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21:00: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公共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为实现“争五冲百”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排点及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我区公共安全形势,本次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重点有五项:
一是工业公司负责对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铁路道口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非煤矿山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按设计开采;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程操作,电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生产、储存,是否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冶金、建材等工业企业是否符合作业标准;铁路道口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
二是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消防、治安、公共场所、交通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危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场所消防事故隐患情况;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驾驶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情况;生产经营、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个人的安全隐患情况;企业、金融系统、学校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三是教育办负责对学校、幼儿园校舍、教学设施、饮食卫生及周边环境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中小学校舍安全、危房整改与消防,在校学生的交通、消防、森林防火、防毒、饮食卫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和监督管理情况;理化试验、化学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及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安全情况;校内学生饮食的卫生检疫情况;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情况。
四是土地办和林水站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房屋拆迁、城市供水、公共交通、液化石油气及防汛等隐患进行排查。城市供水水源防护及供水设施运行等情况;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等情况;城区防汛工作检修、防汛物资储备及防汛队伍组建等情况。
五是交通站负责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车辆等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岭区、弯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易发生水毁路段情况;司乘人员持证上岗、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超限、超载等情况;水上驾驶员持证上岗、渡口设施、渡船安全技术性能及救生设施配套情况。其它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本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排查时限
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动员阶段:召开全区大会,部署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制定方案;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活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将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抽调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四、排查方式
(一)区领导亲自领导,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一处死角,不漏一个隐患,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直至隐患彻底整改完毕。
(二)对难以确认和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按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方案。
(三)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间,要采取死看死守,制定防护措施和落实隐患监护责任人的方式,督促其在短时间内予以彻底整改。
(四)对历史形成的事故隐患,要采取边报告、边防范和边治理的方式,对隐患实施有效监控,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中天建设集团海南分公司
海口和信广场项目
二0一一年五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的组成……2
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部位……3
四、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及应对措施……8
一、工程概况
和信广场项目工程系由海南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住宅小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泉家园以南,耀江花园以东,南临坡博路,东侧紧临龙昆南路,工程用地南北方向长约为169.4m,东西方向长约142.4m,由6栋高层住宅:其中1#塔楼为26层、2#塔楼28层、3#塔楼26+1层、4#塔楼28层、5#塔楼29层、6#塔楼26层、1栋商场、1栋别墅3层以及地下室二层的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共同组成,采用筏板基础, 总建筑面积为130215.20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2415.59. m2 地下二层26207.745 m2, 地下一层26207.745 m2框剪结构,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本工程室内±0.000相当于85高程12.00m 。小区出入口共1个,设于西南角;商业人行入口设于东侧,消防车道入口位于东北角。地下车库出入口设在用地西南角及用地东北角。居住区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特点,外脚手架(具体方案详见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另外布置5台塔吊负责施工阶段主要材料的运输工作,布置6台施工货电梯负责主体材料及装饰材料的垂直运输工作(详见塔吊和施工电梯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工程采用门式钢架模板支撑系统(详见模板专项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的组成
本工程首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在今后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起到组织与具体实施的作用。
组长:杨章权
副组长:王永明
组员:虞永恒、何玉良、杜加祥、斯浩、杨有海、金勤彬、金永良、朱伟军、杜金阳以及本工程的各工种班组长也是该小组成员,在今后施工过程中,各班组长也要参加该小组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及各项活动。根据“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认为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下施工部分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是本工程将要重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地方。
三、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部位
1、“三宝”、“四口”、“五临边”
包括安全帽、安全带是否正确佩戴,安全网是否符合要求,“三宝”的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预留洞口、坑井防护、通道口防护、以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是否到位。
重点检查部位:
1)室内电梯井道封闭是否符合要求。
2)楼梯口的安全栏杆的搭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及时进行防护。
3)物料提升机操作平台安全门是否及时进行安装,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正确进行使用。
4)屋面、阳台等临边围护是否及时,围护高度、材质、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临时用电
检查是否按照“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工程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等是否符合要求。
重点检查:
1)是否按照TN-S系统实施。
2)是否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施。
3)动力与照明用电有无混装。
4)漏电保护器等是否失灵。
5)现场有无乱拉乱接现象。
6)施工线路是否穿越脚手架进入施工楼层。
4、模板工程
检查是否按照本工程经过审批过的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包括模板的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等是否符合要求。
重点检查:
1)支模架的立杆间距、垫板是否符合要求;
2)钢管及扣件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3)扫地杆、剪刀撑、斜撑等是否符合要求;
5、外脚手架工程
本工程因结构形式复杂,故外脚手架分别采用了落地式外脚手架和悬挑式脚手架。主要检查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符合“JGJ 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工程审经批过的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落地式外脚手架包括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小横杆的设置、杆件搭接、架体内封闭、脚手架的材质、通道、卸料平台是否符合要求,另外,脚手架的拆除是否符合要求。
悬挑式外脚手架包括悬挑梁及架体稳定(悬挑梁的材质、分布、固定点、卸载)、脚手板、荷载、杆件间距、架体防护、层间防护、脚手架材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重点检查:
1)连墙杆的拉设部位是否正确,有无民工私自拆除现象。
2)外架脚手板是否按要求进行铺设,有没有按规定进行封闭,脚手片材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用铁丝进行绑扎固定,是否存在探头板。
3)悬挑梁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位置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布置,受力是否合理,钢丝绳卸载的位置、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4)剪刀撑的搭设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及时进行搭设。
5)安全网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及时进行封闭。
6)外脚上是否堆放过多的材料,影响外架安全。
6、施工机械
(1)塔吊
本工程拟安装台臂长45米3台、50米1台、55米1台塔吊,检查塔吊的装拆过程以及施工操作过程中是否符合“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以及经审批过的塔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包括检查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电气安全、多塔作业等是否符合要求。
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员、司索工严禁酒后上班,必须定期进行专业的培训,执证上岗,作业范围40米以内不准行人通过或停留站立。塔吊在操作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十不准吊”的原则。
重点检查:
1)塔吊基础设计是符合要求,施工操作中有无异常问题。基坑是否有积水,是不是定期进行排水处理。
2)塔吊的附臂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埋设,埋设点是否可靠,受力是否合理,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塔吊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钢丝绳等是否符合要求。
4)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是否持证上岗,实际操作中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的现象。
5)塔吊的装拆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是否派专人进行监管。
6)是否严格按“十不准吊”原则进行操作。
(2) 施工电梯
本工程工程由6栋高层住宅、1栋商场、1栋别墅组成,场内高2层地下室,高层建筑采用了框剪结构,商场、别墅多功能建筑,6栋高层采用布置6台高速物料提升机负责材料的运输。主要检查物料提升机的装拆过程以及施工操作过程中是否符合“JGJ 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本程经审批过的物料提升机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包括检查物料提升机的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性(与建筑结构连接)、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架体、传动系统、卷扬机操作棚、避雷是否符合要求。物料提升机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司机必须执证上岗,提升机内严禁任何时候带人上下操作。提升机安全门应及时安装,安装好的要合理正确使用。
重点检查:
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现象。严禁非操作人员私自操作。
2)严禁提升机载人操作。
3)装拆是否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是否派专人进行监管。
4)检查钢丝绳、制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实际操作中有没有存在异常情况。
5)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等施工机械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重点检查:
1)是否按要求进行保护接零。
2)安全防护设计是否齐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7、现场防火
检查本工程消防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对过期或报废的器材是否定期进行更换。对现场电焊、氧割等施工中,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是否执行了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重点检查:
1)电焊、气割等施工部位的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2)模板工程的防火是否符合要求,锯末是否按时进行清理。
3)消防器材是否定期进行检查与更换。
8、防台风措施
本工程位于海口市,是台风多发地区,在施工中,如出现台风天气,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防台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重点检查:
1)台风来临之前,外架是否符合要求,能否经受住台风的吹刮。
2)塔吊等施工设备在台风天气严禁操作,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屋面、外脚手架等临边严禁在台风天气进行操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及应对措施
1、排查的具体安排和方法
本小组计划每半个月组织在本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天由安全员(小组成员杜加祥、斯豪等)对整个施工现场以上例述的安全隐患排点部位进行排查,一发现问题,按问题的大小进行处理,一般常见的安全隐患,安全员应该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安全处理“五定”原则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重大的安全隐患,上报到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由组长根据隐患的大小和性质,组织项目相应的人员进行整改和处理。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半个月的全面安全隐串排查,对查出一问题一定要及时有效的进行整改,对处理的情况要进行通报,保证所有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的排查出来,确保项目部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市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李广义担任,副组长由梁长浓(市府办)、梅健敏(市安监局)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旅游等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设在市消防大队,市整治办主任由市消防大队孙任宇同志兼任。
二、排查整治的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七)国庆期间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场馆)、易发生灾害事故的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
(八)**年“一畅两会”整治中新摸查出的“三小”场所。
三、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已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管理设置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能确定符合要求的,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治安部门要核查其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等情况;
(二)市安监部门要重点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情况;
(三)市工商部门要重点检查其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
(四)市文广新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
(五)市旅游部门要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市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
(七)各镇(街、场,下同)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排查整治对象的登记造册工作。
五、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排查整治,促使各级政府切实掌握本地区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分类建档造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六、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一是各镇要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下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各地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排查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一是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二是各镇检查组要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必须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落实关停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一是在排查整治期间,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镇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大隐患场所和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情况。各镇也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在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得力的地方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还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迎检阶段(12月16日至31日)
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市政府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制定好迎检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持续保持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铁腕整改,务必做到一抓到底。
在检查中,各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尤其是对触及公安部“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要求的单位,要一律依法责令关停。即: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落实责任,务必提升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各镇、各部门要尽快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干扰、阻挠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坚决实行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段段长
*县安监局副局长
*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员:*县*局交警大队教导员
*县公路管理段副书记、副段长
*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县农机管理站站长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二、排查工作重点
(一)全县道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地段,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通村公路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汇总,并提出整改建议向县政府报告;(*)
(二)规范景区道路危险路段指示、警示牌;(*)
(三)重点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员工接送车(以下简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信息、相关从业资质条件,外省籍拖拉机、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建档率到达100%;(*)
(四)农村小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车辆保险及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审核;(*)
(五)对全县租赁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台帐建档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工作由交通局牵头,*交警、农机部门配合进行。从交通、*交警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隐患排查工作班子,道路安全隐患由路政大队为主,重点车辆及人员等交警为主,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负责壶山街道、熟溪街道、白洋街道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二组:负责茭道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三组:负责履坦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1人、交警1人组成;
第四组:负责桐琴镇、泉溪镇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运管所各1人、交警1人组成;
第五组:负责*乡、新宅镇、王宅镇、白姆乡、俞源乡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路政大队、运管所各1人、交警1人组成;
第六组:负责柳城镇、桃溪镇、坦洪乡、大溪口乡、*乡、*乡范围内的道路安全隐患、重点车辆及人员情况排查工作;由:交通局1人、交警1人组成;
(二)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整治。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力度,对省市县督办的各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交通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质量。同时,交通、*、安监等部门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要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整改。
(三)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部门要切实摸清重点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驾驶人安全行车情况,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做到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督促落实责任主体。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全县拖拉机特别是外省籍拖拉机的摸排力度,力争做到外省籍拖拉机建档率100%。各部门要加强配合,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加强对营运客车、校车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车辆,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坚决不放行;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发动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交警、经侦部门要加强对租赁车辆及其所有人的排查管理力度,建立管理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实效。各参与专项行动的部门领导加强对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检查督点是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情况,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对重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等机制。
四、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公司根据自身特点,认真开展了安全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展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工程管理部、质量部、安全科、材料部、财务部及各工程处的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领导小组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行动纲领,认真组织对《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面对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现状和上级领导的期望,公司领导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部门和工程处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自4月份至今,公司投入安全专项费用200多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50万元)、职工安全教育、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三、统筹兼顾,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项目部加大投入,既突出了五项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项目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每天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至12月1日,共排查一般隐患31项,较大隐患4项,整改率达100%。,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
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和各工程处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段、设备以及生产控制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工程处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后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明细表,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坐实。
四、齐抓共管,大力整改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项目部专项领导小组根据隐患类别,采用“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加强监控,及早解决。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划营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加强对桥梁、涵洞的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交通集中整治,使营运客车、校车、7座以上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成立__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洪兵任组长、赵旭林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安监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规划建设办),由刘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掌握排查治理动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工作。
(一)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二)加强营运客车管理;
(三)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附表一)。农村道路主要排查沿线标志、标线是否完善,警示灯、警示桩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视距不良路段、路口,临河路段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逐一建档,逐一上报,逐一整改,限期完成。(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深入企业对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附表二)。对“校车”进行摸底排查,对“校车”车主、驾驶人、车辆厂牌型号、年检、参保、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安监站、辖区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车辆所有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移交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辖区学校,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九打九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力开展工作,推动隐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迅速、准确、及时、有序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是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村(社区)及单位要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治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药品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药品中毒有人员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药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镇党委政府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分管领导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XX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派出所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XX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卫生院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镇乡财政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财政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镇综治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镇综治办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镇分管领导和事故发生所在地村委会负责,镇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理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职责确定。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八、其它事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渔业安全工作方针,以保护广大渔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的,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排查整治在渔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进一步促进全区渔业经济形势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好全区“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活动的开展,成立区“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海洋与渔业局。
三、时间安排与步骤
从现在开始—5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月21日—3月20日为“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隐患排查阶段。在已经排查出渔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区海渔局和各镇(街)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排查本地区渔业重大安全隐患。并利用一定时间组织力量深入辖区渔业企业、渔村、养殖渔区、渔港及自然港湾开展“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要让广大渔民群众,特别是船主、船长充分认识“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的重大意义,争取他们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年安全整治方案和即将开展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渔业所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排查,摸清可能发生各类事故隐患底数。凡是有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包括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隐患,都要列为重点。力求不漏一船、不落一个养殖台筏和网箱。
第二阶段:3月21日—5月10日为“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隐患整治阶段。区海渔局和各镇(街)根据第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具体措施,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督部门,直至隐患排除。
第三阶段:5月11日—5月31日为“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检查验收、扩大成果阶段。区海渔局和各镇(街)要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对前两个阶段排查的事故隐患及其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事故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排查彻底,整治到位,扩大成果。要建立养殖生产准入制度。通过核发养殖许可证,核定养殖区域、确定养殖渔船、护海渔船马力和数量、培训船上机驾人员、办理船和人员保险;搞好“风情传递”,落实“安全值班”等制度,真正做到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届时,领导小组将对各镇(街)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门检查验收,并将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区海洋与渔业局渔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明细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治理重大渔业安全隐患百日会战”工作。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全面整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责任主体落实措施”的原则展开,以个体生产经营的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养殖个体户为主体,区海渔局牵头组织、协调,涉渔单位及广大渔民全面参与,力争打一个漂亮的歼灭战。
2、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百日会战”是全区的统一行动,海洋与渔业局和各镇(街)要根据区里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地制定本地区“治理渔业重大安全隐患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在普遍排查的前提下,确定重大隐患的排点,落实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治理渔业重大安全隐患百日会战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为全年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奠定扎实基础。
(一)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宾馆、饭店、浴室、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商场、医院、养老院、校园、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含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安全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并得到落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消防等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相关的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是否齐备。
3、消防验收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监控设备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
5、其它应需检查的事项。
(一)组织领导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汤谈担任,三产办、派出所、八百工商所、教育中心校、医院、民政办、宣传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由三产办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业务员为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村、社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推动落实隐患整改。
(3)在各村、社区督促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上报的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镇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整改:派出所负责对宾馆、网吧、饭店、浴室安全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执法工作。八百工商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三产办负责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含景点农家乐)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教育中心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建管所负责对车站、码头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卫生院负责医院、卫生所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文体中心负责影剧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宣传科负责教堂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主要职责:
1、依据行动总体方案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各自辖区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布置落实;成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指导、督促所辖各村、社区直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核实调查摸底表格。
3、指导、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调查摸底表各项要示进行自查自纠。
4、将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上报给工作组,并配合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按照《__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阶段(__月26日前)
__月1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__月21日前,将《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下发给各个村、社区及重点村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填写要求,要求村、社区__月26日前必须发到所有下辖村、社区。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__月27日-__月30日)
__月30日前,将梳理出人员密集场所“户头”下发至各村、社区。
__月2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上门登记和核查整理工作,此过程中由本小组和镇推进小组给予指导、督促。
__月3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的核查、整理工作。
(三)属地核查和部门核查阶段(__月1日__月19日)
__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后报给本专项工作组。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需要本小组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__月9日前,本组将各村、社区上报数据汇总后后报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在此阶段,本小组各成员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专项执法等形式推进隐患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__月20日-1月__日)
本专项工作组全面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整改工作,配合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一切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部得到治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核查不认真、排查不彻底和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其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具体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根据市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交发[2013]172号)精神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市局于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此次共检查客运站13个,渡口8处,渡船5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
从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情况反映,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单位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入,主要表现在:
1.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迅速。7月1日市局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后,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本行业、本地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对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2.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都组织了工作小组,分片分行业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渡运码头、公路施工工地等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据不完全统计,自7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共组织督查组34个,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4项,其中道路运输61项、水路运输(含渡口)9项、农村公路94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排查出的隐患基本建立了台帐,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的106项、正在整改的58项。
3.严格落实行业监管督查程序。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市局在整个活动中提出了各阶段性工作要求和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并分别于6月21—24日、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赴13个县(市、区)及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两次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1项,针对上述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进行现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了整改通知。市局所属三个管理处也分别开展了专业检查。
4.强化了安全生产宣传总结工作。各单位基本上能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工作信息和隐患排查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8月底各单位共报送《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68份,安全生产工作信息49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系统上下均比较重视,工作比较扎实,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营造了较浓的工作氛围。同时,通过督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对活动开展主要还是停留在开会、发文、一般检查上,存在一定的厌烦思想,认为现在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太多,往往以日常监管替代专项活动,个别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把检查任务“下放”到所属行业管理站所。
2.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全面和深入。有的单位排查隐患主要针对道路运输企业,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基本“空白”,基本没有报送农村公路排查的隐患;有的单位排查隐患停留在表面上,如新干、泰和、永新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和渡口均表现没有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3.没有系统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有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没有系统梳理和建立台帐;有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4.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准确。有的单位没有按照市局《关于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的通知》(交发[2013]173号)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存在迟报、漏报的现象。
5.专项活动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单位只是下发了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没有实质性地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技术创新等,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会议上。
根据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彻底消除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施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内容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农村自建房坚持“零容忍”,逐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整治主体责任,按照“一房一策”、分类处置的要求,逐户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做到该加固的加固、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实行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在整治验收销号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整治时限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整改,力争5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整治步骤
(一)组织安全鉴定(3月上旬前)。
县住建局对乡镇(街道)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鉴定房屋安全等级,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发出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二)实施集中整治(3月中旬—5月上旬)。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照明确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采取自主或者聘请专业人员、机构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各村要加强对农户整治的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在整治到位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验收销号(5月中旬前)。
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后,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乡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予以核实销号;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督促限期返工整改,确保整治质量。
五、整治重点
(一)C级危房维修加固。
鉴定为C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管控经营行为,在完成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消除房屋所有危险点(包括墙体裂缝、屋面破损、地基下沉、梁柱腐蚀、地质灾害、火灾隐患等),确保房屋加固改造后达到15年以上的安全期限。具体改造技术可参考《省农村住宅建筑和加固技术手册(试行)》。
(二)D级危房组织拆除。
鉴定为D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严禁经营使用,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规定的,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依法依规组织拆除;若不能立即拆除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组织人员搬离并拆除危房,按规定重新申请新建住房,其中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拆除重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重点整治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整治进度调度、现场督导,推动重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治保障。
各村(居)要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统筹农村危房改造、秀美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和检查验收销号,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
镇土管办将定期调度各村(居)重点整治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对整治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强化机制健全。
各村(居)要结合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对非法经营、违章建设的监管查处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避免整治效果反弹。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巡查机制,对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情况实施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建立农村房屋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管理制度,填补管理空白,避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边整治边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