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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03 17:30: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自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务自查报告

第1篇

根据*地税直查(xx年)xx年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xx年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xx年至xx年xx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xx年至xx年xx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xx年年—xx年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xx年年—xx年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

xx年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xx年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xx年xx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我公司xx年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xx年]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xx年xx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我公司xx年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

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

[xx年]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我公司无需支付的xx年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

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xx年]89号文中

“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附件:

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省

第2篇

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下面是自查报告频道推荐的纳税自查报告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自查报告表

年度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填表日期:

备注:

1.纳税人应对照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结果是或否栏内打“√”,如第3-5项自查项目当年度未发生的,可在相应的“是”栏内注明“未发生”;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3篇

一、分工安排

核查指导工作由市局丁卫平局长总负责,市局各分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负责人等参加。具体分工如下:

二、时间安排

7月15日开始,2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安排,市局政策法规处协助各核查指导组提前通知有关地区。

三、核查方式

以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询问及资料比对等方式,检查各市(区)贯彻落实国家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三查”工作开展情况;抽取若干乡镇(街道、园区)和联网直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一)检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登记部门已经注销或者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者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

2、重点核查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资质)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

3、核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二)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

1、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核查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

2、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

3、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三)检查巩固和拓展统计“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

通过查阅落实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核查各市、区统计局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三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三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切实保证“三查”工作质量。

(二)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局核查的各项准备,配合市级核查组开展工作。需提前准备的有关资料:1、落实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2、组织开展“三查”工作的有关文件、工作记录及自查报告等;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基础证照;4、企业上半年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及其相关计算依据包括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原始资料及统计台账等。

第4篇

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主要是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净化税收环境,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对于进一步挖掘税收潜力,增加财政收入,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创造公正、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扎实有效地做好工作。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的范围是所有应纳税的各类企业期间的纳税情况。对低于全市平均税负的行业、久亏不倒的企业、长期零申报收入和明显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稽查;对建筑安装、房地产、餐饮娱乐、房屋租赁业等重点行业、入驻城东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无偷逃欠缴、漏缴税款及骗取退税等问题;征收机关是否做到依率计征,有无违反规定减税、免税、缓税、退税以及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变更纳税地点等问题。

三、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由主管税务机关向所有企业下发自查通知,明确自查范围和相关要求。纳税人接到自查通知后认真开展自查,前将自查报告报主管税务机关。

二)重点检查阶段: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情况,筛选确定检查对象,实施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专项检查结束后,税务部门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逐级汇总,认真总结,形成税收专项检查材料,向县政府报送专题报告。

四、检查的依据和处理原则

这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对查出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原则进行处理,对在自查过程中能够主动申报、自觉补缴税款的只加收滞纳金,不作罚款处理;对在自查阶段隐匿不报,经过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依法从重从严处罚,问题严重的要追溯至以前年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重点检查阶段,税务机关要公开举报电话,认真查处举报案件,并对举报人严格予以保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国税局、地税局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抽调业务素质高、责任性强的人员组成检查小组,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检查任务。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县社会综合治税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对配合不得力、行动不积极,影响专项检查质量和效果的部门、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5篇

关键词:税务检查;税务危机;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6-0017-02

税务检查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制度。

通过税务检查,虽然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纳税监督,但是查处偷税、漏税和逃骗税等违法行为,会给企业带来税务危机,应对税务检查,找出自身毛病,化解税务危机,才是企业管理策略。税务检查细分为三种:税务自查、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三种税务检查均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税务危机。

一、税务自查

税务自查是指税务机关的建议检查方式,企业在税务机关的要求下,进行自我检查,检查力度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于税务稽查。

表现:预则立不预则废说明企业的思维必须领先一步,机会在于自己的把握之中,就像命运在自己手中一样,企业也是一样,等到错误发生还不知道,那就可怜了。

分析:企业税务危机控制已经提了出来,本来岗位分工也挺好的,但事实上规模的扩大,人为的操纵,使得企业税务危机更大了,控制是企业税务危机管理的秘密武器,自查是控制的重要一环。企业做事按照制度或政府要求,但是不等于没有差错,如果复审或再次按过程操作一遍,你会发现绝对结果不一样,为什么?现代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复杂,任何人任何时间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都在变化,用书面对过去的业务进行审核,是如今采取的自查法。

自查开始列提纲,找重点,兼顾成本、质量和效率,自查应有目的,尤其是税务局侧重的,又是税务局下的文件,如果看不清楚查什么,这就必须理解自己的缺陷,什么地方容易出错,是所得税还是增值税,因为某个项目的操作不对,企业税务危机隐藏其中,不能简单的认定违法与守法,从政策方面考虑,政策出台的时间、标准、目的和注意方向,还要考虑程序性以及税务局如何操作的,在学会税法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才是目的。

另外,今年过关不等于明年过关,税务局的方案每年在变,企业也应根据方案变化,在具体环节上下工夫,自查企业只会损失降低,是企业的自我保护,最后是做好自查报告。自查是一次检验,也是一次练兵,企业税务危机管理的一个方面是自查,分析自己找到不足,将危机外包给中介,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税务危机管理的新方法。

[案例]税务内控制度

表现:某集团公司作为首批强化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国家税务局的联系企业之一,在国税发[2009]90号颁布后,寻找风险,结合自身情况,共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制定本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务管理规定和特殊业务税务处理办法。在最高层领导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风险战略,明确风险总体目标,主任及成员均由部门负责人担任,会计管理部对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管理与相关人员的工作目标、职责、业绩相联系,实行税务一票否决权。财务经理领导税务,职责分离,变一人业务为二人复核。小事见规章,大事来会签,请中介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税审报告,分析原因评估风险,具体以风险为标准,重要性与反应机制,动态管理四个可能,核心税种用好政策,重在监控,交叉监督。税务信息共享,设置专栏,提供交流平台。监督与纳税申报、退税等结合,年末税务结算。

分析:企业目标放远,针对不同集团,不同决策力,按行业制定,集团重在投资与重组,分公司重在运营。决策是税务风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全面全流程多头参与,沟通和问责,独立税务,增加话语权。绩效考核的是落实管理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也加入考核奖励范围。制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流程,每个流程实行无缝连接,把长期监督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全过程全环节,抓源头和重点,评估机制应适合企业,信息与税局共享,借中介搞外包,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信息管理系统要稳定,人才依然是关键。内税信息与外税信息,横向与纵向信息,税务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风险的有效评价与风险管理措施的税负实质影响,完善税务风险体系。

策略:实施企业税务危机应对机制,交叉监督,制定流程,变二级审核为三级审核,完善税务内控制度,定岗定责任,统一集团税务管理,加强领导力。建立循环监督机制。

二、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检查纳税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情况;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和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况,查其有无不按纳税程序办事和违反征管制度的问题。

表现:企业与税局表面上看矛盾,但全面的看问题,正是企业与税局的这种关系,才维持着一种社会和谐关系。理清这种关系,检查就是一个手段,如果抵抗只会加大企业税务危机,让危机提前降临。

全国性房地产税收方面检查是税务总局的指令性计划;全国性的打击假发票检查是行动;检查是法律的实施;检查情况下对违法的严厉处置使企业避免更大的危机。

分析:被动检查与主动接受不仅仅是意识差距,更多的是企业的税务危机管理深入。利用社会保险和中介保险是企业税务危机损失最小化。

策略:态度诚恳,参加保险,服务外包中介,加强训练,善用税局信息,信息化建设,确定核心税种,实施外审报告制度。

三、税务稽查

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保障税法,贯彻执行,规范税务,强化监督是《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的目标,重新定位税务稽查,使得任务明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职责扩大添加检查处理和其他相关工作。原则增加,定性范围,维护法律尊严,强调回避制度,用信息分类稽查。选案、检查、审理到执行四个环节呵护一体,加大对企业的管理力度,也加大了企业违法被查的几率,作为公司必须加强企业税务危机管理,才能避免外部成因税务危机。

据中国税务报报道,2010年2月9日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在长沙举行,会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工作整体水平,2010年将突出重点税源检查和大要案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解学智出席会议并讲话,2009年稽查查补收入1192.6亿元,超过1985年全年税收总额。其中重点税源补税688.4亿元(含集团自查与检查补税229.5亿元),专项检查19.8万户,组织31.4万户检查,补税5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增加287亿元。从大要案上,百万元以上5263件,补税229.9亿元,比2008年增加36件,增税49.2亿元;接受举报5.1万件,立案4.6万件;发票检查行动中,协查发票15.2万份,协查回复13.8万份,有问题3万份,具体进入企业、配合公安、关停网站、封堵短信。从以上可以看出国家的决心,也可以看出稽查选案准确率和查补收入入库率分别达到90.9%和98.6%,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企业会明白企业税务危机管理必须上一个新台阶。

积极应对税局的稽查,避免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在企业税务危机下,确立方案,至关重要。税务与会计的法律规定不同,也会产生风险。

策略:尊重媒体和公众,内外信息沟通,明确稽点,拥有科学工具,进行危机有效评价,作出危机管理策略影响分析,人工和自动互动,评价交叉监督,企业危机外包,评价业绩考核。

四、小结

通过前边案例说明,企业管理离不开企业税务危机管理策略,如今国家加大税务检查力度,增大企业税务风险,企业必须进行税务战略调整,启动税务危机应对方案,与媒体、公众沟通,及时调整策略,构建交叉监督,完善税务内控制度,让企业健康成长,回报社会,和谐税务。

参考文献:

[1]周永生.现代企业危机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2]伊查克・麦迪思,企业生命周期[M].赵睿,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25-98.

[3]高民杰.袁兴林,企业危机预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1

[4]周永生.企业危机预警评价系统构建研究[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31-33.

[5]周永生.管理学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6]刘 兵.税务执法程序的风险控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12-117

第6篇

背景

此轮大规模财务核查究竟缘何而起?可以说,有三股主要力量助推:

一是IPO“堰塞湖”。至2013年1月末,拟IPO上市待审公司数量达890家,新股“堰塞湖”阴霾笼罩中国股市,股市长期低迷;经过此轮财务核查之后,在审企业的财务报告中的水分将被大大挤出,不少拟过会企业或主动或被动地撤回申请,将为IPO“堰塞湖”纾困。

二是上市公司造假,业绩“变脸”现象严重。2012年新上市公司因造假而导致业绩下滑较同期急剧增加,至2013年1月24日,已有27家公司表示确定将出现业绩下滑,最高降幅达91%,有5家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超过50%;2012年上半年,有29%的上市企业业绩下降,6%的企业下降50%以上,而同比2011年上半年,仅有7%业绩下降。

三是审核前移,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此次核查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向在审阶段的延伸,目的就是做实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让发行人说真话,让真实的信息来决定价格。

目的

目前,在低位徘徊长久的股指已严重挫伤了沪深股市的投资功能。收紧融资审核闸门,有助于打击股市圈钱之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而这也是资本市场探寻投融资平衡点的必然制度选择。

市场之所以将处于IPO在审流程中的890家公司视作高悬在上的“堰塞湖”,说到底,就是担忧这些公司可能的内患引发市场的莫测风险,因为此前日趋频繁的新股业绩“变脸”现象,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带来对首发企业质量更大的质疑。2012年里,A股表现全球垫底,与“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大大背离,而推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平稳疏导新股“堰塞湖”就成为监管部门工作的当务之急。

财务核查最终之目的是提高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质量,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恰因此,此次专项检查并不改变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的责任体系,发行人仍然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一旦证监会将审核重心聚焦于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询价制度的改革之上,新股发行审核程序将会由繁复走向简化,而市场化约束机制也会倒逼保荐人等相关机构客观评判其客户,并自发挖掘均衡定价。

重点

此次财务核查大类项目多达9个,分别是“内部控制核查”、“财务和财务信息印证情况核查”、“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情况核查”、“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核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的核查”、“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核查”、“存货真实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核查”、“现金收付交易核查”,以及“其他财务异常信息核查”。

而每个大类项目中分别有细化的核查内容,共计29项核查内容,下又包括117细项工作底稿内容。其中“盈利增长和异常交易情况核查”的项目最多,达16个,甚至细致到连发行人“是否通过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都要核查,底稿内容包括:对报告期发行人员工薪酬进行分析,其中固定薪酬部分核查其有无明显下降和人为压低,绩效薪酬考察其与经营业绩是否挂钩,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当地平均工资进行比较。

为了查清楚发行人是否与客户或供应商有私下利益交换的行为,必须核查发行人的前二十大客户和二十大供应商,逐条核对采购成本、资金流等条目。

对于发行人资金管理,需要检查发行人是否建立了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自查报告要求提供近三年的银行流水账,核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

针对关联方的核查,不仅限于工商资料,要实地走访、核对工商、税务、银行资料,客户的关键管理人员是否发行人的前员工或者有亲属关系,均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判断关联关系从严对待;另一方面,与客户的业务量同客户自身规模是否相称也要关注;对于交易确认回函,需要仔细检查回函的内容,如回函地址、回函日期等。

撤回、中止

根据4月3日证监会公告的IPO申报企业情况表,共612家企业提交了自查工作报告,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收到140家、265家、207家。

在财务检查之前,IPO申报企业总数分别为:主板180家、中小板367家、创业板343家,合计890家,而财务检查之后处于正常审核状态的只剩下了612家,共减少了278家(包括终止和中止),总减少的比例达到31%。

分板块看,创业板因业绩一旦出现下滑必须撤材料,而主板中小板没有此发行条件约束,因此创业板撤退率远高于主板和中小板。

从各板块撤回、中止企业数量看,创业板136家、中小板102家、主板40家。

2012年底,已经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共90家,其中主板10家、中小板32家、创业板48家。而经过财务专项检查运动后,目前还剩的已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只有81家,其中主板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中小板的秦宝牧业和中航文化因未能及时提交自查报告而中止,创业板的斯菲尔、裕华光伏、日晶新能源、东方道迩撤回材料,神舟电脑因未能及时提交自查报告而中止。

从拟上市企业地区看,苏京粤(不含深圳)浙(不含宁波)沪5省市依然占据半壁江山。西部地区经济相对欠发达,拟上市公司资源贫瘠且质量更难保证。宁夏青海两省区已无在审企业,内蒙古和贵州也仅剩一家,新疆仅有3家。

本次财务专项检查期间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的有166家企业,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分别为11家、49家、106家。因创业板的发行条件中明确要求业绩增长,一旦出现下滑,哪怕只下滑了1%不到也要撤回材料,所以创业板的撤回率很高,这是发行条件的问题;而主板中小板因为没有下滑就得撤回的硬性条件,除非出现重大业绩下滑或者其他涉及发行条件的情形。

根据媒体披露信息,龙煤集团可能是因矿难事故撤回,富力地产恐因政策限制索性不进行核查了,浚鑫科技受惨淡的光伏行业影响业绩可能出现大幅下降。中小板和创业板拟上市公司行业集中于光伏行、软件、信息、节能技术、自动化、精密设备、电子器件等,受2012年经济下滑影响较大,业绩或出现较大下滑。

抽查

证监会对第一批报了自查报告的610家企业定了5%的抽查比例,抽了30家去现场检查。30家中,主板7家,中小板13家,创业板10家,其中已经过会的有6家。第二轮准备抽10家,在5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中抽取。

启示

经过证监会集中的IPO 财报检查,部分公司被终止审查,也有公司主动提出撤离,暂时缓解了新股发行当中的扩容压力。从此次财务核查的内容和过程来看,证监会 IPO财报检查的目的和初衷是为了提升公司上市质量,树立上市公司业绩典范和标杆。因此财务核查应当只是手段,目的是要强化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反应企业真实的运营情况。

第7篇

第一条为切实改进市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治税,树立地税廉政勤政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市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的综合体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效能监察,是指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市局机关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作出效能监察决定或者提出效能监察建议的活动。

第四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对市局机关实施效能监察的领导机构为市局机关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效能监察办公室(下称效能办)为常设办事机构,效能投诉中心接受效能办的领导。

第五条效能办依法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除接受市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市局纪检组和市局监察室的指导外,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以下效能原则:

(一)政治与业务相统一;

(二)当前与长远相统一;

(三)局部与整体相统一;

(四)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统一;

(五)惩处与奖励相统一;

(六)适当与合理相统一。

第七条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实行行政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方针。

第八条效能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

第二章行政效能监察的内容

第九条效能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检查市局机关、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政效率、行政效果、行政效益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

(二)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局机关、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及行为的投诉。

(三)调查市局机关、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

(四)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对市局机关、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作出效能监察决定或效能监察建议。

(五)总结、宣传和推广高效运行的行政管理经验。

第十条效能办对市局机关、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效能监察,具体检查或调查下列内容:

(一)审批效能。主要是指对友邻单位和部门以及下属单位和部门的请示、申请事项,以及纳税人申请、请求办理事项,是否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是否认真执行办事时限和回复制度。

(二)会议效能。主要是指召开各类会议(主要指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业务会议、专项工作会议、处务会议),是否做到职责落实、分工明确,是否落实会议确定事项的时限制度。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会议纪要签发、资料归档等事项,是否达到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

(三)办文效能。主要是指对公文的发文和收文等事项,是否符合公文运行的程序、时间和质量的要求。

(四)办事效能。主要是指各级党政部门、友邻单位交办、转办、商办、督办事项,会议确定办理事项,领导临时交办事项以及其它需办理事项,是否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时办结。办事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五)服务效能。主要是指对涉税咨询、查询,对税务人员的投诉、举报,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事项的处理,是否做到文明服务,依法办理,依时受理,依时回复。

(六)执法效能。主要是指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等税收执法事项,是否做到正确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解决税收有关事项。

第三章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

第十一条效能办根据下列情形确定行政效能监察事项:

(一)根据市局和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确定检查事项;

(二)根据市局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确定检查事项;

(三)根据市局重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确定检查事项;

(四)根据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政效能问题确定检查事项;

(五)根据受理的行政效能投诉的情况确定调查事项。

第十二条效能办按下列方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一)专项检查。是指对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履行某项职责、落实某项工作、作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综合检查。是指对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一般调查。是指对行政效能投诉反映的问题和行为所进行的调查活动。

第十三条效能办以下列形式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检查或调查工作:

(一)独立开展检查工作。

(二)联合开展检查工作。组织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社团组织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及有关社会人士一同开展检查工作。

(三)直接调查处理行政效能投诉。

(四)转交并督促有关处室调查处理行政效能投诉。

第四章行政效能监察的程序

第十四条确定行政效能检查事项,应当填写《行政效能检查事项立项申请表》。立项申请应当包括立项依据、原因、目的等内容。立项应当遵循一文一项或一表一项的原则。

检查事项的立项决定,应当由效能办主要负责人作出。

第十五条重大的行政效能检查事项的立项,应当填写《重大行政效能检查事项立项备案表》,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批。

重大行政效能检查事项,是指根据市局党组或者上级监察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确定的检查事项,以及其他在局机关内有重大影响的检查事项。

第十六条对已经立项的行政效能检查事项,效能办应当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经市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检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的目的;

(二)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三)检查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四)检查组的人员组成;

(五)检查的时间安排;

(六)检查的工作要求;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检查工作的方案变更,应当报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对行政效能投诉,效能投诉中心应当在受理后及时确定办理方式。一般性的投诉,转由有关处室办理;涉及对税务人员的投诉、举报,交由监察室、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涉税的投诉举报,交由市局稽查局、法规处等职能部门办理。

转由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投诉,需要报送结果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函复效能投诉中心。

行政效能投诉的调查事项和办理方式,应当报效能办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八条转交投诉件,应当附《行政效能投诉转办单》。不宜转原件的,采用转摘。需要报送结果的,应当注明办理期限。

第十九条效能办在开展行政效能检查或调查事项时,应当组成检查组或调查组

检查组或调查组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检查或调查时应当出示工作函和工作证。

效能办可以会同市局有关处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检查或调查工作。

第二十条对涉及范围较广的行政效能调查或检查事项,应当以市局文件的形式发至被调查或被检查单位。

第二十一条效能办进行检查前,应向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事项涉及的单位发出检查通知书,但不宜提前通知情形的除外。

检查通知书应当载明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

检查通知书应当由效能办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二条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在检查或调查中,应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收集证据,查清问题及原因,分清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确实存在行政效能问题的,检查组或调查组应当提交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

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或调查的基本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有关部门及人员的主要责任;

(四)处理依据、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第二十四条根据检查或调查结果,对存在的行政效能问题,效能办可以依法作出效能监察决定或者提出效能监察建议,并且书面送达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人员。

作出重要的效能监察决定或提出重要效能监察建议,应当报经市局分管领导同意。

第五章行政效能监察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效能办对检查或调查事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查询。必要时,效能监察人员可以列席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的有关会议,了解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效能办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就检查事项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效能办可以要求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提供与检查或调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第二十八条效能办可以要求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及其人员就检查或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效能办在检查或调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或被调查单位及其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行政纪律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权提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对效能监察决定的执行情况和效能监察建议的采纳情况,效能办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8篇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12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第9篇

一、切实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

按照中注协《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国际化建设年”工作安排部署,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20xx年检查方案》、《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板》,布署开展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

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对照准则自查自纠。事务所对照执业准则从两方面进行自查:一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对业务质量承担领导责任、合伙人机制、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承接与保持、人力资源、业务执行、监控、职业道德等八方面内容;二是对业务项目进行自查,主要是检查执行程序是否符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获取证据是否充分、审计结论是否合理、出具报告是否合适。通过以上措施,推进执业准则在事务所深入实施,更好落地生根,巩固准则国际趋同成果,提升事务所执业国际化水平。目前,已有445家会计师事务所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完成对标自查工作。

发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帮扶作用。一是突出重点。将以下六类会计师事务所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业务规模较大且对行业影响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新批准设立或新合并重组的会计师事务所;涉嫌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到监管机构关注及受到投诉举报较多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业务数量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规模明显不匹配的会计师事务所;高新企业认定评审中发现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二是对标评分。广东注协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高新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小型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检查工作底稿》、《高新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底稿》,确定评分标准,由检查人员对照评分标准、参照事务所自查自纠结果,进行对标量化评分。三是重点帮扶。对检查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事务所、评分较低的事务所,采取专家一对一点评、重点帮扶的方式,指出存在关键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

拓展国际化专业服务市场。广东省注协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搭建平台,指导和促进事务所围绕客户走出去融资、收购、拓展市场等需求提供服务。正中珠江适应客户在港上市、走出去投资的需求,在香港、澳门等地并购会计师事务所,迈出国际化的第一步。广州建华安德作为一家小型事务所,紧紧抓住欧美等客户相对国内客户,不仅收费较高,而且有更多机会延伸拓展新业务的特点,把加入国际会计公司作为拓展海外客户的重要选择,通过与香港CWCC 会计师事务所联营,以及加入金索尔(KSI)国际会计公司网络,成为KSI的联营所,事务所获得了大量在中国发展的海外客户,形成了合作伙伴国际化,客户本土化的独特生存空间。

培养国际化人才。国际化发展首先是人的国际化。加入国际网络,与境外职业组织合作是事务所培养国际化人才有效方式。正中珠江与澳大利亚会计师公会合作,支持事务所专业人员参加澳洲专业资格考试。立信广东分所制定“人才培养奖励办法”,鼓励员工参加境外资质考试。健华安德将员工直接派往香港CWCC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现场学习他们的专业技术、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意识。

提升国际执业理念。国际化发展,不仅要熟悉国际准则,更要有国际执业理念和思维。立信广东分所积极推广审计流程工具(APT)培训和试点,建立审计流程工具领军人(APT Champion)实施机制,推进事务所从理念、标准到实践与德豪国际(BDO)进一步趋同。广东正中珠江在技术支持方面,全面推动高级审计软件的使用,强化准则执行,以审计软件应用为载体引导培育国际执业理念和思维。德勤华永广州分所利用德勤开放的网络平台,持续强化员工对国际准则的学习理解,对执业中遇到的准则没有具体规范的新问题,一般直接引用国际准则中相关案例予以应对。

三、进一步加大推进国际化发展的工作力度

在人才培养方面,广东注协将进一步引导事务所主动适应客户业务国际化发展的需求,加强与国际会计公司、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的合作,鼓励行业从业人员考取相关境外执业资格;更加侧重不同准则体系差异的培训,多创造境外学习交流机会。更加注重中间层业务骨干的培养,为国际业务提供基础人才支撑。更加注重引导事务所完善人力资源政策,想方设法把培养的国际化人才留下来。

在技术层面,广东注协将持续深化执业准则对标提升活动,不断提高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准则的能力,使得执业实践与与国际实践相一致,形成的工作底稿让外国同行能够看得懂,更易于沟通;推动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把审计软件开发与不同行业特性结合起来,开发应用细分行业的审计软件。

第10篇

也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反映。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郑财监〔〕1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对全区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办公室设在区政府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全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调精干人员空虚到检查办公室,依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二、责任分工

区财政局负责本次检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各参检部门、单位和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行政等情况实施监察;

区统计局负责提供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企业涉及的统计信息资料;

督促、指导各相关企业、单位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区经委、商务局、交通局等部门依照行政管理职能。积极配合重点检查,并协助做好整改建制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涉及的企业单位名单、经营场所、联系方式以及其他与企业登记相关的事项;

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涉及的企业税务登记及纳税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否依法设立会计账薄;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演讲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五)其他与财务、经济管理活动有关的会计事项。

此项检查内容的会计期间为年1月1日至年10月31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分5个阶段进行。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明确方案,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填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第二阶段:自查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本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对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自查。

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各企业要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写出自查报告。表格和自查演讲由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6日前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1月7日—11月30日)企业自查的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三楼312室)企业自查面要达到100%

区政府要组织由监察局、财政局、经委、统计局、工商分局、地税局、国税局、商务局、交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点:基础上。

1自查不认真、数字不真实、情况反映不全面的单位;

2群众举报会计、财务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单位;

3领导小组认为应实行重点检查的单位。

不受此期限限制。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对阻挠、拒绝、拖延检查的单位。

还要认真填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3各重点检查组除编制询问笔录、工作底稿和检查演讲等检查文书外。

第四阶段:整改、处置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

整改工作的内容:对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会计违法、违规问题要求其限时改正。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奖励奖励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财政法规、规范和规定进行处置。处置的依据和原则: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会计问题。

依照“自查从宽,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查从严”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并已及时纠正的可以从宽处置;凡属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特别是近年来各类检查中已经查出的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再次发现的要从严进行处置。

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后,查出的问题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由财政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本部门行政执法顺序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处分。

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2月1612月20日)区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企业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反映进去的问题。并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总体情况于12月22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区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服务业和房地产、建筑装置、制造等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文书、表格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各有关单位、企业均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阅读、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把此项检查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切实抓出成效。

第11篇

现将《关于大连房地产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大连市房地产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1992年9月5日,我市召开“开放大连市房地产市场新闻会”以来,在市政府提出的“放开市场、有偿使用、公平竞争、统一管理”的原则指导下,全市房地产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进展,并以较快的发展势头逐年持续上升。但是,随着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同时也出现了诸多突出的问题,有些是过去历史遗留,有些是重新揭示出来的。为更好地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严重流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检查的范围

1、地域:

定于大连市城区四个行政辖区内,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

2、时间界限:

1990年5月19日(即国务院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日)至1992年9月2日(即大政发[92]71号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综合开发工作的决定》之日)期间,凡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转让、出租和抵押的。

凡在1992年9月2日以后,已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但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的;各类未经审批和越权审批的违法建筑;应交但未交纳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税)的。

3、内容:

追缴应交但未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税)。

清理各类未经审批和越权审批的违法建筑,临建及占道设施。

清理、检查以行政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进行非法转让、出租和抵押等隐形市场。

二、清理、检查的重点及处理办法

1、从1992年9月2日至今,凡应交但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建设项目,一律追缴土地出让金。

2、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私自联建,后以商品房进行交易活动的建设项目,均须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3、凡未办理用地项目审批等手续及各类未经审批和越权审批的违法建筑,除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外,并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4、凡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越权审批的临建及占道等设施,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5、凡利用行政划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属物进行非法转让、出租和抵押的,除追缴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用外,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6、凡已经市政府批准划拨的土地两年内未开发的,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大连市房地产清理、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振荣  市政府             副市长

副组长  王国库  市建委             主  任

刘长德  市规划局           局  长

张永林  市房地产局         局  长

郑  惠  市开发办           副主任

常文相  市审计局           副局长

成  员

    黄叔平  市计委             副主任

张素英  市外经贸委         副主任

    杨学军  市城建局           局  长

姜  兵  市土地局           局  长

刘宗胜  市工商局           局  长

王廷翔  市财政局           总会计师

程凤珍  市税务局           副局长

吕东辉  市公安局           副局长

赵其良  市土地局           副局长

席振魁  市开发办           副主任

许用智  中山区             副区长

周  达  西岗区             副区长

沈丽荣  沙河口区           副区长

王宗安  甘井子区           副区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大连市关于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有关各项政策、法规,对此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领导和组织实施,以确保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  王国库  市建委主任

副主任  姚先林  市建委副主任、开发办副主任

赵其良  市土地局副局长、开发办副主任

王惠武  市规划局副局长、开发办副主任

常文相  市审计局副局长

崔宝俊  市房地产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由市计委、建委、外经贸委、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土地局、

规划局、城建局、审计局、开发办、市建行各抽调人员组成。

办公室由三个部门组成:

综合部  主要任务是:协调、综合等日常办公事务。

稽查部  主要任务是:审计、征收、追缴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税)。

清理部  主要任务是:清理、检查、处理违法建筑、临建及占道等设施。

四、方法和步骤

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是在市房地产清理、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条条主要以审计、追缴、征收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费(税)为主;块块主要以清理、检查违章、临建及占道等设施为主。

清理、检查从5月20日开始到8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5月20日至6月5日,为各用地单位和建设单位及个人自查阶段。各用地单位和建设单位及个人须按照市政府统一印发的“调查表”认真填写,然后写出自查报告连同上述“调查表”于6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2篇

一、领导高度重视

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帮扶重点项目企业的通知后,局党组便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帮扶工作,会上,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大家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并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责任,一抓到底。同时还对帮扶工作组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帮扶企业工作不同于以往的扶贫工作,要迅速改变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二是到企业中帮扶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事求是,不搞虚的;三是要加强纪律,廉洁自律,服务热情周到,不给企业添任何麻烦。

二、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

我局帮扶企业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位于临沂高新区内,于20xx年xx月创立,注册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占地152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该厂计划总投资2、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流动资金1亿元。建成投产后主要生产新型高耐蚀节能复合板材,可实现年产18万吨规模,实现年销售收入18、2亿元左右,利润可达1亿元左右。帮扶工作一开始,该企业刚刚硬化完厂区路面,厂房框架也刚刚建成,生产机器还没有安装好,在资金上还有很大缺口,审批手续上也还不完备。接洽完工作后,我们帮扶组就深入到厂区实地考察,在同企业管理者深入交流后,我们根据企业和体育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真心实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加强交流,帮助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我们认为一个企业首先要有科学的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企业能够长久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打造一个知名品牌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帮扶组先后两次到企业召开座谈会,同企业管理层深入交流,互相学习,提高了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统一了思想,真正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绿化美化了厂区环境,职工食宿条件也得到加强,为企业广大职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是多方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我们进驻帮扶企业时,由于各种原因,生产用电问题始终没有解决,直接影响到企业各项工作的迅速开展,我们把这一实情向高新区有关单位领导进行了协调,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电力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在立项、土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方面也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和帮助,我们帮扶组进驻后积极配合该企业做好协调工作,现在大部分审批手续已办理完备,只有城市规划审批手续正在协调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该厂09年共投资1.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7000万元,申请银行贷4000万元,通过我们帮扶组和企业向有关银行协调,现在已经完全到位,生产已经正常运转,产品销路看好,未来发展前景比较乐观。

三是做好市场调查和宣传推介工作。我们帮扶组经常性地到生产第一线,实地考察调研,帮助企业努力做好生产、销售、市场调查等工作,通过学习参考国家有关政策、分析国际经济特别是钢铁行业形势,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技术参考。同时,大力为该企业作好宣传推介工作,把本门类企业生产所具有的风险小、市场稳固成熟等优势,重点向金融业游说推介,尽可能使各银行了解熟知该门类企业特别是该企业的状况和发展前景,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经过一年的帮扶,现在企业已经投产,从产品投放市场看,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但目前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首先存在的问题是流动资金上还有缺口,根据厂负责人和财务部的预算,大约还需要2000—3000万的贷资金或政府扶持资金,假如政府扶持资金能够到位,这将对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效率是个很大的促进;二是人才需求上有缺口,需要引进和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以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拓宽企业产品销售的路子;三是存在几个亟待解决的生产问题,例如城市规划审批手续等,还需要协调相关管理部门抓紧解决;四是由于第一次到企业帮扶,缺少经验和办法,工作力度不大,影响了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