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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1 15:29:20

征收工作总结

第1篇

2006年水费征收工作,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在水利部门的配合下,我镇切实把水费征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其作为阶段性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本年度我镇水费应征总任务是598463元,其中本年水费任务是234137元,历年尾欠是364326元,到目前为止,我镇已完成入库95996元,占本年水费任务的41%,我镇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水费征收工作的领导。市水费征收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镇马上成立了以镇长何光荣同志为组长,以分管农业水利的班子成员李陈德同志为副组长的水费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水管所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把水费征收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与农村经济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各村委会相应成立了也以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委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级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市府与镇政府签订水费征收工作责任书,镇政府与村委会主任签订责任书,明确水费征收工作的责任人、责任内容及考评奖征办法等,提高干部对水费征收工作的责任感。

三、及时落实水费征收任务。市将本年度水费征收任务下达给到镇后,我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核实计征面积,合理确定征收范围,及时把水费征收任务下达到受益村委会,再由受益村委会分解到各自然村,自然村分解落实到户到人。

四、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水费征收工作,可以说,我镇做到了逢会必讲,分别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召开镇驻乡同志、村委会全体干部及村民小组长三级会议,平时召开大小会也不断重复强调,同时通过出宣传车、贴标语、拉横幅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水费征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使“水是一种商品”的意识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依法缴交水费的自觉性。

五、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镇府全体班子成员分别带领一个工作组,进驻到各村委会,与村委会干部一起分片包干到村到户,水利管理处安排专人配合一起进村入户征收。

六、制定奖罚措施。为提高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我镇根据具体实际,制定了奖罚措施:对所完成的任务,我镇计提一定比例的实绩奖,对于完成任务差的村委会,将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能评先评优,完成进度后3位的村委会要在会上作剖析。

存在的问题

我镇水费征收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任务完成很不理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与作为农业大镇的要求不相适应,离市的任务相差较大,尾欠包袱沉重。为此,我镇将加大力度,采取更有力措施,创新方法,继续抓好水费征收工作。

樟铺镇人民政府

第2篇

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总结报告

2019年以来,为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切实做好土地房屋征收要素保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办紧紧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年度任务,以建设“三校”、“三中心”、“三环路”和棚户区改造为重点,以贯通中心城区一环、二环和三环为目标,在点多、量大、面广、人少情况下,会同**区政府、县管委会等征迁责任主体不断完善征迁政策和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建设项目开工、收储净地出让、公正公开征收”的原则,发扬啃硬骨头的精神,步调一致听指挥,齐心协力抓攻坚,全力以赴拔“钉子”,持续有效的推进市区房屋征收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城市品质得到提升,15条道路交付使用,14条道路开工建设,城市一环、二环、三环全部完成征迁任务,“122”工程项目实现净地交付建设,市区征迁拆违100.4万平方米,其中:完成房屋征收4600户、98.05万平方米,进行了23次“集中拆除”行动,全体征迁人经受了挑战和考验,向市委、市政府,全体市民交了一份及格答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齐心协力,保持良好态势。2019年市、区领导重视程度空前,各级领导全面加强了对征收项目的调研调度,各征迁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周工作例会、交办销号和协办督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围绕遗留项目包保攻坚战、集中拆除专项行动、阳光征收等征迁工作,强化了对征迁各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组织实施。领导亲临一线调研指挥,征迁干部身先士卒攻坚克难,职能部门主动补位积极作为,已经成为近年来市区推动征迁工作的新常态,征迁工作保持了良好的氛围和态势。 一是高效互动的交流方式。“城市建设群”和各级“征迁工作”微信群,实现了征迁工作的实时动态直播,表扬及时、批评到位,布置工作快捷,答复问题直接,提升了政策信息、决策信息在各级各部门干部之间的传递效率,同时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实时交流,实现了快速高效工作节奏。二是奖罚明确的激励制度。出台了《2019年市区棚户区改造及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集中拆除”专项行动方案》和《2019年土地房屋征收“重点攻坚”活动工作方案》(城指〔2019〕9号),高效助推征迁和专项“集中拆除”行动,并明确奖励资金,体现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不一样。三是竞赛比拼的工作模式。通过“城市建设每日快报”、“征迁进度表”和微信群中领导的点赞、点评,形成了各征收责任主体、征收实施单位(乡镇街道)比学赶超,相互加压,你追我赶的征收新态势。

(二)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健全。一是2019年我办起草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印发了《xx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附属物补偿、安置补助费、奖励等标准》、《xx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各类附属物补偿、安置补助费、奖励等标准》,对市区征收各类房屋的附属物、安置补助费、奖励等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规范和统一。二是填补了市区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补偿,以及征迁区域杆线迁移相关政策依据的空白,起草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印发了《xx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补偿操作指引》。三是组织实施了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库及评估服务价格标准的公开招投标,规范了房屋征收评估服务价格标准,组建了市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库。

(三)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资金监管。一是在城市建设中心的调度下,强化了征迁工作督办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督促**区政府、县管委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严格执行《关于修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2019年截止目前共审核了xx大学xx学校项目、城西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等31个征迁项目的费用概算,共核减xxxx万元。二是在城市建设中心调度监管征迁资金的机制下,严格落实《xx市中心城市大建设指挥部资金保障暂行办法》,设立房屋征收专有帐户,专款专用,在每一笔征迁资金拨付时,除我办“一把手”审核签字外,还提请市政府分管市长把关审签,切身提高了资金拨付管理的层级;10月上旬又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资金保障暂行办法,提请城市建设中心印发了《关于修改xx市城市建设中心资金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了征迁项目启动前的资金概算审核,实施中的检查监管,结束后的审计结算的机制,着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同市财政局(城市建设中心保障部)、市审计局(城市建设中心审计监督部)严格对征迁资金的拨付进行监管,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区、县征收部门建立台账、做好明细,保证补偿款及时、足额兑付到被征收户手里。

(四)强化矛盾化解,做好信访维稳。一是定期积极参加市委书记、市长和分管市长接访活动,对房屋征收工作有意见或疑惑的群众进行耐心解答,逐步建立了房屋征收信访及矛盾调处机制,落实专人专岗跟踪处理房屋征收信访,今年以来我办共办理回复市政府网站市长热线、政府办公系统舆情等线上征迁咨询平台信息47起,回复率100%;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00余人次,来访答复率100%;受理并办结xx等信息公开6起;受理x等信访案件24件,办结24件;同时,11月初我们出台了《市区土地房屋征收咨询、投诉、举报、信访办理工作制度》完善了征迁信访投诉工作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落实了集中办公、高效处置的工作措施,强化了对征迁信访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实施阳光征收。2019年以来,我办会同各征收责任主体全面实施阳光征收,公开政策依据、评估结果、操作程序、补偿结果等内容,并在《xx日报》上公开了xx老厂区及周边棚改等项目征收补偿结果,真正做到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调度。一是通过专题会、现场督办、定期督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2019年截止目前共组织征迁专题会58次,参加各级各部门征迁协调和现场会商113次,明确和协调解决了纺织厂棚改等多个项目的征收安置相关问题,较好地保障了各项目征收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实行工作日报告、进度周通报的机制。2017年至2019年,通过大建办的《每日快报》,每天在“城市建设”微信群中推送征迁工作动态,注重重点项目开展情况的通报、工作的交流和舆论导向的引。同时,每周通过征收进度表和集中拆除行动统计表等形式,通报市区各征迁责任主体、各项目的征收工作进度,为市领导掌握市区征迁项目完成情况和提供下步决策部署依据的同时,也在各征迁责任主体、各征收实施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之间形成了争先进位、相互促进的征迁良好氛围。

(六)市区一体、持续开展集中拆除。为破解土地房屋征收“集中拆除”难题,打通大建设“最后一公里”,我办围绕市区2019年棚改和重点工程,提请建设指挥部制定印发了《2019年市区棚户区改造及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集中拆除”专项行动方案》,通过近两年土地房屋征收“集中拆除”行动的不断开展,各征迁责任主体在大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汇集了各级各部门的资源力量,实现了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持续有效的开展征迁“集中拆除”行动,很好的体现了“市区一体”。一是建立了统一协调的领导机制。书记、市长亲自指挥,密集调研;分管副市长亲临“集中拆除”行动一线指挥,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各部门一把手一线调度,冲锋在前,切实强化了“集中拆除”行动的领导力、执行力和解决问题的即时性。二是组建了通力合作的攻坚队伍。征收包保干部和公安、城管、住建、征收等相关市、区直单位人员,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一线干部,组建成立联合攻坚组,制定详细的责任分工表,大家各司其职又主动靠前,不仅权责明晰又能发挥各自优势,按照“一户一策、重点突破、先易后难、逐户集中拆除”的原则,主动靠前、互相补位,持续高效的开展“集中拆除”。2019年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25次房屋征收“集中拆除”行动,共集中拆除280户,10.12万平方米,城市一环、城市二环、城市三环、2号收储地等一批市重点项目征迁得到了彻底完成,切实保障了收储项目的出让和市政项目的建设。

第3篇

一、编制计划,明确目标,圆满完成收入过半任务

认真编制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是非税局的一项开局性工作,年初我们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下单位逐个核实本年度的非税收入、成本及上解下拨支出计划,分业务科室进行统计汇总,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为全面掌握今年收入征收情况,征收科室对其收入大户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并编制了纳入一般预算、基金管理的非税收入大户年初预算表,为局领导制订20__年财政 非税收入任务提供了依据。通过年初计划编制收入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做到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心中有底,开展征收工作目标明确。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今年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目标任务为39463万元,任务艰巨。为完成收入任务,我局采取多项举措,按进度编制了收入大户完成进度情况表,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做好收入分析,经常下单位督促收入,将目标分解到局各业务科室,形成齐抓共管的活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等,使我们出色地完成了今年的过半任务,上半年市本级实际完成纳入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19783万元,为年度目标任务的50。市本级1-6月非税收入汇缴总额36517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5188万元,事业性收费6985万元,政府性基金9118万元,罚没收入205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收益4915万元,其他非税收入82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8.9。

二、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强化征收管理

1、坚持以票管收,做到源头控收。非税收入征管中,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都是实现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强化票据监督职能。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20__年度市直200多个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

2、加大稽查力度,关注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在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前提下,发现征管工作中的典型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对专用票据使用大户、往来票据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稽查;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如:教育收费是群众最关注的,春季开学前我们配合市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信息技术考试费有重复收费的现象,我们到物价部门调查核实,此项收费属于违规立项、违规收费,责成立即取消,并退回所收费用。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全市非税收入审计调查,对防洪保安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费、电力费附加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条例》力度。今年一季度我局稽查科和局经建科对市城建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有关收支进行了调查,并将其国有资源收益纳入了非税收入的管理,促进非税收入稳定合理增长。

3、抓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了与局内业务科室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①完成“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全面升级,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继续采取E通商务专线方式与执收单位联网,推进非税收入信息网络化征管的进程。②通过征管系统,及时了解与掌握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及解交国库情况。③加大对湘潭非税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利用网站平台进一步宣传非税收入条例政策、法规,公布了各项收费项目、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全社会。

4、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对市交警支队、人防办、环保局、中环水务等执收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收入稳定增长,适时推进专项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三、更新观念,力求征管范围和领域的新突破

去年是我市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的第一年,并初具规模。今年在不断完善征收管理的前提下,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

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

(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对垄断性公共资源,特别是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收入,如:城市地下空间、公共客运、城市广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土出让金一律上缴财政,从今年上半年收入实际完成情况来看,这一块收入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点。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我局通过去年的调研,把一些利用政府职能、具有垄断性的服务性收费应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列为我局今年的工作计划。由于涉及到有关执收单位的经济利益,要推进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阻力和难度。上半年,我局领导多次亲自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宣传上级有关政策;同时与税务部门进行协商,拟在票据管理上进行控制,确保这块服务性收费既照章纳税,其税后收入纳入财政管理。目前,有一部分单位的服务性收费已纳入非税管理,与税务部门也达成初步意向,争取下半年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三是对社团、协会、学会的票据进行了规范管理。将原社团票据由民政部门购领改为归我局统一购领,其收费暂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规范,并明确了社团票据的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从而有效控制了一些单位将属于非税收入的收费转移到协会、学会收入的行为。

四、加强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我局在强化对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县(市)、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①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积极与各县(市)、区政府的相关部门衔接,为在我市全面推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打下基础,从今年元月一日起,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启动非税征管新模式,各县(市)、区都设立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并配备了专职人员。②指派业务骨干到各县(市)、区现场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特别就新票据的使用管理、非税收入征管软件系统的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各基层非税部门顺利实施新的征管模式提供服务。③及时召开年度工作会议。为贯彻全省财政综合暨非税收入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和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机构干部素质,我局会同财政综合计划科于5月中旬组织召开了全市财政综合、非税收入管理培训暨工作会议,会议期间组织了非税收入相关业务的培训,对20__年防洪保安资金征管工作进行总结及表彰,布置了20__年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并通过座谈的形式对工作中的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的交流与探讨。为加强对县(市)、区非税征管部门的管理,按照上级的要求,出台了《市对县(市)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年底将组织考评,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县(市)、区非税部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积极性。

五、夯实基础,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

我们始终坚持以“打基础、补缺位,搞服务”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搞好优质服务。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和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二是设计了科学合理的非税收入统计报告体系,并及时填报,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加强了对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宏观经济和相关财政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廉洁高效、作风优良、能打硬仗的非税收入管理干部队伍。下半年的工作设想和思路:

今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条例》精神,坚持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确保完成全年的非税收入征收任务。

第4篇

一、团结奋进、积极开展征费工作

xx年年截止12月底,本辖区实有车辆747辆,3209 个吨位,其中今年新增车辆144辆,248个吨位,转出车辆6 辆,32 个吨位,转入车辆26辆,97个吨位,报废车辆40 辆,108个吨位,报停270辆,2601.5个吨位。今年初,在地区征稽工作会议上,阿勒泰征稽处给我所下达三费任务是:养路费450万元;运管费22万元;客附费22万元;截止12月份已征收养路费5,056,474元,完成年计划的112.37 %,运管费228,426 元,完成年计划的103.83 %,客附费185,149元,完成年计划的84.16 %。我们的做法是:

年初,我所领导在参加征稽局和阿勒泰征稽处工作会议后,组织全所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研究青河所多年来征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计划,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途径,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实行各项责任落实到人,所领导与每位干部职工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从而做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工作中我们采用的征费措施为:

1、对于在籍车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包干计征”为主要征稽方式。年初与车主签定协议书,保证一年内不少于10个月的缴费,保障了费源的基本稳定。

2、青河自然条件恶劣,冬季时间比较长,有相当一部分车主要求报停时间年累计6个月以上,我所对报停车辆严格按照736号文件规定,没有特殊情况报停不能超过6个月,这种做法对稳定费源也起到了一定保障作用。

3、对农牧区三无车辆我所加大宣传和稽查力度,仍以不间断的稽查为主要手段,努力做到应征不漏。为了保证车辆及时交费,严厉查处报停偷驶和加大对“三无”车辆的路检路查,青河所全体职工团结一心,在工作量大、人员少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保证每月至少有15天时间,深入“五乡两镇”开展稽查。对于欠费车辆我所根据台帐进行登记造册,月初下发给每个征稽员做到分片包干,随时上门催缴,依法向欠费单位或车主下发催缴通知书并签定欠费征缴合同书,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缴费的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可超过半年,通过加大对路面控制和强化催交和宣传力度,促进了费收入库,减少了费收流失。xx年年,我所进行路检路查175天,查缴违章车 455辆,1059.5个吨位, 查交金额为316,878元。截止12月份共向241辆欠费车主下发催缴通知书145份,清缴欠费车辆 200辆 ,262个吨位,共收回规费合计138,043元,清欠率达83 %。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年清欠率80%的目标。

4、今年七月,养路费征收标准将上调,为使征费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车主出现一些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的稳定,六月份我所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召开所务会议,全面安排调整标准前的宣传工作,要求职工对前来咨询的车主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同时为扩大宣传面,我们还将调标的相关内容在电视上进行滚动式播放,为使宣传工作尽可能做到与车主面对面,让车主直接了解相关内容,全所职工放弃休息日在客运站点、加油站、出租车发车点,建筑施工工地和货运车辆集中地等车主集聚的地点进行宣传讲解和发放宣传单,大部分车主积极按新标准进行缴费,最大限度保证了七月份调整标准后养路费的顺利征收。但此项工作在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阻力,特别是农用车主,为了个人利益少缴费,百般阻挠。对我上门宣传和催缴人员漫骂,挖空心思无理取闹,我征稽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仍然牢记:严格、文明、公正、热情执法,不厌其烦,多次上门耐心讲解政策,最后我们的真情终于打动了车主,车主主动交纳了规费,这不仅塑造了良好的征稽形象,而且保证了应征不漏的原则落到实处。

二、以强化内业管理为根本,促进了基础工作的不断规范。

1、办公室工作是我所做好各项工作的枢纽,我所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强办公室与处机关及各所的联系,从而及时了解上级和各兄弟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本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调整工作思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向上级报送我所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便于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我所工作开展情况,便于上级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指导我所工作。

2、财务工作仍然按照每月报帐制度和一支笔审批制度管理,严格财务纪律和制度,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3、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为保证工作的落实,在车辆报停时严格审核,严格把关、明确报停车辆停放地点,以备抽查,凡缺件少证的车辆,坚决不予报停。截止12月底报停车辆270辆。近年来,我们改变以往征费难的局面,利用上路稽查和结合自去年来开展的“五五”普法宣传,我们不断加大对征费工作的宣传力度,从而保证征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对转入和新增车辆的管理,工作中对转入和新增车辆做到及时建立车辆档案,为我所开展征费,及时催交提供了依据。

5、自年初开始,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为方便车主缴费,保证车主缴费安全,我所开始实行刷卡缴费业务,为保证此项工作与全处同步进行,首先我所职工对此项业务做到熟练掌握和运用,其次我所全体职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在车主缴费时,上路稽查时和上门清欠催缴时,向广大车主进行刷卡缴费相关知识的宣传及所要办理的相关的手续。在广大车主的积极配合下,使我所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截止目前运做良好,未出现任何问题。

三、强化理论学习 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征稽人员的头脑

多年来,我所非常注重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经常性地组织职工学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征稽业务知识。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及“八荣八耻”的教育活动结束后,建立长效机制,将活动转入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和美好未来,指明了党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为此我们制定符合青河所实际的学习计划,引导职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和把握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正确认识和深刻领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把全所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贯彻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全所职工的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使全所职工把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变为自觉行动,在学习活动开展中,干部职工都认真学习,开展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出黑板报及读书笔记,通过学习讨论,全所职工对十七大精神的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质的把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自觉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同时我所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学习和教育,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四、清正廉洁 接受监督 塑造形象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胡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我们征稽工作和征稽人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新要求。“八条禁令”和“七条禁令”,禁令的颁布和实施是征稽系统自加压力,严格执法行为,增强法律意识的一项主要手段,为此我所认真组织职工反复学习,让职工时时处处对照禁令规范执法行为。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我所多年来设立了收费公示栏、监督台,公布了举报电话、聘请了义务监督员,要求职工在上路稽查和收费服务时,均统一着装、挂牌服务,严格公正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我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年初我所领导与干部职工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纠风责任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增强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多年来全所职工无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这不仅加强了纠风建设,而且提高了行业形象。

长期以来,我所一直把树立行业新风和端正行业风气作为我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我们在不断总结过去的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持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的称号。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综合治理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及双拥工作结合起来,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今年我所干部职工按照青河县委、政府的要求,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良好的社会公德,从有限的工资中拿出一定数量的钱款,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等捐款活动,今年累计捐款达1500余元。我们在征稽工作,还把改进全所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作为文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来抓。从征稽工作的实际出发,抓诚信征稽的环境建设,把征缴双方的关系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征费工作。通过认真开展业务宣传,使广大车主在不断加强对我们的理解和对工作的了解的同时,自觉交费意识不断提高。努力树立征稽形象,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缴费氛围。

第5篇

一、上半年所做的工作

(一)狠抓财源建设,加强税收征管

2010年以来,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收入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狠抓收入管理,以网络信息为依托,将我县五大经济园区信息和全县重点企业、税收大户及其他纳税人信息全部上网,建立税源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税收征管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全市财政工作及全县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制定奖惩措施,提高了各征收单位和广大财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继续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活动。在县财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税收工作成效显著。今年上半年,小煤矿税收完成5462万元,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奠定了基础。三是认真分析税源,积极开展煤炭、铝矾土、房地产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四是继续落实“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度。元至六月份,我县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完成5583万元,占年度预算的69.03%。五是加大对契税、耕地占用税专项检查力度,上半年,累计完成两税1184万元。其中契税358万元,耕地占用税826万元。六是继续实行“核定支出基数、明确收入任务、超收奖励、短收减支”的县乡财政体制,明确乡镇协税护税职责,调动了乡镇抓税收的积极性。

上半年,全县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5748万元,占预算的65.04%,同比增收6718万元,增长35.3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653万元,占预算的58.38%,同比增长34.01%。一般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完成3526万元,占目标任务6600万元的53.42%;地税完成11360万元,占目标任务22650万元的50.15%;财政完成6767万元,占目标任务12550万元的53.92%。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6070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74.22%。

(二)细化支出管理,确保重点需要

全面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把支出管理分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两大板块,做到事前精编预算,事中、事后监督执行。同时,加大财政支出改革力度,简化拨付环节,规范支出程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及时拨付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办公经费,并结合实际,提高县直财政供给单位的车辆油修费等标准,确保全县机关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建立“预算按财力审核资金来源,采购中心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国库按预算审核拨付资金,支付中心按采购范围严格把关”的链式监督体系,确保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上半年,共组织政府采购106次,采购金额达5384万元,节约资金804万元,节约率为15%。三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并实施了《宝丰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专项资金拨付的各个环节,杜绝了私自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四是增加对教育、农业和科技的投入,上半年教育支出746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915万元,科技支出786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4.84%、31.78%和77.83%。五是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全县参合人员达25142人,参合率82.91%。六是继续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提供财政贴息。上半年,共发放担保贷款400万元,惠及148名下岗失业人员,贴息资金32万元。七是医疗卫生支出2572万元,支持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八是积极筹措资金,保证了县委、县政府“十件实事”的落实。

上半年,全县财政支出完成37114万元,同期增长21.2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332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791万元。在总支出中,县本级支出32904万元,乡镇级支出4210万元。

(三)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努力建设民生财政

不断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把支持“三农”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财力保证。

一是认真落实对农民的各项补贴。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上半年共发放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资金3403万元,共补贴农户11.12万户,补贴面积44万亩。同时,协调商务部门积极推进家电下乡补贴试点工作。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31台,金额186万元,兑现补贴资金24.2万元。二是进一步增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能力,拨付春季“两免一补”资金1546.25万元,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56.5万元,惠及贫困中小学生7217人,拨付免费教科书资金194.7万元,惠及中小学生42698人(其中小学生31370人,初中生11328人);拨付全县春季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536.6万元,支持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三是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2010年,全县共有参保人员393038人,参合率达95.27%。上半年共为17.44万人次农民解决医疗费用1328.34万元,受益率44.38%,其中超过10000元的共50人,3人达到30000元封顶线。四是启动了我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摸清了全县“普九”债务底子。五是投资198万元,解决了1.5万人的吃水困难问题;投入资金13万元,支持观音堂三间房村花椒引进推广项目建设;投资14.15万元,培训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126人,劳务输出117人。六是通过县、乡两级专户拨付村级经费329万元,占年度预算的50%。拨付乡镇各项经费4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1万元,保证了乡镇机关和各项事业的正常运转。并督促各乡镇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解除了乡镇干部的后顾之忧。七是拨付资金760万元支持“村村通”工程建设,拨付15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维护,大大改善了乡村交通运输条件。

(四)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

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为目标,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控。二是细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结合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每一笔资金支付业务进行严格把关、监督。2010年上半年,共拒付不合理资金27笔,金额50多万元,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转。三是加大财政稽查力度,对乡镇、工商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共检查单位12个,查处违纪资金319万元,查处违规领取工资人员16人,严肃了财经纪律,节约了财政资金。四是完善评审办法,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测量,准确评估,对财政投资的项目严格审核。上半年评审投资1846.34万元,审减造价593.72万元。五是对县建设局、宝丰一高、农机局、煤炭局等17个单位的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清查核实,严格评估拍卖程序,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526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同时,为“卫十”项目争取到了世行贷款和外国的设备捐赠,并积极筹款还贷。

(五)加强会计管理,搞好业务培训

一是举办全县金融系统会计培训班,培训人员60多名,提高了会计的业务素质。二是组织全县财政系统40多人进行电脑业务培训,使本系统会计人员微机操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派出58名人员赴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财经知识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更新了专业知识,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和创新能力

在全局广泛开展“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主题实践活动和“财政管理年”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培训,全局职工树立了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政职业道德规范,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中心,不断增强理财能力,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把为民理财,科学理财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在搞好财政干部队伍的同时,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不懈开展“”,着力打造“五好党支部”。二是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门卫值班人员工作积极性,强调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全天24小时不空岗,安全无事故。三是做好老干部工作。注重为老干部办实事、办好事,使老干部能够得到细心的照顾和周到的服务,安享晚年。四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扶贫救助活动,上半年助残捐款4910元,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为灾区捐款,共捐集款资14630元,交纳特殊党费7074元,为灾区群众送去了宝丰财政人的一片爱心。五是全市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自去年8月份以来,我局在全系统开展了“财政管理年”活动,对财政工作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市局领导的重视和肯定。为此,市局决定于今年4月29日在我县召开全市财政管理工作现场会。为准备好此次会议,全局上下齐动员,牺牲周六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埋头苦干,无论是精细化管理的业务流程,还是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坚持自主设计,分口制作,集体审改,群策群办,将精细化体现在财政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确保了现场会的成功召开,得到了全市广大财政同仁的好评,省财政厅科研所和市委督查室领导到我县进行专题调研,其他兄弟县市也纷纷到我县学习交流经验。六是搞好财政宣传。以宝丰财政信息网为载体,及时宣传报导了我局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实施财政精细化管理的情况,《中国财经报》、《平顶山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对我县的做法进行报道,及时宣传了宝丰县的财政改革成果,树立了宝丰财政人新形象。同时,上半年共编发《宝丰财政信息》24期,共72篇,完成年目标任务的60%。七是积极组织职工40余人参加了2010年平顶山市财政系统“与奥运同行暨春季运动会”,并获得优异成绩。八是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担任计生专干,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台账,育龄妇女单月孕检率达100%,单位无任何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二、2010年的工作安排

(一)着力培植税源,做大财政“蛋糕”

1、支持全县重点企业发展,壮大骨干财源。在技术创新、吸纳资金、盘活存量以及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强研究,落实措施,提供服务,想方设法促进企业规模做大,产业做强。

2、大力组织收入,壮大地方财政实力。一是继续开展财税收入专项治理活动,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抓税收的大环境。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等手段定期通报各单位、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抓税收的积极性。二是强化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的征管措施,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行为,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继续增加“两税”收入在一般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增加非煤产业在“两税”中的比重。四是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及“票款分离”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完善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通过采取得力措施,力争年底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分配我县的4.18亿元年度收入目标任务。

(二)强化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

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全县财力,加大对预算内外资金的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对所有政府财政性资金的统一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证法定支出的均衡进度,财政支出重点首先确保全县广大干部教师职工的工资及津补贴按时发放。对于关系我县改革、稳定、发展大局的大事,财政资金重点予以保障。优先支持农业、科技、教育、社保、卫生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推进各项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注重制度创新,逐步提高理财水平。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将综合预算、项目预算和标准定额预算做深做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实现政府采购提质扩面;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完善“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四)加强财源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落实财政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立健全财政激励扶持机制,研究制定相关财税政策,支持东城区和西部工业园区发展,大力促进企业自产创新,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发展,继续以项目推进、发展特色经济为重点,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为努力构建和谐宝丰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五)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落实好对农民的补贴政策,继续做好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大型农机具补贴等工作;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村级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增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能力,做好秋季两免一补工作,建立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长效机制;继续推进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努力实现全民医保,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六)搞好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部门的财务监管。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扶贫、再就业、中小学危房改造、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进行跟踪问效。推进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监督审查。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理财。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狠抓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七)提高财政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第6篇

一、取得的成绩

(一)全面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抓好条例的宣传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意义。自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一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以后,我办先后派出工作人员到省、市参加新条例的培训及研讨会,把一些好的经验带回来。二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同时积极向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供稿,及时公布拆迁信息,引导并逐渐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城市房屋拆迁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法,妥善做好老项目工程的拆迁工作。

新条例还未出台之前,我县已办理拆迁许可证项目5个已完成拆迁项目2个,正在收尾的项目有3个(县城防洪堤二期工程仙源段及周边改造项目、县城防洪堤二期工程温坊段及周边改造项目、县城西外路建设工程)。三个项目共批准拆迁总面积约11.77万平方米,拆迁总户数约610户。到目前为止三个工程已有约602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房屋总面积约11.5万平方米,还有约8户尚未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依法行政,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2012年至2013年期间,我县启动了县城城南沿江大道建设项目工程、县塘子岭至虎山里公路项目工程第一期、县东城大道南北延伸工程、县城南延伸段道路改造工程、县城原温坊小学周边地块土地开发项目、县城西外路与西联路交汇处三角地带等项目,共涉及被拆迁户约460户,拆迁总面积约14.6万余平方米,到目前为止已有约450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拆除房屋面积约13万余平方米。

(四)热情服务,耐心做好接待工作

我办以“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区别对待、限期解决,属地管理、有利稳定”为工作准则,在处理拆迁矛盾、解决拆迁纠纷和群众反映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上,始终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难事巧办,笑脸相迎,客气接待,在接待中坚持做到:一是对政策有明文规定的及时答复;二是对重大复杂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明确以后及时回复;三是对职责交叉的事项与有关部门协商,在规定的时间答复。

二、存在不足

1、我们在启动新项目按新条例实施操作方面还欠缺经验。

2、安置工作与拆迁工作没有同步进行,安置地块交付普遍滞后,我们普遍有重拆迁轻安置的思想。

三、明年工作打算

第7篇

自治区交通系统严明纪律“八条禁令”自颁布以来,我所按照“八条禁令”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使“八条禁令”成为我所反腐败工作的一条高压线。有力推动了我所的倡廉反腐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对照“八条禁令”自查自纠,我所对照“八条禁令”的内容,执行情况良好。主要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中国教育查字典语文网 chazidian.com

二、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增强敬业意识,全面激发广大征稽人员的工作热情。

三、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征管能力,通过警示教育和构建制度体系,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的观念,提高“免疫力”。

四、深入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意识,树立权利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想车主之所想,急车主之所急,解车主之所难,切实有管理型收费向服务型收费转变。

五、改善服务环境,加大投入,改善征费条件,建立一条龙服务,方便车主,规范服务行为,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文明用语、热情服务,耐心周到,营造融洽征管氛围。

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重大战略要求,交通部门也相应提出了构建和谐交通的战略目的。和谐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最新主题。征稽部门作为交通系统的一重要管理部门,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构建和谐征稽既是交通发展的现实需要,从而使我们征稽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第8篇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对高收入者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国家税务总局采取的措施。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调节力度的指示精神,各级税务机关统一对个人所得税立法精神和职能作用的认识,自觉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首要任务。1994年实施新税制伊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提出“必须注意解决好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否则,将不利于调动全体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把个人所得税法贯彻落实好。”实施新税制7年多来,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始终一贯地坚持和贯彻这一指导思想,始终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着力点和归宿点,采取一系列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征收管理的措施,并取得了成效。

一是通过建章立制,有效地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二是通过强化征管,有效地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收入进行二次分配和调节,为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调节个人过高收入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通过采取措施加强征管,有效地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主要有:

从思想认识和总体工作部署上看,连续一贯地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从1994年起,除个别年份外,每年总局都根据当年税收工作总的要求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特点,下发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对全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在这些通知中,无一例外地要求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有的明确列出当年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征收管理的重点,要求对其采取有效措施。如:1996年的通知要求,“着重加强对金融、贸易、房地产、广告、建筑安装、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重点税源和高收入行业的征收管理,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控管办法。”1997年的通知要求,“要始终把高收入者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并将演艺界明星、三资企业的董事、经理、建筑安装业承包人、具有特殊技能的自由职业者、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业主等列为重点征管对象。2000年的通知要求,“严格执法,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的征管工作。……加强对电信、金融、保险、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从制度办法上看,制定和完善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制度及办法。为了贯彻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指导思想,把改进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落到实处,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特点,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精神和征收管理的要求,7年来,总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主要有:《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关于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此外,历年来还明确了对股份制企业派送红股、私人办学所得、个人医疗服务所得、娱乐业从业人员所得、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所得等项具体征管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在贯彻落实总局制定的制度办法的同时,根据当地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情况,如对美容美发、餐饮、桑拿按摩、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一些职业高收入者,也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制度办法,有效地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堵塞了税收漏洞。

从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上看,一直把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从1994年起,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时,总是将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如1994年总局要求,“要把工资外的个人收入和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各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要把各类公司、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大户以及其他高收入者作为检查重点”;总局在《关于做好1998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1997年,总局提出把演出市场、广告市场和建筑安装业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并要求通过整顿使这些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落实结果看,这一目标尚未完全达到。因此,1998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各地应继续将这三个方面作为重点,还应对金融、保险业以及境外所得和城乡结合部私房出租业进行重点检查。”同年7月,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总局制定下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其中“第三章 范围和重点”规定:“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选定几个行业作为检查的重点。确定检查重点时,应着重选择:(一)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二)社会关注的焦点行业和个人;……”。总局在《关于加强2000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今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是电信、金融、保险、房地产、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医疗机构、中介机构、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据不完全统计,“九五”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增加收入近50亿元。

 

从代扣代缴工作要求上看,强化代扣代缴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到高收入行业和单位。要做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代扣代缴是关键。而做好高收入行业和单位的代扣代缴又是征管工作的关键之关键。为了改进和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1994年以来,总局先后制定下发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等文件。与此同时,总局在有关制度、办法和文件中,强调加强代扣代缴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高收入行业和单位上。如1994年要求,“要进一步强化代扣代缴工作,完善应税收入申报制度。……应对重点税源单位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使其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知晓代扣代缴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有关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税源情况,对重点纳税人、重点扣缴义务人,集中力量进行检查。”1997年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扣缴容易造成税款流失和扣缴工作做得不好的以及高收入行业的扣缴义务人进行重点检查。”去年又要求,“要着重对高收入行业等税源大户以及外派人员多的单位、发行债券的企业等扣缴义务人做好辅导工作,使其办税人员熟悉税法规定精神,自觉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的要求,在普遍加强代扣代缴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了高收入行业和单位的代扣代缴工作,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不断深化,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75%以上来自于代扣代缴。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作用。

从征管工作重心上看,一贯强化要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项目之一,因此,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始终重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一是强调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1994年3月总局要求,“要花大力气抓好对个体工商户的征收管理,消灭漏管户。”1996年要求,“要进一步改进个体工商户纳税办法,减少税收流失。”2000年又明确要求,“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对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户,要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严把费用扣除关,……对收入总额明显与实际不符的个体户,须加大稽查力度,杜绝通过建假帐偷逃税的现象。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凡定额偏低的,须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以提高定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二是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列为每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如1994年总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中要求,“特别是要把各类公司、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大户以及其他高收入者作为检查重点”。三是大力推行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工作,1997年制定下发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去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制定下发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统计,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私营户数1995年底为2594万户,2000年11月底为2851万户,2000年是1995年的1.1倍。1995年,全国共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57亿元,2000年则达到133亿元,是1995年的2.3倍,远远高于同期个体、私营户数增加的倍数,同期户均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由220元/年提高到467元/年,是1995年的2.1倍。这说明各级税务机关强化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

第9篇

为全面清理违法生育,依法征齐征足社会抚养费,现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国策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全面清理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时间步骤及工作任务

整个专项清理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7日至10日)

主要任务:(1)镇召开违法生育专项清理动员大会;(2)各村居召开村居两委会、群众代表会(不是代表的党员、中心户长列席)、违法生育对象户会议(村每次会议党政联系到村负责人和镇分工干部必须到村参加);(3)印发宣传资料,书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标语;(4)利用广播喇叭并派出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宣传车,每天进行广播宣传政策法规和依法征收情况,大力营造有利于专项清理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清理核查(9月11日至15日)

主要任务:与村摸清对接2008年专项清理中违法生育未结案人员及2009年新发现、新发生违法生育人员。

第三阶段:征缴处理(9月16日至10月26日)

主要任务:(1)对违法生育对象作出征收决定并将征收决定送达到违法生育对象;(2)组织镇干、村干、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心户长依法催促违法生育对象按标准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3)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于征收当日解缴到市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4)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申请市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10月27日至30日)

主要任务:(1)对清理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清理活动进行总结表彰,排找差距,规范操作;(2)迎接市对我镇专项清理活动的验收评估。

三、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

(一)工作要求:以村为单位,分两段考核,对2008年专项清理中违法生育未结案人员,按完成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数额的50%、结案率须达50%以上;对新发现、新发生违法生育人员按完成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数额的70%,结案率须达70%。

(二)考核办法: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返还比例以实际到帐的10%计算,每下降10个百分点,返还比例下降4个百分点。完成总额低于应征额50%的和结案率低于50%的不予返还。

2、相关责任人的奖惩:完成2008年未结案人员应征额的50%(含50%)和完成2009年新发现、新发生70%(含70%)以上的,奖给党政联系人和分工到村镇干各500元;征收总额低于应征总额的50%的和结案率低于50%的,每下降5个百分点,分别扣村支书、村主任、计生员工资500元,其他村干部300元。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分别扣联系点的镇党政联系人、分工镇干工资各800元,同时实行责任追究。

第10篇

*年以来,各地按照税务总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3号)的要求,针对一些地区房屋买卖双方通过订立虚假合同低报成交价格、不如实申报缴纳有关税收的问题,建立了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制度,加强了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管理。为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夯实交易环节税收征管基础,进一步提高计税价格管理水平,税务总局决定,先在北京、重庆、青岛、深圳、南京、杭州、丹东等城市开展应用评税技术核定计税价格工作,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房地产交易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价格,逐步将房地产评税技术应用到计税价格的核定工作中,增强核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同时在实践中检验评税技术,推动相关税收改革。

二、总体思路

按照房地产评税原理,在测算房地产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的工作基础上,开发计税价格核定模块(以下简称“核定模块”),建立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应用功能,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征管工作中核定计税价格,用核定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在核定功能的应用过程中,通过定期评测核定效果,及时调整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调整完善核定模块。同时,以公平、简便、有效化解征纳矛盾为原则,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争议处理办法。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应用功能

开展此项工作的城市,应根据本地情况选择核定模块的建立方式。首先应考虑利用现有的系统资源:可移植使用现有评税系统中的模块,也可以根据评税原理,完善现有契税征管系统中的相应模块。不具备利用现有系统资源条件的,应根据评税原理重新设计核定模块,核定模块的模型与评税系统的模型间应存在对应关系。

1.移植使用现有评税系统中的模块

已开发评税系统的城市,可直接将评税系统中的评税模块移植应用到征管系统作为核定模块;或者以评税系统为基础,修改相关参数,简化数学模型,形成新的核定模块。

2.根据评税原理,完善现有契税征管系统中的模块

在契税征管系统中已开发应用核定模块的城市,应根据评税原理完善核定模块。

3.以上条件均不具备的城市,可根据评税原理,重新设计核定模块。具体步骤为:

(1)抽样采集数据信息

采集覆盖本地各个区域的房地产数据信息,数据来源包括:从国土、房管等部门取得信息、在税收征管中取得信息、从房地产中介机构取得信息等。采集大批量房地产信息存在困难的,可分区域抽样取得信息。

(2)测算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

根据采集数据中的房地产价格构成情况,应用市场比较法原理,将数据分片区、分类别进行整理,测算分片区、分类别房地产基准价格及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

(3)开发核定模块

以方便征管为原则,按照税务总局规定的有关数据存储、传输标准,应用评税原理开发设计核定模块。

(二)运行、完善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应用功能

1.试运行核定应用功能

选择部分交易环节税收征收窗口进行核定应用功能的试运行工作,用核定模块核定的价格作为参考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

2.测评核定效果

(1)设置检测指标。选择能够对核定模块的核定结果进行量化评价和分析的检测指标,如:纳税人对于核定结果的投诉量,核定结果与市场交易价格的偏离值等。

(2)采集标准数据。采集房地产成交案例作为检测的标准数据,各地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数据采集量,但每个片区的标准数据一般应不少于5例。标准数据可来源于:房地产市场一手房价格,中介机构提供的二手房成交价格,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的一手、二手房交易价格信息等。

(3)检测核定结果。根据征管人员的反馈意见、纳税人对于核定结果的投诉量及个案的调整数量,确定核定模块的适用性;根据核定结果与市场价格水平的偏离程度,确定基准价格及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设置的合理性。具体检测标准暂由各地根据市场状况和征管实际情况确定。

3.调整完善核定应用功能

根据核定应用功能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调整基准价格及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并对核定模块中的数学模型进行调整。

(三)制定计税价格争议解决机制

按照公平、简便、有效化解征纳矛盾的原则,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争议处理办法,建立争议解决机制:

1.履行事前告知程序。在纳税人申报前,应向纳税人告知虚假申报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标准。

2.纳税人对核定价格持有异议的,各地根据本地情况探索解决方式,如可采取:由征收机关指定具有公信力及资质等级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参考评估结果,确定计税价格;由征收机关成立争议处理小组,派人员(两人以上)实地勘察房产情况,根据查看情况参照计算机核定价格,酌情确定计税价格;从银行等相关部门获取房产交易的资金往来记录作为计税依据等方式。

(四)正式运行核定应用功能

核定应用功能的各项检测指标达到标准后,在各交易环节税收征收窗口正式应用核定功能进行计税价格的核定工作。用核定价格与纳税人申报价格进行比较,按照孰高原则,取较大值为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根据核定应用功能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调整核定模块的数学模型。

设有评税部门的,征管部门应将核定应用功能的运行及调整情况,定期向评税部门反馈,提出调整完善评税系统的建议,以便及时研究评税系统模型的调整方案。(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此项工作的各城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尽快制定本地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进度安排、工作流程、人员组织和经费预算等。

(二)加强部门配合,广泛采集信息。开展此项工作城市的财政、税务征收部门之间应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好与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的关系,既要取得相关部门工作上的支持配合,又要主动工作。要广泛收集房地产信息,一方面,建立从国土、房管以及中介机构等部门取得信息的固定信息渠道;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中积累信息,为核定模块提供数据支持。

第11篇

为严格依法治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耕地占用税、契税(以下简称“两税”)的征收管理,充分发挥“两税”的调控作用,确保财政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联合财政部一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两税”的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限和范围

检查时限是2003年至2004年两个年度,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追溯以前年度。

检查重点是土地市场。契税方面,重点检查关于计税价格规定的执行情况;耕地占用税方面,重点检查对大型工程建设占地耕地占用税的征缴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政策落实情况

1、是否按照总局的要求将近两年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重要文件,及时向下级征收机关转发。重要文件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违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4] 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7号)等。

2、是否按照总局的规定制定了两税减免的具体操作规程,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公示,是否按要求进行了逐级备案。

3、是否按照总局文件的要求,对本地区内的违规政策进行了清理。

4、契税直接征收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基础工作情况

1、征收台账是否清晰、齐全,账目记录是否准确,尾欠原因是否合理。

2、与国土部门、房管部门建立信息渠道情况,能否及时获取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土地占用、农用地转用以及房地产权属变更等信息。

(三)征管工作情况

1、对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是否到位。

2、是否有违规政策仍在执行,发现非法占地耕地占用税能否及时征收。

3、在土地出让契税征管中,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计税价格认定。

4、是否按规定办理“两税”的减免,是否有越权减免的情况存在。

三、日程安排

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4月1日至5月15日,自查阶段。各级征收机关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自身以及下一级征收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还可以组织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互相交叉检查。

(二)5月15日至6月15日,自纠和总结阶段。在此阶段,各省级征收机关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纠正和整改,并写出书面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总局。

(三)6月21日至7月底,重点检查阶段。在此阶段,总局将抽调各地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征收机关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总局的部署,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

(二)执行检查任务的征收机关应事先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税源情况,提前通知被检查机关准备好相关待查资料;要采取查账、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保证不走过场;被检查的征收机关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据实提供相关资料,以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上级征收机关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下级征收机关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处理:

1、凡与税法和国家统一政策相抵触的政策、文件,应严令其一律停止执行。

2、对于查出的应征未征的税款,应严令其依法补征;按照相关政策应给予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企业罚款处罚的,亦令其严格执行。

3、要将检查结果通报至被检查征收机关及其同级人民政府。对于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执法情况较差的征收机关,应在通报中提出批评;对于问题严重又整改不力的,必要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4、“两税”查补税款入库率要达到90%以上。

(五)各级征收机关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努力改进工作,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附件:耕地占用税、契税执法检查情况表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情 况

1、文件转发情况

及时转发 转发但不及时 未转发,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减免操作情况

制定操作流程,有章可循

未制定操作流程,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减免办法公示情况

公示 未公示,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减免备案情况

全部备案 未予备案,未备案数:____件,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违规政策情况

有违规政策且仍在执行,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违规政策但已停止执行 没有违规政策

6、契税直接征收情况

全部直征

大部分地区直征,个别地区代征,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别地区直征,大部分地区代征,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征收台账情况

建立征收台账 台账清晰,齐全,准确 不清晰不齐全不准确,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建立征收台账

尾欠数____ __元 主要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获取土地、房屋权属变更信息情况

能及时获取 不能及时获取,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与国土、房管部门建立网络联结情况

建立网络联结 未建立网络联结

10、开发区土地占用情况

批准占地面积数:_____亩,实际占地面积数:_____亩

不存在非法占地 存在非法占地,非法占地面积____亩

11、开发区耕地占用税征缴情况

按政策全部征缴

未全部征缴,未征税款:_______元,

其中:未征非法占地税款_______元

耕税计税面积数:_____亩,耕税减免面积数:_____亩

12、开发区契税征缴情况

按政策全部征缴

未全部征缴,未征税款:______元

土地出让宗数:____宗

未按规定计税的土地出让宗数:____宗,损失税款____元

平均出让地价____元 /亩 ,平均土地出让金____元/亩

平均计税价格____元 /亩

13、地方政府违规干预情况

存在,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存在

14、减免办理情况

全部是法定减免

存在非法定减免,其中:减免总额_______元

非法定减免额________元

15、越权减免情况

存在,其中:检查减免____件,越权减免____件

因越权减免损失税款:____元 不存在

    其

    他

    情

    况

    检

    查

    组

    意

    见

    受

    检

    单

    位

    意

第12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员;管员制度;发展历程;工作职责

Abstract: Since new China was established, develops unceasingly along with the tax revenue system and consummates, the tax revenue collection pattern is also carrying on is transforming profoundly. At present, around the country practices "the Tax revenue Manager System (Implementation)", adapted under the current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condition, the tax revenue legal system is unceasingly perfect, governs the tax legally and pays taxes the idea to strengthen, the informationization unceasingly legally economic society's trend of development which the application domain expands unceasingly in the tax revenue collection work. Compares with the traditional tax revenue specialist system, the tax revenue manager system has been clear about the tax revenue manager's concrete work responsibility and the work requirement for the first time in the system, to realize the tax revenue collection work scientific style and the fine refinement has laid the solid foundation.

        key word: Tax revenue manager; Tube system; Development process; Work responsibility

一、税收专管员制度产生及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7年来,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的为适应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而进行的建立新中国的税收制度、修正、改革、简并税制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79年至1993年为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而进行的“两步利改税”及对原有税制不断调整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94年后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而进行的全面改革税制阶段。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的变化,不断地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与演进。每一次税收征管改革,既是对过去税收改革积极成果的继承,同时又都受到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总体上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专责管理模式(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所谓专责管理,是指固定干部按照区域、行业或性质管理固定工商户的制度。“一员到户,各税统管”是其特征。为了尽量避免和减少“关系税”、“人情税”等现象,缓解干部在工作中苦乐不均的现象,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80年代初期又对这一征管模式进行了有限度的改良,实行了管户交流和岗位轮换。

第二阶段:征、管、查分离(80年中期至90年代初)。增加税务稽查,从省到市县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税务稽查队,实行“多员进厂,征、管、查分离”的征管模式,强化了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国家税务局于1989年12月下发了《关于全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及方法、步骤等,税收“征、管、查”三分离、两分离的模式在全国全面推广。

第三阶段:申报、代理、稽查模式(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1993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以及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1994年我国对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使税收征管又面临了新的挑战。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北戴河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向征管转移、向基层转移”的方针,考察和借鉴国际上税收征管的成功经验,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化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具体规定,确立了“申报、代理、稽查”的征管模式。

第四阶段:“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三十字模式(1997年至2004年7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概括地讲,就是建立“一个制度,四个体系”。一个制度,即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四个体系,即建立以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人工与计算机结合的稽查体系和以征管功能为主的机构设置体系(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划分)。

由此可以看出:几十年来,虽然我国税制经历了持续的变革,但国家税收管理思路的变革始终以基层税收专管员制度为依托。伴随着税制改革的征管改革,不论是“征、管、查”三分离模式、“征收、代理、稽查”三位一体模式,还是三十字模式,都包含着税收专管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