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4 23:08: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制度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旱工作,减少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抗旱工作适用本办法。
抗旱是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合理开发、调配、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预防和减少因水资源短缺对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活动。
第三条抗旱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尊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抗旱工作要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及其他用水。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抗旱减灾意识;加大抗旱投入,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有计划地开展水源工程建设,优化配置水资源;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防止水质型缺水和水源枯竭。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旱救灾和保护抗旱水源及抗旱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抗旱用水、破坏抗旱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旱的日常工作,民政、财政、农业、卫生、环保、林业、农机、气象、电力、物价、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抗旱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抗旱社会化服务机制,从人员、技术、资金投入上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积极引导、扶持单位和个人兴办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八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要根据辖区内水资源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和抗旱工作需要,编制抗旱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在抗旱预案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气象、水利、水文、农业、土壤墒情等信息划定出干旱等级,明确不同干旱等级的抗旱目标、任务、应急抗旱措施和实施方案,确定应急抗旱水源的管理、使用、调配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抗旱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水资源不足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城市发展规模,限制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项目。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防止水污染,提高水的利用率。
第十一条农业生产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合理调整农、林、牧、渔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采取必要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第十二条工业生产应当采用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用水管理,增加循环用水次数,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三条城镇供水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规划建设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同时安排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要安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
第十四条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在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协助下建立和完善旱情信息采集和预警系统,及时采集、传递旱情信息,提高旱情预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抗旱能力。
第十五条旱情信息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综合水利、气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后统一,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各类旱情信息。
第三章抗旱减灾措施
第十六条旱情发生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适时启动抗旱预案,发出抗旱命令,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抗旱减灾工作。
第十七条抗旱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紧急抗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权临时指定抗旱应急水源,并对其拥有调度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应急水源的调度工作。
在紧急抗旱期结束后,因应急调水对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经营的水利工程设施造成的损失应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八条在紧急抗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将抗旱供水方案向主要用水户通报,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抗旱供水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旱灾损失。
第十九条旱情灾害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灾情调查和救助工作。
各级水利部门要坚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组织抗旱服务队,帮助灾区开展抗旱提水、送水服务,采取措施,确保用水秩序。
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情核查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抗旱资金,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抗旱资金使用。
各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深入旱灾区,监督监测饮用水源卫生状况,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林业受旱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密切注视因旱引发的森林火险,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各级农机部门要做好机电提灌提水工作,组织农机维修人员深入灾区抢修提灌机具,保证抗旱需要。
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做好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预报,适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各级电力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农灌电价政策,确保抗旱电力的正常供应。
各级物价主管部门要对旱灾期间出现的物价异常上涨情况依法进行干预和有效制止,确保物价稳定。
各级公安部门要及时处置因干旱引发的各类刑事或治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旱用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偷水、抢水和侵占、破坏、污染抗旱水源。
第二十一条在旱情严重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根据抗旱预案,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抗旱应急措施:
(一)向因干旱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开展临时送水;
(二)临时在江河沟渠内截水;
(三)在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死库容的水;
(四)应急性跨流域调水;
(五)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
(六)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七)依法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八)其他应急性措施。
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应急供水行为,拆除临时建(构)筑设施。
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抗旱应急供水措施,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审批。
第二十二条在旱情严重城市用水出现困难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应急限制措施:
(一)限制或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
(二)限制或暂停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三)限制或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四)限时或限量供应生活用水;
(五)限制城市环境用水;
(六)适当提高水价;
(七)其他限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人民政府裁决)解决。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改变现状。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抗旱经费,及时组织抗旱所需的物资、设备、油电的供应,保证抗旱工作需要。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抗旱预案,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抗旱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办事机构根据抗旱工作需要提出抗旱专项经费安排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人民政府对遭受特大干旱的区县(自治县、市)从资金、物资、抗旱机具设备及抗旱应急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旱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六条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一)及时提供实时旱情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减少旱灾损失的;
(二)积极组织、实施抗旱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
(三)服从指挥,顾全大局,避免和排除旱灾各种隐患,出色完成减灾任务的;
(四)大力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抗旱减灾效益显著的;
(五)开展抗旱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报告旱情或虚报、瞒报、假报旱情,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有条件组织抗旱而不作为,在抗旱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抗旱款物的;
(四)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服从抗旱统一指挥,拒不执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的;
(二)在水事纠纷中,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
(三)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规定拆除截水设施的;
(四)旱灾期间哄抬物价的;
(五)侵占、破坏、污染抗旱水源,偷水、抢水,破坏抗旱设施,阻碍抗旱活动,拒不执行抗旱命令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关键词: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建设研究
一、电子注册制度的建立
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和完善高校的学籍和学历证书的管理,已是迫在眉睫,按照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要建立“全国大学生招生远程录取、计算机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远程就业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系统的要求,教育部从2001年开始正式对全国高校学生实行学籍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网络化管理。
二、电子注册制度的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学籍电子注册的进一步规范和延伸,最后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接轨,实现高校学籍学历全程网络化动态管理,从入学、在籍到毕业等关键部位进行严格控制,从而保证了毕业证的真实性,保护了毕业生的利益。
(一)学籍电子注册制度。2007年3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实施。这就要求我们学籍管理人员及时的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的“学籍学历信息平台”下载教育部提供的新生录取数据,数据中包含考生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名称、学制等信息,考生号贯穿学籍、学历管理始终,是学籍学历管理的内部关键字,是严格唯一的。学籍注册时以考生号作为关键依据来判定入学资格,这一点非常重要。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每一位新生都要认真核实,由本人签字确认;如有错误则与我们的学籍管理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年电子注册制度。2008年10月,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国各高校相继开展了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学年电子注册有4种状态:(1)待注册:每年年初,所有原本“注册学籍”的在校生状态都会变成“待注册”,表示需要重新进行学年注册。对于所有待注册的学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年注册,把注册状态变成其它几种情况;(2)暂缓注册:由于欠缴学费等原因,暂时不予以学年注册。这个状态不会自动变成“待注册”,只要高校不做改变,就会一直保持,学生的学籍也不会被清理掉。学生补缴学费后,高校可以随时将其学籍状态由暂缓注册变成注册学籍。(3)保留学籍:由于参军,疾病等原因,标记为保留学籍。这个状态不会自动变成“待注册”,如果高校不做改变,就会一直保持,学生的学籍也不会被清理掉。参军复员或疾病康复回校继续学习时应即时注册学籍,同时应予以降级。(4)注册学籍:完成学年注册后,学生的学籍状态就变成注册学籍,表示该生在新的学年已经获得了学籍资格。当我们看到待注册人数为0,表明学年注册工作完成。
(三)学历电子注册制度。2001年开始,对全国高校学生实行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上网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上报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学籍管理人员同样需要进行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一样的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并根据核对结果整理毕业生数据。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库包含考生号、姓名、性别、专业、学历证书编号、毕结业结论等字段。学历注册时以考生号作为关键依据来审核学籍资格。学校根据编号规则为毕业生编制学历注册编号,根据毕业审核结果给予毕结业结论。学籍管理人员借助平台上的学历图像信息校对系统,整理以学生身份证号命名的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并上报市教委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市教委将各校所报的数据及图像信息汇总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并由教育部将此数据上传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供社会查询。
三、建设与完善我校成人学籍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
(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招生就业处、成教处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要对电子注册制度进行大力宣传。为加强学历证书的管理,教育部在2001年连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特别是《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告知》的颁布,要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实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具有深远意义,能够有效地遏制社会上不法分子伪造、贩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高等学校的声誉,保护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
(三)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学籍学历管理人员不仅需要有高度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责任心,还要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有关学籍管理软件和数据库的知识。学院要针对电子注册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责任大等特点,采取必要措施,合理安排工作量。
(四)建立、健全我院学籍管理相关办法。依法完善我院的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籍管理相关文件内容。根据天津市教委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管理办法(暂行)》,2010年我院进一步修订学籍管理规定,从而使我院的学籍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达到文件规范化,工作合法化。
电子注册制度是利用现代技术对学籍学历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随着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的不断完善及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的不断改进。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将会更加顺畅和规范。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2001年2月).
2020年公司人力资源系统框架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文案) 紧急程度 重要程度 编制任务排序 资料提供责任人 目标完成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落地情况 修订情况 备注 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企业战略管理 发展战略 中长期发展战略 营销战略 市场定位、开发及竞争战略 人才战略 年度人才培养计划、聘用计划 财务战略 企业文化系统 战略价值定位 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使命、愿景、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发展理念 组织价值定位 企业精神、口号、作风、人才理念、工作理念、团队理念、管理理念 职能工作定位 行政、人力资源、服务、财务工作理念 组织架构 事业部架构 各事业部业务内容、简介、概述、发展历程 部门架构 各部门职责、业务范围 人员架构 工作说明书 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SOP、模型 人才管理策略与规划规则 人才管理策略策划规范 人力资源管理年度规划 人员配置表 公司组织管理基本规范 公司各类会议管理规定 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 廉洁自律承诺书 承诺书文本 员工招聘与配置管理规则 员工招聘和录用规范 履历表、员工花名册、上岗通知单 员工岗位标准 工作说明书 笔试题库 各类试卷、性格人格测试卷 员工入职指引 新入职流程 员工学习和发展管理规则 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面谈记录表、效果评估表 员工培训计划 员工培训计划表、 内部岗位竞聘选拔管理办法 竞聘报名审批表 人才梯队建设计划 人才培养计划表、师带徒确立书 内部讲师管理规定 聘书、培训师资质评价表 委外培训管理规范 委外培训审批单,培训效果评价表 员工绩效管理基本规则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表、绩效考核记录、绩效 经济责任制 工作任务书、承诺书、军令状 员工薪酬管理基本规则 员工假期和出勤管理规定 加班单、请修单、考勤表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福利地图 员工契合管理基本规则 员工奖惩条例 奖惩细则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 员工申诉管理办法 面谈记录表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离职申请单 先进员工评选规定 评比细则 行政综合管理 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培训记录表、会议室使用记录表 员工转正升级管理制度 转正升级表 岗位轮换与人员调动管理制度 调动审批表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用车审批单、用车登记表 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审批单 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接待管理办法 网络信息维护管理办法 外联公关管理办法 编制:
文档下载《2020年公司人力资源系统框架》
××(市)××有限公司员工保证书
本人已经阅读并自愿遵守××(市)××有限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已经颁布的《劳动组织办法》、《劳动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管理人员行为规则》、《销售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办法》、《仓库管理工作规定》、《监察工作规定》、《促进合理化建议规定》、《生产统筹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制度。本人承诺,自愿遵守,认真执行。即使今后新颁布的规章制度,本人亦愿遵守。
保证人:×××
××××年××月××日
文书要点
企业员工保证书是员工向企业作出的愿意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书面文件。有的企业要求录用员工填写保证书,也有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专门列出一章规定员工的义务,其中就包括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
特别提示
企业规章是企业的生命,每个员工都应当遵守、执行,违反规章,不仅可以构成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也可以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件。因此,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列明员工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的名称和主要内容。
相关内容
企业员工保证书范本
企业员工保证书
关键词:财务 制度 设计
一、财务制度设计规则与原则
为设计一套适应公司特点和管理需要的财务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强化公司财务的自我约束能力,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财务制度的设计由财务总监领导,财务经理负责相关具体事项的组织制定,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配合。
财务制度设计原则:
1.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原则。制定财务制度既要遵循国家统一规定,也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国家赋予的理财自,如自主筹资权、自主投资权、资金调度权、利润分配权等,在制定财务制度时应予以具体化,凡是可以由企业进行选择的财务政策,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总之,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应从自身的特点出发,重点应放在体现个性上。
2.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此原则就是在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上贯彻以责任为中心、以权利为保证、以利益为手段,建立财务管理责任制。财务管理必须根据资金遥动过程与阶段,将有关指标分解落实到应对该项指标直接承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建立横向责任部门与纵向责任单位相互交织的管理责任。总之,实现此项原则才能进一步调动投资者、经营者、生产者等各方面责任履行人员的积极性。
3.舍规性的原则。合规性是指财务制度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符合合规性原则的同时,由于人、财、物、信息各因素,供、产、销各过程,筹资、投资、耗资、收回与分配备环节交错在一起,因而在设计财务制度时,也可根据其目标、任务、理财环境、人员素质等因素灵活设计。
4.效益性原则。财务制度设计的目标是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财务目标的实现,因此,应在满足财务管理要求的前提条件下使财务制度简单明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此外,在进行财务制度设计时,要考虑设计成本、运行成本与效益的关系,达到制度科学化、效益最大化。
5.稳定性原则。任何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地改进。但是,如果变更过于频繁,就会造成混乱。因此,制度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能朝令夕改。其变与不变要由实践采检验:凡是经过一定时期实施后被证明是正确的,就必须坚持保持其稳定性;凡经过实施后被证明是不可行的,
就越须修订甚至摒弃。
6.全面性原则。企业的财务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财务管理也必须是对全过程的管理,所以,财务制度的制定应体现全面性原则。全面规范各项财务活动是指既要对财务活动的主体内容――责金的筹集、投放和运用,耗费、收入与分配作出明确的规定,又要对属于财务管理范围但在国家财务法规中未作规定的有关内容、程序、财务体制、职责分工和权限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财务活动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形成一个完整的、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财务制度体系。
二、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依据与种类
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过程中,一定要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制度、企业规章都是会计制度设计的依据,但其最主要、最直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标准》和财政部颁布的行业会计制度。
财务制度的设计可分为总则设计和具体业务设计两大部分。
1.总则设计。总则设计是对企业财务制度的内容和范围进行的总体规划,总则概括地规定出指导性的原则和总的要求、总的任务,是企业组织会计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总则,人们不仅可以了解会计制度制定的目的、实施的要求以及掌握会计制度的总体精神,还可以通过这些原则性规定掌握套计工作的规范,对保障会计制度的实施、做好会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2.具体业务设计。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设计是在总则的基础上,根据总体的设计要求,采用具体的程序和方法,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如会计科目的设计、会计核算形式的设计、会计表的设计等。
三、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的内容: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分层次的,总目标是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所属子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以厦基层工厂的成本最低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主要内容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①关于原始记录的规定,包括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材料消耗和基础工作规定货的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毁损等的完整原始记录②计量、验收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与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萤定额管理,包括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④有关财产清查的规定。
规范公务接待执行制度比规范清单更重要
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昨天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3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北京市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行为再次进行规范。细读办法发现这与先前其它地方出台的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的制一样,都对公务接待标准、流程、禁止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虽然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笔者认为,仅仅凭一张类似接待清单似的人为操控性强的东西就想管住那么多费尽心思好吃的嘴,恐怕多少有些牵强和无力。要让办法真正发挥作用,使接待清单更有威慑力,公务接待流程更规范,加强对制度的严格执行才是上策。
在中央八项规定等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出台后,日常公务行为变得更加规范、高效,但还是有一少部分人对“”弊病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管不住自己的公务行为,北京市、山东省等地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对公务行为的一个自我规范、完善过程。通过办法的实施,既可有效防止违规公务行为发生也可鞭策更多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
但类似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范公务行为的规定出台只是中央和地方规范公职行为的开端,既然制度已经建立,认知它、落实好它就变得尤其重要。而要真正落实这些制度,笔者认为首先要熟悉制度,每位制度框架下的公职人员都要知道制度的内容,知道自己可以干什么,该怎么干及不能干什么等,避免因不知制度而犯错。其次要严格执行制度。制度能否执行是其是否具有生命力的最好佐证,公务接待清单就是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个小环节,但正是这个小环节执行如何恰恰反映出管理办法的落实程度。每位制度执行者都要严格按照制度中的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公务行为,主动做到不违规,不犯错,那制定制度的初衷就得以显现。另外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厉惩处,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先对各种违规行为纠正完善。对于屡禁不止的行为也要交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只有多管齐下,无论是制度的执行还是清单规范都不会再难。
冯忠武说,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兽医工作也有了新定位。兽医工作关注领域必须从家畜家禽向人、动物、自然环境转变,兽医的职责也应从保障养殖业安全向保障粮食、食品、公共卫生、生态共同安全转变。当前兽医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兽医立法、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行业监管、屠宰行业监管。
完善法规制度 贯彻已定政策
冯忠武指出,目前我国兽医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但兽医法制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例如:个别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一些早期制定的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因此,农业部将围绕人(兽医)、物(兽药、医疗机构)、事(防疫检疫)三个方面构建起全面、合理、协调、有力的兽医法律体系;未来5 年,推进农业立法工作安排将重点围绕动物防疫法的修订,兽医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制订三方面;今年兽医局重点工作主要是研究启动《兽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冯忠武说,当前动物疫病防控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因此,要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明确防控重点:优先防治16 种国内动物疫病、重点防范13 种外来动物疫病;实施三大策略: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策略、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做到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布病、奶牛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包虫病)、消灭马鼻疽和马传贫、净化种畜禽重点疫病、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努力提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突发疫情应急管理能力、动物疫病有计划控制能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能力和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能力。
冯忠武强调,要继续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从明确责任体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配套保障政策、打击违法犯罪四个方面入手,努力不发生乱抛病死畜禽造成危害环境和食品安全的现象,确保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
冯忠武指出,当前生产、经营、使用兽药的行为不规范,兽药管理机构不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督执法手段欠缺。因此,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兽药市场秩序。首先,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从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规范兽用抗菌药的使用;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规范养殖用药;深化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活动;开展养殖安全用药宣传培训;狠抓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兽药产品追溯监管。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配套落实屠宰监督
冯忠武说,自2013 年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农业部起,截至2015 年2 月底,省级划转率已完成97%,市、县分别为75% 和56%。因此,要进一步加快畜禽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从国家层面上,一是重点做好《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制订工作 根据新的职责适当扩大调整范围、实行畜禽屠宰许可制度、畜禽屠宰分级管理制度、畜禽屠宰GMP 制度、兽医卫生检验制度和畜禽屠宰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二是要制订出台一批管理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畜禽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办法》、《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管理办法》、《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办法》、《畜禽屠宰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三是要加大标准体系建设力度 制订《畜禽屠宰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规程》、《家畜屠宰企业兽医卫生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家禽屠宰企业兽医卫生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从地方层面上,一要研究制定乡镇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监督管理办法、牛羊禽屠宰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其次要抓紧开展国家已出台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配套立法工作;国家立法时机尚不成熟的,地方可先行先试,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另外,要做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
(一)职责调整要尽快到位 推进市县两级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积极与机构编制等部门沟通协调,注重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质量,同步推进畜禽屠宰监管职责移交与强化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建设,尽早建立上下贯通的屠宰监管体系。(二)专项整治要更加有力 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驻场兽医监管,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组织做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深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为核心,在全区推进酒类管理法制化和酒类消费科学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酒类市场流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范围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重点是实行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逐步推行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的行业标准。酒类流通管理的范围是指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所称酒类是指国产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配制酒、食用酒精、其他含有乙醇的饮料及进口酒。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通知的要求,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区发改局负责全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办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标准,并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予以公示,为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提供便利条件。
(二)调查摸底阶段(6月18日至6月30日)
开展酒类行业调查是进行酒类流通管理的基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税源办负责辖区内酒类经营者的调查摸底。办事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确保调查数据完整、真实、准确。摸底调查表于6月30日前报区发改局汇总。
(三)建立备案登记制度阶段(7月2日至9月15日)
1、备案要求
在**年4月1日以前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年9月30日之前办理备案登记。**年4月1日后从事酒类经营的,必须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之内办理备案登记。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由企业或办事处到国家商务部网站下载(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用A4纸一式三份打印填写,汇总后每月5日前报区发改局。
2、建立溯源制度
建立溯源制度,就是酒类商品自出厂至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都应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凡是批发销售的酒类商品,都应填制《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随附单》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售货单位留存,第三联为随货同行。《随附单》由市经贸委按照商务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和统一编号印制。
3、索取证件
酒类经营者采购酒类商品时,应向首次供货方索取《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有关证照、单、书、表等复印件和《随附单》。区发改局会同工商部门对酒类经营者使用《随附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酒类备案管理制度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酒类经营购销台帐制度。酒类经营者应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酒类经营购销台帐,购销台帐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计量单位、购销存数量、产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采购对象(限购货方)、销售对象(限供货方)等信息内容并保留3年。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酒类经营者的购销台帐进行督促检查。
2、加强散装酒的销售管理。酒类经营者销售散装酒,应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并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时注明经营散装酒。销售散装酒的应在固定场所标明生产者、生产地址、开启日期、有效销售期和执行标准,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市、行业主管部门对销售的散装酒不定期进行抽检。
3、加强酒类商品的储运管理。酒类经营者应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储运酒类商品。储运酒类商品包括仓库储存、货架陈列、展示陈列和装载运输的酒类商品。装载运输的酒类商品应有《随附单》。
4、依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谢绝未成年人买酒”的敬告条幅。
5、禁止酒类经营者批发、零售、储运以下商品:
(1)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类商品;
(2)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类商品;
(3)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
(4)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等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
(5)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
6、鼓励酒类经营者建立现代流通网络,发展现代营销方式,自觉执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两个标准,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酒类商品大流通。
7、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五章法律责任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举报、投诉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行为的,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五)督查考评
1、每月5日前,各办事处将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信息汇总表》报区发改局。
如何核算管理好这些资金,建好维修资金业务账,清楚记录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支取分配,核算资金增值和收益,确保资金保值增值,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同时让广大业主能清晰查询到维修资金账户的余额和支取使用情况,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缺乏制度规范
收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是我国物业维修管理的重大举措,由于制度尚不成熟,有些地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缺乏制度规范,未建立维修资金业务特色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有的账簿设置不规范,维修资金混淆建账,会计核算主体不明确,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账户利息收入结算不合理,报表不规范,统计口径不统一等导致会计核算数据失真,很多财务管理措施不能落实。
(二)资金效益低,难以增值保值
维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由业主在购房时缴存放在代管银行专户。现行管理办法制约限定维修资金申请支取使用率低,造成归集资金数额逐年增加,很多地区大部分维修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大笔资金闲置,资金效益低,既造成利息损失,也丧失增值机会,难以保值增值。
(三)资金监督不力
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缺乏内部控制措施,有些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在多家银行开设维修资金存款专户,专户规范管理工作繁琐,有的财务人员工作作风懒散,完全依赖维修资金代管银行进行管理,忽视核对代管银行的收缴、支取数据记录,没有及时核对相关单据,财务监督不到位,风险意识淡薄,财务监督形同虚设,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容易诱发侵占、挪用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等职务犯罪。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未能落实,甚至有些管理较差、内部控制较弱的管理机构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挪作他用,迟迟未被发现。
三、影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的因素分析
(一)制度因素
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地维修资金业务发展参差不齐。部分领导只重视维修资金的收缴,轻维修资金的内部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缓慢,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财务管理指引细则;《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须经业主大会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资金不能随意使用,虽然提升了其安全度,但造成大量资金沉睡,同时,办法规定,在保证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维修资金使用和增值的门槛高,业主大会对资金的使用及增值难以达成统一意见,操作性不强,现行管理办法的制约使得资金提取使用难,资金效益难以提高,大大削弱资金的使用效益,不能满足当前管理的要求。
(二)人员因素
有些财务会计人员是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成立后从其他单位调入的,没有及时更新业务知识,综合业务素质低,特别对住宅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缺乏钻研学习,工作随意性大,未能专心学习本行业特色的专用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办法,没有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维修资金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再加上各地成立的管理中心都是公益性单位,不存在营运资金的压力,工作人员怕承担责任,公共服务意识低,对维修资金目前唯一的购买国债增值渠道也懒得促成,宁愿大量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在代管银行。
(三)监督方法
专项维修资金业务涵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地方财政、审计等各方。在具体的监督管理过程中,首先,业主对维修资金普遍缺乏深入的了解及其非专业性使其难以对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督;其次,管理办法规定,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而建设主管、财政部门的监管身份模糊,既管理又监督,领导重视不够,监督乏力;最后,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公开力度不够。以上监督渠道不畅通的原因,造成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监督不力的现象。
四、改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加快建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维修资金财务管理规范指引,规范缴存、使用支取、分摊、收益分配等业务财务行为,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开发应用维修资金财务管理系统,利用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与代管银行数据自动对接、核销,实现会计核算自动化,减少人为干扰数据,实现凭证汇总、记账、统计自动化,确保维修资金汇总、统计数据准确,通过互联网向业主提供查询服务,使广大业主能清晰查询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计息收益分配、使用分摊情况。
(二)完善管理办法,拓宽资金增值渠道
2008年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来,管理办法已难以满足各地的实际操作。我们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的经验理论,改进完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率,适当拓宽资金保值增值渠道,在投资运营方式上给予指引,弥补法律制度上的缺失和不足。其次,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财务人员也要增强服务意识,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促进资金的流动性,积极协助广大业主筹划资金的运营投资,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效益。
(三)建立维修资金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关键词:新厂新制 培训制度 培训积分 考核
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展迅速,火电主力机组基本为600MW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大容量、高参数成为主流,笔者所在单位为2台600MW超临界机组和2台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厂新制是指火电企业的管理由原来的车间管理模式变更为,运行集控制、检修点检制、专业辅控制。运行集控制就是汽机、锅炉、电气的运行专业通过DCS集成控制,一名值班人员要控制三个(或更多)专业的设备;检修由原来的检修模式变更为点检定修模式,是以点检人员为主体的全员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可以使设备在可靠性、维护性、经济性上达到协调优化管理;专业辅控制是把原来的化学、除灰、除尘、脱硫等分控的运行专业通过辅控网进行集中管理,要求一名值班人员同时对所有专业设备进行监视管理。此种管理模式下,对工作人员的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单一专业人才已不能适应新厂新制管理模式,必须成长为复合型人才方可适应岗位。
近年新建大型电站的人员结构基本以新进大学生为主,结合从其它老企业抽调的骨干组成。笔者所在企业,平均年龄只有28岁。这种情况下,如何快速、有效的搞好企业青年员工培训,使新进大学生快速的适应岗位要求成为生产骨干,就成了企业培训工作的重点课题。为了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笔者所在企业在如下方面进行了探索,并且作用明显。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制度的引领作用
第一,制定了《教育培训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了三级培训网络,落实了兼职培训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制定了《培训管理办法》。明确了培训的目标、计划、原则、要求、内容、方式等。一是按人员的不同类别制定出培训的计划、目的,分层次针对性进行培训。人员类别分为高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新员工以及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的培训。二是明确了培训的原则和要求,确保人力资源培训与企业需求相协调。三是按人员的不同需要,明确培训内容和方式。包括管理实务、学历进修、技术讲座、外出调研、对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考前辅导、利用员工手册搞好新员工入职培训、技术等级培训、跨专业培训等。
第三,制定了《首席专家管理办法》、《首席运行师管理办法》、《技师、高级技师聘任管理办法》。使员工的发展不只有行政晋升一条路,从专业发展上提供了新路径,提高了专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促进了工作的发展。
第四,制定了《技能竞赛奖惩管理办法》、《荣誉奖励管理办法》,强化了员工在参加技能竞赛,创优业绩方面的动力。
第五,制定了《培训积分管理办法》,明确了员工培训的基本要求,把技术问答、现场考问、异常分析等纳入了培训积分管理。同时对积分完成较好的员工给适当奖励,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培训的效果。
第六,制定了《岗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按照新厂新制的人员要求,对员工上岗条件做出了规定。
第七,制定了《职业导师管理办法》。对新入职人员管理明确了导师负责制,新员工的成长,导师要承担责任,新员工的业绩,导师分享荣誉,加强了新员工的培训。
二、建立在线培训积分管理系统
建立在线培训积分管理系统,在功能上实现了:
第一,在线考试。在线积分培训系统含有大量的火力发电试题库,方便的实现了各种考试方式,同时员工也可进入练习模式学习。
第二,课件学习。包括PPT、动画、音频等格式的培训课件,同时,员工自行编制的课件也可上传后供大家学习。
第三,自动记录学员的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的标准产生积分。
此系统可以有效融合进集团公司下发的积分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使完成学分的任务成为员工的一项硬指标。
三、与业绩考核有效对接,促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制定了《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培训积分管理办法》与业绩考核系统对接,有效促进了培训工作。
第一,部门KPI指标涵盖教育培训项目。由公司下达部门的培训任务没有合格的完成,在教育培训指标评分时会产生扣分,影响部门业绩得分。
第二,员工KPI指标涵盖教育培训项目。员工个人的学分、培训项目评分、考试成绩反映到此指标中,影响员工个人的业绩得分。
四、充分发挥仿真机的作用
第一,新员工上岗前要达到上机120学时。
第二,运行值每个月的学习班中要有一天专用于仿真机练习。
第三,参加集控值班员竞赛人员,要充分利用自己厂内的仿真机练习,减少竞赛用仿真机的熟悉时间。
第四,在每个值培养出1-2名合格的教练员,负责指导本值的仿真机练习。
五、强化对本厂生产实际案例的学习
以公司自基建期以来主辅机所发生的异常事件为素材,分别编写1000MW和600MW机组异常事件汇编。从今天的角度再度审视事件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教训和应采取的措施,供全厂生产人员学习借鉴并吸取教训。
六、开展技能大赛,促进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
企业每年将选择2-3个主要专业进行技能大赛,并通过专业比武的形式,选拔培养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
七、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
第一,鼓励员工在《潮电技术》内部刊物投稿,把自己总结的经验通过论文的方式共享。
第二,鼓励员工自主学习,潮电公司制定“中国知网卡”管理办法,方便技术人员从网上下载资料学习。
第三,加强交叉学习。不同部门间交叉讲课,不同专业间交叉讲课,主业与项目部间交叉讲课等。定期进行岗位轮换,安排跨岗位学习。
第四,加强外出调研工作管理。带着任务,带着问题和疑惑去有经验的单位调研,通过向别人学习,汲取他人长处为我所用。
第五,慎重且有针对性地选择外聘专家讲课,提高培训效果。
[关键词]现行医保制度;收费管理;方法和措施
[DOI]10.13939/ki.zgsc.2016.16.113
1 前 言
在现行医保制度执行过程中,收费管理是落实现行医保制度的关键。基于对现行医保制度的了解,加强收费管理是提高医保制度落实效果的关键。结合现行医保制度收费管理实际,要想加强收费管理,就要从加强对医保政策和制度的了解、合理运用报销政策以及提高准确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入手,确保现行医保制度的收费管理能够取得积极效果,满足医保制度需要,提高收费管理的整体效果。为此,我们应对收费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根据现行医保制度的实际需要,制定具体的收费管理措施。
2 现行医保制度下,收费管理应在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下进行
在现行医保制度下,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是医院收费管理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推动医院收费管理工作有效进行的关键。基于对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了解,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医院所有的收费管理行为都必须在基本医疗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下进行,同时还要符合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所以,加强对医院收费管理依据的了解,并掌握收费管理依据是十分重要的。
2.1 对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进行深入了解
为了更好的开展收费管理工作,医院收费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了解,弄清楚收费核算内容的核心,以及收费核算工作的注意事项,为收费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使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能够掌握收费管理要点,提高收费管理工作的开展效果,满足收费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了解,是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的前提。
2.2 掌握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特点
由于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在收费核算上进行了改革,医疗保险机构按照“总额控制、科学发展”的原则,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建立激励机制,来引导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合理、有效利用医药卫生资源。总额控制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费用预算额,年末结合医疗机构实行医疗费用发生情况、日常管理服务情况以及绩效评定结果进行年度决算。
为了更好的开展医疗保险工作,在医院收费核算工作中,应在了解收费管理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掌握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特点,医院尽可能在向医疗机构的年度决算中减少损失(扣款),并根据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中收费核算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收费管理措施,提高收费管理的实效性。因此,掌握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特点十分重要。
2.3 对比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与原有医疗保险的收费管理工作内容
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与原有医疗保险制度在具体收费核算报销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为了做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下的收费管理工作,应将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与原有医疗保险制度的收费管理工作内容进行对比,并找出两者的差异,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总结收费管理工作经验,提高收费管理工作的整体效果。因此,相较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和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是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的关键。
3 现行医保制度下,收费管理应严格执行医保管理制度规定
现行医保制度下,要想提高医院收费管理质量,就要加强对医保管理制度的了解,并根据医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指导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进行,使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能够符合医保管理制度规定,满足医保管理的实际需要,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3.1 加深对医保管理制度规定的理解
为了提高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质量,在具体的收费管理工作中,应找准收费管理依据,并在收费管理依据的基础上,正确利用报销政策,科学核算报销费用,提高收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做到在具体的收费管理执行现行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结合医院收费管理工作实际,找准收费管理依据是做好收费管理工作的重点,在此基础上学会有效利用报销政策是关键,对于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们应有正确认识。
3.2 在医保管理制度的框架下,完善收费管理细则
在找准收费管理依据之后,应根据报销政策的实际要求,制定具体的收费管理细则,并在收费管理细则的指导下有效开展收费管理工作,使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能够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达到预期目标,提高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整体效果。因此,医院收费管理工作应对报销政策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并做好收费管理细则的制定,为医院收费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保证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提高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整体效果。
3.3 根据医保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具体的收费管理方法
考虑到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收费管理工作的影响因素较多,收费管理细则在制定之后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实践,并在实践中总结收费管理细则的适用性,对不合理之处进行有效调整,使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能够在收费管理细则的指导下得到有效开展。因此,合理调整收费管理方法,并以收费管理细则为主要依据,是提高医院收费管理工作效果的关键。
4 现行医保制度下,收费管理应编制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一般费用总额控制管理预算表,掌握收费数据
为了提高医院收费管理的整体效果,掌握医院收费的整体数据,应在现行医保制度下,编制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一般费用总额控制管理预算表,掌握收费数据,保证医院的收费管理能够做到准确、有效。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4.1 对照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一般费用总额控制管理预算表,提高收费管理准确性
基于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特殊性,收费管理只有对准确性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实际管理中加强准确性管理,才能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并确保医院收费管理工作能够达到预期目标,提高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益。因此,现行医保制度下,医院收费管理应加强对准确性的关注,并结合现有的医保制度以及收费管理细则,加强收费行为管理,按照标准规定操作,避免不合规问题的产生,提高医院收费管理的整体质量。
4.2 根据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一般费用总额控制管理要求,加强人员管理
考虑到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以及医院在收费管理工作中,需要核对收费标准和执行政策,对收费管理人员的专业性和岗位技能要求较高。基于这一工作需求,在现行医保制度下,收费管理工作只有加强人员管理,并选择适合岗位需要的专业人员开展收费管理工作,强化对医院收费窗口的管理,才能提高收费管理的整体效果,提升收费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因此,加强人员管理是提高收费管理质量的关键。
4.3 加强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一般费用总额控制管理的了解,提高专业性
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调整,医院收费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较多的变化,如何在政策调整之后及时改变收费管理方式,提高收费管理的准确性和专业性,成为了医院收费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医院收费管理实际,以及现行医保政策的要求,收费管理应突出专业性和合理性特点,重点推行专业化管理制度,保证现行医保制度下的收费管理工作能够达到专业化要求,提高收费管理工作的整体效果。
5 结 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基于对现行医保制度的了解,加强收费管理是提高医保制度落实效果的关键。结合现行医保制度收费管理实际,要想加强收费管理,就要从加强对医保政策和制度的了解、合理运用报销政策以及提高准确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入手,确保现行医保制度的收费管理能够取得积极效果,满足医保制度需要,提高收费管理的整体效果。
参考文献:
[1]王玉贵,王霞,潘杰,等.谈医院门诊收费的漏洞及对策[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5(10).
[2]黄莉莉.上海东新区慈善医院运行机制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4.
[3]王娜.山东省循证卫生决策现状及循证决策网络中优先问题的确立[D].济南:山东大学,2014.
[4]邓国标.在医院门诊打造精益服务[J].中国医院管理,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