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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06 17:58: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计生流动人口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计生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第1篇

2012年人口计生工作思路

2012年,x县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长效节育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紧紧抓住以“双女户”结扎为重点的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提高长措落实率和及时率,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尽可能减少政策外怀孕和政策外生育,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等各项人口计划指标严格控制在省市指标要求以内。

二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个案信息全部纳入我县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率先实现全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盘棋”。要继续抓好增补叶酸干预、风疹疫苗干预出生缺陷项目,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是继续深化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倡导性别平等理念,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落实奖励扶助政策,制定并落实对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使女孩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受帮助。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逐步建立以女性为主、年轻化、知识化、会服务的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大力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加大县乡村计生专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十送·五到家”活动。在全县集中开展“十送·五到家”的活动,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计生家庭为中心,为群众送去温馨、舒适、安全、人性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做到宣传教育入心入脑,优质服务进家进户,奖励扶助关爱到户到人,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

2012年人口计生工作思路的延伸阅读:如何写好你的工作计划

三、如何保证工作计划得到执行:工作计划写出来,目的就是要执行。执行可不是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我的方案已经拿出来了,执行是执行人员的事情。出了问题也是执行人员自身的水平问题”。执行不力,或者无法执行跟方案其实有很大关系,如果一开始,我们不了解现实情况,没有去做足够的调查和了解。那么这个方案先天就会给其后的执行埋下隐患。同样的道理,我们的计划能不能真正得到贯彻执行,不仅仅是执行人员的问题,也是写计划的人的问题。另外,工作计划应该是可以调整的。当工作计划的执行偏离或违背了我们的目的时,需要对其做出调整,不能为了计划而计划。最后,修订后的工作计划应该有企业领导审核与签字,并负责跟踪执行和检查。

2012年人口计生工作思路之外的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 工作计划网校 ›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第2篇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这一基本国策和构建“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的要求,配合区人口局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履行职责,提升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我们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为保证流动育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我局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长期工作计划,每年与各基层工商所签订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当年的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全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到了“六有三主动”,即:有人管、有人抓、有责任、有目标、有督察、有落实,主动介入、主动履职、主动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一是摘录计划生育法规的相关条款,印制《育龄流动人口经商计划生育政策须知》2000余份,在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和办照、验照、年检过程中,向流动育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发,让他们懂法律、知政策、明事理,增强主动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二是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广大执法人员深入生产经营户特别是流动人口当中,与他们面对面交流谈心,了解情况,近距离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三是各工商所在辖区人口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利用黑板报、广播、简报、横幅、标语、固定宣传栏等形式,在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的同时,宣传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注母亲、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活动5次,累计帮扶特殊困难家庭78户(次)。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一是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前宣传计生政策、登记后及时造册管理,由各工商所负责,在15天内要求该经营户提交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盖章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育龄流动人口台帐,定期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反馈有关情况。实现了流动人口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度。二是对未按时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责令其在三个月内补办,期间实行“定期提示制”,由辖区工商所监管人员跟踪落实,督促其尽快办理并备案,及时通报辖区属地计生部门。三是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监管职责,积极配合计生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近3年来,我局累计查、验流动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87份,信息通报率和反馈率都达100%。四是继续加强对流动育龄人口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流动人口无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加强对计生用品零售市场和计划生育广告的管理,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违法虚假广告,查处率达98%。五是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协助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主,依法督促及时采取节育措施;配合人口公安部门做好城镇出租房的管理,同房屋出租户及时签定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有力的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四、强化优质服务,为流动育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为切实加强全区流动育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我们提出了“公平对待,合理引导,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制度,搞好服务”的服务工作思路,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经营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一是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层次。制定有利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优先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流动人口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在登记、验照、年检、收费、摊位安排、务工、购房、租房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及时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二是创新服务载体,开展帮扶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结对培带、三联五帮”、“巾帼献爱心”、“1+1”救助贫困失学儿童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对流动人口的帮扶和扶贫济困活动,近年来累计为从事个私经营的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减免登记费0.43万元,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捐助面粉、大米、食用油、衣物等物资折合金额8万余元,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履行职责,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保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第3篇

一、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原则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以国家、省、临汾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为依据,按照“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一领导与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条块结合、共同管理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应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做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凡与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及其他个体工商户,每月30日前应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变动情况。

(三)群众参与原则

村、社区、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单位,教育和引导流动人口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提高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四)定点服务原则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省关于流动人口定点服务约要求.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实行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共同管理,综合服务。

(一)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1、协助党委、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

2、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工作计划,指导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向党委、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考核工作,掌握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动态,按时完成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上报任务。

(二)有关部门职责: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部门,包括公安、工商、劳动就业、卫生、房管、市场管理、教育、城建等部门,要将流人口计划生育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列入本部门岗位工作作目标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共同履行好以T职责:

1、核查婚育证明。

各有关部门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

许可证等证照和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子女入学、就医等服务时,应将核查其现居住地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作为一项审核内容;对持有未经查验婚育证明者,应告知其到现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

2、通报情况。

各有关部门在每月30日前,应将成年流动人口基本情况通报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3、通知催办。

对没有婚育证明的,告知其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下达催办通知书。

(三)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组织有关单位定期为已婚育龄人员进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其他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收集、整理计生、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分辖区及时反馈到各村、社区。

4、汇总所辖区各村、社区上报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将变动情况和服务情况.及时上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5负责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

6、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建立联系,及时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相互沟通已婚育龄流动人员的避孕节育及生育情况。

(四)村、社区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层单位,是掌握和反债流动人口服务需求信息及落实情况的源头部门,其职责是:

1、在登记流动人口本人身份、家庭及随从少之员情况的同时,做好成年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生育和避孕节育情况登记,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

2、对照核实乡、办事处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

3、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宣传咨询和避孕药具发放随访等服务。

4、为流动人口出具办理计划生育有关手续的情况证明。

5、每月向乡、办事处汇总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报表。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办)、村(社区)要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好、配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管理员,收集汇总信息,开晨经常性的培训活动

(二)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各部门在开展自身业务时,要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收集、整理和登记工作,并定期将掌握情况向乡、街道办事处通报。乡、街道办事处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及时反馈给村、社区。由村、社区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各种信息统一汇总,并逐级上报给乡、街道办事处、市计划生育流动八口管理部门。

(三)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各有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时,应与计划生育部门加强联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内容融入其中。每年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清理和治理活动,解决流动人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4篇

200*年上半年,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业务部门的指导及镇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执行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紧紧围绕人口控制目标,积极推进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上半年,全镇出生人口113人,其中一孩95人,二孩16人,合法生育108人,计生率为96%。

一、上半年工作小结

1.进一步强化了宣传,把转变生育观念作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了五期教育,充分利用了广播、标语、板墙报等宣传阵地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让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90%以上的育龄夫妇至少掌握了二种以上避孕方法和优生优育知识;二是加强了婚育观念的转变同法制建设相结合的力度。

2.认真组织开展了2月、6月份的集中“三查”服务活动。通过镇计生办、服务站的认真组织,各村的大力宣传发动,实际参检率较2005年有大幅度的提高,对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实行了滚动式服务,基本做到了发现违法怀孕一个补救一个,节育措施到期一个落实一个,推动了计生工作的孕后型服务向孕前型服务转变。

3.不断深化“三结合”,继续推进生产服务。上半年,计生办加大了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统揽力度,制定和落实了对计划生育户实行优先、优惠、优待的倾斜政策,拓展了帮扶思路,积极推进帮扶工作的“三个结合”。已规划“三结合”帮扶户1152户,其中新增户65户,联系户527户,帮带户560户。

4.加强了计生队伍内部建设,提高了干部素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5.狠抓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申报工作。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计生办大力宣传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通过广播、墙报、标语等宣传媒体,把政策交给了群众,让群众了解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条件、办理的程序。

上半年,完成了2006年新增奖扶对象的调查、登记、复核、申报及2005年奖扶对象的年审工作。2006年,全镇共有奖扶对象136人,其中新增29人。

6.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提升了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上半年,对流动人群具体去向重新作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其现居住地的祥细地址,并进行了个案录入和备案管理,依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信息,认真做好了“一条信息,一个结果”的反馈和登记工作。此外,借助给流动人群办验证的机会,与流动人口或其担保人签订了流动人口管理合同,建立健全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确保了流动人口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和寄回孕检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有效率。

7.加大了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的督促检查力度。月底由镇计生办督促检查组对各村(社区)一月来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补助挂钩,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全镇的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与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工作水平不平衡,部分村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面临严峻形势,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三是“三查”工作不理想,大部分村都没有很好按照“定时、定人、定点、定职责、定奖惩”的“五定”要求开展“三查”工作,因此,“三查”结果不尽理想,以后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增强已婚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严把“三查”关,杜绝违法怀孕。

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强化计生基层基础管理,确保计生率95%以上。

2.继续抓好特殊人群和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与服务,重点强化辖区内流入人口管理,提高《婚育证明》验证率。

3.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计生特困家庭救助机制,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充分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救助政策和措施。

4.建设新型生育文化。进一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推行关爱女孩行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女孩成长、关心女孩成才,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婚育新风和计生科普知识。

5.继续将建好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作为日常工作重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第5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一二八”工作思路和要求,继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顺利通过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终期评估和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水平,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得到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人口计生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据统计,10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出生39407人,人口出生率为11.7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9‰,政策生育率为96.98%,圆满完成了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主要情况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研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确定下一步发展思路。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李汝求与各县(区)及综合改革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黄业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后,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

(二)综合改革工作跨越式发展。11月,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我市向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申报书》,全面总结汇报我市自以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机制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功经验。12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宣传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予以了高度评价。今年1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首批45个“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广东省只有和韶关两个地级市获此殊荣。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从“全国人口计生综改试点市”到“全国人口计生综改示范市”的跨越。2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认为我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以“奖、优、扶、补、免、加、保”为主要内容,覆盖育龄群众“婚、孕、产、育、老”全过程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等经验为全国提供了良好范例,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年4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市”的改革成果,立足总结经验,培育亮点,抓好典型,我们根据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工作基础和创新能力,选择了40个乡镇(街道)作为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各县(区)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动态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今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推进会,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惠城区小金口、江北、水口,惠阳区平潭、淡水和仲恺区惠环等6个乡镇(街道)及惠东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市示范点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今年11月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调研组到广东,听取了、韶关、广州、阳江、梅州5个地级市综合改革工作汇报,建议广东要以市“惠一生”利益导向体系为样本,在全省各地开展广泛调查研究、评估分析,从计划生育夫妇一生受惠的角度,完善全省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念、理论和制度设计,使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三)经常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地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人口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年初,省人口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基层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地把完善例会制度作为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开展“两无”活动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7-8月,博罗县长宁镇、大亚湾澳头街道分别接受了省人口计生委飞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是“两无”活动取得新成绩。各地紧紧抓住孕前管理服务,大力加强“三查一服务”,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两无”活动成果,实现“两无”镇村的比例大幅增加。今年,全市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乡镇(街道)有45个,占全部乡镇(街道)总数的60.81%;实现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委有707个,占全部村(居)委的56.83%。三是后进转化步伐加快。市、县挂钩帮扶单位继续加大对三类镇(街道)的帮扶力度,三类镇(街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查漏补缺,后进转化步伐明显加快。据统计,自挂钩帮扶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挂钩帮扶单位共投入三类镇(街道)帮扶资金3590万元,新建、改建服务所16间、婚育学校16间,创新村级宣传服务阵地272个,基层人口控制能力、宣传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从最近第三次组织的验收情况看,全市16个三类乡镇(街道)都达到了升类标准。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今年,我市被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确保完成国家、省赋予的试点任务,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三有四同”,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义务平等化。一是确定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等56个试点镇(街道)、企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创新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联系协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不断深化“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4—6月份,全市各县(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屋、商铺等86223间,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13万多人,落实“四术”1840例,查环查孕7万多人次,信息通报4万多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3万元;采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69万多条,省内流动人口信息27.9万多条。6月省人口计生委考核组抽查了我市惠东县多祝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五)“惠一生”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继续推动落实计生家庭从“出生--入学--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养老”全程奖励,进一步整合具有特色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一朝计生、一生受惠”的和谐氛围。一是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方案》和《市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对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或发放一次性奖励。二是落实《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5个百分点,产前的检查费用和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列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惠阳区建立符合政策生育的低保家庭孕妇围产期保健扶助制度,区财政一次性支付保健扶助金每人1000元。11月18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到我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惠阳区平潭镇拍摄了计划生育“惠一生”的奖励机制的专题片,准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我局也正在积极向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申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奖。

(六)增强文明执法能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五五普法”为抓手,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计生干部文明执法能力,着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一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服务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办理”的原则,妥善办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保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或。二是加强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坚持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和“万人评计生”活动,努力营造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和谐氛围,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开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各县(区)紧紧围绕“学习培训、宣传动员、贯彻执行、督查指导”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七)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增强宣教效应。我们切实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宣传首位意识,突出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新鲜经验的总结报道,及时把我市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宣传出去。8月份以来,我市在省《人口快讯》头版连续发表了9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系列报道作品,全面、集中展现了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影响广泛,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举办的“纪念《

公开信》发表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全市共送作品13篇,目前已在《中国人口报》、《人口快讯》发稿5篇。二是认真做好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扩大计划生育影响力。全年我市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共205篇,其中我局《实施“四大工程”护航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惠东县《为女孩撑起一片天》获评“广东省“十佳”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奖”,两项宣教模式获评“广东省宣教模式创新项目奖”。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各县(区)把婚育文化宣传融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活动中,在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口、名胜风景区及广场、公园等地树立大型婚育新风主题公益广告画。同时,结合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温馨化、个性化的婚育学校30多间。目前,全市共建立“婚育新风自助餐”宣传阵地1000多个,新家庭文化屋300多个,建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200多块,新建、改建“三栏”1200多个,张挂喷图式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共3000条(块),人口计生宣传实现全覆盖。二、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六普”户口整顿对计划生育工作冲击较大。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中,出现了一些往年出生未登记入户的人口,其中一些属于政策外出生,虽然大部分已被基层计生部门掌握,并在历年计生报表中统计上报,但也依然存在少数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政策外出生往年漏报的情况。9月份“放开入户”对我市90年代首创的“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一贯有效做法带来了冲击。由于政策外生育对象不管是否落实节育措施,不管是否缴交社会抚养费,一样放开入户,造成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查环查孕率明显下降,避孕节育手术难以落实。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市都在坚持“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做法。

(二)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市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仍不平衡,全市40个示范点创建单位中,还有个别乡镇(街道)没有真正动起来,还处于初步阶段,离综合改革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加大投入,全面推开。

(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市。由于受服务管理人力依然不足、经费投入不够、管理手段有限等因素影响,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的压力和难度都比较大。

(四)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群众生育意愿调查中,认为“生育一个最好”仅占22%;认为“生育两个最好”占70%;“能生三个最好”占8%,大多数为纯二女户。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设想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结合新时期人口发展形势和国家、省赋予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两项活动,推进六项工作”(简称“一二六”)工作思路,加大推进综合改革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体系,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围绕“一个目标”:全力巩固“综合改革示范市”、“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工作成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持续开展“两项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两无”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纯二女户结扎为重点,推进“两无”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两无”镇村比例,持续增强人口控制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立足于“抓亮点,打品牌,出精品”,创新培育各县(区)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点,全面巩固和提升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

切实推进“六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省《条例》。加大宣传倡导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营造浓厚的依法生育氛围。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行力,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户口整顿期间,超生入户且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的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加快落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市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争取尽早把奖励金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把好事做好,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整合提升龙门县“四民四权”工作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民主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议事规则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会员、村民代表在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要对落实例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做到“落实制度无遗漏,完善制度上水平”,加大对基层落实例会制度的督查力度,及时收集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各地真正重视例会制度,以落实例会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基提质”工程。结合目前全市5个县(区)100%获评“省优县”,80%的县(区)获评“国优县”的实际,围绕创建“国优市”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动全市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创新推广服务网络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特色,实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提速,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成为群众享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首选单位。

(六)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以我市被确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第6篇

一、全年工作目标

出生政策符合率达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控制在110以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5%以上,适时参查率80%以上,双月随访率达100%,计划生育奖特扶补助落实到位率100%,工作落脚点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镇“双新”创建工作达标,省中心服务站创建达标,全年工作力争在全市的位次较上年有所提升。

二、工作序时计划

(一)第一季度(1月1日至3月31日)

1、回顾总结2013年度工作,做好对各村(居)的人口计生考核工作;

2、做好春节前后计划生育一线的维稳工作;

3、制订2014年度各类目标考核方案;

4、召开好2014年度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组织开展三月份的集中与管理、照顾再生一孩已批未育对象的跟踪随访服务以及服药人员不良反应的随访服务工作;

6、配合市做好本年度计划生育奖特扶、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人的特别奖励金和非从业人员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补助金的兑现工作;开展新增农村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奖特扶对象的调查摸底及资料的初审工作。

7、按规定要求建好计划生育各类基础账册;

8、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

9、做好流出人员回归的服务工作,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好流动人口协议书。

(二)第二季度(4月1日至6月30日)

1、将2014年新增奖、特扶对象分类汇总上报市计生委政策科,并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做好申报工作,2014年上半年应终止奖、特扶人员的情况一并上报。

2、组织召开民政、公安、卫生、劳服等部门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联席会议,讨论制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整治方案及具体措施,迎接市组织的督查。

3、组织对两个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流进人口进行登记,并做好查验流进人口婚育证明工作,同时对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

4、按照省计生委对中心服务站的规范要求,积极争取省市项目配套资金,努力创建达标,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5、做好一孩病残儿的调查摸底及上报工作;

6、利用“清明”、“五一”两个节假日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至六月底力争完成总任务的65%以上。

(三)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

1、认真抓好奖特扶人员的年检及2014年上半年的兑现工作,真正做到应享受的一个不漏,不该享受的一分不发。

2、加强依法行政,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活动。严肃查处乱收费、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违法违纪问题,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九月份的集中与管理、照顾已批未育对象的双月随访服务以及服药人员不良反应的随访服务工作。

4、做好一孩病残儿上半年的送检工作。

(四)第四季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借“十一”长假抓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2、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争取财政支持,利用现有幼儿园的基础拓展0--3周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青春期健康教育基地,在中小学定期开展青春期健康知识教育;实施老年关怀计划,利用敬老院的优势,推进老年健康促进,逐步建成覆盖全人口、贯穿生命全过程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

3、对照年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计生委对各乡镇人口和计生考核细则,排找差距,加工补课,努力完成市交目标任务。

4、组织一孩病残儿及时参加市计生委组织的鉴定工作;

5、做好年终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三、具体措施

1、任务分解到人。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和村计生员认真学习全年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任务落实到人,按月组织实施。

第7篇

县财政局二00七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抓好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二00七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必须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常抓不懈。首先在全体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认识,真正从思想上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其次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计划生育工作同财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抓计划生育工作与联系乡村计生“三结合”有机结合

根据我局的具体情况,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任成员,分别落实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常抓不懈;二是落实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在抓好机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与各乡镇财政所签定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抓好一年四次的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三是与联系乡镇配合抓好帮扶联系村的计生“三结合”工作,按照给县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帮扶任务XX户,其中:新增户XX户,联系户XX户。帮扶户XX户,同时建立规范性的帮扶基地。

三、做好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工作

落实专(兼)职人员抓好计划生育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家底清、情况明、分别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册、结婚、生育安排、婴儿出生登记册,独生子女奖励登记册,流动人口登记册,做到册册登记,帐帐清楚。

二00七年X月X日

第8篇

为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县对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的要求,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着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细则

(一)工作指标(40分)

1、计生符合率100%,无多孩违法生育。(10分)。

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现象的该项不计分。

2、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0%以上(5分)。

每低1个百分点分别扣1分。

3、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90%以上(10)。

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流入人口生育子女信息掌握率、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4、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覆盖率和准备率100%(5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5、出生当年上报及时率100%;统计误差率2%以下(5分)。

出生当年上报及时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统计误差率每高1个百分点扣2分,暗访检查中每发现一例违法生育漏报、瞒报,分别扣1分、2分。

6、查孕查环率达100%,妇女病普查率达80%以上(5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二)工作任务(60分)

1、队伍建设(10分)

(1)按规定配备好计生工作人员(3分)。每个村配备一名专职的计生主任,2000人以上(含流动人口)的村至少还须配备2名计生联系员。还不到要求的扣2分。

(2)按时参加镇计生例会(3分)。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因故请假除外)。

(3)有规范正确的计生档案,及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调查任务。(4分)。档案不规范,月报告单填写不规范,上报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完成的每一次扣0.5分

2、技术服务(15分)

(1)计生服务室建设(2分)。要有规范的计生服务室,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

(2)开展国家、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市孕前遗传基因筛查工作(2分)。未按要求建立档案的酌情扣分。

(3)优生促进工程各项政策落实到人,享受对象免费率100%、重点对象干预率85%以上、跟踪随访率95%以上(3分)。发现符合条件未享受的每例扣1分,重点对象干预、跟踪随访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4)全面落实“知情选择(2分)。发现未落实的每例扣1分。

(5)做好育龄群众的随访工作(3分)。规范的药具、术后、产后随访率达100%,发现未随访一人一次扣0.5分;药具对象超过二个月未及时发放查到1例,扣0.5分。

(6)做好再生育全过程管理服务,再生育对象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3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3、流动人口公共服务(13分)

(1)流动人口生育子女信息掌握率达90%(3分)。每月把暂住在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出生情况及时上报,每少报1人扣1分。

(2)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服务率达100%(4分)。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和“四项”手术,并做到有档案登记,每低1个百分点分别扣0.1分。

(3)为符合条件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免费生殖健康体检,并有档案(2分)。不开展或无档案的扣1分。

(4)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活动(4分)。未开展的扣分。

4、坚持依法行政(12分)

(1)实施“阳光计生”工程,计生政务公开,各类公示按规定上墙,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2分)。未按要求实施“阳光计生”工程,未按规定上墙扣2分;满意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村级办证进便民服务中心,未进入的此项不得分。

(2)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5分)。2011年以来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决定率达100%;结案率达80%。每出现一例应决定未决定的扣2分,应结案未结案的扣1分。

(3)严把再生育审批关(5分)。再生育审批从严把关,当年再生育审批对象孕3个月内审批及时率达80%以上,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不及时发证的扣0.5分,出生后转签的每发现1例不得分。

因审核不严导致错批,每发生一起扣1分,造成后果已生育的,该项不计分。

5、积极落实各项计生优惠政策(10分)

(1)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户到人(5分)。发现应享受未享受或错享受的每例扣1分。出现重大责任差错的该项不得分。

(2)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2分)。有规范的村规民约,并照章办事,否则该项不得分。

(3)计生协会活动开展正常(3分)。应有牌子和上墙内容(上墙内容、档案内容及名册相一致),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协会工作档案健全,活动记录完整,每缺一项扣0.5分。

(三)“一票否决”项目说明

1、出现重大、恶性案件的是指由于工作失职、行政侵权造成重大上访事件、恶性案件、行政败诉或医疗事故的。

2、违反规定实施大月份引产是指未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实施引产的。

3、瞒报或篡改统计资料包括拒报规定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附加考核

1、代表镇接受省、市、县暗访考核,镇不被扣分的加6分、4分、2分,镇被扣分的则加倍扣分。

2、各类示范、创建活动,当年完成创建国家、省、市、县级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8分、6分、4分、2分。

3、上级计生部门在村(居)召开现场会或培训会(5分)。

4、计生工作被列入镇级以上试点单位,成绩显著(5分)。

5、其他创新创优工作,受到上级计生部门表彰(5分)。

以上扣分项目,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妇女主任;

第9篇

关键词:健康宣教;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

【中图分类号】R1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5-0047-01

“世界人口行动计划”提出,“各国政府应当采取适当措施协助妇女避免流产,流产绝不能作为一种计划生育方法来宣传”; “开罗行动纲领”指出,“绝不应当把堕胎作为计划生育的方法加以提倡”。因此,从自觉落实避孕措施,避免非意愿的妊娠,都是每一个公民应当努力达到的,也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这对于保障妇女的身心健康,推动国家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我国计划生育工作一直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所谓“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是指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使广大育龄群众了解避孕节育知识后,根据自己的家庭、身体等实际状况及避孕节育服务提供的情况,自主地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强健康宣教和管理,来达到提高农村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现就我们的做法总结如下:

1 农村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现状

1.1 错误理解普遍存在:计生工作人员存在“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对知情选择认识不一致[1]。乡镇级管理人员普遍认为,实施知情选择权会造成计划生育率下降,因此积极性不高;而县、村级想把知情选择权交给群众。有调查资料显示[2],8.53%的计划生育干部由于担心开展知情选择权会让少数人“钻空子”,出现超生现象,特别是女孩户、多胎率会大大增加,不如“一环二扎”方便管理,也能防止人口失控。此外由于镇级技术人员缺乏,实施知情选择权,势必增加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增加技术难度,基层技术服务人员积极性不大,同时基层技术人员执行规范不严,缺乏对知情选择程序技术规范的严格执行,也影响知情选择权的实施。有学者认为[3]避孕方法的知晓率,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少,文化程度高的采取避孕方法的人多,而文化层次低的未采取避孕方法的多。生活条件好的地区比生活条件差的采取避孕方法的多。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大多从身边同事或网上所得的知情选择内容,对知情选择权一知半解,存在别人咋办,咱咋办的想法。

1.2 健康宣教服务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部分技术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从而出现服务不规范,以宣教代替了平等互助的咨询。互动咨询,缺乏针对性;技术人员缺乏沟通交流技巧;服务上只重视定期“查环查孕”忽视术后访视,或回访制度执行不严,保护隐私,服务周到体贴做的不够。

1.3 管理措施没有跟上:人口工作计划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不相一致,规章制度在执行中没有充分彰显优质服务的理念,人员培训缺乏正规化,技术人员准入把关不严,知情选择的信息与技术服务信息不对称,药具发放的形式和渠道,不能满足目前群众的需求,技术设备较差,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群众知情选择权的实施。

1.4 重女轻男性现象很普遍:首先应强调,男性应尊重妇女取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的权利。男性有与妻子共同协商,采取双方都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采取杜绝性病、艾滋病传染的措施,防止非意愿怀孕。由于男性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上存在观念淡薄,从而影响了夫妻避孕节育措施知情权的选择。

1.5 对青少年重视欠缺:目前少数中学开设青春期健康教育课程较少,即使开设也无专职教师讲课,平时对青春期健康宣传较少,从网站所得不健康性知识的误导,从而导致青少年对安全性生活知识缺乏,预防性病和艾滋病能力下降,再加上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了解较小,极易造成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1.6 流动人口管理乏力:流动人口管理是目前管理的难点,由于人员易流动,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知识参差不齐,导致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成了盲区,同时对流动人口服务滞后,未婚先育,堕胎等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导致流动人口不能享受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对流动人口的健康造成了损害。

2 我们加强健康宣教和管理的具体做法

2.1 宣传、教育、培训、咨询切实到位。我们通过多种形式,采取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易学,易掌握的形式,制作关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标语口号,例如“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保健温馨你我”、“知情选择节育好,夫妻恩爱无烦恼”等在农村进行张贴。让广大育龄群众了解国家的人口状况和有关人口政策,通过培训和咨询把多种常用避孕方法介绍给群众,使群众知道各种避孕方法的避孕原理,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群众能根据自身健康与生育状况自愿的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在避孕方法选择中,技术服务人员应给予必要技术指导和帮助,从而实现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

2.2 完善优质服务。实施优质服务是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满足广大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的需要,有针对性开展面对面、个性化的自选服务,提高咨询的技巧和服务质量,充分体现知情选择的内涵,在开展知情选择过程中,注重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平等的对待服务对象[4]。二是积极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通过妇女病普查普治,使育龄妇女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以便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避孕节育措施。三是积极进行计划生育高新技术的开发,以满足群众知情选择的需要。四是在街道、社区、农村应设置方便、快捷、免费、足量避孕药具,以满足群众的需要,同时介绍避孕的新技术、新方法。

2.3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应纳入人口和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使知情选择成为政府行为,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管理到位,确保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的落实,计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网络建设的优势,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把计生服务机构建成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质、群众满意的“育龄夫妻之家”,以满足群众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的新需求,同时在计划生育机构布局上要注重公平、优化配置,确保良性运行。计生、卫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行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落到实处,造福群众、服务群众。同时政府要将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权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投入到位,只有这样才能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 陈锡宽、袁伟、武俊青.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的障碍及其对策《生殖与避孕》.2011.22(3):183

[2] 郭光萍、王裕.山西省榆次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访谈结果分析《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4.12(7)411

第10篇

2010年我社区街党工委、计生办下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工作,在迎奥运创之年,我社区宣传工作,抓住机遇,稳定低生育及《决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从中工作思路和技巧,办事,辖区情况,辖区资源,下面,我将计划生育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辖区情况

学习计划生育微机管理系统,技能,按时月报表、季报表,并与微机数据相符,截止5月底我辖区共有2241户、6337人,有育龄妇女1385人,流动育龄妇女38人,新生婴儿26人。

二、为育龄办实事

1、2010年1月7日我向阳楼街计生办举办“救助母亲启动仪式”,我社区妇女郭萍、崔文玲受到救助。春节前为把温暖送到育龄妇女家中,为陈玲、陶玉英、华玉子、王叔仙、杨慧臣、李佩琴等送去现金、大米、食用油等,合计币1200余元。

2、对辖区内26名新生儿家庭入户访视服务,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

3、经常到育龄妇女中,宣传生殖健康知识,她们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情况,她们有心理障碍沟通解决并心理调适。半年来为人员送药具136盒。为妇女身体健康,3月26日组织12名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查体,5月28日组织14名妇女参加了优惠价格妇科查体,了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有病早早治疗。

三、计划生育协会作用,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辖区情况,今年协会项目定为:“关爱流动人口,共创社区”。此内容活动:

1、2010年1月30日,我社区举办“迎新春联欢会”,有43人参加,了居民及流动人口的文化生活,了的文化生活品位。

2、2010年2月1日,为社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社区对假期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讲座,有58名学生参加,教育学生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及出行安全,不进网吧,拒绝,遵纪守法,过健康快乐的假期。

3、2010年2月19日,社区为寒假学生举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趣味运动比赛,有65名学生参加踢毽、跳绳、钓鱼、投沙袋等活动,学生兴致高昂,各自特长,团结友爱,将活动推向。:

4、2010年2月21日,邀请社区内因南方冰雪灾害滞留在津过年的流动人口12人,请一起品尝天津元宵,感受津城元宵佳节,让外来人口感到大雪无情人有情,在异土他乡时刻爱的天津人,使外来人口感受到真情和温暖。

5、2010年3月5日,我社区在国际“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组织社区妇女21人参观天津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参观使大家对古老的文明历史发展有更的认识,妇女从中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第11篇

根据2009年工作会议的安排,我就**乡2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大家作简要汇报,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乡位于**城区东部,与贵州省威宁县接壤,国土面积122.7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委员会,113个村民小组。20*年末全乡有7961户,总人口31947人,已婚育龄妇女4816人,占总人口的15.07%。2009年,全乡实现生产总值5777.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44元。

一、2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

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关心指导帮助下,全乡上下按照乡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一年走出低谷、两年取得实效、三年扭转被动局面”的工作目标,突出“一放二扎”、突出台帐清理、突出医学监护、突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办证、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和难点地方整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年9月30日,全乡共完成结扎306例,占区下达任务290例的1*.5%,占乡下达任务300例的102%。其中二扎完成161例,占区下达任务160例的100.4%。一孩放环完成177例,长效节育率81.69%,综合节育率83.7%。办理《生育证》226个,持证生育率达82.5%;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9户,《生育证》和《独子证》的发放和管理取得了新的突破。医学监护人均达2次以上,应监护人数2245人,监护面达90.7%。征收社会抚养费20万元,占区下达任务数的200%。实现了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性突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是统一乡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乡“四套”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主要“症结”,深刻认识到人口问题是我乡发展中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制约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及时召开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把全乡各部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中去。三是针对个别特殊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力度不一致、步调不协调等问题。四是采取与宗教界人士个别座谈方式,动员其带头执行政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配合计生工作。五是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政策上门。六是出台相应政策,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全乡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奖惩措施,层层落实责任。

乡“四套”班子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完善有关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领导到位、措施明确、责任落实。一是党委、政府及时调整充实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保障各项工作措施都落到实处。二是与各村签定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三是制定了奖惩措施,对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并兑现责任制;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

(三)保障投入,兑现奖励政策,激发群众积极性。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规定》,强化利益导向,兑现各种“奖、优、免、补”政策,激励广大群众参与、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20*年,乡财政共投入计划生育专项经费4万元,有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金0.9万元;落实教育“三免费”27人,兑现“三免费”及奖学金3100元;有10人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和无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

(四)落实一放二扎,狠抓源头控制。

实践报告证明,要有效控制计划生育、降低多孩生育率,关键的环节就是要狠抓源头控制,狠抓一放二扎。*年我乡党委、政府把“一放二扎”作为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头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一是采取教育与依法实行强制措施相结合,集中突击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把医学监护作为减少计划外生育的重要防线,加强孕前管理,确保监护面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二是充分发挥计生专干及宣传员的主力军作用,摸清家底,清点,把计划生育纳入“孕前型”管理轨道。三是积极施行一孩放环和零孩放环制。凡是已生育一孩的妇女,除禁忌症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放环措施。同时,加大对早婚实行“零孩放环”制的落实力度。

(五)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抓综合治理。

一是对辖区内的企业、矿山、洗煤厂进行严格清理排查,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监控管理力度,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一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建立了流动人口台帐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网络,先后与彝良、大关、盐津、四川等地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网络联系,对流入流出人口进行清查验证,20*年查验流动人口152人次,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面临的形势及存在问题

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纵向比成绩不小,横向看我们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

(一)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人口基数大,历史欠帐多。据年度统计报表反映,目前全乡总人口已逼近3.2万人,人口密度已达261.8人/平方公里,人均耕地仅为1.2亩。二是育龄妇女总量继续攀升。已婚育龄妇女4816人,占总人口的15.07%,而且每年仍以120人左右的速度递增,潜在生育压力相当大。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流动人口外出躲生、超生日趋增加。

(二)存在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掌握不透、底数不清,有的工作主动性不够,一推一动,不推不动,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存在畏难厌战情绪。二是计生专干及宣传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群众法制观念淡薄,素质偏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存在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封建思想。四是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医学监护质量不高,控制计划外生育力度较弱。五是台帐运转不力,统计报表出现疏漏。

虽然在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面临着各种严峻的形势,但我们有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有去年强大的工作态势和全区浓烈的工作氛围;有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有难点死角地方突破的带动和促进;有全乡广大干部务实的工作作风等有利条件和机遇。我们将牢牢把握这些有利条件,紧紧抓住这些机遇,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再创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全力做好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并保证在今年春节前完成100例的结扎任务,09年的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计划在7月30日前完成。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一是将思想统一到减少人口就是增加农民收入、控制人口就是发展经济这一认识上来。二是将思想统一到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长抓不懈这一认识上来。将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乘势而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一是继续把“一放二扎”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做到“应扎尽扎”,提高长效节育率。二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昭区发[20*]11号文件精神,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为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四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全乡外出打工的超生户实行“谁种地、谁负责,谁看房、谁负责”,实行连带责任制。五是深入细致地开展好医学监护工作,多方面做到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势头。

(三)强化职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组负责制,责任到人。二是实行双项考核制,按照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全权支持、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完成任务好的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第12篇

1、区召开全区第九届村委会和第四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布置全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宜。

3、召开区双拥迎春座谈会。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做好全区退役士兵货币安置资金工作。做好无军籍职工医疗保险补助申报缴费工作。

4、督促各地公墓(墓地)塔陵做好清明期间文明扫墓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在新民公墓举办第十七次树葬活动。

5、开展“学习白求恩敬业为人民” “创三优”等主题活动,强化卫生行风建设。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

6、落实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综合防控。加强实验室质控管理,落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测准备工作。完成14家单位卫生监测。

8、开展计划生育“春风行动”。 举办“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服务百日行”启动仪式。举办“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全区105名计生干部参加培训。。

9、开展第十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完成2011年度残疾人参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组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入户调查工作。

社会事业局4月份重点工作

1、组织全区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区镇村三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选举委员会成立,选民登记等全部准备工作。

2、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组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加强春季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3、坚持开门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重点围绕主任(主席)督办件,开展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专题调研,提高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