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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3 07:15:29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

上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围绕武**六稳”“六保”工作扎实落地,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法治力量。

一、凝聚合力,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切实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职责,加强全区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以法治思维抓好疫情防控,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区委依法治区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定,坚持依法防控,强化法治保障,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等8项重点措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知识问答的形式编印“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宣传手册(分“企业版”、“村、社区、个人版”、“学校、青少年版”、“突发事件版”、“综合版”等)发放给辖区企业、中小学校、群众,助力精准疫情防控。

二是补强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根据部署要求,开展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针对制定管理规范性文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强规范行政赔偿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列出具体任务清单、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项目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为导向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在全市率先启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的“1+4”模式基层治理结构改革,加快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镇(街道)治理结构。并将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本年度执法监督计划,作为重点督查项目。

三是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召开“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推进会,按照普法责任制,制定自查迎检方案,压实各板块、各部门迎检工作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法润**·2020春风行动”,统筹提供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公共法律服务入村居进园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援助惠民生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取得较好成效。共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解答电话咨询1641件,进村入户解答群众咨询600余件。联合各普法成员单位专题开展《民法典》宣传、“全民禁毒宣传月”、“防范非法金融风险集中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宪法文化公园建设、法治文化精品小镇创建、筹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迎检、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系列活动和创建,积极推动法治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渗透。

二、创新突破,协同推进镇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出台《常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在相关建制镇和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在各镇(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织部门梳理权力下放清单,对外公布下放给各镇(开发区)城管、人社、卫健、教育、农业、水利6个领域的348项行政处罚权。

一是制度引领,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出台《常州市**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权责关系,建立联席会议、培训指导、信息共享、保障监督等机制,加强区级行政执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之间的分工配合、执法协作。组织区卫健局、人社局、水利局起草了与镇(开发区)的执法协作办法,加强部门配合联动。切实保障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统筹资源,推进区级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制定执法力量下沉方案,将更多的执法资源调整充实到基层一线。区级执法队伍具备条件的统一在镇、开发区设置中队,执法人员较少的按片设置中队或设立执法联络员。目前已有6个区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赴各镇、开发区报到。

三是抓细做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区司法局围绕“一专多能”的岗位要求,组织多轮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大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实务操作水平。编制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南、镇(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制度汇编参考、综合行政执法手册,细化执法办案要求,协调统一共性执法文书、文书用章等,促进执法精细化管理。召开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推进会,多轮次实地调研各镇(开发区)情况,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

三、精准服务,助企纾困便民惠民务实有效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聚焦企业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面动员、强化联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提供高效法律服务。

一是“法企同行”助企高效复工复产。结合“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招募81名律师、6名法官、4名检察官、5名公证员成立法律服务团,并按专业分设5个专业法律服务组,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已开展1次云课堂专题讲座、发布100余条法务指导资讯、进3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进多家企业进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解读。组织开展“百千万”(百家律所千名律师服务万家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围绕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法律问题及企业长期法律风险防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共向企业提出疫情防控法律意见和建议340余条,编制法律服务手册60余册向企业免费推送,通过直播平台等开展网络法治讲座40余场;帮助办理各法律事务500余件。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助企健康发展。启动专项行动,建立企业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申请立即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涉企投诉,加大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各类违法执法行为,严防执法扰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行动开展以来,共处理涉企执法投诉2起,受理涉企执法行政复议申请8起。对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等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稳妥化解相关争议,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各镇(开发区)建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严禁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争将违法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便民惠民“加速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稳步开展,为全区214个村(社区)重新指派顾问律师。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开展规范化建设增效年活动,对35家律师事务所和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实地巡查和网上巡查,对1家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进行开业督导,完成6起投诉的调查处理,全力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效能。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结合区司法局工作实际编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公示告知书和承诺书两个模板格式文本,将清单和文书制作成宣传手册,线上线下在服务大厅和微博微信公众号向服务对象推送宣传,目前已办理1件承诺制个案。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简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推行“容缺受理”机制,畅通线上受理渠道,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办理。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的协作,积极运用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讨薪纠纷。上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4件,惠及群众580余人,提供法律帮助611人次,办理各类公证1635件。

四、履职尽责,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安全稳定

强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一是扎实做好特殊人群监管。下发《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刑释解戒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排查稳控和宣传教育,落实日巡查和分析研判,每日专人进行网上巡查,疫情防控期间共警告18人次,提请收监执行1人次。接回重点刑释人员14人,协调安置湖北籍刑释人员1人。组织脱漏管专项检查自查,研究完善交付衔接工作,建立矫正对象先行报到登记台帐、问题文书汇总台帐,进一步梳理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从根源上杜绝产生漏洞。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编制宣传海报400份、展板29块、横幅标语180条,线上线下开展宣贯。上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9人(**170人,经开39人),解除矫正242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01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02人,在册刑释人员2731人,接回重点刑释人员14人,在册后续照管对象244人;开展审前调查82件,释前评估3件;居住地变更19件;请假报备165人次。

二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会战”专项活动、“排风险、建清单、除隐患、保稳定”专项行动。通过分析研判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发展变化规律,不断提高重大风险预防和化解能力。重点关注疫情波及的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用工管理、工资发放、合同履行、租赁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逐一消除潜在隐患,做到预警在前、化解在前,共化解涉及企业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纠纷760件,调解成功722件。继续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湖塘镇推动**区“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试点工作,整合网格员、调解员、法律顾问、审判法官等专业力量,为基层提供实实在在的法治保障。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80件,调解成功4558件,调处成功率99.5%。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起(包括上期结转21起),其中撤销责令7起,未审结11起,不予受理2起,3起案件向被申请人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

三是长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印发《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建设任务分工细化至各责任科室,有序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特殊人群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和教育,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扫黑除恶告知信、签订社区矫正对象不参与黑恶势力活动承诺书,确保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与**、经开公安机关排查比对有三次以上前科劣迹人员信息,排出社区矫正对象7人,刑释人员326人,后续照管对象136人,全部纳入重点管理。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办案机关的联系,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督导,根据法院通知参加案件旁听。截至6月底,我局共收到涉黑涉恶案件备案260件,涉代理律师共125名。

五、提振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行政队伍

区司法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现行,抓党风廉政工作常态化,为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一是锤炼素质,夯实党建基础。围绕党建“书记项目”,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召开局党总支大会、党建工作会议,对局党总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部署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向各党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制定局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实施方案,分批组织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参与各项工作,推动司法所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线上线下、分条分块开展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系列视频培训等专题培训,在实战实训中提升队伍素质。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先进”、“争先进位”活动,激发全系统党员干部勇争一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锤炼党性,提升政治修养。狠抓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不断强化党员队伍政治建设,提升全体党员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通过中心组集体研讨学习、线上自学等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两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组织学习疫情防控常识,常态化进行“学习强国”和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在线学习,坚决用新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秉承“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积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第2篇

半年来,x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川东北新兴经济强区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加快发展、扎实发展、争创一流”的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求实、创新、团结、提高”的工作要求,努力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促进和谐上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狠抓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局同区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人员到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乡镇选派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了选派程序,选派人员条件及数量等。4月底,我局汇同编办、政法委、组织部、人劳局组成考察组,对乡镇(街道)推荐人员进行了考察,初步完成了43名基层司法所人员选派工作。二是针对过去队伍存在的松、散、懒、软现象,重拳出击,进行了作风大整顿。为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专门出台了“八条禁令”。并对违反规定者制定了严肃的处理措施。三是率先开展了以“练内功, 强素质,创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主题的封闭式强化军事训练, 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全部参加训练,通过15天的强化训练,共完成了单兵队列动作、班队列部分动作、体能训练等内容,参观了武警中队正规化建设,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和观看了汇报演示,并给予充分肯定。通过这次军训,凝聚了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强化了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练就了吃苦耐劳的顽强作风。四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制定了《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三项制度”活动的实施意见》和《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五是倡导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开展“六会”的岗位大练兵活动,规定年龄在30岁下以的干部在两年内要通过司法考试,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干部在两年内通过基层法律服务者资格考试。

(二)强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普法迎检验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截止日前,我区普法迎检工作软件资料已经收集齐备,正在开始归类整档,普法现场正在进行冲刺阶段建设,各项亮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再创佳绩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2938起,调解率达98%。防止民转刑案件5起13人,防止民间纠纷激化300余件,预防恶性案件2起32人,上半年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的典型成功案例有:安平司法所调解了安平镇香炉村8社刘某因工死亡赔偿纠纷,成功为死者家属争取了各项赔偿金26万元;火花司法所成功调解了香山美林小区陈守应被小区物管处喂养的狗咬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金凤司法所调处了一起金凤镇一村民装修新房扔垃圾时意外坠楼身亡,经相关部门和乡镇多次调解未果的赔偿纠纷;西兴司法所办理了维康陶瓷拖欠杜刚等56名农民工60多万元工资案等典型案件,有效化解了疑难矛盾,防止了大型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了嘉陵平安稳定。

(四)创新思路,安帮矫正工作有效开展今年,全区共有42名社区矫正对象。半年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79名,协调相关乡镇、部门解决“两劳人员”生产生活困难143人,联系安排就业216人,无1人重新犯罪。

(五)服务大局,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第3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劳动竞赛活动不断深入。市总工会牵头,全市召开了20*年度“四个一”自主创新劳动竞赛活动总结暨表彰大会。会议总结了“四个一”劳动竞赛活动的经验,对64个单位和56名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奖励总额达8万元,其中市总工会安排资金5万元、市政府支持3万元。为推动劳动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总工会印发了《20*年在全市职工中开展“争当先锋号、建功新*”活动实施方案》,106家企业积极开展以“争当先锋号、建功新*”为主题的“工人先锋号”创建、“四个一”劳动竞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三大活动。目前“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初见成效。*东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生化制药质量QC微生物组荣获湖北省工人先锋号称号、松宜煤业公司陈家河煤矿采掘一区八班荣获*市工人先锋号称号、湖北楚星化工公司磷复肥事业部复合肥工段等10个单位荣获*市首届工人先锋号称号;“四个一”劳动竞赛稳步推进。供电公司电工技能竞赛完成了预赛,茶叶、旅游服务、发艺比赛等3个全市集中竞赛项目完成了工作方案制定,其他单位按照计划实施,“安康杯”竞赛和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正在紧张进行,活动中*市供水公司荣获*市20*年度*市“安康杯”优胜企业、*市建设局荣获*市20*年度*市“安康杯”优秀组织单位、*市供电总公司徐星渺同志荣获*市20*年度*市“安康杯”优秀组织者称号。市总工会积极参与了7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处理;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丰富活动载体,组织40名农民工参加了*市总工会开展的首届农民工趣味运动会,协助指导松木坪镇举行了农民运动会。抓好劳模管理工作,组织4名劳模代表参加了*市总工会百名劳模疗休养活动,与市政协联合启动了《劳动者之歌》劳模事迹汇编工作,将以3名*市全国劳动模范和建国以后至1978年以前的20名省、部级劳动模范为典型进行宣传,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2、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20*年我市工会组织建设任务是新建基层工会组织160家,净增会员8500人,净增农民工会员7800人。截止6月底,全市已经新组建工会89家,发展会员2182人,其中农民工1979人,分别占*下达任务的55.6%、25.6%、25.3%。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下达了12家开展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点企业全部达标任务,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3家、二级标准的4家、达到三级标准的5家。会员优惠基地已经在红花套镇落实1家。强化对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的指导,*斯帕尔化工有限公司获得20*年全国“优秀职工之家”称号,石油公司东风1号加油船获得20*年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市总工会还为华新公司矿山部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无偿解决职工价值2.5万余元的活动器材6套。此外,在全市广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胜利召开了*市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领导班子,并推荐5名代表光荣出席了省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组织12名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了*市总工会的业务培训。

3、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坚持源头参与机制。4月12日上午,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了第六次联席会议,解决了市总工会提出的二代会、劳动竞赛奖励、更新交通车辆等3个问题。加强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以实施《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为契机,与劳动部门、市人大联合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2场160人次,新增39家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新增30家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进一步规范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建设,目前各级工会已经培训职工代表1255人、新增5家ISO9000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控制程序实施单位。探索完善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体系建设,联合市政协、司法、民政、妇联、残联等单位召开了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座谈会,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现有司法援助网络的功能,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为广大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群体提供司法服务奠定了基础。各乡镇职工维权站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五眼泉乡工会远赴武汉异地维权,为弥水桥村两名在武汉天兴洲桥梁建设工地务工的农民工争取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60万元。

4、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成效明显。积极组织了春节送温暖、劳动模范慰问等帮扶活动。20*年春节市总本级筹集送温暖资金13.59万元、大米1750斤、食用油350斤,慰问困难职工622人,慰问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27名。全市各基层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148.8万元,慰问困难职工12495人。开展外出农民工维权知识培训工作,在123个村张贴了《致外出农民工的一封信》,并继续以乡镇为单位组织2300余名外出农民工进行维权知识培训21场。在汶川大地震后,我会积极组织开展“重建家园、献爱心”活动,99个基层工会34179名会员捐赠资金51万余元。

5、工会其他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加强调研工作,市总机关组织干部围绕提高职工素质、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课题深入华丰纺织、蓝本包装、新京都电子等15家企业开展调研活动,总结出新京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职工一对一沟通思想、三新农电公司成立员工重大疾病互助基金会等一批典型经验;抓好工会宣传工作,潘家湾乡、公安局、交通运管所、一医院、实验小学等工会积极上报信息,信息量明显上升。1—6月,*工会网共编发工会信息126条,其中上报*市总17条,采用17条,上报省总工会20条,采用6条。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在全市女职工中开展了三八健美操比赛和历时一个月的女职工工作现状调研活动,办理女职工安康保险2448人,及时为4名女职工赔付了安康保险金,新签定女职工权益专项协议44家,华运公司被*市总表彰为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切实做好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统一委托国税部门代收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划拨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会经费国税代收175.3万元,财政划拨30万元。抓好工会资产管理工作,理顺了工会资产的隶属关系,加强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下达了30家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审计任务,目前正在筹备经审工作规范化标准试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上级工会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上半年,我们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结回顾半年的工作,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工作不平衡:在“争当先锋号、建功新*”主题活动中,部分单位工会至今无工作方案、无工作措施;在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上,部分单位工会强调困难、工作被动;在会员发展工作上,全市只完成了*下达任务的25.6%;在安全生产上,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急待提高;在工会信息工作上,按时上报信息还没有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等,上述问题在下半年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1、突出劳动竞赛活动。“争当先锋号,建功新*”主题活动的竞赛部分在下半年将陆续启动,各地各单位工会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完善工作保障和激励措施,力求建立竞赛活动的长效机制;市总工会拟定开展“四个一”劳动竞赛成果系列宣传活动,到明年五一前夕,宣传一批优秀的创新成果、典型企业、模范人物,扩大劳动竞赛活动的影响,真正把“争当先锋号,建功新*”活动打造成*工会工作的品牌。

2、突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一是按照*市总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审计署对困难职工中央帮扶资金的迎检工作,并对2009年春节慰问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确保迎检工作万无一失;二是按照*市下达的标准,我会将按照帮扶中心A级建设标准进一步增添硬件设施,改善工作条件,完善帮扶办法,健全协调机制,同时将与市司法局、劳动局等部门联合,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迅速启动“金秋助学”和“送清凉、送健康、保安全”活动,积极争取行政支持,落实经费和人员,把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职工手中。

第4篇

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x为组长的普法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大会,认真落实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法治示

司法局2008年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2、法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上半年,吸引专业力量义务参与基层普法宣传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局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合作成立了全县首家全部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法宣志愿者服务队,首批40名法律专业学生充实到基层普法队伍中,目前18名志愿者已经与13个基层所建立了对口服务关系。今后我局将作为该院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基地不断吸引学子参与、服务我县基层普法工作。

3、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组织筹备工作就绪。全县工委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社区居委会、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的方案、规则、程序均已确定,竞赛复习试题已准备就绪并发放,目前全县参赛各单位的组队工作也已完成,新一轮学法、普法高潮即将在全县范围内掀起。

其他各项工作进展

一、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到上半年,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6人,其中刑满释放659人,解除劳教37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脱管率在5%以下。

(一)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建立帮教对象信息库,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个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

(二)创新方法,重视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康庄镇司法所和城镇办司法所相继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村委会年终考核范畴,以此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增强帮教工作实效。千家店、刘斌堡司法所通过实行重点教育、分类差别管理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帮教工作效果。另外,各所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符合政策的安置对象落实养老保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为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求职档案、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等形式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就业问题。经过努力,旧县镇司法所成功帮助3名帮教对象实现了就业。

二、法律服务工作

(一)稳步推进“148”专线工作。推出“三好”、“三心”服务承诺,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上半年,共接待咨询1142人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847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疏导上访近百人次。受理全程办事案件20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件。继续在《**报》开办《“148”说法》专栏,做好“148”简报的编撰工作,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不断扩大专线的社会影响。

(二)认真落实法律援助“降低门槛,扩大受援范围”政策精神。通过新闻媒体、“148”专线、司法所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信息共享、工作协助、资金支持。半年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其中,刑事类37件,民事类8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三)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继续组织律师参加县领导接待日工作,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巩固律师教育整顿成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为280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受聘担任法律顾问10家,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

(四)认真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组织公证管理人员、公证员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阶段活动,采取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不足,扎扎实实地推动公证工作开展。截止到5月底,公证处已办理公证79件,无投诉、违规现象发生。来源:考试大-公开选拨领导

三、政府法制与文件审核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职能作用。

积极筹办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牵头成立“**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任务分解书》,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为发改委、安监局等单位提供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指导,对公安局等10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卷评查,通报成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自查、整改活动。参与并指导打击非法采砂、规范教育收费、农资打假等联合执法活动。遇重大紧急事件,及时提供法律依据或处理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大纠错力度,提高复议办案质量,上半年共接待行政复议类案件来电来访38人次,受理并审结5件。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为市政府反馈征求意见函4件,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化。

四、队伍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在活动中,我局始终保持“五个结合”,贯彻“六个始终”,通过各个阶段的活动及多种教育形式,确保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改进和提高。:

(二)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以全局带个体。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门制发了《司法所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量化工作目标,实行成果考核。细化司法所档案工作,按照6类内容严格管理。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在制定科室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分解确定个人岗位责任,使工作职责具体、量化。通过“考核到岗,责任到人”激励个人自觉、自发开展工作,推动了整体工作开展。

严格规范会议制度。分别制定局务会和科、所长会议《会议流程》和《重点议题》,指导工作,明确重点,提高效率。

(三)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党风建设促进工作作风改善。实施“五到位”,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到岗、责任到人,保持违法违纪投诉“零”指标。“148”专线、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相继推出完善服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第5篇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在我局全体党员大会上做了动员和部署。调整了“两学一做”领导小组,成立了督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学习计划,给全体党员发放了《党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2016年版)、《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用书)、《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大道之行》等学习资料。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自主选学、专题讨论、研讨交流、讲党课等。局党组成员专题讲党课7人次,并分别参加了所在支部的党课活动。举办了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增强“四个意识”的专题讲座。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22学时,围绕“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主题学习研讨4次;普通党员集中组织学习10次、20学时,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实践中建功立业”等主题学习讨论3次。5月31日、6月7日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两学一做”工作,梳理了我系统存在的问题清单。建党95周年之际,组织局机关、戒毒所党员干部到内蒙古博物院参观了党风廉政教育展览。指导局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22个党支部书记讲了党课。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推动了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报送简报信息11期。

二、党建责任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发了党建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标准。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精神,对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工作,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查找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失联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规范党员管理。经查自2007年1月1日至今,共转入党员49 人、转出党员25 人,所有转入、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均符合规定,无“口袋党员”现象。经排查目前戒毒所有失联党员一名。

利用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学习和双休日讲座、基层大讲堂、远程教育站点、网络在线教育、共产党员微信等平台,扎实开展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

参加了党建工作对口单位公安厅社区联席会议并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干部、在职党员职能职责进社区和结对共建,与抚贫户进行了“一对一”对接等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向基层一线倾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培养考察,今年新发展3名预备党员。隆重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表彰了“两优一先”,举办了庆七一文艺汇报演出。对基层党组织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督查。

三、加强党建网站联盟建设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党建网站联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呼市司法局网站,新建立了“党建栏目”,包含机关党组织架构及成员信息,有“两学一做”专栏、有方案、信息简报、论坛发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反映党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党风建设等内容,共同建好、管好、用好这个平台,达到资源共享。

四、建立“呼市司法局党建微信群”。把局机关三个党支部、市戒毒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和有党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都已加入进来,大大提高了党建工作效率。

健全完善学习教育、党员培训和“述学讲学评学考学”等制度。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局党组听取1次党建工作报告;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督察总结部署工作;召开2次党建工作例会,分析党建工作;召开6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党建工作。

六、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窗口单位,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身份、比贡献;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制度;在局机关组织引导开展了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五亮十比”活动。

下半年在呼市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继续固本强基,提质高效,强化责任,不负重托,争创一流,努力推动我局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第6篇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精心准备,迎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12日召开了武夷山市“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动员大会,动员各乡镇、部门积极参与,扎实准备,迎接检查。同时,我们指定专人根据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对验收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工作。我们对“五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各项资料,进行了仔细梳理,做好查漏补缺,对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学习考试资料、简报、信息等进行了全面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6月9日,我们顺利通过了南平市对我市“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会同全市各部门共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如与武夷山市妇联共同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与市工商局、消保委开展“3&8226;15”宣传咨询活动,与人防办开展《人民防空法》法制宣传活动。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我局钟德玉局长先后于5月10日和6月11日到市委党校为中青年干部和科(局)干部培训班上《行政诉讼法》课程。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局领导于6月8日下午深入武夷中学为500余名学生举办了一场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师生受益匪浅。为优化我市的旅游环境,我局于3月份指派宣教股股长胡文龙同志为全市的旅游讲解员举办了3场法制讲座,共培训旅游讲解员700余人次。胡文龙同志以“诚信是金”为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旅游政策法律法规,同时针对旅行社行业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事故责任、住宿纠纷、小费问题等,结合案例进行了生动讲解。通过这次培训,让全市旅游讲解员更加熟练掌握有关旅游政策的法律法规,提高了讲解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为提升我市的旅游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半年来,全市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75000余份,受教育面达68000余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我局以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切入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市调委会组织建设。目前,我们已经建立起部门(行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个层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53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15个、居委会(社区)13个、部门行业调委会16个,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制定了市、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定期的排查调处方案。通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查隐患,查盲区,要部位。截止至5月底,我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54件,调处成功537件,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安置帮教

工作的管理,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一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后的衔接工作。我们始终保持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监所、公检法的密切联系,及时接收、查找刑释解教人员,始终保持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及时下发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认真指导司法所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为监所与基层之间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衔接。目前我们正在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全面网络衔接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基层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信息网络应用的培训,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7月1日起将全部进入网络衔接的运行;二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在“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将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全面纳入“两节”、“两会”和“世博会”期间稳控工作范围,把最大限度地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认真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了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通过考察回访发现苗头,及时化解,有效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敏感时期我市社会治安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10月,上级部门给我局增加了4名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年初,我局通过春季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4名司法助理员充实队伍。目前,这4名人员已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正处在政审阶段;二是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今年是我局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关键年,年初我局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签订了责任状,要在今年完成4个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任务。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与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协商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用地等各项问题。通过努力,我局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如:于今年4月开工建设的五夫司法所示范用房,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的二分之一;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的星村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目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岚谷司法所用地手续和图纸设计正在进行。

三、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市律师认真汲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原律师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引导全市律师正确履行职责。二是每周二安排律师到局参与接待,为市领导接访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而新招收的公务员又无法取得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所以承办法律援助的人员没有增加而案件数逐年增加。为了缓解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压力,更好、更快地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按照自愿、主动报名的方式,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法律培训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今年上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批准各类援助案件113件,其中:民事案件109件,占全部法援案件的96%;接待咨询人数为203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17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9.9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免收法律服务费用2.26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205.0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利益49.13万元。

(三)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中的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上半年,我市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7家、诉讼38件,非诉讼6件,法律文书110份,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6件,解答法律咨询461人次。

(四)认真做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

今年来,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南平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和医患纠纷调处的有关规定,两次指派人员参加南平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组织的培训,积极组织公安、卫生、医疗机构、保险等部门对如何健全完善我市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进行了专项研讨。同时我们还结合我市的实际,起草了《武夷山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置方案》,这为我市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的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上半年,我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医患纠纷3件。经过调处,纠纷双方相继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了纠纷,没有出现。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布的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规范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及政风行风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建三级联动五项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进党建创建工作的落实。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切实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五、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存在资金紧,无建设用地等问题;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对外来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私营企业和边远农村的普法工作比较薄弱,普法力度亟待加强;三是法律服务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

六、下

半年工作安排(一)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迎接省里及国家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二)加大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三)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第7篇

一、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1、以专项教育为契机,围绕思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年初,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作为我局20*年第1号文件,确立了“以思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建设”的工作思路,提出“改进作风、提高思想、促进和谐、整体推进”的工作主题,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对全局工作人员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我局结合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三服务一促进”专项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等多项教育工作,务求各项学习内容有布置、有检验、有考核,实现真抓、真学、真提高。

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研工作,先后到区法律援助处、区公证处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大力加强党建工作和班子建设,以党务促政务,根据《岗位目标责任书》、《工作责任白皮书》和《领导工作责任制一揽表》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职责教育,完善学习制度,加强队伍培训,我局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服务意识得到明显加强。

2、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手段,围绕“*”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我局紧密围绕“*”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将落实普法责任机制,整合普法资源作为普法责任绩效管理的重点,制定和完善了《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分解表》,把普法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各街道、普法成员和相关单位等共50多个单位,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区普法办调整充实区法制教育讲师团队伍,制定了《*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任务分解表》,并指定各街道司法所对普法讲师的授课时间、地点给予协助。上半年共举办全区外来工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等各类法律知识培训16次,参加培训人员7000人次,成效显著。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长廊联系人制度,确保了我区的重大普法和依法治理的信息能够及时反馈和上报。

上半年,我们在开展日常的普法宣传的基础上,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着重开展了“春运专项整治”、“第四届关爱行动”、“防拐春雨行动”、“法制教育进校园”、“6.26”禁毒等专题普法活动。区普法办不断拓展普法宣教新阵地,与深圳侨报社联合举办的“天天普法”专栏于今年5月起正式开刊,该栏目以宣传我区法制工作创新、普及各类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目前栏目已出刊30多期,在广大读者当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应,现已成为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阵地。

区普法办根据普法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自5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对全区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普法工作绩效考核的抽查活动。6月22日,市普法领导小组对我区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组对我区启动“*”普法工作一年来的成效和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3、以组织网络建设为途径,围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效应。在全面推广“六约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我们重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规范对人民调解员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我们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延伸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其职能作用。我局提请区政府转发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全区300人以上企业应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人以下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至少设立一名调解信息员,要求各街道结合实际设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目前坑梓街道已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了全区首个行业性调委会,标志着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程度的全面提高。

我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定期统计上报各街道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并就各街道重大或超过100人的矛盾纠纷进行信息分析。上半年,共调解民间纠纷7202件,排查民间纠纷1505件,防止民间矛盾激化873件,制止上访4341人次。

我们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分别在区有线电视台和《深圳侨报》上了6期人民调解公益广告,各街道、社区也先后组织开展了相关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

4、以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和执业纪律大检查为重点,加强律师管理,培养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年初,我区召开“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清理法律服务市场”工作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区委发文,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长效机制。上半年,我区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排查工作,各街道都组织对本辖区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清查,有关单位按照职能进行查处,根据排查情况,我局组织坂田、坪山、*、横岗街道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取缔非法设立的办公场所6处,拆除非法广告招牌6块,责令非法设立办公场所、招牌的人员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对属于市属所、其他区属所律师违规行为,通报给相关司法局处理。区城管执法局出动执法车辆30辆次,人员185人次,查处乱张贴的法律服务小广告325宗,报停电话号码13个。我局和有关劳动部门严格审查人资格,从源头上打击非法执业行为,有力的推动了我区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我们不断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1月19日,我局召开了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突出强调了律师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并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于5—6月底开展律师执业纪律大检查活动,对律师事务所的接案登记、合同管理、文书管理、收费各环节进行检查,查找律师事务所管理漏洞,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各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了解律师群体性案件的情况,对*、横岗等街道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的律师参与群体性案件进行协调、指导,引导律师从维护大局出发,处理好办理案件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

5、以规范化建设为平台,发挥职能优势,强化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能力。我局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区法律援助处每季度到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年初,按照区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法律援助领导小组的要求,区法律援助处积极配合劳动局筹备成立了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协助制作法律援助服务流程、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资料。目前外来劳动者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办公室已正常运作,上半年共接待来访来电217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宗,效果良好。

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了业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上半年,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来访咨询3004人次,电话咨询3584人次,受理法援案件880宗,比去年同期增长90.47%,其中刑事指定辩护案件235宗,比去年同期增长11.90%,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04宗,比去年同期增长60.32%,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为做好突发的法律援助工作,区法援处专门制订《*区突发法律援助办法》,为突发开辟“绿色通道”,以便捷、高效的服务配合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共参与处理突发7起,为我区维稳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评价。

区公证处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围绕两个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围绕区的中心工作开拓公证业务服务领域,如服务大运会项目和大运新村有关的公证法律服务、开展对历史遗留合作开发项目的公证服务、为公司改制改革服务,努力办好股权转让合同公证。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从根本上推动公证业务的整体水平。上半年,区公证处共办理各项公证391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4%,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区公证处根据服务需要,积极采取便民措施,将布吉办证室一楼改造成窗口式办证服务厅,从而解决了群众爬楼梯找公证员难的问题,处本部也在办公厅增设了财务收费台,使群众可以直接在服务厅就解决了交公证费的问题,方便了群众,深受群众的欢迎。积极开展“送公证进社区”活动,4月19日区公证处组织公证员到横岗街道西坑社区,现场为群众解答有关公证法律问题,发放《公证法》等宣传资料,特别是公证员现场为六位老人家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深受社区领导和群众的赞许。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总体情况是令人满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在很多业务范围都有新的突破和发展,但也突出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协调配合工作不够到位;二是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的占用现象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协调机制的欠缺比较突出的反映在普法工作上,从工作开展过程看,我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横向开展工作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发挥作用,联手工作还不够到位,这与我区作为全国普法先进区是不相称的。区普法办作为直接的普法责任单位,在说话力度上不够,在很多工作安排上缺乏足够的影响力,这些都已经严重滞后于我们的工作安排。今年,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社区矫正工作将在我区铺开,这项工作由司法局牵头,牵涉到公、检、法、街道、劳动、工商等各个部门,难度很大,必须建立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因此,各个单位和部门要从领导的高度上对这个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必须下大力气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协调机制,才能使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虽然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被占用的现象已经得到区领导和部分街道领导的重视,但是还未得到彻底解决,政法专编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以前所做的工作,影响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思路

按照区领导的指示和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我局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在下半年把各项工作再推上新的台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加大力度,强化要求,一是履行职能要有创新,二是围绕中心工作要当好参谋助手,三是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上新台阶。具体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1、继续开展专项教育,以解决“三个为了”为核心,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上半年工作之所以取得好成绩,是与我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和坚强领导分不开的。局领导班子已经将思想作风建设和机关规范化建设作为下半年的主要内容,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为契机,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深入考虑“三个为了”的问题(明确为谁工作的问题,明确为谁学习的问题,明确为谁服务的问题),着重培养工作人员的大局观,加强责任心建设和执行力建设,强化协调配合意识,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协调和外部管理的服务管理体制。

2、进一步夯实基础,继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司法所队伍和业务建设,通过招录、选调等办法实现司法所专编满编。进一步加强基层调委会的建设,吸纳更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从事人民调解,邀请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律师和老干部到调委会担任顾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威信高的知名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提升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确保组织、财政、人员、硬件、制度、机制等“六个到位”,预防重新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站的硬件、软件建设,将各项工作职能放在一线发挥作用。

3、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区法律援助处将搬迁到劳动培训中心办公,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大投入,加强法律援助处软硬件建设,把法律援助做大做强,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律援助。积极主动地参与处理突出事件和复杂问题,提高自身工作水平,能够为区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为外来工和弱势群体服务,努力把区法律援助处建设成为全市一流、全省先进并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法律援助机构。

4、落实硬指标,求真务实地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以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的建设和使用为契机,带动全区基层和各行业部门的普法工作。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分解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联动,落实责任,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普法载体和阵地建设,推动电子科技普法和新闻媒体普法,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下半年,要继续根据市、区要求,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将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绩效考核工作抓紧抓好。继续推进亮点建设,培育能够体现我区普法先进水平的代表。

第8篇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全市新接收安置帮教人员61人,帮教期内在册人员373人,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我们按规定开展无缝对接工作61次,接送成功率100%,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覆盖率100%,做到了管得住,控得牢,真正落实了有关安置帮教政策,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做好防疫期间刑满释放衔接工作

一是强化排查,全面核查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主动对接监狱,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核实近期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排查湖北等外地的来潜以及去向的刑满释放人员的信息。二是强化对接,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安置帮教。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要求,主动与相关监狱做好对接,落实好近期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和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疫情防控和安置帮教工作。市司法局将刑满释放人员主动接回,宣讲疫情防控和安置帮教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刑满释放人员及家属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三是强化责任,全面做好刑满释放教育帮扶工作。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对接,协助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户口、身份证,落实过渡性居住场所和临时生活救助等帮扶措施。疫情以来,已接收刑满释放61人,按照“一人一策”落实安置帮教方案、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让刑释人员及时回归社会,开启新的征程。

三、开展排查管理

经常性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活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结合“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安置帮教人员中持续开展地毯式排查活动,要求16个司法所对辖区内地刑释人员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及时完善安置帮教档案资料,对脱管人员要向当地公安部门通报,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查找,防止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引发重大安全稳定事件。16个司法所积极排查,司法所人员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摸排,登记,分类造册,对脱管人员进行登记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对重点刑释人员安排人员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每月、每季度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向市局上报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同时,建立安置帮教台账,真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一人一档,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帮教和跟踪帮教,防止其再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建立一人一档措施

加强对帮教对象个人档案管理,要求一人一档,建档率100%。根据安置帮教平台,做好信息核查与对接,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着力抓好帮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效果良好,无重新犯罪发生。

五、重点人员的帮扶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身体情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及人性化帮扶措施,增强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对接,不断拓展安置帮教途径,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做到自力更生,重新树立生活信心。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培训力度,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拥有谋生的技能。

第9篇

2009年上半年,在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矛盾纠纷不上交”的要求,把及时排查和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矛盾当作搞好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并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明显。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

2、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2009年2月3日下午4:00左右,永兴县油市镇高冲村3组林文兵搭乘本村林爱尚的摩托车来到**镇罗祥华开办的“新世纪”发廊店要求,在发生时,林文兵突发疾病死亡在床上。接警后,我镇干部与派出所干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并及时对该死亡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2月14日,由**镇政府、苏仙区公安局刑侦大队、**镇派出所组织林文兵家属、罗祥华家属在刑侦大队就林文兵死亡补偿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3、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赔偿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具有较强的时效要求,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整体实力

一是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年初,我镇及时调整了镇、村、组三级调委会、治保会班子成员,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队伍中来。二是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调解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镇司法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半年来,我镇共举办了2次调解员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各村组织组级调解员上培训班2次。通过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大大增强了我镇、村、组三级调解员处理矛盾纠纷和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

四、抓好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确保社会稳定

虽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10篇

今年以来,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职,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坚持依法行政X区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今年以来,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职,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为“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战疫情保稳定,在疫情防控中彰显责任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在疫情防控中坚持顽强的工作作风、精准的工作措施、高效的执行力,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召开后,我局于X月X日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先后召开机关干警会议X次、党组会X次、局务会X次,认真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制定下发《中共XX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成立涵盖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及部分区直单位公职律师的XX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律师团,从执法、司法、普法各个环节协同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我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是守住安全底线。按照司法部、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重点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及时将X-X月的集中劳动教育改为线上进行,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捐款捐物献爱心,总价值达到X万余元。组织各司法所积极参与乡镇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对湖北来徽及务工返乡人员摸底排查X余人次。落实监狱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疫情期间共接回刑释人员X名。

四是服务中心工作。重点做好包保小区—X国际花园、X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号召小区志愿者成立抗击疫情临时党支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全天候值班值守共计X余人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辖区内和谐稳定。确定一名干部作为包保企业—X科技有限公司专职联系员,局领导先后四次到公司查看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动态登记制度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突出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上半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X次,开展专题研讨X次,全体干部集中学习X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目前共收缴党费X元,同时选派X名党员干部到X新材料、X石业、X涂料和X兼职任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意识形态各负其责。

四是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安排,在全体司法行政系统中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专题研讨,及时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八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及安徽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反腐纪录片,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助力市场秩序恢复。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2020年以来共审查涉企业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X件,出具法律意见及建议X余条。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今年X月下发《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文件,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助力企业发展。X月起联合区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活动期间共实地走访企业X余家,集中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座谈会X次,梳理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多发性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X余条,提出法律意见X余条。

(四)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1.依法治区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X月X日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将示范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X月X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总结X年依法治区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重点任务,审议通过有关文件。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旬报制度,本年度上报旬报X期。

2.政府法制工作:严格执行XX区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规定,认真开展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受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X件,审结并出具审查意见书X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X件,制定出台X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受理行政复议申请X件,办结X件,审核行政执法证件X件。印发《XX市XX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制度》《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等文件,目前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

3.维稳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定纷止争”作用。截至X月底,全区各司法所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件,调处成功X件,成功率达到X%。二是特殊人群监管不断强化。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开展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矫正法培训会议,为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法律基础。同时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同X社工服务社签署“法塑新生”社区矫正购买服务项目,探索更加人性化的监管方式。

截止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名、安置帮教对象X名,全部登记在册,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发生。三是深入推进扫H除E专项斗争。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市扫H除E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党组会议X次、全体干警会议X次,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精神。及时调整局扫H除E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XX区司法局2020年扫H除E专项斗争工作要点》《XX区司法局贯彻落实XX区扫H除E专项斗争2020“五大战役”行动方案》,为开展专项斗争奠定组织基础。

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普法依法治理持续加强。围绕“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总目标,在全市率先出台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0年重点普法目录。积极参加XX区2020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行动,开展“法律进车站”、“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暨“送法下乡助春耕”、X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宣主题活动,全区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X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X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X余人次。

二是切实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总任务数的X%,实现民生工程投资额近X万元,各项工作指标位居全市前列。三是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文峰公证处目前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X件,公证收费X万余元。

5.中心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围绕全面脱贫总目标,按照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求,今年以来组织集中帮扶活动X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近X元。同时做好X乡X村、X乡X村、X镇X村我局派出的3名扶贫干部的慰问关心等工作,鼓励他们认真做好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我局会同X镇政府联合招商引进X财税有限公司项目,项目总投资达到X余万元。三是积极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区里统一安排,我局目前共开展包保小区集中志愿服务活动百余次,为小区建设绿化设施及广告宣传等投入创建资金X万余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新媒体和互联网形式进行的普法活动较少。二是因机构改革原因,原法制办职能转入我局,依法治区办也设在我局,未增加相应编制,局机关存在人员结构老化、中层骨干断层、人手严重不足问题。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足,离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下半年工作总体安排

第11篇

一、我市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主要做法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是加强我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我市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严抓落实,确保了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的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主要做法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形成共识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是强化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竭尽全力,同时也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与配合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着力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加强领导。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取得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协助是关键。为此我市将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的同时,切实加强了对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建设、监察、公安、法制、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了强有力的领导工作班子;同时我局也成立了局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成员,局领导小组担负起了市政府开展创建活动的办事机构和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开展创建工作的“双重角色”,负责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汇报和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助配合,形成创建合力,从而使全市创建活动与有关各项业务工作得到了有机结合,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各级起到组织和策划的作用;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局领导小组还做到定期听取办公室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和研究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创建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解决土地执法工作中的难题;在此基础上各镇(街道、办事处)也相应建立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的组织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土所人员专职抓,从而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网络,使我市从开始起动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工作就顺利进入了正常有序的轨道。

二是广泛宣传。为了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能及时了解和积极参与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镇)”活动动员大会,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亲自到会讲话。动员会议后,从市政府到市局和各镇级单位都相继召开了创建活动部署会、协调会、专题研究等会议,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落实措施。近一年来,全市各级召开创建活动会议50余次。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不同宣传时机、多种宣传渠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创建活动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自年初以来,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300多条,宣传横幅50多条,固定标语600多条,广播、电视台宣传讲座20多次,分发宣传手册2000多本。通过全员额的会议传达学习和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从而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责任。为使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我局把任务层层分解、把内容项项细化、把标准个个量化,并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各级责任,市政府确定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市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局确定各国土所和相关科室的科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使大家肩上有担子、身上有压力、心中有责任,从而调动和激发大家搞好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二)建章立制,完善措施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不是一项阶段性活动,更不是单纯的就创建而抓创建的短期行为,我们在广泛宣传,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没有把创建活动的开展仅仅停留在会议上,落脚在宣传上,而是同步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完善相关的措施推进创建活动的全面展开。

一是制订文件,明确目标。省厅下发《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市政府由市长王锡南主持,召开了研究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专题会议,发出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和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通知》的文件,明确了组织领导、作出了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向各镇所和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创建的标准,具体的方法,使创建活动的开展有了明晰的方向,落实的目标。

二是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全市由一把手局长主管、党委副书记分管执法监察工作,局领导特别是局主要领导对执法监察工作做到逢会必讲,逢事必问,重大执法活动亲自部署,使全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有了坚强的后盾;局实行了“包片挂所”执法工作负责制,由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按照区域划片和分工定所要求,各负其职定期不定时地对所辖片区和挂所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形成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协同执法的良好局面。

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全市各国土所和各科室按照局党委提出的“三个百分之百”中的“百分之百的岗位要建章立制”的要求,层层建立责任体系。一年来,全局在原来建立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在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中成功的做法,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包括工作职能和职责、效能建设、党务管理、业务管理、依法行政、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日常管理等九大类145项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土地执法领导负责制》、《执法监察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土地违法发现机制》、《土地执法工作责任制》、《国土局内部协同落实土地执法监察责任制》、《国土、公检法、纪检监察部门土地联动执法制度》、《局上下联动土地执法制度》、《落实土地执法监察责任责任制与干部任用挂钩制度》和《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内部规定》等20多项执法监察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实施,使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有章可循,有责可查,从而确保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探索,勇于实践

“土地执法模范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是对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面考核,是对全局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力促进和提高。我们紧紧抓住这个契机,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摒弃“单打一”的观念,把创建的内涵扩大,把创建的标准延伸,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以创建促进执法工作、以执法带动创建活动”的路子。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今年3月,我局将执法监察人员进行了岗位轮换调动,同时在三个执法监察中队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城区中队,把监察大队的老骨干和基层的年轻执法人员结合“以强带弱”,把区域情况熟悉和业务工作精通的人员组合“强强联手”,按照队伍力量和轻重区域定岗定位,全市组成了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和战斗力的执法监察队伍,适应了新形势下土地执法监察的需要。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在常规的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我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互交流”的方法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素质。局组织执法监察人员赴海门、内蒙、昆山等城市进行参观见习达80人次;请无锡市局进行监察软件操作、业务培训和我市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人员到局进行相关执法知识培训近10次;局内部多年来坚持开展的学术论文研讨会、三级监察网络人员碰头会、百条建议征集活动、执法监察机构形势分析会等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使我市执法监察队伍的素质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局党委对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十分重视,作为局党委的中心工作之一。为了强化执法监察工作,除按照年度执法监察目标管理考核的情况下,还下发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二次考核办法》,即:所辖区域内发生违法用地的宗数和面积的多少与被考核人员的年度奖金总额相挂钩。具体按照“国土所所长、副所长、专职土地监察员、其他工作人员分别按照奖金基数总额的40%、30%、20%、10%;执法监察分管领导、监察科、监察大队、正副科(大队)长、监察中队长和其他监察人员分别按照奖金基数总额的30%、50%、20%;包片片长、挂所干部按照奖金基数总额的20%、10%与年度执法监察二次考核得分相挂钩”的办法考核,实行全员考核,有力地促进了更加严格执法。

二、我市开展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主要成效

通过扎实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进一步夯实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提高了土地执法水平,增强了土地法制的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国土资源管理方方面面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一)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更加增强

在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局党委深刻认识到:切实解决好全市国土资源供需矛盾,已成为我局日益重要、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为此,我局在节约集约用地上全面加强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严格标准来规范集约。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包括利用复垦挂钩指标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能进多层标准厂房的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电子、医药、生物等行业要建造三层以上多层厂房或通过租赁多层标准厂房解决发展用地;建设项目不符合行业、产业用地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的,一律核减用地面积;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建设项目,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并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论证后供地;分期建设的项目,分期供地;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生活设施等配套设施的用地,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二是以优惠政策来鼓励集约。通过制定各种政策,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让集约用地水平高的地区、集约用地工作到位的土地使用者得到实惠。优先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倡导厂房向高空发展,“借天生地”,发展“工业房产”,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和鼓励建造三层以上(含三层)标准厂房。

三是以强制手段来保证集约。积极内涵挖潜,大力盘活存量土地,严格处置闲置土地。具体做到“三强”:即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强制收回。有效地缓解了重大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确保土地利用的节约集约。

(二)资源保护工作更加扎实

认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市政府专门下发《*市土地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并与镇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为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抓好矿山整治复垦。全面禁止开山采石后,我局牢固确立节约资源、保护矿山环境的理念,全面开展对废弃宕口进行综合整治。

二是加快砖瓦窑业整治。*市砖瓦窑厂数量多,用地粗放,破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我市人多地少的市情。2005年初,市政府把砖瓦窑业治理整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下发了《关于治理整顿砖瓦窑业的实施意见》,对砖瓦窑业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今年3月22日,又召开全市砖瓦窑业整治现场推进会议,明确了至年底全市砖瓦窑厂全部关闭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大了砖瓦窑业整治力度。

三是积极推进村庄整理。*村庄密集,整理难度极大。近年来,我市通过撤并零星村庄、实施华西村山北万亩基本农田整理、新桥“三集中”建设重点项目等多种措施。通过以上措施,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子孙后代留下了生存发展的空间。

(三)土地执法监察的成效更加明显

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而土地执法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2000年以前,*市是江苏省土地执法和重点县市,为了摘掉两顶帽子,我们大胆创新、大胆实践、强势推进、严防死守,在斗智斗勇中牢牢筑就了依法用地的防线。

一是执法监察理念不断创新。早在2001年底,我们就明确提出了“旗帜鲜明执法,全力以赴服务”的口号。在“强化巡查密度、强化执法强度、强化考核力度”和“发现早、制止快、处理严”上下功夫。2004年,我们又适时提出了“拆除违章建筑的数量要大幅度下降,补办用地手续的项目要大面积减少,复垦土地用途的管制要大力度推进”的理念,坚持在“部门配合联动执法,内部协同合力执法,全员考核严格执法”上作努力。今年,我们又进一步提出了“把违法用地的信息掌控在萌芽之时,把违法用地的案件遏制在破土之初”的新要求,不断拓展执法领域,使土地执法向纵深发展、向左右延伸。

二是执法监察网络不断完善。2006年,我们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和健全了市、镇、村三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经调整后我市现有市、镇、村三级专(兼)职土地监察人员358名,土地执法监察网络逐步完善健全。20*年,为了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根据局党委的决定,我们成立了城区监察中队,进一步加大了对城区违法用地、特别是对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容积率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是执法监察责任不断明确。为明确责任,确保在执法过程中不发生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我们明确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发生违法用地处置不力的,所在地国土所长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所在辖区中队长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并实行了“两次考核”,即在实行分工包片和强化常规考核的基础上,对国土所工作人员、执法监察专职人员、包片领导及挂所正、副科长进行二次考核。如果一个地方违法用地宗数、面积超过规定,要根据不同情节,对所在所长和监察中队中队长给予撤职或者责令辞职或者降职的处分,相关责任人员也要相应处分。近6年来,我市没有一件土地执法案件在省厅执法局立过案,在今年省厅对我市在建项目进行的依法用地动态大检查中,实地检查167个宗地,依法用地规范率达到100%。同时,我局的案件查处率达到了100%,办结率年年都在98%以上,2003年成功摘掉了江苏省土地执法重点县市和江苏省土地重点县市两顶落后帽子,为争创全省土地执法模范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以来,我局连续五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和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我局又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先进单位。

(四)土地市场运作更加规范

一是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成效明显。从1998年开始,我市就率先在城区范围内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并坚持“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逐步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一级市场,将全市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招拍挂轨道,实行公开出让,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发挥了作用。

二是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全部纳入。在全国统一规定工业用地必须实行公开出让之前,我市已有17宗556.59亩工业用地进行挂牌出让,成交额8769万元,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最大优化。《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明确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程序和方法,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五)建设用地审批和登记发证更加严格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对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我们预先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审核,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且有用地指标的项目全力以赴做好办理用地报批的各项工作。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报批不供地。

二是严格土地登记发证管理。在土地登记发证上,全市严格执行《土地登记规则》和《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按照“五不登记”“六不受理”原则,加强土地权属管理;所有乡镇的登记业务都严格按照程序网上审批。全市登记发证工作中未因程序不当、操作失误、责任性不强而发生一起违法违规问题。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三、对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的下一步主要设想

(一)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活动是新形势下高标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局将总结成功经验、提炼有效做法、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及时预警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土地违法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真正做到把违法用地信息掌控在萌芽之时,把违法用地案件遏制在破土之初。

二是要建立健全严格考核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土地执法考核机制,严格按照局执法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二次考核办法》,加大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考核力度,做到个个抓执法,人人有责任,形成齐抓执法、共管监察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建立健全密切协同机制。要进一步落实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内部科室的协调,横向配合运作,上下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土地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继续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一是要增强防范意识,不断降低土地违法的发生率。要通过整合资源和配强队伍,切实落实国土所、中队、大队的日常巡查制度,明确要求国土所工作人员每两天对辖区进行一次巡查,中队每三天对片区进行一次巡查,大队每半月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巡查,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重点区域,派专人进行跟踪检查,并不定期的组织拉网式巡查。通过高密度的巡查,把违法案件发现和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增强执法意识,不断提高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要一身正气,敢于碰硬,对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大案件实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三是要增强民本意识,不断提高的办结率。要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立即”,即接访后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证据确凿后立即研究处理方案,方案批准后立即执行。通过对群众的快速反应,及时发现违法案件,维护用地秩序,取得群众信任,树立国土威望。

(三)不断深化创建活动的成果

一是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不断向镇、村、厂、企等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土地“新政”,不断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法制观念,全力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发挥三级监察网络作用。要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主动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调动全市土地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力量,加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继续完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力度,做到该拆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的要移送,坚持查事和查人相结合。要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起到查处的惩戒效果和威慑作用。对重大的排查、调处力度,建立领导责任制,落实“回访”制,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不断减少越访、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12篇

一、抓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2009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依据市“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二九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和相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协调发展、注重效果”的普法工作机制。

2、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开展以“法律服务促和谐、依法维权保民生”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5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200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96人次,深受群众的好评。

3、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制度”,全面完善村、居自治和村、居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发展。今年3个村、1个社区申报为省级第五批“民主法治村(社区)”。按照规范化小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我区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抓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克服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的困难,以各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力量为依托,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溶入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之中,借势借力,形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促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大对诉调对接工作的推进力度,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31日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对区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调整。选聘了来自各镇、街道司法所(调解委员会29名)、工会、妇联、工商分局及企业的(10名)代表被“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了“诉调对接”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年区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接待案件当事人838人,受理调解案件265件,调解结案243件,案件类型涉及婚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欠款纠纷、房产纠纷、赡养纠纷、子女抚养、工资待遇补偿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13个类型。

2、关口前移,化解矛盾。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坚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民间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从1月1日至3月20日,在全区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安定、和谐。坚持实行“一月一排查”,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区两级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来访批次439批次534人,受理矛盾纠纷293件,调解纠纷286件,调处率为98%,调解成功281件,调处成功率为96%。劝阻群体性上访30批次69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0件。

3、安置帮教,增进和谐。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为摸清底子,4月份在全区开展了对2008年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排查清理统计,全区2008年刑满释放人员101人,重新犯罪2人,脱管漏管(未衔接)1人。今年全区登记新的回归人员17人,帮教17人,安置15人。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力求所能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回归人员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感、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安居乐业。

4、社区矫正,和谐发展。围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全面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一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按照《常州市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分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二是开展定期分析排查,健全矫正对象管控网络,杜绝、减少矫正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实施重点监管、重点教育。四是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8人,今年新接收矫正对象68人,解除矫正对象20人。

三、抓职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延伸法律服务。我们围绕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大局和时代主旋律,瞄准服务企业、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三大领域”,下巨大的决心、合全系统智力,从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动员组织一百名以上司法所所长、调处中心主任、人民调解员,一百名以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双百百日”专项活动。深入全区重点企业,尤其是分布在全区农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奋战100天,全面打响服务企业发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三大战役”的主动仗,是我区司法行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实际举措。

全力以赴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双百百日”活动就是敢为人先、勇站排头。一是以坚强有力的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到位。我们专门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为组长、司法处处长为副组长,以及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双百百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小组、法律服务工作小组和法律援助工作小组,以确保“双百百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活动开展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最终达到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行动高度集中统一到位。我们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加强工作指导,坚持跟踪督查,狠抓活动落实,做到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双百百日”活动一系列具体措施的谋划出台全到位,做到“双百百日”活动一系列具体内容全落实,确保司法行政服务“三大领域”全覆盖,把“双百百日”活动不断推向高潮、引向深入。二是以广泛深入的动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我们结合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反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进行思想发动和动员。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也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通过反复动员,向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全面介绍国际国内以及我区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传达学习区委二届五次全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阐述我们肩负的职责使命,全面部署我们的应对举措,全面推动“双百百日”活动向纵深发展。通过反复动员,切实使全系统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始终做到思想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始终做到信心满怀、士气高涨、干劲充足。通过反复动员,切实使全系统上下在“双百百日”活动中始终体现出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及工作责任感。三是以优质的服务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下乡指导,调查摸底,要求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列出重点企业,然后分析解难。二是对企业的债务进行疏理,缓和资金矛盾,与债权人主动取得联系和谅解。三是对已引发诉讼的经济纠纷及时做好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为企业化解风险提供优质服务,并积极参与协助政府对困难企业实施破产保护。各镇、街道司法所(调处中心)共计走访企业166家,组织排查活动33次,排查涉及企业矛盾纠纷116件,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13件,调处成功109件,防止2件,出具企业法律建议和风险提示103件,与企业组织法律咨询交流4场(74人)。如薛家镇司法所为避免矛盾纠纷恶化,薛家镇司法所与派出所、劳动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有突发事件,三家互通信息,共同到场,联手调处,及时把矛盾解决在企业、化解在萌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生存环境。共调处工伤损害赔偿纠纷15件,涉及赔偿金额170万元,调处拖欠工资纠纷510人,450万元。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走访企业90家,组织排查矛盾纠纷19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6件,涉及企业经济案件40件,避免(挽回)企业经济损失174万元。

2、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计生困难户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今年以来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25件,受援人数139人,解答法律咨询186人次。“148”法律服务在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服务承诺的同时,积极参与,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3、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关,积极组织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和省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四、抓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契机,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行风建设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扎实有效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二是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专题活动。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系统中开展“队伍形象提升年”活动,通过“七项内容的规范建设”(合伙主体,收案行为,收费和分配行为,内部监督管理行为,管理机构,服务所及合伙人管理责任,和党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树立和凸显法律服务品牌。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年”活动,继续推进创建全市文明法律服务所,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观念。三是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在重要时节到社区开展志愿活动。例在3月5日,参加春江镇的法律咨询活动。在“三八”节,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社区,服务居民,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2、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按照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标准,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一是加大办公用房设施设备投入。严格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办公室建设要求进行设置,分别建立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配置了电脑、传真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设备。二是加大司法所政务公开公示力度。凡是群众应知悉的事项全部公开,并上墙公示。司法所标识、所人员情况、职责任务、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全部统一制作挂牌公示,使来所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动“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以“法律进企业”、“法律进机关”为“龙头”,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基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法制宣传重点,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2、切实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要求,精心培育和树立一批“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在创建过程中,突出法治实践,使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

3、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的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宣传队、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专职人员等七支队伍的作用。抓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制度建设,健全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考评制度,确保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深化大调解“五调对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庆典国庆60周年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全区社会稳定和安定,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

2、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尤其是做好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进一步创新社区矫正方法和载体。以“管得住、教育好”为目标,继续探索不同模式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就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种教育矫正基地的功能效应。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社会支持系统,加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帮扶解困工作,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要尝试开展社区矫正效果评估研究,通过对解矫对象矫正效果的评估,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工作过渡对接机制。要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工作,树立改造典型,提高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和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