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23:37: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党校学习思想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学生积极分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口头告诫,并限期予以改正:
1、参加党校培训态度不端正,考核成绩不及格;
2、提交思想汇报不及时主动,或思想汇报内容空乏、不切实际,或缺少组织指定完成的专题汇报;
3、参加“双学”小组活动和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建活动,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4、吸烟、酗酒、旷课、违章用电、男女交往举止不得体;
5、专业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排名位居班级二分之一以后;
6、承担社会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7、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不积极;
8、同学中出现违纪现象,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而未加制止、上报;
第三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党支部不得将其作为发展对象上报党委预审:
1、党校培训考核未通过;
2、近半年来无思想汇报;
3、一学期内缺席“双学”小组活动或党支部组织开展的活动2次;
4、有吸烟、酗酒、旷课、违章用电行为经教育不改,或男女交往在同学中产生不良反响,或所在宿舍未达“二星级”标准;
5、专业学习成绩及综合排名位居班级后二分之一,近一年内有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未通过cet—4级考试,未曾获得过奖学金;
6、承担社会工作和参加各类活动不积极,未曾获得过任何表彰或奖励,或者现实表现未得到班主任和多数同学的认可;
7、近一年内,同学中出现违纪现象,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而未加制止并及时上报,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或在任何方面存在隐瞒、造假行为;
8、近一年内,被党支部口头告诫2次以上,或者考核测评在80分以下。
第四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有下列情况之下一者,党支部应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
1、近一年内无思想汇报;
2、一学期内缺席“双学”小组活动或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建活动3次以上;
3、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
4、考试作弊;
5、受到行政处分或团纪处分;
6、在涉及个人利益问题上,拒不服从组织决定,或者无理纠缠;
7、同学中出现违纪现象,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而未加制止或及时上报,屡经教育仍无改观;
2012年11月积极分子思想汇报:《科学发展日新月异》
进入大学以来我就一直都想着进入党校学习,但是可能由于我的思想境界还不够高,还不够进入党校的标准,所以直到现在我才能够进入学习。 经过党课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得认识了党,端正了自己的入党动机,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永远跟党走,并且增加了我——一名积极分子积极加入中国共 产 党,成为其中一员的决心。
我在组织上入党后,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思想上真正入党。因为我知道一个人在组织上入党一生可能只有一次,但要真正在思想上入党却是一生一世的事。作为学生党员首先应该是普通党员,应该用自己的言行表明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代表,是有共 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今天的学生党员,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党员应该具有时代的使命感,从而激发我们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肩负起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那么,怎样才能体现一名合格的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呢?我觉得应该包括一下几点:
当今世界,科学发展日新月异,逐步向知识经济、信息化社会迈进,不学习,人就会落后。大学生是我国社会文化阶层中的较高层次,大学生党员更要能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此大学生党员的专业知识一定要过硬。这就要求大学生党员勤奋刻苦,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同时,还要和大家共同进步,经常交流经验,乐于帮助有困难同学。另外,还要注意个人文化修养的培养,丰富自己的文化底蕴,因为只有一个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的青年,其社会适应能力才会比较强,才能较好地处理形形的问题。总之,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刻苦学习、钻研,并有所创新。
今天的社会是一个变化的社会,我们身边的人、事、物都会不时地发生变化,但是真理是不变的,大学生党员要学会以不变应万变。平时注意党性修养的培养,才能抵挡住不良诱惑的影响,适应复杂的社会。作为大学生,最基本的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党员,最基本的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生党员最根本和最实际的义务就是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其丰富的内容,想要真正做好也是很不容易的。我们周围的同学也是人民中的一部分,在学校这个环境里,为人民服务就指的是为同学们服务。这就要从点滴做起,从不显眼做起。例如,发现同学学习、生活上有困难时,应热情给予帮助;同学思想上有疙瘩,应主动给予开导;遇到个人与同学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先人后己。因为同学们对党的最直观的认识正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党员特别是他们身边的学生党员来认识的。一个党员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着党的性质和战斗力,我们作为学生党员要十分重视发挥自己身为党员的作用,以此来影响周围的同学。大学生党员应作为党的代言人,大学生的带头人。从自身抓起,从小事做起,对学习刻苦努力,对工作有创新精神,注重思想上的学习,全心全意地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敢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不断地学习中完善自我。
[1]
一、进一步拓宽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途径
干部考察工作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通过熟悉考察对象的知情者来了解考察对象,如个别谈话、民主评议等,这是最基本的途径。二是采取适当方法直接对考察对象进行观察、测试,了解其素质、能力和行为表现,如考试考核、情景模拟以及听取个人汇报等。干部考察工作要在这两条基本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探索其他方法,使考察者更多地掌握能客观反映考察对象德才素质的各种素材和背景材料。
1.采取必要措施,让知情者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基本上还是能被知情者所了解掌握的,问题在于考察者事实上很难从所有的知情者那里收集到考察对象的全部真实材料。因此,拓宽考察途径,首先要研究让知情者能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的方法和手段。要创造让知情者敢讲真话的条件。通过大力推行考察预告制,开展调任后的回访考察,开展大范围的征求意见以及网上反映情况等办法,考察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选择特殊知情者,为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知情者中有一部分人,比如,原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秘书、司机,对考察对象某一方面的情况比较清楚,我们可以根据情况将其作为访谈对象加以了解。纪检、监察、等部门接受群众的举报,也掌握着一些领导干部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知情者,所以考察者必须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要制定有关干部如实向组织反映问题的纪律。要求各级干部在上级考察干部时,如实向考察组反映情况,积极配合考察组的工作。对知情不说,故意为考察对象隐瞒问题或夸大、虚报成绩以及干扰群众向组织反映问题,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
2.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方法。干部的德才素质,有一部分是可以通过测试、检验、核查进行评价和认定的,比如理论知识水平、部分工作实绩、经济收入情况等等。但是,还有许多方面是不能直接认定的,需要考察组不断改进考察办法,增强考察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一是结合干部管理工作,设计特殊情景对干部进行考察。比如,结合干部下派、交流,看其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是否愿意到艰苦落后的地区工作。
二是到干部工作、学习、活动的现场,直接考察了解干部。比如在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中,考察干部是否有献身精神、顽强斗志和毅力;通过参加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看考察对象是否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考察换后,特别是考察对象作为候选人的情况下,看考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党的决定;通过掌握干部在党校学习、出国考察中的情况,了解干部的学习态度,看考察对象在外事活动中是否能严格要求自己等。
三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从了解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财政收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情况,看考察对象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廉洁自律。
3.切实做好考察材料的积累工作。当前干部考察档案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材料不全,二是收集的面不宽,多数是组织部门自己撰写的考察材料。这给干部考察工作特别是全面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带来了很大的限制。为此,目前需要完善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要做好材料积累工作。对各个时期干部的考察、分析材料、背景材料、调查材料都要收集完整保存。这方面的材料,包括形成考察材料的原始素材,如干部的思想汇报、工作述职、荣誉证书、处分决定、工作计划、财产申报表、民意测评表、党校学习成绩等等。二是外部要扩大文字素材的收集面。收集的文字素材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涉及考察对象的群众来信以及群众来访的记录,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干部的廉政档案,领导班子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记录,财务、审计部门对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经济财务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新闻媒体对领导干部的正面或反面的报道,等等。
二、加强对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
针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在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中要突出以下几点:
一是对考察对象在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中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往往在一些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中表现得更为突出。这些重大表现包括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场合讲话中的表现,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表现,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问题的表现等等。通常来说,一个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好与差,在一些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容易不加掩饰地表现出来。因此,分析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可以从职务升迁、工资调整、工作岗位交流等问题入手。要注意分析他们在这类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问题上的表现,看是否具有坚定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荣辱观,特别要注意在换届选举、下派锻炼、临近退休等期间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以便更准确地识别干部。
一、要充分认清“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部队的经常性思想工作是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官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而不间断进行的教育疏导工作。经常性管理工作是依据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维护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对连队实施的全时制、全员额、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两者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管理中有思想工作,思想工作中有管理,这是部队的优良传统,有力地促进了部队的全面建设。
企业有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是企业如果能够借鉴和吸收部队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将会有力地助推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使企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健康轨道。“两个经常性”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看似平常,却关系到一个单位的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关系到生产力的生成、巩固和提高;看似简单,却是一门需要潜心研究、不懈探索的学问,是一项需要付出艰苦细致劳动的工作。因此,各级企业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两个经常性”工作的作用,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对新员工的军训、一般性的军营一日游等短期行为。要树立大思维,将部队的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一套自己的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
二、要熟悉“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部队“两个经常性”工作有着丰富的内涵,企业要把“两个经常性”工作引入到管理之中,首先要了解和掌握“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基本任务、基本方法、基本原则。
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思想工作,做好保证军事训练和各项任务完成中的思想工作,做好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处理人际关系中的思想工作,做好行政管理和预防事故、案件中的思想工作,做好新兵入伍和老兵复退中的思想工作。经常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建立正规的训练、生活、工作秩序;培养优良作风,搞好军容风纪,提高组织纪律性;搞好官兵关系,上下关系,促进内部团结;督促各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实行严格岗位责任制;加强武器装备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预防各种事故;搞好伙食管理,确保士兵吃饱吃好;搞好卫生防病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健康水平;搞好营院和阵地建设,加强公物管理;维护群众纪律,尊重政府和人民,搞好军民关系。
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基本制度包括思想情况分析和思想汇报制度,经常性思想教育课制度,逐级谈心制度,分工负责制度,“读听看”制度,检查总结制度。经常性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包括作息、值班、汇报、请销假、查铺查哨、交接班、接待、军官留营、内务卫生、军容风纪检查、武器擦试检查、伙食管理、登统计、点验等制度。
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基本做法是建设一支坚强的思想骨干队伍,抓好经常性思想教育和S机教育,把握好“三个重点”(善于解决倾向性问题,善于把握重点时机,善于做好个别人思想转化工作);利用好“四个场合”(双休日、班务会和党团小组生活会、社会大课堂、军营政治环境)。经常性管理工作的基本做法是“五勤”(勤学习掌握好法规,勤观察把握官兵思想脉搏,勤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勤思考不断积累管理经验,勤总结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五抓”(抓职责、抓制度、抓养成、抓重点、抓典型)、“五结合”(管教结合、训管结合、严爱结合、内外结合、奖惩结合)。
三、要把“两个经常性”工作溶入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去
企业开展“两个经常性”工作是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生产力、完成重大任务的重要保证。一是了解掌握部队与企业之间的差异。企业和部队由于工作性质不同,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也有差异,但很多管理方法和手段都可以相互借鉴。因此,企业对部队的“两个经常性”工作不能简单的照搬照套,要了解差异点,找到共同点。部队和企业差异点很多,共同点也不少,但是不管是部队还是企业,管理工作主要对象就是人,做好人的工作,就是要随时随地弄清员工地想什么,有什么思想疙瘩,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这是做好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二是吸收借鉴部队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 “两个经常性”工作具有很强的思想性、规范性和动态性,爱兵、知兵是“两个经常性”工作的重要基础,不爱兵就没有资格带兵,不知兵就带不好兵。教兵、管兵是“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基本途径,只有做到教管并举,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企业管理也是一样,要“爱员工、知员工、教员工、管员工”,爱员工就是对员工有深厚的感情,端正根本态度,帮助员工立足本职岗位成才,爱要爱是根本上、爱在严格上、爱在平等上、爱在解难上、爱在长远上;知员工就是对员工的情况心中有数,随时知道在哪里、在干什么、在想什么、需要要么,及时有效地做工作。教员工就是用正确的思想引导人,重在启发自觉。坚持的原则和方法是扶正祛邪、疏堵结合、因人施教,情理交融、率先垂范。管员工就是按规章制度管理人,重在纪律约束。要思想领先、依法管理、点滴入手、持久养成。这些“两个经常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是部队建设中多年形成的非常成熟管用的工作总结,企业在学习借鉴时要从小处入手,一、两条管用也行,慢慢丰富企业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三是形成企业自己的“两个经常性”工作体系。实际工作中,企业已经有了自己的“两个经常性”工作,只是提法不同,没有进行归纳总结,这需要企业认真疏理总结,比照部队的“两个经常性”工作,形成自己有特色的现代的企业管理文化,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四、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讨,正确认识和把握“两个经常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目前,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两个经常性”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如何使“两个经常性”工作在企业落地生根,需要我们针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和员工的思想,摸清规律特点,把握方式方法。一是要把握重点时机。一方面,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现大的调整时,要及时进行引导;另一方面,个人出现重大变故时,如婚姻恋爱、职务提升、家庭变故等,应当及时跟上去做工作。二是分析把握现代青年人的时代特点。现代青年个性比较强,自我意识强,勇于担责,渴望民主。管理者要看到他们积极的一面,在管理中合理满足员工需求。三是号召大家来做。“两个经常性”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形成大家来做的良好局面,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总之,企业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主题词]学校 家庭 社区 未成年人 犯罪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纵然有其自身的原因,如年龄较小,智力、心理发育不健全,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差等,但认真分析每一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会发现这些原因不是以孤立的形式存在的,往往是自身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等综合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在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时,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综合分析;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包括使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不再重新犯罪,也要动员家庭、学校、社会各方的力量完成这项工作,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
一、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看建立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的必要性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一是在开庭前要求未成年被告人填写《个人情况测试表》,同时要求其家长填写《家庭情况测试表》的方式,初步掌握其犯罪原因;二是在庭审的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向被告人及其法定人提问,对其犯罪原因作深入的了解。
1、因家庭原因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
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和家长采取的不正当的教育方法往往对未成年人的人品形成、性格特点等产生深刻的负面影响,个别情况下会导致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通过近年来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调查,我们发现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家庭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父母无原则地溺爱和袒护孩子。有些父母过分的娇纵溺爱孩子,凡事都以其为中心,即使孩子有错,也不认真批评教育,导致孩子蛮横、任性。这些未成年人一旦离开了家庭的温床,步入社会,便容易遭受失败,产生强烈的受挫感,继尔迷茫、困惑、不知所措,往往会采取比较极端甚至违法犯罪的手段解决其面临的问题。
父母教育方法粗暴。有的父母教育孩子方法简单粗暴。一些作家长的望子成龙心切,恨铁不成钢,孩子一旦有错,不是选择正确的教育方法,而是采取棍棒政策对待孩子,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造成孩子与父母间的对立情绪,甚至使孩子产生强烈的叛逆思想。这部分未成年人如果过早地步入社会,一般会选择在社会上广泛交友的做法来寻求保护和温暖,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走上邪路。
父母疏于管教子女。有些父母因工作或经营事务繁忙,疏忽了对孩子的管理教育有的甚至对孩子放任不管。比如子女在外都交什么朋友,平时心理都想些什么,有时回家很晚或夜不归宿都在干些什么等等不闻不问,往往造成孩子自由散漫,无拘无束,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容易无事生非而触犯法律。
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过早去世。因父母离异造成的家庭解体或父母易一方过早去世会给未成年人带来难以弥补的创伤,也容易养成了孩子孤僻的性格和畸形的心态,而过早地失去父母之爱,失去正常家庭的温暖和教育。这样的未成年人在社会上不能较好地与别人交流、沟通,他们过早地、盲目地流入社会,一旦在物质上得不到满足,便会采取偷窃、抢劫等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2、因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管理教育的失误导致在校生犯罪
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知识体系形成的重要场所,然而目前一些学校存在着重智力教育轻品德教育的现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了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学校普遍存在着法制教育薄弱的现状,使得广大未成年学生不知法、不懂法,尤其是一些平时身上存在不良习惯的学生,是非观念模糊,违法和犯罪界限不清,糊里糊涂就走上了犯罪道路,从这个角度讲不能不说是学校教育的失败。
3、失业、失学加上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
从少年庭审理的案件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校生犯罪仅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左右,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是那些失业、失学的未成年人,其中尤以农村失学的未成年人为主。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很多未成年人在本该接受教育的年龄过早地离开学校,其自身的原因主要有厌学、辍学等。在农村,未成年人上完初中后便不再继续接受文化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是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其次是家长对子女教育问题重视不够;再则就是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教学质量不高,考不上初中、高中,造成大量初中乃至小学毕业的未成年人闲散在家中。由于社会竞争日趋激烈,这部分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未成年人很难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但其中大部分选择到城市打工,过早地踏入社会。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这其中也孕育和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许多不良的因素。对于生理、心理发育处于青春期、自控能力低下、难以抵御外界诱惑的未成年人来讲,容易误入歧途。这些未成年人游荡在社会上,受崇尚物质生活享受不良社会风气和环境的影响,使他们在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盲目追求享受,导致侵财案件的发生;社会上一些宣传暴力、黄色的影视、书籍等不良传媒的影响,使未成年人盲目追求所谓的“英雄主义”,导致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案件的发生;而小说、电影中宣传的江湖哥们义气,也使精神空虚的未成年人乐于模仿,拉帮结派成群地结交在一起,为点滴小事大打出手,导致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网吧的大量出现,更是为无所事事的未成年人提供了一个消磨时间、滋生是非的场所,许多未成年人沉迷其中,荒废学业不说,因与网吧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经占到全部案件总数的60%左右。
综上,未成年犯罪原因涉及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仅依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参与。其中,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者结合的工作体系是最有效的举措。
二、从实践看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工作体系的可行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仅从一个渠道入手,是收不到好的效果的,因此,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手段,构建家庭、学校、社区三结合的工作体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我们应当看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既要面向社会上的广大青少年,通过家庭、学校、社区三方渠道,做好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工作;其次,对已经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也要动员家庭、党校、社区的力量去教育改造他们;最后,对于那些被法院判过刑的服刑犯,更要动员家庭、学校、社区三方力量做好他们的帮教工作,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1、调动三方资源,建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
(1)强化家庭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以身作则,用良好的言传身教影响未成年人,使其从小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中成长。与学校教育不同,家长是靠其平时的一言一行对未成年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渗透在日常生活的每个小小的细节当中。所以,家长对子女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作为家长,无论自身文化程度高或低,家庭经济状况贫或富,都要掌握一定的教育子女的方法,最起码要教育子女不要侵犯别人的利益,不要做对国家、社会有害的事情。在发现子女有吸烟、喝酒、夜不归宿、与社会上不良人员交往等不良苗头的时候,要及时劝阻制止。父母离异的残缺家庭,作家长的更要注重子女的心理发育,培养其乐观健康的心态,在学校和社会大胆与人交流沟通,努力克服家庭的变故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家长要明白作为未成年的法定人监护人一旦子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其自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2)加强学校日常教育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
学校在预防在校生犯罪方面一般应作好以下工作:
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学校要拥有一支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结合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要区别中、小学校而开设与他们年龄、心理、行为习惯相适应的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内容。除上法制课外,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邀请法院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为同学们上法制课,积极开展法官与学生的对话活动,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排练摩拟法庭等,使学生受到更加直观的法制教育。
矫治学生的不良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和监护人不得放弃对他们的教育责任,学校同样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负有矫治责任。对那些经常旷课、与同学打架斗殴、有小偷小摸恶习、喜欢与社会人员交往的学生,应尽早督促他们纠正。在矫治的方法上,要以正面教育为主,在深入了解其不良行为产生根源的基础上,对他们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必要时要汇同其家长共同做工作。
治理整顿学校周边环境。许多学校附近网吧、游戏厅较多,不少学生夜不归宿,在网吧过夜,并在网吧中结交了不少社会上的人员,深受他们的影响。学校应和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校园周围环境的整顿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防止学生因频繁出入这些场所,受到不良影响而滋生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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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在校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学校对学生进出校门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对进出校园的社会人员更要严加防范,对在校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的交往要严加掌握和控制。一方面尽可能避免在校园内外发生刑事案件,另一方面避免学生因与校外不良人员的交往,参与这些人组织的团伙型犯罪。
(3)发挥社区优势,预防青少年犯罪
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促进社会治安好转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依靠这些群众团体和组织的力量,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社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设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相关机构。为使这项工作有组织保证,有条件的社区应成立“社区预防青少年犯罪中心”,安排有工作责任心、具备一定青少年教育工作经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机构内应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人员之间职责分明。
掌握社区内青少年人员状况。具体应掌握本社区内未成年人的人员构成,着重掌握那些家庭不健全、失学失业人员的有关情况。对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以及外来人员的情况更要跟踪掌握。同时,社区应对失业的青少年广开就业门路,防止他们因失业失学而整日无所事事。
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可以通过定期在公共场所展览展板的方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也可以由专人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社区要积极参与整治网吧这类青少年犯罪较易发生的场所,在社区范围内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做好社区矛盾调处工作。从目前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案件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日常生活中一些矛盾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而引起行凶杀人等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社区要做好防止民事纠纷向刑事案件转化的工作,及时和妥善地调解民事纠纷,增进居民之间的团结,防止矛盾激化,预防犯罪的发生。
2、充分发挥家长、教师、社区人员在审判中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合力教育作用,促进未成年罪犯悔罪、改造
对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仅靠法院的教育是不够的,应动员家长、学校、社会力量开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工作,形成教育的合力作用,促使他们真正悔改,浪子回头。
(1)发挥家长作为法定人参与诉讼的作用
在法院审判阶段,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作用发挥好坏,对未成年被告人能否真诚改过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和监护人,要积极配合法院,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如为未成年被告人聘请辩护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主动向法院为未成年被告人缴纳罚金等;在庭审过程的法庭教育阶段,家长要从亲情的角度,对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做好教育发言,用亲情的力量感动、感化犯了罪的未成年人,给他改造的动力。
(2)强化学校作为帮教人参与教育的作用
对那些犯了罪的未成年在校生,学校在法院审判阶段应做哪些工作?笔者认为,在开庭前,学校领导和了解该学生的班主任等人员应提供该学生平时在校的表现情况,包括学习成绩、与同学交往情况、有无恶习等,配合法院分析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在庭审教育阶段,上述人员可作为帮教人参加诉讼,与审判员、法定人共同作好教育工作。
(3)调动社区综合治理方参与审判的作用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要想在审判的庭审教育阶段使教育产生好的效果,应首先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这些情况由谁来调查了解,以前的做法是由人民法院来收集。但这样做有先入为主之嫌,而由所在社区专门的社会调查员来做这项工作比较合适。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由审判人员与社区调查员联系,委托其调查该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相关情况,并通过问卷和调查表的形式反馈给法院。在庭审阶段,该调查员可出席庭审,将所调查到的情况以证据的形式提交给法庭,经过质证认证后,作为分析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依据。同时,社会调查员还可参与法庭教育工作。
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应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工作,尽量安排社区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或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这样在参加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他们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的作用,同时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庭审教育效果。
3、建立共同参与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机制
(1)以家庭帮教工作为基础
被判处缓刑、管制刑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在判刑后仍然放在社会上。因此,家庭的帮教是至关重要的。家长要负责管教自己的孩子,保证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出任何问题,更不能重新犯罪;要安排好其日常生活,继续上学的,要经常与学校联系,了解其在校表现;失学失业在家的,要严格约束其行为,为其制订学习计划,控制其与社会上人员的交往,不得让其在外过夜,尽量不让他出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还要经常与其谈心,了解其思想状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解决。另外,对子女被判处实刑的,其家长也要经常到少管所看望他们,给他们家庭的温暖,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改造情况,鼓起他们重新做人的勇气,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文化知识,掌握劳动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2)以学校帮教工作为重心
改革现有考评机制,最大限度地接纳违法犯罪学生。目前,由于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比实行的是一票否决制,学生只要发生刑事案件,该学校就不能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为此有些学校对违法犯罪的学生一律予以开除。这样做往往会导致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学生产生心理阴影,不利于他们的改造。学校应为缓刑少年犯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对那些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刑的未成年学生,应最大限度地接纳他们重新回到校园,防止他们因为没有学上而与社会上的人交往,重新犯罪。
制订帮教计划,落实监管措施。学校应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刑的学生制订帮教计划,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关注他们的学习和在校表现,经常与他们谈心并做相关记录工作,要求他们定期作书面思想汇报,以便随时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和改造情况。平时还要经常保持与其家长的联系,一旦出现问题共同解决。
(3)以社区帮教矫正为中心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矫正方式,是指将那些被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罪犯置于社区内,成立社区矫正中心,作好对非监禁刑少年犯的帮教工作,由社区矫正中心在帮教人员的协助下,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