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4 01:24: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纳税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企业纳税, 税收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业务事先筹划,制订方案,合理安排经济活动,选择纳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一、纳税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纳税人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现金流出,在收入总额不变情况下,减少支出,增加企业净利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建立在充分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为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提供了合法的渠道,有利于减少企业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利于政府完善税制。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降低税务成本,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指出了税法中的缺陷,国家可以据此采取相应措施,修正现有税法,完善国家税制。
二、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目前的企业多重视生产和销售管理,对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缺乏正确认识。企业领导普遍认为税收是国家强制的,没有筹划空间,因此企业管理者还没有真正建立节税意识,只是被动地等待税收优惠。企业不能对税收筹划做出细致的计划,会形成不合理的企业税负。
2.纳税筹划人才缺乏。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流程的日益复杂化,新的金融工具、贸易方式、投资方式不断出现,当今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还要精通税法、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点。而实际上现在我国国内企业多数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根本不能满足纳税筹划需求。
3.企业纳税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不同步。我国企业普遍不与税务机关沟通在税法理解上的差异,企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税法除了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是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复杂。企业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进行税务筹划重要前提。
三、完善纳税筹划工作的建议
1.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意识。要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管理层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也就是说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2.加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纳税筹划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税种多、企业形式复杂,各行业差别大,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很强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在高校培养中,应开设纳税筹划课程,为培养高层次纳税筹划人才提供条件。在职的会计人员应通过参加培训或者自我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培养纳税筹划能力。
3.理清税收筹划思路。要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理清筹划思路。不同税种的筹划重点不同,比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筹划思路重点在于如何享受最低的税率,从而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以及日常工资福利的摊薄摊匀,享受到低档税率政策。税务筹划也不是仅限于优惠政策及条款。例如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税务筹划要注重日常财务规范管理,如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用的列支,注意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第一,不同税种的筹划。即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筹划和税种综合筹划。应高度重视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税率、计税方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可以通过控制企业规模,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不同商品有17%和13%两档税率,当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能够分别核算,才能适用不同税率。还可以根据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对税收要素的筹划。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的筹划。要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比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会计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必须同时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讲企业应实现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和扣除时间最早化。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减小计税收入。
第三,对经济活动筹划。不同的经济活动形成不同的应税行为,需缴纳不同的税种。进行纳税筹划要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安排降低企业税负。纳税筹划贯穿所有经济活动的始终,从纳税人发展过程来看其经济活动,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活动。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活动。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财务筹划、经营筹划。
4.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的共同运作构成企业收入和成本,形成企业税负,税收筹划也离不开部门的协作。企业内各部门都是税收筹划的参与者,部门协作才能使税务筹划得到有效实施。尤其是企业费用的筹划,更需要各部门配合实施,在取得原始凭证时,加以辨别,加强费用先审批后支付的管理。
5.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一方面要研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
参考文献:
1.1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
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
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3)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地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税费支付,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业利益,与偷税、骗税、抗税和欠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使企业树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此可见,企业的规划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正当权益。也就是说,无论从企业的角度讲还是从国家、政府即征税方的角度讲进行纳税筹划都有其必要性。税法对不同地区的收受差异,使企业在减轻自身负担的同时自动调节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充分体现了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1.2目前纳税筹划应关注的问题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同时,保证企业的利益及企业的发展。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时,目前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
(1)企业改革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企业随着改制的发展,将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原来企业内部单位的有偿结算收入将按政策缴纳各项税费,这无形中就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额。
(2)技术改造纳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改造方式和设备购置的顺序来进行纳税筹划。
(3)筹资方式的筹划。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我们要在不破坏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选择适应于企业自身的筹资方式。
2纳税筹划方案
2.1增值税中运输收入缴纳税款的筹划
由于承担着运送供暖用煤等运输业务,核算中存在着是否单独经营的情况,如果将其纳入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会为企业带来了一个筹划空间。
如公司各单位年提供的外部运输收入按3500万元计算,购买汽车配件及发生的燃料费3100万元。
(1)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发生税费情况:
营业税3500×3%=105万元
城建税105×7%=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105×4%=4.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116.55万元
(2)按增值税兼营行为处理发生税费情况:
增值税销项税额3500×17%=595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100×17%=527万元
城建税(595-527)×7%=4.76万元
教育费附加(595-527)×4%=2.7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75.48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营行为处理,企业少支付税费41.07万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税款527万元。
2.2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在年终预计年应纳税所得10.1万元,年终决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万元。如不捐赠,企业所得税率33%,税后利润6.77万元;如果捐赠,企业所得税率27%,税后利润7.3万元;企业通过分析计算,这项捐赠给企业带来0.5万元的利润。这里年终预计所得额就是经营中不确定的风险,企业在筹划的同时要考虑化解各种风险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利益。
2.3利用银行贷款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拟购买10000万元的设备,以增加赢利,对投资企业内部有两种不同意见,是利用10年积累的资金购买设备还是向银行贷款。财务部门提供了两种方案的纳税对比分析:
(1)用10年积累的100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赢利为2000万元。
该厂平均每年纳所得税2000×33%=660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600万元。
(2)贷款10000万元购买设备,年平均赢利仍为2000万元,年利息支出150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赢利1850万元。
这样企业每年纳所得税1850×33%=610.5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105万元。
显然,企业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有许多好处,可以提前进行所需要的投资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减少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轻税负。
(3)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企业2007年已报废固定资产净残值1500万元,对这些固定资产是整体出售还是拆除后出售进行了分析。拆除后处置预计收入1200万元,拆除费用55万元。
按相关政策,企业不将固定资产拆除,直接销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缴纳增值税。
3纳税筹划的建议方案
3.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的设计思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13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按照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建议方案。①当年“新增税款”大于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不影响抵免额。②当年“新增税款”小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计算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因为本年度应纳税额已经抵免了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故“新增税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购置设备的应抵免额。这种情况下就要先比较先后购置设备抵免额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选择是抵免先购置设备还是后购置设备抵免额。
3.2筹资方式的筹划设计方案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键词】纳税筹划 风险
一、纳税筹划风险概念
纳税筹划风险通常是指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时,存在各种难于预料或控制的因素,是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得到的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发生背离,从而是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纳税筹划的目的就在于使企业获得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在税法边缘的操作,必定存在一定的风险。
纳税筹划发展至今,已经获得企业间的广泛认可,以及税务系统的关注,所以现阶段的纳税筹划工作不只是为了减少税费,而且要减少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在风险与收益中,需要企业增加经验和实践,来把握纳税筹划的一个合法范围。
二、纳税筹划风险产生原因
(1)对于纳税筹划过程中产生的总成本估算存在困难。纳税筹划的成本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具有不确定性,涵盖的内容多而且杂,又不利于成本的计算。在实际企业活动中,企业只关心利益而忽视成本,所以总成本的估算更加困难。
(2)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由于纳税筹划打的是税收制度的球,由于税收执法人员的认知程度问题,使企业呈上的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认定为偷税、漏税。这样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加重了税收成本,让企业承担筹划失败的风险。
(3)税收政策的复杂多变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经济大国。而我国的税收制度起步较晚,相对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滞后性。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重视税收制度的建立,维护社会公平。因而对于纳税人来说,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纳税筹划是一种持续工作,那筹划的结果随着试制改革呈现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导致风险。
(4)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技术水平。纳税筹划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纳税筹划人员要求很高,既要熟悉国家税收政策,又要求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晚,缺少这种专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三、纳税筹划风险控制
为了使企业能够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所面临的纳税筹划风险,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企业必须进行有效地纳税筹划风险控制。结合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性控制。
纳税筹划风险控制是指在纳税筹划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以使风险程度达到最小化,通常利用防范和减轻两种手段。防范的目的在于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减轻的目的在于减轻风险损失的程度,风险防范需要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有利于减轻风险。
(一)事前控制的主要内容
(1)制定纳税筹划风险控制目标。纳税筹划风险控制目标就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纳税筹划风险最小化,包括损失前的风险控制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控制。减少分析按事故的发生,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当发生风险事故时,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2)对纳税筹划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对信息准确把握,更有利于规避风险,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知悉纳税主体对纳税筹划不同要求,这是纳税筹划的前提。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的税种、税率、免税、减税、退税等都不同,故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纳税筹划方案。
(3)外部税收环境的具体情况。近年,我国进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改革,面对这种的改革,企业应该洞悉其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转变自己纳税筹划政策与目标。税收法规是处理国家和纳税人关系的尺度,纳税筹划不能违背法规,抓住税收政策可以利用之处,紧跟时代的潮流,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4)提高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工作质量。国家经济情况的灵活多变和企业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纳税筹划的具有复杂性,专业性。同时也对纳税筹划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有全面而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要有很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统筹谋划能力。企业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二)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事中控制是指纳税筹划在设计和选择的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提高警惕性防止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首先是进行依法纳税,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法符合国家的税收政策,不钻法律的空子,要合理合法,降低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其次,纳税筹划活动要与企业财务活动相承接,有效控制纳税筹划风险和财务风险。最后,清楚纳税筹划的各个环节,随时监控数据的变化,调整纳税筹划的策略和目标。
(2)事后控制是指在完成纳税筹划后,对实际纳税税额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下一次纳税筹划起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的水平。首先是评价对税法的遵守程度,如果企业严格按照法律办事,那么纳税筹划方案趋于稳妥,风险性小。反之,风险性大。其次,比较企业纳税筹划实施以前的税负和纳税筹划实施以后的税负大小,得出实施纳税筹划后的利与弊,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发扬优势,规避劣势。最后,与税收机关进行沟通和协调使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与税务机关关系的好坏对纳税筹划的成败有一定的影响。
四、结论
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税收,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国家征税与企业纳税看似是两者对弈,其实企业利用纳税筹划进行节税,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也易于发现国家税收制度与政策的缺陷和漏洞,从而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樊福仙. 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分析及防范[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8,(S2).
[2]康娜. 论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J]. 会计之友, 2010,(10).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企业战略;纳税筹划;管理会计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新常态也成为大家的共识,同时国家对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日益重视,鼓励企业经济活动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进一步转向创新驱动,促进整体的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在此情况下,由于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它们之间的竞争已然不仅仅是在服务质量和经营水平方面的竞争,而是纳税方式以及管理机制等各个方面的竞争。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结合深化经济改革深化的形势,提高财务纳税筹划管理水平以及经营效率,同时运用企业纳税策略体系规避企业违规风险。
1企业纳税筹划的内涵
纳税筹划(TaxPlanning),是指通过对企业某些涉税业务予以策划,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企业情况制定成体系的纳税运作方式,以此来使得企业可以有更少的税收开支来满足企业运营,它是企业开展正常工作的运行方式和策略,一定程度上能实现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企业纳税筹划通常包括以下两个部分,按形式分为避税和节税,在风险范围内分为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
1.1避税和节税
避税筹划是相对于逃税来说的一种概念,是纳税人通过不违法的方式,找到税法中的漏洞、空白点来得到税收利益的策划方式,它是一种既不违法也不合法的企业行为。而作为税收机构,就需要采取相关措施来应对避税。而节税是在纳税人不违背税法立法精神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中关于起征点、免征额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借助某些筹资经营方面的安排,以实现少缴国家税收的目的。
1.2税收风险规避的形式
这几种都是规避税收风险的形式,税收转嫁筹划是纳税人采取转嫁筹划的方式可以达成减少企业税负的目标;而规避“税收陷阱”,是纳税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在进行纳税过程中,对于税收政策的规定要熟悉,不要陷入某些疑似陷阱的条款;其中涉税零风险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财务人员所作账目明晰,纳税申报填写无误,并且所缴纳税款及时正确,也没有违法乱纪的问题。以上都是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几种形式,可以归为企业纳税筹划调节机制里面,它是通过运用不同的协调方式,目的是为了理顺财务关系,消除管理中的障碍。而企业纳税筹划约束机制是企业按照有关政策和法规,把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有效结合起来的一种机制。而税收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项目,应该越少越好,不管是什么样的公正合理,都预示着纳税人直接经济利益的相对损失。从国内外企业发展的经验也能够看出来,优良健康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是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外部风险,使企业在财务管理绩效方面得到很大程度提高并使得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下去。
2企业纳税筹划的现状
任何纳税筹划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基本上来说是经济利益的鞭策,即经济主体也就是企业在寻找自身企业利益的最优化。而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状态之后,企业改革体系内也在出现改革,特别是企业纳税筹划机制也需要进行变革,以适应这种状态。一般来说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企业或个人的费用成本及税收支出,能够得到更多的企业效益。
2.1内部纳税核算形式大于实质
内部纳税核算是企业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纳税核算可通过协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来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内部纳税核算的有效性与其权限、人员的资格以及可供使用的资源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内部纳税核算部门并未真正发挥作用,由于人事以及财源依赖等种种原因,内审部门受到管理层的巨大压力,因而对财务上存在问题并不会深究,比如企业财务上关联方交易相对来说较为混乱,企业内部纳税核算简单的与“纠错查弊”划等号,仅仅满足会计监督、复核的方式,而企业对内部纳税核算的功能认识不足,不能实现其应有的效用,企业的内部纳税核算部门人员的纳税技能有待进步。
2.2激励策略有待进一步完善
纳税激励策略是创造企业价值的核心资源,是企业纳税筹划环境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企业在纳税激励方面存在一般企业都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时有时并未经过严格的控制,有部分员工是通过内部关系进入的,使得员工整体素养并不高,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经济制度建立在人的心理基础之上,在纳税筹划方面,做的较好的人员需要持续的被激励。企业在员工关于纳税方面的激励考核,纳税筹划策略的激励制度不到位,同时企业内部有一些一定的“论资排辈”的情况,对优秀的年轻员工的激励不足,使得企业员工的工作激情不能调动起来。
2.3企业纳税筹划意识薄弱
企业纳税筹划是一种全员控制,是一个需要企业上下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的过程,机构内部的每一个员工都应当参与这一过程。管理层并没有真正意识到企业纳税筹划的作用,对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视程度不够,只是停留在纸上谈兵的层面。某些企业的管理方式较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相比有些落后,管理层的观念比较保守,经营风险意识较弱,对企业纳税筹划在防范风险,加强管理,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3研究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意义
3.1构建企业纳税筹划体系有利于冲破企业纳税工作的困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以及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得到了承认,为企业进行自主经营以及自我发展提供了发展基础。但是,由于传统企业纳税体系的制约,其运营机制并没有真正进行转换。传统财务会计管理的思想仍然严重,内部管理比较滞后,导致企业在处理财务的时候出现问题。如企业负债比率偏高,同时还存在财务责任不明晰的问题,致使财务约束机制不能得以进行,以上这些就需要企业纳税筹划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3.2完善纳税筹划管理有利于理论研究的丰富
经济新常态下,需要把整个企业纳税筹划工作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有利于拓宽财务应用理论研究的视野。前已述及,企业纳税筹划机制是企业纳税筹划系统中各种因素在运动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作用过程。它的注意力集中在分析和设计与其成分或部分截然不同的整体,它坚持全面的看问题,考虑所有的侧面和一切可变因素,并且把问题的社会方面和技术方面联系起来。财务系统是由多个子系统所组成,而其本身又构成整个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把财务看作是一个系统,并用系统方法来研究财务机制,有利于拓宽财务应用理论研究的视野。
3.3强化企业纳税筹划策略有利于提升企业纳税工作的质量
作为一种综合性系统管理机制,企业纳税筹划机制是企业以及企业得以运行的基础,也在限制着其他管理方式。它更是企业以及企业运营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推动力,这套机制需要全方位的协调跟进,每个系统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使得整个企业纳税筹划系统的质量出现问题。有鉴于此,企业纳税筹划机制的强化需要以一种系统化、联系化的视角来看待,确保企业的企业纳税筹划机制可以有规章有序的得以开展下去,发挥出应有的功效。
4完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建议
4.1构建企业纳税筹划策略体系
相对完善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体系可以减少管理成本,提高企业运营的整体效率,优化企业各方面的资源配置。当前企业的首要任务是需要分步实现企业股权的多样化,使现在“一枝独秀”的现象更加好起来,达成相互制约的利益链条。与此同时,要改变选聘纳税筹划人员的方式,要做到任人唯贤,真正选拨出具有能力的纳税筹划人员。还要完善企业纳税筹划制度,制定相关的规章条例等,使得财务人员对纳税方面的违法行为有所顾忌,当然也要设立相应的激励措施这样才能最大的发挥财务人员的自身能动性,使其为所在企业创造更多地财富。
4.2注重企业内部纳税核算
内部核算审计是企业纳税筹划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起着监督的作用,为其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意见。企业的内部纳税核算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内部纳税核算隶属于企业的企业纳税筹划体系一部分,其独立性也需要得到保证,但企业纳税筹划是非常设财务机构。因此内部纳税核算和管控人员直接向企业高层予以报告,赋予内部财务管理审计更多的权利,与管理层保持相对的独立。对于内部纳税核算人员,要经过严格的选拔,使其符合独立性要求,并且要注意内部财务人员在纳税策略素养的提升,培养具备过硬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具备管理、法律、信息等诸多方面的技能。
4.3完善企业的纳税激励策略
经济新常态下人力资源更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核心资源,也是企业纳税筹划制度能否有效落实的决定因素。合理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能够确保企业纳税筹划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贯彻和执行,有效发挥企业纳税筹划的作用。具体来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人力资源政策:
4.3.1完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把财务员工的短期行为长期化。特别是完善企业纳税筹划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注重自身的会计人员生涯,有效的维护企业的整体和股东利益。
4.3.2完善员工培训机制。重视提高员工在纳税方面的会计素养,加强企业员工特别是财务人员的再教育,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技术错误。通过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让员工正确认识企业纳税筹划,建立企业纳税筹划理念和全员风险控制意识,提高企业在企业纳税筹划和风险管理的整体能力。
4.4建立合规的纳税体系,加强纳税筹划意识
在深化经济改革中,良好的合规纳税体系能够为企业纳税筹划环境的改进和高效运行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可以在提升企业凝聚力的同时,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首先应该意识到企业纳税筹划对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作用,进而建立相应的企业纳税筹划意识。为了企业未来的发展壮大,建立合适的企业纳税筹划意识和氛围,必不可少。高素养的员工是企业成长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且有利于执行企业纳税筹划策略。首先就是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养,使高层管理人员从根本上认识到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重要性,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真正适合企业的企业纳税筹划制度,使其了解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使企业纳税筹划文化深入到企业上下每一个员工的思想和观念里。
伴随着深化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经济新常态下,通过对当前企业纳税筹划机制的研究分析,找出企业现阶段企业纳税筹划机制的策略改进方式,有针对性的提出构建真正的企业纳税筹划意识,利用相对有利的因素,规避不利方面的因素,使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纳税核算,从而使得企业的经营更加高效持续。
[参考文献]
[1]武振峰.新常态下企业税收筹划的博弈分析[J].现代商业,2016(05).
[2]朱乃平,赵奇,王谈斌.我国出版业上市公司绩效与运营能力分析[J].现代出版,2014(01).
[3]汪海荣.新常态下煤炭企业成本管理要点探析[J].经济师,2015(04).
[4]朱小舟.经济新常态下企业的发展策略和方向[J].中国市场,2015.
[关键词]纳税筹划;财务战略;企业战略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06)09-0059-03
纳税筹划活动最早发生在英美等经济发达国家,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才从西方引进纳税筹划。由于纳税筹划能够为企业节约税收成本,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因而引起了企业的广泛关注。但是,纳税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长期性和前瞻性的特点,在许多时候纳税筹划与企业战略息息相关,单纯运用边际法则决定是否实施纳税筹划未必符合企业整体利益。笔者考察了纳税筹划与企业战略的关系,并就纳税筹划对企业战略的影响进行了探讨。
一、战略、企业战略、财务战略
战略一词来源于希腊文Strategos,最初仅用于军事领域,其本义是“将军”,也有“指挥军队的艺术和科学”的含义。中国的《辞海》对战略一词有两种基本解释:一是特指战争全局的筹划和指导;二是泛指重大的、带有全局性或决定性的谋划。可见,战略具有长期性和全局性两大基本特征。把战略应用于企业领域,便构成了企业战略。学术界对企业战略进行理论研究的时间并不长,对什么是企业战略至今尚未形成一致的看法。笔者认为,企业战略是在对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的基础上,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确立竞争优势,而对企业发展的全局和未来所进行的总体和长远谋划,它至少应包括如下三个层次。
1.企业总体战略,又称为公司战略,主要研究企业长期经营目标;企业在哪些行业或产业中具有竞争优势;企业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决定发展或收缩哪些经营领域、进入或退出哪些经营领域,等等。
2.竞争战略,主要研究企业在特定行业如何确立竞争优势的问题,如企业应开发哪些产品或服务;将这些产品或服务提供给哪些市场;如何提高产品或服务的顾客满意度,等等。
3.职能战略,主要研究企业的不同职能部门,如生产、营销、财务、人事等如何为上述两个层次的战略服务,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确立竞争优势。
显然,就企业战略的一般构成来看,财务战略属于企业职能管理层次上的战略,它是“对企业总体和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财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陆正飞,2000);是“为了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对企业资金运动或财务活动进行全面性、长远性和创造性谋划的职能战略(张兆国,2002)。因此,企业财务战略首先是企业整体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制定和实施必须服从、服务于企业战略,贯彻企业战略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驱动因素之一,资金的及时供给、合理运用和有效流转,对于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具有无可替代的支持、促进作用,因此,可以说财务战略是企业战略的中坚,是综合性强、作用面广,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特殊影响力的综合性子战略。
纳税筹划属于财务战略的研究范畴,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的目的,需要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及交易等事项进行周密筹划、科学安排,以达到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各种优惠、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的目的。但是,纳税人在开展纳税筹划活动过程中,不能简单地以税收利益最大化作为单一的筹划目标,而必须服从、服务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如何从单纯的节税论向经营战略论转变,通过税务战略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这已成为管理学研究领域一个新的、重要的研究方向。
二、纳税筹划与企业战略的关系
(一)纳税筹划服从于企业战略
当企业决定是否实施某项经济行为、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往往不是纳税筹划问题,而是首先要考虑这项行为是否符合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这个市场的潜力如何,企业能否在短期内占领这个市场。比如,许多外国投资者在考虑投资中国时,其看重的并不是中国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而是广大的消费市场、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当然,优惠的税收待遇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是投资者作出是否投资时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但它很少会成为一个决定性因素。在更多的时候,企业进行战略决策主要考虑的是行业利润率和行业准入障碍,税收因素只是附属的、次要的影响因素。有时,投资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如扩大市场份额、击垮竞争对手、归避政治经济风险等,可能不惜增加税收成本、做出投资决策,如把投资由低税区转向高税区,等等。
(二)纳税筹划反作用于企业战略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决策活动的一部分,必须服从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但是,这种服从不完全是被动的,有时,纳税筹划有可能反作用于企业战略,尤其在以下一些情况出现时,企业有可能出于纳税因素的考虑而调整或重新制定发展战略。
1.税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调整,打破了行业或产业内原有的竞争格局,企业的获利能力、现金流量以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受到严重影响时,企业为适应这种变化有可能主动进行战略调整。比如,2001年中国的消费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一是白酒和卷烟的税率由原来比例税率调整为复合税率;二是对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时已纳消费税税款不再予以抵扣。这一法规变化极大地增加了白酒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为此,很多白酒类生产企业及时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原独立生产白酒的企业纷纷并购为其提供白酒或酒精的上游企业,从而变原来的“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自产应税消费品”,而“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征消费税,这就有效地归避了因为税收政策调整而增加的企业税负。
2.税收法律法规带有明显的政策导向性,为此,企业在进行战略决策时,必须充分关注和合理利用这种导向、顺应这种导向,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税收法律法规的政策导向,往往体现着一定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顺应这种导向,企业一方面可以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带来的直接利益,另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在未来发展中经营的稳定性,不至于因为缺乏预见、有违法规而经常性地被迫做出重大战略调整。比如,企业在选择经营地和拟进入的行业时,一般都要充分考虑税收政策的导向,选择进入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和地区,这样既能避免承担高税负,获得节税利益,也便于在发展中确立竞争优势,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三)纳税筹划是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的重要工具
企业战略是与企业整体价值、长远发展相关的一种综合性筹划,每一项战略决策都会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其中自然也包括税收因素,虽然税收在
许多时候并非是影响企业战略决策的决定性因素。但是,一个经营有方、管理高效的企业不会无视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任何可能,纳税筹划亦为企业提供了这种可能。在大到象行业或地区的进入或者退出,企业或产品的市场定位,企业并购重组等,小到象产品或服务定价、交易方式的选择、分支机构的设置等,诸如此类的战略决策,纳税筹划均能为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提供有效帮助。在现代企业,纳税筹划能够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已经成为企业日常财务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企业制订和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企业的任何一项战略决策,如果不考虑税收因素,不进行适当的纳税筹划,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都会大打折扣,不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纳税筹划对于制订和实施企业战略的不利影响
纳税筹划对企业战略的制订和实施固然具有促进作用,但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如果筹划失当,也可能给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带来负面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纳税筹划有可能加大企业的投资扭曲风险
税收在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政府部门的过程中,势必会对经济发生影响,若这种影响仅限于征税数额本身,那么,此乃为税收的正常影响;若除这种正常影响之外,经济活动因此而受到干扰和阻碍,社会利益因此而受到削弱,这便产生了税收的额外负担。按照现代税制优化理论的观点,降低税收额外负担的根本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运行机制的“中性”,也就是国家征税应当避免对市场运行机制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超越市场而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决策的决定性力量。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对经济的影响不可能只限于征税数额本身而保持“中性”。一旦政府对企业的某种投资行为课税,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往往会放弃先前不存在税收时效益“最优”的项目,而改投向其他的“次优”项目,从而承受一定的利益损失。如果纳税筹划失当,有可能加大因避税、改变投资方向而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造成更大程度的投资扭曲。
(二)纳税筹划并不能创造企业绝对的竞争优势
纳税筹划不同于企业其他的经营活动――可以通过自身行为创造价值,它要依托于企业其他经营活动,主要通过节税或降低涉税风险,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确定相对的竞争优势具有促进作用,因为,国家在某一时期可能会针对某一行业或产业制订出税收方面的特别优惠政策,企业通过纳税筹划、规范管理、精细运作,用好、用活、用足这类优惠政策,有可能降低税收成本,实现成本领先的战略目标,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而那些不享受或没充分享受优惠者则处于相对竞争劣势。但是,纳税筹划不同于技术创新,没有多少诀窍和秘密,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当同一产业或行业的企业都重视纳税筹划、取得了大致相同的筹划效果时,企业的这一相对竞争优势将不复存在。此时的纳税筹划只是企业保持不处于劣势的手段,但它很难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难以确保企业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过度依赖纳税筹划有可能会损害企业的长期竞争力
纳税筹划的主要手段就是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的确可以使企业在降低成本等方面占得先机,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确立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因为,决定企业竞争力的根本因素――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并没有因此而大幅度提升,相反,一些企业因为享受税收优惠而自满、自傲,丧失了改进技术、提升管理的积极性,其真实的企业竞争力反而被削弱了,一旦政府取消优惠政策,这些企业将很快丧失竞争优势。
【关键词】 电网企业; 纳税筹划; 研究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然而无论如何,税负都是企业无效流出现金中的一部分,减少现金的流出,尤其是在电网企业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筹资压力巨大的情况下,更有必要减少现金的流出。企业既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不愿有过多的无效现金流出,纳税筹划无疑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有效手段。也就是说通过进行纳税筹划,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来降低企业税负,达到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目的。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和应遵循的原则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进行调整,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一种企业管理行为。纳税筹划不同于偷漏税行为,主要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的合法行为。
(二)纳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法人,由于承担的税种较多,纳税税基、地点、时限、税率、纳税主体等各有差异,进行纳税筹划,企业的税负就可能不同,加之我国税法还不是很健全,还无法将每项应税事务规定得很死,其中不乏可以通过调节业务行为,来降低企业税负的事项。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就是合法,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不可能称之为纳税筹划。
2.事前筹划原则。企业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前进行,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企业的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纳税人此时觉得税负重,要作任何筹划都是徒劳,经不起税务部门的检查,是一种违法行为。纳税筹划应在事前进行,这与企业会计的事后核算正好相反。只有在事前计算好不同业务行为的综合税负,事前调节好业务方式方法,才能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税负。
3.目标性原则。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也和做其他事情一样,事先应制定一个任务目标。在筹划之前必须了解与分析企业所纳税种类、适用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所在地区税率情况、行业特点等企业所处的纳税环境,并在此基础上,掌握存在哪些问题,再考虑筹划的可能性,制定筹划要达到什么目标。有了目标,才能选择实现目标的手段,是通过延期纳税、转移税负,还是采取其他合理避税办法来实现目标。
二、电网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意义
(一)纳税筹划是电网企业精益管理和增收节支的重要手段
作为建设和经营电网的供电企业在“十一五”以来,担负着艰巨的电网建设任务,在面临电价空间越来越小和电价出台困难的形势下,单纯靠自有资金难以保证电网建设资金的充足供应,大量融资又会带来资产负债率和利息费用的压力。因此,科学地运用纳税筹划手段减少税费支出,缓解资金的压力显得尤为重要。科技开发费加计扣除和购置科技设备,利用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抵减企业所得税为企业节约大量资金。所有这些,无疑是利用纳税筹划为企业带来的效益。
(二)纳税筹划是降低企业税收风险的有效途径
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政策与企业经营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使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财务管理并不是简简单单的算算账,纳税多少也不是税务机关让交多少税就交少税,而是需要用脑子、用知识、用智慧去管理,去筹划。同时,从这几年税务机关的各种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核情况看,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好多并不是主观上的故意违规,而是对税务政策研究得不够,筹划得不够。因此,纳税筹划的过程是税收政策研究的过程,只有在清楚地了解税收政策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行税收筹划,进而有效规避税务检查风险。
(三)二级供电单位的科学筹划和正确申报是确保省公司科学纳税的重要基础
地市公司作为省公司的二级核算和汇算清缴成员单位,做好纳税筹划同样重要。一直以来,二级供电单位受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省公司的影响,存在着纳税筹划等上级政策,纳税申报不规范的现象,给公司系统的纳税工作带来一定的被动和风险。作为电力业务的具体核算单位,二级供电企业纳税筹划的主动性和纳税筹划建议的深度,将对省公司纳税政策的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因此二级供电单位的纳税筹划同样十分重要。
三、供电企业具体纳税筹划研究
电网企业作为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涉及到的纳税税种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涉税空间很广,纳税筹划的任务很重。但就税负金额和对企业的影响来说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下面着重对这两个税种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长期以来,电力销售的收入确认方式和二级单位在销售环节预征增值税的模式决定在销项税的筹划上可做的文章有限。因此,增值税的纳税筹划重点在进项税的抵扣方面。供电企业的进项税抵扣大部分集中在地方小水、火电结算过程中购入电力费抵扣,除此之外应加大以下环节的进项税抵扣:
1.购进货物(包括材料、油料、备品备件等)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积少成多,提高抵扣率。从近几年来看,为满足电力生产需要,供电单位的材料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逐年增多,提高日常的抵扣率无疑会减少增值税的流出。
2.由于部分大修和一般修理项目由多经单位承担,但多经单位多为建筑安装企业,主体税种为营业税。发包工程时,如果采取大包方式(即施工单位负责供料和施工)则进项税得不到抵扣。因此,在发包此类工程时,材料部分要由建设单位采购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材料部分可以抵扣进项税,从而提高进项税抵扣额度。
3.合理抵扣运输费用的进项税。从近几年的税务稽查实践来看,运输费抵扣进项税的条件和要求越来越严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121号)规定,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有以下几种:铁路运输费用,航空运输费用,管道运输费用,海洋运输费用,公路运输费用和内河运输费用。在提供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支付运输费用而取得的运费结算单的同时要求提供相应的运输地点、运输距离、运输台班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但往往由于企业的基础材料不全不能进行抵扣。因此,如果在完善各项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利用政策进行合法抵扣,将给企业带来税收利益。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全面实施,企业所得税涉及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相比增值税来说,纳税筹划的空间更大,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更大。过去我们已经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给企业创造了很大利益,新税法的实施更值得我们去研究和利用。按照新税法“为取得应税收入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正常的支出都应该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原则,笔者结合供电企业的特点,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纳税筹划研究。
1.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筹划。新税法对大修理支出资本化的规定直接采用了定量的方法,而且规定条件较原税法规定的条件要宽松。原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符合“修理支出占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寿命延长二年,修理后被用于新的用途”三个条件之一的均作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进行摊销,不允许在税前直接扣除。而新税法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修理支出占资产原值的50%以上,寿命延长二年”两个条件才归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否则可以直接税前扣除。因此,供电企业的大修支出在税前扣除的条件更加宽松,更加有利于通过大修项目提高电网设备的健康水平。
2.技术开发费筹划。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同时当年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其当年技术开发费可以据实扣除外,还可以加计扣除50%。就电网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加大科技投入是建设一流企业的根本保证,利用这项优惠政策既促进了企业的科技进步,又获得了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3.资产加速折旧筹划。新税法规定,由于科技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随着电网企业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深入和科技投入的加大,现有设备的技术进步和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对于符合条件的资产完全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既可以降低税负,又可以加速资金的回流。
4.及时转增资产,尽早提取折旧。随着电网建设步伐的加快,电网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不断增多,通过不断地加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水平,做好资产的及时暂估入账,尽早提取折旧,也是有效降低所得税负担的途径。
5.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抵免筹划。国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学创新,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2007年河北省电力公司成功运用该项政策,针对农村电网改造中使用国产设备情况,抵免企业所得税2.4亿元,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可以看到,通过积极争取,电网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等工程完全可以进一步进行所得税抵免,在年度新增所得税有足够的空间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
6.积极争取政策,解决用户无偿移交资产的税务问题。随着一户一表改造和用户电力资产的投入加大,按照有关政策,用户电力资产均无偿移交给供电企业。但目前,这部分资产移交面临着一定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认为应作为无偿接受捐赠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从供电企业角度来看,应从以下角度进行应对:用户资产移交后,供电企业将面临着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维护和维修,将承担巨大的用电事故责任;接收的用户资产价值确认存在一定的困难,如果进行评估,将带来一大笔评估费用;更主要的是接收的用户资产的用电对象是固定的,接收资产并不会给供电企业带来用户和售电量的增长,而且接收的资产主要是配网设备和线路,线损率比较高。因此,应该积极争取免税政策,这样一来就会给企业节省大量的资金支出。
总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纳税筹划更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关键在于谁研究得深,谁研究得透。在电网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纳税筹划的任务很重,广大财务工作者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项责任,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一、筹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一般来说,从那税筹划的角度分析,可将企业的筹资方式分为(1)负债性筹资(包括:向银行及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或企业借款、企业内部筹资、发行债券等)(2)权益性筹资(包括企业自我积累、发行股票等)(3)其他筹资(租赁、赊购等)三种形式。从纳税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有很大的差异,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通常情况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方式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于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最容易使纳税利润规模分散而降低。就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而论,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较发行债券方案要多纳所得税。另外,租赁已成为中小企业借以实现节税筹划的重要手段。对承租人来说,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应税所得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既可免去为使用和管理及其所需的投入,又可以获得租金收入,此外租金收入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比产品销售收入的缴纳的增值税低得多。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既能实现资金的筹措又可达到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
二、投资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1)就投资方向而言,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在立法时对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可以享受到许多税收优惠政策,这对减轻税负意义重大。例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在2001-2010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属于新办交通等企业,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从投资地点来看,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对经济特区及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根据不同的投资地点,也能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如,某合资企业,起初在深圳建厂享受了“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使没有盈利,减免的税收,相当于一大笔收益。到第四年纳税年度时,业主将厂址迁往上海开发区,同样再次享受减免税政策,高额的税款再次转化为投资者的收益。(3)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投资。如,购置设备、兴建工厂、开办商店等。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4)从投资伙伴上来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利润除征企业所得税外,投资者分配的股息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只交所分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中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享受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松散合作型企业,则部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总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因其不是独立的法人,虽部分的承担纳税义务,但不能享受地区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子公司不仅可独立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而且可以享受注册地区的税收优惠。由于企业的经营目的不同,应该根据自身的状况,谨慎选择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及投资伙伴,已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是依照国家制定的财务政策所允许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使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但是,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与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时间、计算方法的选择、控制,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具体表现在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货物有多种结算方式,不同的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不同。现行税法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这样,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达到减税或延缓纳税的目的。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销货成本提高,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变动造成企业各期应税所得上下波动而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
3、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成本列支、费用分摊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对费用列支,纳税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费用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有关收入的期间予以确认。费用摊销时的确认,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二是按其与营业收入的关系加以确认;三是按一定的方法计算摊销额予以确认。企业在计算成本时可以选择与已有利的方法。同时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销期。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业务宣传费业务、业务招待费等,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5、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纳税筹划。《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计提或计提不足。对于那些由于经营情况变化如原材料上涨、投资的股票债券升值、子公司业绩提升等原因引起相应准备的冲回,仍将按有关会计准则处理,并将冲回的准备计入当年的利润。但目前税法对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并无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地、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从而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
【摘要】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统筹策划,达到降低税负目的的经济行为。本文通过对税收筹划的具体案例展开分析论述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运用。
【关键词】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对“税收筹划”概念的定义,目前尚难以从词典和教科书中找出很权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释,但我们可以从专家学者们的论述中加以概括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统筹策划,达到降低税负目的的经济行为。
一、纳税筹划存在的原因
1.税收政策的差异
如: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税政策不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收政策不同。
如: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另规定一档低税率为13%。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11日表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2.税法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税种由37个缩减到目前的22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筵席税已经停征,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目前税务部门征收的税种只有18个。2008年将是改革至关重要的一年。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全面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革资源税费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等重大税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
随着改革触角进一步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我国最大的两个税种延伸,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步入实质操作阶段。在这一轮改革浪潮中,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物业税等税种改革也将在2008年进一步推进。
现行税法主要有法律、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地方性规范文件构成,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
3.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税法草案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
如: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旧税法以区域优惠和外资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优惠格局,对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实施过渡性优惠政策等,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为25%,企业设立时则可以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差异,合理设立。
4.边际税率的运用
某些税种按不同档次的税率征收,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一定的费用标准后,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为纳税人合理纳税筹划提供了政策空间,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筹划达到不纳税、少纳税、延迟纳税获得资金时间价值的节税目的。
二、案例分析
我们通过一个非常有启发性的失败的税务筹划案例,来分析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运用。
1.案例背景
某物资企业主要负责为某铸造厂采购生铁并负责运输。策划的筹划方案:将为铸造厂的生铁采购改为代购生铁。由物资公司每月为铸造厂负责联系4000吨的生铁采购业务,向其收取每吨10元的中介手续费用,并将生铁从钢铁厂提出运送到铸造厂,每吨收取运费40元。通过该方案节省了因近亿元销售额产生的税收及附加,对于手续费和运输费只缴纳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
年末,国税稽查分局在对该物资企业的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生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而“其他业务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万元手续费收入和16万元运输收入。经询问记账人员,并到银行查询该公司资金往来,证实该企业经常收到铸造厂的结算汇款,也有汇给生铁供应商某钢厂的货款,但未观察到两者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代购生铁业务不成立,属涉嫌偷税,要求该物资企业补交了近千万元的增值税。
2.相关政策法规
财税[1994]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只对手续费和运输费缴纳营业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第1款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案例分析
该企业的账务处理不能清晰地反映其与铸铁厂、钢厂三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使得税务人员有理由认为上述业务违背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的规定,从而不被认可是代购货物业务,其收取的手续费、运输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4.案例启示
(1)会计核算要规范。误区:会计处理模糊是应付税务检查的好办法。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本案例就是由于该公司对代购业务没有规范的会计记录,没有可靠的资金往来记录以证明物资公司没有垫付资金,税务检查人员不认可代购业务,从而使得一个很好的筹划方案失败。
(2)科目设置要符合实际需要。在本案例中,该物资公司可以自行设置“代购商品款”核算代购业务的经济业务,方便税收检查人员检查。
(3)形式要件要合规。本案例的败因在于“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不符合规定。不垫付资金并不代表不做业务,在本案例中,只要在会计记录中做到在未收到铸造厂资金的前提下不支付钢铁厂货款就符合了“受托方不垫付资金”这个形式要件,同时还要和铸造厂签订代购合同以证明代购业务的存在,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十分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三、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总结企业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是对税款的合法节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区别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款行为的本质和关键所在。
2.考虑成本效益。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重视分析对纳税人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和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充分考虑到对未来的税负的长远影响。
3.具有可行性。是事先的科学规划与安排。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它是税收筹划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4.综合衡量与周密部署。税收筹划不仅是会计人员做账的事情,也与经营有关,是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后效益。切忌简单地模仿,必须注意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企业规模差异与性质差异、经营环节差异收入来源与征收方式差异等。
5.形式要件要合规。相关会计记录的形式要件必须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
6.规避税收风险。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合法基础上的对税收法规的利用,税法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不断的堵塞漏洞和处于反避税的当中。一不小心落入税收筹划误区,将会产生重大的税收损失。
关键词:融资;纳税筹划;费用。
现代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其财务目标,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企业应当从筹资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税务筹划,以实现企业财富的最大化。成功的企业往往也是理性的纳税人,其不仅懂得如何凭借智慧赚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凭借智慧合理避税。在现代“薄利多销”的买方市场环境下,税务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理财的一个举足轻重的焦点。
中国已经加入了WTO,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已经成为独立自主经营的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随着企业行为的逐利化、理性化和自主化,税务筹划成为每个纳税主体应有的权益。面对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企业必须占领市场份额,做大做强,以维系自身的竞争力。相对于西方国家早已盛行的税务筹划,我国企业税务筹划还很不成熟。如何在我国企业中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筹划,无疑是每一个理性经济人必须思考和面对的问题。我国企业应当学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减轻税负,从而实现企业财富最大化一。
一、融资决策中的纳税筹划。
融资决策是任何企业都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企业融资主要是满足投资和用资的需求,根据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可将企业的筹资活动分为权益资金筹资和负债资金筹资,从而形成企业不同的资金结构,导致企业的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各不相同。在筹资中运用税务筹划,就是合理安排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的比例,形成最优资金结构。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应当考虑以下几方面:
1、融资活动对于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
2、资本结构的变动对于税收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
3、融资方式的选择在优化资本结构和减轻税负方面对于企业和所有者税后利润最大化的影响。
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留存收益等权益方式筹集自有资金,虽然风险小,但为此支付的股息、红利在税后利润中进行支付,不能起到抵减所得税的作用,企业资金成本高昂。倘若通过负债筹资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支付的利息可在税前计入费用,从而抵减企业的税前利润,使企业获得节税利益。但由于负债比例升高会相应影响将来的融资成本和财务风险,因此,并不是负债比例越高越好。长期负债融资的杠杆作用体现在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率以及普通股的每股收益额方面,这可以从下面的公式得以反映:
权益资本收益率(税前)= 息税前投资收益率+ 负债/ 权益资本×(息税前投资收益率- 负债成本率)因此,只要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增加负债额度,提高负债的比例就会带来权益资本收益率提高的效应。但这种权益资本收益率提高的效应会被企业的财务风险以及融资的风险成本的逐渐加大所抵消,当二者达到一个大体的平衡时,也就达到了增加负债比例的最高限额,超过这个限额,财务风险以及融资风险成本就会超过权益资本收益率提高的收益,也就会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税后利润,从而降低权益资本收益率。[ LunWenData.Com]
二、借款费用利息的税务筹划。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 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因此,一般性经营性借款或者说流动性借款利息可以直接扣除,但有一定的上限,超过的部分不能扣除。专门性借款即固定资产借款利息不能直接扣除,只能随固定资产一起折旧,但没有扣除限额。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这种规定进行纳税筹划,即将不能扣除的一般性经营性借款利息转化为固定资产利息。
三、融资租赁中的纳税筹划。
融资租赁又称财务租赁,是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正式申请,由出租人融通资金引进承租人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长期租赁方式。
通过这种方式,承租企业通过支付租金可迅速获得所需设备,不用承担设备被淘汰的风险。对所租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将其当作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且支付的租金费用也允许在税前扣除,使企业计税基数减小,从而少交所得税。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改良支出也可作为递延资产在不短于5 年的时间内摊销。可见,融资租赁作为企业重要的筹资方式,其税收抵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由此可见,融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融资是企业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融资决策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业绩。对融资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对纳税人有利,对国家也是有利的。[论文格式]
参考文献:
关键词:营业税;纳税筹划;施工企业;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19日
营业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主要税种之一,其收入主要是通过承包各种工程、提供建筑和安装劳务等,实现利润。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减轻税负逐渐变成降低企业总成本的手段,因此要对施工企业营业税进行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或“非违法”的手段,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延缓税负或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它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它是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在实践中,我们将合法的纳税筹划叫做“节税”。
二、纳税筹划的原则
任何行为活动都应该有要遵循的原则,这样,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地发展,企业才能获得最大的利润,施工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也不例外,体现在: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无论是任何企业经营都必须要遵纪守法,它是纳税筹划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不但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税务、税收政策缴纳应缴税款,更要加大力度杜绝在税收中出现漏税、偷税等行为。一个好的企业,只有拥有合法合理的财务制度,遵纪守法,才能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健康成长,获得企业最大利益。
2、稳步发展原则。稳步发展是指在纳税筹划中要妥善处理利益和节税风险之间的关系。任何纳税人都想在财务安全的基础上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都必须要权衡节税利益和节税风险之间的关系,节税的利益越大风险自然也就会越大,所以要权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冒最大的风险,要坚持稳步发展原则,才能使企业更好地发展,对施工企业的创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财务利益最大化是指在合理纳税筹划中使得企业获得更大的收益。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要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不能盲目地缴税纳税,应该认真做好预期的节税方案,防止企业的经营运作中发生重大损失的隐患。
三、施工企业营业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
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的空间逐渐降低,但是只要存在税收优惠、税率差别的因素,纳税筹划就会一直存在。施工企业的纳税金额越大,就会加大它的建筑总成本,同时减少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要对纳税的方法进行具体分析。表现在:
1、利用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筹划。签订不同性质的合同会导致营业额的不同以及适用不同的营业税率,把握好合同的签订,可以使企业节约税收成本。如建筑业的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如果签订合同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的税率3%来征收营业税,如果不签订承包合同就适用“服务业”税目的税率5%来征收营业税;如果当承包有关安装工程业务时,无论是否参与施工都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的税率来缴纳营业税;如果施工企业只是单纯地负责工程的协调业务,没有与建设方签订工程合同的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
2、利用计税依据进行筹划。利用计税依据实际上就是指营业额的不同,根据应缴营业税=应税营业额×税率这个公式,可以得出税率对进行纳税筹划的影响相对较小,要降低营业税的税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降低应税营业额。现行税法规定,从事建筑的纳税人,其应纳税营业额为工程所用原材料以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但是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无论是施工单位包工包料还是建设方供料,其营业额都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的物资价款。因此,只有通过改变原材料购买的办法可以降低营业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原因在于建设单位直接从市场购买,采购的成本相对较高,从而企业的计税依据也会增高,所缴纳的营业税自然也会增高,而若是施工企业购买原材料,他与市场的供应会维持较长时间的关系,价格相对会降低,这样就相应降低了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减少缴纳的营业税。关于设备价款方面,施工单位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可能地不将机器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的产值,只是简单的复杂安装工作,由建设单位提供设备,这样施工单位取得的收入只是安装收入,不必加入设备的价款,从而降低计税依据,达到节税的目的。
3、利用纳税发生时间进行筹划。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而建筑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下:①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②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于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③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阶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入的实现,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④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样来看,施工企业应该尽量往后推迟工程结算的时间,也就相应地往后推迟了纳税业务发生的时间。暂缓缴纳税款,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能够节省财务费用。
4、对混合销售业务进行筹划。在建筑业中,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这种行为叫做混合销售行为。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对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前提是必须符合这两个条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和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如果不同时符合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要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从而降低营业税,达到节税的目的。
5、对兼营行为进行筹划。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和“货物或者非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的,应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征收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另外,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由于营业税和增值税分别属于地税局和国税局两个征收机关征收,因此,如果未分开核算缴纳错误的,会受到另一个税务机关的处罚。所以,作为施工企业单位的纳税人,应该必须清楚税法中的法律,准确地核算兼营的不同税目,避免从高适用税率,而增加营业税的额度。
综上所述,纳税筹划对于任何一个企业都是至关重要的,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颁布,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空间逐步降低,但是,只要存在税率差别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主要参考文献:
[1]许柏青.建筑施工企业营业税的税务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10.1.25.
关键词:企业 税收政策 纳税筹划
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保持不败,就需要对企业的销售、财务等进行全方位、有效地管理筹划,以达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任何经营主体都免不了要交税,而税负水平的轻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运营成本的高低。因此,在当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认识到了进行纳税筹划的重要性,一个企业引进纳税筹划是十分必要的。由于我国是一个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的国家,我国的税收法律依据受到税收政策比较大的影响,因此,从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作为研究企业纳税筹划的着手点,更有利于进行纳税筹划研究。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概念
(一)纳税筹划的定义
企业的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在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中的涉税活动进行规范、合理的规划,以使企业达到少缴税的目标。企业的纳税筹划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管理活动,而且属于财务管理。企业的纳税筹划项目的开展,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内部的各方面因素,尤其需要考虑企业的财务因素,以制定最佳的纳税筹划为目标。企业的纳税筹划和偷、逃税收有着本质的区别,企业的纳税筹划的前提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偷、逃税收的本质就是违反了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另外,两者所产生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企业的纳税筹划能够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而偷、逃税收因为违反了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因此面临着罚款,甚至是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
纳税筹划是企业的经营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允许下进行的,因此,纳税筹划的首要特点就是合法性。如果企业进行通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投、逃税收的行为,也不能称之为“企业纳税筹划”。
2、预见性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可以预见到实施纳税筹划后的成果。因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是有据可循的,并非企业经营者一厢情愿的行为,正因为企业纳税筹划的预见性,才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引入纳税筹划。
3、目的性
企业纳税筹划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以达到企业税收成本最低化的目的。
二、税收政策下企业纳税筹划可行性分析
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的本质也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当中,政府的行政管理作用将会弱化,政府的职责是根据实际的需要制定出税收法律法规,然后,政府只能运用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
(一)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我国虽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仍然为企业纳税筹划的实行提供了越来越成熟的条件。税收政策分为总的税收政策和具体的税收政策,总的税收政策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具体的税收政策则经常会有变化或者调整。但即使政策会有变化,但仍在的一定期间内是稳定的,并非出于无时无刻在不断变化的状态。
(二)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为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税收既然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也就意味着国家实施何种税收政策,怎么征税都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的行为。既然如此,那么,企业也就可以根据这种宏观调控的导向性,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的。
(三)税收政策在不同地区,以及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
这些差别就为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条件。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南北、东西都非常的不平衡,政府不可能在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无论税收政策多么的严密,企业的税负水平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时期都是有一定的差别的。这些差别的存在就为企业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条件。
三、在税收政策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
由于我国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等数十种税种,本文为了具体探讨税收政策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法,选择营改增、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进行阐述。
(一)在营改增税收政策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法
营改增的税收政策首先在我国的上海进行试点了,通过对上海地区企业营改增过程中的经验,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来说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1、利用试点和非试点地区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如:甲公司在试点地区纳税,乙公司在非试点地区纳税,同时为境内的丙公司提供境外的广宣服务,甲公司取得的丙公司的支付的收入50万元,乙公司取得丙公司支付的收入50万元。丙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可免征增值税。因此,甲公司取得的50万元广宣服务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由于乙公司在非试点地区,所以应当缴纳营业税。如果丙公司选择甲公司的,如果甲公司也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为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丙公司可以以此进行抵扣。所以,如果要将广告业务投向境外的话,对于丙公司而言,选择甲公司是明智之举。
2、通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身份转变进行税收筹划
假设A公司是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为B公司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收入600万,税率是6%,则其营业税及附加为约37.36万。再假设A公司分立为a和b两个公司,a和b公司均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应税服务的400万由a公司提供,200万由b公司提供,则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为:a约为12.82万,b约为6.41万,合计约19.23万。由上可见,同一业务收入,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 税额小于一般纳税人。规模较小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业务分拆。新设公司等方式享受3%的增值税税率。
(二)在所得税优惠政策下企业的的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企业的利润受到所得税优惠政策很大的影响。
1、 运用减免税项目优惠条款
如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项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有企业在从事蔬菜类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家禽的饲养等其他农业生产项目中也适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2、 运用减税比率优惠政策
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小微企业,比如工业企业,如果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30万元,且其员工人数未超过100人,总资产额未超过3000万元;或者其他类型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未超过80人,总资产额未超过1000万元。以上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例》还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阐述,企业结合当前的税收政策,根据纳税筹划的特定,综合分析实施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利用我国当前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营改增以及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约企业税收成本的目的,更好的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企业纳税筹划方法注意问题
一、纳税筹划的意义
从纳税人方面看,纳税筹划可以使纳税人的税收减少,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有利于纳税人的发展壮大。
从国家的税制法规上看,纳税人为了节减税收,总是密切地关注着国家税制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一旦税法有所变化,纳税人就会从追求自身财务利益最大化出发,马上采取相应行动,趋利避害,把税收的意图迅速融入纳税人企业的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从这方面来说,纳税筹划在客观上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贯彻税收法律法规的作用。同时也时刻提醒税务机关要注意税法的缺陷,对税法的健全起到促进作用。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通过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可以看出,企业要想做好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方法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要增加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对一般企业来说享受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很难的,所以我们只有在增加各项税前扣除上做文章。
(一)充分利用各种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为企业的纳税筹划留下了空间。
(1)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允许再按照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直接抵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但是摊销年限一般不会低于10年,也就是说不能在当期全额扣除,纳税人根据自身条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多搞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并且要注意分清研究开发费用的期间费用化和无形资产化。
(2)根据财政部、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的有关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00%”。
(二)正确运用亏损弥补进行纳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想充分利用弥补亏损政策、以取得最大的节税效果,就要注重亏损年度后的运营,企业可以减小以后5年内投资的风险性,以相对较安全的投资为主,确保亏损能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得到全部弥补。
(三)恰当运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法的纳税筹划
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要求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只要是合理的就行,这样企业就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符合政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选定对自己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达到节税目的,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初期享有减免税优惠期间,企业可以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定在高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对一般处在正常生产经营且没有享有税收优惠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前期利润后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纳税筹划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一个纳税筹划方案如果成功的话将会为企业带来节税的好处,否则一旦筹划失败,将会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所以纳税人在做好纳税筹划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注国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变化,加强税收政策学习
企业纳税筹划人员要时时刻刻关注国家有关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政策的变化,通过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可以准确理解法律法规的实质,提高风险意识,只有加强税收知识的学习,全面把握税收政策的内容,才能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规避纳税筹划风险,为企业增加效益。
(二)要经常与税务机关沟通,搞好税企关系
现在各地方税务机关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他们除了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税法和实施细则外,还遵守地方政府的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在纳税筹划时我们很难把所有的相关规定都能理解透彻,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要主动地与主管税收机关联系,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使我们的纳税筹划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保持一致,以便于我们的纳税筹划方案能得到他们的认可。同时要保持友好关系,要使我们的纳税筹划风险降到最小,争取为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四、总结
纳税筹划在当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要树立纳税筹划意识,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光明正大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适合自己企业实际的节税方法,尽可能的全面分析影响纳税筹划目标实现的因素,对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事前安排,把税收风险降到最低,真正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为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肖太寿.《纳税筹划》,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