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2 01:30: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则上由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老师保管,学生签约前向辅导员老师申请领取,原则上丢失不予补办。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用黑色碳素笔或蓝黑色钢笔填写,不许涂改。“培养方式”一栏填写“国家计划”,“学制”一栏填写“四年”(高职毕业生填写“三年”),学历一栏填写“本科”(高职毕业生填写“高职”)。“专业”一栏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专业名称填写,直接填写专业。
3、辅导员老师务必对学生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党员,专业)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而后由院系审核盖章,最后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如用人单位必须要求校方先加盖公章,学生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和信息,并向辅导员老师上交申请书。校方先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如发生丢失情况,学校不予补办。申请(我要写……单位签,预计……签)
5、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与就业协议签订。
(1)、省内民营企业、市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所在市市级人事局公章。省内公有中小学接收毕业生,必须加盖市级教育局公章;民营学校,一般加盖市人事局公章。(大连. 大连市人事局等)
(2)、省内中央直属、省属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银行,公司等),如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即可;如单位无独立人事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3)、北京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北京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中央直属单位或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等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若要求打印报到证,毕业生户籍、档案调入该市,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提供市人事局接收函。省外其它城市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签约办法一般与上述省内相关规定相同。
(4)、应聘意见:同意,签字
(5)、学生信息、个人信息必须填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范例一甲方:
乙方: (学生)
为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让家长放心,使学生满意的宗旨,做好学生入学后在校管理和毕业后就业安置工作。本着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原则,现就学生在校外见习和顶岗实习及毕业后就业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规定完成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 能,并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训练。
2、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甲方组织乙方参加劳动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 资格证书的考试,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乙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后,甲方为乙方颁发国家统一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
3、甲方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充分考虑学生的意 向,负责学生实习和就业;同时,对毕业生跟踪服务3年。若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学生待业或乙方通过正常途径离开就业单位,并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备案的,甲方负责其再次就业,直至其满意为止。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于符合各项条件的学生,甲方特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1)、农村户口的学生或持有城镇低保特困证明的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国家助学补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2)、乙方被确认为农村特困家庭者,上报市教育局申请批准后可减免学费2300元/年,由教育局统一发放。
(3)、乙方被确认为农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条未批准者,报名入学时可以申请减免第三学年一学期的学费(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标准和时间交费,否则取消学习或安置就业资格,所需费用新生报到时应及时交清,第三年只缴纳学费。
3、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无违规记录,诚 信档案记录良好。
三、违约责任
1、乙方需服从甲方就业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业服务,若甲方 未能将乙方安排实习就业,甲方可向乙方退还三年全部学费。
2、学习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再为乙方多次安排见习、 实习和就业。
(1)、就业时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者;
(2)、未完成学业,且自签订本协议后,自愿退学者;
(3)、学生申请自谋职业者;
(4)、学期末结束未交清费用者;
(5)、不服从学校管理,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被 开除者;
(6)、乙方触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门惩治者;
(7)、身体有残疾或因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工作岗位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学生报名入学时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学生): 乙方家长:
(学校公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范例二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 年,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 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报到。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论文摘要:我国高校现行的就业协议制度,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该制度对规范和促进大学生就业曾起过重要作用,但是,近些年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业协议甚至给一些毕业生带来困惑和麻烦。本文分析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指出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取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近些年来,就业协议制度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再加上协议书本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其应用情况越来越不理想,甚至逐渐成为毕业生择业、就业过程中的障碍。一些毕业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往往会忽略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致使一些用人单位以 “已有就业协议”为由,不愿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使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二、现行就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在就业协议中的主体地位尴尬。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自主、自愿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应该进行干涉、限制。就业协议本身应该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与高校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高校以一个监管者的身份出现既与公民拥有劳动权的宪法权利相冲突,也与高校教书育人,培养自由精神的目的背道而驰。
(二)高校为自身利益,滥用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统计学校就业率的依据。国内很多高校均以签署就业协议为毕业的前提条件,甚至有的高校以扣押毕业证等相“威胁”。大量注水的就业率出现,“被就业”现象出现,国家无法真正掌握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真实情况。
(三)学生毁约现象严重。法律上没有对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进行定性,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性质的看法不一。学生普遍认为其只是意向书,毁约现象严重。学生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各地法院的判决也有差距。
(四)不利于保护学生的权益。部分学生为了达到学校的要求往往在很多情况均不明了的情况下匆忙签署就业协议,结果使得用人单位有机会伺机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在就业协议的签订的过程中也没有充分认识自己的地位,不能为学生提供各种配套的措施和服务,导致一些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落入陷阱,受到伤害。
(五)就业协议的存在容易导致法律纠纷的产生。一方面,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往往过于简单,通常仅是表明双方自愿达成的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通常不涉及。当然就业协议中允许将诸如此类的事项在备注部分讲明,但由于就业压力比较大,且大部分毕业生社会阅历尚浅,权利意识不够,所以很少有毕业生有机会将他们比较关心的这类事项写明。而且即使将相关事项写明了,但由于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就自动失效,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来取而代之。而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就业协议的内容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不同甚至是矛盾的地方,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纠纷产生后究竟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解决还是按照就业协议的规定来解决不明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互不衔接、法律适用各不相同。
三、劳动合同可以取代就业协议书
针对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建议取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决了学校的尴尬地位。劳动合同的主体就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不涉及学校。
(二)就业协议没有实质作用。从就业协议书的作用看,它是国家制订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是高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移、户口迁移等的依据,是明确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但它并没有什么实质作用。由就业协议书所统计出的就业率并不准确,档案转移和户口迁移等并不依赖就业协议书,国家也不再派遣毕业生,对违约方协议也没多少约定力……而且,就业协议书的存在周期也仅仅是从签约到毕业生报到这一短短的时间,毕业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就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并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是必须签订的。也许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前,就业协议书的存在尚有意义,但现在其并无多少继续存在下去的价值,完全可以用劳动合同替代就业协议书且权利义务明确得多,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更加全面。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九个方面。而就业协议的内容则主要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如同意接收、审议派遣等,但可以在备注中就服务期、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这些内容需要在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予以认可。与其日后确定,不如直接由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合法。现在通常的做法是毕业生在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有观点认为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属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勤工俭学是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这里所谓的“可以不签”同样可以理解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签署”劳动合同的。再加上在校大学生多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完全符合一个劳动者的要求。而且毕业生毕竟不同于其他在校学生,虽暂未领取毕业证,但已基本完成学业,持有学校发给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到用人单位的目的,是为了毕业后就业。用人单位在对其未毕业的大学生身份全面了解且知晓其已完成学业,学校准许其工作的前提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视为有效。
综上,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必将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市场化而逐渐为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所替代。
参考文献
[1]王伟.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问题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8月,第24卷第4期.
[2]李升军,张 莉.就业协议的存与废. 经济研究导刊.2009 年第 19 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生)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__________等____名学生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见习学生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见习毕业生到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见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见习。
七、双方协商确定的其它问题
1、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甲乙上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资源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
代表人: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用人单位
毕业学校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统一印制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学校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二、甲方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及待遇情况。乙方须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
三、甲方同意录用乙方,录用的方式为(聘用、录用人编等等):_
四、乙方到甲方报到后,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招录手续。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由___方(甲或乙)将协议书(一式三份)送学校鉴证登记。学校鉴证登记后列入就业方案。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大写) _元。(毕业生因升学不能按时就业,是否属违约,双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双方其它约定条款,可在本协议书备注栏说明,并视为本协议内容,双方应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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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人事部门签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 无需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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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毕业生)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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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登记方(学校)名称:--------------------------------------------------
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名称(加盖公章):--------------------------------------------------
鉴证登记意见:-----------------------------------------------------------------------------------------------------------------------
乙方: (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经 (区(县)团委)、人力资源市场推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岗位见习。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就业创业能力。
二、见习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见习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负责对乙方在见习期间进行管理;在乙方到岗前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 元;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为乙方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权;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见习岗位的安全;见习结束时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5、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个人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见习,按时完成见习期间甲方交付的任务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四、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8、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终止见习。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乙方有权追偿。
五、争议解决途径
10、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应的组织提出调解,调解不成立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他规定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1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 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4)、必须登报声明协议书遗失。
4.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5. 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6.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7.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8. 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9. 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10.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3、毕业生到-------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11、人事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本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师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师级”职务。人事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后,向人才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凡属国家开考的专业,可通过人才中心报名,参加考试取得资格。
12、人事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文一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输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须征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并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___________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院、学校毕办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文二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情况
专 业
学制
学历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所有制性质
全民,集体,合资,其它
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科研事业单位,学校,商贸公司,厂矿企业,部队,其它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学校联系人
林艳斌
联系电话
06338170098
邮政编码
276826
学校通讯地址
山东日照学苑路677号
院(系,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限为 年,工作地点为 ,工作岗位为*****。
四、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乙方月实际工资收入不低于****#from 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来自学优网gkstk.com/ end#*元(该项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录(聘)用乙方工作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签订本协议前组织体检,否则以学校毕业时体检为准。
七、甲方在招聘时所提供的带有承诺内容的宣传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自荐材料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
八、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解除:
1、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录用为公务员,或经选拔参加选调生、选聘生、西部计划、欠发达计划、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
3、乙方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文章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出自gkstk.com/article/wk-1645139780861.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或解除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甲方报到最新高校就业协议书范本合同范本。甲方应当在乙方报到后1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本协议中关于工作期限、岗位、地点、薪酬等主要条款应写入劳动(聘用)合同。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甲方为乙方办理录(聘)用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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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2021年度工作计划》精神,紧紧围绕如何不断提高2021届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开展工作,本着“学生满意,家长满意,企业满意”的就业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努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与层次,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内涵建设。
二、工作目标
1、202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最终就业率保持在98.5%以上,对口就业率80%以上,宝马毕业生签约率保持在60%以上。
2、加强毕业生就业观教育,耐心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积极督促企业及时为毕业生签订用工合同、就业协议;指导毕业生办理签订企业用工协议流程与手续,做好2021届毕业生首次派遣工作;力争毕业生、毕业生家长对学校实习就业服务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力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加强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完成学校实习管理库。开展云南大理学生的跟踪调查工作,结合学校“对话优秀校友”报告会,配合系部寻访优秀校友,评选学校2021届“十大优秀实习生”,形成典型事迹材料,进行宣传报道。
4、完成实习就业班级各类数据与材料上交,梳理系部毕业班学生名单,做好各系各专业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总结。完成各系2021届毕业生实习就业资料归档工作。
5、积极走访实习就业基地,掌握最新用工计划等情况。配合招生宣传,在企业、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学校,提高学校知名度。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相关事宜,保障毕业生顺利毕业签约。
三、具体工作及节点
1、联院五年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采集工作。
2、省教育厅职业学校学生中职库采集入库工作。
3、联院五年高职毕业生就业协议发放。(4月)
4、指导毕业生网上注册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督促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等材料(5月)
5、指导督促学校在系统中填报应届毕业生首次派遣有关信息(5月)
6、《致实习结束工作的一封信》发放反馈(5月10日前完成)
7、学生实习资料本:一式两份实习鉴定表、实习生满意度调查表(学生)(5月前10日前完成)
9、实习生满意度调查表(企业)、毕业生情况跟踪调查表(5月15日前完成)
10、各系、宝马基地推荐优秀实习生汇总材料(优秀实习生名额为实习生3-5%内,5月10日前完成)
11、联院五年高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招就办审核后,交联院审核。(5月15日前完成)
12、实习资料本、实习生实习手册(5月15日前完成)
13、非五年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发放(5月15日前)
14、评选学校20“十大优秀实习生”,形成典型事迹材料,进行宣传报道(5月底)
15、完成毕业生岗位信息大表(6月10日前)
16、挖掘系部各专业往届优秀毕业生规范的事迹材料(维修系5个,房管3个、交通3个、服务3个、宝马2个),形成典型事迹材料,进行宣传报道。(6月10日前完成)
17、各系、宝马基地完成在系统中五年制应届毕业生填报首次派遣有关信息集中入库(6月10日前)
18、就业率签约率统计表(班级、系部)(7月10日前完成)
19、初次就业率签约率统计(7月10前完成)
20、按照教育厅、招就中心和联院有关要求,各系配合招就办做好首次派遣(7月10前完成)
21、完成省教育厅中职系统库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管理库工作。(9月5前完成)
22、联院派遣报到证发放(7月15日)
22、就业协议、合同收取归档(9月10日前完成)
23、最终就业率签约率统计表(10月15日前完成)
备注:1、1+2联办毕业班岗位信息表增加学生来源学校名称。毕业生毕业证等工作按系部要求完成。
2、宝马基地完成学校相关工作,宝马培训学院要求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
3、就业工作使用以下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以是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学校作为毕业生管理部门承担见证和监督职能。
劳动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别处于两个相互联系的的不同阶段,具体表现在:
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
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而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确定。
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而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报到上岗以后,有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马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代为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能。虽然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不能互为替代。
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和关联具体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也是学校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明确毕业生就业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就同意录用和接受聘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初步约定将来就业的基础条款,如服务期限、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对劳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三)时效性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自动终止其效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二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四)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不同
就业协议书发生争议,主要是按照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学校或上级就业主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解、仲裁及诉讼的方式,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五)互有关联
【论文摘要】大学生就业市场中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或多或少存在不诚信行为。本文拟从制度层面、道德角度分析产生这种不诚信行为的原因,从道德层面和法律角度探讨构建有效抑制就业市场中不诚信行为发生的诚信制度体系,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有效监督不诚信现象的发生,促进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常、健康发展
诚信分为法律诚信和道德诚信。法律上的诚信,是指作为法律原则的诚信,法律诚信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上普遍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道德_J的诚信,是指作为道德准则的诚信,道德诚信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无虚假、不欺诈。对于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诚信问题,法律上的诚信表现在对就业管理制度的遵守与执行,这些制度包括国家制定的、地方政府制定的、还有各个高校制定的。道德上的诚信表现在就业市场三方言语的真实程度,即向他人发出的信息是否真实,还包括三方是否恪守诺言、履行义务。基于以上理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不诚信归因就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道德监督的不力。就业市场的诚信制度体系的构建也基于以上两个层面来要求,一是从法律制度层面,通过制度来硬性规范就业市场。二是从道德角度来要求,通过软环境来约束就业市场。文中提到的大学生就业市场主要指以学校为中介的就业市场,它包括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是全国就业市场的特殊部分,毕业生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主体,用人单位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客体,校方只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中介。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不诚信现象
大学生就业市场中不诚信现象经常发生,这些不诚信现象按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校方)进行归纳,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就业主体的不诚信现象
部分毕业生诚实守信观念淡薄,想通过投机取巧的办法找到一份称t2,如意的工作,致使不诚信现象频频发生,主要有以下方面:(1)“一女多嫁’’式签订就业协议。目前,每年都有毕业生采取一些违反就业市场“游戏规则”的做法,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最后毕业时才挑出一个自己最满意的用人单位就业。(2)不真实的毕业生就业材料。有的毕业生在自荐材料中把自己的某些能打动用人单位的方面写得淋漓尽致,缺点却一字不提,甚至有的材料造假,如各种假证书、假材料充斥其中,导致用人单位无法真实全面地了解毕业生。(3)“瞒天过海”签汀就业协议。如有的学生拿不到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没有主动向用人单位通报,违背了就业市场的诚信原则。
(二)用人单位的不诚信现象
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有责任和义务向毕业生介绍用人单位的真实情况、用人岗位要求,履行就业合同的基本内容。但现在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也时有违约现象发生,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有意宣传不当造成的违约,有的用人单位在宣传时多讲优势和长处,少讲或不讲劣势和不足,有的甚至许诺不切实际的优惠待遇,引导毕业生走入误区;有的用人单位由于主管领导发生变动,位用人政策随之变化,单位不再承担对就业协议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片面强诟J用人自,忽视了毕业生就业权利保障,扰乱了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转,损害了就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校方中介不诚信现象
校方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起着中介的作用。应该履行管理、监督的职责,保证学生和用人单位材料的真实性。但有些学校为提高学校就业率,为毕业生大开方便之,如推荐表的内容(毕、I生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相关环节把关不严,在没有严格核查的情况下就盖章,不能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有的内容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使用人单位不能获取真实的信息..再如推荐表原件每位毕业生只应有一份,但有的学校却控制不力,致使有的毕业生持有多份推荐表,导致大学生就业市场混乱。
二、大学生就业市场中不诚信现象归因
以上二三方面不诚信现象,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不同程度存在,并且有蔓延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在社会转型时期,毕业生就业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一方面,毕业生就业市场三方的地位逐步回归。计划经济时代,是以客体(用人单位)与中介(校方)为主,毕业生只是被动接受由校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而校方更多地充当了就业市场的主体,取代了毕业生的主置,行使了本应该属于毕业生的权力。现在由于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三方的地位逐步回归,逐渐改变过去本末颠倒的机制.主体由原来的校方逐渐转变为毕业生本人,实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另一方面,毕业生就业市场三方的职能逐渐得到矫正。在计划经济时代,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就业合同的签订由校方代劳,一切由校方安排,毕业生本人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这一方面的权利,毕业生不可能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和余地;同时,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也严重丧失,他们无法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当然也无需知道,毕业生对用人单位的知情权被无端地委托给校方或主管毕业分配的老师。而现在,毕业生的自逐渐增强,对朋人单位的面试、应聘、签合同的整个过程,都是毕业生自己在亲自操作,而校方过去的许多职能逐步转移给毕业生,校方只是行使中介的职能,如就业信息的汇总、公布,对毕业生的就业培训,对毕业生就业行为的监督等等,实现了毕业生就业市场三方职能矫正。最后,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政策、法则逐步完善,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学毕业生就业正从国家汁划分配逐步向自主择业转轨,从“计划调节”到“供需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这是社会主义『“场经济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就、体制发展的必然趋势原来由国家作为计划主体来宏观调控毕业生的就业,毕业生分配工作遵守的是国家的政策,遵守国家政策为第一准则。在现阶段,“双向选择”已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形式,“双向选择”以市场调节为基本手段,通过市场来调节毕业生的就业,遵守市场规律是第一准则。
在就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旧的就业制度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还起到一定的作用,而新的就业制度还没有完全根据就业市场的变化进行完善,使得毕业生、用人单f电、校方及家长的就业观念还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表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整个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滞后于市场发展的需要,没有及时制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政策、制度,对毕业生就业给予引导,使就业市场的三方在一定时期还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导致整个就业市场短时紊乱,不诚信现象屡见不鲜。
同时,在社会转型时期,还没有形成适应现社会发展需要的道德监督机制。在整个毕业生就业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了许多的不诚信情况、不诚信问题,不仅需要法律制度的制约,更离不开道德的约束。但目前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还没有形成完全主导的道德价值取向,毕业生的价值取向往往是多元而复杂,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价值评判标准的二元性或多元性,即毕业生对自身或他人的任何一种行为,似乎都可以找到一种或多种价值观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依据。这样,执行着双重或多元的价值标准,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道德理想,必然造成社会舆论监督的混乱和道德良心的淡化,使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社会道德控制系统无法发挥其职能,使得通过道德手段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监督相对乏力。加之,目前对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诚信行为缺少一种道德批评的环境,无法通过强有力的道德谴责,避免或尽量减少这种不诚信现象的发生。
三、构建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体系
(一)建立就业诚信规范,明晰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要建立有效的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制度,促进就业市场的有序管理,推动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明晰、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毕业生应该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的权利。(3)索取权:有权向校方索取本人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
毕业生应尽的义务:(1)必须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的材料,诸如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各种荣誉证书、国家考试证书等。(2)只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3)对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发生的有违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校方。
用人单位应该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首先,对校方在毕业生学习、教育、管理方面的基本了解;其次,对毕业生本人提供的资料、在校表现情况的全面了解;最后,对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2)签订合同权:与毕业生签定合同的权利。(3)索取权:有权向校方索取毕业生的与就业有关的资料如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
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1)必须如实地反映该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条件、岗位待遇。(2)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协议内容或不履行。(3)在签订协议与到用人单位报到这一时间段发生的有违协议的事情,要及时通知毕业生或校方。
校方拥有的权利:(1)知情权:一方面,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聘用条件、就业岗位、岗位待遇、就业合同条款的了解;另一方面,对毕业生所签协议、去向的了解。(2)监督权: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行为具有监督的权力,对违反就业法规,就业制度的行为进行追究,对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教育;督促用人单位践履协议。校方应尽的义务:(1)服务的义务:一方面,必须为毕业生提供真实的就业材料,如成绩单、毕业鉴定等;另一方面,必须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毕业生在校情况,公正地做出评价。(2)监督的义务:对毕业生所提供的与校方有关的材料提供审核、鉴定,对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就业行为进行跟进监督。(3)协调的义务: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时,校方具有协调的责任。
(二)建立大学生就业法律制度,保证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育
要使毕业生就业市场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必须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毕业生就业法、牛业生权益保护法等,才能保证毕业生就业市场正常发展。通过立法明晰用人单位、毕业生、校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方应遵守的规则,保障用人单1=、}=自主选人,毕业生自主择业得以顺利进行。通过立法明确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地位,明确合同的双方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而校方仅仅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中介。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一种契约,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有责任执行,不能有过多的随意性。如果解除就业协议,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须由一方提出建议,说明理由,承担有关责任,另一方同意解除协议,报主管部门批准。
(三)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监督机制,促使诚信制度的有效实施
为贯彻落实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经贸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乐人字[20*]17号)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增强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其尽快就业。现结合我市开展该项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以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形成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服务对象,以实践、实习和灵活就业为主要运行方式,并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预备就业工作机制,以缓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破解专业人才短缺难题,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要求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毕业生开展的专项就业援助行动,依托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实操、管理等预备就业岗位,接纳高校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为期3~6个月左右的职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参加见习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服务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对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每人每月400元),费用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见习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具体运作并承担完成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就业见习供求信息和相关工作表格(附件)可通过*人才网查询、下载。
三、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指*市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未就业或已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我市对口紧缺专业的未签署就业协议的外地应届毕业生。上述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贴。对未就业的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提出见习要求的,也可视情予以安排。
工作中重点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参加见习实践。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各类媒体信息,广泛宣传发动,使企事业单位和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见习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见习计划中来。
(二)组织开发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
1、见习单位申报条件。见习单位应当是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自愿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工作岗位,并能提供一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今年将确定5~1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
2、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在具备见习单位条件的基础上,一年内为毕业生提供10个以上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并能从见习毕业生中录用10%以上为正式员工的,可确定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予由市人事局等六部门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可以继续挂牌,今后可长期参加我市毕业生见习计划的实施。
3、见习单位申报程序。通过*人才网以及新闻媒介,公布我市的见习工作政策和申报程序。能够满足见习条件和要求的用人单位,可自愿提出参与申请,向市人才中心进行申报,填写《*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3)见习单位简介。人才中心根据申报情况报上级部门审核认定。确定为见习单位的用人单位,须与*人事局签订《见习单位参与实施机构开展*市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附件2)。
见习单位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试运行一期后,经评估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三)见习实施
1、见习信息。根据见习单位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由市人才中心统一在*人才网向社会,信息内容包括:见习单位名单、见习岗位、见习人数、见习期限、条件、要求等。
2、见习学员报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应填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到市人才中心报名:(1)身份证、户口簿;(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失业登记证;(3)学历证明;(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农村的提供村委会证明并由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3、见习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报名经人事部门复核后,由人才中心负责建立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申请参加就业见习报名信息的供需信息库,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网上双向选择或依托人才市场供需直接见面等形式,按照双向选择、择优使用的原则,帮助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实现供需对接。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由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签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协议书》(见附件4),并报实施机构鉴证备案。
五、见习管理与跟踪服务
1、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其中外地生源实习生为2~3个月。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聘用的,应为见习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在见习期间被聘用的,中止见习活动)。在该单位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2、见习期间各方应按照协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学生的见习关系,出现违规并拒不改正者,经核实人事部门可取消其参与见习计划的资格;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
3、见习期间,人事部门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见习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协调解决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
4、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毕业生的实际表现能力和工作能力,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市见习毕业生就业能力鉴定表》(见附件6),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作为今后招聘选用的依据。
5、见习单位应做好就业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密切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人事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抓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