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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论文

时间:2022-03-03 23:18: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发展战略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发展战略论文

第1篇

(一)认真办好注册会计师专业的高等教育

我国政府应增加对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教育的投资,并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注册会计师专门人才。目前大约有22所大学已实施了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育计划,设立了CPA专业,其核心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和管理会计、审计、管理咨询、税法、经济法、会计电算化和审计等。应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专门化高等教育,使高等院校会计人才的培养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长远发展储备后续人才,并培养造就一批硕士生、博士生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整体素质。

(二)改进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考资格要求较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而在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报考人员要求具备硕士水平。此外,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理论不够深,实务不够强,有相当一部分非执业者对会计审计业务知之甚少,某些基础性、实务性工作几乎不得要领,但仅凭精通几本考试用书也能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因此,应提高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门槛”,建议要求报考者具有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允许非会计专业本科学历者经过强制性培训后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另外,还应加大考试的广度和深度,尽可能接近实务,并逐步向国际水准靠拢。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进一步发挥国家会计学院的作用

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更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关于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内容,除了专业和相关学科知识、技能的培训外,还应对其进行计算机知识和外语培训。我国已于1998年在北京建立了国家会计学院,于2001年在上海建立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这两个国家会计学院是进行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基地,应遵循朱总理“聘用世界最好的师资来教学,努力办成国际一流的会计学院”的指示,重视与世界著名学府和国际机构的交流,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努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提供高层次、高附加值的职业后续教育,为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整体素质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目前在中国培养会计人员的高等教育中,还未单独开设“职业道德”课程,其他课程中涉及职业道德的内容也是一笔带过,很少有案例研究和相关讨论。在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会计及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中也难见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这是形成我国会计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我国的高等学校教育及其有关后续教育中设置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已是当务之急,它将对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五)开展人才培训的国际合作

我国的会计人才培训应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方针,与国际会计公司广泛合作。一方面选派年轻、英语基础好的注册会计师到国际会计公司学习和锻炼;另一方面也邀请国际上的知名学者和国际会计公司的职业经理到国内传授经验和技术,引进原版培训教材,使我国注册会计师直接学习国际先进的会计服务业技术和经验,加速实现执业和管理水平国际化进程。

实现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经营

我国已基本上完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现在又加入了WTO,要抓住机遇,有步骤地推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兼并与联合,争取在未来几年内形成一批实力较强、能与国际会计公司相抗衡的中国自己的”一大”、”二大”会计公司。笔者认为,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实现规模经营的具体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模式:

(一)组建国内集团事务所

所谓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众多的具有内部联系的事务所,按专业化、协作化、联合化、集中化的原则,以一个或几个大所为核心,在自愿、平等、互利、互补的基础上,打破部门、地区、所有制、规模大小的差异,联合若干个分所、成员所组成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大型联合体。这种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各个事务所有统一的专业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质量控制、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的企业文化,意味着人才、客户、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作到优势互补,分工更细。

1.培育核心所。核心所的成长方式主要有三种:(1)自身繁衍。事务所积极开发业务资源,广为招贤纳士,通过自身的积累来提高实力,以达到一定的规模。其优点为稳妥扎实,无须法律程序,但上规模缓慢,易受地域限制;(2)吸收合并。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事务所加入本事务所,加入方解散并取消法人资格,仅有接纳方存续,即“A+B=A”。事务所的吸收合并是善意的、出于市场自主需求的主动行为,这种需求可能包括:大所看中了小所的人力资源、经营特色、地理位置,而小所因经营不善、债务沉重或客户变迁、经营多角化等原因,产生了加入大所以扩大发展的动机;(3)新设合并。事务所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事务所合并成立一个新的事务所,原合并双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新设合并一般适用于强强联合,采用这种合并方式前合并的各方都具备了在行业内较高的声望和品牌,丢掉哪一家牌子都是不小的损失,因此合并后名称合二为一,即“A+B=AB”。

在我国,以强强联合为特点的新设合并是效率最高的一种合并方式。其一,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壮大规模;其二,在我国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发达城市不乏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事务所,强强联合具有一定的基础;其三,同吸收合并相比,减少了”传、帮、带”的投入,合并双方已具有了较强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客户资源优势,更易形成优势互补,发挥规模效应。

2.建立分所和发展成员所。这属于核心所的扩张方式。(1)建立分所。新设立分所的目的是出于满足客户资源分布、节省交易费用的市场需求,而不必受行政区域的限制。分所只是总所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人、财、物、执业质量受总所的统一管理,其民事责任也由设立分所的总所承担;(2)发展成员所。成员所方式是国际会计公司扩大规模的通行做法,它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大规模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核心所通过发展成员所,享有较高规模布局自由度,通过发挥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地区优势,可以满足企业集团对事务所的地区性要求、技术要求。发展成员所要本着“宁缺毋滥、循序渐进、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逐步向外扩张。成员所不宜过多、战线不宜过长,松散型的成员尽可能不予考虑。在管理上,核心所应以资本控制为纽带,对成员所实施统一的人员控制、制度控制以及质量控制。

(二)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

部分事务所,可以考虑加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其成员所,借助国际所来扩张规模和实力。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减少国内事务所上档次的漫长的探索道路,是一条迅速学习和进步的捷径。从目前的行业形势来看,证券市场的舞弊层出不穷,社会公

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值日益增高,审计的难度和风险日益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单靠事务所自身的积累,难以上规模、上档次。而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成员所,不仅可以引进境外资本,增强我国事务所的资金实力,还能引进国际先进的注册会计师理论和执业经验,更好地和国际会计师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利于提高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拓宽我国会计服务的业务边界

拓宽我国会计服务的业务边界,会计师事务所走多元化经营道路,是会计市场开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一个机构从事多项业务服务,可以共享各种专业人士的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入WTO后,国内事务所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成功,必须积极开展市场营销,不能只开展单纯的审计业务,而应拓宽业务范围,培养新的业务收入增长点,实行多样化经营战略。抢滩咨询市场已成为世界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一轮竞争的焦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应当顺势而为。

(一)传统的管理咨询服务

贸易自由化将加速经济全球化,并加剧市场竞争。传统管理咨询主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如何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战略使股东的投资价值最大化?如何缩小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证券市场的差距?如何为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提供适时的理财咨询?如何为商业银行建立风险管理系统?等等。这些问题说明了管理咨询服务对于中国经济和世界接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传统的管理咨询服务市场上,我国的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涉足却不多,因此必须抓紧时机,积极开展相关业务。

(二)新兴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世纪,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将是掌握知识和信息的人才。对信息的有效利用和创新要求未来企业必须重视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职工教育与培训项目设计、提供职工利益管理、职工工资及利益分析与规划、利润分享计划、货币购买养老金计划、职工股票所有权计划、养老金退休金及福利计划、保险金管理、企业生产、推销、会计及人力资源工资的整套系统重建、系统整合、数据库管理、网络设计、客户价值管理、人力资源咨询专门化服务等。

(三)新兴的网络咨询服务

加入WTO后,电子信息与通讯技术在我国会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与普及将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开拓新的服务业务。据专家估计,美国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咨询收入占全美咨询业务收入的比率,将从1998年的29%升到2003年的57%。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也必须正视这种事实,改良自身的经营理念与技术方法。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降低了外地业务的成本,节省下来的人力与财力可用于新业务的开展与客户资源的开发。而信息的光速传输和全天候的在线提供了全新的业务时空,甚至可以发挥数量庞大的非执业会员和其他专业人士的潜能,加上原有的客户资源,完全可以凭借咨询的业务平台,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四)国际化业务

持续性的对外开放政策将吸引更多的国际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更多的中国跨国公司将参与国际竞争。国际化客户日益增加,国际会计、国际审计、国际税务、国际营销管理等跨国公司经营和贸易活动密切相关的服务需求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将有更多的外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会计服务市场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应将国际化业务作为未来的优先战略,引进新的国际服务项目以及国际和技术,拓展国际业务,“出口”会计服务,帮助中国企业寻找国外市场,为外资企业提供会计、税务、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满足国际客户的服务需求,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竞争,提高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认可度。

严格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品牌意识,“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良好的品牌是靠自身卓越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与良好的信誉来维持的。

(一)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面对入世的冲击,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要增强竞争力,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首当其冲应改变的管理制度是人事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事务所内部如果没有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无法留住优秀人才的。应当建立健全严格、合理、透明的各种制度,如人员聘用、考核与晋升制度、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合伙财产的管理与处置制度、合伙人与员工争议制度等。

(二)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执业质量对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来说生死攸关,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是如此。我国的各个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防范机制;对于具体的审计项目要确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强化对业务质量的三级复核制度的执行;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如技术标准部),依据统一标准,对所内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所、成员所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教育、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予以纠正,把执业过程中的风险点消灭在形成过程之中。

(三)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除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购买职业保险,将事务所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既是加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一种表现,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可以提高事务所的声誉。我国目前基本上未规定实行注册会计师职业保险制度,仅在事务所的会计制度中规定按收入的10%提取职业风险准备金。这很难抵御日益增加的执业风险。如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几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已经出台,责任保险制度已由理论探索转化为实践运作。会计师事务所应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意识,主动购买保险。

改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

(一)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

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对其各成员国之间的国际会计协调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应用也将越来越广。制定会计准则时,在考虑中国国情的同时,应大胆引进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使会计信息的确认、计量与披露等方面更符合国际惯例,以提高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的可信性、有用性及可比性,更好地满足各利益主体的决策需要,为国际会计界所认可。审计准则方面,应在现有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实务公告、执业规范指南。笔者建议,审计准则制定主体中增加企业方代表,使各方利益得到更好的均衡;审计准则的内容方面,还应补充咨询等业务的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

(二)打破市场壁垒,减少政府对会计服务市场的不当干预

应继续大力推进体制改革,为注册会计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减少不当的政府干预,打破市场壁垒,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用正常竞争手段达到扩大市场占有率的目的。减少政府对会计服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必须在经济环境综合治理的前提下进行。第一,加强廉政建设,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一旦查出政府部

门通过行政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而产生行败和权力寻租行为,就应当查明原因,从严惩处,以形成注册会计师良好的执业环境。第二,进一步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真正切断政府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联系。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工作必须严格把关,确保人事、财务、业务与名称等方面真正脱钩,防止出现“明脱暗挂”、“权力加盟”现象。第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摆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三)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

第2篇

关键词:宪法环境权可持续发展自然界

从上世纪末90年代初开始,严重的酸雨、土地沙漠化、臭氧层破坏、全球性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有毒化学品的污染、大规模的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越来越显著,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的恶化构成对现代社会的挑战。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重要的原因是工业时代所带来的巨大成果使人们坚定了这样的信仰:人类是世界唯一的主宰,现代人“征服自然”的唯一尺度就是技术和人自身的需要,凡是符合人类自身目的或符合技术需要的东西就是正确的。在此思想的支配下,地球成为私心日益膨胀的人类主体随意攻击的对象,所有其他存在者都只是作为工具和对象而看待,大自然被无节制地利用、消耗,被限定在能量和原料的功能上,被迫交出“不可能的东西”。这种盲目的过度使用,使人及生物的所有基本生存条件遭受日益严重的破坏。

从法律角度审视,现行法律对环境内容的规定呈现出人类中心的痕迹。之所以保护,是因为对人类有用,而不是从整个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角度来考虑。显然,原有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已经不能适用于环境保护,促进生态平衡,把法律中原有的权利用于环境领域进行解释、修改已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打破传统法律的樊篱,增设新的环境权。

一、环境权的形成与界定

关于“环境权”的讨论和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初。1960年,原西德一位医生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欧洲人权条约》中关于保障清洁卫生的环境规定。由此引发要不要把环境权追加为欧洲人权的讨论。

按传统的宪法及民法理论,公民无权对与自己无关的财产主张权利,所以公民对作为无主物的空气、水、阳光等环境要素是不能提出权利要求的。密执安大学的萨克斯教授对此提出了“环境公共财产论”和“环境公共委托论”,此理论认为,空气、水、阳光等人类生活所必需的环境要素,在当今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以至威胁到人类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不应再被视为“自由财产”而成为所有权的客体,环境资源就其自然属性和对人类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来说,它应该是全体国民的“共享资源”,是全体国民的“公共财产”,任何人不能任意对其占有、支配和损害。为了合理支配和保护“共有财产”,共有人委托国家来管理。国家对环境的管理是受共有人的委托行使管理权的,因而不能滥用委托权。随其理论备受瞩目,有人便在“公共财产论”和“公共委托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权的观点,认为每一个公民都有在良好环境下生活的权利,公民的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应该在法律上受到确认并受法律的保护[1]。

之后,美、日两国开始了环境权的立法实践。1969年美国颁布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对国家公民在保护环境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作了具体的规定,强调“国会认为,每个人都应当享受健康的环境,同时每个人也有责任对维护和改善环境作出贡献。”日本同年也在《东京都公害防止条例》序言中规定:“所有市民都有过健康、安全以及舒适的生活的权利,这种权利不能因公害遭受侵害。”这些立法实践对于环境权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在此之后,1970年3月在东京召开的一次关于公害问题的国际座谈会所发表的《东京宣言》中提出:“我们请求,把每个人享有的健康和福利等不受侵害的环境权和当代人传给后代的遗产应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2]同年9月召开的日本律师联合大会第13届人权拥护大会上,仁藤一、池尾隆良两位律师作了题为《“环境权”的法理》报告。该报告倡议将各种有关环境的权利称为“环境权”,并指出:“为了保护环境不受破坏,我们有支配环境和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基于此项权利,对于那些污染环境、妨害或将要妨害我们的舒适生活的作为,我们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以及请求预防此种妨害的权利。”[3]而欧洲人权会议历经10年的讨论和研究,终于20世纪70年代接受了环境权的观点。1973年在维也纳召开的欧洲环境部长会议上制定的《欧洲自然资源人权草案》将环境权作为一项新的人权加以肯定,同时还认为应将其作为《世界人权宣言》的补充。

以上关于环境权的研究讨论和立法实践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113个国家和一些国际机构1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普遍接受了环境权的观点,并在会议所发表的《人类环境宣言》中加以明确确认,“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的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按照联合国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有按照自己的环境政策开发资源的,并有责任保证在各自管辖和控制之内的活动,不该损害其他国家的环境或本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

许多国家对环境问题重视,并加以治理,使得本国的环境状况有所好转,但是,局部地区的环境得到了控制和改善,却不代表环境问题已经从本质上得以解决。从世界范围来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未解决,仍在不断恶化:局部地区的问题打破了区域和国家的疆界演变成为全球性的问题,而暂时得到治理和缓解的环境问题因为全球性的相互贯通,相互影响演变成为长远性环境问题,潜在性的忧患则进一步蔓延为公开性问题。这些非常严重的环境危机和生态危机的发生,已经明显不同于以往的环境问题,这些问题用传统的法律已经不能解决了。

二、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重视保护环境权

以人类利益为中心,是西方社会已经延续了好几个世纪的伦理道德观,它主要表现为“对自然进行控制”。比如,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类是主宰地球的万物之首,而在地球上,一切事物是围绕人类而存在的。他在《政治学》一书中就这样表现出他的“人类利益中心”式的环境论:“……一切动物从诞生(胚胎)初期,迄于成型,原来是由自然预备好了的。……天生一切动物应当都可以供给人类的服用”[4]。就这样,关于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观念就开始深远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乃至于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当然包括法律在内,历史上著名的法学派别基本上没有跳出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的框框。比如,洛克在论及财产时说:“土地和其中的一切,都是给人们用来维持他们的生存和舒适生活的。土地上所有自然生产的果实和它所养活的兽类既是自然自发地生产的,就归人类所共有”[5]。可见,人类利益中心主义已经深入到法学的思维中,使得因此而建立起来的法律秩序在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工作存在着不利因素。

具体说来,传统法律所界定的“环境”仅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事实上,环境还包括生活环境,所谓生活环境是指与人类生活密切关系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因素,如房屋周围的空气、河流、水塘、花草树木、风景名胜、城镇、乡村、建筑、室内环境等。有人还提出“环境”不仅仅包括自然环境,而且还包括生态环

境-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即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条件(如光、热、降水等),土壤条件(如土壤的酸碱度、营养元素、养分等),生物条件(如地面和土壤中的动植物和微生物等),地理条件(如地势高低、地势起伏、地质条件等)和人为条件(如开垦、采伐、引种、栽培等情况)的综合体。以上这些看法都只突出界定了自然环境,而对于新时代出现的新环境危机问题却未有涉及。如由于环境保护不当引起的粮食短缺问题、疾病蔓延、死亡率大幅上升;俄罗斯切尔诺贝利电站核事故引起的周围区域所有生物的变异(包括婴儿先天性生理缺陷和畸形);变暖的天气和变暖的海洋引起热带旋风、龙卷风、雷暴雨等等。这些问题以前我们只是单纯地认为是天灾,而非人力所及。但是,发达的经济建立在肆无忌惮地对自然的索取基础上,超出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和分解能力,使得很多排放到大自然中去的废物、化学物质,反过来作用于人的身上。这根本不是天灾,完全就是人祸。

这些危机,正是传统的思维界定环境时所没有考虑到的。所以针对传统的思维和法律对“环境”的范围限定太窄,应该重新解释“环境”范畴。而明确“环境”定义时,应当以可持续发展为思想指导。

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科学家们发现,环境与发展不是孤立的矛盾体,而是紧密相关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以环境为基础,而不能以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为条件;经济增长如果无视环境破坏的代价,不仅环境不能得到保护,经济也不会继续发展。于是,便形成一个强调地球“共同利益”的思想-“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思想。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人的发展”[6]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满足全体人民的基本需要,和给全体人民机会以满足是他们要求较好生活的愿望”,“为了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要把对大气质量、水和其他自然因素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少程度”。[7][9]人类在求得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应当尊重大自然,与其他生命物种种群共同拥有地球。“世界是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是由自然和人类社会共同所组成的,任何一方的健康存在和兴旺都依赖于其他方面的健康存在和兴旺”[10]。

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是建设一个能提供自然资源,富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适于世世代代的人类生存发展,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思想,法律中的“环境”定义将更为广泛,它包括:(1)人类、生物;(2)空气、水、人文遗迹、城市、建筑物等天然因素和人工改造的因素;(3)生产技术、生活技术及其它科技技术和由此产生的人为产品;(4)任何气味、液体、热、声、振动、辐射等源于人为活动的物质;(5)影响人类及动植物公共卫生和安全质量的各种条件;(6)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7)其它或与以上6项的相互影响结果。在新的环境观和可持续发展思想指导下,环境权应有如下阐述(1)人类,包括当代人和后代人,世世代代应该生活在健康、清洁、具有美学价值和富足的、适宜生命发展的环境中,过着幸福、和平的生活;(2)人类与自然界的物理存在物和生物应该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3)自然界的生物应有一个符合生态规律的生存环境;(4)自然界的物理存在物如自然资源,各类有价值的历史遗迹、文物、风景名胜等应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和妥善保护;(5)整个生态系统应保持一个生态平衡、能量平衡的状态。

根据可持续发展观念,人类应善待自然,善待其他生命物种,人类和生物物种一样,同为地球上的生命体,有生存的权利,也有享有自然的权利。

1、保护人类的环境权,实现环境代际公平

人类的环境权,主要是指人类享有的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要想从对环境的破坏走向对环境的保护,人们就应该拥有支配环境、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人的环境权权利主体不仅包括当代人,也包括后代人在内的世世代代的人。地球上的环境是属于人类共同体必不可少的生活条件,人类的每一代人都是从前一代那里继承了这一生活条件,同时,人类的每一代人又都是下一代人的生活环境的代管人。人类每一代人之间对于开发、利用环境的权利是平等的,即当代人和后代人共同作为人类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均属于人类这一种群,要保证人类这一种群的永续生存和发展,就要让世代享有利用环境、享受环境的权利,同时还应当对其予以保护,便于将来世代所继承,以形成人类共同体对环境的合理共享和分享。

2、保护自然的环境权

鉴于人和其它生命物种种群同处在地球的生物圈内,参与地球环境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经历着生命物质生生死死的进化历程,同时也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所以,生物物种也和人一样具有自己为了生存和繁衍所必需满足的那些物质和生态需要。为了实现这些利益,生物物种们在生态环境中进行生态的运动,就象人类为了发展的社会运动一样。表现在个体生物的生存物质需要的满足,如食物、空气、水等需要的满足;还表现为一定生态特点的满足,如生存条件特点、资源需求特点和生命质量特点的需求满足等。所以它们和人类一样,有生存繁衍的特性,就有生存的权利,也就有获得符合生态规律,在一个适宜的生存环境里生存的权利。为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必须要有提供满足生命体生存、繁衍的食物、居住等条件。这些资源的毁损,将会很难恢复,甚至绝迹,如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物物种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从自然的物理存在物角度讲,这些诸如空气、水、资源等自然组成部分,和对人类具有历史意义、科学意义、纪念意义的历史文物,人文遗迹,自然风景名胜区等都具有法的权利。三、从宪法高度重视对环境权的保护

(一)宪法对基本权利设定不足

在各国宪法中,目前作出的有关环境的规定大体分为三方面:一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规定,二是利用宪法解释导出环境权,三是关于环境权的抽象规定。

1、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在环境保护方面,规定得非常具体的是瑞士联邦共和国宪法。如1962年修改《宪法》时,在第24条对“自然与乡土保持以及主要景观、史迹及其他自然、文化的纪念物的保持”作了规定。1971年《宪法》修改时又增加了“关于保护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不受有害或不适作用影响”的条款,将自然保护作为联邦规则控制的对象。1973年,《宪法》又增加了联邦应当制定动物保护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中就保护环境作了一些规定:第9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10条第5款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第22条第2款“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但是宪法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章节中却没有涉及相关的环境保护问题的规定。

2、利用宪法解释导出环境权

制定于二百多年前的美国宪法对环境问题未有着墨,然而,对于环境权的理解,拥护宪法解释者仍认为宪法的现有规定仍得以导出环境权的理念,尤其是宪法第5修正案所提示的正当法律程序,第9修正案的权利概括规定条款,以及第14条修正案能引导出环境权问题[7]。在原联邦德国,在基本法第1条人类尊严的保障,以及基本法第2条自由发展人格权中,环境权问题得到了体现,日本法学界则希望从宪法第25条的生存权以及第13条的幸福追求权得出结论。

3、关于环境权的抽象规定

在西班牙宪法第45条关于“国民有享受舒适环境的权利”的规定,这个环境权并不是作为基本权利,而是作为“指导原则”之一。与之相同,1987年韩国宪法第35条第1款与第2款中也就环境权作了如下规定:“所有公民有在健康、舒适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国家以及公民应当努力保护环境”。“关于环境权的内容及行使,由法律规定之”。而此环境权和与生活环境保护相对应的权利-“生存权”相比,与第34条第1款的“所有公民有谋求与人类相适应生活的权利”一致。可以看出韩国宪法的生存权规定中,也包括了第35条中环境权的内容。

总体来说,传统宪法基本上未将环境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或者是未将环境权本身作为一项实体权利加以确认,从而使环境权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律也就不可能为一种尚未得到确定的“权利”受到侵害而提供法律救济。而宪法不对环境权作出规定,使其他有关环境权利的保护的立法也就缺乏了宪法依据。

(二)其他法律对环境权保护不力

1、传统民事权利设置的欠缺

在人类文明早期,由于对自然认识水平的低下,环境资源被认为是无须支付任何代价,随时可以任意使用的取之不尽的自由财产。这种自由财产,以无主物的形式反映在传统民法理论里。传统民法权利理论依据权利私有化为最高原则,其权利仅以个人所能支配的利益为限。环境既然被认为是人所不能控制和支配的无主物,则就不可能成为行使所有权的对象。而且,无主物按照传统民法理论可实行先占原则,谁先占则谁可无偿利用。因此,向空中、水中排放污染物是合法的。再者,根据“有损害,始有救济”的过失责任原则,个人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对他人的行为绝不负责;而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须以故意、过失为限,倘若不是出于故意,过失、纵然损害他人,亦不承担责任[8].即使实施无过错责任原则,前提也要符合“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才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环境权尚未为法律所承认,环境侵权亦无从说起,如果仅以传统民法的财产权、人格权、相邻权等现有权利来对环境污染进行救济,则显示其局限性。比如财产权,是指民事权利所保护的特定财产上的利益,但将其适用于环境侵权却捉襟见肘。因为许多环境组成成分诸如空气、阳光、资源、气候根本不是个人财产,不属于财产权所保护的范围;而且,环境侵权不仅损害公私财产,也损害人的身心健康、生存环境的质量,还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质量等,自然不能把环境侵权纳入财产权的保护范围。再如人格权,是指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的人身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等。虽然环境污染的后果也表现为对人的身体健康、生命的侵害,但是,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是以对人身权的直接侵害为构成要件,而环境污染对人的生命健康的危胁在很多情况下是潜在的、长期的,无法找到确却的直接侵害人;又如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通行权、相邻截水权、排水权、通风权、采光权等。由于相邻权在限制所有权的绝对化上,要求所有权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相邻权适用于环境侵权的救济。但是,环境污染大多表现为污染物进入大气、海洋、土壤等之中,给不相邻的远距离的地方带来损害,如空气污染、酸雨、海洋污染等。而对于只以不动产的相邻关系为前提前的环境污染,范围太过于狭小。

2、传统行政法对环境保护不够

行政法是“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行使的权力,确定行使这些权力的原则,对受到行政行为损害者给予补偿[9].在对环境保护上表现出了本身的不适应。

首先,传统行政法手段只在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后果时才对相对人加以管制,一般情况下不介入相对人相互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环境问题具有污染破坏面广、治理恢复困难的特点,要求行政机关要事先或及时采取措施并直接限制相对人之间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民事法律行为。再者,传统行政法以权力行使作为基本的行为方式,单方面为相对人设置权利义务,且具有拘束力。在环境保护方面,环境保护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仅仅依靠权力手段不足以对环境实行有效的保护,因此要求行政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在拥有统一管理权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利用非权力手段,与相对人合作。其三,传统行政法对行政机关的权力及权利行使做了严格的约束,以防滥用。而环境问题广泛复杂,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加之地域、时间、气候等方面的巨大差别异,一些需要由行政权力来救济的环境问题因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而无法及时、有效解决。所以需要行政手段的强制性与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区域性、灵活性相结合。

3、传统刑法对侵害环境犯罪的打击不力。

刑法作为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其刑事手段是必不可少的环境保护手段,但是传统刑法制度也存在明显的不足。

传统刑法的宗旨是对人身或财产权的保护。有时也对危害环境的犯罪作出规定,但是刑法只对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作出反应,至于那些不属于刑法保护范围的自然物,无论受到多严重的侵害,因为法律未予以确认导致刑事手段无法介入。而得到刑法保护的环境资源由于被侵害的程度和数量没有符合法定标准而失去环境保护的意义。传统刑法认为犯罪是行为人对他人权利的一种严重侵害的现象,当这种侵害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时,即可以刑罚制裁。而在环境犯罪中,受到侵害的环境利益从当前的理论上被认为只依附于一定财产权基础上,不存在环境这种公有物为个人所享有的物质基础,所以还没有针对环境犯罪而制定有力的刑罚措施。

鉴于传统的法律对环境的态度比较消极、被动,始终以保护环境所带给人类的利益为目的。对出现的环境问题,或视而不见,或以“先污染、后治理”等方式进行反应,所以也就有了传统法律对环境保护不力,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实例存在。究其原因,除了传统法律理论对环境的轻视以外,再者就是在实际的立法行为中,秉承传统法律宗旨,继续以实际行动忽视环境权利。首当其冲的便是规定和保护基本权利,作为“万法之母”的宪法,任何一项基本权利都应由宪法来明确规定,如果对宪法权利不予以明确,则“未经确定准确的定义,而以法律或其他方式进行有效控制,如果不是不可能,也是难以想象的。”[10]所以,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环境权应该受到宪法的确定并保护。

(三)应重视从宪法的高度保护环境权

对于我国宪法来讲,除了规定一些保护一定范围的环境职责以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环境权理论的确认。我们“要把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作为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建设,遏制生态恶化,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城乡环境质量。”[11]从法律理论层面讲,随着时代的发展,影响整个地球上人民生活的环境权问题理应受到宪法的重视和保护。

1、规定人的环境权

宪法不可能对环境权作出非常具体的确定,它主要是从基本的环境权利着手进行保护。基本的环境权利是指公民按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得到和享受健康、清洁和美丽的环境的权利。为此,宪法中有必要明确公民(包括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内)的基本环境权利,以确立其在宪法中的地位。基本环境权利的客体是清洁、健康和美丽的环境。清洁是指符合公共卫生标准、没有污染和环境破坏;健康是指环境本身是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具有足够的消化能力和承受能力,能够保持环境构成要素的生态平衡;美丽是指环境的外观和结构符合美学的标准,具有赏心悦目的作用。笔者建议可在我国宪法条文中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得到和享受清洁、健康和美丽的环境的权利,并确保后代子孙也有与我们一样的得到和享受清洁、健康和美丽的环境的权利。”

另外,相对于自然人而存在于社会中的组织、团体等非自然人因其特殊的地位,通常也具有权利主体资格。因为这些组织、团体也存在环境中,它们对环境的影响,归根到底,也是人对环境的影响。所以,这些非自然人组织,团体也具有环境权。宪法中可以规定,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对清洁、健康和美丽的环境进行无害使用,维护环境质量的权利。如此规定为其他实体法对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相应环境权的规定提供立法依据。

2、增设自然的权利规定

我们承认人是生态系统中的成员,则其它生命体也和人一样具有环境权利。尽管宪法中有关于保护珍贵动物和植物、自然资源的规定,如,我国现行《宪法》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以及第10条第5款,第22条第2款分别规定了对土地,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历史文化遗产等的保护。但是这些保护只都是基于传统法律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立法精神,将其他生命物种,以及其他自然物作为人类的财产来对待,而没有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关于人与其他生命体,自然存在物是生态系统的统一体的思想体现出来,并平等地对待生态系统中的任一组成部分,从而尊重其他生命体的生存权利。

至于非生命体的环境权,它享有的权利依据主要源自于法人具有权利主体资格的理论。法人具有权利,此权利是由人实际来实现的。以此为据,自然物的权利实现,也应由人类来代为行使。所以,为了准确地体现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尊重生态自然的立法精神,有必要在宪法中增设:应当尊重其他生物,确保各种生物物种种群与非生命体共同组成和谐的生态环境。以弥补现行宪法在保护自然界生物物种和其它非生命自然物问题上没有将它们与人类共同视为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的缺憾。而只有宪法对这一原则性权利的确立,才能使其他法律对自然物的法律保护获得合法的宪法依据,而规范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作者简介:田成有(1965-),男,云南省富源县人,云南财贸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Tcy19654@

**孙秀华(1975-),女,云南省玉溪市人,宪法与行政法研究生。

[1]程正康。环境法概要[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43。

[2]金瑞林。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12。

[3]法律时报[N],台湾43卷3号,1971。

[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23。

[5][英]洛克。政府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18-19。

[6]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王之佳等译。我们共同的未来[M].台湾:台湾地球日出版社,1992.52。

[7]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著,王之佳等译。我们共同的未来。[M]台湾:台湾地球日出版社,1992.33-56。

[7]第五条修正案(1791年)“……;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第九条修正案(1791年)“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第十四条修正案(1868年)第一款“……;不经正当法律程度,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式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

[8]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36。

[9][美]伯纳德·施瓦兹著,徐炳译。行政法[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1。

第3篇

论文摘要:针对现有文献在解释现阶段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原因方面的局限性。本文引入利益集团理论。从城市集团的利益刚性角度解释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进程仍然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明确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根本原因所在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现有解释及其不足

1.1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论不容置疑。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制度安排偏差确实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历史原因:但必须看到,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调整产业发展战略的偏差。扩大对轻工业的投资比重,轻工业发展步伐加快。从理论上说,轻工业的较快发展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但现实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因此。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偏差无力解释改革开放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仍然滞后的原因。

12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论现有的户籍制度论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问题的解释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这种解释还只是停留在表层。并没有深入说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户籍制度能够如此顽固地坚持着。以至于持续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1.3农村劳动力素质约束论劳动力素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样缺乏解释的是为什么农村教育始终落后于城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的根源又是什么?

1.4土地制度约束论现行土地制度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是互为因果关系的。单从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来解释农村劳动力转移滞后其解释力度不够

二、基于利益刚性角度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原因分析

如上所述,目前国内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问题的解释或着力于以上的一个方面。或综合以上符素进行分析,但其解释都有一定局限性笔者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恨本原在于城市集州的利益刚性

2.1利益集团的一般理论,所渭利益集州是指建立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之上。并试图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府政策、立法、行政管理等活动,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团体,但它本身不以控制政府、掌握权力为目的。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益集团的存在及其日益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已成为不容否认的事实城市利益集团的利益刚性就是在政治集团逐渐对压力集团有所反应的政治背景下形成的。:

第4篇

论文摘要:针对现有文献在解释现阶段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原因方面的局限性.本文引入利益集团理论.从城市集团的利益刚性角度解释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根本原因。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政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进程仍然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明确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根本原因所在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现有解释及其不足

1.1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论不容置疑.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制度安排偏差确实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历史原因:但必须看到.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调整产业发展战略的偏差.扩大对轻工业的投资比重,轻工业发展步伐JIl快。从理论上说.轻工业的较快发展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但现实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因此.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偏差无力解释改革开放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仍然滞后的原因。

12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论现有的户籍制度论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问题的解释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这种解释还只是停留在表层.并没有深入说明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户籍制度能够如此顽固地坚持着.以至于持续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1.3农村劳动力素质约束论劳动力素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样缺乏解释的是为什么农村教育始终落后于城市.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的根源又是什么?

1.4土地制度约束论现行土地制度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是互为因果关系的.单从现行土地制度的缺陷来解释农村劳动力转移滞后其解释力度不够

2基于利益刚性角度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原因分析

如上所述.目前国内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问题的解释或着力于以上的一个方面.或综合以上符素进行分析,但其解释都有一定局限性笔者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恨本原在于城市集州的利益刚性

!.1利益集团的一般理论,、所渭利益集州是指建立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之上.并试图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府政策、立法、行政管理等活动,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团体,但它本身不以控制政府、掌握权力为目的。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益集团的存在及其日益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已成为不容否认的事实城市利益集团的利益刚性就是在政治集团逐渐对压力集团有所反应的政治背景下形成的

2.2我国城市利益集团利益刚性的形成

2.2,1城市集团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如果没有人为的经济干预,市场将根据我国资本短缺,劳动力丰富的资源禀赋特点选择能够吸纳更多劳动力.需要较少资本的轻工业优先发展。因此.为实现重工业的优先发展,计划经济应运而生。政府依靠计划手段保证城市重工业发展所需的资源.这种非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了资源配置的城市偏向:为保证重工业发展所需资金.国家通过剪刀差吸取大量农业剩余并在财政和信贷上完全偏向城市重工业:为降低重工业发展的劳动成本.国家实行低工资政策,同时向城市居民提供大量实物补贴和福利待遇:为保证价格信号全面扭曲的宏观环境下,短缺的资源能够优先用于发展重工业,政府制定全面的资源配置计划.其中包括劳动力资源的配置计划。由于要保证低价格条件下的农产品供给以及减轻城市生活就业眶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自由转移相应地受到了严格限制,能够有效限制人L7流动以及提供利益差别的户籍制度也因此被彻底地贯彻执行。

这样.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与其客观要求下形成的户籍制度、计划经济体制相互联系,共同赋予了城市集团在传统体制下利褴分配的绝对优势。这种经济资源配置的初始偏差进而形成了潜在的城乡利益集团在政治资源分配上的偏差及集体行动能力的反差当我国的政治环境逐渐对压力集团有所反应时.城市利益集团的潜在政治影响力显性化。

2.2.2城市集团利益刚性的形成。根据诺斯的观点,制度变迁是具有路径依赖性的,即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城市集团是传统体制下的既得利益集团,根据路径依赖理论.他们对维护既得利益,“锁定”城市偏向路径有着强烈的需求.相对于农村利益集团而言.城市利益集团规模小、组织化程度高、资源控制力强.集用综合影响力较大此.城市利益集团更倾向于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其拥有的强大政治影响力也使得政府住决策函数中赋下城市集刚较大的权蕈。这样.城市集就能够通过其强大的政治影响力来保持制度变迁中城市偏向的性质,形成城市偏向的路径依赖。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但是城市集团的利益却呈现出刚性化特征。城市集团的利益刚性维系着户籍制度下的城乡利益差别.坚持教育的城市偏向.形成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土地集体产权制度及粘性的城市工资福利制度.最终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和分享.解释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现实原因

2.3城市利益集团利益刚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

2.3.1户籍制度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改革开放以来,户籍制度有所松动.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日益实现。但由于城市公共资源的容纳能力有限.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人城市会损害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因此.呈现利益刚性的城市集团必然选择支持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以限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城市集团的影响下.以户籍制度为载体的就业歧视、教育歧视、心理歧视、福利歧视等依然存在,这些歧视增加了进城农民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和压力。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此外,现行的户籍制度改革缺乏实质性进展.一方面许多城市的准人条件,如学历、资金、技术等,超过了普通农民的能力范畴;另一方面,与户籍制度改革配套的选举、人事、教育、医疗、征兵等制度改革滞后.这也使得理性农民对放弃农村户121、迁人城市定居保持审慎态度因而.城市集团利益刚性的存在使得户籍制度改革缓慢.减缓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

2.3.2教育的城市偏向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我国城乡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分配极不平等。城乡教育差距源于政府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城市偏向。在城市集团的利益刚性影响下,教育的城市偏向得以保持且不断强化.从而造成了城乡教育投入差距大、教育机会不均等、教育经费负担程度不平衡的现状。教育的城市偏向造成了农村教育的弱势地位.影响了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削弱了进城农民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城市生存能力间接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进程。

2.3.3集体土地制度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影响土地制度存续:在城市集团利益刚性的影响下.国家选择由土地来承载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责任,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成为现实的选择。城市集团利益刚性支持下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福利制度持续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地少人多.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强化,规模经济和土地流转难以实现.土地集体产权制度持续存在;另一方面,土地集体产权制度的效率性约束、功能性约束和市场性约束也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集体土地制度造成土地平均分配,土地的分散、细碎直接限制了土地的规模经营,限制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现代管理方法的推广.较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束缚农村劳动力.不利于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土地生存保障功能的强化使得缺乏礼会保障的进城农民倾向于保留土地.土地福利保障功能的显化也使离开土地的农民不愿放弃土地的附属收益.这样.土地的功能性约束形成农f’f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粘滞效应:现行土地制度产权不清以及土地流转的预期收益过低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增加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迁移成本。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现行土地制度相互影响。互为原因和结果。现行土地制度的存续是城市集团利益刚性作用的结果.而这种土地制度又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强化了城市集团的利益刚性

2.3.4城市工资福利剐性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在城市利益集团利益刚性的作用下.城市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也呈现刚性。这种工资福利的刚性既阻碍了劳动力价格的市场调节,也对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负面影响。城市职工工资福利刚性上扬.而企业在政府的职业保留制度下又不得不优先采用城市劳动力.因此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也将上升;或者城市职工与外来工同工不同酬.企业使用廉价的外来劳动力的低成本优势被本地职工的高工资福利所抵消。这样,企业的劳动成本居高不下.等量资本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企业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消化能力下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

3政府对资源分配城市偏向的纠正

第5篇

1、浅谈企业名牌战略

2、现代企业国际营销战略及措施再探讨

3、论企业定价工作的市场化问题

4、从汽车销售谈制与集团经营

5、新产品投放市场的策略

6、服务营销与企业竞争

7、利用需求弹性理论作利润最大化的定量财务分析

8、企业购销合同管理问题探析

9、试论商标在企业营销中的作用

10、企业文化在产品销售中的推动作用

11、论我国发展绿色营销的问题及对策

12、试论营销再造

13、论现代企业行销谈判

14现代企业定价目标--顾客满意度

15、价格估测法在企业营销中的应用

16、浅谈企业营销市场化标准及实现途径

17、解决销货款拖欠问题之我见

18、销售战略与销售计划的分析研究

19、强化销售队伍是搞好产品营销的关键

20、浅析生产企业如何控制采购要素

21、国际营销新趋势──全球营销

22、服务营销新模型

23、现代营销必须重视广告定位

24、供应链管理的本质

25、需求弹性对企业价格决策的影响分析

26、企业营销策略浅议

27、决定营销市场因素

28、浅谈企业的营销能力

29、企业营销策略的思考

30、价值工程与广告策略

31、不完全信息下企业的产出决策

32、谈企业如何制定广告费预算

33、新产品营销策划随笔

34、企业营销创新初探

35、实行快速营销的战略分析

36、技术创新与产品推销网络建设

37、试论名牌战略与营销策略

38、对价格竞争策略的认识

39、转轨变型中的企业营销及其战略调整

40、论国际名牌产品的衡量指标

41、论"名牌"的特征及产生的条件

42、论企业营销管理新技术

43、从整体产品出发创造名牌产品

44、企业营销中隐性信息的开发利用

45、也谈CS营销策略

46、论企业营销决策

47、略谈企业销售的心理战术

48、日英企业营销战略比较与启示

49、新产品的推广经验总结和在管理领域中的应用

50、关系营销有关问题的探讨

51、MPMG方法在企业中的应用及现状调查分析

52、直接推销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53、论发展名牌

54、企业市场策略常见缺陷

55、营销道德初探

56、论企业产品定位

57、企业选择目标市场的策略

58、企业营销商标策略谈

59、运用需求弹性系数确定盈利最大化价格

60、伏击营销一种值得注意的营销手段

61、信誉为本--浅谈系统集成业的营销策略

62、现代企业营销活动中信息作用的探讨

63、以销定产的企业管理模式--圆锥型

64、论生产企业分销渠道的组织

65、成本信息与现代企业

66、变动成本法与制造成本法的比较及其结合应用

67、企业营销道德测试与评价系统研究

68、企业在经济危机中的营销策略

69、产品滞销变俏销的奥秘

70、不确定条件下存货控制的方法

71、绿色消费的心理分析及对绿色营销沟通的启示

72、企业营销增长方式的转变探讨

73、企业如何应付反倾销

74、试论名牌战略下的营销观念转变

75、论中国企业文化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6、产品创新与顾客满意

77、企业产销中盈亏分析法的拓展

78、论市场调研的不可靠性

79、论营销诊断的价值与导入

80、论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营销战略的调整

81、面向顾客投诉服务补救和组织学习

82、敏捷化供应链系统的分析、设计与重构

83、敏捷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组织设计

84、品牌资产的扩张与衍生之道

85、企业不同发展时期的营销策略

86、论区域市场及营销问题

87、企业的非盈利推销

88、企业的共生营销战略

89、企业的市场细分战略

90、企业管理的新模式客户中心论

91、企业技术创新与营销的互动性分析

92、企业间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模型分析

93、企业间接分销通路建设浅论

94、企业兼并与产品定价策略

95、待产品的低价订货问题探讨

96、企业市场适应性分析模式──介绍一种新的市场环境分析矩阵

97、企业市场营销管理敏捷性的开发模式研究

98、企业市场营销系统的自适应协调管理控制模型研究

99、企业特色营销范例及其启示

100、企业物流系统诊断

101、企业销售酬赏制度研究 103、企业营销国际化发展进程中的障碍及对策

104、企业营销渠道系统创新动因分析

105、企业营销中的顾客期望与顾客满意

106、企业营销中的量价决策初探

107、企业营销组织的风险模糊评价与预警管理

108、企业注重允许营销

109、企业资金运营风险管理研究--企业销售过程的风险模拟

110、契约型分销联盟发展变化趋势与盟主问题思考

111、浅谈"需求层次论"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 113、浅谈对企业存货的管理和检查

114、浅谈市场机会的选择

115、浅谈数学在价格决策中的应用

116、浅析供应商开发

117、浅析现代客户关系的价值增加功能

118、浅析中小企业市场战略决择

119、浅议网络对企业营销管理过程的影响

120、柔性化未来营销组织发展的方向

121、如何建立目标成本订价法 123、如何为统计产品定价

124、失控的营销──对一家大型企业经营失败的原因分析

125、市场机会的评价方法及其应用

126、试论ECR战略的基本原则

127、试论产品营销中的品牌文化

128、试论企业的营销创新

129、试论企业活动中的服务文化

130、试论企业营销价格策略

131、试论企业知识流程与市场营销反应能力 133、试论现代市场分析方法

134、试述顾客导向营销策略在企业中的实施

135、试述销售促进

136、售后服务交通费用管理的竞争策略

137、锁定客户--差异化营销策略及应用

138、谈名牌的内涵与属性

139、谈企业进入市场的速度选择

140、谈企业营销网络的发展与规范

141、谈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采购管理工作 143、推销员绩效考核的内容与指标体系

144、网络营销企业内部控制的探讨

145、危机公关及其管理

146、为企业赢得顾客的HM原理

147、文化营销与企业核心能力构建

148、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策略探析

149、西门子的供应商管理战略

150、销售报酬制度

151、销售时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与互利原则 153、信息时代企业营销管理的变革与创新

154、虚拟供应链体系结构和运作模式研究

155、虚拟企业物流研究

156、一种JIT系统供需综合物料采购模型

157、以"市场链"为纽带的业务流程再造

158、以核心业务为中心的敏捷供应链研究

159、以人性化设计营销策略

160、营销风险等级评价及预警控制

161、营销观念怎样改变促销方式 163、营销渠道决策系统分析

164、用RS打造全新营销理论

165、有限资源能力下的供需问题研究

166、运用市场供求法则指导企业经营

167、支持供应链管理的多主体系统

168、知识经济下的企业库存管理

169、知识性企业营销特点浅析

170、E时代企业供应链的管理战略

171、"功能性文盲"广泛制约市场开拓及企业营销对策 173、价格和价值如何实现无缝对接

174、"安尔乐"是如何占领市场的

175、HM理论与企业营销

176、QFD在顾客满意评价中的应用

177、采购风险期和零件订货批量之研究

178、BPR与企业营销

179、CIS──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现代营销全胜战略

180、CRM企业客户管理的重塑

181、CS:年代的营销哲学 183、OMT在企业物流分析中的应用

184、变革条件下的计划工作

185、"泛品牌权益"概念及其在品牌评估中的应用研究

186、差异化营销策略及应用

187、产品寿命周期营销策略

188、企业价格形象管理探讨

189、企业营销中的文化倾向刍议

190、论销售差异分析技术的改进

191、营销人员心理品质的研究及其测评 193、供销人员经济犯罪主要手段之所见

194、关于总额法下销售折扣处理方法的探讨

195、企业营销信息系统初探

196、试析生产企业的直接销售

197、企业营销层次现状与提升

198、中国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及其规律性

199、存货计价方法探析

200、营销人员须把握的关键环节

201、企业市场策略常见缺陷分析

202、企业市场营销竞争机制的系统分析

203、谈如何搞好企业的营销工作

204、企业微观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谈谈现代企业的销售组织管理

205、"绿色营销"理论溯源、实践分析及策略探讨

206、论顾客满意

207、关于Ⅵ理论与实践的几点思考

208、永远的导向:消费者认知──反论竞争性产品营销策略

209、多层次系统的库存管理战略

210、营销研究是确定企业经营战略的基础

211、略论商品的审美价值及其在市场营销中的功效

212、燃情:企业扩销的手段之一

213、价值工程与营销策略

214、企业运用营销策略开拓市场刍议

215、先"思"而后"行"──谈经营艺术中的思维技巧

216、企业处于困境中的营销方法

217、市场占有率与综合竞争能力指数研究

218、企业后勤与分销渠道

219、科学技术是影响企业营销的重要因素

220、论企业抢占市场的对策

221、"聚焦"共同点─-企业如何协调与消费者的利益关系

222、略论玻璃艺术品的市场特点及营销策略

223、上市公司的营销优势及其实现

224、企业成与败的关键──推销人员的挑选

225、由错误构成的营销之道

226、试论企业营销中的竞争意识

227、最优公共交货期决策与排序

228、企业产品销售的计算机模拟综合评判

229、浅谈技术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作用

230、论工业设计在市场营销中的功能

231、专利技术营销策略浅谈

232、单品核算是现代大中型零售企业商品核算的必然选择

233、对营销理论发展趋势的探索

234、企业营销市场定位的依据及方法

235、关系营销有关问题的探讨

236、市场细分:现代企业的入"场"券

237、营销活动的系统管理试说

238、略论企业的广告促销与SP促销

239、浅析广告与企业营销环境的关系

240、刍议企业市场竞争与军事策略

241、快速营销战略分析

242、试论延伸产品的市场营销

243、企业营销信息系统探析

244、绿色营销及我国企业的对策

245、企业直销问题研究

246、企业的市场行为与营销观念

247、企业的产品市场组合及其方法

248、市场机会的识别和寻找

249、销售过程中的误区及对策

250、公共关系策划与市场的拓宽

251、绿色营销的价值分析

252、试论政府营销

253、名牌的创造途径与保护对策

254、确定营销研究费用和估价营销研究的效果

255、应用贝尔曼原理于企业营销的定(购)价策略

256、营销的研究和计划

257、营销渠道的改造

258、营销与开发和运用创新项目过程的一体化机制

259、中小公司营销成绩的组成部分

260、面向顾客的管理

261、浅议产品整体概念及其应用

262、浅谈企业的营销企划

263、论网络营销

264、以品牌管理为中心的市场营销制度

265、试论实施名牌战略的途径及措施

266、运用不等式原理巧解经济订货量

267、知识型企业营销部门的知识管理

268、知识密集产品的营销

269、整体营销管理

270、整合营销传播理论与我国企业营销传播工作

271、战略分段营销专家制订计划的一种方法

272、在买方市场下如何取得营销主动权

273、知识营销--知识经济时代的新营销方式

274、运输服务市场上公司的营销活动

275、优化营销结构加大营销力度

276、企业营销不协调的诊治

277、企业营销理念的重整

278、企业营销战略的选择和论证

279、企业营销中的不良行为及其矫正

280、企业营销组织预警管理指标体系初探

281、企业在市场营销中应建立比较优势观念

282、企业资源配置及其规模经济的研究

283、浅论数据库营销

284、浅析企业后营销管理

285、浅议强化企业营销能力

286、浅议乡镇企业产品营销的科学程序

287、浅议整合营销在我国企业中的开展

288、全球营销及其背景下的竞争新战略--兼论中国企业的对策

289、确定市场营销策略的可拓方法

290、如何设计销售渠道

291、商品营销过程中的竞争认知

292、商业制代你构筑营销网络

293、生产商和供应商战略伙伴关系分析

294、生产销售活动中的营销是商业上获得成功的基础

295、实施购销价格指数考核

296、世界顶尖企业的营销创新

297、市场化运行工程

298、市场营销的诊断

299、市场预测初探

300、试论国际营销中的权力障碍问题

301、试论敏捷供需链的构建

302、试论退货政策在实践中的应用

303、╳ ╳企业(公司)CIS设计 304、╳ ╳ 企业广告案例分析 305、╳ ╳企业(公司)促销方式评价 306、╳ ╳企业(公司)╳ ╳产品企划案 307、╳ ╳企业(公司)品牌营销策略研究 308、╳ ╳企业(公司)新产品营销策略研究309、浅论推销技巧 310、从"××事件"看危机公关与公关危 326、龙岩市企业如何让广告公司参与经营活动 327、龙岩市中小企业提升市场营销能力的战略选择 328、市场营销学的未来发展方向 329、论龙岩市企业名牌发展战略 330、网络时代的消费特征及营销对策 331、发展龙岩市企业农村连锁超市的问题与对策 332、龙岩市企业的物流革命与营销创新 333、龙岩市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绿色营销 334、龙岩市大中型零售商业的竞争态势分析与战略选择 335、龙岩市企业现代市场营销发展新趋势 336、龙岩市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状况的研究

337、从营销角度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38、促进战略改变和采购活动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

339、戴尔营销

340、当前龙岩市消费特征及企业营销对策

341、电子商务的一般框架体系

342、电子商务在企业采购中的应用

343、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的"互动工资制"

344、凡事预则立──谈调查和预测在营销决策中的作用

第6篇

关键词:澳大利亚;产业政策;贸易政策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7-45 -02

一、产业政策背景

由于澳大利亚联邦建立之前的殖民地经济发达,具有丰裕的自然禀赋,所以其最主要的经济活动就是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其中主要包括羊毛生产,金矿挖掘和农副产品。1890到1909年间,澳大利亚出口贸易所创造的 GDP 占总GDP的20%,贸易额中有 97%的出口产品为初级产品。制造业与资源产业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相比,制造业的发展受到市场因素的制约,发展比较迟缓。在人口规模上, 人口数量较少且居住地点比较分散;在区位优势上,澳大利亚所处地理位置距离世界工业大国的消费市场地理距离远,产品的运输成本高。地理因素和人口因素都不利于企业实现规模经济,都无法在国际市场占据优势。但是,澳大利亚的地理因素和人口因素制约其制造业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制造业的发展。因为当地人民对制造业产品的需求不断的提高,完全依赖出口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澳大利亚制造业的国内市场也有所发展,按当年价格水平计算,1891 年制造业产值在总 GDP 中占16.6%。

从十九世纪末经济出现滑坡之后,澳政府当局开始意识到,只依靠初级商品生产和进口的经济,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急需发展当地的制造业。其结果是二十世纪初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后,确立了持续了 70 年“保护国内工业的模式”,体现了保护性的产业政策。

二次大战前,澳大利亚对外贸易方向主要出口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主要出口国是英国以及英联邦国家。二战后澳大利亚意识到不能单纯的依靠英国,应该开始奉行更独立的对外贸易政策。随着国际经济格局的改变,澳大利亚的贸易方向发生以下变化。第一,对美贸易发展迅速。第二,对英贸易日益下降。第三,日本成为最重要的贸易伙伴。第四,中澳贸易前景广阔。第五,面向亚太地区是澳贸易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产业政策定义的界定

产业政策通常是对以产业组织理论、产业结构理论等为基本内容的产业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应用,也是产业经济学理论价值的最终体现。对于产业政策,目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定义。目前国际较为流行的观点有:小宫隆太郎认为产业政策是“对以制造业为中心的产业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实行干预的各种政策,以及个别产业内部的产业组织对私人企业的活动水平施加影响的政策的总和”。

国内主流学者认为产业政策就是规划产业结构高度化,确定带动整个经济起飞的战略产业,并通过政府的经济计划,诱导经济按规定目标发展的措施。概括地讲,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对产业活动进行干预而制定的各种政策的总和。产业政策的实质,是针对产业活动中出现的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情况而实行的政策性干预。是带有宏观性和中长期性的经济政策。

就理论层面上的产业政策而言,多数人认为可以追溯到德国古典经济学家李斯特的“扶持幼小产业说”。1841年,李斯特在其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提出了国家应该利用产业政策扶持幼小产业改变落后面貌的必要性。这种理论不仅在当时对德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振兴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且对以后几乎所有的后起国家的产业政策制定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学者何斌,严进认为产业政策是政府一组政策的总称,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和手段,往往意味着政府对某些产业的保护和扶持。产业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产业政策力图干预产业部门之间,产业内部的资源分配过程,以及干预某些产业的组织形式来弥补市场失灵的不足。第二、与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第三、强调诱导并尽可能的避免国家直接参与。

三、产业政策内容

(一)二战前的产业政策

二十世纪初期,澳大利亚当局颁布了第一个保护本地生产制造业的关税法案。二十世纪20年代,澳方政府又颁布了一项新的税法方案,这就是史上称的的“格林关税”。这部税法方案将一般关税水平提高了 14%~26%。该法案规定,对汽车整车进口与零部件进口实施差别税率,来保护促进了本地以汽车为首的重工业的发展。同一时期,澳方政府成立了用以制造产业政策方案的关税委员会, 用来支持、保护和诱导技术优势行业的发展。澳大利亚发展制造业,本质上是为了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其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一系列贸易政策工具.通过提高关税水平与执行差异化的关税税率和限制直接的进口数量,来保护国内进口替代品制造业部门的发展,从而促进进口替代品部门制造业的发展。

(二)二战后的产业政策

自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关税税率一直浮动很小,30多年前实行的保护本国制造业的关税政策,政策绩效依然良好。但是,20世纪50年代末期关税委员会开始试图说服政府进行一次关税的总评估。但关税委员会想说服政府进行关税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显然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到20世纪60年代,澳方政府同意重新进行关税评估。20世纪80年代,澳方政府开始改变产业政策。直接废除了直接进口限制,关税成了保护和扶持本国制造业的主力军。在此期间,政府越过关税委员会,直接于1973年7月宣布实行四分之一的关税裁减,这也是二战后最有力度的一次关税变动。

1973年以后,产业政策通过以下三个手段来调控经济。第一,减少贸易壁垒。政府撤减进口数量限制,通过削减关税以及取消外汇管制来减少贸易壁垒。联邦政府在1987年通过了1987年海关关税法。放弃了长期实行的高关税壁垒,推动竞争,实现澳经济国际化的长远战略构想。第二,强化出口措施。联邦政府通过加强出口援助,给予出口厂商经济上的援助;通过重视贸易法规的制定,有效保障国际公平贸易;通过加强出口宣传和市场调查为国内出口厂商提供海外市场信息。第三修订贸易方向。联邦政府首先把外贸重点地区逐渐从欧洲转向亚太。并且支持世界多边贸易体系;从而促使同亚太地区的一体化;加强双边经贸合作。

四、产业政策评价

(一)二战前的关税政策促进了制造业的发展

事实表明,1968~1969年在关税政策的支持和保护之下,机械与装备在全部制造业增加值中的比重为四分之一。这首先说明了制造业得到了发展;其次,制造业的内部产业结构得到了相应的调整并且明显改善。

(二)二战后60年代产业政策的成效

20世纪50年代,定值过高的汇率制度下的外汇短缺使得直接数量限制通过进口许可制得以实行。政府废除了进口限制并且试图禁止把进口限制当作保护壁垒来利用。20世纪60 年代初,商品进口许可证制度被取消,关税再度成为保护国内制造业最主要的工具。但是总体上政策效果并不明显。

(三)至今澳大利亚产业政策的绩效

澳大利亚为了保证了国家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和农业成为澳大利亚的四大主导产业。澳大利亚的一系列产业政策背景下,从之前以煤炭、黄金等初级品为主要出口品的国家转换为以制成品和服务业为主导的出口导向型国家。并且制造业和服务业已经在出口产业中占了主要地位,其外汇收入是初级产品的三倍,初级产品在出口中的份额越来越小,高级加工品已占了澳大利亚出口商品值的四分之一。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畜牧业国家,羊毛和牛肉的出口量均为世界第一,但是此类收入只占GNP的4%。

(四)中澳国际贸易的现状

虽然澳大利亚从中国进口的商品数量占有优势,但由于我国商品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在总价值量上我国的产品并不占优。目前,美国、日本、英国等国仍是澳大利亚最主要的商品进口国。现在,澳大利亚经济处于上升期,经济增长率为5%。澳大利亚可望实现持续高增长、低通涨、就业迅速增长的目标。经济多样化的背景下澳大利亚的大规模资源开发的投资正方兴未艾,传统农业和资源性工业仍在继续不断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罗伯特・康伦,陈颖.澳大利亚的产业政策[J].经济资料译丛,2002,(08).

[2]魏嵩寿,韩波.澳大利亚对外贸易政策的转变[J].亚太经济,1996,(02).

[3]盛浩.略论澳大利亚早期产业政策[J].中国流通经济,2012,(04).

[4]张秋生.略论战后澳大利亚对外贸易方向的转变[J].亚太研究,1993,(06).

[5]周向阳,肖海峰.中澳自由贸易区建立对中国羊毛产业的影响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2,(03).

[6]闵琼.充满商机的澳大利亚市场[J].世界机电经贸信息,1999,(06).

[7]何斌,严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选择[J].浙江经济,2004,(02).

[8]施雯.澳元/美元汇率的随机建模及跳跃行为研究[J].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3.

第7篇

[摘 要]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产融结合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这一经济模式得到了酝酿和产生,现阶段正处于下一步如何发展和完善的重要阶段。在当前其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走在了十字路口之时,引入战略性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是解决财务公司战略管理问题的根本之举,本文就此问题做了一些分析研究。

[关键词] 产融结合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本竞争战略 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提出了建设大型企业集团的策略方针,培植和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鼓励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这一典型的产融结合的机构模式。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利益受经济规律的制约,因此企业集团成员的资金不能被无偿占用,这些因素决定了必须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运用的原则来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最终企业集团内部融资机构逐渐从企业集团总部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金融法人实体。之后,越来越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纷纷通过设立财务公司或收购其他金融机构成立金融公司等方式,增加对金融领域的投资,从而构建与自身产业发展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业,这种发展轨迹似乎成了一种经济潮流。近年来,上汽集团、锦江集团、宝钢集团等一大批产业军团纷纷涌入金融领域,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一、财务公司现存的战略方向问题

随着企业集团业务领域的扩张,财务公司的功能也不断地增加,但实际效果却没有想像的那么理想。曾经一度把GE当作样本模仿的张瑞敏在2002年曾经指出:“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把产业与金融的互动关系建立起来,最终目标是产业占一半,金融占一半。进入金融业,虽有很大风险,我们还是希望走出一条新路。”三年之后,海尔就退出了长江证券,与此同时,诸多产融结合的典范如东方、新希望等也纷纷宣布止步于金融业。这并不意味着产融结合之路出现了问题,而是需要探索产融结合到底要如何发展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发展来到了十字路口。部分财务公司发展定位偏离了初衷,缺乏对高效运作财务公司的机制的探索,那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良好、实力雄厚的财务公司逐渐演变为商业银行,如由首钢集团财务公司演变而来的华夏银行等,实为财务公司性质的异化;部分财务公司没有站在战略发展的角度上有效运作企业集团的资本,仅仅是简单的集中运用资金,依旧停留在“资金调配中心、资金结算中心”的地位,导致集团财务公司未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产融结合的作用,在夹缝中生存着,沦为企业集团的第二财务管理部门;还有部分财务公司则因经营不善而退出市场。2008年出现的世界性金融危机后,企业集团实体经济也受到严重威胁,财务公司作为产融结合的中间产物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机遇。如何抵御风险,如何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功能,防止金融危机冲击产业资本是值得人们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二、引入基本竞争战略的战略探索

2008年9月16日,美国五大投行之一的雷曼兄弟轰然倒塌震动了整个世界,在金融高度自由化的时代,虚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同时伴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2009年4月2日召开的伦敦G20会议强调了金融监管。作为产融结合的金融自由度相对较低的财务公司,到底应该继续向“金融多元化”和扩大金融自由度发展,还是回归于服务产业资本的发展宗旨;其未来发展定位及发展战略如何改进;如何在企业集团的产业基础上,运用基于资源的公司观合理配置和融合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如何在交易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金融功能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摆到了财务公司面前。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著名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在《竞争战略》中提出了基本竞争战略,他认为企业可以采取三种竞争战略:成本领先、差异化和专门化。我们可以将财务公司的基本竞争战略细分为三个方面,从战略层面定位出财务公司的发展,如下图:

三、战略性绩效管理评价体系的构建

我国财务公司普遍缺乏一套能对管理层预决策提供战略性指导的完整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方法,使管理者无法根据经营情况来确定战略定位,制定未来的发展策略,从而使财务公司失去战略方向,导致发展缓慢。有俗话说“评价什么,就得到什么”,有什么样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方法,就有什么样的企业管理行为,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方法影响和改变着企业管理行为。为财务公司设计一套完善的战略性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和方法,是解决财务公司战略定位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大部分财务公司效仿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价体系或者根本就不存在绩效管理评价,只是简单的服务于企业集团。由于财务公司是限于企业集团内部经营金融业务的特殊机构,其绩效评价体系既不同工商企业又同于商业银行,应该是与企业集团的战略定位相结合,具备自己独立的一套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本文构建的绩效管理体系尤其突出对集团公司的战略,根据基本竞争战略理论,针对集团的三个基本的战略构建服务性的指标体系,定量与定性结合服务于集团公司的发展。引入基本竞争战略的财务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理论框架如下图。

四、关键绩效指标(KPI)的选择与战略渗透

关键绩效指标是用来衡量某一岗位工作绩效表现的具体量化指标,是对工作完成效果的最直接衡量方式。关键绩效指标来源于对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分解,能够非常有效的反映影响企业价值创造的关键驱动因素。设立关键绩效指标可以使经营管理者集中精力关注对绩效最大驱动力的经营行动,及时诊断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能够采取提高绩效水平的改进措施。关键绩效指标一个最大的作用是与企业的战略渗透在一起,能够在分解战略目标贯彻实施战略的同时反馈出战略实施的效果,以便及时调整战略。在财务公司中,关键绩效指标与战略的渗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与成长目标是所有战略的储蓄库

在战略目标的实模式。用来衡量学习型组织的关键性指标主要包括:员工满意度、员工培训率、核心人才率施过程中,学习与成长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维度,而恰恰这个维度与企业的未来生存发展关系最密切。财务公司的发展在跟随企业集团发展的同时还要与社会金融发展的脚步一致。无论在财务公司金融新业务、新产品开发方面,还是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开发流程改进方面,都需要辈出的金融人才集中创新思想不断更新财务公司的运营、高学历员工比率、员工建议采纳率等。以上三个指标均为衡量财务公司学习成长程度的关键绩效指标,其中核心人才是指财务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优秀人才,高学历员工是指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指标体现的是财务公司的人才战略,对员工知识的投资和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视程度,关系到财务公司的战略的制定、实施、反馈、调整等各个方面。

2.成本领先战略在财务、内部流程中的渗透

根据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分析财务公司的内部流程,成本领先战略可谓财务公司最重要的战略。这项战略在内部流程中实施贯彻,在财务目标指标体系中得到体现和反馈。在财务公司开展内部结算、承兑商业汇票、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融资租赁、信贷资产转让、参与银团贷款等业务时,每项业务的流程都时刻考虑到如何才能节省财务公司的资金成本,交易费用和时间成本,消除在地区差、时间差和生产环节差引起的资金运转障碍。从财务管理角度讲,主要是通过各项关键绩效指标(KPI)得到反馈信息,以便做出准确的绩效评价,制定更有利于未来发展的预决策。其中,安全性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和本息回收率;流动性指标:包括流动性比率、存贷款比率等;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收入利润率和资本收益率等。

3.专门化战略、差异化战略在集团成员单位和内部流程中的渗透

财务公司的专门化战略指的是财务公司只为企业集团和内部成员单位提供服务,专门针对企业集团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行合理配置和运作,实现企业集团价值最大化。财务公司之所以定义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就在于业务类型差异于商业银行机构,信托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挥与企业集团相适应的金融功能,如融资租赁功能。这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其服务的客户对象是企业成员单位。大型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多者几百个,少则几十个,不同的成员单位由于主营业务不同,资金用途不同,同时,由于财务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考察相对容易,掌握的资料详细,信息沟通和共享度高,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多种多样,较商业银行的风险降低很多。例如,买方信贷业务,需要买房信贷业务支持的产品一般是价格较高而且耐用的大件生活消费品,或者价格较高不易消耗的生产资料,如汽车,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本质即为汽车行业集团提供买方信贷业务的专业财务公司,既减少了企业的应收账款,又降低了企业的呆账风险。因此,集团成员单位的满意度和投诉率成为衡量财务公司业务有效程度的强有力指标。

在开展各项业务的过程中,为各个成员单位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降低金融风险并不等于消除了金融风险。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仅限于集团内部,固然其信用关系集中度非常高,通常只集中在某一个行业,这样大大加大了财务公司的风险敞口,贷款定价所要求的风险溢价也随着信用集中度提高,从而利差越来越大,边际贷款风险也将越来越大,财务公司并无法保证完全不发生经济事故。所以,统计一个评价周期内故障、差错、案件、风险、损失等事故的发生比例不可缺少,事故发生率是衡量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执行力度,发现内部流程和系统设置的漏洞和缺陷的关键绩效指标。

参考文献:

[1]谢杭生主编:产融结合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10月

[2]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编:中国财务公司的发展与前景[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4

[3]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编:财务公司的国际案例[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12

[4]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编:财务公司基础知识与实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8

[5]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编:发展中的金融自律组织[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8

[6]邓学明:略论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的几个问题[J].中国财协通讯,2000,2

[7]彼得・F・德鲁克等著 李 焰 江娅译:公司绩效测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9

第8篇

关键字:地图制图学,地理信息,评价模型

中图分类号: G874 文献标识码: A

一、地图空间信息量的相关研究

地图空间信息量度量是地图信息传输理论的一个最基础的问题,定量计算地图空间信息量一方面可以为地图设计、地图分析评价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亦为地图综合提供选取标准,控制地图综合的评价指标。鉴于此,此处紧紧围绕地图空间信息量的度量这一基础研究问题,分别从地图元素层次和专题地图层次研究空间信息量度量的方法,并探讨地图空间信息量度量在地图信息传输和制图综合中的初步应用。具体地,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系统地分析了地图空间信息量度量的当前进展,包括地图空间信息的分类、度量方法及其应用等方面,详细分析了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为了建立合理的地图空间信息量度量模型,分析了不同领域的信息定义,指出了信息产生的本质即多样性或差异性特征,并结合地图制图的特点,系统地阐述了地图空间信息的定义、分类方法、度量准则以及基于特征的信息量度量的数学模型2.系统地研究了点要素、线要素和面要素的空间信息量度量方法。针对点要素的空间信息量度量,研究提出了一种改进的弧比弦算法,并用来定量描述节点的重要性程度,进而建立了节点的空间信息量度量方法。针对线要素和面要素,提出了基于认知的线、面要素几何形态分解方法,给出了定量的描述指标。在此基础上,采用层次策略,分别提出了基于弯曲的线要素空间信息量度量方法和基于凸包的面要素空间信息量度量方法。最后,采用实际的地图要素数据对所提出的方法进行了实验验证和分析,结果表明了所提方法的正确性。3.系统地研究了点状专题图、线状专题图和面状专题图的空间信息量度量方法。采用“专题地图空间信息的认知空间信息内容构成空间信息内容描述空间信息量的层次度量”的研究思路,重点研究提出了专题图空间信息的层次分类和描述方法,包括元素层次的结构形态信息、邻域层次的拓扑邻接信息和整体层次的空间分布信息,并分别建立了各层次空间信息量的计算模型。最后,采用实际地图数据对所提出的方法进行了合理性验证和对比实验分析,结果表明所提方法的合理性和优越性。

二、地理信息服务方法研究

地理信息服务有效促进了地理信息的共享和功能复用,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或组织将自己拥有的地理空间数据和软件功能开放为地理信息服务供人们享用。然而,随着网络上地理信息服务的数量不断增多,人们获取满足需求的地理信息服务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迫切需要高效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方法来帮助人们查找和选择所需服务。引入信息检索技术、语义网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以及多属性综合评价技术来研究地理信息服务发现方法,从基于基本描述和简单语义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基于本体语义和规则支持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基于分类与聚类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以及基于QoS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地理信息服务发现的理论和方法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工作和创新点如下:1.分析了地理信息服务发现的背景、意义以及相关理论和技术基础。从地理信息系统的服务化转变、地理信息服务共享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地理信息服务发现的背景进行了分析与思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地理信息服务发现研究的重要意义。确立了网络服务技术、语义网技术、网络服务质量评价作为地理信息服务发现三大技术基础并阐述了相关理论和方法。给出了地理信息服务发现的定义,提出了地理信息服务发现的框架和方法,总结了地理信息服务发现的评价方法。2.现有网络环境下,基于关键字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方法无法取得满意的服务查找效果。针对此问题,论文引入信息检索技术、WordNet词汇语义技术进行改进,实现了基于基本描述和简单语义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方法。基于基本描述的地理信息服务匹配方法将基于编辑距离的服务名称匹配和基于向量空间的服务描述匹配相结合。然后重点研究了基于简单语义的地理信息服务匹配方法,该方法通过构造虚拟文档和引入WordNet词汇语义实现“操作级”的地理信息服务匹配,且能够支持词汇间同义关系、上位关系和下位关系的简单语义功能。3.研究了基于本体语义和规则支持的地理信息服务发现方法以解决语义环境下的服务发现问题。围绕该问题,分析了地理信息本体构建的准则、方法与工具、地理信息本体的逻辑构成、地理信息本体的集成方法。然后从数据或信息语义、功能或操作语义、执行语义和服务质量语义四个方面出发,明确了地理信息服务的语义蕴含,并运用OWL-S对地理信息服务进行语义化描述。将加权语义距离和Wu-Palmer法相结合,改进了本体概念语义相似度的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服务接口依赖关系,提出了支持接口多态性的本体语义地理信息服务输入输出IO匹配方法,然后进一步研究了规则支持的地理信息服务前提效果PE匹配方法。4.针对数量的增多和种类的繁杂多样使得地理信息服务变得混乱和无规则而影响服务发现效率的问题,论文提出将分类与聚类应用于地理信息服务发现。为此,分析了地理信息服务分类规范,为地理信息服务机器分类算法的类标选择奠定基础,并将朴素贝叶斯分类和k邻近分类法用于地理信息服务自动分类,实现了相关算法并进行了实验验证,阐述了地理信息服务类别匹配的方法。

三、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学科的发展趋势和任务

1. 以空间认知为核心的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学科理论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目前, 在地图空间认知研究方面, 理论体系尚不完善, 空间认知过程研究不够深入, 用于指导地图设计和可视化还不够有力。据此, 今后要重点研究以下问题:

(1) 空间认知理论体系框架;

(2) 空间认知过程、实验方法与技术;

(3).地图可视化系统中的地图关系及表示方法;

2. 基于保质设计的地图自动制图综合及其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将取得突破性进展, 并进入实用化阶段

目前的研究离实际应用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是自动综合模型、算法还不具普适性; 二是自动综合结果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 还必须进行持久深入的研究。今后重点研究的问题应包括:

(1) 几何信息的尺度依赖与空间认知理论的联系;

(2) 多尺度空间数据库的数据模型与数据结构;

(3) 网络环境下的空间数据多尺度表达与在线式自动综合理论与方法质量评价;

3. 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向图形( 矢量数据) 、影像( 栅格数据) 和数字高程模型( 格网数据)的多源数据一体化及完全面向对象发展

根据国内外研究进展, 我国在该领域应重点研究:

(1) 图形( 矢量数据) 、影像( 栅格数据) 与数字高程模型( 格网数据) 数据融合的理论和方法;

(2) 海量图形、影像与数字高程模型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及高效快速索引技术;

(3) 基于图形、影像与数字高程模型数据一体化的完全面向对象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夏文珏, 李􀀁 斌, 龚健雅. 基于工作流技术的动态GIS服务链研究[J] . 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 , 2005, 30(11) : 982- 985.

[2]祝玉华, 王家耀. 基于Multi Agents 的Web GI S 体系结构研究[A] . 中国数字城市发展战略论文集[C] . 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 2005.

[3] 武芳, 邓红艳, 钱海忠. 基于遗传算法的线要素自动化简模型[J] . 测绘学报, 2003, 32(4) : 345- 355.

第9篇

关键词:长江三角洲 创新型城市 主成分分析 评价指标体系

创新型城市的内涵

创新型城市是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和模式。从目前文献研究来看,创新型城市(或创新城市)的英文表述有两种:“Creative City”和“Innovative City”。“Creative City”的说法主要来自欧洲(英国、荷兰等)的一些研究文献,主要是指对城市面临的问题提出具有创造性的解决办法,并由此带来城市的复兴。相对于“Creative City”,“Innovative City”的提法包含了目前关于创新型城市研究的主流含义,主要研究“创新”(Innovation)作为驱动力的一种城市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模式,并不断融合社会发展的理念和思想。本文立足于知识经济和全球化背景,结合我国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 提出创新型城市概念。

本文认为对创新型城市应作如下定义:创新型城市是依托城市创新体系和创新环境,以人力和财力为支撑,不断提升各方面创新能力,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增长方式不断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是一个诸多要素实现社会性整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才、资金、信息、知识等成为创新活动的资源基础;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科技中介组织以及政府等成为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市场、法律、文化、政策等软环境,信息网络、科研设施、研发基地等硬环境成为维系和促进创新活动的保障(纪宝成等,2009)。

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方法选择

(一)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1.科学性原则。在指标的选取中,充分考虑统计的科学性,保证各指标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和较强的相关性,既避免它们互相重叠,又避免指标评价结果相互抵消,并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和开放性,使评价结果能够反映城市创新和发展水平。

2.综合性原则。由于创新型城市的影响因素众多,如果将所有指标均纳入评价体系,必然带来评价过程复杂晦涩难以实施的结果,因此为了简化问题,突出重点,本研究利用统计学方法对因素的细分指标进行了简化,只选取与城市创新相关性较强的指标,或将影响某方面的一系列指标综合成一个或几个指标,从而达到简化评估过程,提高效率的目的。

3.操作性原则。针对创新型城市评价体系中难以量化的指标,尽量采用间接指标,从多种角度加以衡量。同时,为了能够使评价更加客观准确,尽量选取能够量化的统计指标,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

4.导向性原则。不同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所选的道路不尽相同,本研究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同时,重点考虑了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发展的特殊背景和所处发展阶段,在选取的指标中较多关注了对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评价,以期对长三角地区乃至我国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导向性作用(杨冬梅,2006)。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程序。首先进行数据、资料的收集;然后把经过初步拟订的评价指标作为基本认可的指标,并咨询有关专家;最后确定创新型建设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本研究从创新动力、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三方面构建了创新型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杨华峰等,2007)。

(三)评价方法选择

本研究主要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主成分分析法对城市创新进行综合评价。首先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在此基础上运用主成分方法,对剩余指标进行提炼,选择对各综合变量影响程度最为显著的若干个主成分指标,作为评价的基础进行综合评价,得到创新型城市建设水平的评价值。

长三角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实证考察

(一)评价城市与评价指标的确定

1.评价城市的确定。本文的研究范围是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长江三角洲约定俗成的范围,即选取我国长三角地区16个地级以上城市作为样本进行评价。评价城市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镇江市、南通市、扬州市和泰州市,浙江省的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湖州市、台州市、宁波市和舟山市。

2.评价指标的确定。在实际的综合评价活动中,并非是评价指标越多越好,也并非越少越好,关键是在于评价指标在评价中起的作用的大小。结合各个城市数据的可获得性,本研究从表1所示的评价指标体系中选取9个核心指标作为实证评价的指标。

城市创新动力指标。创新动力是指创新活动主要依靠人才和财力来推动,其中创新人才指标有X1:科技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创新经费投入指标有X2:全社会R&D支出占GDP的比例(%),X3:教育经费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

城市创新环境指标。创新环境指标又可以分为基础设施、金融环境、信息化等方面的指标。即X4:每百人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册、件),X5: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亿元),X6:国际互联网用户(万户)。

城市创新绩效指标。城市的创新最终必然体现在创新绩效上, 本文从创新的过程链分析将创新绩效分为知识积累、技术产出与转化能力、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增长等方面。即X7:发明专利占专利授权数的比重(%),X8:第三产业产值占GDP 比重(%),X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本研究选用2010年的统计数据,使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和浙江省各市统计局内部资料以及统计年鉴。

3.评价方法的确定。本研究最终确定的评价指标共有9个,这些指标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使得研究工作复杂化。因此,本文主要采用了主成分分析的方法,从反映特征的变量中提取主要成分,在减少原始变量的同时,使包含的信息量相对损失较少,进而分析影响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因素。

(二)综合评价结果分析

本研究运用经济学理论、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及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一体化分析技术,对长三角洲地区16个城市的创新状况进行了主成分分析及聚类分析。通过分析得到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得分及排名,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结果可以看出,上海市的综合得分最高,在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居于首位。江苏省的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和常州市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市的经济基础、社会环境、人力资源等条件比较优越,所以排名都比较靠前。南通市、宁波市、镇江市和扬州市综合排名位于中等的位置。其他几个城市由于经济结构、人力资源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排名比较靠后,其中浙江省的舟山市综合得分最低,位于最后。

为使评价结果更加直观、清晰,可对综合得分再进行聚类分析,将长三角洲地区16个城市的创新状况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上海和南京。上海以其卓越的地理、人力资源优势和经济条件居于首位,从客观角度讲上海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其综合创新水平在全国首屈一指。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是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拥有众多科研机构和高校,是科技信息最集中、传播条件好的城市。因此,南京的城市创新发展综合状况也居于领先地位。

第二类为苏州、常州、无锡和杭州。苏州、常州、无锡一直是江苏省的先进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创新能力排名比较靠前,但是它们也有需要发展的薄弱环节。

第三类是南通、镇江、扬州和宁波。在评价对象中江苏省南通、镇江、扬州等城市居中上位置,其中泰州创新能力较弱,其在各方面创新能力都不高,因此应大力增强创新投入,增加人力与财力投入。其中镇江在江苏省的范围内排名比较靠后,其创新能力与江苏其他几个城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所以镇江应不断发挥自身优势,学习他人长处,力争超过其他城市。浙江省宁波市经济发展状况一直处于浙江省领先地位,但是与江苏省的城市相比较差,因此也应继续努力加快提高创新能力。

第四类有台州、嘉兴、绍兴、泰州、湖州、舟山。浙江省的台州、嘉兴和湖州居于中下位置,而舟山排在最后。舟山市高等科研院所较少,政府对教育与科技人力的投入不足,经济、人力资源基础相对比较薄弱,所以舟山市应努力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来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

结论与展望

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对长三角地区16个主要城市进行实证研究。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从创新动力、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三方面构建的长三角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还存在不足之处。从创新动力、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三方面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可能还不能全面反映长三角地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状况。并且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只采用定量指标进行评价,缺乏定性指标的补充,因此,本文建立的指标体系是不甚完整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可以预见,随着知识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指标的研究也将更趋科学、合理和完善。

参考文献:

1.纪宝成等.创新型城市战略论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杨冬梅.创新型城市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3.杨华峰等.创新型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J].统计与决策,2007(6)

第10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法法律规制

一、反垄断控制的意义

(一)规制知识产权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致性。保护知识产权和限制只是产权内在是一致的。正当的知识产权性质非常有可能侵害其他人的权利,权利是以利益为核心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自由归属权利人,权利人会突破自由范围,滥用合法权利。权利人享有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是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超出了合理行使界限,就出现权利滥用,控制权利的滥用是法律的重要目标和重要原则。

(二)知识产权滥用的民法规制。权利控制分为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权利的内部控制认为义务包含于权利之中,义务是权利本身的性质;权利外部控制认为权利是不可侵犯的,权利就是无限扩张的,只要权利还没有遇到界限,自由是权利行使的原则,所以权利行使没有界限,公法则是这自由权利的界限,例如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还有公序良俗。这些都是限制自由的界限,权利有了界限才能有秩序。单个的知识产权行使其实就是和自由竞争相违背的,因为它是合法的垄断,合法的垄断归根结底还是垄断,所以会影响自由竞争。而且还会违反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还有伤害他人的权利。这一点违反了知识产权的目的,也违反了所有法律的最初的立法目的。

就知识产权外部的限制来说,我国通过一些具体的制度使知识产权受到限制。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了:“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一切的民事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行使都必须遵守这一原则。

(三)知识产权滥用反垄断控制的必要性。不论是民法的规定还是知识产权的规定,都是任意规则的调整,是私法范围内的调整。是私法调整的方法,那就必定会遵守私法调整方法的基本原则,就会存在效率为题,个体正义会影响效率实现,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效率。反垄断法被公认为属于作为独立部门法的现代经济的范畴,在经济学中,人们把市场调节作为第一次调节,把政府调节作为第二次调节手段,那么对于这里提到的反垄断法我们可以认为是经历了自由协商后作出的公法性质的第二次调整,我们把这种调整手段认为是在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的第二次调整。霍华德指出:“对竞争的限制出现了不正当限制或者对消费中了不可预知的障碍,那么这时候就需要有政府的干预。与其说是限制了企业本身,倒是不如说是让各个企业更能达到最大化的自由。反托拉斯发构成了企业进入市场的保护、为了企业的发展和成长保驾护航。并且有利于消费者及时作出判断。”知识产权就是天然合法的垄断,但是知识产权又不能逃脱法律的规制。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形式

(一)拒绝许可。拒绝许可,权利人利用的对知识产权的独占权利,限制拒绝他人的合法使用目的,来排除他人竞争,保护自己的合法地位。

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拒绝许可行为也时有发生侵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利。思科公司的许可行为就是秘密的,而且拒绝许可其他的公司的合法使用从而形成市场壁垒和技术壁垒,造成设备不能互通,影响社会利益。这样就让思科公司在招标工程中形成一家独大让其他公司难以竞争。所以这就造成了事实上的知识产权滥用。

(二)搭售行为。专利搭售许可是指在专利许可中发生了搭售行为,专利权人在使用自己的权利许可时候,让相对人在自己或者别人那里接受或者购买那些相对人并没有想得到的专利、和不想要的服务或者产品,如果购买房不购买相应的服务,那么许可方就会拒绝许可。采取专利搭售一般有两种目的:正当目的。例如,权利人通过搭售来保证自己的产品能够更好的服务客户,来降低被服务对象使用了低品质的服务影响自己的产品质量。二是基于非正当目的。例如,搭售无用的专利,比如高通公司搭售无用的专利给手机厂商。专利搭售行为,其实就是强买强卖,侵害了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人可能会侵犯其他人的去权利。知识产权是合法的垄断行为并且得到了国家的承认,但是垄断权利使用过度就会对其他权利人造成侵害。

(三)价格歧视。相对于价格歧视,其实就是价格差异化,通常是说甲方向不同的乙方提供商品和服务,在质量和数量相同的情况下,收费标准有很大差异,但是相对人却并不能选择其他的服务,以至于被甲方侵害,经营者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针对不同的消费者或者买主实施不同的定价策略使得消费者受到不公平对待,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

价格歧视在很大程度上是垄断行为,是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价格歧视行为不仅侵犯了相对人的权利,还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价格歧视定价才能帮助垄断企业获得垄断利润,这样实质上使得同样的买主收到了不同的待遇,使得它们处于不同地位,这样也同样扰乱了买主之间的公平竞争,危害了社会利益,影响社会经济的公平竞争。因而,在西方各国的反垄断发中都有对于价格歧视的规定。价格歧视在西方经济学中的定义: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种商品向不同的购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

(四)掠夺性定价。掠夺性定价其实就是价格歧视的一种,知识价格歧视的不同表现而已。它也是经营者滥用自己的市场垄断地位,破坏市场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是我国明确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之一,也就是说经营者降价的不低并不是为了低价处理自己的剩余货品,而是自己想要独占市场而打压竞争对手的方法而已。低价倾销自己的商品,这样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竞争,抢先WORD97,发售价格97元,造成WPS97还未发售就死在了摇篮里,对于这种掠夺性定价完全就是故意损害市场秩序,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这样就不是我们经常见到的,通常掠夺性定价是通过过高的定价而得到垄断利润。如,曾经美国诺顿为了抢占中国的消费市场,但是这里还有一种行为是,低于成本价售卖,这样严重影响小企业的成本。这家公司的策略就是凡是其他公司的用户,不论是哪家公司,只要加一定金额的钱,就可以得到它们公司的产品。

(五)过高定价。过高定价歧视就是经营者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从而制定非常高的价格,影响销售国的国民经济生活,影响经济秩序,如果是以企业拥有支配的而制定的高价,那这样就符合了过高定价的要件。垄断性的高价是对消费者通过企业本身的垄断地位而进行剥削。市场充分竞争的条件下,产品价格会随着市场波动而贴近商品价值,但是由于有的企业采取了垄断高价行为,从而导致了这些企业影响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有的企业通过定价高形成壁垒,造成实质上的拒绝许可,构成典型的知识产权滥用。过高定价的目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得到垄断利润,因为不论高价还是拒绝许可,都是为了排挤其他竞争者,让自己一家独大,从而得到更多的利润。除了上述不正当竞争中的知识产权滥用,还有其他方面的滥用行为。例如,基于知识产权的特点,如果权利人反复发函警告或者诉讼或者在媒体上炒作,会对市场竞争产生不正当影响。不论被侵害人是否会再去采取诉讼行为,或者其他救济手段都不能使得被侵害人再次取得完整的权利,因为知识产权或者商标权类似的都是依赖人们的信任,当信任被破坏就很难再通过其他手段救济。比如保健品品牌无论保健品公司通过多少广告造就了一个保健品牌,只要这个品牌曾经和某些吃死人有过关系,无论是否被诬陷,这个品牌几乎就是不能再取得社会的信任。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参考文献:

[1] 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51-252页。

[2] 缪剑文:《知识产权与竞争法》,《法学》1999年第6期。

第11篇

自然资源指能够供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利用并作为所有权、使用权客体的自然物质和能量。自然资源法是环境保护法的下位法,包括自然保护法和自然利用法两个部分。我国现行的自然资源法体系存在诸多弊端,应从修改宪法、环境保护法和制定综合性自然资源法等方面进行完善,在完善立法体系应遵循四个方面的立法基本原则。

【关键词】自然资源;范畴;立法体系;立法原则

一、自然资源法的范畴界定

自然资源的范畴界定是我们处理自然资源立法首先应该处理的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我们对于自然资源的立法定位,特别是在崇尚概念的大陆法系国家,从传统法律的既有概念出发是人们进一步认识和研究相关学科的基本进路。

(一)自然资源的概念分析

目前学术界对自然资源的定义各不相同,但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1

(2)自然资源,是相对于非自然属性的“资源”而言的,是指与人类生产或者其他生产活动有关并能为人类所利用的部分环境因素。可见,从环境保护法看,自然资源是组成环境的因素。2

(3)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称。3

(4)自然资源就是自然界中一切能够为人类所利用的自然要素。4

(5)联合国出版的文献中对自然资源的涵义解释为:“人在其自然环境中发现的各种成分,只要它能以任何方式为人类提供福利的都属于自然资源。从广义来说,自然资源包括全球范围内的一切要素,它既包括过去进化阶段中无生命的物理成分,如矿物,又包括地球演化过程中的产物,如植物、动物、景观要素、地形、水、空气、土壤和化石资源等。”自然资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资料的来源,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构成人类生存环境的基本要素。5

(6)自然资源最有代表性的定义则是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72年提出的:“所谓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和”。6

(7)通常所谓的自然资源是指直接用于物质产品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它们或构成物质产品实体或在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被消耗掉.而水、空气、气候条件和自然景观等自然环境条件和要素同样也应视作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须的自然资源。7

(8)自然资源一般是指能够进入人类劳动生产过程并被加工成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那部分自然要素如土地、矿藏、水、大气、森林、草地、野生生物等。8

(9)自然资源是指在自然界中经过一系列化学、物理、生物过程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时空格局、对人类生活和生存直接或间接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因素的总和.广义的自然资源应包括一切具有现实和潜在价值的自然物质。9

(10)一般认为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能被人类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和能量的总称.但在实际中往往只是在经济学意义的“资源”认识之上叠加了“自然”的属性。10

(11)自然资源是指由自然界中地理环境和生物所构成的,吸引人们前往进行旅游活动的天然景观,包括地貌、水文、气候动植物等。11

(12)自然资源是指一切可作为生产投入的未经人类劳动加工而自然存在的物质及其可利用的活动方式,主要包括气候、土地、生物、水、矿产等。12

综上所述,对自然资源这个概念虽然表述不尽相同,但是都具有这样几个组成要素,即(1)自然性(2)有用性(3)可用性(4)物质和能量,但自然资源并不必然是有限性的。这几个特征也是我们将自然资源纳入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的逻辑前提,同时,这几个特征决定了法律对自然资源这个客体所涉及法律关系调整的特征。从法律角度上讲,自然资源指能够供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利用并作为所有权、使用权客体的自然物质和能量。

(二)自然资源法基本范畴

关于自然资源法,有些著作称之为自然资源保护法,亦有人称之为生态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法等,对其范畴界定也各不相同,而且学界对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二者关系的理解各不相同。肖乾刚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中,把资源保护法只作为自然资源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大多数环境法著作中,往往把自然资源法称为自然资源保护法。13 这表现为对自然资源法范畴的认识存在差异,是依据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调整内容对法律规范调整领域的归类和界定,它与自然保护法概念紧密关联,是继自然资源概念后首先应该回答的基本理论问题。那么,整体环境观的环境法范畴应当如何重界呢?自然资源法的范畴又如何界定呢?我国相当多的环境学者是对于自然资源法的主张可以分为:

(1)“融合论”,即将自然保护法和资源法融合为了自然资源保护法,这在学界占了很大部分,我们可以从众多环境法学的著作可得到论证。“融合论”其实就是否定自然保护法作为环境法子部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该说进而主张自然资源保护法和污染防治法融合为环境与资源法,即大环境法。该说以杜群的《环境法融合论》为代表,她认为自然资源保护法是指自然资源法中关于单项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4

(2)“生态保护法”说,也称为“生态法”说、“生态环境保护法”说。狭义上的生态法即是我们说主张的中义性质上的自然资源保护法。该学说以《生态法原理》(曹明德)为代表。我们可以称之为“类似说”。

(3)“独立说”,即主张存在独立的环境法学部门——自然资源保护法(学),主要以《环境资源法学》(吕忠梅、高利红、余耀军,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6)和《环境法学》(汪劲,北京大学,2006)为该说的主要代表,其中又以汪劲的研究相对较为深入。“独立说”即自然保护法也是我们说积极倡导和主张的。目前学界还未达成对此学说的一致意见和对自然保护法范畴的科学界分。15

可持续发展战略引入中国,带给中国环境法的第一个冲击是:人们愈来愈认识到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狭隘环境法的概念和范畴论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可持续环境立法的认识疑障。中国环境法的概念应当回复到以整体环境观为指导的、国际通行的广义环境法概念,即把狭隘环境法的调整内容扩展到合理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方面的社会活动,并重新启用“环境法”术语。 复元的中国环境法范畴应当重新界定为两个平行子法,即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自然资源法融合自然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和自然利用(管理)法。中国环境法融合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法也合乎法理,也符合可持续发展对环境法的客观要求。融合后的中国环境法概念,反映了环境法调整客体——环境和自然资源在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从割裂、对立走向融合、统一的客观事实。

这里,我们有必要辨析下“自然保护法”的概念。“自然保护法”和“环境法”一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自然保护法和“环境与资源法”(即广义的大环境法)相同,是指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上说使用的自然保护法,以及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环境法,都采用广义的自然保护法的概念,如俄罗斯的生态法。

狭义的自然保护法,是作为自然资源法的一部分,是指调整因保护某些特殊的自然和人工环境因素,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的优美和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过对我国环境法学教材的考察,按其保护对象分,分为: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风景名胜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等。狭义的自然保护法和自然保护法基本是平行的,专门指综合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和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美国的《原生境法》即是属于狭义的自然保护法。狭义的自然保护法是自然资源法的下位法,主要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是具有有限性的自然资源。我们为了避免名称上的混乱,采用狭义上的自然保护法概念,不使用广义的自然保护法概念。

综上可见,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环境与资源法”(广义环境法),它的基本范畴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包括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法)和自然保护法(自然资源法中的自然保护规范+生态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应包括自然保护法和自然利用法。但如上文所述,自然资源并不必然具有有限性的特征,对于太阳能、风能这些无限资源来讲,目前还没有把它们作为自然资源立法的保护对象,但是,它们又属于自然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范畴,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是开发和利用法律关系。

应然界定模式用公式表示,即:

环境法(广义)=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

自然资源法=自然保护法+自然利用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包括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法中的自然保护规范+污染防治法中的自然保护规范+其他部门法中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规范。

自然资源法(即很多的学者书著中所谓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或者自然资源保护法等概念)应单独成立一个子法,作为环境法的下位法,与污染防治法并列属于总体的环境法的范畴,主要因为它具有的独特保护对象,自然资源法涉及对资源生态的保护,包括整体生境和生态功能以及特殊自然环境。而且自然资源法能够利用环境法的调整方法和调整手段融合进环境法体系。

另外,环境法视域下的自然利用法之所以能统一到环境法中,是因为自然利用法是以生态利益的保护作为最终的价值取向,而非经济利益,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主要是无限能源的利用)关系进行调整的目的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自然利用法也是自然资源法的一个二级法,同时也是环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此,我国的自然资源法的体系以及其在环境法中的地位可以如下表示:

宪法

环境基本法

自然资源基本法 (一级法)

单行自然保护法 单行自然利用法 (二级法)

行政法规 (三级法)

二、对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现状的理性思考

我国自1984年制定第一部自然资源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来,自然资源法制建设就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特别是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一个以各种单行资源法集合为法群形态的自然资源法律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这一体系基本覆盖了我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主要方面,使我国的自然资源法制建设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在我国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制止自然资源的破坏浪费和拯救自然资源的枯竭作出一定的积极贡献。但是,目前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全球性的资源问题和日趋严峻的国内自然资源形势,因此,全面审视我国自然资源的法制状况,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是非常必要的。16

总之,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性规范为依据,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以单项专门法为主干,以其他法律及地方性法规相配套,以国际条约为补充的自然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基本框架,这一体系框架基本覆盖了我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主要方面。

1、缺乏明确、统一的生态保护的立法目的和指导思想

保护资源的目的, 一是为了经济利益, 二是为了生态效益, 但主要的应是生态效益, 因为一旦生态效益丧失, 其经济利益最终将受到影响。但就其立法目的而言, 我国已制定的自然资源法中, 只有《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明确提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立法目的; 而《水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等则偏重于经济利益, 对“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只字未提。指导思想, 是法制建设的灵魂。由于现行有关资源保护的法律多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 大都没确立“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譬如, 《宪法》、《环境保护法》和各种自然资源单行法等, 仅有经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内容。这种指导思想上的偏差, 表现在法律内容上重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轻资源保护, 重资源的经济效益保护而轻生态效益保护。这显然不利于维持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保护。17

2、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法律体系功能的发挥通过法律体系的结构来实现, 法律体系的结构本身就体现着法律体系的功能。因此, 构建法律体系首先需要的是赋予该体系一种科学合理的结构。总观我国自然资源的法律现状, 由《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10 部单行自然资源法律集合的法群形态, 是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框架的现实。

(1) 就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外部结构而言, 我国目前已有15部自然资源法律, 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各自的次级法律体系但由于强调部门法律发展和部门利益,如一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林业局对生态保护的主管权争议。忽视了部门法律的整合和部门利益的协调, 结果造成法律体系整体功能难以发挥, 最终导致了自然资源整体发展的非持续性。

(2) 就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而言,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法律基本上也是以调整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为内容的, 但由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关系的处理不当, 导致的结果却是重开发利用,轻治理保护;重视数量增长, 忽视质量提高;资源供需紧张,利用效益低下,破坏浪费严重。

(3) 从我国自然资源法制系统结构来看,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法律体系框架由于静态结构缺位, 动态结构失衡, 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各个环节相互脱节, 导致整个自然资源法制系统不能高效运作, 法律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3、监督管理责权不清

由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涉及内容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综合性特点,必须要求众多的国

家行政部门都参与其事,无论哪一个单独的部门都不可能包揽全部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而且国家行政机构设置的现实情况也决定了不可能由哪一个部门包揽全部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虽然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作了规定,但实际上并

没有明确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而在其他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中,则往往是仅就某一

个部门,或者少数密切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权作出规定。体制的缺陷是实际监督管理工作薄

弱的重要原因之一。18

三、自然资源立法体系的完善路径

自然资源保护法属于环境保护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还不十分完备,与自然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针对自然资源保护法体系存在的缺陷,应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以利于我国自然资源保护事业的发展。

1、在《宪法》中增加资源保护的内容

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合编的《保护地球——持续生存战略》明确提出,各国应通过一个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宣言和盟约,使各国对可持续生存的道德准则作为承诺,并应将可持续生存原则纳入各国的宪法和立法之中。因此,我国的自然资源立法应根据以上精神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宪法》还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条款,应在适当的时候加以修改,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因为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相互联系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

2、重新制定《环境保护法》,改为环境基本法或环境政策法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我国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基本可视为污染防治法,几乎未涉及自然资源的法律保护。如今我们应在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增加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治理自然资源的内容, 将其更名为《环境基本法》或《环境保护基本法》,使其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综合性基本法律, 并为其他专门性立法提供立法基础。从而,使环境保护法真正能统领整个环境资源法立法体系。

3、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

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制定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目前,我国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条件已逐步成熟。首先,可持续发展思想涉及资源、环境、技术、投资、市场等诸多方面,但从总体和长远看,只有资源与环境才是决定持续性的主要因素,而其中以资源利用为中心问题。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正是为了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社会经济、文化、物质生活的需要,同时能满足下一代的合理需要。其次, 1994年我国政府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赋予了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的重要地位,确定了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党的十五大报告进一步确立了可持续发展对于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指导地位,并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与节约等给予高度重视,这一切都为《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制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政策支持。此外,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是构建与完善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的需要。自然资源法律体系应是一个在自然资源分类基础上,以《自然资源保护法》为龙头,以单行法为基干,以各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为主体,以相邻有关法律为补充的效力层次分明的有机系统。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正是弥补我国自然资源法律体系结构缺失的重要措施。总之,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不但有立法的现实条件,而且势在必行。《自然资源保护法》制定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制定《自然资源保护法》的目的;《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自然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管理体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补救;自然资源的保护;不断利用自然资源的责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有偿利用及收费制度;自然资源税;保护自然资源的教育以及违反《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等。《自然资源保护法》应修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自然资源无偿使用的做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经济手段的法律化来管理自然资源,做到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同时进行。

自然资源基本法为各单项自然资源法之基地和龙头。各单项自然资源法的制定与修改, 从总体上讲要依宪而行, 此外还要从“基本法”的基点出发, 按照基本法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原则、制度等进行, 既不能违背宪法也不能违背基本法。自然资源基本法是龙头, 其他单项自然资源法必须随龙头而摆, 纳入基本法创造的构架之中。如果从结构篇章的角度讲, 若制定自然资源法典的话, 基本法可为总编部分, 各单项自然资源法可以组合而成为分编。两者之间是统和分的关系。

4、制定或者修改其他单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

对于原有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规定,应根据自然资源保护新的原则和新的基本制度,以及其他客观情况的变化,予以适时修订。我国近年来已经修订了《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但这是不够的。对于那些制订较早,作用明显较弱的法律规范,如《草原法》、《水土保持法》,尤其应尽快修订,以便与体系内其他层次的立法相协调,服务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

四、自然资源立法的基本原则

自然资源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实现对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或修改自然资源法的过程中,对立法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笔者认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新情势审思作出的必然选择,自然资源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独立子系统决定着可持续发展的得失成败,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未来的共同发展战略,它将人类社会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是当前最新的一种发展理念,并正在成为我们立法的一项指导性原则,在可持续发展视野上,自然资源法应当遵循公平分配原则,效益发展原则,协调持续原则,合理利用原则,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资源有偿使用原则。

(1)可持续发展思想是人类在不断探索人与自然关系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其内容上讲,它既不同于强调生物为中心的生物中心伦理观也不同于强调人类均等的人文中心伦理观,而是一种全新发展观念,已成为指导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思想,它的出现对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是速度而忽视自然资源维护的发展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过分主张守护自然而遏制发展的做法同样受到质疑,人类需要在两种极端的观念之间寻找一种和谐与平衡,并通过完善现有法律制度来实现这一目标,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思想与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衔接首先则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立法价值观,可持续发展条件下自然资源法的价值取向应该是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2)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突出资源开发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必须平衡人类发展与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应强调资源环境与人类发展的持续性、内在性、互动性和共存性,注重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子孙后代根本利益的保护,因此,自然资源法的发展界定应当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需求构成危害,人类对资源和环境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应当对自然生态环境,人类(当代、后代)生活环境构成最有效的维护屏障,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延续不断,良性循环的发展,以最终满足人类不断提高的生活质量。

(3)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现有的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是实现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以合理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满足社会、经济、文化、物质的需要,同时满足下一代的合理需要。自然资源保护法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经济手段的法律化来管理自然资源,做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同时进行。

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自然资源立法中,对有限资源的立法应着重保护,如今我国的自然资源法体系中,森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草原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法。

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2、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20

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原则是指在进行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原理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基础。

(1)“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有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事物必然会对其他事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资源保护法必须注意对每一种资源要素的保护以各资源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因而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必然比较复杂,此外,“物物相关”律必然要求人们在开发利用资源时应当注意调查研究和统筹规划,在资源保护法中之所以有“土地利用规划”影响评价等规定其源盖也于此。

(2)“相生相克”律。即在生态系统中,每一生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们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因此资源保护法必然要求人们不得向某生态系统引进原来没有的物种或在生态系统中人为地消灭某一物种,也就是为什么在资源保护中有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动植物检疫等法律的原因。

(3)“能流物复”律,即在生态系统中能量在不断地流动,物质在不停地循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于发展生态农业以及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活生产方式的规定,某种物质一旦进入环境,便会在环境中不断地循环,有些还会在生物体内累积(即“生物富集”)发生致畸、致癌、致突变等作用,因此在资源保护法中有关于防止环境污染,尤其是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

(4)“负载定额”律,即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辞的负载能力上限,包括一定的生物生产能力、吸收消化污染物的能力、忍受一定程度的外部冲击的能力。

(5)“协调稳定”律,即只有在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为了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保持协调状态,必须千方百计地保持生物物种的多样化,尽量减少外来干扰,同时鼓励人们去创造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生物生产能力高的人工生态系统。这些要求导致了资源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保护森林植被保护生态系统免受干扰以及确保创设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的人工生态系统的规定的产生。

(6)“时空有宜”律。即每一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在开发利用某特定地区的生态系统时,必须充分考虑它的特性。

在立法过种中,应当时刻以生态规律衡量某项调整人类行为的法律规范,在考虑保护当代人类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保护人类的生存条件即生态系统,考虑到人类近期或者长期利益的实现还需要有众多的环境条件作支撑这样才能使人类的行为符合生态系统平衡的要求,才能保存证人类世代的利益。

3、整体性和区域性相结合原则

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所以对其保护不可人为地将各个自然要素割裂开来进行立法,整体性和区域性相结合原则是指“把行政区域与自然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视为一个有机整体,用系统论方法进行全面分析,立足区域特点,利用区位优势,创造比较优势,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持续发展。”各地的地理、自然资源、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传统、习惯和人文景观等等,具有其独特的一面,因此,地方环境立法必须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针对地方现存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发展地方区域经济时突出地方特色,进而推动地方的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另外,在处理地方环境立法与中央环境立法的关系上,亦应在保证法制统一的原则下遵守地方环境立法优先的原则。

4、合理开发与利用的原则。

不论是人类中心主义还是生态主义都不否认自然资源的人类利用性,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保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因此, 坚持“合理”为前提就是必不可少和十分重要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中的开发不单是强调对自然资源开采、挖掘、砍伐等, 还包括用途的开发, 新资源的开发(如替代资源) , 决不能只停留在传统消费模式上; 利用也不单是指使用和消耗, 而是要拓展到合理配置、高效、综合利用, 强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结合。22

同时,笔者认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不能作为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而只能作为自然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其实,并非所有自然资源都具有有价性, 只有当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或者稀缺性的时候,才使人的劳动有了对象, 方可物化为社会财富,从而产生价值,自然资源法对此类资源应通过有偿使用原则着重维护整体的生态利益,而对无限性的自然资源不可适用该原则,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

【注释】

1、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2、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3页。

3、蔡守秋:环境资源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署,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4、肖乾刚:自然资源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第3页。

5、姜文来: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几个问题,载于资源科学 2000年,第01期。

6、陈俊:一种永续经营的思维观,载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年01期。

7、蒲志仲:资源环境与自然资源价值化,载于江汉石油学院学报,1994年 03期。

8、尹昌斌,陶陶:环境资源综合管理的基本思路,载于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8年02期。

9、王庆礼,邓红兵,钱俊生:略论自然资源的价值,载于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1年 02期。

10任勇:树立森林环境资源价值观解决林业生产的两种外部性——试谈林业定位及环境经济政策,载于林业资源管理,1999年 02期。

11、张书理,李桂林:对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思考 内蒙古环境保护,2001年第2期。

12、李碧宏: 重庆库区资源状况及对策研究重庆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13、参见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06版,北京大学出版社,第316页注1。

14、杜群: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创新——环境法概念的复元和范畴的重界,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1年 03期。

15、夏少敏 陈真亮:我国自然保护法研究综述,引自中国环境法网

16、姜素红: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及其完善,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

17李爱年:论自然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完善,载于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01期。

18、秦天宝:关于我国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思考,载于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1999年第4期。

19、李爱年:论自然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完善,载于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1年01期。

20、参见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4页。

21、班红光:西藏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22、王宗廷:论制定自然资源基本法,载于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页。

[2]杜群:我国环境与资源法范畴若干问题再探讨,载于法学论坛,2001年第 2 期。

[3]胡涛:从国土资源法与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关系的角度论《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载于中国环保论坛。

[4] 欧阳晓安,杨志祥:我国环境资源立法的缺陷与完善初探,鄂州大学学报2001 年1 月。

[5]孟庆瑜,刘武朝:自然资源法基本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6]秦天宝:关于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评价及立法取向,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9年第3期。

[7]崔金星:自然资源保护立法研究,昆明理工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

[8]王灿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资源立法的基本原则。

[9] 孟庆瑜,陈佳: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及法律体系构建,载于当代法学1998年第4期。

[10] 汪振江,杨艳霞:自然资源立法改革模式比较,甘肃科技2002年第1期。

第12篇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动荡起伏。日本“3·11”大地震引发的经济震荡余波未息,欧美债务危机的持续发酵又给国际经济形势再添变数,世界经济复苏的前景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如何正确认识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以便有效应对其中的风险和挑战,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此,本刊记者对江瑞平教授进行了专访。

回升进程出现波折

记 者:去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有人认为在整个“十二五”规划期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不容乐观,存在着多层面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请问江院长对此有何看法?可否对全球经济的走势为我们做一个最基本的判断。

江瑞平:当前世界经济的走势总体上可以用两句话概括:一是走出衰退,处在回升过程当中;二是回升进程出现波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停滞,并存有再次陷入衰退的风险。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的发展总体上比较平稳。尤其是美国,以新经济为牵引,出现了长达10年之久的持续快速增长。但是,2000年3月,美国的股市泡沫破灭了;2001年遭遇9·11冲击后,使美国经济彻底陷入一次周期性的衰退;2002年,美国从经济发展的低迷中走出,并带动全球经济进入比较平稳的增长阶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另外一个泡沫却在急剧膨胀,就是房地产泡沫。2007年夏季,美国的房地产泡沫终于破灭了。这是我们分析全球经济形势总体状态的基本起点。

美国的房市泡沫破灭之后,最初并未引起人们的关注,因为它所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只是金融系统这一庞大链条当中的一个非常微小的环节,就是与房地产相关的次级贷款出现了危机。但是这样一个非常细小的金融环节的问题,很快就扩展到整个金融系统,同时迅速超出了美国的国界,在全球范围内引起连锁反应,使得全球经济在2009年出现了继1974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的第一个年度负增长。2009年第二季度之后,全球经济出现了明显的回升的迹象;2010年初,全球经济回升的态势仍然在持续。但是,就在新一轮的经济回升持续了一年左右的时间之后,希腊债务危机爆发了,这使得好不容易走出衰退的全球经济在持续了一年之久的回升状态之后又出现了低迷、陷入了停滞。在这个过程当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国际贸易开始出现明显的萎缩,国际投资也出现剧烈的波动。

对这一轮的经济衰退,学界有一个普遍的共识,认为这是全球经济失衡的直接结果,全球经济失衡是这一次经济衰退的重要根源。虽然衰退之后全球经济失衡在相当程度得到了缓解,但是伴随着2009~2010年的经济回升,已经存在的全球经济失衡又再度恶化,使得再平衡成为目前全球经济运行当中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具体说,当前全球经济失衡的核心是经常收支的失衡,其集中表现是美国的经常收支,尤其是贸易收支存在着巨额的逆差。失衡是衰退的根源,衰退使失衡缓解,回升又使失衡进一步加剧和恶化。这也是目前全球经济运行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甚至是其他许多重要问题的根源所在。目前的全球经济处在一个极度失衡的状态,而只要这一状态得不到改变,世界经济的风险就难以根除。

西方深陷三重危机

记 者:您曾经说过,欧洲的债务危机不是个别的偶然现象,而是整个西方世界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您是否可以详细地为我们解释一下这个观点?

江瑞平:当前,整个西方世界,尤其是欧洲,债务危机是最核心、最根本、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债务是指国家欠的债务,债务危机实质上就是财政危机。而目前西方尤其是欧洲的债务危机或财政危机又不是孤立的,它是此前爆发的金融危机导致的直接结果,并与金融危机纠缠在一起,形成恶性互动,又进一步导致了经济衰退。所以,目前在欧洲愈演愈烈的债务危机,所揭示的是整个西方世界的财政、金融和经济这三个层面的同步危机的一个恶性循环,而且解决起来会顾此失彼。那么,这样一个三重循环是怎么形成的?我们可以通过三条脉络来进行分析。

一是金融危机恶化了财政状况,导致了债务危机

这次经济衰退的后半程,是因为前半程的金融危机导致了财政状况的恶化,导致了债务危机。至少有三个路径使得金融危机能够恶化财政状况、导致财政危机。

第一,金融危机导致金融机构濒临破产,政府不得不用财政资金救助,扩大了财政支出。金融机构具有非常强的社会性,关系到经济与社会的各个主要层面,相当程度上维系着社会的稳定。正常情况下,执政党也好、政府也好,都不会轻易允许大型金融机构倒闭。怎么办?动用财政资金来救助。但是,在财政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政府为了救助金融机构增加大量的财政支出,财政收支状况肯定就会因此而恶化。第二,金融危机爆发还导致经济衰退、失业增加,此时政府不得不推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不得不增加公共事业投资,不得不增加更多的失业救济金。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是财政收入不变、财政支出增加了,同样导致财政状况恶化。第三,危机导致经济衰退、收入减少,在累进税制下必然以更大的幅度导致财政收入减少。西方的财政收入也主要来自于税收,在税收当中占很大比重的是所得税,所得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累进税制。这就意味着财政收入减少的状况一定比经济衰退的状况更严重;反之,财政收入增加的状况一定比经济回升的状况更好。现在经济衰退了,收入减少了,结果一定是财政收入比经济衰退以更严重的幅度和速度在减少。

可见,前两个路径导致财政支出大量增加,后一个路径导致财政收入大规模减少,这都是金融危机导致的,结果就是财政状况恶化,直到引发财政危机、债务危机。

二是财政危机引发金融动荡

财政危机不断恶化,金融系统又出现了问题。一些重要的国际评级机构从去年6月份之后,已经把评估的对象转向了金融机构,包括大型民间金融机构。银行信用级别的下调,带来整个股市动荡。这意味着:之前是金融危机导致财政危机,现在财政危机还没有解决,而且有可能会愈演愈烈,财政危机又再次引发金融危机、导致金融动荡。

首先是系统危机。由债务危机引发债券市场危机,再导致金融市场危机,直至整个金融系统危机。国债也是有价证券,国债这部分出问题了,整个债券市场都会遇到危机。而债券市场又是整个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金融市场也会因此而危机。金融市场的危机也就意味着整个金融系统的危机。

其次是机构风险。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被迫减免债务导致严重亏损、经营困难。以希腊为例。大家都注意到,现在希腊政府又通过了第二轮的救助方案,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希望其自愿来减免债务。这对金融机构意味着什么?比如说银行,它去买希腊政府的债券,它用的是老百姓的存款。但是用这个钱去买了希腊政府的国债之后,希腊政府没有能力偿还,导致的结果就是这些金融机构自身作为债权人,不得不面临经营的大面积亏损,甚至也可能出现由于风险过大而破产倒闭这样的趋向。

再次是汇市波动。欧洲债务危机导致欧元波动,从而引发汇市波动。在欧洲债务危机爆发之前,整个外汇市场上总的趋势就是美元一种货币在贬值。而目前有了第二个,就是欧元。欧洲债务危机一恶化,欧元就贬值,美元对欧元就会升值;而美国的问题一暴露,美元又贬值。所以,一旦欧洲债务危机恶化,就会导致欧元波动,致使整个外汇市场波动。这是金融市场震荡的一个重要表现。

最后是股市震荡。每有信用评级下调的信息,股市就会应声而落。围绕欧洲债务危机,每当有一个新的恶化的信息传递过来,我们就会发现主要股市都会应声而落。而股市显而易见是金融大系统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表明了财政危机又回过头来导致金融危机,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财金危机导致经济停滞

财政危机和金融危机结合在一起,我们可以把它叫做财金危机。财金危机恶化导致的结果是经济停滞,甚至衰退。欧洲爆发债务危机最严重的五个国家,不仅都是危机最严重的国家,也是金融危机最严重的国家,同时还是经济停滞最严重的国家。这五国中,希腊连续4年都是负增长,最严重的2011年为负的5.0%;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也都出现了严重的负增长,或者只有零点几的增长。这意味着财政金融的危机已经导致了经济衰退。这是因为:财政危机导致政府必须进行财政紧缩,财政紧缩的结果就是社会公共投资减少、社会福利支出减少、需求不足、经济衰退。对金融机构来讲,金融系统面临的问题就是不得不紧缩银根,不敢大胆地发放贷款,投资需求不足。政府欠了那么多钱,只能靠纳税人纳的税来还。这就意味着在未来的某一时期一定会增税、提高税率,就产生了强烈的增税预期,也就意味着在未来的某一段时间内可支配收入一定会减少。对此,老百姓所采取的直接的经济行为就是节衣缩食、抑制消费。而消费需求恰好占到了总需求的60%以上,消费需求减少了,经济就会停滞。金融危机、财政危机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股市波动,股市大幅度的下滑。股市一旦萧条了,就会减少家庭的可支配资产,从而既影响消费能力,也影响消费欲望,只能紧衣缩食,带来的结果就是消费需求大幅度下降。这就是所谓逆资产效应。财金危机还会冲击汇市。外汇市场的稳定是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这些国际实体经济运行的最主要的条件和保证,现在这也保证不了了。

所以,目前西方世界正处在这样一种状态:先出现金融危机导致了财政危机,财政危机又回过头来加剧了金融危机,而财政危机和金融危机叠加在一起又导致了经济危机。这三重危机使得西方不堪重负。

东亚经济逆势而上

记 者:目前与西方深陷三重危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身处其中的东亚,经济形势应该说是非常好。请您就此为我们作一些分析。

江瑞平:在全球金融危机比较严重的时候,东亚经济也经历了比较严重的冲击。从东亚的10个主要经济体的状况来看,在2008年、2009年,绝大部分也都出现了明显的经济下滑,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但此后回升的势头却非常强劲。同时,东亚在全球经济格局当中的地位也在快速提升,目前新一轮全球经济回升所依靠的不再是欧美,而主要是东亚。

东亚近五年的GDP增长率,要明显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更明显高于美国和欧盟。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这三年的全球经济回升过程中,东亚的10个主要经济体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42%、40.1%和42.2%,都超过了40%。

但是,全球经济的回升,并没有给东亚带来比较好的外部环境。在战后很长时期,东亚经济得以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区外市场,主要是靠美国的市场。目前,一个非常好的迹象就是,东亚经济得以回升,主要依靠的是区域内部的市场,尤其是依靠中国的市场。这主要得益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取得的一系列进展。

首先是东盟,就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10个国家,他们在搞经济一体化;其次,中、日、韩合作后来居上;再有,多个“10+1”合作,10就是指东盟10国,1分别代表了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等,一系列的10+1自贸区形成一个网,也陆续到了收官阶段;然后是“10+3”,就是东盟10国加上中日韩3国的合作,也正全面展开;另外,就是东亚峰会的框架,即EAS框架对整个国际局势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什么呢?我们知道,去年这个框架有一个重大变化,就是美国和俄罗斯这两个非典型意义上的东亚经济体也加入了东亚峰会的框架。美、俄、中、日、印度等都处在这个框架之中,他们之间的合作影响会是多么大啊;还有一个是对中国很不利的合作机制,就是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组织,该组织在美国主导之下对东亚经济合作带来了巨大冲击;最后一个就是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其他还有一些一系列的合作,双边的、多边的,等等。

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形成了区域经济合作的世界性潮流。在这个潮流之中,东亚地区原本处在十分滞后的状态。在欧洲,欧盟框架下的合作是最快的,然后是北美快速跟进,美国和加拿大先搞了自贸区,墨西哥加入之后就形成了北美自贸区,就是NAFTA。1993年,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发起召开了第一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其中一个重要倡议,就是要搞大美洲自由贸易区。大到什么程度呢?整个美洲除了古巴之外,34个国家全部要参加的,从地理位置上讲,就是北起美国的阿拉斯加,南到阿根廷的火地岛,形成一个大的自贸区。当然,这个合作框架后来的进展并不顺利。而现在,真正引领着全球区域合作潮流的是东亚。东亚经济合作在逆势而上,为东亚经济总体上逆势而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框架。

总之,东亚在目前全球经济回升的架构中,一是自己的发展形势非常好,二是国际地位在整体提升,三是支撑着全球经济的回升。

发展模式艰难转型

记 者:您提到西方之所以深陷三重危机,是其整体的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出现了问题,请问到底是怎样的一些问题呢?

江瑞平:我们先来看一些基本的现象。

从2010年到2011年上半年,媒体上都在报道所谓的“占领华尔街”。而在欧洲,去年11月份的时候,我专门去法兰克福欧洲央行总部前面的非常小的广场上拍了许多照片,当时,有很多像嬉皮士一样的年轻人在那里搭了帐篷、埋锅造饭,他们的口号是:“反对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在美国叫“占领华尔街”,在欧洲一开始叫“占领欧洲央行”,后来就叫“反对资本主义”了。

为什么要“占领华尔街”呢?金融危机爆发之后,许多重要的金融机构面临着破产倒闭的风险,政府,包括美国联邦政府就用财政资金大规模地进行了救助,但是金融机构的高管们却利用政府的救济款为自己增加津贴、发放奖金。再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会爆发金融危机?很大程度上是华尔街的这些所谓金融精英在进行恶意炒作,在炒作的过程当中,他们自己赚了一笔又一笔。结果泡沫破了,金融机构本身陷入倒闭,政府又用财政资金、用纳税人的血汗钱来予以救助,而救助款项又被拿去发放奖金、增加津贴。这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态呢?欧洲人认为这不仅是华尔街自身的问题,而是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三重危机揭示的是整个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危机。

在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前,资本主义基本上崇尚的是自由主义,一切经济运行,包括资源配置都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掌控。一个好的政府就是最无所作为的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有财政危机,也不会有金融危机。因为财政的规模是由实体经济的规模决定的,每年度财政的收和支都必需平衡,所以不会产生赤字,不会产生赤字危机,也就不会产生债危机。金融的核心工具就是货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它的基本功能就是为实体经济的交易服务。因此货币的规模,金融的规模,应该是由实体经济的规模来决定的,所以也不会出现现在这样由金融主动引导经济周期波动的现象,也不会出现由于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导致实体经济的危机。所以,在上个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前,在自由主义条件之下,当时的资本主义不会出现财政危机、金融危机,但是,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经济衰退。

正因为出现了上个世纪30年代的经济衰退,才产生了凯恩斯主义。凯恩斯主义的核心就是通过动用财政政策来干预经济,弥补总需求的不足,从而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周期性危机的根本性问题。这一政策的核心是赤字财政政策,所以就有了经济的财政化,这就意味着财政规模在经济总量当中所占的比重迅速扩大。上世纪70年代中期,在欧洲,联邦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财政规模都占到经济总量的40%以上,将近50%的国民收入被政府拿走,政府还要以超出这些收入的更大的规模来扩大财政支出。所以一方面导致了经济的财政化;另一方面,赤字财政又导致了债务的规模越来越大,最终造成财政危机。

二战以后凯恩斯主义迅速盛行,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出现的经济高速增长,基本上是在凯恩斯主义的主导之下实现的。但是,到70年代出现了问题,主要表现为所谓的滞胀,就是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长期并存。这意味着凯恩斯主义本身也遇到了问题,必须进行改革。80年代,美国政府进行了8年探索,以费里德曼为核心,推出了新自由主义,并取得一定成效。9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开始在全球范围全面推开。

新自由主义的理念不是要彻底放弃政府的宏观调控,而是政府要放松监管。金融系统在这方面走得最快。90年代以后,整个金融系统完全自由化了,而且通过“华盛顿共识”在全球范围内推开。有了新自由主义才会有经济金融化,有了经济金融化才会出现在美国的、与房地产相关的次级贷款这么一个小小的金融环节出了问题,马上就会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开来,而且有愈演愈烈的可能。其根源就在于经济金融化,就在于新自由主义。

但是新自由主义现在也不行了,什么主义可行呢?如果要选榜样的话选谁呢?不可能选择小的国家、小的经济体,因为它们发展得再好,也不可能具有全球普适性。只能找大国。

二战以后日本创造了经济奇迹,并且带动了整个东亚。但是,1985年一个“广场协议”就把日本经济打乱了,到现在还一蹶不振。3·11大地震使日本失去的不只是20年的发展,很可能是30年。日本模式是不行的。美国模式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可以说独霸全球,但是,2000年,美国的股市泡沫破灭了,而且破灭得极其惨烈,2007年房地产泡沫也破灭了,而且导致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可见美国模式也不行。遍察世界大国,经济增长率最高的、发展形势最好的可能是中国和印度。整个西方媒体一直都说印度好,口径非常一致,一边倒地肯定印度。近两年,我认真考察了印度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模式。发现,尽管印度的富人俱乐部里面是那么的奢靡,可出了富人俱乐部,大概相距10米都不到,就能看到露宿街头的人。从新德里到泰姬陵那么短的距离,居然要走八九个小时,而且奔驰车可以和牛一路同行。我感觉,印度学不得,没法学。但是,中国(模式)就能被人所学吗?我们知道,我们本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可即使全是好的,其他国家也是学不来的。所以,虽然西方现有的模式不得不转型,但是转型是极其艰难的。

世界格局深度变化

记 者:我们注意到,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的经济格局出现了全新的变化。对此,您是怎样认识的?

江瑞平:这次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非常引人注目,表现很多,我把它概括为“三个化”。

一是全球经济亚太化:从欧美到亚太

就是世界经济增长的中心或者说是重心,从西边向东边转移了,越来越从欧美向亚太转移了。我们知道,世界经济的中心最早是在以英国为中心的西欧,然后是欧洲,然后是北美,美欧长期以来就是世界经济的中心。欧洲早就不行了,现在尤其如此。2010年全球经济GDP增长当中欧盟仅仅贡献了8%,美国和东亚加在一起贡献了54%。这个数字非常明显地说明了这种亚太化趋向。金融危机之后,这个趋向更加明显了。

二是亚太经济东亚化:从美国到东亚

在亚太经济格局中,从北边向南边转移了,就是越来越从美国向东亚转移了。2010年,美国对全球GDP增长的贡献率只有12%,而东亚达到42%,这就构成了美国和东亚加在一起贡献的54%,其中东亚比美国的贡献率高出了30多个百分点。

三是东亚经济中国化:从日本到中国

东亚的经济格局是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东往西转移。东亚经济增长率很长时期主要靠日本来带动,现在,越来越依靠中国了。2010年在东亚经济的增长当中,日本仅仅贡献了4%,中国贡献了26%。

这“三个化”放在一起,表明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的一个重要趋向,就是中国在其中的地位快速提升。尤其是从流量、动态的指标来看,目前全球经济增长的四分之一是靠中国拉动的。为什么要重新强调这个趋向?我们会注意到,目前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当中的所有的重大变化,都不同程度地与这样的全球经济的中国化有直接关系。现有的世界格局、国际体制是在中国毫无影响、积贫积弱的状况下建立、形成的,西方世界也习惯了一个积贫积弱的中国,但是中国的整体实力在最近这30多年却是在快速增长,国际地位也在快速提升。

国际体系直面改革

记 者:当前,国际体系主要是国际经济体系,正处在变革过程当中。请教江院长,在这样的变革中出现了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新的动向?在这些动向当中,中国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江瑞平:当今国际体系正在发生着变革,变革的背景是经济全球化。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要正常地运行和发展经济,必须要有一系列的规则、制度、体系,这一系列的规则、制度、体系,在公共选择理论上就叫做国际公共商品。国际公共商品最好是由一个世界政府来提供,最好由一个世界议会来制定法律,有一个相当于各国中央政府的真正的联合国,由它来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监控经济的运行。这不是指现在的联合国,现在的联合国远远达不到一个世界政府的水平。所以,非常不幸,目前这个世界政府并不存在。那么,谁来提供国际公共商品呢?——大国。

历史上很长时间,是英国在主导着国际经济体系,两次世界大战把英国彻底拖垮了,取而代之的是美国。这都是传统的大国主导,采取的是传统的主导方式,或者叫“主导的传统”。这个传统有两点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战争崛起。要想成为主导世界的大国,必定是通过战争,从原来的大国手里把主导权夺过来。有了这样的国际体系之后,最早称霸的是荷兰,荷兰的海上霸权是当时国际体系的核心。之后是葡萄牙和西班牙,打败荷兰之后控制了海上的霸权,主导了国际体系。进入到近代资本主义时期之后,英国控制了海上霸权,进而控制了整个世界,建立了英国主导的国际体系。由于英国自身的危机,欧洲大陆连年战乱,最后被美国从中渔利,获取了世界霸权。可见,从荷兰到葡萄牙、西班牙,到英国,到美国,根据这样的历史演变先例,就产生了一个重要的理论,在现代国际关系学中是一个重要的流派,就是霸权稳定论,有霸则稳,无霸则乱。现在,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关系理论和理念,主要的外交政策基本上都是基于这个理论。所以,第二条就有了,这样一个国际体系,大国主导的传统,就是以强凌弱。谁说了算?大国说了算,国际民主化氛围非常淡薄。比如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IMF),任何一个重大的决策,只有美国同意了才能够实行,因为他有一票否决权。所以,主导的传统就是,战争崛起,以强凌弱。

现在的问题是,传统的占主导地位的大国遇到了很多问题。与此同时,一大批新兴市场国家在快速崛起,尤其是其中的大国,国际地位在快速提升。于是,就有了一个新的概念——新兴市场大国。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是金砖五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他们的快速崛起主要体现在经济领域,这五个国家的平均增长率要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10年和2011年这五年当中,金砖国家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37%、42%、57%、44%、48%。尤其是2008年,在整个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当中,金砖五国的贡献率高达57%。

新兴大国正在快速崛起,国际秩序还是由过去的传统大国在主导,这显然是矛盾的。作为主导者的大国的地位在下降,而原来的顺从者的地位却在提升,就难免会产生摩擦、矛盾,要解决这些摩擦、矛盾,就一定要变革整个国际体系。

国际经济体系的变革是由IMF引领的,集中表现为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大国的份额投票权在增加。实际上世行也是如此。但是,即使份额再增加,美国有一个不可触动的硬指标、生命线,就是美国的投票权一定始终保持在15%以上。因为IMF有规定,重大的决策必须有85%的股权同意之后才能够实施,而美国一个国家就占到15%以上,也就是说,只有美国一个国家有一票否决权。这个底线是不能触动的。所以,国际经济体系虽然正在变革,但要达到一个理想的合理状态,为期还十分遥远,进程也会十分艰难。在欧洲债务危机中,IMF想方设法地想让中国来伸以援手,但是,又不给中国增加相应的份额,只是要求以特殊贷款的形式向中国要钱,这肯定是不行的。另外,IMF的改革从上个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重要举措就是增加当时发展中国家的份额,但是,迟迟未能有进展。现在之所以有进展,是因为有了G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