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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范畴理论

时间:2022-11-20 20:45: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原型范畴理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原型范畴理论

第1篇

关键词: 隐喻 原型范畴 认知

一、引言

转喻,作为语言修辞的一种方式,指的是某一事物基于时间、空间、逻辑等方面的相关、相邻性而从另一事物中获得意义的行为,其特征是密切相关的事物在推理过程中从本来事物转换到另一种事物。在语言学研究中,相对于隐喻研究,转喻研究一直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实际上,作为人类的一种思维方式,转喻更具本源性,在很多情况下,转喻是隐喻映射的基础。在原型范畴理论框架下探讨转喻的生成机制及其分类,有利于加深语言认知语义研究。

二、原型范畴理论

原型范畴理论是在批判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范畴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经典范畴理论的主要观点为:一个范畴首先要建立在一系列所谓的充要条件的基础之上;一个范畴有明确的边界;范畴特征是一分为二的;范畴里所有的成员都具备相同的范畴特征。这种抽象的二分法方式很难解释词语的多义性。

认知语言学家对一些基本的概念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原型”在范畴化中的关键作用,从而建立了现代范畴理论——原型理论。“原型”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心理学家Rosch和她的同事们提出的,其后经过一些语言学家和哲学家的补充,其理论日趋成熟。其主要观点为:一个范畴中有一些中心的或典型的成员,也有是不那么典型的、边缘性的成员,“原型”指的就是范畴内的最佳成员或典型代表。一个范畴的边界是可变的、模糊的、不明确的。其特点表现为:1)同一范畴的成员不是由共同特性决定的;2)同一范畴内的成员呈现出家族相似性,不同成员的家族相似性程度大小是不同的;3)具有更多的家族相似性的成员是典型成员,其他成员为非典型成员,并非所有成员都具有同样的代表性[6]。

原型理论有两个基本要素:原型和范畴。人类一般从两个基本层面去认识世界,第一个是基本范畴,人从中间层面开始,向更高或更低层面认识世界;第二个是从具体事物的原型向外扩展到范畴边缘成员甚至是更抽象的事物和概念[9]。基本范畴和原型紧密结合,基本范畴是典型的原型范畴,原型在基本范畴层次得到最好的体现。

三、转喻的本质及认知原则

转喻的定义最早出现在《修辞和解释》一书中:“转喻是一种修辞格,它从邻近和联系紧密的事物中获得语言形式,通过这一语言形式我们能理解不被该词语命名的事物。”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对转喻的传统解释是基于“邻近”(contiguity)的概念。但大部分的转喻研究都集中关于Jakoboson的横向轴和纵向轴的双轴理论。随着认知科学和实验心理学研究的深入,人们对转喻本质的认识更加倾向于概念联系的观点,这一观点对以后的转喻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认知语言学认为转喻不仅是一种修辞,也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人们认知客观世界的重要手段。

在认知语言学中,Lakoff(1987)指出转喻是“理想认识模型”(ICM)的一种形式,构建了转喻认知模型[2]。ICM是一个有组织的概念结构认识域。转喻是在一个认知域中的概念映现(conceptual mapping),这一映现包括的“替代”(stand-for)关系主要是指称。

Langacker(1993)认为,转喻是一个参照点现象(reference point phenomenon),即人们通过一个实体建立起与另一个实体的联系。Alac和Coulson(2004)指出,不同的转喻由相对凸显的认知原则提供理据,中心的和高度凸显的事物作为认知参照点唤起其他不那么凸显的事物。参照点是语篇中凸显的成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语境。在这一语境中,一个正在进行概念化的人与语篇中其他不那么凸显的成分建立了联系[8]。

Lakoff和Langacker分别强调了转喻的两个不同侧面,但是都阐释了转喻的本质,即用凸显、重要、易感知、易辨认的部分代替整体或整体的其他部分。转喻之所以被理解是因为凸显的转体能激活转喻目标,或提供了了解该目标的心理通道。

综合分析各种关于转喻本质的论述和观点,可知转喻的认知原则为邻近性原则、相对凸显原则、可及性原则。邻近性是大多数转喻定义中最核心的概念。在认知上,距离相近的事物容易被视为一个单位,因此,在同一认知域的两个事物常属于同一或相似范畴,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转喻的凸显性是指人的认知常常更加容易注意到事物中最突出的、最容易理解的属性,即相对凸显的属性;可及性是指说话者会在所说的话语中使用表示不同属性的可及性的指为词语,而听众解读该指为关系的重要过程就是要构建起间接语境。

四、原型结构范畴角度的转喻分析

Peirsman和Geeraerts认为转喻是一个具有原型结构的范畴(a prototypically structured category),概念邻近关系是对其进行分类的重要变量。在这个范畴中,部分-整体邻近性是范畴的核心或原型。转喻依据接触力度(strength of contact)、有界性(boundendness)和认知域(domain)三个层面向外拓展,形成转喻范畴。接触力度由部分—整体的包容关系到物理接触再到没有接触的靠近,有界性由部分-整体拓展到无界的整体和部分,认知域从空间到时间再到时间认知域拓展。Peirsman和Geeraerts详细梳理了各种转喻类型之间的关系,从原型结构范畴角度对转喻进行了分析研究。

1.空间和物质域中的转喻

Peirsman和Geeraerts假设原型的空间邻近性关系由部分和整体性构成。接触力度和有界性建构了空间和物质转喻的分类。接触力度使我们在包容、接触和邻近的方向上拓展原型的核心,有界性可以使我们把有界的客体概念化为无界客体的一部分[5]。Peirsman和Geeraerts(2006)将接触力度与有界性结合起来,得出空间与物质转喻以原型为基础的分类:部分—整体、包容、接触、邻近。

邻近性是转喻定义的核心,概念邻近性中的空间和物质邻近性是原型的核心。许多转喻模式都以空间和物质邻近性为基础。

(1)Tony Blair is the Prime Minister of England.

(2)George Bush is the president of America.

(3)There is cat all over the road.

(4)glass代表“眼镜”,iron代表“熨斗”。

例(1)中,英格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句中被用以指整个联合王国,属于部分—整体的转喻类型。而在例(2)中,美洲的国家不仅有美国,还有加拿大、墨西哥、古巴等,在此它用来指称美国,是属于整体-部分转喻类型。例(3)是客体代替物质,例(4)是物质代客体。

2.时间域中的转喻

时间的概念化和空间的概念化是密不可分的。Lakoff和Johnson(1980)指出,时间是通过空间隐喻来概念化的。Perisman和Geeraerts指出,空间认知域中发现的邻近性在时间认知域中则以隐喻的形式体现出来,邻近性的空间类型与时间类型是相互对应的。

(5)9-11 will never be forgotten.

例(5)中,时间9-11表示发生在当时的时间,具体指发生在美国的恐怖袭击事件。

3.行为、事件和过程域中的转喻

行为、事件和过程中的邻近性与时间域和空间域的参与成分结合起来:一方面邻近性包括了行为/事件/过程的时间实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又包括了其中大部分的空间参与者。

行为/事件/过程与参与者(action/event/process & participant)转喻是部分与整体关系沿着“接触力度”向包容方向的拓展。这一转喻中,容器不是时空实体,而是行为/事件/过程,参与者是内容。这一转喻模式最典型的参与者是施事,积极的参与者可以转喻地指称其实施的行为;反之亦然。例如在行为/事件/过程代施事中,“教授”原只是指教授的行为、事件、过程,后来转为指称这一行为/事件/过程的施事,即具有“教授”这一指称的人。由于行为可以有一组参与者,因此行为/事件/过程与参与者转喻具有较强的能产性:施动者代行为,如“编辑”、“看守”、“调度”、“警卫”等;受事者代行为,如“摆设”、“穿戴”和“负担”等;与事代行为,如“同学”、“同谋”和“相好”等;工具代行为,如“补贴”、“救济”、“开头”“绑腿”等[8]。

五、结语

转喻是一种修辞方式,也是一种认知方式。作为人类思维的一种重要方式,转喻化过程是人类语言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语言中所体现的转喻模式有着内在和自然的联系,是一个内部连贯的范畴。在原型范畴理论框架下对转喻进行探索研究有助于全面理解转喻的本质、生成机制及其功能,以进一步剖析语言中的转喻现象。

参考文献:

[1]Alac,M.& Coulson,S.The man,the key,or the car:Who or what is parked out back?Cognitive Online,2004.

[2]Langacker,R.W.Concept,Image and Symbol:The Cognitive Basis of Grammar[M].Mouton de Gruyte,1991.

[3]Lakoff,G.The Invariance Hypothesis:Is abstract reason based on image-schemas?Cognitive Linguisitcs,1990.

[4]Panther,K.-U.&Thornburg L.,L.&Barcelona,A.Metonymy and Metaphor in Grammar.Amsterdam:John Benjamins,2009.

[5]Peirsman&Geeraerts Metonymy as a Prototypical Category[J].Cognitive Linguistics,2006.

[6]Taylor John.R.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s Theory[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7]Ungerer,F&Schmid,J.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M].Addison Wesley Longman Limited,1996.

[8]张辉,卢卫中.认知转喻.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0.

第2篇

关键词:家族相似性;反本质主义;原型范畴;认知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0—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6—0213—02

前言

维特根斯坦为了批判曾经深深影响了他早期思想的本质主义的哲学传统,在代表其后期哲学思想的著作《哲学研究》中提出了著名的“家族相似”的“语言游戏”观。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概念影响深远,被封为对形而上学教条的重大理论突破,但是同时也收到颇多的争议。

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概念具有重要的哲学史意义和思想魅力,它不仅成为哲学家们争论的话题,还被广泛应用到其他领域,如美学、文学、翻译学等等领域。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家族相似性”对语言学的影响,最典型的就是认知语义学中“原型范畴”理论的产生。本文试图在介绍“家族相似性”与“原型范畴”理论的基础上,谈谈对两者的粗浅认识。

一、家族相似性

为了解释语言游戏的多样性及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之间的复杂关系,维特根斯坦引入了“家族相似性”概念。综观他的后期著述,我们看到,他不仅将这个概念应用于游戏、语言游戏概念,而且也将它应用到其他一般概念之上,并由此得出了如下一般结论:并不存在一般概念所刻画的诸多事物所共同具有的什么本质特征或属性,在它们之间仅存在着这样那样互相交叉重叠的相似性——家族相似性。

下面我们就看一看他是如何解释这一概念的。设想有一个具有下述谱系的家族:该家族的祖先是A和B,他们的儿女是AB1和AB2;而AB1和AB2又分别和C、D结合,他们又有了儿女AB1C1、AB1C2和AB2D1、AB2D2;如此类推。AB1和A可能是体格上相似,而AB2和A则可能是面部特征上相似,AB1C1和AB1则是气质上相似,而AB2D1和AB2则是步态上相似;另外,AB1C2F2虽和AB1C2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而与B便无什么相似之处了,AB1C1E1虽和AB1C1还有相似之处,但和A却无明显的相似之处了。也就是说,虽在直接相邻的两个成员间(即父子或母子和同父母的兄弟姐妹间)存在着明显的相似,而在只具间接的亲缘关系的家族成员间则不存在着什么明显的相似了(当然,不排除“返祖现象”)。由此看来,并不存在这个家族的所有成员所共具的特征。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我们称为“游戏”的诸多活动便构成了这样的一个家族。“我认为‘家族相似性’这个词绝好地刻画了存在于众游戏之间的相似性。因为存在于一个家族的诸成员间的各种各样的相似性:体格上的,面部特征上的,眼睛颜色上的,步态上的,气质上的,也是以这样的方式重叠交叉在一起的。——我要说:‘游戏’构成了一个家族。”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认为,各种不同地语言游戏就像一个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它们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即不存在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他还特别强调,“对本质东西的追求是一种‘哲学幻想’,真实的东西只有语言中的所谓‘家族相似性’。”

从上面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维氏的“家族相似性”包含四层基本含义:(1)在各种语言现象中,不存在一种“共同的”特征,而只有以种种不同方式相关的“语言游戏”,因此不存在语言的本质;(2)在一个概念所指称的一类事物中,也不存在某种“共同的”东西,而只有各种“交叉重叠”的“相似性”关联,因此也不存在所谓事物的本质;(3)某些事物之所以被我们用同一个概念来指称,缘于它们以类似于一个家族中各成员间的相似关系相互勾连而形成一个整体,而并不是由于它们拥有“共同的”本质;(4)在以概念所指称的一类事物中,其边界是模糊的。维氏提出这一理论的目的就是以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关系取代并否定传统哲学所认为的事物之间存在的“共同性”联系,即事物的“本质”。

二、原型范畴

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概念提出后,在哲学界、心理学界、语言学界和文化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在语言学界,语言学家 Labov 和 Rosch 先后发表了他们对于自然范畴的试验研究结果,以此证明维氏的“家族相似性”原理适用于描述自然界中的许多范畴,即许多自然范畴都具有维氏所说的“家族相似性”。Labov和 Rosch把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这些自然范畴称为“原型范畴”,即具有原型(范畴的典型成员)的范畴。

认知语言学家根据人们的认知规律,认为人们不可能完全客观地认识外部世界,隶属于同一范畴的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特征,只具有家族相似性,特征不是二分的,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范畴内的成员地位不相等。

认知语言学家目前对“原型”主要有三种解释:

第一,指范畴内典型代表,认为原型是与同一概念的成员有更多共同特征的实例,这个典型代表对于识别范畴起重要作用。

第二,指范畴核心概念的概括性图式的表征,认为原型是范畴的平均特征或几种趋势,是对范畴进行概括的表征。

第三,另一种是“原型加转换”的观点,认为范畴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最佳实例以及一套对最佳实例进行操作的规则,这似乎是对以上两者的综合。

总之,我们可以看出原型范畴由原型(尽管对原型有不同的解释)和边缘构成,原型是该范畴的典型成员,边缘则由非典型成员构成。原型范畴理论不同于经典范畴理论,它认为二分法是不全面的,范畴边界是不确定的,范畴内所有成员的地位是不相等的。此理论还认为,范畴的属性不具有普遍性,例如,语言的语法结构和语义结构会因语言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三、对“家族相似性”的质疑

第3篇

关键词: 原型范畴理论 词类划分 逻辑缺陷 探索

中国有句古语:“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英语中,“鱼”和“渔”都翻译成“fish”,一般情况下认定,前者当名词用,后者作动词解。王寅在其编纂的《认知语言学探索》一书中提到,英语中有一种现象:将名词用作动词的现象。“名词的动词化现象实际上可以用转喻机制对词类转化做出认知解释”。转喻是在体验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是人类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只要认知主体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且有一定的认知能力,那么他就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目的对同一事物主体进行不同层次的认知。[1]那么根据此论断也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fish”一词,由于人们不同的表达需要,可以对其词性进行多种判断,该词的词性是不确定的。而我认为在此理论体系下对“fish”词性的论断显然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

一、原型范畴理论的逻辑缺陷

(一)认为范畴不能被明确切分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很多时候,一个成员从属于哪个范畴不是一个“是或不是”的问题,而是要看认知主体“怎么说了”,有些物体“严格地说”不能归入某一个范畴,但将标准放宽一点,它就可以属于该范畴了。[2]袁毓林也提出:“属于同一词类的词有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别,典型成员是一类词的原型,是非典型成员归类时的参照标准。”[3]可以说,这个论断犯了表征和逻辑相互混淆的致命错误。认知语言学有关范畴化理论的构建以“家族相似性”为基础,但“家族相似性”作为构建范畴的基本原则不能贯彻到范畴的全部;在进行范畴层次划分时,仅依靠“网络交叉相似”无法确立上层范畴;非典型成员游离于范畴之间,使“范畴内部结构”成为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这些进退维谷的状况,是范畴化理论的“瓶颈”所在。[4]范畴是由范畴成员共有的一组充分必要条件来界定。如果同属于同一范畴,势必在各成员身上拥有某些共同特征。比如在名词类范畴中,可以是描述客观事物的属性或名称,或是其他等。一个范畴所属成员的共有特征是一个上位的概念,是隐藏在表征的后面的。之所以同一范畴成员之间表现出来了一些差别,是因为各个具体的“noun”(派生类)在继承“NOUN”(基类)时,只继承了来自基类的接口,却改变了接口的实现方式,从而生成了新的派生属性,继而产生了一个个的派生类。例如“fish”一词,它在逻辑上一定有一个明确且清晰的范畴界定,虽然认知语言学认为这种界定是无法明确表征出来的,但值得注意的是,表征不出来的东西并不代表上位意义上的逻辑体系也是不存在的。在从“fish”到“to fish”的相互转变过程中,“fish”作为一个“FISH”(基类)的派生类,它只继承了来自“FISH”的接口,但却根据不同语用需要改变了接口的实现方式,因此新的派生属性决定了“fish”有时可以有名词的词性,有时可以有动词的词性。

(二)用表征体系的模糊性错误取代逻辑体系的清晰性

根据认知语言学家的观点,“fish”一词由于认知主体的角度不同、目的不同等,可以对其词性给予不同定性,因此它不能被明确划分词性。我们知道,认知语言学是基于人的体验性和心智性而建立起来的,体验和心智都是一种表征,是一种经验的东西,是具有模糊性的,从一种下位意义来讲,它不可能对客观事物进行理性的切分,也就是不能将其范畴化。而将这种理念套用在上位的逻辑上,就犯了逻辑模糊的错误。“fish”一词作为名词或动词的特征不是很明晰化,那是因为人先入为主地对其词性加以定性,进而产生了分歧,这完全是由人的主观经验所导致的。人的经验是表征的,而非本质的,不能拿一个表征的东西去给逻辑定性,更不能认为表征是模糊的,逻辑就可以是模糊的,逻辑必须是二分的,即“是或非是”,不存在“可能是可能不是”的说法,它必须是清晰的。

二、针对词类划分问题的重新探索

(一)类和对象

笔者认为,所有的事物都可以称之为对象。而类是用来描述一组对象。任何属于该范畴的成员都应该拥有该范畴相同的特征。类是由属性和方法所组成的。属性用来描述类的特点,是静态的;方法用来描述可以对这个类进行的操作或者这个类可以和外界进行的交互,是动态的。类是一个泛化的总的概念,是表示一个经过抽象的对象的集合。而对象就是一个个事物。例如,名词可以是一个名词类,而名词甲就是一个对象。而且一个类可以生成无数个对象,这些对象都有相同的属性和方法(由类确定的),不同的是这些对象的属性值可能不同:例如名词甲多用于散文中,名词乙多用于古汉语中。

而关键问题是,类不是实物只是抽象,对象才是实物。例如,没有存在于世界上的泛化的“名词”,只有存在的一个个的名词。当我们说名词是怎么样时,实际上我们指的是把所有名词的特点抽象出来,在我们脑子里形成的“名词”概念。

既然类是通过对象表现出来的,那么按照类的定义生成对象的过程就叫实例化。在实例化的过程中,同一类中不同的对象把相同的属性(由类决定)填上了不同的值,这就引起了同一类中不同实例的差别。但是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其一由一个类生成的不同的对象只有属性值的不同,但是它们具有的属性是相同的。其二,类的方法对于每一个对象都是相同的,对象无法改变类定义的方法。

(二)类的继承和组合

1.继承

继承是用来描述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在继承树中的类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基类和派生类。一个基类派生出多个派生类,每个派生类都继承了基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同时每个派生类又有各自的属性(附加属性)和方法,这导致了同一基类不同派生类的出现。

基于上面对基类与派生类继承关系的阐述可以引申出以下三点:第一,基类和派生类在继承树上是相对的。名词可以作为基类,但它又具有“词”类的所有特点,因此,“名词”可以作为“词”类的派生类出现。第二,继承描述的是一种“is a”的关系,即derived class is a base class,所有对基类进行的操作或交互都可以施行于派生类之上,但反之则不一定。第三,一个基类可以有多个派生类,同时,一个派生类也可以继承自多个基类。

2.组合

组合也是描述类之间的关系。与继承不同的是,继承是一种纵向的关系,而组合是一种横向的关系。组合描述的是一种“has”的关系,解释为:class A has class B。要注意的是,A中可以有多个B存在。

3.类的接口和实现

接口是类或由类生成的对象提供给外界的交互手段或外界可以对它进行的操作,就是类的方法。实现是类或由类生成的对象如何完成自己提供给外界使用的方法。在实现中,有可能对象的属性值被改变,但是属性不会被改变,因为属性在类定义时、对象诞生时就已经确定了。这两者中,接口对外界是可见的,实现一般对外界是隐藏的。

把接口和实现的观念和继承组合结合起来,会出现以下几种现象:首先是组合。我们假设A对象中有B对象,即A has B,那么,即使B在A中,A也要通过B向外提供的接口来和B交互或使用B的功能,对B怎样实现自己的接口,不但外界一无所知,即使B的拥有者A也不例外。这样就保证了当某个B对象不适合A时,可以迅速得用另外一个提供相同接口的B对象替换之,而不会影响A对象的其他部分。其次谈继承。继承和组合不同,是一种“is a”的关系。我们假设B继承自A,即B is a A。由于继承的原因,B有A的所有属性和方法,亦即B继承了A提供给外界所有的接口以及这些接口的实现。这时,B不能修改的是继承下来的接口,而对于接口的实现,B是知道并有权修改的。再进一步,我们又可以得出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派生类不修改基类接口的实现呢?回答是派生类继续使用该实现。其二,如果派生类不但修改了实现,甚至连接口也修改了呢?既然修改了接口,则说明这个被修改的接口已经是派生类提供的,而不是继承下来的接口了。可以认为派生类又新增加了一个接口,而原来继承的接口和实现没有改变,与基类相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fish”作为“FISH”(基类)的派生类,已经修改了基类的接口和实现方式,形成了新的接口和实现,从而出现了“I like eating fish.”和“I’d like to fish with him.”两种用法。

三、结语

从上文可以得出,“fish”之所以词性不定,是因为认知语言学错把表征当作逻辑,从而造成了范畴的模糊性。从新的分析来看,“fish”这个派生类在继承基类所有属性的同时,根据不同需要,在适当的时候修改了接口,使派生类新增添了接口和实现,同时增加了一些附加属性,从而形成了具体层面上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寅.认知语言学探索[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5.

[2]Taylor,John R.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Oxford:Oxford Press,2001.

第4篇

词汇是语言的三要素之一,是语言大厦的建筑材料,是文化和知识的载体,是实现语言交际的核心。目前,教育制度在日趋完善,英语教学水平也在不断的改进,特别是出国留学之风盛行,大多数老师强调口语教学,语法教学等,但是很少考虑词汇教学问题。在授课时,首先想到的是课文的主要思想和具体内容,而不是课文内用上了什么词语,更不是怎么引导学生去探索词汇问题。正如D?A?威尔金斯D.A.Wilkins)所说:“没有语法,人们能说的话很少;没有词汇,人们一句话也说不出。”王宗炎)他提出了词汇在语言教学中应占重要地位。基于词汇在英语学习中的地位和作用,针对词汇学习的现状,本文主要研究如何运用原型范畴理论指导词汇教学,探讨词汇的认知规律,提高词汇教学的科学性与实效性,而帮助学生突破词汇难关,克服语言学习瓶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质量。

二、原型范畴理论概述

随着认知语言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致力语言学的研究,特别是原型范畴理论的研究,人们逐渐意识到原型范畴理论与英语语言教学有着密切的关系。然而,原型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起初,经典范畴理论认为:特征是二分的,范畴的边界是明确的,范畴成员隶属于集合的程度是相等的,没有核心和边缘之分。然而,随着语言学深入的发展,经典理论很难解释更多的现象,特别是自然范畴、社会现象,因为Jackendoff认为如果不是大多数,也是许多范畴不具备二分性,而是建立在原型之上的,它们具有家族相似性、边界模糊性等特点。维特根斯坦对经典范畴理论进一步的发展,提出了家族相似性原理。

1、原型与家族相似性理论

原型范畴理论认为范畴内各成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具有不同程度的典型性,典型成员被称为原型,原型被作为是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维特根斯坦认为大部分范畴中的成员就如同一个家族得成员,每个成员都和其他一个或数个成员共有一项或数项属性,但几乎没有一个属性是所有成员所共有的,同一范畴内各成员的地位是不相同的。Rosch早期研究从颜色开始,后来,他从颜色范畴扩展到其他范畴,他认为原型是与同一概念的成员有更多共同属性的实例,它是一个范畴定的、具体的表象,对于识别范畴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原型范畴理论是对家族相似性原理的一个应用和发展,原型是进行范畴化的重要方式,是范畴中最具代表性、最典型的成员。人们在识别范畴中这样的原型样本时,心智处理最容易、费时最短。当提及某一范畴时,人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其原型样本。维特根斯坦认为,当人们掌握了原型后,就可以此为出发点,根据家族相似性的原则类推到其他实例中,从而可了解到范畴的全部所指。因此,一个范畴就是围绕原型这一参照点建立起来的。如说到“鸟”这一范畴,“知更鸟”比“鸡、企鹅、鸵鸟”更具有代表性。我们经常会认为企鹅更像知更鸟,而一般不会想到知更鸟像企鹅。有关知更鸟的新信息更加可能会被赋予企鹅。原型对于范畴的形成和理解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Ungerer&Schmid1996:12)指出:“自然原型在范畴的形成和学习的各个阶段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原型是一个范畴中的典型实例,其他成员是基于它们被感知到的与原型相似而被纳入同一范畴的。原型样本会因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时代而有较大的变化,比如说到“鸟”,英国人一般会马上想到“robin”,而中国人更多地会想到“麻雀”。如上所述,范畴以原型成员为中心,通过家族相似性不断向外扩展,同样地,词义也具有这样的特点,以中心意义为基础不断扩展形成了一个意义链,构成了一个语义网络。有了原型,可以缩小我们认知的范围,减少认知的复杂性。

2、范畴化理论

范畴化categorization)是人类对世界万物进行分类的一种高级认知活动。Ungerer&Schmid1996:2)认为:范畴化是人类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心智过程,是建构范畴的基础。范畴化是一种基于人们对事物的感知和体验,以主客体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体进行主观概括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是一种赋予世界以一定结构,并使其从无序转向有序的理性活动,也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个重要手段。(戴禄华)人类的范畴可根据原型进行范畴化,许多范畴是通过家族相似性建立起来的。(王寅:P96-97)范畴化是认知语言学研究的基石,以家族相似性为基础的原型理论同样可以用来阐释语言的多义范畴。一个多义词就是一个范畴,其中有中心意义和边缘意义之分。Langacker2000:4)指出:一个典型的词项代表一个复杂的范畴,它不是仅有一义,而有多个相关的意义,这些意义通过范畴化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了一个网络。如fruit有水果;植物的果实;任何可用以做食物的植物或蔬菜产物;(比喻用法)收获、成果、结果、子女等意思。范畴可分为:基本范畴、上位范畴和下位范畴。人类是从基本范畴层次来认识事物,这样能快速、有效地处理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原型。基本范畴对词汇教学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3、基本范畴

在经验世界里,事物被划分为不同的范畴,如动物、植物、家具、建筑等等,而且同一范畴又同时属于多层范畴,如一只哈巴狗同时属于动物、犬科、狗、哈巴狗等范畴。这些多层范畴构成范畴的不同等级。大脑是如何对事物进行最有效的分类和组织的呢?认知科学发现了一个重要层面―――基本范畴层面,即大脑是从中间层面开始认知事物的。在此层面上,人们的分类与客观主义的自然分类最接近,人们处理自然的事物最有效、最成功。也就是在此层面上,人们区分事物最容易,比如区分老虎和大象要比认识猫科动物,区分不同种类的虎更容易。在此基本层面上所感知的范畴叫基本范畴。(赵艳芳)基本范畴具有如下特点:1)经验感觉上的完整性;2)心理认识上的易辨性;3)地位等级上的优先性;4)行为反应上的一致性;5)语言交际上的常用性;6)相关线索的有效性;7)知识和思维的组织性。(王寅:P138)

三、原型范畴理论的启示

1.重视基本范畴词的学习

如上所述,人们有两种基本的范畴化方法:依据原型代表进行范畴化,或依据图式表征进行范畴化。Langacker1987:373)认为:儿童在建构范畴时,先通过原型代表识别范畴术语,如通过chairs、sofas、tables等识别出furniture,然后去除差异、找出共性,建立了图式表征。因此范畴不是作为可分析出的特征的集合学得的,而是基于原型样本学得的,它具有综合性,基本范畴习得先于其他范畴。在基本词汇学习和使用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建构高层次和低层次的词汇,形成一个词汇网络,掌握基本范畴词的规律,有利于提高记忆单词的速度和效率。掌握基本词汇对阅读、写作、听力等都有很大的帮助。只有先重视基本词汇的学习,注意基本词汇的不同词义和词组搭配.再在此基础上.扩大词汇量,词汇学习的基本功才会扎实,才会有良好的效果。

2.基于原型(核心词)向“边缘”辐射

第5篇

【关键词】词汇教学 原型范畴 中医院校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03-0011-01

一 原型范畴理论在中医院校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必要性

1.中医院校英语词汇教学现状

中医院校的学生大部分是来自不同地区、不同市县,受到各地区英语教学水平不同的影响,学生英语基础有一定差距,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两极分化。在词汇教学中,基础差的学生连拼读单词都有困难,而基础好的学生又觉得英语课上教得太少太慢,学不到新知识,从而给教学带来一定困难。中医院校内,很多大学生对英语的重视程度不够、学习动机不强,很多学生选择到中医院校学习是因为他们想学习中医的基础理论与临床的实践,他们将学习重点放在专业课学习上,从而忽视对英语的学习;还有一些学生认为英语这门学科太枯燥、难度太大,从而对英语学习失去了兴趣。

2.认知教学法在中医院校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必要性

认知学习法立足于以学生为中心并遵循这种规律而被实践证明是可取的。认知语言学具有解释事物的能力,比一些传统的学习方法具有更多的优点。认知教学法能够以理论指导客观实际,加强教学效果,从而快速达到教学目的。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结合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方法,并将会给英语词汇教学带来崭新的未来。

二 原型范畴理论在中医院校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与研究

1.原型范畴理论在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在语言使用中,词汇居于核心地位。从认知科学的角度看,主要是指词的意义。原型范畴理论广泛用于语义学领域,尤其是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在英语词汇教学中,教师在教授学生习得新词汇或旧词汇的新义项时,都应让学生理解各个义项之间的深层关系和语义索引性,这样可以使学生在词汇学习过程中融会贯通,灵活掌握。

2.一词多义在中医院校的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

一词多义在中医院校英语词汇教学中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中医院校的学生由于专业的需要,在词汇学习上与应试教育下的初高中学生要求不同,中医院校的学生学习词汇的内容与目的更加明确,在词汇量的掌握方面,他们更需要注重对所掌握词汇的灵活运用。

英语中多义词formula的意义在a peace formula(一项和平方案)和a formula of a new drug(新药的配方)中,后者是前者意义的隐喻性延伸,两个意义密切相关,因此formula 的这些意义构成一个原型范畴。很多中医院校的学生受到最初词汇学习的影响,孤立地记单词的一两种意思,而忽视了一些词汇在医疗语境下所对应的意思。下面是笔者在教学中遇到的词汇“surgery”的例子:(1)外科大楼:The practice has moved to a new surgery on the Bright Street.(2)手术时间:The morning surgery is from 8∶30 to 12∶30.(3)手术:The patient needs urgent surgery on a burst appendix.

以上三个例句讲授的都是词汇“surgery”的意思,但在不同的语境下其对应的汉语意思却不尽相同,医学院校的英语教师在词汇教学中,应在给出词汇的基本含义的基础上,注重传授给学生所用词汇的具体语言环境。

在词汇教学中可以根据语境,让学生在句子中学习,在过程中体会,分层次理解,就能更好地掌握词汇的多层意思。以教授“bed”一词为例,教学中不但教授其原型意义“a piece of furniture for sleeping on”(供人躺在上面睡觉的家具),这是人最初的生理感知,后根据家族相似性,又推及对周围客观环境的感知;另外,还引申出新意“the flat ground at the bottom of a river,lake,or sea”(像床一样的地形),如“河床”、“海床”、“矿床”,再引申出“an area of a garden,park,etc,that has been prepared for plants to grow in”(供植物生长得像床一样的花园或公园),最后又扩展到抽象概念“温床”。

三 结束语

利用原型范畴理论可以有效地提高英语词汇教学的质量。让一词多义在不同原型的范畴中体会学习,让学生在医疗语境中体会同一词汇的不同含义,从而能够灵活运用,为今后的工作和专业英语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陆国强.现代英语词汇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第6篇

关键词:原型理论;释义;词汇;翻译

原型理论(prototypetheory)是一种新兴的语义分析理论,目前已广泛应用于认知学科的各个领域。原型最初是用来描述自然界,解释自然事物的,后来才被引入了认知语言学和语义学用来释义,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形成了原型语义学(prototypesemantics)。西方对原型理论的研究要比国内早许多,国内现在也已经有很多研究原型理论及其应用的论著和文章。

随着原型理论在释义方面的作用得到广泛的肯定,语义学家和许多教育工作者开始逐步将原型理论应用到英语学习和教学中,使其功能得到更大的发挥。

1原型理论的提出

“原型理论产生于当代语言学和哲学界对于经典的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的批判,尤其是维特根斯坦对于语义范畴‘家族相似性’的深刻揭示。”[1]“原型理论是针对传统释义方式的缺陷而提出来的,原型语义学的建立是与传统的充分必要条件从根本上决裂的。”[2]说到原型理论的提出,我们就不能不提到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范畴理论”和“充分必要条件”(sufficientandnecessaryconditions)。

在原型理论之前,经典范畴理论一直占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范畴由范畴成员共同拥有的一组充要特征来界定并且这些特征是二元对立的,即一个实体如果具备了某一范畴成员的所有充要特征,那么它就是该范畴的成员,否则就不属于该范畴”。[3]经典范畴理论的运用十分广泛,尤其是在那些需要精确定义的领域,比如科学以及法律等领域,也曾对20世纪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当经典范畴理论被用来解释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以及日常概念范畴时,该理论就显得力不从心。从20世纪中叶开始,经典范畴理论日益受到质疑。建立在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范畴理论基础上的“充分必要条件”作为一种传统的释义方式,存在着很多缺陷。例如,“充分必要条件把一个概念范畴的所有成员看成享有共同语义特征的等值词,排斥不具备某一特征的同类成员;或者说因为某一成员不具备某一特征而把它视为非必要条件。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它的释义动能”。[2]“充分必要条件”的这种观点体现了其死板、僵化的一面。其缺陷还表现在,由“充分必要条件”得到的范畴的边界是清晰的而不是模糊的,而事实上,范畴的边界常常是模糊的而不是清晰的。由于“充分必要条件”存在着诸多缺陷,所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挑战。

为了弥补经典范畴理论的不足和“充分必要条件”的缺陷,原型理论就被提了出来。对于原型理论的提出,贡献最大的要属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和认知心理学家罗斯(E.Rosch)。1953年,维特根斯坦在其《哲学研究》中,提出了对经典范畴理论和“充分必要条件”的质疑,提出了他的“家族相似性”(familyresemblance)。他认为是一种叫做“家族相似性”的相似关系将一些词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家族相似性”包括很多方面,诸如体形、相貌、颜色等等。到了70年代,罗斯对自然语言的语义概念范畴的大量研究及其意义理论为原型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2原型理论

罗斯认为,任何一个属性在区别一个范畴时都不是必要的。“实体的范畴化是建立在好的、清楚的样本之上,然后将其他实体根据它们与这些好的、清楚的样本在某些或一组属性上的相似性而归入该范畴。这些好的、清楚的样本就是‘原型’,是非典型事例范畴化的参照点。”[3]简言之,原型就是一个概念范畴中最典型的、最具代表性的成员。而原型理论实际上就是人们在解释某种现象时,将属于这种现象的某个个体视为原型,并在对这个原型的总体特征认识不变的情况下,把握这类现象中其它个体的特征。一个词语包含的这些特征越多,它就越接近其概念范畴的原型,反之就是非原型成员。原型理论的这种区分是对“充分必要条件”缺陷的弥补。

“原型首先属于语义学范畴。语义学家Stevenson认为,原型不是描述个体或挑选个体,而是描述一个类型的典型标本是什么样子的,从而找出个体与原型的相象程度。”[4]原型是指一个词语或一个类型意义的所有典型模型或原形象,是一个类型的一组典型特征。在原型理论中,词的意义是以原型范畴的形式而存在的。原型范畴是一个由原型和边缘构成的结构。原型是该范畴的典型成员,边缘是由该范畴中非典型的成员构成的。所以,原型范畴理论是一种既不同于经典范畴理论,又不同于传统语义理论的意义观。

3原型理论在英语学习和教学中的应用

虽然国内对于原型和原型理论的研究较之国外起步晚,但是近些年来,却也有了不少成果。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将原型理论应用到了英语学习和教学中,使得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目前,原型理论的释义功能,在国内英语学习和教学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把原型理论引入词典释义;在原型范畴理论的视角下审视词义的扩大和缩小;原型理论在英语词汇记忆中的应用;运用原型范畴理论解释英语语言中的“一词多义”现象;将原型应用于翻译实践等。下面,将从以上这几个方面对原型理论在英语学习和教学中的应用进行简要的介绍。

3.1原型理论与词典释义

原型理论开始只是用来解释自然事物的,后被引入语言学和语义学,近十几年才被引入词典释义。原型理论认为词语的意义特征的每一个个体都不一定是必要的,所有个体的特征集也不必是充分的;概念范畴成员之间的地位也是不同的。一个词语包含的特征越多就越接近原型,属原型成员;反之,就属非原型成员。原型理论学家认为这种区分弥补了“充分必要条件”的缺陷。“因此,典型的个体就可充当一个概念范畴的原型,在释义中非原型与原型之间的关系可用‘原型+或-非原型的区别特征’来表述,通过适当的抽象归纳,用元语言表述出来就可成为语词的释义。”[2]

有些语言学家把原型释义看成是表述语义的最佳方法,但是,作为对“充分必要条件”缺陷的弥补和对语义理论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原型理论并不能够完全解决语义理论存在的全部问题。原型释义是完整和准确的,但是其语义分解过于繁琐,语义表达方式等也还远远达不到词典释义的要求,有些操作在词典释义中根本无法实现。所以,把原型理论真正引入词典释义,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3.2原型范畴理论与词义的变化

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语言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词义的扩大和缩小。词义的变化则是与范畴联系在一起的。“‘范畴’一词在认知语言学中是个用途很广且含义模糊的术语,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事物类别的总体。客观事物固有的类别特征经过认知中介在思维和语言中固定下来,这个过程就是范畴化。”“词的意义就来源于对事物的认知以及对其范畴化的能力,词义的形成及演变就是不同层面上的范畴化的结果。”[5]

在原型范畴理论的视角下,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来解释为什么有的词很难断定其词义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因为,词义的变化除了扩大和缩小外,还有转移、转类、虚化、实化、扬升、贬降等等,其实“都可以看作是原型构建的范畴,以原型为中心,其成员的范畴隶属度依次递减,直至不明确的边界,继而与其他范畴相互交叉”。词义的扩大和缩小,“不论是单个词例的纵向发展,还是整体现象的横向扩充,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范畴化的过程,进而形成语义范畴”。将原型范畴理论应用于词义的扩大和缩小,虽然不能完全解决所有词义变化的问题,但是为研究词义的变化提供了新的突破口和理论基础。

3.3原型范畴理论与英语词汇学习

原型范畴理论对词义的解释也更为清楚和灵活,从而有助于学习者对词义的理解和学习。“原型范畴理论能帮助学习者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将词义记忆活动置于客观世界、人类经验及认知、语言结构和意义中,从而显著提高词义习得效果和记忆效率。”[6]原型范畴理论,能够有效地帮助学习者从认知角度分析与理解语言内在的联系,从而有助于提高学习者对词义的识记和对词汇记忆的保持。

一个单词,通常是由几个表面上不相关联的意义组成的“多义范畴”,但事实上存在着一个共同的“核心意义”。原型范畴理论能够帮助学习者学会分析词的本义和引申义,从而能够避免孤立地记忆单词,而且通过使“学习者了解词义的发展规律,加深理解其演变机制,从根本上提高词义学习的记忆能力”。同时,由于原型范畴成员之间“家族相似性”,因此将同一概念范畴的词汇通过等级分类的方式将它们组织在一起,这样便于在记忆单词时找到联系的线索,并能按照层次次序来记忆和巩固单词。英语词汇记忆是英语学习中非常重要,同时也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一个环节,原型范畴理论对于英语词汇记忆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学习者找到单词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达到提高对英语单词理解和记忆的效果。

3.4原型范畴理论与“一词多义”

对于“一词多义”,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是,对单词的每个意义在其特有的语境下进行讲授,或者在初次讲授某个单词时,顺便将它的其它意义一并罗列出来。这样的教学方法根本没有科学性可言,收效甚微。而事实上单词的多个意义之间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的。如果能发现并利用这种联系,那么对于单词多个意义的记忆,必定会事半功倍。而语义范畴原型理论的引入,恰好就解决了这个问题。根据原型范畴理论,范畴成员是以有范畴原型为中心,然后通过“家族相似性”联系在一起的。由此我们可以受到启发,即一个单词的多个词义并不是偶然的、任意的,而是以一个原型意义为中心,各个意义通过“家族相似性”的特征相互联系在一起。“因此,在‘一词多义’词汇教学实践中,教师要在重点介绍原型义项的同时,有意识地去寻找各义项中家族相似性的联系或‘意义链’来对之进行理据性解释,以此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多义词的丰富含义。”[3]

3.5原型与翻译

“仅从语义角度去研究原型是不够的,原型研究必须上升到句法和文本的层次上,才更具魅力”。[4]

原型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①译者必须在寻找源语、原型读者的同时,确定译语原型读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译者在进行翻译创作时,都要考虑到具体的读者或读者群,译者会不自觉地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确定中心读者,即原型读者,并以原型读者为中心进行翻译;②译者必须从源语语言变体中识别源语原型。对翻译文本的原型分析,能够帮助译者确定文本的意图性、情景性等特征,从而有助于译者更好地进行翻译创作;③译者必须了解与源语原型相对应的译语原型;④译者必须善于改变译语原型来实现源语变体;⑤译者须善于原型词项与具体词项的转换。对于原型的了解,有助于对翻译文本的把握,原型理论为译者的翻译创作提供了基本的翻译策略,有助于译者更好的认识和再现原文。

原型理论作为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语义理论的意义观,弥补了“充分必要条件”在释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并在英语学习和教学的诸多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讨论模糊词语限界时,‘原型’这一概念还是具有很强的解释力的”。[7]还有的研究将原型范畴理论与义素分析理论进行了联系和比较,利用认知语言学中的原型范畴理论探索了义素分析中存在的缺陷,为进一步深入了解、研究义素分析提供了借鉴。[8]作为新兴的语义分析理论,原型理论还面临着不少问题,需要对它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从而使这种理论在语言学研究融入现代前沿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世雄、陈维振.原型范畴理论的历史渊源及其对模糊语义研究的意义[J].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2004(9)

2章宜华.原型释义问题探讨:兼评充分必要条件释义局限性[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2(1)

3闻亚兰.语义范畴原型理论视野下的“一词多义”词汇教学[J].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6(3)

4李和庆、张树玲.原型与翻译[J].中国科技翻译,2003(5)

5姜敏.原型范畴理论视角下的词义扩大与缩小[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6(3)

6范建闽.原型范畴理论在英语词汇记忆中的应用[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3(9)

第7篇

【关键词】原型范畴 象似性 高职英语 课堂教学

一、原型范畴理论在高职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

1.原型范畴的主要内容。原型范畴理论是认知语言学中一种重要的理论,其主要是通过一个原型成员为中心,从横向平行关系和纵向垂直关系来进行原型成员进行延伸,从而形成延伸者和原型成员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学生的发散思维培养和记忆技巧培养有着重要意义。对于大多数高职英语学生来说,基础词汇的掌握无疑是最让人头疼的,词汇量的不足直接影响后面的英语学习,也制约了学生英语技能的提高,因而一个好的词汇教学必然能给学生带来最大收益。原型范畴理论无疑对高职学生的词汇学习产生巨大影响,高职老师利用原型范畴理论不仅能给学生营造一个良性的学习循环,也能使学生形成一个独立自主的学习习惯,这样必然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原型范畴的主要表现形式。在英语词汇的教学中,原型范畴理论主要体现在单词的延伸记忆、短语的延伸组装等方面。例如:我们在学习到bird这个单词时,但从字面上来理解我们知道它是鸟的意思,如果我们在英语教学中结合原型范畴理论,我们不难发现,在英语课堂教学中就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延伸:首先,我们可以延伸bird的种类,如燕子―swallow、老鹰―eagle、鹦鹉―parrot等。然后我们还可以延伸bird的颜色,如火鸡的红色―red、老鹰的黑色―black、鹦鹉的绿色―green等。如果可以我们还可以有bird延伸到其他物种,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原型延伸网,总有一方面比学生单调的学习bird这个单词要好,这也就是原型范畴理论的核心基础。

原型范畴理论通过把不同事物归为同一类型,使我们的高职英语课堂教学更加丰富,是一种极具创新意义的英语教学方式,它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记忆和理解英语词汇的能力,而且给未来英语课堂教学提供有力基础,鼓励我们的高职英语教师甚至是众多一线英语教学能手对我国英语课堂教学的大胆思考和创新。

二、象似型在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

1.什么是象似性。象似性是我国英语课堂教学的一种全新形式,尤其是对我们传统英语词汇教学有着强大的冲击作用,长期以来,我国在英语课堂词汇教学中的教学方法机械、教学效率低下等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学生学习英语的主要难题,英语词汇学习的质量与数量是造成大多数学生学习兴趣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我国现今英语教学发展的瓶颈所在。根据调查发现,百分之八十甚至更多的英语学习者认为他们在阅读、听说、写作中所遇到的难题都是由于词汇量匮乏所造成的,所以解决这一难题的另一主要途径就是利用象似性理论指导英语课堂教学。在英语课堂词汇教学的象似性理论应用中,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

2.语音的象似性。语音象似性是主要体现在语音层面,通过词汇的发音和自身所存在的自然相似关系来进行理解记忆,研究表明,各种语言之间的拟声词具有相似性,如中文的啊和英语的a就是有其共同点。例如在英语课堂的词汇教学中就有以下一些词汇让人记忆深刻:如模拟人声、chatter―喋喋不休、chuckle―嘿嘿的笑、giggle―咯咯的笑、sniggle―窃笑等;如模拟动物声、cock-a-doodle-doo―鸡打鸣、baa―羊叫咩咩、moo―牛叫哞哞、miaou―猫叫喵喵等。象似性理论正是利用语音这一原理来对词汇进行有效理解记忆,从而提高学生的词汇质量和数量。

3.词形的象似性。象形文字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词汇的象似性就是指词汇的符号形式与其所指概念之间的映照联系现象,象形不仅仅是汉子所独有的语言文字现象,英语词汇中也广泛存在,如:V―belt―三角皮带、V―neck―V形领、T―square―丁字皮尺、mountian―山,M像山、wave―波浪,W像水波、eye―眼睛,Y像鼻梁,E像眼球等。老师在解释这些象形代词时,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大力的想象,调动与这些单词所形象的物体来进行有效记忆,把词汇的信息纳入脑海之中,从而实现词汇的记忆。

4.结构象似性。结构象似性主要表现在一些组合词汇之中,其与词汇自身的实际意义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英语单词中最明显的就是前缀和后缀,在汉字中有“金”字旁的往往是金属有关,比如铁、铜、钢、锌等。英语词汇也大同小异,也有这种构词形式,例如:dis意为apart,dispose―陈列,布置、ex意为out,expose―展览,暴露、op意为against,oppose―反对、pro意为befor,propose―计划,提议,建议等等。另外英语词汇中一些单词加ness、ful、less等情况也是很常见的,通过对其结构的理解也能实现很好的英语词汇记忆。

三、高职英语教学未来的主要目标

我国的大部分高职英语教师在思想上还没有认识到高职教育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传统英语教学精华的基础上,广大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努力改善为以高职学生为主体,切实提高高职学生的英语水平,改革高职英语的教学方法。

结语:在英语学习中,学习者词汇量的大小以及其记忆能力的强弱与其记忆的策略相关。英语好坏不仅影响到高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也直接影响着我国高职学生未来发展。所以合理利用原型范畴和象似性理论,加强高职学生的英语基础教学,为每一个高职学生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8篇

周福伟(1981-)男,四川师范大学在读硕士。

摘 要:本文从认知原型范畴理论在整体性和隶属度方面与模糊语义的一致性入手,尝试用原型范畴理论来阐释模糊语义,并根据模糊语义的特点,提出了在英语学习过程中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原型范畴理论;模糊语义;模糊记忆策略

一、概述

语意模糊性指语义所表现出的一种语义不确定、界限不分明、亦此亦彼的性质(王寅,2001)。模糊性是人类语言的重要特性,模糊词语在自然语言中比比皆是,比如,“三个臭皮匠”“快50岁了”“almost ready”等都表示模糊的概念。虽然人们能够灵活地运用这类模糊词语,但是对于模糊现象的认知,还是比较欠缺。对于语意模糊现象的阐述,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屈原在《卜居》中写到的“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数有不逮,神有所不通。”这段话揭示了“尺”与“寸”由于判定标准不同而产生的模糊语义现象。在西方,对于模糊语义现象的研究早在Zadeh的模糊理论诞生之前,但是我国学者一般把Zadeh的《模糊集》的诞生作为模糊语言学的开端。模糊集合论将模糊语义描述为一个具有核心和边缘的模糊范畴。这个模糊范畴正好对应于现代认知心理学或认知语言学上的原型范畴。范畴是范畴化的产物和结果,范畴化又是概念和词义形成以及语言运用的出发点,是认知语言学的核心内容之一(王寅,2006,p95)。因此,认知科学上的范畴理论可以为语义糊现象提供另外一个研究角度。

二、认知视角下的范畴理论及其与语义模糊的关系

(一)从经典范畴理论到家族象似性

从亚里斯多德到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之前2000多年是传统的经典范畴理论时期。这一时期的经典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通过一组共同特征而建构起来的,一切特征都是二分的,范畴有明确的边界,范畴内的成员地位相等,其决策过程是简单的、明确的。自从亚里士多德提出经典范畴理论以后的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大家一直以为范畴的问题已经得以解决,很多学者

也将这种范畴理论视为理所当然。经典理论在20世纪的语言学研究中起过主流的作用,比如在音位学的区别特征(distinctive feature)、语义成分分析(CA)等都是建立在该理论之上。

维特根斯坦于20世纪50年代对“game”范畴的研究,发现其并不符合经典范畴模式。“game”成员之间只有多种方式的相似性而非共同的特性――比如,有的游戏是求输赢,有的是追求娱乐;有的需要技巧,有的则需要运气。在此基础上,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著名的家族象似性(family resemblance)原理,论述了范畴边界的不确定性、中心成员与边缘成员的区别以及隶属度问题。家族象似性理论认为,范畴内成员以相似的方式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类别,同一范畴内部各成员的地位不同,有典型和非典型成员之分。这一原理的提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许多学者进行了理论性和实验性的研究,如Berlin& Kay(1969)Labov(1973),Rosch(1973,1975,1978)等,使其进一步发展成为原型范畴理论。

(二)原型范畴理论与语义模糊

认知语言学下的认知范畴是一种原型范畴。我们前面提到,范畴化产生范畴,形成概念和意义,所以范畴化也是人类认知世界的过程。认知语言学认为,意义就是人类对外界的认知,如果人们的认知过程受到了模糊性的制约,那么在人类认知过程中所产生的意义也必然会收到模糊性的制约。下面本文将讨论原型范畴的特性以及与语意模糊的关系。

基于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Berlin和Kay(1969)对于颜色范畴的研究,说明了范畴内成员地位不是相等的;社会语言学家Labov(1973)对cup,mug,bowl以及vase区分的研究,证明了范畴具有模糊性;Rosch(1973,1975,1978)先后以家具,水果,交通工具,鸟等十个范畴为对象,让200名受试的美国大学生判断认识对象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视为某个范畴的典型成员,结果发现受试者普遍接受范畴成员有程度差别的观念,也证明了范畴成员隶属度在心理上的真实性。在这些实验的基础上,Rosch提出了原型理论(prototype theory)。原型理论认为:同一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没有共同特征,只有家族相似性;特征不是二分的,范畴边界是模糊的;范畴内各个成员的地位并不平等,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另外,原型范畴理论的心理学基础是格式塔心理学,它认为心理现象具有在意识经验中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结构性和整体性,强调整体不是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

原型理论从范畴内部,对成员作出了“核心”与“边缘”的区分。而模糊语义学,正如文章开头所引用的王寅教授给出的定义,是一种界限不分明,亦此亦彼的性质,这也正意味着它是由一个典型意义和若干个扩展了的边缘意义组成的有机整体,这正与原型范畴在结构上由核心成员与边缘成员组成相吻合,可以说这是范畴化过程中原型在语言上的反映。另外,如前文提到,Zadeh在1956年创立了模糊集论,主张用定量的方法来处理模糊语义问题。Zadeh认为模糊概念构成模糊类,据伍铁平(1999:67)的定义,模糊类是指该类中的成员向非成员的过渡是逐渐的,而不是突然的。模糊集合内的每一个成员对应一个隶属度,介于[0,1]以内。这种模糊集论很快被用于模糊语义的研究,以隶属度对语义的模糊性作出解释。比如“中年”一词上下限都没有明确的界限,其语义具有不同程度的模糊性,如下图:年龄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隶属度03050809111110908070503 (伍铁平1999:68)

Rosch所提到的范畴成员的隶属度,也表明同类中的各个成员偏离典型成员的可承受范围。某一范畴内部成员家族相似性的程度也介于[0,1]以内,以“1”表示典型成员,其它成员的隶属度递减,低于0就不属于此范畴。如在furniture这个范畴里,chair、sofa的隶属度最高,是“furniture”的典型;couch、table、easy chair、dresser等的范畴隶属度次之;而vase、ashtray、fan、telephone的范畴隶属度最低。这种隶属度与模糊语义的隶属度也是一致的。

模糊集论是模糊语言学产生的重要基础,很好地说明了语义模糊具有一定的隶属性。语言是认知的产物,语义模糊主要产生于人类对客观世界的类属划分的不确定性与模糊性。范畴内成员不同的家族相似性也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模糊语义内部结构的不平衡性,产生了中心语义与边缘语义,所以认知范畴的原型范畴理论对模糊语义的产生表现出很强的解释力。

三、模糊语义对英语学习的启示

首先,在学习词汇的过程中,应该提倡模糊记忆策略。

在中国的英语教学中,老师大都泛泛地讲授书本上的词汇,例举各种义项,要求学生对单词及其所有的义项进行死记硬背,结果这些新词,或者某些义项很快会被遗忘,比如说“gay”这一词,在“A poet could not but be gay in such a jocund company”中,诗人只能成为“同性恋”吗?学习者对于一些边缘意义的缺失,会导致其产生语言学习障碍,因为词汇是语言的一个基本单位,如果没有适量的词汇,我们就不能和别人正常的交流,以致逐渐失去语言学习兴趣。但是词汇学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我们不仅需要理解词的音、形、义,还得掌握词语之间的搭配以及它的语法属性等。在前面我们讨论过Zadeh的模糊集论,其核心是模糊集合内的成员有一种隶属度,介于[0,1]之间,数值越接近1,其隶属度就越高。我们可以把一个单词的各种义项视为一个模糊集,各种义项的隶属度不同,有核心意义和边缘意义之分。英语学习者应该首先掌握好一个单词的核心意义,然后通过推导,延伸等方式,扩展到其边缘意义,也就是“核心意义次要意义次次要意义…边缘意义”。后面的边缘意义可能已经看不出与核心意义之间有任何联系了。例如,“press”这个单词,最初的意义是“压迫,压制”,然后人们根据印刷机与纸张这种“压迫”的关系,引申到了“印刷”,进而泛指“印刷品”,然后词义缩小为“报刊”,目前用得较多的含义是“新闻界”。至此,词义已经模糊到了与核心意义似乎没有直接联系了。由此可见,在词汇学习中,我们应该遵照模糊集理论,首先掌握好一个词的核心意义,再扩展到它的边缘意义,建立起核心意义与边缘意义之间的联系,然后再到具体的语境中进行选择而不是一味孤立地去死记硬背一个词的多个义项,增加学习的负担。

其次,在阅读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模糊容忍度。

模糊性语言在英语本族语的会话中普遍存在,如我们经常会听到类似于这样的句子:

The concert attracteda thousand and onepeople to come.

It istwo and two makes fourthat Tom broke the window.

对于本土语言使用者来说,使用模糊策略的能力被视为其交际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却很少有机会去学习这种模糊性的策略,极少有人会把模糊语言学习编入教材以供外语学习者去系统地学习。正如上面的两个句子,如果缺乏对模糊语义语义的认知,就很难理解句子的意思。

模糊容忍度是指学习者对特定刺激或情景的了解缺乏足够的信息时勉强接受的程度,这也可以用用Zadeh的模糊集理论来解释:拒绝很难接受勉强接受基本接受接受00207091 英语学习者对于模糊的容忍度,直接影响到学习焦虑感,例如在阅读中碰到不熟悉的单词,很多学习者会被卡住,纠结单个词汇的意思而忽略篇章整体,导致阅读焦虑感的产生,最后影响文章的理解。在这方面,有些学者也做过研究调查,如张宗庆(2004)调查了大学生模糊容忍对外语学习策略的影响,发现高模糊容忍的学生面对不同的学习内容时,能够有选择地运用学习策略,而低模糊容忍的学生在外语学习过程中,所使用的各项策略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应该增强自身模糊性意识,意识到学习的过程是一个自始至终充满模糊的过程,保持积极的情绪,能容忍自身在学习过程中的一些错误,从而达到对阅读材料的正确理解,提高阅读理解能力。

四、结语

本文从认知语言学原型范畴观的角度来解释了语义模糊现象。在原型范畴理论中,有“典型”和“非典型”成员之分,一个非典型成员与核心成员之间的距离越近,它的隶属度就越高,反之则越低。模糊语义也体现了原型范畴理论的相关特征,可以说这是范畴化过程中原型在语言上的反映。理解模糊语义对于广大英语学习者来说并非易事,我们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如模糊记忆法,把模糊语义的特性运用到英语的学习中来,增强自身的模糊容忍度,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模糊语义,从而提高对英语的学习兴趣。(作者单位:1.怀化学院;2.四川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Ungerer,F.& Schmid,H.J.认知语言学入门[M].外语与教育研究出版社,2001:1-19

[2] 王寅.认知语言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95-110

[3] 王寅.语义理论与语言教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145-168

第9篇

关键词:模糊性 原型范畴理论

一、引言

模糊性是语言的自然属性。认知语言学的原型范畴理论认为,人们对事物的认知是一个范畴化的过程。它认为,范畴具有“核心”和“边缘”,在对事物进行范畴化的过程中,通常在相邻的两个阶段之间总会有一个中间范畴存在,这就导致了“边界模糊”。认知过程中的边界模糊体现在语言的表层就产生了模糊的语言形式。本文结合原型范畴理论,试从具有典型模糊性的中国古诗为例,解释人们是怎么通过认知机制来生成和理解古诗的模糊美。

二、《天净沙・秋思》中语言的模糊性

元曲《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是马致远的杰作,该曲虽简洁短小,五句二十八个字,却充分体现了语言的模糊性。这首小令语言上的模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语义模糊,句法模糊,意象模糊。

(一)语义模糊

语义模糊是指词语的语义自身具有不确定性。在这首小令中,有这样几个形容词:枯、老、昏、小、流、古、西、瘦。藤是枯的,树是老的,天色是昏暗的,桥是小的,水是流动的,道是古老崎岖的,风是从西边刮过来的,马是瘦骨嶙峋的。形容词一般被视为模糊词语。这些描述性形容词可突出景色的悲凉。这种带有强烈倾向性感彩的语言,正是用模糊笼统的描述让人联想到树是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雨打变枯老了,马是由于长期奔波劳累而瘦弱的,这就使读者对诗人所表达的秋思悲愁产生共鸣。但是同样是因为这些形容词的模糊性让不同的读者有这不同程度的感受。

(二)句法模糊

句法模糊是指句子表层不借用任何语法手段来表达词语之间的语义关系。英语利用形式上的衔接和连贯表达语义,而汉语在句子表层结构偏重体现意合,没有英语中的数、时态以及格的变化,所以汉语在句子表层容易呈现语义的模糊。这种形式上的模糊,造成其确切意义待定,主观性大。在这首小令中,前九个意象的数量都是模糊,没有说明“枯藤”到底有几根,也没有指出到底有多少个人家。此外,这九个意象只是完全独立的名词,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语法形式上的衔接,九个意象之间的空白关系完全依靠读者自身的想象能力。正是这种省略结构,使语言具有了模糊性。

(三)意象模糊

意象模糊是指在文学作品中作者为了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而利用抽象的语言对事物进行描述。而不同的读者对相同的意象会有不同的见解。在《天净沙・秋思》中,诗人注重对景物的描写和秋思气氛的渲染。 从“枯藤”“老树”到“西风”“瘦马”,这些意象虽然简单却引人遐想:枯藤有几枝,是缠绕在树干上还是在树枝上;老树是粗是细;乌鸦有多少;小桥是石砌的还是独木桥;人家有几户,有没有炊烟升起;道有多么崎岖;马究竟有多瘦。这些意象都寄托了诗人秋思漂泊之愁,而在不同的读者眼中对这些意象的理解程度却不同。

三、诗歌语言模糊性的认知机制

(一)原型范畴理论

在认知语言学中,范畴是指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会按照事物的属性特点对事物进行分类。原型范畴理论强调事物即便在同一个范畴内它们的地位也不相等。完全具备该范畴属性特征的成员被称作是典型成员,而特征欠缺远离原型的成员便是边缘成员。如在鸟的范畴中“麻雀”就被视为典型成员,而“鸵鸟”等则被视为边缘成员。

(二)诗歌模糊性的成因

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人们不仅会对具体的事物进行范畴化,甚至在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也会无意识地进行范畴化。原型范畴理论认为一个范畴具有“典型”与“边缘”之分。由此看来,语言形式中词语的意义也不能完全用一组语义特征来解释,其语义成员之间的典型性也不尽相同。这就为解释语义的模糊性提供了认知基础。语义范畴的模糊性主要是因为语义成员之间隶属性上存在差异和范畴边界的不确定性,即存在两种模糊性:范畴边界的不确定性及范畴成员在隶属度上的差别。处在范畴中心处的成员的特点是清晰的、典型的;越是偏离范畴中心的成员,它们所具有的模糊性就越高,与之相对应的表达形式上词语的模糊性也就越高。如“枯藤”的“枯”就具有模糊性,人们内心都有一个“枯”的范畴,“枯”的程度也因人不同。再如,“老树”中的“老”字,其实和“少”在意义上两者同属于一个语义连续体,代表这个语义连续同一连续体的两个极端。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还可以有许多表示不同老少程度的词,每个词之间的准确分界线是很难划分的,这就造成了“老”字表达意义的模糊。

范畴是以原型成员为中心,通过家族相似性原则不断向外扩展和延伸的。句子结构的范畴化过程也具有这种延展性。以“主语+谓语+宾语”为中心成员和原型样本,以其他的句子结构为边缘成员不断向外扩张。而句式则是以陈述句为中心成员和原型样本,以疑问句、感叹句、省略句等为边缘成员向外扩张。在《天净沙・秋思》的前三句中有九个意象,九个名词短语(可以看成主语或者宾语),但是这些名词短语之间没有任何动词充当谓语。这种省略的结构恰好留下空白,给予读者想象的空间。由“中心”到“边缘”之间的中间范畴,造成了边界的模糊,但却很容易让读者联想到这样的画面:天色将暗,一只乌鸦停落在一棵被几枝枯藤所缠绕的老树上。老树的旁边还有一条弯弯的拱桥。桥下流水不息。在不远处还有几户人家。与此相对,在风中,太阳即将西沉,一匹瘦瘦的马儿和主人站在一条古老的小路上。主人面色憔悴,像是在思念着什么。由于不同人的认知能力不同,对这幅景色的理解和感悟程度也会不同,这就形成了诗歌的模糊美。

原型范畴理论对帮助人们理解诗歌的意象模糊之美也起着作用,即原型象征意义的向心力作用,也就是指核心的意象。而原型象征意义的发散作用就是诗歌的意象之美。例如,马的原型在人们心目中是健壮的、结实的,而在诗人的描述下这匹马已经变得瘦骨嶙峋,位于一个边缘的位置。而正是从它的原型象征意义出发让人联想出这匹马是不是因为经常在长途奔波,营养不良而变得瘦骨嶙峋。这是不是又反射出了游子漂泊落魄的生活呢?再如,“夕阳西下”中的“夕阳”,太阳在人们的心目中通常是圆形的、圆满的,既然在诗人笔下的太阳已经变成残缺的、昏暗的,位于事物发展的末端,说明“夕阳”在“太阳”这个语义场中处于边缘的位置,由此读者可以推断出此时的太阳肯定不是出在上升的位置,也不是耀眼夺目的,而是正在慢慢下落,光辉也逐渐的暗淡,这就很容易引发读者的无限感慨和惆怅之情。意象是诗歌的灵魂,而意象的模糊之美正是有原型核心的象征意义向外发散折射出来的,能够让读者通过自己的视野充分地理解和体会。

四、结语

诗歌是语言模糊性的典型代表。它往往表达着诗人的真情实感,而正是情感的复杂性决定了诗歌语言的模糊性。原型范畴理论提出范畴具有“核心”和“边缘”这个事实,强调范畴内成员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这正为从认知角度解释诗歌在语义、句法和意象上的模糊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从原型范畴理论的视角通对《天净沙・秋思》中语义、句法、意象三个层次的模糊性成因进行了探析。但是原型范畴理论有时会显得过于抽象,因为“原型”的概念很难得到客观的界定,这样在分析时候就难免会带有主观色彩,这些问题都有待于继续完善。

参考文献:

[1]牛保义.认知语言学经典文献选读[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

[2]张娇.从原型范畴理论和语义场理论解读中国古诗词的意象之美[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2005(1).

[3]童晓燕,龚晓斌.原型范畴理论与语言的模糊性[J].语文学刊:外语教育教学,2009(6).

[4]顾正阳.古诗词曲英译美学研究[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

第10篇

【关键词】原型理论;翻译原型观;汉诗词英译本

Analysis on English Versions of Ru Meng Ling Under the Translation Prototype Theory

【Abstract】There are limits to traditional translation theories of the linguistic school. The prototype theory gave a reinterpretation of the substance of translation activities―translation is an activity of rebuilding the source language through the target language prototype. This paper aims to apply the translation prototype theory to the English versions of Ru Meng Ling in order to explore guiding significance of this theory.

【Key words】The prototype theory;The translation prototype theory;English versions of Chinese poetry

0.引言

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有国外学者将原型理论引入翻译研究中,近几年我国学者也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探索。这些结合原型理论进行的翻译研究,虽然由经典范畴观转向原型范畴观,但对原型概念的理解主要以理论综述为主,且存在局限性。对原型理论在翻译过程中的具体体现的细致论证尚鲜有人问津本文拟对经典范畴理论和现代原型范畴理论进行简单介绍和对比,以《如梦令》两个英译本为例,在例证、分析的基础之上,试图发现原型理论对翻译过程的解释力。

1.翻译原型理论背景

1.1经典范畴理论和原型范畴理论

“范畴(category)”一词在认知语言学中是一个用途很广但含义模糊的术语。一种事物(如汽车)及其类似成员可以构成一个范畴,一类事物(如交通工具)及其包含的事物可以构成一个范畴。严格来讲,范畴指事物在认知中的归类。王寅在其《认知语言学》一书中提到,范畴是指人们在互动体验的基础上对客观事物普遍本质在思维上的概括反映,是由一些通常聚集在一起的属性所构成的“完形”概念构成的[1]。这种主客观相互作用对事物进行分类的过程即范畴化(categorization)的过程。对范畴的认知往往反映着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历史阶段性,必然会随着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而逐渐丰富和更加精确。

范畴化是人类认知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类将事物进行切分、形成概念,进而认识和把握世界的重要方式,涉及对事物特征的估价和认知决策机制如何组合这些特性。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到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之前的两千多年,是传统的经典范畴理论时期。其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认为,概念的类来源于客观世界里既定的范畴,与进行范畴化的主体无关;范畴的归属是由概念的本质属性决定的[2]。经典理论包含以下基本假设:范畴是由一组充分必要特征来定义的;特征是二元的;范畴有着明确的界限;一个范畴的所有成员地位相等。经典范畴理论认为共有的特征决定范畴的成员地位,这个特征是二分的,范畴的边界是明确的,其决策过程是简单的、明确的――识别某些特征的存在与否即可决定其范畴。经典理论曾普遍存在于哲学、心理学、人类学、语言学等领域,并且对上述学科的研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如在音位学中,一个音位,不是元音,就是辅音;一个元音,要么是高元音,要么是低元音。音位范畴的特征具有二分性、普遍性、抽象性和先天性。由于它的应用,客观事物不再被当作一个囫囵的整体,而被视为是可以分解的集合。Lakoff曾将经典理论所论述的范畴比作“抽象性容器(Abstract Containers)[3]”,即范畴就像一个容器,具备范畴定义特征的个体就在里面,不具备的则在外面。众多学者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多理所当然,范畴问题也曾一度被认为已经得到解决。但体验哲学认为经典理论仅是基于先验的猜想,不是经验研究的结果。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发现当运用经典范畴理论来解释更多现象(特别是自然范畴、社会现象)时,经典范畴理论存在着诸多缺陷,因为高度抽象化、理想化的二元划分会给人们带来绝对化的认识方法,而大部分范畴不具有二分性。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维特根斯坦通过对game的研究,论述了范畴边界的不确定性、中心成员与边缘成员的区别以及隶属度,并提出了著名的“家族相似性原理[4]”。维氏提出的家族相似性原理不仅在哲学界,而且在心理学界、社会学界、语言学界等,乃至在自然科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许多学者在这一方面进行了理论性和试验性的研究,使得这一理论不断得到深化。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美国心理学家Eleanor Rosch针对传统的范畴模式中充分必要条件在实际运用中的缺陷,建立了现代范畴理论――原型范畴理论,认为人们不可能完全客观地认识外部世界,隶属于同一范畴的各成员之间不存在共享所有特征的现象,充分必要条件不能很好地说明它们,这些成员只具有家族相似性,特征不是二分的,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范畴内的成员地位不相等[5]。

认知心理学的最新研究也表明,范畴化的过程是复杂的、模糊的认知过程,而不是简单的、明确的。范畴是以原型为中心建立的,而原型在人们进行范畴化的过程中又具有认知参照功能。在等级上,范畴有基本层次范畴、上位范畴和下属范畴之分。基本范畴具有明显的原型成员,是人们认识世界最直接、最基本的层面,是人们对世界事物进行范畴化的有力工具。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人类具有同样的生理和心理功能,在一定的语言和社会文化中,基本范畴和原型、范畴结构是相对稳定的。但由于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对人类认知能力的局限,范畴等级和原型是有差别的。

1.2翻译原型理论

将原型理论运用于翻译研究,我们可以对许多理论问题进行重新考察。根据认知心理学上的原型理论,原型在范畴化中起关键作用,是对一类事物的抽象心理表征,它整合了所有范畴成员的最典型特征。其基本特征表现为抽象性、整合性、优先性和延展性。原型的这些特征使其对许多领域的研究(包括翻译研究)都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说服力,于是许多翻译研究者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开始自觉地把原型理论运用到翻译研究中。他们认为翻译研究是一个原型范畴,对源语语篇和译语语篇采取原型分析更为有效。Sell-Hornby就认为,语篇类型并非能够清晰界定,等值类型也并非那样严格苛刻,因此传统的范畴观已经阻碍了语言学倾向的翻译理论研究。根据原型范畴呈现出典型程度差异和家族相似性,具有模糊边缘并且不能根据一组单纯的必要充分条件进行释义,她提出打破文学翻译、普通语言翻译和专门语言翻译的界限,因为它们并非相互排斥的范畴[6]。

基于现代原型思想,杨炳钧提出了“翻译原型理论[7]”。翻译就是试图通过目的语寻找一个最佳的源语样例的活动。由于最佳样例具有罕见性,接近完美的翻译也同样罕见。在这个活动中,寻找最佳源语样例便不是结果,而是目标。翻译的标准就是原型的最佳样例,译者一旦根据各种样例建立了原文的原型之后,便尝试用目的语来翻译原文,每一个译本都是原型的一个样例,都尽可能向原型靠近。最接近原型的样例就是最佳样例。其不足之处在于它只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最佳样例是基于原文和译本的原型认知心理机制对翻译做动态的阐释,其目标是反映抽象的原型,对具体翻译的评价是从整体上把握(完形感知),参照翻译原型(理想的翻译),看译文样例的典型程度,从而评判出译文的优秀程度。翻译本质是通过目的语原型重建源语的活动,而最佳样例可视为翻译的标准。辜正坤提出以“最佳近似度[8]”作为翻译的最高标准。“最佳近似度指译作模拟原作内容与形式(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的最理想的逼真程度[8]”。从中我们不难发现,最佳近似度与最佳样例都强调了译本要尽量接近一个理想程度,即原型。

2.翻译原型理论视角下《如梦令》英译本的对比分析

诗词,是指以近体诗和格律词为代表的中国传统诗歌。通常认为,诗更适合“言志”,词更适合“抒情”。 诗词是阐述心灵的文学艺术,而诗人、词人则需要掌握成熟的艺术技巧,并按照严格韵律要求,用凝练的语言、绵密的章法、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意象来高度集中地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类精神世界。中国词起源于隋唐,流行于宋代。

作品原文: 《如梦令》 [宋] 李清照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这首小词,只有短短六句三十三言,却写得曲折委婉,极有层次。词人因惜花而痛饮,因情知花谢却又抱一丝侥幸心理而“试问”,因不相信“卷帘人”的回答而再次反问,如此层层转折,步步深入,将惜花之情表达得委婉多姿。

英译本A 许渊冲(译)

Tune: Like a dream

Last night the wind was strong and rain was fine,

Sound sleep didn’t dispel the taste of wine.

I ask the maid who’s rolling up the screen.

“The same crab―apple tree,” she says, “is seen”.

Don’t you know,

Don’t you know

The red should languish and the green must grow? [9]

英译本B 杨宪益夫妇(译)

To the Tune of Ru Meng Ling

Last night the rain was light, the wind fierce,

And deep sleep did not dispel the effects of wine.

When I ask the maid rolling up the curtains,

She answers, “The crab-apple blossoms look the same.”

I cry, “Can’t you see? Can’t you see?

The green leaves are fresh but the red flowers are fading!”[10]

译本A的译者许渊冲认为,李清照是借风吹雨打海棠之景,抒发怜花、惜春之情,这成为他翻译这首词的感情基调。他将原文的“情”与“境”作为自己译作的原型,因此他的译作(1)在形式上,第一、二句分别以fine和wine结尾,第三、四句分别以screen和seen结尾,最后三句则用know、know和grow结尾,韵押妙美,对仗整齐。将“浓睡”译为“sound sleep”而非“deep sleep”之类,恰到好处地避免了直译所带来的庸俗,同时头韵的运用,也使译本读来朗朗上口。(2)内容上,题目则意译为“Tune: ‘Like A Dream’”,如此翻译远比单纯音译原文题目更具韵味,使译本与原文在意境上达到了一定的吻合,符合原文风格,更易于目标语读者发挥联想感受原文。虽“red”、“green”是以色代物的用法,指“红花”、“绿叶”,但由原文中的“肥”和“ 瘦”便可知这其实是作者借代的手法,用“花瘦”代作者因惜花而消瘦。所以译者亦用借代、拟人的手法用“languish”一词来表面写花,实则指人。让目标语读者从译文中直接感受到作者的惜花、怜春之情。当然,译者对原文部分创造性的翻译降低了译本对原文的忠实度。

译本B的译者杨宪益夫妇在翻译中国古典诗词时强调“忠实”, 并不主张省略原文中的一些必要句法成分,更反对过分的创造,认为那便不是翻译,而是改写。他们的翻译原则是“对原作的内容,不许增加或减少[11]”。因此,杨宪益夫妇是将“信”和“达”作为自己译本的原型,译文简单明了,朴实无华又自然流畅。译本B将标题直接音译成“Ru Meng Ling”,将“雨疏”译为“the rain was light”,“风骤”译为“the wind fierce”,“浓睡”译为“deep sleep”,“残酒”译为“the effects of wine”,“应是绿肥红瘦”译为“the green leaves are fresh but the red flowers are fading”。 我们不难从中发现,杨宪益夫妇的译作几乎都是用地道的英语诗句译成的,译文忠实于原文内容又不失美感,貌似对原文的意境“不闻不问”,在诗词美感上稍显逊色,实则是让目标语读者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合乎英语语法的诗歌语言的带领下,探求别样情感。

由于汉英文化、概念等的差异,两种语言对基本共享特征事物的原型范畴在很多情况下并不等同。所以在文学翻译特别是诗词翻译中,不能一概将两种语言所指谓的范畴直接对译。由于原型和基本层次范畴在对事物的认知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译者应该选出源语范畴中的典型特征或在基本范畴的层面上将其译出,以使目标语读者能够依赖典型特征或基本范畴更好地理解原文所要表达的信息。“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任何一个译者心中都有它自己的翻译原型,李清照的词英译本具有多样性、差异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笔者的对比研究并不是为了论证哪个译本好,哪个译本不好,而是通过对比不同的译本,找到他们各自的“原型”,从而发现译本最好的切入点,供日后译者在诗词翻译时参考。

3.结语

中国诗词英译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其难点就在于中国古代诗词中意向的翻译。通过采用翻译原型理论对《如梦令》的两个典型英译本进行对比可以看出,原型范畴理论对中国诗词英译研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翻译原型论的解释力有助于翻译理论的形成并指导翻译实践。 [科]

【参考文献】

[1]王寅.认知语言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2]Aristotle.方书春译.范畴篇・解释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3]Lakoff, G.Women,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Min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

[4]Wittgenstein,Ludwig,李步楼译.哲学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5]Rosch, E.Cognitive Representations of Semantic Categories,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General 104:192-233,1975.

[6]Snell-Hornby.Translation Studies: An Integrated Approach,Amsterdam: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1988.

[7]杨炳钧.翻译原型论.外国语言文学,2004,(4):106-111.

[8]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9]许渊冲.文学与翻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0]杨宪益,戴乃迭.宋词.北京:外文出版社,2001.

第11篇

关键词 :认知词汇语义学 原型理论 范畴化

原型理论最初于20世纪70年源于认知心理学,一经提出便被词汇语义学吸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认知语言学的发展。原型理论中的“原型”指的是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这个参照点会不断辐射,即由一个“词”辐射出一个“词网”,形成一个“原型范畴”。我们可以利用美国认知语言学家乔治·莱考夫的“理想认知模型”来举例,从而分析原型理论在认知词汇语义学中是怎样运用的。[1]

一、认知词汇语义学中的原型理论

认知语义学是莱考夫、J.R.罗斯等人与乔姆斯基分道扬镳后催生的新型语义学分支。它以认知语言学为基础,坚持语义规则是句法生成的前提,肯定了词汇意义在句子中的首要作用。在不同情境下,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同一词语有各自的见解,这就需要我们进行认知词汇学、认知语义学和词汇语义学的三重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人们想要表达的真正含义。我们将这种三重研究称为认知词汇语义学。认知词汇语义学是这三门学科的交集,当词汇、语义被冠以认知之名,我们就必须在认知语言学的大背景下对其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原型理论是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经典理论”针锋相对的一种新型范畴性质理论。经典理论认为,每种范畴都有自己的一套成员标准,符合所有标准的都是该范畴的成员,且地位相同,不符合任一标准的都排斥在此范畴以外。但事实上,范畴与范畴之间不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它们总会有交叉的地方,或者通过几个环节形成的锁链串联起来。原型理论则是范畴的抽象观,尤其当它进入认知语言学后,它将亚里士多德口中具体的范畴标准抽象成了认知的参照点。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原型”是某一范畴中的一个特例。例如,“杯子”这个词的意思是“盛饮料或其他液体的器具,多为圆柱状或下部略细,一般容积不大”[2],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将所有这样的器具都叫作“杯子”,无论它是酒盅、烧杯或高脚杯。所以,“杯子”就是原型,杯子(指代某一符合杯子定义的器具)是“杯子”这个认知语义范畴的一个特例。这样的说法多少含有一些哲学思想,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直接去研究原型理论在认知词汇语义学中的运用。

二、原型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运用

自197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施提出原型理论至今仅有35个年头,但该理论已涉猎了心理学、数学、哲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综合罗施、莱考夫、泰勒、恩格勒等学者的理论,可以说,原型理论在语言学中应用更多。[3]它与语言学中的前沿学科——认知语言学相关联,在认知语言学的背景下,与词汇语义学相融合。

原型理论在认知词汇语义学中的应用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原型”这一概念是词义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第二,原型的本质在认知词汇语义学中的反映是词义的模糊性;第三,原型的词义范畴化在一定程度上指的是对原型词义的扩展。

(一)原型:词义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

词义范畴化是指将某一词义所包含的所有特征形成一个范畴,各个成员依据自己具有属于这个范畴的特征的多寡,来确定自己在范畴内部的位置。位置越靠近中心,即属于这个范畴的特征越多,则越有典型性;位置越在边缘,即属于这个范畴的特征越少,则越具非典型性。词义范畴中心的那个点则视为原型词义,具备这个范畴内的所有特征。原型词义是生成其它非原型词义的根基,是认知其它非原型词义的本源。将词义范畴化,就是将无数词语划分到各个不同词义范畴的圆圈内,形成可分析性的组合的一种方法,原型词义就是这些圆圈的圆心,处于非常核心的位置。

从罗施对“鸟”这个范畴的实验结果来看,“鸟”是原型,“知更鸟”是与原型最接近的成员,“鸽子”“麻雀”是较高典型性成员,“企鹅”“鸵鸟”则处在边缘位置,是较低典型性成员。从词义上讲,“鸟”一词的概念是“脊椎动物的一纲,温血卵生,全身有羽毛,后肢能行走,前肢变为翅,一般能飞”[4]。根据这一概念,“知更鸟”和“鸽子”“麻雀”应是在“鸟”这一范畴内属同一位置级别的。但欧美学者认为“知更鸟”是最高典型性成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认知差异对词义理解的影响。因为知更鸟是英国国鸟,是欧洲最常见的、也是欧洲人最喜欢的一种鸟,所以,罗施才认为知更鸟是“鸟”这一范畴中具有最高典型性的成员。然而在词典中,“知更鸟”一词的定义是,“它的大小与麻雀相仿”。这也说明在不同认知背景下,原型的确立会有相应的变化。

(二)原型本质:词义的模糊性

1896年,俄罗斯语言学家波科罗夫斯基在提出“语义学”这一术语时曾指出,“事物在现实中的联系决定了相应词语在语言中的联系。研究一个词的意义,必须也要研究它的同义词,特别是属于相同的现象范围内的同义词。”[5]这段话颇具前瞻性地概括了词义范畴化对研究词义的作用,也涉及到了一些词义场理论。词义场理论认为,各个词语的意义聚合在一起便会形成许多意义的“场”,这些词义场又聚合成若干更大的词义场。词义场即为词义的范畴,这些范畴虽然各不相同,但边界却是模糊的,两个或几个相邻的场的范畴相互重叠和渗透。

处于词义范畴中心位置的原型也是模糊的。举例来说,“水果”一词是水果范畴的原型,苹果、鸭梨、水蜜桃等词都是这一词义范畴的成员。同理,我们还有蔬菜范畴、肉类范畴、粮食范畴。食物范畴的词义原型自然是“食物(可以吃的东西)”,但它蕴含极广,不可能有一个明确的实物成为它的载体。所以,原型词义的本质属性在于抽象的模糊性。原型的本质在认知词汇语义学中的反映即为词义的模糊性。

(三)原型范畴化:词义的扩展

原型的词义范畴化在一定程度上指的是对原型词义的扩展。原型如同范畴圈内的圆心,词义扩展就是从圆心开始向四周辐射,由近到远,辐射出更多与原型具有一定相同特征的词,从而形成一个“词网”。词网的密度,即原型辐射出的词的总数,是不确定的,因为千千万万的人的认知是迥然不同的。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突飞猛进,数据库的建立使统计某一词义范畴的成员总数成为可能。例如:大连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建立的“情感词汇”数据库,就利用计算机的统计功能很好地应用到了词汇数据统计中,统计出表示7种大类情感和20种小类情感的词汇及数万词汇。[6]但词汇具有生成性,随着人们的认知不断变化,相信这个数据库也会不断扩展,以适应人类主观认知的不断变化。

某一词义范畴内部的成员由“家族相似性”联系在一起,“家族相似性”的意思是在一个范畴中,所有成员都由一个相互交叉的相似性网络联结在一起。“词义不能孤立于相关的背景知识,词义不仅仅包括了最基本的概念内核,百科知识也是词义的一部分;词义的扩展也是一个范畴化的过程,多义词的不同义项构成一个原型范畴。”我们可以用莱考夫的理论对“聚丛模型”的阐释间接说明原型范畴化。例如“母亲”这个词,按照经典理论,应该是词典里的释义:“①子女对生养自己的女子的称谓;②比喻养育人的某一群体或事物;③泛指生儿育女的妇女”[7]。但根据“聚丛模型”研究,“母亲”是一个复杂的范畴,由若干个单独的认知模型组合而成,并辐射出以下主要词义:“①产儿义:生育孩子的人;②遗传义:提供遗传物质的人;③养育义:养育和培养孩子的人;④婚嫁义:父亲的妻子;⑤家系义:血缘关系最近的女性长辈;⑥比喻义:养育人等的某一事物”,其中不仅有指“人”的含义,也有指“物”的含义,因而就涉及到了“比喻”这一概念。如果谈及比喻,那么被称之为“母亲”的事物就更多了,可以产生“祖国母亲”“大海母亲”“地球母亲”等无数与上述意义擦边的短语。莱考夫还提出,“真正的”母亲的身份也是模糊的,如“我是养子,不知道我的真正母亲是谁”“我不是个会抚养孩子的人,我根本不能当任何孩子的母亲”“我的遗传母亲将卵子植入我真正母亲的子宫,然后我的遗传母亲就去世了”。这些说法未必是刻意模拟的事实,在世界上肯定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那么“真正的”母亲的意义就更加难以捉摸了。可见从不同认知视角出发会有不同的理解。最后,莱考夫做了一个奇怪却有趣的模型:“我有四个真正的母亲:一个是捐献结我基因的女子,一个是生我的女子,一个是养育我长大的女人,一个是我父亲现在的妻子。”[8]虽然“母亲”这个词义范畴内部的成员互异,但人们总希望找到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成员来概括整个范畴,所以每一部词典都是将一个多义词的首要几个义项列出,其他扩展的词义需要我们自己在认知过程中慢慢理解和掌握。

三、结语

词汇语义研究的趋势是从静态走向动态、从独立于语境之外走向依赖语境、从描写走向阐释。原型理论是一个动态化的理论,它不仅有动态的辐射、依赖语境的认知,也有涵盖词义的功能。这一理论符合词汇语义研究的趋势,是认知词汇语义学的核心。究其本因,在于原型理论同时也在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数学等近20门学科中有所应用,它为语言学带来的价值不在于它自己本身,而在于它汲取了其他学科的精华,并将之带入语言学。原则理论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在未来认知词汇语义学的研究中,原型理论将发挥更大的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胡明扬.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3]德克·克拉茨(DirkGeeraerts).欧美词汇语义学理论[M].李葆嘉、司联合、李炯英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

[2][4][7]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5]李葆嘉.词汇语义学史论的壮丽风景[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6]陈建美,林鸿飞,杨志豪.基于语法的情感词汇自动获取[J].智能系统学报,2009,(2).

第12篇

    【关键词】典型理论 一词多义 中心义项 边缘义项 家族相似性范畴理论

    1 引言

    语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发展和变化。起初,词都只有一个意义,但随着时间的发展一个词就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从而产生了一词多义现象。一词多义现象(polysemy)是指一个词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义项。多义现象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不断范畴化和概念化的结果,也是人类对一个语言形式的核心意义扩展的结果。本文将通过认知语言学的典型范畴理论(the prototypical category theory),隐喻和转喻为基础,来分析语言上的一词多义现象。

    2 范畴化和原型理论

    人们把世界上相同的或相识的事物从认知上归纳在一起,并赋予同一语言符号,这就形成了范畴,其过程就称为范畴化。认知语言学上的范畴跟传统的范畴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在传统范畴理论看来,一个范畴中的成员必须满足某个范畴中的所有特征,如果它违反了其中一个或几个特征就被剔出这一范畴成员的地位。此外,结构主义语义学家认为,确定语义范畴的标准是充分必要的语义特征,即判定一个词是否属于某个语义范畴就是看它是否具备了该语义场的充分必要语义特征。而近代哲学家L.Wittenstein经过研究发现了传统范畴理论的不足,并提出了家族相似性理论(Family Resembalance)。他认为范畴的成员不必具有该范畴的所有属性,而是AB、BC、CD、DE式的家族相似关系,即一个成员与其他成员至少有一个或多个共同属性。范畴成员的特性不完全一样,他们是靠家族相似性来归属于同一范畴。而范畴没有固定的明确的边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认知能力的提高而不断形成和变化发展的。如F.Ungerer et H.J.Schmid在“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举的“game”一例中,“游戏”范畴,包括多中游戏,有的游戏只是为了娱乐,没有输赢;有的游戏需要运气,有的需要技巧,有的需要勇气,也有是游戏兼而有之。然而随着科学和社会的进步,新的游戏产生了,游戏的范畴也发生了变化。如90年代的电脑游戏和网络游戏的出现并有新成员加入了游戏的范畴,是该范畴扩大了,其特征属性也更复杂了。

    而Labove和Rosch在家族相似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原型理论(Prototype theory),成为认知语言学范畴理论的核心思想。根据原型理论,在同一范畴中,成员的地位是不同的,即成员代表该范畴的程度不一样,有中心的、典型的成员和边缘的、非典型的成员之分。其中心的典型的成员即是范畴的原型(prototype),而其他成员具有不同程度的典型性(degree of typicality),比如麻雀就比企鹅更属于“鸟”的范畴。此外,他们认为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只是相似程度的不同,典型成员具备所有或大部分该范畴的特性,而边缘成员只与典型成员具有很少的一部分相似属性。因此,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某甲认知对象可能完全成为一个范畴成员,而某乙对象可能部分划在该范畴之内;其中甲范畴成员和乙范畴成员之间可能存在某点或多点相似,因此,范畴应该是构成一个连续体。其中,典型(或原型)范畴理论的基本观点有以下几点:

    (1)范畴的确定是凭借典型特征,而不是有充分必要条件来建立的;

    (2)范畴成员有典型和非典型之分,彼此之间有典型程度差异;

    (3)范畴成员之间存在相似性和共同的特征,且够成一个连续体;

    (4)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

    3 一词多义与原型理论

    认知语言学家认为概念是人认识世界的产物,是对现实世界的本质反映,是对一类食物进行概括的符号表征。而且概念的形成是以认知范畴为基础的。概念是词义的基础,词义概念在语言中的表现形式,词又通过概念来反映世界上的事物或现象。随着认知的发展,概念将不断被扩充。这就是说,原有概念不断被扩充,形成一个更大的语义范畴。根据认知语言学,词义属于语义范畴。随着词范畴的不断扩大,其词义也将不断的发展变化。

    语义范畴也是原型范畴,其义项成员具有不同等的地位,而是具有中心的、典型的义项和边缘义项之分。其中心义项就是原型义项(prototype meaning),被认为是语义范畴最具代表性的义项,往往是人们最早认知习得的,也是语言符号初现时具有的最早或是“直接”意义。(赵艳芳,2001:84)语义范畴是围绕原型意义向外扩展的。其扩展方式是一种放射形结构,即语义由中心义项通过认知机制(隐喻metaphor或转喻metonomy)不断向周围辐射,从而初现新的边缘意义(non-prototypical meaning非典型意义)。下面用“head”一词来看原型理论在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head”的原型意义为“身体的前端部分”(top part of the body),后围绕这个中心意义扩展为“事物的顶端”如 the head of an arrow;后来又逐渐扩展为“首脑,首长或是一个组织机构的领头人”如the head of college,the head of a delegation;后来进义不扩展为“重点,要点”,如 the head of a discussion;the head of a passage;后来还演化成为“才智,智力,或有才能的人”,如 use your head;the company needs several heads。从上面不难看出,“head”其它义项都是通过隐喻或转喻的认知机制对其原型义项进行的拓展。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通过认知机制从原型意义而来的义项不能提升到原型意义地位。相反,由于社会文化和语境的不断发展变化,有些词的原型意义会逐渐沦为边缘的、非典型的义项,而原来一些边缘的,非典型义项将会转化为中心的,原型意义。比如PEN一词,最初来自于拉丁语,其原义为“羽毛”。由于当时的人们用羽毛当作书写工具,所以pen成为书写工具的名称。后来由于新的书写工具不断出现和其形状的多样化,于是pen的语义范畴也扩大了。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其原型意义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羽毛笔”转化为了今天的“钢笔”。这也正说明了语义范畴也具有原型意义和边缘意义之分,各个义项之间是具有不同的地位,而是围绕原型意义成辐射状不断扩散,其中各个义项之间具有明确的二分法,而是与原型意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认知词汇语义学通过原型理论和范畴理论运用于一词多义的分析,其主要结论是:

    (1)语义范畴不能以充分必要特征来进行二分; (2)语义范畴围绕原型意义呈现出放射性的链状结构,其中各个义项之间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家族相似性,即语义结构呈现集合和重叠意义辐射集;

    (3)语义范畴成员具有不同的地位,并不是每一个义项成员都可以代表该语义范畴,而只有原型意义最能代表该语义范畴;

    (4)语义范畴边界具有模糊性,随着社会文化变化发展和语境的不同,范畴的扩展其边缘变得越来越模糊,并出现与其它语义范畴交叉现象。

    4 原型理论下隐喻和转喻对一词多义“原型意义”的认知拓展机制

    传统语言学将隐喻和转喻看作语言形式上的修辞,是语言装饰的手段,因而只是修辞学,文学和文体学研究对象。而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和转喻是人们对抽象概念认识和表达的强有力的工具。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认知能力的断提高,对世界的认识不断加深,使得要求语言要不断的扩展来实现对人类的需求。这样就需要非常丰富的语言来表达,而对于抽象的事物现象将是一筹莫展。人的大脑不是具有无限的容量,而是具有很强的创造力。它能借助于已知的事物和语言符号认知和命名新的事物——其中主要是指隐喻和转喻认知机制。通过对已有符号和事物进行隐喻和转喻来认知新的,抽象的事物,这也是符合“省力原则(least of effort)”和语言的“语言的经济原则”。因此,隐喻和转喻是一词多义的拓展机制。

    4.1隐喻

    隐喻是一种重要的认知模式,是新的语言意义产生的根源。隐喻的本质是概念化。人类长借助简单的具体概念来认识抽象复杂的概念。也就是说隐喻是通过一个认知域内的经验或范畴来了解另一个认知域内的经验或范畴。隐喻中又一个重要概念是“映射(mapping)”。Lakoff提出隐喻是从一个比较熟悉。易于理解的始源域(source domain)映射到一个不熟悉,较抽象或较难理解的目标域(target domain)的过程。其中这种映射来自于两个概念,即始源域和目标域之间的“相似(similarity)”——即相似原则(principle of similarity):人们容易将相同或相似的东西用来互为比喻。

    下面以“face”为例来说明,隐喻对“face”这个英语单词意义的拓展。

    (1)face of a mountain,face of a building,face of a watch.其中,始源域为:人的脸一直在身体的最外层,最容易被注意;而目标域为:实体都有表面和各个侧面。从中可以看出,用人的“脸”映射为实体的表面。因此,“face”就具有了“实体表面”意义。(其中概念隐喻公式为:FACE IS SURF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