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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同

时间:2022-10-14 03:20: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供销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供销合同

第1篇

煤炭供销合同范文1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需方用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

一、煤种:原煤

二、交(提)货地点:供方煤场。

三、付款方式:需方将货款汇入供方账户,货款到账后供方为需方提供与入账户金额相符的提煤单。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煤发热量5800大卡以上,含硫0.5%左右,数量以过磅单为准。

五、价格:270元/吨

六、此合同一式肆份,共需双方各执二份,盖章签字后生效。其它末尽事宜协商解决,补签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供销合同范文2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供货完毕,交货数量: 吨。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5 %—40 %

3、全水份:Mt:≤ 15 %

4、含硫量: St.ad:≤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 Aad:≤25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590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供销合同范文3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煤炭种类:长焰煤。

二、供货地点: 地区,供货类型 市场采购 。

三、煤炭数量: 吨。

四、合同有效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煤炭质量:

1.由甲方按国标进行到厂煤采、制、化验收,将其结果作为煤款结算依据,实行以质计价,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督。

2.乙方所供煤炭中所含杂质较多,水分、灰分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热值应达到4300大卡/千克。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煤炭干燥基全硫(St.d)单批次不得高于2%。

5.乙方所供煤炭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单批次不得低于20.0%,在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加权挥发分(Vdaf)不得低于30.0%

六、煤炭计量:

1.由甲方在卸煤地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过衡计量,计量数据作为结算的依据。

2.在甲方卸煤点,甲方电厂进行粒度、水分、含矸量等外观质量检验,发现水分、矸石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扣罚。

七、煤炭结算:

1.结算方式:

1.1.一票结算(含税、票面税率17%),煤款按到厂合格煤量综合价计价结算。

1.2.到厂综合价计算方法:到厂综合价=热值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

1.2.1.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次达到3800大卡/千克及以上,参与热值加权计算,单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按照单批次进行结算。

1.2.2.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以下,煤炭结算如下: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4499大卡/千克时,按0.094元/大卡.吨结算;若在4500-4999大卡/千克时,0.095元/大卡.吨结算;若在5000大卡/千克及以上时,按0.096元/大卡.吨(含税价)结算。

1.2.3. 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上的煤炭按煤量挂钩结算: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1万吨(含5千吨、不含1万吨),在1.2.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0.001元/大卡.吨结算;若在1万-2万吨(含1万吨、不含2万吨),在1.2.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0.002元/大卡.吨结算;若在2万吨(含2万吨)以上,按1.2.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0.003元/大卡.吨结算。

1.2.4.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下的煤炭结算不与煤量挂钩,结算如下:在3800-3999大卡/千克时,按0.084元/卡.吨结算;若在4000-4099大卡/千克时,按0.090元/卡.吨结算;若在4100-4199大卡/千克时,按0.091元/卡.吨结算;若在4200-4299大卡/千克时,按0.092元/卡.吨结算。

1.2.5.单批次热值在3800大卡/千克以下时,结算办法如下:单批次热值在3500-37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单批次热值3000-3499大卡/千克时,按0.040 元/卡.吨结算;单批次热值低于3000大卡/千克以下时,按/卡.吨结算。

1.2.6.硫分结算价:硫分(St.d)≤1%。如果1%<硫分(St.d)≤2%。每超0.1%,扣/吨;如果硫分(St.d)>2%,每超0.1%,扣元/吨,硫分实行两区段累加扣款结算。

1.2.7.挥发分结算价:挥发分(Vdaf)≥30.0%,每低0.1%,扣0.10元/吨。

2.当合同有效期供煤结束后,10日内乙方联系甲方验收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并以此向甲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结算单后15日内办理结算。

八、煤炭运输: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

2.卸煤地点:大唐陕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煤场。

3.甲方设专人为进入煤场的车辆安排卸煤点。

4.车辆进入卸煤点必须服从甲方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5.乙方在运输途中或煤场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驻矿监督装货。

7.乙方供货地点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随时了解所供煤炭的质量及发热量情况。当乙方所供煤炭发热量单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单批次硫分(St.d)大于2%,或挥发分单批次低于20%时,电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对所供煤炭质量进行调整至合格,否则甲方视情节有权停止乙方供煤。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甲方的设施应予以赔偿。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意外事件、重大政策调整引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首先应采取协商解决方法,如协商未果可通过仲裁部门或法律程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2篇

煤炭供销合同范文1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煤炭购销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煤炭种类:长焰煤。

二、供货地点: 地区,供货类型 市场采购 。

三、煤炭数量: 吨。

四、合同有效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煤炭质量:

1.由甲方按国标进行到厂煤采、制、化验收,将其结果作为煤款结算依据,实行以质计价,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督。

2.乙方所供煤炭中所含杂质较多,水分、灰分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热值应达到4300大卡/千克。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煤炭干燥基全硫(St.d)单批次不得高于2%。

5.乙方所供煤炭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单批次不得低于20.0%,在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加权挥发分(Vdaf)不得低于30.0%

六、煤炭计量:

1.由甲方在卸煤地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过衡计量,计量数据作为结算的依据。

2.在甲方卸煤点,甲方电厂进行粒度、水分、含矸量等外观质量检验,发现水分、矸石严重超标时,甲方有权扣罚。

七、煤炭结算:

1.结算方式:

1.1.一票结算(含税、票面税率17%),煤款按到厂合格煤量综合价计价结算。

1.2.到厂综合价计算方法:到厂综合价=热值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

1.2.1.合同有效期内到厂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单批次达到3800大卡/千克及以上,参与热值加权计算,单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按照单批次进行结算。

1.2.2.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以下,煤炭结算如下: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4499大卡/千克时,按0.094元/大卡.吨结算;若在4500-4999大卡/千克时,0.095元/大卡.吨结算;若在5000大卡/千克及以上时,按0.096元/大卡.吨(含税价)结算。

1.2.3. 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上的煤炭按煤量挂钩结算:合同有效期内到厂合格煤量在5千吨-1万吨(含5千吨、不含1万吨),在1.2.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0.001元/大卡.吨结算;若在1万-2万吨(含1万吨、不含2万吨),在1.2.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0.002元/大卡.吨结算;若在2万吨(含2万吨)以上,按1.2.2条款对应热值区域价格增加0.003元/大卡.吨结算。

1.2.4.加权平均热值在4300大卡/千克以下的煤炭结算不与煤量挂钩,结算如下:在3800-3999大卡/千克时,按0.084元/卡.吨结算;若在4000-4099大卡/千克时,按0.090元/卡.吨结算;若在4100-4199大卡/千克时,按0.091元/卡.吨结算;若在4200-4299大卡/千克时,按0.092元/卡.吨结算。

1.2.5.单批次热值在3800大卡/千克以下时,结算办法如下:单批次热值在3500-3799大卡/千克时,按元/卡.吨结算;单批次热值3000-3499大卡/千克时,按0.040 元/卡.吨结算;单批次热值低于3000大卡/千克以下时,按/卡.吨结算。

1.2.6.硫分结算价:硫分(St.d)≤1%。如果1%<硫分(St.d)≤2%。每超0.1%,扣/吨;如果硫分(St.d)>2%,每超0.1%,扣元/吨,硫分实行两区段累加扣款结算。

1.2.7.挥发分结算价:挥发分(Vdaf)≥30.0%,每低0.1%,扣0.10元/吨。

2.当合同有效期供煤结束后,10日内乙方联系甲方验收单位办理结算手续并以此向甲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结算单后15日内办理结算。

八、煤炭运输: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

2.卸煤地点:大唐陕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煤场。

3.甲方设专人为进入煤场的车辆安排卸煤点。

4.车辆进入卸煤点必须服从甲方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5.乙方在运输途中或煤场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驻矿监督装货。

7.乙方供货地点变更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随时了解所供煤炭的质量及发热量情况。当乙方所供煤炭发热量单批次低于3800大卡/千克,单批次硫分(St.d)大于2%,或挥发分单批次低于20%时,电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对所供煤炭质量进行调整至合格,否则甲方视情节有权停止乙方供煤。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甲方的设施应予以赔偿。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意外事件、重大政策调整引起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争议,首先应采取协商解决方法,如协商未果可通过仲裁部门或法律程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供销合同范文2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 ,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3天供货完毕,交货数量: 吨。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5000KCal/ Kg

2、挥发份: Vad:25 %—40 %

3、全水份:Mt:≤ 15 %

4、含硫量: St.ad:≤0.7 %

5、焦渣特性:2—5

6、灰份: Aad:≤25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590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供销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3篇

乙方(零售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产品或、经销的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商品质量

1、甲方膏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商标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平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12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1/3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甲方延迟交货,若为正常商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日收取违约金,若为促销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的‰/日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6、乙方的收货部门人员验收商品时应对所验收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仔细的清点,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拒绝验收。如乙方在到货后的小时内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重新开立订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7、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乙方的订单上填写交付数量。如果实际交付的数量大于填写的交付数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实行验货抽样点收制度,甲方实际交付的数量小于填写的数量,甲方应在两日内补交缺少的数量,否贝4乙方可在付货款中扣除少交数量的部分货款。

8、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质送货至指定地点,如次未按要求送货,经乙方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另选物流商代为送货,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保留终止合约,停止往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商品退换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双方约定不能退货或换货的商品除外。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核实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退货及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退货换货违约贡任的凭据。

2、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货单时,应于收到通知日内领回该退货商品,若逾期未领,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换货单时,应即时至乙方办理换货手续,若于收到通知日内未处理者,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办理退货,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换货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与验收货物相同时甲方才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换货。

4、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如过季、滞销,商品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规定或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乙方有权进行退货,其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退货时应保证商品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完好甲方才可以退货,否则甲方着权拒绝退货。

5、经营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实行统一的进、销、存管理。对出现的丢货、少货等问题,应分清责任,产品经乙方专业人员验收货物后出现的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担解决。

第六条发票交付货款结算。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写明不合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净购货金额,和包含这些税的购货金额。甲方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交付发票交给乙方。

(1)在每次交货时交给零售店的财务人员。

(2)每隔天交付发票一次,此发票涵盖在此期间向有关零售店交付的所有货物。

(3)结算前十日向乙方财务人员送交发票。

2、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日(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日(起始时间为:当月1日至末日、当月日至次月日;

空白处填写的为循环结算周期)

(4)其他,具体定义为:。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日为每月日至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的人员进行帐务核对,对帐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的验收单/收货单、退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帐结果,乙方应给甲方出具《商品对帐结算单》,在货款结算期间,甲方开具出的发票、验收货物凭证和有关凭证,需要交给乙方,以便给甲方结算货款,在此期间,乙方收到票据凭证的人员需在甲方票据签收回执单上签字、盖章,或乙方出具收到甲方结算货款凭证的说明,以证明乙方收到发票和结算票据凭证同时并没有给甲方结算完毕货款。

4、乙方逾期不予对帐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出具《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以利于双方的顺利合作。

5、乙方的付款条件系按甲方的不同而约定,乙方付款方式按甲方的不同结款日为原则,每月定期支付并将货款汇入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现金、电汇方式支付。进货折扣、奖励折扣及其它折扣,一律于进货计算乙方实际应付款项时即予扣除。甲方的销售货款,乙方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算。

6、合同上甲方已承诺的各项费用,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或乙方从甲方货款中扣除。逾期支付费用款超出三个月以上者,追加欠款‰/日的滞纳金。

7、付款方式的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应依照中国境内银行的操作程序、指南和惯常作法办理。

8、如因甲方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原因而致乙方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立案、处罚,或收到法院诉讼通知的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全部款项的支付,直至行政机关出具案件终结文书或法院出具终审生效判决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能扣除任何没征得甲方同意的费用。

9、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供应商的货款进行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乙方在结算甲方货款过程中开具远期支票的应在3日内。如果每延迟1日,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0、如甲方需要更改甲方的付款目的,企业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等甲方单位信息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个连续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新的信息已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在此操作过程乙方不能收取任何的费用。

第七条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甲方如对乙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对乙方员工物质上有直接受益的行为,以企图获取订单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利益的,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人员若违反规定进行贿赂者,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关系、订单及本合同。乙方并冻结所有应支付的货款或经由法院讼请甲方赔偿乙方的名誉及其他一切损失,乙方任何职员要求甲方与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与乙方,乙方查实后必将严肃处理,并为甲方保密,同时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供应方更多的商业机会。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调查,经乙方查买后将对甲方终止合作关系解除合同。

第八条驻场人员

1、当甲方因业务需要而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时,甲方所派驻的试吃、驻场及展销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均需符合中国的《劳动法》相关规定。甲方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等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可委托乙方在乙方经营场所招募驻场人员,甲方应及时向驻场人员支付薪资等费用。甲方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此笔费用支付给驻场人员。

3、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偷窃乙方卖场商品,乙方无权进行处罚,应交由所在地公安部门处理。如有重大违反乙方卖场内的规章制度者,经乙方通知甲方后应立即撤换该人员,若因此损害乙方信誉或权益时,甲方应赔偿全部责任损失。

第九条委托加工品

当乙方提供原料、零部件或成本给甲方制造乙方指定商品时,甲方保证不为第三者使用乙方所委托之加工品,否则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委托加工品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同意妥为保管与保密并承担遗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十条端架的承租

1、甲方向乙方承租端架时,若甲方需要布置,应以简易装潢不影响陈列为原则,设计的图稿需在活动开始15日前送交乙方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才可布置,布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2、活动结束后,甲方应立即将端架恢复原来样式,并经乙方检验认可。若有损坏相关器材,其修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拆卸下的陈列器材甲方于7日内若不收回,则乙方有权处理,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配合甲方端架陈列,而下的大量订单,根据双方事先临时签订合约办理是否退货。

3、端架承租期间,若甲方产品发生缺货(端架陈列量不足1/4)现象,且甲方无法及时补货,乙方可更换其他商品陈列,并终止临时和约。

4、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为扩销自己的产品而开展的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创造条件。乙方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宣传活动(如店庆等),甲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所发生的字传费、促销费、年节假日费、商品打折等相关费用,乙方应本着与所提供的服务对等原则进行收费,对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用在所对应的宣传、促销活动上面,对剩余的费用应还给甲方,不能挪做它用,对所收取的费用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对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邀请甲方进行共同的参与。乙方对于在活动中收取甲方的费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给甲方开具与收费项目对应的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月。

是否续签,应提前1个月提出,在续签合同未生效前,可先按本合同执行,但是在续签合同生效后,可在续签合同之日起执行新的合同。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有关书面合同,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时不得附加额外的条件。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任何以下有确切证据情景时,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另一方时中国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2个月或更长时间。

(2)另一方进入破产,无偿付能力,.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7)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如若任何一方违反本供应合同的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商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与结算。乙方可缓解该结算期内货款元,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缓解的货款应退还给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当本合同执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以下第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1、合同的所有附件,双方往来票据、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所有通知或联系事项应以书面确认并以邮寄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置乙方,乙方在任何时间改地址或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住所:住所:

税号:税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第4篇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2002年9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12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2002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2002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第5篇

甲方:

乙方:厚街宏达织带厂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乙方报价(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就本项供销事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a.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甲方技术标准,和乙方报价文件

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b.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的原厂正品.

2货物验收

a.数量清点:在到货后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

b.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送货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货物质量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

c.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向相应质量检查部门鉴定。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3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a.交货时,签署乙方《送货单》乙方应将货物的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

b.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4价款支付方式:

a.进行合同价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在货物交由甲方验收合格签章确认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向乙方核对全额价款进行结算办理支付手续.(现金交易除外):

b.甲乙双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以作结算凭证.

5售后服务

a.如乙方出现的质量

如货物非甲方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保证在接到退换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

6违约责任

a.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b.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支付须付款额/天的违约金.

c.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天计算,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全额退还甲方所有预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

d.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按时交货,按本合同第本条第c款处理.

e.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

7不可抗力

任何1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证明以后,甲方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乙方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其它

a.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

b.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c.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委托人:委托人:

第6篇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特供)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平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第7篇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定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就销售甲方生产的大发公牌和阴山牌系列面粉事项签订本合同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合作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面粉有限公司在地区独家销售商。

2、乙方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系列面粉及相关产品。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双方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向乙方提供“面粉有限公司”地区商铭牌或者证书;同时在有关对外宣传活动中需注明乙方授权商身份。

2、甲方必须保证其产品生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提供一切与本合同产品相关的合法手续及证件。并承担由产品暇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3、甲方为乙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4、甲方保证供货供应,在收到乙方发货请求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将产品发出(以传真订单为准),并负责联系和办理货运相关手续;

5、甲方如有新产品或者产品更新,须及时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品样品。

6、甲方有义务进行产品的宣传,并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

7、如乙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及义务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取消资格。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以面粉有限公司地区商的名义,负责系列面粉及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其中具体负责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开发及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其他市场开发及管理工作;详细分工及相关事宜由2人另行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备忘录。

2、乙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3、自觉树立并维护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于甲方及甲方产品的行为。

4、全力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避免重大投诉事件发生。

5、做好市场营运工作,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6、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合同书内容、相关的销售政策及整个营销运作过程透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费用承担及货款结算

1、在北京地区的产品宣传及市场开发由乙方具体负责,费用由甲、乙方双方各承担50%。乙方在进行产品宣传或开展市场销售策划前,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和费用计划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在销售期间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每批货物发货30日内(以发货单为准),向甲方支付货款。支付方式可采取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甲方应为乙方出具收据。

第五条:价格

1、期间,甲方按以下价格为乙方供货。

2、销售期间,如遇地区性粮食价格普遍上涨,甲方供货价格不得超过同类标准平均上涨额度,并须提前与乙方协商。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违反本合同,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的大小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乙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

3、甲方或乙方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

第九条:其它

1、变更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益的书面补充协议或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8篇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Email: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Email:

第一条、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______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产品。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经销权甲方给予__________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专营权除________公司外,甲方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商。

第五条、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六条、交易方式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

第七条、卖方责任

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第八条、经销商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

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报

第九条、有效时限本协议自_____生效,有效期为___年。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9篇

乙方:

为了更好的拓展销售业务,就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生产的在浙江省区域内有较好的业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例:

一、甲方生产的特许乙方在省内独家。乙方作为销售商,甲方不准在乙方授权的地区内再设销售点、商、或直接将货销入该地区。如该地区境内客户要求向甲方进货时,甲方须将乙方联系方式告知客户,由客户直接到乙方进货。如甲方在乙方的地区内再设其它商或厂家直接将货销往本区,经查实,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给乙方违约金万元整,如外区商有窜货销往本区内,甲方需做好协调工作,责令对方停止销售到本区内。

二、乙方作为甲方在省内的销售,乙方不准为其他公司销与甲方具有同类或相类似产品,如乙方违反本条约,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三、乙方可在甲方未许可第三方公司的销售区域内销售本产品,但事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生效。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的产品,须达到企业标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凡因甲方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乙方作为甲方设在省特许区域,甲方提品的相关合法手续给乙方存档,供主管备案或检查

六、乙方向甲方进货为现金或银行汇款进货,由乙方先汇款给甲方,甲方在收到款后三天内须将货发出,收货地为省地区为准,运费由甲方承担。其他地方中转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向甲方进货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返回给甲方更换。

八、乙方向甲方首批进货,或交万元定金,合同方可生效。每年销售在以内,进货按每只元计算;每年销以上价格元计算。

九、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可提供增值税17%税票(以上单价包运费,税收加计)。

十、合同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但乙方每年须销售20万只加温器以上,合同方可有效。如完成不了以上指标,每年须经甲方书面许可,合同才继续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协商不一致时,由签订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页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开户:开户:

帐号:帐号:

第10篇

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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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品名|等级|生产期数量(吨)|价格(元/吨)|金额(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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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发货单位:

2.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单位:

3.交货时间: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4.运输方式:

5.质量验收:

6.包装议定:

7.费用负担:

8.结算方式: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5日内向市场财务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________________,卖方交:________________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向市场财务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________________,卖方交:________________

11.附则:

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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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卖方|

|------------------------------------|----------------------------------------|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

|电话号码||电挂||电话号码||电挂||

|--------|------------|----|---------|--------|-----------------|----|--------|

|传真号码||邮码||传真号码||邮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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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出市代表:________(盖章)卖方出市代表:________(盖章)

第11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液化气供应安全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液化气供应安全协议书1供货方: (简称甲方)

购买方: (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供货交易的任何程序为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和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供需合作关系成立:

1.甲方所供应蔬菜,达到卫生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出现蔬菜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甲方还须提供卫生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按乙方所需蔬菜,及时提供保质、保量、绿色、安全的蔬菜。

在本合作协议书期限内,甲方供应蔬菜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并保证其供货质量。

二、货款结算

甲、乙双方情况,在供货蔬菜验收合格后采用如下货款结算:

1.现款现货结算(否;是)

2.期结(否;

是),甲乙双方按月为一次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月25日支付给甲方当月所供蔬菜价款,甲方应当每三个月给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甲方应提供完所有菜款发票。

三、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违反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四、协议期限

本合作协议期限自20__年01月0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签订新协议书。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液化气供应安全协议书2购货單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單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單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單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單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單位(或接货人)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單位(甲方): 供货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液化气供应安全协议书3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就产品供销事宜正在协商谈判,为进一步谈判,现就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签订本意向书。

一、甲方每月需供应乙方符合约定要求的 ,常年供应。

二、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价格依据即时市场价格。。

三、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无论价格如何涨跌,甲方均不得中断供货。

四、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由 方以运输方式运到乙方指定场所,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供应乙方的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场所后,由乙方指定人员进行检验,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乙方为甲方出具收货单,甲方凭收货单结算货款;不符合约定质量的标准,退回甲方,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的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收货单结算,并为乙方开具发票。

七、违约责任

1.正式供销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供货或者停止供货的,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每月供应乙方的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不足的,甲方应在下一月的前天内补足。

甲方连续个3月供应乙方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数量均不足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结算货款的,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当期未结算货款8‰(或万分之几)的利息。

八、本意向书为双方达成正式供销合同之基础,双方在本意向书基础上协商签订正式供销合同。正是供销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效力即行终止。

九、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签订于:

液化气供应安全协议书4液化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甲方):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2、钢瓶数量为:;

3、供气地址为:;

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双方协商价格为:元/kg;

2、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3、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双方根据每次实际用气重量,现金结算;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甲方应设置安全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

3、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查钢瓶上得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4、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

5、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6、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7、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气,若需试用第三方气体,需提前告知甲方;若乙方单方面使用第三方气体,若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并有权扣除押金;

8、甲方根据乙方用气量,与乙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需液化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甲方: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液化气供应安全协议书5甲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____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

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副产品运作机制,是正确使用农副产品商标的前提和基础

1.正确使用农副产品商品商标,走“公司+农户”的发展道路,进行农副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副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彻底改良品种,提高品质,实现农副产品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走“公司+农户”的发展道路有几大优势:第一,有资金保障优势,公司可以利用各项优势,进行招商引资或银行贷款。第二,农户可以按定单组织生产,无销售的后顾之忧。第三,公司有人才优势。公司运作农副产品,可以充分招聘任用优秀的企业人才、技术人才、品牌策划人才、市场销售人才。第四,有利于形成品牌优势。公司比农户更有条件对农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农副产品的附加值。

2.正确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突出区域优势,充分体现品牌个性化、品质独特化,促进农副产品品牌长足发展,实现农副产品由低技术含量向高技术含量转变。一是成立以农业、畜牧业等为主的行业协会,加强农副产品的品种、品质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在确保农副产品规模、品质不变的前提下,申请注册农副产品证明商标。充分利用农副产品证明商标为发展农副产品服好务。二是成立农副产品特色型工商团体、协会,申请注册农副产品集体商标,提高农副产品的知名度,扩大生产规模,拓展农副产品市场。

3.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公司、行业协会、工商团体的资金、人才、管理上的优势,实行商标广告战略,打造农副产品品牌。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克服自然经济时期那种“酒好不怕巷子深”的观念,树立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观念。要用价值规律来调整经营管理思想,要有危机意识,要有开拓精神。要认真去研究、培养、打造有自己特色的农副产品品牌。要敢于宣传自己的品牌,善于宣传自己的品牌。

二、工商部门要加强农副产品商标权的保护,确保品牌兴农战略的实现

1.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农副产品宣传力度。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管理优势,积极宣传农副产品使用商标的积极作用,帮助农民转变观念,树立商标意识。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使用农副产品商标,比如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的登记注册上提供优质服务。

2.发挥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职能,为农副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服好务。一是积极提供项目参考,使产业分布尽可能合理化、科学化:二是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公司+农户”的运作机制从一开始就充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彻底改变传统的企业运作模式。可以指导建立集团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坚持以产权为纽带,将公司同农户、公司同公司、公司同企业集团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充分开发使用农副产品商标,建立起品牌资源有偿共享、资金、人才信息优势互补、充满生机活力的、强大的市场主体群,充分发挥和展示品牌运作的魅力。

3.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农副产品公司的合同管理。一是实行合同解忧工程。加强公司、农户之间的合同监管,提高合同履约率,重点审查公司与农户之间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时调解合同纠纷,解决公司、农户的后顾之忧。二是加强公司供销合同的监管,审查供销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条款的有效性,预防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公司在参与企业合作中的商标管理,正确发挥商标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对农副产品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许可、转让合同的管理,确保商标使用的合法利益。五是指导企业在经营合同交往中合理使用合同担保,建立合同担保制度。

4.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经纪检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行为。在农副产品企业中建立打假维权网络,进行动态跟踪服务,充分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