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9:56: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经济合作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设置的农民集体所有制的社区性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财政、审计部门依据其职责,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每年年初应当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
(一)财务收支计划;
(二)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三)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四)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或其他投资计划;
(五)收益分配计划。
第六条年度财务计划应当经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主要生产资料和经营项目的承包、租赁、入股等方案和数额较大的资金筹集、支出,应当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村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应当向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实行帐、款分管,支票与印鉴分管,定期核对、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禁止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
禁止公款私存、坐支现金、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
禁止多头设立帐户或者出租转借帐户。
第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及使用保管制度。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应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定期清查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拖欠的应收款项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催收。对无法收回并符合坏帐、呆帐核销条件的款项,应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核销,计入其他支出。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第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单位资产的拍卖、入股、转让、租赁或无形资产的使用许可,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其结果应向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产品物资登记、保管、领用制度,产品物资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各种有价证券应当建立专门的登记清册。
第四章财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的各项收入应使用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及时全额入账。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票据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非财务人员不得经手票据。
第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经营收入、企业上交的承包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无形资产)租赁费或使用费、投资收益等可分配收入,在弥补亏损、扣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损失和其他支出后,应当列入当年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村属集体企业或集体资产转让所得、国家和上级单位各种拨款、捐赠等专项资金收入,不得列入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对承包集体的耕地、山林、水面、滩涂和茶、桑、果园以及养殖、捕捞等生产经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其收取承包金。
第十七条对租用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收取集体资产(土地)租赁费。
第十八条对村经济合作社投资入股组建的企业,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合同、协议、章程等约定,及时收取应得的投资收益。
第十九条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和需由村统一安置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收取。
第二十条村集体资产的拍卖、转让所得,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收取。
第二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接受国家和上级单位的专项拨款,应全额入账,专款专用。
第五章财务支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村经济合作社规模、岗位责任制及集体当年收益状况,并结合工作实绩和当地村民的收入水平,经乡、镇人民政府考核,提出建议后由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第二十三条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置就业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未安置人员的生活补助。
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不得截留、侵占和移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未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需要出借的,应当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委托依法设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方出借,并签订贷款协议和由借款方提供经济担保。
第二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计划内的支出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计划外的支出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凭证或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应当拒付,会计不得入帐。
第二十六条计划外固定资产的购建,必须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提出,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重大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公开招投标。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验收和基建决算审计。
第二十七条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评估,并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数额较大的投资项目,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八条村经济合作社在年终收益分配前,应当准确核算全年收支,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方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并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会计、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
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村级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该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工作。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的权利:
(一)参加财务计划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
(二)检查和管理资金的筹集、使用、保管等;
(三)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业务;
(四)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举揭发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的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
(二)参加由乡镇组织的村会计集中办公和财务互查互审活动;
(三)参加后续教育培训;
(四)按规定准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时上报;
(五)对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及时整理立卷,并按规定保管年限统一管理。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不得擅自离职。
主管会计或总会计的任免和调换,必须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市)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由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交接;在办清交接手续之前,财务人员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三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及其负责人应当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财务事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财务人员实施打击报复。
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必须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季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发达的村应当按月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资产状况、财务收入、财务支出、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和财务收支预决算等。
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具体、详细。承包金、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资产租赁费、管理人员报酬等社员关注的重大财务收支以及计划外财务支出,必须逐笔逐项逐人公开。
村经济合作社应建立符合规定的财务公开栏,公开栏应当设置在方便社员阅览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以社员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由具备一定会计业务知识或熟悉了解村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担任,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与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同步换届。
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定期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账目进行审查,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研究社员对财务管理的反映,并及时向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应予采纳。如不采纳,应当说明理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与民主理财小组的意见分歧较大的,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六条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离任,必须经区、县(市)或乡、镇的农村经济审计机构的审计。必要时由区、县(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建议依法免去其职务:
(一)未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规定审批开支的;
(四)未按规定任免财务人员的;
(五)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或者非财务人员经手票据的;
(六)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的;
(七)未按规定公布财务账目或者未报告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
(八)不接受审计的;
(九)票据遗失或损毁的;
(十)未按规定借入资金的;
(十一)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凭证入帐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建议依法免去其职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
(二)擅自出借资金或者提供经济担保的;
(三)违反规定开支费用的;
(四)未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的;
(五)擅自决定应收款项减免的;
(六)打击报复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
(七)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由财政、审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关键词:股权质押;担保方式创新;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0)03-0059-04
一、引 言
所谓股权质押,简单而言,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作为一种担保方式,股权质押具有权利性、表征性、便利性和风险性等特征。虽然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相对不稳定性,但总体而言,在权利证券化和市场信用高度发达的今天,股权质押已与动产质押一起,成为现代质押担保体系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越发显示出其融资方面的潜力。在学术界,关于股权质押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股权质押的法理研究。而政府部门及产权市场等实务界则多从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障碍进行了分析。
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探讨均仅限于城市地区公司制企业的股权质押问题,而对农村地区股权质押这一创新担保方式的重要意义、适用基础等问题却没有涉及。当然,这与农村地区以股权为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况极不多见有关。股权质押源于实践,它并不是与质押同时产生。权利制度体系只能由一定的社会经济需要决定,股权质押只能是商品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只有当农村地区存在一定的股权形式作为质押基础时,农村地区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才可能随之兴起。近年来新农村建设的蓬勃开展,新型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不断涌现,使股权在农村广泛发展、存在,为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了基本条件。2009年年初,浙江宁波市开展了村股份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欢迎。这说明在中国农村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然而,由于中国农村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在农村推广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也面临一些困难,需要政策扶持予以推动。
二、股权质押担保对金融支持“三农”的意义
当前,针对农村的担保方式创新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各类新型的担保创新方式层出不穷。基于农村股权的存在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的特点,目前在农村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不仅具备其原本的简便、快捷的优点,还有利于满足农村宽领域、多层次的融资需求,有利于融资机构为“三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1.有利于满足宽范围的融资需求。经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当前的中国农村涌现了一大批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经济组织,主要包括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及股份合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都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股权形式,农村大到村集体、企业,小到农民个人,都持有着各种各样的股权,股权的存在范围十分广泛。如果这些股权能用来质押获得融资,那么将惠及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满足农村地区的融资需求。
2.有利于满足多层次的融资需求。由于各类农村经济主体持有的股权种类多样,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将更有利于满足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以农民为例,一般农户持有的股权为资格股、身份股,多数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最基本的股份,股份面额不大,其融资需求多为金额较小的简单生产需求。农村专业大户除持有资格股、身份股外,还持有投资股,股份面额较大,其融资需求也为金融额较大的扩大生产性需求。股份持有的数量、面额与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基本匹配,使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在农村有较强的适用性。
3.有利于消除农户与融资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农村股份合作社经济组织的范围都不大,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以行政村为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乡镇企业的范围更小一点,经济组织中的成员大都是相互熟识的,彼此之间的信用状况也都了解。由于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的股权一般只能在内部转让,融资机构在进行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时,一般要与股权代表单位签定同意内部转让股份的协议。在这个过程中融资机构可以了解业务办理者的资信状况,最大程度地消除融资者与提供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三、中国农村股权结构与推广股权质押担保的现实基础
目前,在中国农村地区,经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都设置了各种各样的股权形式(表1所示)。入股各类经济组织的农村经济主体即是股权持有人。农村股权分布范围很广,农民、农村各级经济组织、乡镇企业等各类农村经济主体都持有一定量的股份,这些分散在农村的股权正是开展股权质押融资的坚实基础。具体股权持有情况见表2。的股权而言,农村的股权有其独特的性质。
一是分布范围较广。农村的村集体、乡镇企业等传统农村经济主体一般改制成为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而新型的农村经济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也采用了股份合作制加以建立。股份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广泛存在,使农村大到村集体、企业,小到农民个人,都持有着各种各样的股权,股权的存在范围十分广泛。
二是股权形式多样。个人股、集体股、成员股(身份股)、投资股、自然人股、法人股等各类股权形式都可在农村找到身影。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及农民个人所持有的股份根据其自身经济条件和发展状况而有所不同。一般的农户所持有股权为村股份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股、身份股等基本股份。农业生产大户或农村个体工商户则可能持有除了基本股份之外的投资股,农村经济组织则会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持有其他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股或投资股。
三是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尽管合作社的原则之一是“自愿与开放”,但是由于在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享有了国家诸多优惠政策,为了保持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农”姓,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里都对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股权转让进行了限制。如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量化到人的股权可以按《章程》依法继承,也可以按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代表)同意后在股份合作社股东之间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股份可在经合作社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让(一般限于成员内部转让)、买卖、继承。”
四、推广农村股权质押担保面临的主要困难
相对于城市中的股权,农村股权存在范围广、形式种类多,给股权质押融资业开展打下了丰厚的基础。然而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的自身的特性,使得绝大多数农村股权都不能公开自由转让,这些性质也为农村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局限。
(一)股权转让受到限制,存在一定法律障碍
股权由于无法完全自由转让是农村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最大障碍。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在债权届期不能受到清偿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得处分作为质押物的股权以使债权人优先受偿。对股权的处分,其结果是发生股权转让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以出质的股权为“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无法自由转让的股权,将对接受质押股权的融资公司或银行产生较大的业务风险。当融资人无法还款时,融资公司或银行处置股权的方式将会受到一定限制,不仅增加业务成本,还可能造成放贷损失,使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融资公司或银行产生顾虑。
(二)股权存在形式繁多,增加融资机构业务成本
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股权存在形式更为多样。数量多、种类多、结构复杂,不利于农村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农村经济主体的股权存在形式与转让方式多由其章程决定,而随着农村经济主体种类及发展阶段的多样化,致使农村不同经济主体中股权的存在形式和流转方式各不相同,甚至同一种经济主体的不同发展阶段中股权的流转方式也会有所区别。股权存在形式多样,一方面使得管理部门难以出台统一的股权出质规范,另一方面也使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机构必须花费更多的精力,针对不同的经济主体制定不同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规则,增加了股权质押业务成本。
(三)股权融资意识淡薄,开展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尽管早在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的《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但在农村,股权质押融资还是新生事物。首先,农村融资机构开展股权融资业务的积极性不高。目前农村融资机构较为热衷于开展动产担保及林权、土地经营权、应收帐款等其他权利担保融资业务。股权担保方式由于转让受限、股权处置难度偏大不受融资机构重视。其次,农民办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摄性不高。由于宣传不足,农民对股权质押融资知之甚少,大多数农民没有用手中股权作担保融资的意识,就是在宁波市江北区,在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初期,由于农民对股权质押业务的不熟悉,也曾发生过三个月的时间里只发生两笔股权质押贷款的尴尬局面,后期经过大力宣传推广才有所改善。
五、推动中国农村股权质押担保方式创新的政策建议
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零星的农村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试点,其中做得比较好的是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试点。据统计,截至2009年8月11日,江北区以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的户数为451户,贷款金额1299.98万元。江北区的成功经验说明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在农村仍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要进一步推动农村股权质押业务的发展,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农村股权质押融资意识
要促进农村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树立股权质押融资的意识十分必要。一方面可由政府部门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局,通过举办银企见面会、研讨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向融资机构宣传股权质押优势,使融资机构意识到开展农村股权质押业务是丰富自身业务品种、抢占农村市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要通过办讲座、发传单等方式,加大在农村对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及农民的宣传力度,让农村经济组织认识到股权质押融资对于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的巨大作用,了解股权质押融资是激活资本、增强自身实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使农民意识到股权质押融资手续简单,贷款费用低的长处,提高办理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积极性。
(二)出台指导意见,规避农村股权转让受限的法律障碍
农村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要顺利开展,必须克服股权不能自由转让这一障碍。农村股权虽然不能自由转让,但可在农村股份合作社经济组织内部转让,给股权处置创造了一定条件。在宁波实践中,为了规避股权不能自由转让这一障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相关政策的指导性意见》。《德见》从政府的角度明确了开展出质的股权可以以拍卖的形式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内部进行转让。若股权流拍,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对股份进行回收,规避了股权无法自由转让的障碍,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融资机构的资金安全。
由于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的形式多样,在促进农村股权转让的政策上要坚持一社一策的方针。根据每个经济组织自身的特点,制定符合其成员利益的股权转让方案,转让方式可由经济组织自身决定,可选择在内部拍卖、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对外转让等方式。转让对象和数量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应不改变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在股权转让登记方面也应作出明确规定。也可结合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的条件,确定是在经济组织内部登记、年末送工商局备案或是直接在工商局进行登记。
[关键词] 扶贫经济合作社 农户小额贷款 消费需求
一、大力发展农户小额贷款的必要性
1.拉动农民消费需求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近几个月来,世界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美、欧等发达国家居民的收入降低,缩减了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需求。加之历年国内投资增速都很高,造成了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依靠出口和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及时启动内需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而拥有9亿人口的农村则无疑是目前亟待释放的最大一块消费市场。
在扩大农村内需方面,政府决定采取扩大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等措施。政府的上述措施,将会改善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为农民在农业生产、小型加工和经商方面提供便利,刺激农民对电器等现代制造业产品的消费,将会有利地拉动农民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的增长。
2.农户小额贷款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消费需求
如果希望完善的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还需要农民手中有启动资金。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140元,实际增长达到9.5%,为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但我们也应看到,2006年,最低收入20%家庭的人均纯收入是1182.45元,仅为最高收入20%家庭8478元的七分之一。这些数字表明虽然大部分农民的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但他们的生活质量并不高。大部分农民虽然有切实的创业计划和可行的项目,但苦于手中没有资金,因此不得不错过许多致富的机会。农民没有资金发展生产,农民的收入自然也比较低,除了基本的住房和吃穿需求外,其他如教育、通讯、旅游、餐饮、娱乐等消费需求很少。有效地提高中低收入农民的消费需求,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还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在农民自有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如何拉动农民的消费需求,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就是给广大中低收入农民提供以农户为单位的小额货款,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3.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
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能否满足中低收入农户的贷款需求呢?金融机构对贷款对象有严格的要求,贷款对象要有抵押担保,有比较完善的信用记录和良好的经营历史,还要有完整的财务报表,但这些要求对于中低收入农户来说是不现实的。银行了解农户的真实财务状况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但小额贷款的收益并不高。信息的不对称,低收益、高成本等先天不足,使一些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放弃了农村小额信贷市场。国有银行撤出农村后,农村正规金融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然而,自2003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其目标是减少经营风险并提高商业化程度。同样的定位必然导致类似的行为,农村信用社也将许多网点从农村撤离,特别是从贫困地区的农村撤出。据笔者的调查,农民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手续相对复杂,且一般没有人情关系、不请客送礼很难得到贷款。在小额信贷市场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为更多的中低收入农户提供资金支持,将有力地拉动农民消费需求,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地发展。
二、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农户小额贷款的运作模式和效果
1.易县持贫经济合作社的运作模式
河北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扶贫社)在农户小额信贷上做出了成功的探索。易县是国家命名的革命老区,原为国家贫困县,现为省级贫困县。为了打好87扶贫攻坚战,寻求扶贫资金到村、到户的新思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借鉴孟加拉GB先进扶贫模式,于1993年10月创建了全国首家开发式小额信贷扶贫试验组织――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扶贫社)。1994年,扶贫社在易县民政局注册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的社团法人。
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在农户小额信贷方面探索出一种可行的运作模式。该模式可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入社自愿,无需任何财产抵押,五户组成一个小组并推选一名小组长,小组内部负有连带互助清偿责任。6个~8个小组成立一个中心,中心通过社员会议民主推选出一名有一定威望、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为中心主任,负责本中心会员的信贷事宜。二是以贫困妇女为主要对象的小额信贷和连续放贷。扶贫社以农户发展创收项目为宗旨,一般每个社员首轮贷款1000元,二轮4000元~5000元,手续简便。扶贫社运作15年来,妇女社员的比率始终在80%以上。扶贫社对项目搞得好,又急需资金的社员还给予季节性或临时性短期货款,一次不超过5000元,时间在6个~9个月以内,对信用和效益良好的农户可连续放款。三是整贷零还,以周还贷为主。农户在得到贷款时,首先要交还全年利息(名义利率为年息8%)的50%,从第三周开始按周或者规定的日期分期还贷,每周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2%,一年最后两周还清剩下的一半利息。严格透明的放贷程序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使扶贫社的还款率不断上升,从初期的96.5%到2004年的98%和2005年的99.8%,2006年至2007年底还款率甚至达到了100% 。高还款率有效地加快了扶贫社的资金周转,扩大了扶贫社的服务对象,帮助更多农民获得了发展的机会。
2.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的运作效果
十几年来,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用陆续到位的523万元社会捐助资金,为易县广大农民提供了优质服务和就业的机会,使广大农民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消费需求,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易县和谐健康的发展。例如东豹泉村,过去一直存在宗教问题严重、村风不正、村民相互争斗不休等棘手问题。扶贫社自1999年在该村开展小额信贷工作后,通过一部分人带头入社发展种植、养殖业并致富后,吸引更多的村民通过加入扶贫社实现了脱贫致富。同时,扶贫社还发现制约该村发展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缺水,甚至连人、畜正常的饮水需求都不能完全满足。如果天气干旱,村民种植的果树就没有收成。扶贫社就利用连续放贷和采用连带互助的形式办法,帮助该村农户在村东、西两侧分别打了一眼机井,还安装了一个机井自来水配套设施。这样不仅解决了全村人、畜的饮水问题,又解决了村中旱地的灌溉问题。现在全村多数农民通过扶贫社获得了小额信贷,从事养殖、种殖和多种经营。在扶贫社的帮助下,该村农户的消费需求大幅提高,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东豹泉村的发展又给其他穷困村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促使更多的农户希望通过扶贫社的信贷支持获得发展的机会。截止到2008年9月底,扶贫社已累计发放贷款97372622.40元,累计为19528农户提供了小额贷款,扶贫社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低收入农户的信贷需求,缓解了农户小额信贷市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促进农户小额贷款发展的措施
1.加强农村金融网点建设
扶贫社和农户之间的信贷活动采用的是现金交易,即信贷员将贷款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信贷员每周或规定的时间到农户家中收取贷款本金的2%。一个信贷员最多要管理四、五百农户,信贷员经常携带大量现金,虽然方便了农户,但却给信贷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威胁。信贷员经常携带大量现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非常小,偏远村庄的农民要跑三十多里路才能到达最近的金融机构。为了发挥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作用,政府可考虑增加农村金融网点建设,既降低了扶贫社的运作成本和风险,也让正规金融机构能够为农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
2.加大对扶贫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扶贫社不能吸收存款,扶贫社只能依靠陆续到位的523万元滚动发展,目前资金总额才一千多万。一方面是许多农户有迫切的贷款需求,另一方面是扶贫社资金紧缺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因此笔者建议国家可考虑对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这样十几年运作良好、不良贷款率低的民间金融机构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通过国家直接拨款或者由相应的基金捐款给扶贫社,增加扶贫社的可贷资金总额,更好地满足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
3.明确扶贫社的定位
扶贫社总部的办公地点目前在县委大院,但扶贫社只是一个民间社团法人,不属于金融机构,处在一种合法不合理的尴尬境地。如果将扶贫社定位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赋予其正规民间金融机构的身份,解决羁绊扶贫社的制度枷锁,使扶贫社更加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探索出一条让更多农户满意的小额贷款之路。
4.财政贴息支持扶贫社发展
扶贫社贷款名义利率为8%,但要从第三周就开始还款,意味着实际利率在16%左右,远远高于目前一年期货款利率。2007年扶贫社发放财政贴息贷款43万,贴息率为5%,今后政府如果继续通过扶贫社发放贴息贷款,让更多的贫困农民从中受益,将有利地促进扶贫社和当地经济的发展。
5.增强扶贫社贷款利率的弹性
扶贫社长期以来的名义利率一直是8%,而从1995年到现在银行贷款利率多次变化,近年来,利率调整愈加频繁。在基准利率上升时,固定利率缩小了存贷利差,加大了扶贫社的风险;基准利率下降时,固定利率则可能加重农民的负担。建议扶贫社是否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提高一定的幅度?既能弥补小额信贷的高成本,又能实现扶贫社和农户的双盈。
6.扶贫社与政府、农户共同打造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扶贫社贷款方向较为集中。贷给养殖户的资金占60%,贷给经营小商业摊点和三轮车的农户占25%,对小企业的贷款主要限于石材加工。当地是著名的红薯之乡,但农民只能以0.40元左右的价格将红薯直接卖出,当地农民饲养的猪、牛、免子等也都是直接卖掉,扶贫社可否与当地政府和农户合作,组建一些中小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农民的收入?
通过对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和当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实地调查,笔者深切地感受到了中低收入农户对贷款的迫切需求,也为扶贫社员工廉洁的工作作风、忘我的工作精神所感动。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在拉动中低收入农户消费需求,刺激内需方面做出了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恳请国家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地研究,让扶贫社这种运作模式能够在更多的地区推广开来,通过为广大农户提供优质的小额信贷服务,让更多的农民受益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受惠于改革开放的成果,让更多的农民腰包鼓起来,这样农民的消费需求自然水涨船高。农民的消费需求上去了,生活质量得到了改善,既使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又缩小了城乡收入的差距,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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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茅坝村新建起的村委会办公楼,一摞摞深紫红色封面的证件本子,整齐地码放在资料室内平整的灰白色瓷砖地上。因数量太多,这些印着“股权证”的本子首尾相连,占满了两面墙的墙角空间。
茅坝村地处贵州省湄潭县永兴镇,是该县近期开始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革试点地之一。按照规划,该村已将村集体所属经营性资产及资源性资产全部折股,按“一人一股”确切量化到村民头上。如能成功,除解决因产权虚置导致的“家底”不清、村民权益无保障等问题外,还将为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确权确股探出新路。
作为中国农村进一步改革的基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继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针对集体经营的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并不十分成功的产权改革之后,已与林权、农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一起,构成了“3+1”改革任务。
与其他三项改革相比,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范围及进展在全国不统一、要实现的权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多样、推进路径也多元,堪称“硬骨头”。据《财经》记者近日在贵州的调查:总额可达数万亿元的集体资产改革完成后,还将面临与其他改革兼容,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等共性难题。
2017年底前,这项由中央层面推动的全国性试点工作将完成。来自地方的实践经验将以何种方式被得到吸纳,下一步改革又将作出哪些突破性部署,各方均抱以期待。 改革框架
上世纪80年代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改革在全国闻名的湄潭,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8月中旬,其在贵州范围内率先挂牌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其承担的“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任务之一,得到了中农办、农业部等中央部门的支持。
“改革先后有四个难题:成员边界、集体资产边界、股份制量化,以及建立平台。”湄潭县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副主任张雷告诉《财经》记者,“在吸取全国各地改革经验后,我们希望清晰明了地一次性解决多重利益关系问题。”
对第一个难题,因涉及分财产的资格门槛,各地处理起来都颇为棘手,争议也多种多样。故湄潭在制度设计之初,便对集体成员来源做了历史梳理:解放初期打土豪分田地,后来逐渐在初级社的基础上过渡到高级社,再到。社员是土地原先的所有者,也是土地承包时有资格获得承包地的人。
能够体现这种梳理作用的细节之一,是改革设计者为了解决行政村存在的大锅饭问题,选择了将行政村内部以往的生产队或自然村作为分社分股依据,在合作社基础上,另立分社资产量化明细表,股改历史上原属于该分社的资产。
“一开始想以1983年土地首轮承包时的信息作为成员边界基准,但因年深日久、资料不全,只得以1998年湄潭土地二轮承包时为准,将承包地人口、当时的现有人口、户主三个信息作为起点,设立‘桩子’,并以2016年3月31日24时为‘结点’,涵盖在范围之内的人口,是有资格进入下一轮筛选的原始取得人口基数。”湄潭县农牧局副局长张勇称。
按照湄潭的设计,处于“桩子”和“结点”之间的人,亦要通过《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导意见》进行加减,最终筛选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加法”的核心原则,是土地承包关系及户籍关系。得以取得资格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婚姻取得、收养取得、移民取得、申请取得;得以保留资格的情况包括:原籍在本村的现役士兵、在校学生、服刑人员;长期下落不明被注销户籍后返回,在其他地方无户籍人员;农村居民购买“蓝皮户口”人员;农村军民购买城镇养老保险而转为城镇户口人员,其他人员。
丧失成员权的“减法”,则体现在以下五种情形当中:死亡,除士兵、学生等形式外户口迁出,户口在本村、已界定为其他经济组织成员,成为国家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等在编在岗及离退休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不能多头占有,不能两头落空”,是湄潭处理成员权这一棘手问题的基本原则。此外,该县还采取了“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将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按1人1股平均量化,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核发股权证书。
“考虑到不给未来造成后遗症,标准放得相对宽松,能确定进来的都确定进来了,省得自找麻烦。”张勇说。
但也有不那么宽松的时候。以该县已基本城镇化的湄江镇湄江村(街道)为例,与广东佛山等地类似,该地已基本将土地全部出租,也借此形成了上亿元的资产。“很多人已成了城里人,以前回村里闹一闹就能分一点收益,导致矛盾不断。这一次改革就给了他们二选一:当着干部、拿着编制吃财政饭,要工作就不能享受分配。”张雷说,“另外,嫁出去的女孩子,户口不迁出去,还把女婿们迁进来当‘入赘男’,一家两个以上女婿出现这种情况的,只解决一个,‘倒插门’有一个养老送终的就够了。”
对第二个难题,湄潭的选择是资产全部清理完。但纳入确股的主要是资源性(包括土地)及经营性这两块。因村办企业少,设备不多且变动大,机械设备没有被纳入。
《财经》记者在“茅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中发现,纳入的资产有两类:土地类资产包括公路占地、水利沟渠占地、耕地、林地、山塘占地、荒地、滩涂、广场占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商铺类资产则包括商铺、停车场及市场。
与全国只划经营性、不划非经营性及资源性资产的地区相比,湄潭标准相对宽泛,张雷说,“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缓解土地承包时留下的矛盾,划分清楚、不留夹生饭最好。江浙、广东的难题,一是成员权没解决好,另一个就是资产太多,没有统一的纳入标准”。
此外,“村里值钱的东西不多,资源性资产也不多,4138个股东,资金只有24407元,所以把与土地有关的都纳入进来了。”茅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肖文海对《财经》记者坦言,“一旦土地开发,按份分补偿也就有了依据。”他还表示,地方也希望通过改革,将属于农村集体的资产颁证。“国有土地有使用证,集体土地却没有。原先不股改,必要性不强,现在我们希望通过改革盘活土地资源,就要有一个分项的‘身份证’。”
按照工作进展,包括公路、沟渠、水利设施等原先属于集体却四至不清也没有证件的资产,或将逐渐由各所属部门解决相关问题。 增值设想
在量化时,湄潭对第三个难题选择了不保留集体股、改革一次到位,背后亦有取舍。
“湄潭资产不多,也不想再搞一次改革,于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不留集体股、土地股、农龄股等难算清楚的名目,只留成员股,简洁、实用。”张勇称。
如此一来,湄潭的试点村将建起村支部、村委会及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开的村级管理体制。由村集体承担的公共服务成本,改由抽取合作社三成盈利设立公益金方式承担。
同样要抽取盈利的,还包括拥有分红权的集体经济成员,以及为集体经济壮大进行的必要储备。分钱的方式有了,做大资产盘子赚钱,正是集体资产股改的第四个普遍难题。
“确员是加减法,确资是加法,确股是除法,经营管理则是乘法,要把资产做大,把收益做实。”张雷称,“经营与增值,是试点村的首要工作。”
湄潭为此进行的改革准备是否有效,或仍有待现实考验:方法之一,是以成为市场主体的形式让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经营,合作社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开,前者可由本村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后者则必须外聘。
“能人经济”的作用被得到充分认可。“有能力去经营的人选对了,事情就干的起来。他们原先掌握的资源有限,下一步通过嫁接更多资源,能干出更大的事来。”永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宋代祥称,“单凭合作社内部的人,要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比较困难。”
方法之二,是建立县及镇一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平台)。通过平台,含股权证在内的各种产权资源可以在其中完成信息、招标拍卖、转让租赁等交易,促进各类产权有序顺畅流转。
目前,当地投入5000余万元资金、占地约1万平方米,在湄潭中国茶城三期建立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场),已经完成了主体工程,计划在今年底投入使用。
另一个被寄予了更高期望的资产保值增值、或至少可让资产盘活变现的方法,则跟被纳入集体资产的土地等资产有关,它虽然未被列入目前与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但《财经》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却被多位相关人士提及:
“之前集体资产的问题是产权不清晰,想要去银行抵押,一方面村委会不是法人主体,另一方面没有权证,最终的结果是无法通过。而配合湄潭正在进行的一系列其他改革任务,我们希望把以前无法抵押的土地、商铺等集体资产均纳入可抵押范围,按照市值6折抵押。”当地的一位官员称。
在回答关于“这些资产――包括一系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价格是否能高到有抵押的意义”这一提问时,这位官员称,“在入市试验时,国土部的领导也有类似疑问,贵州这种地方,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值钱吗?但我们拍卖的17宗土地,基本都是一挂出去就被接手,且跟国有土地的价差并不悬殊,最偏远的村子也不例外。贵州乡村旅游业正在兴盛,这些地可以拿来建商铺、开宾馆,都是生财之道。”
因此,这位官员认为,目前农村改革应该采取的是综合协调的方式,包括把集体资产股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关于农村土地的改革协调在一起,以便互相推动。“湄潭的集体建设性用地改革方案最初获得通过的难度不大,因为我们做了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否则谁来卖、怎么分,都会因缺乏主体导致改革失败。这就是改革配套的必要性。”该官员对《财经》记者称。 全局考验
早在二三十年之前,地处改革前沿的珠江三角洲以及内地一些城郊地区,由于承包地大多转化为非农用地,集体资产便率先开始了股份量化等产权改革实践。
从各地实践经验看,这项改革有诸多好处,一是使成员权表现股权,成员与组织间的关系简单、明晰;二是容易实现成员对资产占有的权利平等;三是集体资产置于股份经济组织后,有利于提高其利用效率;四是为进一步深化产权改革创造了条件。
“数万亿元集体资产只有做到产权清晰,才可以避免很多矛盾,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集体资产能到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化地流转,整个集体资产就可以实现保值增值。通过这个改革,使集体资产能最大化地得到利用,从长期看意义很大。”
在这一大背景下,农村集体产权的改革试点,正在全国不同地区相对广泛地推开:2015年,安徽省旌德县68个村中有55个村(社区)拥有了经营性收入,累计达到285万元;江苏省农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省共有6751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96个村正在改革,共占总村数的40%。改革共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559亿元,累计分红92亿元。
各地试点在积极推进的同时,顶层设计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据新华社透露,今年中国有望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出一系列指导文件,包括“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办法”等。
但结合各地实践及《财经》记者近日对贵州的样本式调查,在此改革加速阶段,可能会出现以下难题:其一,全国各地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股改的步骤差别较大。例如,关于股份经济合作社如何登记,在浙江就通过省人大地方授权的方式得到了化解,但在贵州等改革相对较晚的地区,配套性的政策就尚未出台。如此一来,专业性的农民经济合作社可以登记,但股份经济合作社却会出现在工商局无法登记办证的窘境。
“目前各地都在希望中央层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订的步骤加快,使之增添更加详细的认定标准。不然集体经济组织股改的基础可能都没法搞清楚。”张勇称。
其二,因缺乏统一的集体资产认定标准,现有改革之间可能存在冲突。
“有的地方把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都放到一起折股量化了,包括属于集体但没有分到户的耕地、经营性建设用地与林地等,这未尝不可。但这样一来,对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的改革是很不利的。这次会议希望赋予农民的权能包括占有、收益、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但因的范围受限,一旦把土地资产涵盖到集体资产中股改,就会出现抵押不了、转让不了的问题。这是目前地方改革还没明确注意到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对《财经》记者指出。
第三,对于股改的普适性问题,目前学界意见也并未统一。不少学者指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并不是要全面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集体产权制度下的股份公司。而是要建立更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基层社会经济组织系统,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改革路径。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在重要城市的郊区,以及一些事实上已脱离农业、转变为城市建成区的“农村”地区,集体资产很难分割到户,集体土地也不再是可以分配到户的承包地,可以通过集体资产的量化、固化,建立股份经济组织。
“在广大以农业为主,尤其是在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地区,能将中央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落实好即可,并没有必要将原有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股份经济组织。对于农业经济来说,专业合作社要比股份经济组织更有生命力,适合后者发展的地区,本质上离农业越来越远了。”党国英称。
对于如何解决上述一系列在全国范围内协调改革的问题,叶兴庆认为,目前的关键在于,有关集体经济改革的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应尽快出台,否则其他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改革都会处于难以深入推进的状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土地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土地流转进程,依法调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市、镇(街道)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上一级服务组织对下一级服务组织具有指导关系。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要有机构牌子,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对外服务的窗口和信息的渠道。
(二)发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功能。市、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要按照职能,认真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服务网络,发挥信息收集、信息、项目对接和交易服务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价格机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并与农业担保、农业保险和土地纠纷仲裁等机构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同时,逐步将农村住房、宅基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等产权纳入交易服务范围。
(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电子化管理系统。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采集、审核、存储、统计、分析和信息的电子软件系统,发挥土地流转信息资源作用,形成土地流转信息汇集、、交易、统计的快速反应机制。
三、主要职能
(一)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及时收集、整理、土地流转信息;
3.提供土地流转信息、流转价格和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
4.及时组织土地流转供需双方见面洽谈,做好项目对接;
5.指导农村土地流转供需双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并提供鉴证服务;
6.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参与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工作。
(二)镇(街道)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咨询和政策法律咨询;
2.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土地流转信息;
3.组织开展农业招商活动,引进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4.负责对土地流转价格的协调和流入主体的资质审核;
5.组织洽谈,指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接受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委托开展合同鉴证服务;
6.协助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的变更和发放;
7.对流转土地进行跟踪服务,对流转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调处土地流转纠纷。
(三)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主要职能
1.负责搜集、核实、上报、土地流转信息;
2.负责与承包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并与流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3.指导农户之间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4.受理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的申请;
5.负责做好土地流转双方关系的处理,包括土地位置的置换,受托办理土地流转费的收取和发放,做好流转纠纷的调解等。
四、服务流程
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基本服务流程为:申请受理——调查核实——信息——组织洽谈——签订合同——审核鉴证——资料归档——跟踪服务。
(一)申请受理。提出流出土地申请的主体是有承包权的农户,也可以是村经济合作社或者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应提供身份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申请;委托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流转的,应提供农户委托流转协议书;土地股份合作社应提供章程和入股社员清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先经发包方(村经济合作社)同意。提出流入土地申请的主体可以是种养大户,也可以是其他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组织。流入方应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资信和经营技能证明等材料。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调查核实。对流出土地,主要调查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以及有无权属纠纷等;对流入主体,主要调查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土地用途和产业发展方向等。
(三)信息。对土地流转双方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后,将流出土地(包括位置、面积、价格、适宜用途、流转期限等)和流入土地(包括单位、价格、拟发展项目等)的信息,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网站、农民信箱、公告栏、宣传册等形式向社会。
(四)组织洽谈。及时组织有流转意向的双方进行洽谈,做好项目对接。对同一宗土地有多个需求主体的,在审核的基础上,由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竞标。
(五)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洽谈一致后,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六)审核发证。对土地流转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由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核发经营权证。
(七)资料归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将土地流转的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归档。
(八)跟踪服务。对流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跟踪服务,监督流转双方履行土地流转合同,及时调处土地流转纠纷。
五、工作要求
一、拓宽思路,深挖财源,多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集体经济收入主要靠资源开发、生产和服务创收靠经营生财,生产经营、资原开发和资本经营并重,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效益农业和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综合经营,开拓资本、土地、实物等多种形态的集体资产增值新途径,破解集体经济增长方式,发展难题。
1、大力开展资本经营。针对有一定资本积累的村即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集体资产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资本经营,进行多渠道投资,实现集体资产增值最大化。有条件的村应充分利用集镇优势,兴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各类市场,在取得效益后,不断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建厂,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充分利用征用土地、兴建电站等补偿留作集体的经营发展。
2、针对有集体土地、山岭资源的村经营集体土地资产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如对村闲置土地集中规划招标开发。3、盘活存量资产。在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抓住小城镇建设机遇,开展闲置房屋出租、兴建商用房,在建设之初,应出台“借鸡孵蛋”,引资筑巢优惠政策。
4、建立村专业经济合作社,积极完善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如种植、养殖、药材等专业合作社,解决卖难,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发挥重要作用。经济合作社认真开展清产核资,搞好产权登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拓资产增值渠道,做到依法经营,实行民主监管,努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二、强化班子建设,加强财务管理,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一)破除单打独千亦能富的思想,树立村强我富的理念。
我国自实施以为主的农村生产体制以后,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广大群众逐步走上了富裕之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农民逐步淡化了集体观念,逐渐形成了以我为主的思想模式。大多数农民不关心、不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所以要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唤醒农民的集体意识,宣传靠集体发展制富的先进典型,树立村强我富的意识。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的脆弱扫渐凸显,农民的弱势依然明显,特别是单个农产抵御市场的风险的能力基本没有,所以走联合发展之路,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显得尤为必要。
(二)树立正确思想,提高于部素质
目前村千部在素质上差距还比较大,特别是在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群众上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少数村干部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别有目的不是千方百计想办法、找思路,而是想从,户捞取好处,谋取个人利益:不少村党支部书记整日忙于乡镇的中心工作,很少有时间谋划村里发展人计,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存在“小富即安”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认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村集体经济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选优配强村领导班子,要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将有经济头脑,有实干精神的能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全村经济发展。
(三)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完善财务监督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财务管理系列制度。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不断进行完善,严格货币资金和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干部报酬管理等,实行有章可循。同时建立村级财务查询制度、财产清查制度,使村民有据依照程序查询本村账目,建立村级会计委托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心会计的监管。二是强化制度的落实。对会计、村报账员及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等村级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制度和各自岗位的职责,切实按规定实施,还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阳光操作财务公开。财务公开是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点,也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公开内容,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四是规范公开时间。
3、强化完善财务监督。村级集体财务推行会计委托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三签一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对会计中心的业务监督、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理财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应完善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组成,履行应尽职责。
关键词:发展;产业结构;特色农业
中图分类号:F30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135
1 自然概况
和庄镇总面积86km2,辖31个行政村,现有9412户2.6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3478人,占90.3%。和庄镇有耕地面积1809hm2,人均0.0046hm2;有林地4800hm2,人均0.184hm2,其中,经济林果地1599hm2,人均占有经济林果地0.061hm2,主要种植红冠蜜桃、核桃、板栗、梨、杏、李等经济林果,其他面积2035hm2。
2 特色农业发展现状
和庄镇高度重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自身实际,依托资源和区位等优势,扩大红冠蜜桃、七彩花生、有机绿茶等特色农业种植规模,加大对家庭农场和专业经济合作社的培育、引进、提升和扶持力度,提出并实践了“1234”的工作思路,即围绕1个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和庄为中心;走好2条路:促农增收、靠林致富之路;建设3大基地:特色民居基地、优质林果基地、生态旅游基地。实施4大战略:产业兴镇、工业强镇、生态建镇、农业富民战略。
2.1 产业布局初步形成,优势特色产业日趋显现
和庄镇初步形成了以横顶村和南麻峪村为重点的优质林果产业区、以上佛羊村为主的有机绿茶产业区、以青石关村齐长城为基地的生态旅游区、以205国道为主线依托的奇石产业区。
2.2 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良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打牢红冠蜜桃种植基础。全镇地势较高,昼夜温差大,沙石土壤为主,独特的气候特点和地理环境,特别适合发展林果业。近年来,和庄镇积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成为红冠蜜桃生产基地。
狠抓七彩花生产业发展。和庄镇四季气候明显,属半沙半土地质,水源丰富,适宜彩仁花冠、彩仁红冠、白色、紫色、红色、黄色、黑色七彩花生生长。加之此地山清水秀,肥料采用绿色有机肥和微量元素肥料,能够达到零农残无公害标准。麻峪村成立注册资金900万元的金来粮疏种植专业合作社,现已覆盖10余个村,入社社员600余户,固定生产七彩花生基地1005hm2,覆盖本乡镇20余村,拓展发展茶业口镇、大王庄镇、高庄镇、牛泉镇、口镇、里辛镇等10余个镇268hm2。
狠抓有机绿茶产业发展。和庄镇上佛羊村,作为淄河、汶河支流源头,水源充足,加之昼夜温差较大,是茶叶种植的理想区位。
3 主要措施
3.1 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和庄镇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15项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结合实际,立足资源优势,制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思路。
3.2 推广科技,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施以良种良法,在适应区域扩推规模;强化农村实用科技培训,运用科技在生产生活当中;加强示范样板建设,变粗放为精耕,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有效利用率,充分发挥出农业特色产业对农户增产、增收的作用。
3.3 积极扶持,壮大产业发展规模
按照和庄镇“1234”发展思路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论证、合理规划产业发展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夯实基础。
4 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受地理条件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基础薄弱,农民增收的渠道单一,群众文化水平低,接受新科技和新技术难度大。自然灾害频发,雨养农业、靠天吃饭的状况依然突出,农业增产增收难度较大。生产原料价格高,群众投入不足,科技措施落实难度增大。
5 工作目标
立足自身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工作思路,通过整合农业资源形成发展合力,为和庄镇“三农”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强力推进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大力培植组建各类专业农业团体机构,提升农技推广站服务水平。按照产业化发展方向,对现有特色产业实行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培育有特色的区域性主导产业,提高产业化水平。 注重示范引导,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切实搞好信息、技术、销售等服务,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搞活农产品流通,积极建设各类产品交易市场,减少流通环节,着力推进特色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促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根据余姚市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报告活动总体部署,临山镇 领导班子成员在四月份陆续下村蹲点调研。
此次蹲点调研活动每位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将加快临山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构建农村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作为调研重点,沉下身子,深入所联村(居),帮助农村梳理发展思路,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为今后工作更好开展打下了基础。
一、深入基层察民情。为全面掌握各村的实际情况,镇领导班子成员改变以往听取村干部汇报的方法,通过走访农户、慰问困难家庭、参加各类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谈心。本次蹲点活动共召开村民参加的座谈会12次,走访农户45户,发放调查问卷600余份,征求到意见建议50多条。
二、为民解忧办实事。通过本次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活动,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矛盾。一是解决了临南村湖南四队长期以来的土地纠纷问题。二是免费为一“五保户”进行了自来水安装。三是解决了临南村十字路口拆迁钉子户问题。四是决定在临城村动用社会力量,成立夜巡队以解决农村治安问题。五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找准发展村级经济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方面通过建造外来民工集聚房和标准厂房来增加村租金收入。另一方面将对村级固定资产和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摸底,化解债务,回收债权。六是将积极探索建立新型社区的路子,争取利用3-5年时间,将一些村由农村经济合作社向农村股份合作社转变。
三是梳理思路促发展。根据各村实际,在广泛倾听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帮助各村理清发展思路,确定更加理性的发展目标。如临城村是临山镇的城郊结合部,土地制约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个问题,提出对土地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摸排。通过对区域内企业土地面积、村存量土地面积、企业向村征用的土地面积进行全面摸底。通过摸排,盘活土地。另外,提出如何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
通过本次干部蹲点调研活动,基本摸清了村级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农村民生问题必须加强关注。现在农民的社会保障程度仍然较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农村仍然比较多,农村老年人的集中供养机制仍然需要不断完善,农村优质教育、卫生资源不足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困扰着农民,必须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今后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
村民自治自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颁布至今已推行20余年,在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村基层群众直接行使民利,改善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深远意义。实践证明,村委会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是正确的,实施很有成效。同时,由于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农民的民主意识还有待增强,加上一些农村干部没有充分重视和认真贯彻,村民自治的情况还不是很理想。 2006年4月,南方农村报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联合发起南农实验,在广东选取了四个村(梅州育村、河源欧村、惠州铁村、湛江上村)展开新农村建设实践模式的探索。经过课题组的调查,我们发现这四个村的民主实践都缺乏一定的民主程序,农民迫切需要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议事能力。以下笔者将从上村村干部辞职会议、育村铁矿招标以及欧村合作社失败等事件来分析当前农民议事能力的现状。
一、议事规则的异化――上能村干部辞职会议
上能村干部辞职事件起因于这届村干部在查账过程中发现上届财务可能存在经济问题,这届村干部经过多番努力始终无法解决这一问题,以至于无法向村民交代,集体辞职。
由于上能这届班子全部辞职不干,村里都没有话事人,很多事都没人管,村民都希望能快点把村长选出来,于是在镇长甲的主持下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其主要议程是投票决定这届村干部能否辞职,镇长邀请笔者列席参加。晚上8点多,会议在村文化楼举行。由于吴川话跟广州白话相差很大,而我到吴川时间不久,所以最多只能听个大概。反正感觉会议从头至尾都是乱哄哄的,一直在吵架一样。会后经镇长讲述会议内容我才了解到,原来镇长主持会议是说谁同意这届干部辞职的举手,后面只有村长自己举了手。镇长来的本意是村民代表同意干部辞职之后,再进行下一个议题,即如何尽快选出新一届班子的问题。但辞职都没通过,自然就没法选了。镇长把这个事情归结为村民代表太顽固,不同意村干部辞职。但经事后对各方面人员的调查,我了解到原来并不是所有代表都不同意辞职,而是他们都碍于情面不举手。假如当时改变一下方法,是就谁不同意村干部辞职的举手的话,那结果就不得而知了。而且会议不一定要用举手的方式表决,还可以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这样得出来的结果可能更加真实地反映村民代表的想法。一场会议进行了3个小时,但从头至尾就是在吵架,而且未得出任何有价值的结果,其效率之低足可见没有议事规则的会议是多么浪费时间与精力。在这方面美国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完全可以为我们所学习和借鉴。民主不仅仅是选举民主,而且也是“协商民主”。开会也是一门“艺术”,而议事规则程序则成为掌握这门艺术的关键,没有适当的议事规则,民主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罗伯特议事规则不仅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而且也帮助提高普通公民的民主素养并培育社会的民主精神。
二、精英导演的议事规则――育村铁矿招标事件
育村铁矿招标事件起因于村民小组长未经本组村民同意,在收取一条香烟的情况下把本村的矿产资源承包给开矿方,而承包费也由其管理。除此之外,该片唯一的一次公开招标项目也是在开矿方故意安排好几个人竞标情况下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承包价格拿到该标的。据透露,当时矿山没有招标前他们已经开发,后经村民阻挠他们才采取招标的方式,招标不过是一个形式,最终他们赔偿了2000元押金放弃了所喊出的最高标价。按他们的话就是“堵住群众的口,让他们有理说不出来”。此事件被课题组关注后,部分之情村民把合同内容曝光,最终引起村民和小组长、片长以及开矿方之间发生纠纷。很显然这份开矿合同忽视了普通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村委会组织法中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程序相矛盾。村民代表在知情的情况下并没有向有关方面履行监督的职能,党员、村委会干部也没有及时表达群众反对的意见,这些事实说明四个民主在基层的落实还有相当的困难,尤其后三个民主更是有待完善。
从育村招标事件可以看出,普通村民通常没有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中来,就算参加了会议也只是充当“与会者”这一角色,并没有在决策过程中发挥其本应该有的作用,其议事能力也十分低下。会议是在精英主导的议事规则下进行的,最后做出决定的也往往是少数精英和权威在私底下协商做出的。
三、道德压力下的议事规则――欧村合作社
2006年5月6日,欧村农民经济合作社在连平县上坪镇西坪村欧村屋成立,42户农民代表出席成立大会,在章程后面签名并按上手印,正式成为社员。接着,在南农实验课题组的帮助下,社员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公开对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出了8名理事会和监事会的成员。虽然本次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均采取了民选的方式,从候选人提名到投票选举、监票唱票计票都纳入了规范的选举程序当中。然而,过于强大的宗族权威主导了本次选举,欧村今年估计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由社员大会统一提名,被提名者均有一定资历,并且与村民保持较稳定的社会关系。尽管部分村民强调监事会和理事会成员管理组织能力的重要性,且建议聘请外部管理者,但在村民大会上,却无人提及这一建议。这说明欧村村民的表达能力存在诸多障碍。更有甚者,成立后的第一届监事理事会议中,以民主投票方式当选的理事长以自己能力有限为由,试图把决策权转移给村长,原本属于大家的权力交给了少数乡村精英手中,农民的主体性地位被忽视。由此可见欧村合作社只是实践了民主的程序却无民主的实质,这为其最终走向衰败埋下伏笔。
一、农业生产
1、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狠抓粮食生产和各类春夏作物生产。街道共完成粮食作物播种12000亩(包括早稻200亩),油菜561亩,蔬菜2559亩。今年上半年,我们还确立了、白峤塘、雪坡门前塘三个粮食功能区,目前,雪坡门前塘二座便桥、白峤塘便道、沉井工程已在建设之中。
2、落实各项扶农惠农政策。①扎实做好各项粮食直补工作,多次召开直补工作会议,12年上半年,我们共发放粮食综合直补款以及良种补贴款647631元。②积极鼓励种粮大户投保农业政策性保险,以减轻种粮户的种植风险。
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①12年度水利责任项目。共7处全部完工,分别是:百亩洋村防洪坝、拦水坝,村渠道,村引水渠,村拦水坝,白峤防洪坝,村前渠道。②防洪坝工程。防洪坝工程0+560—1+068段基本完成,还有667米正处于政策处理中。③农地整理工程竣工,并完成初验工作。④山塘和水库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
三、绿化造林与基地建设
今年上半年共完成绿化造林250亩,村庄绿化苗木6万株。上半年新发展的基地有:望府茶业引进的名茶新品种“金观音”30亩,果业引进的水果新品种60亩(红阳猕猴桃、油桃、石榴各20亩),才松油茶发展的油茶苗圃基地5亩。
四、农村自来水改水工程。
积极发动饮用水困难村实施改水工程,制定2012年改水计划(共15个村),目前已完成上枫槎、马婆园、岭头等三个村自来水工程的验收,总投资为49万元,改善用水人口1500人。
五、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制度。
1、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完善了街道79个经济合作社财务公开日公开工作,顺利完成1月20日和4月20日的财务公开日工作,受到县级检查组的表扬。12年共安排了21个村社的财务审计,现已完成11个村社的目标审计。
2、股份制改革。积极搞好数据基础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继续为城中10个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制改革开展资产核资及资产量化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
六、防汛、防火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
1、不断完善、补充、更新各项三防预案和责任制度,做好2012年汛前自查工作和街道重点山塘、屋顶水库巡查员“三防安全巡查”培训工作,开展渔船、挖沙船的安全度汛培训和年检工作,为安全度汛打下扎实的基础。
2、客观分析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在春节和清明节期间,加强防火的巡护和监督力度,拟发加强森林防火的紧急通知,举办干部、小分队、巡护员防火、扑火知识培训班,计530人次,发动干部(巡护员)严防死守,在各村(社)发放宣传单8万份、宣传横幅33幅、大型固定宣传牌12块、小红旗600面等,并不定时地进行抽查。通过街道村二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和广大群众的配合,我们的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率明显下降,今春以来共发森林火灾1次、火警3次,森林受害面积73亩。
3、建立健全高效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首先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市、县疫病防治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和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对辖区内地畜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到家到户免疫,做好春节期间家禽免疫到期禽流感防治和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共免疫毛猪12940头、耕牛510头、羊107只,鸡鸭鹅37865羽。还有就是及时做好病猪的捕杀和深埋工作,防止疫病扩散。
其次是推进重大植物病虫害防治,实施植保工程,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加强对田间作物病虫害、加拿大一枝黄花和松材线虫病的治理。根据作物的生长情况,按时发放病虫情报;在春季开展了一次灭鼠工作;上半年对一枝黄花共进行了两次防控;今年松材线虫病的防治工作主要是做好病死木清理的扫尾工作,上半年共清理病死木35万斤。
七、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扶贫工作的力度。
今年共有20户低收入农户住房救助、二条资源性机耕路、一条村庄道路硬化和8户生产型扶持项目。上半年主要是落实这些工程的实施,到6月底为止,共有6户安居工程完工,其余正在施工中。
八、积极搞好农业的科技化和信息化。
1、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增长与农民增收。上半年,累计组织农林渔等专业技能培训4期,275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2、信息化建设。继续抓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深入推广农民信箱和万村联网工程。目前,已有1627人开通农民信箱,所有行政村、合作社都建立了独立的网站。同时,不断调整村级信息员,以便于更有力地开展农村信息工作,我街道的华山、草湖两村联络站被评为市级先进村级联络站,村被评为县级先进联络站。在清明节期间,我们继续发挥农民信箱的便捷功能,通过信息群发功能及时预警、预报和紧急通知,指导防火工作。此外,还积极在农民信箱和农业信息网上各类农业技术信息,累计100余条。
九、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召开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议,会中邀请农机局业务负责人授课,拖拉机年检审工作完成80%,
2、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是完成海洋渔业无牌无证实施捕捞和运输作业船只的调查工作,经查,全街道有2只小型渔船属于无证捕捞的;其次是召开全体渔船主安全生产培训会议,会中还进行了针对性的考核,同时还协助做好船员的换证工作;最后是顺利完成全市渔业防台模拟演练及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演练活动,为即将到来的汛期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防洪坝工程及各项水利责任项目建设。
2、扎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继续做好信息与培训工作。根据县局下达的培训任务,争取保质、超额完成农民专业技能培训。指导、落实各个村级联络站的信息工作,争取在12年度的先进村级联络站评选中取得好成绩。
4、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剩余10各个村社的财务目标审计;继续推进村社财务规范化建设、股份制改革的清产核资业务指导和承包合同归档管理等工作;强化财务民主监督机制和开支审批联签制度的管理。
关键词:故乡资源・村民团队・高山鸡・高山羚羊・蜂蜜・合作社+农户的方式
2013年12月29日,迎着凛凛的寒风,我再一次踏上天岚山的土地。
天岚山位于福建闽清县上莲乡福里村的东南面,毗邻永泰、尤溪两县,海拔1050米,是上莲乡海拔最高的地带。这里距福里村4.5公里,因地处偏僻、交通闭塞,许多当地的村民都纷纷走出大山外出创业,多年来山上的田地全部都抛荒了……有句话说“生活在别处”,很多人喜欢舍近求远,寻找梦想;还有句话说“条条道路通罗马”,我想问的是,为什么非要去罗马?
有这么几个人,就不忘自己的故土,而且用一种“建设的力量”去爱故乡。去年年初,黄居船、黄洪、陈振发三位分别来自上莲乡福里村、溪坪村、卑溪村的村民,因为志同道合,走到了一起,创办了上莲乡第一家种养专业合作社――兴隆专业合作社。
很多优质资源,我们常常因为熟视无睹而被忽略。这三位有识之士,不约而同看中了天岚山的资源:空气清新、地域广阔,植被茂密,绿色宝库、天然氧吧……于是他们在这里开山修路,付出了很多艰辛的劳动,将养殖基地建在了这个大山里。他们艰苦创业、同甘共苦的精神感动着我,使我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多次踏上了这片土地。
看到乡里来人像看到亲人一般,“队长”黄居船迎出门来,“现在每天‘高山鸡’能出栏200多只,都销往南通畜禽批发市场。”听着黄居船的介绍,天岚山几个月来的变化一一在我的脑海里呈现。
天岚山田地荒芜,当地热心的群众与兴隆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较低的价格把土地进行租赁,让合作社改造成种养基地。可是进山公路崎岖不平,要致富,先修路,为了使基地早日建成,三位创业者说干就干,他们先后投资了20多万元,租来铲车和挖掘机,硬是将原来不足两米的机耕路拓宽到了4.5米。由于他们三个人原来都是村里的养鸡专业户,对养鸡有着丰富的经验,于是他们首先在基地内放养了5万多羽的毛脚鸡、凤尾鸡、乌鸡。
可创业并非一帆风顺,2012年8月中旬的“潭美”台风给天岚山带来了冲击,基地的鸡被水冲走了三千多只,他们在乡党委、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克服了暂时的困难,恢复了生产并总结了防抗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经验。天岚山绿草遍野,山峰成群,为高山养羊提供了一座巨大的纯天然、无污染的原生态大牧场,于是他们在养鸡的同时又发展了500多只的高山羚羊。俗话说:花香引得蜜蜂来。大山里长年山花开放,养蜂条件得天独厚。于是他们又瞅准蜂蜜市场的商机,养了200多箱蜜蜂,让蜂蜜成为大山的“土特产”走出大山、迈向市场。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邻近参与种养的村民采取“合作社+农户”的方式,纷纷加入了黄居船他们的种养队伍,他们知道,要提高种养的效益,一是要提高产品的品质,其次必须扩大种养的规模,在市场中形成影响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前些天,我认真学习了三中全会精神,觉得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大方向,是必然趋势,未来还要有个大发展。”黄居船他们信心满满,筹划着如何“做大做强”。
在握手道别的时候,我感受到山区农民善良淳朴的秉性和艰苦奋斗的内质,同时也深切感受到作为乡镇一级的基层干部,肩膀上扛着沉甸甸的责任。
一、目的意义
乡镇(街道)、村是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对象。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稳固基层组织、巩固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市,乡镇(街道)尤其是广大农村,农业依然占主导地位,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农业部门大有作为。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农业发展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保障农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任务十分艰巨,也对农业部门的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全市农业系统组织开展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行动(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以下简称服务进乡村行动),是落实“千乡万村送服务”集中行动的具体举措,是农业工作把握新形势、谋划新举措、推动新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农业部门改进作风、创建“五型机关”的内在要求,必将对推动科学发展观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二、主要任务
开展服务进乡村行动,着力从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发展的需求出发,立足转型升级发展农业,提升能力服务“三农”,大力推进六大提升行动的实施,以扎实有效的服务,解决农业生产最需要、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一)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基础上,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结构和产品结构。进一步创新农作制度,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良品种,促进良田、良制、良种、良法、良机“五良”配套,推进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引导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产品营销服务,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落实“十项惠农举措”,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二)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创业能力。探索建立经常性、开放式的培训机制,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力度,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创业就业能力。加强农业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培养,促进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发育。广泛吸引大学生回乡创业,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农业,鼓励有一定资本积累的外出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返乡从事农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业竞争力。
(三)发展集体经济,壮大综合实力。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减轻村级集体负担,改善发展环境。引导村集体盘活闲置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搞好投资运作,落实物业项目。加快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村经济合作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广辟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
(四)深化财务公开,促进农村和谐。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大力推进会计委托制和电算化,推行村级财务信息化管理,实行实时监控。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按照三年必审、离任必审、有访必审的要求,加大审计力度,拓宽审计面。加强农民负担监管,规范农村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农民负担减轻不反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生产经营积极性。
三、行动内容
组织开展服务进乡村行动,主要通过送、帮、扶、带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农业技术、模式、培训、信息、政策等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更好推动农业科学发展。具体开展“六到农家”(包括村、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活动。
1.致富信息到农家。运用农民信箱、农技110、*农业信息网、*市农业信息网等手段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时品种技术、病虫防治、土地流转、农机作业、农产品市场、惠农政策等信息,提前、产中、产后多领域的服务,让农民充分了解情况,让信息合理安排生产、科学防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病、有效拓展农产品营销等环节中发挥积极作用。广泛宣传农民信箱的作用和功能,继续抓好农民信箱农村联网,扩大农民用户和启用率。
2.优良技术到农家。结合当地产业特色,运用农民信箱、广播、电视、报刊、村组黑板报等途径,推介种养业生产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组织各级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蹲点办方,抓点示范,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公布农技人员特长和联系方式,方便农民咨询。深入开展联基地联大户活动,组织农技人员与基地、大户挂钩联系,定期走访了解情况,上门提供技术服务,实地解决技术难题,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技术服务新机制。
3.科技培训到农家。深入实施“绿证”培训工作,帮助农民系统学习农业生产知识,提高科学种田技能。结合秋收冬种和明年春耕备耕,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等方式,针对性地开展短期的一事一训,把科技培训送进农家,把适用技术带给农民。农业局至少组织1期专业大户骨干培训班,各乡镇(街道)举办1-2期培训班。同时,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通过科技下乡方式,上门赠送一批科技书籍、科普资料、农村信息报、农用物资等。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帮助建立农村科技书屋,为广大农民创造良好的科技学习环境。
4.先进模式到农家。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加快创新农作制度,认真总结实践创造和先进典型经验。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农机农艺结合以及“千斤粮万元田”等生产模式,推广统一育供秧、统一机耕植保、统一品牌经营等服务模式,推广村级财务委托制、电算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管模式,推广农业清洁化生产、废弃物综合治理、沼气开发、清洁能源利用等生态循环模式,引导农民自觉采纳。编印各种模式操作流程图,汇编各种典型实例集,广泛宣传这些模式的先进性、实用性,使好模式产生好效果。
5.维权服务到农家。稳定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赋予农民永久的土地承包权。加强农民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管理,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社务公开,帮助建立完善权益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村经社有序运行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组织万村审计活动,推行财务公开网络化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深入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查处违法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组织“绿剑”集中执法活动,整顿规范小农资经营行为和农资市场秩序,防患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及时调处农业生产事故和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增强农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
6.惠农政策到农家。全面落实粮食、生猪生产、农机作业补贴、土地承包流转、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场改革等政策。层层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咨询,进一步宣传强农惠民政策,使农民更多地了解、更好地运用政策。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各项政策到位,真正起到惠及农民的效用。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议出台优惠政策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和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镇乡(街道)农业部门、局下属单位要把开展服务进乡村行动,作为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市农业局成立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各镇乡(街道)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周密谋划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确保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各方力量协同配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展开。要把农业部门的服务进乡村行动纳入到“千乡万村送服务”集中行动的工作体系,在党委政府和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协调下开展工作,加强与当地集中行动的衔接,紧密配合统一的活动,并根据实际独立抓实自身的工作,使服务进乡村行动符合总体要求,又体现部门特色。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要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让群众多得实惠。在服务时段上针对秋收冬种、春耕生产等重点季节,在服务内容上突出致富信息、优良技术、科技培训、先进模式、维权服务、惠农政策“六到农家”,在服务环节上着眼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服务对象上围绕农民群众、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在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农村基层,了解当地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有重点地走访慰问贫困农户,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要周密谋划方案,认真组织部署,精心设计载体,有条不紊地展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