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7 00:20: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家励志奖学金,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大学生活在我们的跌跌撞撞中已经过了一年半了, 在商学院的土地上我撒下了汗水与青春, 收获着感动与成长。当我知道我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后,我十分激动,这是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我的肯定与信任,是同学们给我的支持,我感受到了学校的温暖,感受到国家对我们大学生寄予的希望及期待。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奖学金制度,对于我们广大学生来说,不仅是对我们在学习上的一种肯定,更是对我们学习上的一种激励和鼓舞,使我们在学习上不敢有丝毫懈怠。这每一个奖学金获得者的背后都是各位同学日夜苦战,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和老师家长们的付出换来的。我不想说我们累,更不想说我们苦。因为我们是青春、潇洒的90后,风雨过后我们依然会展露笑容,今日的累是为了我们明日的辉煌,为了我们肩上那不可推卸的历史重任。我相信我们会做的更好。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工作上,我积极参加学院以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响应学院号召,努力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在学习上,我不懂的就问,勤奋努力;在生活上,我严谨自律,从不拖沓。所以此次获得奖学金,不仅仅在物质上帮助了我,更是对于我过去一年中所有的付出与努力的一种肯定,是一种精神上的奖励!它使我在倍感欣慰的同时,再一次的让生活中的自信释放到人生舞台上来!我也知道励志奖学金更深层的含义,是让我们在得到奖励,给自己的努力一份证明外,也给我们提出了再接再厉,拼搏不息的要求!同时,也要我们这些受到国家、社会资助的学子们懂得知恩图报!感激之余,我们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受到了很大的鼓舞!这也让我想到了一句话,“幸运喜欢垂青于那些执着并勇敢的人”!我们并不是因为贫困而获得奖学金,而应是因为自强不息而获得的!我们更应该把这份努力拼搏坚持下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再次受幸运的青睐!“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先人们传承下来的名言我们要谨记,我们会努力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当然,我们知道,获得了奖学金并不意味着就达到了我们的目标而可以停滞不前,“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莲山课 件>不管曾经取得怎样的荣誉和成绩,那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代表将来。掌声终究会消逝,奋斗的脚步还要继续。在人生旅途中,获奖只是一种助推器,而不是最根本的动力器。我们要如何前进,答案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所以,奖学金并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而是我们前进路途中的一股动力。我们会正确看待这种奖励和荣誉。不会因为一时取得好的成绩而骄傲,也不会因为成绩一时不理想而气馁。学习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地努力,不骄不躁,认真对待学习,不轻言放弃,看淡得失,以一颗平常心,踏实勤奋,才能取得更优异的成绩,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同时,我们会发挥好我们的榜样作用,给周围的同学和学弟学妹们起一个良好的带头作用。
对于国家和学校对我们的帮助,我们会永记在心里。我们会倍加珍惜国家和学校给我们的这次奖励,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将自己塑造成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
尊敬都各位领导、老师、同学大家下午好!我是09机电一班的方立之,今天很荣幸能代表所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在这里发言,虽说是发言,但更多的是我个人在大学这一年多时间里对大学学习,生活,工作的一些想法与看法。
上大学一年多时间里有这么一些话一直在脑海里影响着我,也许说这些话的人早已忘记他们曾经讲过这样的话,但这些话会一直伴随着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与工作,今天就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1)是学习上的,记得我的班主任何秀群老师说过:“没有复习三次,不如不要去考试”大学的考前复习十分重要,拿了奖学金能代表什么,代表不了什么,只能代表你考试前比别人认真的多复习了几次而已,很多挂科的同学,其实都是态度问题,他们就是觉得大学不挂科不圆满,不挂科大学生活就不精彩了,但他们都不知道挂科的结果是很“给力”的,等你去面试了,稍微好一点的公司一看你的档案就“神马都是浮云”了。(励志一生 kt250.com)态度决定一切,作为当代大学生,特别是现如今社会竞争如此激烈的时期,在态度上一定要积极,我觉得,其实,影响我们命运的不是环境,不是条件,不是身高,不是文凭,不是出身,更不是你爸是不是李刚,你是不是富二代,而是态度,记得李铄师兄跟我说过:“我们要做富二代的爸爸”,所以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态度,一定要积极,要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也。
(2)记得钟琳琳老师这样说过:“能力和素质不是一下子就能提升的,而是积累起来的,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在大学很多人(特别是学生干部)总会觉得整天“忙东忙西不知忙什么东西,走来走去不知何去何从”,整天都很多事做,很多会开,但一个学期过去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学会了什么,其实你的能力已经在渐渐提升了,只是你自己看不到而已,你用心想一下:你会发现你多了很多朋友,胆子也变大了,在台上也不那么紧张了,口才也比之前好了,做事也比以前有交代了,遇事也不会那么浮躁了,有责任心了。这些都是你学到的东西,都是你能力提升了所表现出来的。
(3)记得徐引红老师这样说过:“我们每个人的心都是长偏的,所以不要怪老师或其他人偏心,要怪就怪你自己没给人家一个偏心于你的机会”。不管是现在在学校的学习生活,还是以后出去外面工作,都要主动给人家一个偏心于你的机会,记得黄诚老师说过:“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所以不管是现在的任课老师,辅导员,还是以后出去工作的上司、领导,你都要主动去跟他们认识。在学校,你经常问老师一些问题,不是学习上的也可以,多跟他接触,让他认识你,到了期末即使你考了个50多分,他看到是你的名字就会觉得这个同学平时表现还不错,笔一划60分,你就不用补考了。以后去到工作岗位也是一样,你要主动跟上司和领导聊天,让他们认识你,这样你才会有机会,才会有所发展。所以我觉得我们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要主动点,不去计较自己做了多少,年青人吃点苦也没什么的,你只有主动,人家才会偏心于你。
(4)每当我感到迷茫的时候我会找我班主任何秀群老师聊天,记得她曾对我说过:“要想打出去的拳头更有力,要先把手收回来”。大学是迷茫的大学,也不是说你拿了个什么国家励志奖学金就不会迷茫了,我走近水院时就迷茫了,我走进机械系时也是迷茫的,我到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学期了我依旧迷茫,但迷茫不是堕落,迷茫不是整天在宿舍里怨天尤人,适当的迷茫是在思考、是在探索,是把手收回来,是为了打出去的拳头更加有力,迷茫不是没有目标而是有很多目标不知如何确定,有很多路不知该走哪条,我进学校时就在迷茫中确定了一定要拿奖学金的目标,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我的专业学了以后有什么用,我以后出去能做什么,我想大家对自己以后出去做什么,能做什么也都是一头雾水!我觉得认认真真的过每一天,该学的学,该考的考,路就慢慢的清晰了。在这里也希望所有的同学和我一起共勉,大家一起认认真真的过好每一天。我的发言到此完毕,谢谢大家!
国家奖学金名额最少,学院8个专业只有4个名额,要求是最优秀的学生,并且不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班有一个名额,额外还有10个灵活名额供全院成绩优秀的学生竞争,要求申报的学生必须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和成绩优秀这两个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则按全班人数的5%、15%和8%的比例分成A、B、C三等,以贫困生申请确认名单为基础,不考虑成绩排名,但要求候选学生学习态度端正。
我觉得规定不复杂,当着全班同学详细做了一番解读。一年级时已经有过一次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经验,我想不会有太多问题了。何况,开会前的一周里,我和班委一起已经就“贫困生申请确认”一事做了大量工作,有这个作为基础,评选出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申报名单自然应该是简单的。
第二天,班长给我打电话,班里同学对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有很多意见。我很意外也很生气。
奖学金候选人要投票选举?
班长在电话里说:“班里有人认为,奖学金候选人应该由班里投票选出来。”
听到这话,我一时气得说不出话来。难道学生们对奖学金候选人申报条件理解起来会如此困难,以至于需要公开投票选举?或者学生们以为奖学金需要拼人气,比人脉,选一个大家看着都顺眼的人出来?
拿国家励志奖学金来说,国家励志奖学金有两个基本条件,即家庭经济困难和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这条要求,班里已经通过贫困生申请确认的工作确定了一个排序名单;成绩优秀这条要求更不用说,根据各学期成绩累计出来的排名根本就是现成的。那么综合这两个名单,谁有资格作为该项奖学金的申报人,一目了然。
显然,有些学生提出公诉要求,是希望借着公投的名义,使有些本没有资格的学生也能够有申报奖学金的机会。我无意去追究有哪些人想浑水摸鱼,我明确地告诉班长:“奖学金――不管是哪一个奖学金,都绝不是凭人气公投投出来的。”
现在,很多大学生喜欢以投票的方式来处理集体事务。但是,公投并非万能药方。我希望学生们能够明白,在明确且并无不当的制度之下,遵守制度解决问题省时省力。难道遵规守纪就那么难吗?
奖学金候选人要轮流坐庄?
班长提出第二个问题,说是不少学生认为,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连续两次发给同一个人。
这次初步拟定的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是王红,她成绩排第二,也是确定的贫困生名单中排第一的。由她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当然是完全符合条件的。对于一个学生是否可以连年申报励志奖学金的问题,我和其他班主任有过探讨。
这是一个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取舍问题,如果认为程序公平为先,那么王红继续申报显然是应当的;如果认为结果公平为先,那么这次不选择王红也是对的。这里确实很难说清谁对谁错。老师之间商量的结果是:只要有学生反对,那就以结果公平为先,毕竟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比国家奖学金要主观些。
因此,既然有不少学生反对,我认为是可以重新考虑一下励志奖学金的人选。不过,我想起一个问题,问他:“综合排名一直第一的张丽,今年继续申报国家奖学金,这事没有人反对吗?”
班长的回答让我觉得十分无奈。班长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太高,其他人怕是跳着也够不着,又哪会有人说三道四。”
原来如此。学生们的反对并不在于程度公平或结果公平与否,只在于是否对自己有利。公开量化的评选标准一些学生视而不见,取而代之的只是嫉妒和抱怨。
事后诉求正当利益?
班长的第三个问题事关班委,他说:“团支书对贫困生名单中的排序有意见。”
这个问题让我觉得有些匪夷所思。这份名单是由班委草拟的,然后我和全体班委以及学生代表一起组成了评审小组,用了一周的时间,逐个排序确定。团支书一直没有意见,等到名单最终确定,并且开始依据这份名单来上报助学金资助名单时,团支书说:“这份名单有问题,不公平!”
我按捺住性子,再次开了班委会,让团支书说明情况。原来,团支书的男友家里今年受了水灾,庄稼欠收严重,还有姐弟俩要上学,因此出现了临时经济困难。团支书觉得按照现有名单提交的话,该帮助的人没有得到帮助,所以觉得不公正。我问:“我们班里进行贫困生申请确认工作也不是一两天了,要你们开诚布公地反映情况,你怎么从来没有反映过?”团支书以一吐为快的口气回答:“您是不知道,可别人都知道我和他在谈朋友,那我怎么好意思说?”
听到她带着强烈情绪的话语,我摇摇头。他们做事的观念,方法仍然停留在低年级的状态。我没有直接回答团支书,而是讲了三个意思:一是合理争取自己的利益绝不丢人,更不必怕人闲话。二是在竞争中,要把自己真实情况完全地展现出来。团支书的男友家今年很困难,但那份贫困申请书不但草草而就,更丝毫没有说明困难在什么地方。这样的态度和方式,输给别人得不到同情。三是任何事情都有先后顺序,不能以为可以随意违背。不要幻想有重来一次的机会,要用心体会“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终于结束了,但回想起其中的纷争,我的心里涩涩的:什么时候我的学生和那些未曾谋面的学生能坦然豁达地面对人生最美好年华中的这份金钱和荣誉?(文中同学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国家为了帮扶在校经济困难大学生,采取了很多的措施,特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别优秀的学生。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高校的自身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高校的自身情况确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国家助学金
我上初中的时候,听说上高中之后成绩考得好,每个月都可以拿到一百块到七百块不等的现金奖励。作为一个小城里没什么大开支的初中学生来说,几百块钱是一个大数目。那时候还在上初中的我,就被这个大数目吸引着,怎么着也觉得得个二三百块的奖励,不说面子上过得去,也可以买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自己高兴。
但是,当我终于上高中之后,省里开始推行素质教育,说是不能这样扼杀学生的积极性,连成绩都不能再张贴起来公布,那些现金奖励的制度也开始被诟病,于是学校很快想到了另外一种奖励方式,发奖品。我们文理分班之后,我第一次考到年级前十,因此幸运地得到了一本《英汉大字典》。听到大家八卦说,这怎么着也值七八十块钱吧。我心里其实是在想,还不如给我一百块钱呢。
但是,不幸的是,很快学校这样的方式也开始受到警告。这怎么说学校也像是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花了钱奖励学生却被教育。学校后来就终止这样的奖励方式,就是考全年级第一也一毛不拔,不给任何奖励。所以,我的奖学金前传是非常惨淡的。但我对奖学金的渴望是明月可鉴的。
没上大学之前,就知道大学里的奖学金数目不仅数目种类繁多,而且金额更是让人垂涎三尺。所以,上大学之后,作为一个英语成绩不错、进了英文专业的学生来说,我觉得奖学金,对于我,是志在必得!事实证明,鉴于我天玩,上大学之后处于吃老底的状态,终于还是没机会拿到最高的国家奖学金。值得安慰的是,我现在大三,得了两次一等奖学金,两千块钱,同样也是个值得骄傲的数目呀!
先说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每个学校,各种奖学金的名额都是按比例分配的。我所在的外语院系在我们学校并不算大院系,最高的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只有两个,要拿奖学金,凭实力说话,谁的综合测评成绩高谁得。国家奖学金的要求很高,学习成绩要平均分在90分以上,综合成绩也要在90分以上才可以参选。所以,能拿到国家奖学金的人,真是值得仰视呢。
奖学金分国家的名额和学校的名额,还有社会资助的名额。国家给每个学校都有的名额,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还有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是专门为贫困生设立的。家里困难的学生,一定不要错过这个机会。
在大一开学的时候,都会有入学校贫困生库的申请,这在大家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里一般会有提到,无非就是开些证明盖盖章,然后会有老师甄别。现在这个社会,真真假假,很难判断。在大学,同样有很多人过多地占有了资源——贫困生不是真的贫困,也是常有的事实。但我们要真诚地对待自己,不是贫困生去拿那些钱,结果让真的贫困生生活困难,怎么样良心上也难以说得过去。
也因此,真正家庭贫困的孩子,一定不要碍于面子,错过了给家庭减轻负担的机会。要知道,国家助学金每年有三千块钱,只要你是贫困生,只要你不挂科,这钱就很容易拿到手。而且,学校会因为你是贫困生,每年都会有各种不同的补助和针对贫困生的活动等。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五千元。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是在你所在的院系里面,只有你在贫困生中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国奖励志奖学金就是你的了。这完全是一劳多得的事情,太让人羡慕了。我两次拿一等奖学金都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第一,结果才只有两千元,看着那些贫困生不挂科就能拿三千块五千块的,每每想到,都让我着实的心碎呀!但是呢,话又说回来了,君子坦诚以待,我没必要去抢那些贫困生的资助名额。
再说学校的奖学金设置,这个每个学校的情况是不同的。有的学校一等奖学金金额很大,三千、四千的都有,有的学校很抠,五百一千的也有。而奖学金的评定,完全是看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两个都是一百分满分,然后将其按不同的比例折算。我们学校的折算是六比四,学习成绩占百分之六十,综合成绩占百分之四十。学习成绩就是你考试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所以说,说大学学校成绩不重要是假的。
成绩足够了,综合成绩也必须得上去。要不然成绩达到标准,结果综合成绩不如别人,一样是可能被比下去的。综合成绩一般有一个基准分,然后按标准进行加分。标准不仅每个学校不一样,而且同一个学校的不同院系也不一样。不过,一般都是按照平时参与学校举办的活动,是否获得名次,不同名次加分不同;还有在学校学生会、系部学生会等各部门任职工作的情况;参与的研究、发表的学术著作情况;参与公益活动等等。这主要就是看平时的活跃度了,所以,上大学之后,也要适当的开拓自己!
1.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形式
2007年以来,各级政府和高校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困难补助是各级政府和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遇到一些天灾、病灾或家庭发生意外变故时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是高校资助政策的辅措施之一;学费减免是针对无力交纳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单亲家庭、烈士子女、少数民族等实施的资助政策;绿色通道是由国家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的助学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2.社会资助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有益补充
高校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分别设立奖(助)学金,很多高校充分利用校友力量设立了一些校友基金、企业奖(助)学金、名人奖(助)学金等,这些社会资助有力的补充了高校的资助工作。
二、高校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
1.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德育功能的内涵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德育功能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过程中,对青年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培养工作的作用及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法律意识培养等方面;同时,学生资助工作传递着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它不仅使青年大学生在物质上、精神上获得双丰收,而且还要求他们逐步树立感恩心态、浓厚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度的社会公德心。
2.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与德育工作的关系分析
作为高校,帮助贫困生缓解经济压力,使其顺利完成学业,这是资助工作的根本所在;而大力加强对贫困学生的教育与引导,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满足困难学生长远的深层发展需要才是资助工作的终极目标。高校资助工作与德育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面,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对德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首先,高校资助工作的中心就是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体现了党和国家、高校等对他们的关怀和支持,这有利于培养青年大学生的感恩意识和奉献意识;其次,高校资助政策的内容、实施及评定过程具有导向性,这有利于培养青年大学生刻苦学习、自强不息的优良品质,有利于培养青年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最后,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在进行学生资助工作时开展的励志教育、诚信感恩教育、法律教育等,有利于大学生德育工作的实施。另一方面,高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制约着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学生资助工作的浅析德育功能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实现
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德育功能的实现路径
1.加强诚信教育,以诚修身,以信立业
突出感恩教育,感恩于心,践诺于行作为高校,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艰苦奋斗、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培养他们立志成才、回报祖国的感恩意识。如泰山医学院积极构建以诚信做人、诚信贷款、诚信还贷、诚信交费等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教育体系,每年通过“诚实守信,从我做起”征文活动、“廉洁从学、诚信守法”演讲比赛、印发《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等一系列举措引导学生“以诚修身,以信立业”。另外,还通过一系列的主题活动突出了感恩教育,努力营造出了感恩教育的舆论环境和氛围,培养了贫困学生感恩于心、践诺于行的良好素质。
2.突出励志教育,扶贫扶志,立志解困
高校应从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合格人才和建设和谐校园的角度进一步深化“学生为本,资助德育”的工作理念,将助学与德育、扶贫与励志有效结合,把对困难学生的经济帮扶转化为对他们的理解、帮助、尊重和激励,满足他们的现实需要、精神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目前高校开展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教育契机和教育载体。如泰山医学院每年召开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遴选优秀贫困大学生组成“优秀学生事迹报告团”,面向全体学生作先进事迹报告;在全体大学生中开展“勇于登攀•立志成才”征文活动,并将获奖文章编辑成册,印制了《登攀》文集。通过宣传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在艰难的求学历程中与困难抗争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奋发进取。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当前高校的贫困大学生或多或少的都存在一些心理问题,因此,除了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经济资助之外,高校还应该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作用,多措并举解决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如泰山医学院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依托,组建了一支“四方结合”的专兼职心理教育咨询队伍;构建了学校—院系—班级—寝室“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监护网;创建了阅读疗法——读去心病、音乐疗法——听祛心病、朋辈辅导——诉祛心病、心理咨询——医祛心病“四法互补”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这些措施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有利于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
4.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加强就业指导教育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8-0088-02
随着国发[2007]13号文《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文件的颁布,至今已经形成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各校级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组成的完整统一的高等教育奖学助学体系。相对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各校级奖学金对成绩硬件要求较高且名额较少,而助学贷款又需要偿还的特点,无偿的助学金成了每年班主任工作中的老大难。
一、现状
结合国发[2007]13号文,我校制定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助学金评审体系,并向相关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作为助学金、冬寒补助、夏凉补助、勤工助学岗位以及每学期的生活补贴发放的依据,并写入大学生手册,对每一个在校学生公开。考虑到我校大三毕业生签完就业协议后多数于十月底之前离校参加顶岗实习的特点,在奖学金发放时对大一新生进行了适当的倾斜,就名额上来讲,一二年级助学金发放比例分别占全班总人数的40%、30%。分为特困和普困两档,其困3500元/年,普困2500元/年。从程序上,我校将奖学金的发放分为认定和发放两个阶段;各阶段均包括班级评审及公示、学院公示及全校公示几个步骤,其中评审必须由班主任牵头,所有班级成员参加评议,并与评议后向全班公示1~2天;各部门公示过程中若有问题学生可以向各级有关部门反应。
二、问题
虽然我校对于助学金的评定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1.名额较大,分配过程平均化。自国发200[7]13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以来,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加大。就我校来说,一二年级助学金发放比例分别占全班总人数的40%、30%,而就一个正常的班级来说,必须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是少数,一般在20%以下,大多数学生家庭经济水平相近。在评审的过程中,除了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以外,还会剩余部分名额,而这部分剩余名额恰恰是最难于评定的,也是竞争最激烈的。
2.评审条件为软指标,难于操作。在助学金的认定过程中,贫困作为最主要的条件最难于界定。而作为最重要的资料来源的家庭状况调查表在开具的过程中缺少监督体系,可信性差,导致大多数同学都能拿到由村、乡、县三级开具的调查表和贫困证明。虽然学校给出了诸如单亲、两个非义务教育、重大自然灾害、父母重病等评审条件,但是上述资料也是由学生提供,可信程度一般。同时虽然上述条件是家庭贫困的主要诱因,但满足上述条件的并不一定绝对贫困。同时,由于助学金以资助贫困学生为主要目的,所以学生在校最重要的硬指标——成绩在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却难于发挥相应作用,例如在成绩的界定上认为学生不及格但是补考过了就可以。
3.助学金奖学金比例失衡。在学生资助体系中,奖学金和助学金对于学生两种不同的情况进行了资助,但是仔细分析发现,奖学金和助学金存在严重的比例失衡。首先是金额和名额的失衡:奖学金系统中国家级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最大,分别是8000和5000元,但名额有限,例如我校的国家奖学金一个学院往往只有1~2个,而励志奖学金一个班只有一个;而相对名额较多的校级奖学金却局限于不同学校的经济状况不同,金额较小,例如我校的一等奖学金奖金和名额为:平均分在90分以上2000元/人,名额不限;二等奖学金奖金和名额为:85分以上,1000元/人,班级总人数5%;三等奖学金奖金和名额为:80分以上,800元/人,班级总人数的5%。但助学金中普困和特困分别为2500和3500元,总名额高达30%以上,无论金额和名额上都远远高于奖学金的受益人数。其次是付出和收益的失衡:如果要获取奖学金就必须要付出整学期的努力,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获取奖学金的同学仍然比例较低,而金额远小于获取助学金的同学;而助学金的获取对成绩没有要求,更多考虑的是是否家庭贫困,所以获取门槛较低而收益高。例如某班级A总人数50人,上学年在存在3名同学平均分超过90分获取一等奖学金的前提下,获取奖学金的数量仍仅为9人,总金额16400(其中一位同学同时获取了国家励志奖学金);而同期本班获取助学金的人员高达15人以上,总金额超出40000,是奖学金的2.5倍。上述现象会让学生理解为努力学习一学期不如家庭贫困,对学生产生误导。同时这种误导也导致了另一个现象:奖学金评定时往往最简单,同时会出现奖学金虽有名额但无满足条件的同学的情况,例如上学年A班级所在学院共14个班却只有12个获取一等奖学金的同学;而助学金评审最为困难,学生竞争最激烈,同时家庭贫困的同学考试不及格也屡见不鲜。
4.学生诚信失衡。在助学金低门槛高收益的情况下,许多学生为了获取助学金竞相开取家庭状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在班主任不追究证明真实性的前提下,竟然出现个别班级50名学生具有贫困证明和家庭状况调查表的同学高达39人,而当班主任要求各自准备有效证件时,却只有17名同学提供。同时,在对家庭状况相近的学生评审过程中,拉选票现象比较严重,甚至出现学生要求班主任对助学金进行全班平分、抓阄或者轮流获取的现象。
三、解决办法
1.调整助学金和奖学金在教育投资中的比重。上述问题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助学金投入比例过大导致的,助学金投入比例过大直接导致助学金的受益面更广,而且收益更大。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获取门槛失衡,导致学生对助学金的看重程度大于奖学金,不利于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滋生了学生的不劳而获和依赖心理。在这一情况下,在不改变奖助学金比例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适当降低助学金的比例,并只对迫切需要资助的学生进行资助,而不进行名额分配。同时提高奖学金的比重,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同时也能从经济上刺激家庭困难的学生努力学习,达到授之以渔的目的。
2.降低软指标在助学金评审中的权重,提高硬指标权重。在助学金的评审过程中,降低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软性指标的作用,同时在评审的过程中要求学生提供真实材料证明:例如: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姊妹们的学生证、残疾证等。同时提高学习成绩在助学金评审中的作用,对于同一个学校录取的学生,智商上的差别不大的前提下,努力学习的同学成绩不会很差,至少不会出现不及格的状况,因此可以对成绩进行适当的设定,例如全班排名前1/2或者2/3。
3.提高有偿助学的比重。在降低助学金在教育投资中的比重和提高硬性指标权重的前提下,必然会导致部分需要帮助的同学得不到相应的资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加大对学生有偿资助的比重,避免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助学金而退学。同时使学生树立劳有所得和感恩的思想,避免出现依赖心理。
4.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为班级建立诚信档案,针对学生在助学金评审过程中的出现的违规现象,一经举报,记入学生的诚信档案中,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评奖评优的参考条件。
在不改变教育投入的基础上,通过改变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比重,更好地发挥奖学金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作用,达到学校授之以渔的教育目的;同时通过进行有偿助学,树立学生劳动的思想,客服依赖性和不劳而获的恶心,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积极作用,降低其消极作用。
参考文献:
关键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80-02
国家助学金(下文简称助学金)是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资助金额为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 000元,无偿发放。其最主要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是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有效手段。然而在实际的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却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使得这项惠及寒门学子的政策未能有效地落实。
一、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漏洞
助学金工作有赖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需要学生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下文简称《调查表》)。《调查表》往往是学校评定该生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但是这样一份《调查表》作假的空间实在太大。
1.学生瞒报、虚报家庭经济情况
由于现今社会上充斥着各种坑蒙拐骗、以假乱真、以公谋私的不诚信行为,或多或少影响到了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为助学金是无偿发放,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 000元,所以很多大学生都抱着“天上掉馅饼”,不拿白不拿的想法,即便自己的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也踊跃去申请。并且为了使自己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中更具优势,在《调查表》中瞒报、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如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栏,家庭人均年收入能想到多低就能多低、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与突发意外事件总能有一两起……简言之是能写多困难就写多困难。
2.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把关不严
由于家庭收入的多途径、公民财产的不公开、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的难以查证、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弱的不可测量、家庭负债的无法确认等,地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要对申请者这些资料进行核实是有客观原因上的难度,所以多半不会选择大费周章去调查。加之《调查表》不与其发生利益冲突,因此,成人之美、做顺水人情给申请者盖下具有法律效益的公章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3.相对贫困程度难以评定
每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和消费标准不一样;造成每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各不相同;每个家庭的社会关系不一样;每个家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能力也是不一样的。因而相对的贫困程度就难以评定,从而导致这个标准的划定不太公正。
(二)民主评议小组的失真、失衡性
民主评议是体现助学金的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尽管在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时,我们会尽量综合考虑成员的政治成分、职位、性别、地域等去合理配置,但是在评定中一样无法达到真实和公平,尤其是对大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学生之间并不相互了解,即便是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习,绝大部分学生都无法完全了解本班同学的基础信息。所以在不了解的前提下所做的评定对于求真实、求公平的作用不大。
其次,不考虑拉票因素,评议小组成员在选择时或多或少会掺杂个人情感,多偏向自己熟悉的同学,因而人际交往面窄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能就无法被推选出来。
再次,助学金申请者的性格差异是很大的。有的人习惯于跟别人诉苦,告知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有的人则养成默默忍受的性格,不善于表达;有的学生碍于面子,不愿意着重描述家中的窘境,担心被人瞧不起……这样就造成了“会哭的孩子有奶喝”。因此,同样会影响到民主评议的真实和公平性。
(三)资助对象不当认定的危害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定过程中有非常多的非客观性因素,体现在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上难免顾此失彼,当资助对象认定不当时就会引发了许多的问题。如:助学金给了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助长该申请者及类似学生的不良品性。家庭经济真实困难而未获助学金的学生,其身心健康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而其顺利完成学业的困境也得不到帮助和解决,助学金雪中送炭、解人之忧的作用就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家庭经济情况位于困难与不困难之间的学生,他们因为某些条件限制而被挡在资助大门之外,因此出现了心理落差,引发了心理错位,形成了较大范围内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庭经济困难相当的同学,其中有人获得了资助,而也有人因其他原因未获得资助,那么未获得资助的学生会认为助学金的评定不公平,甚至埋怨辅导员偏心。未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私底下,跟同学们散布资助认定不公的言论,则会引发很多未参与学生对于资助对象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的质疑,严重影响辅导员的威信及师生关系,不利于校园的和谐稳定。
(四)因助学金产生的不良心态
有的学生认为助学金是国家给的钱,只要家庭经济困难属实,就理所应当获得,回馈社会、感恩党和国家的意识缺失,一旦没有被资助则心生怨恨;曾经获得助学金的某些学生,在尝到助学金无偿发放的甜头后,都不愿意通过其他的如勤工助学的途径来辅助完成学业,而是一味地等待每年的助学金补助。更有甚者,为获得资助,故意欠交部分学费,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假象。这种对助学金产生的理应所得、依赖、造假的不健康的心理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五)监督的不力
因为助学金的评定中存在太多的漏洞,所以经常有资助对象认定不当的情况出现,对于不当获得助学金的,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支撑去收回资助金额或进行其他处理。而目前我们对于正当获得资助对象的助学金的使用也没有有效的监督方法,最主要的监管仍然是依靠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在一起的学生,但是这部分学生为了保持良好的同学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一般不主动向主管部门反映。
二、解决助学金评定的对策
(一)取消助学金的无偿性
正是因为助学金的无偿性,所以使得唯利是图的学生趋之若鹜,不仅加大了助学金的难度,也助长了学生中的不诚信行为。助学金变为有偿发放后,申请者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义工等方式来获取资助或毕业后为国家贫困地区服务一定年数。这种方式的另一目的是促使学生懂得感恩,懂得回馈社会。如新加坡,学生申请助学金必须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契约,即毕业后为新加坡政府服务3~5年。
(二)缩小助学金发放比例,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比例
申请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同之处在于:助学金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者注重的是学习的态度,后者注重的是学习的结果,但积极勤奋地学习往往能成就成绩优秀,所以这两者在本质上区别不大。既然资助的目的都是希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更好地成才,那么建议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缩小助学金发放比例。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去争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和荣誉。从激励作用上来说,国家励志奖学金优于助学金。这也正响应了现代大学培育人才的号召。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方式不同之处在于申请者不一定是家庭经济困难生,它要求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国家奖学金的比例远低于后二者。既然三种方式都是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更好成才,那么在设置国家奖学金的比例时,应该加大。因为我们不能舍本逐末,我们要鼓励的是全体同学的努力奋进,而不能只照顾到少部分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这种资助方式不仅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压力,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让自立自强成为他们的自觉意识。相比助学金的“授人以鱼”,这种“授人以渔”资助方式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其与所审批的地方相关部门有利益关系,所以在审批中能够更加严格把关,而因学生及家长为共同借款人,所以在还款时也能更加积极主动。这种贷款方式,即能体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又可以减少国家对于教育经费的财政支出,还能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和自尊心。
(三)完善助学金评定体系
在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尽量使学生提供的各项资料客观化,可量化。如申请者在《调查表》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栏填写某种疾病,则需要申请者提供家庭成员诊疗该病的详细记录以及缴费清单。其次,我们无法判定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是否真的困难,但是我们可以观察学生在校的经济状况,因而我们可以弱化学生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多以学生的在校表现来参照。再次,借鉴国外的经验,修改申请助学金的部分要求,如申请美国佩尔助学金要求:“学生必须保持适当的学术进步……学生如果吸毒或贩毒,将被取消学生资助申请的资格,受到联邦或州法院惩罚的学生没有资格获得佩尔助学金……”我国助学金的申请要求可以量化一些标准。再次,加强监督。对于通过不当途径获得资助的学生,学校有权收回资助金额并给予相应的处分;对于不当使用助学金的学生,加强对其的思想政治教育。
(四)加强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
学校是教育学生的主阵地,学生虽然受到社会、家庭不良风气的影响,但是学校依然有能力在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型前加强其道德教育与诚信教育,使其有所为,有所不为,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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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芝华,邓志强.高校“第二类贫困生”的心理错位及调适[J].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0,(4).
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高校学生资助情况调查与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xx〕164号)文件,为进一步总结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学院主管领导牵头,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助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
制定了《关于调整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的决定》(川信职院学〔20xx〕43号)文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审核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及发放;下设由学生工作部长担任主任的办公室,监督奖勤助贷的全面工作和受理咨询举报。
(二)建立资助体系,配置专业人员
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持工作长期有效有序的开展。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和专门设备,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各系也分别设立了学生资助兼职老师。学院还将学生资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二、资助工作政策宣讲情况
(一)吃透资助政策,完善管理制度
学院积极组织参与资助工作的师生,全面学习国家和省有关资助政策,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川信职院学〔2007〕371号、《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奖、国励、国助评选实施办法》川信职院学〔20xx〕103号文件。其中电气系和信息系还根据本系部的学生情况制定了系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细则》、《学生贫困认定细则》。
(二)广泛宣传、家喻户晓
在招生宣传时就将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每年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寄发给每一位新生。学生进校后,学院又组织辅导员在班级进一步广泛宣传、讲解,同时还利用网络、校园广播、橱窗、展板等进行宣传,使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三、资助工作政策落实情况
(一)做好国家三金发放工作
学院为每位受资助学生分别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卡,直接将国家奖、助学金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工作中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得以任何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奖、助学金。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等费用。学院财政资助资金到位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享受国家资助同学的个人信息再做一次核查,力求准确无误,及时将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1.国奖、国励发放到位
20xx年秋学院共有6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总计金额4.8万元。共有184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总计金额92万元。学院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充分结合我院(川信职院学〔20xx〕103号)文件的评审条件,获奖学生均按严格程序进行公示、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国家助学金发放到位
20xx年秋学院受助人数为2006人,其中一档501人,(2000元);二档1004人,(3000元);三档501人,(4000元),总受助金额601.8万元,受助学生中少数民族154人,农村户口学生1677人。此助学金分为两学期打入学生账户,分为20xx年秋季学期和20xx年春季学期,其中20xx年秋季学期的钱已全部打入学生的建行卡。20xx年春季学期再一次核实了学生名单,凡是有处分和退学的学生一并取消并再次按照程序增补候补人。
(二)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20xx-20xx学年度共有385名学生贷款,贷款金额为2286900元。
(三)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20xx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补偿学费共5名,其中毕业生3名,每名12300元,合计36900元;在校生1名,金额4100元;在校生1名,金额8200元;共计49200元。
(四)做好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20xx年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共有2名学生,分别为电气07-1班喻贞金,奖补8200元(因为5.12地震已减免1学年学费);计网08-1班杨丽美,奖补12300元。
(五)做好勤工助学
我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川信职院学〔20xx〕1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勤工助学的申报流程,提高了勤工助学的工资待遇。20xx年我院共有固定岗位57个,临时岗位32个,共发放工资5.9万元。
(六)开通绿色通道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20xx年秋季学期共有385名同学通过绿色通道顺利报道。
(七)建立规范的台帐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帐目清楚。
四、学院提取资助经费情况
20xx年共发放资助经费58.22万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院助学金。其殊困难补助和意外伤害处理等方面的经费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及院领导签字,由本人到财务领取现金。
五、以人为本,加强感恩教育
(一)以学生为本 聚焦校园民生
学院把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育人目标,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奉献的教育,不断激发学生成长成才的潜能,倡导学生互帮互助、同舟共济、励志成才。
(二)倾听我声,关注受助主体需求
树立受助学生的主体意识,把满足受助学生的需求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通过召开资助政策咨询会、不同年级学生的座谈会、电话及网上咨询等多样形式进行全面立体化的交流,了解学生所需所想,以更好地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助和成长成才的环境。
(三)温暖我心,倡导资助人文关怀
关键词: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
近几年,由于受经济体制的转型和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改革,高校贫困生问题日显突出,已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也成为高校学生工作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2008年6月,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助学、奖学的5个配套办法和意见相继出台。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这一系列政策旨在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在经济方面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也是这次新资助政策体系的目标。
如何加强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保证国家关于贫困生资助政策的落实,使贫困生能够上大学和顺利完成学业,就必须有完善的学生资助制度。建议构成以资助为主、辅助为辅、救助为补、自助为本相互补充的完整的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体系。
1、资助为主。资助是指由各级政府和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帮助。资助形式主要是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定向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以及学校自行设立的其它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以及绿色通道等。在现阶段资助是高校贫困生管理体系中的居主导作用,这里有以下几个主要因素:一是因为高等教育是国家的稀缺资源,高等教育人才对国家和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二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三是国家尚未形成完善的高等教育社会资助机制,高校贫困生很少接受到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四是居民收差距过大,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是政府通过居民收入的再分配对此进行平衡的一个重要途径;五是保证国家机构尤其艰苦行业和地区对人才的需求,积极引导大学生就业;六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是以公立高等教育为主,各学校资助资金的来源都有赖于政府资助做保证。
2、扶助为辅。扶助是指除各级政府和学校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助学金,扶助的模式是通过企事业单位、慈善团体和个人等多种渠道,以奖学金、助学金、各种捐赠等方式对高校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帮助。它是对国家现行资助体系的有效补充和重要形式。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扶助是真诚和热情的,有很大潜力,应该加以很好地宣传和组织。政府和作为办学主体的高校要主动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争取社会多方支持,并动员社会组织和个人建立通畅的社会捐资渠道,从而设立各种扶贫助学基金。政府对企事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部分应给予免税优惠。并且,鼓励和倡议企事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建立贫困生的“对口支援”关系,这不仅可以保障部分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也可为企业培养人才,并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生的就业问题,推动贫困大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救助为补 。经济困难学生遇到家庭临时发生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患病、各类应急事故以及节假日回不了家等,根据实际情况,用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形式,进行及时处理和经济上给予临时性、一次性无偿帮助予以解决。救助的情况虽然不会是经常的、大量的,但是这种困难是突然性的,困难程度是大的,因此,及时给予救助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是对遇到困难的学生的关心和爱护。
4.自助为本 。自助是通过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家教等社会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来解决自己的困难问题。勤工助学制度将“资助”与“育人”有效地结合起来,不仅在经济上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困难,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勤工助学是自助模式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高校贫困生困难的重要途径,它把“输血型”助学变为“造血型”助学,有利于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模式中的最主要措施之一。
总之,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关心爱护贫困学生的重要体现,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既要重视发扬现有的资助体系,又要结合社会化的机制和市场化的手段,建立适应新形势不断发展的较为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一、回顾:教育大众化时代经济资助政策体系的形成
2002年4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了《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200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遵循“方便贷款、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通知》要求进一步理顺国家、高校、银行、学生之间的利益关系,对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还贷年限、贷款利息、信贷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体系、完善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还款约束机制,以及强化高校和银行在助学贷款发放中的管理责任的目标要求。200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关于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措施和办法。2006年5月,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助学贷款政策。2007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这些文件的贯彻执行,扩大了我国大学生教育资助的范围,提高了大学生教育资助的额度,拓展了学生教育资助的途径和方式。从“免费+助学金”到“收费+贷学金”的政策架构的变化,标志着我国学生经济资助政策体系的形成。尽管在学生经济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但随着资助工作的内容、措施、方法的丰富和完善,我国学生经济资助政策整体上已经适应了社会主义建设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取得了良好的政策合法性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分层:少数民族大学生经济资助政策的特点
实施党和国家的教育资助政策,必须坚持“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资助理念,贯彻“为了国家利益,资助贫寒学生,培养精英人才”的指导思想,遵循“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要求。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我国的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已经建立了由补偿到引导、由普遍优惠到分层实施的资助机制,实现了由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的价值目标转型。[3]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贷学金和奖学金的形式区分。与全国大学生一样,奖学金、贷学金是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资助的主要形式,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是教育资助的辅助形式。奖学金是政府、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个人、社会机构为表彰和鼓励学业优秀的大学生而提供的一种助学资金。贷学金作为一种推迟的付费性资助方式,是由政府的财政渠道给于贷款或提供贷款担保,由政府或学校共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给贫困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主要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或接受高等教育。助学金则是无偿地“赠予”在校的大学生,目的主要在于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使他们不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奖优”与“助困”的标准划分。成绩是否优秀、经济状况如何是执行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依据。2002年,我国的国家奖学金对资助对象明确为“在校期间学习品学兼优或参加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考虑到各类人群的起点不同,我国在原有奖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标准分别为“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或参加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朴素”。“奖优”与“助困”的标准更加明确,国家奖学金只奖励优秀,不考虑家庭经济方面的情况;国家助学金助困,但受助者必须“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奖优与助困相结合,要求资助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经济资助与心理援助的方法结合。总体上,贫困生在获得各种资助时心理体验往往是积极的,尤其是对于努力学习与辛勤劳动付出的奖学金和勤工助学方式。但也有一部分贫困生在获得资助时产生消极的心理体验,因资助的不均和失衡等原因产生压力或自卑感。针对大学生经济资助政策执行给贫困生带来的消极影响,教育管理者需要注意教育资助的方式方法,合理地疏导部分贫困生的消极心理。尤其要不断探索经济资助和心理援助相结合的路径,关注贫困生的心理体验,建立动态的贫困测定和资助评价模型,掌握贫困生的心理状况,促进贫困生的人格完善,提高心理援助的实效。绿色通道与勤工助学的路径组合。“绿色通道”指在资助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大学生采取专事专办、特事特办、专人专办的方针政策。“绿色通道”是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经济资助和生活关怀的权利的优先确认,是加快形成少数民族大学生对经济资助政策认同的重要途径,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大学生享有平等、公正的教育机会的一把绿钥匙。“勤工助学”是指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过程中,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体现了“教育成本分担”的办学理念,扩大了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选择的机会,有利于搭建自我教育的平台和机制,是为少数民族大学生普遍乐于接受的教育资助方式。
三、和合:少数民族大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的走向
强化责任,直面现实,树立多元并存理念,通过建立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经费审批等工作制度,整合资助方式,优化资助模式,不断完善资助政策的实施载体和保障体系,实现“解决经济困难与解决实际问题、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的统一,形成少数民族大学生经济资助政策的和合走向。硬性帮扶与软性支持的统一。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各种针对贫困生的奖学金、助学金、银行贷款、代偿制度,并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民族地区的高校、民族地区的学生实施适当倾斜的经济资助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中的贫困生的技能培训,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问题,在打破贫困循环的同时提高资助对象的就业竞争力。尤其是,为了克服少数民族大学生可能产生的自卑、敏感、多疑、孤僻、敌视等消极心理,需要建立经济资助和生活关怀相辅相成的心理支持系统,加强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心理教育、情感教育。精神扶贫与人格塑造的交融。针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贫困求学中存在的特殊心理特点,需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困境、交往困境、人生困境和学业困境,引导他们调整不良的社会心态,教育和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正视学业中面临的困难,自尊、自立、自信、自强,走出贫困的阴影,勇敢地面对生活的挑战。精神扶贫与人格塑造的交融,突出体现在尊重少数民族大学生物质和精神脱贫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帮助他们参加勤工助学等活动,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合法报酬,克服经济资助中可能产生的心理压力,实现由被助到自助,由自助到助人的超越发展。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的渗透。大学生经济资助的目的不在“济困”而在“育人”,奖助学金政策既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也是激发学习动力,促进大学生成人成才的社会条件。经济资助政策的效果不仅影响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日常生活,还影响到他们的思维方式、心理活动、思想方法。高校教育管理者要善于结合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挖掘经济资助活动蕴含的“兼济天下”、“福恩后人”的文化因子,在管理服务中渗透思想教育,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了解、共同进步。
作者:祁琼邓纯余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学院
一、经济资助
高校教育成本的上升,给很多低收入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困难。我们不能让学生考上大学,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被迫辍学。显然,由高校单独承担贫困生的经济资助工作是不现实的,需要在国家制度的统一引导下,积极发挥社会的力量,鼓励企业、个人对高校困难生提供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目前高校贫困生获得资助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得益于国家的统一政策,比如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新生入学,只要取得村、镇、县三级贫困证明,就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大学四年都可以获得国家的相关资金支持;而一些品学兼优的同学,还可以获得丰厚的奖学金;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还特别设置了国家励志奖学金。目前,国家奖学金是8000元,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贫困生只要刻苦努力学习,取得好的成绩,就可以获得奖学金,缓解家庭经济困难,解决家庭后顾之忧。这也是国家在经济上所提供的重要社会支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还会与企业合作,针对一些特定群体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支持。如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让学生在学习之余,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获得劳动报酬,体验工作的乐趣,树立对父母的感恩之心。同时,一些企业还针对一些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各种奖学金支持,比如我校校友提供的“许旭生”奖学金,FIU合作学院的“高尔夫企业”奖学金。这些外部的经济支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学生的经济压力,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社会支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对获得经济资助的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让他们感受到国家、社会、学校的关爱,鼓励他们工作以后积极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二、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也是很多学生增强自身能力,提升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而社会实践必然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持。我校针对一些思想活跃的低年级学生推出大学生实践计划(SRT),鼓励大学生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结合所学专业知识,组建三至五人的团队,通过专业老师的指导,完成具体课题项目,并形成相应的科研成果。事实上,我校的很多SRT方案都针对身边的实际问题,如公交站点设置的合理性、低收入群体的消费价格指数等。研究过程中,学生们需要和很多部门协作,在大家的帮助下完成科研项目;社会实践让他们提升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也感受到社会的支持。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广泛联系和交流,我们有机会举办各种国际盛会,其中不乏学生志愿者的身影。我们一直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这些活动,在活动中提升大学生的能力。2008年奥运会期间,我们组织了很多学生在北京运动场、运动员村、天津赛场等地提供志愿者服务,在天津火炬传递中担任志愿者,赢得了社会广泛的赞誉。在服务大众的同时,所有志愿者都从中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东西,这也成为社会为高等教育和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社会支持的一个重要体现。要求大学生毕业之前进入企业实习,让学生贴近社会,真实感受工作的苦乐,实现自己所学知识与实际应用的有机结合。我们与一些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实习学生,也鼓励企业积极吸纳我校学生就业。比如,与我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光大期货就是我校重要的毕业生实习基地,他们每年都会专门安排我校大学生前往实习,并委派专人负责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成长。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实践观,鼓励学生积极融入社会。通过教育让同学们认识到,在课堂所学的书本知识都是需要到实践中检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鼓励同学们积极利用各种社会支持,投身社会实践。我校的学生都知道,每个人都代表着母校的形象,自己的一些不道德、不文明的举止,不仅会影响身边人对自己的评价,还可能会极大损害母校的声誉。因此教育大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今天我以天商为荣,明日天商以我为荣”,树立天商人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就业支持
近几年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困扰高校的头等大事。转变教育理念,调整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调动各方力量,解决大学生的就业困难,已经成为很多高校的重要选择。这其中,我们也得到了来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等多方力量的支持,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级政府是为高校提供就业支持的最重要主体,如每年推出的一系列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方案,在推动和促进我国一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极大地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难题。因此,每年我们都会向同学们积极推荐介绍政府提供的各种就业支持和就业政策,帮助同学们转变就业观念,摒弃那种只追求更高工资待遇或更好工作环境的短视的就业态度,鼓励大学生胸怀远大理想,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很多企业也成为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题的重要支持力量。高校通过与企业共同培养人才、共建实习基地、长期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大学生到一些合作单位就业。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很多高校解决就业困难的重要举措。我们经常邀请一些已经毕业的校友,回校向同学们介绍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心得,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相关的就业市场,调整就业态度,提高就业竞争力。现代高等教育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由高校和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构建的网络,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进来,在教育支持、经济资助、社会实践、优化就业等多个层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单纯从学校层面开展工作显然是不够的,应该积极争取政府、企业与个人等多方力量的社会支持,加强高校与政府、企业、个人的协作关系,全方位、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实现大学生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作者:王欣欣 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关键词:国家奖助学金;现状;模式优化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2012年及2013年的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对普通高校学生,仅各类奖助学金的资助分别为:2012年共奖助1459.04万人,291.34亿元;2013年共奖助1480.58万人,308.53亿元。资助人数与金额的逐年加大,体现了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然而,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得国家奖助学金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资助育人效果。
一、运行模式问题分析
1.资助金额分配不合理
国家助学金,政策规定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在各相关部门实际下发的指导意见中,为降低发放过程的复杂性,基本等级划分为两等级或三等级。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规定每人每年5000元,相对于助学金而言,在资助贫困生的前提下,又有了明显的奖励成分。然而,金额的单一化,也给实际发放和资助效果带来很多困难。这样的制度设计宏观上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的消费水平,构成了一种隐性的不公平。
2.贫困生界定方式问题多
政策规定,学生需提交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该方法虽简便、直接,但真实性难以辨别。当地民政部门因缺乏可靠的数据,在资格判定时,往往乐于顺水推舟或主观断定。对于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人手少,往往也乐意以学生所开具的困难证明作为界定标准,简化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即使目前多采取的民主评议等措施,也是把贫困证明作为一个重要的依据,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它带来的问题。
3.工作行政化严重
目前,高校奖助学金工作行政化趋向明显。首先,资源配置行政化。资金来源政府负责,资助名额及额度以行政指令的形式层层下达。高校内部也从操作的方便性出发,由资助管理部门将名额、等级进行层层分配。其次,评选过程行政化。一方面在资格上以政府公章为准,把责任推给政府;另一方面,评选过程中相关部门及老师出现严重的“缺位”和“越位”现象。
4.奖助效果走样
由于运行模式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奖助学金在发放后,实际效果严重走样。李敏的调查显示,奖学金花费在购买必要生活品和学费上的占55%,30%的学生用于吃喝玩乐、购买高档物品。另外,“无偿资助”的国家助学金,助长了部分学生的惰性和依赖心理,也使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念在学校滋生起来,严重影响其资助育人效果。
二、运行模式优化探讨
1.合理分配金额,构建“奖主助辅”模式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是按照“成绩加需要”的原则来进行的。这样的模式使得资助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深刻的内涵型激励机制。对于我国现有的资助体系,在总体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把助学金的部分资金转为奖学金。在评比过程中强化学生个人能力和日常表现的作用,把家庭经济情况作为辅助条件予以考虑。而保留的助学金,则重点用于资助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这样可以弱化助学金的“无偿”性和“救济”观念,和贫困证明的虚假性带来的影响。
2.差异化评比,增加激励
缺乏差异性是目前奖助学金分配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实行“奖主助辅”资助模式的基础上,应把增加的奖学金资金进行合理的差异化,进一步扩大激励的覆盖面,影响更多的学生。
3.政府指导监督,高校自主运行
政府应该把握宏观政策指导,而把具体的操作放权给各高校。同时,政府在监督管理上应加大力度,降低对申请材料的强制性统一要求,而把重心放在奖助学金的运行效果上,以促进高校切实把工作落实好。
4.注重“社会实践”资助
西南交通大学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资助方式调查中,仅有15%的受调查者选择单纯的经济资助,85%的受调查者都希望“经济资助”+“学业考核”或“经济资助”+“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资助方式。因此,助学金的获取可以附加一些简单的服务条件,如义务劳动、设置助学金感恩积分制度等形式,为学生提供一个锻炼平台,激发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感恩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吴安辉.大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中的畸态及其矫正[J].中国青年研究,2013(04):84-87.
[2]杨均期.高校国家助学金工作中行政化趋向探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3(31):9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