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4 03:20:10
农产品供销简单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及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种子(以下通称生产资料)
1.2 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称合同产品)
第二条 生产资料的购货方式
2.1 甲方根据其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出购货计划,该购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规格、数量和具体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购货计划后(时间内)根据合同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资料;
2.2 在同等的销售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供货。
第三条 合同产品的购货方式
合同产品由乙方根据本合同收购,在同等的收购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收购甲方合同产品。
第四条 生产资料及合同产品的价格
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生产资料,不应高于向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应低于向第三方收购上述产品的价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购买生产资料,应于收到每批生产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生产资料的货款。逾期不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2 乙方收购合同产品,应于收到每批合同产品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产品的货款。逾期不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生效及有效期
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B外贸合同书(现汇)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商品价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供应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
C外贸合同书(现汇)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购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第一条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________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银行或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对于双方均为终局裁决,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_____文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供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码________
购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码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附件1
本附件为____和____于____签订的第__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________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号码|商品(设备)名称|计量单位|单位|数量|每批价格|货币名称|
|--------|----------------|--------|----|----|--------|--------|
|1|2|3|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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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安徽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1条合同第2条标第3条的
甲方愿意购买,乙方同意销售并交付依据下表及本合同条款确定的产品。
产品名称品种生产厂家
规格单价(元/吨)数量(吨)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一月二月三月一月二月三月一月二月三月一月二月三月订购数量吨小计:吨小计:吨小计:吨小计:吨
金额(人民币)元
第4条价格及货款结算
2.1产品价格:每吨为人民币元(是/否含17%的增值税,应当作出选择)。
2.2货款结算:合同总货款=实际发货数量?产品单价。货到付款。若由乙方代办运输及保险等服务的,则甲方根据实际的运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与货款同时支付给乙方。
2.3付款方式:A.转帐支票B.汇兑C.现金D.其他(应当作出选择)
2.4乙方开户银行及帐户:人民币开户行
帐号
名称
第5条交货地点、方式和期限
3.1交货地点:
3.2交货方式:
A.甲方自提: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甲方凭乙方的提货通知、合同等文件前往提货。
B.乙方代办托运: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安排发货。甲方若需要乙方代办托运和保险等服务,需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具体的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和收货人,运费和保险费按照实际发票金额由甲方承担。
(以上A、B两种方式应当作出选择)
3.3期限:
交货(提货)时间:
第6条产品的验收
如乙方送货,则货物到达甲方规定的到货地点后,甲方应于天内就货物的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验,若与合同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三天内予以答复。如甲方自提货物,则上述异议应于提货时提出。
第7条产品的质量标第8条准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有特殊约定的,可以说明)
在正常的温度、湿度、压力及外包装完好的条件下,乙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期限为个月,该期限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第9条溢短装条款
甲方一般应按照实际的到货数量接受货物,但货物数量上下浮动不应超过约定数量的%,否则超过部分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或拒收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10条产品的包装
乙方交付的产品应用包装,包装不计入产品的净重价格。
第11条违约责任
8.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合同尚未履行部分3%的违约金。
8.2若乙方迟延交货,则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交货物部分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则每迟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三违约金。
8.4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而导致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无法使用以及造成印刷故障、印刷迟延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少于本合同标的额5%的违约金。乙方同时应承担由于可能存在的货物调换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5乙方提供货物虽存在质量瑕疵但不影响使用的,甲方也可选择折价方式保留该货物,但乙方应退还原价款与折价后的差价。
第12条合同第13条的变更及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的书面文件后发生法律效力。
9.2合同的解除
A.当出现:甲方未依据本合同B.确定的日期和方式支付货款;乙方未依据本合同C.确定的期限交付货物情况时,D.另一方自上述行为满30天后可以行使合同E.解除权。
F.乙方货物存在质量瑕疵而G.影响甲方及甲方指H.定的第三方使用的,I.甲方有权解除合同J.。
K.一方当事人无力清偿债务或进入破产还债程序,L.另一方可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解除本合同M.。合同N.自该书面通知到达或视为到达之日起解除。
O.解除合同P.不Q.影响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14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山东大众物资公司乙方: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2004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伍仟元,并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伍仟元,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产厂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
乙方使用的包装物、周转箱必须卫生、无毒。乙方要保证所提供食品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能随时接受大众传媒的检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因食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出示技术监督局的“质检报告”,市(区)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须有包装,并且包装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产品包装类型、图案、标识,统一印刷“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或“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产品”字样,乙方生产厂名、厂址、电话统一使用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冠名、厂址和电话。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包装上标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包装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样及图案的包装物自用或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侵权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15: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等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0:30之前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如订单有变化应在晚20:00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下波动超过15,双方应另行商定价格,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对供应品种作相应的调节,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根据食品销售规则或食品本身的特点,乙方应承担甲方1的损耗率。乙方所供应食品在甲方开业后十日内应予以退货。十日后可不予退货。退货方式:甲方每天把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给乙方并填写退货单,乙方人员验货签收,并在财务上抵消甲方的进货款。:
十一、乙方在生产供货过程中连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在市场销量大幅度下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甲方另行组织供货。乙方经整顿达到市场要求时可恢复生产供应。经三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市场要求则应终止合作关系。
十二、结账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15日—20日),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
十三、食品包装周转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部分。
十四、乙方提供的马夹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种规格。上市前两个月,乙方按三种规格各3万个的数量用于自身食品的包装。以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另定。
十五、开业促销:为了成功地启动晋城放心早餐工程市场,提高乙方产品的销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开业三天买一增一促销方案”,配合促销活动,促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进入甲方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厨房所使用的场地、水电气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并由甲方按月在货款中扣除。租金、装修费、水电气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产设备,应按月支付租金或折旧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7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15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10日前,将本公司网站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帐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_________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北京建筑工程装饰公司
乙方:北京北方自然涂化工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责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采用乙方产品,有权享受乙方特惠价格和相关优惠或奖励;
3、(1)甲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规格、型号、颜色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4、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
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5、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日结清乙方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甲方须
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权责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为:
品牌:金鼎c系列高级内墙乳胶漆
产地:北京金之鼎化学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材总院)
商:北京北方自然涂化工有限公司
2、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1)乙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提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其他相关资料等;
乙方应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4、(1)乙方产品结构调整(如新品上市),或销售模式调整时,应提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情况;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价格动态,并根据供货量的变化,经双方协
商后,通过书形式进行调整或签定相应补充协议,调整价格的执行以正
式书面文本之日期为准;
5、甲方应于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订货要求,常规货品,并提供送货地点,乙方送货每延误24小时,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该批货物货款1%的违约金;
6、(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完成重大项目施工,对在施工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2)向甲方所属设计师、工长及施工人员、其他相关人员提供技术知识培训;
(3)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提供样品,样品价值应低于双方交易额的0.2%;
(4)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5)乙方为甲方送货,每公里加收一元。四环路以内千元以上免费送货,四环以外每公里加收一元,乙方一次订货五千元以上六环以内免运费,六环以外每公里加一元。
第三条供货及结算方式
1、供货方式(乙方垫付):
常规产品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提前预约,并由甲方支付30%的
预付款;
2、结算方式:
甲方确认货品到达并查收后,一个月为货款结算周期,每月6日结清上月货款。
3、产品订货数量和金额:金鼎A或C系列高级内墙乳胶漆,单位:25公斤/桶,
型号:A型,和C型
A型:单价:元/桶。订货量:桶,总计元,
C型:单价:元/桶。订货量:桶,总计元,
总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擅自变更和解除;
3、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变更和解除合同,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后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履行合同有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议补充或另行约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产品价格政策按______年公司营销方案省外公司部分第五条执行。
第二条经销区域、付款方式等
1.区域: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3.协议量(按结算价计):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______万元整。
4.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严禁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中止或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具有合法经销权的商业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起出结算价部份的税金由由乙方承担。
6.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的商业让利。
第三条经销区划内原一级客户应收账款的处理
1.经双方认定的一级客户应收账款由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__底以前收回60%其余部分在______年______月底之前清零,在规定时期内清收回公司的部份其提成、促销费按______年标准执行,逾期不再享受公司提成与促销费,同时按月息______%罚款,罚款从所交保证金中扣除,回款后退还。
2.超过规定时间3个月仍没收回的部份从所交保证金中扣除,回款后退还。
3.经双方认定的一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襄城县康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______;
(2)河南镇平县医药公司______元;
(3)新郑市华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______元;
(4)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______元;
(5)襄城县医药公司______;
(6)鲁山县医药公司______。
第四条提货量
1.乙方所购品种的最低提货量为壹件或按协议。
2.乙方每季提货量不少于年协议量的20%,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第五条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提供原区域内一级客户应收账款及市场保证金______v元,以确保本协议条款的正常履行。
2.协议期满,在乙方符合以下条件时,甲方应在一个月内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1)不存在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
(2)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经销区域市场的交接工作,没有任何恶意破坏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发货及退、换货和运费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发货(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货,需提前向乙方说明。
2.每次发货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要货计划并详细填写收货地点及收件人、联系电话等。
3.甲方通过公路的方式将货物发至乙方所在地仓库,在货物到达地址前的运费和风险由甲方承担,到达地址后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要加急快件或选择其他运输方式,超过正常运输费用标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运输原因造成破损或数量不足,由甲方补足数量或调换(乙方提供相应的运输部门的证明)。换货数量以甲方回收的货物数量为准。
5.乙方收到货物后,货物因非质量问题发生丢失或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承运部门的到货通知后,要按规定及时办理提货手续,并将确认的货物数量在收到货物后的3天内通知甲方。
6.因乙方销售或保管原因造成的破损、变质或退货,甲方不予退换。
第七条质量责任
1.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品法定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2.凡属于质量问题的残次货(乙方提供相应的证明)甲方负责更换,换货数量以甲方回收的残次货数量为准,对于非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货,甲方不予接受。因质量原因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
3.因乙方保管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权利
①对乙方销售本协议项下品种的经营咨询、监督权。
②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和本协议之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③乙方未按规定完成经销协议量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
④受物价或国家价格调控等的影响,甲方享有对经销品种供价的调整权。
(2)义务
①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协议期内,对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经销区域已经销的品种,甲方承诺给予市场保护,并不再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机构、个人销售同规格品种。
②若有客户向甲方提出要货要求,甲方应将客户介绍给乙方接洽。
2.乙方
(1)权利
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乙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和本协议之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2)义务
①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形象,遵守商业信誉,乙方不得与他人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也不得为此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获利。
②乙方负责经销区域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自行安排和承担投资费用。
③乙方在经销区域的市场销售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④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策略、市场拓展策略、商业资料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⑤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该产品流向证明和相应的客户资料。
⑥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
⑦协议期满,中止或终止时,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所经销市场交接工作,保证销售的顺利过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有延迟履行或不履行本协议的,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有关条款规定执行。解决本协议纠纷地为供方所属地法院。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协议期内,乙方能完成年协议量的80%以上,双方合作顺利,乙方可优先续签经销协议。
2.协议期将满,乙方欲续签协议,应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
3.解除协议后,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经销品种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企业形象、市场状况的行为。
第十一条备注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1)成活率100%;(2)体形:光洁健壮,无斑点、无畸形;(3)规格:大小一致;(4)理化指标:达到无公害标准;(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品卫生要求。若因乙方产品原因造成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与打折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换货而延误上菜时间,引起客人投诉者,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本周的结算款。
3、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根据自行经营需要向乙方订货或以电话等方式要求乙方送货等,数量不限,乙方电话需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但甲方需在头一天报第二天上午或全天需求计划,当天下午1:30以前报当天晚餐需求计划。
4、不论是批量或临时补货,乙方均应按要求按时送货,若因乙方未按时送货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按所造成的损失2倍赔偿。
5、根据甲方需求品种、数量及质量,一经乙方报价,无论价格高低,若甲方要求送货,乙方无条件按时按质按量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按照需求数量及报价金额的2倍要求乙方支付赔偿款。
6、乙方保证将甲方需要的海鲜产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甲方收货处,所有运杂费用、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除支付甲方赔偿款外,甲方还有权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单方终止协议。
7、乙方承诺以其供应其他酒店、市场的最低价给甲方供货,如发现乙方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是乙方的最低供货价格,一经发现属实,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两倍差价金额的扣款(以降价的时间计算),并在货款中扣除差价金额,并罚款1000元。若产品价格上升,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查实,尚可上浮价格。
8、甲方负责提供海鲜养殖基地、海鲜池一套、海鲜保养人员,免费水、电费供乙方使用,免费海鲜保养人员工作餐及住宿;海鲜保养人员工资每月1200元由乙方承担,并按月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在海鲜养殖期间,乙方负责提供海鲜保养设备(含小冰柜一台,夏天制冷设备,增氧泵等)并负责维护与维修,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经营,如影响正常经营,以客人自点海鲜品种售价金额从货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合作期间内,若养殖池内出现死海鲜,必须及时无条件地清理出店,不得出售给甲方;乙方需向海鲜养殖人员免费提供养殖技术,并随时予以指导;海鲜养殖人员除负责海鲜的保养外,还负责海鲜产品的宰杀等工作,其工作由甲方负责安排;合作期满若甲方不与乙方续约,乙方有权带走其提供的整套海鲜保养设备。
9、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予以处罚,若造成损失,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10、乙方不得私下与甲方任何管理人员、员工进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1000-10000元的罚款,并单方解除本供销协议。
1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需提供其供应的海鲜品种及近期最低价格,同时,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应不定期将产品的最新价格、行情、疫情等信息通报至财务部。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日期
1、累计付款。
2、铺底资金壹万元整。
四、争议解决方式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09年2月12日起至2010年2月11日止。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氏面食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2004年 月 日至 年&nbs月 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伍仟元,并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伍仟元,有效期至 年 月 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产厂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使用的包装物、周转箱必须卫生、无毒。乙方要保证所提供食品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能随时接受大众传媒的检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因食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出示技术监督局的“质检报告”,市(区)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须有包装,并且包装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产品包装类型、图案、标识,统一印刷“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或“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产品”字样,乙方生产厂名、厂址、电话统一使用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冠名、厂址和电话。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包装上标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包装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样及图案的包装物自用或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侵权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15: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等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0:30之前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如订单有变化应在晚20:00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下波动超过15%,双方应另行商定价格,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对供应品种作相应的调节,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产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根据食品销售规则或食品本身的特点,乙方应承担甲方1%的损耗率。乙方所供应食品在甲方开业后十日内应予以退货。十日后可不予退货。退货方式:甲方每天把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给乙方并填写退货单,乙方人员验货签收,并在财务上抵消甲方的进货款。
十一、乙方在生产供货过程中连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在市场销量大幅度下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甲方另行组织供货。乙方经整顿达到市场要求时可恢复生产供应。经三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市场要求则应终止合作关系。
十二、结账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15日—20日),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
十三、食品包装周转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部分。
十四、乙方提供的马夹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种规格。上市前两个月,乙方按三种规格各3万个的数量用于自身食品的包装。以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另定。
十五、开业促销:为了成功地启动晋城放心早餐 工程市场,提高乙方产品的销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开业三天买一增一促销方案”,配合促销活动,促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进入甲方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厨房所使用的场地、水电气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并由甲方按月在货款中扣除。租金、装修费、水电气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产设备,应按月支付租金或折旧费。十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南氏面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2003年 月 日
注:本合同附产品价格表、产品质量说明书。
附表一:双方确认品种和价格表
食品编号
品 名
单 位
规 格(克)
甲方:晋城XX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签订地点
,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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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质量(%)│数量(吨)│││分期交货量(吨)
品├─┬─┬─┬─┬─┼───┬───┤│├─┬─┬─┬─┬─┬─
名││││││分配量│合同量│单│金│一│二│││十│十
称│锰│铁│磷│硅│粒├─┬─┼─┬─┤价│额│││││一│二
│││││度│块│粉│块│粉│││月│月│││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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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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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需方│锰产品主│鉴(公)证意见:│
│││管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章)│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鉴(公)证│
│委托人:│委托人:││机关(章)│
│电话:│电话:│代表:││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注:除国家另有│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规定外;鉴(公)│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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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月份|
|面积|亩产|总产(斤)|定购数量(斤)|---------------------------------|
|||||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
|春烟||||||||||
|--------|-------|----------|--------------|----|----|----|----|------|------|
|夏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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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规定的验级标准验收。
2.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经济责任:
1.春烟要占总种植面积的____%。
2.按交货月份和规定时间地点交售。
3.质量标准:不掺杂、不兑假,水分不超过18%(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完成交售任务的,偿付未完成部分总值____%的违约金。
需方经济责任:
1.对交售的烟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按质论价,付给供方货款,不得压级压价;如有压级压价,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按压价总值____%偿付违约金。
2.在烟叶收购时,约时定点并做到随到随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收购,偿付收购不足部分总值____%的违约金。
3.奖售和物资供应标准:
(1)每种植一亩烤烟供应标准化肥____斤,饼肥____斤,在移栽前供应到位。
(2)每斤烤烟供应____斤煤。
(3)每交售100斤等内烟,奖售标准化肥____斤,级外烟不奖。
以上3条,如供应不上,偿付供应不足部分____%违约金,供需双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有关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