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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充足率

时间:2022-02-13 15: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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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充足率

第1篇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财政注资形成的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称为核心资本;二是作为附属资本的各种准备金。根据2004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商业银行计算各项贷款的风险加权资产时,应首先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其他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也应从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扣除。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仅按上年末风险资产余额(扣除委托贷款和拆借款项)的1%计提呆帐准备金,而数目更为巨大的专项准备和减值准备均未扣除,虚增了附属资本从而夸大了资本充足率。

为了提高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并逐步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我国政府在2003年底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入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补充资本金,同时划转2787亿元不良资产,并分别发行260亿元和233亿元次级债后,使得国有银行资本金数额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资产扩张速度快,而银行资本来源渠道单一,效益欠佳甚至亏损,几乎不可能用经营利润来补充资本金,大量的呆帐核销更是侵蚀了银行资本金的基础,财政受财力所限也无法拿出足够的钱继续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导致资产规模增长速度远高于同期资本金的增幅,资本充足率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

二、主要成因

(一)受制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和先天不足

尽管10余年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不断推行银行商业化的改革,但由于商业银行经营者受制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缺乏风险意识,加之一些政策性和非商业化潜在因素的存在,如不良贷款最终需要国家财政核销及前些年银行监管力度不够,银行资本对于经营决策者的约束机制难以形成。

(二)一味追求规模扩张带来负面影响

从运作上看,我国经济的发展,在过去20多年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8%的奇迹,这确实为商业银行适度规模扩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而且为赢得银行间的竞争优势、追求适度规模经济效益提供了前提。从经济增长的周期来看,经济的增长是存在波峰和波谷的,波峰时期投放的大量贷款极可能就是波谷时期的不良贷款,而且还有国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把握规模增长的度,使规模与资本相匹配。

(三)外部干预和腐败行为侵蚀

从外部环境看,银行系统在计划经济时期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使得银行充当了“财政出纳”的角色,一个时期地方行政干预达到“有恃无恐”的地步。在银行体制改革中,这种状况也时有发生,只是转换了方式,由过去行政的指定令变成了行政商议,或谓之“支持地方经济”,这尤其表现在贷款的争夺。

三、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一)提高管理水平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严防新增不良贷款的发生

以前不良贷款、“一逾两呆”最后侵蚀资本金的问题极为严重。据统计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2002、2003年不良贷款高达20%以上,而若严格按国际标准衡量这一数字能达到4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无论如何也搞不好的。要尽可能的减少不良贷款以使得资本充足率达到甚至超过所规定的水平。

(二)通过公开上市以充实资本金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后上市,不仅是产权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及募集资本金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的惯例。国际上著名的大银行几乎都是上市银行。目前,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银行有900多家,东京交易所有160多家,香港也有40多家。现实地看,通过银行上市就可筹集到数量可观的资金,使社会资金成为银行资本金募集的强大后盾,为银行的持续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而且可以增强银行经营的透明度,使银行承担更大的责任,受到更多约束,利用多方面的监督来促使银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是建立起现代银行制度的必由之路。

(三)发行长期次级债券,提高附属资本比率

针对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重过高,附属资本严重匮乏的现状,发行长期次级债券,提高附属资本比率,进而提高资本充足率,不失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优良途径。银行通过债权融资可避免稀释利润或削弱管理层目前对银行的控制权,银行还可从税前盈利中抵扣对资本票据支付的利息,这将带来可观的税收方面的好处。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券来增加银行附属资本的方式,较好地利用了银行资本与长期债券互换的理论,并可实现债权融资的杠杆作用,在国际银行界已被广泛使用。

第2篇

关键词: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新巴塞尔协议

1、引入银行资本充足率及简述新巴塞尔协议

1.1引入银行资本充足率概念

银行资本可以简单的从公认会计原则上定义为: 累计计算的银行总资产与银行总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差,即银行的净值。根据《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概念,银行总资本由两大部分组成,即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股本,公开储备;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一般储备金、一般呆帐储备金、混合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等。

银行资本的用途直接影响银行资本的数量及其充足度。一般认为银行资本有以下四方面的基本用途:

(1)当银行破产时,银行资本首先被用于赔偿费保险性存款。因此,银行资本金起到了增强公众信心、防治银行倒闭的作用。

(2)当银行出现非预期性或意外损失时,银行资本可用于消化这些亏损,从而恢复公众信心,使银行得以继续正常经营。

(3)银行资本还用于购置日常金融服务所需的各种装备与设施。

(4)在当局关于最低资本限额规定下,银行资本构成对银行资产无节制膨胀的内在限制。

银行与公众之间长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对银行而言则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掩盖银行储备不足和资产质量低下的窘迫,也可能因公信力的丧失而破产倒闭。银行困境的解脱取决于清偿能力尤其是流动性的大小。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做法一是资产变现,二是市场介入,但是这两种做法的劣势非常明显。除了要损失大量的交易费用之外,还要受到市场资金可供量的严格制约,从而产生巨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各国中央银行一方面充当最终贷款人,在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对其施以援手,另一方面则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对受损公众进行补偿。这类亡羊补牢式的举措都是立足于银行的,没有对银行的经营过程提出根本性要求,因而不仅未能有效地遏止银行的倒闭,反而可能增大了银行破产的风险,故而遭到经济学家的批评。由于最终贷款人的存在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商业银行一方面有通过增加高风险投资转嫁保险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欲望。另一方面也有扩大债务依存度的冲动和便利,破产风险因此不断累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以及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巴塞尔委员会逐步将银行的监管从修补转到内部调控,即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的设定呼之欲出。

由于银行资本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因此,有必要确定银行进本金充足率的警戒线。

1.2简述新巴塞尔协议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第一稿,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新巴塞尔协议》希望资本充足率标准维持在8% 的水平上,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但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了重大调整,尤其是给出了两种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计算方法的改变无疑将在事实上调整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并很可能相对提高发展中国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2、资本充足率管理重点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和我国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核心指标,对其的管理应注重三个重要的方面。

2.1风险覆盖面管理

1988 年的巴塞尔协议涵盖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此基础上将操作风险涵盖其中,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为抵御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安排资本,并要求银行从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中选择一种方法计量操作风险。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将操作风险纳入第一支柱有助于确保银行有足够的积极性开发计量操作风险的各类手段,体现资本必须覆盖风险的基本原理。所以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一个趋势就是风险覆盖面会随着风险衡量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广。

2.2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

国际银行界已经将资本充足率作为一个核心指标来看待,比如,香港金融监管局将最低资本充足率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标准。新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获得国际银行界的认可,到2006 年底十国集团成员国、25 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采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指标的重要性得到加强。新资本协议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做了详细规定,使得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可以综合衡量商业银行可以识别的总体风险水平、资产规模和资本的关系更加具有综合性。

2.3弹性化的指标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个特色是对于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更加弹性化。这主要体现在对于信用风险的处理方法上。除了标准法以外,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内部评级法来计算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以商业银行内部的评级为基础,利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来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内部评级法的采用说明了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弹性化和灵活性趋势,使得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自情况更加准确地衡量其面临的风险,以及要覆盖这些风险所需要的资本,使得资产配置好、风险管理水平高的商业银行可以以同样的资本推动更大规模的资产,获取更多的收益,以此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积极性。

3、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核心问题

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在盈利性和安全性之间进行权衡。这个矛盾在现实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监管要求安全稳定与股东要求高回报之间的矛盾;规模扩张与资本金不足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的两个主要矛盾。

3.1监管要求安全稳定与股东要求高回报之间的矛盾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非常重视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的作用,监督检查可以大大提高银行和监管当局的风险评估能力,信息披露可以强化市场纪律,帮助银行和监管当局管理风险,提高稳定性。我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于资本不足或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将会对商业银行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开办新业务和设立新机构、要求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乃至重组等措施进行纠正。

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有股权占绝大部分,为了改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我国正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并利用外汇储备为两家具备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注资,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创造条件。这个矛盾在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并不明显。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这个矛盾会逐步显现。这个矛盾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体现的较为明显。一方面,作为大股东的地方政府或其控股的国有企业没有足够的动机来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另一方面,非国有股东出于发展主业的需要或其他需要,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同时为了避免其权益的稀释和投资回报的下降,对于资本金的补充并不积极。所以监管与市场的要求和股东对回报的要求之间存在着矛盾。

3.2规模扩张与资本金不足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9。5%左右。高速的经济增长,带来了金融资产结构的巨大变化,储蓄主体由政府变为居民,居民储蓄成为金融资产来源的主要成分。在企业融资方面,尽管建立了资本市场,但是由于制度和体制的原因,发展一直比较滞后,在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不占主导地位。同时在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货币化程度会日益提高,若以M2 /GDP 表示货币化程度,我国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同等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

一方面,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快速增长,而投资渠道狭窄,储蓄存款成为居民保有金融资产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方式依然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资金供给和需求都向银行集中,就造成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资产和负债的急剧扩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体系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等各方面均具有绝对的优势,比例高达60%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虽然市场份额在上升,但是依然不占主导地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因为体制原因,曾经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机制逐步转变,以及不良资产的剥离和数次的注资,不良资产的比例和总额是在不断下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资产质量较好,但出于竞争的原因和机制优势,资产和负债规模扩张较快,资产和负债的快速增长导致资本金不足问题很突出。

按照我国经济每年8%的增长速度,每年的GDP净增大约7000 亿元左右,按照2007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与GDP的比例175%计算,我国商业银行每年资产大约增加1.2 万亿元左右。按照8%的最低要求,假设资产风险度为60%,则要求有576 亿元的资本金补充。按照10%的稳健水平,每年需要720 亿元的资本金补充。所以,除去以上计算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为了达到监管要求而需要补充的2 万亿元存量资本金外,由于资产规模的扩大,每年还必须补充720 亿元的流量资本金。

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体系的资产规模膨胀较快,一方面商业银行提高了收益,投资者提高了回报率,另一方面也必然造成资本充足率下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提高,所以,商业银行经营者必须在资产规模扩张和资本充足率下降之间进行权衡。资本金的补充在未来将是我国商业银行一项至关重要的战略任务。

4、资本金补充的方法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在2009 年前面临2 万亿元的存量资本金的补充,此外每年还要面临大量流量资本金补充,结合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三大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补充资本金。

4.1资本金内部补充渠道

根据Bernon的银行持续增长模型有:

SG1=ROA(1-DR)/[(EC1/TA)-ROA(1-DR)]

其中,ROA=资产收益率,DR=以百分比表示的银行纳税后净收入中的红利部分,SG=银行资产的增长率,TA=银行总资产,EC=银行总股本。

将EC1/TA放到等式左边,有:

EC1/TA= ROA(1-DR)/SG1+ROA(1-DR)=ROA(1-DR)*(1+1/SG1)

如果将风险权重都假设为100%,则左边为资本充足率,可见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和留存收益率成正比,和资产增长率成反比。提高资产收益率和留存收益率是内源资本金补充的关键。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都不强。例如,2007 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平均为0.2%,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平均为0.49%,而国际大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一般在1%~1.5%之间。所以提高收益率是内源资本金补充的根本,只有收益率提高了,资本积累才会增加,会相应提高资本金。同时,为了长期、稳健的发展,在资产扩张阶段,商业银行可以降低股利支付率,提高留存收益率,在2009 年之前,应说服股东放弃或降低分红要求,用短期的股利损失来换取长期的资本收益,以此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比例,使得银行可以长期稳健发展。同时应建立动态的内源资本金补充制度,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当资本充足率低于9%时,停止发放股利。并建立将对管理层的激励与资本充足率指标挂钩的制度,这使得管理层一方面受经营和盈利指标的激励,另一方面也会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避免管理层单纯通过扩张规模来提高银行当期利润,从而获得更高的个人薪酬。

4.2资本金外部补充渠道

内源融资对资本金是长期的动态补充,而外源融资是短期内迅速提高资本金的主要途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可转债、优先股、次级债等证券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高资本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由于体制原因,未能有效发挥其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且由于市场容量有限,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融资的可能性较小。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较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到海外市场上市是直接而又迅速的补充资本金的渠道,既补充了资本金,又增加了外部约束,改善了公司治理,这会在长期内提高收益率

4.3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调整资产结构

通过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调整资产结构来降低资产的风险度,也是降低风险资产的重要措施。商业银行应该降低对一般企业的贷款和担保贷款等高风险资产比例,提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公用企业贷款等低风险资产比例,积极发展中间业务。确保在资产总量一定的情况下降低风险资产水平,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起到资本金补充的作用。

4.4发展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工具,降低资产规模

压缩资产规模,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起到补充资本金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扩大,直接压缩资产规模可能性不大,而利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可以将大量资产转出资产负债表,提高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资产规模的下降将会提高资本充足率。在日常的资本金管理中,商业银行应做好资本规划,在资产扩张、风险控制和资本金补充之间进行权衡,避免资产的过快扩张。并利用压力测试来评估经济或行业衰退、市场风险事件和流动性变化对银行风险暴露的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将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健水平。同时建立监控和预警机制,设立预警点和触发点指标,当资本充足率低于预警点时就采取停止发放股利、降低资产规模扩张速度等温和手段来补充资本金,当低于触发点指标时,采取其他严厉措施来补充资本金。

参考文献:

[1]俞乔.商业银行管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3]熊继洲.论国有商业银行体制再造[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第3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资本充足率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大多刚刚达到8%的规定标准,有些甚至比标准还低。自1998年以来,我国采取了注资、剥离不良资产等一系列措施来充实和提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国家对其承担无限责任的产权制度,伴随银行资产的扩张,资本充足率问题又随之凸现。2000年,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进一步下降到4.63%,2002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6%。除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8.2%外,其余三家银行均低于巴塞尔8%的监管标准。2003年底,国家为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注入450亿美元的资本金。2005年4月国家又为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随着2003年和 2005年国家对三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的财务重组共注资600亿美元,使这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分别达到12%、8.6%和9.1%(如表1所示)。建设银行在资本充足率提高的同时还获得IPO资格,并募集92亿美元。

从上表可知,国有四大银行除中国农业银行外,都处于比较高的水平。相对而言,非国有的商业银行很多仅仅才超过8%的警戒线,仍处于比较危险的边缘。比如,2005年,浦发银行资本充足率仅仅8.04%。甚至有些商业银行严重低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的水平。比如,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资本充足率才3.70%。

根据上述国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可以想象,中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时,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缺口有多大。根据新规定,要达到8%的最低资本要求, 则资本金缺口在1.7万亿元左右; 如果要达到10%的稳健水平, 则资本缺口在2万亿元左右。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计算方法,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更低,资本充足率问题更严重。

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无论中外,银行的主要业务仍是信贷,信贷的主要风险仍是信用风险,因此,可以说信用风险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最大的风险。

1.不良贷款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高,不良贷款余额大,是造成风险资产过高,资本充足率低下的最主要原因。不良贷款的风险权重是很高,由此得出的风险资产则相对较大,那么资本充足率可想而知就低了,而不良贷款风险最主要的就是信用风险。

大量的不良资产是影响国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一直以来,不良资产问题是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市场综合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由于不良贷款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良资产消化难度大、成本高的现实,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运用上捉襟见肘。作为资本扣减项的呆账贷款,其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举足轻重。较高的不良贷款比率会增大风险资产占比。大量呆账贷款的存在则直接抵消了资本的增加,降低了资本充足率,加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2.风险资产结构和风险资产数量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在中国商业银行中,信贷资产中对公贷款约占银行总信贷的90%左右,成为推动风险资产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投向比较单一,信贷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其中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占整个资产的55%左右。高风险权重资产占比过大,资本补充又非常有限,导致资本充足率不断趋于下降。

商业银行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商业银行的资产组合,选择风险权数小的资产来达到相对缩小分母的目的,而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若资本充足率一定,那么就要选择风险资产的结构和调险资产的数量,以达到信用风险的最小,保证资本充足率的稳定。

资本充足程度直接决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最终清偿能力和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受资本充足率调整的影响,各商业银行应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向收益率高、风险权重低的资产倾斜,主要是对新增贷款严格把关,控制风险资产的增长速度,降低信用风险。

3.资本金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 ,主要是核心资本 ,但这些核心资本又大部分占压在变现能力弱的固定资产上或用来发放风险大的中长期贷款,而且核心资本水分多。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 20%~30%,已超过了现有银行的全部资本 ,应收利息总量也相当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收购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些不良贷款 ,但新的不良贷款又在不断产生。因此 ,可以说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名存实亡。和核心资本相比 ,银行的附属资本相对很少 ,仅按规定提取少量的呆帐准备金和发行少量的金融债券。

一家银行面临的风险越大,它所持有的资本就应越多。同时,资本是一个银行成长的调节器。从发达的金融市场看, 银行监管机构和金融市场本身都要求银行贷款及其他风险资产的增长大体与资本的增长相匹配。存贷款增长过快的银行将从市场及监管当局那里收到信号,必须放慢发展速度或增加资本金,从而有助于保证每一家银行的成长和发展。

资本和资本充足率是成正比关系的。因此,通过控制和保障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的来源和数量,有效利用资本金,保证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达到安全标准,就可以有效地把信用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三、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对策建议

目前,困扰我国商业银行的最大问题是银行资产的巨额呆坏账,导致整体资本充足率偏低。如何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信用风险,可以说是我国银行业的当务之急。

1.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在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理念下,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这是因为资本充足率与风险资产相联系,商业银行要提高资本充足率,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是重要的途径。为此,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解决:首先,完善风险管理的法律体系《商业银行法》应充分发挥其风险管理的功能,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从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内部风险评级以及不良资产管理等方面,规范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行为,鼓励商业银行向现代风险管理机制转变。其次,着手建立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评估机构。从国际性大银行的经验来看,内部评级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有重要作用,它可以为金融工具价格的决定提供重要依据、为管理者风险决策提供参考。

2.加快对不良资产的处置,降低信用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其内在机制上的原因,导致了大量不良贷款的发生,背上了沉重坏帐、呆帐负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末,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12,455.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63%。其中,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1,61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02%。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严重影响了其经营创利能力,制约着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推进步伐。强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既是落实《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主动适应资本约束的必然选择,又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举措。

对此,银行自身应该进一步建立科学的贷款评估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与此同时,拓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增加银行营业利润,用以化解和冲销现有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应该加快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 加快对坏帐、呆帐的核销,剥离不良资产可以直接减少风险资产总额,从而降低对资本金的要求。同时,商业银行还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加强对信贷行为的监管,加强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形成不良贷款的机制,防止新的坏账、呆账的发生。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真实资本充足水平,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

3.公开上市,开拓对外筹资渠道

尽快谋求公开上市,建立持续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通过改制和公开上市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和民营资本募集资本金。我国商业银行国有独资的所有权特征使其资本来源单一化,只能依靠国家注资。目前应通过股份制改革,把国家独资的国有银行改变为股份制银行,实现其所有权的多元化,并通过发行股票广泛筹集资金,缓解资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国家仍需掌握对这些银行的控股权。研究发现,上市前后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确实有所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上市后的资本充足率明显高于上市前,可见上市确实有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因此,尽快谋求在国内外公开上市是国内商业银行打通资本补充渠道的必然选择。

4.调整资产结构,降低资产风险权重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基本上呈现出这样一种格局:资产结构主体是信贷资产,证券和投资的比重微乎其微;信贷资产中高风险权数的资产比重大;国内贷款较多,对世界银行、地区性开发银行、外国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贷款几乎为零。对此,我国商业银行应扩大股票、债券、同业拆借、投资等风险权数小的资产比重,缩小信贷比重,增加抵押、担保贷款比重,并进行其他方面的资产调整。

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就是各项风险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乘以相应的风险权数后相加的总和。调整资产结构就是要减少风险权数大的风险资产,如信用贷款。增加风险权数小的风险资产,如大力开办质押贷款等无风险或风险小的业务。同时要积极开办中间业务及业务,开办这些业务不仅不会增加风险资产,而且还会带来可观的收入,增加收益,从而相应地提高资本充足率。

四、 结论

本文通过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和影响因素的分析,根据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严格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多渠道地充实资本金,提高风险抵御能力;降低风险加权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要通过加强管理,全面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和防范风险,促使资本充足率达到稳定。只有这样,资本充足率的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银行的信用风险才会得到改善,才能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洪 菲: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现实途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7期

[2]唐 甜: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现状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8期:44~45

[3]王冬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及补充途径[J].经济论坛,2006年第13期:110~112

[4]谢 意: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研究[J].财税金融,2006年第3期

第4篇

关键词:资本充足率 中间业务 加权风险资产 资本工具

一、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一)从资本充足率水平来看

近年来,中、农、工、建、交5家大型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都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表1),但从长远看,各银行都将长期面临资本补充问题。我们以工、中、建、交4家银行为例,这4家银行近5年贷款平均增长19.7%(表2),假设风险权重贷款增加约占贷款增加额的85%,今后5年内风险权重贷款将增加30万亿元。按不低于11.5% 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根据《资本办法》,5家大型商业银行作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在正常条件下不应低于11.5%),5年共需增加资本占用34500亿元。以这4家银行2012年净利润6363余亿元为基础,今后5年平均增长22.5%计(2008-2012年的年均净利润增速,表3),5年内可实现净利润60921亿元,如按50%利润留存作为内生资本,则5年内还有资本缺口约4040亿元。

(二)从资本筹措情况来看

近年来,五大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主要为增发配股以及发行次级债券及其他长期债券。以工商银行为例(表4),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配股、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发行次级债券和其他债务证券,其中配股和少数股东投资属于一级资本,次级债券和其他债务证券属于二级资本,资本结构较为单一。且纵观近5年的现金流入数据,除2010年外,发行次级债券的现金流入均占筹资活动总现金流入的绝大部分,其他四大行也是同样的情况,说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对于次级债券是比较依赖的。

二、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隐患

据前文分析,短期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良好,但长期来看,新的监管标准带来的压力是不容忽视的。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隐患主要来自于以下两方面:

(一)信贷粗放扩张,资本补充压力大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而我国的储蓄率一贯较高,银行的可贷资金充足,且我国一直以间接融资为主,社会融资需求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性很强,所以银行可以简单地通过扩张信贷来增加利润。但正如前文所述,信贷规模的迅速扩张会造成巨大的资本缺口。因为信贷资产会消耗大量资本,且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其较高的风险权重会增加风险资产的规模,导致资本充足率的下降。

不仅如此,在信贷资产分布和资产质量方面,大型商业银行也存在隐患。贷款中长期化趋势明显,五大行中长期贷款比重普遍在50%左右,农行在2010年更是高达70.7%。且部分中长期贷款的行业、地域集中度较高,受整体经济环境衰退的影响,极易成为不良贷款,而不良贷款的高风险权重又会增加加权风险资产的规模,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

随着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越来越严格,传统的资本消耗型发展模式难以持久,银行将面临越来越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二)筹资渠道狭窄,资本结构单一

如前文所述,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单一,核心一级资本和一级资本趋同,尚未推出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二级资本工具也仅包括次级债、可转债等有限的几种。银行资本补充仍主要依靠利润留存、发行普通股及次级债券等方式,资本补充渠道较为狭窄。而《资本办法》对我国现行资本的定义进行了调整,明确提高了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要求。根据《资本办法》,中国商业银行已发行的次级债等附属资本工具将从2013 年起分10 年逐年递减,每年退出量近1000 亿元,此项规定无疑进一步加重了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同时,《资本办法》实施后,原附属资本工具由于不具有损失吸收能力,均不再满足合格标准,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资本补充渠道收紧、合格资本补充工具减少的问题。

三、解决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隐患的对策

(一)精减信贷资产,缓解资本补充压力

一方面,可以对信贷资产结构进行调整。《巴Ⅲ》调整了部分风险资产的权数,比如降低了个人贷款、消费贷款的权重,银行可以适当增加此类信贷的投放,从而降低风险加权资产的规模。

一方面,可以从风险转移角度着手。比如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将信贷资产的风险转移给证券市场上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风险权重较高的贷款等资产转化为现金,降低了对资本的占用和风险加权资产的规模,提高了资本充足率。

但想要长远的解决资本压力问题还需从盈利模式上入手,积极发展中间业务,改变传统的依赖信贷扩张的增长模式。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时,可以较少动用,甚至不动用自身的资产,减少对资本的消耗。而且,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使存贷利差缩小,造成表内业务的边际投入收益率小于表外业务。因此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发展中间业务还能提高经营效率,增强内生资本筹措能力。

(二)拓展筹资渠道,多元化资本结构

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狭窄,信贷扩张的刚性需求和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的提高,使其迫切需要各种资本工具的支持。《资本办法》只严格规定了各类资本的合格标准,并没有详细列出各级资本的具体工具,为资本工具的创新预留了空间。比如,系统重要性银行11.5%的资本充足率标准中,1%的其他一级资本和2%的二级资本都可以通过创新合格资本工具进行补充。所以,商业银行必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内生资本补充能力,在充分运用现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长期次级债等外源融资手段的基础上,加强资本工具的创新,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渠道。

首先,因为次级债不再满足合格标准,而“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满足要求,且其与次级债基本相似,所以目前应以“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取代次级债作为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其次,对于优先股等新型资本工具,可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谋求境内发行的可能性。再次,对于现阶段法律障碍较大的债务类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可探索境外发行渠道。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的分析,我们发现其存在信贷粗放扩张,资本补充压力大、资本结构单一,筹资渠道狭窄等隐患,并建议商业银行调整信贷资产结构以降低风险资产规模,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以转移信贷风险,发展中间业务以减少资本消耗,创新资本工具以拓展筹资渠道,从而在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詹细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管理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

[2]邓鑫.新资本监管办法下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研究[J].金融监管,2012

[3]陈爽.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研究[J].企业文化,2012

第5篇

【关键词】资本充足率;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

作为一种高负债经营的特殊企业,银行存在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因此,综合反映银行抵御各种风险能力的指标——资本充足率也就成为银行经营者与监管者关注的重心之一。1988 年《巴塞尔协议》中规定的 8%的最低要求已经成为国际标准,2004 年 6 月制订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更是将其确定为新框架的第一支柱。中国银监会也于 2004 年 2 月 23 日公布并于 3 月 1日开始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其监管理念和要求基本与《巴塞尔协议》保持一致。目前,资本充足要求已经成为制约各国银行规模扩张的因素之一。

一、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和重要性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的净资本额及其加权折算后与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用以表明银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考核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重要监测指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它的重要性:

1.资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大小,而金融风险在市场经济的多变环境中是客观存在的,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快速进步的过程中是不容易准确预测的。

2.一家好的银行不仅要谋求自我发展,更要有充分的自我约束,而资本充足率正是这种约束,即一定规模的资本金只能经营一定规模的业务量。

3.资本充足率对一家银行的国际活动、国际地位会有很大影响。国际评级机构通常把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评级的重要尺度,从而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家银行的国际金融活动能力。

4.资本充足率是对银行进行资本监管的有效工具之一。

二、资本充足率的改善途径

根据《商业银行充足率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充足率 =(资本一扣除项)/ (风险加权资产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因此 ,银行若要改善其资本充足状况 ,有两种途径:一是调整分子 ,即通过增加资本来提高资本充足率 ,如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和五年期以上的长期次级债券等;二是调整分母 ,即通过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来使其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如出售一部分贷款 ,或将高风险权重的资产转换成低风险权重的资产等。

三、实现资产证券化有效改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是分母战略的主要方式,一旦银行实施了资产证券化,相应的证券化资产就可以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转出,从而达到改善银行资本。

(一)采取真实出售的破产隔离方式

与发起人的“破产隔离”是指证券投资者的收益将不受发起人破产风险的影响,即发行证券的风险严格限制在基础资产所固有的不确定性上,而将其与原始权益人的经营风险完全隔绝开来。在资产真实出售的情况下,证券化可以使资产转让者把证券化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分离出去,同时确认出售的盈利或损失。面临资本充足率限制的银行,可以利用证券化减少资产数量,从而可以相对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同时,如果真实出售并未成立,而是将资产交易作为融资处理,则证券化资产将作为抵押品,保留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发起人获得的资金作为负债处理,此时发起人的负债增加,资本充足率没有变化。可见,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将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特别目的公司(SPV)的同时把基础资产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变为风险系数为零的现金,在资本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总量,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总体上来讲,真实出售比担保融资而言,不仅能改善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而且破产隔离的实现上也比担保融资更加彻底。但是界定真实出售还是担保融资却是一大难点。巴塞尔委员会指出,如果发起行承担着下列任何一项责任,则认为它并没有实现真实的出售:一是回购或交换任何资产;二是任何已售出资产的损失保留在出售方银行;三是支付已售出资产本息的任何责任(服务费除外)。这三类资产均应由银行的资本作为支持。

所以说,作为资本充足状况的改进手段,只有真实出售下的表外证券化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采取真实出售的破产隔离方式,才能实现证券化资产的表外化处理,从而实现该资产所对应风险的转移。可见,采取“真实出售”的破产隔离方式是实现资产证券化有效改善资本充足率的前提条件。

(二)严格遵循“经济实质”原则,实现风险的有效转移

“经济实质”原则是《巴塞尔Ⅱ》所规定的用来判断商业银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否实现了风险有效转移的最高原则。从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来看,在许多交易结构中,作为发起机构的银行都保留了不同程度的风险。甚至还有这样的情况,资产虽然在“法律”和“会计”意义上已经实现了真实出售,但就其“经济实质”而言,发起银行仍然保留了相当数量的风险。如果不为这部分风险计提监管资本,银行的资本充足性和经营的审慎性就会受到严重的损害。这也是《巴塞尔Ⅱ》的“资产证券化框架”为什么强调,监管者要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来确定资本监管政策的原因所在。

银行作为被监管者,只有严格按照“经济实质”的原则去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才会实现改善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具体而言,商业银行在实行了资产证券化后,应保证对被转让的资产没有保留实际的控制,没有以提供信用增级、流动性便利等其他身份参与交易的其他环节,没有为证券化提供隐性支持。目前 ,在大多数资产证券化的设计中,都采用了将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分层的信用增级手段, 即将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证券,分别享有不同的受偿顺序。比较常见的资产证券化安排是,发起银行在交易之初将资产出售或转让出去了,但同时又持有以该资产为基础发行的次级证券。《巴塞尔Ⅱ》规定 ,如果银行持有最低级别的次级证券,即承担第一损失责任,就应当将其直接从监管资本中扣除,相当于为所保留的风险“一对一”地分配资本(Dollar - for -Dollar capital charge)。在某些情况下,这还可能导致发起银行比在证券化之前计提更多的资本。

(三)选择风险权重较大的优良贷款进行证券化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对各类资产赋予了不同的权重,除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外,其他各类资产均为100%。不考虑其他因素,仅考虑风险权重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显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贷款的证券化对改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效果会相对不明显。所以,我国商业银行欲通过资产证券化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必须另辟蹊径。

1.积极开展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

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是国外重要的证券化产品。与住房抵押贷款一样,汽车消费贷款也是一种与消费相关的分期付款式的金融资产。信用卡持卡人在发卡机构提供的信用额度内延迟付款和分期付款,就形成了对持卡人的应收款。以此作为支持发行证券进行的融资即为信用卡应收款证券化( Credit Card Receivable-backed Securitization)。

尽管目前我国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的绝对规模还较小,但汽车贷款和信用卡应收款的风险也逐步凸现。近年来,我国消费信贷的坏账率一路攀升,部分地区高达20%~30%,远远高于国际上的水平。随着贷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贷款风险分散要求的增加,这两类资产的证券化也必将逐步推开。

2.逐步推进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证券化

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多为中长期贷款。从技术可行性的角度来看,公路、电厂等基础设施资产具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适合作为中长期贷款证券化的资产。而且国家开发银行的 ABS 试点就是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证券化的典型,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证券化提供了可贵的经验。

因此,银行在不同的约束条件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及现实环境,通过选择合适的证券化资产,来充分发挥资产证券化在提高流动性、增加资本充足率、以及低成本融资等一方面或多方面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胜来,陈俊芳.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定价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5, (6).

第6篇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88年的资本协议中规定,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不低于总资本的50%,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对于活跃的国际性银行规定了4%的核心资本和8%的总资本的最低资本比率要求。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委员会经过三次征求意见稿之后,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官方网站公布了新资本协议的最终稿。新资本协议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增加了银行的利率风险和银行的操作风险,计算公式由原来的“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加权资产”,相应变为“资本充足率=总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在资本充足率必须满足8%的最低要求之下,这相应增加了对银行资本金的要求。

中国银监会2004年2月27日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在同1988年资本协议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结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和我国国情,将风险覆盖范围扩充至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最迟在2007年1月1日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任务。这一办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对资本充足监管的思想,使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更加微观化、数量化、可操作化。随着2007年的临近,提高资本充足率已越来越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迫切任务。

二、国际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在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影响下,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大幅度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近年来世界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在2004年英国《银行家》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数据中,排名前20位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最低的是法国的农业信贷集团,为10.5%,最高的是德志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90%,而资本实力全球第一的花旗银行,其资本金总额为668.71亿美元,资本充足率为12%。相对而言,亚洲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低一点,其中香港和新加坡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高,韩国则低一些。如:汇丰银行、恒生银行、标准渣打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0%、13.2%、14.6%;新加坡发展银行为15.1%,大华银行为18.2%;韩国外汇银行为9.3%,KookminBank为10.0%。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受银行业产权制度、宏观经济环境、监管乏力等因素的制约,资本金存在很大的缺口,达不到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严重影响了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性。近年来,我国已采取了若干重大的改革和政策措施,使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这些改革和政策措施主要有:第一,2003年银监会了《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通知规定,“允许商业银行申请发行次级定期债务,并可将符合条件的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银行附属资本”。这将使各商业银行有望通过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拓宽资本筹措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有助于缓解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实力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第二,2003年底中国政府动用了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充实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金,使中行和建行一步达到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第三,2004年3月出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缩小了中国资本监管制度与国际标准的差距,从而为商业银行稳健、积极、扎实地提高资本充足率奠定了基础。

经过一年多各方面的积极努力,据银监会公布,截至2005年10月,我国资本充足率达标(即不低于8%)的商业银行已经达到33家,达标银行资产占中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超过70%;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4.5%,比2003年末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利润积累贡献7.4%,发行长期次级债贡献14%,由于政策性剥离使准备金缺口下降贡献59.4%,直接注资贡献13.3%。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在提高资本充足率的举措上已经取得积极成果,但仍有相当一部分银行未能达标,随着2007年时间的临近,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是商业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国际比较的不足

同国际大银行相比较,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有许多的不足,具体表现为:

1、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我我国的资本充足率状况与国际上的大银行相比可谓是相形见绌,他们都维持在10%以上,而目前我国仍有许多商业银行未达到8%的最低线。按国别进行比较,在发达国家中,美国国内前32家大银行的平均值为13%;经历了多年经济衰退的日本,其国内排名前29家银行中的27家平均值是10.83%;而与我们同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其国内排名前21家中的20家的平均值为12.23%。根据银监会颁布的最新的资本充足率的核算方法计算,截至2004年9月30日,恒丰银行以15.14%的资本充足率位居全国性商业银行第一,建行的资本充足率为8.19%居第二,中行的资本充足率则为7.39%,在参评银行中位列第三。

2、我国商业银行在世界的排名下降。世界银行2004年在《中国经济半年报》中指出:虽然中国官方统计数据显示银行业的不良货款率下降,但很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2004年有所下降。除已进行注资的银行之外,大多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降到了监管机构规定的水平以下。资本充足率整体偏低不仅影响了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制约着其抵抗风险能力及扩张能力,同时也导致他们在全球1000强中的排名下降。中国银行由2003年的第15位降至第29位,工商银行由第16位降为第25位,在2005年又进一步下降至第32位,农业银行由2003年的第25位降为第36位在2005年又降为第37位(详见表1)。

3、资本构成不合理,附属资本所占的比例偏低。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附属资本的扩充同样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当今许多国际大银行通过多渠道融资,持有了相当数量的附属资本,这在提升其资本充足率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与他们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资本构成极为单一,附属资本的比重过低,这直接影响了其资本充足比率的大小。

第7篇

关键词:资本监管;银行风险;联立方程模型

Abstract:Using the simultaneous equation model and a sample of 270 panel data from 36 commercial banks,this paper empirically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among capital regulation,bank capital and risk of Chinese commercial banks. The result indicates that commercial banks consider capital changes and risk simultaneously. In general, regulatory pressure can decrease bank risk notably,but it cannot affect risk of listed banks and influence bank capital in an obvious way.

Key Words:capital regulation,bank risk,simultaneous equation model

中图分类号: 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0)10-0015-06

一、 引言

自1988年《巴塞尔协议》以来,对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成为各国银行监管部门监管银行、控制银行风险的重要手段,我国也在1998年全面实施了以资本充足率为基础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而2004年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更是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时间表,这必然会对长期实行信贷规模等管理、缺乏风险意识的我国商业银行的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资本充足率管理的目标在于使银行的资本与其风险的大小保持一致,由于银行资本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覆盖银行风险,因此理论上来说,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将有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水平,这也是监管部门实施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体系的目的所在;而当银行的风险增大时,银行同样可能会通过增加银行资本的方式来覆盖风险,因此银行的资本与其风险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这自然衍生出以下几个问题:在监管标准一定的情况下,银行资本及其风险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的?银行如何调整其资产组合来适应监管要求?资本监管的要求会对银行的风险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于以上的问题,一些学者从理论和实证角度对其进行了回答。以Koehn和Santomero(1980)为代表的学者利用均值―方差方法证明了监管资本要求的提高会促使效用最大化的银行增加其资产组合风险,而Furlong和Keeley(1989)则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证明当银行通过降低资本和增加风险以最大化存款保险的期权价值时,提高监管资本的要求并不会显著地增加银行的风险。实证方面,Shrieves和Dahl(1992)开创性地提出了局部调整模型,在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相互影响的前提下,采用联立方程模型分析了当银行面临监管部门的资本监管约束时如何改变其资产组合,并且利用美国的银行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监管压力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有显著的作用;Jacques和Nigro(1997)则发展了该模型,分析了银行资本、资产组合风险以及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之间的关系,其实证结果表明监管压力是能够降低银行的资产组合风险的,但Rim(2001)利用瑞士的银行数据的研究则表明尽管监管压力能够增加银行资本,但却不会对银行的风险水平产生显著的影响,Christophe(2005)利用新兴市场国家、Francesco和Mario(2006)利用意大利银行数据的研究也基本支持了这一观点。在国内,朱建武(2006)采用局部调整的联立方程模型,利用我国中小银行的45组数据对二者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监管压力并没有对我国中小银行的风险产生显著影响,但却会对资本充足率有反向作用;吴栋、周建平(2006)则利用我国14家大中型商业银行的数据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能显著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但对提高银行资本的效果并不显著。以上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研究由于样本较少,代表性不强,且未考虑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与银行风险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上市银行由于要承受较多的来自监管部门以及市场投资者的压力,其资本充足率以及风险之间可能会存在不同于非上市银行的特殊影响。本文拟采用我国可获得的银行样本数据,使用联立方程模型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且为了考察上市的影响,我们对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的样本分别进行了分析。

二、研究设计

(一)模型的设定

在本文中我们拟采用由Shrieves和Dahl(1992)首先提出,并经Jacques和Nigro(1997)修改并发展的模型,这一模型不同于以往单独研究资本充足率对风险或是风险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提出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银行风险的变化既有内生的原因同时又受外部条件的影响。它由自主调节部分与外部因素两部分构成,而自主调节部分由当期目标值与上期实际值的差额决定。进一步研究表明,目标资本充足率(用

表示j银行第t年的目标资本充足率)主要受当期的银行规模(SIZE)、盈利能力(ROA)以及银行的风险水平的变化 等影响。银行目标风险水平也会受到当期的规模(SIZE)、盈利能力(ROA)以及资本充足率变化 等因素的影响。此外,同时影响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变化的一个重要的变量就是银行所面临的监管压力(Regulatory Pressure,简记为RP)。在本文中,这是一个虚拟变量,若样本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高于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水平,则RP=0,反之则RP=1。另外,总体经济形势的变动也有可能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的变化产生影响,我们用当期的实际GDP增长率(简记为RGDP)来考察经济形势的可能影响。

同时,为了考察不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银行在监管压力下的反应,我们采用Francesco和Mario(2006)的方法,加入两个变量的交叉乘积所组成的虚拟变量( 和 ),如果它们在模型中显著且系数为正的话,表明资本充足率未达标即RP=1的银行,当他们的风险(资本)增加时,这些银行会比那些资本质量好即RP=0的银行增加更多的资本(风险)。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联立模型的基本形式为:

(二)变量的选择与定义

在设立相关模型之后,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样本数据的可得性,我们对模型中涉及的变量进行相关的定义。

1. 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对于 ,

我们用j银行t年年末的实际资本充足率(表示的目标充足率水平)与上一年资本充足率 的差值来衡量。

2. 银行风险水平的变化 。与相似,我们以j银行t年年末的实际风险水平来表示该年的目标风险水平。对风险水平的计量,我们采用通行的该年的不良贷款率水平来衡量。

3. 监管压力。Rime(2001)把监管压力分为两类:惩罚压力和预警压力,通过设立两个虚拟变量的方法来度量银行面临的监管压力,朱建武(2006)也采用了这一方法。但是考虑到我国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低达到8%的标准,本文采用将j银行第t年的资本充足率与之相比较,若该年的资本充足率大于或等于8%,则RP=0,反之,RP=1。

三、统计与计量分析

(一)样本选择和统计分析

本文拟采用中国大陆36家商业银行年份不等的270份原始面板数据,其中包括15家上市银行和21家城市商业银行①,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各银行年报和网站以及国泰安数据库。由于我国部分商业银行数据的不连续性,本文获得数据时间跨度最长从2000年至2009年,同时由于本文模型中需要不同年份间的差分变量,因此我们选择那些最少有连续两年完整数据的样本。在经过差分之后,每一家银行都损失一个样本,因此我们最终选取197份数据,其中上市银行112份有效数据,城市商业银行85份有效数据。为了考察不同监管压力下银行各项指标的差异程度,我们以RP为分组标准,考察 、

、 、 、以及等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无监管压力的银行,即资本充足率大于或等于全体样本资本充足率平均值的银行在上一期资本充足率(11.869对4.353)和盈利能力方面(0.944对0.475)都要显著地好于有监管压力的银行;在资本充足率的变化方面,二者存在显著差异,且两者的变动均为正,这直观地反映出资本比较充足的银行更愿意增加自身的资本量;在风险变化方面,二者也存在显著差异且变动均为负,但前者变动幅度明显比后者要小(-0.825对-2.378),从直观来看,这表明有监管压力的银行比无监管压力的银行平均来说风险的减小要大,有监管压力的银行在风险的控制方面可能要优于无监管压力的银行;无监管压力的银行上一期的风险显著低于有监管压力的银行(1.973对7.419),这说明了资本充足率对银行风险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控制作用;但是在资产规模(7.616对7.507)上二者并没有显著差异,这从直观上反映出资产规模大的银行并不一定具有高的资本充足率;最后要说明的是,从样本数量上来看,无监管压力的银行,即RP=0的银行样本占总体样本的68.53%左右,而且这里的标准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的8%,因此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

(二)计量回归分析

根据前文的分析,本文主要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TSLS)对模型进行相关的估计。同时,由于上市银行与非上市银行在受到的监管力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具体考察二者的银行资本充足率与风险水平之间的相关关系,本文将所有样本银行分为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两大类,并运用相同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我们首先对所有样本银行进行总体回归,然后再进行上市和非上市银行的分组回归。

1. 样本的总体回归。将所得的所有样本数据带入模型中,用stata10.0进行联立方程模型的两阶段最小二乘(TSLS)和FGLS,并选取最优估计,其结果如表2所示。

下面分别对两个方程的结果进行分析:

(1)在方程中, 、、 、

和 五个变量并没有表现出显著性影响。对于规模变量,回归结果与上文中的分组统计结论相同,即规模并不会影响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对于,回归结果表明银行风险的变化并不会显著影响其资本充足率,即银行并不会因风险的变化调整其资本量, 的回归结果不显著也同样说明此问题;而上一期的资本充足率 与监管压力乘积的不显著则表明在考虑监管压力下的上一期资本充足率对当期的资本充足率变化并无显著的影响。

在本模型中,RGDP变量的系数及其显著性表明银行在整体经济繁荣的时候会提高自身的资本充足率。尽管监管指标 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其与资本充足率的变化表现出正相关关系,表明资本监管会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促使银行提高其资本充足水平。在结果中银行的盈利水平变量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显著负相关,这与一般理论和实证所得出的结论相左②。这可能与我国大多数银行的盈利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有关,当银行盈利时,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提高自身的资本充足率,而是考虑将盈利进行再投资,以提高盈利水平。

(2)在 方程中, 、、、

以及 变量对银行风险变化表现出显著的影响。对于变量,虽然从总体上看,它对于风险的变化有显著影响,但是考虑到 变量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 是否会对

产生影响并不取决于银行的监管压力。而监管压力变量表现出显著性,说明从整体上来说,监管压力对风险的变化产生显著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认为监管当局对于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监管会显著影响银行的风险水平。

与在 方程中不同,规模变量 对风险变化表现出显著的负相关,这与Rime(2001)所得出的结果相反,但与Christophe(2005) 以及Francesco和Mario(2006)的结果相同,这表明大的银行拥有比小规模银行更多的分散风险的机会。虽然 高度通过检验,但是并没有通过检验,这与Francesco和Mario(2006)所得的结果部分一致。对于 ,其系数为负,这说明上一期风险水平与当期的目标风险水平之间的差距越大,当期风险水平的变化也会越大,同时考虑到 的系数为正,因此对于同样的风险水平的差距,有监管压力的银行会比没有监管压力的银行风险调整的幅度要小。 在方程中的系数及显著性充分说明了在经济繁荣的时期,由于企业的经营效益一般都比较好,所以银行的不良贷款就会相应地减少,同时银行自身也可以通过投资获得收益,从而会减少风险水平。 在方程中的系数显著为负,尽管这一结果与Christophe(2005)所得的结果相反,但是却与Rime(2001)、Francesco和Mario(2006)所得结果一致。

总体而言,银行风险水平的变化并不会对其资本充足率的变化产生显著的影响,而资本充足率变化对于银行风险水平的变化能够产生显著负向影响,总体监管压力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变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并且对其风险水平有显著负向影响。

2.样本的分组回归。依据总体银行的上市与否,将样本分为上市银行和非上市银行,下面分别对二者进行回归分析:

(1)上市银行的回归分析。将15家中国大陆上市银行共计112份数据带入模型中,运用与整体回归相同的方法进行回归分析,所得结果如表3所示。

下面分别对每个方程的变量进行分析:

在 方程中, 、、、

和都不会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有显著的影响。规模变量 与总体结果相同,表明对于上市银行来说,总体规模并不会影响其资本充足情况。同样,总体经济形势变量的显著表明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会显著受到经济波动的影响。 变量的结果与总体样本银行的结果相同,这表明盈利水平会显著负向影响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的显著性及系数表明上一期资本充足率水平与当期的目标资本充足率水平之间的差距越大,当期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变化也会越大,同时考虑到变量并没有表现出显著性,因此不同监管压力下的上市银行的这种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幅度方面并不具有显著的差异。而对于 变量来说,它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是考虑到其系数为负,这表明上市银行风险水平的变化会对其资本充足率的变化产生一定影响,当其风险水平增加时,它可能会减少其资本量。

在 方程中,监管压力指标 没有通过检验,这表明对上市银行的最低资本监管并不会对银行的风险水平产生显著影响。规模变量 对风险的变化表现出显著的负向影响,这与总体样本结果一致,这说明规模越大的上市银行,其风险越会减少,这可能是由于规模大的银行分散投资的机会更多。

的系数与总体结果相反,这表明在经济繁荣时期,上市银行会扩大投资范围和投资总量(包括原先风险损失较大的行业),从而风险水平也会相应地增加。变量并没有通过检验,这表明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不会显著地减少其风险水平;考虑到表现出较强的显著性,且系数为负,因此在资本充足率提高相同幅度的情况下,有监管压力的上市银行会比没有监管压力的上市银行风险水平减少的幅度要小得多。 和 都对风险水平的变化表现出显著的影响,且前者系数为负而后者为正,这表明对上市银行而言上一期风险水平与当期的目标风险水平之间的差距越大,当期风险水平的变化也会越大,而对于同样的风险水平的差距,有监管压力的上市银行会比没有监管压力的上市银行风险调整的幅度要小。最后要说明的是,盈利指标

表现出了与总体样本相同的显著性和系数,表明盈利能力强的上市银行会表现出较高的风险水平。

综上所述,对于上市银行来说,银行风险水平的变化对其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并不会产生显著影响;资本充足率变化对于银行风险水平的变化也不会产生显著影响,但是不同监管压力下的银行其影响的显著程度不同;总体监管压力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均无显著影响。

(2)非上市银行的回归分析。从样本中除去112份上市银行的数据,将剩余的85份非上市银行数据带入模型,运用与上文相同的方法对模型进行估计,得结果如表4。

下面分别对每个方程的变量进行分析:

在 方程中,规模变量同样没有表现出显著性,这与上市银行相同。 和的显著性和系数也与上市银行相同,这有力地说明风险水平并不会对资本充足率产生显著影响。尽管

表现出较强的正相关性,但是并没有通过检验,这说明上一期的资本充足水平越高,非上市银行当期的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幅度越大,与此同时有无监管压力对非上市银行的这种变化幅度并没有显著影响。与上市银行和总体样本不同的是, 并没有通过检验。则表现出和上市银行相似的结果,即盈利水平高的银行倾向于降低其资本充足率。

在 方程中,、 、 和

等都表现出与的显著性,这表明非上市银行的规模、盈利能力以及资本监管压力对银行的风险水平都有显著的影响,银行会依据这些变量的改变而相应改变自身的风险水平。

与上市银行所得结果不同的是: 显著正向影响银行风险水平,这表明非上市银行为提高自身竞争优势会在资产规模增大时相应提高信贷比率,从而风险增加;和都表现出了较高的显著性,这表明非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较之于上市银行能够显著影响银行风险,监管压力对于非上市银行的影响更加明显;尽管和 在上市和非上市银行中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是系数符号相反,即非上市银行中盈利能力的增加会使得风险水平的变化上升,表现出与总体样本银行相同的结果,这表明在经济繁荣时期,非上市银行的风险水平也会相应地减少。

总之,非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并不会受到风险水平变化的显著影响;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会显著负向影响非上市银行的风险水平;总体监管压力对非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变化没有显著作用,但是会显著负向影响银行的风险水平。

四、结论

本文利用中国大陆36家商业银行的197份有效数据,采用Shrieves和Dahl(1992)提出,经Jacques和Nigro(1997)修改发展的联立方程模型,并使用Francesco和Mario(2006)的方法加以修正,在此基础上对样本数据分别进行总体和分类的计量回归分析,结果表明:(1)对于银行风险水平的变化是否对其资本充足率的变化产生影响,上市银行、非上市银行以及总体样本的回归结果均表明,不论是否存在监管压力,风险水平的变化都不会对资本充足率的变化产生显著的影响;(2)对于资本充足率的变化对银行风险水平的影响,总体样本银行和非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化会显著负向影响风险水平,这种影响对不同监管压力下的银行而言程度也不同,而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变化是否对风险变化产生影响则取决于该银行是否承受着监管压力;(3)监管压力变量在三个回归当中都表明其对于银行资本充足率变化的影响并不显著,其对总体银行样本和非上市银行风险的变化具有负向作用,但对上市银行风险变化的作用并不显著。

注:

①15家上市银行中包含刚刚上市的中国光大银行,21家城市商业银行中不包括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

②一般理论认为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可以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提高其资本充足率,从而他们的资本充足率变化会比较大。实证方面的结果参见Francesco和Mario(2006)以及Rime(2001)。

参考文献:

[1]Christophe,2005,Bank capital and credit risk taking in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Journal of Banking Regulation,vol.6,pp.128-145.

[2]Francesco and Mario,2006,Capital and risk in Italian banks:A simultaneous equation approach,Journal of Banking Regulation,vol.7,pp.283-297.

[3]Furlong and Keeley,1989,Capital regulation and bank risk-taking:A note,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vol.13,pp.883-891.

[4]Jacques and Nigro,1997,Risk-based capital,portfolio risk,and bank capital:A simultaneous equation approach,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vol.49,pp.533-547.

[5]Koehn and Santomero,1980,Regulation of bank capital and portfolio risk,Journal of Finance,vol.35,pp.1235-1244.

[6]Rime,2001,Capital requirements and bank behavior:Empirical evidence for Switzerland,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vol.25,pp.789-805.

[7]Shrieves and Dahl,1992,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isk and capital in commercial banks,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vol.16,pp.439-457.

[8]施华强.国有商业银行账面不良贷款、调整因素和严重程度:1994―2004[J].金融研究,2005,(12).

[9]李东卫.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8,(11).

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 提高 资本充足率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现状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只有一家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也办理商业银行业务,且人民银行与财政的关系界定不明确,没有所谓的资本充足率一说。随着改革开放对银行的改革,中国逐步形成以人民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并存的银行体系,但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一直很严峻。2002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仅为6%,除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8.2% 外,其余三家银行均低于巴塞尔8% 的监管标准。国家为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2003年底成立中央汇金公司向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注入450亿美元的资本金,2005年4月为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这一举措大幅提升了这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分别达到12%、8.6% 和9.1%。

但是近年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快速扩张,资本充足率却逐年下降,同时随着各国对金融危机的反思,像《巴塞尔协议Ⅲ》草案这样提高现有商业银行资本充率标准的进程也逐步加快。因此,分析影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因素,寻找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对我国商业银行有重要的意义。

二、影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因素

资本充足率是自有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自有资本是资本充足率的分子项,对资本充足率起到正向影响作用,而作为资本充足率分母项的风险资产则起到负向作用。

(一)分子项的影响

资本充足率的分子项是银行的自有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构成,增加自有资本就可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加附属资本可以发行金融债券或可转换债券,但作用比较有限,核心资本的来源主要是发行普通股和提高留存利润。上市募股筹资是在既可以筹集大量资本又可以改善资产质量,成为提高资本充足率最有效的方式,我国自2004年以来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助推上市就大幅提升了各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此外,提升银行盈利能力,积累留存利润,增强内部融资额度也是增加核心资本的途径。

(二)分母项的影响

提高资本充足率,除了要提高自有资本外,还要减少加权风险资产,即减少分母项。风险加权资产根据相应的评级确定风险权重,进行加总得到。减少风险加权资产则要多开展风险权重较低的业务优化业务结构、加快处理和剥离不良资产。针对我国银行业发展状况,我国银行业中间风险业务开展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现阶段处理不良资产是重中之重。

三、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一)内部融资

上面提及的增加分子项的正向影响,提高留存利润进行内部融资是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之一。相比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存在着融资规模小,注重银行的逐年积累等特点,但内部融资是增加资本金最廉价的方法,因为节省了上市融资所花费的各项成本费用,同时这种方法还可以防止股东权益被稀释,影响股东控制权。

(二)外部融资

1.国家注资。针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状况,国有商业银行是国有控股的,应首先考虑代表国家所有权的国家财政注资。随着近些年来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从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来看,国家财政潜力很大,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缺口比较大,不可能一次性补足,可以考虑发行特别国债来筹集资金。

第9篇

关键词:银行、资本充足性、金融监管

所谓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是指银行资本数量必须超过金融管理当局所规定的能够保障正常营业并足以维持充分信誉的最低限额;同时,银行现有资本或新增资本的构成,应该符合银行总体经营目标或所需资本的具体目的。随着金融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大,自身拥有充足的资本和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充足性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资本充足性管理的内容

银行资本充足性管理真正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出现了国际化的趋势,各国金融机构间联系日趋紧密,为保证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平等参与国际竞争,维护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1987年12月西方十二国通过了“资本充足性协议”。一是确定了资本的构成,即商业银行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二是根据资产的风险大小,粗线条地确定资产风险权重;三是通过设定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四是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对风险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1996年《关于市场风险资本监管的补充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1998年开始全面修改资本协议,资本充足率、行业监管和信息披露构成了新协议的三大支柱。

资本充足性管理在中国的实践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金融业开始对外开放,也着手按国际惯例建立自己的资本充足标准。从1993年起,首先在深圳经济特区进行试点,接着央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对资本充足率进行了规定。1995年《商业银行法》原则上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1996年又参考“资本充足性协议”的总体框架制定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在规范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时,对计算信用风险资本充足率的方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1997年7月1日起执行《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项目的风险权数》用以计算风险资产总额。虽然中国现行资本监管制度在许多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但资本充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银行业的影响是很大的。

近年来,通过国家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强化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等途径,中资商业银行资本状况较好。从账面上看,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总体上说是比较雄厚的,资本充足率距离《巴塞尔协议》中8%的要求相差不远,有的银行还超过了8%,尤其是核心资本充足率更是较大地超过了《巴塞尔协议》中4%的要求。

虽然《商业银行法》原则性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但我国现行监管法规一直未对资本不足银行规定明确的监管措施,并且在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上也放宽了标准。为进一步落实《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4年3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借鉴“资本充足性协议”和即将出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制定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资本监管制度。建立完整的资本监管制度,修改现行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有利于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健全商业银行资产扩张的约束机制,为货币政策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

中国对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性管理的创新

《办法》引入国际上成熟的资本监管经验,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方面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标准和程序。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和管理制度,董事会承担本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最终责任;银监会有权要求单个银行提高最低资本充足率标准,并根据资本充足率的高低,把商业银行分为资本充足、资本不足、和资本严重不足三类。《办法》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围绕资本充足率,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并表范围、资本、资本充足率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提出了更为具体、细化的披露要求。与现行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相比,《办法》在确定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方面采取了更加审慎的态度,同时对1988年协议不合理之处进行了调整。《办法》还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后达标期限为2007年1月1日。

资本充足性管理对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指导

鉴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总体偏低的状况,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银监会将监督各行资本补充计划的落实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商业银行一方面通过强化内部约束,提高资产质量,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改善经营状况,增强自我积累能力,提足贷款损失准备,从内部补充资本;另一方面通过敦促股东增加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还可发行股票等工具,从外部渠道补充资本。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都将在规定时间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届时银行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

对中国资本充足性管理的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资本充足性管理也应与时俱进,既适应于国际银行业监管的规则,又适合于中国银行业经营发展的实际。

资本充足性监管理念和方法应不断创新。在构建中国现代银行监管制度中,更新资本监管的理念,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资本监管三大支柱要求,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实施银行资本监管战略,突出监管资本作用,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提高监管能力,改进监管方式,充实并重新配置监管资源,建立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市场纪律作用,确保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资本充足性管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应不断完善。衡量银行资本充足性目前只有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比重三个常用指标。针对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仅仅使用这几个指标是不够的,必须进行扩展和补充,可适当增加真实资本充足率、资产资本率、高风险资产覆盖率和固定资本比率等指标,比较全面地衡量资本的充足性。

真实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固定资产原值-在建工程-5年以上的长期债券)/Σ(某项资产×实际的或预计的风险系数)

资产资本率=资本总额/资产总额

高风险资产覆盖率=(核心资本+贷款损失准备)/高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其中:高风险加权资产总额=可疑(或呆滞)贷款×50%+损失(或呆账)贷款×100%

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净值/实收资本

资产负债率=付息负债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

第10篇

【关键词】资本管理 资本补充 商业银行

一、《资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的新规定

(一)提高了资本监管标准

1.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资本办法》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规定已与巴塞尔协议Ⅲ接轨,将商业银行总资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规定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由不低于4%提高到6%,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的标准不变。

2.建立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缓冲,引入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在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基础上,《资本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计提2.5%的储备资本作为留存资本缓释,并根据自身情况建立0-2.5%的逆周期缓冲资本,提高吸收损失的能力。《资本办法》还对国内商业银行进行了分层次管理,要求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计提1%的附加资本,至此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到11.5%、9.5%,其他银行分别提高到10.5%、8.5%。

3.提高资本质量监管要求

《资本办法》明确了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等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核心一级资本和其它一级资本必须具备吸收损失的能力,2013年前商业银行已发行的不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的资本工具将作为不合格资本工具,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逐年递减10%,10年后不再计入监管资本。

4.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框架

针对国内银行操作风险事件发生频率较高和管理较薄弱的情况,《资本办法》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范围,除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外,将操作风险也纳入资本监管框架,并取消了现行市场风险资本设置计提门槛的规定。《资本办法》进一步明确在第二支柱框架下,监管机构可以根据单家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和损失情况,提高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

(二)提供了资本工具创新的空间

《资本办法》只规定各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并未明确详细列出具体资本工具,只要具体的资本工具符合相应的资本标准,经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即可纳入该级别的监管资本,这为国内银行创新资本工具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国内银行补充资本的方式单一、资本工具发展不足,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都可以通过创新合格的资本工具进行补充,资本工具创新有较大空间。

二、国内上市银行资本情况及资本补充方式

(一)国内上市银行资本管理现状

1.资本充足率总体水平提高

截至2012年末,国内16家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超过8%,平均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87%和9.84%,较上年平均增加0.45和0.35个百分点。受资本充足率监管压力影响,各大上市银行积极推进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的准备工作,2012年,有 75%的国内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较2011年上升,75%的国内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较2011年上升,国内上市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整体水平仍低于国外主要商业银行。

2.资本结构不均衡,资本增长主要源于核心资本的增长

从国内上市银行的资本结构来看,核心资本占绝大部分,附属资本相对较少,尚缺乏具有吸收损失性质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2012年末,国内上市银行核心资本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均超过70%,大型商业银行除农业银行外均超过80%。核心资本主要已普通股股本和留存收益为主,其他核心资本极少。

3.大型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高于中小银行,但内源性融资能力较弱

巴塞尔协议Ⅲ和《资本办法》更加重视核心一级资本的作用,国内大型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水平虽整体高于中小银行,是由于在核心资本构成中,大型银行的普通股股本远大于中小银行,但通过提高盈利能力和利润留存补充核心资本的能力明显较弱。2012年,中小银行平均留存收益与股本的比率为5.48,而大型银行平均留存收益与股本的比率仅为1.92。

4.大型银行风险资产增速得到控制,但中小银行风险资产增速仍较大

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强化风险管理,把握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风险加权资产增速得到控制。2012年末,上市银行风险加权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长14.47%,同比少增4.38个百分点,但中小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信贷资产的盲目扩张导致风险加权资产显著增加,必然会降低资本充足率。

(二)国内上市银行资本补充方式及特点

1.强调内源性融资补充核心资本,增资扩股运用较少

核心资本主要包括普通股股本和留存收益,上市银行普遍采用通过净利润持续增长,调整分红比例,增加利润留存来直接补充核心资本。2012年,上市银行实现净利润共计10,357亿元,留存利润达7,945亿元。但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补充核心资本运用较少,2011-2012年,仅有8家上市银行在A股或H股市场上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约2164亿元,其中配股2次、定向增发6次。由于增资扩股对市场的直接影响较大,监管部门对国内上市银行公开增发或配股要求较严格。

2.几乎完全依赖于发行长期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截至2012年末,国内16家上市银行全部发行了长期次级债,余额共计为9349亿元,是国内上市银行补充附属资本最主要的方式。根据监管规定,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商业银行通过长期次级债进一步补充资本的空间有限。2012年末国内上市银行核心资本为 50505亿元,按照25%的比例计算,长期次级债的余额上限约为12626亿元,未来发行长期次级债的规模将被限制在约 3277亿元以下。

3.较少发行混合资本债券

混合资本债券是针对巴塞尔协议混合(债务、股权)资本工具要求设计的债券形式,募集资金可计入商业银行附属资本。发达经济体银行广泛运用混合资本债券,在损失吸收、赎回、触发机制等方面创新,开发出一系列新的能减记或转股的混合资本债券,但国内上市银行运用较少,创新不足。截至2012年末,国内上市银行中仅有4家累计6次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共计发行金额224.5亿元。

4.仅个别大型银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较短,附有转股期权,包括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在转股前用于补充附属资本,转股之后补充核心资本,对商业银行资本有双重补充作用。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立即对财务指标造成压力,而是随转股进程逐渐摊薄,市场影响也小于直接股权融资。目前,国内上市银行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较少,仅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在2010年发行了250亿元和400亿元。

三、对国内商业银行加强资本管理的建议

(一)明确新型资本补充工具创新的方向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未发行符合新资本监管规定的新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存在资本来源单一、过于依赖股权融资等问题,不利于消化和缓解外部冲击。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在符合监管规定下,借鉴国外主要商业银行成功发行经验,并根据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和银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创新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为重点,探索发行优先股、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的一级资本债券、可减记次级债券、可减记混合债券等二级资本工具,优先尝试法律限制相对较少的二级资本工具,可以先在盈利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强的银行试点发行,再逐步推广。

(二)调整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较好的资本水平主要得益于前期资产剥离和高利差政策,在逐步实行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以信贷规模扩张为主要经营模式的国内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不可持续。新的监管标准对资本数量和质量都提出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资本消耗型经营模式亟待转变,应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和资产结构,建立资本节约型的经营模式,如加快发展中间业务,不断拓宽盈利渠道,提高资本回报率。

(三)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出台配套政策

我国资本市场是个新兴的资本市场,资本工具发行市场还不够成熟,混合一级资本债、二级资本债缺乏发行经验,优先股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可转换债券也无法为非上市银行利用,资本工具创新在具体执行上没有配套政策,商业银行在操作上难度较大。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制定配套措施,出台优先股相关法律制度,明确资本工具的发行范围和审批程序等,积极引导和鼓励资本工具创新。

(四)构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协调机制

建立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协调机制,实行商业银行资本规划审批制,商业银行应加强资本规划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考虑资本属性、融资效率、财务成本以及市场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每年应至少科学制定三年的资本规划,做好发行方案设计,完善各项政策流程,并报监管部门审批,使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既配合业务策略,又符合监管规定。

参考文献

[1]蒋超良.推进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J]. 中国金融,2012(15).

第11篇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的基本情况

商业银行资本金是指银行投资者为了正常经营活动及获取利润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和保留在银行的利润。资本比例增加,银行的安全性也随之提高。但就这个定义,在理论界一直也存在争论,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被各国金融当局认可的定义。从本质上看,属于商业银行的自有资金才是资本,它代表着投资者对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同时也代表着投资者对所欠债务的偿还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债务也被当作银行资本,比如商业银行持有的长期债券等。

资本充足率是反映商业银行资本金状况的重要指标,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应低于8%。但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说,资本充足率过低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也是中国银行业的核心问题之一。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监管部门要求浮动性、逆周期的资本管理要求,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受困于资本充足率,以什么样的渠道来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这是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自身一直在不断思考的问题。特别是2001年1月颁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资本金充足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新资本协议框架构成看,最低资本金配置要求会使中国银行业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对于银行业来说,充足的资本和合理的资本结构是维护公众对银行信心的基本需要,也是银行自身承受各种损失和风险的内在要求。

《银行家》2009年《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比2007年提高3.7个百分点,超过国际监管水平。达标银行204家,比2007年增加43家,未达标银行仅1家(非全国性商业银行);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99.9%。全国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率为100%。2009年随着9.59万亿天量信贷的发放,各行资本充足率与2008年底相比进一步降低。基于2009年报还没有完全披露因素,以2009年一季度数据为例,中行2009年一季度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88%,比2008年度末下降0.9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34%,比2008年度末下降1.09个百分点。工行2009年一季度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97%,比2008年度末下降0.7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11%,比2008年度末下降0.95个百分点。深发展及浦发2009年一季度末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53%与8.72%。

近年来随着资产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风险资产不断增加,加之工行、招商、民生等银行对外并购活动踊跃,资本耗费较大,各行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总体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以工行为例,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从2006年的12.23%下降到2008年的10.75%,资本充足率也从2006年的14.05%下降到2008年的13.06%。进入2009年,工行一季度核心资本充足率9.97%,资本充足率12.11%,进一步下降。从银监会公布的宏观资本充足率来看,2009年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均达到较高水平,且逐季提高(见表1)。截止2010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1.1%,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

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主要形式

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形式主要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通过内部融资主要有以下优点:不必依靠公开市场筹集资金,可免去发行成本从而使成本降低;不会削弱股东的控制权。银行内部融资的缺点主要是:筹集资本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银行资本限制;影响银行所能获得的净利润规模;影响银行的股利分配政策等。商业银行资本的外部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出售资产与租赁设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发行中期债券、长期债券;股票和债券互换等等。

鉴于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加强资本管理、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和资本质量,工商银行公布了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资本规划,其中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10年其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目标分别为12.4%及10.2%。在2011年底和2012年底,该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预计可分别达到12.3%和10.1%左右。为实现有关规划设置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该行将采取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包括但不限于配股、定向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次级债券、发行混合资本债券等。如果外部经营环境严重恶化或其他不利情况发生,工行可能启动应急资本补充机制,采用主要股东紧急注资等方式补充资本,以争取实现该规划设置的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截止2010年3月底,工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98%和9.58%。2010年4月30日,建设银行公布再融资计划,A、H两地配股再融资不超过750亿元。按照公开资料显示,建设银行A股将要进行6.3亿股的配股,而H股则配发157.28亿股。2010年5月19日,工商银行股东大会通过了不超过250亿的A股可转换债券和发行不超过H股股本20%的股票议案。同日晚间,兴业银行公告称,配股方案已经通过了证监会的批准。5月20日晚间,证监会公告称,在5月24日审议中国银行发行400亿A股可转换债券的申请。5月20日,此前没有曝出有再融资计划的北京银行公告称,拟将要发行100亿的次级债,并称在做再融资的准备。另外,中央汇金公司表示,支持工行、中行、建行三家银行将2009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50%降至45%,以提高三行通过内部积累补充资本的能力。

2010年5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召开分析师推介大会,就经营业绩、投资价值、发展战略,特别是市场最关心的上市方案,与机构分析师面对面交流。目前农行的发行规模、发行时间、两地发行比例还在积极研究过程中,发行价格要根据公司内在价值、成长性、市场供求关系、资本市场整体状况等综合考虑。目前农行尚未公布其2009年财务数据。有人预估2009年期末农行核心净资本3330亿元,资本净额4300亿元,加权风险资产约43000亿元;参照行业利润增长水平,预计2010年农行净利润达810亿元,同比增长约25%。关于农行融资规模,考虑到银监会对国有大行的核心资本金约束、较高的现金分红比例、未来3年业务发展及规模扩张这些因素,有分析认为,“假设农行2010年总风险资产同比增长20%;现金分红率40%,目标核心资本充足率年底达到10.5%〜11.0%,以此测算,农行资本补充范围最低1602亿元,最高1860亿元。”

国务院关于大型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的意见

2010年4月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银监会关于大型银行2010年补充资本的请示,并对大型银行再融资途径和方式提出五点要求:A股筹集一点、信贷约束一点、H股多解决一点、创新工具解决一点、老股东增加一点。国务院的五项要求实际上是对商业银行再融资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了总结,也就是说,既要从A股进行融资,也要从H股市场进行融资;既要通过老股东的配股或者增资,也要通过创新性工具进行再融资。

国务院在2010年2月9日召开的2010年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专题会议上,就大型商业银行的再融资问题进行研究。3月初,银监会也专门召开大型银行再融资座谈会,对四家银行的再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和探讨。目前已实现“A+H”上市的四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已披露其再融资方案,中行与工行均采用“A股可转债+H股配售”方式;交通银行则为“A+H股配售”。对于暂未公布再融资方案的建设银行,从香港市场进行再融资已难避免。

据有关资讯机构的统计,招商银行已公布了176亿元配股再融资计划,估计中、交、工、建四家上市国有银行2010年再融资上限将在3000亿元左右,若加上被列入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规模近2000亿元的农行IPO,五大行最高融资规模将达5000亿元。在国务院对大型银行再融资的批覆中,国务院同时要求,在资本短缺的形势下,各银行更要注重资本约束,严格控制信贷增速,防止各行因信贷过快增长而加大资本缺口。有以下几点建议。

转型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向大力发展零售业务为主转变。一方面可以在利差收窄、风险较大的背景下拓宽盈利渠道,另一方面可以不动用自己的经济资本,不大量消耗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率,这应是防范风险、提高内在质量的根本之路。

优化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的路径。主要通过股东追加投资渠道,用真金白银补充核心资本,形式上应以IPO和定向增发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第12篇

资本充足率逼近红线

8月28日公布的光大银行半年报显示,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光大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0.55%,比上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34%。

根据银监会2011年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要求,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对核心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分别为9.5%和8.5%。尽管属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但光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仍低于监管要求,资本补充压力空前。

而按照今年1月1日施行的监管新规,被称为“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光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9.6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及一级资本充足率为7.77%。

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内的监管要求:2013年年底前,非系统重要性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5.5%、6.5%、8.5%,过渡期分步达标。

由此看来,即便按照过渡期的要求,光大银行资本充足率虽勉强达标但也已逼近红线。“今年上半年,光大银行的流动性就十分紧张,亟须补充资金,资本的约束是目前制约光大银行未来发展的主要因素。”某银行系券商的银行业分析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资本充足率关乎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是银行业最重要的监管约束机制,号称“银行业的生命线”,计算方法为“银行资本总额与加权平均风险资产的比值”。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研究发现: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在作为分母的加权平均风险资产中,贷款业务的权重高,而相比于其他银行,光大银行的贷款业务占比多,中间业务占比少,从而导致分母大,资本充足率低。

老病缠身,步履蹒跚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贷款业务占比高正是这些年来光大银行业务创新不够、中间业务发展不足的结果。曾有光大银行理财经理向《中国经济周刊》抱怨,很多其他银行能做的,光大银行都做不了,各方面管控非常严。

“这几年,光大银行也没干什么事,主打的‘阳光理财’算是他们的一点点特色,但貌似都没有形成‘护城河’,也没有贡献很多利润,业绩平平淡淡,行业里的分析师都很少关注。”某股份制银行支行行长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在该行长看来,光大银行的病根在机制上,行事上保守得不像个商业银行,充满了机关事业单位的习气,沟通成本极高。这直接导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做有特色的银行”只是一句空话,而没有看到真金白银的发展战略。

一位接近光大集团的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光大银行也曾意识到问题的根源所在,但2007年底,为了启动上市之路弥补资金缺口,光大银行接受了中央汇金公司200亿元注资,导致其控股权旁落汇金,从此在管理上光大高层心有余而力不足。他还表示,除非有强有力的领导,从根本上突破,否则难有未来。

H股再融资在即

光大银行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底不良贷款余额88.4亿元,加核销13.5亿元,比年初的76.1亿元,半年净增26亿元,增长34%。在逾期贷款上,由年初的170亿元增加到217亿元,逾期不良比达到2.46倍,加核销,实际增加61亿元,增长36%,资产质量压力正逐渐增大。

从另一方面来说,创造利润能力不足,也加剧了光大银行的资金压力。6月底存款15547亿元,比3月底15576亿元减少29亿元,存款成本达到2.41%,净息差仅2.23%,高息负债压力明显。

所有一切表明,光大补充资本金已经迫在眉睫。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光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在已经公布半年报的16家上市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二,仅高于平安银行的7.29%。

而且这是光大银行连续4年核心资本充足率“吊车尾”,从A股上市融资至今,光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已连续多年承压。

“补血”的尝试从未停止。

据悉,增加资本充足率的方法之一是增加资本金,而增加资本金有三种方式,一是股东增资,二是留存利润,三是增发股份。

“股东增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现在银行净利息收益率大幅收窄,也不可能指望留存利润汇集资金,H股IPO是缓解愈发严峻的资本金缺口最为现实的途径。”上述银行业分析师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道。

此前,光大银行曾两度寻求在香港上市:2011年,光大银行筹备预计融资60亿美元上市交易,恰逢欧债危机肆虐,在全球市场不景气情况下,光大银行决定取消IPO;2012年5月,光大银行再次启动上市计划,同样考虑市场状况,决定再次推迟;2012年6月,光大银行又发行了67亿元的次级债,但仅仅增加了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充足率仍“压力山大”。

关于尚未完成的H股IPO,光大银行半年报也披露了最新进度:“公司H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的批准,已正式向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上市申请材料及A1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