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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3-01-16 11:49: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1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为抓手,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超前预防,完善预案,强化监管,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构建机制健全、全覆盖、无缝隙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内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态势,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学校安全“十个一”教育活动。开展发放一份安全常识手册、发放一份致家长公开信(安全告知书)、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开展一次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家庭教育活动、举行一次教职员工暑期集中培训、完成一项暑期安全作业、举行一次安全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示范课观摩活动、举办一次安全管理研讨会、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等“十个一”教育活动。活动由碾盘小学牵头制定实施方案,乡安办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

(二)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重点针对有心理问题、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学生开展心理问题排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家长进行正确家庭教育,防止学生自杀;二是针对学生矛盾纠纷开展矛盾排查,设置学生救助电话,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严防校园欺凌行为;三是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针对校舍、教学楼安全、学校消防安全、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危险实验药品、校内施工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四是开展抵制死亡游戏专题教育,重点防范蓝鲸、日本死亡游戏等危险游戏在学生群体中传播;五是开展防踩踏事故安全教育,严防学生踩踏事故;六是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学生应对自然灾害自救能力;七是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建立警校共育办公室,配齐配枪学校安保、宿管人员,警车、警察常态巡逻。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

(三)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学校利用安全主题班会、学生大会等时间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专项教育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各村每周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广播会。二是全面排查涉水安全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塘库堰河进行全面排查,统计无安全警示标志的塘库堰河道,报乡政府后,统一制作安装安全警示标志,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即查即改。三是落实涉水安全监管员。由各村村主任任该村防溺水安全员,全面负责辖区涉水安全监管,并落实塘库堰附近居民中责任心强的人作为该塘库堰安全监管员,设置安全有奖举报机制,强化涉水安全监管。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前设置警示标志,其它活动常态开展

(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安全检查。乡食安办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四防设施”齐不齐全、卫生条件达不达标、食品原材料是否腐烂变质、学校食堂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开展学校周边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资格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卫生条件是否标准、食品是否有合格证明、检疫证明、以及是否存在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对无证经营的要现场关停,对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一律予以没收销毁。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要通过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自觉抵制不健康食品。

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五)开展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以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带动家长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乘车行为。二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门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动态管理数据库,明确“一对一”责任人,限时逐条整改。三是开展交通执法检查。设置小学交通劝导点,由乡安办及学校安办工作人员任劝导员,建立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交通劝导机制;乡安办要联合片区执法中队,针对学生集中返校、放学回家等特定时段,严查车辆非法搭乘学生、超速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建立驾驶人员黑名单。全面摸排利用农村面包车、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非法接送学生驾驶人员,建立非法接送学生驾驶人员黑名单,对黑名单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重点跟踪检查,从重处罚。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其他活动常态开展

(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开展学校门通秩序整治。由乡安办牵头,重点开展校门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农村面包车、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行为,车辆乱停乱放、车辆无证驾驶、超速超员驾驶和不安全驾驶行为。二是重点开展校园周边小食店食品安全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查获的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律予以没收销毁。三是学校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学校周边环境污染、噪音污染、污水排放等环境问题治理,为学校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四、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学校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详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学校安全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18日前)。

乡政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照任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不走过场。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7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专项活动。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活动结束后,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并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全面完成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体系,形成学校安全长效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取得明显成效。

第2篇

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杜绝非法渡运,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渡口要根据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达标率要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原则

本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交通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组织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事部门参加,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做好我市渡口、渡船整治工作。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

五、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和渡船船员、渡工等。重点是分布在我市境内水域的所有渡口及渡船,特别是非法渡口及“三无”船舶。各县(区)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渡口、渡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切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

六、活动时间

七、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

主要任务是:凡涉及渡口、渡船管理的县(区)都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层层动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影响,造成声势,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主要任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渡口、渡船的现状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深入、全面、准确,并填写相关内容于年日前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

主要任务是:现场检查、整改不足。各县(区)应集中精力,深入基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历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在本阶段,各县(区)应于每月3日前按表四将前一个月的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主要任务是:在检查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县(区)组成验收组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渡口、渡船按本次整治工作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于验收合格后统一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验收不合格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3个月。

第五阶段:再整改验收阶段

主要任务:各县(区)根据第四阶段验收情况,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渡口渡船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并对这些未达标的渡口渡船进行再验收,确保渡口渡船合格率达到100%的要求。

各县(区)的验收工作应于年8月1日前完成,验收情况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年8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情况应留底备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整顿期间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八、主要措施和要求

1、责任到位。县、乡政府作为船舶及其渡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要加强统一领导,县乡两级政府要靠前指挥,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部门责任,相互配合,依法监管。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农业、公安、旅游、宣传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统一行动,集中治理,以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全面负责,切实整顿隐患。在整治工作中必须通过多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和经营者切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应急预案,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同时,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争取社会广泛支持,鼓励全社会对各种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重视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要运用各种形式把渡口渡船安全宣传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单位联系,邀请媒体深入现场报道。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张贴标语,挂宣传横幅、出墙(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经营者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对偏远地区的渡口、渡工,有关部门要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坚持服务到门、宣传到人,组织渡工参加普法学习班,确保宣传不留空白和死角。要通过持续不断、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渡口所在地的县、乡人民政府、渡口经营人、渡船船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意义,使管理者责任意识、渡船经营人守法意识、船员按章驾驶意识、乘客自觉抵制超载等违法渡运行为意识明显增强。

3、整治活动应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标本兼治,使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县(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克服困难,想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一渡船护栏高度标准、强制渡船配置安全防护链和锚杆、规范渡船码头锚锢设施和小码头建设、配置救生设备、设立“渡口安全警示牌”、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下功夫,要在所有渡口两岸各设置一块标有渡口名称、批准单位、主管部门及责任人的《告示牌》,在渡船两侧各设置一块标有渡船名、船员(渡工)名、载客定额,以及消防救生设备数量的《安全责任牌》。要通过整治活动,加大对渡口设施的建设,保障渡口运输安全。

4、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在经费上予以支持,改善监管装备条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监管工作“五到位”,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5、各县(区)要精心组织,依法整治。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地方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地具体实际,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渡运安全投入。要制定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口、渡船等设施的安全技术水平。可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改善渡口设施,使渡口与公路技术状况相适应。特别要加大对义渡、半义渡的资金投入,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撤渡建桥等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6、要尽快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渡口所在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渡口的实际情况,制定渡口、渡船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地方政府要督促水上旅游区管理单位游船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地方政府的应急反应体系中,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第3篇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前期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学校实际,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手续,保证校舍建筑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对排查出存在问题校舍,制定“一栋一策”实施方案,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鉴定整改,建设手续完善,抗震验算鉴定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二)主要任务。根据目标,9月24日前完成学校每栋校舍详细整治方案。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情况,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治方案见附件。

三、整治措施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抓落实,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等具体负责整改工作。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完一栋验收一栋销号一栋。二是按程序推进,保存好、保存全整改档案(纸质和电子)。

3.有序推进。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估评定,能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和抗震评估鉴定权限范围,并能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估、鉴定,特别是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预案,确保整改质量和安全。

第4篇

通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电力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危险源辨识、分析、监控长效机制,提升我市电力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电力行业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成立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市供电企业、发电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和电力建设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否按照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定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安全机制、规章制度、人身、设备、环境、交通、消防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层面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是否到位。

(三)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要生产环节、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部门和负责人。

(四)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取得了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有关执照,有关执照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提取了安全费用;是否分级交纳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五)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制定了监控措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得到落实;是否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是否落实了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六)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是否到位;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建立了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是否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进行有效排查和治理。

(七)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储料场是否建立防控体系,重点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充足,隔离和疏散通道是否合理,禁止烟火、安全疏散等指示标志是否清晰醒目,应急照明及用电、用气、用油等管理以及现场监察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八)发电企业储灰场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排放计划,排洪设施、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周边是否存在居民、铁路、公路、水源地,是否进行了监控和治理;是否对安全设计与建设施工、相关建设工程核准或审批以及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九)电力建设企业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有关条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对各参建单位以及转包、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否规范;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对以坍塌、高处坠落、火灾、施工机械和压力容器设备事故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治理。

(十)电力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安全措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现象;生产系统是否安全运行;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资金、监督“五落实”,对无法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制定了相应应急处置预案。

四、专项整治时间和方式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安排,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部署排查阶段

各电力企业要通过召开会议、通知等形式,使企业内各部门及广大职工都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全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要对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按照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以现场作业安全、建设施工安全、发电厂储灰场安全、输变电设施安全、应急管理等为重点,自查本单位在人身、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可针对不同排查对象和不同设施、设备采取专家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季节性工作相结合、全面普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同时各电力企业要将自查自整情况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

各电力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按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分别建立台账资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电力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工作组对各电力企业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各电力企业在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全面整改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和不足,组织“回头看”和再检查工作,逐步建立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工作要求,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与“三个突出”、“三个加强”有机结合起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以解决行业突出问题为落脚点,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分专题、分阶段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突出预防为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电力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的原则,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进一步细化、量化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和整治目标,落实整治责任。

第5篇

1、分工协作,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章立制,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自查自纠,排查、整改和监控好重大危险源,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4、转变思想,解决好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三、时间和步骤

从6月18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8日至6月24日)。各企业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专家“会诊”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根据需要经信局聘请有关专家,深入企业把关问脉,帮助企业梳理、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和隐患。

(四)督导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区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本次行动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高水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企业要把这次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增加投入,积极开展好这次行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务必取得良好效果。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证照不全或不具备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第6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居住出租房屋数量猛增,火灾隐患日益严重,各类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为切实消除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屋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强化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通过分阶段整治,使现有居住出租房屋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减少或杜绝产生新的居住出租房屋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屋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与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消防部门给予指导。

四、整治范围与重点

整治的范围是一房多户形式出租的房屋和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对本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将房屋租赁和使用、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出租房屋列入整治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明确责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地要通过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公告等方式,明确整治要求,督促房屋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措施。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屋,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要督促租赁各方签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

(三)综合治理。对本辖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治中,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居住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建设加强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电力部门负责对居住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住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导各乡镇公共安全中心和基层安监站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划、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章搭建的居住出租房屋整治。各地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烟雾报警、简易喷淋、救生缓降等消防安全技术,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提高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条件;引导房屋出租人参加保险,提高出租房屋发生火灾后的保险赔付。

(四)严格查处。公安、安监、建设、工商、电力、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出租房屋违法行为。违反居住出租房屋租赁和使用规定的,由建设部门负责查处;利用居住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存在违章搭建的居住出租房屋,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拆除;居住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不符合治安、消防规定的,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查处。

(五)动态监管。各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单位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居住出租房屋巡查登记,随时掌握居住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基本情况,保证租赁信息及时准确,实现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动态化,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等部门。

(六)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居住出租房屋较集中的重点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从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

(七)长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屋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将居住出租房屋的有关安全要求纳入公安部门流动人员管理、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和日常监管内容。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要积极建设外来人员公寓。

六、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20*年12月开始,到2010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认识。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0年1月至3月)。组织对居住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掌握底数,健全档案。要认真剖析,针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0年4月至9月)。各乡镇、街道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标准(见附件2),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纳入整治的居住出租房屋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对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区政府对全区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各单位要在10月10前完成自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期间,区政府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各地综合整治工作各阶段的实施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我省各地居住出租房屋亡人火灾多发,是继“三合一”场所后,又一处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我区居住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比较严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并落实必要的保障措施。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乡镇公共安全中心和基层村(居)委会,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六员合一”安全员等队伍的作用,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责任到人、集中精力、多管齐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三)统筹兼顾,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屋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第7篇

根据定市教明电〔2015〕15号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必须继续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整治工作,努力防范各类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决定于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9日,在全校范内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整治”活动。

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治理行动和省安委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创建文明校园为核心,以学校为重点,以促进我校教育快速、平稳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检查力度,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重点将宿舍、教室、微机室、供电设施、仓库、实验室、图书室、会议室等场所作为整治重点,通过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发展,进一步强化安全重于泰山,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领导机构

组  长: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

根据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各检查人员具体负责学校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逐条记录,并及时落实整改,不留后患。

四、实施步骤及措施

根据定市教明电〔2015〕15号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整治”实施方案,其具体实施步骤及措施如下:。

(一)步骤

1、宣传(2015年3月1日)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确定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了解整治措施,即刻开展“安全工作整治”工作。2、排查整治(2015年3月2日至3月4日)。

各排查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分工的要求,及时全面、系统的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永绝后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

3、验收(2015年3月5日至3月9日)。

  学校根据本次“安全工作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对整改不力、排查不实、走过场、搞形式的小组或个人学校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教体局。

(二)措施

1、排摸人员必须对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 “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2、排摸人员要对学校安全重点部位(教学楼、职工宿舍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用电线路短路、老化等。

3、今后每月排摸人员将对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2-4次彻底排查,遇到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并及时上报。对教学楼、职工宿舍、电教室、图书室等重点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彻底负起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4、组织召开本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督促、动员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5、要利用主题班会、升旗、例会、宣传栏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教育,加强师生的日常安全、行为规范、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6、开展重点时期严管严控工作,对本校的重大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不间断的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7、强化门卫的安全值班制度。

五、责任分工

1、教学楼排查

三楼责任人:XXX

二楼责任人:XXX

一楼责任人:XXX

电教室、会议室责任人:XXX

图书室责任人:XXX

仪器室、实验室责任人:XXX

工会办公室责任人:XXX

2、幼儿园责任人:XXX

3、上院教师宿舍前后排

责任人: XXX

4、下院教师宿舍两排

责任人: XXX

5、教学楼楼顶

责任人:XXX

6、校园其他地方(学生教师厕所、门卫室等)

责任人:XXX

六、工作要求

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推进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程,赢得安全防控主动权的重要举措。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体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务求取得实效。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在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中的职责任务,依法组织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按照合于使用原则,全面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油气输送管道年度检查率100%,全面检验率95%,确保实现“三年整治、两年完成”的攻坚目标。

二、主要工作

按照市质监局工作方案和部署要求,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主要范围:依据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和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设计的,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压力管道,包括原油、成品油、天然气长距离输送管道,输气管道末站到工厂厂区、城市门站的管道,穿越公共区域的厂际埋地油气压力管道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摸清底数。进一步同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重庆气矿开江采输气作业区、重庆气矿大竹采输气作业区,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气田、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川渝管理处等5家在川央企油气输送管道经过区辖区的数量及路线,共商全面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和检验工作的对策措施。

(二)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设计、制造、安装环节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开工告知、申报检验等责任和义务,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不得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监检;强化对辖区内压力管道安装单位的证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全面推进定期检验。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管道日常监测,及时约请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四)强化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的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抓住攻坚战的契机,督促公用管道使用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辖区内公用管道底数。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监股,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监管所,特种设备监察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政府、市质监局、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攻坚战取得实效。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检验检测。各监管所要将本通知传至辖区内各油气输送管道使用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日常巡检和定期检验,确保超出检验周期的油气输送管道定期检验全覆盖。与辖区内相关单位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第9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永公消[2010]6号)精神,构建平安*校园,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中小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陈宙林任组长,大队长何洪涛任副组长,参谋邹剑锋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落实。

四、 检查的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五、检查的重点

1、新建校舍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

4、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6、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7、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

第10篇

一、工作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筑牢防线、织密网线、严守底线,大力防范化解影响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较大差距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控源头方面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我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开展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各学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突出风险明显整治,校园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明显健全,校园安全形势明显向好,校园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教育系统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及时传达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指示要求,区教育党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举办警示教育展览。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对话谈心活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与教职员工谈心,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牵头股室:办公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三是落实领导责任。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通报警示约谈问责等工作方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牵头股室:督导室、监察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三)不断完善风险隐患防范治理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部位、环节、群体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春、秋季开学前,紧盯三防建设、校舍建筑、教育教学设施、消防取暖、食堂食品卫生、交通校车、实验室及危化建品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各个方面,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行患排查整治活动,形成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防范管控措施,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春、秋季开学后,紧盯学生欺凌暴力和矛盾纠纷线索,以及特异体质、心理疾病、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学习困难和情感困惑等方面学生思想表现和行为动态等情况,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线索、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模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疏导。同时,按照日巡查、周排查、月报告制度要求,每月上旬报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和学校重点关注学生排查帮扶工作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联动机制,开展“安全你我他、师生家长共排查”“风险隐患大家防”等活动,鼓励引导师生、家长、社会公众举报隐患、反映问题,营造人人关心校园安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的良好氛围。(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一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经费、师资。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2个课时,职业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学分,进行系统化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扫黑除恶等专题教育。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实践环节。加强安全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职业学校按照实际,组织好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集场景模拟、新媒体技术、互动体验等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安全教育体验馆、体验教室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管理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三是提升安全教育师资的专业水平。实施安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提高安全教育教师队伍水平。四是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分级分批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采取业务轮训、专题培训、研修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安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牵头股室:教育股,校安办、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业学校)

(五)实施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工程。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落实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安建设方案,强化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区教育区“校安工程”校园监控建设,制定路线图、时间表,推进行动计划按步骤实施。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二是提升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三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校内无D级危房、危墙、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验,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四是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五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牵头股室:校安办、电教馆、项目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消防宣传。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宣传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每年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教育活动,2020年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培训全覆盖。学校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四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学校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设备设置和电气线路敷设,积极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人事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校长陪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材料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炊管人员、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力度,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及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并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牵头股室:资助中心、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3.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加强校车驾驶人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严查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校车”。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牵头股室: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检查保养。(牵头股室:项目办、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5.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安全区建设,加强对安全区内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落实“四个禁止”,即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非法经营商贩、摊点、违章建筑等;严格整治向学生出售非法出版物、贩卖“三无”、“五毛”食品等突出问题。(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校安办。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6.加强其它安全管理。一是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联合省委政法委等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落实工作职责。深入开展防溺水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溺水知识。组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机制,做好学生欺凌排查、防范和处置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共同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防范预警能力,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校舍年检、预警、信息监测公告、隐患排除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保障校舍安全的制度体系。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根除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黑恶隐患,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做好反恐怖工作。开展反恐怖专项行动,提升教育系统反恐怖综合能力和治理水平。(牵头股室:校安办、教育股。配合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区属中小学)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教育局和区安委会安排,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细化本地、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本校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底)。各学校按照本方案和本学校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地、本校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快实施,精准推进各项排查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各地、各学校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在推进校园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共性问题,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梳理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学校要每年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底形成三年行动报告,分别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教育局校安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校园安全问题。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第11篇

 

根据上级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2月2日至3月12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为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清查全镇范围内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修缮一批,拆除一批,监管一批。

二、成立插旗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专

副组长:罗  嵩(常务)、唐忠爱、周循清

彭  胜、贺中和

成员及单位:叶家龙、何佐夫、罗  航、周  威、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司法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东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专班,总支书记亲自抓,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三边”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对全镇主堤、主路、主街道排查出的整体危险、无法修缮房屋,从消除安全隐患的角度,无条件限时拆除。

(二)排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存在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排除。根据大排查的结果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治理措施,确保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及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四、实施步骤

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3月12日,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阶段(2月2日-2月8日)

排点:

1.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2.处于危险场地的房屋;

3.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

4.存在违规改、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行为;

5.外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

6.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隐患情况;

7.有无合法产权。

此外,重点排查教育医疗、养老幼托、商场酒店、农贸市场、工业厂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排查发现存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与业主签订整改通知书。摸底情况和整改通知书于2月7日前交整治办公室。要求有基本情况,有房屋照片。排查房屋要全面建立一栋一档纸质档案。隐患排查、跟踪处置要全过程留痕。

2月8日,通报各单位摸底排查情况和整改通知书签订情况。

(二)处置整治阶段(2月9日至3月12日)

1.对各村(社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排查出一栋,立即整改一栋,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故的房屋,要态度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3.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追根溯源,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做到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联系不上业主和使用人的,要立即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等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4.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执行;

5.房屋拆除必须确保安全,由镇统一组织实施,零补偿。

五、工作要求

1.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村村响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典型事例,形成全镇上下共同推动的良好格局。

2.严明纪律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中,要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要求,细化问题,细化责任。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无对策措施而造成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予以严厉追责。

3.加强督促推进。为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组织明查暗访,动态公布进度,一周一排名,对组织开展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整治不到位,后果严重的,要严肃追责。

4.强力执法保障、落实长效管理。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各部门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强源头防范。

 

附件:1.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意见

2.插旗镇房屋安全排查登记表

3.房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附件1: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意见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物按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1.临时性建筑                   5年

2.易于替换的结构构建           25年

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50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100年

二、处于危险场地的房屋

1.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等。

2.洪水主流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地段。

3.岩溶、土洞强烈发育地段。

4.已出现明显变形下陷趋势的采空区。

三、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出现安全隐患

1.地基基础不均匀性沉降引起上部结构开裂变形。

2.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

四、存在违规改、扩建、拆改主体结构等行为

1.存在违规改、扩建、加层的房屋。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陈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超过房屋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5、违规加装电梯。

6、私自开挖房屋地面和地下室。

五、外墙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

1、建筑外墙饰面剥落。

2、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

3、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

六、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标准配置设置

1、幼儿园、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要求。

2、幼儿园、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的消防设施配备。

附件2:

插旗镇房屋安全排查登记表

自查单位(人)盖章(签字):                                            排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房屋基本情况

单位(人)

 

联系人

 

电   话

 

责任人及电话

 

房屋名称

 

房屋地址

 

房屋层次

 

结构类型

 

建筑年代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是否加层、改扩建

 

房屋排查情况(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意见附后)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处于危险场地

存在违规改、扩建、拆改主体结构

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建筑外墙存在安全隐患

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标准配置设置

房屋安全隐患初步认定意见:

备注:1、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指导意见;2、房屋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需附详细图片。

附件3:

 

房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业主: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排查,你户房屋存在                           

                                        等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行人的生命安全及周边群众房屋,为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现限你户于2021年   月   日前及时消除已排查出安全隐患,否则你将承担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盖章)

第12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 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