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8 12:18: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自查自纠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10年-2013年,我县经省农委、省财政厅批准的奖补资金达30万元的项目包括土地流转、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休闲观光及合作社四大类,分别于当年底全面完成,有力推动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项目财务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格规范资金用途。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按时拨款。
二、项目核查情况
(一)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
在确定奖补项目时,严格按省农委文件要求安排。为强化奖补项目的实效性,实地查看所有申报项目,并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注重选择那些带动能力强、经营效益好、利益分配符合要求的项目作为奖补对象。在项目的申报过程中,严格把关,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确保项目能够按要求落实,能够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对此,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格规范资金用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建立项目资金明细账。督导项目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内容组织实施,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实施项目一竣工,县农工办根据原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确保相关手续完备后(项目实施方案、报账票据),按时进行项目拨款。所有项目扶持资金均已及时拨付到位,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
(三)任务完成及验收情况
项目完工后,我办与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量化情况、项目实施成效、项目的财务建账情况等方面对奖补项目进行逐个检查。通过检查验收,我县所有项目都符合要求,实施内容与批复内容一致,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符合方案要求。
(四)受省级以上通报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无
三、存在问题
无
四、整改方案及落实措施
无
五、行业监督管理
对奖补项目的管理,我县突出了“六个强化”。
1、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农业项目实施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有关的工作汇报,从奖补项目的确定到项目实施后绩效的考评都认真过问。县农工办、财政局、各镇(园区)都明确专人专门科室负责奖补项目的具体业务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省下达的项目计划及奖补资金额度,按照规定的奖补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指导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切实保障了项目建设的有效实施。
2、强化政策引导
为营造浓厚的实施奖补项目氛围,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园区通过给广大农民公开信、告知书,开座谈会及深入农户宣传政策、算账对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奖补项目的有关政策。通过宣传,调动了农民群众实施项目的积极性。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同时,我办与财政局一道加强对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促进项目规范化管理。
3、强化项目质量
加强项目的申报审核,把好入口关。在项目的申报过程中,严格把关,力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确保项目能够按要求落实,能够实现设定的绩效目标。
加强项目的过程监管,把好监督关。在奖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办与财政局组织人员每月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坚持项目指导员制度,对所有奖补项目都安排一名农经人员作为该项目落实的指导员,具体负责该项目规范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及项目建设的实地督导。项目落实指导员每周深入项目实施现场督查,有效地促进了项目的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加强项目的竣工验收,把好验收关。项目完工后,我办与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一次性验收合格的项目优先拨付奖补资金,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拨付项目奖补资金;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到位的项目,我办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项目按要求实施。
4、强化资金拨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建立项目台账和项目资金明细账,同时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内容组织实施,并按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实施项目一竣工,我办与财政局根据原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迅速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拨款。
5、强化档案管理
县农工办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指导各有关实施主体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整个过程的相关资料,形成项目档案,并做到一项一档。在项目档案管理过程中,农工办规范档案内容、规范档案样式,实施了规范化管理,确保了项目档案的完整、真实。
根据地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纠正行业作风和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我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回顾半年的工作情况,其主要表现是:
、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各级纪检监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今年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作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纠风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年我局纠风工作的任务,重点和突出要解决的问题。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我与各县(市)、各科室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纠风责任进行了分解基本形成了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责的责任网络。根据年工作任务,制定了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原创: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实施意见,落实专项治理目标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十项为民措施,五条禁令的具体措施。
、抓源头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土地批租工作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二是在矿产管理中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制度;三是在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对八县一市组织执法检查;四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力度,解决了大量的土地草场纠纷和土地违规违法事件,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积极组织纠风调查,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一是聘请行风评议员名;二是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三是召开行风评议员征求意见会;四是到基层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五是局机关内部召开自查自纠会;六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行风满意度调查表;七是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六项制度八项服务、人民满意科室、满意公务员十条标准;八是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九是完善了服务承诺,违诺处罚制度;原创:十是建立了办公桌上监督牌。
、热忱解决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做到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二是解决城市居民拆迁的补偿问题,没有发生上访反映事件;三是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处理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四是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公开举办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受理部门;五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上级督办的事项,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至目前为止,在局机关内部没有发生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
、通过自查自纠,上半年纠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抓工作不深不细,由于工作忙,会议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抓工作缺乏大胆创新的实践,治理传统做法较多,开辟新的途径较少;三是纠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上缺乏认真探讨和研究,特别是如何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至今没有探讨上好的办法来解决。
针对以上情况,我要确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扬好的作法,对存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对下半年纠风工作,要按计划逐项抓好落实,争取今年成为人民满意单位。
根据地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局认真开展了纠正行业作风和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我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回顾半年的工作情况,其主要表现是:
、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各级纪检监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今年开展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重大作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纠风工作的认识,增强了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年我局纠风工作的任务,重点和突出要解决的问题。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我与各县(市)、各科室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对纠风责任进行了分解基本形成了人人都有责,人人都负责的责任网络。根据年工作任务,制定了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原创: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实施意见,落实专项治理目标实施意见以及贯彻落实十项为民措施,五条禁令的具体措施。
、抓源头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土地批租工作中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二是在矿产管理中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制度;三是在财务管理中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并对八县一市组织执法检查;四是全面开展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是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力度,解决了大量的土地草场纠纷和土地违规违法事件,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积极组织纠风调查,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一是聘请行风评议员名;二是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三是召开行风评议员征求意见会;四是到基层召开会议征求意见;五是局机关内部召开自查自纠会;六是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行风满意度调查表;七是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六项制度八项服务、人民满意科室、满意公务员十条标准;八是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九是完善了服务承诺,违诺处罚制度;原创:十是建立了办公桌上监督牌。
、热忱解决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问题,做到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二是解决城市居民拆迁的补偿问题,没有发生上访反映事件;三是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处理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四是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公开举办电话、举报信箱、举报受理部门;五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上级督办的事项,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声。至目前为止,在局机关内部没有发生和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
、通过自查自纠,上半年纠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抓工作不深不细,由于工作忙,会议多,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调查研究不够;二是抓工作缺乏大胆创新的实践,治理传统做法较多,开辟新的途径较少;三是纠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解决具体问题上缺乏认真探讨和研究,特别是如何解决国土资源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至今没有探讨上好的办法来解决。
针对以上情况,我要确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扬好的作法,对存的问题,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对下半年纠风工作,要按计划逐项抓好落实,争取今年成为人民满意单位。
为便于大家整理校级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档案,中心校根据校级档案内容进行了初步理顺,一些想法仅供大家参考。
以2019年春季为例:
第一卷:文件卷 2019年春各级下发文件。
第二卷:领导组织卷
封面---目录---xx学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人员分工)--脱贫攻坚方案---计划---总结--政策宣传的版面---会议记录、图片---入户宣传图片
第三卷:享受资助政策卷
封面---目录---就读信息统计表、登记表(和村档一致)---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统计表、登记表(和村档一致)本卷装订后温馨告知书放在下面。
2019年秋季同上。
第四卷: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卷
封面---目录---自查自纠文件、“回头看”文件---自查自纠领导小组---自查自纠方案---自查自纠表---自查自纠总结---“回头看”表(上周五完成的表)
控辍保学卷按昨天所发村档建设要求建校级档案,只不过领导组织为本校校长及教师。
一、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委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委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召开动员大会。
4月5日下午,我委召开全委机关干部自查自纠阶段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和思想发动。会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有关文件精神,使我委全体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的重要意义,明确作风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并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问题。
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查找剖析问题。要求机关干部、委属各股室通过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问题。重点查找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原因,形成个人剖析材料。
四、多种形式,广泛征询各方意见。
为确保活动深入开展、顺利进行,我委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征求各界群众对发改系统干部作风整治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机关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意见箱及举报电话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举报电话:。
五、建立专项台账,逐一销号整改。
根据多方征集来的意见,我委建立了专项台账,对所有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剖析问题原因,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销号”整改,问题整改到位。
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自查自纠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项目监管,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卫生部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对省的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完工的卫生项目进行绩效评估。为此,省卫生厅要求各设区市对辖区内的卫生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5月份,省厅将派出检查组对各市、县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这次检查涉及年以来所有的卫生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等。同时,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二、检查内容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卫生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卫生专项资金拨付和下达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月20日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卫生项目的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情况要形成文字汇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务于4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
2、抽查阶段(月21日-月底)。市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尤其是逾期未报自查自纠汇报材料或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少、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抽查面不低于30%。
3、省厅检查阶段(月底前)。省卫生厅对各设区市进行检查,每市抽查2-3个县。
4、国家卫生部检查(下半年,时间待定)。
四、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帐目等资料、人员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受检县市区卫生项目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的总体目标和安全生产事故“可防、可控、可减少”的具体要求,在全镇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大力开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制止和减少从业人员不安全行为,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重点
结合我镇实际,此次重点整治高危企业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和安全监管暂行办法》(佘政发[2011]14号,以下简称《办法》)所列的主要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高危企业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派出所、烟花产业办等部门及各企业联厂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
四、整治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各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层层召开相应会议,以会代训,广泛宣传发动,把整治行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操作员工。要深化整治氛围,企业要在厂区范围内张贴标语20条以上(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1)。
2、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企业要针对各自的特点,以及平时员工易违规的行为,对照《办法》所列条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条落实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文字材料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3、检查验收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企业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干部联厂、专管员驻厂、高危工序跟班作业、安全生产“早课”等各项制度,奖惩办法分解落实以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工作不力、制度不严、责任不明的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整改不力、仍然存在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责令立即改正,并作为执法处罚阶段的重点对象严格监管。
4、集中执法处罚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烟花产业办等部门要结合计划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日常巡查检查等,采取随机式、暗访式的方式,不打通知、不定时间,对企业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的程序、标准予以查处。
集中执法处罚阶段结束后,各企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经常化、常态化抓好执法检查、处罚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分别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全力以赴抓好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同时,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治合力,务求整治取得实效。
2、加大指导力度。镇检查验收组要根据安排,提前下到各有关企业,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进行全程指导,配合各相关企业开展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一、检查范围
县区和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以及重点服务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名录库、联网直报数据质量和贯彻落实“四大工程”总体部署情况等方面。
名录库: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是通过与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的比对,核查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经注销或吊销、实际已经搬迁或长期停产、长期无纳税记录等,但仍在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并继续报送数据的企业;二是在库单位是否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限额)标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退出调查单位库的企业;三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纳税证明等基础证照和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数据质量:主要核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一是通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地区平均水平的比对,发现企业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存在奇异值或异动情况,据此确定重点核查的地区和企业;二是通过比对主要指标与用电量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摸清数据严重异常的企业名录,并进行真实性核实;三是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是否独立上报,联网直报数据与企业财务和生产经营记录是否一致。
“四大工程”:主要检查巩固拓展“四大工程”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落实“四大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培训通知等,重点检查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废止违法违规文件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此外,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也纳入本次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市局成立“三查”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综合处具体负责“三查”的协调工作。“三查”实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具体采用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市局负责制定全市“三查”工作总体方案,组织领导“三查”工作;市局各相关专业处室负责制定并实施本专业“三查”工作。各县区在全市总体方案框架内,制定本地“三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局对县区自查工作开展全面调研检查,国家局和省局对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四、检查步骤
全部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迎接抽查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
市局及各相关专业处室、县区及各相关专业对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对自查中发现的较为严重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7月15日前,县区以及各相关专业分别完成并上报自查报告,市局各专业处室同时完成本专业自查报告。各县区和市局各专业处自查报告报市局综合处,县区各相关专业自查报告报送市局对口专业处室。县区自查报告应包括“四大工程”建设和推进情况,“三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调研检查阶段(7月16日—23日)
市局组织调研检查组,对县区自查自纠情况开展调研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组织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
7月23日,市局向省局上报自查报告,汇报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意见。
(三)迎接抽查阶段(7月23日以后)
各县区、各相关专业做好各项工作准备,7月23日至月底,迎接省局抽查;7月底至8月初,迎接国家局抽查。
五、其他方面
1、各县区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领导,设立专门领导组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三查”工作。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是“三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三查”工作质量负总责。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州“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和今年重点工作,全面监督检查中央1号文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水利局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县市水利局“十二五”水利规划是否符合省、州和本县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要求。
2、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检查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农田水利、农牧区饮水安全、河道综合治理及防洪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水利专项建设规划的制定及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等。
3、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率,重点检查纠正虚报假报水利项目骗取资金、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规使用或严重浪费水利资金的问题。
4、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重点水利建设工程、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着重检查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实行了“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是否到位、变更工程手续是否齐全、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等等。
5、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6、水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是水资源管理最严格的“三条红线”的确定和执行,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确定和相关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水资源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整改提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自纠。各县市水利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州水利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检查。9月中、下旬,州水利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以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方式,对各县市水利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0月底前,州水利局形成自查报告报州监察局。
3、重点抽查。年内,州水利局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派专门人员,对重点工程开展1次重点抽查。
4、整改提高。各县市水利(务)局要将整改提高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大对中央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
三、具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从法律属性上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分类管理,要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规定了五个“不得”的禁止性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有的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有规定,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更重,有的则是新的法律责任。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目的是促进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贯彻,预防和纠正存在问题,查处违法行为,促进法律责任全面、有效、及时落实。
二、工作任务
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依法执业风险排查,紧紧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一百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强化法律责任、监督机构普法执法查处违法行为”为总的工作思路,以“送一堂法律课、发一张明白纸、签一份依法执业承诺书、开展一次专项自查、组织一次执法专项核查”为工作措施,重点制止纠正、查处以下6种违法行为: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
(二)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政府资金、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
(六)未经批准在执业地点以外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经备案的义诊除外)。
三、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加强对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宣贯培训、自查指导。针对专项行动重点内容,为医疗机构“送一堂法律课、发一张明白纸”,结合以往查处的违法行为,讲清上述所列6种违法行为的存在形式、违法后果、责任承担等。要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附件1)。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查管理办法》的学习,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做出承诺,并在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公示,同时结合单位实际,自主开展医疗机构与各业务科室签署依法执业承诺书活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医疗机构要按照《自查管理办法》要求,在开展依法执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以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为重点强化自查,梳理排查医疗机构及各科室、各技术项目等是否存在或变相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查找存在的原因,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对排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认定不准、理解不一的情况要及时与我大队进行沟通。各科室、执法中队要坚持做好点对点服务,对医疗机构梳理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其纠正整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材料要留档备查,并于6月30日前,报我大队予以备案。
(三)执法核查阶段(7月至9月)。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对医疗机构上报的自查自纠和整改材料要进行书面核查或在线核查,要建立单独台账,形成书面核查材料,核查率应达到100%。同时,根据书面或在线核查情况,对存在投诉举报问题多、自查工作走过场或弄虚作假、自我纠正不到位等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不低于30%。现场核查可结合国家双随机任务、综合执法检查等一并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违法执业行为的,依据《自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各执法中队要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提出工作建议,并于10月11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医政监督科,医政监督科于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版整理后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集中组织、重点实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五个一”为工作主线,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意识,本着自查自纠与行政处罚并重的原则,推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医政监督科、各执法中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抓好每一环节的贯彻落实,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认清形势,增强依法治统的责任感。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统计在政府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同时,由于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被调查者配合程度下降,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业的统计基础建设出现弱化的趋势,人为干扰统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面对这一喜忧参半的统计工作现状,我们深切感觉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必须坚持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并举,全面履行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必须坚持依法干统计、依法管统计,保障统计调查有序进行,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必须把改善统计内外部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综合性的工作来抓;必须一手抓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一手抓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维护政府统计的权威性。
二、统计督查与监审并举,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江苏省现行的常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分为统计督查和统计监审两种形式。统计督查侧重于对县级地区统计工作及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的检查评估。统计监审侧重于对乡镇、街道及其所辖村、企业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为保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采取了将统计督查与统计监审结合进行的做法。即:统计督查从总体上检查一个县、区贯彻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统计网络建设及数据质量的情况。同时对被督查地区的部分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按统计监审的要求核查乡镇(街道)一级统计机构、人员设备配置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基本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相关资料等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情况。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为保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争取被检查地区各级领导和基层企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是必不可少的前提。为此,我们在开展检查前首先实地召开县(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规模以上企业领导、统计人员和村会计参加的宣传动员会。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统计法》和《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宣传统计督查的意义目的。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企业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普遍接受了一次统计法制教育,摒弃了对统计执法检查可能存在的模糊认识,充分认识到了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正确思想。
组织自查自纠检查。按照《苏州市统计督查制度实施方案》,我们首先要求统计督查对象对本地区统计工作和年定报的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全面地自查自纠,并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整改方案上报苏州市局后,立即着手进行整改。我们加强对督查地区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要求各地认真查摆问题和不足,扎实搞好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市局后,我们认真研究了被督查地区自查自纠后上报的统计数据,对照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抽检核实情况,以及相关专业部门意见,对该地区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具体的统计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对存在的数据误差,要求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纠正或消化,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反映各地经济发展趋势。
开展监审检查,查实基层统计数据。在统计督查的同时,我们按照《苏州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试行)》,以统计监审检查的形式,对被督查地区的部分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网络建设情况;二是统计行政管理和统计法制建设情况;三是统计数据来源依据和计算方法。我们既肯定被督查地区各项成绩,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和要求,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行政管理,保证统计源头数据的正确可靠。
在统计督查最后阶段,被督查地区根据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得到的情况,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健全机构设置、充实统计力量、加强人员培训、调整统计数据,纠正统计违法行为,以保证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工作成效
在统计执法检查中,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将统计督查与监审检查相结合,扩大了《统计法》的宣传教育面,促进了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提高了基层统计部门、乡镇、街道的统计法制意识和统计工作水平。主要表现在:
1.优化了全市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强化了统计部门全员执法责任意识,净化了统计工作环境,改变了统计工作面貌。同时通过大力宣传《统计法》,扩大了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提高了统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了全社会良好的统计法制意识。
2.提高了县级市、区统计部门统计法制工作水平。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增强了各级统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能力,为县级市、区统计部门独立行使统计执法职能培养了执法队伍、提供了锻炼的机会。
3.提高了乡镇(街道)领导、统计人员和基层企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了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明晰了应尽的统计法律义务和职责。
4.强化了统计基础建设。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各城区建立了综合调查队,各乡镇(街道)完善了统计站(室),充实了统计力量。在对企业进行检查中,加强统计监管,企业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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