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6 20:17: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风险投资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双重关系,探讨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财务目标的协调方法,研究西方风险投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
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编辑:pulp)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一)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从二十世纪末期到现在,短短二十年的时间里面,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早在1995年,深圳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官办的风险投资基金。随后,各地方政府借助兴建开发区的有力形势,纷纷成立了官办的风险投资企业。早期的风险投资基金普遍规模较小,并且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1998年,中国政协的一号提案———“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成为了当时投资界的热点。在其之后,国内的风险投资基金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2000年前后,中国投资界盛传将要开设创业板股票市场,这导致了许多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这个时候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处于萌芽状态,无论是从资金规模、投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来看都无法满足创业资金的需求。这个时候,国外成熟的风险投资基金尚未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它们的投资对象仅限于搜狐、网易、新浪等具有海外背景的企业。二十一世纪初到现在,海外成熟的风险投资基金纷纷涉足国内市场。国内一些完成了创业阶段、在国际资本市场取得了上市地位的企业、以及因此而致富的企业创始人也开始涉足风险投资领域。这个阶段是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最快的时期,从2004年到2013年,风险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数量增长了889%,新成立的基金数量增长了847%,完成投资的案例数量增长了353%(详见图1和图2)。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在2011年达到了高峰,随之之后的两年,风险投资基金在募集资金数量、募集资金个数、投资金额以及案例数量上都出现了显著下降。究其主要原因是,在2012年,中国股票市场停止了IPO发行,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信心受到了重大打击。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
中国经济依托改革开放的国策长期快速发展,这也促成了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分为两个阵营:一方是具有海外成熟风投经验的合资基金,另一方是国内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虽然两个阵营都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快速发展,但是行业的主要问题也存在于两个阵营的成员之间。首先,本土基金的资金容量较小。据《2014年中国风险投资年检》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共有本土风险投资基金501家,外资背景风险投资基金223家。在本土基金中,除了中投、陕西高新、吉林亚东等具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以外,大部分本土基金的管理资金数量在5亿元人民币以下,甚至有的基金管理的资金数量仅为几百万元。与之相对应,具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比如:IDG、软银亚洲)大部分管理的资金数量在20亿美元以上。管理资金规模的不同,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和外资风险投资基金所处的风险等级不同。外资风投基金偏向于投资处于快速成长期并且资金量需求较大的创业企业,这类企业通常风险低,投资回收期短。本土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期的企业,这类企业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这样一来,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其次,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服务上无法与外资竞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大多依托具有多年历史的大型风险投资机构,它们在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丰富,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能够提供资金支持、财务顾问、危机管理、战略股东引进、资本市场运营等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在这种竞争态势下,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现存客户面临着大量流失的风险。再者,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再融资能力较弱。风险投资公司需要不断地融资以补充资金。在国际上,对于一些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往往会组建专项基金进行投资。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具有大量成熟的客户资源,再融资能力极强。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较短,积累的客户资源较少,因而在大型项目的投资中资金捉襟见肘,往往会失去投资机会。最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背靠的资本市场环境不利。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背靠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这些资本市场政策稳定,法律法规健全,具有极强的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背靠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政策不稳定,甚至出现了暂停IPO上市的政策决定,这严重地阻碍了本土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内部所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本土基金和外资基金的竞争格局,还关系到资本市场话语权的问题。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优质上市公司资源的流失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弱势具有直接关系。中国资本市场正呼唤着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变大、变强。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现行的市场环境中国风险投资
基金行业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法律环境。与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相关的主要法律已经颁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最近一次重新修订中,取消了企业对外投资规模的限制,这为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则详细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有限合伙式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式和有限合伙式的组织模式,采用信托式组织模式的风险投资基金较少。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较高。自2013年开始,风险投资行业出现了一种新的“众筹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普通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参与企业投资。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采用‘众筹模式’完成风险投资1.56亿元,完成投资430起。‘众筹模式’的规模正在快速成长,2014年6月份的投资额超过了前5个月的总和。”上述情况表明,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极高,但是投资渠道明显不足。
(二)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及优缺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可行的组织模式。第一种是公司制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种模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来组建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股东就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他们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第二种模式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依照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第三种模式是信托式风险投资基金。这类风险投资基金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设立。通常情况下是以信托公司为依托,以信托合同为主要标的,集合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上述三种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是国际上的通行模式。在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而信托式的基金由于有合同期限的限制,这种组织模式主要用来设立“阳光私募基金”,用来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很少被采用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从各个组织模式的特点来看,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所有权及关系清晰,属于现在世界通行的企业制度,可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它的最大的缺点是资本扩张的手续较为繁琐复杂,还面临着着重复征税。有限合伙制的优点在于便于资本扩张,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意味着合伙关系确立了,因而有限合伙企业有着灵活、快速的优点。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缺点在于它不是法人,在进行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需要另行申明,这不利于投资那些具有复杂股权关系的风险企业。另外,有限合伙人只有利益分配权,没有企业的管理权,无法约束管理人的行为,存在着重大的治理缺陷。契约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产权关系明晰,可以随时扩张规模,也避免了重复征税。它的缺点是具有确定的期限,这个缺点可以通过事先设定长期契约或新设契约的方式来解决。
(三)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来看,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急需改善环境和扩大规模,以便最终能够在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拿到更大的话语权。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达成上述目标。由于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能够在大型项目投资中快速地实现规模扩张,能够便于投资者监督人的行为,还具有清晰的产权结构,因而它是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发展的不二选择。也只有选择契约型的组织模式,才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大量的具有较大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的本土风险投资金群,才能掌握资本市场的话语权,才能改变优质上市公司资源流失的不利局面,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来看:首先,契约式基金的法律基础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制定,为契约式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中国这种契约式的资金管理方式较为普遍,所以在法律环境上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是可行的。其次,契约式基金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以契约方式设立的,投资者普遍认同这种管理模式,这为契约式风险投资资基金的筹资带来了便利条件。再者,契约式基金的组织模式有助于风险投资基金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风险投资基金的盈利期往往在三年以后,这与沪深交易所的挂牌制度相矛盾,但是契约式基金不受“连续三年亏损摘牌”这个规则的制约,这使得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地利用交易所的良好环境实现快速发展。
三、发展契约型风险投资基金的政策建议
以教师为投资主体的风险投资是由一些有成功创业经验、家底殷实、了解市场的教师领头成立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有资金实力的教师投入资金,向大学生创业者提供资金,还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先帮助企业管理好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尽力帮助创业者取得成功。以教师为投资主体的风险投资能较好地解决大学生创业的融资需求。
第一,以教师为投资主体的风险投资额度较小。大学教授作为投资主体,虽然都有一定积蓄,但比起社会上的风险投资主体,他们的投资额还是很小的,这正好迎合了大学生创业不大的资金需求额度。中国共青团成都市委调研组对成都大学生创业园区的532家企业进行的调研数据显示,76.66%的创业企业资金需求在50万元以下,其中资金需求规模在20万元以下的企业占到60%,35%的创业企业面临的融资资金缺口小于10万元。而这一规模的资金需求很难引起社会上风险投资基金的兴趣。
第二,投资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小。在风险投资主体与创业主体之间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导致双边逆向选择和双边道德风险。而学校老师和创业学生之间有比较多的了解,双方都能较多地获取对方的私人信息。一方面,教师作为投资主体能了解到学生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且在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创新精神以及性格特征都有较多了解,并且能及时地观察到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积极性等心态的变化。另一方面,学生在学校长期和老师接触,也能通过平时的学习了解到投资的老师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以及职业操守等关系到风险投资主体的顾问能力与努力水平的信息。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风险投资,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投资的不确定性。
第三,对教学工作的激励。教师通过风险投资指导大学生创业能在很大程度上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同时也激励教师更积极地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学生将学习目标和创业目标结合起来,为了创业的成功学生更加主动地学习,填补知识的空缺,及时更新知识,各项能力也得到锻炼。即便创业失败,学生也在这一过程获得了老师提供的额外指导,在知识和能力上有所收获。从教师的角度来看,在高校推行这一风险投资模式能改变高校老师重自身科研能力的提升而轻学生知识技能培养的现状,教师在投资后通过向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后续咨询服务提高学生的能力,转化为创业成功带来的投资回报,也是对教师努力的回报。
第四,投资中的风险和激励。由学生组成的创业主体往往具有一些创新思想,但不能或不愿意投入过多资金,在风险偏好上表现出明显的风险规避,融入风险投资后,容易产生对老师在管理和决策上的依赖,容易出现不努力的道德风险。而风险中性的教师投资主体,如果学校的投资项目不多,则很难通过分散投资来实现资金在正常水平的获利。因此,鼓励大学生创业以及在创业过程中不断对其进行激励是决定这一风险投资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
二、风险投资基金的契约安排及组织结构
在以教师为投资主体的风险投资中,学生创业团队投入技术与人力,教师投资主体投入金融资本、技术指导、政策指导、理顺管理团队、帮助创业团队获得各种商业资源、帮助团队开拓市场等。我们可以把风险投资看做创业团队的人力资本和投资主体的金融资本、管理知识之间的合作过程,对权益的合理分割应兼顾到投资主体的权益和对创业者的激励。
和所有的风险投资一样,以教师为投资主体的风险投资首先应解决好的是防范双边道德风险,也即是设计有效的契约。目前可用以防范创业投资领域双边道德风险的契约工具包括债券、普通股、可转换证券等金融工具,国内外学者在比较对各种工具并分析其适用条件的基础上,基本上认同可转换证券优于其他工具,同时认为分阶段投资可以激励创业企业家努力工作。但由于学生创业项目往往投资较小,根据Casamatta(2003)[2]的研究结果,在投资较小时,创业投资家持有普通股,而创业企业家持有优先股更能防范双边道德风险;学生创业中又特别需要进行激励,而可转换证券对创业投资家的激励作用明显对创业企业家激励不足。和社会上的风险投资不同,教师作为风险投资主体在投资动机上多了一层对学生创业者创业成功的希望,其投资回报可以低于社会上的风险投资,在防止双边道德风险时重点应该是激励作为创业者的学生而不是作为投资者的老师。因此,在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时应主要使用可转换证券,辅之以其他契约工具,以提高对学生的激励水平。另外,风险投资基金应充分利用教师在资金方面和管理经验上的优势,教师中不乏有管理经验以及成功创业经历的成员,可以由他们作为顾问团,向创业团队提供管理咨询类的服务,而其他教师都可以作为投资人进行投资而不参与管理,不提供任何智力支持,由此形成的风险投资基金99%的投资来源于投资人,剩下1%的投资来源于顾问团。顾问团可以获得2%-3%的年管理费,剩余收益投资人获得70%-80%,而顾问团获得20%-30%。
三、对大学生创业环境改善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企业风险投资商业模式
一、网络企业的界定及特点
本文所讨论的网络企业是指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建立网站,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商务活动的企业。这些网络企业所从事的商务活动主要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采购和销售,通过互联网对实体企业进行宣传和对其他产品进行网上营销,通过互联网向特定顾客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的人们提供虚拟的社区服务等。
网络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成本递减性;边际报酬递增;赢者通吃、强者更强;注意力经济下的“免费”原则。
二、初创期网络企业如何吸引风险投资
根据我国学者关于风险投资评估的研究和著名风险投资机构IDGVC、软银中国创投等的成功案例,可以知道风险投资企业选择投资项目时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行业环境、创业管理团队、技术因素、市场因素、商业模式、变现能力等。本文从创业管理团队、商业模式两个方面阐述初创期网络企业如何吸引风险投资。
1.创业管理团队。美国风险投资之父GeneralDoriot曾说:“可以考虑对有二流想法的一流企业家投资,但不能考虑对有一流想法的二流企业家投资”。技术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网络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风险投资机构更看重管理团队的以下特征:
(1)激情。创业者必须具备激情,这种激情会感染周边所有的人。在一种激情的环境中,每个人的心态都会变得积极主动。这种激情同时也是一种带动作用、感化作用,会激励整个团队,甚至团队的新成员行动起来。
(2)互联网行业背景。从互联网行业的投资案例来看,那些有着良好互联网行业背景的人很容易获得风险投资。如季琦在创办如家酒店连锁公司时,由于他在携程的成功经历以及和IDG多年的良好合作,使得IDG为季琦投资了l50万美元,不久又追加投资至200万美元。
(3)良好的教育背景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处于高新技术企业顶端的网络企业,要求它的管理团队必须是高素质的管理人才,要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如雅虎的杨致远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电机工程硕士;搜狐的张朝阳曾在1986年考取李政道奖学金,赴美留学,并于1993年获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学位。
(4)创新精神。创新或创意是互联网世界的生存前提,无论是雅虎的网络门户模式,亚马逊的网上超市模式,还是eBay的网上拍卖模式,创新使网络企业具有无穷无尽的增长动力。
(5)团队结构。一个管理团队是由管理、财务、技术、生产、营销等各方面人才组成的,是企业发展的基本保证。投资者更希望网络企业的技术人员有强大的创新能力,更希望管理层利用掌握的信息按照顾客的需要调整发展计划,更希望企业的管理者有全球性扩张经营的长远目光。
2.商业模式。风险投资家在被问到“评估被投风险企业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问题时,大部分风险投资家会首先回答是商业模式。由于互联网的本质就是分享、沟通和娱乐,因此,构建互联网商业模式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和效率,来替代传统行业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批批吉服饰(上海)有限公司为例,在2007年9月举行的商界论坛最佳商业模式中国峰会上,PPG获得年度最佳商业模式第三名。PPG的商业模式是将男装交给七家合作企业贴牌生产,PPG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然后通过无店铺的在线直销和呼叫中心方式,将产品直接交到消费者手里。这种直销模式,去除了中间商所赚的利润,同时将存货率大大的减低,极大地降低了成本,取得了巨大的竞争优势。PPG的概念吸引了风险投资的关注。其首席运营官黎勇劲就来自于PPG的第一家投资商,当时他的身份是集富亚洲董事。他选中PPG的原因有三:商业模式好、市场够大、管理团队能力很强。
(2)开发“长尾市场”。在网络时代,由于关注的成本大大降低,人们有可能以很低的成本关注正态分布曲线的“尾部”,关注“尾部”产生的总体效益甚至会超过“头部”。通过对市场的细分,企业集中力量于某个特定的目标市场,或严格针对一个细分市场,或重点经营一种产品和服务,创造出产品和服务优势。GoogleAdWords、Amazon都是长尾理论的优秀案例。(3)寻找新的收入模式。GoogleAdSense是针对网站主的一个互联网广告服务,它面向的客户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小型网站和个人,对于普通的媒体和广告商而言,这个群体的价值微小得简直不值一提,边际收益很少,且需求各异又使得边际成本大,但是Google利用自己开发的“搜索”技术,大大地降低了边际成本,从而能为其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广告服务,将这些数量众多的群体汇集起来,形成了非常可观的经济利润。
(4)吸引“注意力”。网络企业吸引用户注意力的目的在于获得更多的“点击数”,成为用户心目中能够经常想到的领域经营者,那么企业面临的商机是无限的。网络企业赢得注意力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关联性。网站必须有浏览者需要的东西,而且应该重点考虑用户访问网站是为了得到什么。②权威性。身处信息爆炸时代,在Google、百度随便键入一个关键词得到的都是成百上千的网站地址。要想获得高度黏着力,网站必须具备权威性。③参与性。参与性通常体现在互动、竞争、娱乐等方面。④共有性和个性化。如当当网有“我的当当”,使购物者比较轻松方便的管理自己的定单。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风险投资高风险的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的失败率极高。由于风险投资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大多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技术的研究开发、产品的试制、生产,到产品的销售要经历
许多阶段,而投资风险存在于整个过程中,并来自于多方面。因此,加强风险投资的风险研究,规避风险,直接关系到风险投资主体的生存和发展。
1.技术风险
由于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复杂性,很难预测研究成果向工业化生产与新产品转化过程中成功的概率,这是高科技投资中最大的风险来源。技术风险的具体表现为:
(1)技术上成功的不确定性。新技术在诞生之初都是不完善的、粗糙的,能否在现有的技术知识条件:下按预期的目标实现都是不能确定的。
(2)产品的生产和售后服务的不确定性。产品开发出来后,如果不能成功地生产出产品或进行批量生产,仍不能完成风险投资的全过程。
(3)技术寿命的不确定性。由于现代知识更新的加速和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致使新技术的生命周期缩短,一项新的技术或产品被另一项更新的技术或产品所替代的时间是难以确定的。当更新的技术比预计提前出现时,原有技术将蒙受提前被淘汰的损失。
(4)配套技术的不确定性。一项新的技术发明后,往往需要一些专门的配套技术的支持才能使该项技术转化为商业化生产运作,如果所需的配套技术不成熟,也可能带来风险。如美国的TRITIUM公司在风险资本的帮助下于1998年年初开始进军免费网络服务领域,采取类似网络零点公司的技术。但TRITIUM公司一时无法解决在技术上遇到的难题,即廉价带宽技术问题,在挣扎了半年之后,后劲不足,终于支撑不住,只好宣布无限期停业。
2.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风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投资失败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1)决策风险。即风险企业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由于风险企业具有投资大、产品更新快的特点,这就使得风险企业对于高新技术产品项目的决策尤为重要,决策一旦失误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组织风险。风险企业主要以技术创新为主,企业的增长速度都比较快,如果不能及时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这样就会造成企业规模高速膨胀与组织结构落后的矛盾,成为风险的根源。
(3)生产风险。预期的市场容量往往事先不能精确测定,致使实际的生产水平与实际的市场容量不一致而产生风险,所以这种生产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
风险企业大多为创新科技企业,这些公司都有这样一个特点,即公司的创始人大多是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专业技术上各有特长,并对技术研有独钟,但他们在管理上却不是行家理手或对管理的细节不感兴趣。在公司的发展初期,由于公司规模较小,他们尚能管理好自己的公司,随着风险资本的进入,公司进入了一个超常发展阶段,这时身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司创始人的管理能力已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要求,他们在公司管理上的风险日渐突出,可能发生如上所述的决策风险、组织风险和生产风险等。此时,通常的做法是,风险资本家与公司的创始人一道从外面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或职业经理人对公司进行管理。
1977年4月,在风险资本的帮助下,苹果公司首次公开推出了新产品——AppleⅡ型机取得巨大成功。公司的超常规发展使公司的组织结构出现了问题,而公司的创始人乔布斯和沃兹尼克都深感自己不能胜任日常的管理工作,于是他们任命马古拉为执行主席,并从国家半导体公司挖来了他们的总经理麦克尔。斯格特担任苹果公司的总经理。这样,苹果公司渡过了当时的管理危机,公司一度得到快速发展。
3.市场风险
如果风险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或服务与市场不匹配,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就可能给风险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具体表现在:
(1)市场的接受能力难以确定。由于实际的市场需求难以确定,当风险企业推出所生产的新产品后,新产品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遭市场的拒绝。如铱星的技术水平比现有的通讯卫星的技术水平高,但是铱星公司却破产了,为什么?主要原因就是铱星技术没有市场需求,技术没有市场性。
(2)市场接受的时间难以确定。风险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全新的,产品推出后,顾客由于不能及时了解其性能,对新产品持观望、怀疑态度,甚至做出错误的判断。因此,从新产品推出到顾客完全接受之间有一个时滞,如果这一时滞过长将导致企业的开发资金难以收回。
(3)竞争能力难以确定。风险企业生产的产品常常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这种竞争不仅有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同时还有潜在进入者的威胁。风险企业可能由于生产成本高、缺乏强大的销售系统或新产品用户的转换成本过高而常常处于不利地位,严重的还可能危及这些企业的生存。
仍以苹果公司为例:在80年代初,IBM根据市场变化的需求,率先提出走计算机相互兼容的道路,其他的一些计算机公司都纷纷响应。然而苹果公司却没有注意到市场的需求及竞争形势发生了变化,在技术上目空一切,固执己见,拒不走兼容化道路,正因为这一失误,使苹果机与其它品牌PC机不兼容,市场供应的大量软件无法应用,使它难以增加新的客户,失掉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导致了苹果公司后来经营状况恶化,几乎到了破产的地步,至使风险投资遭受重大损失。
4.人才风险
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才因素在风险企业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与传统技术企业相比,风险企业在劳动力需求的数量和结构上有较大的不同,由于风险企业成长较快,且一般属于高度知识密集型的企业,其要求科技人员和劳动力既快速增长又有较高的素质,因而形成高科技人才的相对短缺。高素质的管理层通常是投资者考虑的最重要的因素。如果由于人事制度不合理,高级管理人才容易流失,就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危险;同时,公司技术骨干的流动,也会使整个企业的技术开发受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硅谷大名鼎鼎的天使投资人麦克琳于1990年联合其他的风险投资机构向哈斯廷斯创立的纯软件系统公司投资了640万美元,但是,由于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裁一直没能打开局面,致使公司业绩停滞不前,先后更换了4名副总裁也没能奏效。最后,麦克琳亲自挑选了一名主管,才使公司的市场业务得到进展。1995年,纯软件系统公司成功上市,麦克琳大获全胜。
5.来自外界环境的一些特殊风险
关键字体育产业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对于中国人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物。众多的创业者利用风险资本开创出了自己的一片广阔天空。例如我们众所周知的新浪网、阿里巴巴网站的成功。风险投资无疑为力图创业者或者小规模企业提供了一条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然而,在许多次的创业大赛中,鲜有体育投资项目中的。个中原因,除了体育投资项目选取了其他的融资方式外,在争取风险投资的进入时忽视了应该注意的事项也是其中原因之一。体育产业投入水平较低,存在资金短缺问题;体育领域内存在许多具有发展潜力的好项目,迫于资金压力而无法上马。风险投资是企业融资的渠道之一,在我国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资金短缺的体育投资项目可以向风险投资寻求融资机会。
1体育产业投入水平低
1.1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比重小
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1997年,我国体育产业的增加值为156.37亿元,1998年为183.56亿元,占GDP比重的0.2%,而发达国家同时期的这一比例在1%~3%之间。从这一角度看,我国的体育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偏低。
1.2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消费需求水平而言,体育产业的投入水平低
依据配第一克拉克定律,一个经济地区的经济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顺次发展。我国目前整体国民经济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由于地区的不均衡发展,有的地区如京津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步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随着经济的日趋发展,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也将增加。从目前的状况看,体育投入的规模远远满足不了人们对体育消费的需求。
1.3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下,相对于重点项目而言,非重点项目和群众体育投入水平低
举国体制是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动员和调配全国有关的力量,攻克某一项世界尖端领域或国家级特别重大项目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举国体制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对于一些非重点项目、偏冷项目、观赏性不强的项目,资金不足现象尤为突出。群众体育是体育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政府主导的投资体制中,群众体育相对于体育行政部门而言,则是不属于本部门份内该管的事。体育行政部门在精神上支持群众体育的发展,但是要把本已紧张的资金投入到跨部门、跨系统、收效慢的群众体育上,是不大可能的。所以,资金短缺对群众体育投资而言是任何时候都存在的。
随着体育改革的深入和体育市场的逐步完善,一些体育投资项目应抨弃“等靠要”这种计划经济下的残留思想,主动到资本市场中寻求机会,以缓解资金短缺问题。
2体育投资项目通过风险投资进行融资的作用
2.1风险投资存在大量的资金沉淀
风险投资是指专业资产管理组织将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创建时间不长、但成长很快,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以期获得高额投资收益,或对未上市的具有潜在增值机会的中小型企业的一种中长期投资。
目前,我国风险资本在总量上已经达到100亿元人民币,但真正发挥作用的资金仅有12亿左右。在100亿的风险资本中,具有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资金占90%,私人资金占2%,外来风险投资资金占8%,所以,大量的私人资金(如居民存款)、基金(如养老保险基金)未能加入到风险投资行列中来。
在我国,对于风险投资的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认为风险投资是从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是只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的。如风险投资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有89%的风险投资公司选投了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新技术项目。这种认识背离了风险投资的本性。诚然,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利润空间较大,理所当然,高新技术产业是风险投资活动的主舞台。然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以其富裕的资金和专业化的管理参股被投企业,通过被投企业的培育成功,获取高额资本回报(而不是稳定获取成长利润),然后功成身退。所以,应该说,哪里有发展空间,哪里就有风险投资的影子。
目前,风险投资在我国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沉淀。
2.2引入风险投资对体育产业的影响
2.2.1风险投资的进入可以加速体育资产证券化步伐
体育产业资产的证券化有利于增加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的可选择性,可以使筹资者通过资本市场直接筹资而无须向银行贷款和透支,同时降低了筹资成本,有利于提高我国体育产业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
如果风险投资进驻体育产业,必定会迫使体育产业走资产证券化的道路并加快其步伐。
2.2.2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体育产业内部理顺产权关系
我国体育产业尚处于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阶段,产权不明晰是处于这一阶段中的企业的通病。
风险投资以其提供的资金入股,被投资企业以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入股。这种无形资产包括范围极广,可以是专利、技术诀窍,也可以是一个创新的点子,甚至包括创业者的个人能力。风险投资在一开始就要求被投资企业有清晰的产权关系,否则,后面的合作将难以为继。
2.2.3风险投资的进入有利于加强体育产业内部管理的科学化
市场机制下现代化企业的基本特点之一是管理科学。体育要走产业化的道路,必须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
风险投资给被投资企业带来的附加价值之一是参与管理。风险投资基金管理者(也称为风险投资家)都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据调查,有2/3的风险投资家有大型企业高层管理背景,另有1/3的风险投资家有金融背景。被投资企业可以利用风险投资的直接参与管理来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还可以有效利用风险投资家的专长、经验和网络关系来克服不同阶段的困难而不断顺利发展。
3体育投资项目赢得风险投资应注意的事项
体育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向体育领域投资获取利润回报的项目,如体育休闲项目、体育竞赛项目。
成功获得风险投资并能使项目顺利实施的注意事项可以从三个阶段来分析,即策划阶段、撰写商业计划书阶段和签约阶段。
3.1策划阶段,注意理顺产权关系
体育投资产权是指进行体育投资的投资者对投资对象拥有的各种权利,包括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在产权结构当中,所有权、行为权、索取权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它们最终共同决定了产权的运行效率,其中任何一方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不公正的一面,就会伤害产权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损害产权的运行效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投资项目从选项到投资,全部由政府统一包办,投资项目无论盈利还是亏损,均由政府独家承担,体育事业所需资金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支出。所以体育投资主体单一。随着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各方面改革的逐步深入,体育改革也迈开了步伐。体育投资主体从一元化向国家和社会二元化转变。所以,现有体育资产很多为国有产权,在委托关系中,存在出资人缺位现象和很高的人风险。
论文摘要:面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多渠道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已成为共识。作为权益资本的风险投资可以有效地帮助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度过资金难关,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以现代企业理论为视角,从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三个方面分析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这有助于我们更深入了解风险投资以及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能够提高风险投资的运行效率。
我们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建立在现代企业理论的框架下从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分析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能够提供风险投资的运行效率,有助于更全面深入地了解风险投资,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一、风险投资与交易成本
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的交易成本是很高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风险投资家寻找好的投资项目以及审慎调查、签订合同的费用;创业者寻找风险资本的费用,因为融资是一次消耗大量精力和时间的过程,可能要和10—40家风投沟通后才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方;投资后风险投资家参与企业管理监督,提供增值服务的费用;合同出现问题后解决问题、改变条款或从企业退出所花费的费用;资产的专用性所引起的费用,这是由于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资本,从资本的介入到资本的退出需要很长的时间,导致其流动性差、专用性强,发生昂贵的交易成本。
二、风险投资与企业产权和人力资本
产权制度提供了一套行为规则促使人们将外部性内在化。按照诺斯等人的看法,有效率的产权安排通过使人们活动的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而对商业活动产生激励,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技术创新的发生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特别是产权安排和创新的结果。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产权的融合,是最有效的所有权制度安排,其实现形式就是企业所有权的共同分享和共同治理。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这一制度尤为重要。在高科技企业中,企业家、关键技术人员作为高存量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挥了比在普通企业中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企业家、关键技术人员的活动也是难以监督的,或监督的成本很高,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分享企业的所有权。
实践中,在风险企业特别是高科技风险企业里,企业家、关键技术人员拥有股权是一个普遍现象,有些技术开发企业甚至将持股权制度扩展到全体员工,虽然他们个人甚至作为一个整体持有的股权比例很低,在企业控制权方面的作用有限,但对他们个人仍能够产生足够的激励作用。美国微软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并不高,但主要的研究开发队伍相当稳定,原因之一是微软实行的员工持股制度,微软已有数百位亿万富翁。美国硅谷在高科技创新方面的巨大成功与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创新密不可分。硅谷通过技术配股、股票期权、职工配股等形式,使公司的技术人员成为股东,股票上市后,职员一夜之间可能成为百万富翁。这种收入分配机制产生了巨大的激励作用,人们全身心投入技术创新,新的发明和专利不断产生。在国外风险资本介入较深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企业家、关键技术人员持股已经成为这些企业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
三、风险投资与信息不对称和委托
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风险资本家、创业者三方参与,他们是相互独立的利益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
1.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的委托关系
首先,当风险投资家来募集资金时,风险投资者可能不知道对方从事风险投资业的经验和能力,也不知道对方的品质和信誉。因而在签订协议时不知道收益和风险的分配是否合理;而风险投资家清楚自己的状况,可能会争取到更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其次,在协议签订后,风险投资家是否遵守协议中商定的条款,风险投资者很难知道或要花费很大的监督成本。如果投资失败,风险投资者也很难知道是项目本身的问题还是风险投资家不努力或其它渎职行为的缘故。
2.风险投资家与创业者的委托关系
就逆向选择问题而言,一方面创业企业家更了解个人的能力、团队的素质、投资项目质量、市场前景等等。这时处于信息劣势的风险投资家只能基于市场上风险企业的平均质量来定价。于是,对于那些质量高于平均质量的企业来说,这相当于提高了他们使用资本的代价,而这些企业往往能够以较低的代价寻找到其他融资途径,结果是他们另觅他途。对于那些低于平均质量程度的企业来说,由于其难以寻找到其他融资渠道,会更热衷参与交易。这样市场上只留下质量程度较差的企业,企业的平均质量程度下降,风险程度提高,理性的投资者知道这一情况,于是便提高其风险补偿,提出更苛刻的投资条件,这进一步加剧了逆向选择,最终形成了质量低的企业对质量高的企业的驱逐。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时风险投资家最初会错过许多后来很成功的创业企业。另一方面对创业者来说,除了需要资金外,更需要风险投资家的增值服务,因而需要仔细了解风险投资家的背景信息,这时风险投资家拥有信息优势。
道德风险方面,风险投资家的主要目标是追求资金的合理回报,为此要控制董事会影响企业重要决策,控制表决权,有更换管理层的权利。而创业者往往是项目的拥有者,本身可能就是技术专家,在企业技术开发、生产经营上拥有私人信息。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往往出于个人利益或企业单方面利益的考虑,他们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资者的选择。国内有的企业甚至会提供假账以骗取资金。
四、风险投资的制度安排
为了使具有高风险和高信息不对称特点的风险投资有效率运作起来,就要形成风险分担机制,减少参与各方的风险,在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家及创业者之间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相关各方的利益最大化行为一致,现实中,风险投资主要采取了以下的制度安排。
1.风险投资注人之前
风险投资家一般在某一行业或领域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风险投资往往专注于特定行业的企业或处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企业,这种制度安排大大降低了风险投资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另外,风险投资在筛选项目时,会利用其广泛的业务网络(包括投资银行、经纪商、律师、会计师、投资顾问等)来为之提供有关项目信息。为了从各种渠道提供的成千上万个项目中筛选出符合自己标准的项目,还要前往企业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市场前景尤其是管理团队进行深八调查。通过以上多道程序,才能较好克服项目筛选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可能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
2.分阶段投资
分阶段投资是指将资本分期分批投入,在每一阶段上的投入仅供这一阶段发展的资金,在进入下一阶段时,企业必须进行再次融资。这体现了风险投资的期权特征,即现阶段的投资者有继续为下一阶段投资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投资者将对项日进行持续评估以决定是继续投资还是延期,甚至终止投资,以控制风险,减少损失。
3.金融工具的选择
一般而言,风险投资家多采用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附带认股权证的债券等复合型金融工具。其中,可转换优先股是最为普通的一种形式。其优势在于:(1)持有可转换优先股可优先获得固定的股息支付,并可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时,通过转换为普通股而分享企业利润的增长。(2)可转换优先股一般附有赎回条款,在出现对企业前景信心不足时,持有人可要求企业赎回股票,从而避免更大的损失,同时也对企业管理层强化了压力和约束。(3)风险投资家即使以优先股形式持有股票,仍享有一定的对企业决策的投票权。
4.直接控制权安排
主要有三个方面:(1)参与董事会条款。风险投资家往往在企业的董事会中占主导地位,至少拥有一个席位,通过控制董事会来达到对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控制的目的。(2)投票权分配条款。风险投资家的投票权不受其投资形式的影响,并且控制权的分配不适用“一股一票”的原则,一般要求有多数投票权,甚至在重大事情上拥有一票否决权,即绝对控制权。(3)管理层雇佣条款。在企业经营不善时,风险投资家可以撤换管理层,并回购管理层持有的股份。参与管理的风险投资治理是一种相机治理模式: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是可以分离且不必完全对应。对于风险投资家而言,通过董事会席位或者合同赋予的特别条款对诸如企业发展的决策经营计划、资产重组、财务控制、人事决策等方面施加影响,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控制企业而是为了降低风险,增加回报。如果企业家积极,则风险投资家可以采取“间接参与型”的管理方式。对于不善经营的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则是风险企业的积极投资者,因而契约中往往规定危机出现时风险投资家有解雇管理层的权力。没有一个契约能够详细规定和预测风险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除明确契约的保护外,参与管理是减少风险最有效的风险投资治理机制。
5.反稀释条款
反稀释条款是在股票分割、派股、资产重组等其他稀释所有权情况发生时用来确保早期投资者利益的协定,有“完全棘轮”保护和“加权平均棘轮”保护两种方式。
6.赋予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更多的剩余索取权,实现“激励相容”
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1)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的股权安排。风险投资家虽然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但在初创阶段一般只占公司5%一25%的所有权,一般为1O%,而往往会安排相当大一部分股份份额由企业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认购或直接发放,从而使创业团队拥有大量股份,促使其努力工作,使创业企业顺利成长。另外,风险投资家往往持有优先股,而管理层持有普通股,并且其持股比例取决于经营的好坏,因为优先股的转股比例不固定,随着企业经营的好坏调整。企业管理层的收入结构中,股权收入是最主要的,企业盈利越高,则风险投资家的优先股转成普通股的比例越低,但股价因为盈利提高而上升,可以保持较高的股票市值,管理层也获得更多的股票份额和更高的股票市值。但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不仅转股比例提高,管理者的持股比例下降,而且在支付优先股利息之后,普通股可分配的收益有限,管理层会遭受损失。这样,企业经理层能够分享企业利润增长带来的收益,同时承担企业亏损带来的损失,从而与风险投资家的利益形成一致,降低了委托关系中的道德风险。(2)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的股票期权安排。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在未来的固定期限内或当经营目标实现时,可以按照合约中约定的较低价格购买公司股票(通常是普通股),且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将购入的股票在二级市场出售取得收益,但期权不可转让。这种安排激励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努力1:作以使企业价值最大化,从而使企业股价上升,如果到时股价高于执行价,企业家将执行期权,股价与执行价之间的差额就是收益。如果股价低于执行价,企业家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并不需承担任何损失。通过以上制度安排,使得期权持有者将个人利益与企业业绩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他们提前离开企业,企业有权以账面价值或事先约定的较低价格回购其拥有的股票,同时取消期权,这就是所谓的“金手铐”。股票期权对创业家而言,既是一种巨额补偿和巨大激励——以股票增值实现了人的剩余索取权又是一种严格约束——迫使创业家更加关心股票将来的价值,主动采取符合委托人即风险投资家利益的行为,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避免短期行为,从而实现激励相容,减少成本,达到双方利益的协调。
7.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
在美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通常为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LP),承担有限责任,风险投资家充当一般合伙人(GP),承担无限责任。它主要通过制定合理的报酬结构把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一致起来,激励风险资本家。有限合伙制通常规定,一般合伙人出资1%,除收取风险基金1.5%~3%的年管理费外,还获得投资所实现利润的约20%作为回报,有限合伙人出资99%,取得风险投资基金收益的8O%。这种制度安排,比较充分地考虑了对风险投资家的利益激励,为了追求自身利益,风险投资家将尽全力争取成功。
有限合伙制的约束机制主要表现在风险资本家在合伙企业中所承担的风险上,作为一般合伙人,风险资本家承担无限责任,对企业的信贷和负债承担无限责任,因而个人的财产处于风险之中。因此,有限合伙制合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委托问题可能带来的危害性,尽可能地把有限合伙人与一般合伙人的利益一致起来。
8.投资后的参与
风险投资家通常在投资后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如帮助企业制定战略计划,为企业网罗人才,引入其他资金支持,辅导企业日常运作管理,定期了解企业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情况。这些活动可以进一步减轻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使风险投资家保持对企业的了解,有助于对企业前景作出正确的判断。相比国外而言,国内风险投资公司投入资金后会更深地介入被投资公司的日常管理,不仅因为国内创业者和公司管理不成熟,更严重的是因为有些创业团队往往违反游戏规则。
9.退出机制安排
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安排非常重要,风险投资者之所以愿意承担巨大的风险,绝大多数都是受到了高额回报预期的驱动,而高额回报预期能否实现的关键在于能否及时且顺利地将资金撤出、变现,以便投入到新一轮的资本增值活动中。风险资本能否顺利退出对风险投资的最终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有三种退出渠道:首次公开上市(IPO)兼并与收购,破产清算。
(1)首次公开上市。IP0是风险投资者最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因为公开上市往往能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它的投资回报率通常极高。从创业者的角度来看,它既表明了金融市场对企业良好的经营业绩的确认,企业获得了在证券市场上持续筹资的渠道,取得了进一步发展的资金。同时,IP0也相当于为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控制权的看涨期权合约。但是其弊端在于,对于风险投资家而言,在初创企业进行IP0之前的两年,必须做大量的准备工作,要将公司信息向外界公布,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以期望得到积极的评价,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股价被低估。相对于其他退出方式,IPO的手续比较繁琐,涉及法律、会计、中介等问题,退出费用比较高昂,并且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权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完全变现,时间比较长。(2)兼并与收购。尽管其收益率比不上公开上市,但也是重要的退出途径,风险投资者手中的股权可以很快变现,并且企业也不需向外界透露公司信息。这种退出方式在国内当前的经济状况下尤其重要,资本市场走向寒冬是一个原因,同时曾经被爆炒的创业板迟迟无法推出也导致这种退出方式受到欢迎。(3)破产清算。将赌注下在新创公司身上,期待能够从股票发行中得到丰厚的回报。但谁的手中也没有预知未来的水晶球,风险投资中失败的企业数量要远多于成功的企业,风险投资者的损失要靠成功企业的高额利润来补偿。
参考文献:
[1]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2]段文斌等制度经济学——制度主义与经济分析[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3]祝九胜.创业投资——制度分析与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4]张永衡.风险投资与产权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D02
[5]文先明.风险投资中信息不对称及风险分析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6]郑君君.风险投资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7]张维迎.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一关系.北京:经济研究,l996(9).
[8]王凤荣.创业资本的制度创新分析[J].天津:南开经济研究.2002(2).
[论文关键词]风险投资基金;激励与约束机制;委托;管理激励理论
风险投资基金中风险资本所有权与其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目标和利益的不完全一致、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未来的世界的不确定性是产生对风险投资家进行激励约束问题的充要条件,本文主要是对与风险投资基金中激励与约束问题相关的理论进行评述,以便为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设计奠定方法论基础。
一、委托理论
(一)对委托理论的简单评述。
在与“对经理人员进行激励约束”相关的理论中,被认为既是企业理论、契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同时又属于交易费用经济学研究领域的委托理论占据了主导地位。该理论认为,作为出资者的股东是企业的最终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并成为委托人;经理人员则是其人,经理人员应对股东负责,以股东的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由于委托人和人利益目标的不完全一致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契约的不完备,产生了人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因此,委托理论主要研究委托人如何通过对人进行适当的激励,以及承担用来约束人越轨活动的监督费用,或使人支付一笔保证金使其利益偏差有限,以解决“间题”。委托理论也就是在此基础上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曼内(1965),詹森和麦克林(1976)、哈特(1983)等人对其做了进一步地发展,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一系列对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例如,剩余索取权应尽可能分配给企业中最具信息优势、最难以监督的成员、权的竞争和接管(Manne,1965)、经理市场施加的激励与约束(Fairia,1980)、企业债务约束(Hart,1983)等等。
委托理论作为主流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为人们分析、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有意义的工具。但是,与其他理论一样,委托理论也并不是完美的,它自身也存在某些缺陷。委托论者虽然也认为企业是由包括实物、劳动在内的诸要素组成的特别契约,但并未对劳动这一要素进行进一步地研究,从而也无法正确认识到劳动的提供者,即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企业所有权中的地位,因而该理论是基于“出资者应单方面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这一观点之上进行分析的,而它的这一观点已不能很好地解释当今社会中分享制度日趋发展的现实。尽管委托理论具有上述缺陷,但仅对本文的研究对象而言,我认为风险投资的特殊性使委托理论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定程度上能够“弱化”理论自身的上述缺陷,从而使该理论对本文设计一套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原因在于:风险投资基金作为知识经济中的新型企业,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成为其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风险投资家所拥有的这些人力资本具有很强的“专有通用”的性质(因为人力资本属于风险投资家个人所有,所以为“专有”;而风险投资行业对人的素质要求比其他行业都要高,这就使风险投资家在管理其他要求较低的行业时能够做到游刃有余,所以为“通用”),而且属于风险投资基金的稀缺性“资源”,或者说,由于风险投资对人的高素质要求导致风险投资家市场处于严重的求大于供的状态(这一点对我国而言尤其明显),因而风险投资家承担的风险是极其微弱的,从而投资者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风险承担者而享有剩余索取权。除此之外,委托理论本身的分析框架对研究风险投资基金中的激励与约束还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二)委托理论对设计风险投资基金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借鉴意义。
委托关系一般是指的内部关系,即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詹森(Mjensen)和麦克林(W"Meckling)将委托关系定义为:“一个人或一些人(委托人)委托其他人(人)根据委托人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可见,委托关系是基于授权而产生的契约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在经济活动中相当普遍,许多契约都是在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签订和执行的,通常将掌握信息多(或具有相对信息优势)、行为最重要而又最难监督的一方称为人,即本文中的风险投资家;而将其行动受人的私人信息约束的另一方称为委托人,即本文中的投资者。在委托关系中,一方面,委托人与人都是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目标(效用最大化),而两者的利益目标函数是不完全一致的。作为出资者的委托人追求的是公司利润的最大化,而人更多地追求的是个人收人最大化、社会地位的提高、权力的扩大以及舒适的工作条件等,与付出努力相比,享受闲暇会给他带来更大的效用。另一方面,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分布是不对称的。委托人能够了解的有关人的信息是有限的,如人的努力程度、人的才能、风险态度等;而人不仅比委托人更了解自己的才能,而且他更了解自己的工作努力程度,因此人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由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人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降低努力程度和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达到自身效用的最大满足,甚至不惜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即产生“道德风险”(MoralHazard)。因此,委托理论的核心就是在以下两个约束条件下,委托人如何选择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预期效用的补偿规则:一是委托人必须保证使人因接受这一份合同而获得的效用至少等于他拒绝这一合同而得到的效用,即“参与约束”;二是一旦签订了这一合同,在这一合同下,人所选择的行动对他自己来说必定是最优的,亦即这一合同必须使人在他所选定的行动上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即“激励相容约束”。斯彭斯和泽克豪森(Silence&7.eok-hauser,1971)、罗斯(Ross,1973)及米尔斯(Mirlees,1976)运用数学模型,从效用函数、不确定性信息分布和报酬安排出发,构造了委托人和人之间风险适当分担的合同关系,指出“让人承担部分风险或完全风险”是激励人选择对委托人最为有利行动的有效机制。拉德纳(1981)和鲁宾斯坦(1979)使用动态重复博弈模型说明:如果委托人和人之间保持长期的关系,双方都有足够的耐心(贴现因子足够大),那么委托人可以相对准确地从观测到的变量中推断人的努力水平,人不可能用偷懒的方法提高自己的效用。拉德纳和鲁宾斯坦由此得出长期合同是激励和约束人的有效机制。法马(Fama,1980)认为在竞争的经理市场上,经理的市场价值(从而收人)决定于其过去的经营业绩,从长期来看,经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所以,即使没有显性激励合同,经理也有积极性努力工作以改进自己在经理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的收人。霍姆斯特姆(Holmstrom,1982)模型化了法马的这一思想。迈耶和维克斯(1994)也提出了该思想,认为在动态博弈中,诸如经理市场、产品市场的“隐性激励机制”能够部分地解决人的激励问题。曼内(1965)则指出,权内部的竞争和接管能够起到有效地激励、约束人的作用。
由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委托理论所研究的问题实质是激励问题,因而,有关由委托关系而引致的对“道德风险”现象的研究,在经济学中也被称为激励理论。委托理论是经济学家迄今为止所拥有的分析激励问题最有效、最通用的工具。本文的主题—投资者对风险投资家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同样可以用委托理论的分析框架来描述:假定作为人的风险投资家真正是所谓的“投资理财专家”,这样基金总收益可能单纯是“专家”工作努力程度的正向函数。但实际上除非人有着一种利他主义行为,否则努力替委托人工作总是倾向于降低人的效用水平,此为替代效应。另一方面,风险投资家付出更大的努力程度也能增加其个人收人(基于管理绩效的奖金),因而倾向于提高其效用水平,此为收人效应。所以,风险投资家努力工作总是存在着收人效应和替代效应。在此设人的效用函数为U=f(t,T),其中U表示效用水平,t表示风险投资家的劳动投人量,并假定劳动投入量代表了其真实的努力程度,T代表预期收益,且再假设T是努力程度t和运气P的函数,即这表明基金总收益是风险投资家努力工作和其个人运气的增函数,因此可以将风险投资家的效用函数重新描述为U=f(t,p)。这表明风险投资家为了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存在两种相反的倾向:尽量地少工作以争取闲暇,让自己过得轻松一些;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努力工作以增加自己收人进而提高效用水平的倾向,因而又存在着努力工作的愿望。风险投资家效用最大化的决策是根据收益的边际效用与劳动投入的边际效用的绝对值相等决定劳动投人量,即但是由于因而随着风险投资家投入劳动的逐渐增多,风险投资家争取闲暇的心理动机就可能压倒通过努力工作来提高收人从而提高效用的动机。因为,劳动投人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并不能直接观察到的作为人的风险投资家的上述行动,他所能观察到只是另外一些变量(如风险资本的增值程度),这些变量至少部分地由风险投资家的行为决定。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这些观测到的变量奖惩风险投资家,使风险投资家在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的条件下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委托理论的贡献不仅在于它为风险投资基金中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研究提供了上述一个分析框架,还在于它的部分结论对其具有现实意义。
二、管理激励理论
对于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激励问题,管理学和经济学中的激励理论在几乎完全不同的发展轨迹上进行阐释。经济学中的激励理论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它是继一般均衡理论后微观经济学基础理论的革命性的突破。而管理学中的激励理论从20世纪初泰勒开创管理科学开始,一直是管理学的研究主题,它经历了由单一金钱刺激到满足多种需要、由激励条件泛化到激励因素明晰、由激励基础研究到激励过程探索的历史演变过程。按照研究激励侧面的不同与行为的关系不同,根据理论史上的上述差异,在此本文将管理激励理论归纳和划分为以下不同类型。
(一)多因素激励理论。
多因素激励理论是从研究人的心理需要而形成激励的基础理论,它着重对激励诱因与激励因素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其代表理论有:马斯洛(A.Maslow,1954)的需要层次理论、奥尔德弗(Alderfer,1972)的ERG理论、麦克利兰(D.C.McClelland,1961)的成就需要理论、梅奥(E.Mayo,1933)的“社会人”理论、赫兹伯格(F.Herberg,1957)的“激励-一一保健”双因素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有五个层次: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这五个层次像阶梯一样从低向高,一个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就会转向另一个层次的需要。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表明,针对人的需要实施相应激励是不可能的;但激励人们努力的方式不应是单一的,当物质激励提供的激励效果下降时就应增加精神激励的内容;要根据人的不同需要和不同的社会环境,设计相应的激励方案。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被奥尔德弗概括成ERG理论,即生存(Existence)、关系(Relation-ship)和成长(Growth)理论。随后,赫兹伯格对满足个人需要的效果提出了“激励一一-保健”双因素论,认为仅仅是满足人的需要还不能排除消极因素,就如卫生保健不能直接提高健康状况而只能有预防作用那样,满足需要可以认为是消除个人不满和抵触情绪的一种“保健因素”,更应注重“激励因素”对人的作用,这样才能使满足人的各层次需要的工作收到提高生产率的实效。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理论对具有高目标值的企业家或经理人员的激励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他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三种: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和情谊需要,具有强烈成就需要的人,把个人的成就看得比金钱更重要。麦克利兰提出的成就需要理论对研究风险投资家的激励方式具有更为直接的作用。
(二)过程激励理论。
过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人的动机形成和行为目标的选择。最有代表性的是弗洛姆(V.H.Vroom,1964)的期望效用价值理论、亚当斯(J.S.Adams,1963)的公平理论以及波特(L.Porter)和劳勒(E.Lawler)的期望论模型等。这些理论研究表明:根据人们的行为动机以及目标设置,将个人需要、期望与工作目标结合起来,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弗洛姆对于如何提高激励因素的激励力,提出了“期望模式理论”。他认为,某一行动成果的绩效,以及期望机率一一个人认为某一行动成功可能性的程度—直接决定了激励因素的作用大小。如果他认为达到目标的期望值很高,就会有信心、有决心,就会激发出强大的力量。但如果他认为目标太低,就会鼓不起干劲,失去内部的动力。在弗洛姆的“期望模式理论”基础上,美国的波特和劳勒于20世纪60年代末建立了期望论模型。该模型认为激励力量的大小取决于多方面的变化因素,涉及当事人对该项工作的成功、所获报酬以及相关影响的认识和评价。这一理论所包含的内在激励的重要性在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把一项工作交给内在激励价值高的人比交给内在激励价值低的人会产生更大的激励效果。亚当斯的公平激励理论强调工作报酬相对公平的重要性,认为同等的报酬不一定获得同样的激励效果,只有通过纵向比较(即把目前投人的努力与目前所获得的报偿的比值,同自己过去投人的努力与过去所获报偿的比值进行比较)和横向比较(即将自己获得的报偿,包括金钱、工作安排以及获得的赏识等与自己的“投人”,包括教育、努力及耗用在职务上的时间等比值与组织内其他人作社会比较),才能知道同等报酬是否具有相同的激励效果。如果激励机制的设计违背了公平原则,将会导致激励效果的下降。
(三)综合激励模式理论。
综合激励模式理论是由罗伯特·豪斯(RobertHouse)提出的,主要是将上述几类激励理论综合起来,把内外激励因素都考虑进去。内在的激励因素包括:对任务本身所提供的报酬效用价值;对任务能否完成的期望值以及对完成任务的评价。外在的激励因素包括:完成任务所带来的外在报酬的效用价值,如加薪、提级的可能性。综合激励模式表明,激励力量的大小取决于诸多激励因素共同作用的状况。
管理激励理论以人的需要为基础,对激励的过程进行深人细致的研究,确定影响因素,寻找科学和多样化的激励方法以期提高激励效果的有效性和充分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它克服了由泰勒首创的科学主义管理强调以物为中心的“物本管理”在人的激励方面存在的不足。但另一方面,管理激励理论侧重于对一般人性的分析,服务于管理者调动被管理者积极性的需要,并没有针对管理者本身的专门激励理论,而风险投资基金中的激励与约束恰恰是对风险投资家的即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尽管如此,但由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研究的主题是“投资者对风险投资家激励与约束”问题,其实质是一个“管理高层管理者”的问题;二是风险投资家具有一般的人性特点,即具备管理激励理论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因而,管理激励理论仍可作为设计对风险投资家激励与约束机制的理论支撑。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授权经营集团。如广东省风险投资集团。
2.国有独资公司。如上海市创业投资公司、江苏省高新科技风险投资公司。
3.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这类公司是由国有企业,高新科技开发区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等筹组的公司,其特点是共同筹组资金、共担风险。如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北京科技风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4.上市公司分立机构。如联想投资公司、红塔创新投资公司、上海申能创业投资公司。
5.大学发起设立公司。如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6.民营及外资发起设立公司。如IDG中国投资公司(基金)、时代在线风险集团。
国有风险投资机构的特点与管理构架:
企业特点:
由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全资或控股出资组建;
授权经营、委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聘任经营管理班子;
通过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促进当地创新科技产业发展;
通过项目投资及资本市场运作,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根据风险投资行业特点,可用全额资本进行投资;
赋予组建区域性“风险投资行业协会”的功能;
可用国有风险资本,发起设立区域性或专业性的各类“风险投资基金”;
根据发展需要,经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接受委托,管理及运作地方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风险创新项目资金”;
根据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可分阶段向风险投资机构增加注入“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壮大其风险资本金。
管理构架:
授权经营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出资者职权;
参股、控股公司设立股东会;
董事会决策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监事会是经营监督机构,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经营班子负责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及投资事务,对董事会负责;
通常设立项目投资部、财务管理部、战略发展部、基金(资产)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工作机构,确保风险投资业务运作畅顺;
风险投资机构与独资、控股、参股公司的关系是以产权为纽带的出资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风险投资机构可聘任独立的专家委员会,为进一步改善经营运作及创新发展,定期提供研究咨询。
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运作管理模式及内部治理结构:
以有限责任公司方式设立,对投资项目以股权管理方式运作。
其管理特点有:
选择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鼓励发展领域的创新科技项目;
投资项目评审——由公司内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审定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
股权方式投资——以风险资金作股权投入,派出人员进入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组成项目管理团队——由擅长技术与企业管理、金融财务等3至4名员工,跨越不同的功能管理部门组成,负责投资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以及筹划资本增值退出方案;
定期汇报进展——由管理团队定期交流项目管理及进展情况,对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动态研究与跟踪,建立共识。避免局部管理不善而且危及整个项目计划失败;
资本运作退出——通过项目股权转让或推荐项目企业上市,作为风险资本退出的主要途径;
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管理团队实施“风险投资项目资本增值退出奖励办法”。以及对因跟踪管理不善的项目人员进行调整直至解聘;
风险投资公司必须制定包括“廉洁自律”在内的基本管理规定,建立激发员工创造力的“开拓、求实、严谨、高效”的企业文化。
按培养风险投资家的目标,建立员工队伍的聘任与激励机制
风险投资机构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员工大多拥有双学历或多年企管经验
采用矩阵式聘任体系,按人才的配备要素进入相应的聘用职务系列
公司可按行政管理系列、投资管理系列、财务管理系列、行政辅助系列等聘用划分,每个系列都有近20个档次,并且各系列的档次都有相对应的聘用待遇平衡关系,以体现公司对每位员工的聘任都进入系统全面考虑。公司可在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上确定不同员工的任职资格、工作规范、薪酬标准。这样就构筑了一个系统化的全员聘任及工作平台,便于员工对本职工作、岗位、能力的认同,便于公司按投资管理需要实行跨职务系列的“项目团队”优化组合。
加强典型投资案例分析,加速管理层专业化和项目团队职业化建设
中国大陆在20世纪90年代初成立运作的风险(创业)投资公司,大多经历过采用类似信托投资或金融借贷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方式,很难培养出富有创意又有务实操作能力的风险投资队伍。而部分从海外回国参与中国风险投资的专才,对中国国情(含法律、税务、企管等诸因素)要有一个深刻的理解过程,其对在中国的投资风险运作及项目企业的判断控制能力,有待实践中提高。因此,风险投资机构若拥有了较成熟的风险投资人才,拥有了众多的风险投资家团队,就拥有了持续发展的未来。
最近三年间,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警示,中国的风险资本才真正以股权的方式进入被投资企业,风险机构的团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决策及市场运作。因此,真正以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投资机构,需要在投资经营理念、选择项目指引、企业跟踪管理、资本运作退出、管理团队激励等方面,进行深刻的研究与总结。以典型的风险投资案例,以丰富的投资经历、经验或教训,以内部研讨的方式训练业务管理团队,迅速提升风险投资机构整体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
[关键词]有限合伙制税收风险投资者结构风险投资家市场
一、有限合伙制及其在我国风险投资领域的应用现状
有限合伙(LimitedPartnership)制是英美法系国家中一种十分重要的企业形式。它是指一个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和其他法人组成的经营商业、分享利益的团体。在有限合伙制中包括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和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两种合伙人。其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并且对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的参与,对有限合伙的债务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作为一种“人合”和“资合”的企业制度,有限合伙制能够有效地解决风险投资行业中的委托人—人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大大降低企业的成本和运营成本,并且能够有效激励风险投资家努力工作等优势,现在已经成为了国际上风险投资组织的主流模式。但是,我国在2006年8月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中明确和引入了“有限合伙企业”这一新的商业组织形式后,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中大多数仍以公司制为主,采用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组织可谓凤毛麟角。究竟是哪些因素造成了有限合伙制在我国的应用和推广,本文将从这个角度进行探讨。
二、阻碍有限合伙制应用的几个因素
1.税收风险对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负担
对于税收方面的政策,各国的通行做法是只对法律上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企业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国外,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机构作为非独立主体资格的营业组织,在税收上享有直接课税的待遇(flowthroughtreatment),而投资人在风险投资组织具有盈利并且接受收益时,仅仅以分配额承担纳税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避免了既要征收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由于这种运营成本上的降低,也是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大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而非公司制的主要原因之一。而我国的有限合伙制企业尽管不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主体资格,仍要面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而作为个人投资者同时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目前我国有关的税法,涉及到有限合伙纳税的解释至少有3种~5种。根据合伙企业所得税纳税细则来讲,可能是35%,假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是2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是25%,参照美国(黑石)有限合伙人,纳税则是15%;而如果根据合伙企业法,是个人股,则无需纳税。
这样,由于税法规定上的混乱和解释不清,国内风险投资机构采取有限合伙制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如果相关的税收政策不能进行调整,有限合伙制的企业仍将面临双重征税的负担,其制度的优势将大打折扣,影响其推广。同时,由于这种高税收政策,也势必将我国庞大的民间闲置资本拦在了风险投资大门之外。
2.投资者结构对选择有限合伙制的限制
发达国家风险资本组织的演变过程中是一种很特殊的“逆向演变过程”,即一般的企业制度是从业主制到合伙制,再发展到有限公司制,最后演变为公众公司;而风险投资组织是从公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到有限合伙制组织。在这样的一个逆向演变过程中,我们认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从最初的天使投资到现在的各种风险投资组织,风险投资的投资者从个人投资者转变为成熟的机构投资者,例如:在美国,最大的风险投资者是养老基金、各种保险公司等等。拥有成熟投资理念和获取信息充分的机构投资者是有限合伙制能够实行的重要原因。个人投资者盛行会导致分散的股权结构而造成“搭便车”问题,这样会严重影响风险投资组织的治理效率;而当投资者仅仅为有限个机构投资者组成有限合伙人时,其治理效率无疑会提高。
在我国的投资者中,绝大部分是个人投资者,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并且,《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这种限制主要是出于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以防国有资产流失。但是,这样一来,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等虽是国内大量闲散资金的主要汇集者,其从事投资活动就受到了法律的限制。同时,各种非金融机构,如许多国有企业,由于其体制和盈利能力有限的问题,尚不具备投资风险事业的能力。再次,许多富裕的个人,要么投资理念趋于保守要么投机心理强,追求短期利益,均不能够成为有限合作人。因此,在我国目前这样的投资者结构中,能够成为合格的有限合伙人的机构和个人少之又少,这对于我们选择有限合作制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限制。
3.风险投资家市场的不健全
有限合伙制企业的最基本结构就是包含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如果说我国目前投资者结构的现状使得有限合伙人的选择面临困难,那么风险投资家的现状就使得选择合适的普通合伙人的情况更加严峻。在国外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的运作中,风险投资家起着关键作用。风险投资家作为普通合伙人,是风险资本的经营管理者,对企业亏损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风险投资家的责任同风险资本的成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就对风险投资家管理风险资本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时,风险投资家个人的声誉和信用等问题也成为了投资者选择的重要指标,进而影响企业的融资能力。再者,由于有限合伙制要求风险投资家的出资比例虽然仅为1%,但是其绝对数额很大。同时,根据张维迎(1994)提出的一种“财富传递”理论,即认为物质资本作为信号可以反映个人的经营能力,因此,对于有限合伙制中对风险投资家个人财富的高要求也有利于解决其甄别问题。
国外风险投资较为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风险投资家市场,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创业投资管理人才。而在我国,由于风险投资处于探索阶段,发展时间比较短,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经理人绝大多数只有几年的从业经历,积累的实践经验较少,个人出资能力有限,甚至还有很大一部分创业投资管理人员是直接由政府部门任命,素质不高,未能形成一个有效的风险投资家市场。因此,如何催生真正能凝聚财富、知识和管理智慧的普通合伙人市场,是我国采取有限合伙制对风险资本进行管理需要解决的最迫切的问题。
三、建议和对策
上述三个方面的探讨主要是从我国相关法律和资本市场的环境来进行的,要真正实现有限合伙制的本土化必须从我国特有的社会制度和经济背景出发,积极探索这种制度的适应方式。具体来说,可以从下述几个方面入手:
1.减轻有限合伙制企业的纳税负担
对税法的解读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应该再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双重纳税对企业造成的负担。
2.放宽对有限合伙人的限制
吸引有实力的有限合伙人,对现有的《保险法》和《商业银行法》进行修订,鼓励各种保险机构以及有实力的企业进入风险投资行业。
3.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进一步加强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声誉机制的作用,积极培养一大批职业风险投资家市场,为有限合伙制风投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张陆洋:风险投资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2]肖阳李爱平:高科技产业发展与风险投资的治理机制风险投资导论.管理科学,2003年12月
[3]邓金鑫郭振国:中国创业投融资对接效率初探———基于创业投资公司委托问题的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6期
对于风险投资的现状,有些人认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区域分布较为分散,投资总量偏少,但是我却认为,我国风险投资的区域分布较为集中,并且投资的总量也在不断的上升中。因为我国投资多分布于北京、天津等偏重于高新技术项目和经济发达的区域。虽然不同的经济商圈都有所涉及,但是就分布的密度来看,京津冀区域的项目投资强度仍是最高的,长三角、珠三角、东三省及其他区域虽都有项目投资,但是其密度远不如京津冀地区。从我国风险投资的总量来看,1985年第一家风险投资企业成立近30年的时间里风险投资机构的总量呈快速上升趋势,交易量更是有长足的进步,2013年中国市场交易数量935起,全球占比15.44%,交易资金总额120.5亿美元。中国市场并购交易1325起,全球占比50%,交易资金总额1228亿美元。有些人乐观的认为,我国现在的资金来源现状已呈现百花齐放现象,但是我却无法认同此种观点。近年来我国的资本来源虽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势头,但是总体与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来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大多数的资本来源是政府资金,虽其比重却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占据主导地位。而外国资本虽然其由于其有实力雄厚的母公司的支持,又有大量的训练有素的人才,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其所占的资金比重依然较小。而我国在银行金融资本的运用方面却仍在摸索发展阶段,所以占的比例很小。因此,总体来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本来源还是以政府为主,其他资本为辅的形式。
二、风险投资运行中问题的成因
微观主体的非完全市场化。缺乏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常会选择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投资对象,但我国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产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完善,我国处于风险投资的发展阶段,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还很薄弱,社会监督和法律保障体系与风险投资的中介机构不相适应。中介机构行业自律性差、市场准入条件也尚不明确。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的非完全市场化,以上两公司大部分是由政府资金为背景建立的,民间资本较少,公司很大程度上带有原国有企业的色彩,负担了很多本应由政府来承担的责任。
三、风险投资运行中的问题
对于风险投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专业化发展程度欠缺,风险投资机构的分工不明确;投资过于集中,投资者不能正确对待风险,这些都是风险投资运行中根本问题。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我国风险投资之所以缺乏明确的分工,是因为缺乏专业的投资人才。作为投资行业,其风险系数更是高于一般企业。因此,金融、法律、投资和管理知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具有创新精神的职业风险投资家对于风险投资机构更是极为重要的。而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历史较短,上述人才短缺,目前现有的风险投资人员在进行业务操作时,很难进行综合全面的考率。我国之所以投资过于集中,投资者不能正确对待风险根本问题在于对风险投资的认识存在误区,缺少项目投资源头。国内大多风险投资者认为风险资本必然要支持创业活动,过分追求短缺利益,盲目选择投资的对象;认为风险投资就是定位于支持某个产业,我国目前主要着眼于热门电子和生物技术领域,目光过于狭隘。风险投资需要创新性强的项目来进行投资,然而我国却严重缺乏此类技术成果,缺少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有些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却又缺乏实践操作性,所以很难吸引除政府以外的其他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除了上述两点问题,我认为我国风险投资还存在以下不足:1.资金来源过于单一,融资渠道狭窄。由于我国的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政府,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数量极为有限。我国没有有效的利用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的力量来共同构建一个有机的风险投资网络。投资的风险集中于政府身上,缺乏更多分担投资风险的渠道。同时我认为由于投资项目源头的不足。风险资本规模狭小受单个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小的限制,风险投资公司只能进行投资需求小、风险低的短平快的项目投资。银行也因控制风险始终把科技开发贷款控制在较小的规模内,使我国风险投资资本增长缓慢。2.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不畅。我国由于没有有效的监控机制,风险投资退出十分困难,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是否有有效的退出机制。若退出渠道不畅,风险投资者不能以随时退出控制风险,则会加大投资的风险性,会遏制投资者的热情。我觉得风险资本的目的就是从风险企业的快速成长中获得超额利润,无论最后所投资的企业最终发展的结果无论是好是坏,它都要退出风险企业。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不是很完善,在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的金融市场体系中,都设有创业板块市场、不同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然而我国却缺乏创业板块市场,造成一些优秀企业外流,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自2003年以来,我国风险投资的资本在退出阶段虽然有了较为喜人的进步,但与国外相比起来仍有明显的不足,2003-2010年间,股权转让虽呈下降趋势,但仍占绝大部分。上市交易和被其他企业收购所占比例随呈上升趋势,但与股权转让相比仍明显偏低。3.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扶持力度小。政府的扶持关系到风险投资企业的兴衰成败,而我国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扶持力度较小。我国政府对风险投资企业的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远不如发达的风险投资国家。同时,政府的采购力度不足。
四、解决风险投资运行中的问题的对策
1.拓宽风险资本的来源的对策。1.1我认为我国可以从风险投资项目的源头进行完善,根据社会风险投资需要创新性强的项目来进行投资,加大对创新性强、市场需求广的技术的开发,并且落实其在运行投资中可实际操作性。有了更多的投资项目,就会使更多的大中型企业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创办风险投资机构,为风险投资提供资金。1.2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进入。如:保险业。近些年我国保险业务飞速发展,使得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可用资金,我国应充分利用此项资源,允许保险公司挪出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同时也可以将养老金和银行业引入风险投资领域。1.3近年来,我国个人储蓄金也在不断增多,居民投资的意识越来越强,因此可以引导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个人进行正确的风险投资。但无论什么力量加入,政府出资参与仍是极其重要的,占据主导地位,不可以轻易将其忽视,只有政府参与才能带领其他投资者投资。
2.加强完善风险投资机构自身的缺陷的对策。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有些人觉得风险投资的主体只要有政府就足够了,但是我却无法苟同。我国应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风险投资公司,扶持大公司作为风险投资的主体,扶持私人风险投资主体,积极鼓励上市公司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引入国外风险资本。
3.加大培养风险投资事业所需的专门人才的力度的对策。人才是一个行业的软实力,是任何硬件无法替代的,对于风险投资企业来说,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更为主要。我国应加快对于现有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的全面培训、与国外的优秀人员进行交流与合作,奖励一定的奖励与约束机制、从国外引入一些风险投资专家,共同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业。
4.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的对策。制定鼓励风险投资的优惠的税收政策,对风险投资者进行一定的补贴政策。我国应充分利用政府担保的放大功能,为技术企业向银行提供担保。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扶持力度,促进高技术产业化得发展。
5.建立健全的风退出机制的对策。我国应积极挖掘国内资本市场,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将风险转移,完成风险资产的安全退出。建立第二股票市场,制约风险资产变现,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有效的途径。
6.对风险投资进行正确认识的对策。6.1明确风险投资并不是必然支持创新创业活动的。作为市场导向性很强的商业活动,风险投资者绝不会自动去扶持创新创业活动,除非此活动可以带来高收益。6.2发展风险投资应定位于支持有商业前景的高新技术而不是某几个行业。6.3引导我国风险投资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
五、结语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渠道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的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创新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往来辅导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与培育之后,选择一种合适的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并将投资再投入到下一个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资本的持续增值。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所以风险企业需要选择一定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将风险资本撤出,以求实现资本增值或者降低损失,为介入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被称为创业投资。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专营新技术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经过近10年的发展,到90年代中期步入迅速发展阶段。这期间涌现了大批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参与投资了大量的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到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量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到了2003年风险资金的总量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滑趋势。
到20世纪90年代,风险投资在我国经过10余年的发展,许多风险资本到了从风险企业退出实现收益的阶段,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使得这些早期投入虽已到了收获季节的资金无法及时变现,风险投资公司难以融到新的资金进行新的投资,追求的高风险高收益无法实现,造成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无力进行风险投资,也不愿再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
二、风险投资常见的几种退出渠道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
公开上市是金融市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一种确认,这种方式不但保持了企业的独立性,而且有助于企业提高声誉、树立形象,并能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顺畅的融资渠道。
2.兼并与收购(M&A,MergerAndAcquisition)
兼并与收购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投资商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兼并是只有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它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现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
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ManagementBuy—outs)
管理层收购是在风险投资退出时,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为了不使股份被其他公司拥有,采取主动回购风险投资家手中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管理层可以以个人资信做担保,或以即将收购的公司资产做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将股份买回,风险投资家成功退出。在风险投资的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所占风险企业的股份额不是太大,比较适合采用这种途径退出。管理层收购,虽然使风险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管理层仍持有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避免因风险资本的退出给运营造成的震动,但是,其最终的实现,取决于管理层的收购意愿和实力。
4.清算(Write—off)
清算退出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因为投资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分析
1.IP0方式退出困难
在常见的退出方式中,公开上市通常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公开上市不仅为投资人和创业人带来丰厚的回报,而且为风险企业的后续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如果条件许可大部分风险投资者都会选择上市退出。但上市退出必须有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做支撑,尤其是要具备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全面开放的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较早的计算机硬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使得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
我国在200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但其上市标准和准入条件与主板市场一样,还未真正成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因此很难为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进入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机会。所以在我国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都很难达到上市要求的情况下,风险投资选择公开上市退出是不现实的,也是难以实现的。
2.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受到限制
股权转让依赖于成熟的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资本市场,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已经成为风险资本股权转让退出的重要障碍,导致企业并购形式单一,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和风险。同时由于企业被并购后影响其已有的地位和声誉,可能会反对并购。
3.管理层收购是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进而通过重组目标公司,实现预期收益的一种并购行为。它对明晰企业产权制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激励机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许多与原始设想相背离的情况,如企业管理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暗箱操作侵占国家资产问题、内部人控制问题、MBO后企业的后续发展问题等,都使人们对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实践提出质疑。
4.清算退出比例偏低
清算作为风险投资止损的一种有效手段,风险投资者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应摒弃我国长期以来人们只赏识成功而唾弃失败的思想,勇于面对失败,重视机会成本,在风险投资达不到预期目的时应及时止损,将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缺点。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
参考文献:
[1]王玲玲:我国创业投资推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2]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07)
[3]桑蕙吉小锐: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选择[J].甘肃农业,2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