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优秀毕业生申请

优秀毕业生申请

时间:2022-08-31 05:35: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优秀毕业生申请,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优秀毕业生申请

第1篇

一、建立专项资金。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大学*籍毕业生回家乡工作的奖励,对*籍困难毕业生就业的资助。

二、鼓励重点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工作。

(一)重点大学*籍毕业生回家乡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奖励资金待毕业生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支付给毕业生本人。符合《*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办法(试行)》(吴政发〔*〕31号)中企业骨干人才购房资助对象的,可由毕业生本人直接申请购房资助,政府资助资金直接划拨至其个人账户。

(二)重点大学*籍毕业生,凡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需专业要求的,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经统一面试、考核合格的录用为派遣制事业性质人员,工作年度考核优秀的,可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扶持困难毕业生就业。

困难毕业生是指就业困难或经济困难的*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是指毕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经济困难毕业生是指“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贷款进入高校就读的毕业生和经所在镇、开发区确认的其他困难家庭毕业生。

(一)以培训促就业。通过专业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技能,促使就业困难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每位*籍就业困难毕业生可享受一次免费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凭考试合格证明,由毕业生本人向市人事部门申请返还个人所交纳的培训费用。

(二)以见习促就业。鼓励企业吸纳*籍就业困难毕业生进企业见习,通过见习实践,创造就业机会。*籍就业困难毕业生每人可申请参加1次见习活动,见习期间享受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政府补助的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见习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三)实行就业援助。经困难毕业生申请,由市人事部门向社会公布困难毕业生的专业方向和求职意向。鼓励用人单位接收困难毕业生,对接收困难毕业生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按企业为困难毕业生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的50%计算,补助资金待毕业生在该企业工作满1年后拨付。建立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绿色通道,优先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待遇。

四、鼓励自主创业。对*籍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务部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税费减免优惠。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申请小额贷款的,可根据《关于印发*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吴政办〔*〕116号)文件,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报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优秀毕业生从高校争取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创业项目,可进科技人员创业园,并享受创业园的优惠政策。

五、优化政府服务。各政府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力度。人事部门要在毕业生求职信息、举办毕业生“双选”活动、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就业见习、就业信息服务、档案托管等方面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联动机制,互通招聘岗位和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为毕业生提供鉴证、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档案托管等一条龙服务。公安部门要做好毕业生落户工作。

六、坚持规范操作。

(一)重点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工作奖励金支付,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由毕业生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后拨付。

(二)市财政部门要定期对促进*籍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有违反本意见规定的,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第2篇

非上海生源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细则

毕业要素分

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

学士、本科生: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注: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注: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本科20xx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xx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

注: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

三等奖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1分

注: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

同类奖励取最高分;

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须提供以下材料:

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落户申请人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

经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须载明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科研课题或论文名称);

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落户申请人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申请人为课题组成员。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用人单位分

1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 5分

2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点击阅读原文附件3)毕业生: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注: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

标准分

第3篇

20xx年最新上海落户评分标准根据相关要求,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办法,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也将严格规范。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据悉,20xx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上海落户评分要素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 27分

硕士、研究生 24分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 15分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在授权证书正本上须为发明人并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 5分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按相关政策执行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 5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

三、标准分

第4篇

根据今年全国、全省有关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xx市、硚口区大学生征兵工作总体部署,结合《xx工程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认识

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资源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学生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号召青年学生携笔从戎,参军报国,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2017年征兵工作的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xx省征兵办公室、xx省教育厅下达的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学校成立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征集对象及基本要求

征集对象为我校应届毕业生、在校非毕业生以及2017级新生,不包括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男兵:2017级新生和在校生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男性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兵:2017级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一律为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激光近视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四、计划任务

根据xx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2017年征兵任务,经研究,决定各学院完成的征兵入伍任务数(底限)分别为:

五、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优待

(1)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日制本科、专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增发家庭优待金。其中本科增发2倍,艰苦地区本科增发4倍,硚口区人民政府补助9000元。其家庭还享受其他军属待遇。(2017年xx市人均收入18218元×2=36436元艰苦地区18218元×4=72872元)

(2)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选拔培养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优先选取士官。大学生毕业生选取士官的,其在学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直接先拨为军官。

(3)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军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习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3.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校就读的学生(含2017级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应征入伍的在校非毕业生退役复学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并填写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生资助学费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武装部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认定,确认无误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将上述材料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学费资助。

(3)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翌年毕业生,按照规定完成了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毕业课程和毕业环节在部队完成,学校单独灵活安排测评或免试,确定成绩和学分,并由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翌年毕业的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准予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实习,考试考核,按有关规定毕业。

(4)对未达到修业年限或尚不具备毕业条件的在校非毕业生,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2年内。

(5)在校非毕业生入伍前,学校安排其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对本学期所学课程进行面试或免试,确定成绩和学分。

(6)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在校非毕业生,应在保留学籍有效期内到原所在学院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予复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退役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其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学校实行自主划线录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本科毕业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免修军事技能。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9)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由武装部审核提供)未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其未获得学分的课程进行面试或免试,确定成绩和学分,并由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六、工作流程

1. 各学院于5月20日前组织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男兵8月1日,女兵8月5日前可登记补报),并将报名体检学生《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和报名统计表(含电子文档)交学校武装部。

2.武装部于6月前将报名体检应征学生的《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审查、汇签,并报xx市硚口区武装部审核,最终确定学校2017年征兵对象。

3.武装部于6月20日前将征兵对象的《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及时发放到征兵对象本人,由征兵对象本人保存。

4.各学院通知征兵对象可在学校对口单位xx市硚口区武装部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对口单位xx市硚口区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5.2017年兵役机关将分批送入伍学生到服役部队。体检、政审、定兵时间安排在6-8月分别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通知在学校对口单位xx市硚口区武装部应征入伍的学生体检时携带好居民身份证、8张一寸登记照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学校武装部另行通知。

七、奖惩政策

1.圆满征兵入伍任务的学院根据xx市警备区、硚口区有关奖励政策和下拨经费给予奖励,未完成的学院不予奖励。超额完成任务按每超过1人*0.5标准系数另行奖励,从学校征兵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奖励实行累计,由武装部会同计划财务处共同实施。

2.对征兵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3.对征兵工作完成情况后三位的学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本单位学校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八、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及时掌握动态,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征兵政策、宣传征兵报名条件等信息,把国家颁发的征集入伍优惠政策宣讲到每个学生。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征兵短信。

第5篇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推免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擎、院长张朝晖担任组长,由副院长李希胜、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程海雨担任副组长,2017级辅导员杨志方作为小组成员组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和计划,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工作的动员、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1.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2021届(2017级)本科生(高年级已经历推免降级到该年级者除外)。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综合排名达到申请推荐类别的要求。

6.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7. 其他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中附件1中“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四、排名依据

1.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排名依据由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2.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由专业教学计划前三年的必修课和实践环节相关课程组成。

3.拥有个人获奖证书的学生可以获得附加分。其中,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5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市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最高加0.5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4.艺术团学生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艺术比赛获奖者,经校团委认定,可参照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5.全程参加国内交流项目,成绩在同一接收学校本专业参加交流学生中前40%者加1分,其余加0.5分;全程参加一个学期以上的国际交流项目,成绩优秀者,加1分。(依据教务处下发国内交流加分统计)

6.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五、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1.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由学院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2.教育部民族司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3.学术专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和教务处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0%以内,经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4.学生工作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5.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6.列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理科实验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黄昆班的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开展推荐工作。

7.艺术特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80%以内,非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六、推荐办法

1.2017级本科各专业根据本办法的排名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

2.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并分配到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学生依据公示的工作方案进行申报。

3.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类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申请,按要求向各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6篇

内蒙古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并行办法,报考说明如下:

一、招生方式

1. 普通招考:面向全社会,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招生对象为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

2. 硕博连读:从内蒙古大学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18年起硕博连读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3. “申请-考核”制:面向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XX)毕业生,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18年,蒙古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蒙古学研究中心、生态与环境学院、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数学科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全部导师指标名额,以及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学院部分导师指标名额实行“申请-考核”制。

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单位(或导师)如完成全部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或参与)后期招生。

2018年内蒙古大学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继续联合培养博士生,由内蒙古大学授予博士学位。联合培养招生专业分别为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二、报考条件

1.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

① 符合教育部关于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条件。

② 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要求如下:a.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8年9月1日)以上;b.外语水平为获得“大学英语六级”(“大学俄语四级”、“大学日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者成绩在425分(含)以上;c.正式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由所在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d.在近三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网报截止日)有五篇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并经我校有关专家评审,确认已达到所报考专业硕士水平;e.加试政治及两门硕士基础专业课。

2. “申请-考核”制方式

在符合教育部关于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条件基础上,要求为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XX)毕业生,并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18年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60人左右(含联合培养10人),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和自治区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8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1.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0000元。

2. 博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①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② 国家奖学金、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博士研究生,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自治区下达当年名额。博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同时,为了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比例为在读博士研究生的50%以内。

③ 其他可以参评的奖学金

校长励学奖学金每生30000元;乌可力奖学金每生30000元;宝钢奖学金每生10000元;光华奖学金每生10000元;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金(只限文科生)每生10000元;丸山奖学金每生2000元。

④ “三助”和生活补贴

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三助”岗位,享受“三助”补助;并且向应届和硕博连读生源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发放生活补贴。

⑤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国外学术交流访学项目

学校设有专项经费,资助博士研究生自主提出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资助博士研究生六个月至一年的国外访学、参加国际会议,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五、报考网址和日期

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1. 普通招考

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18年3月26日至4月1日。

寄送截止日期:2018年4月8日。书面材料必须于规定之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见后)。否则,报名无效。

考试日期:2018年4月21日、22日。

2.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

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

各单位自行组织“申请-考核”全过程,具体书面材料寄(送)、考核安排等请见各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六、举报申诉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举报申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603办公室

邮编:010021

电话:0471-4992114

邮箱:ndyjsyzsb@imu.edu.cn

传真:0471-4992114

附件【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电子材料.docx】

第7篇

省教育厅消息说,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昨日结束,现场信息确认将于9月1日开始,5日结束。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军人证)及复印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出具经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2006年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时须出具《2006年福建省成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资格证明》。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闽籍户口的考生可报考函授或业余学习形式的专业。

现场信息确认手续有: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务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考生一般应在户口(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考试地点和信息确认点。(记者 田家鹏)

第8篇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2、ESI高水平论文,且以第一作者或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3、文章被人文社科中文期刊收录(《中国社会科学》、国内其他期刊、《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4、毕业于QS或U.S. News and World Report排名前400名的境外高校硕士生。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表,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一)时间:2016年3月6日上午。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五)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确定候选人

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9篇

深圳创业补贴政策申请对象及程序

哪些人可以申请补贴

根据规定,具有深圳市户籍且为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以及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深户学生,都可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其中,创办企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 1000 元,创业实训补贴每人最高 2500 元。实际培训收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补贴。每项补贴只可申请享受一次。

如何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据悉,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人员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情况免费报名学习;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的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查询选择创业培训机构开班情况,确定班次后到培训机构缴费报名。对符合领取补贴条件的人员,考核合格的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相应补贴。

深圳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1.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最高可贷20万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

在贷款额度内,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按期支付利息,按期还本付息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还贷情况及信用记录后给予贴息。

2.初创企业补贴

每人一次性5000元。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圳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初创补贴。

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

3.创业场租补贴

3年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自主创业人员应在首次申请后,每满3个月的次月月底前提出一次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租金补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每雇一人补贴2000元。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可按其人数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单位承担部分。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进行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取得经营资质,并在该初创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深圳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若单位实际缴交部分低于最低缴交标准的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后,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将自动每3个月据实发放后续的社会保险补贴。

6.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获奖项目资助5万-20万元。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将在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资助。

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

 

深圳创业补贴政策申请对象及程序相关文章:

1.深圳市的创业补贴政策

2.深圳创业扶持政策

3.2016深圳市创业扶持政策

第10篇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2012年继续在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一、招收对象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历年大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原则上应为“985”高校优秀推免生(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且必须为“学术型”),年级排名名列前茅,且通过CET-6(≥430分)或TOEFL、IELTS考试。

二、招收计划

1、招收计划:约60名(含校内外)

2、招收学科:我校理、工、医类重点学科(详见9月初公布的《东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3、招收导师:院士、长江学者、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承担国家863、973等重大课题项目的博导等。一位博导(新批博导和兼职博导除外)每年限招一名直博生(不占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三、外校推免生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是否申请直博”栏务必选“是”,提交前务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

2、我办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院系进行复审,招生院系将于9月中下旬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面试通知。

3、面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无需在面试前寄送任何书面材料):

1)“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勿装订,备查。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6)个人陈述及攻博计划。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面试预计安排在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以院系通知为准。各院系组织面试,择优选拔;我办对通过院系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发放接收函,并上网公示。

5、申请人可随时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查询申请进度,包括初审、复审、面试及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6、凡有意直博的申请人均须在10月5日之前登入东南大学研招办主页进行博士生网上报名(注意:考生来源务必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务必选择“本科直博”),并等待审核。

7、被我校预录取并审核通过的直博生还须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载专家推荐信;同时,持我校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务必于11月 3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报考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信两份

3)“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博士生网上报名并寄送以上材料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

四、本校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参照我校“关于做好在2012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只有获得所在学校学术型推免指标的才能申请我校相应专业的直博,获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不得申请直博。推免生中的国防生、流动助教及支边支教生须保留1-2年学籍,一般不得申请直博。

2、直博生的入学时间为2012年9月,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待遇。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第二阶段以科研和撰写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第四学期末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者转入第二阶段,不合格者,视其情况,转为硕士生或给以肄业、退学处理。

3、外校推免生可于2012年4月中旬在所在学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和随调档函发出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送到报考院系。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检。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2年6月寄发。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 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5、 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第11篇

[关键词] 药学专业;创新实验;毕业专题实习

[中图分类号] R29;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893X(2013)04?0087?03

一、基本作法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优势,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新疆医科大学至今已举行八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一般执行期为1年,选题向全校开放征集,申报的项目要求立题新颖,充分考虑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能够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全校普通本科四年制1~2年级,五年制、七年制1~3年级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申报,鼓励项目组成员多学科交叉,指导教师为中级(三年以上)及以上职称(1~2名),并且一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重点项目按5000元/项资助,一般项目按3000元/项资助,申请时不定项目类别,专家通过立项报告直接评定并全校公示。项目整体考核时有立题阶段报告,中期考核报告,结题报告等,并通过邀请专家听取项目组负责学生现场PPT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的项目等级评定。项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情况。优秀的项目会按优秀的层次(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给项目组学生发放数额不等的奖金,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报销剩余经费甚至追缴之前拨付经费,并且对下一次申请大学生创新实验造成不良记录。带教老师全程参与指导学生实验,最终会有极少比例的老师被评优并发放奖金。

对于药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医院药剂科毕业实习和毕业专题实习又是药学专业教学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实际相结合,综合训练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及提高他们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参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毕业实习共20周,分为5周医院药剂科实习,15周毕业专题实习。15周的专题实习是根据各个实习单位的需要,随机将学生分配至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临床药理基地)、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乌市友谊医院、自治区药研所和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下属的7个教研室:药化/有机教研室、药剂/物化教研室、药分/分析教研室、天药/生药教研室、药理教研室(现已划归基础医学院)、化学教研室、分析测试中心。专题实习的内容一般由带教老师指定,可以是老师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的一部分或者自选课题,学生们进入较为专业的药学实验室进行3个月左右的实验实践,书写毕业论文,然后毕业答辩。考核程序同样有选题申请表、中期考核表、答辩评分表等,答辩一般以实习单位或下属的科室为单位,以学生展示答辩PPT为主(亦兼顾其他形式)。一般本单位教师出席答辩并给每一位毕业生进行答辩评分,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工作态度、业务水平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成绩实行百分制,带教老师评阅成绩占60%,现场答辩成绩占40%。评分标准≥9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

二、实施效果

大学生创新实验在新疆医科大学走过将近10个年头,日益为学生和教师接受并认可,同时也为校级、省级乃至全国的挑战杯竞赛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学生普遍反应通过大学生创新实验,学到的不仅是严谨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实验技能,更多的是为人处事的道理和进一步深造的科研素质。很多项目负责的学生后期顺利考研,并且在毕业专题实习阶段得到老师好评,甚至有很多项目参与学生在本科阶段即发表正式论文,甚至在核心期刊。可见,大学生创新实验在推进学生科研素质的提升方面是有着极大作用的。大学生创新实验随着立题越来越难,考察考核越来越严格,一定能够继续为药学专业的学生插上腾飞的翅膀,助力更多学子走向梦想的科研殿堂。

本科专题实习是学生走向社会的补充、完善阶段。学生通过专题实习,至少能掌握两到三种常见仪器的使用,具备一定的文献综述及专业论文撰写的功底,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认识、了解基本办公软件的使用,并学会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本科专题实习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毕业生查缺补漏的最后一个阶段,好比工厂产品出厂前的检验程序。虽然其创新性的培养比不上大学生创新实验,且无法顾及到每个学生,但能使大部分学生完成技能和心理的一个过渡。因此,本科专题实习也应该提高通过门槛,加强带教老师和学生的双重监管,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合格的药学毕业生。

三、问题与对策

1. 学生方面的问题

在历年大学生创新实验的实施过程中,总会有部分学生很少或者从不参与课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重申请轻实践,将申请项目或者参与项目作为自己寻求老师关注或者评奖助学金甚至综合测评加分的一种手段和筹码。项目申请阶段表现十分积极,等到项目实施时,不按指导教师要求或者项目分工完成自己的工作,渐渐淡出课题实施。第二,申请阶段没有预计大学生创新实验将占用大量周末、假期甚至寒暑假的休息时间,因懒惰而不能持续投入热情去完成课题。第三,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能积极主动应对,一味等待老师解决,欠缺主观能动性。对于第一类学生,项目组往往以项目成果不以任何形式挂名或者署名作为惩罚手段。这样,看似能够做到对参与项目同学的公平公正,但是却白白挤占申请名额,使得当初愿意参加项目的同学被排除在外,无形中减少了他人的机会。对于这部分学生,指导教师若平时没有与该生有过接触,很难分辨,应该多多向班主任或者管理学生工作的老师了解情况,不把这种学生选进课题组。第二类学生属于消极怠工,我们不能否认他们最初的参与热情。解决这部分学生的问题,必须在项目申请阶段开好通气会、协调会,明确实验纪律和实验时间,鼓励学生进行科研创造和发明。第三类学生可能本身基础较差,或者科研素质亟待培养,可以先让他们完成一些容易的工作,培养其信心。指导教师应一直鼓励他们,培养其一定的科研素质,并强调团队协作、互帮互助。

而作为药学专业学生必须参加的毕业专题实习存在的问题很多。目前在新疆医科大学尚不能做到学生和带教老师的双向选择,学生不知道自己将被分配给哪位带教老师,带教老师挑选学生好像也是碰运气。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带教老师和学生的热情,教师和学生将要花费不少时间彼此适应。师生之间普遍感情纽带较为薄弱,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容易产生消极情绪。新疆医科大学几乎不会给毕业实习生不及格的专题实习成绩,毕业专题实习好似例行公事,不存在毕业实习的挂科或者重修,故对自己要求严格的学生较少。这种大面积的怠工现象很难通过制度和规定的严格实施来予以杜绝。现阶段因为全国扩招,新疆医科大学生师比偏大,2013年笔者所在教研室7名老师带教18名实习生,有老师带教4人,精力有限,不能照顾到每一个学生,学生的毕业实习存在老师管得多的出成果、老师管得少的做得差的现象;新疆医科大学并没有在实习前对学生进行统一的培训,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存在什么仪器也不会用、什么文献也不会查的现状,给带教老师带来很多困扰,每每从基础教起,十分累人。

要解决这种种问题,首先需要提升药学专业招生批次(2013年前药学专业一直按照二批次录取学生,生源较差,从2013年9月起药学专业将进入一批次招生,生源将明显改善),提升学生素质。第二应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第三应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2. 老师方面的问题

大学生创新实验的指导教师在第八期项目之前不允许讲师单独申报选题,但可以参与高级职称教师的选题申报,从第八期开始放宽限制,讲师需工作三年以上才可单独申报。因此,大学生创新实验的指导教师都是工作多年、有丰富带教经验并且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大学生创新实验考核严格,每个阶段都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故教师一般都是尽心尽力进行指导。存在的唯一问题是,极个别教师将大学生创新实验作为弥补课题经费缺口的一个来源,申报项目只为报账,甚至学生根本不进行任何实验,照样答辩通过评审。只要学院加强监督、监管,并且严格课题申报的评审,同时增加优秀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的奖励,是完全可以杜绝这种问题的。

而在毕业专题实习时,如果带教老师是硕导、博导,一般都有比较成熟的课题,同时其研究生可以部分协助指导具体的实验操作。这部分实习生普遍能够很好地达到毕业要求,完成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水准。有相当一部分带教老师,虽然自己承担一些校级、市级项目,但是却没有自己的研究生,所以比较依赖每年的毕业实习生。因其指导经验和精力有限,小到寻找实验仪器、试剂,大到修改学生综述、毕业论文,凡事都要亲历亲为。而学生因为基础薄弱,不一定能够如期完成实验计划,相当部分工作只能草草了事,也做不出高水准的毕业论文。甚至因为项目的实施需要跨年,每一届毕业实习生都需要从头再教,工作的延续性十分差,每届学生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这部分带教老师十分尴尬。对于这一问题,就现阶段新疆医科大学的科研环境和氛围来看,需要拓宽教师的上升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教师尽快评聘硕、博导,同时加强招生宣传,增加其研究生数量,再提升研究生质量。

在实习带教的过程中,各个层面对教师都不做评价,不排除有些老师责任心涣散,甚至只为拿到相应的折抵课时而对指导学生不尽心尽力。可以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加强学校层面对带教老师的督导和评估,或者在年底考核及学生评教里增加专题实习带教方面的评估,来改变这种教师不负责任的情况。

第12篇

中国学生如何成功申请就读新加坡政府大学和理工学院呢?以下就为您介绍一下申请政府院校的几条捷径。

捷径一:英国剑桥“O”水准考试预备班――适合申请读新加坡政府理工学院的中国学生。

新加坡政府理工学院招生主要根据英国剑桥“O”水准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英国剑桥“O”水准考试简称GCE“O”,是目前新加坡、香港和一些英联邦国家对高中毕业生的标准统考(在香港称之为“会考”)。

在新加坡,中四毕业就要参加“O”水准统考。统考于每年7月-11月陆续进行。成绩次年2月中旬放榜。次年3月1日3月31日为学生申请入学的时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选读学院和专业。3月底到4月中旬录取通知陆续发出,开学在4月底至5月初。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只要具有理科高一毕业的基础,经过1年的学习,报考O水准不是问题。如果是文科专业,只要英文不是太差,也不是问题。

参加考试,可以选择具有双认证资质的莎顿国际学院攻读专为国际学生开设的英国剑桥“O”水准考试预备班(新加坡政府理工学院入学预备班)。该课程主要是为非“O”水准考试体系下毕业的海外中学生而设。主要通过密集型的补习,使学生最终通过“O”水准的考试,达到申请进入政府理工学院的目的。理工学院毕业(大专),可以就业,也可继续升读大学(国大、南大、管理大学),再读2年毕业,获学位。也可以直读英联邦国家的硕士课程。

捷径二:英国剑桥“A”水准考试预备班――适合申请读新加坡政府大学的中国学生。

新加坡政府大学(国大、南大、管理大学)招生主要根据英国剑桥“A”水准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英国剑桥“A”水准考试简称GCE“A”,是目前新加坡、香港和一些英联邦国家大学入学的咨格考试

在新加坡,中四毕业就要参加“O”水准统考。统考后果不选择进入政府理工学院,可选择进入初级学院(在香港称大学预科)2年。然后参加英国剑桥“A”水准考试。考试同样是在每年11月进行。12月放榜。被录取新生于次年7月开学。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如果一个学生要报考A-Level,大致的水准:1、中国高二理科优秀生,1年到2年;2、中国高三毕业理科优秀生,(1)高考成绩600左右的,1年;(2)高考成绩480-550左右的,1年到2年。英国剑桥“A”水准考试预备班(新加坡政府大学入学预备班),主要是为非“A”水准考试体系下毕业的海外中学生而设。主要通过密集型的补习,使学生最终通过“A”水准的考试,达到申请进入政府大学的目的。通过“A”水准进入大学,读3-4年获取学位。此预备课程也需要到具有双认证资质的莎顿国际学院就读!

捷径三:提前进入私立大学里的语言学习中心一一适合有高考成绩,但不愿在国内参加政府理工学院的统一入学考试,并且需要强化英文的中国学生。

其实,有很多在新加坡本地私立院校就读的中国学生在当地都已经成功地申请到了政府理工学院,因为本人已经抵达新加坡,省去了在国内等待考试和录取结果的时间,并且提前进入强化英文和使用英文的阶段,在当地参加学校入学考试无疑比在国内参加统一考试大大提高了录取几率,所以,选择好的私立大学提前就读英文课程目前看来的确不失为一个省时、省力的好方法!

综上所述,我们没有必要在国内千军万马地去挤国内大学的独木桥,完全可以提前出国就读适合自己的课程,既可以快速成材就业并申请移民,还可以凭GCE“A”水准考试成绩申请去澳洲、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继续学业和移民(GCE“A”水准考试成绩为上述国家等英联邦国家所承认,成为有效资格证书。可申请就读上述国家的大学和申请工作。申请移民将列入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