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0 09:2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自查自纠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切实搞好*年县政府办公室的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根据《*年崇仁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县政府办公室民主评议政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深入查找办公室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纠建交举,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办公部门建设。
二、时间安排
今年办公室的民主评议政风自查自纠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大致分为三个具体阶段:
1、征求意见,查找问题阶段(7月1日至31日)。
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各自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认真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参加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主办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利用手机短信、信函、座谈会、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办公室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办公室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认真查找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或问题,结果于7月25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办。
2、梳理问题,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至31日)。
对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的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整改。整改的重点,办公室主要是对*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和*年收集的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对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相同、类似的意见、建议要合并、归类,便于整改。要及早制定具体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的时限、措施要求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整改,切实抓好检查落实。
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在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制订整改方案过程中,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立即列入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群众不了解情况所致属于政府层面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问题,要用恰当的方式向意见人或转达意见单位作出解释说明,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对属于反映政府其他部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转往有关单位,并跟踪督促落实。对评议活动期间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整改方案中必须提出明确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列入整改方案的问题,要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解决问题不放过。
3、建章立制、巩固总结阶段(9月1日至30日)。
本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三项。一是通过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归类整改,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和完善管理。二是对前一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后续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发现遗留问题及时补课纠正。三是搞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总结。
建章立制工作也要制定方案,实行责任制。要明确需要完善的具体制度、完善时间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建章立制工作要及早筹划、早作准备。
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要认真仔细,逐个检查。既要看是否前一阶段整改存在死角,又要看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是否死灰复燃。如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既要全面客观,也要重点突出,并力求做到内容精练,要全面反映本单位工作全貌,工作数字要真实准确,要反映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特点、亮点;既要看到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注意不能把尚在整改的问题视为已整改到位。
办公室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加强指导督查。自查自纠阶段,是今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最重要、最关键的阶段。做好本阶段的工作,关系重大。各科(室)、局(办)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按照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对照《方案》认真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一直是我局工作的首要任务。首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自查自纠的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在当前形势下重申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重大意义。要求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做起,自觉遵守,严以律已,做出表率;其次,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好《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局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
二、对照重点,严格执行
对照《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宣传和教育的基础上,组织了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没有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也没有违规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没有违反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占、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等问题;没有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规购买、更换公务用车或豪华装修,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等问题。
三、加强监督,注重预防
今后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项目,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我局领导干部均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局机关各股要认真查找出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为政不廉上的“私、奢、贪”、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重点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方面逐项检查,逐人过关。实现住建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保持领先,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安排从10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一)思想动员。(10月1日至10月10日)
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题中之义,是树立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的重要举措。通过向干部职工讲清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自查自纠的重要性,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搞好自查自纠的决心,积极投身到自查自纠工作中来。
(二)深入自我剖析。(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对照我局制定的《“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检查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方面存在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剖析,形成行风自查报告。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局机关各股要保证全员参与,确保不漏掉一个单位、不漏掉一个科室、不漏掉一个同志。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各总支、各支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特点,对照教育重点内容,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五个方面逐项检查、逐人过关,通过个人查、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等方式,切实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解决存在问题,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三、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武吉管理处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对象。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处机关、处属各单位。
(二)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违反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财产。
(三)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09年6月初)。我处成立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2009年6月12日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处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我处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处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近年来,党和国家特别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农惠农的力度逐年加大,至三年内,中、省、市对我县强农惠农的补助资金累计达6.72亿元,重点支持了退耕还林、粮食综合直补、乡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为推进“三农”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及时部署。
6月29日我县组织各涉农部门在分会场参加了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在会上县领导和各涉农部门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政府县长程引弟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我县清理检查工作。县财政局经过研究出台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安排》并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并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草案。县政府对我县清理和检查工作给予重要指导意见,并提出了要求:一是思想重视,把握重点,吃透政策,掌握本次清查的政策界限。二是抓住本次清查问题中心,积极及时部署。三是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要求。
二、前一阶段我县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7月25日,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成立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程任组长,政府副县长徐、财政局局长李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级各涉农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召开全县动员部署大会和业务培训会。
8月3日,我县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和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邮政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政府常务副县长高树杰、政府副县长徐宪部、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徐宪部主持。会上县财政局局长李钟元宣读了《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这次清查的目的、范围、内容、任务、职责。进一步明确目标,各司其职,这为保质、保量完成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任务做足准备。会后举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强思想宣传,确保了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部署,各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全面摸清-上级下拨及本级财政安排强农惠农资金,对拨付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发放对象、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纪检、财政、经济发展、审计等单位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各部门、各乡镇都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积极自查,填报表格,确保了我县清理检查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4、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
自我县开展此项工作以来,积极与市领导小组沟通,扎实掌握政策,明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各乡镇各部门联系,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准确传达政策要求;财政、纪检、纠风、审计部门相互协作,积极配合。通过上下联动,积极沟通,相互协作,使我县清查工作准备充分、工作有序,实施有效。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
强农惠农资金涉及着广大农民利益,本次清查工作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是对广大农民的负责,因此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构建清查工作的舆论监督环境尤为重要。我县《实施方案》出台后第一时间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印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传真。
6、我县自查自纠工作基本情况
(1)通过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我县各项涉农资金管理状况良好,资金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并保证其准确性。基本不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2)、我县—涉农资金基本情况。
涉农资金合计25597.3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6932.29万元,县级资金8665.02万元
涉农资金合计32502.4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23万元,县级资金12469.2万元
涉农资金合计41696.6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30206.39万元,县级资金11490.24万元
三、今后工作安排及想法。
一是进一步完善自查自纠工作,对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部门和乡镇,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完善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解决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支付、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全面了解掌握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县区、乡镇政府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严禁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制度。
二、检查的重点和具体内容
检查的重点是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至2004年5月底,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中确定的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内容: (一)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征地补偿的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是否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
(二)各县区政府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实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的规定。
(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核算和支付情况,包括各级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补偿费;应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发放给农民个人的征地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统一管理、统一兑付的职能是否到位。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征地补偿费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行专项管理和监督;村集体财务是否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是否按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五)纠正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问题的情况,包括各级政府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有无监督措施;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情况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是否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人是否依法依纪作了处理。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县区自查为主。具体工作分四个步骤:
(一)自查自纠(6月2日至7月20日)。县区政府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从征地项目入手,拉出征地和补偿数额清单,逐宗地审查、核实。弄清底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二)全面检查(7月21日至8月10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所辖乡镇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重点抽查(8月11日至8月31日)。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审计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县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因征地补偿不到位而引发上访案件的解决情况作为抽查的主要内容,逐件审核,合格率要达到100%。抽查乡镇比例要占乡镇总数的30%以上。
(四)搞好总结(9月1日至9月10日)。各县区政府要于7月20日、9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总结报告分别报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审计局。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和使用情况做好自查自纠。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对此项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任务、措施、责任落实到被征地乡镇、村。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并解决好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严格实行责任制,及时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专项检查由县区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各级监察、国土资源、农业、审计部门各尽其责,具体实施。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征用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国土资源部门检查各级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业部门要认真检查征地费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行专项管理和监督。土地补偿费是否按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被征地农户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并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审计机关要对征地补偿费支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三)严格执行纪律,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各县区要严格执行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检查工作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行为。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落实政策规定,甚至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监察机关要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认真查处违纪行为。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纪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我镇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我镇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我镇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了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等工作。并且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7月4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镇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徐忠乐、严定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了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了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了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真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切实抓好政风行风整改落实和检查评议等各项工作,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促工作会议。受程局长委托,下面,结合省厅的督促工作会议精神,我讲四点意见:
一、前一阶段行评工作简要回顾
全市农业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两个多月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和《全市农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到位”上。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全市农业系统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纷纷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办简(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步骤、方法与目标,在全市上下营造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参与评议”的民评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意见征求到位。各县(市、区)农业系统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开设征求意见箱和电子信箱、深入基层、主动上门和现场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全市各县(市、区)农业局通过各种渠道共收集了意见和建议92条,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即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落实基层农技人员的待遇,更好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二是建议加强农业执法,稳定执法队伍;三是建议加大信息报送,扩大农业宣传,提高农业工作知名度;四是建议加强惠农政策的检查督促,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建议加大对产业化扶持,做大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是自查自纠到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市农业部门共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53条,主要涉及机关作风建设、为农服务、农业执法、农民培训等方面。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查找原因。从自查自纠的情况看,应该说各县(市、区)农业系统自查自纠的态度是诚恳的,查找出来的问题大多都是契合实际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剖析原因,一针见血。这些都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农业系统的民评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不同,进展不平衡、取得效果不一样等方面,如有的地方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大张旗鼓,编发简报10多期,营造了很好舆论氛围,有的地方甚至根本没有编简报;有的地方为民评而民评;有的地方把民主与工作紧密结合,以行评为契机,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夺丰收,评出了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等等。希望工作进展偏慢的地方,要高度重视,迎头赶上。
二、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是行评工作第三阶段的重点内容,是当前行评工作的主要任务,整改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整个行评工作能否达到后期目的。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因此,全市农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通过评议,促进整改,推动工作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的重大意义。为了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四点: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反馈意见
我局行评办通过深入督查,对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反馈了39条意见。这些反馈的意见是群众反映最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反馈的意见,整合各种资源,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逐条进行疏理,切实加以整改。
2、深刻剖析,查找根源
只要找准问题根源,才能找到解决问题有效办法。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反馈的意见和自查自纠出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开展深入讨论、深刻剖析,查找问题的真正根源,从而对症下药,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3、务求实效,切实整改
要本着“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见效”整改原则,突出整改重点内容,整改重点部位,整改重点措施,逐条进行疏理、围绕长效,规范程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有关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细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当前要重点在7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为农民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农业技术到田到户,提高农民种养能力;二是及时发放土地经营权证,保证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民权利;三是基层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是否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推进,畜牧管理体制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是否落实到位;四是对国家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虚、漏、瞒”报的行为,五是项目管理是否有力,是否存在占用、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六是对动物免疫工作和病虫害防疫是否到位;七是对“沼气工程、阳光培训”项目实施进度较慢进行即时整改。
对加强农业执法、加大对产业化扶持等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需要各部门共同努力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积极争取,加强协调,力争早日促成问题解决。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归类汇总,及时写出整改总结报市行评办,市行评办,将从整改的意见和建议随机抽取3条。通过查阅整改落实汇报情况、电话回访群众、找有关人员了解以及查看其他资料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对省农业厅行评办督查组反馈给我市农业系统的三条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找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了整改落实情况。
4、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反馈意见和自查自纠的问题,要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建立以预防为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政风,改进行风,树立农业部门勤政为民良好形象,从根本上推动工作发展。尤其要建立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惠农政策督查落实、加强农业执法等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
__县农业局关于完善支农项目管理制度的自查报告
接到县委《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会议,成立了相关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刻领会精神,细致查摆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3月25日,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李景池传达了通知精神,认为整改落实的前提是把自查工作做好,查深、查透、查细、查真,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上,李局长对扎实高效的落实好这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完成这项工作,确保成效;二是要端正态度,要把这次自查活动作为检测日常工作、查漏补缺的大好契机,牢牢抓住,充分利用,提高我局工作水平;三是要切实负责,相关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把这次整改抓好、抓实;四是要搞好配合,股站之间要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好这项任务。
同时,局党组印发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到这次自查工作中来,互相监督,共同查摆漏洞,务求工作实效。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明确工作责任,我局加强组织建设,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李景池任组长,党组成员魏海福、刘景全、王洪利任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并进行了明确分工:魏海福主抓法规股、执法队等3个股站,刘景全主抓科教股、农经站等6个股站,户晓华分管农机管理站、农研所等5个股站,王洪利分管农广校、区划办等5个股站。通过分工,使全局所有股站全部纳入到自查范围中来,真正做到了查摆无盲点、责任全覆盖,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二是各股站站长为本股站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__年来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带领全体成员抓好具体落实工作。三是局办公室、财务室等综合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各股站之间的衔接工作,确保查摆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落实是自查自纠工作的最终目标。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我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下大力度进行整改,确保工作成效。一是逐一排查。对已完成的惠农项目的上级文件、工作手续、落实情况等相关档案进行整理、健全和完善,对项目落实、资金支出与管理等事项严格按规定进行对照,确保各支农项目不出问题。二是调查核实。项目相关股站进村入户,通过实地查验、与农民谈话等方式,对惠农项目进行逐一调研,对项目效果进行逐步核实,确保各项目真正取得惠农的实效。三是校对账务。结合局财务室,对各项目财务支出进行严格校对、查验,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项目要求,有效杜绝截留、挪用、贪污、流失等问题的发生。
为落实好工作,我局及时部署,由综合性强的局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王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我局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审核,对制度中存在的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进行补正,确保实现支农项目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营。通过摸排回头看,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农业局财务保障审核制度》、《惠农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公示制度》、《项目报告制度》、《局纪检小组核实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为支农项目的高效落实提供了系统的制度保障。
一、排查范围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进行排查。各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负责对建设的项目进行排查。
二、排点
要重点对以下环节和问题进行排查:
(一)工程项目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环节。是否存在:1.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初步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3.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4.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工;5.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组织交工验收;6.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进行试运营;7.盲目压缩工期等问题。
(二)招标投标环节。是否存在:1.按规定应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针对特定人设定资格条件;3.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其他信息;4.泄漏标底或者评标专家名单;5.对不同的投标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清标;采取暗示、诱导等方式影响专家公正评标;6.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编制虚假资料骗取中标;8.评标专家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工程建设设计及实施与质量管理环节。是否存在:1.项目设计周期不足,设计变更频繁;2.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3.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4.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或工艺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5.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报告或检验结论;6.以低于国家收费标准签订监理合同;7.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和设备,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监理职责;8.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9.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报告等问题。
(四)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环节。是否存在:1.物资采购监管薄弱;2.未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3.工程严重超概算;4.违规管理、使用建设资金;5.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或者违反规定支付施工工程款;6.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7.配套建设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五)工程监管环节。1.项目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2.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3.工程竣工决算及验收过程中是否有利用关联实体套取建设资金、转移使用建设资金的行为,是否在工程计量中虚假冒领、偷工减料等。
三、排查的主要环节
(一)找准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照排查工作方案确定的排查范围和排点,逐个基础上、逐个环节地排查、摸清底数,找准症结,为解决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要求,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分类做出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自2011年11月开始,至2012年3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一)自查自纠。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按照部明确的排点,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时间从2011年12月下旬到2012年上旬结束。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认真填写《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二)重点抽查。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省、市、县各级进行重点抽查、督查面分别是20%、30%和40%。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在2012年元月中下旬对各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重点抽查不走过场。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对本单位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做出具体安排。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领导负责签署意见。对自查不认真、填报不实,在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领导实施严格的问责。
街道党工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XX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字〔XX〕XX号)的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自7月10日开始,我街道按照区纪委监委通知要求,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对办事处账目逐一核、办公用房从新测量,办公用品的清点等方式积极开展自查。
经查,我街道未发现违规乱发津贴问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违规公款旅游问题;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品问题;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今后,我街道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治工作,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制度,强化管理。
XX街道党工委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