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

时间:2022-02-01 12:58: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鉴定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鉴定意见

第1篇

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可以帮助实习生改正缺点,发扬优点,那么你要怎么去写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呢?下面由本小编精心整理的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范文,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实习单位鉴定意见xx同志谦虚谨慎,勤奋好学。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对于别人提出的工 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表现出较强的求知欲,并能够仔细观察、切身体验、独立思考、综合分析,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xx同志踏实肯干,吃苦耐劳。有创造性、建设性地独立开展工作的思维;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工程计算领域不断地探 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执行公司指令坚决。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 务。

xx同志待人诚恳,作风朴实。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单位同事和睦相处,交流融洽,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注重团队合作。

实习单位鉴定建议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深厚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师德。实习态度极其认真,工作积极、细心、踏实,能虚心接受指导,较好地掌握运用管理方法与技巧。我们一起起早贪黑,全身心投入班级管理。能较快地熟悉班情,独立妥善处理班级日常事物。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特别注意了学生的个别教育,效果良好,班级各项考核均居年级首位。因此深受学生爱戴。被师生一致认为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实习班主任。

xx在我校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服从分配, 尊敬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人员,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教师请教,虚心听取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能将所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该生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同事和睦相处,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深厚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师德。经过实习期间的工作和学习,该生基本上完成了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该生在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踏实、敬业,能够虚心求教,善于思考,举一反三。热爱学生,特别关怀班上成绩较差、行为偏差的孩子,耐心为他们补课,并给予肯定和鼓励,深得学生的喜爱。教学上有良好的素质,教学目标明确,板书工整、语言清晰,能够适时调整教学方式,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注重教案的编写和反思,作业批改认真细致。相信今后的工作中定能更好地注重备课的针对性(备教材与备学生)、课堂的有机调控和难点的有效突破,使自己更快地成长。

实习单位鉴定评语该生综合素质较好,业务能力较强,政治表现良好,法纪观念充实,服从安排听指挥,与同事友好相处,短短实习工作期间,能够做到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相信 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出色的成绩。希望xx同志继续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不断总结提高,为毕业后投身祖国建设打下扎实基矗

贵校某某同学于某某时间来我单位某某部门实习。在实习期间,该同志总体表现优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安排。为人谦虚、认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尊敬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人员。经过(多长时间)的学习、实践和锻炼,能将所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善于思考,举一反三。总的来说,经过实习期间的工作和学习,该同学基本上完成了单位交给的各项任务,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XX同学在我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计算机通讯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第2篇

xx-x同学在联想集团北京厂实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相关相邻工位同仁协调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所从事的包装备料岗位上,刘巍同学能够探索更优秀的工作方法,以提升效率,在车间内的备料比赛中曾获第一名,在其它工位的学习中刘巍同学也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并通过学习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多能工,在团队生活中得到领导及同仁的一致好评。

xx-x同学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学习认真,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成为国家有用之才。

xx-x同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好学肯动脑,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操作技能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xx-x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本人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xx同志,在我单位实习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够很好的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人际关系方面能够很好的团结同事,受到了单位同事的一致好评。希望在今后努力学习,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经过近两个月的实习,使我更加明白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学习到了为人处事的许多知识。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之外,一定多多学习社会知识,早日为将来的就业作准备。

***同学在我部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 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同志自去年毕业开始在***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实习。在我单位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实习鉴定实习,实习期为一个月。×××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同学,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龋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勤奋认真,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迅速投入到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程序编写当中,并能够结合自己的特点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在实习过程当中迅速的成长起来,不仅历练了自身,也为我单位带来了一股新风,受到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勤奋好学,遵守厂规厂纪,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工作能力及专长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自己以认真敬业,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执行公司指令坚决得到了各实习单位的认可。

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xx-x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师长,待人诚恳,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加强学习尽快成才。

第3篇

日前,市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为全市经济大发展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家,司法鉴定人余人。执业类别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资产评估鉴定、建筑工程造价鉴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用机动车评估鉴定等九类。

(一)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不断强化司法鉴定机构基础管理作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围绕司法鉴定流程标准化、鉴定服务优质化和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文书规范、收费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办事公开等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内部管理,提高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整体保障功能。共制定了鉴定人、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等3大类27项制度。组织全市所有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司法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二)创新模式、整合功能、引领司法鉴定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组建司法鉴定服务团队,形成配套功能。市司法鉴定协会精选了一批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其鉴定专业和机构特长,编成服务团队,每个团队都具有从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等一系列的服务功能,能够为企业和项目提供一条龙的司法鉴定配套服务。编制司法鉴定机构推介名册,开展上门服务。市司法鉴定协会将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和特点编制成册,推荐给企业和大项目承担者,供其选择使用,并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与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见面,实现对接,5月份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与工业园区、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小屯大型水泥管道有限公司、通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兆武彩钢工程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实现对接,为其提供鉴定咨询和服务。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行业的保障功能。针对司法鉴定结论在双方当事人利益诉求中,一般只有利于一方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化解矛盾机制。要求司法鉴定机构高度重视司法鉴定投诉工作,建立机构内部投诉处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扩大。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援助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鉴定援助。近年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共为农民工、残疾人、下岗职工等提供司法鉴定援助1200多件次,减免各种费用5万余元。

第4篇

大学毕业鉴定班组意见1. 该生能以校规班规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学习态度认真,能吃苦,肯下功夫,成绩稳定。生活艰苦朴素,待人热情大方,是个基础扎实,品德兼优的好学生。

2. 该生学习认真刻苦,为人诚实守信,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大二入党,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曾担任学习委员,多次获得人民奖学金,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校活动和体育活动,生活艰苦朴素,礼貌待人,尊敬老师,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3. 该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肯钻研,勤思考,学风踏实。时间观念强,能认真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能吃苦,帮助同学,尊敬师长。有理想抱负,各科发展全面。

4. 该生学习认真,勤奋努力,成绩优秀,朴实诚信,待人礼貌,与同学相处融洽,性格开朗,知识面广,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有爱心,在班团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师生一致认可;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注意自身各方面素质的提高。

5. 该生学习认真,勤奋努力,思想进步,朴实诚信,待人礼貌,与同学相处融洽,性格开朗,知识面广,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有爱心,帮助班级同学,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注意自身各方面素质的提高。

6. 该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集体观念强,认真配合班团干部开展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态度认真,勤学好问,成绩稳中有升。是位有理想且有实干精神的学生。

7. 该同学为人诚恳,乐于助人,平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寒暑期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掌握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和计算机办公操作系统的知识;不怕挫折,勇于创新,有一定的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8. 该同学为人谦虚,随和,乐观向上,有进取心,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荣获院奖学金,乐于帮助他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班级、社团活动,提升自己的能力;有较强的动手和应用能力,假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是一名优秀的大学生。

9. 该生能遵守校纪班规,尊敬师长,能与同学和睦相处,勤学好问,有较强的独立钻研能力,分析问题比较深入、全面,在某些问题上有独特的见解,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能保持前茅,乐于助人,能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10. 该生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集体荣誉感较强。积极配合班团干开展各项活动,劳动积极肯干。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是有理想,有抱负,综合素质高的学生。

大学毕业鉴定班组评语1. 该同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学习勤奋,有钻研精神,专业知识扎实,有一定的英语知识基础,知识面较宽;担任班干部期间,对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节俭,作风正派。

2. 该同学在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英语知识基础,兴趣爱好广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和交际能力,个性活法,有亲和力。

3. 该同学自入学以来,思想要求进步,学术态度严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受到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该生不失为一名合格且优秀的毕业生。

4. 该同学积极上进,一直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好学,成绩始优秀,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不仅对专业的知识有所涉猎,而且能够摸索出自己的学习方法,并坚持独立思考,对学习中的问题能发表出自己比较独到深刻的见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与同学关系融洽。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与动手能力,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

5. 该同学思想上积极追求上进,坚持学习党的先进的思想理论和当前的国家大的方针政策,坚决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有着很强的爱国主义精神。能积极参加听取形势政策报告,参加班小组思想讨论会议,表现出比较成熟的人生观和深刻的社会责任感。

6. 该同学的优点是诚实、热情、好学,性格坚毅。缺点是好胜心比较强,学习上还可以再努力一些,心态有些急迫。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在更加平和的心态中积极追求进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希望该同学继承优点,改进不足,再接再厉,在人生旅途中创造更大的成绩!

7. 该同学性格开朗大方,待人亲和友善,团结同学,自信乐观,她用她的人格魅力感染着周围的人,以及整个学校,整个蓉城。由于她的入学,蓉城空气质量明显转好,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人与自然的相处更加和谐,整个蓉城在她的影响下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外国游客大幅增多,并对蓉城的印象产生了根本的转变,他们将蓉城和谐的思想传到亚洲乃至世界,天下大同不再是梦想。综合上述评价,同学对世界的和平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人才,是造福全球的一颗明珠。希望该生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

8. 该同学在大学的学习生涯中,在思想上积极上进,关注国内外的重大消息,积极向上,主动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在学习上该同学很明确自己的学习目的和目标,对自己的未来有这明确的认识和努力方向,为此不断付出,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学识,与此同时,该同学并没有落下自己的专业课学习,在专业课上该同学有着优秀的专研意识,有着较强的钻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且在实践上也有着动手能力。

9. 该同学在平时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乐观开朗,乐于助人,意志坚强,并有着朴素的生活作风,不骄不躁,并且参加了很多校内的活动,学习了恰恰,以及交际舞等等,有助于成就一个良好的健康体魄。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10. 该同学在思想上积极上进,有着明确的学习目标且不断努力。除了掌握一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外,还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该同学为人诚实友善,与同学关系融洽,乐于助人,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并且在班级担任治保委员的过程中,工作努力认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大学毕业鉴定班组评价1. 该生学习刻苦勤奋,认真学习,学习优等,思想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在担任班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做好班级创就业工作,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有较强的动手和应用能力,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

2. 该生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与同学友爱团结,诚信待人。在担任班团干部期间,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尤其在策划与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

3. 该同学开朗自信,团结同学,能经常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实践;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勇于进去,不怕挫折,学习刻苦认真,善于思考,生活中能应严格要求自己,为人诚恳,待人热情,工作踏实负责,能出色的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具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及创新能力,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合格大学生。

4. 该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观念强,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完成任务认真。学习目的明确。为人诚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是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5. 该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吃苦耐劳、朴实大方,认真对待工作、与同学相处关系融洽、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学习勤奋努力、乐于助人、与同学和睦相处、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6. 该生学习刻苦勤奋,认真学习,学习优等,思想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能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在担任班干部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做好社团活动工作,尊敬老师,遵守各项制度,有较强的动手和应用能力,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

7. 你遵守纪律,热爱集体,见到老师主动问好,作业干净,上课专心,在担任体育委员一职以来,积极负责班级体育活动,有很好的组织能力,篮球打得不错。老师相信你在以后的工作岗位上,一定会表现的更加的优异。

8. 该同学开朗自信,学习认真,团结同学,能经常参加校内外的各项活动和暑期实践;在班级历任体育委员和素能拓展期间,表现优异。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勇于进去,不怕挫折,是名优秀的人才。

第5篇

XXX同学在大学三年的学习生涯中,在思想上积极上进,关注国内外的重大消息,积极向上,主动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在学习上XXX同学很明确自己的学习目的和目标,对自己的未来有着明确的认识和努力方向,为此不断付出,不断学习来丰富自己的学识,在专业课上黄永震同学有着优秀的钻研意识,有着较强的钻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并且在实践上也有着动手能力。

在平时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乐观开朗,乐于助人,意志坚强,并有着朴素的生活作风,不骄不躁。

最后,希望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继续保持并发扬优良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该生来校以来,表现很是突出,大学的生活虽是烂漫,但是你自制力很是好,很优秀..毕业在即,希望你在你的以后的人生到度上,越走越好,越走越有光彩!!

该生在校期间,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觉悟高,积极参加各项思想政治学习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进取。平时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临床学习和工作期间,持着主动求学的学习态度,积极向临床上级医生学习,关心病人,恪守医德,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第6篇

2、该同志自去年毕业开始在该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实习。在我单位见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他相邻工作同仁协调完成各种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和技巧,并将其合理的运用到工作中去。能够积极主动的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他人,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一年来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在见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3、实习鉴定实习,实习期为一个月。该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习工作期间,是个出色的教学能手,相信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取的出色的成绩。

4、该同学,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时加班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5、实习鉴定实习期间勤奋认真,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迅速投入到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程序编写当中,并能够结合自己的特点发挥优势弥补不足,在实习过程当中迅速的成长起来,不仅历练了自身,也为我单位带来了一股新风,受到合作伙伴的一致好评!

6、勤奋好学,遵守厂规厂纪,带来先进管理理念.工作能力及专长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自己以认真敬业,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执行公司指令坚决得到了各实习单位的认可。

7、实习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勤奋好学,踏实肯干,虚心好学。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曾出现过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8、实习期间,态度端正,学习踏实,工作认真,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大学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在我部“重庆热线”实习时能创造性、建设性地并能独立开展工作;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取长补短,虚心好学,具有一定的开拓和创新精神,接受新事物较快,涉猎面较宽,在计算机通讯领域不断地探索,有自己的思路和设想。

9、该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学习认真,勤于思考,勤于实践,能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给本单位留下良好的印象。

10、该生在实习过程能够积极主动探索未知,发现问题,团结同事,互助协作。此间表现优秀,体现出了应有的精神和风采,圆满完成了本次实习。

11、该生在我公司实习期间表现优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与同事相处融洽,为人谦逊、踏实、勤恳、能吃苦,受到我公司领导及同事的一致好评!

12、该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师长,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实习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13、该同学于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厂实习。实习期间该员工认真学习各种专业技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相关竞赛活动,能较好胜任流水线与cell线各岗位需求,在月末评比中,屡次拿得名次,并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及能为团队进步提出合理化建议,整体表现良好。

14、该同学在联想实习一年期间,一直在仓储处综合服务组工作,主要从事物料接收与发放工作。该同学在工作期间一贯积极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掌握了工作的要点与技巧,并将他们合理的运用在工作中,并能主动向老员工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在其负责的iqc物料交接业务工作中作到了严格、认真、高效得到了部门的好评。吴海园同学圆满完成了实习任务。

15、该同学在联想集团北京厂实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相关相邻工位同仁协调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在所从事的包装备料岗位上,刘巍同学能够探索更优秀的工作方法,以提升效率,在车间内的备料比赛中曾获第一名,在其它工位的学习中刘巍同学也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并通过学习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多能工,在团队生活中得到领导及同仁的一致好评。

16、该同学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学习认真,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成为国家有用之才。新晨

17、该同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好学肯动脑,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操作技能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进步。

18、该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学习认真,尊敬师长,待人诚恳,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都有很大提高,希望今后加强学习尽快成才。

19、该同学工作努力,能按师傅要求去工作,尊敬师长,一年来技术理论水平及操作技能均有提高,希望今后更加努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建设人才。

20、该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领导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21、该同学在我单位实习期间,能够做到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第7篇

曾德国

最近几年,收集了不少的鉴定意见书,但是其格式千差万别,内容五花八门,结论也是敢作敢为。我们抽取几份鉴定书来比较一下。

第一,我们来看湖南某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二)委托鉴定事项

对***公司生产的**产品的结构及关键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进行鉴定。

(三)鉴定对象

(四)委托日期

(五)受理日期

(六)鉴定日期

(七)鉴定原则与方法

(八)鉴定依据

1.鉴定聘请书

2.相关的法律法规12条

3.委托法资料(包括公安局立案决定书、呈请立案报告书、受理登记表、调取证据通知书等37项)

4.鉴定方收集的资料

二、勘验与分析

(一)现场勘验

(二)分析

1.关于秘密性

2.关于价值性

3.关于实用性

4.关于保密性

三、鉴定意见

根据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鉴定意见:

该委托鉴定的**产品的结构及其技术信息属于**公司的技术性商业秘密。

第二,我们再看看广东某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委托事项

对**公司的**生产工艺、配方及生产设备是否为商业秘密做出鉴定。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二、鉴定过程

三、鉴定法律依据及有关说明

四、技术分析

(一)鉴定材料综述

(二)鉴定相关技术背景

(三)**公司主张的秘密点是否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性质的分析

(四)关于技术信息是否具有价值性、实用性的分析

(五)关于权利人对技术信息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分析

五、鉴定意见

鉴定组一致同意,委托人提供鉴定的产品生产工艺、配方及生产设备如下商业信息(见附件):

上述技术信息是**公司经反复试验研究取得的技术成果,可指导产品生产,在公知渠道及其销售产品中均很难获取,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性质;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权利人对此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

第三,我们继续看看北京某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委托鉴定事项

委托人提交的对**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相关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一)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专利检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

鉴定日期

鉴定人员

鉴定地点

二、鉴定要求

三、鉴定过程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五、**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是否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的说明

(一)公众所知悉的产品结构和优点

(二)**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

(三)**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分析说明。

1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其所属技术领域的家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所属技术秘点是否属于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鉴定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不能通过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可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得

六、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本鉴定意见如下:

**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

这是目前商业秘密案件司法鉴定中常见的比较典型的几种鉴定意见书。对与错我们不加评论,当然我们的法官、律师可以查查自己的卷宗,比较一下。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可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通常,行业内把商业秘密概括为"三性":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其中,是否采取保密措施,是否具有实用价值,属于法律适用问题。司法鉴定只能对秘密性进行鉴定,也就是说,商业秘密案件的司法鉴定主要是鉴定"该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在此,基础上,比对检材与样本是否相同(属于另外的鉴定)。

为了规范商业秘密案件中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撰写格式,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律师以及当事人提供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根据商业秘密案件的立案流程,以及商业秘密案件的特点,提出商业秘密案件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撰写规范,也是我们采取通用格式。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意见书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委托鉴定事项

委托人提交的对**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相关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二、鉴定过程

三、**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是否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的说明

(一)公众所知悉的产品结构和优点

(二)**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所示的技术秘点

(三)**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是否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分析说明。

1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其所属技术领域的家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2.所属技术秘点是否属于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鉴定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不能通过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3.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4.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5.所属技术秘点是否为可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得

四、鉴定意见

综上所述,本鉴定意见如下:

**公司的**产品生产图纸的技术秘点所限定的技术信息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

第8篇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 修正案 鉴定证据 鉴定意见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一、刑事鉴定证据制度的概念与意义

鉴定证据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员通过科学方法、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得出科学客观的鉴定意见,称作鉴定证据。鉴定人员在对证据鉴定之前,通过对案件事实的客观判断,以书面形式或者专家证言的言辞方式进行陈述,实质是通过对事实判断后形成的客观意见。证据的基本属性包括:客观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对证据的鉴定无一例外的应具备这些属性,因为它属于法定证据。对证据的客观性鉴定要求材料设备与意见应与实施情况一致;对证据的关联性不仅要求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性,能对案件起到证明作用,而且要求鉴定材料设备、鉴定原理、鉴定意见之间具有内在的因果联系;鉴定证据的合法性要求其形式和实质内容都应合法,例如鉴定人应具有法定的鉴定资格,鉴定机构应具有对证据鉴定权的法定资格。

鉴定证据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不仅影响着刑事诉讼的公平与效率,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专业难题,从而查明案件事实,弄清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合理有效的解决专业事实的争议问题,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因此,对证据的科学鉴定也是在证据制度中最有效、最可靠、最有利的证明方法。

二、鉴定证据制度在新刑诉法及其解释中的体现

在2012年颁布新《刑事诉讼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分别公布了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并都在证据一章中对鉴定意见的审查等内容予以详细规定说明,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何科学、客观、准确的采纳鉴定意见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新《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规定当事人享有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权,当事人可以聘请专家辅助人辅助质证;取消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鉴定权;对鉴定意见存在质疑,当事人有权提出申请对证据进行补充或者重新鉴定;确立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强化对鉴定人的人身保护,具体表现在:增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组织犯罪等案件,鉴定人因在诉讼中出庭作证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如不公开个人信息、不表露外貌、声音、对其近亲属进行专门且有针对性的保护性措施,维护鉴定人的人身安全。

(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2年11月22日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规定了鉴定程序、鉴定费用以及多重鉴定、违法鉴定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规定鉴定程序的启动由检察长批准,并由检察院技术部门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对于确实有必要聘请其他鉴定人员的须经鉴定人的所在单位同意;检察院应为鉴定提供必要材料,不得强迫或暗示鉴定人员做出某种鉴定;对于提供虚假鉴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检察机关可以对鉴定意见予以审查,确有必要的可以补充鉴定;对于提出重新鉴定要求的应由请求方承担鉴定费用,鉴定过程中违反鉴定程序的,费用则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公安部2012年12月13日公布的《公安机关公布的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鉴定证据的启动程序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并制作鉴定聘请书,由具有专门知识的有鉴定资质的相关人员作为鉴定人对案件证物进行鉴定;对于作出的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予以审查,对于予以采纳的鉴定意见应当告知案件的当事人;在鉴定意见存在明显遗漏、不完整或有新的证据并对案件影响重大等情况下应补充鉴定;在违反鉴定程序、鉴定机构不合格、鉴定意见依据不足或有关材料被毁损的情况下应当予以重新鉴定;在重新鉴定的情况下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四)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2012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其中关于鉴定证据制度的相关解释主要表现在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中,解释中重点规范了鉴定意见应着重审查的内容以及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规定在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专业职称、材料被污染或与样本不一致、缺少签名盖章、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性等情况下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作者: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王继福.论科技证据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J].社会科学家,2009,145(05).

[2]刘叶涛.证据与探究:走向认识论的重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刘立霞 刑事司法的理念更新与制度完善 [J].人民检察2005,6-8(2)

[4]陈海平 进路选择、障碍化解、制度预置 [J].重庆社会科学2005,79-83(10)

第9篇

关键词 刑事诉讼 鉴定人 出庭作证

作者简介:郑永建,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鉴定人出庭是指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鉴定人出庭以口头发言形式对有关鉴定的专业问题和鉴定情况向法庭作出陈述,并接受公诉人、辩护人的质询和反驳以及法官的询问。从中可以看出鉴定人是应对其作出的鉴定意见作出解释、分析并接受控、辩、审三方的反驳或询问,在接受质证的诉讼过程中,是作为自然人身份参与诉讼而非鉴定机构的发言人。

一、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之历史渊源

我国学者普遍认为鉴定人是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利用其专业知识及技能对相关机关指定的具体事实及证据作出判断而得出相应的意见或结论,并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根据专家所定概念我们可以明确得出,鉴定人是具有专业知识的自然人而并非机构组织或法人。

二、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现状及困境分析

(一)当前司法领域鉴定人出庭现状

我国鉴定人出庭制度立法与司法实践脱节现象还是比较严重,两者不能紧密有效衔接,这导致当前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3.鉴定意见质证权被弱化。《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鉴定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检察机关决定;在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决定;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决定。而被告人以及辩护人对刑事诉讼鉴定意见审查质证空间狭窄,辩方无法有力抗衡公诉方,被告人的鉴定意见质证权被弱化乃至无法真正实现质证权,其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4.鉴定人出庭质证粗疏。即便鉴定人出庭作证,法庭、公诉人对鉴定意见的举证质证环节重点在于意见本身是否存在一定冲突或矛盾。但该意见与其他关联证据有否明显矛盾并不关注,另外对鉴定意见的来源、鉴定程序及依据审查比较粗疏,鉴定意见无法得到充分有效审查。鉴定人出庭质证似乎流于形式,被告人或辩护人无法就鉴定意见无法提出有利辩护意见。

(二)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困境分析

2.法院过于信赖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运用专业技术对案件审理中的事实或问题做出判断而得出的意见。但是需要鉴定的都是案件中的专业问题,一般人无法直接鉴别,有时连法官也不能理解,因为法官也并不是全知全能的,所以长期以来法院和当事人普遍认为鉴定意见就是正确的。 因此,法庭很少主动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这导致而来的不良后果就是当事人形成了“打官司就是打鉴定”的不良习惯。这点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得到了改善,用“鉴定意见”替换了之前的“鉴定结论”,这是一个明显的提示,鉴定人的判断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只能作为一种参考。由此,法院对鉴定意见的高度信赖态度会有所转变。 3.鉴定人出庭作证担责主体不明晰。由于我国鉴定机构设置较为复杂,公安、检察及军队内部都设有隶属于本系统的鉴定部门,另外各大知名政法高校及政府部门也设有相应鉴定中心,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有困难,并且鉴定人往往具有一定的官方职务而不愿出庭作证。此外,我国法律只承认单位有鉴定权,所以鉴定意见的主体是机构而不是自然人,即便鉴定人必须在鉴定意见上签名,其代表的也是鉴定机构或部门,而非本人。由此看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责任主体和承担义务不明晰,导致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并没有发挥自身作用,出庭只是应付法院。同时,没有相应的追责机制就无法真正对鉴定人形成一定的威慑力。

4.鉴定人自身排斥出庭。鉴定人排斥出庭有诸多原因,归结为内外两方面因素。从内部因素看,鉴定人对出庭作证本身及作用没有清晰的认识,担心出庭作证后影响以后的鉴定工作,还有部分鉴定人担心出庭接受质证对相关技术进行解释会导致相关技术秘密的泄漏。另外,少部分鉴定人自身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职务,出庭接受质证会影响自己的社会地位。当然还有担心出庭作证会引致当事人打击报复等。从外部因素看,鉴定人认为出庭作证会加大其工作强度,增加工作及经济负担。还有部分则认为鉴定意见是按照相应程序通过专业技术和仪器检验得出,是专家的科学分析、合理判断,再次出庭作证则是无用功。

三、完善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

(一)明确鉴定人出庭作证启动程序

目前,鉴定人出庭作证已经被我国多项司法解释或试行办法规定为法定义务,但具体在何种情况下出庭或何种情况不出庭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司法实践中强制鉴定人出庭作证显得格外紧迫。另外在鉴定人出庭启动程序、通知方式及出庭质证规则、环节的设置还需推敲,以便提高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真正提高鉴定人出庭率,发挥鉴定人的作用。

(二)明确鉴定人出庭作证内容

鉴定人出庭作证,面对庭审询问和控辩质证的实际情况,鉴定人必须如实回答,且主要说明鉴定的来源、程序、依据及方法,阐述专业术语及原理,分析鉴定意见或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中的疑点和矛盾。关于涉及本案无关问题,鉴定人有权拒绝回答。如此以来,鉴定人在庭审中的发言权得到充分保障。

(三)明确鉴定人不出庭的法律后果

对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情况,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认定意见的证据效力或重新鉴定,甚至直接排除其鉴定意见。同时,向鉴定人所在行政机关或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通报鉴定人拒不出庭的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或追责结果,要求该机关十五日内复函。如此规定,鉴定人普遍不出庭作证的行为会得到有效约束,充分实现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质证权,同时彰显我国程序法的法律权威。

(四)加强对鉴定人出庭的保护

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作证是为了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以便法官作出公正判决。因此,根据我国各地具体情况,建立鉴定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制度,关于鉴定人出庭费用如误工费、差旅费、交通生活费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鉴定人出庭的经济问题。另外鉴定人人身保护也非常重要,第一,鉴定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必要时用化名代替其真实信息。第二,严惩对鉴定人及其近亲属打击报复的行为。第三,鉴定人及其近亲属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政府予以补偿。如此以来,鉴定人减少受到打击报复的顾虑,其出庭作证积极性也会得到有效提高。

第10篇

【关键词】鉴定人出庭作证;可行性;完善

我国的司法改革近些年来进行得如火如荼,民事诉讼中涉及专业知识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性逐渐体现出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往往要依靠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因此鉴定人的专业鉴定工作与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公正合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是否得当关系到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影响着司法的权威以及司法改革的成效。2012年修改的新民事诉讼法第78条专门明确了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使得此项制度在我国的实行变得更具有可行性。尽管目前立法上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规定略显浅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很多问题,但是此项制度在我国的适用却有其可行性及持续性,将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其每一步程序细节,对于司法鉴定的公正、合理、权威都有所帮助,使得司法改革顺利进行。

一、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可行性

(一)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能够加强司法的公正性。当事人提讼,最希望得到的结果可以是公正的、合理的。鉴定结论是证据的种类之一,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起到的作用相当于包青天的角色。鉴定人作为专业人士,不会希望自己做出的鉴定意见在庭审过程中过多地受到质疑。鉴定人会非常重视出庭对鉴定意见进行说明、质证,认真准备每一个环节,减少对鉴定意见的主观臆想和猜测,更加注重科学、合理、中立地得出鉴定意见。为了保证结果的公正性,鉴定人要通过严格的审查和质证才能出庭,这样可以让鉴定意见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庭审之外就被排除。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就是为了被法院采信,最终得到公正的结果,这都将大大加强司法的公正性。

(二)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能够加强司法的独立性。司法机关行使职权时容易受到外来的一些权利的干扰,这些权力的干扰将会影响司法的独立。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学界很多专家学者担任了人民陪审员,由于他们在自己的学术范围内已经形成一定的地位和权威,所以极易影响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的个人意见。如果鉴定人出庭出具鉴定意见并对其说明的过程也容易收到这样的干扰。鉴定人通过科学的方法得出的鉴定结论,审判人员会不假思索的接受,并依次对案件进行裁决。这样的做法给审判带来很大的消极性,民事诉讼中一旦涉及到鉴定人出庭鉴定,就会对当事人的胜诉与否产生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基于对司法鉴定的依赖,往往会请有权威的专家担任鉴定人,这对审判的影响更大。所以,鉴定人要出庭接受对方的询问,这样审判人员才会用一个客观的角度去审视鉴定意见,客观地决定是否采信鉴定意见。这无疑是有利于司法的独立的。

(三)借鉴国外的鉴定人制度。两大法系的鉴定人制度是有区别的,英美法系中的鉴定人制度是追随着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的。但是实践中,法官的居中地位表现得不那么强烈,专家相当于律师的角色,更多地是体现当事人的意思,容易造成虚假诉讼。大陆法系中的鉴定人制度,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对当事人的一些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虽然存在差异,但是两大法系开始相互借鉴,都强调了必须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于鉴定意见要保持中立、客观,我国民事诉讼的鉴定人制度可以吸收借鉴两大法系中的优点,让当事人充分地参与鉴定程序,法官以适当的裁量权主持鉴定程序,使借鉴和吸收得到有效的利用。

二、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的程序内容。民事诉讼法目前针对鉴定人出庭制度的程序问题还没有相关规定,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以下几点:首先,保障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当事人向鉴定人询问的权利,这种做法被称作“受质权”。其次,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后,法院应当立即对鉴定机构和鉴定意见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审查没有通过立即告知当事人,审查通过则不得在审判过程中再次提出质疑。再次,鉴定人出庭后的程序要严谨,任何不确定的程序夹杂诉讼过程中,会增加庭审的不可控性。鉴定人当面宣读鉴定意见后,由双方聘请的专业人士对鉴定人进行询问,最后双方可以就鉴定意见的一些问题进行辩论。

(二)完善鉴定人出庭的权利保障。鉴定人出庭作证,应当在经济上给予补偿,司法上给予保护。民事诉讼法关于鉴定人的人身和经济权利还没有健全的规定,可以借鉴证人出庭经济补偿制度。由提供鉴定人或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的一方先行支付费用,最终由败诉的一方承担。确保鉴定人的差旅费和出庭费得到落实,同时还要保障鉴定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严格保密个人信息,加强对受到威胁的鉴定人的保护。这样才能提高鉴定人出庭的积极性。

(三)明确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关于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应当在此基础上再明确处罚规定,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法庭可以责令其到庭;责令后仍不到庭,则处以警告或罚款;对于其不到庭所产生的后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鉴定人严重影响质证过程的,法院可按毁坏证据罪移交有关部门立案处理。

参考文献

[1] 李学军.鉴定人出庭作证难的症结分析[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3).

[2] 叶蔚然.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若干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

第11篇

 

关键词:医疗事故;鉴定;比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其他国家、地区与医疗事故鉴定有关的法律制度,可以为构建我国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提供宝贵的经验。以下是笔者对大陆法系鉴定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的鉴定法律制度的介绍、比较研究及借鉴。

一、大陆法系医疗事故鉴定法律制度

一般来说,大陆法系国家医疗事故鉴定性质属于司法鉴定。当事人如果要进行鉴定,只能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而是否进行鉴定以及鉴定的内容都由司法机关决定。

备选鉴定人的资料登记在专门的名册中,法庭从名册中指派鉴定人进行鉴定。如《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56条规定,“任何预审法官或审判法官,在案件出现技术方面的问题时,可以根据检察院的要求,或者依自己的职权,或者依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命令进行鉴定。”第157条规定,鉴定人“应当从最高法院办公厅制作的全国专家名册中所列的自然人和法人选取,或者从各上诉法院与总检察长商定提出的名册中选取”,紧急情况除外。第159条规定,负责进行鉴定的专家,由预审法官指定。遇情况需要,预审法官可以指定数名专家。

大陆法系国家的医疗事故鉴定人的地位是中立的,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立场。其主要作用是运用医学知识对案件中涉及的医疗问题进行鉴别和审定,以弥补法官在医学方面的知识不足。他们作为中立的诉讼参与人,不从属于委托的当事人或司法机关,可以较客观中立地鉴定案件中有关医疗技术方面的专门性问题,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并不能代替法官,他所作的鉴定结论的证据力是有限的,是否采纳由法官自己判断,属于法官的自由心证。对于鉴定结论,同样适用对立辩论原则,可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让双方当事人对其进行询问和质证。

以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德国为例,德国也有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但该机构与法官组织的鉴定人不同。德国类似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机构是医生协会,该协会对医生进行管理,代表医生的利益。在每一个州的医生协会分会中都设立鉴定委员会。如果发生了医生责任的争议,病人可以请求这个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且进行调解,如果患者能够接受调解和鉴定,则病人不再起诉,就解决了纠纷。病人如果不同意鉴定意见或者调解,甚至认为鉴定结论是偏袒医生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虽然鉴定不是法定程序,但是法官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就必须进行鉴定。法官可以采用医生协会的鉴定结果,也可以完全不采用自己组织医生进行鉴定。每个法院都有一个包含各个专科的医疗事故鉴定人列表,法官从中选取鉴定人组成鉴定委员会。《德国民事诉讼法》第404条规定,“鉴定人的选定与其人数,均由受诉法院决定。受诉法院可以只任命一个鉴定人。受诉法院也可以任命另一鉴定人以代替先任命的鉴定人。”根据同一条规定,法官也可以要求当事人指定鉴定人,“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指定适于为鉴定人的人。当事人一致同意某特定人为鉴定人时,法院应即听从其一致意见”。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做出的结论,法官根据自已判断接受或者不接受。因此,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还必须对法官有说服力,如果法官认可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则会指定其中一名专家对鉴定结论签字以作为证据使用,由签字的专家负相关责任。法官也可以不认可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另外找专家进行鉴定。《德国民事诉讼法》第405条规定,“法院认为鉴定不能令人满意时,可以命令原鉴定人或命令另一鉴定人为新的鉴定。”而受诉法院可以把这一权力授予法官。法官自己的判断与专家的鉴定意见相左,则法官在判决中必须做出说明,说明自己意见的理由,否则,判决将会被撤销。

二、英美法系医疗事故鉴定法律制度

在英美法系国家,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与其他侵权案件一样,采用专家证人制度。

第12篇

【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书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在诉讼活动中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及相关文件及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专门知识,对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纠纷进行鉴定并出具结论的活动。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1、合法、独立、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文明、公正、高效。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程序

3.1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委托

委托人须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公开摇号抽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出具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受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鉴定要求(包括鉴定时限)、简要案情、鉴定材料。

3.2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受理及咨询人所需遵守的规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受理,必须以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凡接受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只接受委托人的送鉴材料,不接受当事人单独提供的材料。工程造价咨询人所需遵守的一般性规定如下:

1、程序合法。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提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服务,除了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应按仲裁、诉讼程序和要求进行,并符合国家关于司法鉴定的规定。

2、人员合格。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指派专业对口中、经验丰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承担鉴定工作。

3、适当回避。接受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造价工程师如是鉴定项目一方当事人的亲属或人、咨询人以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应当自行回避;未自行回避,鉴定项目委托人以该理由要求其回避的,必须回避。

3.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实施过程

1、先确定鉴定方案,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到所有委托人的鉴定材料后,要全面了解熟悉案情,对送鉴材料认真研究,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方的鉴定要求,结合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提出鉴定方案,鉴定方案的选择将直接影响鉴定结果。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的司法鉴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的司法鉴定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鉴定人应根据委托人的鉴定期限,安排好鉴定的具体时间。

3、对受托工程造价鉴定人依据进行取证

(1)所需收集的鉴定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应自行收集以下(但不限于)鉴定资料。

1)适用于鉴定项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标准、定额。

2)鉴定项目同时期同类型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各类要素价格等。

3)工程造价咨询人收集鉴定项目的鉴定依据时,应向鉴定项目委托人提出具体书面要求,其内容包括:

①当事人的诉讼状与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等卷宗;

②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③立项的项目提供工程立项批文及投资估算表;

④招投标项目要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答疑文件、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文件;

⑤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⑥工程预(结)算书;

⑦当事人双方认定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鉴证、相关施工记录;

⑧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

⑨竣工的项目要提供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图纸;

⑩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过程中要求鉴定项目当事人对缺陷资料进行补充的,应征得鉴定项目委托人同意,或者协调鉴定项目各方当事人共同签认。

(2)现场勘验。

根据鉴定工作需要现场勘验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提请鉴定项目委托人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被鉴定项目所涉及的实物标的进行现场勘验。

勘验现场应制作勘验记录、笔录或勘验图表,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经过、结果,由勘验人、在场人签名或者盖单确认。对于绘制的现场图应注明绘制的时间、测绘人姓名、身份等内容。必要时应采取拍照或摄像取证,留下影像资料。

鉴定项目当事人未对现场勘验图表或勘验笔录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担提请鉴定项目委托人决定处理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中作出表述。

4、根据相关的资料计算工程量、套取相关的定额(或清单)及计取材料价差要做到准确合理。

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项目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鉴定,不得任意改变双方合法的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人在鉴定项目合同无效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国家标准和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选择相应专业工程的计价依据和方法进行鉴定。

3.4 鉴定期限的延长

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委托鉴定项目的鉴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时,应按照相应法规提前向鉴定项目委托人申请延长鉴定期限,并在此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

经鉴定项目委托人同意等待鉴定项目当事人提交、补充证据,质证所用的时间不应计入鉴定期限。

3.5 出具鉴定意见书

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之前,可报请鉴定项目委托人向鉴定项目各方当事人发出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并指明应书面答复的期限及其不答复的相应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鉴定项目各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书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复函后,应对不同意见认真复核,修改完善后再出具正式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出具正式的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施的最终结果,是委托人要求提供的重要判决依据,因此司法鉴定意见书必须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文字规范、内容详实。鉴定意见书应加盖鉴定单位的公章、资质章及注册造价师印章(不少于三人),鉴定意见书的份数可按委托人要求,一般为伍份。鉴定意见书的内容应包括:

1、案情概况。主要介绍建筑工程规模、施工工期等情况。

2、鉴定事项。主要介绍造价纠纷的原因,委托方及委托鉴定的要求。

3、鉴定依据。详细地列出鉴定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执行的计价依据、材料价格、现场勘验记录、案情调查会议纪要等等。

4、鉴定说明。即鉴定依据的说明,如采用的定额、取费类别、材料价格、施工形象进度等等;对有争议部分的实质性问题,根据送鉴材料、现场勘验记录和有关政策规定。

5、鉴定结论。根据鉴定要求,明确列出属于鉴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鉴定结论,并列出适合各专业造价、单方造价、主要材料消耗量的鉴定造价汇总表。

6、鉴定书。详细说明鉴定结论的构成,包括工程造价汇总表、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取费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主要材料表等。

7、其它附件。应附上鉴定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鉴定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及现场勘测记录、照片等。

8、其他需说明的事宜。

3.6 出庭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执业时,应履行“依法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是诉讼活动的需要,也是司法鉴定人支持自己出具的鉴定结论的需要。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审理该鉴定项目的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

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一般要求:

1、鉴定人应当按时出庭

2、应携带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证明,开庭时,应当出示。

3、应携带已出具的有关司法鉴定报告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