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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11 01:52:12

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一)县、乡行政管理单位;

(二)县政府各部门及具有社会管理、服务单位;

(三)垂直管理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利监督原则。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县政府和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是政务公开的主体。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部门。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内容上要突出对人权、事权、财权的公开和监督,要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

(一)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1、重点工作内容及重大决策事项(县、乡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主要包括:(1)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2)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完成情况;(3)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4)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5)政府确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6)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7)政府采购情况。(8)本机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2、县直各部门、社会服务单位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1)办事职责。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办事人员职责;(2)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需要收费项目(行政征收、许可)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3)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字资料;(4)办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5)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6)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7)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8)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二)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

1、机关内部领导廉洁自律、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情况;

2、机关招待费、差旅费、燃修费等重点财务收支情况;

3、本机关人员关心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每项公开内容需及时上报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同时归档整理装入本单位档案。

(一)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政府网站、政府公告、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做到“两有”(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三挂牌”(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四上墙”(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程序上墙、办事结果上墙)。

(二)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主要是指向部分单位和各人或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内容。要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信息简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

(一)公开前,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进行专题研究,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由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公布后,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办公室。需要在互联网上的由县政务公开办统一。

(二)公开后,要采用设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三)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各单位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对于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编印《政务公开指南》予以公布。

六、政务公开的其他规定

(一)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组成专门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一把手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全面、真实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务公开项目和指南编制的运行,条件允许的行政部门要将编制的公开项目、指南在门户网站、局域网等载体公布。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加强公安机关行风效能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目的,大力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明确、规范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安执法形象,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社会稳定提供更坚实保障。

二、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份)。县局制订印发《实施方案》,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党务、政务、警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统一广大民警思想,进一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增强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意识。各单位根据县局《实施方案》要求,研究落实措施,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3月5日前书面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股、室、所、队

(二)推进落实阶段(3月1日至3月25日)。各责任单位按照县局方案分工,对照公开内容和形式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规范公开内容。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必须公开事项内容要求,参照市局推行“阳光警务”战略下发的警务公开承诺,对原有的各项党务、政务、警务公开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自查,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力求全面、合法、有效、简要、规范。各单位修订执法服务业务公开内容时,要征询上级业务警种意见。指挥中心、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户政股、出入境管理股在整理修订本单位警务公开内容同时,要整理修订与派出所相关业务工作相适应、需要由各派出所公开的事项内容。各单位整理后的公开内容,于3月5日前通过OA系统报县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局党委审定后,下发各单位执行。县局党务公开内容,由政工室负责整理汇总。

牵头单位:县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股、室、所、队

2、集中统一公开。公开内容确定后,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途径和形式,集中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开、对内公开。这项工作于3月25日前完成。

各派出所在公布县局统一公开内容基础上,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补充公开其他认为需要公开的事项。

指挥中心负责将对社会统一公开事项编制《县公安局政务公务开指南》和《县政务公开目录》,在“中国•”网站/政府信息/部门信息公开栏“公安局”目录下予以,同时在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公布。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底前)。县局组织对各单位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各单位负责的公开内容,要同时提报县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编印资料。

(一)党务公开

主要内容:

1、组织设置情况;

2、党组织职责;

3、党组织班子情况;

4、党组织班子分工及各自职责;

5、2011年党组织书记承诺;

6、党建有关情况,包括:“”制度;双诺双评双争制度;发展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费收缴情况;表彰先进情况;处理违规党员情况;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公开形式:

1、室外大型党务公开栏;

2、党员活动室“党员承诺园地”;

3、公安信息网设置“党务公开专栏”,或建设专门党务公开信息网。

责任单位:政工室

(二)对社会政务公开

1、机构职能

公开内容: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分工;机构设置及法定职能;内设、派出机构(单位)及职能。

责任单位:政工室

公开形式:互联网门户网站;编制《县公安局行政职权目录》(含具体法定职责职权内容)。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2、重要决策、重大事件

公开内容: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决定和措施;需要公开、为社会知悉的交通管制、禁行,社会关注的重大交通事故、刑事行政案件、群体性治安事件等事项的通告;重要公安工作会议和工作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情况;平安建设、校园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案件警示和安全防范知识;其他重要警务动态。

责任单位:政策、规范性文件审核,重大案件听证组织,由法制股、交管大队、治安大队负责,其他工作由指挥中心负责。

公开形式:当地新闻媒体公开;互联网公开;召开新闻会、听证会。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法制股、交管大队、治安大队

3、法律法规

公开内容:常见常用公安法律法规,包括队伍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公安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含110接处警、交管、治安、消防、户政、出入境、网络安全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及公安部规章。按照公安业务性质和效力层级分类公开。

牵头单位:法制股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室、交管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户政股、出入境管理股、纪委、督察大队

公开形式:县局互联网网站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4、刑事执法

公开内容:刑侦、交管、治安、经侦、消防等警种对刑事犯罪案件管辖分工;办案基本流程和主要时限(应当包括勘验、检查、鉴定时限)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交管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消防大队

公开形式:刑侦大队、交管大队、消防大队在本单位及下属股室的警务公开栏公开;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在县局警务公开栏公开。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交管大队、消防大队、装备财务股

5、公安行政处罚

公开内容:交管、治安、消防、户政、出入境、网络安全管理等警种办理行政案件的职权划分和依据;办案基本流程和主要时限(应当包括勘验、检查、鉴定时限)。

责任单位:交管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户政股、出入境管理股、指挥中心

公开形式:交管大队、消防大队在本单位及下属股室的警务公开栏公开;指挥中心、治安大队、户政股、出入境管理股在县局警务公开栏公开

责任单位:交管大队、消防大队、指挥中心、装备财务股

6、公安行政管理服务

公开内容:

(1)公安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2)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责任单位:交管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户政股、出入境管理股、指挥中心

公开形式:

(1)警务公开栏公开:交管大队、消防大队在本单位及下属股室的警务公开栏公开;指挥中心、治安大队、户政股、出入境管理股在县局警务公开栏公开。

(2)各单位编印《服务指南》手册,供办事群众查阅。

责任单位:交管大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户政股、出入境管理股、指挥中心、装备财务股

7、公安法制工作

公开内容: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基本程序;工作基本流程和主要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

责任单位:法制股

公开形式:县局警务公开栏公开

责任单位:法制股、装备财务股

8、警务工作纪律

公开内容: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民警执行警务活动的禁止性纪律规定;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投诉途径、责任追究规定。

责任单位:纪委、督察大队

公开形式:县局警务公开栏

责任单位:纪委、装备财务股

9、公安人事管理

公开内容:公安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应向社会公布的人事调整、提拔任用公示情况等。

责任单位:政工室

公开形式: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局门户网站

责任单位:政工室、指挥中心

10、派出所警务公开

派出所需要公开的事项有:

(1)治安管理、户政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执法依据、重要程序规定(办事内容、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作时限)、当事人权利义务;

(2)110接处境、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流程;

(3)群众咨询、投诉途径和方式。东海边防派出所,还要公布边防管理业务。

各派出所在方便群众阅览的位置建立警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11、其他

(1)在办公院内显眼位置,设置“办公楼示意图”、“警务大厅”指示牌,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办公楼示意图”由指挥中心负责;“警务大厅”指示牌由装备财务股负责。

(2)监管大队、拘留所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警务公开。

(三)单位内部公开

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包括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2、机关财务、车辆、装备、内务管理情况;

3、基础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情况;

4、干部推荐、选拔任免、交流、考核、奖惩事项;

5、社会保障和工资、福利事项;

6、对各单位绩效考核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第1项,指挥中心、政工室;第2、3项,装备财务股;第4、5项,政工室;第6项,指挥中心;第7项,纪委

公开形式:在内部政务公开栏、县局公安信息网公开。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

四、监督保障措施

1、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这项工作的监督。

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各股、室、所、队

2、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无论采取哪种公开形式,都要同时公布本警种、本单位业务咨询电话、上级业务部门受理检举投诉的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软环境建设投诉电话和县局纪委、督察监督电话。县局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窗口单位民警要实行挂牌上岗,在明显位置放置有民警照片、姓名、职务、警号的桌牌,方便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纪委;责任单位:各股、室、所、队

完成时限:3月20日前

3、强化内部监督。各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明确落实政务公开承诺、接受处理社会投诉控告的方式、人员、程序、期限等,积极开展受理查处群众投诉控告工作,及时调查处理答复群众咨询、求助、投诉问题;各窗口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群众公开评价器”管理使用制度,接受群众评价;所有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和办案场所,都要安装视频音频监控系统,统一接入警务监督信息中心,强化内部执法服务监督。

牵头单位:纪委;责任单位:各股、室、队、队

完成时限:3月20日前

4、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县局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扣分,并通报批评;对制度不落实,发生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民警责任。各单位要把推行政务公开、落实公开承诺情况,纳入对下属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考核,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事项,对单位和民警进行认真、公正考核。

牵头单位:纪委;责任单位:各股、室、队、队

5、保障信息准确。县局指挥中心负责“中国•”网站县公安局部分及县局门户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公开的信息,需要新增内容或原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报请指挥中心更新、变更,确保信息准确、鲜活。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紧紧围绕xx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优化服务改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梳理、公开我局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管理工作,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通过xx公路网站集中公开,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路政科 政策法规科负责落实)

2.推进路政执法公开透明。以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涉路工程等路政执法信息公开为重点,公开路政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使群众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打造“阳光路政”。(路政科负责落实)

(二)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公路领域经济政策公开透明。加大上级部门关于公路领域投资融资、惠民利民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公路建设金融投资、培育公路行业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办公室负责落实)

2.推进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全市养护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工程施工通阻信息和完工通车信息,便于群众了解相关出行信息,服务群众出行。(养护科 工程科负责落实)

3.推进安全和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路安全生产以及公路防风、防火、防汛、清雪防滑、应对恶劣天气等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及时由我局组织的公路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加大突发事件预警和预防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路预警预防信息,特别是可能引起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同时要通过xx公路网站、xx公路微信、96660服务热线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路出行信息时效,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可靠保障。(安全科 公路数字监督中心负责落实)

(三)围绕服务民生推进公开

1.严格落实公路行政事项审批时限制。在手续齐全完备的基础上,尽量压缩公路行政事项办理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路政科负责落实)

2.积极做好重大节假日公路通行信息及相关数据工作。要以春节、清明、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车辆通行保障工作为重点,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及时路况信息、通阻信息、绕行信息以及免收车辆通行费信息,方便群众出行。(征收科、宣教科、公路数字监督中心负责落实)

3.积极做好一级公路收费站撤站相关信息工作。要在扎实做好省道218莱州收费站等一级公路收费站撤站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将相关信息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并在收费站醒目位置通告,向社会公布撤销的收费站的具置和名称,便于群众监督。(征收科、宣教科、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公路年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xx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公路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落实)

2.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做好部门财政公开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内容要全面、细化。(财务科负责落实)

3.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制作、审查和公开主体统一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完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和告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要主动做好上级部门的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注重政策解读的易读性,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便于群众接受。要按照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民声热线、网上民声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科室,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对市民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解决问题;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方式,注重运用新闻媒体,特别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上级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办公室负责落实)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本单位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部门是信息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办公室会同各单位、有关科室负责落实)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上级重大决策落实、公路行业发展重要动态、公路重要会议活动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工作。上级出台重大决策部署后,要及时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解读工作。(宣教科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明确本单位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在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投入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和政务公开联动机制,使公开的信息内容更统一、更权威、更准确,使公开的服务更便民利民。

3.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要扎实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完善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

4.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xx公路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要加强“网上民声”工作,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局属各单位也要发挥好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加强相关信息。

第4篇

《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量、上水平,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限、工作要求四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总体要求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 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动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力量,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同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及日常处理工作。

三、围绕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回应方式、决策公开、执行公开、“三大战略”工作信息公开等七个方面的具体事项,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

四、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为目标,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强化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就医环境,促进卫生改革和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保密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

㈠对外公开的内容

1、全县卫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及出台的政策;

3、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

4、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行政处罚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5、上级下拨和社会各届捐赠的款项和物品(包括防治“传染病”期间捐赠的款项和物品)的使用情况;

6、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有关情况;

7、卫生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的执行情况;

⑴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依据、程序;

⑵卫生监督执法的受案范围,执法程序、办案时限、罚款的处理依据、标准、数额;

⑶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审批的依据、程序、结果。

8、药械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情况;

9、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10、系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11、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12、卫生行政职能、职责范围。

13、机关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㈡对内公开内容

主要是公开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运作等方面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㈠公开的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栏和网上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等形式进行公开;

2、通过“窗口”公开。业务股室要充分发挥政务中心审批大厅“窗口”功能,把“窗口”建成方便群众集中办事和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的场所,把“窗口”建成政府部门与市民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3、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4、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对于一些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

㈡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与政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性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四、工作步骤

我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从元月中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步:组织准备阶段(元月中旬至2月20日)。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拟定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步骤、措施以及组织领导等内容。

第二步:全面实施阶段(2月20日至3月30日)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狠抓落实。?

第三步:规范完善阶段(3月30日至6月底)?组织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代表、特邀监督员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我们将根据检查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五、措施和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为加强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唐世浩任组长,柏绍平、周毅、邹航、蒋祖国任副组长,王治佐、辛波、江宏波、欧克林、彭瑛、张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推行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从有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为了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5823333。?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调抓的领导责任制”,各有关股室密切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学习,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从群众利益出发,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重要举措。要把为民办事的各项工作细化、目标量化、办事结果公开化,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各项具体工作上。要把工作职责、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公布于众,使该办的事认真办,限时办的事及时办,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让群众感到政府部门的确踏踏实实是在为老百姓服务,为老百姓办事。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严格落实五项制度。一是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定期向县人大、政协和市民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接受人大、政协和市民的监督和评议。三是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四是建立政务公开内容备案制度,政务公开的内容上报备案。五是建立政务公开舆论监督制度。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地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2.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应当符合《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全面真实。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真实可信,要依据政策,实事求是,取信于民,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

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本部门业务特点,简洁明了,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有利监督。要积极探索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办事,接受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财政政务公开包括政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三个方面。政策公开,主要是公开财政部门已出台的重要政策、重大决策;执行公开,主要是公开为基层单位办事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服务公开,主要是公开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开的内容包括:

1.财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等事项。

2.财政管理制度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管理制度、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财政监督制度等。

3.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财政征收的税费重大减免情况;政府采购机构的审批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情况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办理程序、处置办法以及年度检查制度等。

4.财政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包括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其变动情况,财政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

5.财政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招投标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6.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处理结果等。

7.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包括分配办法、分配依据、主要因素、计算公式以及使用管理规定。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情况包括: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以及文教科卫等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分配依据、主要因素、计算公式及使用管理情况。其中乡镇财政分配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中小学危房改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资金,要公开分配结果。

8.在本单位内部还要公开以下内容

(1)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和在中廉洁自律承诺等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情况;

(3)干部任免、岗位交流、竞争上岗、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年终考核、评比奖惩等情况;

(4)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1.政务公开的形式

坚持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科学确定公开的对象和范围。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以及政府上网、政府公告、开设咨询电话和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需要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情况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由本部门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由局档案管理员负责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2.政务公开的时间

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长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重点工程、重点实事、年度财政预算、工作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政策性文件、领导分工、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承诺等情况,要常年公开;季度工作目标计划及实施情况、重点工程和重点实事进展情况、计划生育等情况,要按季度公开;月度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要按月公开;重大决策事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征迁安置方案、征迁补偿安置费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发放、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情况,随时发生随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实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

面广,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具体抓,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内设机构、二级单位、乡镇财政所一定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制。

2.广泛动员,强化宣传。近期召开本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动员会,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奠定思想基础。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7篇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商洛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

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运行机制。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

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

(一)在局机关公开的:

各科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办公室);

市直单位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科);

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树模、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公用住房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资金科);

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办公室、计资科);

局党组、局务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在市直单位公开的: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商洛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科);

市直直属科级干部的任免情况在市直本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单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公开(人事科);

市直教育单位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计资科);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的:

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办公室、计资科);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事科);

全市八所中学(商洛中学和各县区中学)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科);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及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

各县区教育局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科);

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学校基建项目、投资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计资科);

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计资科);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两基”巩固提高、外资项目、国债项目、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计资科);

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

(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

教育局工作职责,局各科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办公室、人事科);

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科);

全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及其它“评优树模”活动的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人事科、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类中等层次民办教育办学标准及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年审的程序及结果;各级各类成人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结果(职成教科);

教育强县、教育强乡镇创建标准和结果(职成教科);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的设立和撤销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

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政策、标准、用途及举报电话;享受“两免一补”学生的评选条件及程序、享受学生名单在所在村校公开(计资科、监察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文件资料公开

局机关的行政文件、资料及有关规定等(办公室);

以前已形成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需要个人进行查询和了解的事项(办公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六)面对面口头公开的:

对于教育热点、疑点等问题,深入村组、社区、学校面对面向村民、居民、教职工、学生讲解政策解答疑问,通报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助);

上访人员需要解释和说明的问题(各业务科室);

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百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局监察室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安排协调和涉及全局性的公开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岗位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一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就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中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是深化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有力举措,是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参与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载体,是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教育模式新突破的重要途径,对引导公职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培养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公职人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2年底,按照“全面铺开、重点推进、逐步规范”的总体思路,实现廉政教育由粗放式教育向精细化教育转变、由条文式说教向案例演示仿真教育的转变、由理论灌输向自我启发式教育的转变,促进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岗位廉政的要求变成行为习惯的养成,逐步构建具有特色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新机制。

三、基本原则

突出个性化,使教育对象从群体走向个体,深入到具体岗位,更加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坚持贴近性,使教育内容从抽象走向具体,更加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注重互动性,使教育方法从说教灌输走向互动启发,易于为受教育者所接受,更加体现组织的关爱和提醒。形成系统性,使教育体系从零散走向系统,逐步形成涵盖所有岗位的立体化教育体系。体现规范性,把岗位廉政教育作为任职者的必修课,纳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加体现廉政教育的刚性要求。

四、工作任务

(一)梳理岗位职责,明晰权力界限。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各级编制部门下发的“三定方案”及有关规定,全面梳理岗位职责,明确每名公职人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履职范围、自由裁量权的界限以及所在岗位最基本的廉政制度要求。梳理岗位职责要重点在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掌管“人权、财权、事权”的重要岗位三个层次进行。领导岗位要根据领导权责,明确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职权。中层岗位要根据职责定位,明确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重要环节的职权。其他重要岗位人员要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明确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的职权。在对岗位职责梳理、明确职权的基础上,编制岗位职责表和权力运行图,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权力分配和权力运行的严密体系,为扎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奠定基础。

(二)结合岗位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根据以往履行职责、制度执行情况,通过自己主动查找、同志之间互相查找、管理服务对象帮助查找、领导点题查找、集体审核等多种方式,重点查找在实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行政审批处罚等依法履行职责、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私利的不廉洁行为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力求找全、找准。

(三)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要根据岗位职责和查找出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设置教育内容,制定好本单位年度岗位廉政教育计划,做到教育全覆盖。要注重教育方式的创新,使教育工作与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相适应,与人们思想价值观相联系,与从事的实际工作相衔接。一要注重教育的生动性。把廉政教育从传统的学习文件、资料,撰写心得体会延伸到开展廉政知识竞答、专题研讨和廉政谈话等方式;把警示教育从单纯的观看电教片延伸到组织收看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走进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一日”教育活动,开展廉政风险案例教育,通过设计鲜活的场景,再现廉政风险,形成具有本部门、本系统特色的岗位廉政风险教案。二要注重“文化式”熏陶。收集、整理有价值、有代表性和启迪性的人物事迹、格言警句、书画作品等传统文化资源,并发动干部群众创作文化作品,购买图书资料,建立和完善廉政文化教育场所或基地,提高廉政文化活动的开放度和干部群众的参与度;鼓励干部群众创作廉政文化节目,采取影视、戏曲、歌舞、小品、相声、漫画等文化艺术样式,增强教育效果;利用专栏、板报、墙报、电子显示屏等开辟廉政文化宣传阵地,营造氛围,扩大覆盖面;三要善于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通网上学习平台、制作廉政网页、推出网上廉政课堂,将教育寓于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之中,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制作廉政动漫片及廉政警言警句置于各人电脑桌面,定期廉政短讯,适时给予提醒。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水利行风根本好转为目标,认真实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组织,抓好督办,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三、政务公开内容:

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与群众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原则上都应予以公开。

(一)局机关:

1、机构职能类:局领导分工、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各科室主要职责;办事程序、水行政审批程序、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便民措施。

2、工作要点及阶段工作安排

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工程建设及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5、财务收支情况

6、组织建设

7、其他项目公开

(二)各基层单位:

公开本单位领导的岗位和工作职责,公开各级述职述廉报告,职称的评定条件,评定结果;年度考核的内容程序及结果,财务收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阶段工作安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宜。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网络公开。对外公开的内容利用秦都区政府公开信息网,实施政务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二)公开的时间

常规性的内容每季度公开一次,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可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五、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10篇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设社区政务公开平台,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两条快车道,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及时把社情民意汇集上来,顺应民意,解决民需,全面构建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推行政务公开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

(二)真实公正。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要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推行政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利监督。推行政务公开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主要内容

1、各社区要设立公共查阅室或查阅点,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以方便居民对相关的政府信息进行检索。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优抚、救灾、救济、计划生育、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廉租房办理等工作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情况。

3、社区财务收支情况。社区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4、社区组织机构及其成员、社区居民公约、社区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干部工作职责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

5、社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救助及监督举报电话。

6、社区共建、慈善捐赠款物上交和使用情况。

7、居民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的建议和反馈意见,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社区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发包情况。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要及时公开。

8、“村改居”的社区还应把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转非、宅基地初审、机动土地发包、集体债权债务和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二)主要形式

在社区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室或查阅点,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在便于社区居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或公告板,并设立社区政务公开监督信箱或监督电话,接受社区居民投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社区单位、社区居民咨询。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会议、书面送达等其他载体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时间

1、属于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公开义务人),应当在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向居民免费提供;公开义务人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力人),可以要求公开义务人及时公开。已经公开的,公开义务人应当给予必要的查询指引。

2、社区一般居务事项每季度公开一次。

3、低保、优抚、救灾、救助、再就业、计划生育等政策及其申办程序要随时公开,常年公开。

4、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及群众关心的事项、政务类事项办理情况要及时公开。

5、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二)公开程序

1、政府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依法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社区居务公开由办事处指导社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居务公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要加强对在社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公开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各办事处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的政务公开工作亲自抓、主动抓,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公开事项下摆到社区,齐抓共管,共同落实好市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二)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办事处要按照党委领导主抓,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社区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保障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第11篇

一、政务公开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国防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外,都要如实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规范流程,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务公开任务分工

依照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如下分工:

(一)综合科:负责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制更新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报告;协调、联系、督办市人防办应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务信息;受理向市人防办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协调处理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来件;负责市人防办 “政府机构”和“人事信息” 政务信息的公开;负责市人防办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政务工作公开;负责公开市人防办领导简介、照片及工作分工;汇总上传公共信用信息(除外)。

(二)工程建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市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与进展等政务工作公开。负责市人防办“办事指南”相关信息的。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其他行政工作的政务公开。负责市人防办“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执法”等政务工作公开;负责公开国家、省、市有关人防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并及时对重要文件进行宣传解读。

(三)指挥通信科(民防应急科):负责负责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公开。负责市人防办政务公开的“疏散基地”“区县人防”等相关信息的公开。负责预警信息、应急预案、应急事件及相关安全知识的公开。负责防空袭演练、警报试鸣信息的公开。

(四)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市人防机动指挥所专业训练情况及训练成果等信息的。

三、政务公开形式

1.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并适时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决定、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2.以xx市政府网政务公开栏、xx人防网、xx人防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服务信息。

3.通过社会公示、服务对象座谈会和人防宣传“五进”活动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政务公开时间

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和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等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公开的时效性。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公开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公开。

五、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1.各科室(中心)要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提供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性文件、动态性或其他需公开的信息。

2.按照“谁生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依我办政务信息规定程序,各科室(中心)在拟制生成信息时,科室负责人要提出该信息是否应当对外公开的初步意见,报经领导审核批准后。对于不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对口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市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内容后,予以公开。

六、政务公开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人防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黄东升主任任组长,王海波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注重公开实效。政务公开要从人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依照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

3.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把握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注意发现有特色、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努力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12篇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以“项目建设落实年”和“全面效能建设”为契机,为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经济工作目标,促进全镇经济转型、以服务全镇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软环境。

二、工作原则

2012年全镇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以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培育典型,带动全面,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线,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实效”的原则,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转变管理方式,不断开创我镇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内容

将公开的覆盖面纵向延伸到各村,横向拓展到学校、卫生院、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消除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盲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公示公告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逐年清理,将本年度政府信息认真编制,并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尽快在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完善网上查询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协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机制制度,方便群众快捷查询

3、依据市、县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编制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并做到主体清晰、流程透明,对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情况及时登记并在网上公开。

4、镇党委、镇政府将领导分工、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纪律、结果和人事管理、经费收支、干部廉洁自律等作为公开重点,非保密类应当公开的事项要一律公开。

5、镇政府及各站所将涉农政策、民政计生、扶贫救济、财政转移支付、合作医疗、各种惠农补贴作为公开重点。

6、各村委会严格按照《景泰县村务公开目录》进行公开。镇属、驻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共查询场所,方便群众快捷查询。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县政府的部署,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分门别类全面清理登记,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下放的全面下放,该简化的切实简化。清理结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审查核实后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

2、创新审批服务机制。逐步推广“审监分离”的做法,探索推行“两集中、三到位”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镇领导职权各自分管,实行一审一核制,集中开展服务;所有行政审批服务要通过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进行办公。

3、进一步开展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各站所、各驻镇单位、各村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各自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科学设计,统筹安排,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4、各部门、各站所全面清理、及时上报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大力规范收费依据和收费行为。督促建立完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名录,对涉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登记备案,严格管理。

(三)公开形式要求

1、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门牌、桌牌、胸牌等基本公开形式,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固定公开栏,将各项政策及时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

2、对重大政务信息、政府重大决策等要及时通过会议、公示栏和下发文件向社会公布。

3、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建设。尽快建立与县政府门户网的畅通链接,并在网页上开辟“信息公开目录”、“职权目录”专栏,公布按要求编制的目录、指南和流程等内容;驻镇有关单位及要建立与县政府信息中心网络的畅通连接,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和谐互动。

4、规范窗口工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计生办、民政办、学区、中学、卫生院、水管所、农电站、粮管所、园林场、繁殖场、治沙站、工商所、汽车站、电信、移动、联通等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窗口办理服务工作,使窗口拥有一般事项的终审权,在窗口统一受理、审核和办结,有效解决群众“办事

难”的问题;要完善审批流程,拓宽快速审批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

5、加快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立足各自实际,明确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的工作目标、运行模式、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和保障措施,年内全面推开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工作。

6、保持传统公开形式,拓展其他形式。

(1)各中小学要用公开栏的形式公开“两免一补”政策。

(2)卫生院要实行“一日清单”告知住院费用;要通过公告、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共卫生有关信息。

(3)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采取通讯查询、指示牌、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所有部门和单位都要实行“一次性告知”,用“明白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办事程序、条件、交费金额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责任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

位。

(二)加强监督考核。镇纪委书记、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深化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政府目标考核和效能考核范围,制定监管措施,完善考核办法,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能差的各站所、各村,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化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全方位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民团体、监督作用,对各站所、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镇、村两级干部下村,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报道,为我镇深化政务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