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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

时间:2022-08-30 14:36: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疗机构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医疗机构管理

第1篇

一、责任的内涵及责任管理的意义

责任即分内应尽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过失。责任意识不强,就难以很好地履责,并有可能由此造成过失。从大的层面来讲,一个国家需要在国际社会中积极承担责任,这样可在世界舞台更有影响;一个单位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因为责任是组织文化和精神内核的“魂”,可让组织得到永续健康发展;从自身来讲,责任心强、勇于担当的人可以创造更多的劳动价值,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与尊重,让自己的人生更富有意义。

一个由责任意识非常强的员工团队组成的组织无疑是富于创造力与战斗力的,医院就是这样一个需要工作人员高度履责的地方。医院作为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场所,面对鲜活的个体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容不得丝毫偏差,稍不留意,将给个体与家庭带来终身的痛苦与遗憾。医务人员对病患的直接责任,管理人员对工作流程顺畅的履责,后勤支持系统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医院运转机器上的一个个“小齿轮”,只有每个齿轮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履行职责,认真避免差错,互相“咬合”得紧密,才能给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健康服务,医院才能充分发挥社会功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医疗机构中,并不是所有医院的运转都高效顺畅,管理人浮于事、推诿拖拉的情况真实存在,也并不是所有员工都能对自己的工作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并都能够在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履责。于是,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造成社会矛盾激化。针对这些情况,笔者强调在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中要加强责任管理,从个体到科室再到医院整体,构建完备的责任体系,确保医疗安全,确保患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结果导向,促进责任落实效果

1.建立充满活力与生机的用人与分配制度。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人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保证配置紧凑,无闲置浪费,人人都有施展才华的平台;建立正确的评价与激励机制,强化医院内部竞争;运用经济杠杆充分发挥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中,员工可以感受到公平,责任落实有现实基础。

2.明确规章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使医院运转始终处于井然有序状态。合理设定组织架构,明晰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合理有序,协调及时到位,员工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胜任岗位要求。经常防止并分析组织无序的原因,动态管理,通过有效的方法使无序变为相对有序,从而整合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最大限度地落实责任。

3.参考供应链运作模型(SCOR),强调管理中的细化。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就如一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供应链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放过,通过分解,化整为零,积零为整,最终达到提升竞争力的目的。

4.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体系。拟定岗位说明书并组织实施,强化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防止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

5.管理者对责任的落实要常抓不懈。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十分重要,必须明确部门专人负责进行检查、指导

等,受理各类投诉并进行及时处理。创新监督体制,强调科主任负责制。

三、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加强责任环节控制,促进管理科学化

1.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规范诊疗与技术操作常规,运用监察、考核与奖罚手段,从细节落实起,强化过程监督与责任管理,保证医疗质量。

2.建立临床路径依赖,确保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和不合理的诊疗行为来降低治疗费用,消除由于临床医师个体差异如责任心不强、临床经验不足等可能导致的医疗质量安全隐患。

3.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四、建设学习型组织,营造氛围与环境,培育独特的组织责任文化

1.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拓宽员工职业发展之路。

医务工作者直接服务于人类生命,终身学习是其职业最大的特殊性。医院一是要建立良好的学习制度,临床、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严格规定学习时间和任务内容。二是根据医院发展方向与专业需要,结合员工特点,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为员工科学设定职业生涯规划。员工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能够有的放矢去努力去追寻,对自己负责的同时对他人负责。

2.用终身学习与责任来点燃激情的火种。激情与活力缺失的状态与两种原因相关,一是学习能力欠缺,不能敏锐地从外界感知并获得信息,二是对工作缺乏责任感,不愿意精益求精。两种原因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工作动能不足,精神萎靡不振。在医院建立学习型组织的同时,更要营造一种积极向上、进取的氛围,加强软、硬件建设,尽量提供利于学习的环境,同时通过责任文化的灌输,让大家由内向外焕发激情,内心坚毅,目光远大。

3.培养共同的愿景与价值观,建立医院核心责任文化。

员工通过文化塑造,行事做人均按照既定的行为准则来执行,实现行为的模式化。倡导以下几种责任文化:

(1)责任胜于能力,能力由责任来承载。负责任是一种态度,自己主观可以支配与决定,而人的能力有大小,受许多后天条件等影响,责任总是先于能力的。一名医生再优秀,再有天赋,如果不能以责任为前提,就易发生许多诸如医疗纠纷、医患关系紧张等情况。而良好的医患关系,与病人良好的沟通总是源于强烈的责任心与同理心,这样即便在诊疗过程中因能力或见识等方面的原因有些局限,往往都能得到病人的理解与尊重。

(2)对工作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机会总垂青于那些不管领导在与不在,不管什么情境下总是在岗位上孜孜以求的人,有责任才能被赋予使命,对工作负责的同时可让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

(3)不找借口,认真执行。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总能看到一些人习惯于用这样那样的原因或借口来为工作没做好而开脱,如果改变一下心态,凡与人相处或对于交办的工作总是以“是”而不是“否”,总是以积极而真诚接纳的态度来对待,久而久之,就可能变得与环境更相容,更受欢迎,也会赢得更多发展与提升的机会,因为在此过程中,实际是在积极承担应尽的责任。

(4)进行有效的时间管理,日事日毕。在人性中,每个人都有放纵、散漫的一面,进行自我约束与管理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设定目标,再进行分解,用时间给自己加压,讲究效率,不积累不拖延,今日事今日毕,每天总结,每天整理,积极履行对自我的责任,让自己在一种良好的习惯中得到提高。

(5)忠诚组织,努力维护集体利益。忠诚是一种优良的品德,千百年来受到提倡与推崇,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随着人才的频繁流动,忠诚又被赋予新的内涵,在一天,就要认认真真地履行好岗位职责,尽可能地把工作做到完美,不泄漏组织秘密,不做不利于组织的事情,努力维护集体形象与利益,直到离开。这样做了,不仅可得到组织的更大信任,更会让他人感受到人格的力量,得到尊重与敬仰。

4.营造一种有责任的氛围,同化那些责任意识淡漠的人。

我们不可能期望所有的员工都对自己的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都能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但如果周围的同事都很有责任感,都在努力地工作,尽可能多地履责,医院整体环境是一种充满责任的氛围,那么这样的员工易被别人的精神所感染,进而能够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五、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高认同感,落实责任培训效果

许多优质服务的措施其实都很简单,但要坚持不懈地做到就很难,要通过教育与培训,让员工认识到“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在每项制度的执行上,在每项工作的履行上,能从医院大局着眼,从小处着手,有非常强的责任意识,那么医院整体面貌会焕然一新,这就是一种最佳的“软广告”,哪家医院做到了,哪家医院就会在日趋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抢占到发展的先机。而要改变人的思维惯性和行为习惯,培训是必须的。首先要有“教练型”的领导干部。领导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职权范围内积极承担领导职能,不推不拖,遇事公平果断处置。其次健全培训制度,加强培训管理。入职与任职等各类培训中加入责任培训内容,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与担当意识。三是建立员工手册。涵盖岗位职责、医院文化、行为准则、医德规范等内容,要求每个员工熟知并在工作实践中遵守。四是利用院刊、院报、网站等载体开辟责任论坛等,倡导建立与患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及时报道医疗运行过程中积极履责的行为与失责的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自觉约束个体行为。五是创新培训形式,提倡多样化,丰富化。如专题报告会,课堂讲授、个别谈心辅导、电影电视片、展览会、图片、幻灯等形象化手段均可以应用。

六、开展优质服务各项活动,在实践中唤起与提高责任意识

第2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的管理。

中国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部队)在我省境内设置的编制外医疗机构的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及县以上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行使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权。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四条  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医疗资源,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  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按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省级医疗机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二、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二、三级专科医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疗戒毒等特种医疗机构,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床位在100张以下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一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二级妇幼保健院,一级专科医院,市(地)、县级专科防治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报市(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设区市市区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四)县(市)和设区市所辖非市区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

部队设置相应类别和规模的编制外医疗机构,按前款规定审批。但地处省会郑州市的部队编制外医疗机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和登记注册。

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或者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不符合规定的批准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

第七条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有效期为3个月;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有效期为2年;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有效期为3年。需延长或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必须到原批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被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的医务人员;

(八)患传染病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合执业行医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申请在城市(含县城)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具有当地城市户口;

(四)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第十条  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集体卫生所服务功能比较完善、能够满足群众初级卫生保健需求的,其所在地和辖区内不另设私人诊所;老少边穷缺医少药地区的乡镇和村,可根据群众实际需要设置1-2个私人诊所,但申请设置的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承认的医师资格并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3年以上;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医学院校的毕业文凭,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3年以上;

(三)经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连续从事医疗临床工作3年以上。

具有乡村医生证书的人员只准在行政村执业行医。

第十一条  退(离)休医疗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可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设置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个人申请设置诊所,必须经原单位同意并符合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本办法规定,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增设门诊部、诊所等,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按照独立的医疗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和执业登记手续。

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为内部人员服务的医疗机构,公民个人办的医疗机构,以及村卫生室,均不得增设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十四条  省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点执业行医,必须经原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逐级报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内医疗机构除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疗队外,不得流动行医。

第三章  执业登记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填写《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经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执业登记的项目,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设床位的为1年,其它医疗机构为3年。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范围、诊疗科目、床位等事项,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因故终止诊疗活动、歇业或者停业超过1年的(改建、扩建、迁建等原因除外),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经过批准并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不得使用其他名称。乡(镇)、街道卫生院一律称为“中心卫生院”或“卫生院”,并冠以行政区域名称。

医疗机构使用下列名称,应当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一)含有“河南”、“豫”、“全省”、“省”以及跨市(地)行政区域名称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

(二)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

(三)使用高、中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或者“附属医院”等名称的。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以含有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单位和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可以用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名称作为识别名称,不得冠以行政区域名称。

部队编制外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部队代号、番号或者冠以“中国”、“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字样,牌匾和印章不得刻制军徽、警徽标志。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实行定期校验。暂缓校验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遵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场所出租或者将医疗科室承包给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医疗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除技术交流和医疗实习外,不得同时受聘于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或者擅自兼职。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场所消毒、隔离及无菌操作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医疗中的感染。无消毒设备和护士以上职称人员的,不得开展注射输液业务。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必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医疗机构配备的药品,必须从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三证齐全的单位购入,供治疗配方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制剂许可证》,配制的制剂仅限于在本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  各类门诊部、专科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等医疗机构附设的药房(柜),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定与执业科目范围相适应的药品种类。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各种医疗文书,执行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药品应明码标价。

禁止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之便,向病人或者其家属索取钱物、收取转诊或者检查介绍费。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人的隐私。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开展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卫生保健和健康教育等项工作。发生重大灾害、疾病流行等紧急情况时,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八条  各种健康体检业务,由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定专门的医疗、防疫、妇幼保健机构实施。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方可作为健康状况的依据。未经指定的医疗机构及其他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开展健康体检业务。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不得为未经医师诊查的病人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等医疗文书;不得为未经助产人员、医师(士)亲自接产的婴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产报告书。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其他专业文书必须真实。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医疗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现场实物封存、保留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禁止采用医疗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因科研或者遗传性疾病诊断需要的,必须经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从事人工授精技术科研工作或者器官移植的,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第三十一条  刊登、播发、张贴医疗广告,必须按照《广告法》和有关医疗广告管理规定,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向医疗广告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实行周期评审制度。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和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收取工本费,对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性评审,可收取评审费;医疗机构执业应当交纳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  各类医疗机构(含部队编制外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县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监督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应文明执法,秉公办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条例》及本办法的行为,按《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  未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刊登、播发、张贴医疗广告者,按《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本办法之日起6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的批准权限,到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登记手续,符合条件者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3篇

关键词:物流管理;原材料;医疗机构;库存管理

医疗机构物流在现代医疗机构管理中拥有战略性地位,几乎涵盖了医疗机构所有业务部门的日常作业和管理活动。如医疗机构文书档案传输(包括病历、医生处方、检验报告单、医疗收费单据和账目等)、医用物资传送(药品,药械器材、无菌医用材料、手术器械等)、医用标本送达(化验标本、病理标本等)以及医疗机构后勤部门的采购、装卸搬运、储存保管、供应等保障活动等,都可以纳入医疗机构物流范畴。

1医疗机构医用物流管理重要性

医用物流不是简单的药品进、销、存或者是药品配送。所谓的医用物流就是指: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加强医疗机构一般性耗材的质量管理,可以从根本上对医用卫生耗材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质量控制,从源头上有效防止热源反应、院内感染,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医疗事故。保证耗材需求及时得到满足,如何降低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如何在现有支出的情况下,优化医疗机构运作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新的医疗形势下,医疗机构的效益水平成为衡量医疗机构竞争力的重要标准。然而,效益从何而来?实践不断地证明,除了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外,其内部管理水平的高低也是医疗机构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而物流管理恰恰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重要方面。物流作为现代经济运作的基本活动之一,对医用耗材管理起着重要的后方支持作用。发展医疗机构现代化的物流管理、构建科学的物流供应量,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正在成为医疗机构耗材管理部门面向21世纪做出的重要战略选择。

2医疗机构医用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是指为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成本最低而进行的从起点到终点的原材料、中间过程库存、最后产品和相关信息有效流动及储存的管理。

2.1加强内部物流信息化管理。1)应用条码技术,对医用物资仓库进行管理。随着医疗机构医用物资物流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逐步加强,条码技术的应用对医用物资库存控制、实施自动化仓储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条码技术不仅实现仓库管理自动化,而且对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医疗机构医用物资品种多,传统的人工拣选盘点速度慢,给物资保管、物资分配、信息及时传递处理等带来很大的影响。通过条码技术的应用,实现医用物资信息的采集、录入、拣选等自动化,不仅可提高使用效率,降低作业强度,也将大大提高医用物资仓储保管作业的准确率,进而实现仓库管理的全面自动化。2)应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医用物资流通。应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医疗机构医用物资的物流管理实时监控,从医用物资入库到出库及配送至各科室的流通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完成对医用物资的动态监管。一方面,可以极大地提高医用物资内部配送的效率,减少差错率;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医用物资的动态使用信息,预测未来各类医用物资的使用量和周转次数等物流管理基本信息。3)按需、专人、定时地配送医用物资。医用物流管理部门应依据医疗机构场所的特殊性质,将人流与物流分开,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按需求、派专人、定时进行医用物资配送,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科室有急需物资,应单独及时与仓储部门取得联系,对于缺货的急需物资在申购单上将物资的型号、数量、规格等填写后,交予仓储部门或采购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医疗机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改善医用物资仓储环境的硬件设施,采用现代医疗机构医用物资物流管理的技术手段,提高医用物资物流管理作业效率。

2.2加强仓储和库存管理。对于仓储和库存管理,随着社会上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成熟,即时配送服务到位,医疗机构就可将仓库全部或部分推给专业物资送货商,医疗机构内部的仓库将浓缩为一种小型的转运空间,减少存货总量,降低仓耗和保管人员的支出,大幅度节省开支,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零库存。当然,这需要快捷、高效的信息系统支持。降低库存成本并不是简单由一个经营者转移给另一个经营者,医疗机构内部库存降低的同时,服务费用和采购价格将有所上升。只有两者权衡,总支出仍低于总收益时,才能运作。

2.3医疗机构物流系统的基准化。医疗机构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性行业,与一般企业一样,同样存在着如何对医疗活动中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设备和后勤物资的物流进行科学有效管理的现实问题。由于医疗机构自身的特殊性,其物流活动较一般企业相对复杂,成本也较高,所以有学者认为建设现代化医疗机构应该优先考虑物流问题,对物流方面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医疗机构整体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建立医疗机构物流基准,如建立标准化流程、物流作业绩效指标等,一方面为医疗机构物流提供了考核与评估的基本依据,另一方面,也为JIT、ABC、BPR等先进技术应用提供了必须的管理基础,如信息数据的收集、物流分析模型的建立等。从医疗机构物流流程看,它包括三个基本子流程:1)采购/订货子流程。2)库存控制/管理子流程。3)补货/供应子流程。根据国外医疗机构数据统计结果,劳动成本占医疗机构物流成本的比例高达60%。而首要的成本影响因素是医疗机构人员在从事不同物流活动和作业中所耗费的时间,其次,是用于物流技术支持方面的花费。医疗机构物流的有效管理,建立在对每一项具体物流作业的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识别出每一项物流作业及其所耗费的成本。

3结论

现代医药物流除了简单的药品进、销、存等药品配送,还包括了依托一定的物流设备、技术和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营销渠道上下游资源,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分拣、存储、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物流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效益化。

参考文献

[1]赵宁志,张玉琴,曾宏逵,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探讨[J].医疗机构管理杂志,2010(9):12.

[2]张恩科,王凤,李宪军,等.医用耗材二级库与流量流向管理[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2(2):66.

[3]李蕊,赵杨,张岩.医药批发企业应加快向医用物流转型[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2(18):105.

第4篇

今年以来,区卫生局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先后印发了《区个体医疗机构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关于在全区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以上文件,现结合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和近期市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管理工作要求,提出以下落实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每个审批同意设置的诊疗科目,应至少注册1名执业医师。因人员变动无执业医师注册的科目一律予以注销。

二、关于医疗机构人员配备

1、一级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床位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科室设置和床位比例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除中医科诊所、口腔科诊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外,其它诊所、医务室至少要有1名护士注册在该机构。

3、中医诊所除单设针灸、推拿科外,须配备至少一名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4、口腔诊所经批准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5、美容整形外科诊所,至少要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三、关于医疗机构科室设置

1、诊所、医务室、中西医结合诊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和药房。

2、整形美容外科诊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关于医疗机构监督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挂于机构内明显位置;门头必需与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内设科室的名称、挂牌符合有关规定。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在明显位置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姓名、职务、照片、执业证书等进行公示;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工作牌应注明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工作科室等。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超出审批的科目超范围行医、执业医师不得超出诊疗范围开展诊疗工作。

4、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科,只能开展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包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含区计生局指定的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等,不得从事相关科目的诊疗工作。

5、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管理档案,档案内容符合《区个体医疗机构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

6、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诊疗工作制度,特别是门诊诊疗登记、病例记录、消毒记录、处方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制度;处方、治疗单、输液卡和药品要做到“三查七对”,输液用药在输液瓶上详细记录做好标识。

7、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是到区卫生局进行新注册和变更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除递交规定的材料外,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进行身份核实。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于9月15日前整改完毕。

第5篇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卫生资源的配置应当向农村和社区倾斜,鼓励、支持在缺医少药的地方兴办医疗机构。

三、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

(一)下列医疗机构的设置应当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1)五百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

(2)一百张床位以上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3)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

(4)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唐编制外的医疗机构。

(二)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1)一百张床位以上五百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

(2)市区内一百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和各类门诊部;

(3)一百张床位以下的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

(4)不设床位和一百张床位以下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5)急救站、护理院、护理站;

(6)医疗美容机构。

(三)各县(含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1)一百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4)其他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

(四)市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中心卫生院、街道(乡镇)卫生院;

(3)各类诊所。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一)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医疗机构执业应当进行登记并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四)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不符合基本标准的不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经核发的予以注销。

(五)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的设置,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无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的诊疗科目不予核准,已经批准的予以注销。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执业(助理)医师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不得超范围、跨类别执业以及异地执业。

(六)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不得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

(七)医疗机构名称必须符合《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不得以大冠小。非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八)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必须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经营者、广告者不得未经省卫生厅审查通过的医疗广告;不得以人物专访、新闻报道、信息等形

式变相医疗广告;不得擅自与省卫生厅审查通过的医疗广告内容不符的医疗广告。

(九)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诊疗活动。

五、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第6篇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医疗机构的档案资源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的需求。为此,加强医疗机构档案资源建设与管理成为医疗机构当前一项紧迫改革的任务。文章探讨了当前医疗机构档案资源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医疗机构;档案资源建设;档案资源管理;医疗改革;档案事业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全面实现档案管理信息自动化已经成为医疗机构档案事业的发展趋势。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医疗机构档案资源管理自动化水平不高,还存在着很多弊端和漏洞,根本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现代医疗服务需求。为此,医疗机构档案管理部门应该要努力借助互联网优势,对现有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采取各种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措施,借此从根本上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当前我国医疗机构档案资源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档案信息化建设意识不高很多医疗机构对于档案信息化建设意识不足,只注重本院的经济效益和业务的发展,忽略对档案资源的管理,没有把档案资源管理当成是医院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导致整体的档案管理水平停滞不前。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大力普及,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也得到了加快。很多医院都已经从过去手动管理逐步转型为计算机管理,并开始创建医院局域网、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医院信息系统等来对档案进行管理。但是由于部分医疗机构对信息化的认识不够深入,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还较为落后。

1.2缺乏一套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标准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与标准是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前提条件,更是提高档案信息化水平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但从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来看,还缺乏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流程,导致在开展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管和利用这些工作环节的时候无法可依、无据可循,整体管理工作毫无秩序、混乱不堪。在很多医疗机构中,人事管理系统、收费系统等层次与所属的部门实际要求不符,导致管理工作出现脱节现象。例如:档案管理的数据储存的方式与接口存在着技术问题,导致数据信息没有得到有效的转换、对接以及共享,这些都给医院档案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产生了不同程度的阻碍。

1.3缺乏统一的软件应用系统很多医疗机构在档案管理工作中采取的管理模式主要为多部门、分散式共同管理。例如文书档案、基础档案等都是由档案部门来进行保管和储存,健康档案以及财务档案等都是由保健科与财务科来进行保管,这种分散式、多部门的管理方式促使整个管理工作没有统一的软件系统作为指导,在操作过程中形式不一,大大降低了档案的信息化水平,最终导致很多文档的缺失。同时很多医疗机构所应用的管理软件还较为落后,部分还依然应用单机版系统来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导致系统难以顺利的实现兼容、对接、升级以及更新,给系统维护增加了难度,以至于无法满足现代化管理的需求。

1.4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有限经济决定上层建筑,只有以强大的经济作为后盾,各项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医疗机构也不外乎此,加强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投入,是顺利实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医疗机构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仅仅依靠当地财政的预算来购置大量的先进设备是远远不够的,资金投入的局限性导致档案管理部门所需的设备无法得到完善,加之现有设备在逐渐老化和陈旧,成为了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实现信息化的绊脚石。

1.5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以及职业素养偏低很多医疗机构对于档案的管理工作没有形成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部分医疗机构还采用兼职人员来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导致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很多管理人员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技能水平都较低,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加之年龄较大,导致他们无法正常使用计算机网络来进行档案管理,这些因素都对档案的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了阻碍。此外,部分管理人员责任心缺失,缺乏创新精神,不符合现代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规定与要求。

2加强医疗机构档案资源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努力完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为了要充分发挥出档案部门的管理作用,应该要努力完善档案部门的基础设施的配置。例如扫描仪、打印机、计算机一级数码相机等这些设备都应该缺一不可,实现档案部门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数据处理的能力,确保档案部门具备强大的数据存储功能。同时,还要努力完善影像存贮系统、通讯系统、财务收费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管理系统,配置完善各种子系统,应用各种现代化新型软件,进一步满足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在收集、分类、归档、查阅、存储等工作环节上充分利用计算机来进行管理,从根本上来提高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水平。

2.2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同时保留传统保管方式充分借助计算机互联网的优势,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工作。在档案查询以及存储方面,应该要努力提高档案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由于当前的电子文档依然不具备法律作用和凭证作用,为此还无法完全替代实物文档。所以在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当中,除了要努力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之外,还应该要适当保留传统档案保管工作方式,把重要的实物档案保管好,确保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同时进行归档保存,方便日后的查找和阅读,充分保证纸质文件自身所具备的凭证以及法律作用。

2.3提高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性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当中,还应该要重视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在网络保管中具有高效的安全性。档案属于一种原始性的文件,应保证文件的完整性,防止文件在途中被恶意篡改。为此,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技术水平,采用利用防火墙、网关等技术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受到网络的攻击以及黑客的不法侵入。在整个档案的网络中心系统当中,设置出难以破解的密码权限,采用数字签名、实脸认证等高级机密技术,对电子文档实行严密的防护。同时,加强对纸质文件以及实物档案的保管,把其放置在保险箱内,保险箱设置好密码,防止密码的外泄。任何人想要得到查询文件,需要经过有关部门领导的同意签字,方可由档案部门管理工作人员提供。此外,对于各种档案数据需进行备份,加强对电子文档的监测以及维护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2.4扩大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基础设施的完善离不开强大资金支持。为此,医疗机构要努力通过各种渠道来扩大资金的投入。在资金筹集的过程中,不能完全依赖于财政的预算,还应该要力促政府的档案事业经费的投入,努力争取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加入到专项建设经费当中去,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首先,医疗机构本身应该要努力地利用现有的资源,创建出一个多元化的档案信息工程系统。例如,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与电子部门的洽谈与协商,争取获得电信部门在网络上的支持,获取他们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其次,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在采购设备的同时,应该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能力合理购买信息设备,确保信息设备具有强大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最后,档案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更新的同时,应该要努力提高对现有设备的利用率。通过多渠道的努力,争取利用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2.5提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聘用具有一定知识文化的人员专门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同时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应努力为他们构建各种学习的平台和深造的机会,定期地对他们进行档案管理技术知识的培训,促使他们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促使他们掌握最先进的档案管理模式和技术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得以应用。此外,医院管理部门还应该要采取奖励的机制,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促使他们追求更高的职业理想,在实际档案管理工作中,要求他们秉持高度责任心,在工作岗位中做出应有的贡献。提高他们的信息化意识和管理意识,加强对新人才的培养力度,为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确保医院档案各项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与实施。

3结语

综合上述可知,在医疗机构的档案资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化建设重视度不高、缺乏一套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标准、缺乏统一的软件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有限、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为此,只有在针对这些问题上努力完善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档案的保管工作,提高档案保管的安全性,才能够促使医疗机构档案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实现信息化,根本上提高医疗机构档案管理的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王桂兰.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应注意的三个问题[J].北京档案,2014,18(11).

[2]赵婷.医疗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浅析[J].黑龙江档案,2014,11(2).

[3]吴伟,王春红.医疗机构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生物技术世界,2013,56(3).

第7篇

[关键词]医疗机构 绩效管理 绩效考核

当前绩效考核已经成为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采取有效的绩效考核方式是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已逐步开展绩效考核,但不足之处均未能形成科学的考核体系和规范,考核只是一个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现行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的医疗机构仍然采用的是传统的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办法,没有按照不同的岗位和层次,所有人员的考核标准是统一的,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界定不清,缺乏系统和规范的量化指标。因此,难以反映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职责和业绩能力。“重考核、轻管理”的这种方式使得考核结果只作为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未将其运用于激励和工作改进当中,致使绩效管理的精髓没有实现。主要表现在:

1.沟通与反馈不能有效的结合

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为考核而考核”,导致考核前无沟通,考核后无反馈。在绝大多数人甚至是高层管理人员的观念中,考核的结果就是为了简单的奖金分配。考核结果不能反馈给员工,甚至在奖金分配的结果中存在舞弊的因素。无反馈的考核使职工对组织意图的不了解,职工不知道自身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更不知道以后的改进或努力方向,失去了绩效考核在开发人力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从而影响医院的执行力。

2.执行过程存在偏差

考核工作成功与否执行是关键的所在。如果执行不到位或执行有偏差,那么再好的方案也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在绩效考核的运行中,一些部门领导由于认识上的因素,一心想做老好人,因此不愿意扣职工的考核分来得罪人;这里面有人情分的存在,与自己关系密切的职工评分高、与自己有过节的评分低,这也是普遍现象。而考核结果与职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密切结合,职工也就将考核与收入等同起来,必然出现不正之风。因此出现科室全体人员得分都是良甚至都是优的现象也不足为奇。这些因素的存在使最终考核结果失去了客观性和公正性,不能反映出职工的真正表现。

3.考核指标设计不合理力度把握不一

考核标准的设计上,没有区别对待不同岗位的人员都采用统一的评分标准,领导和职员的考核标准一致,导致真正在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最后的努力程度没能真正的体现,没有针对性的考核标准决定了考核必然没有科学性可言,不能真正区别出业绩的好坏。这直接影响了这个机构的利益。

采用定性的评分表进行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受考评人主观性影响大,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使考核成为医院与科室及职工之间公开的填表游戏。职能考核部门对各分管考核指标的检查力度有松有紧,有的职能部门检查次数多、力度大,标准掌握严,有的职能部门检查次数少、扣分标准掌握松,存在考核的差异性, 导致考核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二、完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新办法

近几年,随着医院科学化管理要求的提高,以及新的管理理念的引进,医院管理者对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增强。科学的绩效考核应该是从医院的经营目标出发,用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程序和方法,通过科学的评价,发现职工的优势和劣势,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或教育,进一步挖掘他们的潜力,帮助职工成长,切实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评价以及评价之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助于医院经营目标和职工个人发展目标的实现。

1.建立绩效反馈机制

通过绩效考核,科室领导对职工的工作能力、职工的优势和缺点都已有全面的认识。因此,通过建立绩效沟通和反馈机制,使科室领导能明明白白地把信息如实地反馈给职工本人,使其对自身有更充分的认识,为其指明下一步努力改进的方向,从而帮助职工成长提高。使员工和机构达到双赢的目标。

2.细化考核标准

考核要有据可依,对职工的加分、减分都要有依据,而不能凭主观记忆。因此,有必要完善职能部门的检查制度,确保收集到的信息尽可能完整、客观、科学,以提高考核的准确度。考核标准之所以难以制定或者科学性不够,原因在于对所在岗位的职工需要考核什么不清楚,其根源在于没有进行工作分析,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因此,有必要进行工作分析。借助于外部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的力量,对医院所有岗位进行工作分析,明确各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能力、素质、职责等。这些就是考核的标准。

3.建立和完善配套的绩效管理政策

绩效考核不是人事科一个部门的事,需要方方面面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共同参与。因此,有必要加强考核组织机构建设,明确从上到下各级机构的职责,这是绩效考核成败与否的组织保障。建立和完善如职务聘任、晋升、培训、推优评先等制度,并与绩效考核挂钩,使考核结果成为职称聘任、职务晋升、培训、人才开发的依据,而不是单纯为了分配。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另一方面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三、对国内医疗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

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医院聘任、培训、奖惩、职务任用与升降、人才开发等正确实施的基础和依据,在医院面临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入、政府和公众要求医院降低医疗费用提高效率以及国内外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医疗市场竞争的现实压力下,其重要性更加凸显。通过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的施行,有助于切实提升国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增强医疗机构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钱萍霞,裴夕.医院绩效管理实施探析[J].经营管者, 2009, 19:62

[2]马月耳.医院绩效管理的探讨[J].中国卫生经济, 2007, 26

第8篇

关键词:医疗机构; 财务精细化管理;信息化

一、医疗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理念和模式相对滞后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几十年体制的沿袭养成了医疗事业单位不肯自立自足,凡事就等上级机关财政拨款,工作人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这样长此以往,工作人员工作没有压力,缺乏活力。最近这些年虽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不少改革,但计划经济下长期形成的陈旧观念不是短期就能打破的,创新管理意识缺乏,依循守旧,会计人员局限于简单的算账、记账、报账,没有深入到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调查研究和财务指导,导致财务分析不到位,看问题全局性和周密性不强,停留在纸上谈兵的层面,提不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财务管理需要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但是现在重心放在了事后核算和管理上,上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初衷是要求单位对自己的收入支出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预计,从而使机构领导对一年的工作有大体计划,也便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款项的安排和工作任务的布置,然而现在很多医疗机构为编制预算而编制预算,财务人员应当将预算管理上升为财务部门全局性的管理行为,如果很多可以在事前得以控制发生的费用并没有得到控制,就形成了对国有财产的浪费。

(二)财务管理手段没有创新,信息电算化运用不够

过去,会计做账必须制作纸质凭证,手动制作转账凭证并录入账本,通过从账本取数编制报表,过程繁琐且容易出现记错,漏记等低级错误。自从电脑和信息科技参与到财务日常工作后,虽然提高了财务工作的效率和核算的准确度,减轻了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但医疗机构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对电算化利用率不高,电算化可以说只在入账,转账,出报表时减轻了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没有把电算化运用到财务预测、分析、监控等精细管理工作中。财务人员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记账人员,没有与时俱进成为新时代的财务人员

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应用系统彼此独立和封闭,如宁波多数地区的医保软件都是金唐系统,而财务软件是用友财务系统,两个软件之间信息无法共享。很多信息无法按需输出,得不到有效利用。财务人员每月要用到的医疗收入,门诊、住院人次,药品消耗等都需要从金唐系统中取数,但是管理流程不规范,财务人员信息科人员对数据的要求不同,往往造成该明细的项目在金唐系统中无法取到明细数据,减免的项目人次未及时准确在金唐软件中反映等问题。

(三)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现阶段医疗机构领导大多数为医务或公共卫生专业出身,只重视单位业务管理,轻视财务管理,重视争取投入,轻视支出管理。上级部门对领导的考核主要体现在医疗业绩和公共卫生服务上,涉及到和财务部门相关的考核主要是与医疗或公卫服务相关的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财务管理得不到重视,部分医疗机构财务科人员紧张,会计人员忙于事务性日常工作,只能应付日常工作,根本谈不上精细化管理。

另外,部分地区的医疗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年龄相对较大,知识结构单一,很多没有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对财务的认识还是停留在记账会计的层面,由于没有系统学习过财务管理学科,缺少相关财务管理的专业知识,单位又缺乏系统培训,经验大都来自多年的本职工作,即使有培训,如一年一度的会计继续教育,也只是注重对他们进行会计核算部分的培训,财务人员从这些培训中无法改变他们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从而失去了整体培训的目的,造成业务素质跟不上时展。而更严重的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多数是机构事业编制,工作稳定,很多人一干就是一辈子,在单位内部,人情帐,关系网复杂,有些会计人员碍于面子和人情,对一些开支范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最终结算超出预算能力。

二、强化医疗机构财务精细化管理

(一)重新认识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做好角色转换

全体职工要深刻认识开展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计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记账,算账,出报表,而是在平时的记账活动中发现医院管理的缺陷,细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使每一项收入和支出都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要求,不讲情面,只看制度,真正做好单位的管家;报表出来后要学会做财务分析,发现每期收入支出的变化并明白数据变化的原因,从而向相关科室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为单位领导提供决策需要的财务数据和信息。

(二)学习新预算法,编制科学客观的预算

2015年实施制定了新预算法,公立医疗机构在新预算法下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编制和管理体系,制定医院发展总体经营目标,围绕医院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编制预算。保证收入预算的完整性,确保收入来源、收入内容完整。收入预算涵盖各单位、各部门所有的资金来源。纠正预算的执行偏差,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建立预算管理责任制,把预算执行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承担人和负责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全年预算执行计划、监督和督促重点工作的执行进度,严格审核预算方案,平衡预算项目的分配,充分考虑医院的实际情况、资金状况,优先安排重点建设和发展项目,压缩不合理的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每月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逐项对预算差异作出分析说明,以保证全年预算的完成。

(三)强化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要构建包括财务核算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院业务信息系统等三大系统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网络平台,只有充分利用电算化,克服困难,提高工作效率,才能推动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细致的进行。

(四)提高财务人员的自身修养和业务素质

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主力军是财务人员,强化财务人员管理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十分必要。财务人员平时不仅需要通晓大量的理论知识,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会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参加短期培训提升业务水平,自学财务精细化管理知识。随着会计电算化和医院信息化的深入,财务人员必须对信息化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财务处理与业务处理的一体化,建立良好的信息渠道和实时有效会计控制系统。

三、总结

财务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必须确立财务管理在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精细化管理在公立医疗机构还是一项新事物,财务人员和机构管理人员还在摸索中需求精细管理的经验,财务人员必须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和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一整套精细化管理的流程和制度,分解执行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以确保医疗单位高效的运作,科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辉,樊俊芝,王阶.公立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实践与探索[J].中国卫生经济,2011(10).

[2]赵燕.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初探[J].商业经济,2009(11).

[3]柴俊,严有兰,李冠伟.实现医院财务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3(33).

[4]刘海荣,柴子原,陆红娟,卢素芬.医院实现预算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和对策[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3(33).

[5]马世栋,张志湘,任志红.医疗公共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探讨[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08(08).

[6]张亚茹.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推行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初探[J].医学信息,2011(24).

[7]杨谢菲.医院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医院管理,2011(05).

第9篇

【关键词】基建管理 创新 质量控制

【Abstract】Along with the expansion of domestic demand for health class project funds to gradually put in place, the national medical institutions at all levels of the infrastructure work have mushroomed to start. How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capital investment,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progress, improve project quality, to achieve the desired objectives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attention. This article from the hospital 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problems, the hospital 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system innovation and management, infrastructure for medical and health institutions were discussed, Medical institutions raised capital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some of the points.

【key word】Capital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nnovation quality control

引 言

随着新医改的逐步实施和国家扩大内需用于卫生类项目经费的逐步到位,医疗市场格局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且竞争日趋激烈。医疗机构为了吸纳更多的患者就医,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正在想方设法投入大量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就医环境。这使得原有的基建管理制度不能适应新的建设和管理任务,如何创新基建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基建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投资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决策意义。

1.医疗机构基建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在基建队伍组建、招投标管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收支核算、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医疗机构基建项目的快速增长,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与管理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显著。医疗机构建筑的特殊要求多,从设计到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具备基建、公共卫生、信息化及公共管理的工作人员缺乏。(2)基建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医疗机构对基建工程的财务管理重视不够;基建财务管理人力不足;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对原材料进货及价格的高低缺乏有力监督,在工程建筑过程中存在原材料浪费严重的现象。 (3)执行招标制度不严,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有些招投标书和合同的内容、权利和义务规定较粗,结算办法和调整造价的条款有漏洞,有些合同内容甚至与招标书内容相违背,容易造成甲乙双方合同纠纷。(4)工程概算高估冒算的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对整个工程没有全局把握,对工程的概算也前后不一致,存在多种概算版本且前后金额相差较大。(5)施工变更联系单签发管理不严。工程变更联系单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变更联系单签发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但实际签发的变更联系单一般只有经办人签名而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名。

2.遵循基建规律,创新基建管理机制

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本质是指创造一种更有效的基建资源整合模式,这种模式既可以是新的有效整合资源以达到基建管理目标和责任的全过程管理,也可以是新的具体资源整合及目标制定等方面的细节管理。在医疗机构长期的基本建设过程中,尤其是近年来,从项目立项、科研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决算审计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和规章、标准、条例及实施办法,但还应加强落实以下管理制度。

2.1 严格选拔组建基建工作队伍 基建管理工作技术性强,涉及学科领域多,工作繁杂,这对基建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组建基建工作队伍时应把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选拔进来从事基建管理工作。 (1)在思想素质方面。要求能自觉地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格要求自己,不抽建设单位一支烟,不吃建设单位一顿饭,把本单位利益放在第一位,维护甲方在整个基建项目中的主导地位和尊严,确保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2)在知识素质方面。要求具备一定的建筑与计算机相关知识、医疗管理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形成基建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基建工作。 (3)在能力素质方面。首先要求从事基建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其次要具备较好的观察、组织、指挥、协调、记忆、想象、思维、应变能力;再次要求具备组织评估可行性研究能力,以及识图、预算、协调、选定方案能力;最后是要求具备整理竣工资料的能力、完成配套工作的能力和执行各项法规的能力。因此,各医疗机构要立足长远,严格选拔和培养基建人员,不具备一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的人员不能担任医疗机构基建工作。

2.2 加强管理,积极发挥财务审批、审计等经济管理的作用 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科研报告进行计划管理,控制基建投资,按基建投资计划和财务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同时抓好规费交纳、合同管理、预付款尺度、押金清理这四个主要经济管理环节。(1)把握规费交纳尺度。“工程未动、规费先交”是说建设项目一经立项紧接着就必须按诸多规定向各有关部门交纳各种基金、管理费、审核费等有关费用。基建工程涉及的各项费用名目繁多,费用管理部门也不尽相同,工程取费标准及范围存在很大弹性,若全部照章交纳其总金额将很高,因此要进行多方协调,使规费交纳降到最低。(2)加强合同管理。基建合同涉及整个基建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付款、结算、审计等内容,合同管理在基建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医疗机构基建合同管理应主要包括: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合同履约率。主要检查与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要避免“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在医疗机构基建项目中出现,以防引起麻烦或造成经济损失;对与合同实施管理有关的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合同归口管理、考核、合同用章、合同出账、合同统计等制度;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合同履约率、合同纠纷、违约情况、合同变更等。通过分析,明确问题的性质、原因、责任,依此作为索赔和解决其他问题的依据。(3)把握工程预付款尺度。大项目基建往往有这种情况,即工程时间长、分项目多、调整变更多、参与施工的队伍多因调整、变更而追加的预算水分多。因此,在办理拨付工程预付款过程中,除了应做到逐级审核、最终审批外还应注意坚持两个原则,第一是必须坚持以合同为依据,结合实际完工量按实支付的原则。第二是应坚持在项目完工审计终结前一定将工程预付款总额控制在总投资预算的80%以内的原则。(4)及时清理工程押金。工程押金及保证金是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预付给建筑单位的一部分工程款,同时规定了退还的时间或其他条件,当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押金,以免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3 完善工程监理、审计制度,加强目标管理及信息化管理

2.3.1 完善工程监理制度 在医疗机构基本建设行业推行工程监理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突出表现在工程实体质量的提高方面。但到目前为止,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监理还停留在施工阶段,还没有对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工程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对基本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的目的。工程建设监理是由高度专业化、社会化的高智能群体提供的技术服务活动,医疗机构的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可通过招投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基建项目的决策、勘察设计、施工招标、施工、保修阶段进行监理,这将有利于提高项目决策的合理性,优化勘察设计成果,增强项目建设透明度,使业主基建投资更趋理性。通过对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各阶段实施监理,能够使基建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更好的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预期的目标。

2.3.2 加强工程审计的力度 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由造价工程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实际工程量、取费、结算等情况进行审核计算以确定实际工程造价[3]。这种审定具有法律效力。所出具的审定单是医疗机构财务结算、入账的重要原始凭证。审计是保障国家、集体、单位财产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和必要程序。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切实把牢这个关口。

2.3.3 增强效率观念,控制工程进度医疗机构基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造成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工期过长。因此要有效地控制基建工程进度,在保证基建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必须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对项目从决策到项目投入运用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合理有序地安排项目实施各阶段的时间。通过编制基建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进行目标管理。

2.3.4 加强基建项目信息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管理信息化,是在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材料设备供应等相关各方工作进展、物料需求、资金流动、事物处理及客户交互等过程通过计算机及相关软件有选择地进行加工处理。通过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可及时掌握当前各工程的进度、费用和资金使用情况,准确、迅速地制定工程进度、工程资源、资金调拨等决策,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从而实现“投资、质量、进度”最佳组合,更好地实现医疗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期目标。

3.优化设计,通盘考虑影响基建工作的各种因素

在基建管理中,基建工程优化设计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3.1 优化医疗工艺设计 工程设计工作虽然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但合理、经济、适用的医疗工艺设计不仅有利于医疗业务的开展,同时还有利于有效控制投资,因此应将建筑物用途、功能布局、相关数据、施工工艺要求等整理出完整的资料提供给设计单位,供其参考进行详细设计。在方案设计完成后,医疗机构应聘请建筑专业人员和医院管理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选出最优设计方案。

3.2 用招标、投标法慎重选择承建单位 设计完成后,就要挑选一个优秀的工程承建单位来施工,并对施工图预算进行认真的技术性复核,剔除不合理或不符合图纸的项目,当然也应防止漏算。在选择承建单位时应考虑施工队伍的工程业绩、技术素质和认定的资格等级等,尽量选择大型国企来承担。

3.3 进行合理、科学规划 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医院用地,要因地制宜利用本院地形和已形成布局的条件,来规划新建筑物的结构布局,医院要以病房楼为主体向周围条块分布。

3.4 对基建管理者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 通过建筑基础业务知识培训,使基建管理者具备识图及其他基本的业务知识,能够将施工设计、现场施工及图纸结合起来,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结 论

利用国家用于扩大内需的资金及其他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医疗卫生机构谋求自身发展和加速现代化医院建设步伐的必由之路,科学合理地管理好基建工程是实现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方略的基本保证。作为广大医疗机构基建队伍中的一份子,都应深入分析基建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创新基建管理制度,以科学的态度、求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努力把基建工程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参考文献:

[1] 白 健医院基建管理的研究和探索.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7;1(1):72-73.

[2] 夏玉亭论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审计.中国卫生资源,2007;10(4):192-193.

[3] 徐利萍浅谈医院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杭州科技, 2004;(2):51-52.

[4] 何旭东浅谈加强医院基建财务核算与控制.今日科苑,2008;(6):88.

[5] 郑志林浅谈煤炭基本建设管理.科技创业月刊,2005;18(4):130-131.

第10篇

 

重点要求

检查内容

 

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定设置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1)二级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1.1  医院应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1.2  例会会议记录应体现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工作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常规内容。

 

1.3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1.4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实行例会制度,每年≥2次/年。

 

1.5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职责。抽查:

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用药风险、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用药错误记录;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预警制度;药品遴选制度;麻、精、毒、放药品的使用与规范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记录。

 

1.6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设置药学部门

 

2.1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2.2查看药学部门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

 

2.3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技术职称。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4本机构是否已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查阅相关文件及记录,是否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查阅相关文件及记录,是否建立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审批程序;有无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有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抽查病历和处方,有无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有无无微生物检验室;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送检率不应﹤30%;

 

2.5查看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不应﹥45%;抽查医院处方集和“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凡一品两规均应经药事委员会集体决议审批;

 

2.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7落实药师工作职责:采购供应、医嘱审核、调配、配制;药学查房;药品质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记录;新药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等。

 

 

药品保管、静脉用药及临床药师的相关规定

1)药品保管。

1.1药品保管制度。

 

1.2养护与质量检查养护检查记录。

 

1.3化学、生物、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分类定位存放工作制度、安全设施、应急预案。

 

1.4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2)药物配发规定

2.1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

 

2.2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2.3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2.4门急诊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口服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2.5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供应。

 

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规定

3.1建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疗机构,应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技术审核、验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4.1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学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2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4.3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4.4副高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的13%,教学医院≥15%。

 

 

 

5)专职临床药师配备及感染专业临床药师工作。

5.1医疗机构应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5.2临床药师应当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经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培训或北京市五年规范化培训)

 

5.3查阅临床药师工作记录和病历资料。应配备专职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发挥作用。

 

5.4查阅临床药师工作记录和病历资料。应配备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

 

5.5抽查医院处方集和“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凡一品两规需经药事委员会集体决议审批。

 

6)培养、考核和管理

6.1培训考核记录。

 

6.2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记录。

 

7)用药管理;抗菌药临床应用控制指标 

7.1发现检查医院有无超说明书用药的规定。

 

7.2应有本院处方集或北京市地区医疗机构处方集;本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中抗菌药物品种数:二级医院不应﹥35种通用名;本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应≤5个品规,注射剂型应≤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应≤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分别应≤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应≤5个品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标准应≤40DDD;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标准应≤60%;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率标准应≤30%;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用药时机合理率标准应达到100%;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物选择、剂量、溶媒选择、疗程合理性;每次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标准应≤20%;清洁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

 

      

     

 

 

1) 开展医嘱(病历)点评工作。     

开展医嘱(病历)点评工作,应有相关记录。

 

 

 

2) 开展处方专项点评工作。

持续开展处方专项点评工作,应有相关记录。

 

        

3 ) 处方点评工作组织与结果。

医院处方点评记录合格,点评周期为月,有年度总结。

 

 

 

4) 药师处方审核职责落实情况。   

4.1 点评数量、住院医嘱点评、点评人员资质均符合要求。

 

4.2 点评结果的公示方法并作为科室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依据。

 

4.3药师审方记录、不合理用药干预记录符合要求,有年度总结。

 

 

 

5)医疗结构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5.1建立***组织机构,***工作和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有序进行。

 

5.2按本规定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临床药师制,无不合理用药问题。

 

5.3执行有关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避免药品质量问题或用药错误,杜绝医疗安全隐患和不良后果出现。

 

5.4无非药学部门从事药品购用、调剂或制剂活动。

 

5.5无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个人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或者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的情况。

 

5.6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贯彻毒、麻、精药品管理规定。

 

 

手术室、病房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6.1  药品与基数相符。

 

6.2  有残量处理记录。

 

6.3  实行批号管理/可追溯到用药患者。

 

 

 

 

7)药学部门工作面积符合标准。

7.1  门诊调剂室,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501-1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1501-2500人次,面积≥200㎡;日门诊量>2500人次,每增加1000人次,面积递增60㎡;日门诊量大于4500人次,每增加1000人次,调剂室面积递增40㎡。

7.2  住院调剂室(含中成药),病床100-500张,面积80㎡-180㎡; 501-1000床,面积≥180㎡;> 1000床,每增加100张床位,面积递增20㎡。

7.3  药库(含中成药),≤1000床和门诊量≤2000人次/日:面积≥300㎡;病床1000张和门诊量2000人次/日以上,每增加150张床或者门诊量1000人次/日,面积在400㎡基础上递增30㎡。

第11篇

1 社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

加强质量管理,创造服务精品,是社区医疗机构营造核心竞争力,使社区医疗机构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任务。如何保持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既是提高社区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社区医疗机构管理者必须不断探索的课题。

1.1 服务质量不高 无论哪一级的管理人员,置身服务现场,发现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都应拾遗补缺,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现场的问题,让患者满意,但有些管理人员并不是这样。如:社区医疗机构正在某小学进行大型常规体检工作。某工作人员忙着接待患者,连嗓子都哑了,当终于有机会出外舒舒气时,医院管理者出现了,并要求这位社区医疗工作人员为擅自离岗在过失单上签字。因为这个社区医疗工作人员在一连接待了几位患者以后,文明用语少了,一直挂在脸上的微笑也不见了,即使今天患者多,来得集中,也不能原谅。社区医疗工作人员虽觉委屈,但也不得不在过失单上签名。社区医疗机构应该严格管理,坚持质量标准,但其时医院管理者首先应该做的是: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或增加接待人手。减少患者等候的时间,或抚慰等候的患者,以减轻患者等候中的焦躁;提醒社区医疗工作人员使用敬语,微笑待客。总之,首先要保证患者获得高质量的接待服务。

1.2 无标准可参考 维护社区医疗机构的质量标准。按设计的服务程序提供服务,防止偏差,这是服务的主要职责之一。社区医疗机构应制订各种质量标准,但员工不是按社区医疗机构的标准而是按管理人员实际掌握的标准工作的。一旦容忍不合格的现象存在,它就永远存在。事实上。工作责任心不强,是导致许多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1.3 应急能力差 服务现场许多具体问题需要立即处理。这些问题处理得怎么样,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影响很大。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其他一些事情息息相关,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具备系统思考的能力。如果背离系统的原则。就事论事地处理面临的问题。其结果往往不是解决了问题。而只是推迟或转移了问题。

1.4 管理者定位不准确 社区医疗机构管理中强调走动式的管理。但更应该研究的是如何走动。有些管理者,置身现场。只是挑下属的毛病,训斥、处罚部属。只是在充当法官的角色。发现问题,处罚违纪的人员。这是必要的,是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但如果认为它是现场管理的全部内容就未必恰当。任何一级的管理者,都是一位领导者。领导者的职责在于引领、指导、推动,让下属把工作做好。管理就是让别人把工作做好的工作。因此,管理者置身现场。发现好的做法。及时肯定、表扬,至少与发现问题是同样重要的。即使下属做错了事,作为主管,也首先应扮演教练员的角色。帮助下属找到失误的原因,纠正失误。吸取教训。不再重犯,而不是一罚了事。当然这不是说不要惩罚,必要的时候,也要敢于当法官。以维护法纪的严肃。总之,一个管理者要全面设计与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对于现场管理的好坏,也是很重要的。

2 社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途径

社区医疗严密的服务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是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人员管理、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的核心准则。社区医疗服务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这一点是与社区医疗机构服务的特性有很大关系的。由于社区医疗机构服务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事后无法返工或重做,因此社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就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并尽可能保证每次提供的服务都是优质产品。社区医疗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全面质量管理包括对社区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两个方面内容。全过程质量管理是对社区医疗机构服务的三个环节即事前、事中、事后都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事前的管理主要是要消除质量发生的隐患,也就是预防:事中的管理主要是当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加以改善:事后的管理主要是对服务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促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2.1 强化全员服务意识 服务意识是提供服务的基础,没有服务意识,其他一切都将是空中楼阁,是无法落实到位的。做服务,首先要培养自己良好的意识。否则你就看不到一些细节的、容易被大家忽略但却非常重要的问题。若能“换位思考”,有着为患者着想的意识,你才能站在患者的角度去想问题,患者想到的,能想到,患者没有想到的,也能想到并及时向患者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如此不断积累,就能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只有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每一位员工的服务意识都提高了,整个团队的服务质量才能做的更好。

2.2 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2.2.1业务技术素质方面 要培养医务工作人员做事专心、专业、专门,要有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做事要做到目标、注意力和责任心的统一。在一个组织中,只有通过一定的标准和制度对员工加以制约,才能使其作风得到强化和提高。作风是人们在工作生活中一贯表现出来的态度、做法,反映在思想、行动、工作和生活诸方面。只有全体员工用共同的标准、制度来约束各自的行为,共同遵守法定的行为准则,才能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作风也是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

第12篇

一、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

《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市、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录和评分,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记录、评分和处理结果。”该条规定其实质是将行政管理实践中已存在的违法行为记分制度与违法行为公布制度进行了有机结合。因此,针对其中的相关制度,有必要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

(一)违法行为记分制度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最早出现在驾驶行政许可监管规范当中。后来,海事行政监管领域也引入了这项制度。[1]《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录和评分,记录和评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依据。”自此,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正式全面地在卫生系统建立起来,并日益成为较为常用的一种医疗机构监督手段。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的相关制度。关于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的性质,目前仅有少数学者研究涉及,但基本都集中在对违法驾驶记分制度性质的探讨上,主要表现为四种观点:一是“行政确认说”。该观点认为,由于记分不直接界定驾驶员的权利义务,而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严重程度进行证明和认定,依法证明该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以确定驾驶员是否要承担将来的某种“行政义务”,交警记分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二是“行政记录说”。该观点认为,交通警察记分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对违章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对违章行为的记录行为。三是从具体“行政行为”说。该观点认为,对违法行为的记分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时只能针对行政处罚行为提出异议,包括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如果该处罚行为被变更或被撤销,记分行为也就相应地被变更或被撤销。因此,违法行为记分应定性为“二次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叫“从具体行政行为”。四是“教育措施说”。针对违章驾驶行为记分性质,公安部相关文件中明确违章记分是预防和减少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行为发生的一种有效教育措施。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各地立法实践来看,笔者认为,医疗机构违法行为记分制度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最大的区别,在于并不一定与行政处罚同时发生,但是与医疗机构校验紧密联系,因而具有行政确认或行政记录两种行为状态。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记分制度具有对违法行为记分客观性、单次记分效果隐性与累积记分惩戒效果叠加性的特点,属于一种数字化表现状态下的行政许可累犯责任规制模式,它是对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后的一种重要的后续监管方式。

(二)违法行为公布制度在我国,违法行为公布制度较早地被物价部门采用,之后在税务征缴、计划生育、环境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等行业管理中普遍应用。公布违法行为本身并不能给不服从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直接带来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但却间接地带来了名誉等人格权的贬损以及社会评价的降低,属于一类声誉罚。[6]因此,行政机关公布相对人的违法事实能够对其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使其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不敢再犯,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效果。违法行为公布制度在卫生计生系统的适用也较为广泛,甚至出现较为常态化的趋势。如海南省、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每月度公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情况,广东省肇庆市等地每半年度公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等地每年度公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综合可见,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实际上是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记分公布制度。但是鉴于目前我们对这项制度尚缺少深入的研究,还存在制度构建不甚合理、各地执行情况不平衡等诸多需要不断完善之处。

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实施于医疗机构监管时所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基础薄弱虽然,《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有警告等六类行政处罚措施和一个兜底性条款,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中并未对此进行过创设性细化。目前,该项制度普遍的依据还只是2009年原卫生部医政司的一纸通知,这使得该项制度的法律基础非常薄弱,并影响了该制度的实施与完善。

(二)法律概念混乱目前已经制定实施办法的省份中,福建、广东、山东等14省使用的是“记分制”,安徽、北京、甘肃等12省使用的是“积分制”,两个概念实际没有明显的区别。同时,使用“不良执业行为”替代“违法行为”的做法,客观上也使概念的内涵弹性过大,有失周延。

(三)记分项目不一《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的记分项目总数为71项,《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记分项目总数为57项,《重庆市医疗机构执业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记分项目总数为30项。这样的规定致使医疗机构监管存在盲点,客观上造成了有些违法行为在某些省、市要记分,而在某些省、市不记分、甚至合法化的不公现象(见表1)。

(四)记分标准各异由于没有统一的上位法约束,各地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各异,因而出现了同一违法行为但处理方式和结果却不一致的局面。例如,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宁夏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记2分,《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积4分,《福建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项则规定记15分(见表2)。

(五)记分使用失范就目前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违法行为记分法律责任的设定现状而言,整体处于失范状态。例如,《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超过6分的,认定其不能通过校验,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注销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情形下注明取消行政许可,属于中性的行政行为,并不具有惩戒功能,因此,较为普遍的将记分情况直接作为注销许可依据的作法,逾越了使合法行政许可消亡应尽之程序,制度设计有失规范。

(六)救济通道不畅由于医疗机构记分管理依据、规范、程序的不统一性,客观上也造成了对当事人被记分是否可以被救济、如何救济的认识不统一的问题。例如:2007年8月,当事人因不服上海市某区卫生局做出的记分处理,向上海市卫生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上海市卫生局认为记分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少数规定当事人救济渠道的省份,其第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对记分不服的,可在收到现场检查笔录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复核”,尽管这一规定有以复核这一内部程序救济取代行政复议等外部程序救济的嫌疑,但大多数省份的文件甚至压根没有权利救济的相关规定。

三、完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记分公布制度的构想

医疗机构是一种集公益性、经营性和信息严重不对称性等特点于一身的法律主体,监督难度很大。违法行为记分公布制度可以通过较低的行政成本,影响医疗机构的声誉,影响患者的就医选择,间接倒逼医疗机构合法执业,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预期效果。诚如英国学者奥格斯所言:“假定消费者能够在实践中也确实会利用信息披露做出理性的决定,并且如果我们能够避开家长主义作风,那么可以肯定这种规制形式存在的优势:选择权被保留了,且成本收益分析交由私人来衡量,而私人可能比公共机构更适合于进行此类评估。”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发挥该制度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作用,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巩固其实体法违法行为记分公布制度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对医疗机构监管发挥的积极作用不容否定,然而一旦滥用,也将造成对私权的僭越。因此,在修订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时,应该将其明确写入该立法,规范其法律概念,明确其法律地位、适用条件和基本标准,从而保证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中平等对待所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