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00:00:12
技术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来源: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_________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_________;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_________。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_________。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_________
标准号:_________
发布日期:_________
技术指标:_________
技术参数:_________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一)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_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6.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3.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 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4.“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合作协议合同范本二
甲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XX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二.合作项目:
xxxx。包括各种xxxxxxxxxx。
三.合作时间
暂定X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植物检疫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植物检疫站拥有官方性的技术实体_________市玉米快繁中心,_________植物检疫站希望加强和国际玉米中心方面的合作研究并得到有关的科技援助。
2.国际玉米中心将提供先进的玉米遗传材料、技术、培训和派出知名专家咨询支持_________植物检疫站。
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玉米技术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主要目的是培育筛选玉米晚疫病水平抗性品种而进行的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直接在_________主任和_________植物遗传学家的监管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来自于_________植物检疫站,主要负责项目所需的人员、资金等保障项目的开展。本项目组成员包括_________植物检疫站的_________。
第三条 国际玉米中心_________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直接提供先进的玉米克隆中间材料和品种。这些材料主要由对玉米晚疫病具有水平抗性和农艺性状好的品系组成。_________也将帮助_________植物检疫站寻找有关项目(撰写建议书)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本项目。
第四条 _________植物检疫站负责联合研究优质的玉米克隆材料的所需经费,并提供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给国际玉米中心。双方主要的活动应通报给国际玉米中心的中国办事处。
第五条 基于这项共有的协议,国际玉米中心和_________植物检疫站可以独立或共同发布这个协作项目的有关信息或活动结果。所有的出版或发布的结果双方均相应得到承认。双方将平等分享共同研究本行业所出现的任何知识产权并遵循国际玉米中心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知识产权的补充协议。任何从此项工作中产生的知识财产将为双方所有。
第六条 除了双方更新本协议,本协议在_________年期间有效,并从签字之日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服从于国际法。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形式
为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利用医疗资源,经过友好协商,乙方以其医疗资源和医疗团队为甲方在中医门诊的运营过程中建设并提供中医技术治疗。
二、合作期限
2019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4日,协议到期后是否续约或终止应提前三个月双方予以协商。如重大变故终止合同需提前六个月告知,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作方案
1、甲方为项目免费提供医生诊室一间、治疗室一间、中药房一间、床位20张和住院医师及护理相关人员。
2、乙方提供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中医治疗医师人员及科室管理人员。
3、乙方所使用的西成药、中草药、材料费由甲方采购商提供。
四、甲乙双方合作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为中医科门诊、中医科住院所有产生费用的20%。所有费用包括医保加自费。
五、工资发放
甲方每月15日给乙方发放工资。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经营项目及经营场所,保障科室正常运行。
2、甲方提供中医科室所需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单,药品等,成本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科室的经营运作在甲方医院的平台,由乙方提供合法执业中医师治疗坐诊,收费和药品统一纳入甲方整体管理。
八、其他
1、本协议签订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则此合同自动。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签章):法人(签章):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__网络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公司名称为:“__网络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x.
二、经营范围为x等。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投资方式为: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70%,折合公司股份为63%;乙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30%,折合公司股份为27%;丙方以技术出资,折合股份为10%,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资200万,到使用完200万后再共追加投资100万,待追加的100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100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资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资,而由另一方单独投资或多出资,则另一方按现金投资比率计算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如此类推,直至损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资时,另一方有权选择:(1)双方再按实际投资数(包括利息在内)重新计算各自投资额和应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率计算各方应出资额,另一方有权就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向一方追讨。
六、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公司会计由x方委派担任,出纳由x方委派担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对方及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甲、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转让股份,必须经得甲乙双方同意。
十一、经营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x年。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应按照乙方的出资额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如果乙违约,应按照甲方的出资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乙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实施强强联合,更好地为辖区民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医院的良好医疗环境、设施和品牌,结合乙方的新技术、新设备和运营管理经验,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医院科实行门诊、病房统一管理,建立以***科为特色的诊疗科室,提高医院***科的诊疗技术水平与服务档次,不断提升医院科的综合实力。
经双方友好协商,*****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投资开展技术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二章 合作双方
甲方:*****医院
乙方:
第三章 合作目标及范围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项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甲方负责临床医疗质量和医保业务的控制管理。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科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科研开发、技术引进、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装修经费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科建成本区一流的***疾病诊疗科室。
合作范围:***科。
第四章 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新的设备和引进技术人才,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病房扩大收容,以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预算,并分别按甲方30%、乙方70%的比例出资投入。
第五章 组织结构
甲、乙双方派员组成***科管委会,为该科的决策机构,甲方担任管委会主任,乙方担任副主任。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为管委会成员。
一、管委会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负责***科的医疗、科研、教学及疾病预防工作。
2、制定***科工作计划,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和护理安全的情况,组织科研、教学工作的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执行医院对***科的医护质量、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配合院部相应的检查。
4、参与院部各项会议,传达会议各项内容,执行会议决议事项。
5、定期查房,共同讨论解决重症疑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组织术前讲座、临床讲座;组织指导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
6、组织***科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不断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实行新疗法并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科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负责落实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8、加强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凝聚力,努力完成***科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发现并储备人才。
9、确定医生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等医疗工作安排。
10、落实***科经营副主任等人员的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遵守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纪律,认真执行管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12、负责与医院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科工作的正常开展。
13、对***科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仪器、设备的教育,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14、完成院领导及管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1、协助***科主任工作,负责制定***科非医疗工作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科年度目标任务。
2、全面负责***科财务、企划、技术推广宣传、绩效考核、后勤管理工作,为***科业务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财经制度,严格报销制度,***科费用支出报销需由***科副主任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协议所定的财务规定执行。
4、认真做好***科业务收支、药品医疗器械往来、固定资产保管、库存和资金往来账目与报表,并及时上报。
5、负责市场调研、公关促销,对广宣方案、视觉设计、媒介发布等对外宣传活动进行总体策划组织、贯彻执行、效果监控、完善提高。
6、掌握***科业务工作动态,按时填报业务报表,协助***科主任分析、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7、对***科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和爱护医疗器械、设备、仪器及优化办公环境意识的教育。
8、协助***科主任进行对外关系协调工作。
9、完成***科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科室管理
一、***科是医院下属的临床科室,该科室门诊、急诊病房实行统一管理,采取独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机制,为方便患者,在***科逐步实行检查、诊断、治疗一条龙服务。
二、***科在相对独立区域内完成病人的诊治,经双方同意设在本科内的诊疗项目,可以在科内完成。发生在甲方相关辅助科室的检查费用按25%比例计入***科业务收入之中。
三、***科在设备、药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所需专科设备、药品耗材由***科依法组织购置,乙方支付费用提供对应的发票和明细,按程序进入甲方药品、器械仓库,根据需要由***科领用。甲方相关库管费用自费病人按3%、医保病人按8%从业务流水中提取。
四、***科重大问题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管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技术引进,营运目标和发展计划等重大事项。临时遇到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双方协商。
五、***科要严贯彻落实国家、天波市及本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和医院的各项检查,特别是医疗护理质量检查、医院投诉的调查等。
六、***科要树立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医院的利益和声誉。
七、***科要遵守医保政策,不得违规套保,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处以违规金额5倍之罚款。规定的优惠医疗,所需的药品、医疗耗材等成本由双方按甲方承担**%、乙方**%的比例列入成本计算,并经医院院长和***科副主任批准。
八、***科运营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广告管理规定。
第七章 双方责任和任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现有***科科医疗用房及办公场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属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科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所需费用列入***科成本。
(二)根据工作需要,***科保留聘用甲方医务人员一名和护士两名,乙方引进、聘用的医务人员由甲方负责人事管理;所有被聘用人员每月的薪资由***科负责发放。
(三)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申请、广告审批等工作,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方为***科提供统一的外线电话********(经费由乙方负担),用于宣传和业务需要。
(五)甲方协助办理***科委托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协议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新设备的投资购买,并负责***科医疗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科门诊、病房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和相关主管单位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医师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科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会诊,确保***科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
(五)新聘***科医、技、护等人员一律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办理变更注册,依法执业。
(六)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元医疗技术风险金,协议期满三个月之后如无医疗纠纷事故等经济赔偿则全额退还乙方。
(七)协议生效期间和协议期满一年内***科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甲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甲方**%。
(八)乙方承诺按每月*****元的额度向甲方财务科预缴科研经费,用于甲方开展医疗技术开发和研究。乙方逾期两个月不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协议生效期间,***科的开支和收益甲乙双方分别按**%和***%的比例承担。由财务科按月进行经营利润的效益分配。
二、由甲方统一进行收费管理,***科不得私自收费。***科的成本费用,由管委会副主任签批后报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账目清晰。双方账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结算(节假日顺延),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科的收益:***科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扣除在甲方请领的药品、血制品、卫生消耗品、氧气、消毒费用、卫生被服等所有成本后为***科的收益。收益扣除其他成本费用后为利润。
第九章 技术合作协议期限
本技术合作协议期限为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技术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的权益,确保技术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技术合作协议,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技术合作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技术合作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技术合作协议规定,造成***科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技术合作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技术合作协议,应赔偿乙方投入的设备费用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技术合作协议,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如要继续经营,应在违约一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进行。
三、协议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科设备及装修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政策因素等)终止本技术合作协议,可免除相关责任。
六、本技术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技术合作协议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技术合作协议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协议书各条款实施。本技术合作协议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执行本技术合作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技术合作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提交天波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本技术合作协议共六页)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植物检疫站拥有官方性的技术实体_________市玉米快繁中心,_________植物检疫站希望加强和国际玉米中心方面的合作研究并得到有关的科技援助。
2.国际玉米中心将提供先进的玉米遗传材料、技术、培训和派出知名专家咨询支持_________植物检疫站。
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玉米技术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主要目的是培育筛选玉米晚疫病水平抗性品种而进行的国际合作项目。项目直接在_________主任和_________植物遗传学家的监管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来自于_________植物检疫站,主要负责项目所需的人员、资金等保障项目的开展。本项目组成员包括_________植物检疫站的_________。
第三条 国际玉米中心_________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直接提供先进的玉米克隆中间材料和品种。这些材料主要由对玉米晚疫病具有水平抗性和农艺性状好的品系组成。_________也将帮助_________植物检疫站寻找有关项目(撰写建议书)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本项目。xx玉米技术合作协议文本
第四条 _________植物检疫站负责联合研究优质的玉米克隆材料的所需经费,并提供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给国际玉米中心。双方主要的活动应通报给国际玉米中心的中国办事处。
第五条 基于这项共有的协议,国际玉米中心和_________植物检疫站可以独立或共同发布这个协作项目的有关信息或活动结果。所有的出版或发布的结果双方均相应得到承认。双方将平等分享共同研究本行业所出现的任何知识产权并遵循国际玉米中心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的知识产权的补充协议。任何从此项工作中产生的知识财产将为双方所有。
第六条 除了双方更新本协议,本协议在_________年期间有效,并从签字之日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服从于国际法。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__网络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公司名称为:“__网络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x。
二、经营范围为x等。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投资方式为: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70%,折合公司股份为63%;乙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30%,折合公司股份为27%;丙方以技术出资,折合股份为10%,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资200万,到使用完200万后再共追加投资100万,待追加的100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100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资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资,而由另一方单独投资或多出资,则另一方按现金投资比率计算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如此类推,直至损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资时,另一方有权选择:(1)双方再按实际投资数(包括利息在内)重新计算各自投资额和应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率计算各方应出资额,另一方有权就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向一方追讨。
六、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公司会计由x方委派担任,出纳由x方委派担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对方及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甲、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转让股份,必须经得甲乙双方同意。
十一、经营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x年。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应按照乙方的出资额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如果乙违约,应按照甲方的出资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乙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协议有效期为 叁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一、甲方承诺:
1、根据审核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开展审核专业咨询、专业技术研讨、授课等活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补助/报酬。
2、向乙方提供或传达上级部门和甲方有关认证活动的信息
3、甲方邀请乙方参加审核或相关组织活动时,按每个审核日发放10元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
凡在参加甲方的审核时,发生意外伤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险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未办理保险,则一切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承诺:
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程序的规定。
2、甲方安排审核活动时一般能保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累计二次不能按任务书执行审核任务,则视为不愿意参加甲方审核活动,不再安排审核任务。
3、本人同意在审核中发生意外时,按协议第一项中的第3条执行。
4、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审核信息和客户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北京军友诚信质量??????????技术专家(签字):
被告人:吴联大,男,1971年10月14日出生,温州市正大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1999年12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吴联大合同诈骗案,由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7月24日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1998年10月28日,被告人吴联大从上海樱花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花公司)得知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分公司)正在寻求8BK80开关柜技术合作的信息后,即与樱花公司约定:由樱花公司就8BK80技术合作和西门子分公司签约,再由吴联大等人就该技术合作和中国长城电器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签约。为了骗取长城公司的信任,1999年1月9日,吴联大与他人冒用西门子分公司的名义和长城公司签署了8BK80技术合作协议,约定长城公司支付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吴联大在收受保证金的同时,又将协议中冒用的“西门子分公司”变更为“樱花公司”,并将保证金中的22万元支付樱花公司,作为与西门子分公司合作的签约费用,其余部分占为已有。由于樱花公司和西门子分公司签署的8BK80技术合作协议中限定只能由樱花公司在上海使用该技术,导致无法将该技术提供给长城公司使用。长城公司提出异议后,吴联大为拒返保证金,又在长城公司和樱花公司的“低压设备合作协议”中私自加入“原8BK80技术合作有效,长城公司不得退回保证金”的条款。吴联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予严惩。
被告人吴联大辩称:自己根据樱花公司的授权,在与长城公司订立及履行8BK80技术合作协议中,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属合法的经营活动。8BK80技术合作协议是樱花公司与长城公司之间的合同,并已实际履行,协议中有关内容的变更,是依据樱花公司的指示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长城公司提出返还保证金的要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保证金中的22万元人民币已给付樱花公司用于履行合同,樱花公司又与西门子分公司订立有关协议,同时还促成了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的其他合作项目,长城公司全面履行合同后的经济利益远远超过保证金。本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保证金的故意,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告人吴联大的辩护人辩称:吴联大不存在冒用西门子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协议的行为,更没有非法占有8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的主观目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1)起诉书指控吴联大冒用西门子分公司的名义没有根据。8BK80技术合作协议封面上的西门子公司的字样系笔误,吴联大已在修正函中说明,且协议的内容也说明吴联大等人是中介人。长城公司的叶祥尧等人称,吴联大自我介绍是西门子分公司的商务代理,没有其他旁证,不足为据。有关聘书、协议书及樱花公司的陈健鸿均证明,吴联大等人是代表樱花公司与长城公司签订协议的。(2)西门子分公司知道樱花公司准备将该技术转让给长城公司。樱花公司的陈健鸿证明,该事已告知西门子分公司的代表贝克先生。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直接签订的有关协议,以及长城公司、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移交图纸等文件的行为,均能证明西门子分公司明知与长城公司有协议关系存在,并在积极履行协议。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公司成员企业,是樱花公司与长城公司在履行该技术协议中解决合作障碍的手段,也证明该技术合作协议的主体为樱花公司。因此,吴联大没有冒用西门子分公司的行为。(3)吴联大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吴联大依照有关协议以代理人的身份接收80万元人民币保金的行为合法,如吴联大意欲占有该款,就不会付樱花公司22万元,存吴尚忠处33万元,也无需再为履行协议而继续奔走和支付费用。检察机关将吴联大动用保证金推定为占为已有,没有法律依据。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8年7月间,被告人吴联大在担任温州市锐力健身运动用品公司的法律顾问期间,与该公司董事吴尚忠在业务来往中,从樱花公司总经理陈健鸿处得知西门子分公司有8BK80技术转让的信息,便与一家公司洽谈有关合作事宜,但因故未成。长城公司得知后,决定由副总经理王亚群利用与吴联大的朋友关系,给予更优惠的条件,力争该项目的签约。为此,双方就保证金数额、技术使用费、年产量等事宜,多次联系洽谈。同年12月28日,樱花公司正式聘请吴尚忠为该公司温州地区的商务经理,吴联大为副经理,并书面协议商定:由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签署协议,费用由吴尚忠、吴联大支付;由吴尚忠、吴联大与长城公司签署合作生产协议;每台收费6800元,樱花公司得800元,吴尚忠、吴联大得6000元;长城公司以后向西门子分公司订购断路器等部件由吴联大向樱花公司办理具体商务手续。之后,吴联大根据樱花公司提供的西门子分公司生产8BK80开关柜技术咨询协议文本,拟定了技术合作协议,并在协议封面上写明长城公司(甲方)、西门子公司(乙方)为协议的双方当事人,还在每一页的页眉处添加了SIEMENS(即英文西门子)的字样。1999年1月8日,长城公司董事长叶祥尧和王亚群赴上海,先后参观了吴尚忠的和泰公司和樱花公司,得知陈健鸿是西门子分公司的业务代理。1月9日,叶祥尧代表甲方,吴尚忠、吴联大代表乙方,在和泰公司办公室签署了8BK80开关柜技术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了西门子分公司通过乙方自行决定向甲方移交技术图纸;协议第4条规定:甲方每生产1台开关柜付乙方技术使用费6800元,第一年最少按100台计算,第二年起最少按180台计算给付乙方,超过部分按实际数额给付;协议第5条规定:协议签署后一周内,甲方须支付乙方保证金80万人民币,协议履行完毕时,乙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违反任何条款,保证金全部没收;协议第22条规定:如发生争议,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的乙方由吴尚忠、吴联大签名盖章,没有其他公章。
1999年1月13日,长城公司派职员将80万元人民币的汇票送交吴联大,并取回收条和吴联大的有关协议的修正函。该函主要内容是:(1)技术合作协议属樱花公司代表吴尚忠、吴联大签署,封面上西门子公司(字样)属笔误。(2)协议内容应以西门子分公司同樱花公司签约的协议内容为准。(3)长城公司不另支付技术咨询费。协议的第4、第5、第22条必须履行,其他条款终止执行。(4)长城公司有关8BK80、低压成套项目事务,须经过吴尚忠、吴联大书面确认后再与樱花公司达成协议,否则视为(长城公司)违约。(5)有关低压成套项目的合作,吴尚忠、吴联大尽量提请樱花公司尽快促成(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直接签约。若有异议,三天内回复,否则视为认可。双方不另行补充或修改协议。同年1月14日、15日,吴联大从银行提取了8075元保证金中的22万元,于1月19日以汇票的方式支付樱花公司,并支付现金2万元,33万元交吴尚忠保管,剩余25万元自己保管。同年1月27日,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签订了8BK80开关柜技术咨询、框架、采购协议。其中规定了该合作项目的生产地点限于上海,不得泄露信息、资料的保密、技术转让等条款。樱花公司于1999年2月支付西门子分公司技术咨询费16万元人民币。2月10日,西门子分公司将8BK80项目的技术图纸及相关文件移交樱花公司。2月20日,吴联大将图纸等文件送交长城公司,遭长城公司拒收。
1999年4月8日,西门子分公司函告樱花公司签约生效,要求安排有关技术、销售及商务人员,按计划进行合作事项的具体洽谈。为了既保证长城公司能生产8BK80开关柜,又不使樱花公司违约,经协商,长城公司同意吸收樱花公司为长城集团成员企业。樱花公司也同意将西门子分公司的低压成套电气设备合作项目移交给长城公司洽谈,并达成协议。该协议规定,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签订协议后,长城公司应付樱花公司中介费20万,如合作不成,则如数返还。该协议拟定后,长城公司将该协议交吴联大,吴联大作为该协议樱花公司的代表签字后送樱花公司签字盖章。但吴联大在该协议上增加了有关8BK80项目的条款,除与修正函基本相同的内容外,还加上“长城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保证金”。陈健鸿也在修改后的协议上签名、盖章,吴联大没有将修改的协议送长城公司收执。6月30日,长城公司以吴联大没有履行协议为由,书面要求其退还保证金,吴联大表示拒绝。2000年1月14日,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签订了有关开关柜框架、采购等协议,随后双方还签订了生产8BK80开关柜的技术咨询协议。同年5月11日,双方又签订了合作生产8BK80技术协议的补充协议。
案发后,吴尚忠已将33万人民币退还长城公司。
认定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有:
1.被告人吴联大的供述。吴联大承认和吴尚忠以樱花公司的代表与长城公司洽谈、签订8BK80技术合作项目;协议的文本由陈健鸿提供,与长城公司洽谈后又作了修改;起草修正函并交长城公司;在低压协议中加入8BK80的内容;收取8075人民币后付樱花公司22万元,交吴尚忠33万,余款在本人处;长城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没有正当理由,且退回保证金的权利在吴尚忠和陈健鸿,所以没退;证明长城公司赴上海实地考察后签约、对修正函没有异议,便通知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签约;签约后,樱花公司支付了咨询费16万元人民币,取得图纸、资料,长城公司因未取得西门子公司名称使用权等原因拒收图纸等资料复印件等事实。
2.证人吴尚忠的证言。证明他本人是同吴联大是以樱花公司温州的商务代理身份与长城公司洽谈、签订8BK80技术合作协议的。该协议内容由樱花公司提供,吴联大作了修改;与长城公司的8BK80技术协议是叶祥尧等人来沪后在和泰公司签订的;80万人民币保证金中,22万付樱花公司购图纸,33万由其保管,余款在吴联大处;因担心合作单位不交技术使用费,所以要保证金;事成后,同吴联大、陈健鸿共分利润等事实。
3.证人叶祥尧、叶祥桃、王亚群的证言。分别证明与吴尚忠、吴联大洽谈有关8BK80技术合作协议,赴上海参观了樱花公司,在和泰公司签约。陈健鸿告知商务上的事由吴尚忠处理。付吴联大8075元人民币。王还证明拒收吴联大送来的图纸、资料复印件等事实。
4.证人陈健鸿的证言。证明聘请吴尚忠、吴联大为发展8BK80项目业务商务代理,向吴联大提供协议文本,由吴联大定稿。知道吴尚忠、吴联大收了保证金,支付了樱花公司22万元,收现金2万元。与长城公司签订了低压技术转让协议。1999年7月,西门子分公司与长城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5.协议书、聘用书等。证明樱花公司聘请吴尚忠为其公司温州地区商务经理、吴联大为副经理,与长城公司签署8BK80开关拒合作生产协议,负责关系协调、协议履行监督及款项结算等事宜及技术使用费分成,樱花公司不负担吴尚忠、吴联大的费用及该公司是德国西门子公司的代理商等内容。
6.技术合作协议书。证明叶祥尧与吴联大、吴尚忠签署了8BK80技术咨询协议的时间、内容,封面上的乙方为西门子分公司、每一页的页眉处有SIEMENS字样等情形。
7.修正函复印件、介绍信、领款条。证明修正函的内容、时间、已交长城公司职员杨毅收取等事实。
8.收条、汇票。证明长城公司给付吴联大保证金的数额、币种、时间等情形。
9.樱花公司收据。证明收到吴联大付8BK80技术图纸转让费16万元、断路器货款4万元。
10.协议书2份。证明樱花公司愿将西门子低压成套电气设备合作项目移交长城公司洽谈,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签约后15日内,长城公司付樱花公司中介费20万元人民币(已预付5万元)。吴联大在该协议中增加有关8BK80内容。有吴联大盖的章。樱花公司在收到余款15万元后7天内付吴联大中介费8万元及时间等内容。
11.协议书、发票、图纸、文件移交证明复印件。证明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签署8BK80技术咨询、柜架、采购协议的时间、内容、生产地点、技术咨询费数额。
12.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的协议。证明两公司己签署8BK80技术咨询和低压开关柜框架采购协议及内容。
上述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均无异议,且能相互印证,应予确认。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按合同诈骗罪处罚。
被告人吴联大是受樱花公司的聘请,作为该公司在温州的商务代理,与长城公司洽谈有关8BK80技术转让协议的。长城公司派员赴上海考察后,与吴联大等人其签署了有关协议。事后,吴联大又发函修正,明确告知协议上的乙方为西门子公司系笔误,自己的身份系樱花公司的商务代理,长城公司没有异议,亦没有当即要求退回保证金。该协议签订后,樱花公司便与西门子分公司签订了该技术的有关协议。樱花公司还将低压成套项目亦转让给长城公司直接与西门子分公司洽谈,最终该两项技术合作项目均达成协议。同时,吴联大收取80万元人民币后,已将其中的22万元支付樱花公司,将33万元交吴尚忠保管,这说明吴联大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80万元保证金的犯意,其真正目的是为了获取长城公司生产开关柜后按协议支付其个人的技术使用费。在客观上,吴联大没有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的名义或者虚构、伪造8BK80技术及转让的事实。在收取保证金后,并无将其挥霍或携款逃匿。反之,在得知8BK80开关柜只限在上海生产后,吴联大还积极建议采取变通的方法,让长城公司达到生产该产品的目的,具有积极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动。故其行为不符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吴联大及其辩护人辩称吴联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成立;应予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于2001年1月16日作出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联大无罪。
一审宣判后,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理由是:被告人吴联大和长城公司签订协议内容不真实,没有履约的可行性。吴联大冒用西门子分公司的名义与长城公司签约,发修正函修改协议主体,变造协议规定内容,拒绝退还剩余的2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说明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25万元保证金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冒用西门子分公司骗取长城公司财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原判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要求按合同诈骗罪对吴联大定罪处罚。
吴联大的辩护人同意原审判决,认为吴联大客观上没有采取诈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是以真实身份与长城公司订约的,并积极履行了合同,主观上不具备占有保证金的目的,要求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原判所认定的事实,有证人叶祥尧、王亚群、陈健鸿、杨毅、吴尚忠等的证言,樱花公司与吴联大等人签订的协议书和聘用书,吴联大等人与长城公司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修正函,长城公司领取法律文件的介绍信,80万元人民币的领款条、樱花公司的收据,长城公司吸收樱花公司为成员企业的文件,樱花公司与长城公司有关低压成套项目协议,樱花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所订协议、发票、图纸、文件,长城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的通知,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的协议,长城公司的证明以及扣押和发还清单等证据予以证实。吴联大的供述与上列证据反映的情况相符。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人吴联大是受樱花公司聘请,作为该公司在温州地区的商务代理,与长城公司洽谈有关西门子公司 8BK80技术转让项目的。吴联大至签约时,并不知道该技术的转让有地域性限制,会影响与长城公司协议的履行。长城公司是在与樱花公司直接接洽,了解了各方关系及8BK80技术转让的具体情况后,与吴联大等人签约并支付保证金的,之后亦未对协议提出异议。吴联大一直努力谋求长城公司能够受让8BK80技术项目,在受让出现障碍后,仍积极促成樱花公司成为长城公司的成员企业,使长城公司得以变通获得西门子分公司的技术项目。另外,在长城公司与西门子分公司进行低压项目技术合作的整个过程中,樱花公司一直都认可吴联大为其温州地区的商务代理,认可吴联大的中介作用,并同意吴联大分得中介费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吴联大虽系根据与樱花公司的约定与长城公司洽谈签订协议,但其在中介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抬高身价,在协议的封面和内容上多处以西门子公司作为主体,给人以代表西门子分公司的印象,待签订协议之后,再予修正;并且在长城公司和樱花公司签订的低压成套项目协议上又私自加进其他内容。上述欺诈行为有相应的证据证实,原判也在事实部分作了相应的认定,检察机关抗诉对此部分提出的异议成立。但综观全案,吴联大在代表樱花公司与长城公司签订和履行技术合作中,一些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但其主观上尚不具有以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长城公司财产的目的。吴联大与长城公司签约的直接动机,是希望西门子分公司的有关技术合作项目能够转让成功,使其本人能够从中获取高额技术转让费。在客观上,吴联大作为樱花公司的商务代理,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也有积极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动,拒退保证金是事出有因,并不是企图骗取长城公司的财产,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隐匿合同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情形。长城公司虽在与吴联大接洽初期,受吴联大某些不当行为的误导,但终究是在经过考察了解后,确认有获得西门子分公司技术合作的可能,同意与吴联大等人签约并支付有关款项,亦不属被骗;且长城公司通过樱花公司及吴联大等人的中介,最终达到了与西门子分公司技术合作的目的,已经成为受益者。有鉴于此,吴联大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检察机关要求按合同诈骗罪对其定罪处罚的抗诉理由不足,不予采纳。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 ________________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__________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1)按利润分成,甲:乙 :____ 的比例分;(2)销售额提成 __________% 。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__________ 。
十一、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协议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协议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协议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协议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4规定填写。
二、技术服务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中包括技术培训协议和技术中介协议。
技术培训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协议。
技术中介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协议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协议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协议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协议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协议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
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协议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_______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协议当应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____标准,采用____方式验收,由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协议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____________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________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_元,由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技术服务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协议第______条约定,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协议第______条约定,____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协议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九、本协议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软件服务合同范本二甲方(客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适用说明
1.本合同适用于首次购买XX产品及购买XX服务产品的用户。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表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标准服务;否则,视为甲方主动放弃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品标准培训: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所购买产品的标准培训;标准培训为指导建账和为期四个工作小时的业务指导。
2)热线支持:指乙方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
3)在线服务支持:指乙方通过在线支持系统接收、解答用户问题,并在网上发布相关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
4)现场维护:指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处理问题的过程。
5)远程维护:指乙方通过《XX维护软件》解答用户问题的服务过程。
6)用户俱乐部活动:甲方可以参加XX用户俱乐部的活动。
7)用户刊物:甲方可以不定期的获取乙方提供的用户刊物,用户刊物包括出版的刊物和电子刊物。
2、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XX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xx软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2.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xx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
3.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4.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5.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四、违约处理
1.乙方违争取处理: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的行为向XX公司服务管理部门投诉;XX公司服务投诉电话:XXXXXXXX
2)乙方违反以上服务承诺时,在接到甲方投诉后,维护部门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给用户满意答复。
3)乙方在确认违反了服务承诺,并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应该给甲方以适当的经济补偿。
2.甲方违约处理
1)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应承担的责任,甲方应该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后果。
2)因甲方法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配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等问题,甲方请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按照软件服务费的100%,加收服务费。
3.乙方免责条款
1)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现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乱、丢失责任。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
五、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代表的职务变换、工作变更、工作调动等情况而受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法人的变更而受任何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双方单位名称的改变而受任何影响。
六、收费办法和合同期限
1.购买XX版、XX版)大写:_______________.
2.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自动中止。
3.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乙方可以继续为甲方提供用友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但双方必须重新签署新的服务合同。
七、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2.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3.本合同为双方唯一的正式协议,其他任何方案、口头说明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函、传真、邮件等,均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____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则按____%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____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一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____%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1、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 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 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 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