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8:02: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小议;高校;会计制度;变化
随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收支分类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执行等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高等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为积极适应高等学校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各项经济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财政部颁发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虽然说部分改革举措早在制度颁布之前就已经有所实施,但是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改革措施,为高校财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高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
一、会计基础发生变动,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
旧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各项收入和费用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不能准确反映高校真实的财务状况,不利于高校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对此,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作出调整并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同时,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累计摊销”以及“应收账款”等会计科目,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进行无形资产摊销。这种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规定契合了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有利于高校兼顾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正确归集、合理分摊各项收入和费用;有利于高校强化成本核算,以便进一步实施绩效考核;有利于准确反映学校的资产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完整、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这种修正的做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由于会计年度与高校的学年并不能达到完全一致,按学年收取的学生学费无法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本年学费收入,包括那些欠缴的学费以及没有及时办理到位的学费贷款等也无法确认为当年的学费收入。
二、会计科目变化调整,资产更真实、收支更清晰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调整了资产、负债、净资产以及收支的分类以及核算。首先,在资产类科目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考虑了国家财政改革需求;增加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科目,真实反映了资产的实际价值,避免虚增资产;增加了“在建工程”科目,有利于自制、试制设备或各种建筑工程的归集核算。其次,在负债类科目中,按偿还期限设置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会计科目,有利于负债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以及资产负债表的反应,便于高校管理层及相关债权人清晰了解学校的现实债务状况。再次,在净资产类科目中,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等会计科目,有利于规范期末财政补助资金和非财政补助资金结转和结余的核算,精细化管理结转结余资金。最后,在收入类科目中,按资金来源设置“财政补助收人”、 “教育事业收入”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7个总账科目,有利于清晰归集高校的各项收入;在支出类科目中,按支出性质设“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等5个一级会计科目,对旧制度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化和分类,支出结构更加合理、清晰,为教学、科研等成本的归集与核算提供了必要支撑。
三、“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加强了高校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求“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进行摊销,冲减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反映资产价值的损耗。一方面为计算教育成本提供了准确的财务数据;另一方面也便于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完整的资产状况,有助于高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由于旧制度下,高校多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对资产的取得以交易或业务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划,一直以来仅要求对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核算,不计提折旧也不反应资产的损耗情况,这必然出现部分固定资产价值虚增的问题,当然也存在大量资产升值的情况。同时,由于目前各高校固定资产的存量较大,所以即使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也是一个很大的金额,可能会导致即期报表数据失真。
本文建议高校财务充分利用报表附注,同时联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成立资产清理清查小组,按照新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各类资产开展清查工作。一方面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做好准备;另一方面是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为下年相关部门预算安排及评审提供充分依据。
四、基建财务数据并账,提升会计信息完整性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至少按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并入学校大账进行管理,并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新制度统一了会计主体,将基建会计纳入大帐,不再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来反映高校拨给基建的经费,而在“在建工程”科目下面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这种作法解决了原本两个帐套、两套报表相分离的情况,全面地反应了高校的整体经济活动情况,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同时,便于将基建投资纳入监督范围,加强财务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会计核算基础新旧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有较大变化。旧制度“总说明”中明确“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新制度则规定“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这一变化意味着权责发生制核算不仅只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方面应用,还扩大其在资产类、收入类业务中使用的范围。例如,资产类中除文物文化资产外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对高校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通过分期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对于科研业务收入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如“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计入科研业务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中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确认按权责发生制,其他业务收入中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培训收入、合作办学收入也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会计核算基础的变化后,高校会计核算中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其核算内容也将发生变化,同时对高校会计期间盈余带来重大影响。
(二)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内容及其会计科目旧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要素,而新制度中明确地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要素。从要素名称来看,将原来的“支出”要素改为“费用”要素,变化不明显。但从要素所包括的具体内容来看,其核算内容有较大变化。一是基建建设投资纳入“大账”。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而新制度要求将基建建设投资与教学科研经费共同核算,纳入高校“大账”。为适应该变化,会计科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一级科目来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增设“基建拨款”来核算高校收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高校的基建贷款也纳入高校负债类的“长期借款”科目的二级科目中,同时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二是新增资产折耗内容。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耗。为定期核算资产价值耗费,将不计折旧的文化文物资产设置“文化文物资产”单独核算,同时增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在费用类科目中增设“资产折耗”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一变化将对高校财务实务工作尤其是首次执行新会计制度时产生重大影响。三是新增预算会计科目。为满足“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需要,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上采用“双轨制”,即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来实现会计信息提供的多重性。在财务会计科目设置的基础上,新增“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年结余”和“累积结余”四个一级预算科目作为平行科目。其中“预算收入”对应财务会计科目中的收入类一级科目,“预算支出”对应高校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费用类中除“资产折耗”、“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外的一级科目。在账务处理上,新制度明确了“可以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记录;也可以平时不作记录,在期末根据财务会计有关数据调整记录。鼓励高等学校进行预算会计科目平行记录”。四是新增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随着近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政策的实施,实务中已经启用的了相应的会计科目,在新制度中再予以明确。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缴非税收人、财政调剂收入等科目。五是会计科目其他方面的变化。一级会计科目编号由3位变为4位;取消了借出款、固定基金、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经营收入、拨出经费、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一级科目;部分一级科目核算内容并入其他一级科目中,科目名称上有所变化但核算内容不变等。
(三)财务报表的变化旧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财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及预算执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不同点为:一是名称表述上的不同,如由“会计报表”改为“财务报表”,“收入支出表”改为“收入费用表”;二是资产负债表(月报)中不再将的收入、支出要素列入;三是新增“预算收支表”和“基建投资表”;四是将收支情况说明书改为“财务报表附注”,会计信息内容更丰富。
二、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状况与会计盈余的影响
(一)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状况的影响由于新制度将基建会计纳入高校财务统一核算,改变过去一个高校两个会计主体的不利局面,从而更能完整地反映高校的整体经济活动。高校基建工程支出、基建贷款均在高校资产、负债项目中予以反映,高校资产更加完整,能反映出高校因基建贷款所带来的财务风险,从而促使高校加强风险管理。另外对固定资产等根据使用情况计提折耗,能较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执行新会计制度使高校财务状况更全面、完整、真实。
(二)新制度对高校会计盈余的影响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当期盈余也会产生较大影响。新制度对当期会计盈余的产生影响的主要在于资产折耗、部分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由于旧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折耗,因此支出中不包括资产折耗,从使事业结余偏高;而根据新制度的费用中包括资产折耗,会使费用增加,从而使当期会计盈余大大减少。另外,新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收入等部分收入高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从而影响当期收入从而影响会计盈余。这些变化一方面有利于高校核算教育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使高校的办学效益凸显。
三、高校执行新制度的准备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执行新会计制度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也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因此高校要充分认识执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强领导、部门配合调整涉及面广,其具体业务会涉及到高校内部各相关部门;同时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对高校会计盈余的影响会凸显高校的办学效益,甚至会影响高校内部某些部门或个人的利益。因此新旧制度衔接不仅仅是由高校财务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具体实务性操作工作,它需要高校成立由高校领导、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来领导开展具体工作,如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日程、按日程督促检查工作等,这样才能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革新;缺陷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6-0280-02
近几年来,各个经济院校的会计专业往往是大多数人向往的专业,这当然是市场的引导的后果,在当今社会各类经济都得到自由的发展,各种经济实体的形式也层出不穷。各种的企业、公司、个人企业等都越来越需要会计方面的专业人才。为什么会计从业人员在社会上这么大受欢迎呢?这要归功于会计制度的无可比拟的优点。第一,中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已经适应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并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然社会一直在发展,现行的会计制度也不可能一直能够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地发展中国的会计制度,使它能够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以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第二,是中国的会计专业已经发展得相对成熟,已经逐渐地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会计体系。第三,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同世界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为了使中国的经济制度既满足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同时又能够满足中国在世界这个经济体中的会计核算的要求。中国的会计制度很大程度上已经与国际进行了接轨,使得中国会计的应用范围更加广泛。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实施的必要性
1.中国高校会计核算的现状
中国的会计制度有很多的特点符合时展的要求。那么,高校也应该把中国的会计制度运用到学校的财务系统中。高校也像其他的独立经济团体一样,有着自己的财务核算的部门,同样,也应该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对高校的会计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使得会计制度更加的阳光化和透明化。
早在五年前中国财政部就开始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进一步地补充和完善。到了2013年,了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再一次地对会计的科目进行了详细的确认和规定,以及对高校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地规范化。各高校相对独立的财务能够在财务报表中更好地体现出来,更加地完整,以及拥有可比性。
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优越性
《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的优越性主要是通过中国高校的现行会计制度与中国规定的高校会计制度的现行标准进行比较体现出来的。首先从整体上来说,中国现在推行的《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比中国高校现行的会计制度更加地合理,如果《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能够在中国的各个高校顺利的实行,那么中国高校的会计制度将要掀开新的新的篇章。
具体地说《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的优越性很多,如上面提到的在会计核算的收付确定的方法上,中国高校传统的会计制度使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这样不能够真实地反映高等学校的财务状况。比如,在时间的问题上,如果高校使用传统的收付实现制那么在记录日常的收付工作时,往往容易不合理地记录高校财务的相关费用,同时这种不真实性还体现在各个高校在对成本的记录上,市场价格的波动使得各个高校的会计部门在确定成本时,往往有随意性,不能够合理地记录各个高校的成本。
优势还体现在,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各个高校的支出的记录更加地细化和具体化,这样很容易地看出各个高校的支出的比重以及结构,同时使高校的支出更加地清晰和合理。另外进一步地对会计的科目进行了合理的细化,对日常的账务的处理问题更加地合理和细致。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使得各个高校的财务系统更加地完善,同时财务报表的体系和结构更加地合理,增加了财务报表的可操作性和使用性。
二、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研究
1.高等学校会计新制度现存的问题
中国现在推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确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社会是一直在变化和发展的。市场是时时刻刻发生变化的,每一个商品的价格也因为时间的不同而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使用全责实现制,可以很好地解决和避免这个问题的发生。为了使中国各个高校的会计核算制度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与社会会计制度能够保持同步,中国颁布了相关的一些准则和法规,来督促和监督各高校的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更加的合理化和科学化。各个高校的会计制度也不可能一直都符合社会的发展,虽然中国实行的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些中国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但是中国现在实行的高校会计制度还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比如中国各个高校的会计制度的使用仍然不能够很好的统一,这会导致中国高校会计核算口径的不同,而难以比较和测量,比较混乱。另外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会计的相关科目的设置仍然不够完善。虽然已经对资产类和负债类的科目进行了比较合理的丰富和发展,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已,我们需要在现在的基础上对会计科目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来弥补它存在的缺陷。
2.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相关研究
如何使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进一步的发展,是每个高校应该探索和研究的问题。下面从几点建议是针对中国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的:第一个比较重要而且急迫的任务是统一各个高校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口径,这样使得各个高校之间的财务更加地具有可比性,而且对一个高校来说,不仅有横向的可比性,而且还具有纵向的可比性。第二就是对各个高校的会计核算的科目进行科目的增设,使得会计科目更加地详细和完整,使得各个高校在查找相关的记录是更加的详细和清晰。
对于高等学校的会计制度的革新都是一个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当然问题会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地发展而不断地发生变化,我们要紧跟时代的发展变化和要求,相应地做出调整。
三、总结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当代各所高校的会计制度的一些改革措施,使得高校的会计制度得到很大程度的补充和改善,进一步优化了中国高校会计系统的结构和体系。高校的财务报表更加的透明化和阳光化,为以后中国高校的会计制度能够健康的发展提供了保证。我们接下来应该做的是保证把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视角下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2.
[2]靳燕,郭景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探析[J].会计之友,2012,(32).
[3]邵淑宁.关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的思考[J].会计之友,2013,(32).[责任编辑 陈鹤]
关键词:新制度 会计实务 浅析
经过数年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工作,2014年1月1日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正式落地实施,这标志着我国高校会计制度有了更深层次的完善,高校会计工作又会有突破性的改革与发展。另外,会计实务也开始了不断完善自身、落实制度要求的新旅程。
一、新制度的总体变化
新会计制度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改变加大,主要表现为:在会计制度中添加了与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内容;新会计制度纳入了“虚提”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的摊销;新会计制度明确指出要将基建数据不断纳入高校会计“大账”;不断深入细化事业支出的分类与核算;明确指出要将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归入到高校内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中;在过去的基础上强化了资产的计价与入账管理;在过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与账务处理业务;系统改进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
二、新制度对高校的作用
新制度将促进高校财政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指导高校实务操作。在具体工作中,新制度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进一步真实、详细的凸显了当前高校的支出结构;二是有助于高校内部成本费用科学、规范化管理,提升高校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进一步提高财务报表的通用性和实效性 ,增强高校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比性。
三、新制度下的会计实务要求
为顺利推进新制度的实施,就应该进一步做好其衔接工作,强化日常会计控制工作,以保证高校会计工作能够合理有效地推进。
(一)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1、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编制原账的科目余额表,在此基础上,按照新制度规定,调整旧制度各科目余额(包括新旧结转、补提折旧、基建并账调整),相应编制出规范的、详细的科目余额表,来作为新账各个科目的期初余额,同时,编制出资产负债表。设立新账,及时更新和调试会计核算软件、会计信息系统,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2、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由于新制度对部分原科目进行了增设、取代、拆分,在转账过程中,就要对原账中各科目余额加以分析,转入新账中的相应科目中。特别注意,设立新账时,对高校会计中固定资产的余额还需要依照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首先,针对部分与标准相差较大的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转入新账“存货”科目,就需转入新账“存货”科目。其次,部分已领用出库的,就应该依照所花费的成本一次性摊销,并做好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设立的账目里,标注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同时,增设“累计折旧”科目,通过核查固定资产的原价、使用期限等因素,计算、补提固定资产应计提累计折旧。同时,注意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等相关资产科目余额与净资产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余额的对应。
(二)把握好收支科目的新变化
为了直观反映高校承担的教育、科研两大任务对学校收支情况的影响,原事业收入拆分为“教育事业收入”、“科研事业收入”,实务中需要区分资金来源,分别核算和反映。配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逐步细化成本核算的要求,新制度将支出拆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科目,分别归集核算教育、科研、管理等各项费用,这要求在会计处理时,根据部门属性归集人员经费和部门费用支出,需要协调人事部门,做好人员的归口统计。
(三)做好日常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职能任务之一,在会计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能够有效的、科学的维护高校财经纪律与经济秩序,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日常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1、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这就要求高校财务部门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票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2、加强实物、款项的监督
督促资产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做到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倘若会计人员在工作里查找出账本记录与实物款项不一致,就需第一时间找出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处理,倘若发现其最终原因涉及到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能范围之外的内容,就需要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汇报,并作出反应。
3、严格财务收支监督
在会计工作中发展有审批手续不签的财政支出时,工作人员应该退回其相关手续,要求相应人员将手续补充齐全,仔细更正。对一些与国家统一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相违背的财务收支,拒绝办理。对于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并与国家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相违背的财务收支相违背的行为及时制止,倘若制止无效,还需立即向上级负责人通过书面意见的形式请求及时处理。针对部分违反企业、单位、机构内部会计制度的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倘若当事人不听劝告,还需要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处理。
四、结束语
在新制度下,会计实务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会计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加深对新制度的理解和运用落实,以切实提升高校会计信息处理能力,保证高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保证高校稳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林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基于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二维体系[J].会计之友,2011(1)
[2]宋文秀.对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变革的思考[J].财会研究,2010(2)
[关键词]征求意见稿;变化;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后勤社会化、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高等学校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已明显滞后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全面修订,拟定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行为,促进高校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
(一)基建、事业二账合一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基本建设核算独立于高校事业核算之外,一个高校,两个会计核算主体,两份会计报表,这种核算体制不仅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增加了核算成本,也导致高校资产不真实、财务信息不完整。征求意见稿增设了“在建工程”和“基建工程”两个资产类科目,分别反映非基建项目和基建项目投资,“基建工程”下设置的一级明细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切合基建项目核算的实际需要,实现了基建账和事业账的顺利对接,合并后的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资产、债务和收支等整体经济活动。
(二)会计核算基础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原来除经营业务的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的起点上,采取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固定资产采购取消了直接计入支出的方法。同企业一致,增加固定资产,减少货币资金等科目。增设“资产折耗”、“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真实反映单位资产价值,体现了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使得固定资产的核算更加科学合理。取消现制度“固定基金”,避免了虚增净资产现象的发生。增设了“固定资产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资产处置的核算。对基建工程专项借款计提应计利息,分不同情况处理:属于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基建工程成本,借记“基建工程――待摊投资――筹资费”,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属于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提高了高校财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三)增加了与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
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呼应,增设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与工资津贴规范配套,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配套,在收入、费用、本期结余、累计结余科目中,要求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功能和经济支出分类逐级设置明细科目;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配套,将对外投资、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四)调整、扩大了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与范围
现制度中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基础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十收入”,收入支出表的编制基础是“收入一支出=结余”,这样造成时点指标与时期指标混在一起,静态报表包括了动态指标,收支项目指标与收支情况表重复。征求意见稿中资产负债表取消了收支项目指标,采用与企业趋于一致的编制基础“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表根据修改、调整后的收入、支出科目进行了相应调整,能够更清晰、准确地提供成本信息。增设了基建投资表、财务报表附注,将预算收支表由附表提升为主表,新的报表体系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财务运行状况。
(五)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
通过设置“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期结余”、“累计结余”四个预算会计科目,与财务会计科目进行平行核算,财务会计科目的核算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资产的消耗情况等,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财务成本信息;预算会计科目的核算反映单位的收支和执行情况,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
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高校会计制度的建议
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修订,解决了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但是修正后的会计制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修正。
(一)进一步扩大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
目前,学宿费已成为学校的重要经费来源,对学宿费收入的确认采用收付实现制,高校财务系统只能反映实际已收到的学宿费,对全年应收数及学生欠费数却无法反映,这样就会造成少计应收债权,财务报表不能如实反映高校资产状况,从而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另外,财务系统与学生收费系统脱节。收费数据初始化、调整、复核、记账等岗位职责不明确,内部牵制不到位,极易造成少收、漏收费用,甚至出现人为舞弊现象。因此,建议对学宿费也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新学期开始前,根据教务处、后勤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在收费系统中做好学费、住宿费等应收数初始化,汇总打印应收数。连同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交记账员复核记账,借:应收账款,贷:应缴非税收入。实际收到学费时,借: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按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科目设一级明细科目,在一级明细科目下按各高校管理要求进行明细核算。借方反映应收数,贷方反映已收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实际欠费数。“应缴非税收入”科目贷方反映按照权责发生制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全部预算外资金,借方反映实际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余额反映应缴未缴的预算外资金。财务处另安排专人负责收费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数据核对,对账资料由有关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存档。这样既加强了对收费的内部控制,财务报表反映的资产状况也更接近于真实。
(二)按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费用科目
为了配合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满足分析学生培养成本的需要,《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将现制度中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分解成“教学支出”、“科研支出”“行政支出”、“后勤支出”等,各科目下要求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一级明细科目,在一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还要区分“财政拨款支出”与“非财政拨款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如此一来,一方面平行科目设置过多,影响凭证录入的效率和准确率。另一方面各类支出之间本身存在着难以合理界定的问题。在会计电算化已全面
普及的情况下,通过财务系统“项目”的合理设置,完全可以满足内部管理和成本分析的需要。以复旦天翼财务软件为例:项目编码由三个字段五位字符组成,第一个字段即第一位字符代表部门大类,“0”代表行政部门,“1”代表后勤部门,“2”代表教学部门,“3”代表科研项目;第二个字段即第二三位字符,代表具体部门,如“01”代表中文系,“02”代表外语系,“06”代表财务处;第三个字段即第四五位字符,代表项目的用途,如“01”代表办公经费,“02”代表业务经费,“00601”代表行政部门财务处的办公经费,“20102”代表教学部门的中文系的办公经费,编制报表时,通过不同字段的组合,查询导出数据,分析计算后填列报表相关项目。建议将以上科目合并入“教育事业支出”,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呼应,按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的“类”设置一级科目,再按“款”进行明细核算,通过财务系统的“项目”进行费用的归集和控制,既简化了核算,也能满足成本管理的需要。
(三)明确专用基金明细科目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专用基金核算内容为“高等学校按规定提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现制度中明确列示的“福利基金、修购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等明细科目,在征求意见稿中虽没有提起,但也没明确取消。现制度中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学生奖贷基金,按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福利基金,提取的方法、依据本身不尽科学和合理,在相关支出中列支,又导致实际支出与账面支出不符、报表信息失真。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全面铺开,但现行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中既不列修购基金、学生奖贷基金等的计提来源,也不列使用支出,与“大收大支”的部门预算编制原则不符;且高校提取专用基金就等于合法地把财政资金分散、滞留在本单位,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削弱了财政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建议予以明确取消,此类明细科目余额转入“累积盈余”。
(四)明确固定资产标准、分类、折旧年限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此次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按照财政部2006年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目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部已经开展了对固定资产预算安排的前置审核。根据存量、配备标准核定增量是审核的基本方式。因此,无论从财政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管理,都要求各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信息披露要具有相对的统一性、可比性。目前,对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在固定资产定义中虽然提到了“单位价值在规定价值以上”和“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缺乏具体的标准。各高校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涉及的标准自行确定本校的价值标准,造成同一资产在各高校因价值标准不同被划入不同资产,有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有的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对于固定资产的分类,财政、税务、国资等不同的管理部门有各自不同的分类标准;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成本,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资产标准、分类方式、折旧年限不统一,不利于各高校固定资产的登记、核算、统计、清查,影响固定资产管理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方面衔接,使合理计量生均培养成本的结果大打折扣,主管部门无法取得合理一致的可比信息,难以进行宏观调控。建议在新制度中明确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和资产类别,并按资产类别明确折旧年限。
(五)进一步完善会计报表体系
其一:资产负债表取消了收入、支出项目后,因高校只有在年度终了才结转各项收入支出,月末并不结转,因此净资产下应增加“本期盈余”项目,否则虽然年度资产负债表可以平衡,但月度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本期盈余”项目取数于编制完成后的收入费用表的“本期盈余”。
其二:根据收入费用表编制说明,“管理费用”按照“行政支出”的借方发生额与“资产折耗”科目有关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而“教学费用”、“科研费用”“其他业务费用”、“后勤费用”也是分别按照相应的支出类别的借方发生额与“资产折耗”科目有关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费用项目名称应与应用支出类别保持相对的一致性。高校的管理费用与企业的管理费用在核算内容及范围上仍有很大区别,不能为了与企业会计制度接轨而生搬硬套,建议将“管理费用”改为“行政费用”,以与支出类别相呼应。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会计制度(试行)[s]1998,
一、 新旧制度关于无形资产核算的差异分析
新制度在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方面都有所变动,下面详细说明新旧制度的具体差异。
(一) 无形资产确认方面
旧制度对无形资产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是通过列举法明确了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具体规定“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版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比旧制度在无形资产的确认上更科学、更明晰,首先定义无形资产是“高等学校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次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无形资产类型,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最后还明确了“高等学校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与旧制度相比,由于“商誉”并不完全符合新制度无形资产的定义,因此未将其列入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
(二) 无形资产计量方面
1.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新制度根据目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无形资产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最大的不同点是在“无形资产”科目下新增加了“累计摊销”科目,处置无形资产时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进行;另外在核算过程中涉及的一些对方科目由于新制度的整体变动而有所不同,如“固定基金”变为“非流动资产基金”,支出类科目在旧制度基础上有所增加。这些科目的增加和调整使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更加科学与合理。
2.取得时的会计核算。旧制度对取得无形资产只明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另一种是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但如何确认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并没有明确。
新制度对取得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有较大的变动,首先,在取得方式上更加细化,共区分了四种情况,一是外购无形资产,二是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三是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四是接受捐赠、无偿调入无形资产。其次,在会计处理上,为满足预算管理和高等学校会计处理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将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具体会计处理是按无形资产使用部门不同分别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区分不同资金支付方式分别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再次,虽然新制度在无形资产取得时全部进行了费用化处理,但为了高等学校资产管理和成本管理需要,资产负债表上还需要反映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因此引入了虚拟摊销无形资产的方法,即在无形资产取得时,在确认费用的同时再做一笔分录,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最后,新制度对四种不同形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二是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处理,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软件开发费;三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成本,之前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四是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无形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 1 元)入账。
3.无形资产推销的会计处理。旧制度规定,各种无形资产应视实际情况合理摊销,摊销无形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除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外,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与旧制度不同的是,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按月摊销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同时新制度还对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摊销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与旧制度相比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4.无形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旧制度未对无形资产后续支出进行明确规定,新制度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进行虚拟资本化处理,会计处理方法与取得无形资产时相同;对“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不增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发生时按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借记相关支出科目,按资金支付方式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1)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旧制度规定:如果是已入账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如果是未入账无形资产,先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将无形资产入账,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再按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
新制度规定:如果是已入账无形资产,按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按发生的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科目,同时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如果是未入账无形资产,无需做注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这一步会计处理。
对比新旧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区别一是新制度下投资成本不仅包含评估价值,而且包含相关税费;二是会计科目的名称有所变动,“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变更为“长期投资”,“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变更为“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三是新制度中未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不需先增加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这一步。
(2)转让无形资产。对转让无形资产的处理,新旧制度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新制度将转让过程中的业务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归集核算,处置完成后结转净收入或净损失,旧制度直接通过收入和支出科目核算。
旧制度规定:转让已经入账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收到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经营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新制度将出售、无偿调出和对外捐赠无形资产归为一类统一规定,分步核算:第一步是先将账面无形资产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即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和“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第二步是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核销“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中对应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即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第三步归集处置过程中的收入和支出,如收到价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如发生相关税费支出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第四步处置完毕结转损溢,如为净收入,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如为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3)核销无形资产。新制度增加了无形资产核销会计处理,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高等学校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准备核销时,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账户,即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和“累计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将基金中对应的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转出,即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6.无形资产科目余额的含义不同。由于新旧制度关于无形资产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有所变动,因此两种制度下无形资产科目余额所代表的含义有所不同。旧制度下“无形资产”借方余额代表高等学校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新制度下“无形资产”借方余额代表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该科目借方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的贷方余额后与旧制度下“无形资产”借方余额所代表的含义一样。
(三)无形资产披露方面
旧制度在无形资产对外披露方面无特别要求。新制度将会计报表附注作为高等学校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要求在附注中披露一些重要事项,其中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披露事项包含: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重要资产处置情况说明;重大投资说明等。新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报表使用者更详细、客观地了解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相关情况,比旧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二、新制度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问题探讨及改进建议
新制度的实施为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提供了更详细、可靠的会计信息,提高了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也更有利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方面
新制度在无形资产取得时共区分了四种情况,其中外购、委托开发、接受捐赠和无偿调入这三种方式的初始计量以市场价为基准,比较合理,这里主要针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进行讨论。新制度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成本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定成本,之前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这种计量方式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实际情况看,新制度的实施并未有效推动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大量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并未及时入账。分析原因,一是高等学校内部管理问题,各部门间的信息传递不及时,掌握无形资产信息的部门并没有将信息及时传递给财务部门;二是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是提前支付的,最终能否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而这些费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费用,等获得批准后确认无形资产时已过了很长时间,再回过头来找当时发生的费用是非常不易的;三是以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作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既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也不符合公允价值原则,这些费用只是取得无形资产时所发生费用的一小部分,根本不能代表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同时这些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也不是用这部分费用就可以衡量的,需要进行专门的评估才能确定。这样规定实际上是歪曲了无形资产的成本。
由于高等学校中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数量相当大,必须纳入会计核算体系,才能客观真实反映高等学校无形资产状况,考虑到上面分析的几方面原因,建议对高等学校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进行简化处理,全部以名义金额入账。这样计价的依据是这些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成本无法准确归集计量,历史成本无法可靠取得,另一方面是这些无形资产尚未进行实质性开发,是否具有市场价值还不能确定,公允价值也无法可靠计量,既然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都无法可靠取得,以名义金额入账是最好的选择。同时以名义金额入账有利于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因为计价问题简化,只要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将无形资产目录传递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就可以及时入账,不需要再倒查成本,更利于无形资产管理。
(二)无形资产摊销方面
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但由于无形资产类型不同,技术进步对不同类型无形资产的影响也不同,对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一些使用年限确定,受科技进步影响较小的无形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对于一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应用软件等无形资产,受技术进步的影响非常大,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就不符合谨慎性原则,无法真实反映无形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如参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式进行加速摊销更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高等学校无形资产价值。因此,建议对高等学校无形资产区分不同类型选择更加合理的摊销方式。
关键词:高校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比;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2
在1988年以前,我国高校会计核算一直依赖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无独立的制度法规。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会计制度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第一次是1989年,高校会计制度成为单独的制度体系,对会计核算基础进行了规范,规定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上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第二次是1998年,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高校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由“资金收付记账法”改为国际通行的“借贷记账法”, 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2009年,启动了新一轮的高校会计改革,针对原制度中“会计大帐”的不完整性、失真性等突出问题,拟定出《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正了权责发生制;将基建会计纳入“大账”,统一核算;同时设置了预算会计科目,要求核算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为真实的反映学校资产账面价值,要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经过广泛征询意见和反复修改,财政部于2013年12月30日修订印发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一、新旧会计制度科目比较
(一)资产类
1.新制度中将原“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 将原“材料”科目改为“存货”科目
2.增设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两个一级科目,保障对高校预算资金的付款控制。
3.取消了“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科目,设置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取消的“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两个科目,其实是将这两个科目的内容按照实质进行了重新分类。
4.新制度的会计基础采用的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由此引入了“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
按照新制度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并补提折旧。但由于高校固定资产种类众多,新旧不一,数目庞大,再加上分布于各个学院和行政部门,缺乏统一管理,因此,对每项固定资产逐笔分析计提折旧面临很大的困难。但由于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年限比较一致,高校可以每个月按类别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另外对接受捐赠的文物、陈列品、档案等以名义金额入账,不计提折旧。
5.用“长期投资”一级科目取代了“对校办产业投资”和“其他对外投资”两个一级科目,用于核算高校对外投资。
(二)负债类
1.拆分“应付及暂存款”一级科目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四个一级科目,体现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要求。
2.拆分“借入款项”一级科目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一级科目。
3.增设了“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用于核算应支付给职工的各项薪酬,并设置了“地方(部门)津贴补助”、“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二级科目。
(三)净资产类
1.新制度保留“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占用的金额以及收回附属单位归还的人员工资;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投资基金”明细科目。
2.新制度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高校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资金。
3.新制度保留了“专用基金”科目,但不再核算修购基金等内容,将其通过“事业基金―一般基金”加以核算。
4.新制度保留了“事业结余”科目,但不再核算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和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新制度取消了“结余分配”科目,但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核算。
(四)收入支出类
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口径改按财政隶属关系确定:高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通过“财政补助收入”核算;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科研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核算。
新制度将原制度中“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按内容实质进行了重新分类, 通过增加“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 对高校各项支出进行更为详细的分类核算,同时增加了“其他支出” 科目。新制度取消了“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两个一级科目。
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从今年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来,通过对比分析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来看,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将会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会计制度的变化会增加当前高等学校会计工作的难度
在当前的高校中,会计工作一般由经验丰富的年龄较大的担任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骨干。 在这种形势下,一方面对会计工作的稳健开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会计制度的变化对当前会计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会计工作能力提出了挑战。比如,这次调整的会计基础中,就大幅度调整了会计科目,同时由于权责发生制下将调整许多原有的会计科目,必然会增大会计工作人员的压力和工作任务量。
(二)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利于更为准确和真实地反映高校财务状况
在旧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基建会计可以不实行当时的会计制度,进行单独核算,游离于高校财务管理之外。这实际上就形成了高校财务管理“两本账”。 而且,随着近些年来高校规模的扩张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基建会计的账本越来越大。 仅仅依靠学校财务会计的账本已经越来越不能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 因此,就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项调整来说,新的会计制度就将它纳入了学校的统一的会计工作中来,有利于更为准确和真实地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
(三)执行新的会计制度有利于加强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
这次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这将有利于高校按照通行的会计制度来分析和判断学校的资产状况和实现成本控制与绩效管理。 同时,实行权责发生制,学校可以通过计提折旧等方式真实地反映学校资产状况,另一方面,也能帮助学校和上级主管部
三、实施新会计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高校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当前的会计工作形成一定的冲击,我们应做好相关工作来衔接,从而达到优化高校会计工作的目的,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
(一)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一方面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没有对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做出明确规定,高校的资产管理部门也没有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使用寿命等信息没有进行全面的记录,因此,应当认真清查现有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建立起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制度,并做好相关地基础工作。
(二)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
近年来高校发展迅速,校区建设等基建项目挂账规模大,账龄长。在基建帐纳入“大帐”之前,各高校应协调有关部门对应收及暂付款项进行清理,尽快将原账并入新账,按新会计制度开展核算。
(三)加强会计职业人员队伍建设
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高校会计工作进入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新时代,也对我们高校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尽快深入学习研究新制度改革内容,同时建立与新会计业务配套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四)配套升级财务软件
新制度出台,为了更好地适应单位财务工作的新变化,科目代码需要重新设置,核算规则也需重新设定,对高校财务软件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做好基建账目的并账工作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要求将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纳入高校会计账目中,并设置了“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来反映基建账目。因此,学校必须将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到会计报表中来。会计部门应首先核实学校的基建项目和基建账目,然后依据新的会计制度,并入新的会计科目中。
总之,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会计制度基础、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方面有着较大的调整,这将对中国高等院校的现行会计体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也将推动高校会计制度同国际会计规则的接轨。因此,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将有利于推动高校会计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准确反映高校财务状况,提高会计工作效能。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旧高校会计制度,新变化,对比
随着高等学校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旧的《高校会计制度》日益显现出落后的局促,不能客观反映资产和负债的情况;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收支结余;不能全面反映资金运动的全过程;不能真实反映会计信息及高校真实运营状况的问题,运行中显得越来越突出。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适时颁布,适应了新的变化要求,为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为了使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和具体的会计核算相一致,2013年12月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布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称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这是继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之后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强有力的举措。本文对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新变化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分析。
新旧会计制度对比,主要变化表现在强化内部控制思想,引进权责发生制思想,并在会计实务操作方面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变化为。
1、强化内部控制思想。高等学校作为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属于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其投资、借贷等方面的业务受到严格的管束。所以说高等学校内部控制思想的实施不同于盈利性质的企业侧重于风险的控制,而是更多地侧重于预算的制定、专项资金的收入和使用等方面。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对来自于财政的补贴收入进行明细划分,从来源上划分为同级政府补贴收入和非同级政府补贴收入;从内容上划分为专项资金和非专项资金。明细划分的目的就是在于严格控制财政补贴的收入和使用,使其真正的用于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上来,切实发挥高等学校的教育功能。
2、引进权责发生制思想。高等学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思想,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必然选择。高等学校权责发生制思想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摊销以及高等学校非独立核算的经营项目两个方面。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能够的反映高等学校资产的真实情况,使得高等学校财务报表反映出的信息更加完整真实。同时折旧额和摊销额的分类归集可以更加真实的反映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和日常管理费用情况,这也与强化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要求相一致。
3、实务操作方面的变化
由于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宏观的指导思想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导致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也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1)会计核算基础新旧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有较大变化。旧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而新制度中则要求: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权责发生制核算贯穿在全部经济业务中。例如,资产类中除文物文化资产外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对高校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通过分期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对于科研业务收入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如“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计入科研业务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中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确认按权责发生制,其他业务收入中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培训收入、合作办学收入也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会计核算基础的变化后,高校会计核算中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其核算内容也将发生变化,同时对高校会计期间盈余带来重大影响。
(2)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内容及其会计科目的变化。旧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要素,新制度中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要素。新旧制度内“支出”和“费用”要求的核算内容有较大变化。一是新增资产折耗内容。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耗。为定期核算资产价值耗费,将不计折旧的文化文物资产设置“文化文物资产”单独核算,同时增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在费用类科目中增设“资产折耗”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一变化将对高校财务实务工作尤其是首次执行新会计制度时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基建建设投资纳入“大账”。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而新制度要求将基建建设投资与教学科研经费共同核算,纳入高校“大账”。为适应该变化,会计科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一级科目来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增设“基建拨款”来核算高校收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高校的基建贷款也纳入高校负债类的“长期借款”科目的二级科目中,同时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三是新增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随着近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政策的实施,实务中已经启用的了相应的会计科目,在新制度中再予以明确。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缴非税收人、财政调剂收入等科目。五是会计科目其他方面的变化。一级会计科目编号由3位变为4位;取消了借出款、固定基金、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经营收入、拨出经费、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一级科目;部分一级科目核算内容并入其他一级科目中,科目名称上有所变化但核算内容不变等。四是新增预算会计科目。为满足“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需要,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上采用“双轨制”,即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来实现会计信息提供的多重性。在财务会计科目设置的基础上,新增“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年结余”和“累积结余”四个一级预算科目作为平行科目。其中“预算收入”对应财务会计科目中的收入类一级科目,“预算支出”对应高校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费用类中除“资产折耗”、“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外的一级科目。在账务处理上,新制度明确了“可以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记录;也可以平时不作记录,在期末根据财务会计有关数据调整记录。鼓励高等学校进行预算会计科目平行记录”。
(3)新旧会计制度会计报表的比较
关键词: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问题;建议现阶段,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随之,我国高等学校的各项事业也迅速发展。为了满足高等学校各项事业深化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1.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的优越性
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具有一系列的优越性。具体表现为:
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改变了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传统模式,不再是传统的旧式的记账方式,而是使全新的核算模式得以确定下来。
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更新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传统要素,所采用的是全新的会计平衡公式,对核算基础进行了相关的改革,使得会计报表得以简化和统一,并且取消了传统的将预算内外资金割裂开来核算与使用的方法。
关于高校会计制度的制定,从主流上看是十分成功的,有效推动了高等学校各项事业的平稳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因此,我们说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2.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首先,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自身所存在的漏洞,也就是说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自身对有些问题的规定不具体不明确;其次,不同的人对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的理解程度存在差异,由此而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操作问题;最后,由于预算制度以及财务制度的改变,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在处理财务问题时难免受到影响。下面将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别详细述之:
2.1会计信息失真。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规定,依据“大收入,大支出”来对预算内外进行管理,因而会计在具体的核算中也以此为标准。但是,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在年终会计决算报表中又要求将预算内外支出分别进行列表,之后采用统计的方法进行处理。
这样前后矛盾的做法,一方面造成所得到的相关数据不够准确,使相关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另一方面,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影响了工作效率。
2.2公费医疗费用支出列表重复。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规定,公费医疗费用在拨款的时候所记入的是其他经费拨款,而公费医疗费用在支出的时候所记入的是教育事业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这样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在年终决算中,单位年终决算报表中与社会保障决算报表中同时都反映这一部分支出,也就是说公费医疗费用支出列表重复。现阶段,在整个社会中,公费医疗费用超支是普遍存在的现象,高等学校公费医疗费用的缺口难以得到弥补。
2.3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的衔接不畅。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与相关财务制度的衔接不通畅,具体表现为: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可以提取修购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以及职工福利基金等专用基金,并且对提取的标准,提取的比例,以及开支的渠道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关说明。但是在相关的财务制度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2.4预算外资金收入结构不明。现阶段,高等学校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专户主要有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按比例缴入财政专户,以及节余缴入财政专户这三种方法。高等学校如果采用的是预算外资金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方法,那么关于所关涉的项目,所关涉的资金等方面都是清晰明了的。但是,如果采用的是按计划返还的教育事业的收入的方法,那么我们就无法分析清楚收入的结构。
2.5工作量巨大。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规定,教育经费拨款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经常性拨款与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也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经常经费与专项经费。也就是要求高等学校把所有的经费都分为两种形式,即所谓专项经费与非专项经费。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规定,所有的专项资金都需要单独的报表。这样的规定看似明晰,但是在实践中却有很大的困难,由于专项资金收支没有自身专门的科目,因此在填制报表与年终结算时要在教育事业中将财政拨款的专项支出和经常支出与预算外资金的专项支出和经常支出分离开来。这样的做法所产生的工作量十分大,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麻烦。
3.关于完善新会计制度的建议
针对现阶段的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对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进行完善的时候,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将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与相关的法定修改程度和法定修改方法结合起来,具体说来,随着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的执行,财政部与教育部等相关部门会推出相应的补充办法,解决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规范实施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良现象。其次,各个高等学校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地解决具体的问题。最后,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学习新制度,把新制度与具体的实践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理论联系实际。落实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要做到:
3.1清理账户。在以往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预算所实行的是内外管理,因而,所开设的账户很多。在高等学校新会计制度规定,要对相关的账户进行有效清理,一方面,建立基本账户制度,即各个高等学校只能有一个或者是两个确认的基本账户,撤除那些不合符相关规定的账户;另一方面,建立票据监管制度,对相关收费票据进行财政监管,进而使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管理得以实现。
3.2明细核算。第一,明细科目方面。我们要依据收入的项目,来具体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例如:并轨生学费,成招生学费,统招生学费,委培生学费,住宿费,等等。
第二,会计事项处理方面。当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时候,所应该借记的是“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所应该贷记的是“应缴财政专户款――并轨生学费”等。当按规定定期将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专户的时候,应该依据“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明细余额一项一项缴,所应该借记的是“应缴财政专户款――并轨生学费”等,所应该贷记的是“银行存款”,返还的时候所应该记的是“教育事业收入――专户核拨预算外资金”,在这里不需要再进行明细。对借方来说,“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明细账目能够清楚反映出应缴的财政预算外资金项目的收入明细,对贷方来说,“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明细账目能够清楚反映缴入财政专户款的具体情况。
第三,专项资金方面。对专项资金进行一级科目核算。所谓的专项资金,指的就是单位用于完成专门项目,或者是指定用途的相关资金。增设相关的核算专项收支科目,一方面,不会因为设置专项收支而使日常工作量增加,另一方面,也有效减少了年终报表时分离专项支出与经常支出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高校公费医疗方面。对高校公费医疗实行列代管款项核算。对高校公费医疗实行列代管款项核算,能够有效避免决算报表公疗费支出的重复列表,能够有效把公疗费这一沉重的社会“包袱”推向办学经费紧张的高校,由国家,单位,以及个人来共同负担公费医疗的相关缺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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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历程
人类社会在发展的进程中,一项重要的文明标志就是财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的发展中,财务会计制度也是对发展情况的重要衡量标准。高等学校属于是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运行上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的。
从1949~1988年,高等学校所执行的都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项制度。随着中国全面改革开放,且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高等学校在发展的进程中就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经历不同的变化。高等学校在不同的发展经历中,财务会计制度也要做出调整,在具体的执行上也会呈现出新的变化。
从1989~1997年,高等学校所执行的都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项制度,使得高等学校在管理上不再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进行,而是回归到教育领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改革的进程中,财务会计制度上也有了新的规定,而且还根据高等学校的改革对财务会计制度也做出了调整。在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中,根据高等学校的运行实际又引进了新的管理机制,其中财务法规条例尤为突出,对财务会计从法律的层面予以规范。
从1998~2013年,高等学校所执行的都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定)这项制度。进入21世纪,中国的发展也进入到新的转折点,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经济、文化、教育等等各个领域都在逐渐步入国际化发展轨道,积极主动的与国际业务之间建立沟通与交流,中国的市场经济更为活跃,发展更为迅猛。为适应中国现行的市场经济发展,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上又做出了进一步调整,以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要求。高等院校属于是基础教育领域,在从事基础教育的同时要实现创新,就要在经济运行模式上实施改革,在财务管理规范上就必然会发生改变。
从2009年开始,高校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修定)进一步研究,从国家原有的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模式向市场化转变,为适应全面开放的市场经济模式,高等学校从2013~2017年,在财务会计管理上所执行的都是《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这项制度,由此实现了高等学校财务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这一次改革与前几次的有所不同,重在强调财务管理的执行力,要求一定要按照规范执行。至此,此前执行的财务制度法规废止。
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不够全面
财务会计报表的信息数据需要将学校的运行情况以及发展情况真实地反映出来。但是,一些高等学校对于会计报表没有细化,导致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使得查阅会计报表的人对报表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的时候,无法从中了解准确的学校发展状况。这些高等学校对于学校的财务会计管理更为偏重于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但是,无法通过现金流量表中所显示的资金流量对学校的发展状况进行准确分析,学校在一定时期内的运营情况也无法明确,主要在于财务会计信息不够全面而造成的。
(二)高等学校所选择的会计科目不符合应用实际
高等学校的组织管理和学科的设置上都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在会计科目的选择上没有相应地作出调整,就会使财务核算难以适应高等学校的发展需求。比如,高等学校呈规模化发展,就会有很多的在建工程。如果在财务核算中没有将“在建工程”科目建立起来,当决策人以及项目的投资者在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的时候,就无法从中获得相关的信息,无法对在建工程或者扩建的工程的价值予以评估。
(三)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中所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在核算原则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差异,就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比如,高等学校在核算学校“固定资产”的时候,往往会按照收入的比例计提,而不是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就难以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真实地体现出来,当然也难以体现资产变现的加之以及报废的价值。
三、高等学校在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改革措施
(一)对财务会计报表的质量进一步完善
高等学校在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对财务会计报表的质量予以强调,要根据高等学校的实际需要不断地完善。进入21世纪以来,高等学校在教学方面实施了改革,在办学上实施了合作教学模式,而且合作的对象也从学生就业的角度出发实现多样化,合作的模式也多元化,这就意味着财务会计报表所需要体现的数据信息量更大,涉猎面也更广。为了对各个报表审阅主体需求的充满分组,就需要财务报表中所体现的数据信息要全面而真实,不仅要主题分明,而且重点内容要突出。财务会计报表中所体现出来的信息更为细化。对于高等学校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要基于财务报表的数据进行分析,以使查阅财务会计报表的人能够充分理解。
(二)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要与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同步
高等学校市场化发展,在管理模式上与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存在着必然联系。在进行组织管理中,就要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借鉴企业的优秀模式,对企业的管理资源进行吸收,加大对企业管理模式的学习力度,以促进高等学校各项工作和协运行。在高等学校的组织管理中,财务会计是重要的内容。在财务会计管理中,实施制度化管理,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制度,高等学校在财务管理工作中也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且要与国家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同步,特别是财务核算管理上,高等学校要转变职能,在管理规范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在财务核算上可以参考企业的核算规范,以提高财务质量。
(三)执行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要引用现代化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时代,就要对信息技术合理运用,以更好地适应目前的社会发展环境。在执行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引入其中,就是在财务会计实践中不再局限于会计电算化,而是要将更多的信息化技术充分利用起来,通过运行专业的财务管理软件和互联网技术,不仅实现空间信息的网络共享,还能够对会计信息有效控制,通过自动化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四)高等学校要建立系统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在目前的社會发展中,财务管理体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高等学校在发展的进程中,财务会计制度是重要的内容。只有对财务管理体系建立起来并从高等学校发展的角度出发不断地完善,才能够将财务会计管理在高等学校发展中的价值体现出来,当然也就难以及时地作出调整和完善。所以,建立系统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是非常必要的,使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动态化运行,及时地调整和完善。这就意味着高等学校在发展中,不仅要创新业务职能,还要完善财务会计制度,以推进高校更好地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的高等学校在管理制度上伴随着教育改革不断地完善,在不同的发展时期都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办学上都呈现出规模化发展,不断地优化教学质量,在教学环境上也不断改善。这期间,高等学校的财务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做出了调整,以适应高等学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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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一、《新制度》在核算目标、科目设置、核算要求等方面的完善和改进的主要体现
1.高校会计核算的目标更高,一方面要满足高校经济活动财务管理的需要,同时也要与财政改革要求相适应。
2.支出业务的核算更加明细。《新制度》要求按照支出功能和经济内容细化支出类科目,将原会计制度下“教育事业支出”科目细分为“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几类,并要求区分资金来源和预算类别,在上述明细科目下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预算管理要与会计核算进一步衔接。一方面高校的财务预算编制程序要更加规范,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重点科学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同时要求高校财务预算的执行与会计核算进一步地衔接,提高预算的执行准确性。除此之外,《新制度》还有一些变化,如扩大了权责发生制使用范围、计提固产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完善了会计科目的编码、基建并帐处理、优化了报表项目结构体系和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纳入等等。
二、高校会计核算目标的探析
基于《新制度》的新变化和提出的新要求,本文对高校会计核算的目标进行了再梳理、再思考,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会计核算要满足《新制度》所要求反映的会计信息需求。从信息需求视角的来看,高校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有:(1)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高校决策管理者;(2)不确定的人员,如教学评估人员、各类检查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公众。因此我们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要能提供上述人员所需要的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要与部门预算挂钩,进一步促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统一。高校部门预算不能有效地和会计核算系统衔接,也是高校会计核算体系的一个短板,由此造成,会计核算人员不能及时、正确的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并造成不正确账务处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预算执行不够精细等现象。
3.会计核算要满足教育成本核算要求,便于高校的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根据《新制度》要求,高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逐步进行成本核算,这些工作的开展都有赖于会计核算体系的完善和创新。
4.会计核算体系要科学合理,便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实务操作。随着会计信息需求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会计核算体系的设置要体现科学、高效、准确。会计核算体系顶层设计考虑要完善、精细;基础操作要简单快捷。
三、构建完善的高校会计核算体系
目前高校普遍采用会计核算体系主要包括科目体系和项目体系。科目体系主要指会计科目,一级会计科目按制度的规定设置,明细科目(制度规定的除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项目体系主要是指根据单位的管理需要,按以项目为核算对象自主设置的核算体系。,通过对《新制度》和高校会计核算目标的进一步思考、探析,本文认为,除了现有的科目、项目维度外,必须增加会计核算体系维度,优化核算结构,具体如下:
1.完善科目核算维度设置方式。根据《新制度》要求,高校每笔支出业务必须按其预算类别(基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补助/非财政专项/其他资金)、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核算,按此设置,以“教育事业支出”科目为例,必须下设“教育事业支出—预算类别—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经济分类”至少5级明细科目,由此计算所需设置的会计科目数将非常庞大,既不利于日常科目的管理维护,也会造成会计核算工作效率下降。因此建议简化科目设置层级,可采用“教育事业支出—经济科目”模式,将预算类别、资金来源和功能分类科目等信息纳入“资金来源”维度核算。
2.增加“资金来源”核算维度。由于简化了科目设置,因此建议增加“资金来源”维度来核算科目设置中减少的预算类别、资金来源和功能分类等信息,例如可以按照“资金来源—功能分类—预算类别”模式将资金来源维度定义为“财政补助—高等教育—基本支出”等,其他的以此类推,并按一定的规则将其编码。设置好的“资金来源”通过会计核算软件可以与项目关联,或直接与会计科目关联,以此来标识每一笔支出的资金来源信息。
3.优化项目核算维度的设置。传统的“项目—科目”二维核算体系,是体现“做的什么事—用的什么钱”的思路,项目的设置主要反映需要做的事情。但是在多维核算体系中,项目的设置要细化,项目需承载更多的核算信息,以便于在会计软件中将“科目—项目—资金来源”进行规则化的关联。因此,每个项目的建立需要体现以下信息:(1)项目核算对象,实际操作中可以为具体院、系和特别指定的核算对象,核算对象要区分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离退休五类;(2)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区分信息是财政补助、非财政专项和其他资金三类;(3)项目资金预算类别,是指该项目资金是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4)项目的受益层面,主要用来指定项目资金的受益对象,可细化为学校层面、院系层面、班级层面等,还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层面,该项目信息主要用来进行教育成本核算。项目设置要与高校预算编制协调一致,项目的预算类别和资金来源信息随着预算的变化而变化;项目设置要涵盖高校所有的支出,即学校发生的每一笔支出都要有相应的项目与其对应。高校应当建立统一的项目编码规则,规则既要易于识别,又能方便组织核算。
四、总结
多维核算体系的建立后,高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均包含有各维度的管理信息,通过选择不同维度的组合,可以根据管理需要产生不同的会计报告,以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作者:张敏 单位: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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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校会计制度是以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起草的,注重政策间的协调,参照2012年事业单位一系列财务与会计改革,并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配套;着重强调成本费用的核算,要求各高校归集核算教育、科研、管理、离退休等各项费用,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并要求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新高校会计制度契合实际,基本能够满足高校的实际需要,抓准了高校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矛盾,使财务工作有了政策依据。其中变化较大的要属对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处理,新高校会计制度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由于新旧高校财务制度以及之前的高校会计制度均未对高等学校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处理问题做出规定,会计实务中各高校做法各异,新高校会计制度的统一要求,规范了高校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处理,便于各高校之间的横向对比。
二、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对高校的影响
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势必会对高校的会计信息处理带来很大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第一,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无疑会使高校的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完整和全面,更有利于高校决策者了解学校综合财力、评价财务风险和资金使用效果。第二,随着高校的扩招和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教学硬件设备、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的投资,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需要正确评价高校财务风险和投资效果。这些也都不可避免地要求高校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恰好与有关部门的需求吻合。第三,便于学校之间的横向比较,使高校发现自身的问题,予以改正,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便于高校管理层决策。
(二)不利影响。
第一,会给高校会计人员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高校可能会因此需要增设会计科目,寻找合适的核算方法以便清楚明确地反映出学校的会计信息等。第二,高等学校目前普遍存在着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后勤部门(如食堂、招待所、车队、物业等)独立核算的情况。高校的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高校内后勤集团、校办企业等因工作需要而设置的财务机构是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体系下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开核算,通过各自的渠道分别上报财务报表。因此,我国高校财务报表包括校级财务报表、后勤财务报表、校办企业财务报表和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它们各自反映高校经济活动的一部分。然而,根据新高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面对这一巨大变化,虽然财政部也了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但是,高校的会计人员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新旧报表的过渡仍是一大难题。
三、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的意义
(一)可以促进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提升。
随着教育体系不断深入改革,高校制定改革方向和内容得到了重新审视,新会计制度规定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这样使得高校内部的财务会计业务更加一目了然,更容易找出问题所在,可以促进学校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效益的增加。
(二)将促使高校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
对于提升高校会计信息质量和财会管理水平、强化高校资金的科学化管理、促进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三)有助于实现高校办学所追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目标。
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低成本培养高质量的合格人才,使高校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
(四)有助于理顺各种关系。
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可以为国家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高校的投资主体、债权人等及时提供高校的资产状况、经营效果、现金流动等相关信息,便于投资回报的处理;同时也便于高校财务对下属机构和高校投资实体在同一种会计制度下进行管理和控制,实施多层次运作。
四、对高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建议
(一)高校要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高校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应该包括学校能对其实施完全控制的所有独立核算单位。一是必须是独立核算、独立编制财务报表的二级单位。二是高校能对其实施完全控制的单位。如果高校对二级单位的人事、财务等方面拥有控制权,对其收益拥有分配权,那么应考虑将该二级单位纳入合并范围;如果高校仅仅是参与二级单位较低层次的教学事务、日常管理,不具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控制权,则二级单位不应该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有:1.校级财务报表。校级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基表,高校财务处代表高校对学校一级的收入、支出进行核算,编制学校一级的财务报表。2.各校区的财务报表。大多数高校存在一所高校多个校区的情况,为了便于校区日常活动的开展和管理,通常各个校区均设有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并按时向高校财务处报送本校区财务报表。3.基本建设财务报表。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核算不仅要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还要执行《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核算内容为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其运用。4.后勤集团财务报表。后勤集团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形成的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按《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根据学校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并报送学校。5.校办企业财务报表。高校校办企业通常组建成产业集团,产业集团拥有或控制多家企业,这些企业或由学校全资投入成立,或由学校与社会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学校需要编制财务报表并报送学校。
(二)根据高校实际需求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
很多高校时常出现会计科目剩余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各高校应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删除或者是增设一些科目,这样可以做到优化资源配置,还可以实现统一管理新增的一些科目,要根据我国会计相关标准来执行,新设置或者是删除的科目,要符合我国会计行业发展的需要,而且需要和我国不断改革的教育制度相符合。
(三)谨慎进行新旧账务切换,做好会计科目转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