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23:12: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施工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
l)施工合同订立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标准合同文本签订。
2)施工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法把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法律依据】
关键字:合同价款纠纷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投标书或工程预算书,由合同双方共同确定的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建设工程内容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即为合同价款,它包括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两种计价方式。从近年建设施工合同履行情况来看,除质量和安全等引起的纠纷外,结算纠纷也是极易出现又很难解决的。为使建设市场井然有序,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认清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有效的规避价款纠纷显得极为迫切。
2.引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纠纷的主要原因
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造成工程价款纠纷的原因是很复杂的,经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浅薄,缺乏法制观念,签订的施工合同存在缺陷和漏洞等“先天不足”现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具有“先天”的不完整性,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承、发包双方只注重合同形式,不注重合同约束力,施工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或内容前后不一,施工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不同的协议之间以及图纸与施工规范之间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签订合同的一方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现象也存在,因而导致合同内容不合法,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更甚之,承发包双方之间因人际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口头合同,这种情况在负责人人动,或双方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则纠纷不可避免。
(2)“烂尾工程”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因建设资金或其它问题,使在建项目难以继续而造成建设项目的停建、缓建,这就是“烂尾工程”。建筑企业被拖欠的工程款,有一部分是因为建设项目停建、缓建所造成的;有的项目一停数年,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也早已超过,建筑企业长期无法收回被拖欠的工程款。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是在现实中为避免法律法规及其行政管理的约束,在合同文本内容的制定和变更上打球,在招投标中标后各订立两份合同,把符合招投标规定的合同给主管部门备案,私下订立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合同作为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有的甚至在招投标过程中订立三份阴阳合同。阴阳合同的订立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疑难复杂情况,给建设工程价款纠纷案件审判带来了一时难以解决的负面效果。
(4)其他引起合同价款纠纷的原因。施工企业在招投标中竞标成功,但发包人不按中标报价签订合同,发包人则要求再让利或带资、垫资等,施工企业为得到工程任务只好答应其苛刻条件而草率签订合同,从而给自身带来许多潜在的危害;许多发包方以尚未结算为由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指使或迫使造价咨询机构延期出具咨询报告,达到拖延支付工程价款的目的,从而引发工程价款纠纷。另外,还有因施工合同解除和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引发建设工程价款纠纷等。
3.合同价款纠纷应对策略
作为承包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自己应得的工程价款,如何处理合同价款纠纷呢?和处理其他纠纷一样,应重点做好“防患于未然”“治于已然”的工作。
(1)从提高合同意识入手,无论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应认识到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都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建设行政部门也应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手段增强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合同法》的学习。承发包双方也要自觉地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正确评判合同的法律效力,处理工程价款纠纷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签订合同是基础,履行是关键。签订合同时要非常慎重,要做到合同的内容、形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双方应具备主体资格,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要有专业律师的介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工程价款纠纷。同时,加强合同管理,明确鉴审内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在合同签订前要对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的施工合同草案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和平等性方面进行鉴审,通过鉴审保证合同的合理合法、条款完备、内容严谨、支持和保护合法经济活动,维护建筑市场运行秩序。
(3)确认承发包方的资质,避免无效合同。对于发包方不具备建设条件,而承包方具备承揽工程相应资质的,实践中发包方隐瞒违法实施,没有履行告知及应尽义务的,发包方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此时,承包方得到与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工程价款较为合理。反之,承包方对合同无效在主观上应负主要过错,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不作为定额标准据实结算。
(4)落实工程价款,避免“烂尾工程”引发的价款纠纷。主观上“烂尾工程”可分为恶意和非恶意两种,所谓“恶意”的是发包人故意欺诈或见利忘义,在货款未还,工程款未付,并收取了许多预付款后便卷款而去。承包人只能申请法定部门进行“烂尾工程”造价鉴定,以确定工程价款的具体数额,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非恶意”的是指发包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盲目上建设项目,一旦资金来源不畅,工程便被迫停顿。针对这种情况,承发包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通过平等协商就工程量、材料价格、计价方式等达成一致补充书面协议;对于不能达成双方协议的,尽最大努力也不能施工的,承包人也可直接向法院发包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3.质量等级:
4.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调整的条件:
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预付时间和比例:
3.扣回时间和比例:
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1.结算方式:
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
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1.违约的处理:
2.违约金的数额:
3.损失的计算方法:
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份数:
3.合同副本份数:
4.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5.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词:水利工程 ,施工合同管理, 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Abstrac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during the project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engineering survey, desig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other factors, the only these factors with common to guarante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goals.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o the contractor to their human, material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tract, such as organiz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become the coordination with the contracto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importa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内涵与作用
所谓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指在施工中对前期签订的施工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考察,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等问题进行处理与协调,以保证依法订立的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同其他建设工程一样,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项目执行的基础,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贯穿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项目完成资料归档,项目管理任务才算完成。可见施工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因为项目管理对象中所涉及的是业主与承包方、监理方之间的厉害关系,权利与义务都需要利用施工合同进行约束,因此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为水利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导致其施工合同管理难度的增加。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各方在法律平等的基础上,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作为参与施工各方权利与义务的约束条款,约束各方在合法的条件下完成项目的实施,保证施工中各方活动符合合同规范的协作关系,防止因为合同争议而导致的工程质量与经济问题的出现。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分析
1、施工合同文本不够规范
施工合同在编制的过程中条文不够完善导致双方缺乏约束力。主要表现在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存在漏洞,招标过程过于简单邀约和承诺内容不足以形成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业主与承建双方所使用施工合同范文不够规范,仅仅靠双方协商而确定施工合同的文本,此时就会因为考虑问题不周或者经验不足而导致遗漏施工合同中的某些细节,造成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某些问题没有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约束,施工合同缺乏预见性,在施工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重新协商才能解决,给工程建设带来了停工的风险;还有的施工合同条款使用的语言不够严谨,产生歧义而导致纠纷的出现,也容易造成工期的延误。
2、招标过程不严谨
目前招投标已经成为了建设工程项目主要交易方式,因为其优势明显,在平等、开放的环境中完成对承包方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控制项目成本。但是因为某些利益矛盾,一些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往往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例如招标方违法招标、招标不透明、招标文件具有排他性条款、评标过程不够规范、标书所出示的内容不够真实,另外合同实施与招投标严重脱节、合同背离招投标文件资料等,这些都会在施工合同签订及实施的时候形成风险隐患,从而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导致纠纷。
3、施工合同兑现问题
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某一方因为客观或者主观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造成合同有些条款不能兑现、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如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施工中某一方不能提供合同中所规定的某些材料、机械或者人力资源等,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开展或者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小型水利项目,因为前期工作中没有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签约或者开展工作,导致工期拖延;还有的承包方在施工中采用的各种设备、材料等不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从而导致施工工期、质量受到影响。
4、违法分包的负面影响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这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些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项目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尤其是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甚至会出现分包单位将工程进行再次分包。这样的行为造成了合同责任的人为转嫁,如果合同履约出现问题则很难对责任主体进行追究,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工期,导致工程受到影响。
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1、依法规范施工合同管理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应明确其法律依据,即根据法律与法规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因为施工合同签订是以相关的法律为依据的,规范其合同标的、计量标准、质量标准、定价标准、付款方式等等,并明确履约与违约的细则,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按照规范进行全面控制,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利用程序管理模式对合同签订进行控制,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以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框架,保证合同的合法、完善、详细、准确。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还应注意对市场风险进行防控,在施工合同管理中为了降低风险,首先应全面预测、分析施工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有足够的预见性,尽可能在施工合同中体现出明确的合同条款。其次应正确处理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水利工程特别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规模大,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施工情况千差万别,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此时就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和资料收集整理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将风险降到最低。
3、严格审查水利工程承包方资质
由于水利建设发展速度较快,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包方资质也参差不齐,而施工合同管理的优劣将直接决定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要保证合同的签订与执行都满足规范,并能够很好地执行,就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签订各方的资质,即参与施工的各方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与能力保证合同规范签订与有效实施。
4、加强施工合同动态管理
在施工中为保证合同顺利的实施并满足施工需求应建立动态化的合同管理机制,首先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合同法律意识,使之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发现与解决问题;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范措施与制度,进行定期的审核与动态化的监控,即对合同执行的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并加以解决,尤其是在制度与措施方面出现的漏洞应及时进行填补,以保证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合理处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
施工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就是遇到因为施工变更而产生的索赔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应设置严格的流程进行控制,应足够重视现场资料(图纸、技术资料、现场变更及签证)的记录、收集与整理,保证流程在资料完整且细致的条件下完成。同时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密切,涉及到施工中技术、质量、工艺、安全、环保、材料等多个方面。因此应提高对变更与索赔的预见性、计划性,对变更与索赔加强管理与控制,明确各方在变更与索赔中的职责,将工作做到合理而全面。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合同管理应从工程招投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贯穿整个水利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利用相关法律、规范对施工合同进行签订与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与审核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内容的有效实施,这样才能达到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汝文静.浅谈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四川建材,2010,(01)
[2]杨子清,苏祯,叶春兰,田惠珍,云江普.浅析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内蒙古水利, 2011,(02)
关键词:建设;协议;配合;管理
中图分类号:DF417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定义及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 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 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三、中缅天然气管道管道施工共管协议相关问题
(一)由于中缅管道是建管分离,在广西境内的公路管理部门(甲方)要求签订的协议均是运营单位的主体签订多方协议,而在工程建设时期,作为运营管理单位尚未完全介入而且不是投资主体,作为施工安全协议牵涉的单位多,其中协议中的乙方(管道运营管理单位)与丙方(EPC管理单位)无相关的合同和隶属关系。作为甲方(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担心管道建设投产后如穿越处公路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没有相关的责任单位而把后期运营管理单位作为乙方与(建设时的EPC)作为丙方放在协议里面可以理解,但是作为施工时期的安全协议,对于施工期间出现的问题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与后期的运营管理单位无关,至于后期质量安全出现问题,如果是施工质量问题按照质量终生制也应当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即便广西公路管理部门单位不追究,后期运营管理单位以及国家相关部门也会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同时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已经与管道运营单位签署了《路政行政许可合同》,合同里面已经明确了运营管理单位的责任,不存在后期出现问题不能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由于是建管分离,那么在这个多方协议中的乙方和丙方无合同和隶属关系,协议中很多的条款是将施工期间的责任将天然气管道工程的运营管理单位作为施工期间的责任主体,那么势必运营管理单位不会承担这些责任也没有义务来承担,那么这个协议就无法签定;而且协议中很多地方将其作为施工单位的延伸不合适。
(三)在公路管理部门拟定的协议中很多方面都是通用条款,只适合适合在公路或者公路附属设施施工的单位,或者说只适合于管道穿越公路采用大开挖时的条款,但是这种情况不适合车流量多或者公路等级高或者路面比较唯一的地段,只有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的,不能作为通用条款。其中有一条款说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要如何处理等:我的理解是在公路维护、维修以及其他与公路管理部门单位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或者是采用大开挖穿越的施工时才会出现,二者我们办理的公路穿越实际上是高速公路穿越不存在”必须保证道路等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特别是有一条条款要求施工方防止无关车辆、人员、家畜等进入甲方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却没有明确具体的位置和区域,这是放大公路穿越单位对高速公路全程的监管责任;如此不妥的条款还有很多,这里不再累述。
(四)在协议中也存在一些霸王条款:如公路需要扩建、改建要求管道无条件撤除等,不过在后期运营管理单位的出面协调下进行了调整为如遇到类似问题提前24小时通知,管道运营管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无条件配合处理。
(五)本来在管道穿越其他基础设施,采用一个多方协议时比较省事情的,都是由于先建成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单位拟定的合同(协议)条款如把施工期间的责任条款或者某些霸王条款延伸到后期管道的运营管理单位,势必造成运营管理单位不接受,协议签订来回扯皮而工程建设施工与他们都无关彼此都不着急,这样反而因为这些事情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因此,我先后多次同相关运营管理部门解释,建议他们采用两个双方协议来解决管道建设施工中的问题——及先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在施工协议中把后期要签订的共管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由工程建设负责签订完成,且为管道建设投产后如穿越处公路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有责任单位可以把现今的管道建设施工单位作为第三方在共管协议中明确责任,否者扣除工程建设施工协议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四、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建议
( 一) 坚持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审查制度,执行资格审查
随着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建设的发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只要在工作中求突破,在矛盾中求发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作出新贡献。
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改革后,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合同审查制度。
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公路工程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并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报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采取行政手段或通过协商作出决定,以保证总进度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有关工期、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等事宜,同时在必要时发出合同执行通报、备忘录等,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所以,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真的意义,也是施工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改革合同管理法体制,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
针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体制不畅,权责不清,要进一步改革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体制,完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机制。解决好合同管理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具体落实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要理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合同管理主体,理顺执法关系。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监督是最基础最直接的监督,实行合同管理监督可以使得有效执行的保障。
【关键词】高等级公路;施工现场;有效组织管理
1.我国高等级公路发展现状分析
1.1 我国公路业的发展现状概述。近20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专业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高等级公路建设事业发展的如日中天,基本上做到了“有人的地方就有公路”的发展目标。但是随着高等级公路建设大潮的尾声将至,我国公路行业出现了技术改革困难的问题,公路建设专业水平不足,在建设过程中专业管理水平过低。国家必须要认识到,应该放缓公路总体建设的速度,转移精力来进行公路施工管理的优化与改革,保证我国高等级公路施工行业的整体稳定发展。
1.2 高等级公路施工现场的概况分析。施工现场管控着整体高等级公路的营运状况,对于施工现场的控制,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施工,包括整体线路,桥洞等施工项目,前期施工的工程图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实现。现如今我国高等级公路的施工现场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与具体施工项目不融合,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存在分歧,需要及时解决。
2.探究我国高等级公路施工现场中存在的问题与现象
2.1在高等级公路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不注意对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的利用。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合同中对施工的技术标准与水平都有严格的界定,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都应该严格遵守公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要求,坚持目标工程的高质量水准,将遵守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纳入到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条例规范中,促进高等级公路工程符合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的标准水平,建造质量合格的高等级公路,为人民带来方便。
2.2不注意对高等级公路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管理。高等级公路施工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我国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次数也很频繁,高等级公路施工环境恶劣,工作单一辛苦,工人工作量大,与社会的交流少,思想负担与压力极大,在施工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危险,造成人员伤亡,这样不利于高等级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同时也会耽误高等级公路的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对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不强,使得高等级公路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薄弱,不了解对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严重影响了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对高等级公路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高等级公路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这是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
2.3在高等级公路施工工程中对建筑材料与建筑设备的管理不强。建筑设备是高等级公路施工工程的核心之一,对建筑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修是高等级公路施工顺利进行的保证,建筑设备往往都是大型的,精密的,昂贵的,所以对建筑设备的维护工作要定时定期完成,并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纵与控制,避免在高等级公路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采购,并且采购的数量也是十分巨大的,在高等级公路施工过程中要分配专门的人手进行看护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建筑材料失窃现象,要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避免因材料失窃而造成对高等级公路施工进度的影响,造成巨大损失。
3.探究我国高等级公路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手段与措施
3.1在高等级公路施工工作中加强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促进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工作的优化。合同是平等公正的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企业组织之间设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有的合同都属于不同的协议,属于多方进行的法律活动,签订合同时如果仅有单方当事人则不能订立法律合同。在一般情形下,多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当然双方都是为了获得己方利益,才能自愿签订双方公平的合同。公路建设施工合同是约束高等级公路施工工程的重要依据与凭证,在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中要严格遵照公路建设施工合同中要求的标准执行,所以在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中,优秀的合同管理对整体施工管理的监督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合同签订成立后就带有法律的意识,当事人必须按照项目公路建设施工合同的款项权利与义务,加强合同管理,加强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工作。
高等级公路施工建设阶段一般来说时间很长,对于长时间的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越难以保证,合同管理的变化区间会越大,最终会出现工期延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所以施工管理人员要在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中严格监督,对于公路建设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一定要及时遏制。在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内容首先要包括建设工期,工程强度,交工时间以及工程造价和工程技术,工程范围,编制工程总体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款项。施工合同管理在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中是一套完全的程序,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与合同标准。
3.2加强高等级公路施工人员与设备的安全管理。在高等级公路施工前要规范工程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高等级公路建筑工程中工作有危险性,这就要求高等级公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现如今我国发生的高等级公路施工事故频发,究其根本原因是,工人在施工中大意施工,不使用安全措施,使高等级公路施工的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危险环境下,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要保证工人在高等级公路施工过程中有技术上的安全保障,就必须编制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反复强调安全工作意识的重要性,尽可能的从源头减少高等级公路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对高等级公路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与思想教育,增加高等级公路施工团队的凝聚力。
4.结束语
高等级公路工程是国家公共建设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所以对高等级公路工程的质量一定要得到保证。在高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中,加入专业技术已经是必然趋势,对专业技术的施工管理,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保证高等级公路施工的专业性。施工现场组织管理的融入加强了高等级公路的实用性,但是在施工中却不注意施工组织管理的重要性,轻视合同的重要性,造成了施工工人存在工作危险,因此在未来的高等级公路施工管理中,注意与合同管理相结合,保证高等级公路施工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与实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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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合同;建筑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12-0000-01
建筑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方向建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费用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建筑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期限上对工程建设方的承诺凭证。因此施工合同是对于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双方都有利的凭证依据。但是一些施工合同对于建筑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上的应用还是相对欠缺,这就影响了整个工程建设的进度与质量问题,因此加强施工合同中有关于建筑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
一、施工合同的介绍
施工合同指的就是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建筑安装工程,确保建设质量,所完成的合同,一般的施工合同中发包方为甲方,承包方为乙方。施工合同的文件组成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标准、施工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正规的施工合同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当然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来进行具体的变更,施工合同一旦签订之后就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因此双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来进行自我约束,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做出保障。
二、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关于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的管理应用,主要体现的是甲方对于施工项目的管理方面,建设施工项目一定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否则会导致建设项目的内部混乱。施工合同就是为了提醒发包方要根据双方的合同协定来定期的检查乙方的施工情况,同时也是约束甲方按照合同向乙方提供相关的项目服务,同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了保证乙方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按期拿到自己的工程项目款。因此施工合同就保证了施工项目管理运营上的有据可依,只有形成合同的规范性才会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但是很多的施工单位,目前遇到了因为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管理中的缺陷,导致了施工项目受到一定的影响,这就要求建筑施工管理中要对于施工合同的文本规范、双方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变更问题加强应用,在施工合同的文本规范上就要求合同双方严格的按照规范有效的合同文本来进行签约,但是也要在一些比较特殊的建筑项目上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来做出一些相应的调整,保证合同能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提高双方的法律意识方面来看,施工合同的约束力与保护方面具有潜在的法律效益,因此双方要明确的认识到违约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关于合同变更的问题,主要体现的是在建筑过程中,因为施工的变化需要对合同进行修改,这就要求甲方在合同管理上与乙方进行协商来对合同做出变更修改,切记甲方不可私自更改合同。这三个方面的应用加强就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了施工合同对建筑施工管理中的约束与保证。
三、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技术方面的应用
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技术方面的应用主要是为了约束合同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的技术标准来进行施工,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合同甲方的施工质量的完成情况,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制约着建筑施工技术方面的问题,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有效的保障。
建筑施工技术是整个建设项目的重点问题,对于施工技术方面的要求一定要在施工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乙方在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建筑技术的完善,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建筑的质量安全问题。为了保证建筑的质量安全,对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技术方面的应用要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要避免施工合同对于技术要求方面的细化,不能粗放的完成施工合同,对于每一个楼层的建筑结构的不同,一定要做出详细的技术工艺要求,同时对于施工合同的技术要求一定要和合同乙方的技术监控人员达成协议,同时要在日常的过程中与施工技术人员间的联系;其次就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以避免的建筑误差,这个时候如果要对施工做出相应调整的时候,合同乙方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与合同甲方进行有效的协商,在双方都当成协议之后,在作出相应的调整。最后一点就是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设计的图纸来进行施工,如果有技术达不到的时候,乙方要及时的做出判断,选择专业的技术指导专家来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建筑施工技术的达标。
四、结束语
施工合同对于项目建设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依据,能够同时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利益,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的可应用性,这样才能够保证建筑项目的顺利完成,当然对于施工合同在具体的项目建设中出现应用方面的差异性时,需要及时的做出更改和完善,为具体的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环节做出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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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管理
一、引言
建设施工合同具体指的是承办商依据发包商要求依照勘探调查、制定并实施的施工安装建设的蓝本。发包商与承包商为了实现建设工程的总体目标要尽快明确双方权责、确认双方应尽责任与应该履行的义务。承包商在进行施工建设之前,发包商应尽快缴清价款。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施工质量、投资商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
建设工程工程量大、项目多、履行合约时间较长、受影响的因素很多。由于汶川县水文地质、供电供水、气候交通等方面条件的不便导致设计革新、业主或工程监理新提出的要求等都会造成合同条款规定与实际履行情况的出入。这一系列在实际操作之中常见的问题给合同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施工合同管理的处理不当与处理方式失当会给发包商与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依靠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合乎规范的施工合同应该包含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一定的施工合同就无法一步步实施工程的各项琐碎工作。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区别于其他企业,从管理形式、范畴、内容要成为一个格局完整,成体系的管理方式。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合同的内容,依据合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而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最为重要。
3.1、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委托合同进行阅读、熟悉,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了解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分析委托人对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等;同时也应对施工合同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明确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信息。
(2)施工阶段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重点是施工合同,但监理合同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
。施工阶段是个长期的过程,影响因素也较多,这导致施工合同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且随着工程的进展,合同变更随时有可能发生,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例如建立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资料报验程序等,并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议;②重视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能及时收到及发出指令;③工程施工阶段会有较多的会议、变更、联系单等,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文档管理系统,保证在处理各项事务时能做到有据可查;④做好统计工作,即建立各种施工台账。
(3)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是整个工程一个重要的工作阶段。该阶段监理工程师工作繁重,要审核大量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对各个单位工程进行评估,组织预验收,参加验收等。因此该阶段中,监理工程师应尤其注意:①预验收及验收是否符合程序,例如是否在预验收前进行试车、是否有公安消防或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是否有
违约现象,例如是否有拖欠竣工结算款等行为;③明确不同工程部位的保修年限及保修责任。
3.2、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应将施工合同管理放在项目管理的核心位置。
(1)施工合同的履约
施工合同的履约不仅是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进度等进行履约,还包括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三通一平,是否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否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等。笔者在某工程担任监理工程师时,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对场地进行三通一平,而是在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其自行对场地进行平整、接入水电设施等,且施工单位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并未提出索赔或者办理签证。笔者发现以上问题后及时向施工单位及业主建设单位提出,妥善解决了该项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因此,施工合同的履约是双向的,承包人及发包人都应履行合同,而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单位则应做好该方面的管理及协调。
(2)多个施工合同同时存在时的管理
在非总承包模式下,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往往由许多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承担。由于各施工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不尽相同,与建设单位也分别签订了不同的施工合同。在同时对多个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以下方面特别加强管理:①勿要把一个施工合同内的条款下意识地套入其他施工合同中。例如,某项目的不同施工合同中,对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支付规定有所不同,监理工程师在对工期延误进行计算时则应区别对待,对各个施工合同进行单独处理;②协调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这种发包模式下一般都会产生施工配合费,易极产生纠纷,例如总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为分包单位提供搭设脚手架、临时用房等,或者分包单位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施工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监理工程师应掌握的信息,并应及时按合同要求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③发生同时涉及多个施工单位的事项时,集所有涉及该事项的施工单位同时到场进行处理。例如某工程设备试运行时,如果只邀请了设备安装单位,而遗漏了布线施工单位,则极有可能无法发现试运行的问题或者延缓了该问题的暴露,对工程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3)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
施工合同管理作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日常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持续到使用阶段。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既能利于整个项目的进展,同时也能提高监理企业的经济效益。项目监理部应制定合同管理细则或对项目所有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只有整个项目部人员共同参与,内部及时沟通,方能提高效率。
3.3、加强合同管理体系的建成
工程项目承包商与业主要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给予充分重视。要在做好合同归档工作之余,注意对合同签订、审查、授权、履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相关单位要致力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既有程序按部就班做事,加强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者职业道德与专业素养的定期培训。经常总结以往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造价管理方面经验教训。在合同拟定时期预测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将这些内容一一写入合同之中。利用网络高科技规范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程建设必将突飞猛进。监理工作作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保障,其重要性也越发明显,同时也对监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心,因此要紧抓工作重心,提高监理质量,为每个工程圆满结束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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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石军红.浅析我国当前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02)
关键词:水利工程 合同 施工 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模式转变。合同管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我国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还不完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一、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依据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和金融机构,以及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施工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施工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依据国家关于项目法人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者,应对建设的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其它参建各方依法订立合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作了具体规定,这些依据也就是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依据,具体包括: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项目法人和有关建设各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监理合同等合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意义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以深化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行这四项制度就是要改革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建设的主体及责任,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使竞争机制成为建设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提高投资效益,从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全新的建设管理体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为了适应这一形势,我国工程建设项目要更多、更好的利用外国资金,同时,我们也要走出国门,进入国际工程建设市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推行、运用和掌握合同条款是极为重要的。
二、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条文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合同条款不够严密,有歧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不必要的争执。
(二)招标不够规范
随着“三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三)承诺不能兑现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项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差异很大。特别是投标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一些应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抢险的被动,并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增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二)坚持合同审查制度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三)必要的岗前培训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四、总结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发包人应当重视合同的管理工作,规范相关部门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合同责任人制度,树立“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理念,确定或单独设置合同管理机构,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程序化。
参考文献:
[1]孔祥军,吴国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其对策[J].水利天地,2005.
关键词:公路,施工合同,管理
我国的公路事业在最近几年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公路工程规模逐渐增大,市场运作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这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结果。在现阶段的公路建设中,普遍存在施工合同管理混乱,如何对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共进行有效的管理,提高公路工程的质量,已经成为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考虑的问题。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国家出台了有关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四项基本法规和制度。这四项基本制度的核心和灵魂是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管理、法律、经济和工程技术等多个学科结合的结果。因此合同管理者应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不断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履行监督合同各方的义务,使合同各方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使公路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程序化。
1公路施工合同的基本概念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建设单位指的是发包方或者业主,也称为甲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称为承包人或者承包方。合同管理指的是公路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相应的金融机构、承包企业等单位根据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施工合同的组织、监督和指导协调。公路施工合同的签订能有效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合同的纠纷,保证合同法规在公路施工的贯彻实施。
2公路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权利与义务的根据,公路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在以下几个方面有重要的体现。
(1)有利于施工合同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互相监督,有效地控制公路施工的工期,确保施工合同在各个阶段顺利实施,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2)保证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相互平等的地位,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拥有的权力和义务,通过合同的约束,能确保双方顺利执行,有效地提高公路施工的效率;
(3)通过施工合同对双方进行管理,可以增强合同双方执行合同内容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合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合同双方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共同利益。
3公路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尚不健全,大部分公路施工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的认识,虽然签订的有施工合同,但是由于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没有足够的认识,常常导致公路建设施工合同执行困难,更严重的会导致合同一方的违约。如果追究违约责任,没有索赔依据,不仅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还会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意识比较淡薄
施工企业和发包方有时对合同的意识比较淡薄,不严格遵守合同办事。合同的管理一般由项目总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工程师负责,由于他们没有深入一线施工过程,很难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有效的管理。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施工方往往互相推诿责任,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及时依据合同规定解决,只能找相关领导协调,就算是正当的索赔也没有合理的理由提出来。另外,很多施工单位没有设立专门负责施工合同管理的部门,缺乏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有效的、可行的、动态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操作方法,很难对工程及时管理和跟踪,这大大地影响了我国公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的分包和转包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承包人在合同范围内,不能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任务转包给第三方施工队或将公路建设工程分解后分包给第三方。一般的施工队都不具备建设施工资质,承包人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严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规定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但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非法的分包和转包行为比较严重,这就大大提高了合同履行的困难程度,难以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工期延误、债务纠纷等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给合同的管理带来诸多麻烦。
3.3忽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的建设
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是合同管理系统化的重要前提,施工企业普遍只重视项目前期的招投标工作,工程到手之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被忽视,并且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系统的管理办法。虽然部分企业有相关的合同管理办法,但管理制度都形同虚设,合同的执行过程不彻底,归根结底是由于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分配不清,没有到位的分级管理机制,自上而下不能形成系统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常常流于形式,缺乏对合同管理者有效的监督和必要的审查。
3.4难以实现合同的索赔工作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基础建设力度逐渐加大,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也比较大。公路建设市场还不规范,施工企业与发包方的地位依然存在不平等现象,这就造成工程在承发包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操作。比如签订合同内容比较简单的时候会对发包方非常有利,牵涉到施工方因工程原因造成工程变更时,由于合同内没有明确的索赔条款,造成施工单位无法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补偿差价。虽然有些合同条款非常齐全,但在内容上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对违约责任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这都是引起违约纠纷、造成合同索赔问题的根源。政府对公路建设工程的行政干预也比较多,索赔工作很难进行,受害的往往是承包方。
4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公路施工建设项目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需要不断的交流、探索和实践应用。针对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文对如何加强合同管理提出了几条对策。
4.1提高合同意识,规范合同履行情况
提高合同意识是提高合同履行程度的重要途径,公路工程合同签订代表了合同双方形成了在经济和法律上的关系,合同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业主有义务为承包方提供合同规定的物质条件,承包方有义务履行完成施工建设的任务。合同规定的在实施过程中所有的权力与义务、责任与利益,双方都不得违反合同规定的内容。合同相关方应积极主动组织项目管理者学习合同条款,熟悉合同的主要细节。在合同履行时,处理和协调各方关系,使相关的合同细节和规定的具体工程活动不存在相互矛盾,以保障工程有效的实施。同时,在公路施工阶段,应做好记录、工程签证合同的保存整理工作,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及时共享合同内容、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合理利用法律手段保证公路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4.2做好公路工程合同的签约与谈判
在签订公路施工合同时,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仔细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承包方结合自身情况和公路工程项目的特点,预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掌握公路工程合同的法规、法律规定;合同条款内容准确,没有异议,与承包人和发包人责任、权利有关的内容要写清楚,避免因疏忽造成合同留下漏洞,给履行合同带来诸多困难,并承受不应当的损失。
本人参加了云南元双公路土建第13合同段的合同管理,在K113+570~+840左、K115+020~+270右两段改河工程,施工图中从路基向外的结构形式依次为重力式挡土墙、河床铺砌、改河护岸墙。在工程量核对时业主和审计人员要求将重力式挡墙这部分数量列入改河工程细目而不让列入挡土墙工程细目。经查阅招标文件范本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均较为模糊不清,但根据结构特点、施工工艺及质量检验要求等,均应列入挡土墙细目。业主和审计人员直到项目最终结算都不让承包人调整过来,以致承包人产生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在公路工程合同签约和谈判时,应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义务,避免在工程验收时出现异议。
4.3提高施工索赔的意识
目前,公路工程承包双方缺乏工程索赔意识的问题还很严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索赔认识不足,承包商有必要提高索赔意识。索赔的依据是公路施工合同,因此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伸,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承发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充分考虑影响施工的各种因素,分析合同索赔和变更的可能性,加强合同的管理和提高索赔策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施工现场状况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合同索赔工作可以顺利执行。提高施工索赔意识,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适应工程建设规范,提高施工单位的生存能力。
从2005年1月1日算起,本人参加了云南昆明至安宁高速公路工期为15个月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其中的下层道路拼宽桥K10+360桥因社会自然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多次调整设计方案,对调整过程中产生的废置工程如空心板模板、桩基围堰废置、钢护筒等费用均与业主和审计人员等多次交流沟通,在我承包人资料齐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得到了应有的补偿。
4.4评价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公路施工合同的内容比较多,涉及到的法律也很多,由于工程量大履行的时间也较长,施工合同内容丰富,所以应做好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合同相关的资料齐全,保证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评价分析公路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合同要求,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原因,以指导施工工作,增加合同的履行率,提高公路建设的现代化管理程度。
5总结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承发包双方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合同纠纷,明确相关责任,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使承发包双方获得更多的效益。合同双方要提高合同意识,规范合同履行情况,创造良好合同管理的法律氛围,提高施工索赔的意识,及时进行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价,不断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李福.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科技博览,2009,(3).
[2] 吴渊,黄方勤.如何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5).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 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一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
建筑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 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 及时提醒承包商, 帮助分析查找原因, 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 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 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 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 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二 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有的还签定了“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还有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 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结算
前言
目前,随着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力度的强化发展,大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在竣工结算的环节都要求经过严格的审计程序。建筑单位在进行一项工程时,需要跟建筑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在这合同内容里面包含了施工单位在这项工程中包含的施工项目以及施工款项,这两方面都要做出严格说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开展此项工程的首要任务,他严格控制着施工单位在建筑此项目时的质量问题,也严格控制它的工期。在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环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签订的规范性及签约双方的各约定,都会对工程竣工结算产生影响。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制约性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制约性作用,是为了在现有施工技术的条件下,进一步确保建筑工程结算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无论是施工进度方面还是建筑施工质量方面都会有严重的制约作用,令施工单位有效施工。不断的社会实践调查表明,预见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制约作用,对于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常情况下,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中,施工合同的合理制约主要表现在施工质量、价款及工期的结算方式[1]。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部分企业在建筑工程前面开工前,建筑单位为了节省一定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仅仅标注为合格。而在建筑工程竣工后,将其施工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质量等级,再按照相关文件的所传达的精神以及优质的评价原则,按建筑工程人工费用的百分之五对施工单位进行一定的资金奖励。但是在此环节中,常常有建筑单位由于本身是出于节省费用而只选择合格的施工质量评价,优良的质量标准是由施工单位负责,但是到了最后的环节却因为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是否奖励的条约,而使自身付出了高于预算的部分资金,也会因此与施工单位产生较大的意见分歧,甚至发生严重的争议[2]。在施工项目质量问题以及施工成本控制问题拥有建筑施工合同非常重要,它能制约此种问题的发生,令建筑工程项目有效的开展下去。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与描述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前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对于合同内容里面的一些语句描述以及条款措辞方面都要做到仔细阅读,这也是对工程项目开展顺利的基本。针对施工单位重视建筑施工合同条款一些问题描述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施工单位签约此合同,就不能单方面进行改变,它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受到了法律保护。因此,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与描述,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反复的推敲与思考,可以有效的避免合同中出现歧义导致后期工程竣工结算出现争议问题[3]。
同时,在避免合同中出现词语歧义问题的基础上,对合同的表达内容进行分析,也是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首要前提之一。为了能让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工作顺利的进行,施工单位对于建筑施工合同内的条款词语措辞要仔细辨认,双方要沟通准确,以防出现分歧,令项目工程进度在预期之内并且施工的质量也有所保证。所以,对于施工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与描述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明白,不出现问题,才能不断的积累解决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对于这些问题,发挥施工合同对工程后期竣工结算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规范
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并不完善,在很多合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建筑项目施工前需要对施工合同有一个严格的规范。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规范可以有效的令项目工程开展。根据我国各地区建筑行业发展来说,很多建筑施工单位都要根据国家建设部门以及工商管理局联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对大部分建筑施工项目的建设发挥规范与约束的作用。同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还附有三个具体施工质量、材料以及承揽工程项目的附件,这三个附件都是用来规范项目施工合同的。针对施工合同订立的规范内容就是用来制约施工单位工程施工项目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些规范要符合建筑施工实际条件,不能盲目采用,要选择科学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用以避免签订不规范的施工合同给建筑工程项目后期的竣工结算造成严重的困扰问题[4]。并在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资料的过程中,重视合同中对施工工程竣工日期、付款方式、施工进度问题的规定与描述,谨慎的确认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对于建筑施工后期施工单位进行结算时出现的问题可以有效避免,不能影响施工单位结款资金。
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在实际工作中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对于解决建筑工程项目后期的竣工结算审计,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我国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与国外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国外所采用的合同价款主要分为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而我国的合同划分就只是定价不变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定价可调合同[5]。例如,通常情况下,固定定价合同主要是要求承包方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风险,并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可预见因素可能会产生的结果负责,其报价也因此较高。对于工程总量以及对施工技术要求较少,并且工期时间也比较短的一些建筑工程来说,采用定价合同相对适合。而可调合同的相对要求要比较多首先要业主像施工单位支付一些费用,同时为了能让合同有效实施,业主也可以对施工单位支付一定的酬金。这类合同不同于固定定价合同,它需要业主承担全部的工程风险,相对的承包人不需要承担风险。因此,在选择施工合同类型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最终做出选择。
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建筑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竣工结算发挥着极大的影响。对于建筑工程项目一旦开展进行,无论是建设商(业主)还是施工方都需要履行所签约的合同,同时为了能让建筑工程竣工结算设计的顺利进行,双方在签订合同方面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签署。同时,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双方必须重视建筑施工合同,在签订合同的具体环节,全面、认真的分析合同的具体内容,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在工程竣工后双方结算时不会存在较大的分歧。因此,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作用,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非常有利。
参考文献
[1]陶学明.李颖.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J].西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4).
[2]唐晖.建设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J].中国住宅设施,2010(01).
[3]朱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管初探[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