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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标准

时间:2022-04-07 20:23: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产品质量标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产品质量标准

第1篇

从4月份北美发生来自中国的宠物食粮毒死小猫的事件开始,有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始受到全世界的普遍关注。并由此引发了有关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一系列连锁反映,被限制的出口产品范围从食品延伸到了玩具、轮胎和海产品等,涉及的国家也从美国开始逐渐延伸到欧洲、加拿大和日本等,他们均开始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实施更严格的审查以及禁运等严厉措施。

事实上,多家中央媒体已经披露,中国出口的商品质量并不比从美国进入中国的产品质量差。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因为各个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标准并不一样,导致在中国检验合格的商品在出口时由于不符合当地标准而遭到禁运。如何生产出适合各国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是每个出口型企业正在面临的巨大挑战。

九城网络公司近日推出的“出口型产品质量管理软件”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据九城网络质量管理产品事业部总经理毛永捷介绍,这种“质量管理软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监管系统紧密连接,能随时了解国际国内最新的产品质量标准,其中包括食品、电子产品、陶瓷等敏感产品在各个国家的进口标准,生产企业可根据各国的标准控制产品的质量,让生产的产品能够针对各个国家的要求定向出口。

据悉,这是目前国内首次出现的专门针对出口型企业的“质量管理软件”。在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曾投入巨资在全国建设了出口电子监管系统,对全国10多万家企业的产品进出口进行质量监管。

但符合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不能代表符合国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尤其是国际上一些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还在不断地变化和完善中,并且越来越细化,甚至对某一款特别的商品还设置了单独的标准,比如,日本对进入本国的鳗鱼就设置了严格的质量标准。这样,对那些没有能力随时了解国际进口产品标准变化的企业来说,能随时了解国际最新标准的意义重大。所以针对出口型企业的“质量管理软件”应运而生。

毛永捷并不否认每种特殊的商品有其独特生产及相关的国际标准。因此,一款软件不可能涵盖所有产品的质量管理。而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在国际上矛盾日益尖锐,已经开始严重影响到中国企业的出口,于是,新的“质量管理软件”首先从食品质量管理开刀,而食品质量又从饲养和生产加工两个环节入手,因此,该软件分成加工版、养殖版、移动商务平台和统计与质量分析等功能模块,能实现企业内部各种质量数据的全过程采集、预警、分析、纠偏、追溯与数据共享。

同时,其他行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的合规性问题也很突出,比如去年七月,欧洲颁布了RoHS标准,今年又推出了一个REACH法案,对中国出口的机电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要求出口企业增加产品的回收费用。目前,九城网络正在研制相应的质量管理软件,相信它必将会受到市场的热捧。

当然,软件并不是提高产品质量的决定性手段,而只是一种辅助工具而已。企业录入的原始检测数据的准确率,会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监控,如果仅仅为了应付检验而制造虚假的数据,最终在真实的产品检验中出了问题,倒霉的依然是企业自己。

第2篇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

我国在畜产品质量方面出台了很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的一些法令,我们必须要保证畜产品从生产出来一直到人们的餐桌上都能够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要严格的遵守这些相关的法律,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我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才能够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每一位畜产品生产者、供应者和相关的管理部门共同的义务,在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当中,这些责任都是有相关依据的。在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把管理体制理顺清楚;对畜产品加强事前的管理工作;对畜产品的事故管理工作要做好,同时还应该明确事故的责任。

2完善相关的畜产品质量标准

针对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处理,把健康养殖和标准生产提到日程上来,这样我们国家的畜产品才能够更好地和国际接轨,我国的食品安全才能够更规范。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就有明确的规定,一定要统一全国范围内的畜产品质量标准。这就要求我国的国务院卫生部门对现在社会上已经在使用的畜产品质量标准、全国食品卫生标准进行统一,这样我国的食品安全才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3对畜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

用创新的管理模式去强化畜产品的生产过程,把畜禽类的养殖标准进行规范的操作,把具体的监督管理重点从对产品的检测转移到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这样生产环境就可以更好、更安全,同时还应该把生产过程进行标准化处理,这样才能够实现质量标准化和控制智能化的目的。强化畜产品质量的管理模式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对畜产品的监控管理主要体现在下面的几个方面:对畜产品的生产前环节进行严密的监控;对畜禽动物的饲养环节进行严密的监控;对畜禽产品的具体加工环节进行严密的监管;对畜产品的流通环节进行严密的监控;建立以提升畜产品质量为目标的准则等。

4建立起相关的畜产品追踪制度

在控制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我们除了控制畜产品的生产过程安全之外,对畜产品的生产来源也要进行严格的控制,所以,就需要建立起相关的畜产品追踪制度,要做好这一制度需要通过以下的几个方面进行:把畜产品质量追踪的信息建立成一个统一的系统;把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通环节进行组织化管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畜产品准入制度和相关的认证制度;对所有的畜产品实行安全责任制度等。

5提高生产水平和质量检测水平

我们在对畜产品进行生产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科技投入,这样畜产品的生产和检测环节就能够很好地进行改造了,同时还要注意设备的更新频率,只有用最先进的设备去促进畜牧业的生产,才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畜产品的质量,这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一种保障。

作者:赵国财单位:绥中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所

第3篇

牵头协调委属各相关单位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与县食安办的联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农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与汇总、传递上报和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监督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可追溯制度。负责对各乡镇农监站的业务指导,加强检测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业务素质;承担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测任务,做好县本级农产品例行检测;配合省“蔬菜质量例行监测”对我县的产品抽样工作。

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对全县农资经营单位(户)的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县农业投入品的监督与管理,制定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督促农资经营单位(户)建立健全农资购、销货记录台帐;查处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净化我县农业投入品市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驾护航;对督办、转交、举报等来源方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严格依法督促查处;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委园艺科:

组织拟定蔬菜生产技术与质量标准;抓好蔬菜标准化知识培训,指导蔬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进规模高效农业发展;督促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把好生产技术关,确保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县植保站:

负责高效低毒农药新品种的示范与推广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正确、合理使用农药、生长调节剂等,做好培训工作,加大统防统治工作力度。

五、县作栽站:

组织拟定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粮油作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标准;抓好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指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六、委生产综合科(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网络宣传与。

七、县农广校:

负责全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特别是合理使用农药、肥料、作物生长调节剂等技术的培训工作。

第4篇

关键词:内蒙古;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农产品区域品牌是近年来国内开始重视的一个研究领域。由于农业生产对自然资源和条件的依赖性非常高、农产品质量特征的隐蔽性与区域性及我国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等状况,发展农产品区域品牌成为农产品品牌发展的理想选择。农产品区域品牌是一个地域内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的公共品牌的标志,它是以特色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的地域聚集为基础的。创农产品区域品牌,加强农产品品牌营销,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内蒙古有发展特色农业的良好基础和条件,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并且形成若干家全国知名的龙头企业,发展潜力巨大。但总体来说,农产品区域品牌还处于成长阶段,其品牌的带动和协同作用还不很突出,因此有必要结合目前内蒙古农产品及其区域品牌的发展现状,选择适宜的农产品区域品牌发展战略,凸显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促进和推动内蒙古农业经济的发展。

1 明确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经营主体

鉴于内蒙古农产品品牌和农业组织的发展现状,现阶段应结合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培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主体,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成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导力量。

1.1 由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来担当区域品牌的经营主体

维护好农产品的共有品牌,一方面需由农产品协会严格监督,由农产品协会建立统一的生产和加工标准,指导农户统一种植管理,统一收获分类,生产出品质稳定的农产品,然后再统一包装,统一市场推广,以共同的品牌进行销售,避免农产品分散经营所带来的品质多变的问题;另一方面一旦发现农产品品牌被侵害或假冒,可由农产品协会代表农民去争取法律援助,及时制止不正当竞争,以有效保护农产品品牌的市场信誉。

专业合作社使广大农民结成资金、技术、信息共享的利益共同体,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可较好地解决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规模小、难以进入市场及适应市场变化的问题,大大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共同打造优质品牌,有效地改善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如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至2011年,全旗已有奶牛养殖合作社45个,因地制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奶户的意愿,坚持奶户+奶牛养殖合作社、奶牛小区+奶牛养殖合作社多样的形式,并积极地发挥着协调、互助、双赢的作用,奶牛养殖合作社已成为奶农致富的新捷径。

1.2 农产品品牌化经营需要龙头企业的带动

没有品牌就没有竞争力,但品牌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积极参与,企业自身的产品、品牌形象是区域品牌发展的基础。农户以股份制或订单的形式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联结体,各生产者按照企业的要求组织生产,企业负责技术指导并对产品进行质量监控、市场推广等。龙头企业上连市场、下连基地或生产者,具有较大的辐射作用与带动能力。如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福建省的超大现代农业集团、黑龙江省的北大荒米业集团等,这些企业均有数万亩生产基地,能使几万、十几万农户参与订单生产,使农民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内蒙古区域性的名、特、优农产品不少,但对这些产品的品牌化建设还处在成长阶段。龙头企业可以结合自治区地域特有的历史文化塑造农产品品牌形象,把品牌建设作为企业占领市场、赢得消费者好感、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关键。龙头企业要让农户在品牌化经营中切实受益,让农户体会到农产品品牌效应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使农户树立品牌意识,在农产品生产中配合企业实施品牌建设战略。

2 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标准为核心的体系

实施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关键的就是要提高农产品质量,农产品的质量构成了品牌的核心。

2.1 质量是区域品牌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商标是品牌的标志,农产品有了自己的商标,只是品牌战略的第一步。要使品牌成为名牌,还需要下大力气对农产品的产品质量进行提升。任何农产品,无论外表多美观、包装多精良,若没有产品品质的保证,最终都会被市场所淘汰。因而质量是农产品品牌的本质和基础,而提供质量保障的关键是以质量标准为核心的三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只有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全过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才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档次和安全性,进而获得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社会信任度。并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对农产品质量从生产到销售整个环节予以监督及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使农产品具有高标准的质量、严格的市场监督、规范的生产流程。让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形成完整的品牌质量系统,才能促进区域品牌的形成和发展,创造出优质品牌产品来。

2.2 提高农产品质量是农产品成长为名牌产品的前提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和农产品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三大体系建设,重点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标准化管理。通过对以质量标准为核心的体系建设,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质量认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出具有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利于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并使之成为名牌。

第5篇

关键词枸杞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支撑平台建设;生产管理制度;信息网络建设

枸杞是一种药食兼用的经济作物,自古受到世人推崇。宁夏作物枸杞原产地,在政策带动下,无论是面积、产量及产品质量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科研单位组织制定了枸杞生产相关技术标准及规程,各枸杞基地在标准化技术的支撑下,枸杞生产完全实现了无公害,部分达到了绿色食品甚至有机枸杞要求[1]。

虽然质量标准执行提高了枸杞产品质量,但是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链”,各基地生产标准化技术执行不够彻底,种植不规范、不科学,生产中仍然存在农药、化肥使用量超标现象,导致枸杞产品质量不稳定,尤其消费市场对枸杞产品质量仍存有疑惑感、不信任感。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2009年6月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比以前的《食品卫生法》,将食品生产安全由过去的分段监管体制、命令控制模式,提高到现在的全程监管体制、预防风险模式的高度,总体趋势是在逐步提高产品等级,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机制建设步伐[2]。为了充分保证居民消费枸杞安全的需要,加强枸杞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技术建设是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国枸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保证消费者身心健康的需要。

1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无论根据哪种产品质量标准,决定枸杞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是生产及加工过程的全程管理。推行标准化生产及管理技术、规范田间生产档案记录、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需求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枸杞产品全程质量追溯制度,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枸杞产品质量安全和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的一个重要手段,更是推动枸杞生产方式变革,提高枸杞种植者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3,4]。

农业部2003年组织开发设计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对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有着积极作用。该系统以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为依据,以规范化数字档案为基础,以信息网络为纽带,以专题网站为载体,集中展示了全国优质农产品,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了认知途径、提供合作渠道。这套系统能够为消费者、生产者和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无公害农产品方面的综合服务。一是利用这套系统,消费者输入产品的编码后可在互联网上通过文字和照片,清楚地了解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情况、生产企业的情况、产地土壤水质等环境情况,以及每一件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化肥等各种投入品的情况,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可以追溯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对于枸杞种植生产单位或企业来说,利用这套系统可以方便、系统、规范地记录和管理无公害枸杞生产全过程各种信息,建立健全从田间投入品的使用到最终产品质量检测情况的档案记录,规范生产行为、不断改进生产技术,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从而确保枸杞产品安全。

无公害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引进建立,不但保证枸杞无公害产品质量安全,为无公害枸杞产品质量追溯提供了技术平台;而且对于从事绿色有机枸杞生产单位或企业,可借鉴该质量追溯系统,自行开发、设计绿色、有机枸杞质量追溯系统软件,为进一步规范枸杞质量追溯系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2规范枸杞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枸杞生产、管理单位或企业要在严格遵循枸杞标准化技术规程,并组织枸杞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要求、枸杞产品质量认证要求,组织制定科学、可行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全面保证枸杞质量追溯系统正常运行。一是在已培育的优质枸杞品牌以及HACCP食品安全体系的基础上,依据枸杞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需要,制定适合品牌产品质量追溯工作规范,包括从品种选育、种植、产品销售、枸杞产品质量反馈等全程质量管理操作规范。二是组织制定品牌枸杞生产产品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细则。三是制定品牌枸杞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维护与管理制度。四是制定可追溯品牌枸杞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

3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为保证体系运行高效有序,须配置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所有体系运行的微机系统以宽带联接、局域网的信息管理方式,以利于枸杞质量追溯系统运行快捷、有序。应合理配置应用质量追溯系统软件。一是对引进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软件和基本数据库适时升级、更新,并设立专人对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将生产管理的各种信息及时输入软件系统管理的IC卡中。二是加强对枸杞种植环节控制、监督,尤其是关键环节枸杞生产管理、采摘筛选、加工销售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三是枸杞采摘后,按照每一个地号的每个枸杞种植户为一个最小单元,按区域对其分别包装并打印标签,或者喷码标示,上市销售的枸杞及其产品均实行带码销售。枸杞包装采用带有喷码或射频进行标记,采用小型耐用(以不超过20mm×20mm为宜)、不易脱落的优质无毒副作用的塑料标识。所有枸杞生产管理各阶段的信息均及时输入微机系统管理,用户或消费者只要依据所购枸杞商品的条码标示,即可在制定的信息设施系统中获取枸杞产品的各种详细信息,使得相关信息具有较好的可追溯性。

4扩大技术宣传推广

生产经营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号召广大种植者及生产管理者参与到现代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技术建设中,突出发挥各示范生产区功能及示范带动作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传播枸杞种植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知识和管理经验,监督基地质量追溯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执行情况,保证枸杞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推广,充分保证枸杞质量安全。

5参考文献

[1] 姜文胜,李建国,李军.宁夏枸杞基地建设及产业化发展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09(21):344-345.

[2] 本刊编辑部.食品安全的保障之道[J].中国农村科技,2009(6):36-37.

第6篇

北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 为实施公安部、国家标准局颁发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生产、维修、销售各种防火、灭火设备、装置、器材设备、材料、涂料(浸料)等消防产品(以下简称消防产品)的单位,均须通过《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和本细则,服从管理和监督。

个人不得经营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销售业务。

第三条 市公安局消防处是本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市标准计量局指导,其职责是:

1、对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销售企业进行审查;

2、组织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3、审查消防产品广告;

4、查处违反本细则的行为;

5、调查消防产品质量事故,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市建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量监督检验站),受市公安局消防处领导,业务上接受市标准计量局的指导,其职责是:

1、对消防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验,填发检验证,向有关部门报告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2、对评优产品提供检测数据;对获奖产品建立技术档案,进行定期复查;

3、主持或参与本市消防新产品投产前的质量鉴定工作;

4、对产品质量争议进行仲裁检验;

5、承担消防产品的其他委托检验;

6、指导生产、维修单位的质量检验工作,参与培训、考核检验人员;

7、协助市公安局消防处查处违反本细则的行为。

第五条 在本市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必须先经市公安局消防处审查批准,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申请变更生产、经营项目、经营范围时同)。外地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来京举办联营的,须持有所在地区省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报市公安局消防处审查批准。

第六条 消防产品的生产、维修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完整的产品图纸、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生产设备、工艺装置;

2、有正常生产所必需的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具备必要的产品检验和测试手段,有专门的检验人员和场所及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 生产消防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专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执行市公安局消防处和市标准计量局正式的企业标准。新产品投产前,须经市公安局消防处审查批准;其产品技术标准报市公安局消防处和市标准计量局审定。压力容器类的消防产品,须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消防产品的生产单位,必须建立产品技术档案和出厂检验记录;出厂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并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第九条 消防产品的维修单位须按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维修消防产品。对需要充气、装药的产品,充气、装药前,要进行耐压试验。经维修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除尚有使用价值、经质量监督检验站批准,可继续使用或改作他用的以外,维修单位应填写报废单,通知送修单位。

第十条 销售消防产品的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1、购入消防产品时,须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经销外地消防产品,须向市公安局消防处备案,并附送产品生产地省级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的检验证明(或复印件);销售国外产品,须经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批准。

2、不准销售未批准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或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消防产品;

3、因储运、保管的原因,质量下降、影响使用的消防产品不得出售。

第十一条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人员须按产品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负责。受检单位应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验一次。市公安局消防处和市标准计量局认为必要时,可报请公安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验。

进出口的消防产品的检验管理工作,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市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消防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的成本费,由受检单位负担。仲裁检验费由责任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由市公安局消防处令其限期改进,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外,应视情节轻重,由市公安局消防处分别给予责令停产、没收产品和非法所得等处罚,或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

2、长期不具备生产、维修条件,或连续三次抽检产品不合格的;

3、不按产品质量标准生产、维修的,出售无产品技术标准、不合格的或无合格证的产品的;

4、弄虚作假,或因忽视产品质量造成产品质量事故的。

外地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在京销售不合格产品、无技术标准的产品的,由市公安局消防处会同销售单位所在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四条 本细则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和市标准计量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一九八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消防产品认证合格评定机构

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认证机构不是合格评定机构)。(本定义引自GB/T27000-20xx合格评定词汇与通用原则)

我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机构是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可的消防产品认证机构。目前开展: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汽车消防车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工作;灭火剂、灭火器、防火门、消火桂、消防水枪、消防接口、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消防产品的型式认可工作。同时负责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的信息和日常管理。

第7篇

加强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中主体地位,一方面在农产质量安全监管中,政策具有绝对的组织优势、垄断管理优势和公信力强的优势。政府强制性监管市场主体权力和义务,可在市场中权威公开和披露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另一方面,政府作为超于市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单位,具有法律监督和信息服务的基本权力。建立一体化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农产质量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和部分之间的职能,建立“一头管理,多方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和模式;法律明确化各部分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完善“职能明确、运转高效、协作监督”的长效监督管理制度。以法律的权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效率。

2.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加强立法,构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基础。制定农产品安全、农产品卫生、农产品安全标识专门法律。其次,对现有《食品卫生法》、《农业法》和《产品质量法》进行修订和补充,增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法律。最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法律。明确现有法律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之间的协调关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农业法规、质量管理法规等之间的适应性和协调性,总体上突出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大保证效应。

3.建立服务于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控制度体系

农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产业链比较长,不可控制因素较多,政府应该充分考虑该过程特点,建立全过程监控制度,从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做起,加强质量安全过程控制。建立农产品登记制度,从农产品的生产产地到农产品销售,中间每一个环节均建立登记制度,建立可追查机制,农产品登记制度包含农产品生产产地环境登记制度、农产品投入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农产品经营档案。根据登记和档案查询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农业投入使用状况、农产品生产田间管理状况,以及农产品加工和包装状况,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信息平台。探索多元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方式,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产品投入使用环境、农产品经营环境均可进行控制,明确农产品流向、生产记录和经营记录,产品质量明晰、生产储存信息可查,有效规避农产品源头风险。

4.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度

首先,对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修正、补充和调整。废除不合时宜的非适应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各级标准指标中的矛盾性条款进行修正,做到各级标准的规范化、清晰化,以及层次化。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其体系由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组成。如制定了79种农药在32种农产品中19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了“韭菜中甲胺磷等七种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等一系列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其次,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再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研发,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高新科技的发展,增强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协调性和适应性。另外,借鉴和引用国外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国际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约束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增强CAC、OIE、IPPC采标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与国际农产品相衔接的标准体系,其核心是农产品产地必须达到安全农产品的生态环境标准,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加工必须符合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操作规程。最后,增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增强政府、市场主体、人们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标准化。估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积极执行和采用。

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推动和加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建设,形成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以及相关配套监测细则;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人员职能培训,强化监测人员基本监测技能,增强监测人员的监督意识,提高监督管理素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的开发和推动,引进国外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监测方法。

6.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完善农产品认证制度

改变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方式,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监督农产品质量过程;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致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标准;建立国家统一认定的农产品认证体系,以及相关监督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机构采用垂直管理模式,给予认证机构足够的权威,确保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全国统一制度安排。

7.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风险分析等应急制度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积极进入风险分析技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立依据,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制度,避免风险因素的产生,加强风险管理和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作用的发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进行长期规划,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风险监控和分析工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素进行排序,制定重大风险因子的风险分析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病源污染风险因子确立安全预警体系。

8.结论

第8篇

关键词:农产品;名牌战略;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保护法制化

解决“三农”问题,核心是农民增收,而增收的关键是提高中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农产品买方市场的形成、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名牌农产品正在成为一种消费时尚。实施农业名牌战略,通过农产品创名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并带动农村相关产业的发展,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必须实现农业名牌产品的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保护法制化。

一、加强质量管理,实现名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

名牌从来都是以优质为后盾。实施名牌战略,要以质量为中心。质量是企业创名牌的根本,是消费者产生信任感和重复购买的最直接因素。标准化是保证质量的关键,是农产品树品牌、创名牌的基础和前提,是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的必由之路。实现农产品质量标准化,就是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的原则,通过制定标准和实施标准,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的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农产品的优质化和农业的品牌化、商品化、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标志;是促进农业改变粗放经营,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没有标准化,就没有质量,就没有农业名牌产品。没有健全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生产单位和流通组织在国内外农产品贸易中的商品检验、鉴定、谈判成交和货物交接、贸易纠纷的处理等方面就缺乏明确、统一、合理的依据。在发达国家,农产品全过程实行了标准化的生产与管理,它代表了现代、优质、高效农业的生产力。但我国至今尚未摆脱条块分割的局面,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储运、流通分属多个部门管理,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数量的要求往往无法协调统一。同时,分散经营造成品种杂乱,无法进行有效的规格标准管理。农产品从收获到干燥、冷藏、分级、分选等产后处理、流通、贮藏设施和冷链系统、评价鉴定技术等都是我国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实施的瓶颈(瞿商,2004)。

中国农业要有市场竞争力,就必须以客户的需要为宗旨,把好农业生产每一个环节的质量关,做到生产有规范、产品有标准、安全有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农产品不仅面临国内市场的竞争,而且面临着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制订农产品质量标准时,应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参照国内同行领先水平,将质量认证作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敲门砖”,依靠质量经营来创自己的品牌。要按照国际食品卫生与质量标准的要求,以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为突破口,从生产抓起,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实行产、加、销全过程监控。

(一)产前质量管理是基础

农产品的产前质量管理,主要是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生产什么产品的经营决策,这是农产品质量形成的基础。

1 调查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需求变化规律。商品质量是指商品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满足需求是农产品质量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作出生产经营决策之前,首先必须充分研究农产品消费需求,掌握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需求变化规律。农产品作为保证人体发育和健康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其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具有营养价值或实用性,符合卫生质量要求,不能含有对人体有害物和不清洁物,具有好的色、香、味、形等。

2 精心选择优势特色农产品种类。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都可以创名牌,创名牌的农产品必须具有竞争者难以仿制的某种垄断优势。所以,农产品创名牌必须依据本地区的特色优势选择农产品种类。区域资源环境是一个自然生态系统,具有不可重复和不可效仿性。各地应根据自己的自然条件。发展具有特殊形态、特殊品种优势和市场前景良好的农产品。这种自然优势农产品可以是原汁原味的自然型产品,也可以是加工原料型产品。

3 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是确保农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和管理依据。在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农业是以高度标准化为基础生产的。为了使农业生产经营有章可循、有标可依,应尽快形成一个具有地方特色、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与国际和国家标准接轨的注册商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是关键

1 生产基地建设。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是保证农产品优质的前提。生产基地的水、土、空气等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条件,参与农产品形成的全过程,直接影响到农产品品质的好坏。要想获得农产品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就要对农业资源环境整体优化和全面保护。

2 原料质量管理。一是要加强优良品种的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基础,要保证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必须加强农产品优良品种的引进和培育。二是要引导农户安全使用农药、化肥和水等生产资料。农药、化肥、饲料、水等生产资料能否安全使用直接影响农产品品质。要推行农业标准化,科学用药、用肥和规范生产管理。

3 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一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先进的科学技术是构造优质产品的根本。要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二是要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作业质量。生产中采用各种不同的农业生产技术措施会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就种植业来说,要根据不同作物的生长发育规律,严格按照不同作物的各项技术要求,适时、适地、适量进行各种作业,提高作业质量。

(三)产后质量管理是保证农产品品质的重要环节

农产品要成为品牌商品进入市场,必须经过粗加工、精加工、包装、运输等一系列商品化处理,并对农产品的品质予以检验,这是保证农产品品质的重要环节。

1 产后保鲜、贮运、包装、加工的质量管理。优质农产品能否安全保质、减损节耗,能否上档次、上品位,能否打开并稳定占有市场,能否实现增值增效,关键在于产后技术。一要防止农产品在保鲜、贮运过程中损伤变质。农产品大多是有生命的有机产品,有的是鲜活产品,易损易坏,不耐运输。因而,要在农产品收获、运输、贮存等各个环节上,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采取各种不同的措施,防止损伤变质,保证农产品质量。二要搞好包装工作。包装能够避免运输、贮存过程中对产品的各种损害,保护产品质量。要强化农产品的包装管理,改变农产品无包装或包装粗糙的状况。名优农产品投放市场前,要依据质量标准分等级包装,只有符合质量标准的才能贴上商标,确保名牌农产品的高质量,不能因质量问题而砸了牌子。三是要搞好农产品加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名牌农产品不

仅有区域自然资源比较优势,还有加工工艺比较优势。特殊的加工工艺不仅是形成农产品加工品优良品质的关键,而且是一种具有不可效仿性和难以重复性的竞争力,能够为产品的竞争力形成一种特殊的保护。要依靠现代科技,对传统名牌进行技术改造和加工工艺的改造,使优势资源变为优质产品,优质产品变成名牌产品。

2 农产品检验过程的质量管理。农产品质量是根据农产品质量标准来确定的,检验环节的质量也是最终质量形成的重要环节。一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建立相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以基地、加工、流通为主的农产品自我检验检测体系,对农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体系。二要搞好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质量认证是指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给予书面证明(合格证书)。农产品质量认证主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三是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是严把市场人口的产品质量关,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可以进入市场,不合格的拒之门外。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一个重要措施是在流通上搞好农产品的专营。另外,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农产品专供直销,也是实行市场准入的有效形式。

3 农产品使用过程质量管理。农产品进入使用过程后,使用方法不当和使用环境条件不利,也会影响产品质量。如食用农产品烹调方法不当会破坏其应有的风味,而且造成营养损失,甚至会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因此,合理烹调是保证食品口味和营养成分的重要环节之一。使用环境条件不利,也会造成营养损失,甚至产生对人体的危害。所以,搞好农产品使用说明,并以多种形式向消费者传授宣传食用知识,是保证和维护农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措施(沈翠珍,2004)。

二、提高组织程度,实现名牌农产品生产规模化

规模是名牌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名牌产品大都具有规模优势,具有强大的市场覆盖能力。名牌农产品要比一般产品有着更高的科技含量。规模化生产是保证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的最佳条件。实行规模经营,不仅满足了名牌产品覆盖市场的需要,也提高了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可以称之为区域化产品的规模经营,即在有限的耕地上集中生产要素,生产具有本地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优势的某些农产品,使这些农产品的生产达到专业化和规模化,并成为某一区域的拳头产品和支柱产业;第二种可以称之为土地的规模经营,即从现有的土地上向非农产业转移一部分劳动力,使土地经营能手获得一定规模的土地面积,实行商品生产,在一个产品、一个产业、一个区域内形成产品规模、产业规模和区域规模。

(一)政府要加强组织引导,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产品创名牌过程中必然涉及产品、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这些工作,在现行体制下单靠分散经营的农户家庭自身是难以完成的。家庭承包经营,从总体上说,它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已不适应创农业名牌的时展要求。高度分散、规模过小、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导致生产集中度不高,难以适应农产品大市场的规模化种植、现代化营销、品牌塑造等方面的要求。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有一定的制约,主要表现在:其一,生产经营方式分散,极低的农民组织化程度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存在尖锐矛盾,极大限制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商品率的提高,导致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难,区域化布局和专业化生产难度较大;其二,小农经济抵御风险能力差。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势单力薄,在信息不充分、不对称面前,很难单枪匹马闯进现代市场的大门,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其三,农业自然人分散种养,缺乏有效的组织,产销分散,形不成规模,难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因此,在实施农业名牌战略中,政府应发挥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提高市场意识,促使农民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道路。

针对小农经济分散经营的状况,政府要组织引导,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首先必须进行体制上的创新,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构筑创农业名牌的制度环境。其核心思想是建立土地市场,允许部分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抵押等形式进入市场;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将土地折股分配给农民,土地交集体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经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这样的改革,有利于土地的统一开发利用,实行规模经营;有利于完善和发展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提高土地经营的效益;有利于建立农户与集体休戚与共的机制。

(二)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行产业化经营

实行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创农业名牌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是以国内外市场为目标,以农民为基础,以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农科教紧密结合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结起来的“一条龙”的农业经营新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拳头优质农产品为核心,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为主要组织形式,将农户组织起来,实现生产的专业化和种植区域化,形成规模,实行种养加、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在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统一服务,从源头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共同创造农业名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为农业实施名牌战略注入了强劲的内在动力并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龙头企业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农业名牌战略的最终实施者。名牌的创建与市场的扩张都离不开龙头企业的作用。所谓龙头企业,是指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科技开发能力、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营销水平、在区域市场乃至更大的市场空间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龙头企业是连接市场和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纽带,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和辐射能力。龙头企业可以是城市工业向农业投资的多种经营企业,也可以是专业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组织。农村可以选择与知名企业联合生产名牌产品、为名牌产品提供原材料和半成品或者为知名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等形式,建立起与知名企业的紧密联系。在相互融合中,知名企业将逐渐成长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带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国农户因生产分散、规模小、信息闭塞等因素的制约,只有利用龙头企业的功能和作用来开拓名牌产品市场,才能获得经济效益。龙头企业可以通过定单连接农户,分散的小农户不再单独面向广阔的大市场,这样就可以把农民从直接的市场交换中解

脱出来。在“定单农业”合同中农民在交换中的地位得到法律保证,农民的收入也得以确保。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按合同收购农产品,解决了农产品的销路问题;龙头企业再通过同用户签订合同等形式,把农产品及加工后的产品销售到国际国内市场。湖北宜昌市经过长期实践,逐渐摸索出一条通过“攻大、求优、攀名”实施名牌战略的途径,其本质用意在于依托宜昌本地稻花香、金桥等十大产业集团和国内外的大公司、大企业、大集团,实现宜昌十大农业基地建设的突破,最终形成具有峡江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培育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政府应扶持一批科技水平高、辐射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真正使龙头企业对千家万户起到带动作用(汪德平,2003)。

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农副产品通过加工转换,不仅可以延长产业链条,实现大幅度增值,扩大农民增收空间,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能够从“质”上改变农副产品的原始形态,以延长储存,调节旺淡季需求,调节需求品种的优化和需求层次的变化;从“量”上形成较大的商品规模,形成可观的批量和持续的输出量,使之具有更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对农业生产进行有效引导,可以缓解市场经济下农户分散经营与市场化生产的矛盾,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推动农业向优质、高产、高效方向发展,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健全商标管理,实现名牌农产品的品牌保护法制化

在以过剩现象为特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和品牌竞争已成为经济竞争的主要表现形态。名牌是生产经营者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利器”、获取厚利的“法宝”。我国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市场交易行为不够规范,使“假冒”、“仿冒”者有机可乘。建立健全名牌农产品保护机制,是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的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建立健全名牌农产品保护机制,必须健全商标管理,加强法律保护。

(一)及时对农产品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具有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工作包括普通商品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和有关机构的互联网域名的注册登记。通过商标注册,既可以用注册的产品名称、商标及商标图案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区别开来,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识别度和放心度,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又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创造的品牌。注册农业名牌商标的组织实施具有特殊的复杂性。一是商标注册的主体管理的复杂性。工业产品的商标注册主体一般都是企业自身,主体比较单一,而面对同一名特优农产品,商标注册的主体有的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农户,有的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县级行业社会化服务经济组织。因商标注册主体众多,遭到非主产地和非直接生产经营单位抢注的现象就时有发生。二是商标种类选择的复杂性。农产品商标注册存在着重产品商标轻证明商标的问题,证明商标在争创农业名牌中的作用还没有被充分认识。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农产品一般都是生物产品或其加工品。农业生物产品一般都是在特定的自然、经济、技术、社会条件下生产的,打下了地域性烙印的特征,如“龙井”茶是在浙江龙井地区生产的。由于农产品形成名牌,基础是自然垄断性,农产品往往因某一自然地域而出名。传统名优农产品由于种植人多、产地宽广,产地名称凝结名优农产品因自然垄断性形成的优良品质,这一特点决定了政府应该适时以原产地名称加特定的农产品名称作为商标名称,为本地可能成为农业产业先锋的名优特农产品注册统一的证明商标。证明商标具有普通商品商标所不具备的将商品的独特性、质量保证等信息传达给消费者的功能,这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为传统名优水果包括其他农产品注册证明商标,在经济发达国家早已成为一种习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及《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两个行政性法规,对农产品原产地域证明工作提出了明确规范,为防止和打击假冒商品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国际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有关农产品的电子商务日益引起人们重视。而要开展网上交易,首先要注册域名。域名是一个企业或机构在国际互联网上表达的名称。在电子商务中。域名就相当于互联网的商标,是一种宝贵的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尽管目前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尚缺乏一套全球统一、成熟而健全的规则,我国颁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营理办法》也很不成熟,但在经济全球化、网络化的迅速发展面前,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我国要创立和发展农业名牌,必须及早重视并做好域名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二)加强对农产品商标的保护

第9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速度不断加快,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经营生产伴随着出现了一系列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毒大米”、 “瘦肉精”、“染色馒头”、“三鹿奶粉”、“苏丹红”等频频拉响的食品安全警报,火辣辣地拷问着企业的道德底线和政府监管能力,使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更加强烈和迫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也在不断加强,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艰巨的挑战。

1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成效显著

1.1 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机构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各级农业主管单位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大大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现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高毒农药行为,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2 检验和检测体系不断健全

经过建设,我市以市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县(市、区)质检站为骨干、主要农产品市场检测点为补充的“二级三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已初步形成。各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大了检测力度,在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基本都建立了检测点。

1.3 农产品市场准入逐步加强

近年来,我市按照蔬菜市场准入的要求,坚持对“一大六小”市场(超市)上市蔬菜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强化自检督导,确保了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对农产品市场和生产基地加强抽查检测,定期开展抽检工作。

1.4 农业标准化不断推进

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引导、帮助农户和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同时,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积极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等开展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起到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监管体系与监管任务、监管责任还不相适应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都已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普遍存在力量分散、人员不足、手段缺失等情况,这与日益繁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不相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2.2 生产者的素质与标准化生产要求不适应

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都还比较低,量大面广,加上现有多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年龄老化,文化水平较低,难以适应标准化生产要求;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能力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也存在较大差距。

2.3 产地准出管理不适应农产品优质优价

从优质优价看,“三品一标”产品要严格按照生产标准组织生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在销售中,“三品一标”生产的优质产品不能在市场上实现优价,这与严格产地准出管理不相适应。

3 对策与建议

3.1 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1.1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特别要强化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3.1.2 加大培训力度

既要培训监管部门的人员,也要培训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多层次的培训,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依法监管能力。

3.2 建立与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

3.2.1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工作。要组织对原有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同行领先水平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

3.2.2 加大标准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主体为重点,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标准化技术培训,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掌握标准化生产知识技能,扩大标准化覆盖面和普及率,以标准的实施保障质量安全。

3.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

3.3.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为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上下贯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保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3.3.2 切实加强检验与检测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3.3.3 积极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要加快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把产地准出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的关键环节,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二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扩大准入品种,增加检测批次,有效地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

3.3.4 强化执法监管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农产品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和非食用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

第10篇

关键词:绿色食品 质量安全 分析与对策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开放带来经济发展的大形势下,我国人民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此“绿色食品”的概念也就随之产生。我国提倡绿色食品主要是从选取和改善农业种植环境着手,通过在耕种、养殖到加工过程中采用一系列科学技术手段,严格控制和预防化肥农药、食品添加剂及其他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质参与到绿色食品的制作中去,并全面实施“从种到吃”的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以确保环境生态平衡,食品安全,最终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2013农业调查报告显示,截止到6月末,我国属于绿色食品领域范围内的企业总量已经达到1929家,产品类型有3427个,绿色食品在市场竞争体系下已然成为了极具有竞争力的食品质量安全品牌。在这里,本人主要讲解一下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的特性和其对维护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独一无二的影响作用。

1.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我国目前的执法机构有质检局、工商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等等,这些执法机构对食品质量安全都具有行政执法权,而和绿色食品行政执法有着紧密联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在机构配置、职工数量等诸多方面与其他行政执法机构比较还有一段距离,而且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造假和不合格的绿色食品的惩戒力度还不够强。

1.2风险因素增多

随着绿色食品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产品种类的持续增多,绿色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系数也在不断加大,第一,绿色食品的品种选择性增大,产品在生产时的辅助产品,比如,化肥农药、食品添加剂、生长调节剂等等总类多不胜数,违规的使用的风险因素与日俱增;第二,绿色食品的申请主体更为多样化,管理水平却没有得到明显的提升,这也加大了质量管理风险的因素。

1.3监管员人数相对不足

根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截止到2009年底,培训合格后具有绿色食品监督权的监管人员大概有一千多人,但是针对越来越多的绿色食品生产机构和产品数量,监管人员的工作任务还是比较紧张。一是有些监管员在背负绿色食品创建和认证的审查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绿色食品监督工作,使监管员不得不一心二用。二是绿色食品企业与产品地域之间协调性不好,经常造成监管人员工作量过大。

2.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的特点

2.1绿色食品质量标准,执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绿色食品规范机制由生产过程技术规范、产地环境设施规范、产品质量检测规范以及包装标签设置规范四个组成部分。其中包含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肥料使用标准和限定11项通用标准,多个产品标准和技术操作标准组成。绿色食品必须同时达到以上标准或者产品原料产地满足绿色食品对地理环境质量的要求:农产品种植、畜牧业养殖、水产品养殖和食品加工都必须达到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标准,产品必须满足绿色食品的质量要求:产品储存、产品包装、产品标签都必须达到绿色食品的相应标准。与别的领域内产品标准要求相比较而言,绿色食品必须要对其生产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要求对绿色食品从种植到认证再到售出的整个过程都实行质量检测,不但要求确保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还要确保生产和管理的规范性。

2.2绿色食品质量标准,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管理系统

绿色食品的生产全过程实施完整的质量监控,把以食品生产的最终产物检测作为基本监控的理念转换成在整个食品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中预防和控制潜在危害的理念中去。这种理念可以为生产企业提供一个安全性极高的监控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在目前已经得到了国内外企业的认可,并成为国际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批准的方法。它是一种用来保障食品安全预防微生物和物理化学侵蚀的管理工具,是完整的、限制性强的、合理的、可操作的预防性的质量确保方式,而不是反应性的应对措施,它设计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的降低食品安全危害,为食品安全平定提供完整的评判依据。

3.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3.1加强认证后监管

应该把“疏”和“堵”两种方式有效结合起来对绿色食品实行质量安全管理。在“疏”的前提下着重强调“堵”的方法和手段。一是使监管领域得到扩展。通过年检工作,全面实行绿色食品企业自我监管制度。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产品抽样调查、市场监督和企业视察等具体措施,有目的性对风险性大的企业和产品进行监管。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有效的合作起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严厉的处罚,四是创建长期监管制度,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确保绿色食品监管制度可以稳定运行并使绿色食品监督长久地进行下去。

3.2加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预警网络体系建设

尽管美国曾经发生过很多恐怖袭击事件,但是大家依旧相信美国是世界上安全性最高的国家,这是由于美国有着其他国家难以匹敌的反恐信息网络,同样的道理,让消费者相信绿色食品的安全性,就必须构建一个规模巨大的质量安全预警网络系统,想要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预警系统,首先要加强信息网络的领域的扩建,将安全监管员和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加入到预警网络信息员中去。其次,有目的性的开展预警活动,有某些特殊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措施。再次是依靠绿色食品监管机构的支持。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使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更具有完整性和协调性,另外,还可以在强化企业自身实力的同时更加深入的挖掘绿色食品企业的潜在能力,调动员工积极性。

3.3加强源头管理

绿色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生产企业,只有企业自身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建立绿色食品品牌效应,树立品牌形象,再与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携手创造绿色食品安全信用。在绿色食品企业内,必须要实施内部监察制度,强化企业和员工的责任意识,培养绿色食品企业自主守信的现代化理念,搭建绿色食品发展平台,增加绿色食品的源头管理,增强绿色食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力,为企业今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运浩. 我国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发展成效与对策[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2.

第11篇

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在原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基础上成立的,是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室内和车内环境质量检测测试的国家级检测中心。今年三月又是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十周年和国家《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实施一周年,室内和车内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控问题,备受关注。有效解决室内和车内环境污染问题,能够促进我国房地产和汽车制造产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宋广生主任介绍,目前室内和车内环境行业发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大众关注。

室内和车内PM2.5测试评价标准为35μg/m3

我国十年前实施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已经规定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平均值150μg/m3,而估计PM2.5的日平均浓度可高达80μg/m3左右。

国家环保部根据我国情况于2012年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环境空气中的PM2.5控制浓度一级标准为日平均浓度35μg/m3,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准则值空气中的PM2.5日平均浓度25μg/m3的标准相近,可以作为室内和车内环境中的PM2.5的测试评价标准。

使用空气净化器是目前解决室内PM2.5污染最有效方法

据测试,具有高效过滤功能的空气净化器可以有效地净化室内和车内环境中的PM2.5污染,据测试高效过滤器可以净化0.3μg以下的颗粒物,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9.9%。如果是空气净化器里安装了超高效过滤器,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9.999%。

对于降低空气中PM2.5污染造成的健康影响,在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推广使用室内空气净化器净化是最有效的净化室内和车内环境污染的方法之一。

专家正在对车内空调和净化系统改进组织科研

在解决车内环境污染问题方面,中心主要围绕着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怎样控制车内空气污染,特别是新车内的空气污染问题。解决新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汽车企业提高汽车质量的主要问题之一,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国家级认证认可的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

二是控制汽车内饰件的污染问题。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检中心在广泛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汽车内饰件VOC测试方法技术规范》,同时为汽车企业和汽车内饰件企业开展汽车内饰件VOC测试,为提高车内空气质量创造有利条件。

第12篇

乙方:

住 县 镇(乡)   村 自然村

为促进订单农业的生产,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种植的产品的名称、面积、播种日期。

乙方负责种植:(品名)面积 亩,(品名)面积亩,(品名)面积 亩,(品名)  面积亩,(品名) ___

面积亩。播种日期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按期播种。

第二条 种子由甲方提供。种子款由乙方在该种产品首次出售时向甲方支付,具体价格约定如下:(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品名)每公斤元。

第三条 种植技术指导和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收购

㈠甲方无偿负责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要求种植,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㈡产品质量标准: __________   。 ㈢产品收购:甲方按产品质量标准收购,不合格产品不予收购或议价收购。

第四条 产品价格,货款结算。

㈠产品的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具体价格约定:(品名) 每公斤 元,(品名) __ 每公斤__ 元,(品名)_每公斤___ 元,(品名)每公斤 __元,(品名)每公斤 _元,市场价格上浮时,甲方优先随行就市收购。

㈡货款结算: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第五条收购地点、期限:

收购地点:  ,收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