如实现或分配净收益后才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不动产后才缴纳营业税,其滞后性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可能。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有权通过对纳税义务人、纳税对象、税基、税率作出不同的规定,引导纳税人采取符合政府导向的行为。纳税人则可以在其作出决策之前,明确国家的立法意图,设计多种纳税方案,并比较各种纳税方案的不同税负,挑选出能使企业整体效益达到最大的方案来实施。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是可以选择低税负,二是可以延迟纳税时间。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其结果都是节约税收成本,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这有助于企业建立成本优势,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并发展,从而实现长期赢利的目标。
(二)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1.减轻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包括三层含义:其一,绝对减少税负。绝对减少税负表现为税收负担额的直接减少。例如:企业去年缴税1200万元,今年纳税筹划以后缴税1000万元,其直接减少税负就是200万元。其二,相对减少税负。相对减少税负需要把纳税额与企业的各项经营业绩挂钩。例如:如果某企业今年的销售额比去年有了相当大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绝对数的减少并不能完全反映纳税筹划的效果。所以,通常以税收负担率来衡量是否相对减少了税负。其三,延缓纳税期间。原来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一般不在乎延缓纳税,认为通过一切方法,把年初应缴的部分税收推迟到年末缴,并不能起到节税的效果。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正确。从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考虑,把年初的税款合法地推迟到年末缴之后,企业就可以把这笔税款作为资金使用一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纳税筹划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涉税零风险。减轻税收负担是纳税筹划的第一个目的,纳税筹划的第二个目的是税收零风险。税收零风险,是指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大部分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问题,纳税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纳入进来。
二、纳税筹划中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
关于会计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25日正式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中定义为: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会计政策选择产生的原因
1.利益的共享性。企业的财务会计应向其相关的利益各方充分披露其会计信息。而这些利益相关方与企业彼此之间都有其各自独立的利益,且利益不完全一致。
2.企业会计实务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千差万别,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各不相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就有必要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在统一性的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灵活性。
3.会计计量与报告中的主观性。会计计量与报告过程是人们主观的期望,是以货币计量为手段,采用一些特定的专门方法,对会计对象加以反映以提供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的过程。
(二)会计政策选择的客观影响
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是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因素,不同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会造成社会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不当,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国民经济秩序。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结果会影响与企业相关的各方利益。
1.会计政策选择中纳税筹划前提假设。根据博弈理论,企业中各相关方的利益不一致,在纳税筹划中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时,可能会出现矛盾。因此,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纳税筹划是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是政府相关法令制定的影响。纳税筹划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必须在政府制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否则是无效的。其次,是治理者的治理动机。在会计政策选择中是否纳税筹划,主要取决于治理者的态度。
2.会计政策选择中纳税筹划原则。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纳税筹划,既要遵循纳税筹划的原则又要遵循会计政策选择的相关原则。由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情况各异,所以每个企业应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会计政策。在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纳税筹划除应遵循合法性原则、一贯性原则、计划性原则、适用性原则这几项基本原则外,还要遵循成本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要权衡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与效益。只有在纳税筹划成本低于筹划收益时,纳税筹划才可行,否则,应当放弃;风险和收益均衡原则。纳税筹划之所以有风险是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专业性原则,纳税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应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来从事此项工作。
三、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法
(一)用好、用足优惠政策
目前的优惠政策一般集中在对产业的优惠和对地域的优惠上。要把握国家政策的宏观走向,顺应国家的产业导向,对政府政策作出积极反应,尽量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首选。
(二)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
当同一经济行为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实施时,纳税人尽量避开高税负的方案,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以获得税收收益。
(三)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同时,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税收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所得税乘以市场利率。
四、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政策的运用
(一)经营活动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
1.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就折旧年限而言,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的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所得税税率稳定的情况下,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2.关于存货计价方法的纳税筹划。存货的发出计价,税法允许按实际成本或按计划成本计价。而按实际成本计价又有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会导致不同的会计利润和存货估价。通常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提高,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后进先出法已经停止使用);反之,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价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减少资金安排的难度。
(二)投资活动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
1.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投资在方式上可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对直接投资而言,最重要的是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待遇,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待遇,包括税率和税额扣除等方面的优惠。
2.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纳税筹划。《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权益法,两者的使用有一定的范围。这一规定提供了可选择的空间。企业应正确、巧妙地应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从而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可能。
五、所得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煤炭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纳税筹划又称为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一、纳税筹划的目的
(一)合法性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即纳税筹划活动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纳税人在合法的前提下作出多种纳税方案进行纳税筹划。
(二)前瞻性
纳税筹划的前瞻性指纳税筹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涉税事项所作的规划和安排。
(三)目的性
纳税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税收成本较低的方案;二是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方案中,尽量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
(四)综合性
综合性是指企业纳税筹划应着眼于自身资本总收益的长期稳定,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税负的轻重。纳税筹划要综合考虑,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活动中的主要运用
(一)筹资管理中的纳税筹划
1.合理举债,充分列支利息等筹资费用。不同的筹资方式组合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同时也会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利用债务筹资所形成的负债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取得节税效果;企业在保证资本结构优化和考虑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尽量充分利用负债筹资在税前列支利息费用,实现抵税效应,从而减少企业应交所得税。
2.通过租赁的方式节税。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讲,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方式之一。煤炭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可用租赁的方式取得机器设备,既缓解了资金压力又避免了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同时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合理分摊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税基,从而减轻税负。租赁还可使企业集团为平衡各方的税负,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将盈利企业的盈利项目及资产租赁给亏损企业,使得盈利企业转移利润,以抵补亏损企业亏损的方式,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
(二)投资管理中的纳税筹划
1.安全及环保设备投资的筹划。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因此,煤炭企业不仅要增加资金投入,购置安全、环保设备,而且要关注该设备厂家及所选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能否享受抵免政策,充分利用该政策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专用设备投资。
2.综合利用资源的筹划。近年来,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尤其对于煤炭企业保护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来说,资源综合利用是关键。煤炭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矿井水、工业废水、煤矸石和炉渣等,将其作为矿井水处理厂、水泥、空心砖等建材产品的原材料,使之变废为宝,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而且也享受了税收利益,增加了效益。为此,要运用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引领企业走向循环利用,低碳经济之路。
3.煤炭资源整合中,被兼并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随着煤炭资源整合的推进,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活动日益增多。被兼并企业是否是独立纳税人,在纳税规定上有很大不同。如果被兼并企业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的年度所得逐年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如果被兼并企业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
(三)经营管理中的纳税筹划
1.就业安置的纳税筹划。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2.职工薪酬方面的纳税筹划。煤炭企业应综合考虑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的提取、缴纳、使用情况,及时缴纳与充分使用各项经费,增加税前扣除,减少或延迟纳税。有条件的煤炭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济情况,合理为其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不仅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更好发展,而且也能增加企业的税前扣除,减少纳税。
三、纳税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要运用
(一)费用列支的筹划
准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能费用化的不资本化,在税法允许下充分列支当期费用。煤炭企业的生产设备尽可能多的进行日常修理,避免列入大修理项目,通过将修理费支出以费用化的形式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发生的坏账、存货盘亏及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等损失都应及时进行处理;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尽量采用一次摊销法。尽可能通过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一、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
(一)合理控制企业所得税缴纳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纳税成本具有如下两个特点:其一为现金性;其二为企业收益变现程度的非对称性。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整个经营过程中的现金周转具有对应的约束性,在纳税支出等方而缺乏应有的灵活性。尤其是对大型企业集团而言,其由多个子公司或者不买构成,在纳税现金流量等方而的安排和筹划比单个企业更具灵活性,不但能够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而且能够最大限度的控制企业所得税缴纳的风险。
(二)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优化,能够使得企业的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整合和优化,保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以及企业集团各个子公司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通过实施纳税筹划体现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协同管理与市场竞争优势,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综合考虑外界诸多因素对企业财务管理总目标的影响。企业在确定财务管理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经营环境因素的影响,保证所制定财务管理目标的可行性。同时,还应该综合分析企业经营成本、收益与个人利益的需求。因此,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基于企业收益成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上,利用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税率差异等方式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使得企业的整体利润得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企业经营之初的纳税筹划
(一)企业组织形式的合理选择。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其具体的组织形式也日趋多元化,而且每一种组织形式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存在对应的差异。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企业通过纳税筹划的方式,并结合当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最为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企业税收负担的控制,从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提升。
(二)劝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合理选择投资区域为了保证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平衡,我国在制定对应税收法律的过程中,会针对特殊区域,例如,在我国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以及经济特区,会针对对应的企业采用相对优惠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实现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达到维持区域经济发展平衡、高新产业技术发展,实现我国科技生产力整体水平的提高。考虑到这种特殊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核心产业布局等方而要进行针对性的纳税筹划,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在对应的区域进行全而的投资建设,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使得企业的税收负担得以减轻。
(三)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的资本结构及筹资活动是开展系列经营活动的基础,而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实现企业筹资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由于企业的筹资行为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在具体的实时过程中通过调整资本结构而达到目的,其资本结构的合理性直接制约着企业经营所而临的风险,而且在很大的程度上减轻企业税负,提高税后收益。而筹资方式的选择会直接影响企业的预期收益以及整体税负水平。在选择筹资方式的过程中,要根据对应的筹资特点,从负债筹资、权益筹资等方式中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三、经营过程中销售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针对企业所采取结算方式的不同而采取的确定时间存在对应的差异,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间存在对应的差异。(1)在销售过程中使用直接收款结算的方式,不论货物是否己经发出,都必须以货款收入或者获得索款凭证之后,并将提货单作为确认收入的时间;(2)通过赊销和分期的收款结算方式进行销售时,以合同所约定额度收款时间作为企业的收入确定时间;(3)当通过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进行销售时,将商品的实际发出时间,并将发票账单提交至银行办理托收手续的时间作为收入的确定时间;(4)使用委托代销的结算方式进行销售时,应以受托方在按要求将商品销售完成之后,并开具售货清单给委托方作为企业的收入确认时间;(5)使用预收货款的结算方式进行销售时,应该讲货物的实际发出时间作为收入的确认时间。
而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企业销售过程中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对收入确定时间进行合理控制,从而使得纳税义务的执行时间得到延缓,从而为纳税筹划争取时间。当前,我国对企业税收义务发生的时间以及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都在税收制度以及会计准则等方而有具体的规定,从而使得企业的纳税义务实际发生时间可能会早于企业的实际收入时间,从而导致企业的资金流量迅速增加,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经营效益下降。所以,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避免法律中对于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早于企业实际收入的时间,并争取做到晚于实际的收入时间,从而使得企业的纳税时间延后,为资金争取对应的时间价值。这对于那些主要实施年终销售的业务,在签订销售合同的过程中完全可以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将收入确认时间延后至次年,从而有效控制纳税时间,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环境。
四、企业集团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纳税筹划
(一)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式。在实际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存货的发货过程中,使用加权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将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本计算出来,从而达到精确计算企业经营成本的目的,为企业赋税的减轻提供参考采取不类型的存货计价方式,时还会产生对应的利润以及存货股价,在对应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因此,在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过程中,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形势以及实际的财务状况,达到降低企业纳税成本的目的。例如,当物价下跌时,企业应该选择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式;若物价波动频繁,则应该使用加权法进行成本核算,为纳税筹划提供合理的依据。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引言
在西方纳税筹划问题在上个世纪的30年代就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法律方面的认可,并且,西方的纳税筹划活动开展的也是十分的普遍。与西方国家相比,该项活动在我国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该项活动都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一个神秘的地带,并没有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但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被全面的确定之后,人们对于纳税筹划的认知度和重视度也不断的提高,并逐渐的看到了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发展利益产生的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市场经济的此种发展背景下,纳税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其在高新企业中的重视度不断的提高。
一、 当前我国高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充足的主观认识度。所谓的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自己的资产和收益的一种正当的维护手段、是其自身本能的对于经济收益的追求。由此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属于纳税人具有的一项基本的法律权利,是其在对社会发展付出了贡献之后的权利的应用。由于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所以,高新企业在使用此项筹划活动时,一定要从整体性与合法性两方面出发,将自身进行的所有的经济活动作为一项整体的内容来进行纳税筹划的考虑[1]。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往往只是针对某一环节,并没有考虑各个活动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使得筹划活动的目标经常会同其他的经营活动之间产生冲突。
(二)缺乏有效的处理纳税筹划的手段。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属于其财务管理的管家重要环节,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才能够很好的完成此项工作。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涉及到的企业生产经营的环节较多,所以,负责此项工作的会计人员不仅需要熟练的掌握各项相关的筹划技术,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范。但是,从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新企业中从事此项工作的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情况来看,其不仅在专业技术水平上存在欠缺,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了解。这种情况的出现,就会导致会计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活动的实际操作时,由于技术性的操作经验欠缺,而导致活动的合法性与整体性缺失的情况出现。
二、企业所得税合理的纳税筹划对策
(一)合法性原则。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的筹划时,严格遵守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其必须要做到的。虽然逃税、偷税等不良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但这却有悖于合法性的基本原则[2]。税法,是国家为了调整国家与纳税人间在有关征纳税领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由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称呼的综合。它是国家和纳税人征税和纳税的准则,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和纳税人双方的权益,有力保障税收秩序,确保国家财政秩序。作为国家代表的税务机关应做到依法征税,相应的纳税人也应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所以,企业想要对所得税收进行筹划,必须是要在遵守相关税法和法规的前提下。
(二)整体性原则。企业在对所得税收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必须从全局出发时,应该把全部的经济活动当做一个息息相关的综合整体进行考虑。如果企业所得税在筹划的时候与其他税收产生了矛盾,或者与其他经营活动的既定目标产生冲突,企业应当遵循整体目标,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协调,取得一致[3]。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也应该有一个长远的筹划意识,不仅要看到当下的好处,而且要考虑未来的利益,要整合兼顾眼前和长远利益,才能实现最好的配比。当前和长期筹划间的利益产生冲突时,企业应当从全局出发,综合考量,不仅要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最大保障,而且要最大程度上实现可持续发展,不能一叶障目,只要求所得税负担能实现最小化,而对更重要的长远利益视而不见。
(三)具体问题需具体分析原则。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一定的经济主体,在一定的时期,对特定的地区和国家的企业所得税而制定的税收规定。但是,未来的变化是不定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要在现有的既定模式上滞留,更不能生搬硬套别人的方法,根据现有的客观环境条件,进行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和因地制宜,才能实现自己预期的目标。就比如说,我国现有的企业所得税是采用比例税率,是通过折旧期限和方法的选择,使企业最大程度上获得资金和时间价值上的利益,但是如果企业是处在盈利、亏损或是税收优惠期等不同的经济状态的时候,相应的所要选择的折旧方法及期限也应该有所变化[4]。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能按不同的环境和要求进行改变和发展,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
(四)对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进行利用。政府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要通过税收的手段,来实施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是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职能中的一种,即通过税收调节经济。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变时期,在税收的立法政策上,还保留了许多的减税和免税的政策,这就为企业单位提供了开展所得税的广阔空间,在新兴行业中,高新技术拥有“一枝独秀”的优势,税收立法部门对高新企业的优惠政策是有所倾斜的[5]。对高新的技术型企业给予的优惠政策进行归类,大体上有以下几种:降低企业的税率、税收可以相互抵免、收入的盈亏可以互抵,可以对无形的资产加以确定、摊销和计量,还可以优惠退税等,种种政策表明,国家对新兴行业是非常重视的,在税收政策上给予的优惠政策,是那些传统企业所望尘莫及的。
(五)对应纳税的所得额相应的减少。企业要对税务部门缴纳的所得税,是企业所得额的主要依据,企业如果能减少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应纳税额就会直接的减少,对较低的税率,也可以间接的适用,这样就可以起到一箭双雕的效果,实现双重减税。如果企业可以将各种收入进行最小化的处理,在国家的税法允许范围内,在税法的一定范围和限额以内,将企业的各项在税前可以扣除的费用能够最大化等。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想要使应纳税额直接减少,可以通过应纳所得额实现,但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并不能够完全的符合企业在价值最大化方面的目标,要想实现这一目标,还要把其他方面的制约因素也要考虑进去。
结论
总而言之,企业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组织的重要组成内容,无论我国政府利用那种税收形式来对企业征收所得税,都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这就使得企业为了能够增加自己的经济收益,便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纳税筹划。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其中的佼佼者,更是要重视纳税筹划的作用,将筹划活动贯穿在企业自身的整个生产活动之中,并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是纳税筹划活动可以随着企业的发展而不断的成熟和完善。(作者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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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熙.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D].吉林大学,2008.
【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企业所得税,筹划
一、中小民营企业具有的特点
1、生产规模小。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资本小,资信低,筹措资金难,因此生产规模扩张缓慢,技术创新能力弱,生产规模相对较小。
2、经营范围涉及面广。中小企业经营范围广泛,几乎涉及社会经济和生活的各方面,在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农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等竞争性领域无所不在,分布在全国各地。
3、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中小企业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其经营范围宽和经营项目丰富,经营体制灵活。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速。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高新技术人才的大力培养,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猛,一些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办出了特色,技术含量大大提高。目前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尽管生产规模不大,从业人员少,但其技术含量不低。
5、小型微利企业不断增加。国家为了增加就业率,积极鼓励发展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数量急剧增加,推动了社会的就业,稳定了社会秩序。
二、中小民营企业企业所得税筹划思路
1、用足、用好、用巧现有的产业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面广,企业所得税关于产业优惠政策较多,如: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大部分政策都免征、减征);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免3减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3免3减半);综合利用资源,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用于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等。中小民营企业应该好好研究这些优惠政策,使企业能享受到最大的税收优惠,不要造成有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没有研究导致未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带来的好处。
2、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下发的各项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必须达到如下条件: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三是从业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100人;四是资产总额在一定范围内,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它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五是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六是必须是国内的居民企业。因此,在进行小型微利企业的筹划时,必须满足上述六个条件,如果一个企业大大超过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完全可以把该企业进行分立,组成几个小型微利企业,每个小型微利企业经营某一方面的专业业务,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负担。但要权衡公司分立所花费的各种成本,如注册费、各种管理费用,与节税效益及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战略,慎重决策。
3、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仅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在筹划的过程中,首先筹划人员应关注企业的发展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其次,需要按照税法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规范企业的账务处理,以致达到相应;最后如果超过高新技术指标的公司,可以考虑将高新技术业务剥离出来,成立独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以适用15%的税率。
4、做好成本费用扣除项目的税收筹划
(1)招待费的限额扣除。按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①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②发生额的60%扣除。企业对招待费的筹划:①企业尽量将发生的招待费转化成别的费用科目,如转化成办公用品费用、会议费、业务宣传费用等等,以避免本身金额40%不能扣除;②企业也可以将公司进行分离,从而提高销售(营业)收入金额,尽最大可能享受优惠。
(2)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以将想法设法增大研发费用,比如成立研发项目组,将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其他费用合理地转入到研发费用。
(3)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如果固定资产符合加速折旧条件,企业应该结合自身因素,考虑利用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优惠:①一般企业而言,符合条件的尽量用加速折旧,这样可以带来延迟纳税的好处;②对有税收优惠期限的企业来说,尽量避免采用加速折旧,宜采用直线法,或者加大折旧年限,以避免由于期限的税收优惠将本应该可以抵税的折旧额给吞食掉,从而多交税。
(4)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一些特殊的地区,国家给了很多税收优惠、比如处在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西部地区等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小民营企业比较灵活,在成立公司的时候,可以考虑将企业成立在这些地区,或者将分支机构成立在这些地区,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中小民营企业而言,还有很多筹划思路,各个企业应针对自身企业的情况,大量收集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条款,采取合理、合法的筹划思路,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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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探讨-《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07尤敏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会计核算
在当前优胜劣汰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要想赢得一席之地,谋求长久发展,必须创新进行经营管理模式。基于目前经济资源的有限条件,为降低税收成本,企业一般采用纳税筹划的方法。所谓纳税筹划就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的基础和前提下,在存在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纳税方案时,为实现最科学合理的纳税而采取的规划。企业纳税时,通常以政府相关政策为依据,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结构和交易活动,优化选择自身的纳税方案,本文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会计核算进行探析,具体探究内容如下。
一、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会计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核算方法是不管利润分配政策怎样,企业自主进行的净利润分配并不会增加或减少企业本身所得税负。由此看来,企业的纳税筹划最主要的就是要尽最大可能规避投资者分回利润的再纳税,换言之,就是减少股东分会利润的补缴税款,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对于股份制公司来说,其可以通过不直接分配股息的方式来促使股票的增值。这样做不仅能够有效的避免在投资者获取分回利润时,需要缴纳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其还可以将税后所获得的大部分利润作为企业今后的发展资金,进而保证企业未来股价的不断攀升。从个人股东的角度来分析,通过提升股票价格,其股息所缺失的部分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而且还不需要其缴纳属于股息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从法人股东的角度来看,其通过分回所获得的股息,也不需要按照投资方所得税的差额进行剩余税收的补充。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对低税地区被投资企业的利率,应当尽可能的保留其不被分配。与此同时,如果投资企业属于盈利企业的话,并且其所得税税率还要比被投资企业的税率高。那么,此时,作为盈利性的投资企业来说,就应当尽可能的使投资企业避免因分回所引起的利润补交所得税,或者是推迟分回利润所得税,或者是采取不向或推迟对投资者分配利润。另一方面,投资企业要想进一步控制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就可以采取对被投资企业追加控股的手段来进行。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核算的具体应用
(一)企业纳税筹划成本费用分摊处理
成本费用核算纳税筹划的一种基本方法就是对于成本费用的低税作用进行研究。研究的根本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对费用支出过程所减轻的各种税收负担进行分析。对于企业来说,在其对纳税筹划成本费用进行分摊的过程中,在一定的限定条件范围内,企业的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具有一定程度的低税作用。相反,不在限定范围内的则不具有低税作用。而对于成本费用低税作用的考察重点,则应放在税前的列支方式上。此外,低税作用最明显体现在可以一次性在税前列支的各种费用、成本以及损失项目。企业不允许在税前一次性列支各项费用和成本项目,必须按照分摊的方式或者是折旧的方式来对费用和成本进行计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其抵税的作用。
(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会计处理
在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筹划时,当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时,是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结果是不一样的。这样,差异的结果就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成本法缴纳的所得税仅是针对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实际发放的利润,或者是红利、股息,采用成本法并不体现投资企业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而收益法恰恰相反,它能完全反映企业的投资收益。因此,成本法可以帮助企业将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公积,这样投资企业既可以规避投资收益需缴纳的税款,另一方面也可以灵活运用这部分收益资金。
(三)利用亏损弥补进行会计处理
亏损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希望发生的,因为发生亏损会使企业的经营发展陷入很大的被动,虽然一方面政府可以为企业承担一部分损失,但是另一方面企业在资金和运营方面会面临很大的亏损。若企业实际出现亏损,那没企业就开始在资本运营上合理选择相对安全的投资,减少投资成本以便降低今后5年内投资的风险性,从而使得企业所承受的亏损能在规定期限内尽早得到全部弥补。这就是利用亏损弥补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也是企业在面临风险遭到亏损时经常采用的弥补亏损的方式。
(四)企业折旧方法及年限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来说,一般可以采用的会计折旧方法使平均年限法、产量法以及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这四种折算方法。对于这四种折算方法的适当选取,能够确保达到递延纳税的根本目的。通常情况,在确保其他一切条件都基本相同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任何一种折旧方法对整体利润和税金不会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但是,从长久的实践和应用中来看,就能发现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不同年份的纳税金额造成一定量的影响,这主要是考虑到了对于使用年限内的提取折旧总金额固定的因素。另一方面,货币的时间价值对于最终的税款贴现值也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因此,适当的选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的保证会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比如,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说,一但其涉及到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及其年限延长和缩短两方面时,就需要根据折旧方法,在保证折旧年限固定且对利润总金额不造成影响的前提条件下,做出恰当的选择来达成递延纳税的效果。接下来我们进一步对折旧年限的变动进行分析,研究其变动对于纳税筹划会计处理的影响。通常来说,为了达成递延纳税的目的,在已经选择一种折旧方法的条件下,任何折旧年限都能很好的完成这种作用。但是,如果采用加速折旧年限的方法,就能更加快速的达成递延纳税的目的。
三、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的具体措施
要想真正的提升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会计核算的高效性,就必须从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人员自身着手,提升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对于我国来说,我国税收政策的出台是与我国经济 的发展历程相一致的,因此,企业要想实施纳税筹划工作,就需要不断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趋势、经济发展特点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此外,我国企业还必须时刻注视着我国税收政策的变化,从而更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面对我国特有的税收政策形势,对于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人员来说,其所面对的挑战和要求都是极高的。对于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人员来说,不仅要求其具备坚实的基础专业理论,还要求起要有较高的纳税筹划业务操作能力,此外,还需要纳税筹划人员具备较为丰富的实际从业经验。例如,有一些企业通过赠送礼物的手段来吸引消费者,保留客户,对于企业来说,起就可以将这些费用作为企业的广告费用纳入企业的财务收支中。一旦企业本年的广告费用或者是业务宣传费用超过了企业本年营业或者销售所获得利润的15%,那么,如果是一个具有高素质的、高业务水平的纳税筹划人员,其就会将超过利润的开支纳入到以后年度从而通过结转来进行扣除。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必须高度重视对于自身企业纳税筹划人的培养。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税法知识等相关培训,不仅能够促进其自身专业知识的提升,还能够促使其更好的掌握与节税筹划技能相关的理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收筹划人员依法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同时还能提升其工作效率。企业只有提升了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总结
简言之,会计核算在企业纳税筹划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此外,会计准则所具备的灵活性又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泛的空间,这也是促使会计核算成为企业纳税筹划重要手段的主要原因。但是,对于我国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仍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提升会计核算在纳税筹划的中的效率。只有重视会计核算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重要性,才能保证我国企业的税收征管水平,减少税收征管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最终,提升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会计核算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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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庞莹.浅谈纳税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导刊. 2010(17)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 筹划
一、在纳税筹划中利用收入费用筹划节税
首先,缩小应税收入。对销货退回及折让,应及时取得有关凭证并作冲减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以免虚增收入;年度计算收入总额时,对预收货款、应付账款等项目也应予以减除,防止错记为收入。其次,增加免税收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多余周转资金在选择对外投资方式时,可以考虑选择国债或符合条件的股票、债券直接投资。再次,延缓收入确认时间。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款凭证当天确认收入;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确认时间;而预收款销售商品,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这样,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时间来加以筹划,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达到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利益。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都是以营业收入作为基础计算扣除限额的。如果将企业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的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就增加了一次营业收入。在整个企业的利润总额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获得提高。特别地,对于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这对于新成立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又增加了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契机。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企业从节税角度,可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标准,超支福利以工资形式发放。高新技术企业最具创造价值的是研发人员,由于研发人员的需求个性化、多元化,所以对其进行薪酬设计时应突破单一的现金形式,根据不同层次员工的不同需求确定不同的薪酬体系。核心层研发人员的精力主要在于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对这类人员的薪酬激励应以股权激励为主,兼任企业董事或监事职务的内部职工,可将其报酬计入工资薪金。持有本企业股票的内部职工,可将其应获股利改为以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形式予以发放。
二、在纳税筹划中规划筹资方式节税
从税务筹划的角度看,企业筹资方式主要分为债务性筹资和权益性筹资。金融机构贷款、债券等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主要是通过扩大借入资金,增加利息,以财务费用在税前进行冲抵,从而减少企业税负。特别是税前还贷政策,其本质就是用财政的钱还贷款,企业的实际税负更是大大降低,但负债筹资在减税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权益资本筹资主要是指发行股票和自我积累。发行股票财务风险较小,不用负担固定的利息,但发行股票的筹资费用较高,发行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资金占用费即普通股股利必须在所得税税后分配,企业的税负压力大,通过股票筹资获得的节税收益非常有限。自我积累的资金主要是税后利润,不存在利息抵扣的问题,无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自我积累资金速度慢,资金的使用者和所有者是同一个主体,无法分摊和转嫁税负,很难进行税务筹划,企业要负担全部的税负。并存在重复征税,已经征税的利润再次进行投资获利后,仍然需要缴纳税额,税赋压力最大,很难进行税务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筹资的纳税筹划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资本结构的特点,注意资本结构的变化带来的收益和风险及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忌盲目追求税赋最轻而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在平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税。
三、在纳税筹划中利用税收优惠条款节税
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这些规定都说明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要结合自身条件对这些规定加以充分利用,这不仅有利于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利于我国科技水平和科技创新发展能力的提高。
【关键词】电网企业 新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新企业所得税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适度降低了税率,扩大了税前费用扣除,将税收优惠政策从“以区域优惠为主”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以降低税收负担、调整产业结构和实现区域均衡发展,它的实行将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各领域、各部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电力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能源部门,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在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前提下,台理地进行纳税筹划,尽量节约税收成本,力争取得社会和经济两个效益的最大化。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长久以来,许多人将纳税筹划作为偷税、漏税的代名词,如何帮助纳税人虚假反映经营成果,虚假进行纳税申报一度成了纳税筹划的主要研究内容。而实际上真正的纳税筹划是企业根据组织及规模选择的不同、筹资方式的不同、存货计价方式的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不同,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通过中介机构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核算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纳税筹划所选择的税务处理行为不仅是有利于企业节约税收成本,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是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
二、电网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新思路
1、纳税人身份筹划
新税法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居民企业,应当汇总纳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组织为纳税人,改变了以往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按此标准,企业设有多个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实行由法人汇总纳税。针对这一政策,电网企业在各级设立的的直属分支机构,应尽量采取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模式,统一汇总计算所得税。以便不同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互相弥补亏损,从而减轻整个企业年度税收负担。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各省(直辖市)电网企业作为法人,汇总各市级供电分公司统一纳税将有法可依,避免目前可能出现的税务纠纷。
2、工资薪金及三项经费的筹划
新税法取消了关于计税工资的规定。原税法采取计税工资制度,税前工资扣除限额为:人数×1600×12,不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新税法取消了原税法中关于计税工资的规定,真实合法的工资支出可以直接全额扣除。国家电网公司现有在职员工约150万人,离退休人员将近30万人,仅职工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费用。与旧法中的企业工资限额扣除政策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使企业工资支出得到足额补偿,可以进一步降低电网企业的税负水平。此外,其他与工资薪金挂钩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也提高了。因此尽可能多地列支工资薪金支出、扩大税前扣除应是税收筹划的基本思想。可采取提高职工工资、超支福利以工资形式发放、把向职工发放的股利改为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增加职工教育培训机会以及改善职工福利等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3、固定资产核算的筹划
首先,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旧法中关于周定资产维修资本化的条件,由原先规定的超过固定资产原值20%、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用于新的或不同用途以及修理后的固定资产经济适用寿命延长2年以上的三个条件,简化为超过固定资产原值50%以及延长经济使用寿命2年以上两个条件。多年来,电网企业由于资产特性,大修费用超标准列支现象较多,一直是公司在各种税收检查中存在较大风险的问题,这次政策调整使电网企业在大修费用的安排和使用上有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电网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修理时,要注意修理工程支出的预算,尽量不要超过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50%,以节约所得税成本。
其次。由于增值税的新变化,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借助这一有利政策。电网企业还可以通过新上和更新电力线路、变电站,加快特高压和智能化电网建设等途径,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规模的增加,一方面改善了电网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了电网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增值税税负,同时增加了固定资产折旧额,合理合法地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负。
4、研发费用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在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上允许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正在全力推进特高压电网、智能化电网的建设,积极构建SGl68信息工程,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进行三新的开发。通过加大三新投入,不仅可以尽快可以提升电网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还节约了一定企业所得税。此外,具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电网企业之间还可以采取委托开发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即关联企业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发,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政策,委托方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受托方还可以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免税或其他技术类优惠。
5、特殊设备税额抵免的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上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目前国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而电网企业作为国有特大型国有企业,本着社会责任重于一切的原则,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也越来越大。根据《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涉及电力项目的共有17项,因此要充分利用使用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引进节能、环保的国产设备,享受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6、公益性捐赠支出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新条例对公益性捐赠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同时明确规定了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范围和条件。实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后,简化了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计算,提高了捐赠支出的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公益性捐赠的范围,有利于提高纳税人捐赠的积极性。将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和谐。电网企业也可以积极利用这项优惠政策,合理筹划公益性捐赠的比例和对象,有助于树立国有特大型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纳税筹划中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会计制度准则与税法规定的不同
对同一业务事项的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往往与税法规定的处理要求有很大差异。比如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和计量资产减值金额。而税法则规定除了坏账准备在允许的范围内可法扣除以外,其他资产的减值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列支,要进行纳税调整。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特别关注财税之间的差异之处,合理地进行账务处理。
2、注意避免将纳税筹划演变成偷税漏税行为
纳税筹划是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的,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细比较后作法行为,是以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为基本准绳。一切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所谓纳税筹划,则属于偷税漏税范畴,要坚决加以规避。
3、要综合考虑纳税筹划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对财务、投融资、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的安排或选择,对纳税义务作出规划。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它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有显著变化。企业应充分利用新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一、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的纳税筹划空间
纳税筹划的空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筹划时可以进行操作和选择的空间。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着广泛的筹划空间,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所得税减免税方面的筹划空间
减免税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本文将介绍两方面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对于资金普遍紧张的企业来说,有着很大的筹划空间和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基于税基式减免优惠的筹划空间
(1)免税收入方面的筹划空间
新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因此当企业有一定的闲置资金,且其它项目收益率略高或相等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权益性投资或购买国债,以实现该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的节税筹划。
(2)加计扣除方面的筹划空间
新税法规定企业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及主要表现为:新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对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充分利用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产品研发方面进行纳税筹划,比如尽可能地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以便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加计扣除,达到节税的目的。
2 基于税额式减免优惠的筹划空间
农业是弱势产业,世界各国一般都对农业实行特殊扶持政策。新税法保留了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对技术革新设定了优惠条款,也给企业带来了纳税筹划的空间,即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具体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过渡性优惠的筹划空间
为保持税法的严肃性和连续稳定性,避免因新税法的实施使企业的税负产生较大的波动,新税法制定了对原来享受优惠企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即新税法规定的区域优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5+1地区”即五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上海浦东新区,这些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类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同时新税法规定,原享受定期优惠的企业,一律从新税法实施年度起,按原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年限开始计算免税期。此外,新税法实施后,对已经批准设立并依法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
二、我国企业所得税基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方法及应对策略
现行税制的优惠形式多种多样,存在的空间也较多,因此,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其具体筹划工作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基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方法
1 基于税基式减免优惠的筹划方法
(1)免税收入方面的筹划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将国债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收益和非营利组织收入作为“免税收入”予以所得税优惠,则企业可以加强对可取得免税收入项目的投资。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可以与其他投资项目进行比较,准确估计项目的收益率,在取得同等收益率的情况下优先购买国债和权益性投资,筹划时,要分清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收入,未分清的将不能视为免税收入。比如企业有一笔闲置资金,若买三年期国债则年收益率为5.74%;若有一可投资项目的年收益率为7%,但其不为免税收入,则该项目实际年收益率为7%×(1-25%)=5.25%可见该企业应优先选择购买国债。
(2)加计扣除方面的筹划方法
企业应当充分运用纳税筹划,有效地获得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所给予的资金支持。如企业外购专利技术的费用,只能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在规定年限内直线摊销。然而如果企业与科研机构采取联合开发的方式,则技术开发的费用不仅能够在税前一次性扣除,而且可以获得实际发生额50%的所得税税前加计抵扣。由此可见在不延误企业产品技术改造时机和具备自行研发能力的情况下,虽然实施自行研制可能要付出更多的开发费用,但无疑能够比外购技术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而且税收优惠甚至会超过多付出的开发费用。
2 基于税额式减免的纳税筹划方法
对农林牧渔业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另外,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对基础设施投资实行税收优惠也非常必要。因此,如果纳税人要享受行业定期减免优惠,可以选择政策鼓励和扶持的项目,即企业可增加对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等的投资。企业可根据有关部门制定的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理解、把握这条优惠政策的条例细则,实行最优节税筹划。
(二)积极利用过渡性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新税法给予了某些特定的地区和特定的老企业一定的过渡性优惠政策,及表现在特定区域的过渡优惠政策和定期优惠政策。一方面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可以利用过渡优惠期,借壳经营。对此可进行此种纳税筹划:假定A公司是享受低税率的企业,目前有新业务要新设公司,则可考虑暂不新设,用老企业做新业务,或通过买壳的方式接受一家名从实亡的企业,通过工商变更作为子公司,以享受5年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国家为了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情况,针对以一些特定的地区制定了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在注册地选择上多花工夫,最大限度的实现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