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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论文

时间:2022-08-06 21:47: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际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际论文

第1篇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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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邓力平,陈涛.国际税收竞争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

[5]田青.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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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当前,要想成为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领域的领先者,必须有能力达到以下全部或大部分要求:

*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多种传统的和采用电子商务技术的贸易融资产品组合。

*通过安全的国际互联网渠道提供全球性的交易技术平台提供

*能够满足客户实际需求的现金流与贸易流的整合方案。,具有良好的全球贸易信息技术操作执行体系。

*与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的物流公司、船运公司、信息技术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拥有一支勇于创新的、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队伍。

国际贸易融资的更高要求给一些从事贸易融资和贸易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带来了更多的业务发展机会,同时也使另一些银行失去了原有的市场份额。部分在贸易融资领域一直保持领先地位的商业银行逐渐失去了优势,市场份额被一些新兴的银行夺走。

贸易融资领域的发展促进了各方的合作

国际贸易和贸易融资领域另一个令人关注的发展趋势是电子网络技术的应用。现在,提供贸易融资和贸易结算服务的银行不仅要有开发内部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银行必须能够接受、使用外部电子网络应用系统,并且能够很好地与有关各方合作。除此之外,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使得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信息咨询公司也加人了提供国际贸易结算和融资服务的市场,为传统的贸易融资银行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由此看来银行界必须重新评估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了。

很明显,在国际贸易和贸易融资领域中的任何一个当事方已经不能独自确立本身的竞争能力了,整个供应链中所有参与者的交互作用决定了每个参与者的竞争力。尽管他们在享有共同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存在冲突。但不管怎样,他们之间的合作能够为所有参与者带来竞争优势。

业务创新是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为加强整个供应链的协调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一些银行开始通过采用信息科技手段,将原来大量手工操作的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业务过程进行自动化和网络化改进,并且向国际贸易中的各有关方面提供即时的信息服务。银行在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单据和数据传输方面的新作为,可以通过摩根大通银行主要基于网络技术的产品一TradeDoc得到很好的展示。出口商可以通过使用TradeDoc系统,将一些贸易单据的制作工作外包给摩根大通银行,由此可以节省人工制作和传输单据所花费的大量时间,使与出口单据有关的整个工作过程变得简单快捷。另外,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通过减少和消除手工处理单据的过程,单据存在的不符点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超级秘书网

目前,一些国家的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在这方面也起着组织和引导作用。例如,新加坡国际商会正在与几家本地和外资银行合作,开发电子化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oforig饥)项目。但新加坡国际商会最关键的工作是说服其他国家的国际商会组织接受其出具的电子化原产地证书。在需要提供第三方单据(例如原产地证书和质量检验证书)的情况下,要实现全套贸易单据的电子化,将是非常不容易的。随之而来的要求将是全球通用的电子化单据标准的尽快确立。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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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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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范剑虹

内容提要

一、投资争端的定义与类型

二、投资争端解决方法及相互关系

三、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与WTO争端机制异同

四、ICSID争端解决机制产生的原因

五、ICSID的组织,规则与地位

六、ICSID的管辖权成立的基本条件

七、ICSID的法律适用问题

八、ICSID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引言

澳门经济的发展有赖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投资,并有效地解决国际投资争端。澳门政府为此已同意适用《ICSID》公约。在法律上,公约将会优先适用。因而对澳门法律界来说,对公约和相关内容的探讨在法律及经济上是必要的,也是现实的。

一、投资争端的定义与类型

国际投资争议首先是指外国私人直接投资关系中的争议,其次,又可将其具体分为三种争议:1、东道国政府与外国私人投资者之间的争议。2.、外国私人投资者在东道国与不同国籍的合营者之间的争议。3.投资所属国与投资东道国之间的争议。其中第一类争议在实践操作中较为复杂和棘手,其问题往往出现在法律适用,外国私人投资者在国际法庭中有无诉权,以及如何执行国际法庭裁判国家败诉的决定等。尤其是由于法律适用的特殊,往往会使问题政治化,上升为国与国之间的争论(比如通过投资所属国的代位求偿权或外交保护权而转化成国家间的争议)。第二种关系涉及的是在举办合营企业或世行开发自然资源的活动中产生的争议。这种争议在法律适用上比较明确,也容易解决。第三关系除了国家间由于双边投资条约的解决或适用问题而产生的争议情况外,一般是属于第一种关系的激化才发展而来的。它的解决往往只能使用传统的国际公法的解决办法。

二、投资争端解决方法及相互关系

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方法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国际经济贸易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般分为政治的与法律的解决方法:

(一)、政治方法

1、协商与调解。

协商(Negotiation)是指各方当事人直接交换意见。在评判自身利益的得失中,通过谈判达到互谅互让的协议。调解(Conciliation)是指当事人(或当事国)将争端提交由当事人(或当事国)所认可的委员会,委员会基于调查与公平合理的基础,提出解决方案,该方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争端方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协商与调解的区别在于:协商无需第三者介入,而调解需第三者介入。在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法中往往出现调停(Mediation)的方法,它与调解的相同点均是有第三者介入,但调解需由第三者提出方案,而调停一般不提出方案,它仅是非争端方为当事人提供谈判与重开谈判的创造有利条件,且往往会亲自主持谈判。

2、外交保护

由投资者所在国家(澳门必须通过中国)来代表投资者通过外交途径向东道国提起国际请求。在提起外交保护时必须注意:a)用尽当地救济(localremedy),即除非东道国法律另有规定,投资争议必须通过当地救济加以解决。b)还需注意国籍持续原则。海外投资者在其权益遭受损失的当时到要求实行外交保护之时,只要曾一度丧失其保护国的国籍,均不能受到该国的外交保护。请求外交保护国如不违反用尽当地救济与国籍持续原则,就可向东道国提起国际请求,两国政府应就此争议通过外交谈判或国际仲裁或通过国际法院的诉讼加以解决。

(二)、法律方法

1、国际仲裁:

也称为公断。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一般是国际商事仲裁和专门的投资仲裁机构),尤其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断并做出裁决。它与调解的区别在于仲裁有法律效力,具有排他性和终局性以及司法裁判性质,而调解没有法律效力,也即无强制效力。按西方国家的做法,调解与仲裁程序严格区分,不但在人员任命上严格区分,而且在规定仲裁程序中不允许有调解,调解与仲裁费缴纳也各自独立。

2、外国法院诉讼:

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以外国家的法院中,提起对东道国的诉讼,这种诉讼的内容一般涉及:a)反托拉斯诉讼。以第三国(共谋与嗖使国)的反托拉斯法为依据,指控其与东道国共谋与嗖使对原告实行国有化。b)所有权无效诉讼,也称为追索诉讼(PursuitLitigation),。它往往以对物诉讼(以实际持有人为被告)与对人诉讼(以实施国有化措施为被告)。

在中外合营企业的合同文本中一般只提供仲裁和协商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具体操作上理应还有调解和向法院提讼解争议两种方式。协商、调解、向法院与协商、调解、仲裁,这两个组合内容的三个方式可混合使用,唯有仲裁与向法院这两种方式是相互排斥的。在西方这两种方式也是互相排斥的,比如参与调解的人员不是被任命为同一争议的仲裁员,或者即使任命也需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又如只有在调解失败,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中不得调解,在申请调解程序时,缴纳调解费。调解如失败,仲裁才开始,并仍需缴纳仲裁费。在中外合营企业的争议中,有了仲裁协议的合同,法院将不予受理,反之亦然。必须注意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Internatioan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CIETEC)的仲裁规则第60条,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也不得向其它任何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澳门仲裁法》(法令29/96M,别称《国内仲裁法》)第35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即:终局的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法院不能再受理当事人的,《澳门涉外仲裁法》(法令55/98/M)第一条也以适用国际公约而与ICSID公约35条的终审性与拘束性相一致。而中国国内的任何仲裁虽也实行仲裁终局制度,但如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是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如不想就该纠纷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这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不一样。

三、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与WTO争端机制异同

由于中国加入WTO已是定局,估计在2002年十月可以加入。所以在研究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方法时,与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法与WTO的DSB的解决方式不同之处作一比较是有好处的。WTO的DSB的解决方式相同之处在于双方均使用协调和调解及仲裁的手段解决争端,

不同的是在于:

第5篇

1.1博源蓝海国际酒店的营销现状

(1)餐饮产品分类推出3个档次的餐饮区域,可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蓝钻自助百汇采取明档设计,使顾客能够领略到厨师现场烹调的风貌。并且在推出各式精美餐饮产品的同时还一直强调在服务过程中能准确预测顾客的潜在需求。(2)酒店产品投入市场初期采用高促销、低价格的市场营销组合,扩大产品影响,并且用较低的价格尽快打开市场,很快渗透到竞争对手的市场。(3)酒店以直接营销策略为主要的营销方式,建立自己的渠道,通过分解销售指标,落实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使销售人员直接与客户建立销售关系。根据目标市场范围和地域,酒店选择了部分适合自己需要的预订机构推销酒店产品。(4)酒店为了鼓励消费者的重复购买,自助餐餐饮部门实施“买三赠一”活动,渔歌舫餐饮部门实施赠送代金券活动。酒店采用报纸广告及制定散发性广告为主要手段的宣传广告促销方法,提高酒店知名度。

1.2博源蓝海国际酒店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

1.2.1酒店滚动推进开发策略运用较差对于酒店产品的管理与开发没有给与相应的重视。例如在菜品方面,酒店并没有根据顾客的喜好开发新菜品来淘汰不受欢迎的菜品,使许多重复消费的顾客产生疲倦。这就要求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酒店产品能不断地推陈出新,并且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了解顾客的需求来加强新产品的开发。

1.2.2产品的低价销售使利润下降酒店在营业初期采用餐饮产品低价销售策略来应对酒店业激烈的竞争,但是经过几个月的试营业发现现行的餐饮价格利润率较低,出现亏损现象。而且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如果提升价格将不再进行消费。在酒店经营过程中低价格有时不能增加酒店业的总销售额,还会引起利润降低,所以酒店不应盲目降价。

1.2.3酒店的渠道营销方式发展不均酒店营销部门的管理不完善,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使直接营销这种方式的优势没有体现出来。酒店没有意识到网络营销的重要性,虽然建立了自己的网站,但是有许多不足的地方所以还需管理层给以充分重视。尤其酒店地处集宁新区,周边人烟稀少,所以与网络订房机构的合作显得更加的重要。

1.2.4酒店的促销手段单一博源蓝海酒店现用的广告促销手段包括印刷品广告即将酒店信息载于报纸、杂志、广告单页等传统广告形式和借助现代电子媒介传播酒店信息,广告的覆盖的范围小。除了宣传形式单一外,酒店日常经营中的促销活动没有特色并且少,持续打折销售的促销方式导致盈利下降。

2酒店营销提出的建议

酒店业中有这样的一个法则,即大部分的利润来自20%重复购买产品,对酒店的长期经营起到重要的作用。在现在激烈的竞争中,通过有效的营销策略让顾客满意,使其重复消费是十分重要的。

2.1产品策略

在酒店经营过程中应时刻关注顾客的需求,以此来对现有的产品加以改进,在开发创新的同时注意节约开发全新产品的投资,减少风险。

2.1.1定期更换产品酒店应该充分考虑地域因素,推出适合本地的菜品。餐饮产的创新要在继续继承与发扬传统的基础上,从菜肴、服务、经营方式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以符合现代人的需要。通过产品创新吸引更多的客源,增强酒店的市场开拓能力,在激烈的竞争中另辟蹊径不断地开辟新的市场。

2.1.2改变客房的结构将酒店的客房产品分为几个等级,并且制定不同的价格来满足不同层次的顾客需求,采取像根据客房的优劣分档、按质论价的定价策略。除了按照房间类型的不同和等级的不同来制定价格外,还应当考虑到同一类型和面积相同的客房有不同的价格。

2.2价格策略

酒店处于市场导入期,以渗透定价策略为前提,但是不能盲目减价,应通过调节价格与酒店产品的关系来增加酒店的营业利润,达到迅速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

2.2.1增加高档产品除了开发新产品之外,还可以根据顾客的意见对现有的产品进行完善,从而减少风险。酒店不仅有菜品这样的有形产品还有许多无形产品,提高无形产品的质量,能增加顾客的满意度。提高无形产品像服务、酒店环境的质量,从而提高酒店的整体档次,让顾客能接受较高的价格。

2.2.2折扣吸引顾客(1)博源蓝海酒店距离市区较远,存在着明显的淡旺季。在淡季时下调价格,也可以通过旺季积分淡季折扣销售等方式吸引顾客。与淡季正常的销售相比销售收入会总体增加。(2)通过第三方平台鼓励顾客提前预定酒店的产品,提高对酒店产品销售的控制,加大间接营销的力度。(3)为经常性消费、消费量大的顾客提供更大幅度的优惠,从而吸引顾客继续消费。

2.3渠道策略

在酒店市场营销中,应该寻求产品分销商,扩大和方便顾客对酒店服务产品的购买。除了传统分销方式,还要加大现代分销方式的力度,在互联网竞争激烈的时代打下基础。

2.3.1签订商旅游景点的主要商主要负责联系酒店入住、酒店的宣传等服务,并且以优惠的团体价格与当地的旅行社建立合作关系。集宁区当地的旅游业在政府的扶持下发展迅猛,通过与旅游社的合作,既能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吸引前去的游客,也为以后开辟旅游客源做好准备。

2.3.2增加酒店网站的功能在酒店网站设计中在主页上给消费者提供尽可能全面的关于酒店的信息,及时更新酒店的促销活动、价格变动,并且采用一些新鲜的构思、形式,人性化的布局来吸引消费者,激发潜在顾客的阅读兴趣。除了包装好酒店产品外,还可以进行搜集信息、市场调研等活动并且设置专人在线答复等及时处理顾客反馈信息的机制,保证能及时接收顾客提出的宝贵意见。

2.4促销策略

好的促销方式能增加顾客购买产品的情愿系数,有特色的促销方式不仅能吸引眼球,还能提高酒店的总体形象,增加效益。

2.4.1节假日制定促销活动在节假日期间举办促销活动,通过制定特色产品组合带动气氛,吸引顾客。在节日前期制定报纸广告、派发宣传单页宣传节日期间酒店的活动内容,同时在酒店内部进行促销分工。节日期间举办个性活动推出节日菜品吸引顾客,如圣诞节期间在顾客就餐时圣诞老人派送礼物,推出佛跳墙等高档特色菜品并且组织抽奖活动。

2.4.2增加员工推销意识酒店应提高员工产品知识及推销意识,强调在日常服务过程中注意酒店内部人员的推销和对酒店产品和服务的展示。提供各种内部宣传资料和服务设施如酒店内的服务指南、店内指示牌、酒店客房中的闭路电视节目等。培训前台人员和客房、餐厅服务员的内部促销技巧如定期考察酒店的产品知识,将市场营销融于经营活动中。

3结束语

第6篇

摘要:综上所述,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只注重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忽视了对于生态的保护,因为生态环境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二者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如果缺少了资源的供应,那么我国的经济就很难得到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国际贸易;全球经济

我国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持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但是在这一繁荣的背景下,逐渐凸显出了一系列问题,最主要的就是资源的不断减少,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我们如果不注意加强保护,那么极有可能在今后的几十年间会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最终枯竭,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资源的使用,如果不合理的应用资源,那么我国的经济也不会得以继续发展。

一、国际贸易生态化的发展趋势

当前无论是我国还是发达国家,主要面临的世界性难题就是环境问题。所以在国际的贸易中就体现出环境与资源之间的矛盾。众所周知,在贸易交往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资源,如果没有资源,就难以发展经济。所以国际间的贸易体系中的重点就是环境。为了将这一问题落到实处,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明确的体现出保护生态环境在贸易中的重要性。我们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大力破坏赖以生存的家园,这不仅是为我们自己考虑,更重要的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提供一个能够生存的环境。

二、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现实发展的矛盾

1.经济发展加速了资源的不平等性

在当前国际间的大环境中,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环境问题。虽然在全球经济的推动下,我国经济的发展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但是这一趋势是以资源作为代价的。如果没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继续无视下去,那么我国的经济发展就很难与环境达到共同进步的效果。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我国正在实施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之所以这一策略适用于我国,是因为不同国家的资源消耗量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的人口较少,资源的消耗量也相对较少,而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纵使我国资源丰富,但是资源的消耗量也相对较大,因此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呈现出一种不平等的趋势,长此以往将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阻碍。

2.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本不公平分配

根据各个国家不同的国情,因此对于经济的发展以及规模上都有所不同,所以不同国家为提高经济的发展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呈现出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在发达地区的资源投入量明显要低于发展中国家。因为不仅仅是人口的因素,在其他方面还将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较高,主要是因为其注重科技的投入,所以在生产过程中经常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实现效率的提高。但是我国主要仍然以劳动力为主,高科技的设备使用率不高,由此造成最终效率上的差异。这不利于我国加入全球化生产的行列,更为重要的是所获得的资本主要向西方的发达国家传播,由此造成差距逐渐拉大,甚至出现及不公平的现象。

三、新形势下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难以协调发展的原因

1.国际贸易生态化发展与全球经济发展的短期目标冲突

当前,国际贸易生态化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从经济角度来说,国际间往来日益密切,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更加频繁,也因此提高了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增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同时,供求关系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二,我国是一个人口资源丰富的国家,加强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促进国际贸易的生态化发展,有助于我国社会得到进一步发展,解决人口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因而也就有效的降低了因贫富差距大造成了社会矛盾。其三,环境资源与生态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环境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能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在今后可持续道路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2.WTO对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发展缺乏协调政策

我国在进入WTO后,与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变得更加密切,在这种发展趋势下,全球的经济也被带动了起来,但是人们并没有对全球化经济具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因而造成国际贸易生态化不能与全球化经济进行有效的衔接,二者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会对国家今后的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任何事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只要找出合适的落脚点,就能够有效的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的连接,使二者形成一种密切的关系,这样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能有效的缓解生态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矛盾。

四、对策建议

1.优化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的协调发展

开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是随着时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贸易形势,国际间的贸易交流越来越频繁,可以有效的促进国家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但是不难看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其实也凸显着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急功近利的色彩愈发明显。人类社会的生活中,并不是仅仅具有经济这一个重要的内容,而是多元化的融合,其中还包含了环境、社会等一系列与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紧密联系的内容。因此,加强社会、环境以及经济之间的关系,是当前的重点内容,反过来也能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遵循国际贸易生态化与全球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则

在国际贸易往来的过程中,法律法规的作用十分明显。因为一切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急于求成就很有可能在这一过程中作出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尤其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存在众多的诱惑,如果不采用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极有可能会因为错误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国际市场的公平公正,也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在不影响各国之间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国际市场规范的统一标准,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贸易往来,能够有效的减少不必要的问题。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不应该只注重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忽视了对于生态的保护,因为生态环境的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二者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如果缺少了资源的供应,那么我国的经济就很难得到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环境标准对国际贸易竞争力的影响中国工业部门的实证分析段琼,姜太平国际贸易问题2002-12-06

2、中国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污染足迹分析马涛,陈家宽中国环境科学2005-08-20

国际贸易系毕业论文范文二:独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摘要:综上所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主要通过校内模拟实践教学、校外实践教学和毕业实习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校内模拟实践教学主要是巩固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兴趣,校外实践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课程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毕业实习主要是开拓专业视野,熟悉国际贸易业务市场,为就业打基础。

关键词:独立学院;国际贸易

21世纪以来,我国的教育格局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一大批国家和省属本科院校,正朝着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迈进;另一方面,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一批有特色的高职院校逐步发展起来,培养了大批高级技能型人才。独立学院面临着迫切的转型要求。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然对实践性教学提出更高的要求。国际贸易专业应建立实践教学体系,使之切合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大形势下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独立学院综合性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目前,国际贸易专业对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方法、实验方法的研究比较多,但从系统角度考虑实践教学体系的比较少。

一、实践教学体系的原则

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是指将相关专业的学生的实践教学按照一定的规律统一进行规划,根照各高校的现实情况的特殊性,如实验室硬件与软件条件、学校在教学方面的经费预算开支、所招收的学生基础及能力等各方面,每一所高校都应该有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国际贸易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应该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系统性原则

为达到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的,必须将实践教学作为贯穿整个教学过程的子模块来进行研究。系统性原则的实施要求高校全面实施实践教学工作,而不是片面地从某个方面加强实践教学工作。

2.系列性原则

实践教学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全面培养,进行一系列的实践教学工作实施,使学生在各方面都具有比较全面系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系列性原则的实施要求高校从多方面实施实践教学工作,而不是简单地加强某项实践教学工作。

3.选择性原则

必须提供综合性较强的实践选修模块,尽量根据学生的基础、兴趣和特长,进行有选择的教学和培养。选择性原则的实施一是要求针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实践教学方案,做到应才施教另一方面,要求学校有多方面的实践教学措施,在具体应用时有选修环节。

4.独立性原则

传统的实践教学往往只作为理论教学的辅助和补充,必须对实践教学进行相对独立的设置,让广大教师和学生更加重视而不是忽视实践教学。独立性原则的实施要求实践教学必须与理论教学相对独立,一则引起师生重视,二则从形式上和内容不能与理论教学混为一体。

二、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和对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的研究,国际贸易专业的实践教学应该从校内模拟实践教学、校外实践教学、毕业实习三个环节合理规划,形成一个稳定的实践教学体系。

1.校内模拟实践教学

校内模拟实践教学往往是和相应理论教学想结合在一起的,一门专业理论课程的开设,同时伴随着实践课程的开设。模拟实践教学就是针对本门专业理论课程的各知识要点,设置开设相对应的实践课程,其目的是使学生在理论课程学习之后,再通过实践课程的学习,巩固知识点及增强在实际中的应用能力,能学以致用。实践课程的开设主要是根据外贸工作岗位群的要求,按照不同岗位的需求设置实践教学模块,并通过课程单项实训和综合性实训相结合的形式完成。具体可分为外贸单证、跟单、国际货运、国际贸易实务和报关实务等模块。综合性实践模块主要是国际贸易综合性实训。在实践教学模块的设置中,既要重视单项实践环节,也要重视综合性的实践,因为单项实践环节主要是帮助学生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而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更多地依赖于设计性和综合性的实践。根据国际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要求,国际贸易专业需要开设实践教学的课程很多,不论是专业必修课还是专业选修课,大多需要开设相应的实践课程。专业必修课的实践教学应该根据学生兴趣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以及让学生通过实践来掌握相应理论课程的知识点。尤其要重视选修课程的实践环节,因为这一环节的实践课程是对国际贸易专业知识的拓展和延伸,能够扩大知识面和技能面,校内模拟实践教学是实践教学体系的基础,占用的学时数最多,涉及的课程面也最广。

2.校外实践教学

校外实践教学的目的主要是拓展学生的视野,所以往往主要是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企业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根据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实训,让学生置身于外贸相关工作岗位的真实的操作环境中,使学生对专业知识和各项外贸操作技能有更加明确的认知,并且能在实践中应用。让学生深切地感受到国际贸易的氛围,感受团体协作的重要性,对国际贸易基本业务基本熟悉。这样培养的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知识、技能结构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况且学生实训的过程还有选择的余地,可以参考自己个人的兴趣和将来就业的具体方向进行有选择性的实训。所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教学实践为今后的学生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3.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大四的上学期,而且毕业实习一般是学生自主选择就业单位进行,也可以由学校推荐就业单位,这一环节也非常重要,是学生从学校走入社会的关键的一个环节,学生在就业单位实际感受企业文化,熟悉掌握就业单位的相关业务知识、管理等。毕业实习一般是分散的,这个过程一般由毕业实习指导老师来管理,定期和学生沟通交流,使学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为毕业之后的就业打下基础,而校方只能在宏观上给予安排。但学生经过独立的毕业实习之后,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而且提高了人际交往的能力。

三、独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

1.更新教育理念,制定国际贸易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新方案

目前,社会需要大量的高素质应用型的外贸人才。为此,独立学院国际贸易专业应制定新的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全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系统地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能掌握好一门外语,熟练运用计算机,能在涉外经济与贸易部门、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应学习当代国际经济和贸易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发展规律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的理论与实务。本专业特别注意培养学生的外语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学生在本专业学习过程中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拥有良好的国际商务伦理、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具备从事国际贸易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能够熟练地运用商务英语,并具有较强地跨文化交流能力;能运用计算机从事国际贸易活动;具备较敏锐的观察能力、较好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整合教育教学资源,加强校内实训室建设

应根据新的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的安排,加强建设相关课程的实训室,实训室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国际贸易模拟实训室,在此实训室内可以开展国际贸易实务、报关实务、外贸单证实务以及国际贸易综合实训等课程的软件模拟实训;另一类是谈判实训室,主要功能是真实模拟商务谈判场景。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实训室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管理和运行的规范化。

3.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推进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的精神,探索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深化高校专业课程改革,提高应用型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动手能力,拓宽应用型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的就业渠道,独立院校应积极在国际贸易专业相关企业建立实训基地,通过实训基地的实训,使学生掌握几个主要交易平台操作的基本技能,并能进行独立操作。实习实训完成后对学生提出考核意见,并根据关联企业的人才需求,在学生经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乙方负责其关联企业优先与考核合格的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综上所述,独立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主要通过校内模拟实践教学、校外实践教学和毕业实习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校内模拟实践教学主要是巩固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兴趣,校外实践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课程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毕业实习主要是开拓专业视野,熟悉国际贸易业务市场,为就业打基础。通过三个环节的实践,将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于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一:融资业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创新

摘要: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是目前世界经济贸易领域中一项高收益低风险的业务,所以在银行的工作领域中受到了很大的重视。然而目前我国银行中发展国际融资业务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在融资的方法和技术上都有着一定的问题,业务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估计,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比较小。本文从我国融资业务在国际上的基本情况出发,探讨国内银行应该实行的创新内容,以期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关键词:国际贸易 融资业务 商业银行融资 创新趋势

世界经济贸易贸易融资并不是一个新兴的领域,而是随着国际资本的发展产生的投资贸易方向,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逐渐发生变化,这一切建立在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得到极大发展的基础上,所以我国的国际融资业务要想得到发展,就必须注重市场的因素和技术的因素,这样才能促进融资业务的发展。

一、我国的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还比较偏重于传统的业务发展,包括打包贷款、备用信用证、进口开证在内的业务都还是主导手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积极地引导新业务的发展,所以一些发展较好的新兴业务也得到了发展,比如进出口保理、应收账款融资等都是目前发展较好的新型金融产品。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方法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融资方法较为传统

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主要使用的是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理念和运作模式,这种运作模式就是根据授信主体是否符合贷款准入标准作为重要的贷款参考系数,这就需要融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作为重要的数据。但是在目前的执行过程中,大部分商业银行缺乏一个有效的风险量化方式会,从而对融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国际贸易融资在执行中不能像其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样易行。这种较为保守的观点根源于国内的商业银行没有较好的资金和信息控制方法,银行对融资业务无法准确进行风险估计,所以传统的贷款思维在我国商业银行中还比较盛行,一些现代国际融资业务中重要的方法和思想还需要完善。

(二)我国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创新也较为缓慢

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融资需求,新产品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鲜有出现,业务操作的基本模式也没什么创新,在现代金融产业急速发展的情况下,这些传统产品的时效性和对成本与管理二一五十二财经论坛的需求都是大问题。传统的业务流程不重视信息共享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没有一个完善的数据传递和信息共享的渠道和平台,所以信息得不到充分传递,也不能为业务相应的客户提供一个符合实际的良好融资方案,同时在电子商务这一块,需要引进一些新技术,否则无法应对现代世界性金融市场的变化。

二、目前国际贸易融资创新的大趋势

目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要根据电子商务和国际市场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创新,这些创新主要体现在观念的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策略创新这四大方面。

(一)融资观念上的创新

在银行的工作中,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是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银行创新的重要动力。银行关于融资观念的更新也主要体现在满足客户需求这一重要的方面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形成,客户对金融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意味着金融产品也要开始适应供应链的服务观念,银行要积极地对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每个环节进行参与,帮助客户对市场每个环节降低成本,从而实现供应链中金融产品价值的扩大化,通过纵观全局和对供应链的全面把握,实现对客户的良好服务,通过服务实现产品的价值增值。

(二)融资技术上的创新

技术上的创新想要体现在客户的使用界面上,可以说就要对整体的银行技术进行革新,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商业银行都设立了网上银行等服务渠道,一个较好的信息共享平台正在建立当中,而且在客户中所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趋势之一。一些主要的技术创新会对国际贸易中的融资业务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比如订单管理、供应链融资模型的建立、信息和文件的及时共享、在线知识信息库的建立等。

(三)融资业务模式的创新目前,融资业务模式创新的要点是融资产品附加值的增强,比如完善同时提供交易产品和交易服务的一体化业务模式等,并且这个业务模式应该和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在于提高整体的效率来从业务模式上吸引更多的客户,使得现有客户的体验增强,提高客户的黏着程度。

(四)融资业务在战略上的创新

国有的商业银行在战略上还不够完善,一方面是国有银行固有的保守策略所致,另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没有充分规划,在这方面,国外的商业银行就看得比较长远,一些银行正在收购其它领域的公司,比如摩根大通银行收购了物流公司,可以在物流业和金融业的发展中获得更大的发展,将实体的货物供应链和金融供应链进行良好的结合。除了战略上的收购之外,还可以进行外包的发展战略,这样可以提高商业银行本身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中的风险,从而提高银行整体的竞争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在融资业务方面创新的具体策略

(一)对业务发展的趋势和观念进行创新

在国际上关于融资业务的通行观念就是融资业务属于交易性的银行业务,所以银行应该对业务发展的整体进行关注和调控,要舍弃以前银行融资业务只是在某一个环节进行资金支持的观念,要从整体上关注客户的需求,对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商业银行整体的竞争力和业务的附加价值。在业务观念方面,要增强供应链的观念,在商品货物生产的某个环节都要提供一定的支持,这样做的意义在于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从而增加银行在金融业务中能够取得的整体利益,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客户对这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购买。

(二)加强对于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技术的革新

技术支持是目前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重点,其技术革新要建立在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上,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搭建一个便利的信息技术平台,从而实现信息的共享实时化,提高供应链运营的效率,实现金融供应链和实体经济供应链的良好结合。目前我国大量的商业银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通过目前商业银行中流行的贸易服务功能可以在商业中进行及时的贸易数据传递,提高数据在传输当中的可信度和安全程度,通过战略合作和战略上的联盟实现信息共享下的双赢局面,将这种战略合作关系延伸到业务链的每一个环节,这样才能更好地获取银行利益,从当前传统的局面中打开一个突破口。

(三)对传统金融产品的发展潜力进行再发掘

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虽然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还是能发掘出一定的创新因素的,如果能在传统业务上有所创新,就能在当前占有很大的优势。目前信用证模式还是主要的发展模式,现在它的使用量仍然在增加,所以还有着一定的市场,但是如果不做创新,很容易就陷入同质化的泥淖。传统金融产品的运作方式、组织结构、关系形势和思维方式等都应该得到创新,提高传统产品价值的内涵。四、结语融资业务在国际贸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要在这个方面有所创新,就必须增强商业银行的敏感度,紧跟世界和市场的发展潮流,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发新的融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实现商业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提升,从而获得更多的金融效益。

参考文献:

[1]王捷.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创新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3.

[2]王晓燕.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及创新研究[D].山东大学,2014.

[3]陈琅琅.A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分析与对策研究[D].中南大学,2012.

[4]林丹秋.DL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创新管理研究[D].辽宁大学,2012.

[5]高杉.中国进出口企业供应链融资问题探析[D].吉林大学,2011.

关于国际贸易专业论文范文二: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环境不断恶化,在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中,发达国家提倡低碳经济模式,这种模式能够降低环节的日益恶化,从更深层次来讲这种低碳经济模式对一些国家来说具有较高的战略利益,通过低碳经济来达到另一个竞争优势,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低碳经济;国际贸易

气候变暖成为了全球需要共同来面对的问题,其中日常排放出的二氧化碳量直接影响着国际经济和国家之间决策的重要因素,低碳经济成为了各国重要领域,一些国家发展低碳来提升低碳经济当作国家之间竞争的一个因素,比如,美国把页岩气等一些能源通过出口和针对性发展来提升经济,发展中国家将低碳作为发展的一个方面,较少和大国之间的差距。在低碳经济的发展和竞争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优势等,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在周边国家做了一些工作,以此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影响。

一、低碳经济概述

低碳主要是对二氧化碳含量进行限制,极大的降低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低碳经济指的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主的思想通过不同方法来提高经济和环节质量的同时节省节能的使用量,保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此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平衡。随着经济的发展,采用的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比如进行技术上的不断更新和制度上的不断革新等方法,来实现产业不同程度的转型,以此来开发新的能源。低碳经济的提出并实行,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说:

(1)低碳经济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对环境的保护,并且在此基础上行保护生态平衡,与此同时,各项低碳指标应达到国家的规定;

(2)能够国家经济进行有效改革,并且在改革的过程中进行不断的创新,使能源在使用的过程中最大程度利用,以此来提升其他经济价值的产出。低碳经济的实行和国家发展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不同,这种理念能够有效起到资源的保护和经济的发展,在一些程度上具有很重要的作用。碳交易机制能够有效保证国际交易市场更具规范化,使规划后的碳产业。碳,严格地说不能算作一种商品,在此基础上没有较为突出的开发价值,但是在较多的发达国家对能源资源进行不断优化的同时,使能源的利用率最大化,与此同时,对新的能源进行开发和利用,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温室中各种有毒气体的排放,但是在降低的同时大大增加了成本;发展中国家在能源使用方面效率比价低,温室中的一些有毒气体排放量较大,虽然降低了成本。

二、国际贸易规则的形成和变化机理

1.霸权国家直接提供。霸权国家对国际贸易规则的直接提供,霸权国家在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制定时,需要对贸易规则中的国际机制进行制定,通过此种方法对国际体系进行最大程度上的稳定,以此构成霸权国家对在体系内的国家进行统一。霸权国家对国际贸易规则的提出,对一些国家体系有相对的偏离,没有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其他国家的共同价值观和利益,虽然如此,在体系中的主要重点是对体系内国家的利益和价值进行采取支持的方式。霸权国家对国际贸易规则的提出比较热心,因为这种规则的提出能够和自身国家利益相一致;还有就是以国际规则间接地控制其他国家,达到自身赢取利益的目的;虽然国际贸易规则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易成本,但是贸易规则如果是霸权国家来进行系统制定,影响最大的就是一些发展中国家,较为弱小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会被霸权国家所忽略。

2.发达国家间合作提供。一些发达国家在贸易规则的制定方法可以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来进行制定,通过不同国家之间对制定的成本进行承担,并且在规则的制定中收到自身的效益。

3.国际组织提供。国际贸易规则的执行者就是国际组织,一个国家中的规则制定成员对制定的作用影响各有不同,不同经济实力国家在进行规则制定过程中能够使用的经济资源有较大差异,比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规则制定过程中可以动用的政治资源有较大差异。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实力有较大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局面,但是整体的弱势在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中没有特别大的影响,很多较为重要的决策很少通过投票解决,而是通过协商解决。在现有的政治经济下,整个社会的经济在发达国家掌控之中。

三、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的影响

1.国际贸易规则制定领域不断扩大,在一些较为新的领域中产生,将低碳和贸易之间产生必要的联系,这是发达国家获取自身利益的一种方法,比如,美国开始将碳管制和贸易联系在一起,通过碳关税来主要体现。发达国家未来提高自身国家经济效益和在全球中的竞争力,对一些不良减排国家的货物进行碳关税的征收。这种管制主要是对象没有使用减排管制措施的国家,实际上针对的就是发展中国家。美国能源部称,对碳排放量不达标国家进行关税的征收,美国以碳排量的减少为理由对碳排量不大标国家进行关税的征收,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对碳排放量进行系统的管制,对于一些带碳的货物和产品的进口商,需要将其上交从新成立的国际储备许可体系中购买的碳排放许可费用,该费用包含了产品的碳含量。

2.发达国家会通过低碳经济为理由降低自由贸易的供给,霸权国家要做的主要是通过对政策的改变对国际体系平衡进行必要的恢复,所以,可选择方案如下:

(1)消除增加成本的原因。霸权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平衡国际体系自身不但得到较大利益,而且能够对一些挑战者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摧毁,目前美国最大的挑战者是中国;

(2)减少国际义务。对国际义务的减少是美国比较重要的方法,通过世界银行的数据统计,全球非关税壁垒高达2500多种,其中美国的非关税壁垒较为复杂,并且在复杂的基础上比较全面;

(3)霸权体系对一些国家来说非常重要的使命,将霸权体系中存留的资源作为一种自身资源,为的是对霸权服务进行挽救。

3.发达国家通过将低碳和贸易两者相结合,并且明显加快了两者连接的步伐,对环境的保护环境已经成为了国际贸易规则框架中的主导。国际贸易在管理中,对环境保护的贸易影所持的是一种持警惕态度,此后国际贸易中新的障碍就是环境保护政策,在此基础上会形成一种绿色保护主义。但是随着与环境相关的贸易不断增加,GATT在很大程度上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994年国际组织将环境作为国际贸易组织的一个较为重要的目标,最大程度做到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使不同经济的国家实行经济的一致性,这从某种程度上也表明了低碳和贸易两者相结合对发达国家的利益的满足和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满足。

四、结语

随着社会环境不断恶化,在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中,发达国家提倡低碳经济模式,这种模式能够降低环节的日益恶化,从更深层次来讲这种低碳经济模式对一些国家来说具有较高的战略利益,通过低碳经济来达到另一个竞争优势,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随着国贸规则长期的变化,低碳经济必定会影响到国际贸易规则的重新构建,这对一些国家来说是一种挑战和考验。

参考文献

第8篇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注:[日]小岛清:《对外贸易论》第423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注:Vemon.R:"InternationalInvestmentandInternationalProductionintheProductCycle",

pp255-267,Vol.41,No.4,OxfordBulletin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66).)

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注:Bergsten.C.F.,ThomasHorst&Theodore.H.M.:"AmericanMultinationalsandAmerican

Interests",WashingtonD.C.BrookingsInstitute(1978).)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注:Lipsey.R.E.&Weiss.M.Y.:"ForeignProductionandExportsinManufacturingIndustries",

pp488-494,Vol.63.No.141,ReviewofEconomicsandStatistics(November,1981).)。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注:宋亚非:《中国企业跨国直接投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注:张金杰:《国际直接投资形势与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王洛林、余永定主编《2001-2002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注:参见杜玲博士论文:《发展中国家/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经验与趋势》,2002年5月。)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注:参见Lee,Honggue:"Globalization,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CompetitiveStrategiesof

KoreanElectronicsCompanies",inNomuraResearchInstitute&InstituteofSoutheast

AsianStudies(ed.),TheNewWaveofForeignDirectInvestmentinAsia,InstituteofSoutheastAsian

Studies(1995).)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注:此海外投资的区域数字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2001年)为准。)。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表1中国海外投资区域分布表(截至2001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对外经济贸易简要统计》(2001)整理。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表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与投资额分布(截至1999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供的数据整理。参见:外经贸部发展司:《中国的境外投资状况》,《国际贸易论坛》2000年第5期。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亚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制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注:参见段云程:《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战略》,中国发展出版社1995年版;谢康:《跨国公司与当代中国》,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年版;鲁桐:《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对英国中资企业的实证研究》,载世界经济学会编《世界经济与中国:2000-2001年》,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一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注:CKD:CompleteKnock-Down,即全分解装配:将产品全部拆散成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SKD:SemiKnock-Down,即半分解装配:将产品拆散成部件或部分部件、部分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注:李钢主编:《“走出去”开放战略与案例研究》,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版。)。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新理论;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

一、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回顾

国际贸易理论作为现代经济理论的分支始于亚当·斯密。1776年斯密提出了绝对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并不难理解,但是,它在国际贸易学说史上,乃至人类认识史上,从劳动分工原理出发,第一次论证了贸易互利性原理。

1941年后,大卫·李嘉图提出了比较成本说,克服了斯密绝对成本说的明显局限性。李嘉图比较成本说的问世,标志着国际贸易学说总体系的建立。保罗·A·萨缪尔森称它为“国际贸易不可动摇地基础”。

继而。里昂惕夫之谜引起了对上述理论的挑战。围绕里昂惕夫之谜所作出的种种理论分析,补充丰富了要素禀赋理论,增强了这一理论对国际贸易实践的解释力度。在雷布津斯基以及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的完善补充后,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流行国际贸易理论的内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逻辑严密,形势完美。但是这也正是其缺点所在,毕竟现实世界并不如其想象的完美。

二、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产生、发展及特点

(一)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内涵

新贸易理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它涵盖了Paul·Krugman等人创立的新贸易理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贸易投资一体化理论、制度经济学对国际贸易的变量关系、环境问题与公共物品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等。狭义上看,仅指以Paul·Krugman为代表的国际贸易新理论。克鲁格曼曾形象地概括说,如果要举一个什么是新贸易理论的具体事例的话,就可能是传统贸易理论将世界贸易看成是完全发生在像小麦这样的商品上,而新贸易理论则将世界贸易看成完全发生在像飞机这样的商品上。

(二)新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二战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工业发达国际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

2.产业内贸易的迅速发展。

3.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4.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迅速取得国际竞争优势。

当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如上所列等新现象后,人们首先往往希望能够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加以解释和说明。当贸易理论家们将这些新情况与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的赫克歇尔一俄林模型加以对照时,发现这些理论不能或者不完全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新变化,因此,也必然会引起贸易理论家们对传统贸易理论的局限性进行重新思考并进行现实修正。其代表人物主要有保罗·克鲁格曼、迪克西特、诺曼、兰开斯特、赫尔普曼、埃西尔、布兰德(Brander)、斯潘塞、伊顿和格罗斯曼等等。

1777年,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发表了《垄断竞争和最优产品多样化》一文。该文建立了一个规模经济和多样化消费者之间的两难冲突模型(D—S模型)。D—S模型的假设前提是,生产中存在无止境的规模经济,而消费者则具有多样化的消费偏好。这二者实际上存在着生产和消费两方面的两难冲突。而从这一角度考察的结论就是,即便不存在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对规模经济和差别产品的需求也可以导致国际贸易的发生。D—S模型为国际贸易理论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70年代末期,Paul·Krugaan首先将D—S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的分析中并大有所获。克鲁格曼借用了D—S模型的分析方法并做了少许修改。首先较为系统地将产业组织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嫁接人国际贸易中针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的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等假设条件,运用规模报酬递增、垄断竞争、差别产品等范畴来构筑新的贸易理论模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84年,克鲁格曼在“以进口保护促进口”一文中证明,在寡头垄断和规模经济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采取较高的进口关税这种战略性政策来保护本国具有战略意义的幼稚产业,当本国市场容量足够大,将会使其获得静态规模经济效益,降低边际生产成本,在此基础上提高其出口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出口。这就是影响广泛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

几乎与此同时,另外一大批经济学家也发表了一系列相关论著,这些论著都大大丰富了新贸易理论,使其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在贸易理论界引起了广泛深远的关注和影响。

(三)新贸易理论的若干创新特征

1.理论假设前提:逼近现实。首先,市场结构的假设由完全竞争转为不完全竞争,同时放弃规模收益不变的假定,承认规模报酬递增的存在。按克鲁格曼的话说,“这种不完全是经济学家认识的不完全,而不是真实世界的不完全。”其次,将分工模式由高度抽象的2x2X2模式,回归到现实中,大胆地探索了J×N×M模式下的贸易结构和贸易利益格局。

2.全新的结论。国际贸易纯理论所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有三个方面,即国际贸易的原因、国际贸易的构成和国际贸易的结果。在以上理论假设前提下,我们来看新贸易理论给出的结论:

首先,贸易原因。新理论从供给和需求的互动关系角度进行了解释。强调需求因素对贸易的产生和结构的影响是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填补了贸易动因研究视角上的空白。林德尔的“重叠需求理论”运用“人均收入水平”这一概念,论述了需求偏好相似对于国际贸易的地理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影响。

其次,贸易构成和贸易量。封闭经济与开放经济相比较,由于市场的规模变得更为庞大,产品变体种类增加,消费者可选择空间更大,为达社会福利最大(至少更大),两国必然互相进行对方的变体商品,于是,产业内贸易产生。而传统贸易理论则只考察了产业间贸易,忽视了产业内贸易,与现实相距甚远。就贸易量而言,根据林德的“相似偏好”或“重叠需求”假设,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量是最大的。

最后,关于贸易结果,也就是贸易利益的产生与分配。传统贸易理论不考察动态利益,是一种静态贸易利益,这种贸易利益来自专业化生产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的潜在动态利益:(1)基于规模经济的生产效率效益。贸易使报酬递增产业由于市场的扩大而扩大,规模经济增加提高了效率;(2)生产集中。贸易使报酬递增的产业,集中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或地区生产;(3)生产的合理化。加剧不完全竞争行业的竞争,优化资源配置;(4)产品多样化。整个世界市场比之某一国内市场而言,其规模优势明显,全球各企业竞争的结果是相异产品种类增加,增进了世界福利。

三、新贸易理论的创新之处

新贸易理论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发生一系列新变化新现象时,传统贸易理论不能完全做出解释,需要理论创新的时候,一些经济学家对传统贸易理论继承修正并建立新的模型从而提出的。我认为,国际贸易新理论的创新可以从以下两点来考察:理论创新: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们不仅从国家的角度,更重要的是从产业和企业本身竞争的角度来考察国际贸易问题。新贸易理论的核心部分是垄断竞争与产品种类内生化的模型,这种研究方法的创始人是迪克西特,把它应用到国际贸易理论分析中的是克鲁格曼。政策创新:在贸易改策方面,新贸易理论提出了所谓的对策贸易政策理论或者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以著名的“波音一空中客车”的例子为模型所引出的贸易政策。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提出令人耳目一新,可以说是新贸易理论中重要的政策理论。

第10篇

总结来说,国外对隐含碳的认识忠于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而国内学者对隐含碳这一概念的理解侧重于国际贸易中被忽视的那部分碳排放。闫云凤对“隐含碳”的理解是指在产品生产或者服务提供过程中所直接和间接排放的总量CO2,并且认为“隐含碳”作为一个环境指标,是用来描述产品供应链从上游生产过程到下游生产过程,直到消费者的各个环节所产生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全部污染[4]。对于贸易隐含碳,国内学者的研究方向更强调“隐含”二字。学者陈曦认为“隐含碳”和“碳转移排放”的所指基本相同,只是从对外贸易的角度来衡量时,“隐含碳”的表述更具科学性。之所以要用“隐含”二字是与国际贸易污染责任的认定原则分不开的[5]。出口隐含碳是指,为满足进口国的消费需求,生产国制造出口品在国内所直接或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造成了碳排放从进口国转移到了出口国;进口隐含碳则恰好相反。隐含碳净出口是指出口隐含碳的总量大于进口隐含碳的总量的部分。可以看到,国内学者对于贸易隐含碳的研究大多数侧重于“碳转移排放”“、碳泄漏”等方面。之所以会出现上述国内外对“隐含碳”这一概念认识的区别,作者认为是与碳排放责任的界定分不开的。

2国际贸易污染责任的认定原则

当前关于碳排放责任如何公平分担也成为气候变化领域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

2.1基于生产者负责原则的研究目前,国际社会上公认的是采用“生产者负责制”作为其环境政策制定的基本依据。但是,此方法只是局限性地考虑了国内部门直接相关的污染排放,忽视了当今世界贸易化所带来的影响。若仅仅考虑国内部门对环境的直接污染,一个国家只是通过进口国外制造的商品来代替国内生产,就会出现高质量的生活水平与低污染排放水平相伴这种自相矛盾的现象;而且隐含碳出口国大部分技术条件和能源利用率较低,这不仅达不到全球减排的目标,反而会加大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6]。

2.2基于消费者负责制原则的研究随着当今全球贸易化以及对隐含碳问题研究的加深,学术界针对“生产者负责制”的弊端,提出了以“消费者负责制”为原则的国家温室气体目录。研究普遍认为,主要发达国家皆为碳排放的净进口国,而发展中国家和一些资源密集型的小型发达国家则是二氧化碳净出口国。国内学者也指出,中国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国际贸易内含在产品中出口到国外的。对贸易中隐含碳量的研究为国际社会重新界定各国碳排放责任提供了依据。

2.3基于共同分担责任原则的研究最近有学者提出,以消费为中心的碳计算方法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有效。若是从消费角度考虑,生产者就不会积极地去减少碳排放,也会降低发展中国家创造更加清洁和有效的生产过程的积极性;而消费者由于缺少奖励和政策的约束,并不像理想中那样选择污染程度低的生产者,这些显然对全球碳减排是不利的。针对上述弊端,学术界出现了“共同负责”的碳计算方法。共同负责制不仅可以鼓励消费者选择具有更好环境保护措施的生产者,也可以刺激生产者主动地去减少自身的排放,且此分配方法能够体现公平性,与单一的生产者或消费者负责原则相比,更容易被接受[7]。这3种对国际碳排放责任的划分方法,体现了国际社会对“隐含碳”这一热点话题的研究越来越成熟、系统,并逐渐认识到依靠目前国际条例很难达到全球碳减排这一目标。虽然共同负责制是最理想的一种责任划定方式,但是目前使用最多的仍然是生产者负责制,因为目前国际条例的主要制定者仍然是发达国家,而使用生产者负责制显然对其是有利的,而且共同负责制这种新型的责任界定方式缺少相应的制度约束,因此推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3隐含碳估算方法

虽然当前国外估算隐含碳的主流方法是投入产出法,但随着对隐含碳研究的加深,也逐渐出现几种其他的计算方法。

3.1投入产出法投入产出法(IO)是分析特定经济系统内投入与产出间数量依存关系的原理和方法,此方法区分了直接排放系数和间接排放系数,便于对不同的部门进行相应的改良措施。Wyckoff和Roop是最早采用此类计算方法来进行实证研究的,1994年他们研究了美国、日本等6个最大的OECD成员国1984—1986年间国际贸易的碳排放,指出6国国际贸易中隐含的碳排放占到6国碳排放总量的13%[8]。目前国外诸多文献都是采用此类计算方法来估算碳排放,例如,Peters运用投入产出法,计算了87个国家对外贸易中的隐含碳。结果显示在2001年,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为隐含碳净出口国。美国、日本等都是包含这些污染物的商品的净进口国,他们将部分环境负担通过贸易途径有效地转移给了世界其他国家[9]。根据Yan和Yang的实证结果,如果按照美国的碳排放率水平,1997—2007年中国累计BEET为11.32亿tCO2,其中出口产品的碳排放量占国内生产的10.03%~26.54%[10]。国内对此类研究起步较晚,但是到目前为止也有大量的文章采用投入产出法估算隐含碳。例如,较早的有齐晔等采用投入产出法核算了1997—2006年中国对外贸易的隐含碳。结果显示:1997—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隐含碳的“净出口”量仅占当年国内碳排放总量的0.5%~2.7%;而到2006年却增长到10%左右。中国为外国的消费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11]。

3.2生命周期法虽然投入产出法较其他方法所得结论更为精确,但只局限于行业数据,无法获悉产品实际情况。生命周期评估法虽然可以深入分析产品情况,但由于计算过程复杂,可操作性较低。因此采用此方法的学者较少,不具有普及性。刘强等利用生命周期评价的方法,评估了中国对外贸易中的46种主要的出口贸易产品的载能量和碳排放量,结果显示:这46种产品的出口贸易大约消耗了国内13.4%的一次能源,其碳排放量约占全国14.4%的碳排放量[12]。

4贸易的环境效应

国际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十分密切而又复杂,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内容等方面的差异,在学术界存在两种理论。一方面,很多学者认为通过国际贸易能够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环境保护技术的交流与发展。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全球贸易规模的不断发展,势必导致资源的过度消耗,并产生更多的污染和排放,从而破坏生态平衡。当前认为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分为3种效应: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一般定义为,规模效应是指贸易额加剧会增加隐含碳排放,从而会导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的恶化。结构效应是指由于存在相对价格的差异,贸易改变了一国的部门生产比例,若非排放密集型部门在这种变化中占据优势,则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若如果这种优势体现在排放密集型部门,则对外贸易将会增加其温室气体排放。技术效应是指技术的进步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CO2排放,这被认为可以减少国家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及对环境的破坏。国际贸易对环境的净影响就是上述影响的平衡[13]。何丹丹分析了2003—2008年中美贸易的贸易隐含碳数据,发现规模效应为23207.06万t,贡献率为96.31%,说明此期间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隐含碳基本上是由于出口规模的扩大所引起的[14]。通过对关于贸易与环境关系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进行梳理后可以看出,由于研究目的、数据选取、核算方法以及实际分析对象的不同,关于贸易隐含碳与环境的关系并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共识。由于没有统一的研究标准,很难形成对隐含碳与环境影响一种连续的系统研究。但学术界基本均得出中国是隐含碳进出口国的结论,少数研究持相反结论。

5研究局限性

第11篇

1词汇特征

(1)大量专业术语国际商务语言是一门专业性质极强的语言,它为国际社会贸易的正常往来起着桥梁的作用,除了具有基本的英语语言特征,它实际拥有更强的语言特性和表现内容。因此,专业性更强,大量专业术语的出现就是其最明显的一个特征表现。比如,TradeSurplu(s贸易顺差);AbsoluteAdvantag(e绝对优势);FactorProportionsTheor(y要素比例学说)。(2)词汇的词义具有多义性英语单词本身就具有一次多义的现象,那么在特定场合下,当然单词所表达的意思就要更具场合语境进行变换。例如,“balance”一次,有平衡、余额、匀称等意思,而在“balancesheet”(资产负债表)中其意思为“资产负债”的意思;“balanceofpayment”(国际收支平衡)中为“平衡表”的意思,而在“thebalanceofaccount(”账户余额)中又为“余额”的意思。(3)旧体词的运用英语语言学家Leech在英语词义的分类学说中指出,专业词汇、旧体词以及外来词都属于具有正式用语风格的词汇,这一特征完全符合商务英语语体行文准确、简洁的要求,而常出现在商务英语文体中的词汇有很多都是由here,there,where等副词为词根,加上介词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等构成的合成词。例如,hereafte(r从此以后)、heret(o对于这个)、hereinbefor(e在上文中)、whereb(y根据,凭)等。(4)缩略词的使用国际商务本文中缩略词是频繁出现的,而这也是商贸英语词汇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缩略词是人们长期在交流和使用过程中慢慢演化而来的,这些单词的词义单一,使用起来也简洁方便,比较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误差;同时也节约了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首先出现缩略词很多的地方是在国际经济贸易组织中,例如,ICC(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国际贸易商会),EEC(EuropeanEconomicCommunity欧洲经济共同体),NYSE(NewYorkStockExchange纽约证券交易所)。其次是出现在经贸类的文体中,例如,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到岸价格),L/C(LetterofCredit信用证),VC(VentureCapital风险资本)等。而第三类就是国际贸易电讯中出现的缩略词,这类缩略词对于很多译者或者非此领域专业人士来说比较陌生,比如,YRTLX28THRCVD(28日来电收悉)。(5)外来词汇的使用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英文单词收纳了很多外来词汇,其中很多都来自拉丁语、法语,以及希腊语等等,而国际商务的贸易本身就是一个大融合,因此有很多专业词汇都来自于外部,其实这种用法也使得商务用语更加正式,也更加具有包容性,而比较常见的拉丁语有aspe(r按照)、talequal(e按照样品),来自法语的forcemajeure(保险用语,意为不可抗力)等等,这些外来词不能以平常自然的方式进行翻译,不然就可能造成误译,进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因此,这样一些外来词在我们国际商务合同中的运用就变得较为广泛。

2语句特征

(1)多用被动句式在英语的表达习惯中,多用被动语态。而在国际商务语言当中,为了表达更为准确和紧凑,因此也大量使用了被动句。而其好处是在句子中可以不用出现动作的发出者。这样就避免了犯逻辑性的错误。例:Colonialtradewasconductedforthebenefitofmothercountries,andcoloniesweregenerallytreatedasexploitableresources.像这样的被动语态在国际商务文本中的占有率约在70%左右。由此可见,被动语态以及被动语句在国际商务文本中起着支撑整个篇章的作用。由此,这一点也可以证明英语是一种静态语言,逻辑性比较强。这也体现了国际商务英语严谨的语言特点(2)多用长句长句能够构成较为复杂的语句。商务英语中长句的出现频率也比较高,这是由于商务语句结构复杂、句式收稿日期:2014-6-6正规、文体严谨、逻辑性强的原因。例:Today,countriesseenbyothersastryingtomaintainatradesurplusandexpandtheirnationaltreasuriesattheexpenseofothernationsareaccusedofpracticingneo-mercantilismoreconomicnationalism.英语是一种讲究形合的语言,其结构就像一根树干一样,有一条主干,在主干上衍生出很多小的枝干结构,这就犹如英语的句子一样。因此,结合国际商务文本的语句特点,长难句的运用可以使得商务文本的语言更加简洁、精练。(3)非谓语动词多非谓语动词有三种形式:不定式、动名词和分词(包括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长句以及非谓语的运用,都是英语语句的最大特征,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拓展句子的长度以及厚度,使得英语句子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进而突显英语句子逻辑性强的特点,这些特征正好是国际商务文本所需要的。因此,长难句以及非谓语结构在国际商务本文中也大量出现。例:Australia''''simports,ontheotherhand,consistmostlyofmanufacturedrawmaterials,capitalequipment,andconsumergoods-thingsneededincapital-intensiveminingandmodernagriculture.此句中的“manufactured”以及“needed”都为各自单词原型的过去分词,前者是用来修饰后面的名词短语,而后者是用来限制前面的名词。

国际商务文本所涉及的内容严谨、复杂、具体。在国际社会进行贸易往来时,译者对于用词是非常讲究的,特别是在国际商务合同中,这一特点体现得尤为突出,那么使用者必须拥有扎实的语言功底,同时要熟知各种商务英语词汇的特点及应用,语句上也需要更为严谨,译者必须要对语句的特征进行逻辑的分析,再加之要对相关的商务知识背景有一定的掌握,才能准确地把原文本的意思传达出来,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商务活动。因此,要进行正常的国际商务交流活动,对使用者的要求非常高,希望通过更多的学习以及总结,能对国际商务领域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作者:刘天敏单位: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第12篇

[关键词]FCR运输单据信用证对比分析风险防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IATA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TBL(FORWARDERSTHROGHBILLSOF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而FCR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还是由出口厂商承担风险的。因为超市买家的订单,一般都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张订单很可能会分许多次出

货,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买家就会掌握主动权,利用FCR的特点,先行提货,不影响自己的销售,同时随便找个什么理由暂时不赎单不给钱,给出口厂商带来资金周转压力。除非出口厂商与买家撕破脸打官司,但这种情况显然不太可能,劳神费力花钱不说,还有剩下的货物交还是不交?特别是某些产品季节性强,资金占用多,专为某个买家生产的货物,转卖他人往往损失颇大。各项因素考虑下来,出口厂家多半会选择吃点亏,息事宁人。

因此,对于FCR要相当谨慎。特别对于那些容易出问题的单,如原料紧张,价格波动大、订单下得太晚等等的,宁愿承担运费波动风险,也要坚持做CFR或CIF以及信用证提单结算。因为,信用证提单结算在上述情况下的风险都远远低于FCR单证结算,大大保护了卖方的利益。

(四)FCR还有一个常见的法律诉讼风险那就是当卖方结汇失败时,卖方就有可能将买方的货物运输人当作承运人来告。因为通常物流公司有很多服务产品,包括性质相反的人服务和无船承运人服务,如果不注意服务产品风险管理.就有可能被法官认定为承运人.从而产生可能的法律诉讼风险。那么.如何防范FCR下的法律诉讼风险?我认为要从两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