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9:45: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人年度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学校财务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20xx学年度南阳中心小学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财务工作开展顺利。作为一名财务工作人员,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认真贯彻上级各项方针、政策、规定,始终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诚实的工作态度、勤奋的工作精神,严格按财经纪律办事,尽心尽责为全乡师生做好服务工作。一学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师生的广泛好评。现对一学年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思想道德方面
1、身正为范。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首先要过硬。我平时十分注重政治ѧϰ,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作为一名***员,我本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赤诚之心,默默地为南阳山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工作中,对上级各项方针、政策、规定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尽心尽责,克已奉公。在待遇面前不争,在工作面前不推,努力团结同志,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竭力增强教办的凝聚力。
2、学校财务是教师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工作中,我始终把清、慎、勤当作座右铭,严格执行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审核各类凭证票据,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待人真诚热情,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能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立即解决的及时向领导汇报,从不搪塞或推脱责任。
3、坚决服从领导安排。除了担任报帐员工作外,我还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综治、卫生及办公室等工作。在工作中我总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他工作,平时经常到各学校与教师交流。一年来,全乡各小学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其他危害师生安全的案件,各小学校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业务能力方面
1、随着体制的改革,学校财务与财政系统联系多了起来。因此,我平时十分注意业务能力学习。向书本学,向同事学,虚心请教。对总帐、明细帐科目的列支需求力求熟练掌握并合理运用。能按规定合理科学记好备查帐,帐路清晰。能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进行各类财务工作。各类报表及时准确。平时经常向领导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不仅为领导计划安转排全局工作当好后勤参谋,也及时制止了超支项目的付款。
2、为使每一分钱都能合理地用到教育教学中,本学年度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首先在每学期初对各校经费按预算外局规定,规范地执行了票据领销制度,实行了统一帐户入帐,统一管理,然后按各校不同情况核定公用经费,由各校自主使用,平时和校报帐员及时结帐、记帐、对帐,期末对各校进行财务检查,做到帐务公开。一年来,各校开源节流,经费使用运转正常,有力保证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3、自我从事财务工作以来,一直坚持学年末财务公开的原则。每学期末先在校长会上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核,然后在教师中公开。进一步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保持了教师多年来对学校班子的较高的信任度,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勤奋工作,出勤出力,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多出勤,多出力。一学年来,我没有请过一天假,坚持早上班晚下班。全学年出满勤。
2、南阳是山区小乡,全乡在校学生仅400余人,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如何把有限的经费合理地使用到教育教学上,是一个难题。为此,南阳中心小学一方面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学校勤俭节约;另一方面,竭力争劝外源。工作中,我积极配合校长争取各级领导以及乡村两级大力投入,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助。本学年度,我们争取上级主管局教育建设经费三万余元,争取乡财政补助经费二万元,各村及矿山企业也给小学教育大力支持。大大改善了我乡小学办学条件。
3、平时按报帐员职责要求及时建立各类帐簿,从不拖拉。工资及其他报表准确及时,对现金严格管理,不坐支,无挪用现象。
第二条凡在本县辖区内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取水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水资源费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实际取水量征收。根据《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67号令)征收标准为:
一)工业、服务业、商业、建筑业、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和城镇生活用水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
1工业、服务业、商业、建筑业和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用水:地下水0.15元/立方米。地表水0.10元/立方米。
2城镇生活用水:地表水0.10元/立方米、地下水0.15元/立方米。
采矿取(排)水量无法计量的应当依照用水定额计算。
二)取用供水工程的水从事农业生产的按照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地表水0.001元/立方米。
由供水单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缴纳水资源费。用水人按照实际用水量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后。
三)直接从河道、沟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用水限额内的取水。
征收标准为:地表水0.002元/立方米,超过农业生产限额部分的取水应当缴纳水资源费。地下水0.005元/立方米。
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农业生产用水限额应当按照保证农业生产基本需要的原则。
第四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应当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五条取水人应主动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取水测定数据及有关资料。为检查取水量和取水工程设施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取水人应当在取水工程(或设备)上安装标准量水设施。无标准量水设施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安装,逾期不安装的按该工程设计取水量或设备铭牌额定取水量计收水资源费。
第七条取水人应当依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取水量取水。超过批准取水量的按下列标准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一)超过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量10%-30%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1倍征收水资源费;
二)超过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量30%-50%.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2倍征收水资源费;
三)超过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量50%以上的对其超取的水量加价三倍征收水资源费。
第八条水资源费按年征收。应当向取水人送达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用水人年度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后。取水人收到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办理缴纳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收或者免收取水人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
第九条水资源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用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二)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
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取水单位和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绩效考核 优化设计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地方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逐渐加快。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柱产业,长期以来都是采用针对具体施工项目进行管理的组织方式。但是由于建筑施工行业人员调整频繁,项目建设涉及内容复杂,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不能真正发挥项目绩效考核的作用。因此在现阶段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够建立完善的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有效管理,从而促进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
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绩效考核的现状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运行是以实际的项目的运行为基础,企业的经济效益也都是从各个项目部获取。长期以来建筑施工企业都提倡使用针对具体施工项目的绩效考核的管理方式。但是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所有的项目建设都是以具体项目为准,每成立一个新的项目就需要建立相应的项目部,不同项目的施工周期、施工难度不同,而且目前的项目部是随具体的施工项目而变化,没有后续施工作业的项目部往往就会解散,不能进行切实有效的绩效管理。
对项目绩效考核不重视的企业往往没有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在对项目部员工进行考核时候仅仅依靠领导的印象以及个别不全面的指标来决定,体系不完善,考核不严谨,也会造成员工的不满情绪。也存在部分管理体系相对健全的施工企业会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但是考核的指标往往是以项目部的经济效益为主,指标不够全面,最终评价结果往往以偏概全。
二、绩效考核方案优化设计
绩效考核方案要考虑到项目部员工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具体的工作能力及相关工作成果等多方面的指标进行综合性的评价;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的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晋升,提高薪酬待遇,进行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结合的手段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能力和素质,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评价和激励作用,促进施工企业更好的发展。
1.确定相关绩效考核的关键绩效指标内容。绩效考核的内容是整个绩效考核方案的基础,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直接影响最终的考核结果。根据建筑企业的特点,从部门绩效目标、项目部绩效目标、岗位说明书以及临时性特殊任务等四个方面来确定项目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人员绩效考核的特点以及相关绩效考核的原则,从财务、客户、业务以及成长等各个角度选择40个考核指标作为绩效考核的初始指标。然后再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从这40个考核指标里面选取问卷选择率在60%以上的绩效指标作为整个绩效考核方案的KPI。
2.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第一步确定了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指数,但是这些指数的重要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因此第二步是要确定每项考核指标的权重,以区分不同的考核指标,真正体现绩效考核的公平性。一般是采用加权的方法进行,通过对某关键指标赋予特殊的加权系数来强调这一评价指标的重要性。一般来说可以使用经验判别法、对比评分法和系数调查法等多种方法来确定最终的加权系数。在建筑施工企业比较合理的方式是通过由公司总经理、专业副总、总工、人力资源经理、项目部经理等多人组成的评分专家组来打分,确认最终这项关键指标的权重。
3.绩效考核结果评定。根据最终的绩效考核评价将员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而且对于最终的绩效考核结果要进行一定时间的强制性公布,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4.确定针对绩效考核的一票否决指标。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部一般都是分散分布在各地的施工现场,往往处于离散性管理的状态。而且与外界接触比较多,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企业在取得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因此在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要确定相关准入条件,确定针对特殊行为的“一票否决”指标,对于安全、质量、思想政治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部员工实现一票否决。
三、绩效考核的实施
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一般是以年度考核为主,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个人年度业绩的考核评价、个人KPI关键绩效指标的考核以及个人平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考核评价。这里以建筑施工企业某项目部项目经理的年度绩效考核为例对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进行简单介绍。
首先由施工企业的绩效考核委员会共同评议,对该项目经理的年度计划具体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关键考核指标KPI以及工作能力及态度分别进行考核评分。然后由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最终的成绩进行汇总,将汇总结果提交给企业的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经由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核无误后,留公司存档,同时要将最终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反馈给被考核人。
综上所述,本文设计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有效实现对建筑施企业项目相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能够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管理作用,激发建筑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促进建设施工企业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泽,王钰莹.建筑施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优化初探[J].中外建筑,2010(12):117-11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接轨杭州经济圈、建设杨汛小城市”的战略目标,以不断改善集镇、村(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优化杨汛桥镇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杨汛桥镇的城镇品位为主要目标,加快实施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环卫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洁净、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年底,全面高质量实现全镇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完善“户集、村收、镇运”的垃圾收集网络系统,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镇和村(居)具体要实现:有一个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年度计划,“网格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垃圾收集堆放点(地埋式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垃圾清运设施完善,有一支良好的道路(河面)保洁队伍,奖惩考核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有足额的资金投入,使杨汛桥成为县最整洁优美的乡镇之一。
三、具体举措
1、实行“点、线、面”责任网格制。
全镇重点划分2个点(杨汛集镇和江桥集镇)、4条线(杨江大道、杭金衢高速公路连接线、远瞻路、调山路)和21个面(21个村居)的责任网格,在保持原来各线职责和分工不变的前提下,分别明确相应网格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叶国华同志为杨汛桥集镇组长,王其龙同志为江桥集镇组长,分别负责集镇的环境整治、市容市貌的督查工作。同时设立杨江大道、远瞻路、调山路、杭金衢高速公路连接线等主要道路路长4名,分别为:杨江大道路长马一冲、杭金衢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长童利华、远瞻路路长施阳军、调山路路长夏水荣:路长负责对道路沿线路面、墙面、河面环境卫生的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映、处置并通报。各路长要掌握所辖路段的基本情况,每天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定期进行深入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督促及时整改。对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各路长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共同协调解决。各村(居)书记为实施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责任人,负责本村(居)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的督查落实工作。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简报、标语、横幅等宣传工具,结合“洁净乡村”竞赛示范村、优胜村培育创建与小型集中公厕搬迁改造等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的重要意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动员群众从我做起,人人动手,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和工商经营户的“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实现门前“净化、绿化、美化”。
4、狠抓垃圾的源头管理。
加强对企业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管理,严厉打击企业偷倒偷排漏排行为;加强夜市、夜排档、早餐摊、流动摊疏导点区域的垃圾收集管理,完善垃圾收集设施,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强化管理责任,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出现和乱扔乱丢。
5、强化垃圾规范管理。
沿街店铺装修必须办理《装潢垃圾处置准运证》,并在装修过程中设置围挡,产生的装潢垃圾实行装袋存放,规范管理。实行建筑垃圾统一清运,在统一建设建筑装修垃圾临时疏导点的基础上,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处置。加大对未按要求设置围挡和垃圾乱倒乱放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大查处车辆超载引起的路面抛撒石子垃圾及其他危害环境行为;
积极探索建立河长制,配备较强的专业保洁打捞队伍,加强对河道漂浮物、设障物的打捞和清理,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全镇河道水流畅通、河面净化。
6、提高垃圾清理的快速反应能力。
在主要道路逐步实现机械化清扫作业的基础上,要合理配置保洁人员,在非机车道和人行道进行清扫、捡拾,确保垃圾15分钟内清除,对牛皮癣进行及时清洗。对于成堆偷倒垃圾等环境卫生突发性事件,要建立应急处理队伍。要做到发现问题全面,1小时内组织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并即时进行处置。每2个月要对暴露垃圾、卫生死角集中清理,特别要消除背街小巷、村与村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的卫生死角和盲区。
7、村居“网格化”管理模式同步推进。
各村居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监督组,以自然村或村民多少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实行组长负责制。在小组中以保洁工为主体、村两委会成员为班长,同时在每个组内挑选3—7名党员、热心服务的志愿者担任中心户,分别管理15—25户不等的居民。网格责任人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班长负责监督管理,中心户担任信息收集、巡逻检查、政策宣传、社情民意联络四项职能,并能及时上报汇总。要建立基础台帐,建好网格内人口、户数台帐并定期检查记录台帐。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工作机制,包括信息收集机制、协调处理机制、督查反馈机制,实现环境卫生规范高效。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村居每年列出一定的资金作为专项奖励资金,开展星级卫生户评选,对于完成目标任务的村民给予一定的卫生奖励。
8、确保足额资金投入。
镇和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保洁队伍稳定,环卫设施配备合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每年用于环境卫生长效整治投入不少于镇、村(居)收入的10%。
9、加强社会化监督。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要求,对“2个点、4条线、21个面”的责任网格各落实一名管理监督员,对责任区内环卫保洁情况、人员上岗情况、设施管理情况等进行实时监督,并将问题反馈至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促进相关专业部门及时处理。同时镇人大、政协聘请环境卫生督导员,对我镇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不达标的村居、道路、河面的违章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推进环境整治工作的提升。
10、加强目标考核力度。
将环境整治列为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实行综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措施到位、组织有力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职责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推诿扯皮,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于新闻媒体曝光和领导批评的,以及对环境整治中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力的单位,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环境卫生的长效保洁机制顺利实施,成立杨汛桥镇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对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的业务指导和镇级保洁范围的长效保洁管理工作。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实行包干制,负责做好所联村(居)长效保洁的帮助督促指导工作。村(居)作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抓、用心抓,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镇村齐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操作办法。
一、“促进性评价”的实施背景
1.传统的结果性评价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
我校原来实施的教师评价制度,是以终结性、行政性和奖惩性为特征的结果性评价制度。这种评价方式具有评价采样滞后,评价带有指令性和强制接受性,评价标准带有单一性与执行的不可变通性,评价与职称、待遇硬挂钩等不足,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2. 发展性评价仍需进行必要的本土化改造
20 世纪80 年代末以来,以英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摒弃奖惩性教师评价,推行发展性教师评价,试图通过评价让教师了解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帮助教师制定有针对性的个人发展规划,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但这种评价方式存在下列几方面的问题:⑴过于注重评价过程,轻视评价结果,使得教师失去了同行横向比较所能获得的信息。⑵过于强调质性评价,标准化程度低,在操作上难以把握,随意性比较大。⑶评价过程中涉及的材料过多,整理分析工作量大,最终流于形式。
从目前的教师管理实践来看,单纯地按发展性评价模式实施评价,完全让教师通过自我纵向比较,发现自己的不足,建立自我奋斗目标,产生行动动力,似乎过于理想化。实践告诉我们,发展性评价尚需进行必要的本地化改造。
3.“促进性评价”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由于结果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都有其存在意义,我校经过几年的实践,摸索出了一套具有自身特点的“以评价引领教师的专业发展”的评价模式,即“促进性评价”。这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指向、结果评价和过程评价并重的一种教师评价模式。它具有以下特点:
(1)将评价作为一种诊断手段
将多元化评价渗透于教师的各种活动与培训之中,指导教师发现问题、认识自我、自觉反思、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行为。
(2)将评价作为一种评定手段
对教师进行成就评定,帮助教师进行自我定位,帮助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制定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发展目标。“促进性评价”也以横向比较为手段,对教师进行阶段性业绩评定,帮助教师树立阶段性奋斗目标,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注入外在动力。
(3)将评价作为一个系统工程
我们在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教师发展规划时,就充分考虑了教师评价的积极意义和各环节的评价策略。将教师评价渗透到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并将教师参与各种培训活动的表现纳入教师整体评价体系。
二、“促进性评价”的操作框架与实施原则
1. 实施“促进性评价”的基本操作框架
“促进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促进性评价”是在学校有计划地开展系列性的教师活动与培训的前提下,将评价的触角深入到各种活动之中,对教师适时地进行评价性引导。其基本操作框架如图1所示。
从操作的基本框架我们可以看出,“促进性评价”模式将评价分成两类,一类是以“诊断”为输出结果的过程性评价,一类是以“评定”为输出结果的总结性评价。两类评价相互连通,且都是在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教师的个人发展计划之下有序展开的。
2.“促进性评价”的实施原则
⑴发展目标的协约化和梯级化
教师专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教师的主动发展。因此,每一位教师都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照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目标、个人专业发展年度计划、参加培训活动的计划。学校将教师个人年度发展目标的达成情况,作为教师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教师年度评价之中。
为配合教师制定专业发展目标,学校根据教师的教龄和工作情况,将教师的专业发展划分成“新手阶段”、“优秀新手阶段”、“胜任阶段”、“熟练阶段”、“专家阶段”等,并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设置不同的培训项目,设立不同的评价标准。
根据教师职称年限跨度较大、高级职称过早封顶的现状,我们在教师原有职称的基础上,建立了“星级教师”制,构建以校为本、分层评价、梯次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为教师设立更多级次的外在目标,创设更多级次的评价机会。
⑵ 评价介入培训活动
一是对教师在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及时的技术评价,以达到进行过程性微观引导的目的;二是对教师在活动中的行为表现进行实时记载,为总结性评价收集材料。
⑶评价形式的多样化和评价目标的一致性
评价形式的多样化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对教师教学的引导性评价,可采用课堂调研评价法、微格教学评价法、活动介入评价法等。对教师的总结性评价,可采用质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材料查阅与向评估委员答辩相结合的方法,也可采用目标合同评价法、典型案例评价法、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成长袋评价法等。
无论采用何种评价形式,都应紧紧围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这一核心。在具体操作中,尽量采用互动方式进行;在进行总结性评价时,建立评价对象申诉制,强调被评价者对评价结果的认同。
三、“促进性评价”的具体实施
1. 在教师活动中实施“促进性评价”
“促进性评价”模式,将评价渗透到教师的各种活动之中,使这些活动真正成为了促进教师反思、引导教师进步的平台。下面列举的是几种常用的活动模式。
⑴以自我评价为主的促进反思型模式
该模式注意到教师反思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独特意义,无论是在总结性评价还是过程性评价中,都突出了自我评价与反思的地位。其中,“教师个体微格教学活动”和“教师教学展示活动”就是以自我评价与反思为中心环节来设计的。这两项活动的基本流程如图2、图3 所示。
“教师个体微格教学活动”是一种以任务驱动的方式,促使教师进行自我反思的活动模式。在活动过程中,“自我评价-反思-提高”的循环过程,给教师创设了一个比较宽松的活动平台,让教师在这个平台上能够以追求卓越的眼光,来解剖自己的课例。决定该活动方案有效性的最关键因素,是教师个体是否具有追求卓越的意识和动力。因此,一般在活动后期,我们都设立一个课例评比活动或案例反思材料评比活动,以设立阶段性目标的方式,为教师的自我反思活动注入外部动力。“教师教学展示活动”是一种以自我反思为主,但在活动过程中引入他评竞争机制的活动模式。
以上两种活动形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评价在活动的整个过程中都起到了转承上下的核心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评价的成功与否将成为活动成败的非常关键的因素。
⑵以他评为主的引导型培训活动模式
“学科专题研究”是一种以他评为主要形式的引导型活动,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教师培训活动(见图4)。
设计这一活动的目的是以一种较宽松的方式促进教师思考,并以评议、点评的方式对教师进行方向性引导。在活动中得出的结论,对全校今后的教学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
2. 年终总结性评价的实施
在传统的评价模式下,年终评价是以比较、定位为主要目的的终结性评价。但“促进性评价”模式注意充分挖掘年终评价的促进意义。除“定位”自然产生的比较效应之外,在评价的过程设计方面,充分发挥自评、交流、材料介绍等方式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将定量评价和材料的定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定量评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见图5)。
教师参与各种活动与培训的情况,学校在年终评价时,会以定性材料的方式提供给教研组和年级组,作为教研组和年级组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这对教师参与学校活动与培训起到了终端督促的作用,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斌华. 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校本研修”的概念是2004年3月27日袁贵仁副部长在一个培训会议上正式提出的。陕西省的校本研修始于2010年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校本研修的意见〔陕教师201069〕69号文件》中提出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提升教师专业水平,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每五年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均衡基础教育资源,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的全面发展。
开展校本研修有何必要?
一是校本研修是社会的发展的需要与国家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二是校本研修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主要途径。三是校本研修是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抓手。
陕西省推进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是如何安排部署的?
2010年底,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陕西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意见》(陕教师〔2010〕69号);2011-2014年底共组织校本研修“引领者“高级研修班30期。分别在旬阳县、临渭区和西安市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现场推进会。2011年11月下发了《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方案》(陕教师〔2011〕74号),提出了校本研修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教研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培训机构和电教部门积极配合,各中小学学校具体组织实施。2014年12月举行了全省校本研修总结表彰会。
校本研修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学校教育和教师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统筹部署、全面推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成长,为我省基础教育提供有质量、高水平的师资保障。
什么是“校本研修”?
“校本”就是以校为本,“研修”则是研究、探索和反思,以实现教师自身的提升。广义说“基于学校,在学校中,为了学校”。
校本研修的内涵是什么?
包括了校本教研、校本培训、校本科研和校本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校本教研包括是为了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依托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进行的教育教学研究。
――校本培训是指以学校为单位,面向全体教师的学习方式,内容以学校的需求和教学方针为中心,目的是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校本科研是以教育教学问题为科研的主要内容,以解决实际问题、探索规律作为主要目标的一种科研活动。形式主要有:教育教学叙事,教育教学随笔,教育教学案例,教案,论文等。
――校本资源开发其主体包括教师个人、教研组、学科组、与校外机构或个人。种类有课程、教材、教法与教辅等。
――校本资源利用包括政策资源、校内的课程资源、校外的课程资源、信息化课程资源。
陕西省校本研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面向全员、整体推进。校本研修必须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调动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注每一位教师的专业成长,实现全员参与。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校本研修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重点下移,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整体推进校本研修工作。
(2)区域协作、资源共享。要在立足本校的基础上,倡导“大校本”理念,针对许多农村学校布点分散、教师人数少、优质资源分散的实际,整合区域资源,加强校际合作,构建研修联盟,创造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研修质量和效果。
(3)以校为本、突出特色。校本研修是以学校为基本单位,旨在优化本校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促进学校整体发展的研修活动形式,必须立足本校实际,突出自身办学特色。要将校本研修与本校教育教学实践和师资队伍建设实际相结合,努力探索适合本校特点的研修内容、研修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
(4)聚焦课堂、注重实效。课堂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主阵地。校本研修要植根于课堂,以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为基础,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增强课堂教学效果,通过强化课堂质量评价推动教师专业发展。要将教研活动、学术研究和教师培训有机结合,以研促教、以研促训,切实提高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理解校本研修的主要方式?
“教学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从三个不同的方面为校本研修提供了路径,也提示了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三方力量――教师个人、教师群体、给予专业引领的专家。“实践反思”是教师与自我的对话,“同伴互助”是教师与同行的对话,“专业引领”是实践与理论的对话。通过对话最终是实现教师专业成长。在实践中,我们只有充分地发挥教学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各自的作用,并注重相互间的整合渗透,我们才能使校本研修获得实效。
校本研修有哪些特点?
全员性。主体是教师,也包括学校管理人员及其辅助人员。对象为全员,全员参与,整体推进。
实效性。贴近学校实际、为了学校发展,基于教师、以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解决问题的指向性明确,能够较好地促进教育理论与教育教学实践的结合。
针对性。针对学生的发展,针对教师的个体发展,针对学校的发展。
自主性。校本研修的主体是学校和教师,其享有充分的研训自。能自主制订和实施研训方案,自主选择研训内容和资源,自主制定教师专业发展的计划。
灵活性。校本研修可根据学校和教师实,在内容设置、方法确定、人员组合、时间安排等方面具有充分的灵活性,研训的内容、形式、对象、时空均具有灵活性。
校本研修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理想与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心理调适与情绪调控;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评价;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教学艺术与教学风格等。
――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学校文化建设与风、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校本研修规划与方案等。
――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学生成长与身心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学生思想工作及心理辅导;团队活动组织与管理等。
校本研修校本研修的基本方式?
校本研修要根据研修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灵活运用。基本类型和方式有:
――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教;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基于专家指导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点评;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QQ流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校本研修主体责任是什么?
统筹规划,协同实施。校本研修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和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教研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培训机构和电教部门积极配合,各中小学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宏观指导,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制订本辖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县(区)校本研修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并组织中小学校全面开展校本研修工作。
校长的责任是什么?
校长负责,落实到人。中小学校长是校本研修的第一责任人,要立足本校实际,制订科学可行的校本研修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将校本研修与学校发展、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每位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发展目标,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研修计划。
高师院校和教科研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省上设立由省内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师训机构和电教部门专家组成的“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校本研修专业指导。建立一个师范院校帮扶一个县、一个特级教师(省级以上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模范和先进教师)帮扶一个校的支持帮扶机制,充分发挥高等师范院校服务地方基础教育的功能,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为校本研修提供专家支持。
校本研修经费如何保障?
省教育厅提出:“建立健全校本研修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校本研修的经费投入。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的政策,确保校本研修的经费投入,积极为全面推进校本研修创造条件。”
校本研修如何评估?
教育厅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并完善校本研修的各项管理制度,将校本研修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评估与考核范畴,要把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校长和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每五年对各地、各校开展校本研修工作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校本研修制度有哪些方面?
――方案审查制度:积极制定个人校本研修计划;
――过程指导制度:积极参与师徒结对,包片包校,定期咨询专家,遵守网络远程指导等校本研修指导制度;
――学时认定制度: 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教研部门认定登记,力争按时完成360学时;
――评价奖励制度 : 省市每两到三年对推进校本研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陕西省校本研修评价的内容与途径
――教师校本研修计划、次数、时间、态度、笔记、考勤、做课、论文、培训、教材和成果等;
――每位教师五年完成120学时的校本研修任务;
――通过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教研部门认定、教师培训机构登记;
――对按期完成每五年360继续教育学分者,发给继续教育证书。
校本研修活动开展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一是通过需求分析确定主题。研修活动的策划始于分析教师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研修主题,结束于研修活动计划的。
二是依据要素分析组织活动。突出研究主题与形式的针对性、活动过程的可参与性、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设性、研究主题的连续性与渐进性、关注过程的生成性、理论结合实践的指导性。
三是通过评价分析促进发展。这种评价的作用是总结交流经验,进行帮助和督导。
农村学校如何开展有效研修?
(1)开展远程研修。我省面向中小学教师开通了“校本研修网”和“继续教育网”,同时建立了“优秀教学能手工作站网”,教师可以与名师在线咨询交流,互通研修,取长补短。(2)开展自我反思研修。独立思考,自我反思是校本研修最好武器。在偏远农村学校的教师可以调动自我学习的内在因素,促进专业成长(3)大学区研修。可以依托中心校或优质学校,利用良好的资源,定期开展大学区共同体研修。一是学科教师联片研修;二是同类互助研修,确定共同的研修主题,轮流“坐庄”,定期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三是学区内学校互助研修,即小学校或大校的弱小学科与学区内的名校结对子,利用名校的优势学科组,共同开展研修活动,实现研修资源共享。(4)请进来,走出去。邀请各级“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到农村,分享名师、专家、教育资源。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举办的“国培”、“省培”、“校本研修”集中培训班。
教研组长在校本研修中的作用有哪些?
――组织组内教师学习。制定本组成员的校本研修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设计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如集中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先进教学经验的学习;每期推荐一本好书让老师自学;组织观看优秀教师教学实录。通过有计划地学习,更新和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教材观。
――组织课堂教学交流。组内教师的相互听课评课说课;优秀教师的示范课;新教师的合格课;突出某一特点的特色课;探讨某一种课堂结构模式的研究课。
――组织本组课题研究。一是对上级教研部门推荐的课题或子课题的推广应用和实验研究。二是对兄弟学校已经出了成果的课题实验的应用和研究。更重要的是教研组自主开发教研教改课题实验。自主开发教研课题,通过教师的教学实践,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研究找出“问题的答案”。研究和构建现代教育理论体系与我们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的“桥梁”。
――帮扶培养青年教师。教研组长可以在组内开展“师徒结对”,督促学习提高,“集体诊断”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尽早走向成熟,尽快提高教学水平,以实现全组成员整体水平的提高。
――指导教师集体备课。学科教研组长要帮助和指导本学科的各年级备课组搞好集体备课。指导备课组分析和把握教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期教学计划,指导检查集体备课的质量和执行情况。
――组织学科课外活动。教研组长要思考、策划、组织开展适合本学科特点,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本学科学习兴趣,拓宽学生本学科知识面的学科课外活动。
――归纳总结教研成果。教研组长要在日常的教学和教研活动中,收集、归纳、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累教研教改成果,形成资料。在收集和积累中不断完善,在总结和反思中不断提高。
教师专业成长的四个阶段有哪些?
适应磨合期(1-3年)的教学新手,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初步形成,但缺乏教学经验。
适应发展期(4-6年)的经验型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较强,能够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成熟提高期(7-10年)的研究型教师,产生进一步提高和发展的欲望,教学能力与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协调发展。
反思创新期(10年以后)的专家型教师, 进入探索和创造时期,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
教师在校本研修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什么?
――专家论:只有专家指导才是唯一;
――条件论:只有走出校园才能学习;
――攀比论:只有专家才能提高自我;
――升学论:只有升学率高才是水平;
――金钱论:只有投资才能占有资源;
――推卸论:只有领导重视才能成长。
开展校本研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且不可一刀切,全面开展,突出特色;
(2)且不可集体活动代替个人反思,要发挥教师主观能动性;
(3)且不可以教研代替研修,寻找全面提高教师教育的新途径;
(4)且不可以追求升学率代替研修,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5)且不可以课题研究代替研修,要整体推进;
(6)且不可急功近利,要持之以恒;
(7)且不可贪大求洋,要从实际出发;
(8)且不可一阵风,要形成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
教师专业发展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包括本体知识、条件知识和专业能力。条件知识有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方面分成十四条。本体知识有理念与师德包括职业理解、对待学生、教学态度、个人修养专业知识包括、学生知识、学科知识、通识知识。专业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班级管理、教育评价、与人沟通、专业发展。
什么是教师校本研修计划?
教师的年度校本研修计划包括了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具体来说包括教师对个人职业目标与预期成就的设想,针对实现目标提出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任务,针对任务提出自己的措施和实施的步骤。
教师如何做个人年度总结?
依据年度计划和一年的实施情况从思想工作、教育教学、教研科研、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在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方面要进行认真梳理。要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今后的改进意见。
什么是自我反思?
1987年美国舍恩提出“教师即反思性实践者”的口号。1989年波斯纳将之概括为“成长=实践+反思 ”。自我反思是指教师对教育教学实践的再认识、再思考,并以此来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也就是教师自己主动研究自己。反思的本质是一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对话,是这两者之间的相互沟通的桥梁,又是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的心灵上的沟通。反思是教师以自己的职业活动为思考对象,对自己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自我反思被认为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因素。
自我反思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1)教学反思。课堂教学越来越显出动态生成性,有些课堂中的突发问题或值得深思的现象在课前很难预料到,“预设”与“生成”渐渐成为课堂教学的两大焦点。而课后教案则较好解决了这一问题。课后教案就是把自己上课时的课堂实录详尽、及时地记录下来,并对其中某些片段和环节进行不断的反思、总结,从而扬长避短,以便于今后教学的提高。
(2)反思日记。实践者在一天的教育教学工作结束后,及时地记录下自己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记录下教育教学的背景、实施要点、实施效果及伴随而至的思想感悟和情感体验,记录下发现的问题及反思后设计的假设性解决方案等。
(3)教育叙事。实践者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总会遇到一些独特的事件或感受,要及时地记录下你的思考和感受。写教育叙事可长可短,不一定长篇大论。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积攒下来的点滴叙事,经过整理、归纳、加工,就是一册校本研修成长集。
(4)观摩体会。通过观摩别人的公开课和示范课,分析别人成功和失败的原因,来反观自己的教学行为,这是教学反思的一条重要途径。因为这样可以吸取他人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这种反思可以极好使教师从自我封闭状态解脱出来,让教师通过镜子来反思自我。许多教学名家常说自己的“名师”是听出来的,其实都是他们对别人的课堂进行反思,借他山之石的结果。
什么叫同伴互助?
同伴互助就是教师之间真诚的合作、交流和共享,实质是建立教研伙伴(研共体)。与专家引领和自我反思相比,同伴互助是校本研修三要素中最难实现的环节。其特点是互动,同伴之间相互影响,通过加工、改造、促进等形式,以团队的形式进行研究。它的基本形式是交谈(对话)、协作、帮助等。实质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之间的交往、互动与合作,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合作文化,是实现1+1>2的有效途径。可共同分享经验,也可共同探究问题。
同伴互助在活动形式上有哪几种类型?
(1)对话:交换信息,共享经验,深度会谈,探讨和辩论
(2)协作:寻找伙伴,共同承担某项实际问题研究。
(3)帮助:指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绩的骨干教师指导新任教师或教学能力有待提升的教师。
专业引领的实质及主要方式是什么?
第一,靠教师研修先进的教学理论,并运用于反思和互动的教学研究活动之中。这是教师从教书匠通往教育家的必经之路,教师养成学习的习惯,其实就是一种隐性的专业引领。
第二,靠专家、学者的指导。教师们在与专家的互动中,在真实的课堂、真情的参与、真心的交流、真诚的研讨中,实现真正的提高。
第三,教研员的上门指导,面对面地点评和引领,安排老师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培训。
专业引领的具体形式主要有哪些?
(1)辅导讲座。就课堂教学中的有关问题作专题或系列性讲座,举办学术性报告和理论学习辅导讲座,解读新课程标准和内容,介绍课程改革对教师素养的要求,并与教师进行互动式交流。
(2)专题谈话。一对一、面对面地进行专题谈话。针对教师教学中的困惑,确定谈话专题,拟订谈话提纲。过程中引导教师自我分析、自我评价,鼓励教师表达自己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指点。
(3)专题式研讨。外派教学骨干参加各种专题的学术会议,建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先导小组”,内化理念后向其他教师传播新的教育教学思想。“先导小组”成员与其他教师组成学习共同体,以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为研讨内容,重点解决新课程理念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问题,比如新教材内容分析、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等。
(4)教学现场指导。专业研究人员对教学现场指导。专业研究人员与教师共同备课(设计)、听课(观察)、评课(总结)等。
如何解决部分教师研修倦怠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学习理念。通过宣传和教育,使教师树立起这样的终身学习理念:一个人的学习水平决定着他的工作水平,在学习型社会中,教师应当成为终身学习的先导和典范。
(2)激发研修兴趣,唤醒学习内需。增强研修活动的趣味性、新鲜感、吸引力,让教师参与进来,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体验成功、感受成长、获得进步,将任务驱动型的研修变为兴趣驱动型、问题驱动型,逐步发展为为成长驱动型。
(3)加强团队建设,营造研修氛围。将学习型团队作为教师学习的基本单位,着意营造集体学习的氛围。运用从众心理效应,使先学者感染后学者,实现“长板先行、短板增值、间隙加密”的团队发展目标。
(4)建立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制度。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将研修表现与岗位聘任、评优晋级、职称评定、骨干推荐、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让努力学习的教师在精神上、物质上都得到回报,使研与不研、修与不修不一样,从而达到以考促研,以评促修的目的。
(5)量身制订标准,先进促进后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确定不同的研修目标、内容与方式,如针对部分高级别骨干教师可以实行“首席教师”或“资深教师”制度,使之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发挥研修作用;对于研修消极的教师,发挥先进帮、带后进的作用,把工作做细,耐心地帮助每一名教师走上追求专业发展的道路。
如何缓解研修中的工学矛盾?
(1)对症下药,解决实际问题。在研修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目光聚焦在课堂,研修的问题来源于教师,来源于课堂,研修的过程离不开教师,离不开课堂,研修的成果应用于教学,应用于教师,因此教师在主观上就愿意积极参与进来。
(2)减轻学习负担,提高学习效率。教师的时间如此宝贵,就应该在策划研修项目时,精选研修内容,创新研修形式,合理安排研修时间、开发出高水平的精品研修课程,让教师在有限时间内,取得最大收益。
(3)整合多种因素,整体推进研修。各中小学校校长应以校本研修为切入点,统筹整合教研、科研、培训、电教等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对教学、教研、科研、培训、信息技术等多项工作实行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教师工作、学习、研究的一体化。这样就会避免重复性的任务,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4)运用网络工具,开展远程研修。学校可以利用网络实现研修的电子化管理,在网上公布研修主题和内容,教师可以在任意时间内,任意选择研修内容,获取海量信息,开展网络学习,并按期提交研修考核作业。
如何突破校本研修中教师同水平重复的瓶颈?
(1)扩大名师引领,发挥辐射作用。整合区域名师资源,组织建立名师人才库,组建名师引领团队,制定名师支教、带研带修规划和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区域校本研修中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对贡献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请进来,走出去”。即请知名专家、名师、教研员来校讲座、上课、拜师学艺;选派骨干教师外出学习,参加高级研修班、攻读教育硕士等等,学成归来的人学习汇报,以点带面,众人受益,增长见识,拓宽视野,逐步改善学校的文化学术氛围。
(3)培养校内骨干,实现长板先行。学校应立足实际挖掘教师潜力,培养校内骨干教师,增强自我“造血机能”。
(4)突破思维定势,提高研修水平。在研修中要敢于突破思维定势,对同一个问题,变换思考的角度、拓宽研修的广度、挖掘问题的深度。如在观课议课、课例研究活动中分别采用“一人同课多轮法”、“多人同课循环法”、“同课异构借鉴法”等方式,将一个问题研究深、研究透,使教师团队专业水平实现飞跃。
教师校本研修初期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什么?
(1)患得患失,趋于功利。职称与工资、奖金、福利挂钩,有些教师参与研修是为自己的职称评定或评优奠基。但教师的教育科研必不可少,且教育科研是一件十分严谨的事情,只把研修当作扬名求利的工具,在工作中就会患得患失,趋于功利,
(2)管理不力,缺乏引领。校长认识模糊,全当特色争优,有牌即思挂,无誉则求安,校本研修变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甚至认为研修是骨干们的活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专业引领,研修风气不浓,研修变成了散兵游勇,萧条无比。
(3)观念陈旧,维稳维轻。部分教师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心,求稳,不思变,缺乏求新、求异思想和敢想、敢干、敢闯的奥运精神,教育教学观念跟不上新时期的高要求。
校本研修方案设计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第一、组建由校长牵头的校本研修工作组。校长是校本研修的设计者和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校长的职权,组建校本研修工作组,具体负责研修方案的设计和研修活动的开展。
第二、实施需求评定,了解教师队伍现状,为提高教师教育的针对性奠定基础。明确需求是开展校本研修的基础。每个学校都有其自身发展的需求,同样,教师也有不同的需求。对教师的需求评定,可以采用问卷法、能力分析法、任务分析法和工作表现分析法等。评定中,不仅要了解每个教师的培训需求,而且要掌握整个教师队伍的需求。
第三、方案的讨论与修订。在实施方案前,应将方案向全校教师公布,使之成为全校教师的“共同愿景”。同时,广泛征求教育行政部门及同行和专家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的论证和修改。
校本研修的基本过程有哪些?
(1)问题提出。校本研修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学校和教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所以要“以问题为中心”,以问题为出发点。要在专家指导下诊断学校和教师发展中的聚焦性问题和生成性问题,把脉要定位准确,诊断要切准关键。
(2)目标设计。设计指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案、设想、构思、策划。第一,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搜集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案例;第二,要遴选出关乎学校特色建设、可持续发展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关键问题;第三,提出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理论假设;第四,要拟订解决问题的课题及研究方案;第五,要制定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第六,要不间断地进行介入性阶段反思。
(3)研修行动。行动是依据目标和任务解决问题的过程。行动意味着改革和进步,是一次成长的过程,一个专业发展的过程。在行动中,校本研修系统的三大要素要协调运作、优化组合,为行动而研究,在行动中研究,由行动者研究;树立“问题既课题,工作既研究,教师既专家,成长既成果”的研修观。
(4)及时总结。一次有计划、有目的、有内容、有组织、有管理、有考核、有激励的校本研修活动,既要有阶段性的信息整理和过程描述,也要有过程评价和对问题解决的逼近分析,还要进行反思和回归实践的验证,并根据开展情况,对设计方案和理论假设进行调整或重新设计。
如何开发校本资源?
(1)开发主体包括:教师个人、教研组、学科组、与校外机构或个人。
(2)课程形式包括:
――课程选择:指在备择的几种课程中选出一种最符合自己需要的课程作为校本课程。例如书法入门。
――课程改编:指学校和教师对已有的课程进行修改,以形成一门适合自己实际需要的课程。例如生态农业。
――课程整合:指按照某个重要的主题将两门及以上学科体系的知识或技能组织成一门新的课程。例如灾后心理辅导。
――课程新编:指按照学生课程需求和可得到资源的分析,由学校确定开发一门全新的校本课程。例如校史教育。
――课程拓展:指对原有课程的优势而进行拓展,以形成一门新的校本课程。例如唐诗欣赏。
――课程补充:指对原有课程的不足而进行有针对性地补充,以形成一门新的校本课程。例如作文写作指导。
如何利用校本课程资源?
课程资源目前可以利用的主要有四部分,一是政策资源;二是校内的课程资源,如实验室、图书馆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三是校外的课程资源,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工厂、农村、部队、科研院所等广泛的社会资源及丰富的自然资源;四是信息化课程资源,如校内信息技术的开发利用、校内外的网络资源等。
观课议课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以观察为基础。同事之间互相观摩教学,主要以师生行为、课堂事实、现象、氛围、效果为观察要点。观察者要记下所观察班级的所有信息,使反思建立在充分全面掌握课堂信息的基础上。
(2)教师间进行合作性议课。献课教师和观课教师是既平等又对立的主体间关系,彼此要充分尊重和理解各自的处境和条件、愿望和设想。
(3)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坚持以学论教。就是把学生的学习活动和状态作为观课议课的焦点,以学的方式讨论教的方式,以学的状态讨论教的状态,以学的质量讨论教的水平和质量,通过学生的学不映射观察教师的教,以学考察教,以学改进教。某种意义上,以学论教是促进教学方式转变的根本方法和技术。
(4)在同伴指导人员中明确一位大家都信任的专业人员,他能够与人进行很好的沟通,思想开明,能努力提高他自身的教学技能。有责任心做事谨慎,在课堂上富有创新精神。
如何进行观课议课?
观课议课以课前说课议课为起点,以课堂观察为基础,以课后议课以及反思改进为核心,三个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观课议课循环。
(1)观课前的说课议课。与现有听课评课活动比较,观课议课强调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意义的理解,强调集中在一定的主题上,强调对授课教师教学风格、教学追求、教学特色的尊重,强调授课教师与观课教师的课前沟通和互动。
(2)课堂观察。观课教师在课堂观察中,不是纯粹的旁观者,而是积极主动的介入者、帮助者,要把“我”投入进去,不仅对“课堂管理行为”及效果进行观察,并且要思考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课后反思与记录。观课议课提倡“把经历的事情说出来,把讨论的东西记下来,把想到的办法做出来。”“说出来”、“记下来”是一种叙事研究,而“做出来”则是一种行动研究。反思首先是一种追问,我们可以用表格的方式填写相关的反思记录,也可以以叙事的方式从“教学设计”、“设计意图”、“课堂实录”、“课后反思”、“议课记录”、“改进设想”等方面进行思考。在写教学叙事过程中,可以分出教学片段,选择某一个教学片段或者教学细节进行总结,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关主题,将相近和相似的片断集中进行教学叙事。
什么是案例研修?
案例研修是以教学案例为载体,以参与者对案例的分析、讨论这主要形式的研修方法。案例研修的目标是为了获得案例中的故事、蕴涵的困惑、解决的思路的理解,形成解决相应问题的专业能力。
组织案例研修有哪些环节?
组织案例学习和讨论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第一,案例准备,寻找(或者制作)突出研修主题的案例素材。第二,讨论准备,包括组织讨论成员,安排讨论活动,说明讨论主题,通过与此相关的学习材料。第三,观察案例。第四,讨论案例。第五,回顾小结研修活动,对相关主题进行研究和诠释,或者引出需要研修的新问题。
案例研修有哪些方法?
一是看活动对象――执教老师――的视角。他遇到了什么问题?这个问题是怎样产生的?问题出现以后,他可能想怎么做?他实际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做?他的活动收到效果了吗?整个活动中,反映了执教者怎样的价值追求?等等。
二是看表达对象――案例的编写者和提供者――的视角。他为什么选择这个案例?他想告诉我们什么?他是怎样选择和组织这个案例的?等等。
三是从自身的角度看。我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吗?我是怎样处理的?有什么差异?除了案例中老师已有的作为和自己经验的作为,还可以有哪些作为?自己该怎么办?等等。
什么是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以分享教学设计的方式解决教学设计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一种有效的实践训练方式,其思路就是:组织教师围绕一个单元或一节课,通过任务分工,进行教学设计、交流和讨论教学设计、改进教学设计,在实践和讨论教学设计的活动中学习教学设计,以提高集体成员的教学设计能力。
集体备课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任务分工。集体备课需要所有参与者都承担责任,要提高任务承担者的工作质量,一是建立一定机制强化任务承担者的责任心,提高个体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明确任务质量标准,避免任务承担者不负责任,敷衍了事。
(2)个体创造。个体创造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钻研和理解教学内容、吃透教材、广泛收集相关资源的基础上,提出如何认识教学内容、如何开发利用相关教学资源、如何组织和实施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准备相关教学内容的课程资源。
(3)集体研讨。操作环节包括:第一,承担任务的教师向其他教师讲述自己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理解,讲述自己对教学方法、教学流程和教学环境的处理意见,并介绍自己为此涉猎和准备的相关资源。第二,接受其他成员对相关内容和主题的质询。第三,参与教师共同对这一任务对话研讨,进行思维碰撞,以完善设计方案,使其成为成员共享的集体智慧成果。
(4)个性化处理。集体成果最终需要个体实现,最后的个性化处理目的在于使设计更适合自己的学生,更适合自己的教学风格。
(5)教后修订完善。教后修订和完善是一次集体反思和提升,它有利于促进教师比较和评估,从而提高教学设计质量,并使修订完善的方案成为以后设计的有效的参考资料。
如何进行网上议课?
网上议课是教师围绕课例,围绕教学案例,运用信息技术条件展开的专业对话和交流活动。它是利用网络帮助教师诊断课堂,研究课堂,改进课堂,丰富教师课堂教学实践知识的一种有效方式。
网络议课,可以突破观课以后议课时间不足,参与面不广、发言不充分等到局限,开放议课时间与空间。但是,由于网络议课具有公开透明、保留时间长等特点,作为一种新的议课方式,很多教师并不习惯和适应,因此,需要在议课的原则、内容、方式方法及技巧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同时,需要学校建立相应网站,搭建议课平台。
如何进行网络论坛交流?
网络论坛是围绕特定问题和主题,运用网络对话平台展开的探讨和交流活动。它是利用网络帮助教师交流思想、切磋技艺、增进感情的有效方式,对教师专业成长能够起到很好的帮助作用。利用网络论坛方式研修,首先,必须保证论坛的内容和主题是教育方面的,或者是与教育紧密相关的;其次,要选好主持者,形成参与论坛的骨干力量和骨干队伍;最后,要规范论坛言行,保障文明取向、教育取向、反思取向。
【关键词】土地竞买人;资格诉讼案;审判权;行政权;阻碍;法制统一
引言:
中国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权与审判权的行使本应该是分离情况下的统一,体现法制的一致性。行使结果如果发生背离,从根本上讲,从逻辑上看,必有一种权力在行使时对原有法权发生了走样。这种走样,如果不是由于立法体系出现的问题,那么可能就是由于权力行使主体的认知能力和技术能力有问题,抑或可能由于权力行使人的职业品性值得商讨。笔者对一宗拟出让土地的竞买人资格案的判决结果之反驳,展现出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法原则之实质内涵。阐明任何权力主体不得对法律原则做出为我所用的曲解,寻求法律的之外目的性结果,失去客观公正地对待法律之品性,否则行政权和审判权的行使结果难以统一,必然会非法地伤害利害关系人之权益,阻碍法制的统一。本文,重点就审判权的行使不当之实例,分析不当之理由,提出矫正的方法,以维护法制之统一。
1 土地竞买人资格诉讼案之概述
在江苏某县,县人民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限定了土地竞买人必须是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之报名条件。现实的报名者是两个公司法人,甲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的暂定资质,乙公司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办理之中的证明,两公司都履行了相应的报名程序,得到了县国土部门发给的《竞买人资格通知书》。鉴于甲公司提出乙公司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异议,县国土部门对乙公司发出了《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从而引起了乙公司对县国土部门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县法院因该取消通知内容中没有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定,违背依法行政的多项原则,判决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甲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果维持原判,其判决理由的评述在下文详解。
2 认定消竞卖人资格为行政行为的错误及其结果评析
2.1 取消竞卖人资格行为是民事行为
《江苏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规范的是出让行为,而出让行为组织实施的主体是市、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土地使用权作为一项财产处置行为,对法律而言,出让行为是法定职务行为,履行政府授予的法定义务,但对于竞卖人而言,则依据《合同法》的原则,出让和受让行为则属于平等民事主体关系范畴,是地地道道的民事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质上与任何政府机关依法出售闲置的办公用品等财产无异,如果理解成行政行为,就会导致行为性质认定上的错误。乙公司对县国土部门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法院视为行政诉讼案件予以受理,存在对政府行为性质认定上的根源性错误,混淆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与政府机关的民事行为的区别。
2.2 一系列的出让行为都应该是民事行为
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县国土部门按照县政府《公告》约定,接受报名,认定报名资格,取消竞买人资格,最终确定中标人,签订中标文书,缔结出让合同等一系列的行为,都是民事主体活动行为。如果取消竞买人资格是行政行为,那么有什么理由否定上述其他一系列关联行为不属于民事行为呢,那么有什么理由否定政府出售一张破旧的办公桌子不属于民事行为呢,这样的结果,必然会导致出让或出售活动,被确认成行政行为。令人啼笑皆非,国民会对有关国家机构的认知能力提出质疑,生活在这样国度或地区的民众还有什么值得荣耀的。
2.3 遵循《公告》约定的行为主体应是民事主体
本案中,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对乙公司发出的《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是按县政府《公告》要约中约定条件,严格对照条款重新核定而做出的,在通知中没有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显然属于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实施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不违法即可,但是被县、市法院认定成行政行为,按照行政诉讼案子的套路处理案子,存在性质认定的常识性错误。男人不是女人,如果,如果一具女尸被法医拉去解剖,以便寻找男人的特征,怎么也得不出是具男尸的结论,如果得出了,那么法医的行为认知能力就有问题,必须找另一个法医来鉴定前一个法医所做的结论了。民事诉讼案件被拉到行政庭当成行政诉讼处理,什么样子的事实依据、什么样的法律准绳,都无法正确的判决。把男人拉进妇产科,助产了半天,没生孩子,得出此人没生育能力的结论,头脑真的混沌不清,不考虑拉错对象了,是很荒谬的。有关法院判决的理由,在下文详解和评析。
2.4 乙公司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对象主体不当
如果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非依县政府《公告》做出的,无论是依法或不依法或依法不当,那倒可能认定成行政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外乎了《合同法》规定的要约、承诺的范畴,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了。《公告》中对竞买人资格条件的设定主体是县人民政府,设定行为必须是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如果设定不当,利害关系人可以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讼的对象主体应当是县人民政府,而不应该是实施民事出让活动的主体即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该部门发出的《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至多可以作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事实证据之一。本案例中,乙公司对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能提起的诉讼,只能是民事的,请求自然是民事的,无论是请求撤销,还是请求赔偿,诉讼胜败等都另当别论。因为县政府在《公告》中设定的条件,对民事主体双方而言是不可抗拒的,所以请求赔偿也要分清双方过失之大小以及其他客观实际情况。
2.5 行政判决书不能改变民事取消行为的效力
在法律事实上,对取消竞卖人资格之行为性质的错误认定而做出的判决书效力,并不直接冲击县政府出让的法律文书效力,也就是说,不是针对县政府法律文书直接做出的判决,所以县国土资源部门依然有法定义务执行《公告》要约中规定的竞买人资格条件的限制性规定。进一步而言,民事行为产生的是民事行为效力,法院判决书否定的是其行政行为效力,而这种效力是该《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本来就不具有的。通俗讲,正如男人就是男人,法医鉴定男人不是女人,没有受孕能力,并不是对男人的否定,并不是由此否定男人在社会与家庭中的男人身份权一样。法院判决县国土资源部门(以行政行为方式)撤销《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并不能否定《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的民事效力,判决书犹如一纸空文,但游戏性的司法审判,不仅浪费了国家审判权的运行成本,而且扰乱了其他国家权力以及社会的运行秩序。但是可想而知,把男人拉进妇产科进行妇科体检,何止浪费体检成本?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如果审判机关以法律文书的方式干扰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损害社会的公平、伤害法制的统一,终究会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附带言之,这样的认定错误,在全国,也是累见不鲜的。这些状况的改善,有待于法官法律应用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待于权力机关督促法官起码认知能力的自我完善,有待于人民对法官正义正直品性的培养。
行政机关以民事主体身份做出的行为是民事行为,以行政主体身份做出的行为是行政行为,根据客观情况和依据法律,身份决定行为性质,行为性质反推其身份,这是执法、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公权机关及其具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的认知识别能力。
3 竞买人资格限定条件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评析
3.1 无视法律的例外条款多半导致枉法判决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制度,所以受让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主体必然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不可能是其他主体,更不可能是自然人。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下简称《招拍挂规定》)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上述两套法律法规配套适用,得出的结论是自然人不可以作为受让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主体,因为国家至今没有直接可以授予自然人房地产开发资质的证书的规定和先例,但是自然人是否一定可以或不可以参加房地开发用地的竞买活动,上述法律和规章在例外条款中没有明示,所以难以一时断定。然而,例外条款指向的是特别的法律性的规定,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无视例外条款,不对例外条款的范围和内容加以阐述并予以适用,法院认为自然人可以在房地产用地竞买活动中享有当然的竞卖资格报名权或竞卖资格权,径直做出相应的判决,这样的判决很可能是粗糙枉断的。自然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报名获取竞卖资格权,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都要看例外条款指向的特别法之具体规定,千遍一律认为可以,在逻辑思维上是错误的,在法律适用上是粗糙的,在审判结果上是非法的,很可能导致审判权对行政权正当依法行使的干扰,结果使人民的被表现得面目全非,法制的统一何在?
3.2 法律事实要求主体在受让时具有特定资质
《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修正)》(在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事实上,无论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在受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用地时候,国家都有相应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不符合准入资格条件的,不得受让房地产开发经营用地的使用权。至于开发资质的条件设置在报名时还是设置在受让土地时候,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这是留给下位规范性文件和文书的自由裁量权,事实上下位规范性文件自由裁量权并不自由,需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地方性法规,结合地方的实际,按照法定的程序予以制定和公布,必须展示高超的规范制定艺术。显然,受让时,受让主体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公告后,组织实施土地的出让活动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在哪个时点,要求拟受让主体必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全在于公告中的约定,违背公告的约定,擅自改变要求取得资质的时点,就存在程序上的不公正,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公平,失去《公告》之公信力,失去《公告》公开之意义,公然修改要约内容,与暗箱操作何异。
3.3 特定资质条件限定与否都是合法公平的
土地出让活动是经过批准后实施的民事活动,对民事活动实施的程序性规定,只要不违法即可。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55号)第七部分规定“不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不得参加商品房项目用地的招投标,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规定,并没有限制自然人参加挂牌或拍卖的竞卖活动,因为该条款限制的主体不是自然人,是企业,限制参与的活动类型是招投标,而不是挂牌或拍卖。基于严谨性的思考,和对法律原意的职业性恪守,可以得出结论,该条款为与本案无关条款。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法院,如果没认识到这一点,是很幼稚的。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继对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受让主体做出了资质许可的规定,受让主体必须企业,而不是自然人,并且是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既然自然人不可以受让房地产开发用地,不能取得购买权,当然地不具有报名资格,参与竞买活动。如果有自然人可以报名,那是《公告》做出的例外。《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肯定不可以从事购买活动,否则对相关民事活动相对人会造成潜在的合同缔结风险,如果相关当事人愿意接受并不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不利后果,另当别论。类似而言,自然人没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资质,即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是否一定能取得该能力,显然存在不确定因素,这些不确定因素是众多的,包括自然生理的、社会身份的变化等,让国家财产、人民的财产受制于的某个或某些自然人不确定的条件因素的制约中,是很不公平的,一旦政府预期的房地产重大目标不能实现,产生重大损失,那么允许自然人参与竞买土地的政府行为就有非法或过失之嫌疑。当然,某些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允许自然人取得竞买资格,可能属于政府基于众多客观因素的考虑,以便达到某些预期公益愿望,自愿承受自然人资质能力获取与否的风险,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而做出的例外,而允许自然人在报名时至受让合同签订时的时段内,取得所组建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如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缔结了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候,其恢复了民事行为能力,并追认了合同效力,合同依然还是要履行的。正如行为人在遭到刑事责任追究时点前,已经和被人结为伉俪,虽然违法,但是在法律处罚措施施与时候,往往会受到谅解。自然人有可能组建公司领取房地产开发资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可能达到或恢复行为能力,嫌疑犯有可能在适当的期限内与被人结为伉俪。自然人组建了企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领取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与自然人相比,政府更有理由信赖这样的企业之履约能力。《公告》中限制或不限制报名竞买人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条件,只要其本身是按法定程序做出的,都是政府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方式。限定竞买资格人必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是不违背《招拍挂规定》的规定: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
3.4 政府给予的准备特定资质之机会是公平的
任何意欲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自然人,在任何具体土地出让公告出台之前,总有组建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的合理机会,例如可以查阅政府公布的土地年度计划预知信息,领取相关资质证书,等待商机到来。政府一度地为出让土地做各项准备,自然人却怠慢于做出资质准备,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迫使组织实施出让活动的主体背离公告的原先“要约”条件,有违背民事活动中的诚信原则,有意欲参加强买之嫌疑。资质准备和竞买保证金的准备一样,都属于竞买准备,在一定程序时限内,没有达到《公告》的既定条件,是不可以获得竞卖人资格的。全国各地各有限定竞买人有开发资质条件或不限定竞买人有开发资质条件的诸多案例,在不限定竞买人房地产开发资质情形下,自然人可以报名获取竞卖人资格,但是成交后受让土地的主体必须是企业,如果该企业是法人的,那么法人属于自然人(竞卖人)之外的第三人。自然人可以自行组建企业或吸收他人共同组建企业,受让后,组建企业时候,他人如果就是竞争对手,没有充分的证据,有什么理由证实他们事先非法地串标过呢,也许竞争后,才产生合作组建企业的欲望,并付诸实施,情况属于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难以鉴别。当然限定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也可能出现类似情况,但是养成正规品性而形成合法经营企业文化习惯的企业,更有利于政府在出让中把人民财产卖个好价钱,并降低交易风险。对诸多实际情况的考虑和对不法行为的尽可能地防控,是政府忠实于人民利益的体现,当然,也不排除政府受某些人私人欲望的影响非法背离人民利益的可能。政府设定或不设定竞买人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条件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并不重要,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和没有违法之行实,履行了法定程序的《公告》就是合法有效的。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按《公告》要约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是法定职能义务的履行,对外从事的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为目的民事活动,偏离公告要约的设定,在程序上必然会导致对潜在的土地受让群体不公平、对社会不公平。
4 审判原则在司法审判案例中的曲解及其辨析
4.1 无视行政程序、歪曲公正、公平之本质
某中级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根据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本案中,乙公司不仅具有房地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而且报名时提供某建设局出具的关于乙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证明,一审期间诉讼期间其又取得某住建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暂定资质证书,因此其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事实上,《公告》中的要约性规定:必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才可以获得竞买人资格。这条,是按法定程序确定的,县国土部门执行时,如果无视这种约定,而作走样性安排,就是违背程序性约定而擅自行事。法院上述这段判词恰恰进一步证明了,在报名时点乙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县国土部门发出的《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书》是正确的。而法院之所能够得出相反的判决,是擅自将《公告》约定的报名时点后移,延伸至乙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资格时点,有司法干扰行政之嫌疑。另外,法院无视法规例外条款“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在判词略去此句子,出于什么考虑。这里不评述法官、法院的依法水平问题,但这样的做法是让社会不可思议的、是让法律不可思议的。退一步讲,类似地比方,假如《公告》不做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限定,直接允许自然人参加。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否可以当然地参加报名获得竞卖资格,按照法院的如此判法,应该也是可以的,那不是笑话。医疗机构只要出具个“某某神经病人正在康复之中的证明”,报名时点后的一段时间又奇迹般的康复了,再获得个“康复证明”就可以追认报名时点的竞卖资格了;未达到民事行为人年龄的,在报名后数日又达到了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被剥夺治理财产权利的人,报名后数日后又刑满释放,获得购买财产的权利能力,所有的这些,就时点而言,这些人群按法院的判决方式,都可以如法炮制地获得竞买人资格的。这样的审判结果是让国家重大财产处置程序出于不定状态,牺牲全民的财产处置最佳时机,才算是公平。通过如此分析,擅自变更竞买人条件资质取得时点,是属于法官的主观臆断;略去相关条文句子,是对原文法条做“为我所用”的引证,断条取义,属于枉法和妄断。这样的主观判决,以伤害甲公司的机会利益为代价;以伤害程序的公平为代价;以伤害法律的严明为代价;以伤害国民的财产处置机遇为代价,背离程序法、违背实体法,为乙公司求得“为我所用”的公平,显而易见!
4.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审判原则的滥用
按照《法官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要求法官: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这里主要评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4.2.1 以事实为依据,但是对事实曲解。第一个事实,《公告》是履行了法定程序做出的,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其中的限制竞买人资质的要约条款是不违法的,并没有不依法之嫌疑,是对不特定的公众发出的,所以没有伤害任何当事人法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说伤害,那是做背离法律的主观臆想,这点上文已有评析,至于第二个事实,县国土部门做过类似的案例,即在类似《公告》中要约限定竞卖人必有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条件之情况下,曾经多次接受过携带“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办理之中的证明”的企业报名,但是按照《合同法》上规定,没有当事人提出异议,也没社会提出异议,则导致了要约的事实性变更,这样的情况,是不违背行政上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因为行政法不得迫使当事人一定要享受提出异议的权利,所以民事约定性变更,只要取得社会性认可、具体当事人的认可,没有任何“公法”是可以阻止这样的认可的或漠不关心的,在法律实施机理上是和谐的,这样的法律,无论是行政法,还是民法。本案中,甲公司不放弃对乙公司的竞买人资格提出异议的权利,阻止了《公告》要约中对竞买人资质条件约定的变更,以便保护其机会利益,是合法的,是正当的。
据此,本应以事实为根据,结果偏离了法律事实,不用法律的眼光看事实,是法官办案之大忌。电线杆之所以成为电线杆,是因为有电线,电工不看看,不管三七二十一,爬上无关的广告牌子杆,修电路,是可笑的。理由是:本人是电工,认得出那是个杆子;本人是法官,认得出那是事实。
4.2.2 以法律为准绳,但片面肢解法律。法律的适用,是以对法律体系的熟谙为前提,法律体系中有行政法、有民法等诸多法律,在判决案例中,做“见行不见民”的安排,受着“见木不见林”的思维方式和操作方式的束缚,无视法律体系的配套运用,只注重公法适用,做地道的“行政法官”,但是本案即便适用行政法,也是歪曲的;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进入了行政庭的,就算是行政案件,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无视民法对客观事物的安排,这样的法官基本法律应用素养让人深思。口腔科医生,痔疮病人进来,按口腔溃疡的方式去处理,荒唐得部位不清,连共性的病情认定和皮肤病的用药套路都拈不清,空有一本医师职业证书。说这些,不是说笑话,没有任何偏见,这里只想浅显表明这样的事实:此案件中,法官、法院类似地这么去做了案子审判,扰乱行政,失去了审判机构自身存在的正面意义。
4.2.3 肢解或“武断”法律体系必将有损公正
绳是什么,百科词目解释为:由两股以上的棉、麻、棕等纤维或金属丝绞合而成的条状物;绳墨的解释: 木匠工具。用绳染墨在木上弹直线。比喻规矩法度: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但是此案中,法官不但民行不分,而且剥“绳”成“股”,断“系”取“线”,断“线”取“章”、断“章”取“条”、断“条”取“义”。法律何在,“大象”何在!―“庖丁解法”,游刃有余!背离程序法的价值,背离实体法之宗旨。
程序的内在价值是指程序独立存在的价值,程序的外在价值是程序实现实体法价值的价值,包括秩序价值和公正价值。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修正)第五十八条规定:“ 因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引起的经济纠纷,按有关土地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和经济合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显然,要求处理相关纠纷时适用法律、法规,当“行”则“行”,当“民”则“民”,民行结合。行政执法的、司法审判的、作为民事主体时的国家机关以及其他民事主体当事人,都应该根据法律对主体的不同要求,即依法或不违法行事,而追去公平与正义或谋其正当的利益,不该无视这条的规定。
4.3 对法院认为取消乙公司的竞卖资格所导致的后果评析
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明某国土局发出的《取消竞买人资格的通知书》有如下后果:
4.3.1 后果一,“剥夺乙公司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享有的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的权益;”
评议: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制度。所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的权益的企业必须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取得资质的时点,只要在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点前,到底可以前移到哪个时点,在于公告的约定,只要约定是合法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就会给利害关系人和社会造成非法性伤害。本案中,法院、法官主观地移动时点,行政执法程序的公平何在,审判的实体法律依据何在?
4.3.2 后果二,“某国土局未给予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行政程序违法;”
评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行政机关,从公法讲不错,但是国土局代表政府处置财产,从事民事活动时,在私法上,只能是民事主体。本案例中,没有违背政府的《公告》约定,所做出的取消通知书,只能是民事行为,是按照政府行政行为做出的民事要约规定行事。相反,如果,取消通知与《公告》约定做出走样,就可能是行政行为,越权行政。县长回到家中,处理家务事情,就是儿子,就丈夫,就是父亲。把行政机关适时的向民事主体回归,在这个问题上,法官、法院必须清晰明了。把民事那件当成行政案件,与判决儿子、父子、丈夫在家中当县长无异。
4.3.3 后果三,“违反行政执法的统一以及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法原则;”
评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以往案例中,变通《公告》对竞买人资格的约定,接受待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报名,国有资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没有违背,反而得到最大化实现,这样的做法是有瑕疵的,但是以往的利害关系人没有提出异议,构成了民事要约的合意变更。法律不阻碍当事人放弃权利,也不强迫当事人去享受权利。所以,利用以往的案例,根据相关的行政执法原则,判决此案,是见“行”忘“民”。如果不是上述合意,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势的变迁,被伤害法律关系的久远不复,也构成了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变通”执行《公告》之行为的容忍。以前利害关系人容忍了,或不在意了,也通过判决方式间接地要求此案中的甲公司亦予以容忍,这是什么样的法律道理。假如做司法审判时,运用丧智之理,不是理智,理智都没有了,偏离了人之正常,何谈法官、法院解法行律。
4.3.4 后果四,“以行政职权不当限制公平竞争,使两家以上公司公平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转变为仅有一个公司参与的土地出让活动,这种做法不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损害公平竞争秩序。”
评议:这里不赘述判决书用语的规范和严谨问题,直说,违背程序何以带来秩序,没有秩序了,何以带来公平。报名程序履行结束前,公平是对不特定的资格群体的,程序结束后,公平则特定到符合报名资格的群体,只有一个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时,公平特定到报名人单个体,进而在买卖双方契约活动中依法实现。以伤害甲方公司的市场机会利益为前提,求得公平,是非法的,非法的公平不是公平,失去了公平的内在涵义。本案中,结果显然是为乙公司求得公平,事实上不是公平之本意,是私平,因私而平,违背《公告》的要约程序,最终是平不了的。
5 结论
法律根植于人民的意志,法制本身就是统一的,要求行政权和司法审判权的行使结果必须具有一致性,否则让社会无所适从;司法审判权行使过程中,臆解法律,肢解法条,曲解事实,妄定诉讼类型,使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遭到司法审判权的主观地、非法的干涉,必定扰乱国家权力体系的运行,破坏法制的统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应当责无旁贷地予以督促和纠正,让人民处于一个令人幸福的国度中生产和生活,在经济活动中得到真实不虚、无上比拟的公平、公正待遇。――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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