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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论文

时间:2022-04-17 00:14: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监督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监督管理论文

第1篇

论文关健词:次债危机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完善

论文摘要:以2007年美国次债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带给我们的启示为视角,通过对我国现行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以及受此次危机的冲击所显现出来的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应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扩大银行业监管的区域合作范围,建立和健全银行监管协调机构及信息共享制度等对策。以此促进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增强我国银行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荤始于2007年的美国次债危机,它已经演化为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2008年以来,受次债危机的影响,美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已经陆续关闭了19家银行。与此同时,我国主要柏刊银国次级按揭债券的投资出现亏损,根据我国相关银行的公开信息表明:中国银行为89.65亿美元、中国工商银行为12.29亿美元尸l比外,近年来我国的房价呈猛涨势头,特别是在冲拐吐大城市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已经超过万嘴乙元人民币。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体系、现状和缺陷进行梳理和整合,以此促进我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完善,增强我国银行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

1我国现行的银刊监管法律制度

银行监管,其本质是尸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是调整银行业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为了深人了解我国现行的翁折了监管法律制度,这里从立法层次上阐述了现行规范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现状。

1.1银行业监管法律。银行业监管法律在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中的法律效力最高。我国现行的银行业监管法律最重要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另外,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还有《票据法》以及《物权法》等;其他的,如与金融犯罪相关的有《刑法》。

1.2银行业监管玫法规。银行业监管行政法规主要是规范不同性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开展的某些业务,例如:储蓄、票据、现金和外汇。我国现行的银行业监管行政法规主要有:妙卜汇管理条例》、《储蓄管理条例》、《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

1.3银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银行业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均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二者主要是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业务的方方面面,例如:电子银行二、金融市场工具、信息披露等等。此外,各个地方的地方法规、行业自律性规范以及相关国际规则中有关银行业监管的内容也是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起我国现行的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2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2.1银行监管法制体系不合理。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中,行政规章所占比例过大,法律层次和效率低下;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中相互之间都存在着诸多不协调和不合理的地方;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很多银行监管规章过于局限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上,而没有从提高监管质量的角度出发,实现效率监管,的卫给。

2.2立法上存在空白。债监管法律制度由于受立法滞后性的影响,加之当前金融一体化、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客观上就出现了立法的空白,即金融立法的真空带。我国银行立创监管法律制度中,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外资银行市场退出的管理力、法不够完善以及金融机构市场的准人制度存在缺陷等。

2.3市场退出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市场退出机制的价值理念在于当银行发生完’时,为了防止银行倒闭,保护相关权益人的合法利益。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除了幻街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管法冲卜,我国没有专门关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并且上述两法的规定均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从细节上看,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例如:依据右荀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管法》,规定问题银行的市场退出力式有接管、机构重组、被撤销以及破产,而对予孟行良好的金融机构的主动退市行为则无任何法律规定。

2.4银行业监管的区域合作机制不健全。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中关于区域合作的相关机制是我国与有关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通过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形式实施的(到2008年底,银监会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43个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监管合作协议)。口可一旦出现危机,这些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的“合作”却不尽人意。

2.5银行业监管协调效率低、信息不畅,法律约束力不强。各金融监管部门往往会从各自立场出发制定有关监管规则并推动其执行,而对其他产业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利益考虑则不全面。信息共享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信息交换、沟通协调渠道不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刘策

3.1完善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铡于业抵御金翩双险能力。首先,要在系统审核的基础上清理现行的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整合一部权威性的银行业监管的法律法规汇编;其次,在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立、改、废上要注重相关法律制度内部之间的协调性,使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最后,要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监管政策进行法律化,要确保监管的适时性和稳定性。

3.2引人银行监管法律的判例法制度,弥补银行监管立法的滞后性。由于制定法在银行业监管领域存在着局限胜,此时引入判例法制度是很有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弥补银行监管立法的空白和不明确之处;也有助于在银行监管中执行统一标准,维护银行监管之公正,从而加强银行监管的即时性。,

3.3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坦出的法律机制,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的手段依然是行政性关闭撤销。按照《巴塞尔杨L原则》的要求,应尽快制定一套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监管。因为《商业银行法》和《银监法》中都有了关于“接管”的规定,因此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以规定加以完善和细化使其月拜犷可操作性。

第2篇

一、高度重视、全面评估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对本行外汇业务和外汇风险可能带来的影响。各行(含城乡信用社,下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主动研究并积极制定各项应对措施,并确保外汇业务发展战略与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充足水平相适应。各行要根据新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交易方式,进一步完善外汇风险管理制度;积极建立与外汇业务经营部门相独立的外汇风险管理部门或职能,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外汇业务的全过程。

二、准确计算本行的外汇风险敞口头寸,包括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单币种敞口头寸和总敞口头寸,有效控制银行整体外汇风险。与此同时,还应注意监控和管理银行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及时评估贷款客户的外汇风险水平变化对其偿债能力的影响。

三、加强对外汇交易的限额管理,包括交易的头寸限额和止损限额等。各行应对超限额问题制定监控和处理程序,建立超限额预警机制,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交易应当按照限额管理政策和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做市商银行要严格控制做市商综合头寸。

四、提高价格管理水平和外汇交易报价能力。各有关银行机构要实现银行与外汇交易市场之间、与客户之间、总分行之间外汇价格的有效衔接,实现全行统一报价、动态管理。各行在同业竞争和向客户营销时,要基于成本、收益和风险分析合理进行外汇交易报价,避免恶性价格竞争。

五、不断加强系统建设。做市商银行要加强交易系统、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将分支行外汇交易敞口实时归集总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集中在总行平盘,不断提高外汇交易和外汇风险管理的电子化水平。

六、制定并完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在询价交易方式下,各行要通过加强对交易对手的授信管理等手段,有效管理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并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重估。各行应把外汇交易涉及的客户信用风险纳入企业法人统一授信管理。

七、有效防范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各行要按照交易前准备、交易的实现、确认、资金清算、往来账核对、会计和财务控制等步骤严格识别和控制外汇交易中的操作风险。外汇交易的前、中、后台职责应严格分离。交易员要严格按照业务授权进行交易;后台人员要认真、及时进行交易确认、资金清算和往来账核对,发挥独立、有效的风险监控作用;必要时可设置独立的岗位监控外汇交易风险。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有效控制合规性风险。

八、加强对外汇风险的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应配备熟悉外汇交易业务、能够对外汇风险进行审计的专业人员;要加强外汇风险内部审计检查,及时评估本行在外汇风险控制方面的差距,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得到有效执行。

九、严格控制外汇衍生产品风险。从事人民币兑外币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要严格按照《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有效的、与所从事的衍生产品交易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要从系统开发、会计核算等方面,积极支持与配合新的衍生产品开发与业务发展。

十、配备合格的外汇交易人员、外汇风险管理人员。要充分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招聘和遴选外汇交易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励机制和业绩考核系统,以适当的待遇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第3篇

关键词 电力企业 资金 集中管理

电力企业的公共性使得其经营的目标不单单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同时还包括为人们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基础能源支持,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在进行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如何科学地对资金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将资金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是需要关注的问题,需要在经济发展中来分析这些问题。

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制度不清晰

在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传统的资金管理在内部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资金管理平台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资金总体出现缺口,贷款拖欠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企业在资金使用方面出现严重的浪费情况,这对于企业的管理是不利的。同时,有一些子公司出现资金沉淀的情况,造成资金整体分配不合理,资金周转不能良性运行。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出现了较大规模的欠款;另一方面,资金沉积,资金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让企业承担了较多的还款压力,影响了资金的合理布局。

(二)资金管理方式不健全

电力企业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资金管理系统,普遍存在企业出现多个账户的现象,造成资金在管理中出现较大的随意性,相互之间进行“走账”,增加了资金管理的风险,造成企业资金虚增,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受到接收的信息完整度不高的影响,造成盲目投资,对于财务信息的把握程度不足,搞不清楚企业具体的资金情况,对于企业科学决策造成影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三)资金监督力度不足

一些电力企业对资金的监控力度不到位,导致擅自挪用和转移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在企业内部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流程,也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监管制度,但是对于现金这项流动性较大的资产,在监督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地掌握企业财务资金的全部情况,造成监督力度不足。而且,企业在内部没有形成长效的制约机制,导致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造成监督管理不健全,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提升电力企业资金管理的方法分析

(一)加强资金的内部控制

要想不断完善企业的资金管理体系,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现阶段较为松散的资金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的资金结算制度,将公司名下多个账户进行注销,统一由基本户进行结算,并通过资金结算系统进行资金的日盘日结,加强对资金的掌控。同时,加强结算部门的职能建设,结算部门需要清晰地了解资金的流向,对于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建立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理论上杜绝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从而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

(二)重视预算的作用

预算是对资金进行控制的重要途径,加强预算管理可以提升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企业可以清晰地了解资金的流向。如果出现实际资金与预算偏差太大的情况,需要及时查找原因,便于对资金流向进行更加清晰的认识,明确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对生产、经营和投资作出更加科学的规划。构建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将电力企业生产各环节中的资金收入与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中,提升电力企业科学决策水平。

(三)提升资金管理信息化水平

在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使用网络信息化的资金管理方法,引进财务软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简化工作步骤,促使企业不断转变管理思想、提高管理水平,将科学化的财务软件应用到资金管理中,将各个子公司的日常资金情况进行汇总,方便监督部门的检查核对。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效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监督手段,实现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推动现代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三、结语

对电力企业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是实现企业收益的重要途径,推动企业管理工作的展开,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是企业财务科学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控制,可以实现资金的有效运行,调剂余缺、盘活沉淀,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本运营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单位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伟.电力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与控制策略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8).

[2] 刘思宇.电力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方略谈[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5):107-108.

第4篇

成本管理论文2700字(一):施工企业责任成本管理与市场竞争力探讨论文

摘要:现如今,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各大市场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形势下,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合理的控制成本是建筑企业发展的重点研究内容,也是提升竞争力的主要手段。一般情况下,在各种建设项目的开展过程中,通常使用责任成本管理方法来实现资金的控制,为了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本文在对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提高项目责任成本管理水平的方法。

关键词:施工企业;责任成本管理;市场竞争力

一、前言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花费资金量大等特点,要想确保资金使用的正确性,就必须实施责任成本管理措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为企业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为此,企业应根据建筑行业的发展要求,对责任成本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必要时可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的管理理念,将其与本企业的实际管理内容相互融合,要勇于创新,将其贯穿于企业施工项目的整个实施环节当中,在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建筑服务的同时,义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问题

1、责任成本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进行责任成本管理时,缺乏灵活性,项目部未能根据自身的人员配置、任务结构、组织模式等应用操作性强、合理性高、科学的管理制度,仅仅照搬套用其他项目部或是上级部门的管理方法,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不同责任中心与职能部门未进行有效的交叉管理,尽管不同责任中心或职能部门明确了自身的职责与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是大部分责任中心与职能部门并未进行有效的交叉管理,因而造成总成本偏高,出现浪费的现象。最后,企业本级机关并未亲自参与控制管理责任成本,而是将权力下放到项目部,降低企业的整体控制力。

2、管理费用责任管控缺失

各项目部并未审慎对待各项费用开支,由于管控的缺失,存在开支随意的情况。有些并未有计划地使用办公费,未能合理地控制差旅费,在出差的过程中选择豪华宾馆与飞机等高消费的支出,并未参照规定,肆意滥用业务招待费,有时内部人员选择比较高档的酒店用餐,造成浪费。

3、责任成本分析不全面

工程项目标前责任成本测算不充分,不重视标前责任成本测算工作,承揽项目质量不高,仍有承揽亏损的项目、风险较大的项目和垫资的项目。在实际责任成本核算工作过程中,各项目部更为重视与钢筋加工,混凝土生产等主要责任成本的核算和控制,却并未基于整体角度去考虑,审慎核算目标责任成本,因此,得到的信息很难用于责任成本分析,也很难为责任考核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各项目部并未全面深入的分析责任成本,未能对责任成本进行合理的研究。由于未能做好前期核算工作,分析时就缺乏资料的支撑,而且由于责任成本分析方式不恰当,并未针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成本、临时工程、设备使用等进行合理的分析,也没有将其与技术方案、质量、安全进度等挂钩,所以就出现了严重的责任成本失控问题。有些部门针对责任成本进行分析,不过其分析也缺乏综合性,并未结合资金成本以及当期收入等全面剖析研究,成为对责任成本控制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当出现问题后,也并未结合工作标准与岗位职责进行整改,具体责任人很难追溯整改结果,判断整改效果。个别负责人即便在问题出现后,也未及时进行全面的责任成本分析,只是简单地将分析结果当做动态指标反映给相关人员,并未分析相关数据的深层意义,责任成本管理工作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相关问题的价值也未能得到深入的挖掘。

4、责任成本管理运行机制不足

工程项目部在责任成本管理运行机制上,以全员绩效考评为终端的责任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主要表现为项目成本责任“二次、三次分解”难以有效落实,岗位绩效考评与成本责任的量化尚未有效对接,企业薪酬制度的变革对激发各个层面员工创效积极性的作用仍然不够。在责任成本的考核方面,奖惩不明,奖罚措施不恰当不对等的情况普遍存在。

三、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优化措施

1、健全责任成本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需要落实各部门的责任,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的监管。由A公司负起主体责任,对项目上交款总额等进行严格核对,重视不同流程的责任成本管理与检查监督工作;为了强化责任成本控制工作,工程项目必需要严格落实管控职责,实现公司责任成本目标。其他各部门也需加强监管意识,由项目经理负起主要责任,严格监督各业务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流畅、严谨、高效的管理机制。需要重视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所有细节,在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设备等责任成本方面进行审慎的管理,使责任成本管理工作能够全方位、多维度的进行。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体系的灵活性与弹性的建设,结合实践经验与历史总结做好备案。在确保能够连贯控制整体流程的过程中,使各部门积极参与进来,团结协作,重视管理交叉环节。

2、加强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控力度

首先,项目部要对工程数量严加管控,确保整个项目建安成本始终处于可控状态。要从源头计划部门计价结算上做好管理,杜绝因计价超量放大成本的现象。其次,要高度重视材料成本的管控问题。工程项目部从材料采购流程的起點抓起,在进场材料的审核把关要严格。用量上的控制对于材料成本来讲也是很关键的,尤其要对砂石料、钢材、水泥等大宗材料采购进场做到账实相符。最后,项目部要对机械使用费管控到位。项目部机械使用费在整个项目成本中占比仅次于材料费,做好机械台班管控可以有效降低相关责任成本。

3、健全项目责任成本考核体系

工程项目部责任成本体系主要由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工区)、施工班组五级构成。需要考核的主体主要是工程项目部、直管项目部、一次性指挥部。针对前者进行考核时,主要分析的内容是综合收益、管控效果、施工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等,考核周期为一年一次,考核后要进行通报,并且将其关联到年度绩效当中。针对后两者进行考核时,主要分析其经费控制、履约创新、开源创效等情况,考核周期需要结合任期考核与年度考核进行综合评价。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企业应顺应时展的要求,对原有的责任成本管理手段进行创新,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对企业物质成本和非物质成本的全面管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成本管理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基于房地产工程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的探究论文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在农村的人选择住城市,住房需求急剧增长,同时在城市居民经济水平和物质物质生活追求的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极大地推动了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大幅提升,同时,伴随着农村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也逐渐增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在获得更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要在众多房地产企业的竞争中生存下去,必须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控制水平,另一方面,又必须保证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所以,房地产企业必须要保证工程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系统化,以提高企业产品的质量信誉与经济效益。

关键词:房地产工程;工程管理;项目成本管理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水平的进步,城市化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其建设进程也持续加快,大量的建筑项目开始涌现,使得建筑行业由此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房地产业是从事建设项目投资开发的企业集群,在现代房地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要想实现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就必须要做好工程管理和项目成本管理,其也是保证房地产企业实现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基础,如此才能够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现阶段房地产工程管理和项目成本管理重难点问题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

1关于房地产工程管理与项目成本管理

事实上,房地产项目的工程管理是属于贯穿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周期性工作,其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了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项目设计与规划、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项目验收等等。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主要是面对房地产工程和城市规划区域的开发管理,通过房地产企业对项目区域内的设计、提供的人力、物理以及资金等方面的合理化整合与配置,通过科学化的项目运行流程结合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与方法实现建筑项目用户需求的满足。事实上,地产项目工程管理是将项目开发、设计、施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涉及城市管理部门、政府部门、市场需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户、资金等各个方面的协调与管理。其工作重点在于对外部环境、内部各部门的协调,构建出科学化的协调机制,以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周期处在良好的管理控制当中,其能够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及成本控制,确保房地产企业的价值体现[1]。

房地产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主要的内容包括成本规划、成本计算、成本控制、业绩评估。成本规划主要是很对房地产项目设计阶段的成本思路与总体要求,需要结合项目效益目标和项目方案实际进行成本的预算规划和设计。成本计算是需要借助计算软件与相关技术进行项目成本信息的分析,实现成本预算的预判。成本控制主要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成本调整和控制,实现成本降低的目的。成本业绩评估是针对整个工程项目中成本规划、成本计算与成本控制结果的有效性、科学性分析与结果反馈,并形成实际的数据报告。成本管理工作是企业实现发展效益和未来效益目标的重要基础依据。因此,各部门必须要具有极高的成本管理意识和节约意识,真正做到节能降耗,进而提升房地产企业的经济利润。

2房地产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优化措施

目前房地产工程管理过程中在其前期的成本规划中表现出一些问题,在用户需求方面和市场变化方面的掌握与控制出现一些不足,特别是早期规划的准备与详细计划方面,这就导致了市场消费定位产生了偏差,同时其由于数据分析和决策时间上对时间成本方面有了很大的浪费。此外,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的机制方面也表现出了不健全的问题,很大的原因在于对项目管理认识上的不足。大多数的房地产企业受到传统管理思想和小规模时期简单管理模式的影响,对工程管理的模式和方式仍沿用传统方法,严重缺乏创新思维,使得管理机制方面出现了较大的问题,致使工程管理当中缺乏对工程进度和成本的有效管理控制,由此也引起了工程无法按时交工,成本投入过高,管理成本增大,经济效益降低的情况[2]。

要想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切实的加强房地产公司的内部管理,首先从项目开发前期的规划管理入手,全面的优化项目开发的规划管理,做好各项市场调查和市场调整,细致的分析成本投资和实际的项目需求以及市场动态变化规律,通过调查和细致的分析,全面掌握市场信息,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另外,针对设计过程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流程,从各方面考虑和分析项目的各项影响因素,并根据设计方案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算工作,实现全面可控的前期工程管理体系的建立。针对管理机制的问题首先要以原有制度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优化,制定和补充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岗位职责,依据企业内部工作情况制定合理的考核机制,从根本上实现管理机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做好房地产工程招标成本控制

在具体进行项目招标期间,需要房地产方始终秉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诚信招标,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认真分析信息数据,具有综合各种有利价值信息的意识。同时,还要深入分析工程造价的不同因素,以此为标准制定招标投标的文件。在招标投标期间,通过合理的低价获得相应的开发权;并且还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进而控制建设的质量,掌握建设的进度,促进费用控制的有效性。在签订合同期间,要以不同的合同内容为基础,明确协议条款,如果合同中所涉及费用较多,一定要进行明确的约定,例如规定工期、设置阶段性目标、工程款结算、违约争议处理等方面[3]。

4房地产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问题及优化措施

目前房地产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成本管理的问题主要在于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较为匮乏,其一是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的问题,其二是人员的专业素质问题,这些都对成本管理和有效控制效果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很多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形成成熟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这对于具有极高复杂性的房地产工程项目来讲,缩小了成本管理限制力度和覆盖范围,而且使得成本投入没了节制。并且很多企业并没有设立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这就不可避免的使得企业资源出现浪费的现象,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成本投入,甚至还有企业存在成本虚报的情况。

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是保证成本管理和有效控制的重要载体,专业水平和意识水平方面是执行力和自控力的基础,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才能够增强管理效果和管理效率。因此,房地产单位首先要制定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其成为成熟的管理体系,尤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例如安全防护和安全风险识别以及材料质量的严格管理。其次是要全面施行持证上岗,对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要做到严格监督,定期进行专业化培训,以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4]。

第5篇

关键词:食品,监督机制,监管

 

0.引言

病从口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但近几年来,从食用油到炸鸡翅,从速溶茶到儿童奶粉,被查出的、被披露的有毒、有害及假冒伪劣食品,几乎涉及所有食品种类,真是令人“举箸四顾,无不惊心”。面对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问题,郓城县技术质量监督局作为政府的食品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真正建立起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用机制为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构筑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墙”。

1.食品市场的基本状况

我县人口为110多万人。全县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0多户;食品经营企业1800多户;餐饮企业约2000余户;有较大的注册养殖企业7户;有生猪屠宰企业18户,其中有一户大型肉鸭屠宰加工企业,日屠宰能力6000头; 日屠宰牛羊10余头;有家禽屠宰企业1户,日屠宰10000多只。这些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企业为满足全县人民饮食需要发挥了突出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是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从几年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上看,我县食品市场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急需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2.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2.1在某些基层食品监管工作者的头脑中,尚存在着“只要没有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监管工作就是做到了位”的思想认识。这种认识导致个别食品监管部门出现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拖拉滞后,检查留于形式的现象。

2.2由于体制的原因,食品安全的执法主体归属于多个部门,监督力量分散,一方面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复检查,企业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又存在着监管“盲区”。整合监管资源,夯筑监管合力,迫在眉睫。

2.3一些在城区被打的无处藏身、经营“三无”食品的商贩,把目标转移到了农村,跑到了执法相对薄弱的偏远地区“打游击战”,农民群众饮食安全面临严重威胁。

2.4由于投入太少,食品安全检测仪器和技术缺乏,农药残留检测工作难以开展。

2.5全县餐饮业中低档饭店居多,基础设施简陋,卫生环境较差,社会群众饮食安全存在很大隐患。而在一些群众的心理,还存在着“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陈旧观念,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很差。

2.6食品加工企业约200余家,多数都在10人以下,设备简陋,加工能力低、产品质量差。

3.调研得到的启示

3.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统一认识是前提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食品安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并不等于没有问题,只是没有造成后果而已,不注重监督的过程,只注重结果是不行的,必须要达到过程与结果的一致性。所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克服懒惰思想和厌战情绪,与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要求相一致,紧紧依靠政府,充分发挥出政府“抓手”作用。要放下架子,贴心感化,科学引领,通过组织召开食品监管理论研讨会、市场形势分析会、对照找差距座谈会、征求意见反馈沟通会等形式,不断澄清模糊认识,达到理念共识,真正把食品具体监管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认识统一到“食品安全无小事”的政治高度上来,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思想保障。

3.2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协调配合是基础

食品安全问题链条长、牵涉面广,涉及多个具体的行业和监管部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部门,必须在组织协调、密切配合上找出路、想办法,想方设法整合分散的食品监管资源,把责权统一起来。可以通过践行“三投三动”方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力量。

3.2.1以热情友情投入感动。主动走过去,热情请进来,经常保持与工商、公安、技术监督、卫生、农业、商务等部门的联系,努力增进人文感情,建立彼此深厚的工作友情,成为真诚互信的友好单位。。

3.2.2是以人力物力投入打动。在节假日期间开展大规模食品市场检查时,主动出人出车、带头组织,并适当承担部分活动经费,激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同志的工作热情,为加大假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起到促动作用。

3.2.3是以声势气势投入带动。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食品具体执法部门的工作形象,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口碑。。力求使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集中行动迅速快捷,分散行动主动自觉,形成“互联、互补、互促、互动”的新型工作机制。

3.3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以法定的形式明确工作责任是关键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以分段负责为主,以行业监管为辅。这种监管方式,必须明确责任,明确目标,以法定的形式明确失职的惩戒条款。

3.3.1各层次虽然都自行制定了失职责任追究制,但力度太弱。在食品安全法中应明确规定监督管理失误,应受到严厉惩处。

3.3.2各级监管部门都有明确的责任划分,但对其实现的目标规定的模糊,应以法定的形式加以明确。3.3.3根据不同时期情况,要及时调整监管工作重点。比如夏季来临,餐饮业即可列为监管重点;“禽流感”流行时,禽蛋产品即为重点。

3.3.4综合监督的权威性,应以法定的形式加以确定。食品安全法应明确综合监督的管理权限。。

4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增强综合监督权威性是重点

4.1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积极取得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让政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撑腰壮胆。

4.2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和领导者的责任意识,牵头制定并以政府名义下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监管部门各自的职责及承担的责任。

4.3要加强检测工作,像重视药检一样重视食品检验机构的建设,可以组建食品检验覆盖网,定期抽查,或者逐渐把药检所扩大为食品药品检验所,投入必要的人财、物力,使之尽快开展工作。

5.结语

面对突如其来频发的食品安全危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忠诚卫士,必须做到居安思危。一是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机制;二是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三是要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通过以上机制,达到未雨绸缪,全民皆兵,预防为主,长备不懈。“食品安全是一件天大的事”,也是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忠于职守、边学边干、及时总结,努力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把食品安全的“防火墙”逐步构筑成“防火带”,不断开拓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第6篇

论文关键词:政府投资,公益项目,目标导向,组合监管

1 研究背景

公益项目,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发展的需要,而投入资金建设,且不以盈利为目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这类项目具有非盈利性质,属于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领域,通过政府来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和投资结构的优化。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从初步发育向比较完善阶段的发展,政府对公益项目的管理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该类项目的投资与建设,为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公用基础设施,是社会总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快对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2008年底,面对当时全球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出台了到2010年底主要面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的4万亿政府投资经济刺激计划,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2010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这是政府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它意味着政府投资监管体制的建设将步入实质性的法制化轨道,违规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提到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加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代建制管理办法。至此,政府再一次表明了改革投资管理体制,研究和解决政府投资建设监管领域问题的决心。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一种委托制度,政府作为委托方只能通过契约对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不能直接参与到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直接干涉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课题组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领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套针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理论体系。体系强调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目标导向,强调代建人纵向自控体系的构建,并引入政府职能部门的横向监管体系,在寻找共同监控点的基础上将二者有机融合。文中将着重研究基于进度目标导向以及合同中心理念的公益项目代建管理监管机制问[①]。

2 代建项目的监管

2.1监管思想

代建需要监管。代建制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建设管理体制下政府投资公益项目建设方面的诸多问题,然而若不建立良好的监管机制,就会导致代建管理水平低下,以及代建单位与承包商串通来蒙骗业主的行为。对于代建公益项目而言,政府职能的重点则应放在项目决策、资金运筹和监督管理方面[1]。因此,一个好的建设管理机制需要一个严格的监管机制来与之配套,才能保证该管理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确立合同中心地位。合同是工程建设市场领域法制治理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管理利益相关方所必须依据的准绳。在工程建设市场运作中,合同是贯穿整个项目的主线,项目全过程管理目标的实现,合同是基本依据,本质上是合同目标的实现。代建制其实质是一种建设制度,其核心在于业主与代建单位的委托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靠业主与代建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来维持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个合同在整个项目代建过程中将是一个总的纲领,任何双方应具有的权责利都由这个纲领来确定[2]。因此,对于项目代建行为的监管就应该把重点放在对代建合同执行的监管上。

监管需以目标为导向。“目标导向管理”(MBO,ManagementBy Objective)是一种重要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其精髓是目标指导行动。目标具有未来属性,决定了目标管理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主动管理;同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和人的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因此,目标导向是监督和评价管理效果的基础。

项目管理协会(PMI)编制的标准和指南性出版物,《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K)给出了一般项目管理的9大知识领域;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也界定了我国建设工程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作为一般性指南和规范,两者都全面列举和阐述了项目管理所涉及的基本管理结构,可以为所有管理者提供管理指导。费用、进度和质量被定位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目标,这三大目标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在工程管理传统的三角形分析框架中;曹小琳,韩冰(2002)分析了工程项目目标系统的特征[3];文艳芳,苏三庆(2009)提出采用六点分析法权衡项目目标系统[4];任宏,晏永刚(2008)以新的思维视角诠释了工程管理三大基本目标的新内涵,进而提出了从“对立”到“共赢”的投资模式[5];石碧娟,郭峰构建了建设项目全目标体系,明确了建设项目参与方的责、权、利[6];赵晗萍,王立文(2000)曾提出项目管理六目标体系(界定、组织、质量、费用、时间和风险)[7]。关于目标管理的学术研究主旨都在于寻找更高效的目标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帮助管理者提高管理效率。

近年来,安全与环境管理从国家层面,已被提升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等相关规范文件从规范导向角度,形成安全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本研究中将目标导向监管体系限定在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五大目标范畴。其中的进度、质量和费用是工程管理最为核心以及传统的三大目标;政府投资公益建设项目,因其特别的社会公共属性,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环境是社会公共管理的重点关注问题,安全环保一票否决制在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普遍推行,因此将环境和安全列入目标导向监管体系,由此界定了本研究的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五大目标范畴。

2.2监管机制

本课题组提出的监管理论体系要求在整个监管过程都要维持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即任何纵向或横向的监管工作都必须以合同为标准来开展,符合合同内容的给予通过,不符合合同内容的就给予整改,保证整个代建过程自控或者监管工作合法合理进行。五大目标是代建管理工作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代建监管工作所要求实现的主要目标,所以本体系强调代建人的管理工作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应该以五大目标为导向来进行,即在合同框架的基础上明确进度、质量、费用、环境和安全这五方面的达标要求,代建人在建设过程中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来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也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来监督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该理论体系的具体内容将在后文中予以详细描述。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五大目标为导向的监管指导思想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监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理论基础。强调代建人纵向自控和政府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的监管手段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操作方案。该体系具有如下特征:

1)合同是主线,贯穿整个监管过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设计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的,强调合同文本在监管工作中的先导地位。监管部门需在监管工作开始前就认真对合同结构进行分析,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条款落实到项目建设实施的每个具体问题和具体事件上,依章办事,并不是等到纠纷发生后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2)监管工作是以项目管理目标为导向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好坏是根据费用、进度、质量、环境和安全这五大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衡量和评价的,本监管体系提出以这五大目标为导向,意指监管目标的设置是以五大目标为蓝本的,监管体系的构架是以五大目标为基础的,监管体系的工作是以五大目标为指导来开展的,即本监管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五大目标的协同。实际上,五大目标主线与合同主线是相互交互的,合同主线可以协调和约束各个目标主线,反过来,目标主线也同样可以查询合同主线的相关内容。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并不是最终目的,它只是作为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一个手段和方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目标才是最终目的。

3)监管工作是代建人纵向自控和政府职能部门横向监控相结合的。本体系是立体的监管体系,纵向上,代建人按照项目建设阶段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常规的项目管理自我监控,以五大目标的实现为导向来评价和监控自身的项目管理工作,编制阶段工作报告。横向上,由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监管小组对代建人的代建行为进行外部监管。代建人的纵向自控和横向监管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都为实现项目最初制定的建设目标,这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各自实现目标的方式和手段上。纵向的自控和横向的监管在合同管理和目标导向的指导下形成有机的立体网络监管体系。

3 代建项目进度监管体系

3.1项目进度的纵向自控体系

代建人需要建立自控体系。自控体系指的是代建人项目部基于全过程目标导向划分若干关键节点,在关键节点之间建立起自我控制、持续改进的约束机制。

代建人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资质,其对项目负有直接的建设责任,应全面掌握并控制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进度自控的宗旨就是尽量避免超进度或拖进度的行为出现,代建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进度管理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纵向自控体系是针对代建人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实质内容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本身进行工程管理工作,因此本文对该体系的设计主要遵照项目管理阶段的划分来进行。

表1 代建人进度管理内容

编号

工作内容

1

编制项目进度管理计划、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

2

审核设计进度计划

3

审核建安施工总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4

审核各专项、分包工程施工及供货单位的二级进度网络计划

5

审核监理单位的进度控制措施

6

制定设备材料采购工作计划

7

督促并审核各参建单位制定月/周工作计划

8

制定涵盖项目管理部及相关各方的月/周工作计划

9

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进度计划的管理体系

10

项目进度计划的前锋线检查(每月一次)

11

参加工程例会、检查和落实进度计划

12

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影响因素的检查、分析

13

督促赶工措施的制定、落实和综合协调

14

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的审核与处理

15

阶段性工期目标的检查和奖励

16

制定竣工等专项工作计划

17

检查总工期目标实现情况,纳入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首先是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即对与项目相关的合同进行总体策划。此时代建人需弄清整个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和实施的重大影响因素,通过合同总体策划摆正工程过程中的各方面重大关系,以预防因不协调或矛盾而造成工作障碍和重大损失。而政府横向监管部门则要对总体策划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的制定和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重大问题要予以指导和协调解决。

图4 与自控体系对应的各阶段合同管理内容

确定代建人、设计、施工单位等参与建设的单位或组织的重要步骤为招投标,这个阶段,委托人需要按照代建项目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的复杂程度,综合分析项目的总体要求,以法律为依据,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通过合同手段维护项目的整体利益的原则来确定相应的招投标合同体系;按照代建项目的资金状况、自身的管理能力、对项目目标的要求、项目进度款支付的方式,考虑确定发包方式;按照代建项目所在区域的法律环境、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等来确定合同的分解层次;按照代建项目的特点选择合同定价方式。而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地监督,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以确保达到要求水平,保证招标、评标过程合法合理,避免招投标过程流于形式,确保招投标合同的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并进行合同结构分解,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以担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合同交底的宗旨是按需要明确合同内容,包括合同主体双方的合同交底和合同主体一方内部的合同交底两种。政府横向监管部门应要求代建人对合同文本进行充分的交底,特别是重大的关键性的问题要阐释清楚,然后在监管部门内容做好交底工作,确保各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负有的监管职责及相应的权利。

合同实施控制是代建项目合同体系的实现过程。该阶段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包括如下内容:①代建单位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之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②合同实施的监督;③合同实施情况跟踪;④合同变更管理;⑤合同资料管理。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依据合同并依法对代建人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监管,不能滥用权利强加干涉,有理有节地对合同实施进行控制。

合同实施后要进行合同策划是否准确、风险分析是否全面、实施方案是否有效、判断策略是否运用得当等的总结评价,即合同实施后评价。政府横向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合同实施后的分析和评价报告,并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备案。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动态的,即在签订合同时要减少合同隐患,中期要加强跟踪、诊断,后期要进行总结评价,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加强与各方的协调和沟通,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及项目的顺利进行。

4 结论和展望

本文研究了关于政府投资公益项目的进度监管机制,在介绍了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趋势之后,讨论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监管方式,并重点提出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进度目标为导向的代建人自控与政府职能部门横向协同监管的进度监管体系。

文中首先建立了代建人进度纵向自控体系,该体系是以项目建设阶段的划分为线索构建的,重点控制的是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接着构建了政府职能部门的横向监管体系,该体系是以需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来组织构建的,为实现协同管理效应,本文应用组合管理的思想设计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合协同监管委员会的监管机构,并详细阐述了该机构对项目进度实施监管的流程。最后以合同管理为线索对上述纵向自控体系和横向监管体系进行整合,主要根据纵向自控的阶段划分来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并在各阶段穿插了政府横向监管所应注意的问题,从而形成了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进度监管体系。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监管的研究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本文只是从合同和建设目标的角度对监管方式进行了研究,并构建了理论体系。事实上,要将该监管理论体系付诸实施,方式之一就是构建一个基于上述模式的项目进度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模型,以辅助代建人和政府监管方更直观地把握工程项目进展状况。

辅助监管的信息系统一方面必须是知识库,存储代建项目的总体和阶段性任务,并且允许代建单位有关责任人或者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了解和查看这些任务知识,以作为建设过程中的进度监管工作的比对标准;一方面是信息资料库,要求系统自身或者相关责任人及时采集项目实施进度信息,以满足有关部门及时检查项目进展情况,而这些活动应该以进度信息的及时更新作为宗旨。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智能工具,信息系统最好能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准确、合理的分析和处理进度数据,并按照具体管理者的需求和要求输出数据处理结果,最终以计算机的方式实现进度的辅助管理。总之,该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实现项目进度从第一手的现场数据收集到量化处理,运用评价方法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评定,再参照前期进度WBS的总控任务对评定结果进行预警处理的功能。根据本文提出的理论体系研究上述管理信息系统的模型,将是课题组下一步的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Saad H. Al-Jibouri,Monitoring systems and their effectiveness for project cost control in construction[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2003, 21(20): 145-154.

[2]乌云娜,牛东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理论与实务[M]. 北京: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6. 57-58.

[3]曹小琳,韩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系统的建立与控制[J]. 重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25(7):107-110.

[4]文艳芳,苏三庆,董晓宁.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系统的权衡与控制分析[J]. 建筑经济, 2009, 11:42-44.

[5]任宏,晏永刚.工程项目管理三大基本目标的新思维[J]. 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25(10):63-66.

[6]石碧娟,郭峰,方东升.建设项目目标管理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基于协调管理的视角[J]. 经济与管理,2008,22(12):34-36.

[7]赵晗萍,王立文.项目的目标管理[J]. 航空制造技术,2000,1:34-36.

[8]刘伊生.建设项目管理[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4. 133.

[9]肖爱玉.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的实践与对策研究[D]. 厦门: 厦门大学, 2008.

[10]许江林,刘景梅译项目组合管理标准(第2版)[M]. 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9.25.

第7篇

[关键词] 外资并购监管反垄断立法

当前,源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金融风暴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话题。然而,在这样一个全球经济衰退、股市市值严重缩水以及资本市场面临严峻考验的大背景下,新一轮的公司并购浪潮却悄然而至。老子曰:“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金融危机给各国经济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相应导致了公司并购成本的大幅降低,给公司并购尤其是跨国并购带来了千载难逢的良机。对于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表现独树一帜的中国来讲,面对这样一种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思考和研究外资并购的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外资并购监管概述

1.监管的含义

监管理论来自于经济学,主要包含监督与管理两大内容。按照《元照英美法词典》的解释,“监督”指一般性照看、主管或检查。“管理”指确定、决定或控制;依一定规则、方法或确立的模式进行调整;依规则或限制进行指导;受管理性原则或法律的管辖。参考前述定义,外资并购监管则可以概括为,国家有关职能机构,为了一定目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等,利用各种手段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行为进行主动干预和控制的法律行为。对外资并购进行监管,其实质是对外国投资者以并购方式向东道国直接投资的一种限制,根本目的在于使外资与东道国经济之间达到最佳的协调,最大限度地促进东道国经济的发展,限制外资并购的负面效应,以维护东道国的经济安全,保护该国的民族工业,发展民族经济。

2.监管的作用

外资并购属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具体形式,这种投资活动在为东道国带来一定的资金与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可能给东道国的市场竞争与消费者福利等方面带来消极影响。为避免和消除这种消极影响,东道国政府必然会对这种投资行为进行一定的干预和控制。对外资并购进行监管,其作用具体体现在:

(1)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外资并购会引起东道国市场份额的变化,打破原有的市场均衡格局,对市场竞争结构产生影响。为保证长期获得高额利润,并购方往往会通过构筑市场进入壁垒,排斥竞争者,甚至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击东道国企业,使东道国企业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倒闭。为避免和消除竞争中的低效率与无效率,东道国政府必然会对此进行干预。

(2)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威廉姆斯模型,并购方无论在并购前是否存在市场势力,一旦并购后取得市场支配地位,都将会导致消费者福利的减少,而消费者减少的福利则转化成了并购方的经济利润。因此,东道国政府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本国消费者福利向跨国并购企业转移。

(3)保证国家经济安全。如果放任外资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随意进行并购,则必然会影响东道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一旦这些产业被外资所控制,等于把本国经济发展的主动权拱手相让。这显然是东道国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

(4)实现国家宏观调控。东道国引资的初衷与跨国公司投资的目的并不一致。并购方追求的就是利润最大化,其根本不会考虑并购将对东道国的产业结构与发展产生何种影响。因此东道国政府有必要对外资并购行为进行适度监管和合理规范,尽可能实现并购双方利益的均衡,从而确保外资并购符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

二、我国外资并购监管的基本架构

1.监管的主体

外资并购的监管主体,是指对外资并购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二级监管,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在权责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包括:国家商务部及地方外经贸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产业准入的审查和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对涉嫌垄断的外资并购行为进行审批,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外资并购中的项目并购,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审批外资并购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事宜。其他还包括诸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及地方各级税务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2.监管的内容

(1)主体监管。指的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判断外资并购中的外国投资者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身份和并购行为能力。

(2)准入监管。是指东道国政府对于外国投资者进入该国某些经营领域或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加的控制。为了防止本国经济受外国控制,世界各国均从立法上明确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和行业进行特别监管,以禁止或限制外资并购这些行业的企业,我国主要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外资并购的准入监管。

(3)出资监管。为防止外国投资者进行投机性或欺诈性并购,出资监管主要体现在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三个方面。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或外汇出资,也可以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并购对价。对出资比例的监管实质上是对企业控制权的监管,在宏观上体现了我国对境内外国投资的政策导向,在出资下限方面,《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并购规定》)允许外方出资比例低于25%,但需在其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的字样;在出资上限方面,对于鼓励、允许类的外商投资项目,法律目前没有最高出资比例限制,对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我国根据行业不同作出了不同规定。在出资期限方面,《并购规定》第16条也明确了外国投资者支付对价的时间限制。

(4)反垄断监管。外资并购在引进国外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整合市场资源、促进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与产业结构调整、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解决国有企业的现实困难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随着并购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可能导致市场力量过度集中,产生了垄断的危险,从而威胁到我国的幼稚工业和原有市场竞争秩序。因此有必要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监管。我国目前主要依据《反垄断法》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监管,以促进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三、完善外资并购监管制度的法律思考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建立健全外资并购监管的法律规范,是法治政府规范市场的必然选择。2005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和市场准入条件的进一步放宽,外资并购呈现出规模化的趋势,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对外资并购的监管立法,但与外资并购的快速发展相比,现行监管制度仍存在法律位阶不高,操作性不强,各规范之间不相衔接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1.提高立法层次

《并购规定》虽然起到了外资并购基本法的作用,但其较低的立法层次仍难以担当起统帅各相关法律的作用,此外,《并购规定》一旦与其他立法冲突,则会排除其适用的可能性,加之规章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外资并购风险增加,而失去外商投资。因此,针对我国外资并购活动迅猛发展以及相关立法散乱的现实, 在《并购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法律位阶更高的《外资并购法》,对外资并购的含义,外资并购的主体,外资并购的产业导向,外资并购的方式,外资并购的待遇,外资并购的审查,外资并购的法律适用与法律责任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和原则性的规定,从而为外资并购行为提供权威和可行的规范,也为制定其他相应的配套法规提供依据。同时也要充分考虑该法与现有公司法、证券法、国有资产保护法、税法等法律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法律冲突和重复立法。

2.有效运用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直接体现国家宏观调控意图的宏观经济政策,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必须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运用产业政策对外资并购进行引导是各国政府的通行做法。如前所述,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外资并购产业政策,在外资并购准入监管方面沿用的是与新建投资(或称绿地投资)同样的产业政策。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有些产业虽然允许外资进行绿地投资,与国内企业公平竞争,但对于外资并购的方式,却应加强规制,以保护国内企业和我国的经济安全。反之,有些产业出于吸引外国资金和技术的考虑,可以允许外资进行并购,但由于国内市场饱和、生产力布局等原因,却不鼓励外商绿地投资。因此,外资并购的产业政策有必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对此,可以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制定单独的外资并购产业政策,或者在现有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增加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内容,明确外商可以参与并购的产业领域,防止外资并购造成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市场结构的不利影响。

3.强化国有资产保护

当前市场结构中,与外资并购资本的进入相对应的主要是国有资本的退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保护,防止其不当流失,是完善外资并购监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中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监管的基本原则,健全了监管的体制机制,对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规定了严格的监管程序和要求。但该法仍过于原则和线条化,存在着操作性不强的缺陷,给监管部门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监管带来困难。

4.优化反垄断体系

作为一部具有导向性意义的法律,《反垄断法》的抽象性和原则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反垄断体系的有效和优化,不可避免地将依赖于完备的配套法规和措施。加快制定《反垄断法》的实施细则,明确外资并购审查的实体和程序标准,补充豁免制度,细化听证等制度,对于加快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社会整体经济效益,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同时,在《反垄断法》的原则指导下,出台相配套的《并购指南》,就可以以指南的方式明确并购规制的执法标准和分析框架,综合考虑并购对相关市场所可能产生的反竞争效果,以及具有抵消反竞争效果的购买力、效率、破产企业抗辩、维持有效竞争的进入等因素,最终决定一项并购是否严重损害有效竞争。虽然指南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通过指南,行为主体可以预测到什么样的外资并购可能会受到反垄断机构的干预,加之指南所确定的标准比较具体,因而更具有实践意义。《并购指南》可以极大地提高外资并购反垄断执行的透明度,帮助执法部门和参与并购的主体了解并购政策。监管部门也可以根据每起并购行为的特定事实和情况合理、灵活地运用指南的标准。此外,当国家的整体战略和经济目标发生变化时,也可以通过不断更新并购指南,有效指导执法机关和并购参与者的行为。

参考文献:

[1]彭俊:《外资并购中的监管制度分析》.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3月

[2]张天桥:《跨国并购与东道国政府监管的互动博弈》.载《经济论坛》,2004年第16期

[3]蔡红:《关于完善我国外资并购监管法律制度问题》.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10期

[4]孙晓敏:《外资并购投资准入监管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3月

[5]龚雯:《新《并购规定》使外资并购门槛提高》.载《人民日报》,2006年08月11日

第8篇

本文简要介绍了传统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并提出了传统抽查方法的局限性;具体分析了现行有效的国家监督抽样标准,通过对抽样标准的比较和分析,提出了保证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科学性的方法。

关键词:服装商品;监督抽查;抽查程序

服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类商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服装商品,人们对服装的要求越来越高,除了要满足大家对服装款式和舒适度的要求,服装的质量也是消费者在挑选服装时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为了保证消费者能购买到安全的服装商品,保障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避免受到劣质服装商品的毒害,监管部门一直以来都致力于组织开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通过对销售的服装商品进行抽样检查,直接控制其终极渠道商品的质量,并对销售和生产的企业进行问责处罚。

传统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

针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1年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根据此办法,工商局组织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法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各类商品交易场所经销的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此办法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等一系列工作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涉及抽样检验工作核心的细节内容此方法并未做说明。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对流通领域服装商品传统的监督抽查方法是参照其他相关监督管部门对生产领域的服装产品抽查模式来开展工作。由于抽样领域的差异,在生产领域使用的监督抽查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抽样场所在流通领域的监督抽查。通过对之前在流通领域的服装商品的抽查分析,传统的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监督抽查“总体”概念混淆,“批次”概念深入人心。传统的服装监督抽检中将批次当作总体来理解,在对抽查商品要进行总体描述会用批次来形容所抽查的商品。批次来源于产品标准、生产验收或交易过程中,会对每批次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检验。当服装产品流通到市场后,批次的概念就会很混乱。因为服装在生产过程中,同款式的服装会生产多批次,可能在商场销售的10件衣服来源于生产中不同的10个批次。因此将批次的概念套用在流通领域的抽查中是行不通的。

(二)抽样方案不统一,判定规则不确定。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直接对商品的监督抽查,有效地监管流通市场上商品的流通,确保商品安全有序地流通。监督抽查作为一个监管手段,其起到的作用显而易见,淘汰了很多问题商品,通过对抽查结果的公开,让社会越来越关注商品的质量问题。通过舆论的渠道,全国一起来监督商品的质量,这对知法犯法的企业也起到了很大程度的震慑作用。但是在目前监管部门在流通领域组织的监督抽查过程中,抽样方案不统一,判定规则也是各不一样。目前各地监管部门在对同一商品的检测中,会使用不一样的抽样方案,比如对抽样数量的要求差异很大,使用的抽样方法迥然不同,对结果的判定规则也是各式各样。

(三)“基数”理解成“现场基数”,导致抽样结果应用价值降低。在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过程中,往往会将销售现场的服装商品的库存量理解成抽样商品的基数。但是在一般的流通领域,服装产品的库存量很少,有的甚至只能满足抽样的数量要求。这种情况下,如果所抽的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后期的处罚工作将无法开展,因为所剩商品已所剩无几或者是已被全部抽走做检验。工商部门开展监督抽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然后高效的处理问题,由于“基数”问题的限制,根本无法有力地打击到劣质服装商品的生产和销售。

探讨科学有效的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

经过十几年对流通领域服装商品的监督抽查,如何开展抽查工作才能更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到目前为止现行有效的国家抽样标准有20个,涉及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样检验、生产方和使用方的验收抽样检验以及产品买卖的交易抽样检验等。其中与监督抽查相关的标准有: GB/T 2828.4—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11—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6378.4—2008 《计量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对均值的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16306—2008 《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 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根据每个标准的特点和使用范围,可以应用在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GB/T 2828.4—2008、GB/T 16306—2008、GB/T 28863—2012。

GB/T 2828.4—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规定了抽样的方案和评定的程序,用于评定某一总体的质量水平是否符合某一声称质量水平。标准中设计的抽样方案,确保了否定某一合格总体的风险控制在5%,不否定实际质量水平为声称质量水平的风险为10%,也就是把合格的商品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的误判可能性为5%,把不合格的商品判定为合格的商品的漏判可能性为10%。服装商品的监督抽样是计数型的监督抽查,因此一般组织的服装商品抽查都可按照此标准来执行。根据标准的要求,服装商品执行的抽样方案为(2,0)方案,“2”表示抽取样本量为两组,“0”表示分别对两组样本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的样本数为“0”,即不得出现不合格,当出现任一组样本不合格,则判定监督总体不合格。使用GB/T 2828.4—2008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找不合格,促使商品生产者在生产产品时严把质量关,因此此标准在制定抽样方案时,前提是保证所抽样本误判的概率为5%。

GB/T 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规定了在流通领域中对商品的质量特性进行质量监督时的抽样方法、抽样方案和评价程序,用于判定某一监督总体是否不符合某一质量要求,但是不用于判定某一监督总体符合某一质量要求。此标准对所抽商品的类型没有要求,不仅可适用于计量型、计数型等分立个体商品,也可适用于散装型商品。但是此标准只适用于监督管理部门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商品,或者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知情人举报、监管发现有质量问题等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商品的监督抽样检验。因此,当服装商品在具有以上先验质量信息情况时,组织者可以选择GB/T 28863—2012作为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依据。按照此标准的规定,采用抽样方案为(1,0)方案,即抽取一组样本进行检测,不得出现不合格。当不合格时,则判定监督总体不合格。

GB/T 16306—2008《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规定了在产品质量评定时,对核查总体的复检和对样本产品的复验的方法。服装商品抽样检验后,对于不合格的检验结果,企业若有异议可以提出异议复检或者复验。复检是在原核查总体中再次抽取样本进行检验,复验是指对样本产品进行重复性、再现性的检验。

通过对以上标准的分析,结合以上三个标准可以克服我们在传统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法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以上标准开展实施的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优点显著:

1.监督对象不受生产批次的限制。监督对象即监督总体,根据标准的规定,监督总体指“被实施核查的单位产品的全体”,根据监督的需要,可定义监督总体为“同厂家、同型号的产品为监督总体”,也可定义“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同类产品为监督总体”。服装商品一般可定义“同厂家、同款式的服装商品为监督总体”。

2.需要的样本量很小。符合流通领域服装商品分散、同款商品数量比较少的特点。样本量大,则检验的功效会比较高,发现不合格的监督能力会越强。从这个角度来看,样本量越大越好。但是由于受监督资源的限制,通常只能采用极小的样本,可能对客观上不合格的部分商品漏判。但是并不会加大对客观上合格商品误判的概率。

3.不能判断总体合格。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室监管部门对产品的质量水平是否达到要求而实施的检验,是对生产、经营方产品质量控制的监督。由于监督抽查是在生产方对产品检验合格基础上的检验,其任务不是确认商品合格,而是检查生产、经营方是否按相关标准要求把好质量关,出厂的商品是否不合格。而且,商品监督检验选用样本量极小的抽样方案,这种方案当样本不合格时对判定总体不合格产品误判的风险很小,而当样本合格时判定总体合格的风险很大。因此,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只适用于判定总体不合格。也符合监管部门查找不合格的初衷。

因此,在实施流通领域服装商品质量监督抽样工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方案,不可生搬硬套。流通市场的产品面临太多的变数,如果一味地参照传统的做法去操作,虽然也可起到监管的作用,但是无法做到对症下药,会导致监管效果甚微。

首先,可根据国家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标准,并结合实际服装商品抽样的情形,选取适用的抽样标准。如果抽查工作是基于消费者或者有关组织反映、知情人举报等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况,可采用GB/T 28863—2012《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否则可采用GB/T 2828.4—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第9篇

【关键词】金融改革;会计制度;评价

一、金融改革的回顾与金融会计的演进

(一)30年来金融改革的基本回顾

党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3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大致经历了重塑金融体系、启动金融改革和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三个时期。

重塑金融体系时期(1978-1992)。这一时期,初步奠定了我国金融业三足鼎立局面。论文百事通1979年4月,国务院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使我国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1983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该项决定,打破了人民银行大一统银行体制,由此催生了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在内四家国有专业银行和一批新型商业银行。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开业。

启动金融改革与加强法制建设时期(1993-2001)。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拉开了银行业商业化改革的序幕。此后,《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担保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陆续颁布与实施。随着1992年10月移交证券业监管权,保险业监管权也于1998年11月由人民银行移交新成立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时期(2001-至今)。为化解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积聚的金融业巨额不良资产和处置严重违规经营以及资不抵债金融机构,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行政关闭、不良资产剥离、注资、债转股、中央银行再贷款、中央财政直接偿付等多种政策措施。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完成“三步曲”基础上实现整体上市。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结束,金融业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和逐渐“走出去”。2003年12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法律上最终奠定了“一行三会”对金融分业监管体制。2004年1月,国务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单一的国家银行体制发展到了由“一行三会”调控和监管,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使我国的金融体制初步形成市场化框架。金融宏观调控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直接到间接、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型。

(二)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会计规范的演进

随着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产生会计信息的依据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推动了相关会计制度的不断革新变化。金融业改革不仅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而且也使会计核算逐步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构建金融会计与进行适度性改革时期(1978-1991)。1987年4月,人民银行依据《会计法》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了《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该制度的颁布,实现了我国金融会计制度零的突破,奠定了中央银行管理金融财务会计的主体地位。该制度统一了银行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程序和记账方法,允许各总行从资金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中进行选择和比照该制度制定各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分行业会计制度和探索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时期(1992-2000)。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财政部于1992年11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在银行会计制度基础上,1993年3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结合两则要求,联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为满足证券公司和保险企业会计核算需求,此后不久,财政部又分别颁布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推动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接轨时期(2001-2005)。随着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统一会计制度的呼声日高。为此,财政部在2000年末至2001年先后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性,根据修改后的《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重新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上市金融机构遵循。该制度在分析总结我国金融企业,特别是上市金融企业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使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真正实现了对接。

建立统一会计规范体系和实现国际接轨时期(2006-至今)。为履行入世承诺,财政部于2006年2月修订和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其中包括首次的金融会计准则。这些制度公布后,将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宣告了我国分所有制性质、分行业、按会计主体规定会计核算和披露方式将成为过去,实现了金融会计和一般企业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二、对30年来金融会计规范建设的基本评价

(一)金融会计规范建设在经过30年的探索实现了两次飞跃和后来居上

30年来,中国金融会计改革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逐步发展的。在1978至1991年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探索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法体系。而自1992年开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系的逐渐接轨,金融会计业务处理规范也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从30年来我国金融业会计演进的轨迹看,可以清楚地看到起步、初步接轨、第一次飞跃和第二次飞跃的演进过程。如果说《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是金融会计规范建设起步阶段的重要标志,那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在1993年联合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就不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第一次对各类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规范,而是启动了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初步接轨。

2001年重新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顺应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潮流,逐步把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纳入到企业会计核算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中,基本实现了同类金融会计事项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核算的一致性,是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接轨的第一次飞跃。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则是接轨后的再次飞跃。它意味着在面向市场经济前提下,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同类业务在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统一。新会计准则的推行,标志着金融企业不再滞后于非金融企业,而是同步实施,并将范围扩展到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行业领域,同时也考虑到了在企业的普遍适用性。

(二)金融企业会计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

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的演进,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与经济体制变迁和金融改革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经济体制变迁的模式与路径决定了会计演进的模式与路径。回顾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改革,完成了两个历史性转变:从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于统一会计制度逐步过渡到将制度制定权还政于企业,从习惯于规制导向向原则导向转变,在会计思想完成了由“工具论”向“管理论”的转变。通过金融企业会计改革,一方面为金融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会计实务发展的新领域。围绕这些新兴领域,产生了诸如企业兼并与资产重组会计、企业破产清算会计、企业租赁会计以及金融工具会计等新问题。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会计实务逐步得到规范。2006年2月的新会计准则,是继1993年会计准则改革和2000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后新的里程碑。它是我国会计标准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背景下颁布的。不仅填补了我国金融会计标准的空白,而且是会计理念、会计计量技术的重大转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为社会相关各方评价金融企业经营业绩与风险提供更准确的依据,同时也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层、监管者以及对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作出评价的中介机构的职业技能、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展望与进一步完善金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金融改革展望

进入2008年以来,在全球经济整体增速放缓、通货膨胀压力上升、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前提下,各经济体面临保持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的两难选择。美国次贷危机对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不断加剧。在全球经济增长急速放缓和通胀抬头以及我国经济日益溶入世界经济体系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也出现了周期性波动,金融业改革任重道远。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变动,我国金融业要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变动,努力确保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

一是要进一步巩固和继续深化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机制建设,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对已完成改制上市的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法人治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对未完成改制的,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二是要着力解决制约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法律制约、产品制约、市场制约和监管的不协调。要从宏观政策层面突破这些瓶颈制约,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培育“相互融合”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改变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和增加农村金融市场有效供给以及健全金融调控和强化金融业监管的“无缝链接”,防止监管规定和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发生。三是要主动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面对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金融机构应主动实施经营模式、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全面调整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客户结构、营销渠道,实现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分别由以规模扩张为主、以依赖传统业务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以多元化、综合化转变,努力把金融机构建设成为治理良好、资本充足、内控严密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新晨

(二)充分估计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业的影响,主动寻求应对之策

一是充分估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与长期影响。与其他会计准则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源自现代金融的复杂性和会计准则本身的严密与复杂。既涉及大量金融工具专业术语的理解,又包括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理论和方法产生的挑战以及如何有效解决新型业务处理问题。二是充分考量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审慎评估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业务处理遵循着两种不同的会计规范:一种是2001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另一种是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发展趋势看,企业会计准则有逐步取代企业会计制度的趋势。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中国银监会在全面评估各银行业机构基础条件基础上,从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建立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管理流程、信息处理系统和提高执行质量的角度,提出了有序推进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在各类银行业机构应用的时间表。三是全面学习和理解新会计准则体系,务求掌握这些新规则的精髓和各准则之间的横向联系,以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由于新准则实施将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整个经营管理体系带来影响,不仅财会人员应学习新会计准则,而且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在内的非财务人员也要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加深理解和提高运用能力以及强化对国际会计准则与新型业务的研究,正确处理借鉴与创新的关系,促进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四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成本。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将对金融业财务报表的设计及其分类产生重大影响。从国际视野看,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相关金融业监管组织之间的协调日趋密切。从学习国际经验出发,我国金融业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间的协调,避免金融企业为满足各方要求而不得不实行双轨制,从而加大新会计准则运行的成本。

【参考文献】

[1]夏博辉.论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的三个阶段,2008,http:/.

第10篇

摘要:中国有句老话:省钱等于挣钱。在经济生活中许多人都知道:利润=销售额-成本,所以对企业来说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的概念是可以互换的。在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延缓成本的降低往往是一种自杀行为。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努力掌握成本管理的技能,唯有这样,才能走得更远,成功的希望也更大。文章从采购、产品设计、销售预测、商品价格以及劳务成本等几个方面对成本管理进行了全面的介绍。]

现代竞争是成本的较量

高成长期与低成长期的经营相比,成本意识有很大的差异。高成长期市场不断扩大,经营者最关心的是销售的增长,成本意识较弱。但是,在市场有限,竞争对手拥挤的情况下,争夺就会通过价格来进行。即便经销独特产品,一旦类似产品登场后,仍要靠价格决胜负。

对成本敏锐起来

企业竞争以成本决胜负,从这个意义上说,成本感觉是经营者最为重要的经营感觉。

那么,经营者对有关成本的数字,应当怎样看呢?

第一,相对于销售额花费了多少直接成本。经营者不应该单纯地看直接成本,而应该看相对于销售额的比率。把附加值比率作为指标最合适。附加值即企业活动所产生的新价值。一般来说,包括零售和批发业的商业是指销售额总利润(销售额减去销售成本),制造业等工业是指加工额(生产额或销售额减去材料费、外协费),建设业是指完成加工额(完成工程额减去材料费、劳务费、外协费),这些数字相当于附加值,附加值与销售额之比为附加值比率。这几年的大致平均值,制造业为41~42,建设业为27~28,批发业为18左右,零售业为30。如果本公司的数字比这些平均值低,说明直接成本花费过多。在这种情况下,努力降低进价,降低对外协作成本等等,将成为经营的重要课题。

第二,直接成本以外的成本花费了多少。指标为销售管理费。销售管理费是指销售员工资、包装运输、广告宣传、接待交际等销售费加上有关人员工资、福利保健、办公用品、差旅、通讯、房租等管理费。销售管理费与销售额之比即销售管理费比率。平均值:制造业19,建设业约14,批发业16~17,零售业约28。超过了这个数值,则说明比其他公司销售管理费高。

第三,人事费的大小。人事费,是指关系到人的经费,合计为工资、奖金、福利保健费等。人事费与销售额之比,即人事费比率。平均值为制造业17~18,建设业12~13,批发业超过6,零售业超过13。人事费过大时,由于不能降低工资,只有削减人员或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销售额。也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必须关注每一个提高了多少成果。

以上三个数字是经营者应该看的最为重要的数字。另外,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视点--单位小时成本和成果,即公司每小时花费多少成本,获得多少成果。

比起表面上出现的数字,严格地关注单位小时成本和成果更为重要。

一个立志成功的经营者为培养这种技能,不妨首先计算一下单位小时的人事费是多少,可能的话以十分钟或以一分钟为单位来计算,算算单位小时产生了多少成果。经常检查一下,到下班时是否还在全力冲刺;是否在拖拖拉拉地加班。

有的放矢的成本考虑

降低成本计划包括短期和长期两种方式。短期方式可称为临时的应急措施,一个月内可以完毕,分三步。

第一步:分析企业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分析的目的是确定公司各个部门怎样合理配置和改编,把握三个重要规则:

(1)控制范围:一个经理主管下属人员不超过10人,但不少于7人;

(2)合适的汇报层次:最影响利润的部门经理应该直接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简化管理层次:公司负责人与基层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层次数应保持最少程度。

第二步:分析经营管理比率。

首先你需要一组最近5年(最好是10年)公司营运的详细数字。这些数字都是最基本的,如:销售量,毛利,销售开支,一般费用和行政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用,债务成本和税前利润等。了解这些数字相对于销售量的百分比,再对这些数字作宏观分析,先找出毛利占销售量百分比最高的年份,找出销售成本,一般和行政管理费用,研究和开发费用和债务成本占销售量最低的年份,如果有可能,你还应将你的数据与其他公司相比较,这样做,会让你大有启发。接下来是微观分析,确定哪种成本是在正常值以内,哪种成本占销售量的百分比不必要增加了。在这一步中你应该细分,比如原材料、固定资产损耗、人员工资、一些其它的制造费用等,其它如监督管理费、销售人员工资及佣金、仓库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固定开支、差旅费和招待费等,分门别类。应该想方设法将这些费用降低。

第三步:工作抽样。

工作抽样是对工厂内或公司内不同工位的活动频率和效率进行抽样,能明显地反映出工人和机器两者的生产率及低效率的程度。

它是从一个工作抽样观察员进入车间或办公室的一个特定部位观察特定职能开始的。该观察员记录每个人在做什么,他们做事的速度,每台机器或每个职能发生了什么。凭借这些任意观察结果,企业主能探知操作者或机器在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方面所花的时间以及操作者的工作节奏。

工作抽样必须安排企业内部有经验的雇员,或者是外部的、在这方面有能力的咨询专家。事实上,组织机构分析以后的那个星期一,经营者必须和工作抽样专家坐下来讨论工作抽样过程和时间表。对负责工作抽样的专业人员来说起码要花费一周时间取得所需的雇员和机器数据以及向有关雇员解释抽样过程。这样大约留下三周时间进行工作抽样实际操作。

进行工作抽样能提供企业管理者三个方面的宝贵信息:

(1)雇员工作时间百分比;

(2)雇员工作速率;

(3)机器利用率。

通过工作抽样你能对机器和人员的利用率做出评估,可以确定你的公司哪些工作点的人太多。以上三个步骤即组织机构分析、比率分析和工作抽样,可以帮助你降低人员费用10~20。当然这只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下一步更加深入的程序需大半年才能完成。

管好你的采购部门

在企业里,采购部门常常控制着40~50的销售金额,减少材料成本也许是整个降低成本计划中最有效的一步。所有经营者应明三个关键性的采购原则:

(1)不要害怕采购部门。要学习各种成本降低方法,学习采购。最重要的是,不要使自己和采购部门及采购负责人隔离开来,要参与进去。

(2)把力量集中在“一号”部件上。要保证你的采购部门在代价较高的“一号”部件的选择、交货和周转上花费最多的时间。在这方面,有效的采购、替代或重新设计会产生大的影响。

(3)不要超速完成采购。要允许企业的采购部门运用其创造力,想象力和专业经验,以尽可能低的价格采购部件和材料。不要像你定一份咖啡那样对待采购部门。不要根据蹩脚的预测或因为缺少正确的销售和生产制造计划而让采购部门迅速办理。

(4)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对采购部门来说,往往习惯于和一个特定的供应商维持关系,因为他们在一起做生意已有多年了。事实上,经营者完全可以挑起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这样可以刺激他们降低某些材料的价格。

(5)能作出准确的预测。企业必须能对原材料未来的走向及产品的趋势作出预测,特别是那些较为短缺的原材料,许多往往需要进口,短缺常会发生。如果经营者不能准确地预测,采取相应的措施,也许最需要一种材料的时候,正是它价格最高的时候。

重视产品重新设计

利润提高的一个重大机会在于对现有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一般来说,认真地重新设计可以使你的成本降低10~15。在劳务、材料和制造费方面都能得到大量的节省。

不仅是市场中不再具有竞争力的产品需要进行重新设计,受人喜欢的产品也需要进行重新设计。对一种受人喜欢的产品,往往只需要对其内部的工作部件进行重新设计以便降低成本,而购买者看到的和在广告中出现的都没有什么变化。对于其它产品外观也需要改变,因为公众欣赏新款和现代化。

一方面,知识更新加快,造成普通产品寿命周期的缩短;另一方面,由于出现外部形势变化,如竞争对手的进步或产品原材料成本突然增涨,这些都使重新设计成为必要。为取得和保持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在成本降低计划中应包括为提高利润而重新设计产品阶段。

精确的销售预测

销售预测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公司应该有一个比较准确的预测:其产品究竞有多少能卖出去。科学的销售预测可防止产品生产得太多或太少。

特别是在经济或商业周期发生重大变化时,从一个时期到下一个时期,原材料和零售需求起伏波动相当大。这种突然的急剧的变化会给最好的库存管理系统带来混乱。没有透彻的、全面的销售预测,一个公司很难肯定它应该生产的产品数量,因而,保持有效库存管理将会十分困难。

错误的销售预测是多数经营管理中的一个共同弱点。实际上可靠的销售预测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做到的,花钱也不多。

在销售预测分析中,有四个基本要素:

(1)趋势;

(2)周期;

(3)季节性变化;

(4)不规则变化。

趋势是一系列经济数据长期的长距的动向,与逐月发生的变化没有什么关系,极其缓慢地显露出它们的走向。

周期是指较短的持续时期,尽管一般不能规定其长短。它们通常以发展和紧缩的交替期为特征。

季节性变化发生在一年中某个时期内,在每年的同一时期并以大致相同的程度再发生。

不规则变化是具有经济影响的不可预见或非再次发生的事件的结果。例如,在关键性工业中的罢工会引起不规则变化。

在销售预测中可以共同使用或分开使用这四种要素。一个有名望的分析事务所在帮助其重要零售业客户进行销售预测时往往采用时间系列分析法。这是把周期的和长期的(或趋势)因素及其他形式的因素,特别是由于季节性产生的因素区分开来的一种统计方法。

虽然这些分析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制造运行管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分析被用于所有最敏感的销售预测,零售。它们对一年中每个月度的季节性影响作出分析,帮助零售商作出有关短期经营的正确决定。决定中包括确定价格、库存量、采购以及使用多少销售人员等。

时间系列分析还包括这样一些指示量,如可支配的收入(即纳税后收入)、国民生产总值、顾客服务开支、商品消费价格指数、服务消费价格指数以及耐用品和非耐用品开支等。

这种方法的基本原理实际上适用于所有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为一个以上的客户服务。企业销售经理向经营者提供的销售预测报告,应包含下列几项内容:

(1)公司销售量的历史趋势轮廓线,其中能清楚地识别出季节性变化;

(2)行业预测;

(3)国家经济预测;

(4)可获得的有关竞争者计划的全部信息;

(5)表示相关经济指标状态的研究结果。

另外,销售经理自己的研究结果也应加入其中,包括:

(1)预测期间内销售受到最大重视(广告,特殊推销,折扣等)的产品;

(2)受到竞争者最激烈竞争的产品;

(3)竞争最少的产品;

(4)逐步淘汰的、降级的或替代的产品;

(5)构成销售量大部分的A类产品。

过低的价格等于增加成本

在作出如此多的辛勤工作和努力之后,经营者应努力避免因定价错误而造成的损失。

特别是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定价错误代价更为惨重。在通货膨胀时期,没有任何成本降低方法能替代定价。即使没有通货膨胀,一个错误的定价制度也会断送企业通过成本降低带来的效益。所以如果要保护成本降低和提高利润,则定价和标准成本彼此必须完全分开。

应认真实施和控制定价方针和方法,参与定价的关键人员必须接受正确程序和不正确程序所导致的两种结果的教育。定价应成为建立在其他规范基础上的一个独立的职能,不这样做,会招致灾难。

审视劳务成本

人们往往将劳务成本的降低放在尽量减少工作人员的数量上。实际上,作为一个劳、资配合得相当好的企业来说,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似乎比裁员更具远见,也更具效果。而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则需要你动一番脑筋,因为有时工作效率低下的毛病似乎并不出在工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