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9 05:17: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执法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燕样饰品”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民政局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19〕46号)要求,我局立足本职,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现将我局2020年度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执法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区民政局成立了落实“三项制度”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主要执法类别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局党组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分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研究执法中遇到的重大执法问题,集体讨论重大执法案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年来,区民政局受理的所有行政许可案件,适用法律准确,裁量权得当,审批流程规范,没有出现不予许可、撤销许可和经过听证程序后办理的许可案件。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我局收到社会组织登记的行政许可申请100件,受理100件,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100件。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法定时限内受理,在规定时限内按相关程序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20年9月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于12月结案1件,此案件为一般程序的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中没有发生柔性执法、移送司法机关和经过听证程序的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规范事前公示。在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二是严格事中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所需材料和执法工作人员岗位等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三是强化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同时将有关信息上传岳麓信用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重大行政执法行动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对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都统一上局务会研究,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0年我局未受理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2021年上半年矿山执法工作总结
截止2021年6月底,桃源县共组织执法活动250 次,出动执法人员842人次,累计巡查检查生产矿山124次,责令停产停业7起。一共查处矿山超深越界及非法盗采案7起,立案7起。
1、 非法盗采立案3起,移交公安机关0起,行政处罚3起(已结案2起),处没10395元。
2、 矿山企业超深越界立案4起,移交公安机关,结案1起,调查中3起。没收款54000元。处罚款2700元。
3、 平均日常每月对各重点盗采点及乡镇巡查达20余次,每周末安排固定执勤人员2名,轮班执勤人员2名,保证接到举报立即出动。
4、 联合矿产股每月抽查2-3个矿山企业,对安全生产、超深越界、超规模开采、绿色矿山整治等重点问题进行督导。
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长效发展,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支队在市城管局的带领下,不断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加大宣传,积极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市区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创文工作任务。现将支队2018年上半年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2018年,支队大力提升市区城市街景,积极做好复兴大道形象提升工程,开展华夏大道、夷山大街北段、明伦街、火车站、大梁路等路段的市容环境街景整治工作,大力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破旧铁架子等,同时利用楼体景观整改体量过大或造型欠佳的门头牌匾,重点从以下几个方法践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一、做好沟通教育工作,争取商户理解支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落实“721”工作法,通过逐户登门对整治路段的商户发放“致广大商户的一封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面对面与商户沟通交流,摆事实、讲道理、讲依据、讲法律,鼓励商户自行拆除违规门头牌匾、自己动手修补问题门头牌匾,同时执法人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争取与广大商户达成共识,争取得到商户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做好前期现场摸底勘查,加强物资人员保障,科学统筹。每次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开始前,执法人员都会对整治路段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等市容环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一户一档、装订成册,按照“一街一风景”、“一楼一景观”、“一处一风格”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整治过程中根据整治进度,一天一晨会,一天一总结,合理安排人员和车辆,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在天气炎热时,为保证执法安全,支队及时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执法,发放风油精、矿泉水、毛巾等防暑降温用品,以防中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主动帮助整改违规门头牌匾,变违规为合规,热情服务。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商户的权益,践行服务型执法,执法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将违规门头牌匾超规格的部分进行拆除,再根据字体、标识、闪光灯等因素进行重新设计、安装,减少商户损失,整改后的门头牌匾既能自成一体,又与相邻门头牌匾相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虽然门头牌匾被整改后比原来小很多,但是执法人员的温情执法、热情服务得到商户的高度赞扬。
四、鼓励宣传人员多向媒体投稿,扩宽宣传渠道,造势聚力。支队通过《日报》、《晚报》、菊城报道等主流新闻媒体及“家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做实宣传工作,提高了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维护整洁有序市容环境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文”浓厚氛围,践行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理念。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将切实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抓手作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认真贯彻落实县法制工作会议及市税政法规工作要点精神,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任务和财政改革重点,加强税政法规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财税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及新出台的有关税法和财政政策等,特别加强了对《行政许可法》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为副组长,纪检、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为成员。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并对检查组材料、处理处罚意见进行审核;税政法规股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专业法规资料购买发放;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文书格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人教股负责组织法制培训;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处罚金额万元以上、违纪金额万元以上案件,或十分复杂案件的实行集体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三、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四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我局法规股撰写的《县贯彻〈政府采购法〉取得实效》、《县着力清理乱着装》等稿分别在《中国财经报》、《日报》、《晚报》、《中国政府采购》等报子杂志刊登。财政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肯定。
四、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我局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中,我们虚心听取财政检查对象单位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决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均在限期内圆满完成。并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每年由局纪检组、财政监督股对局机关内部财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不护短,属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属人员素质的问题,加强教育、调整岗位;属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通过强化监督,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近年来不仅未发生一起复议、应诉案件,而且被市财政局多次评为行政执法、财政监督先进单位。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打假、护农、增收”为主题,认真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加强对全县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市场的监管,维护生产安全,提高畜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安全,促进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畜牧局成立了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汪溢局长任组长,副局长郑法光任副组长,下发了《xx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送法下乡活动。加强畜牧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专职畜牧执法队伍。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兽药、饲料经营人员和养殖大户培训,尊重经营人员和养殖户的意愿,以服务为主,积极向他们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指导他们合法经营和科学养殖,努力提高经营人员素质和规模养殖水平。
(二)加大对畜牧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力度。
1、开展了兽药、饲料经营主体资格检查清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档案,全面了解经营户的资质、证照及经营产品的基本情况,完善各项行政许可的基本条件,为兽药经营户换发了《兽药经营许可证》,饲料经营实行了登记和备案制度,理顺了兽药、饲料的经营秩序。
2、开展了兽药、饲料质量抽检活动。按照市畜牧局的工作布置,结合我县实际,确定重点监控产品,对农业部通知的重点监控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饲料主要抽检合格率比较低的浓缩料和预混料,并对经营检验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户或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罚,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行为。
3、开展兽药、饲料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开展兽药、饲料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取缔无证经营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的行为,二是打击经营假、劣兽药和违禁药品,打击各种非法经营行为,确保兽用生物制品专供渠道畅通,理顺兽药市场供应秩序。三是着重查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证照是否齐全、标签是否合格,是否在有效期内,杜绝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大案要案快速反应机制,以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查要案为重点,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有效开展执法工作。
4、突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治理,努力实现标本兼治。一是抓好源头监控,严厉查处“地下网络”、“地下暗道”销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行为,打击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含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堵塞违禁药品的流通渠道。二是抓好养殖环节监管。针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主要是养殖场(户)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添加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建立档案,开展违禁药品拉网式检测,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抽查频率,对监测结果呈阳性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三是积极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饲养实用技术,加强对养殖小区的饲养管理,认真执行养殖场用药、用料记录制度,规范用药、用料管理、强化技术服务,努力做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
(三)加强对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加强对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加工,分别实施家禽集中宰杀,动物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检疫验证章和定点屠宰章出场(厂),检疫不合格的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格质量自律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遏制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毒畜禽产品的违法行为。
2、加强畜产品储存冷库的监管。
按照《xx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畜产品储存冷库凭检疫合格证对畜产品进行储藏和销售,严厉打击无证储藏和销售行为,严禁储藏、中转和销售有毒有害畜产品的行为。
3、加强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市场检疫,切断“病害肉”销售渠道,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经营劣质、有毒畜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完善工作制度。一是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局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不得不报、瞒报、漏报。二是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举报有功人员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三是案件督办制度。实行案件限时结案制,对上级交办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查处结果,案件查处做到“五个不放过”。四是新闻通气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情况交流会商制度,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通报综合执法工作进展情况。五是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案件查处不力,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给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成效
根据领导小组安排,成立二个督查组,分别由xx、xx带队具体落实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和目标,执法人员在公安、广电等单位紧密配合下,严格依法行政,树立了政府部门的执法形象、权威和正气。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执法车辆82辆(次)、检查市场56个、检查经营户(点)867户,查出违法经销点48个,没收伪劣兽药312瓶(盒),取消无证经营户1家,立案27起,抽检产品155个品种,罚款1.2万元。通过全面地清理整顿,理顺了我县畜产品市场秩序,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制定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__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__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20__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三、源头治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四、强化监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药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行为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内25家农资批发商、生产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哲桥、大市、南京、灶市等36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检查种子品种200多个,代表数量10多万公斤;检查肥料30多个批次,代表数量400多吨;检查农药品种100多个,代表数量20吨。共受理农资案件186起,其中简易程序案158起,一般程序案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没收假劣种子120多公斤、农药200多件共200多公斤。
今年,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一)种子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化。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市种子公司已被撤销,市种子管理局已正式成立,种子生产经营已全部进入市场化。目前,我市无种子生产企业,有县级种子批发商10家,乡级零售商150余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400个左右,其中杂交水稻品种约200个左右。
(二)农药市场步入中、低毒高效化。目前,我市无农药生产企业,有县级农药批发商15家,乡级零售商200多家,经营的中、低毒高效农药品种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禁用农药已退出市场。高毒农药试行定点经营,现正在逐步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行工作,市区批发每个办事处定点2家,乡镇零售市场每乡(镇)定点2-3家。
(三)肥料市场复合肥化。我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已达7年,平衡施肥深入推广,基本扭转了以往重氮、轻磷、钾的施肥势头。目前,我市有肥料生产企业1家,县级肥料批发商13家,乡级零售商180多家。经营的肥料品种中,复合肥已占市场份额50%以上,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今年,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药市场规范难度大。农药经营门槛过低,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管理难度加大;农药“商标名”繁多,甚至多于过去的“商品名”,使用者难以做到“对症下药”;农药中违规加药现象比较严重。
(二)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有财政专项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除了人头经费外,其他经费开支都靠罚没款解决,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经费不足已成为我
市农业执法工作的“瓶颈”。二0__年工作设想
总体设想是:实现“四个巩固”,力求“三个突破”,提高“两个水平”,争创“一流队伍”。
1、“四个巩固”。巩固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力求“三个突破”。突破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外来物种管理三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寻求突破口,查办典型案件,树立农业执法新权威。
我单位承担着《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规的授权执法和农业农村局委托的兽药管理、畜禽屠宰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等委托执法。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职能和委托单位委托事项,坚持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坚持预防性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相结合,全面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动物防疫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是按照《陕西省种畜禽场和乳用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风险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和《临潼区规模养殖场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坚持对区内种用乳用动物养殖场每年一次和非种用乳用动物养殖场半年一次动物卫生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实行分级监管。二是加强春季动物集中免疫督查。下发“春防监督通知”,并与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127份。三是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好旧证监督巡查,新证严格审查,对发证场户半年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发证场户防疫条件达到规定要求,截止7月底,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0个,年审107个。
(二)非洲猪瘟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及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调运规定,加强生猪调运管控,打击违法调运行为。二是严格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制度,严查未备案车辆违法运输生猪。目前全区备案车辆10辆,7个月共立案查处违法调运7起。三是严格管控养殖行为,坚决禁止泔水养殖。扑杀泔水养殖60余户, 1.2万头,其中无偿扑杀违法养殖户5户,1000余头;四是严格执行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规定,严把屠宰监管关。今年以来,共检测1085批次,检测样品1085份。五是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控“八条禁令”,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目前未发生一例违反禁令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区连续5个月未有新的疫情发生。
(三)检疫监管进一步严格。
产地检疫按照产地检疫规程严格执行“五查五看”“五个不开”,到场到户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做到出证必检疫,检疫必到场,到场必见畜,见畜必检查,严格检查畜群健康状况,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和特定病种检测报告,坚决杜绝违规出证以及不按程序检疫的违规行为,规范填写检疫档案,严格遵守“六条禁令”。半年开展了二次产地检疫督查,未发现“隔山开证”、“程序缩水”及违反禁令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7月底共产地检疫各类畜禽66.14万头(只),其中:生猪4.06万头,牛4481头,羊520只,禽类60.95万羽,其他动物6835只。
屠宰检疫以检疫操作零违规,检疫结果零误差为目标,严把“六关”,即:12小时静养关、宰前6小时申报关、入场查证验物关、“瘦肉精”检测关、非洲猪瘟检测关和水分测定关,实行屠宰“六不准”,严格执行“五不得”。截止7月底,共屠宰检疫生猪6.26万头,检出病害猪13头,无害化处理有害腺体7265公斤,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检测1085批次,检测样品1085份,全部为阴性。
出境检疫审批严格按照出境检疫审批规定,查验产地检疫证明和特定病种检测报告,严把区内调出省境动物检疫关,7个月检疫审批出省境动物11.70万头(只),其中:禽类11.02万羽,其他动物6835只。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组织街办分所对区内河流、沟渠、湿地、村庄和道路死角乱仍的无主动物尸体开展半年一次全面排查,消除人畜安全隐患。共排查深埋处理无主动物尸体68头(只),其中猪48头,其他动物20头只。二是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按照登记、统计、影像“三个一致”的要求,接报一起监督处理起头,认真做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截止7月底,共处理病死猪958头。三是做好检测阳性畜扑杀处置工作,净化疫源。为了做好家禽H7N9防控工作,我们按照有关规定扑杀布病奶牛12头,羊1只。
(五)兽药、动物诊疗、屠宰管理、生鲜乳监管、饲料行业监管取得了新成绩。
兽药和动物诊疗管理 以“三无兽药”“过期兽药”“假劣兽药”为重点,开展了2次兽药市场专项整治,2次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先后对区内1个兽药生产企业,8个兽药经营门店,5个动物诊疗机构,50余个动物养殖场兽药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收缴过期兽药189盒(包),收缴42支非法储存的动物疫苗,查处1例生产假兽药案,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受理群众举报销售假兽药案件6起。
屠宰管理持续开展“扫雷行动”,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生猪屠宰企业屠宰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开展屠宰专项检查4次,对区肉联厂下达整改通知2次,区内畜禽屠宰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生鲜乳收购站监管 一是对全区12个生鲜乳收购站,3个乳品加工企业,14辆鲜奶运输车辆进行了2次预防性检查,对4家存在问题的收购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二是组织基层分所深入全区212户散奶养殖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发放生鲜乳散奶经营户告知书4800份,要求各散奶经营户凡是现场拉羊卖奶和零售鲜牛奶的必须进行布病、结核病“两病”检测。三是配合农业农村部对我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进行了全覆盖抽检。
饲料及添加剂管理以饲料质量安全为核心,对全区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上半年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个,饲料经营户9个,立案查处生产不合格饲料产品案件1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单位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媒体关注度高,社会轰动效应强,我区是全省畜牧养殖大县,从事畜牧业生产、加工、运输的从业人员以及从事畜牧业投入品经营的营销人员数量多,分布广,监管的工作量大面广,现有的执法力量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监管盲区多,发生社会轰动事件风险很高。
(二)全面取消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后,开展工作所需经费一直没有保障,监督工作职能受到限制,特别是街办产地检疫到场到户不能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官方兽医违规风险增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增高。
(三)街办分所是动物卫生监督的一线力量和排头兵,是监管的前沿和哨兵,是产地检疫的主要实施者,需要独立的执法机构、专门的执法人员来实施,目前法技合一的体制难以很好地开展工作。
(四)队伍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前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很不适应,特别是街办分所尤为严重,亟待调整与提高。
(五)办公场所不足,装备较差。目前单位共有300多平米的办公场所,一辆已经使用10年的车辆,培训、检测无法开展,执法扣押的物品无处存放,遇有投诉无法及时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打好秋冬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进一步加强调运监管,严打违法调运行为,保持对违法调运高压态势不松紧;坚决禁止泔水养殖,严查变相使用泔水违法行为;加强屠宰环节监管,强化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监管;加强饲料经营使用监管,坚决禁止使用猪血粉原料饲料,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着力提高肉品和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进一步规范检疫程序,提高检疫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饲料兽药风险管控,严查各类非法添加行为,控制兽药药残。围绕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全环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奶牛养殖、生鲜乳收购运输等重点环节监管,配合国家及省上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严查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继续做好无主动物尸体排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规范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程序,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
今年1-11月份,根据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我局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中心工作,进一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于营造良好的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服务于提高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共出动执法人员191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8家,检查商品18485种。查处冒充专利和假冒他人专利案件13起,结案11起,罚款1千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起,结案3起;受理职务报酬案件7起,结案7起,总结案率为84%。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专利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推进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营造良好的法制和市场环境。
XX年1至2月,我局派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35人次对济康大药店、市七一购物中心、好家乡超市七一店、红山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企业、药品超市进行了“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在10503种商品中对近百种标注有专利标记的商品进行登记,对其中7种涉嫌冒充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产品进行抽样取证,并要求企业限期提供证明专利标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15日,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组织下,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一道对市天山商场进行了专项检查。
4月19日至4月24日,在我局的督导下,沙区知识产权领导协调小组十二个成员单位与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执法人员针对辖区内的世纪金花商城、康泰东方药品超市、七一超市、友好百盛、金都保健品市场和商贸城文体用品大厦进行了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联合执法检查。在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中,共对1000多种药品、500多种医疗器械、上千种保健品和100多种品牌服装、500余种日用百货和300个品牌的文体用品进行抽样检查,逐一登记了三百余种含有专利标记的商品。
4月26日,我局会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整规办、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局等部门,在**市北郊华南农机市场针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农机商品开展了 “4•26”专利联合执法活动。
8-9月份,我局对主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专利标记的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立案查处2家广告业主,整改1家,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还向新闻媒介赠送了专利法宣传材料10余份,并通过主流媒体扩大对专利权保护的宣传。
9月1日~5日,第15届**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乌洽会)召开。为整顿和规范会展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我局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一道会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检验检疫局、海关、测绘局、边贸协会等8个部门联合在乌洽会上开展了执法行动。此次乌洽会参展商品或技术中标有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商品有62种,涉及机械设备、汽车配件、装潢材料、家用工具、保健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各类产品。
二、通过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树正面典型。
4月26日,在纪念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中,我局为**市天山百货大楼授全疆第一家 “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牌匾。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新疆友好集团、天山百货大楼的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媒体记者50余人参加了授牌活动。此次授牌活动,在全疆流通领域尚属首例,为我市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了正面典型,为全疆的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表率。
三、强化整体素质,提升综合实力,切实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律业务知识和专利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保障执法人员进一步积累专业知识和实际办案经验,以过硬的扎实的业务功底充实自己,XX年,我局制定了《XX年执法学习计划》,坚持每两周一次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共组织业务学习20余次,通过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我局执法队伍依法办案,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探索跨地区横向协作执法网络工作,加强与外省、市及外地、州局协作执法。
2月,我局在处理“姚记扑克”冒充专利案件中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厂商为上海宇琛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为从源头上遏止假冒、冒充专利产品在我市的销售,我局及时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出了协查函,请该局协助查处生产厂商的冒充专利行为,3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给我局复函,已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处理。
10月,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米泉齐路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树脂复合材料井盖”产品的宣传单上宣称其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印刷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名称:地下管道检查井盖、专利号:ZL02216643.2),经检索查明,该专利权于XX年5月31日未缴年费终止。经了解行政区划,根据《行政处罚法》及《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向昌吉州知识产权局移送了该案。
五、建立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为推动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我局制订了《专利案件处理流程表》、《执法人员出外勤记录》、《群众来电来访登记表》等一系列执法文书,与主管行政领导签订了《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专利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使我局的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标准、有目标,严格依程序进行。在今年迁至西北路新办公地点办公,专利违法案件调查室,处理纠纷案件口头审理室得到初步解决的情况下,及时将专利行政执法的依据、规程、举报电话等事项进行公开上墙。另外还利用各种培训讲座,广泛向社会各方面介绍我局行政执法职能,积极为市民提供服务,主动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的主题,展开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的工作。我局还根据上级要求,贯彻落实并履行《行政许可法》和《**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认真进行行政许可事项的报备清理工作,经过清理确认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对XX年行政执法考核后自查中发现的不足全面深入进行完善,如,案卷归档程序进一步规范,调查证据照片进一步翔实等。
六、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领域的各类违法活动不断增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威胁经济安全。6月,我局和**市公安局牵头,建立了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稽查队、**市
工商局、**市质监局等12家行政执法单位组成的跨部门、跨行业的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单位相互通报本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案件动态及案件查处情况,提供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会诊研讨重大、疑难、新类型、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共同研究交流联合打击各类突出经济违法活动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努力增强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密切合作,在加强保密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联网共享;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共同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会商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而有效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
七、在我市沙依巴克区成立全疆首个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9月21日,在我局和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办公室的共同努力下,“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正式成立。首批加盟的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成员单位代表共同签署了《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承诺书》。“沙依巴克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的成立,为**市的知识产权保护开拓了一条新路,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它将成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交流。
11月,应我局的邀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以下简称高院民三庭)委派该庭高华东法官来我局调研工作,这是自治区司法部门与我局的首次工作交流。我局领导介绍了**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发展实施专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高法官高度评价了我局在**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协作,将高院民三庭工作中一些好的工作经验与我们共享,把自治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这次交流,为今后工作中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促进我市的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制度健全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和“六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同时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建立了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将“六五”普法、规范基层执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考核。
二是精心编制了《区移民局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区移民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年度计划,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落实,年未有总结。
三是党组将普法教育、规范基层执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学习教育,注重培训提高
我局按照《区移民局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六五”普法规划,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充分利用宣传栏、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刑法修正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移民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普法教育宣传栏5期,宣传图片展两期,发放法律知识读本60本,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进行法律专场讲座6场。同时,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每人每年学法不得少于40个学时,并对学法情况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开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移民
一是清权明责,健全制度。制定公开《区移民局责任白皮书》,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将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到科室、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围绕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重要岗位和事项,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抓依法行政,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推进了制度建设,减少了管理上的漏洞。
二是配合相关移民乡镇开展了移民秩序专项治理。组织专班深入到移民群众中广泛宣传移民政策法规、《条例》、《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与人交心谈心,反复勾通。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共化解多年的积案10多起,使移民秩序得到了好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规范基层执法成效显著,体现出二个“明显”
一是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通过规范基层执法和“六五”普法,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全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严格按程序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未发生一起行政过错。每一项新的移民政策出台,都通过会议、培训、印发移民政策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在移民群众中进行反复宣讲,提高移民政策的知晓率。如今年开展的库区网箱养殖取缔工作,我局组建了宣传专班,印发移民政策宣传提纲,对库区各村、组群众认真进行了网箱养殖取缔政策的反复宣讲,听取群众意见,当面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使群众政策知晓面达100%。从而赢得了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使取缔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二是案件明显减少。我们在组织专班到移民乡镇开展移民秩序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根据移民的特点,制定完善了《移民重大事项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例如:在库区兑现土地法新增资金,后续规划等政策出台之前,我们都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邀请基层领导及政法维稳部门领导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政策出台后可能带来的一些不稳定的因素进行了预判,并一一研究了应对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两项政策出台实施时,都很平稳,保持了总体稳定。全年共接待移民来信来访46批(件)182人次,比去年同期73批(件)633人次分别下降27批(件)次451人次。
一、主要工作
1、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梳理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目录清单。
2、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年内开展了两次领导集体学法活动,多次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体学法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3、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考取执法证持证上岗。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
4、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下设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加强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诊疗卫生的巡查监督,严肃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案件录入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惩戒作用。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5、落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相关工作。2020年,没有发生当事人不服的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6、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已实行国家和省平台对接,所有374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信息平台上公示。
7、逐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8、开展各类卫生监督专项检查。截至2020年10月30日共立案查处374件,罚款66.39元。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分别下达了监督整改意见,并跟进各单位已全部落实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其执业行为。对全县供水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督促供水单位严格遵守制水工艺规范,加强水质净水消毒处理,开展水质日常性检测。针对个别供水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过期情况,分别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注重内涵建设,打造一流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一)加强法制学习,提高队伍素质。为打造一流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互交流等学习形式,强化卫生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学习。通过法律考试、案卷评议、文书制作等执法技能的培训学习,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卫生行政执法的能力。
(二)严格执法稽查,加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稽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卫生执法人员的作风、纪律、工作质量、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进行常规稽查,对案卷质量等进行专项稽查,上半年开展各类稽查行动3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
(三)加大案件审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案卷质量是卫生行业执法的生命线,今年我局继续加大案件审查力度,着力提高了案卷质量,从文书制作、主体合法性、适用法律条款、处罚裁量等环节层层把关,确保案卷质量过关。
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贯彻实施,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上半年,我局除继续抓好食品卫生各项安全工作以外,对医疗卫生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卫生执法工作开展了经常性执法、突击性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加大了取缔力度和曝光力度,保障了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区1-6月份未发生一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各类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1、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各类学校(幼儿园)档案;继续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结合部分学校“改食堂”工程,加强预防性卫生审查。3月至4月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10所大、中、小学、幼儿园的148家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量化分级的标准,督促学校改善必需的卫生基础设施,实施规范化管理。继续加大对学校校园饮食店的监管,积极查处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饮食店,不断拓宽学校卫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2、餐饮消费环节打击添加非法食用物质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987家,其中社会餐饮435家,学校食堂148家,建筑工地食堂16家,其他集体食堂55家。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454人次,出动车辆417车次。截止专项行动结束,未发现餐饮单位使用非食用物质及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及制品。
3、其他食品专项整治。上半年我们还开展了卤菜、保健食品、豆制品、超市等各类专项整治10余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余户次,有效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我局共出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6车次,监督检查个体诊所17户次,取缔无证行医场所4户次,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000余元。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好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4至5月份,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60余家工厂进行了检查,发放了“南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档案”进行填写。6月5日下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暨培训会议”。全区44家企业负责人或分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四)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
结合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上半年我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2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传染病防控措施的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疫情报告和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和预防接种等情况。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的运作,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做好消毒剂的采购索证、使用和储备工作。
在防控手足口病期间,我局对辖区范围的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共检查48家。督促各单位做好学生或幼儿的“晨检”工作、落实消毒工作、加大课室的通风效果,预防和控制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
(五)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为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我局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3起,做到个个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处理及时率和规范处理率均达到100%。查处食品卫生违法案件6起,罚款人民币共计1.2万元,查获并销毁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食品150多公斤。通过不断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有效地震慑了卫生违法者,维护了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卫生行政许可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办法》,我局严把卫生许可关,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全面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做到卫生许可工作程序合法,资料齐全,工作规范。此外,我局还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执法理念,实行人性化监管,提高上门监督的频率,协助管理相对人提高卫生水平。一是明确服务承诺,缩短办证时间。二是在每个街道公共卫生科开通受理窗口,群众可就近申请办理。三是把现场审查的任务落实分解到各个街道,缩短审查时间。四是偏远街道由公共卫生科统一集中办理,并送证上门。五是进一步落实收费减免措施,免收卫生许可证复核工本费,对持南京市下岗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免收许可审查费,对困难户、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实行最大幅度的费用减免。上半年新办及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1346户,其中生产加工117户,销售796户,餐饮单位325户,单位食堂76户,学校食堂14户,工地食堂18户;新办及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16户。
四、注重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环境
2015 年,我局紧跟市、区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和社区体制改革的步伐,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有创造性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目标,多项举措做好改革转型期的执法督查工作,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高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到 2015 年 11 月 3 日,全区已立案 195 宗,收到罚款的案件(结案)193 宗,其中处罚金额 3000 元以上的案件 13宗,共收到罚款 196350.25 元,处罚违法租赁当事人 172人,有效地打击了辖区违法租赁行为,处罚教育一批租赁当事人,净化了辖区租赁市场。行政处罚工作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其它投诉。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由于面临全区网格化管理改革的推进,各基层所的原有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很多的岗位和任务都有变动,对执法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不小的影响,有的所甚至面临人员减少、人员交接工作难以跟进的局面,有个别所所办案质量和资料录入质量不高。
(二)因《房屋租赁条例》取消的消息,对整个队伍的思想稳定有一定的影响,个别所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处罚案件数量和调解纠纷数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一)继续保留系统的执法职能,稳定好执法队伍,保持目前良好的工作态势,以备下步工作之需。
(二)做好《房屋租赁条例》取消后的应对和转型工作,继续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有关部门的沟通请示,力争上级工作的明示、指导和支持,随时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具体事项的调整工作。一方面,继续关注和加强对基层各所执法人员的思想稳定教育工作,对各所存在的转型期人员岗位和任务变动的现状进行掌握,对人力不够影响工作开展的所,做好呼吁协助工作,确保队伍不乱工作按量保质完成;二方面,开动脑筋,加大对各所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的力度,既强调业务能力的提升,也要保证思想品德的端正。拟将原来大规模的集中培训改变为分散式培训,多利用电脑实操和实物档案面对面现场指导等方式,达到一对一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