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9 00:54: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总体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通过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促进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建设,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1.以农业标准化为主线,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
1.1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体系
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步伐,计划新制(修)定50项农业标准。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吉林省农业质量标准体系,为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加快标准示范推广,结合我省“五百工程”,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基地、企业),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2建立与国际建设标准相接轨的检验检测体系
结合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点,以“建设体系、完善设施、强化手段、提高素质”为目标,尽快完善检测功能、提高检测质量、提升检测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国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要求,逐步非曲直建立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明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国家投资的1个省级质检中心和12个县级质检站建设。
1.3建立与国际认证标准相符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简称“三品”)的培育、认证和开发;做好认证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实现“三品”在规模上的扩张,质量上的提升;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名牌农产品;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GMP、种植业GAP和农产品加工业HACCP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配套的认证格局。
2.以全程监控为重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本着“突出重点,全程监管”的原则,重点抓好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三品”和蔬菜、水果的质量监管,对主要种植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测和抽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
2.1抓好源头治理,把好农产品生产头道关口
把好产地环境关,认真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评价和“三品”基地污染监控等产地安全管理工作;把好投入品质量关,以农药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和经营秩序,从源头把住农资产品质量关和市场准入关。
2.2抓好产品监管,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对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全程监管,探索产地准出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引导基地、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户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档案;指导培训生产者开展农药选型科学合理规范使用;监督指导基地蔬菜开展质量安全准出性检验;鼓励生产者使用包装及标识,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奠定基础。
2.3强化政府监督,把好生产与流通两大领域监测关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确保“基地监控”与“市场监督”的“双重”监管。将监测工作制度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将监测工作科学化。要按照国际上风险评估的理念来确定监测目标,确保监测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将监测工作系统化。以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以人参、食用菌等特产品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抽查工作;以水稻、花生等优势粮经作物为初步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3.以完善监管制度为切入点,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3.1建立监管制度
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础上,逐步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产地准出和例行监测、产品追溯”等质量安全十项监管制度,全面构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3.2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级农产品执法监管队伍的公正、廉洁、高效。
3.3建立监管模式
通过法规及配套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自上而下,由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到终端产品全链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3.4优化监管机制
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长效化。
4.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为支撑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4.1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开展危害因素摸底调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和产生环节。针对质量普查、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4.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机制
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甄别、分析、评价和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控,全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
5.以项目实施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建设
完成《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世行贷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吉林省投资项目实施建设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体系构建提供基础保障。
5.1 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确保抓好省市县三级相应组织机构的建立,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强乡镇级监管队伍建设。
5.2配套政策,保障运行
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有关生产、经济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活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5.3 加强培训,强化队伍
加强对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尽快在短时间内培养出具备专业技术,能够适应新时期新形势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监测、推广、管理与执法队伍。
5.4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相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
5.5 典型带动,广泛宣传
一、加强风险防范
(一)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强化风险监测。配合县级监测机构作用,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三)完善应急机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线上模式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农资打假宣传周等线下模式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
二、强化执法监管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食用菌、人参等中药材、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本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上级部门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作为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制度,镇相关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村、各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进行抽查,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三)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违法主体依法从严处理。
三、完善监管制度
(一)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细化工作内容,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探索“合格证+追溯码+认证标识”的发展模式。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湖平台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将各村、各社区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纳入平台管理并指导其产品带码上市,提高农产品可追溯比例。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指导人员,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联合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加快落实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切实守好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防线。
(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更新完善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制定并落实“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情况与项目申报、补贴奖励、产品推介等激励措施挂钩机制,加大守信主体奖励力度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将生产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列入“黑名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将生产主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信用宣传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健全标准体系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依据县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的绿色种植经验,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依托绿色标准化基地项目实施,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以基地引领、示范创建为目标,打造一批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以及特色优质粮食作物、人参等中草药材为示范典型的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点。
(二)开展农产品提质行动。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宣传推广和产品推介。
五、提高监管能力
这段时间,农产品消耗量大、交易活跃,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我们严格按照市食安委与省农委的要求和部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汇报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随着 的临近,市农委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认真总结了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认真分析我市农产品生产现状和安全状况的基础上,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值班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一方面结合年底各类农业培训项目及送科技下乡、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及科技知识宣传培训,如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国家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培训项目,一月份分别在我市云梯、胡乐等乡镇培训农户1000余户,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街头法制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xx余份。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奖励验收,检查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种养基地(标准化小区)37个,向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完善生产档案,帮助提高认识,要求做到不加工、不转运、不储存、不销售、不食用病死畜禽和农残超标蔬菜等有害农产品,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妥善处理,有效控制疫病传播。再一方面,举全市之力,成功举办全省防治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产生了很好效果。
三、突出重点,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农资市场治理。 月份正值各种子经销商进货备货时期,为加强种子市场源头管理, 月9-10日,执法大队组织本市主要种子商参加了宣城市种子商培训会议; 月 日,大队又召开了宁国市 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启动会议,对今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把种子进货关,健全种子经营档案,并对每一品种、每一批次杂交水稻种子进行大田同步纯度鉴定,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抽样品种20份。同时发放宁国市农委《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两系杂交稻种子管理的紧急通知》等资料70份,签订《种子经营承诺书》20份。
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办《关于印发宁国市生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农委自 年 月25日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非法投入品,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联合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冷鲜肉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出动检疫执法人员166人次,检查屠宰场4个、养殖场11个、市场21个、214个肉案、冻库15个、肉案154个。查获并无害化处理不符合规定冷鲜肉70余公斤,查处1例私屠滥宰生猪行为,依法没收销毁未经检疫私宰猪肉42.5公斤、注水牛肉110公斤,市场销售状况良好。
水产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检查养殖企业2家,养殖大户3家。结合养殖品种状况以及用药特点,组织开展了现场存药检查,现场存药检查以是否存放禁用药物为重点。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用药企业。对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了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检查。对养殖场记录未完善要求限期整改。
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市蔬菜办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变化,对锦天生态、城郊蔬菜、胡乐港口汪溪大棚蔬菜基地等10个重点基地和大华市场、中心农贸市场、苏果超市3个重点市场进行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共检测蔬菜类产品255个,合格率100%。 1 2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它关系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到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强化质量监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测检验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现状
1.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形成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镇街,形成了区政府牵头抓,有关部门协助抓,镇街、基地、村居层层抓的工作格局。
1.2 广泛进行宣传,增强了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电视上看得到,农村、基地、农资市场和超市见得到,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生产者和经营者自律、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的学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1.3 严格市场监管,净化了农业投入品源头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农资市场管理力度。在农资经营的关键季节,组织集中开展了种子、化肥和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经营农资的单位和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将禁止销售的农资彻底清理出市场。二是实行高毒剧毒农药定点经营,推行农药“购销台账”制度。在全区农资经营门店推行农药“购销台账”和“诚信卡”制度,全面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1.4 狠抓标准化生产,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一是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入手,抓好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制订标准化栽培技术规范,推行标准化生产。通过实施“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项目,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增强了农业主导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了产品质量,促进了农民增收。三是搞好标准化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水平。
1.5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2003年成立区农业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购置了农产品药残速测仪器等设备;近年来又配备了价值近40万元的检测仪器,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室基本达到了定性定量检测的水平。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区农业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每月二至四次对基地和城区超市的蔬菜、水果进行药残检测,检测结果及时公布,确保了供应农产品的质量,提高了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目前正在争取申报省级资质认证。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特别是广大农民的认识程度还不够。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齐抓共管,部门之间在有些环节职能重叠或模糊,难以分清主次,影响了相关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三是农产品检测力量薄弱,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区农业质量检测中心未通过资质认证,检测运行经费少,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开展;检测设施较少,对基地上市产品和外地流入产品仅限于抽检,难以达到批批检测,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难以保证百分之百不出问题。
3 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下一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四点:
3.1 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 坚持以法律法规引导人、以科技知识教育人、以典型事例说服人,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多种形式举办不同层次培训班,做到送知识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到农户,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养成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人人维护农产品质量的行为习惯。
3.2 加大投入,强化扶持,狠抓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对标准化基地的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基地生产质量和档次,力求有更多的基地达到无公害、绿色、有机基地的标准,逐步实现全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域合作,构建区域化联动机制,根据2012年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域会议确定的联席会议制度,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于2013年9月26~27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了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域合作第二次会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柳涛、副巡视员郭俊英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应急处沈明亮、北方七省(市、区)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第一次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研究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域合作有关事项,会议对辽宁省举办的首次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会议及会后所做的工作、对吉林省承办2013年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会议所做的筹办工作,给予了肯定。
会上,北方七省(市、区)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处)负责人充分交流了各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北京市围绕推进北京“安全农业”发展,不断完善“全程、全面、全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坚持顺向推动和逆向监管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干预、应急能力。天津市结合全市20项民心工程的全面实施,重点开展了以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和监管信息化为主攻方向的“放心菜基地”和“放心肉鸡”工程建设,积极探索省外生产基地监管模式。河北省以“农产品绿色提升计划”为总揽,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建设,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快速处置应急事件。坚持一手抓监管体系建设,一手抓执法监管,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各级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加强体系建设、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都做出了有益探索。推进检测机构建设步伐,已有一批检测机构通过了 “双认证”,在加强检验检测、排除风险隐患等方面,正逐步发挥作用。连续两年推行目标量化考核,并实行以奖代补,指导各地明确工作重点、排除安全隐患、弥补监管缺位现象,有效调动了各地的工作积极性。
辽宁省重点在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检测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全省14个市和44个农业县全部实现了工作有机构、监管有人员,全省11个市级检测中心全部通过了计量认证,探索建立了包括农资备案、投诉举报、质量追溯、检测数据管理、舆情监测5个子系统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并在沈阳等地开展了试点。黑龙江省以“强体系提能力,建机制升水平”为主要抓手,完善了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宣传培训、规范统一、应急响应、经费保障、绩效考核七大工作机制,统一印制了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产地准出专用章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积极探索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吉林省将“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一票否决指标,列入《吉林省县域考评办法》中,积极协调省编办从监管、质检、执法三个方面整体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参茸、农产品和包装材料三个国家级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相关农产品风险评估工作。与会代表还赴吉林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试点县柳河县现场考察评价了有机稻米、葡萄和人参种植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认为,开展省际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是新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既为我们加强交流、共同促进工作搭建了平台,也为省际间开展协作、共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奠定了基础,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工作新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会议强调,北方七省(市、区)要把区域合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坚持“多边合作、互利共赢、务实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强化省际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合作的针对性、时限性和操作性,力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制度建设、技术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会议商定,北方七省(市、区)要在农业部监管局的指导下,共同抓好这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合作事项的落实。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请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处)确定专门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交流工作;二是加强交流学习,针对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出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随时开展双边或多边交流与合作;三是建立舆情通报制度,将涉及相关省出现的问题产品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及时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四是完善区域合作联席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年例会一次,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紧急磋商会议;五是建议农业部监管局将区域合作工作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中,并给予指导和支持。
2014年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域会议由黑龙江省承办。(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供稿)
为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州特色农业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加强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全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狠抓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整治、生产过程技术指导、经营环节监管和质量抽样检测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蔬菜检测合格率达到96%,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农(兽)药等投入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成份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不高,生产过程中存在滥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采收农产品的问题;三是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不落实;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高,特别是夏、秋两季外地调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突出。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二、突出监管重点
各地要坚持“政府负责,抓大促小,控制源头,综合监管”,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切实强化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是切实保护好农产品产地环境,控制工业“三废”和农村面源污染;二是严厉整治甲胺磷、“瘦肉精”等违禁农业投入品,控制源头污染;三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绿色植保,发展“三品”农业,从根本上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农产品经营环节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五是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农产品调出产地和进入市场销售;六是依法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养环节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全州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蔬菜合格率95%以上,水果、食用菌、茶叶合格率96%以上,畜禽产品合格率98%以上,水产品合格率96%以上的目标。
三、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职,分段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能分工,落实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技术指导,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业“三品”认证,抓好农药投入品监管,搞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畜牧部门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技术指导,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和畜禽、生鲜奶等产品质量抽测;水利水产部门负责水产品养殖环节技术指导、鱼药物监管和水产品质量抽测;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经营环节的管理,重点抓好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超市农产品经营监管,查验产地证明、质量合格报告、购销台账等以及对违法经营农产品行为依法实施查处;质监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管理,重点打击在农产品加工环节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农产品食用过程中的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畜产品屠宰等环节的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对造成产地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财政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资金保障;新闻部门负责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正面宣传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典型和经验;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负责对制售禁用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州政府将成立恩施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农产品监管、检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县市政府与乡镇政府也要签订责任状,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要与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管不力、,造成非法生产、销售违禁农业投入品、有毒有害农产品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检查督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州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到各地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进行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县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均调配了2-3名专业技干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等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向县财政争取每年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经费9万元,有力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3、开展普法宣传。以“走进直播间”(896政风行风热线)、“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实用(专项)技术”培训工程、“科技入户”等活动为载体,采用普法宣传车、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班、张贴挂图、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用药施肥、农业标准化种植、放心农资选购等知识。向生产者和经营者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性。对规模种植基地(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食用农产品企业印发《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60问》等宣传手册5800余册,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明白纸4万余份,增强他们自觉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法律意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全县共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19期,对500余个农资经营户(店)和蔬菜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基地)的负责人进行轮训。同时深入农村宣传。组织县农民讲师团百余名技术人员到乡镇进村入户进行宣讲,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大力引导农民科学选购使用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建立各项制度。县农委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涟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项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度》、《涟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在该县的有效贯彻实施。
3、采取责任追究制。县农委与各监管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农产品监管站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全县农资经营店(户)都与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签订了“种子守法经营承诺书”和“全面禁止销售高毒禁限用农药目标责任状”;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委递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形成了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三、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检验检测,从监管网络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排查禁用农药为重点,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假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全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680人次,对全县32个集镇500多个经营户(店)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对违法经营单位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共立案查处案件8起,其中种子案件5起,农药案件2起,肥料案件1起,涉及金额2.26万元。抽检送检种子样品7个批次,抽检送检农药样品10个批次,抽检肥料样品4个批次。今年“全省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共抽检我县6个批次180个蔬菜样品,检测合格率为98.9%。县农检中心全年开展蔬菜农残速测样品300余个,检测合格率达99.5%。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因食用农残超标蔬菜而导致的中毒事件。
2、加快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已新建化验室280平米,投资100万元添置恒温箱、离心机等化验、监测设备也正在采购。各乡镇农产品监管站也都将结合“五有”乡镇农技站建设设立化验室,开展蔬菜农残的速测工作。加大对检测人员检测技能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涟水县虽然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不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管理体制不顺、人员老化、人员配置不合理,且现有设备不足和落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到位。
2、县农产品质检站建设进度缓慢。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建设地点迟迟得不到落实,质检站建设一直还滞留在纸面上。目前检测中心只能开展果蔬的定性检测,不具备开展定量检测的能力和条件。包括设备、人员、经费、实验室条件等等。
3、财政投入不足。目前质检站建设的硬件投入尚缺口100多万元,每年购买检测试剂,开展检测、例行监测和监测监管等运转经费还要20万元。乡镇一级基本没有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没有检测人员和设备。
五、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建议与对策
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采取以案说法等灵活生动的形式,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康消费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把法律精神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技术要领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开展打击违法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对蔬菜中农药残留的例行抽检力度,确保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96%以上;建立农资购销货记录档案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实施全程监督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广大消费者吃的“放心”、吃的“安全”。
一、为什么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城乡居民安全消费水平的提高,同去加上我镇独特地理位置,决定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全县变得更加敏感和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这样的例子近年来在我们生活中举不胜举,如海南豇豆农残超标事件,毒豆芽菜、瘦肉精事件等等(因为时间关系不展开讲)、这些事件的影响的决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一个厂商,很多都影响到一个产业链,一个地区,甚至是相关联的产业。随着网络媒体的发达,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农产品制质量安全中个别事件或者个别案例也容易被炒作,达到某种目的,很有可能引起放大效应和不可控的连锁反应。
目前高温季节来临,我镇蔬菜生产、渔业生产中因部份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社会公德丢失,只求眼前经济效益,违禁农药使用量有急剧增加的趋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随时都有可能暴发的风险和隐患。作为乡镇负责人,特别是作为分管农业的负责人,我每时每刻都有如坐针毡之感,搞不清这座火山会不会暴发。现在讲民生问题为大,何为民生问题,简单的讲百姓吃的就是最大的民生,吃的安全问题是我们政府最大的民生问题。没有吃的安全保障就根本没有资格谈其它民生诸如住房、出行、教育、受尊重等的问题。一句话两个不字管总,不管多么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都不为过,不管采用什么手段抓农产品制质量安全工作都不为重。
二、如何突出重点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这里首先就涉及到如何正确评价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现状。我想用九个字来评价“有改善、有问题、有怨气”。有改善指的是,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在座各位努力,目前局面有所改善,成绩我们不能否认;有问题指的是,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与群众的需要,与社会的发展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有怨气指的是,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实有自已的独特性,在这项工作上乡镇主要领导受过怨气,在座各位也受过怨气,每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开会一讲就是治河渡的问题,有时我们在下面真的座不住。
如何抓好这项工作,我看首要的还是统一思想的问题,思想统一就有大局意思,有了大局意思工作就会落到实处,最终工作就会有成效。关于统一思想的事不需要我多讲,大家都清楚。还是我刚才讲的那句话两个不字管总,不管多么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都不为过,不管采用什么手段抓农产品制质量安全工作都不为重。
如何抓好这项工作,我看主要是突出重点监管,针对我镇实际情况搞好蔬菜、水产品、禽畜产品等三大类农产品监管,作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重点产品不出问题。关于蔬菜生产主要是严打高毒限用农药,以整治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化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严把安全间隔期,严密监控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关于禽畜生产主要是全面清缴瘦肉精,健全养殖档案搞好肉食市场监管工作。关于水产品生产主要是严打使用禁用药,以监控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严厉打击在水产养殖和苗种繁育环节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特质行为,引导养殖户开展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今天在会上还向相关村场下发了通俗易懂的“明白卡”(请村主任一定要将资料贴到农户的门上,特别是养殖户和菜农这两个特定的群体),上面有不能使用的禁用农药、禁用兽渔药,同时我们提倡农户举报,自我监督等多种方式来加强监管。今后镇要成立一个全镇农药监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两项,其一是把什么农时用什么药,如何用药用多少药,药的安全间隔期多长以书面的方式发到各相关农户手中,其二是加强全镇农药流通销售、使用等相关环节的监督,对部份不良农户,不良经销商的不法行为要态度明确,坚决制止。
三、关于工作责任和纪律的问题
工作责任必须到人,工作压力必须上身,今天会上各村场都要向镇政府签订责任书,在这里进一步明确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村场支部书记负总责,村场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工作纪律很简单就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能用的药,坚决不能用,规定的生产环节必须按工作要求到位。关于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要讲即21个字:抓不紧,等于不抓,抓不实,等于没抓,抓不细,等于瞎抓。在这项工作上我们特别要防止出现抓不紧不细不实的作风,如果今天会后,(责任状也签了,两封公开信也发下去了)我们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还是老样子的话,那等于没有开会,甚至还不如不开(免得即浪费时间又浪费打印费)。农产品质量安全出了问题,追究责任是小事,影响事大,搞不好我们大家将会成为华容的罪人,成为历史的罪人。
同志们:
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今天正式启动了。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向出席今天启动仪式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关心支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别是国家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一是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网络;二是出台了《××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个,面积万亩;通过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个;发展绿色食品企业家,产品个,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家,认证产品个。在农业部对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中,我市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稳步上升。
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是贯彻落实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今天,我们举行××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启动仪式,标志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进入了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是一项农民高兴、市民满意的德政工程,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通过严格、规范、统一、有序的管理和监督,共同做好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工作,使人民群众一日三餐,餐餐放心。农业部门要以农产品市场准入为契机,实现从农产品生产到消费环节即“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转变;从短期专项整治、控制污染源向建立长效安全稳定的质量安全保证制度和体系转变;从保障最基本的消费安全向农产品优质品牌化转变。通过努力,进一步提高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能力。
同志们,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任重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部署好我区农产品尤其是供沪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下面,我再三点意见。
一、审时度势,正确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1、从世博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任务繁重。
上海世博会是世界性的盛会,规模空前,而且时间跨度大,历时6个月。据上海世博局统计,届时将有2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将组团参加世博会,整个世博会期间预计参观人数将超过7000万人次。为确保成功举办此次盛会,对农产品的充足供应和质量安全都了更高要求。目前距离世博会开幕不到半个月时间,上海市政府已从4月1日起,将对所有进沪的蔬菜、生猪及生猪产品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十分严格。*与上海地域相近,两地农业合作关系较为密切。目前我区供沪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企业)有33家,占全区农产品生产单位总数的42%,其中产品常年供应的有13家。供沪产品种类也较丰富,以淡水产品居多。可能还有一些未列入备案的农产品也进入上海市场。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繁重。
2、从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来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
一是我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规模小、数量多,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不够,标准化实行、生产台帐管理等不尽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仍然存在。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投入不足,区、镇两级对“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业虽有以奖代补政策,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个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还不够。三是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队伍基础比较薄弱,人员少、经费少,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四是我区畜牧养殖规模较大,动物防疫的形势依然严峻。
3、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来看,已成为影响全局的大事。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事关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必须摆在重要位置。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即使是一条不良的信息、一个不实的贴子、一则不当的报送,都有可能引发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质疑,而由此引起的放大效应和连锁反应,也会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世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困难,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尤其是世博会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助世博行动
今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突出“助世博、保安全”这一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月活动的文件精神,以供沪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为重点,按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助世博行动。
1、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就是要抓重点领域、抓关键环节。要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继续开展好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兽药及兽药残留、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整治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要围绕整治方案总体要求以及每个专项行动的整治目标和重点,分产业,分区域,对企业、合作社或基地的产品,逐一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竭力遏制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要把专项整治与健全监管制度结合起来。以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准入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及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为重点内容,逐步形成“条块结合、由面到点”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条”是指农业系统的各个专业条线;“块”是指以区、镇、村行政区域为块,区、镇两级分别抽调人员,成立监管队伍,村一级监管队伍则由村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组成,逐步建立“区、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面”就是监管范围覆盖全区,做到区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点”是指全区范围内各个具体的农产品生产者。同时各镇(开发区)与农产品生产者签订责任状,要求其作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并实行一年一签。力争形成以生产者自律为基础,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3、抓好基地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手抓农业标准化实施,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和生产规模,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争取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标准化覆盖率达80%以上。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产后减损技术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化技术的引进或研发,保鲜、储运、加工技术及其设备的引进与应用。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培育品牌,力争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只以上,绿色食品2只,新增省著名商标或名牌2只。
4、抓好防疫检疫,保障市场供给质量。近年来,我区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这说明我们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十分扎实,我们的基层防控和安全监管体系已经发挥积极作用;但我们的防控体系还十分薄弱,我们要清醒认识防控形势,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在措施上要更加周密扎实。在此,我要求各镇(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检疫工作的领导,做到“两个到位、注意三点”。两个到位:人员到位、检疫程序到位。注意三点:一是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分离,屠宰检疫只能收证,不能同时出具产地检疫证。二是坚决杜绝养殖户自己出证情况出现,必须由检疫人员严格按检疫程序检疫出证。三是患病动物绝对不能出证。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1、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把世博会期间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各镇(开发区)农业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镇农服中心及开发区政治处主任要直接抓,统筹协调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工作。各镇(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迅速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人,职责落实到位。总之,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举措、有检查、有考核,确保监管工作做到实处。
2、服务指导要到位。一是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结合各地实际,整合现有农技推广力量。部分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人员,落实经费,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二是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服务。以推行生产档案制度为重点,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基地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围绕种植、水产、畜牧等主导产业,通过农技员联基地、联企业、联农户,加快主推良种、良法的应用,提高减量控害增效技术的应用率。同时要在现代农业园区率先研发、建立优质农产品安全生产配套技术体系。四是各镇(开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员要严把农产品供沪准出关。
3、宣传引导要到位。通过组织助农增收送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规培训,放心农资进村下乡等活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规要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宣传到农业企业、合作社、基地,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社会安全消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建议;云南勐海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9-0301-04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消费者的健康,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影响极大。然而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各类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也引发了公众对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恐慌与担忧,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经迫在眉睫。2005―2015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笔者就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发展建议开展了探讨。
1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情况
1.1 安全水平相对较好
2010―2015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果蔬监测总体合格率都在95%以上,未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2 问题隐患较多
一是农作物特别是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蔬菜是重要的农产品,由于勐海县温度、湿度较大,同时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病虫害发生普遍,使蔬菜用药量较多且较大,特别是在夏秋季节叶菜和果菜的用药情况特别严重,加上农业生产者缺乏安全用药意识,过量施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超标情况相对较差,导致农产品中毒存在隐患,2010―2015年,国家农业部常态性对勐海县蔬菜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抽查检测,共抽查检测120个蔬菜种类,其中20余个种类不合格,均为农药残留超标,勐海县已列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目前,畜产品市场价好货紧,一些生产经营者为追求经济利益,在村寨还有销售病死畜产品的现象。值得庆幸的是通过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卫生监督管理所近几年的抽检,勐海县畜产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现使用瘦肉精。三是水产养殖不按规定使用药品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养殖户在使用鱼药时没有达到间隔期限,造成水产品药量残留超标。四是违禁违规药品销售时有发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如敌敌畏、甲胺磷等禁销农药有的转入地下销售,查处难度很大[1-5]。
1.3 发展机遇较好
当前,国家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勐海县人民群众也更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财力不断增强,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支持和推进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推进。
1.4 全县工作任务较重
面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形势,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不断加大,需要加强从农业投入品到农产品基地的全程监管,同时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多方协调,工作难度较大[1-5]。
2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措施
2.1 强化保障措施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商务和外事侨务局、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和科技局、县粮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供销联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站长兼任。局食安委及所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县水产站、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土肥站、县茶叶技术推广中心、县甘蔗技术推广站等站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6-8]。
2.2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勐海县农业局于2009年经县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在原来现有事业站所基础上成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同时加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块牌子,核定编制10个,现有在职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5人;11个乡镇和1个农场分别在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内设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设1~2名专兼职监管人员;全县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兼职监管人员32人(包括县级检测站人员),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检测、行政执法的专兼职工作队伍,承担全县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9-11]。
2.3 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
2.3.1 建设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产品质量检测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县农业局按照“布局合理、服务便捷、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要求,在县城建设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改扩建检测实验室、办公室879 m2,检测实验室配备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相应的检测设备60余台(套),已经能满足本辖区内种植业、养殖业、水产养殖等药物残留、重金属、农化、基本内含成分的定量、定性检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实现了州内第一。
2.3.2 建设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县辖11个乡镇和1个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依据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标准的“五有”标准,在每个乡镇按照实验室建设标准装修检测场所25 m2,同时新配备办公桌椅2套、检测用电脑1台、照相机1台、高标准速测检测设备1台套,同时在2个村委会配备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
2.3.3 建设专用快速流动检测车、业务用车。在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的关心下,县人民政府特批2辆业务用车车编,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开展流动检测及执法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3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1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
一是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滞后,广大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认识不足;二是农产品营销未与市场接轨,生产者缺乏标准化生产观念;三是对于从事非法生产与出售不安全农产品的处罚力度不大;四是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了解决老百姓的温饱问题,农业生产片面强调种植面积、养殖数量的扩张,而忽视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
3.2 监管体制不完善
目前,虽然全县11个乡镇和1个农场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但全县监管人员都为兼职,没有专职监管人员,乡镇所设机构人员全部挂靠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级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只设有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3.3 标准化体系建设滞后,生产困难
勐海县虽然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但存在农业生产缺乏规模化与标准化,农民生产的组织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全县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较为滞后。目前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技术规程和操作要求较为系统,但要推广运用这些生产技术标准,需要大量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从生产领域看,长期以来农业生产基本上处于无标准状态,应用的技术规程主要是以提高产量为目的。
3.4 监管难度较大
3.4.1 监管范围较宽、面大、点多。全县11个乡镇85个行政村93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3.4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8 518户,共26.58万人,各个生产环节监管十分困难。
3.4.2 经费投入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需要大量财力支撑的工作,但由于财力有限,尚未列入预算,无法给予稳定投入。虽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都已成立,同时配备了相应的检测设备,但由于两级检测机构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开展检测工作需购置检测药品、色带、气体、检测样品等,同时流动检测车外出检测需燃料,站内没有专项的监管经费,大量实质性工作未广泛深入展开,监测工作存在检不了、检得少等问题。
3.4.3 监管设施、装备落后。勐海县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较少,11个乡镇和1个农场办公用房仅20 m2。实验室与办公室在一起共用,长时间接触化学药品对人体是有害的。检验检测设备简陋,到目前为止,每个乡镇仅配有1台检测设备,因此目前的检验检测基本上开展较少,运行难于维持。
3.4.4 监管技术力量薄弱。勐海县农业部门近年来人员引进不足,现有工作人员结构不合理。全县及11个乡镇和1个农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职人员8人,兼职人员24人。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有3人占9.4%,30~40岁的17人占53.1%,41~50岁的12人占37.5%,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老化等问题,同时大部分技术员所学专业为农学推广,与从事的监管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3.5 “三品一标”认证奖励政策制定后未落实
为了推进勐海县农业品牌创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勐海县出台过对获得“三品一标”等农业品牌的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分别奖励1万、2万、3万元,对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奖励10万元;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是发展好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但若不实施,对产业的发展也不利。
4 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议
4.1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指导生产者实施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二是提高营销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引导、监督,使营销者销售合格的无公害农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让消费者提高识别认证产品的能力,抵制假冒伪劣和有害食品销售,维护自身权益。
4.2 控制监管好农产品质量源头关
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改良土壤结构;引进、改良农产品种苗,提高农产品品质;加强农业投入品商品供应管理,掌握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时实行档案化管理,逐步净化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并定期开展投入品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
4.3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财政投入机制
县人民政府应将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每年安排一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农产品质量的定期常规检验检测等正常开展、完善。
4.4 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4.4.1 完善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机构。县乡两级已基本完成实验室基本设备的配备,但成绩不突出,应组建完善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
4.4.2 完善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补充完善县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在原来县站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引进、招考化学分析人才2人,承担本县域内的农业环境样品和农产品样品的采样和制样,农业环境调查和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将制作好的样品和原始记录送上级检验检测站检测等工作。二是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建设。在现有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牌子的基础上,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编制及人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大宗农产品生产与农技干部的挂钩联系制度。三是逐步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制度。在现有农村农科员、兽医员基础上,加强相应的业务技能培训,扩大其职责范围,负责本村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同时逐步完善村级速测设备的配备。四是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以县乡农业技术员、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负责每家每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控。
4.5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切实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生产的农产品按照安全、健康、无污染、绿色、有机标准耕作,并对其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利用勐海县农产品流动检测车的优势,把农产品检测延伸到田头。其次,对进入宾馆、超市和农贸市场的瓜菜、家畜、水产品等,做到定期不定期检测,确保“餐桌”安全。再次,及时将有问题的农产品进行曝光(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等),让广大市民对有问题的农产品进行监督。
4.6 建立勐海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管理机制
制订勐海县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组织相应的技术专家团队,结合当前的先进科技进行集成、整合、引进和创新,形成完备的种植业、养殖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同时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在具备推广条件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试验示范,有步骤地逐步推广,推动勐海县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
4.7 加强“三品一标”管理,推行产地准出
勐海县加大对县域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指导和引导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识的认证工作,并加强台帐管理,在全县逐步推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杜绝有害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4.8 切实加大对农产品检测的经费投入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一项公益性的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需要政府财力支持,省人大对各级财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县政府根据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需要的经费开支情况,每年从财力上保证经费支出,保证尽快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工作开展起来,切实从经费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
4.9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
思想决定工作,观念决定成效,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如何,取决于全县各级各阶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程度。要提高勐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首先县政府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自身要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履行农产品在生产、销售、消费、管理环节的质量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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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管理区委员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安全工作,并于近期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检验监测和执法监管力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工作,促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工作专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地要组建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专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建设示范基地,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力度。要抓紧建设万全水生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新堤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华子龙养殖有限公司、戴家场沈庙肉业养殖公司、城区六合农资市场、螺山镇农资市场、新村农产品批发市场、隆客多超市和中百仓储等九个农产品生产、销售示范点。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要在7月底以前分别完善修定好水稻、棉花、油菜、蔬菜、畜、禽、水产品等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要针对主管业务在9月份至少举办2期农业标准化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班;市水产局在10月要举办一期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业务知识培训班;市农业局要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和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其它有关业务单位也要深入基地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切实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三、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农业、畜牧、渔政、卫生、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种子法》及实施办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标准化法》、《渔业法》及实施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植物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许可和市场销售准入制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农药兽药残留物的抽查检测制度、农产品质量的定期公布通报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活动,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组建专班,开展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要组织农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农产品安全质量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予以整改;要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整治工作。各地要将工作专班情况于6月25日前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对有关工作情况适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