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2 22:39: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我县城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办成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开展。各项目组成立相应的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检查依据、标准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2011)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格标准。
四、检查范围
XX县城市建设办公室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五、检查内容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汛期前地质灾害集中排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消防安全等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以及扬尘治理、工地乱象、扫黑除恶等;
2.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监理人员是否履职,监理规划中是否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是否将安全监理纳入工地例会、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总结;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基坑开挖管线施工、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等易发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以及扬尘治理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防火检查。主要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临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及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全员的消防培训情况;
5.夏季防暑降温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采取的降温、消暑措施,作息时间安排,饮用水安排等。
六、时间安排
检查组检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二个阶段实施,分别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和检查组检查阶段。
1.施工现场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通知各施工项目部要认真对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监理企业针对本企业监督的在建工程项目,按检查要求和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一、检查的目标
加大对重点部门的不合理收费、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中介机构、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彻底整顿涉企乱收费情况,为我市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检查的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
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
(二)检查的内容
主要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XX年年1月以来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收费的10项内容。
1、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费的,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
2、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或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
3、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
4、向企业收取集资、赞助和各种摊派的;
5、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的;
6、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或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费用的;
7、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高收费的;
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9、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
10、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等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15日至25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针对本部门和单位(包括挂靠本部门和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收费10方面的内容,以及XX年年全年对涉企收费的情况(报表形式),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报表以书面形式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纠风办。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纠。
(三)组织检查阶段。2010年8月11日至8月20日,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市发改局、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期间,三个检查组要安排时间下访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对企业主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重点检查。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0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汇报。
四、组织领导
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市发改委、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组织实施,并成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结合我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实际,坚持镇政府组织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修编,落实消防规划期内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组织、检查督导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办公室负责全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合理安排工作阶段,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从2016年8月10日至9月1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8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
(二)摸底自查(2016年8月14日至2016年8月19日)。
各单位要建立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机制,迅速开展本镇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摸底自查工作。摸清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底数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
(三)跟踪整改(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8月31日)。
各单位要通过摸底自查,充分收集相应工作资料,建立台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剖析,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制定补建计划和推进进度,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镇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将于8月下旬对各单位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集中总结(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1日)。
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消防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形成专题报告。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力求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规划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完成编制、修编消防规划任务,是否依据城乡总体规划的调整及时修编消防规划。
(二)检查核定本地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摸清应建数、实有数、完好数,确定欠账数,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检查核定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及消防文员队伍发展情况,推动发展任务按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建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具体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时间、任务、职责三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四、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以全面开展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专项检查为切入点,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关键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过专项检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严格把关。专项检查实行市、镇乡、村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矛盾突出的种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统筹分工,协调配合。要建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市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统一协调、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统筹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一手抓专项检查、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又注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年度我市发放种粮农民补贴的12个镇乡和经济开发区。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1.种粮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镇乡、经济开发区是否制定相应的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实施方案,补贴政策宣传是否到位,补贴面积是否按政策规定落实到户,镇乡、村有无虚报面积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公示等。
2.补贴资金管理情况。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补贴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账反映、单独核算,是否按规定时间过“一折”全部发放兑付到户。
3.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有无代领代扣补贴资金,以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情况,有无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有无存在补贴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问题。
4.“一折”存折管理情况。有无收回农民“一折”专用存折,有无随意发放、多头发放的问题,重点检查新增户、种粮大户的种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5.对广大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年8月30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动阶段。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监察、财政、审计、农办、农委等部门参加,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动专项检查工作。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按照检查组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12个镇乡和经济开发区要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对本单位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三)重点检查阶段。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对象和检查方式,对相关镇村进行重点检查。主要采取抽查方式,抽查被检查镇乡和经济开发区有关种粮大户,检查面不少于20%。以听汇报、看账册、查资料、向农民直接询问核实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种粮补贴工作进行深入的检查。对农民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问题逐一重点检查。
(四)处理整改阶段。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市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并于9月2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情况报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整改数据由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农业科。
(五)总结汇总阶段。市专项检查工作组全面汇总各镇乡、经济开发区检查情况,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对粮食直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经济开发区和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尽快成立工作机构并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市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抽调人员落实到位。检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检查必须建立完善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一是统一组织机制。要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二是分管工作机制。市专项检查工作组要合理分组分工,负责对所检查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市各成员单位在检查工作中应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四是定期报机制。各检查小组要主动将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向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报,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十报告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以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区为依托,强化源头管理,严格监管措施,使辖区内机动车清洗、维修行业产排的各类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切实改善全区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打好基础。
二、检查范围
对全区范围内从事机动车清洗、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录见附件),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进行污染控制的单位要求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组织领导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工作方案的制订,督办工作方案中的各类事项,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实施进展情况,保证方案的有效顺利执行。
四、责任分工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牵头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工作方案、撰写总结、开展现场检查、下达文书、组织整改验收等;组织召开工作联系会,协调解决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定期向领导汇报实施进展情况等。
环境监测站负责为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环境管理办负责将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污染控制办负责机动车清洗、维修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和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处置情况的验收。
综合办负责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整治目标
1.检查辖区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开工建设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
2.在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前,检查噪声、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等方面,是否分别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建设。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使用的或试运行的,以及未完成整改任务或处罚未履行的,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施工”。
3.对进入运营期的项目,分类别、分重点检查其污染防治设施是否100%投入使用、是否正常运转,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或被举报投诉的及时依法处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投产使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4.对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并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设置符合标准、防雨防渗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与经营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机动车维修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3日——6月30日)
通过工商部门调取机动车修理、清洗行业名录,结合2014年排污申报登记信息,确定整治名录。
(二)开展机动车清洗、维修项目专项检查(7月1日——10月30日)
1、7月1日-7月30日,开展第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环评制度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2、8月1日-8月30日,开展第二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前一阶段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力的立案处罚。
3、9月1日-9月30日,开展第三次专项检查,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4、10月10日-10月30日,开展第四次专项检查,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四、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旺销食品。
(一)酒类、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销售、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组织生猪宰杀、检疫检验和肉品销售。对检查发现的如下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1、对无证从事酒类、月饼生产和私屠滥宰生猪窝点要依法取缔。对组织生产不规范、生产工艺落后,产品检验能力低下的企业,要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吊销有关证照。
2、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伪造厂名厂址、伪造认证标志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3、对加工注水肉、经营未经检疫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切实提高肉品质量。
(二)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门店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经营手续,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措施。不经营来路不明,商品无标志、质量无保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
对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的不法商贩要给予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同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厂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卷烟的生产经销窝点。
(三)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加工企业等原料用肉、用烟大户,按照国家肉品、卷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肉品、卷烟购入登记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制定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我市粮食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一年来,市粮食局紧紧围绕全年工作要点,扎实认真的开展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始终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并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狠抓落实。
特别是年初省局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召开了由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监督检查科长参加的会议,分析当前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科学系统地制定了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真正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年初以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我局工作方案安排,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全年共开展如下12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为确保省、市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我局每季度进行一次的储备粮检查。通过检查,各承储企业粮食数量真实,均处于安全状态,质量良好。
(二)2月份组织开展了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督促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保障粮食市场和价格稳定。
(三)3月份按照国家局和省局要求,联合中储粮、市财政、农发行对我市辖区内国有粮食库存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全市粮食系统共抽调检查人员近300人,通过库存实物和财务、保管、统计账目的检查,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圆满完成任务。全市共检查粮食45.8万吨,涉及商品粮、中央、省、市、县四级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中央储备粮12.2万吨,地方储备粮9.9万吨,最低收购价粮9.4万吨,国家临时存储粮4.4万吨。商品粮3.6万吨。
(四)在2012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中还重点检查了承储库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我市所有国家政策性存储粮库都做出了严格执行出库纪律的承诺书,没有出现违规现象。
(五)3月末对区内粮食加工企业综合性检查,重点查看了产量、销量、质量、价格等方面情况,掌握了粮食库存和市场行情,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
(六)5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粮食仓储设施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使企业统计管理和仓储设施更加规范化。
(七)6月份在国家局和省局的精心部署和指导下,联合市财政局、省农发行营业部、中储粮收储经销公司、中储粮油脂库开展了首次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我市辖区内油脂总库存15.27万吨,涉及中央储备油、省级储备油、市级储备油和商品油。政策性油脂库存10.64万吨,其中中央储备油9.29万吨,省级储备油1.2万吨,市级储备油0.15万吨。省级普查组和国家抽查组高度评价我市油脂库存检查工作,认为我市辖区内政策性油脂企业所存储的油脂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管理工作扎实。我市有7个单位、7名个人获省油脂普查领导小组表彰。
(八)为切实维护粮油收购市场秩序,规范粮油市场流通秩序,6月下旬开展了2012年夏季粮油收购专项检查工作。10月份开展了秋粮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粮食收购企业是否具备收购资格,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等行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维护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九)8月份开始,对我市开展的部分市储粮提前轮换、定向销售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规范出库、加工和销售行为,严格管理,确保市储粮提前轮换和定向销售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9月份开展了《粮食收购许可证》专项检查,即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工作。对参加年审的664家企业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实,检查履盖面100%。653家企业通过年审,对已不具备收购资格的9家企业收回了收购许可证,取消收购资格。通过检查,把住了粮食市场准入关,严肃了市场准入制度。
(十一)国庆节期间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粮食加工企业对定向销售的市储粮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了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国庆佳节。
(十二)行政区划调整后,及时对巢湖市及庐江县的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全年共进行专项检查9项,检查企业1503家次,检查次数263次,出动检查人员1297人次,充分发挥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使粮食经营企业增强了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三.继续抓好各项制度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围绕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处室人员讨论修改管理方案和细则,并制订了成品粮的管理办法。在制度上消灭监管漏洞,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改进了监管方法,提高了监管效果。
四.继续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先后有12名同志参加了省局、市法制办举办的执法培训和监督检查培训。通过培训,大家更加强化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收效很好。
五.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做好培训,信息上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业务培训、信息上报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省局和市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我们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任务。但是按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1.对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抓的不紧,不能坚持经常性,有些法律、法规条文掌握运用的还不十分精通;2.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力度还不够大,工作经验欠缺,处罚案件太少;3.监督检查队伍编制人员较少,县局专项经费落实困难。这些都有待于在新的一年里加强和提高。
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打算
2012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在省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全区粮食安全,为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贯穿落实到粮食行政管理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按规章办事,按制度执行,按程序操作,实践依法行政、依法管粮。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检查渠道,扩大监督检查范围,增加监督检查时间及数量,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安全。1-3月份开展市储粮检查和最高最低库存量检查。5-6月份进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和粮食仓储设施情况检查。6-7月份进行夏粮收购专项检查。10-12月份进行秋粮收购专项检查。12月份进行粮食收购许可证检查。在工作中一定严格依法行政,按法律程序和要求办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执法。
三是继续抓好监管制度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做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内容抓紧抓好。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09年度和20*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09年度和20*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09年度和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收到省交通运输厅、县安委会的通知后,我局根据通知要求,立即对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印发了《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广交[2014]20号),对大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及对所辖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抽调熟悉安全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小组,明确安全监管责任,细化安全目标,明确检查方案,全面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本次大检查作为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工作职责,展开全面检查
按照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要求局属各单位制订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各司其责,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各单位、各企业的议事重要日程,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对企业的行业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小组深入基层,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安全制度制定、安全责任制落实、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以及应急演练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消除安全隐患
(一)制定年度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做好2014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实际,制定了县交通运输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下一阶段将根据方案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照工作任务,以防事故、保安全保通畅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深入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我局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上,局长与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晰责任,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二)开展在建项目安全巡视督查。进入春季,各建设项目均已开工或复工,但由于春节的长假后,人员安全意识出现下滑,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得不到全面落实,存在安全隐患较多。节后,交通质监站对全县所有开复工项目开展了数次安全巡视督查。安全巡视督查以现场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危桥改造工程、路基边坡、平交路口、半封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牌、安全用电等。在巡视督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9个,均通过下发安全抽查意见通知书或现场口头要求的方式要求参建单位及时组织整改,安全检查覆盖率为100%,整改率为100%。
对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我局下发《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大力推进“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对2014年“X018管家坝桥改建项目”实施安全监管和工作指导。自2月19日该项目动工以来,我局以推进“质量安全年”活动为动力,强化“平安工地”建设,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大项目施工的安全防范投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工作技能培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设老百姓放心工程,使我局该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保质保量的得到彻底根治。
(三)继续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确保路面畅通。继续实施路政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重点对陡坡、急弯、桥涵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进行交通安全适时监控和整治。我局路政中队坚持每天上路,每天巡查,共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3起:十梨路1KM+1000M处、流金线砖桥路段两处毛竹倒塌致使车辆无法通过,路政执法人员及时砍伐恢复通行;S230广溧路下寺至庙西段巡查时发现路面有洒落的约300公斤大石块,严重影响过往车辆的安全,该中队立即联系当地石矿负责将其路面石块铲除,同时要求该矿要规范装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我局县乡公路管理所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工作。根据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省公路管理局联合文件《关于开展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13日县乡所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全县县道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并上报了3处有较大安全隐患的路段,将安排在今年的安保工程中一并治理。
(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力度。我们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法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坚定不移地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加强城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黑头车市场整治力度,确保春运期间旅客安全出行。春运期间,执法大队共投入交通执法人员1008人次,出动检查专用车辆303次,检查车辆798台次,纠正违章111起(其中非法营运8起,非法改装10起,出租车违章2起),共查处非法营运15起。坚持24小时不间断治超。我们把治超工作作为减少公路交通事故、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好。始终保持治超高压态势,去除驾驶人员的侥幸心理。3月10日至25日,县公路管理局、S215治超站、交通执法大队3家单位联合对S230广溧路进行定点值守、24小时不间断维护公路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路政执法人员近200人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150台次,卸载货物400余吨。确保了道路行车安全,有效的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组织部署清明、“五一”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二)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和巡查工作力度,做到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监督整改落实一处,通过定期检查和巡查,有效减少安全生产隐患,降低安全风险。
(三)加大稽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货运运输市场经营行为。
为保障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局于今年7月1日-9月30日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为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活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班子组织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由于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活动开展有条不紊,效果良好。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行业的安全隐患
对**及营业部**用车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用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用车相关工作制度,责任到人,严禁使用不具有资质的车辆从事**客运。二是包租用车必须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和车辆,并签订正式的用车合同,**租用包车从事**客运,要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要求签订《**租用车辆趟次协议书》;**租用包车从事**客运出车前,必须认真核实车辆、**包车牌、驾驶员的资质以及车辆保险投保情况,确认委派车辆与合同约定车辆相符。三是“一盔一带”、导游专座落实情况,带团导游乘坐“导游专座”,系好安全带,不得站立讲解,并配合驾驶员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带团导游应提醒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车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与文明**宣传片。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需要我们时时刻刻讲安全、抓安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用车安全各项制度及应急处理机制。全力保障我县**和**市场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