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2 23:52: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版权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乙方: XX 动漫工作室
鉴于:
甲、乙双方均拥有自己的卡通造型设计需要与合作方共同制作和开发,并且甲方拥有一定的媒体资源可以进行对外宣传推广活动;
乙方拥有自己设计制作的卡通产品需要进行宣传推广,且愿意提供技术支持与合作方共同开发、制作和推广卡通产品。
为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共同开发、制作卡通产品,使其更符合市场需求,同时甲方提供平台对该等产品进行包装和营销推广,所带来的收益由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共享 第二条 合作事项 1、 甲方对乙方的卡通产品进行包装和市场推广,并利用各种媒体和创意活动对外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与乙方共同开发其衍生产品;
2、 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卡通造型提供技术支持,将甲方造型设计制作成短片、Q表情、FLASH等市场所需的专业产品和宣传片。甲、乙双方各自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共同打造甲方和乙方对外的品牌形象,并为推进甲、乙双方对外的形象提供相关支持.
3、 双方共同设计开发卡通形象,其前期制作由乙方主要负责,甲方给予配合;后期的市场推广和运作由甲方主要操作,乙方给予配合。
4、 经双方协商甲方拥有将卡通形象名称、人物形象及造型图案等,用于所有市场流通商品(除政府禁止的商品)的设计、开发、使用以及销售的权利;甲方所获得的权利包含但不限于:
a)授权他人使用、销售卡通形象; b)自己使用、销售或以其它方式经营卡通形象; c)与乙方共同研发、改进卡通形象; d)对卡通形象进行策划、宣传; e)包括Cospaly的打造和制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2_年,自起 至 止。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可协商续约并另行签订合作合同。 为了保证所有卡通形象及产品的市场推广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所涉及的相关授权和使用推广权为五年, 在甲方使用相关授权时,乙方不得对第三方进行合同约定内的相关授权。
相关授权和使用推广权在五年内如没有为乙方产生100万的利润额,则五年届满后 该授权自动失效,乙方有权进行重新授权和使用。
在五年内如为乙方创造了100万的利润额,此授权继续有效,有效期限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在三年(不含)以上。
不会加我QQ 第四条 技术支持
1、 乙方对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卡通造型提供前期的制作支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二维动画设计与制作,QQ表情的设计和制作,彩信的设计和制作,插画、插图、连环画、漫画的绘制,动画MTV制作,课件制作,节目包装,FLASH的制作等。
2、 乙方为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企业形象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设计和制作甲方企业形象的宣传片、多媒体光盘、网站改版及VI等。
3、 乙方的上述制作费用均计入双方的合作成本,由乙方先行承担,待分配收益时予以返还。但制作费用的核算参照乙方对外的相关刊列价格。
第五条 宣传推广 1. 甲方提供自己的媒体资源打造双方各自及共同开发的卡通产品,根据产品的不同种类和特性以及市场的潜力,制定不同的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计划。卡通形象用于市场的开发及推广所需要的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图书的出版与发行;
b)影视产品的发行;
c)网络产品的推广发行;
d)周边玩具产品的规划与市场推广;
e)用于卡通形象品牌推广的广告投放;
f)无线产品的开发和授权;
g)其他不产生直接效益的表现形式。
甲方全权负责卡通形象的经营授权活动,权利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商品形象授权;
b)促销形象授权;
c)主题授权;
d)渠道授权;
e)特许加盟;
f)无线授权等。
2. 对于双方合作开发的产品的媒体宣传及推广费用计入双方的合作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
3. 对于乙方自行设计的卡通用产品,甲方可向乙方无偿提供相关媒体,但其媒体的制作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如果双方共同,则相关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六条 知识产权及其维护
1、 由乙方自行设计的卡通形象,包括卡通形象名称、人物形象及造型图案等设计,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保护;其中卡通形象名称、人物形象及造型图案的版权属乙方所有,甲方拥有对外使用权和推广权。
2、 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卡通形象,卡通形象名称、人物形象及造型图案等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定稿,并由甲方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相关商标保护,获得授权后权利归甲方所有;其中卡通形象名称、人物形象及造型图案的使用权和版权均归甲方。
3、 对于乙方自行设计的产品,发生权属争议时,甲方应在乙方要求时给予法律支持,包括推荐维权机构和法律人员给乙方,为乙方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和诉讼等。一般性的法律咨询甲方可无偿向乙方提供,需要诉讼或仲裁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除了上述纠纷之外的争议,如需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将收取标的额的3%-5%的服务费用。如涉及到风险的诉讼或仲裁,如胜诉则甲方按照乙方获得的赔偿额收取10%的服务费用。
第七条 成本计算和利润分配 1、 双方合作打造卡通产品的成本和支出由双方共同确认,其项目包括以下方面:产品的制作费用,媒体的制作费用,宣传推广费,客户的回扣,需要交纳的税费,公关费用等其他经双方认可的费用。
2、 产生的收益在扣除上述成本和支出后,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分配:
(1) 如是甲方自行设计的卡通形象,其版权和商标权归甲方所有的(不包括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卡通形象或产品)甲、乙双方按照7:3的比例来进行分配;如遇到大型项目或是多方参与项目,其利润分配以具体的项目说明双方所约定的利润分配进行分配.
(2) 如是乙方设计的卡通形象,其版权和商标权归乙方所有且后期媒体宣传和推广费用由甲方垫付的,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3) 如是甲、乙双方共同开发设计的卡通形象和产品,版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的,或是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卡通形象或产品,所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照5:5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4) 如是甲、乙双方共同开发设计的卡通形象和产品,版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后期媒体宣传和推广由甲方操作的,所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照6:4的比例来进行分配。 3、 由甲方开发的项目,每次项目合作前,甲方向各方发起项目通知函,各方可自行选择接受或是不接受,在接受甲方项目或任务时,甲方不做强求,各方可保留是否操作或是接受此任务的权利. 3、4、 双方约定每一个项目为一个合作周期,每个合作周期届满后10日内双方进行结算,对各自支出的成本予以返还并分配相应的利润。
4、5、 在开发客户时,前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媒体宣传费用、制作样品费用等),如最终能与客户正式签约,则由双方各自先行垫付的前期费用直接从收益里予以扣除;如未能与客户正式签约,则该前期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甲方承担甲方付出的成本,乙方也只用承担乙方自行付出的成本)。
5、6、 如由甲方开发的客户,所有的收益存入甲方账号,在扣除所有成本和本条第1款约定经双方认可的相关费用后,由甲方直接按约定比例将利润进行分配,并将乙方应得部分存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6、7、 如由乙方开发的客户,涉及相关媒体以及渠道使用的成本费用要先存入甲方的账户上,除了这些费用以外所有的收益可存在乙方的账号上,但客户需先垫付给乙方一部分市场推广的费用用于来平衡甲方的对外支出, 在按相关支出扣除相关成本和第1条经双方认定的相关费用,将实际产生的利润进行分配,由乙方直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7、8、 由双方共同开发的卡通形象和产品,甲乙双方可协商设立一个专用账户,并对该账户进行共同管理。该账户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8、9、 甲、乙双方均需出具真实、有效的票据来抵扣所支出的成本。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卡通形象的造型设计和权利证明。
2. 乙方向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的前期制作支持。
3. 乙方负责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企业形象宣传片、多媒体光盘、网站改版、VI等设计与制作。
4. 乙方负责设计每次和甲方共同研制的产品的对外宣传产品。
5. 在甲方包装宣传乙方卡通形象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形象或产品的版权说明和相关证明(包括注册过版权保护和商标注册的卡通形象和产品,以及作者或原创者书面授权的卡通形象或产品)。
6. 乙方向甲方提供长期的公司网站链接和网站支持。
7. 乙方与甲方每次开展合作项目前,无论是甲方交给乙方或依照本协议第四条技术支持所涉的工作及其他各条中需乙方完成的工作,双方须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约定该项目的制作和推广完成时间及具体要求,并经双方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8. 甲乙双方每次共同合作的项目所产生的成本要由双方认可,每次发生费用前要相互通知认可,费用发生完后要出示相关真实票据来予以抵扣,并在项目说明上用附件说明每次费用发生的情况和彼此认可的情况.
第十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 本合同期限届满。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和期限:
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________等共____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_______网络事业传播部、_______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着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着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详细清单见附录。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的
(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4)网络传播权;(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30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30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80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计,超过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30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乙方:
甲方:稿件全体作者
乙方:《_______》编辑部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 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盖章证明)。
3. 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 由论文的通讯作者(未标注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处理单行本及稿酬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
5. 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 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生物多样性》编辑部。
7. 通讯作者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无误。
8. 支付版面费。
9. 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网址:
10. 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并请注明作者序号(如:1.××2.××)。
乙方(《_______》编辑部)的义务及责任:
1. 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对文章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
2. 文章正式发表前给作者寄送或传真校样。
3. 文章发表后赠送当期刊物1本,单行本_______份。如需加印,作者需支付印刷费人民币_______元/份。
4. 文章发表后_______个月内将稿酬及版权转让费(合计_______元/印刷页)一次付清。
上述约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后生效。
作者:
委托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3.……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
住址:
邮政编码:
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一、国内版权交易法律制度及其不足之处
所谓的版权交易就是版权权利人对已有的或者将来的作品作出版权转让或者许可的交易形式。狭义定义下为,版权权利人对属于自己的版权财产权利的部分或者全部进行许可、转让的交易行为。版权交易属于无形资产的贸易行为,他与有形资产的贸易行为相比具有其特殊性。首先,无形资产的贸易,他的客体可以同时被不同的主体同时占有或者使用,其次,版权交易的客体具有复制性的特点。我国目前在版权交易的法律上面大致上形成了一套体系,其主要依托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还有若干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本文就不再一一累述。
我国在版权交易方面,首先在版权法上面就先天不足。虽然我国版权法上规定了作品可以交易,转让,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许可转让给国内或是国外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就又不一样了,很容易让人误解为版权交易就是主要在国内交易,不涉及与国外发生版权贸易,这显然限制了版权交易市场的延伸与繁荣,而版权贸易应是国际性的,只有国际性的版权贸易才能够产生与之相对应的经济财富。[1]其次,就是在国内的版权交易上,特别是在版权交易管理上面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与西方版权贸易发达国家相比较,目前看确实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因此,在版权交易政策扶持、交易制度、工作效率、服务意识上来说,我国政府特别是版权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建设的同时,也应大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的服务意识以及工作效力。
二、版权交易环节的法律风险揭示
版权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他和其他的民事合同一样,要求合同双方必须具有订立合同所具备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具备上述行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等都可以作为版权交易的双方,那么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订立的版权交易合同,要么是无效的合同,要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无效的合同或者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在版权交易中,特别是受让方一般都会承受巨大的损失。因此,在实务操作中,权利受让方,特别要注重查清版权转让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版权转让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那么权利受让方应在其具有法律规定的人的情况下与之订立版权交易合同,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而作为权利人来说在签署版权交易合同之前,也应查清受让方是否有实力有给付金钱的义务,这方面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或是先给付转让款在签署合同,从而避免手中空有一纸协议却得不到任何物质利益的情况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动。
同时,在版权交易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受让方格外注意。虽然,一件作品的完成,并不是以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其是否能独立完成一件作品的条件,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作品是作者经过精神上的深加工而完成的,它属于智力成果。一件完成的作品,既可能出现在年龄上来说是儿童完成的,在精神上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的。这在实务中是经常发生的,我们不能对这种现象视而不见。那么在版权交易中,作为交易双方特别是权利转让方是自然人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时刻予以注意。[2]如果,版权的权利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我们应要求其人进行合同谈判,最终由人签署交易合同。合同在效力上的不确定,带来的风险是版权交易中作为受让方的一方承受不住的。
综上所述,我们在进行版权交易行为时,在合同的内容上面花费大量时间与金钱的同时,更应在版权的主体上面认准,查清。因为,没有查清版权权利人的主体资格,在版权许可使用中发生问题,最终会使受让方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举例而言,在《暗香》案例中,沙宝亮的签署公司因为没有查清版权权利主体,就进行许可使用而至侵权败诉。在这一点有自身的原因,但寻根问底还是我国在版权交易的法律规定和交易制度上存在严重的缺陷。
三、规避版权交易环节法律风险的主要方向
(一)建立国家版权交易平台
在版权交易制度上,国家版权局可以通过出台部门规章,将版权交易的全部过程作出详细的规定。从国家宏观的管理、监督版权交易市场上总结,国家要在加强版权法的改革深化和加强自身行政服务的同时,更要从促成版权交易的目的,利于版权使用的角度去看。版权的使用版权权利人、版权受让方,版权消费者等。[3]正是由于有版权交易这一市场,才有了版权业的发展,版权业的发展与繁荣,才使我国版权权利人的利益能够实现,版权权利人实现了经济利益,才有了更大热情去创作新的作品,新的作品的不断涌现,版权交易市场才能够活跃起来。
(二)完善我国版权登记制度
版权登记为版权的权属找到了初始证据,这一点对于受让方尤为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视为版权或者版权邻接权的权利人;除非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该版权或者是版权邻接权的权利人另有其人;在这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版权登记作为书证,是取得版权或者版权邻接权的权利人初始证据和最为有利的证据。版权登记制度的完善,不仅可以引导版权市场化,还会大力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最终通过上述制度的完善,建立全国统一的版权登记平台,在互联网上提供版权登记查询服务,建立版权登记和交易咨询服务等机构。使版权交易在我国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
(三)改善我国版权法
在版权交易中版权权利人财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上可以做出以下修改:
关键词:文体特征 词汇 句法 译 英语商务合同
中图分类号:H 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2-0317-01
随着我们国家加入WTO以及与外国人的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中国的很多公司都在和外国公司不断的有业务往来,提供了很多的合作机遇。与此同时,公司和外商在洽谈成功后签署的商务合同的时候,翻译在此期间起了重要的作用。商务合同在两国之间起了一定的维权依据,所以翻译工作人员水平要高。在很大的程度上商务合同中的特性给翻译工作者带来了很多的困扰,为了能使得商务合同翻译的准确性,就必须要求翻译工作者要熟悉其特点。版权所有
一、词汇的特性
1.如何使用词汇
商务合同实际上就是一种法律依据,文字性要求极为严格,文字性还必须要求其庄严性、严肃性、正式化、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等词语组成。在写商务合同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几个词语,例如,“end”的文字表达意思为“期满”,而在合同中就要写作“expire”; “begin” 的文字表达意思为“开始”, 而在合同中就要写作“commence”; “about” 的文字表达意思为“关于/涉及”, 而在合同中就要写作“pertaining to”; “before” 的文字表达意思为“在…之前”, 而在合同中就要写作“prior to”; “if” 的文字表达意思为“如果”, 而在合同中就要写作 “In the event that/in case”等等。所以在翻译合同的时候必须保证选字的正式性、严肃性才能使其中文寓意与其翻译前的合同达到功能对等才行。
2.如何使用专业术语
专业术语都是由名词或者多为名词性的组词。由于各行各业都涉及着英语商务合同,所以合同中固然要有很多的专业语言。翻译工作者必须要保证翻译出来的字眼要符合专业术语,要符合各行各业的行规。
3.如何使用here/there/where+介词
here/there/where+介词经常的在商务合同证出现此类词语。为了达到翻译后的专业术语与其法律文体相对等的法律文字,翻译工作者就必须要翻译准确。比如,“兹证明”就要翻译成为“hereby”, “关于这点” 就要翻译成为“hereof”, “随附”就要翻译成为“thereto”, “鉴于” 就要翻译成为“whereas”, “在下文中”就要翻译成为“hereinafter”等等等等。
二、句法特征
1.陈述句的使用
陈述句主要用于阐述、说明、解释客观事实。商务合同主要陈述和规定合同双方的利益和义务以及涉及运输、保险、付款方式等各方面的规定,因此一般都使用客观平实的陈述句。在翻译此类句型时,译员必须采取相应的中文陈述句,使译文和原文风格一致。
2. 被动句的使用
由于商务合同是规定各方权利与义务的文书,文字叙述客观公正,措辞严谨庄重,因而英文商务合同中较多地使用被动句,以体现合同文体的严谨性。英文商务合同中有关包装、运输、保险、付款方式、检验、争议解决等条款大多采用被动句结构。在处理此类被动句时,可将其翻译为主动句,以符合中文的行文习惯。
3.长句的使用
在双方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文字性的描述,往往在合同中会体现长长的句子。而在英文合同中就会有很多的从句来修饰其寓意,对其主要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于两个语言不通的合同范本来说,翻译工作者在翻译这样的长句的时候,就要求翻译人员先充分的了解长句的寓意,合理的将句子切分开来进行分析,吕清整个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联系,找出长句主要表达的思想内容,然后在分别翻译、组句等,切记不要直接翻译此类长句。
三、商务合同翻译的要点
商务合同的翻译实际上如同普通的译文一样,在“人言为信”、“豁达”以及“达己达人”方面都和普通的译文要求形式上雷同,当然,在“人言为信”上和“豁达”上明显要高于“达己达人”;顾名思义,商务合同中更坚守的是双方的诚信和通顺。
1.英文翻译中必须要和原译文相同的标准。简要的来讲,合同在拟定的时候,是需要经过撰写人精心琢磨才拟定出来的,在句中的每个词汇都有它特定的内涵。所以翻译工作者要有相当高的专业素养,要保证翻译的语句与原文一致,不能凭借自己的感觉任由发挥或者篡改,以免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翻译工作中往往为了达到统一,舍“雅”求“人言为信”,已达到原文与译文相统一的表达寓意,必须要在明确其原文寓意的基础之上方可直接翻译。
2.通顺是商务合同翻译的基本要求。对商务合同而言,文采斐然固然好,通顺明白、清楚易读更加重要。因此在翻译英文合同时,译员必须先充分理解合同的意义,在忠于原文的基础上,适当译成符合中文习惯的句子。
例如:
This AGREEMENT made and entered into on this day of , 2007 by and between X, a corporation organiz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Japan and having its principal office registered at Tokyo 103-8236, Japa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X) and Y, a corporation organiz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have its principal office registered at Hangzhou 311106, China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Y).
译文:本协议于2007年 月 日签订,协议双方为依据日本法律组织设立的X,总公司所在地为日本东京, 邮编103-8236(以下称X)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设立的Y,总公司所在地为中国杭州,邮编311106(以下称Y)。
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版权所有有版权所有
四、结束语
语言的翻译是有整个篇章、句法、词汇以及语言等四大项产生的。本章程通过对英语商务合同中的句法和词汇做深层次的探讨,解答出如何有效的进行合同翻译的方式方法。与此同时,还简要的阐述了商务合同中的基本特征,并根据基本的特性提出了翻译的重点及要点,对今后的翻译起到了辅帮助。
参考文献
专有出版权对出版者利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现行版权制度没有没有明确期刊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法律地位,但是期刊出版者可以通过与权利人约定享有并行使专有出版权。期刊出版者在取得专有出版权后应在期刊的显著位置加注申明或者版权加注版权标注,以宣示权利。对于侵犯专有出版权的行为,期刊出版者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二、专有出版权的来源
在我国版权制度史上,出现过期刊出版社享有法定专有出版权的规定。1985年,文化部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3条第4款规定:“期刊对在本刊上首次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年的专有出版权。”但是,关于期刊专有出版权的规定并没有在1990年《著作权法》及其以后的修订版中得到延续。与此不同,1990年《著作权法》第30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据此,有学者认为,图书出版社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一种法定权利,即法定授权,而非取决于著作权人意愿的意定授权,只要著作权人将作品交给图书出版社出版,图书出版社就理所当然地享有专有出版权。
深入分析,我国《著作权法》从来没有赋予图书出版社法定的专有出版权。1990年《著作权法》第30条规定图书出版社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只是在“合同约定期间”,而且期满可以通过合同续订。不可否认,1990年《著作权法》第30条对图书出版社专有出版权的表述并不清晰,使人们产生了图书出版社享有法定专有出版权的错觉。因此,2001年《著作权法》第30条与2010年《著作权法》第31条都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可见,合同约定是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基础,专有出版权是合同授权,而非法定赋权。
三、出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其依法出版的图书和报刊所享有的权利,权利主体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版权包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而且专有出版权不得转让。出版权是著作权的内容之一。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内容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和相对的独占性和排它性。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无法律上的依据,他人不得行使该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出版权与著作权不是同一概念,出版权并不等于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的权利,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将其作品的出版权转让或许可出版者行使罢了。出版者(如出版社、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本身并不具有出版权,只享有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即专门经营他人作品的出版业务。但是,出版者可因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权或转让而享有作者某一作品的一定期限的出版权。这就是说,因作者转让而使出版者享有了出版权。出版者出版了作者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出版权)仍是作者的权利(作者卖掉著作权除外)。
四、专有出版权的范围
我国《著作权法》对专有出版权覆盖的权利范围并不明晰,但是从关于出版的概念可以推论,专有出版权就是“专有的复制权、发行权”。鉴于期刊编辑出版的特点,期刊专有出版权是指“专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和汇编权”。对于专有出版权是否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看法。一种认识是,目前出版活动已经延伸到网络,网络出版必然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专有出版权就应当涵盖信息网络传播权。另外的观点是,复制权、发行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并列的权利,彼此不是包含关系,专有出版权不应当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14]。既然出版社享有的专有出版权是意定授权,那么图书、期刊出版社完全可以根据出版模式的需要与著作权人约定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享有。
出版合同是著作人就作品出版事宜与出版人所达成的协议。依据出版合同,作者或版权拥有者将其作品交付出版人出版从而实现其人身权和财产权;出版人则在一定时间内(我国目前规定为5年)对该作品拥有专有出版权和发行权。
出版合同的标的物是作品,具体包括:著作、译作、剧本、乐谱、舞谱、绘画、书法、照片、地图、设计图、示意图、科学图表等。
(二)出版合同的格式和主要条款
1.首部
(1)标题
标题一般就采用“出版合同”的写法。
(2)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
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各自的地址。
(3)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
写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
2.条款
(1)明确作者授权出版人出版该作品
在这一条里,要写明作者转让作品出版权的文种、期限、出版和发行地区。
(2)作者的保证
作者保证拥有著作权,并对因上述权利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承诺赔偿责任。
(3)交稿的日期
规定交稿的具体日期及交付稿件的形式。
(4)出版日期
约定于×年×月×日之前必须出版该作品,出版方如到期仍不能出版,应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
(5)审校
约定由出版方还是由作者负责审校,如作者负责审校,应约定审校后的交付日期及发生延误应负的责任。
(6)稿酬
写明出版者支付作者稿酬的计算方法、数量、期限和交付方式。
(7)修订再版
约定如果该书修订再版时,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
如何确定违约行为及违约后所应负的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应该如何解决。
此外,还应有合同有效期、合同份数、签订日期等必要的内容表述。
上面所列仅是出版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制定时可以根据情况增加相应条款或细节。
3.尾部
(1)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
(2)日期
署明签订合同的日期。
【 范 本 】
出版合同
甲方(权利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者姓名: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做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定价_______×_______%×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_______册;每册定价为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____版(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__%/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__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_______结算。
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_______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_______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摘要]版权补偿金制度是一种通过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复制设备和空白存储介质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网络存储载体服务提供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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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川北善太郎:《著作权交易市场――信息社会的法律基础》,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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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婷: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郑雪洁: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乙方: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合同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合同规定范畴内使用;
2.按合同附录规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上述文章,并根据金融界用户以及乙方的反馈积极开发为金融界用户所欢迎的人才职业信息;
3.在其网站为乙方频道设置文件配置表,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乙方频道LOGO或文字及URL网址链接;乙方网站主页的网络路径;以上内容由乙方根据合同附件规定提供,乙方拥有上述内容的版权与修改权,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网上修改上述内容的管理权限;
4.甲方在首页"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BANNER)广告,大小为468X60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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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1.在乙方网站频道中为甲方创建独立目录,存放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文章与信息;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合同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本合同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本合同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新晨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_____×_____%_____×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_____册;每册定价为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__版〔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_____结算。
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_____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 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人(签字):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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