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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年度报告

时间:2022-05-23 04:49: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院年度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医院年度报告

第1篇

【关键词】 梅毒;流行病学分析;发病趋势

Analysis and prediction of syphilis epidemics in Sheyang County

ZANG Daoai, ZHANG Jing

Sheyang Center of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Jiangsu 2243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s: To analyze the epidemiologic features and disease incidence trend of syphilis in Sheyang county, 2009. Methods: Data of syphilis collected in 2009 in Sheyang was used for epidemiologic analysis. Results: Syphilis incidence rate in 2009 decreased by 40.34% as compared to the rate in 2008 in Sheyang county. Conclusion: Syphilis control measures taken in Sheyang have achieved positive effects in 2009.

【Key words】 Syphilis; Epidemiologic analysis; Trend of disease incidence

2009年江苏省射阳县共报告各种性传播疾病162例,年度性病发病率为16.82/10万,较上年同期减少37.45%,其中梅毒71例,较上年同期119例减少40.34%。梅毒位于年度全县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数第五。现将我县2009年度梅毒疫情简析和发病趋势预测如下。

1 2009年梅毒疫情流行特征分析

1.12009年报告梅毒病例的诊断分类

71例梅毒中临床诊断0例,实验室诊断67例(94.37%),疑似病例4例(5.63%),无病原携带者、阳性检测病例诊断报告。其中一期梅毒10例(实验室诊断9例,疑似病例1例),二期梅毒22例(实验室诊断22例),隐性梅毒38例(实验室诊断36例,疑似病例2例),胎传梅毒1例(疑似病例)。

1.2 2009年度报告梅毒病例的发病变化

2009年度报告梅毒71例,较去年同期119例减少40.34%:其中一期梅毒10例,较去年同期5例增加100%;二期梅毒22例,较去年同期32例减少31.25%;三期梅毒0例,去年同期0例;隐性梅毒38例,较去年同期80例减少52.50%;胎传梅毒1例,较去年同期2例减少50.00%。2009年度梅毒报告病例数及与2008年同期比较见表1。

1.32009年度报告梅毒的机构分布

2009年各医疗机构共报告梅毒病例数为71例,其中县皮防所共报告54例,较去年同期42例增长28.57%;县医院共报告14例,较去年同期74例减少81.08%;县中医院共报告2例,较去年同期3例减少33.33%;各镇卫生院今年共报告1例,去年同期报告0例;县妇保所和民营医院今年和去年均无性病报告。

1.42009年度报告梅毒人群分布

1.4.1性别 2009年度报告的162例性病中,男性81例,女性81例,男女性别比为1:1。梅毒男女性别比为1.03:1,男性病例36例,较去年同期66例减少45.45%;女性病例35例,较去年同期53例减少33.96%。2009年度不同性别梅毒报告病例数及与上年同期比较见表2。

1.4.2年龄 2009年度,梅毒病例的年龄分布及与上年同期比较见表3。

2009年梅毒报告病例的性别年龄分布统计图见图1。

1.4.3职业分布 2009年报告的梅毒病例职业农民20例,工人、民工22例,家务及待业、公共场所服务员各5例,不详17例。2009年梅毒报告病例的职业别构成具体情况见图2。

2射阳县历年梅毒报告分布情况

我县自1988年开展性病疫情监测并报告性病以来,1992年发现并报告梅毒,呈逐年上升趋势,至2001年达到峰值(172例),随即逐年下降至2003年的73例,2003年后再次呈逐年上升趋势,至2007年达到又一个峰值(160例),再次逐年下降至今。历年梅毒报告分布情况见表4,曲线图见图3。

3 2009年梅毒疫情分析及发病趋势预测

射阳县2009年度全县共登记报告各种性传播疾病162例,较去年同期262例减少38.17%,其中乙类传染病89例(淋病18例、梅毒71例),较去年同期170例减少47.65%;其它性传播疾病73例,较去年同期89例下降17.98%。梅毒71例,较去年同期119例减少40.34%。外地报告转入梅毒疫情48例,较去年同期35例增长37.14%。

从我县2009年梅毒疫情以及性病疫情总体水平的下降分析,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我县及周边县(市、区)实施的娱乐场所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在高危行为人群中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起到了积极成效,使得性病发病率降低。同时,我县近二年强化了国家性病诊断标准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性病疫情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梅毒病例的不规范报告。根据国家性病区域监测项目要求,2008年起性病疫情分析按照报告地区和发病时间统计,而排除了外地报告转入病例,使得梅毒统计疫情又减少一部分。

从性别、年龄分布来看,仍是男性青壮年居多,这与婚外性接触仍是主要传播途径有一定相关性。从职业分布来看,仍以农民、工人/民工人群发病数较多,这与该类人群流动性较大及人口基数较大相关。从报告机构分布来看,梅毒报告仍以县皮防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主。县人民医院梅毒报告下降主要是由于2008年底我县进一步规范了该院隐性梅毒的不规范报告。我县民营医院性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较为薄弱,性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有效控制梅毒在我县的传播和流行,我县在1998年起就开始在全县部署落实在孕产妇、手术病人、性病病人等人员中加强梅毒监测工作,2007年初在多年来已正常实施的梅毒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射阳县梅毒监测工作方案》,使得梅毒监测工作逐步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手术等病人梅毒监测工作已经作为常规项目正常开展。

第2篇

绩效考核来了!吃惯了大锅饭的医护人员,将以怎样的心态面对?

事实上,“绩效”这个词在医疗领域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新。其首次被提出,还是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年度报告。进入21世纪后,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将绩效考核运用到健康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国家和政府的卫生费用投入,以及医疗机构的微观补偿和医务人员薪酬支付制度的改革,如按绩效支付、按绩效投入、绩效工资改革等。

中国大多数医院的薪酬模式一般分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奖金,遵循事业单位工资发放规则,但在具体执行层面相较于公务员和教师已进行了不小变革。

上海在2006年便制定下发了《市级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并已连续8年对所属市级医院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通过院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的综合分析,科学合理地考核院长的管理业绩。

2013年,上海对医务人员的考核又有了新探索。其主要做法是改变按业务收入提成的内部分配方式,建立基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方法,将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等作为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的依据。

与绩效考核相对而立的另一面就是成本管理。2004年初,北京朝阳医院受北京市卫生局委托,进行了医院全成本核算项目的试点工作。翌年,北京在市区所属的57家二级、三级医院完成了全成本核算的推广实施,核算出各医院及其全部科室的成本状况。在此基础上,该市又积极开展了针对医疗项目成本核算理论方法的研究和软件开发。

北京的努力,换来了高层的认可。2009年9月,原卫生部专家组对北京市开展的这项工作给出这样结论:北京市卫生局《医院成本核算理论方法》课题研究的医院成本核算理论方法较为完善,具有广泛推广价值,建议对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推广应用。

在北京市的影响和带动下,目前全国已有数百家大、中型医院使用“基于北京市已全面推广的医院科室全成本核算”的理论方法和应用软件,部分地区参照则北京模式开展了属地推广工作。不仅如此,像柳州、成都、厦门等地卫生局还在2008年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区域化医院全成本核算管理。

然而,伴随着广度的不断扩面,全成本核算改革在深度上却始终未获明显突破,甚至一度陷入停滞。分析成因,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金春林认为,全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进度之所以推进缓慢,其中一大成因就是缺乏全国层面或省(市)级层面的成本核算统一方法设计,许多医院不知如何开展,或是仅把成本核算当做医院奖金分配的一种手段。

第3篇

1.1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包含内容

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主要包括电动吸引器、血压计、洗胃机、呼吸(麻醉)机、输液(注射)泵、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等。

1.2风险管理的内涵

医疗设备的风险有两层含义:一是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指风险发生后,医疗设备的损害程度,包括对设备的损害、对操作人的损害和对病人的损害。医疗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中,风险管理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风险管理主要包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生产后信息(对医疗设备而言,即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

1.3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的风险来源

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属于抢救设备,其风险来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医疗设备本身质量存在问题,由材料选择不当、设计缺陷造成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增多。CFDA(China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的《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度报告(2015年度)》中显示:有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排行榜前十位有监护仪、输液(注射)泵、心电图机、呼吸机、婴儿培养箱等,其中22.3%是因为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数据表明,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不良事件占据了有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绝大多数,且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其次,人员培训不到位,导致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使用不当,产生风险。GHTF(TheGlobalHarmonizationTaskForce,全球协调工作组)的相关调查显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中约有三分之二都是由于操作者错误使用或者操作不当造成的。人员培训不到位、操作者水平低下致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增多,亟需引起重视。最后,医院医学工程科缺乏专业性人才,医疗设备管理、维护、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导致医疗设备“带病”工作,存在安全隐患,使得风险上升。科室为了节约经费,在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特别是监护仪)附件损坏后不愿意更换,反而继续使用,使得设备安全性和有效性得不到保障;医疗设备临床工程师重事后维修,轻维护管理,不能控制维修后设备的安全有效性,使得设备使用风险陡升。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在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提升医院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的增多,其风险管理不容忽视;《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均规定了如何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保证其安全和有效。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2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的风险管理对策

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在使用中有很多风险,如何保证其安全有效,降低使用风险,已经成为医学工程科临床工程师不可忽视的问题。笔者根据所在医院此类设备的管理经验,提出了以下三点应对策略。

2.1严格把关采购,从源头控制质量

医学工程科采购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时,应当做好论证工作,做到选型优、质量好、价格低。验收工程师仔细查看设备资质文件,同时现场对设备进行质量控制,力争从源头上控制此类设备的质量,杜绝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不良事件。

2.2加强操作者的培训,保证设备完好

一方面,医学工程科应当组织本科室工程师或厂家工程师对临床科室设备操作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的操作流程和使用规范;另一方面,设备操作员应当做好此类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报修,保证此类设备的完好率为100%,随时可正常使用。

2.3做好医疗设备的质量管理工作

首先,医院引进专业人才,由医学工程科对人才进行培训。一方面培养工程师专业性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临床工程师规范化培训,促进医学工程技术人员职业的健康发展,开展继续教育,为临床工程师职称评定和职务提升创造条件,提升医工人员积极性。其次,购买专业检测设备,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护。许多医院并不重视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不愿意投入资金购买质控设备,导致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沦为空谈。医院应当改变观念,加大对质控设备的投入,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护。以监护仪为例,可购买生命体征模拟器,在验收和维修后,可对监护仪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其安全、有效。最后,建立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降低不良事件发生的概率。目前常用的质量控制方案有戴明循环、失效模式和后果分析和9S管理法等。针对临床科室,我们采用9S管理法管理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即整理(Seiri)、整顿(Secti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此类设备,节约(Saving)维护成本,保障设备安全(Safety)、提高服务(Service)质量,提升操作人员素养(Shitsuke),努力做到让病人满意(Satisfaction);针对医学工程科,我们采用戴明循环(PDCA)[8]来管理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具体说来,有以下步骤。Plan:制定此类设备管理方案;Do:执行此类设备管理方案;Check:检查方案执行效果,分析其合理性;Action:反馈、持续改进方案。这样,医学工程科和临床科室紧密合作,通过闭环的质量管理策略,不断改进管理方案,可以有效的降低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不良事件发生的概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一大原因。急救与生命支持类设备在救治病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医院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来管理此类设备,可降低此类设备的风险,提升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作者:郑飞 陈歆 苏科 颜明金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设备处

参考文献:

[1]李雨录.急救和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的管理[J].医疗装备,2016,29(5):122~123.

[2]金雯.医疗设备管理中的风险管理[J].中国医学装备,2009,6(9):43~44.

[3]郭恩宇,高鹏,刘秋莲.医疗设备风险评估与安全管理[J].中国医学装备,2012,9(4):36~38.

[4]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度报告[EB/OL].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5]邵建国,周子健,钱许峰.医疗设备风险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中国医疗装备,2012,27(6):107~108.

[6]赵蕾,丛中华,李宏鹏.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全科培养”[J].现代科学仪器,2010,6:173~175.

第4篇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公立医院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文件以及《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和要求

通过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公立医院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有效制衡,最终形成医院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运行新模式。具体要求是:

(一)分权制衡。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应主要体现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与制衡关系,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以保护社会公众和政府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一套权力安排、责任分工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运作独立。公立医院独立运作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保证,主要体现单位享有较大的人事和财务自,并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理有关业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开透明。信息公开透明,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公立医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原则。公立医院在依法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地向社会公开各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要内容

根据权力决策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在公立医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理事会

1.理事会的建立和理事的产生。理事会是公立医院的权力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公立医院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决策权。理事会对政府负责,其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医院院长等组成。理事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政府部门代表由市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物价局等部门推荐,社会人士代表由市医学会等组织推荐,医院院长代表由市卫生局推荐。所有理事由市卫生局提请市政府审核任命。理事会人数为奇数,设15人,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可以连任。

2.理事会议事规则。实行会议制和票决制。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时召开,每年不少于两次。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属于理事会决策范围的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要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理事会的基本职能。审议决定公立医院的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绩效指标和服务标准,以及用人计划、激励考核机制、财务预算方案、薪酬分配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和年度报告等。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理事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事享有对本单位管理层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或理事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检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会议提出提案等职权。理事必须秉承诚信和勤勉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决策;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理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二)管理层

医院院长及其副院长组成单位管理层。医院院长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医院的日常工作。院长可由理事会提名产生,也可由理事会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产生,但均需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参与理事会决策,定期向理事会汇报本单位的运行管理状况,接受理事会监督。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并对院长负责。

(三)工会组织

积极发挥工会作用。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职工大会讨论或审议。

(四)监督体系

1.监事会。由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等政府部门,卫生局内设监察机构推荐代表及职工代表组成公立医院监事会。负责监督公立医院财务及理事会、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人数7名,任期5年。

2.社会监督。一是建立落实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理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导致决策失误,致使医院遭受严重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参加决策的理事的责任,但经证实在表决时表示异议并记录在案的,可免除责任。二是建立落实审计制度。审计机构依法对公立医院实施审计监督,对法人代表任期届满、任中或离任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建立落实绩效评估制度。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评估标准,每年开展一次以上评估工作。四是建立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年度报告要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卫生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等),并在每年相对固定的时段向公众公开,接受政府机关及社会的评议。对本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政策依据、运作状况、发展规划等内容及变化调整情况公开。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4年8月-10月)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认真总结中医院试点经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熟悉相关政策,了解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基本要素和知识。

2.制订方案,审核备案。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备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12月)

1.组建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按照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组建市公立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三、四、五、六、七人民医院的决策和监督权,并筹备召开第一次理事会议。

2.制定完善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公立医院理事会章程》和《公立医院法人章程》,经理事会讨论、征求职能部门意见、市卫生局确认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决策失误追究、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估、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和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

4.按法人治理结构模式运行。公立医院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按章程规定和相关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行质效。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5年1月-3月)

1.总结评估。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架构建立情况、章程执行情况、法人自落实情况、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问题解决情况及机制运行效果等。

2.分析研究。对法人治理结构下公立医院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步完善改革思路与配套政策,力求使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在深入学习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做好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5篇

英国有报道显示,镇静安眠药的不良反应和使用不当,威胁众多人的生命。2015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物滥用监测年度报告(2014年)》(以下简称《报告》),其中也涉及常用安眠药安定。排查安眠药的潜在风险,能让用药更安全。

根据作用时间长短,安眠药可分为长效、短效、中长效三大类。其中长效安眠药包括地西泮(安定)、氯硝西泮等,作用维持时间长,适合睡眠维持困难、容易早醒者,但次日会有头昏、反应迟钝等症状,也就是“宿醉”效应;中效安眠药包括舒乐安定、劳拉西泮等,有助于减少夜间醒来次数;短效安眠药包括佐匹克隆、唑吡坦、三唑仑等,主要用于入睡困难者。失眠者应请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开药,服药后效果不佳时,不要随意加量,应及时就诊。服药期间,还应注意预防以下几个问题。

合理选药更有效。《报告》中的数据提示,我国存在安定依赖的问题。英国的数据也表明,超过100万英国人对安眠药及抗焦虑药有依赖情况。其实,合理用安眠药时较为安全,引起依赖可能与部分人的用药误区有关。不少人将服安眠药,作为解决失眠的唯一方法。失眠与心理、躯体疾病等多种因素有关,找到病因治疗才更安全有效。除了身体不适外,抑郁和焦虑是导致慢性失眠的常见原因,此时应遵医嘱用抗抑郁/焦虑的药物。如果只用安眠药,而不针对病因治疗,可能失眠没治好,还出现安眠药依赖。

老人用了防跌倒。安眠药常见的副作用包括嗜睡、肌无力,老年人吃后应特别注意防跌倒。建议洗漱好、准备入睡时,再吃安眠药。服药后第二天,起床前先在床上坐一会儿。

心肺不好慎用安定。安定类药物有轻微抑制呼吸的副作用,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严重心衰等疾病时,应咨询医生后慎重使用,避免用药加重呼吸困难。

逐渐停药防依赖。长期使用安眠药,特别是长效类药物,可产生精神依赖和躯体依赖,突然停药可出现焦虑、头痛、多汗等戒断反应,停药时应遵医嘱逐渐停用。

此外,服安眠药期间应调节情绪、定期复查,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作者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

第6篇

1.1建立执业兽医精细化管理机制在我市实施畜牧兽医精细化管理工程基础上,围绕执业兽医管理职能职责,剖析执业兽医管理内涵和管理形势,评估管理风险点,制定工作目标、风险应对措施和考核指标,建立了执业兽医考试档案、注册信息档案和诊疗行为监督档案等管理档案。编写《精细化管理手册》,明确执业兽医资格审查、考试、信息备案、监督管理等程序和责任主体等内容,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程序严格、执行有力”,建立了执业兽医“职能职责精细化、岗位标准精细化、考核指标精细化”的管理机制。

1.2开通执业兽医信息服务平台在北京市农业局网站设立了“执业兽医”专栏,专栏建立了热点信息、政策信息、考务动态、考试指南、执业管理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查询等7个板块宣传执业兽医相关政策、法规、报名、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及动态信息,为社会提供查询、了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情况。

1.3精心组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为确保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每年提前3个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

1.3.1宣传动员开展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通过媒体、网络和报纸宣传执业兽医制度、报名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印发《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涉及的网上报名、现场审核、考务培训和安全保密等一系列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动员相关人员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筹备工作。

1.3.2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做好考试信息公布、资格审查、考务保障和现场考试等工作。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告,公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报考地点、报考条件、报考方式、考试内容、成绩查询和咨询电话等事项。组织考生现场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及复审。2010—2012年经复审符合考试资格人数累计7293人,2010年2645人,2011年2449人,2012年2199人。协调保密、公安、卫生、交通、电力和通信等部门,做好试卷保密、安全保卫、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成立考务、应急保障、后勤保卫、试卷保管和巡考等工作小组,对巡考员、机要员和监督员等考务人员进行考务规则培训。考试现场安排巡考员对考务人员履责情况、考场秩序等情况进行巡视监督,加强考场纪律管理。

1.3.3总结分析考试结束后,组织各工作小组全面总结考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典型经验,分析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为下一年考试奠定基础。

1.4完善执业兽医注册制度《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后,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注册或备案。执业兽医注册是兽医从业的一项行政许可行为,落实执业兽医注册制度是做好执业兽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保障。

1.4.1注册机构及注册期限2011年北京市农业局下发了《关于执业兽医注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兽医师注册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工作,规定了动物诊疗从业人员申请注册的具体时限,2011年1月1日后申请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必须取得执业兽医资格;2011年1月1日前已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在2013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否则不得从业。这一规定既给动物诊疗从业人员较宽裕的缓冲时间,又督促其尽快取得执业兽医资格,有效促进了执业兽医制度的建立。

1.4.2注册与备案在执业兽医注册备案管理工作中做到“四统一”:统一审核程序。制定了注册申请材料受理、审核、时限等。统一申请表格。制作了执业兽医注册申请表、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申请表等样本。统一发放管理。执业证书由北京市农业局统一印制,发放至各区县,各区县设立专人管理执业证书,负责证书的申领、收回、注销和统计等管理工作。统一填写规范。起草了《兽医师执业证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填写规范》,要求规范填写执业证书。

1.4.3信息管理以执业兽医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做好执业兽医注册信息的录入、审核、通报。区县兽医主管部门录入执业兽医基本信息和执业活动年度报告上报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通过系统收集执业兽医基本信息、执业活动定期报告情况,在监督执法中对信息进行核对,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录入到诚信记录中。市农业局定期汇总各区县录入的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和违法行为等情况,对未执行年度报告、注销执业证书等情况的执业兽医信息向全市职能部门进行预警通报,采取跟进措施加强管理。

1.5推进执业兽医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北京市以规范行为为核心、以从业准入为抓手、以诚信记录为载体、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引导执业兽医树立诚信理念,强化自律意识,构建执业兽医依法执业、规范从业、优质服务的诚信自律体系,以此塑造执业兽医良好形象。一是将执业兽医诚信记录录入执业兽医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兽医行业人员记录查询系统,促进执业兽医诚信自律。二是收集整理执业兽医信用信息,参考诚信记录,定期监督执业兽医从业行为,督促提升兽医服务质量。三是鼓励支持行业协会,2002年北京市多家宠物医院执业兽医倡议成立协会,自发组建筹备委员会,2007年在北京市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审批许可,成立了北京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定期开展医德教育、职业培训和诊断技术等学术交流会议,宣传政策法规、交流经验和培训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执业兽医的技术水平,加强医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国内外小动物诊疗行业的技术交流,强化行业自律与合作。

1.6健全执业兽医监督机制

1.6.1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从动物诊疗机构、动物饲养场入手,规范动物诊疗和疫病防治行为,进而推动执业兽医从业行为监管,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按照“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的监督模式,根据诊疗机构的接诊数量、动物饲养量、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和执业兽医人员资质等情况,设置风险因子和风险系数,按照风险级别由高至低分为A、B、C三个级别,结合区域监管对象分布等综合情况,确定量化监督指标,实施日常监督。依据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和多发性违法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市联动集中整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执法态势。2012年开展了查处不使用病历或处方笺、未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未经执业兽医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等三个专项活动,共处罚36起,有效遏制了“无证行医“”借壳行医”等行为。

1.6.2宣传告知与监督执法相结合目前,我国执业兽医制度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对执业兽医认知度不高。有鉴于此,一方面,利用多种途径开展以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执业兽医管理法规和安全使用兽药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执业兽医的认识,增强执业兽医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在动物诊疗机构悬挂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1.6.3服务引导与监督管理相结合执业兽医队伍是我国兽医体系的主力军,事关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事关兽医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执业兽医队伍存在专业技术低、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对这些不足之处,要在监督管理中加强对执业兽医的服务和引导。具体做法是:鼓励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和饲养场兽医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引导其积极学习兽医理论知识,告知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协调处理动物诊疗纠纷,结合医疗纠纷中暴露的问题,指导执业兽医改正不规范行为,合理避免医疗纠纷,2012年北京市协调处理动物医疗纠纷40余起。

2存在问题

2.1执业兽医人员数量存在较大缺口按照《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兽医人员均应该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目前,北京市有动物医院299个,动物诊所64个,养殖场2500余个,而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兽医师只有1789名,执业助理兽医师1485名。执业兽医人员数量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缺口。

2.2继续教育难以执行执业兽医应当定期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但是,目前执业兽医参加继续教育需要自行支付培训费、占用工作时间,多数人没有积极性参加。

2.3岗位分配不均通过本市近3年执业兽医考试和注册情况显示,执业兽医岗位分配极其不均衡,从事宠物诊疗的执业兽医人员明显多于其他岗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宠物诊疗行业工资待遇高,工作环境好,吸引了大批人才;其次是从事宠物诊疗人员多数是高校毕业生,学历、个人素质整体高于饲养场兽医、乡村兽医,较容易通过资格考试。

3建议

3.1提高兽医教育水平兽医专业院校要做到基础理论和临床操作并重,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另外,为养殖场兽医、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提供兽医教育机会和扶持。

3.2执行临床技能考试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临床技能考试,而临床技能考试尚未执行,随着执业兽医考试制度的推行,执业兽医数量基本满足实际需要,应适时执行临床技能考试。

第7篇

一、概述

我局参照市府办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迅速对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梳理和完善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市卫生相关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1、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2、全面梳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填报工作。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开指南参考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参考样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抽调专人编制*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赋予了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责任和要求,为各科室填报政府公开信息奠定了基础。

3、形式多样,依法公开卫生信息。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医疗卫生信息,网站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多彩,除网站主动公开外,还通过简报、报刊、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我市卫生医疗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建设己逐步完善,信息及时丰富,充分反映了我市医疗卫生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更好地宣传了卫生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窗口。根据市府的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网站信息进行清理和补充,并逐步规范、完善。一年来,我们依《条例》在*市卫生局信息网上了300多条简讯和大量图片,在网上公布了大量的医疗卫生统计数据、卫生工作动态、卫生法律、法规等方便群众咨询。

目前,我市卫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建设己逐步完善,信息及时丰富,充分反映了我市医疗卫生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更好地宣传了卫生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窗口。在市直13个医疗卫生机构中,其中12个医疗卫生单位建立了网站,如市人民医院、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单位的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内容丰富多彩。除网站公开外,我局还定期编发*市医疗卫生统计报告、关于市属及其它部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通告、*卫生简报、农村合作医疗简报、*市改造农村薄弱卫生院工作简报、献血简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年,我局共接受电话咨询2000多次,主要涉及医疗卫生技术职称、医学考试、医疗纠纷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年我局没有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到目前此,我局还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第8篇

我中学时期喜欢熬夜算是我最早与熬夜的结缘。细细算来,我一个月差不多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熬夜。

上周给公司做年度报告,我整个夜晚都在工作,等把工作做完,天已经亮了,我洗了洗脸就去上班了。

我还是个球迷,2004的欧洲的绿茵硝烟,注定让我无法入眠。6月12日午夜开始的31场比赛到7月5日才会落下帷幕,每场比赛,我都会从头看到尾,不愿意错过任何一个精采细节。6个小时的时差,比赛看完天也亮了。而后又是雅典奥运会。那段时间我都没有好好睡觉,因为工作本身也很忙。

我自以为是地感觉身体状态良好,没什么问题,还一度为自己拥有“熬夜超能力”而沾沾自喜。

事实上,当我过完25岁生日,我就发现身体开始有些变化了。

我上班的时候开始头昏脑胀、注意力无法集中,甚至会出现剧烈头痛(两侧太阳穴周围的血管收缩性疼痛)的现象。

以前我也算是公司公认的骨感美人,现在成了黑眼圈美人了。我的黑眼圈变得很深,白眼球布满血丝,而且我用了各种消除黑眼圈的手段,发现自己黑眼圈没有得到缓解,并且加重了。到现在我是越来越骨感,而皮肤再也没有了往日晶莹剔透,而是变得干燥,黑斑也有了很多。后来听一位医生朋友说:“因为十一点到三点这段时间人体的经脉运行到胆、肝,所以这两个器官如果没有获得充分的休息就会表现在皮肤上,容易出现粗糙、脸色偏黄、黑斑、青春痘等问题,对于不习惯早睡的人来说最迟也要在养肝时间进入熟睡期。”

终于有一天,在熬夜工作了一晚上后,我昏倒在办公室里了。同事把我送进医院。那天我静静地躺在医院里,美美地睡了一觉,突然发现睡觉是这么惬意和美好。我对医生谈我这个美好的下午睡眠,医生笑着说:“你呀,是没有珍惜平时简单的幸福,其实这样的幸福对我们来说是那么容易和平常,而你恰恰错过了,反而还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他还说:“睡眠是仅次于健康饮食和体育锻炼的一项直接影响人健康和长寿的因素。多睡一小时,你得到的不只是工作时更加充沛的精力,还可能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很多人都知道缺乏睡眠时会感到晕眩,事实上,还包括睡眠生物钟紊乱、呼吸困难和四肢乏力等症状都是因熬夜缺乏睡眠导致的。

朋友也拿着美国国家健康研究中心的最新研究成果教育我:“熬夜“是人们向自己健康赊帐的一种“赌博”行为,筹码就是“睡眠”。经常熬夜的人长期处于应激状态,一昼夜体内各种激素的分泌量较早睡早起的人平均水平高50%,尤其是过多地分泌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使血管收缩较早睡早起的人高50%。此外,长期熬夜的人更易遭癌症之害,因为癌细胞是在细胞分裂中产生的,而细胞分裂多在睡眠中进行。熬夜使睡眠规律发生紊乱,影响细胞正常分裂,从而导致细胞突变,产生癌细胞。

第9篇

老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突出

“回去就把阿司匹林停了,您眼睛出血与同时服用银杏叶胶囊和阿司匹林有直接关系。”6月12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主任王秋英对一名前来就诊的老年患者说:“您的偏头痛可暂缓治疗,血压也基本正常,先治疗脑梗要紧。”

中午12时30分,王秋英已经接诊了40余名患者。她告诉记者,仅这一上午来看病的老年人就有11位,而像刚刚接诊的这名患者一样乱用药、用错药,出现不良反应的就占一半以上。

青海省卫计委副主任张秀萍说,老年人用药安全问题近年来不断显露。许多老年人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用药种类较多,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明显增加。

同样,北京市丰台区方庄社区59岁的王贺胜,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等,每次要服用多种药物,最近他总是感到头昏,而且走路时跌倒了几次。检查后发现,正是由于这些药物的不良反应,才引起头昏。

北京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张亚同说,这样的老年患者在临床上不是偶发病例。主要问题是患者有多种疾病,临床症状多,病因复杂,常先后在多家医院不同科室就诊,出现处方药物相同或相似,而患者自己又很难判断,结果就会重复用药。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冯婉玉说,重复用药最大的危害是产生药物不良反应,严重时会有生命危险。因此,患者应和医师或药师充分沟通,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尽量避免重复用药。

老年人的用药安全问题,不仅表现在针对具体病情的治疗过程中,还表现在对特效药、保健品等的迷信和盲从上,导致贻误病情和副作用频现等。

“我80多岁的老父亲只相信‘神药’,身体一不舒服就找他信任的一个年近90岁的‘老中医’。”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市民朱女士痛心地说,两年前,父亲嗓子疼,吃了好几个疗程的中药不见好,身体持续消瘦,在她的一再劝说下,才同意到医院检查,结果已经是食道癌晚期。

采访中,各地医务人员都表示,老年患者的用药安全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治病药缘何变成“致病药”

老年人在生理、心理方面的特点,使得用药安全隐患重重。在生理方面,老年人肝肾功能退化,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均受影响,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在心理方面,老年患者安全用药常识相对缺乏,自我风险管理能力较弱,而且求医心切、用药依从性较差,容易出现不合理用药情况。

“或是缺乏判断听信‘秘方’,或是‘久病成医’,固执己见,这是老年人面对身体健康问题时的典型表现。”青海省人民医院干部保健中心主任朱爱琴说,有的老年人常常聚在一起谈论各自的病情,互相交流和传播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秘方”,导致用药安全问题频发。

冯婉玉等专家认为,治病心切、用药量过大或擅自调整用药量,是导致老年人用药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现在许多老年人对健康问题非常关注,稍有不适就大量购买药物自行治疗,希望病情迅速好转。还有的老年人记忆力不好,重复吃药,或者是上顿药忘了吃,下顿就加大剂量补服,以为这样也能治好病,结果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吃药不能跟着广告走。”朱爱琴等专家还奉劝老年朋友,“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滥用补药。”体弱的老年人可适当辨证用些补品,但若为补而补,很可能适得其反。

许多老年患者认为住院不仅要花钱,还耽误儿女的工作,自己也痛苦,不如多吃补药让身体强壮起来。朱爱琴说,以西洋参、红参等补品为例,老年人长时间大剂量服用后会出现失眠、焦躁等副作用。

再以补钙为例,市场上各种补钙产品让人眼花缭乱,网络上有关老年人都要多补钙的说法也十分流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创伤骨科主任医师王天兵表示,补钙不能过量,不然会增加患肾结石以及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北京朝阳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康南表示,摄入的钙太多,首先加重消化道的负担,会出现胃痛、便秘等病症;身体中过多的钙代谢不掉,沉积到血管,会出现动脉硬化;血液中钙含量过高,会出现高钙血症。肾脏是人体的主要代谢器官,多余的钙在肾脏内沉积,就会出现肾结石。

专家建议,广大老年朋友一旦身体出现不适,应尽快去医院找专业的大夫,先弄清楚病情,再对症下药。

筑起用药安全屏障

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把“健康老龄化”作为一个战略目标。业内人士指出,防止老年人用药不良反应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要任务。

许多老年人患病初期都抱有尽早治愈的急切心理,一旦短期内达不到预期疗效,便不断更换医院、更换药品,或者偏听偏信,根据别人的用药经验进行治疗,甚至听信小广告的虚假宣传,滥用“祖传秘方”“灵丹妙药”。殊不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绝大多数慢性病目前尚无根治方法,只有根据医嘱坚持用药,同时注意改善生活方式,才能尽量保持身体健康。

朱爱琴认为,老年人安全用药有两点很重要:首先,应坚持适度原则,根据医嘱坚持用药,对一些慢性病不求短期内“药到病除”;其次,开药时要向医生问清楚,容易“打架”的药最好在服用时间上尽量隔开,老年人的家人也应该发挥积极的提醒督促作用。

“对老年患者用药应先从小剂量开始,增强其适应性。同时,牢记用药因体重、身体状况和病情轻重而异,所选药品种不要超过5种,按轻重缓急治疗。”朱爱琴说,治疗老年人高血压,降压不一定非要严格达到正常标准,有时140和90也算可以,否则过度降压会引起脑细胞坏死,后果将十分严重。

专家提示,老年人用药一定要注意监测,定期检查。长期服药的老年患者要定期到医院进行体检,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药物蓄积给身体带来损害。一次必要的检查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药费开支,更有可能避免严重的药源性疾病的伤害。

第10篇

美国的家庭结构在近30年中经历了戏剧性的变化,非婚生子女的比例和单亲家庭的数量均不断攀升。在这些家庭里,担任监护的父母一方往往是唯一的抚养费支付者,而这些监护人多数为低收入的母亲,因此,数以百万的美国儿童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如何努力解除单亲家庭中儿童的贫困问题,是长期以来受到美国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早在1975年,美国国会就通过《社会保障法》的修正案,要求各州制定自己的子女抚养费执行计划-这就是众所周知的“iv-d”计划。(注:iv-d是指美国社会福利法案第四篇第四部分。)它所建立的子女抚养费执行系统,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努力的合作体,即联邦政府为“iv-d”计划提供部分资金和实施监督管理以及提供技术帮助。(注:目前由联邦政府支付行政费用的66%及启动费用的16%.)为实施这一计划,联邦政府还制定并实施了帮助确定父母所在地法案。州政府在实施他们自己的iv-d计划时,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但不得有悖于联邦政府的规定。

自1975年该计划实施以来,获得了较大的成功。处于各种不同婚姻状况的妇女接受子女抚养费的比例不断增长,其缴付款项的数额从1987年的39亿美元上升到1995年的108亿美元,并有不断增长的趋势。afdc(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给予帮助的项目)的缴付数额也在增长,从1987年的13亿增长到了1995年的27亿。确认生父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987年的2倍。从26.9万上升到1995年的66万。(注:1994年国会第19个年度报告。)

尽管iv-d计划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有待改进。一份1994年发表在《都市研究院》上的报告指出,现今的儿童抚养费的缴付数额与理论上所应缴付的数额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如果儿童抚养费的需求量是以建立在供给所有的非父亲监护的子女基础之上,并完全满足这些需求,子女持养费的支付总额在1990年应达到482亿美元,而真正缴付的仅有144亿美元。

美国国情调查局的数据同样显示了这一问题:1991年在1150万有资格享有子女抚养费的监护人中,46%的人在法院判决中没有获得这一权利,其他11%的人虽然经判决获得了这一权利,但事实上没有得到抚养费。故总共有650万的家庭应当得到但没有得到抚养费。即在有资格获得抚养费者中只有24%的人既获得权利又实际收到费用。

1993年6月,克林顿总统指定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福利改革方案,其中包括改革子女抚养费的强制执行手段,解决iv-d系统所存在的问题。

1994年6月,子女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改革方案作为1994年《就业与责任法案》的组成部分得以公布,不久又作为议案提交国会讨论,几经周折后,它被合并进1996年的《个人责任和就业机会一致性法案》,该法案在1996年8月22日由国会通过,并经克林顿总统签发。

该法案对于子女抚养费的强制执行主要在两个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一是完善确认生父制度,二是完善子女抚养费强制执行系统。

该法案授权修改的有关确认生父的法规,是在近10年中,由三个方面的因素所促成的,即社会各界逐渐达成的共识,在医院确认生父制度的建立和先进的基因检查。

所谓在医院确认生父是指在新生儿出生后60天内,其生父在医院签署自愿认领书,并进行宣誓。(注:艾思沃特伯格在1991年发表的调查报告表明,非婚生子女的母亲几乎都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2/3的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在孩子出生时去过医院,80%的未婚父亲在其子女出生后的一年内以不同的方式照顾他们的孩子。这些调查证明:孩子在医院出生时是确认生父的最重要时刻。)自愿认领书自签署之日起即发生确认生父的效力,生父的姓名即可登录在子女的出生证上,并承担不可反悔的父权责任。自愿认领书不仅在签署州有效,在其他州同样得到认可和尊重。

该法案还要求各州采取若干步骤以简化父权认定的程序。简化后程序中的关键一步是“公开”的基因检查,检查一经完成,父权认定的关键问题就解决了。基因检查对生父的确认非常准确,在很大程度上(往往超过99%)可以认定亲生父亲。面对这样的检查结果,大部分的父亲通常都当即承认其父权,并签署自愿认领书。

实行公开基因检查,可以避免繁琐的司法程序,子女抚养机构(child support agency)可直接完成所有的初始手续:要求推定父亲提供被检查基因,安排检查,签署认领书。然后,由子女抚养机构就该事实向法院提出报告,并在重要记录登记处登记。若无异议,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为了建立这些简化的程序,法案要求各州授予子女抚养机构有要求进行基因检查的权力,而“不需要得到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批准”。并由州的机构提供基因检查的经费(如果证据成立,则由父权认定后的法定父亲支付),在对首次检查结果有争议时,可进行二次检查,检查费用则由提出异议者支付。

事实上,在每一例iv-d父权认定案中,都可进行公开基因检查。如果推定父亲不否认,根据检查的结果就可确认父权。绝大多数的父亲在这一事实面前都会自觉地认领其子女,因为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事实。它杜绝了那些企图玩弄技巧拖延时间的想法。其结果,大多数的常规的iv-d案件均可及时得到处理。因此,父权认定的程序主要由子女抚养机构采用行政手段办理,而不再经过法院。当然,偶然还会有一些特殊的案件需要裁决,但这些案件不会对整个系统构成威胁,因为大量的正常的案件会很快、很简单地得到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必须是自动的、不可抗拒的,“就象死亡和纳税一样”。人们的这一期望促进了美国子女抚养法制的完善。它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信念的获取,即追踪义务人和其财产的能力;(2)同类案件的处理,即利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和信息处理的技术,对同类案件进行处理的能力;(3)更积极的强制执行的手段,即自动地行政强制执行的能力,而不仅仅依赖于诉讼程序。这三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依存。

第11篇

4起违法经营药品化妆品案例

《内蒙古晨报》讯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4起违法经营药品、化妆品的案例。

此次公布的4起违法经营药品案例为:呼和浩特弘济中医风湿病医院购进和使用的“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0130226”的中药饮片“牡丹皮”。经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该药品是从内蒙古天宇药业有限公司购进3公斤;回民区德盛堂大药房销售与国家批准证书不符的胶原宝牌高钙咀嚼片;呼和浩特仁祥医院购进和使用的“河北楚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30901”的中药饮片“盐巴戟天”。经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该药品是从内蒙古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购进3公斤;新城区随美日用品批发店经营未取得特殊用途批准证书的“纳娇”海娜植物染发粉(黑色)和“茹西娜”海娜植物染发粉(咖啡色)。对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给予了处罚。

4种远红外贴被停售

《新京报》讯 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在对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进行监测时发现,4种向消费者推荐使用的远红外贴产品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它们分别是:远红外关节痛消贴、远红外腰椎痛消贴、远红外筋骨痛可贴和远红外颈腰关节镇痛贴,这些产品多宣称能快速治疗。目前,市食药监局已经对这些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并处理涉嫌无证销售医疗器械的网站,消费者发现此类产品也可向执法部门举报。

夏季减肥塑身需谨慎

网上非法速效药品危害大

中国新闻网讯 据英国媒体报道,每年春夏交替时节,正是广大女性寻找快速减肥良方的时候,而很多年轻女性就将目光放到了网上热卖的速效减肥药。

英国药品监督调查员在一次突击行动中,缴获了超过5万英镑的非法减肥药品。这些违禁药品正是针对急于减肥塑身的女性市场。然而这些药品都是在一些国家的不受管制的实验室制造出来的,极有可能导致食用者的患病或者死亡。

英国医药和保健产品监管署的执法行动组负责人丹尼・李解释说:“今年春季,很多女士会在网上购买这些看似能让自己穿上比基尼的药片。但是,这些药品会导致严重的心脏疾病和中风,非常危险。”

他还说:“你根本无法想象这些药品是怎么生产和储存的,更无法确认其中含有多少有效成分。一名青年食用了这种减肥药五天就患上了缺血性结肠炎,导致供血血管严重肿胀。”

威海市57家医疗器械单位被警告或责令整改

《威海晚报》讯 威海市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5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警告或者责令整改。

近一段时间,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69人次,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8家、经营企业202家、使用单位193家,警告、责令整改57家,罚没款0.5万元,初步达到了整治和规范市场的目的。

勿买后悔药绝情丹等产品

中国新闻网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有媒体曝光一些商家在网络上销售名为“后悔药”、“绝情丹”、“忘情水”的多种产品。此类产品标签上标有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内容,虽标示为“药”,但声称实际为糖果,且大多未标示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

经查,此类产品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生产,大多标签标识不规范,或标示虚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有些甚至为“三无”产品,有些宣称疾病治疗功能,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此类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误导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网络交易平台关闭所有销售此类产品的网店,并要求其严格把关,今后一律禁止销售类似产品。同时,加强网络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味地黄丸不能随便吃

《今日早报》讯 感冒、咳嗽的时候用点双黄连,腰酸背痛的时候吃点六味地黄丸,在对身体健康日渐受到重视的当下,这些貌似经典的用药方法已然成了老百姓的生活常识,殊不知,这其中隐藏着无数的安全隐患。

2013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国家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3万例,其中严重报告2.6万例,占4.9%。而在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有不少就来自于我们常用的中成药,不良反应排名前五位的品种分别是:鼻炎康片、双黄连合剂(口服液、颗粒、胶囊、片)、复方丹参片(颗粒、胶囊、滴丸)、六味地黄丸(颗粒、胶囊)和黄连上清丸(颗粒、胶囊、片)。

杭州市三医院中医科邓建平副主任中医师说,他们在临床中发现老百姓在使用中成药时还有一个误区。就拿最经典的六味地黄丸来说,其功效为滋阴补肾,于是有些人就常年吃着来补肾,尤其是中老年人。但事实上,六味地黄丸适用于肾阴虚患者,可要是肾阳虚的人长期吃,可能会引起腹胀、腹泻、怕冷等阴虚的反应。

中药注射剂

不良反应报告增长17%

中国经济网讯 国家食药总局的《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与2012年相比,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报告增长率达17%,高于总体报告增长率。报告中排前十位的药品分别为清开灵注射剂、参麦注射剂、丹参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香丹注射剂、血塞通注射剂、脉络宁注射剂、舒血宁注射剂、生脉注射剂和黄芪注射液。

有业内人士透露,中药注射剂的高毛利率、高回扣是其临床联合用药、导致不良反应高发的主要原因。

“中药注射剂一直是我们重点监测的品种。”食药总局药品评价中心基本药物处处长田春华介绍称,这十大品种全是临床使用的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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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2015年12月,中央编办印发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已不仅仅包含“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传统说法,还包括“社会力量利用国有资产或非国有资产举办的”新范畴。因此,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一个需要仔细研究的新课题。

一、滕州市各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现状

按照“事业单位”新的含义范畴,目前,滕州市各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行分别负责、分类登记,即传统意义上的公办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事业单位即民办公益服务机构,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登记;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卫生室、诊所等)在卫计部门进行备案。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情况。截至目前,我市登记事业单位法人中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约占90%,事业单位编制、人事、财政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控严格,运行良好。事业单位的监管主要依靠年度报告公开,我市在连续3年年度报告公开达到近100%的基础上,为不断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丰富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对未及时进行年检的事业单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督促,要求限期完成年z;二是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事业单位公章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公章的刻制、使用、更换、上缴、销毁做了明确规定,完善了事业单位管理体系;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强化法人登记管理、建立事业单位考核机制、执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坚持开展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不断改进考核指标,完善考核程序,实现考核结果运用的“三挂钩”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实行登记制度以来,通过多管齐下的监管手段,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对于促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行政、发挥公益职能起到积极作用。

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情况。据统计,全市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448家,其中民办非企业241家,社团组织207家,主要涉及到教育、文化、科技等部门;在卫生部门备案的卫生服务机构886家,其中标准化村卫生室683处,社区卫生服务站25家,厂矿、企业、学校卫生室25家,个体诊所140家,民营、厂矿、监狱医院13家。这其中的多数单位只经过相关部门资质认可,均未经过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其监管方式受限于制度缺失和人员编制等方面,仅能依靠年度检验、人员验证等简单的手段。

二、各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现阶段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关问题

近年来,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不断强化,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善。事业单位监管领域中缺乏专门法律,造成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困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赋予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责,并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但监督管理的内容还比较宏观。有的内容缺少权威解释;有的内容只是提出了问题,而缺少配套措施,对如何把握监督管理内容、如何实施监督管理的认识不够清晰统一;有的存在制度、规则局限性及刚性不足等问题。

二是相关部门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和动态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目前,我市事业单位监管工作中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尚显不足。一方面是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主管部门容易从管理者变为操作者,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庇护行为不可避免,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功能大打折扣;同时,主管部门往往对事业单位的初始设立比较关注,而对事业单位能否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履行好应尽职责做的不够。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联合监管的机制尚不完善。监管方式主要以机构编制部门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为主,监管手段上多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上,对于事业单位工作的扎实性、材料的真实性尚无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办法,联合执法和监管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三是社会公众参与力度不足。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目前,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还远远不够。一方面是相关信息不对称。由于事业单位从属于主管部门的相对内部性和有关保密性,导致人民群众缺乏对其监督应知的信息资料。另一方面是事业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多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度不高,也没有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当成自己的一种义务,加上制度上的约束也不明确,刚性不足,导致它们往往对不利的信息进行隐瞒、回避等。

(二)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登记有关问题

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在机构设置、业务活动开展、人员管理上有很大差异,情况十分复杂,监管不易开展,也存在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

一是机构设置存在一定随意性。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的设置往往出于出资人的意愿,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甚至有出于营利性目的。考虑到对这类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不健全,对其进行统一登记,要充分界定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差别,防止出现统一登记后借此身份谋利的现象。

二是财力得不到充足保障。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应该是以公益为目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只能用于自身建设和发展,出资人不能取得任何回报。这类单位成立之初,出资人会投入一定的财力保证其运行开支。但随着时间推移、环境变化,在很少得到出资人持续投资、政府财政资助和拨款的情况下,这类单位一旦业务萎缩,经营不善,资金短缺,就不能保证单位的持续发展。实行统一登记后后,虽然一定程度上会解决相关问题,但财务的使用监管依然存在较大难度。

三是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一是人事管理不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由于没有纳入编制、人社等部门管理,用人完全自主,但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录用人员不够规范。二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例如有的单位没有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三是监督管理薄弱。有的单位没有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管理机制。

四是登记条件难把握。首先,从前置审批上看,现有事业单位由各级政府及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批,一般对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等都进行核定,审批条件和程序较为规范。而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对这类单位职责、规模没有严格的规定,审批条件和程序规范性不够。其次,从法定代表人产生上看,国家机关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任命,符合严格的干部管理原则和相关程序。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负责人一般由出资单位委派,人员身份较为复杂,有可能不符合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条件。再次,从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上看,国家机关举办事业单位有充足的财政资金供给,具有较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财力上得不到充分保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对较弱。综上所述,给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登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五是监督管理存在难度。监管方式较为单一,目前各备案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有关资质证书的年度检验和行业指导等进行监管;监管力度尚显不足,没有相关奖惩配套措施和法律法规;监管力量薄弱,一定程度存在监管漏洞;行业差距较大,无法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的工作业务。

三、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修改事业单位概念和登记范围。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这意味着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已经纳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范畴,但尚不能代表全部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如果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的统一登记,建议将事业单位修改为“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将社会力量举办的社会组织名称更改为社会公益机构,与传统事业单位相区分,突出其公益性、非营利性和服务性等特征。

(二)明确各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条件和程序。根据目前情况看,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是登记管理的两大主要机构,机构不同,登记条件不同。建立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要实现“三个做到”:首先要做的是由“多头登记”到“一头登记”的整合,充分论证划归的利弊;其次要做到登记条件的,比如将“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规定修改为“设立单位的依据和理由”,在有规范名称、场所、资产、人员和章程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社会力量举办事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等;三是做到登记程序的调整简化,调整即先证后照,体现法人证书法律唯一性,简化即登记全程电子化,所有材料实现扫描存档。

(三)完善各类事业单位监管体系。各类事业单位建立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后,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别、特点和作用,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章程管理,健全治理机制,对公办事业单位探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规范机构章程,做到合理运行、遵章服务;二是加强诚信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增强事业单位特别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自律能力;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绩效管理,修改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涵盖所有公益性事业单位,突出公益属性;四是完善法律法规支持,实现依法查验、依法办事,增加法治性、强制性手段维护法人登记的严肃性;五是加强信息披露,实行公众监督,在年度报告情况公开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特别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公益服务机构登记过程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吸纳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