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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市场

时间:2022-06-20 16:36: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自由市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自由市场

第1篇

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最近推出了自己的新书《自由市场的坠落》。他的角色与众不同,他在学术界享有极高的声誉,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同时,他也有丰富的从政经验,曾在克林顿时期任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后来当过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斯蒂格利茨在本书的上半部分主要反思了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而在书的下半部分则主要谈论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主张必须重新反思市场原教旨主义者的教条,不能认为自发的市场经济会优于政府监管。他谈到如今的危机,几乎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一样严重。当年,美国正从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大萧条之前,农产品价格一直狂跌。这种经济结构的调整使得萧条旷日持久,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才帮助解决了美国严重的失业问题。

如今,美国正面临着制造业衰落的命运。大量的制造业转移到了中国、印度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这将使得美国的经济长期低迷。危机之前,中国和其他一些出口国积累了大量的外汇储备,而美国举国上下靠借钱,尤其是借外国人的钱,过着寅吃卯粮的生活。但是,我们已经无法再回去了。国际失衡是难以持续的。

走出危机,需要的是前所未有的调整和改革。斯蒂格利茨强调了收入再分配,主张以累进的税收稳定经济,倡议改革国际货币体系,建立新的全球储备体系。他甚至谈到不丹的国民幸福指数(GNH,gross national happiness),主张用GNH代替GDP。他谈到美国不仅有贸易赤字、财政赤字,还有道德赤字。弥漫在美国经济生活中的急功近利情绪,将会导致美国走向死路。

这些颇为出格的观点,听起来还是有点危言耸听。本书的书名就有些夸张。如果用自由落体形容2007年8月或是2008年9月的金融市场,还是比较贴切的。但是,如今,金融危机不是已经逐渐平息了吗?凯恩斯在1931年出版的《劝说集》的序言中写道:“我们瞻前顾后,看到两边都是悬崖飞瀑,而我们正小憩在期间的一个静静的池边。”正是在那一年,爆发了英镑危机,拉开了20世纪30年代各国之间贸易战、货币战的混乱局面。

2010年,我们也“小憩在一个静静的池边”。从宏观经济数据来看,中国的经济形势一片大好。经济增长速度高于10%,而通货膨胀率低于4%。在全球经济普遍低迷的时候,中国经济却呈现出勃勃的生机。但是,远望2011年,潜在的风险依然隐藏在远处的地平线。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将进入长期持续的经济低迷。有两位著名经济学家Rogoff和Reinhart在追溯过去800年的金融危机历史之后提醒我们,在金融机构爆发危机之后,政府的财政危机和债务危机将紧随其后。新的贸易战和货币战似乎已箭在弦上,国际资本市场上热钱暗潮涌动。围绕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谈判桌上进行的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不稳定性和不平等关系依然存在。

斯蒂格利茨在本书中的观点或许并不完全正确,他对人对事的许多看法,都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他所主张的改革或许很难实现,很多理想主义的设想,最终可能会在政治现实的荆棘中折翼。但是,激进的态度,能够捍卫的不过是一些中庸的观点,能够澄清的无非是一些常识的判断。以斯蒂格利茨为药,不是补品,但可以去邪败火。

(何帆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

(本文有删节)

《亲爱的卧底经济学家》(英)蒂姆•哈福德 著中信出版社

继畅销书《卧底经济学》之后,蒂姆•哈福德取材于热度持续6年不减的“亲爱的经济学家”专栏,倾力打造出这本最新著作。

书中,来自全球的专栏拥趸们在蒂姆面前表现得肆无忌惮,将自己最私密、最棘手的关于生活、家庭、婚姻、性、子女教育、遗产继承等问题一股脑地倾倒给蒂姆。

谁会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求职时,金钱与梦想我应该追逐哪一个?家庭煮夫和女强人的婚姻组合会幸福吗?取消零用钱和打屁股,哪种方法更适合于管教调皮的孩子?血汗工厂应该被取缔吗?“门当户对”依然是婚姻幸福的条件吗?

潜伏在生活中、具有多重身份的卧底经济学家,用最权威的经济学观点和最新锐的经济学理论,将困惑读者的棘手问题一一化解。一问一答之间,充满了“利益最大化”的完美色彩。这让本书变成了一个以经济学为锅底,把生活各个方面的话题当佳肴来涮的美味大火锅;让读者轻松学会用微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博物经济学与心理经济学化解生活难题的技巧。

《5小时学会投资法则》(美)帕特•霍兰德 著东方出版社

投资与赌博有着特别的相通之处,比方说,两者都涉及人类心理上的若干弱点。很多投资者无法克服贪婪的投资心理或强烈的恐惧感,令投资格外痛苦和失败。霍兰德明确指出,赌博就是一种投资;投资就是一种赌博。那么要如何向赌场学投资智慧呢?这正是本书所要传递的。

本书巧妙的运用赌场智慧和理念指导读者投资,其高明之处在于脱离了低层次的投资技巧,而是向读者传达了投资的理念和哲学,引导读者放平投资心态、完善投资观念,以更加健康的方式来投资。

《你应该懂点财报》(美)托马斯•伊泰尔森 著 南海出版公司

本书共分三部分,从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教给读者如何编制财务报表。

第一部分介绍了财务报表的结构和基本词汇。

第二部分以一家虚拟的公司为例,介绍一家企业从创立、生产产品、销售产品,到最终赢利的过程中,所有活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这个过程中财务报表的编制,最终得到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部分介绍了该公司利用各种财务数据进行比率分析,并选择企业的会计政策。

《谁是下一个有钱人》段绍译 著 机械工业出版社

中国人需要富裕,需要更多财富,同样也需要更轻松地拥有财富。稀缺,是市场经济时代财富的核心密码,是财富、市场、成功的代名词。谁发现和拥有了稀缺资源,谁就能掌握更多的财富。

本书客观地站在百姓的角度,就人们容易遇到和深感困惑的财富问题,运用实例剖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手法,以简洁通俗的语言进行阐述,并辅以中肯的建议,让你拥有全新的财富观念,助你快速、安全、轻松、快乐地实现财务自由。

《伟大的博弈(珍藏版)》(美)约翰•S•戈登 著 中信出版社

第2篇

支出等于收入:基本上香港住宅物业管理费乃按收回成本的原则计算,以支付每月的总营运开支。每个单位的管理费,都是根据所获分配的管理份数,按比例把屋苑总开支分摊而计算出来,而每个单位所占的管理人份数,则按照第一业主签立的公契分配。这套计算方法根据香港政府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转易处的指引制定。

大厦公契(简称“公契”)之条款对多层大厦或多单位楼房内的各个业主均有约束力。当发展商与首位业主签订后,其后的业主亦受该公契约束,公契列明有关大厦的管及居住/使用规则,一份详尽的公契可包含以下条款:

住宅单位不可用作商业活动;

界定大厦的公用地方;

单位业主须遵守的规则(例如不可饲养猫狗);

如何聘用大厦管理人(或管理公司):

如何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如何为大厦保养或维修的问题作出决议:

由谁及如何决定管理费的金额。

不论如何草拟一份公契,其条款不可与《建筑物管理条例》(香港法例第334章)的条文相违背。在公契、《建筑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例的基础上,物业管理公司跟业主(通常由业主组成的业主立案法团代行)商讨及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根据该协议,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楼宇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如维修费)并会为物业保留一笔物业管理基金。随着住客对管理质素要求不断提高,以及物业的基本设施趋向多元化,管理服务已不仅限于清洁、保安、维修等基本要求,部分较具规模的物业管理公司甚至为住客提供康乐、饮食、交通等高质素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酬金是按预算开支乘以某个百分比而订。至于管理收入预算,主要分三方面:

1、管理费收入:

2、利息收入,例如管理费按金或储备基金存于银行所赚取的利息;

3、其他收入,如住户会所设施的服务收费。

虽然管理服务收费水平没有公认标准,但业主仍可依据参考指标,评估管理费合理与否:目前,不设泳池或会所等设施的中型屋村,每月管理费约为每平方尺1.30元港币;而高级住宅物业附设住户会所及提供穿梭公共汽车服务,其管理费每平方尺达2.00元或以上。管理费多寡亦受其他因素影响,例如:单位数目、维修保养质素等。

在香港,业主跟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时有所闻,争议点跟管理费及相关费用不无关系。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可考虑以下方向减少纠纷的机会:

1、增加透明度

管理公司应每月向业主汇报收入及开支情况,例如:员工薪金、管理费用、保安支出等。透过每月的汇报,业主可监察及比较大厦管理的表现及营运。

2、长远的财务计划

管理公司可向业主准备五年的大厦营运预算,提醒业主将要准备的开支,例如重大维修、保险金或其他重大开支的预算。业主知悉长远的大厦规划后便可作出咨询及筹划资金。

3、寻求独立第三者的审核

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立案法团需雇用独立的专业会计师为大厦的收入及开支进行审计。该审计报告一方面可免除业主及管理公司之间的争执,另一方面当纠纷需要从法律层面上解决时,审计报告可作为双方的依据。

4、寻求政府部门及专业人士的帮助

香港政府的民政事务局一直从旁协助住宅大厦业主成立业主立案法团,妥善管理大厦及协调管理公司的合作关系。如业主及管理公司在很多情况下可及早向政府部门和律师、会计师作出咨询便可免除不必要的纠纷。

第3篇

读前辈文章,揣摩其学问方法路径,管窥其优劣得失,以期能对自身学问长进有所裨益,并非专为道其短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杜恂诚先生之作《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的比较》,对中国近代金融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本文拟就杜文的研究取径与方法略述管见。

一、史与论

从杜恂诚先生的文章题目可以大概看出其要解决的问题,即文章是要对“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进行比较。读者看完题目自然想知道是哪两种金融制度,如何比较,有何异同。也就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研究的取径及问题解决的如何。

文章就“中国近代两种金融制度”即“自由市场型”和“政府垄断型”的特征,“制度推进的速度、力度和可操作性”,以及“制度产生的约束条件”等方面进行比较。然通观全文,其内容提要基本上是一些金融理论,且其每一部分开始都是理论先行,即先陈述一套金融理论。如此取径,让读者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之感。

文章第一部分先说“1927年以前,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自由市场型。这种制度具有六个特征。”第二部分先说“统治时期,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政府垄断型。这种制度也具有六个特征。”很明显,作者的意思是自由市场型金融制度具有六个特征,政府垄断型金融制度也具有六个特征。不难看出作者在这两部分行文之前先有了理论预设,也即先有了一个度量和比较的标准和尺度。

这六个特征,也即六个比较的尺度是政府所起的作用如何、有无中央银行制度、国家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转化、金融市场的自由程度、滥发纸币问题、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关系等。有了这六个尺度,比较起来的确方便。如文章所说,1927年之前,中国的金融制度符合自由市场型金融制度的六个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金融制度属于自由市场型;统治时期,中国的金融制度符合政府垄断型金融制度的六个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金融制度属于政府垄断型。

问题是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在多大程度上符合这些制度特征。虽然 “以晚近史料的繁复,如以能够自圆其说为标准,则但凡先立一说,大抵均能找到若干可以支撑的史料”,但该文所援引的史料似并不充分,且在文章这两部分的“第六个特征”中则完全没有史料,在抛开历史而谈历史。 在处理史与论的关系时,文章显然过分强调了论,以后出外来的系统条理比附材料,“以主观裁剪史实,强史料以就我,” 既非史论结合,又非论从史出,史在这里成了“后出外来”的论的附庸。文章所用理论不仅可以比附中国,用于欧美亦无不可。但如此表述,难免牵强附会,甚至本末倒置,与历史本相甚远。

二、今与古

文章把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分为两种,但何以如此区分,为何是两种,而不是三种或是其它,文章并没有交代。只是在文章的提要部分说,“中国近代经历过自由市场型和垄断型两种金融制度模式。”在引文中说,“以后,随着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以及钱庄纳入进出口商品流通的融资渠道,中国近代金融逐渐形成,并形成制度,即自由市场型的制度及政府垄断型的制度。”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即“第一种制度:自由市场型”中起笔即直言“1927年以前,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自由市场型。”同样,在第二部分即“第二种制度:政府垄断型”中也是先下断语“统治时期,中国的金融制度属于政府垄断型。”如此做法,不能不使读者感到疑惑,并给人以武断或臆断之感,似乎该交代的东西没有交代。虽然,金融制度史的研究却不能过偏于金融制度的研究方法,既然是历史研究,则不能不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

金融制度研究与金融制度史研究有联系也有区别。虽然都研究金融制度,然而前者以金融制度本身为研究对象,后者以金融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今天,中国在金融制度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不仅后出,而且多半来自于外,而用这些后出、外来的系统框架梳理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固然方便,却容易犯简单化的错误,如宏观的解释,看似清晰、有条理,但实际上中国近代的金融制度是个什么模样,却相当模糊,且过于概括而有以偏概全之嫌。

第4篇

2014年,中国通航市场仍然没有突破性发展,相比之下,中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以下统称“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取得世界领先地位,笔者有幸从事IT行业二十几年,见证了互联网在中国从成长到飞速发展的各个重要节点,结合当前通航的市场特点,笔者希望本文能抛砖引玉,碰出点儿火花来。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是互联网的灵魂。是时髦的“大数据”、“O2O”吗?恐怕不是。这些只是表,不是里。笔者认为互联网的灵魂很朴素,就是“自由市场竞争”,而且是“无休止的自由市场竞争”。这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印证:其一,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成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是垄断的产物,那些试图依据特权资源建立起封闭围墙花园的努力,最后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其二,所有获得巨大成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都是通过颠覆原有的垄断格局,在打碎重生中,获得了新的商业聚合。无论是雅虎/AOL颠覆传统的广告商业模式,还是Google颠覆雅虎,苹果和安卓颠覆Nokia,阿里颠覆传统分销零售,微信颠覆短信,都透出一个真理:垄断无法持续,固步自封必将被取代,自由市场竞争才是“新常态”。

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上述道理,但很多人并不以为然。在通航领域,大多数人认为,“发展通航是市长经济,而不是市场经济”。换句话说,很多人试图以“通用航空”为幌子换取其他行业的特权来变现获利。他们一直在向上忽悠,甚至将中国通用飞机的年产能吹到世界年需求量的20倍以上。几年前,忽悠在中国曾风靡一时,但现如今,国内资产估值处于下行通道中,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大大收缩,忽悠行不通了。因此,那些仍然抱着“特权崇拜”思维,指望“靠大单子翻本儿”的人,恐怕他们的打算多半要落空。未来,“自由市场竞争”在通航领域必将逐步抬头。

以下,笔者想与相信“自由市场竞争”的通航人谈谈如何做好通航市场。

自由市场竞争的成功秘诀永远是“创新”,互联网作为永不休止的自由市场竞争平台,创新的作用更加显性。通航这些年的发展之所以难以突破,不仅仅归咎于空域和法规的种种限制,其根本原因更在于缺乏创新。想想1996年互联网在中国刚落地的时候,网络带宽只有9.6kbps,每秒只能传送1.2K字节;求伯君和雷军搞金山汉卡的时候,打印机还要宣传部和公安局的批文才能买到,那时候全国能上网的电脑恐怕不比今天的通用飞机多。而如今那些当年看起来不可突破的桎梏全都突破了,靠的是什么7靠的是创新,靠的是创新带来的市场良性发展。只有良性发展,才有逐步膨胀的市场规模,才有可预见的巨大商业价值和国家战略利益,才会有相关部门不再犹豫的政策支持。

当前互联网热炒的各种概念,什么互联网1.0、2.0等等说法,无非是各种创新思维和模式的总结而已,各种概念之间并不是完全替代的关系,它们只是互联网创新思维的不断衍生。笔者以为,互联网思维可以归结为三类:“眼球经济”、”WEB2.0”和”走入线下”,这里面有很多值得中国通航企业借鉴的东西。

最初的互联网创新围绕着“眼球经济”展开,“眼球”就是“注意力”的代名词,哪儿有好的内容,哪儿就能聚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起步时代的“网络沙皇”是一个专门负责统计各网站访问流量的网站“Alexa”。有了眼球,就能够导入IP,就能催生后续一系列商业模式――“内容门户”、“垂直门户”、“交易平台”等,其主要盈利模式是后向的,也就是广告。很多人认为是“免费服务”带来了互联网繁荣,其实这是个错觉,前向免费的目的是为了给获得后向优势的时间和机会成本买单。那么,“眼球经济”的互联网时代,其核心思想是什么?2004年,我跟电信运营商讲――“电信和互联网都是传媒”,受到了他们的讥讽,他们说“我们不是广告公司”。我说,电信和互联网的基础网络就像血管,流动在血管中的红细胞是关键,它能携带氧气,保证机体健康,而健康的机体又能反作用于红细胞,构成良性发展的闭环。电信和互联网的红细胞就是传媒,传媒携带信息,保证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又受业务的反作用而优化和发展。也就是说,互联网和电信的市场发展都是围绕传媒的思维展开的,不懂得运用传媒的思维和经营手段的人无法获得电信和互联网的成功。

今天我们来看看中国通航最缺乏什么?是飞行小时。只要有飞行小时,就能传递飞行文化、飞行产品,就能吸引消费者、投资人的注意力,建立“飞行眼球中心”,进而产生后续的价值模型。今天我说“飞行就是传媒”,还会不会有人认为我是疯子?有人会问,能不能别这么抽象,具体点儿可以吗?我可以这么建议:假设机场和航空公司达成这样的协议,首先驻场的几家通航公司可以按照第一年飞行小时数加权平均,作为日后分享机场运营收益的份额,达成分润协议,鼓励通航公司和机场先亏损再分享整体运营收益,是否就能把大家的利益和谐统一起来呢?此外,如果飞机销售公司给予最初的几个购机客户按照购机架数加权平均的利润分成,达成飞机销售分润协议,鼓励通航公司先飞起来,然后从其他客户购买飞机的利润中获得后向收入,是否也是一个可行的商业模式?

“眼球经济”的互联网时代后来被一个叫做“谷歌”的网站颠覆,于是就有了WEB2.0。其实WEB2.0是个大杂烩,如“SNS社会化网络服务”,“UGC用户自生内容”等等,其核心思想就是“不劳而获”。搜索引擎掌握了大多数人上网的基本动机――“找信息”,因此获得了超过90%的互联网入口流量,但搜索引擎并不直接产生内容,因此在省却内容投资的前提下垄断了眼球而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谷歌的核心思维是“快进快出”,因此界面非常简洁、流量非常大,互联网广告模式也从原来的“CPM卖印象”过渡到谷歌主导的“CPC卖点击”。所有人都意识到无法挑战谷歌的时候,就开始研究新模式下的创新,跟着谷歌做“不劳而获”的事情,比如让用户自己写博客,让用户的内容吸引更多人来看;还有通过一些小恩小惠收集用户偏好,然后来精准投放广告,总之就是利用用户的劳动赚用户的钱。而“眼球经济”也从“单纯看导入IP数“过渡到”页面停留时间、跳转率、回头率”等等,有人甚至把CPC发展成为“CPA卖成交”。

WEB2.0对于通航企业的借鉴意义在于,消费者从“对你有印象”到“参与你的活动”,这是实质性的一步。他们未必在认识到飞机后会直接来乘坐你的飞机,他们很可能只是来看航展,玩模拟机或者拥有一个模型。这时,最重要的是,要有人敢于和善于做这些跳板性质的生意,把从“印象”到“消费”纵向链接起来,还要善于将与航空相关的汽车,户外,救援这些行业横向链接起来,利用合作伙伴的劳力和资源达成销售目标,这才是WEB 2.0商业模式的精髓,我们可称之为“通航2.0”。做“通航2.0”的人不要想从航空运营中获利,但航空运营价值链各方需要给从事“通航2.0”的人输送利益,养好他们。

WEB2.0后,随着电商的快速盈利,本来甘于做后向的企业都纷纷坐不住了,跳到前台来做前向盈利,并换了个好听的名字叫O2O。O2O的核心思想是“熟人间网络的发展和交易变现”。这一点在微信的发展上体现得非常明显,微信之所以能很快取代微博成为主流,就是发挥了熟人间网络的粘性和变现能力。从通航营销的角度看,企业不是要“走入线下”,而是“走入线上”。而O2O的现成渠道,如微信、二维码、NFC、P2P等对通航企业走入线上都很有效,线上的资源也正需要跟我们对接,如果这个时候还要纠结于“是否做个网站、做平台还是做服务、从哪儿导入流量、是否用免费服务留住用户”的话,那你就固步自封了。

第5篇

美国加利福尼亚洲的电力市场在1996年以前主要由三家私营电力公司进行经营。由于电力供应非常重要,政府对这三家私营公司进行严密的监管,以确保电力的价格稳定和供应稳定。这三家公司虽然必须接受监管。但也因此享有了制度化的垄断地位。

由于具有垄断的地位。所以,这三家公司没有什么动力去降低生产成本。如果成本上升的话,他们可以轻易地把大部分上升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于是,加州的电力价格一直居高不下。

加州行政当局希望通过市场化改革来改变这种状况,提高电力生产的效率。1996年,当时的州长皮特・威尔逊签署了放松电力供给市场管制的法案。对于改革方案,他评价说:“我们又拔除了一个早已过时的垄断,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个竞争的新时代。”

遗憾的是,2001年。面对电力危机的加州州长格雷・戴维斯不得不宣布说。电力市场化改革遭到了“惨痛而危险的失败”。

2001年,按照1996年改革方案构造的电力市场建立起来以后,加州却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严重的电力危机。由于电力严重短缺,州长戴维斯于1月17日宣布全州进入紧急状态。继17日实行强制分段停电后,加州18日再次在该州中北部地区采取同样措施以维持全州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转。这是自二战以来加州首次电力供应中断。大约100多万人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几乎从来没有停电经验的美国人这次算是深刻体验了电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所有交通标志、电梯、自动柜员机等全部罢工,城市近乎瘫痪。

在1996年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前。加州虽然电价较高,但一直保持了电力的稳定供应。市场化改革以后,却出现了这场前所未有的电力危机。也许,电力这样特殊的商品并不适用于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应该继续保持原有的政府主导的垄断格局。在这种格局之下,消费者固然要承受高昂的电价,但至少可以得到稳定的电力供应。高电价总比停电要好得多。

这种观点正是危机过后总结经验教训时一部分人所持的意见。而与之对立的另一些人的观点则是:造成危机的原因不是由于市场化改革,而是由于改革的不彻底性。他们指出,当初设计的改革方案是一个半拉子的市场化方案,电力危机正是来自于这种不彻底的市场化。如果当初实行的是彻底的自由市场改革。就不会出现电力危机了。

“市场派”的观点有相当的说服力。看一下当初设计的改革方案,就会发现其中确实有严重的问题。

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实现厂网分开。也就是把发电和送电由原来的一体经营改为由不同企业经营。原来的三家私营电力公司都是厂网合一的企业,根据改革方案,他们要将自己的发电部分出售给独立的发电厂,他们只负责送电,变成了电厂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人。或者说。电力公司的作用是从独立的发电厂那里批发购电,然后再零售给最终用户。同时,任何满足标准的发电厂都可以把自己生产的电力经由电网批发销售。

二、设立电力交易所,利用计算机技术。实行按小时计价的交易方式。

三、零售电价固定在1996年的水平,执行4年。这4年的过渡期用于三家私营电力公司收回因竞价销售而形成的沉淀成本。

这三条主要方案都包含着违反市场基本原则的内容。

按照第一条的规定,实际上实现了电厂向电网批发电价的市场化,但第三条却固定了零售价格。显然,如果批发价格出现上涨。原有的三家公司就要承受高价购进、低价出售的局面。在制定改革方案时。电力公司认为电力批发与零售价之间有差价可赚。因而不但愿意满足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承诺直到2002年都维持电费不变。可是实际上。2001年出现了多种导致电力需求大幅上涨的因素。包括前一年夏季的炎热和冬季的寒冷导致用电量激增。以及作为发电能源的天然气的价格上升,于是,电力供需缺口扩大。批发价大幅上涨。但零售价却固定不动。电力公司很快就陷入经济困境。在加州拥有2400万用户的爱迪生公司和太平洋天然气电力公司表示,自2000年5月份以来。它们一直“高价进、低价出”亏损经营,亏损额已高达110亿美元,濒临破产边缘。

第二条规定设置的原因在于,政府担心电力公司通过与电厂签订长期合同的办法继续维持高电价,所以故意要求电力公司只能进行现货交易。试图以这种方法促进竞争。但是,这样做是根本违背电力市场的经济规律的。电力生产的特点是无法大量储存。同时需求却有可能出现严重的波动。而且,供给方面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快速调整――建立新电厂至少要用好几年的时间。由于具有这些特点。在电力领域。如果只存在现货交易,就会在电力需求上升的情况下给电厂提供趁机索要高价的机会。甚至。电厂会故意保持电力的供应不足状态以索要高价。而签订长期的合同,利用期货的形式,可以使电力购买方有效地规避这方面的风险。但是,由于政府禁止了电力期货交易,于是在2001年电力需求突然上涨的情况下。电力的批发价也就一路飙升了,甚至达到原来价格的10倍。

改革者希望通过“厂网分离”的市场化来促进发电厂的投资,以增加电力的总体供给。但这个目的并没有达到。过去10年来,加州没有兴建一座大型发电厂。投资者对于投资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电厂项目并没有特殊的兴趣。而且。面对现货交易市场。故意保持某种程度的供应不足也符合现有电厂的利益。同时,环保主义者在阻止新电厂的兴建上也功不可没。也许,加州的大停电在最终实现了他们向往的自然主义的生活方式。

可见。自由市场主义者对于改革方案不彻底的批评是很有道理的。可以认为。这种不彻底性要为电力危机承担很大的责任。那么,是不是可以如一些自由市场主义者所说的那样,只要继续坚持市场自由化的改革,把改革的方案修改得更加彻底。就可以解决电力的问题呢?

恐怕自由市场主义者也把问题简单化了。这些教训总结只是“事后诸葛亮”。在加州电力危机中人们吸取到的教训。与其说是再一次重申市场的有效性,不如说是认识到了市场的复杂性。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反对市场化改革的观点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第6篇

《自由市场革命:终结大政府之路》,(美)亚龙・布鲁克等著,启蒙编译所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8月

市场的力量可以使一个国家摆脱贫困,变成富裕国家,但如果政府干预市场,也可以导致国家陷入金融危机。政府的职责是维持公平竞争的环境,让资本自由竞争,让舆论自由地监督资本,由法治来解决与资本有关的冲突。

本书以美国为蓝本,剖析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指出从1929年到2008年历次世界范围的经济、金融危机,表明自由市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政府权力的侵蚀下,工商业发展的土壤从根本上遭到破坏,社会经济诸多支柱产业陷入危机。亚龙提出:美国需要推行一场“自由市场革命”,终结大政府和国家权力扩张,回归自由市场本位。

《政治主义:民主合宪性的一种共和主义辩护》,(英)理查德・贝拉米著,田飞龙译,法律出版社2014年10月

理查德・贝拉米,现为伦敦大学学院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政治科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思想史、政治哲学、宪法理论。

一部兼容权利法案的成文、可司法化的宪法,被广泛认为是对抗民主政府权力滥用的必要预防措施。本书对这种观点提出了质疑:法院通常比被假定的或被证成的更少独立性;与多数投票相比,司法准入更加具有限制性且更易于反映出权力的不平等;法院对立法过程的影响在良性面之外也存在恶性面。而民主则提供了一种政治主义的形式,其不仅在规范意义上,也在经验意义上优越于通常被认为对前者提供必要限制的、法律化的宪法装置。 知识与情趣

《西方的兴起:人类共同体史》,(美)威廉・麦克尼尔著,孙岳等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1月

威廉・麦克尼尔,著名历史学家、全球史研究奠基人、世界历史学科的“现代开创者”。芝加哥大学荣誉退休教授,曾担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美国世界史学会主席。

全球史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第一部成功的著作便是威廉・麦克尼尔历时27年完成的《西方的兴起》,它的面世也标志着全球史作为一个学术领域的诞生。本书采用从古至今的叙事结构,上起人类的起源,下至20世纪末,聚焦于中东、印度、中国、欧洲等主要文明,以不同文明间的互动为主线,勾画整体而生动的世界史上的重要事件。作者将全球文明看作一个不断运动变化的整体,把文明演进的动因归结为不同人群之间的交往互动。

《施密特:与中国为邻》,(德)赫尔穆特・施密特等著,梅兆荣等译,海南出版社2014年10月

赫尔穆特・施密特,著名政治家。1975年到访中国,是第一位访问中国的德国总理。在西方世界,施密特被认为是在经济政策上卓有建树的战略思想家。

施密特从历史与现实的多维视角,回答了面对中国快速发展引发的周边国家种种焦虑及质疑。施密特坚持:中国对其他国家不构成军事威胁;中国的军事雄心惊人的克制,特别是鉴于美国人在东亚、太平洋、印度洋以及中亚的军事力量那么强大,就更是如此。作者表示,“自己在德国经常听到、看到对中国无知且傲慢的言语,出版本书的初始动机,就是想对这些言论做一个针锋相对的回驳。”

《一个国家的自杀:假如美国不存在,世界将会怎样?》,(美)迪内希・索萨著,小小冰人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14年12月

第7篇

关键词:利益共享;社会资源;分配制度

一、 “共享”理念的背景与目标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区域“先富起来”的目标在一定程度内得以实现,但随之而来的在分配领域内的公平正义问题却也越发引人思考。事实上早在多年前就有学者对此提出敏锐的见解,如美国学者凯斯・R・孙斯坦提到,把国民生产总值作为衡量社会富有程度的标准忽略了社会分配问题……不管怎样,设计出衡量社会福利的标准,使人们能够作为一个公民或者选民对分配问题进行关注非常重要。再如王绍光也指出,并不是把“饼”(国民经济总量)做大就万事大吉了,我们必须重视分配不公平和两极分化现象可能引发的分配性冲突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政治决策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但由于在世纪之交的前十年时间内,我国在制度建设上过于强调经济增长目标,逐渐形成了一种发展主义意识形态,主要表现为重经济建设而轻社会建设,这样一种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给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民生带来了根本性的全局影响。从宏观来说,社会建设投入的严重不足,导致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质量并未因经济快速增长而得到明显提高;从中观来说,经济政策改革优先于社会政策改革,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严重落后,不仅缺少清晰的社会政策定位以指导民生的改善和发展,甚至出现了社会政策的经济政策化倾向,即单纯以追求富裕为目的的社会政策必然做经济政策的附庸。

正是这样一种背景下,《“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共享”理念成为了今后社会建设方面的一个指导性要求,而“共享”的标的毫无疑问便是社会资源的统筹与分配。社会资源的统筹与分配之所以会成为“共享”理念下讨论的重点,原因在于某一具体社会范畴之下的社会资源是有限的,但不同群体或个人对有限社会资源的需求和欲望却并非是均等的,这自然就会造成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对有限社会资源的争夺与交换。在自由市场的角度来看,有限的社会资源可以通过“价格”的形式在不同群体及个人之间进行流通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分配。但自由市场不能保证所有的利益群体和个人都能得到最底线的社会资源以作生存保障,那么这里就需要政府以国家强制力的面貌出现对社会资源进行相对保障性的二次分配。也就是说,从国家及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社会资源的分配既不单单是自由市场上的价格调节,也不完全是计划体制下的政治任务,而是两者在同一社会之下不同层面的结合体。从优先次序的角度理解,通过“价格”的形式将社会资源在自由市场上由不同群体和个人进行交换以实现分配可以视为社会资源的初次分配,而有国家强制力对初次分配后的社会资源配置进行调控性的修正,以保证绝大多数的社会群体及个人都能够得到基本的社会资源作为生存保证可以视为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在国家--个人二元体制逐渐被打破的今天,在社会和市场层面自发地对社会资源前两次分配之后的结果进行再度修缮,如慈善捐赠等就被视为社会资源的第三次分配。

也就是说,在保障自由市场对社会资源以价格为导向的初次分配以效率优先的基础上,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是有其充分的必要性的,其基本的经济依据就是自由市场并非以保障所有的社会群体及个人都能得到一定份额的社会资源为目的,相反初次分配当中各个利益群体在某种程度均以社会资源的最大占有为目标,因此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就有可能会给社会稳定与安全机制造成的一定的隐患或冲突。那么政府在处理社会资源再分配时,其着眼点应主要在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供给之上。事实上政府的征税权力与其征税后所负有的提供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义务,也构成一种对称关系。没有任何一个社会能够无条件的放任社会资源的自由分配,尤其当人们认为初次分配当中的不公平很有可能是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所导致,或者部分利益群体及个人无法通过个人努力而在初次分配中得到基本的保障性社会资源时,该社会环境就极易引发动乱。

二、 社会资源分配环节的调整

如上文所言,从社会资源分配的纵向角度来看可以分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三个环节。在以往的社会资源统筹与分配研究领域,通常将国家与个人进行了二元体制的对立性划分,即社会资源应当由国家进行宏观的统筹,进而通过具体的政策分配到个人。但随着自由市场、健全社会理念被广泛的认可,以往的二元体制逐渐被作为第三方的市场、社会所冲击。也就是说,社会资源的统筹与分配不再是局限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对抗,相反市场和社会成为了社会资源统筹与分配的主导力量。实现“共享”的基础首先就是要扩大社会资源的统筹分配范围,不再将所有社会资源的统筹与分配工作集中在国家政府负责的再分配领域,而应加强初次分配与第三次分配领域的效率。在初次分配环节应当坚持改革开放以来的自由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防止政府对市场进行过多的政策性干预。在第三次分配领域则应当有强有力的政策来引导人们主动积极地参与慈善捐款。从现实来看,我国的慈善事业无论是慈善组织的发育程度、社会资源动员能力以及慈善事业所发挥的功能方面都较为落后。就在日前通过的《慈善法》虽然引发了社会层面的较大争议,但其对社会资源的第三次分配无疑还是有着重要的规范及指导意义的。

但在加强初次分配与第三次分配的纵向环节比例的同时,并不等于再分配领域的重要性就要相对缩减。事实上尽管初次分配与第三次分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政府的再分配负担,但再分配领域的兜底性工作仍然是至关重要的,即在横向角度来看,再分配环节有着其他两个环节不可比拟的全面性。需要提及的是一直以来学界通常广泛批评政府通过行政权力而在初次分配当中存有过多的不合理干涉。笔者也认同这种观点,这也是之所以强调要增强初次分配与第三次分配环节的原因所在。但这种社会服务的放开应当是一种纵向深度的放开,而非横向覆盖面的缩减。即使市场、社会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社会资源统筹与分配当中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在覆盖面和覆盖力度上仍然与政府的行政力量有着相当的差距。从服务性政府的角度而言,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以及第三次分配三项环节的划分上应当压缩政府所负责的再分配环节,并扩张初次分配以及第三次分配环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再分配环节的不重要,相反再分配环节虽然相比其他两项环节应当有一定程度的压缩,但却需要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提供领域,也就是民生方面承担更重要的责任。因此在再分配环节应当充分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原则,在此原则下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通过各项福利制度的安排以弥补初次分配的缺陷与不足,尤其是在教育、税收、社会保障以及劳动关系等领域。但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并不先天的是一个“慈善的政府”,地方政府竞争可能会偏重于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而忽视福利性公共物品供给。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再次体现出了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三个环节之间的交叉与博弈,在以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背景下,政府承担了过多本应由自由市场所承担的统筹与分配任务,相应地自然就在社会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方面履行责任不足。因此在以“共享”为理念指导下的社会资源调整的新阶段,就应该对以往的政府行为方向进行转移与改变,将原来政府在市场经济方面的工作力度转向民生服务之上,进而完善再分配领域的社会资源统筹与分配,即公共服务及公共产品的社会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推进社会建设的主要手段,其旨在实现三个方面或意义上的均等:机会均等、投入均等与结果均等。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允许不平等存在的,但这种不平等应该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公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合理的差别”,在这种“合理的差别”之下社会上的所有群体或个人都可以尽可能地通过自身的努力从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中获取一定相应的份额并进而享受根据不同条件而有差别的受益。

三、 “共享”理念的制度保障

社会制度具有为人们提供不同生活机会的作用,社会资源的分配取决于主要社会制度的运作。“共享”理念的提出只是实现社会资源普惠共享的第一步,如果没有恰当的机制对这种理念进行保障进而予以广泛推行,那么“共享”也就只能停留在理念的层面而缺乏落地的实践性。一方面制度变革需要理念作为先导进行指引,另一方面理念需要制度的实践进行保障与检验,于是两者就陷入一个到底是理念引导制度的实行,还是制度保障理念的发展的悖反当中。因此构建共享社会,需要借助利益共享的机制来实现利益共享的理念,也就是需要利益共享的机制承载利益共享的理念,而利益共享的理念也只有借助利益共享的机制才会发挥作用,没有利益共享实现机制的存在,利益共享的理念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现实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以往在再分配领域的社会资源统筹与分配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经济发展领域,但在其他领域也并非空白。近几年在民生及社会保障方面的社会资源制度调整存在着较大的变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方面所提出的要求也与以往不同了。以往以社会救助或社会保护为特征的福利提供已经显得不够了,人们要求福利服务的多样化、规范化,因此要把福利服务的焦点从针对社会福利需求的特殊群体转向社会普通民众。也就是说,新的普惠性的社会共享理念要求有相配套的新型社会共享机制予以配合。

笔者在此处倾向用两个指标、若干领域来对社会共享理念的配套制度建设进行概括式的梳理。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中,衡量社会共享的两个核心指标即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与收入分配制度。首先,户籍的不同,即中国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得不同的户籍直接意味着当事人在获取社会资源机会上的不平等,这里更不用说国家对不同地区在经济政策上的区别对待。是否应该放开户籍政策以及如何有计划、按步骤地调整户籍政策就成为了谈论“共享”所不能忽视的问题。其次,在自由市场的初次分配所形成的社会资源不同占有是一定会产生差别结果的,但初次分配范围内分配结果上的不均等并不代表着分配机制上的过度差异化,此外如何将收入分配差异保持在一定的合理范围之内也是社会资源统筹与分配的前提条件。

至于社会共享机制的具体落地可主要划分在以下一些领域。第一,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在继续加强初次分配当中的市场主导性,政府对社会资源的调控应当主要集中在再分配领域,也就是社会民生领域。应加强普惠化的社会资源提供,而尽量避免对初次分配不必要的强迫式引导。第二,扶贫领域――实施脱贫攻坚工程。职业性、地域性贫富不均仍然是深化改革发展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阻碍。应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化推进,加强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的扶持保障工作。第三,教育领域--提高教育质量。教育不均问题主要体现在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以及教育资源的差异化配置之上。教育资源,尤其是基础性教育资源的分级化直接导致了总体教育资源的供求不平衡。因此应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有效地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资源加入到公共教育领的提供上。第四,就业领域――促进就业创业。中国以人口红利促进经济发展的时代已经告一段落,我国在农民工转型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开展职业培训促进素质提升、鼓励自主创业成为农民工转型过程中的重要改革方向。国家应保证社会就业机会领域内的公平性,保证不同社会群体在参与社会资源分配时的平等准入。第五,行业收入领域――缩小行业收入差距。收入分配结果的不平等并不必然意味着收入分配机制的不公平,但收入分配机制的不公平必然导致收入分配结果的不平等。应加强劳资双方在工资评定、增长机制以及支付保障上的合理协商制度,避免单独一方对另一方的压迫。此外在消费领域应加强政府的调控手段介入,如用利息税、用奢侈性消费税替代简单的禁止或指责某些畸形的奢侈性消费,开征遗产税和非公益捐赠税来规范财富转移,还可以通过减免公益捐赠税引导先富起来的群体承担社会责任等等。第六,社会保障领域――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当是覆盖面的更加广泛化与保障层级的更加合理化。应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改进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缴纳责任;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等。第七,医疗卫生领域――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现阶段非服务性医疗领域占据主要盈利份额,以药养医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应逐步实现诊疗费用的差别化增长,并同时压制检查费用和药物费用对诊疗费用的转移性补贴。第八,养老领域――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应结合国内外其他地区经验教训,加强对老年人获取社会资源的保障性措施,尤其要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与社会资源获取相结合。

综上所述,社会资源如果不是普惠的,不是所有人共享,而是被一部分人把持或独享,则势必会招致另一部分人的不满和反抗,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有序。郑功成也曾提出所谓的“后改革开放时代”,越发展就越具有丰厚的物质基础,能共享即可消除社会之冲突,无冲突则能实现社会之和谐。因此,发展、共享、和谐可以看成是一个整体,它是一个国家赖以健康、文明、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影响的基本要素。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纵向上要加强社会资源初次分配的自由市场导向,引导第三次分配的社会参与力度与社会正义感,压缩政府再分配对以上两个环节的不正当侵犯,同时在横向上扩展再分配领域的覆盖面,保证初次分配领域后仍然无法得到基本社会资源的少数社会群体的需求。唯有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证社会资源的合理共享,才能营造更为和谐的社会秩序,实现全面健康的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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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顾丽梅.英、美、新加坡公共服务模式比较研究--理论、模式及其变迁[J].浙江学刊,2008,(5).

重点项目:深圳市现代创新发展研究院2016年度自主课题“共享深圳”阶段性成果。

第8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水利经济;发展;改革

1市场经济的概念

我们常常将市场经济称之为是自由企业经济或者称之为自由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属于一种经济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的服务和产品的生产以及对于相应的销售环节完全是根据市场之中的自由价格机制的引导,其并不会像计划经济那样一切都是归由国家来进行引导。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之中并不存在中央协调的体制,中央协调也不会在其中发挥指引运作的作用。但事实上,市场经济在对产品和服务进行供给的过程中会与市场需求产生一个较为复杂的相互作用,通过这样来实现自我组织的效果和目的。

2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作为一种交易和交换的场所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存在,而市场经济并不是伴随着市场的出现而出现,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慢慢的延边出来。从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市场经济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属于自由市场经济,而第二个阶段则是属于现代市场经济。在第二个阶段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干预的影响。自由市场经济主要是通过市场自身所具有的力量或者规律来对市场的经济进行一定的调控,这样的经济体系出现的时间相比起来要造出很多,在这个阶段中国家并不会对市场经济进行任何的干预,而是会对它采取一种放任的政策,这个阶段的市场经济运行具有一定的自由行,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无组织性与无计划性。自由市场经济虽然取得一些相对较好的经济效果,但是同时也会伴随一些较为不利的影响,这个阶段的生产会出现过剩的问题,然后逐渐的产生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并且最终会导致经济出现萧条。这些情况的发生就需要人们对这种市场经济体系进行改变,由此国家就会针对性的采取一些有效的干预政策,而这也就来到了现代市场经济的这个阶段。现代市场经济的建立会以发达的生产力作为基础,我国直到20世纪才开始出现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无论是从制度的层面还是从运行的层面来看,现代市场经济的完善性比自由市场经济都要强出很多。比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机制较之自由市场经济体系要更加健全,所采用的调控手段相比起来也更加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较上一个阶段也更加完备等。现代市场经济属于自然选择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结果,通过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将市场中的一些缺点与不足成功的弥补,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现代市场经济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提升,对于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经济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3市场经济的特征

3.1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特点在整个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作为主体存在可以通过自主性的调节来使自身获得更高的利益,并且可以起到平衡资源的效果,进而来使经济得到更好的进步。3.2在市场经济体制之种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以及统一性市场属于一个从事交易的活动场所,在市场之中所存在的三个重要因素包括价格、竞争、供给与需求。这几个因素之中彼此之间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联系,其充分的反映出了市场所具有的作用。3.3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一定的宏观调控的功能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过程中,宏观调控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在现代经济的背景之下采取宏观调控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必须性,通过宏观调控能够保障发展更加稳定和快速,并且也保证市场经济的活动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4水利体制中的相关问题

4.1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司法不一水利产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负责部门相对较多,对于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并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而且个个部门之间的职责也缺少较为具体的说明,一旦有问题发生,很难找到具体负责的部门,更是很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由此也就影响到了相关问题解决的合理性与高效性。在司法的层面上所涉及到的各种问题需要找不同的部门进行解决,并且所有违法事件负责的部门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由此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执法司法的统一。4.2性质不纯我们可以将现代的水利产业笼统的分成三大类型:有偿服务型、生产经营型以及社会公益型。在生产经营型的水利产业之中需要具有现代的经营模式。而在生产经营型的水利产业之中在将水利经济作为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还要结合市场的规律来进行发展,并且对于投入与效益还要进行一定的计算,在一定条件之下投入与收益之间才可以实现相互的转化。在社会公益型的水利产业之中则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特点,但是其正常运转的过程中又不完全属于公益事业。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很难对水利产业做出一个较为清晰的划分。4.3投资力度不够在水利产业发展过程中极为容易出现资金不足的问题,常常会有经费不足和技术落后以及工程设施发生老化的问题出现,由于水利部门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水利产业部门所能得到的经济收益也相对有限,一些情况下企业内部员工的工资甚至都难以得到保证。其次,以往必然会造成水利产业部门内部的人才流失以及职工队伍缩小的问题,由此也就必然会影响到水利产业工作的更好开展。

第9篇

我花了很长时间读这本书,尽管书很薄,但是其中有很多政治学的知识需要理解,还有一些翻译问题带来阻碍。

这本书的内容并不多,作者从新闻自由的起源说起,从四个角度阐述新闻自由的理论基础,接着回顾了专制主义对新闻自由的压制。在媒体获得自由后,作者阐述了自由市场下的新闻自由和公共服务媒体如何不能保证民主,最终市场审查替代政府的审查,公共媒体在资金和行政方面都受到党政权力的控制。接下来基恩提出了一个理想的“公众服务媒体模式”,这种公众服务媒体既要克服市场带来的弊端,又有能力对抗不断增强的国家审查。公共服务媒体通过向公民传递信息,保证公民的政治参与,以确保制定出好的公共决策,从而实现民主。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其实是寄希望于自由市场下的媒体成为社会公器的,但是媒体将广告收入作为主要的盈利来源这一方式注定了媒体不能超脱的困境。由此我想到了大一的一节新闻基础课,讲述《广州日报》进行增量改革、变成厚报的案例,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厚的报纸只卖五毛钱。

但是在看完《媒体与民主》以后,我开始反思报纸的增量改革以及厚报化。增量改革作为大道不直情况下采取的一条“曲线救国”路数,是一种在保持社会利益关系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使改革措施获得利益集团默许的方法。报纸增版带来资金压力,必然要靠吸引更多的广告商来解决,这无疑要吸引更多利益集团,报纸会受到更多资本的束缚,这注定是一场困兽之斗。这种方法所带来的报纸增版不增价,给读者一个信息超市让读者自己选择,真的行得通吗?我们处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果报纸如网络一样提供海量信息,人们为什么不选择互联网呢?我们不可能指望电视去做深度报道,报纸工作者相对专业水平更高,报纸做深度报道更有优势。对此我提出的意见是:

1.报纸要放弃对时效性的狂热追求,因为跟互联网、手机媒体比起来,毫无胜算的可能。更具权威是报纸的优势。

2.报纸应该改变在读者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由于现在信息渠道急速增多,报纸再也不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了。报纸要保持原有的地位,关键在于能够为读者在海量信息中筛选出最有价值的、读者必须知道的信息,简洁又有深度。所以,报纸应该瘦身。现在如果有一种媒体能够快速提供给受众一天内应该知道的信息,那么它在受众生活中占有的地位就和其他媒体区别开了。

第10篇

关键词:商事立法 商事交易 时代精神 和谐构建

商主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参与商事法律关系,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商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商主体乃是社会关系网络的集结点。社会关系需要为当事人各方及社会其他有关各方所确认,并需要梳理、调整。法律是这种梳理器、调整器之一。市场本指商事交易的场所,也代表商事交易关系的总和。市场随着商事交易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有商事交易便存在市场。封建社会末期,特别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后,商事交易迅速发展,商品经济上升为社会经济主导地位,从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

自由市场经济的商事立法

资产阶级国家奉行不干预商事的原则,这是指国家一般不以自己一方为主体直接介入商事领域,同社会商事活动主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商事完全放任不管。国家作为社会最高管理者,它要为社会商事活动制定规则即法律,以规范各商事活动主体的行为,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竞争秩序。这也是国家的一种管理方式。不过,这种管理方式乃是一种“商事管理”方式,国家制定的这类法律,好比游戏规则,这就是商法。

商主体从个体经营形态逐渐发展起来,其初期国家并没有专门的商事立法,当时商主体的商事活动适用着原有的具有商法性质的一些法律规范。后来由于商主体普遍发展,商主体内外部关系较原来个体或合伙经营的复杂性,常常引起超越原有法律调整范围的纠纷,产生了国家针对商主体这些特殊性专门立法的需要。

商法主要是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商事交易的许多原则和规则被商法所确认,成为法律原则。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维护各当事人的自由。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制定的商法,继承和发扬了传统民法的平等、自由精神,并把它推崇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由法国商法典所确立并为其他各国立法普遍确认的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契约自由、过失责任,集中体现了这种自由主义精神。

商法是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法律保障。由于商法对于微观商事领域的直接作用,以及它对于宏观领域的间接(自发的、客观上的)作用,形成了一种完整和谐的社会商事秩序,这就是商法秩序。商法范畴的有关商事立法的自由主义,体现在商主体的财产权及商主体的设立、组织与活动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上。在市场经济发展的第一阶段即自由市场经济阶段,与当时调节机制一元化(即市场调节)相适应,在调整社会商事关系的法律中,也基本上依靠商法这一部门法。

商事立法在初期阶段基本上限于私法即商法领域。国家一般只为民间社会商事活动制定规则,而不直接介入和干预商事。那时国家职能还没有(客观上不需要)调节商事的任务,因此尚未出现商法这一部门法,尚未由商法来对商主体加以规制。当时国家对商主体也实行某些管理,但主要是一般性行政管理活动。其中有些管理活动具有某种国家调节经济的性质;但这些仍主要属于行政措施和行政法性质。这些现象也不是经常性和普遍性的,总的情况是国家放任商事自由发展,商主体充分自治,商事立法贯彻着强烈的自由主义精神。

社会市场经济的商事立法

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同市场调节一元化的调节机制相适应,调整商事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基本上是商法,那时商事活动中建立的是一种较纯粹的商法秩序;在这种总的法律秩序下,国家立法对商主体的规制贯彻着自由主义精神。

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即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商法为保障自由竞争和市场调节,贯彻着强烈的自由主义精神,这集中体现在当时商法奉行所有权绝对性、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三大原则上。随着生产社会化进程,个体同社会总体矛盾突出,一味强调个体本位并不能同时达到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和社会利益最大化,这就要求商法在其立法理念、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和某些法律制度上作出调整和修正,以适应生产社会化和整个社会进步的要求。商法社会化对商事立法的影响,从立法形式上说,表现为商法典中作出调整和修正的商法原则和法律制度对商事立法的影响,以及新颁布的单行法对商事立法的影响。前者如所有权绝对性、契约自由和过错责任三大商法原则的修正,影响着商事立法;后者如新颁布的公司法、合伙法等,是直接关于商主体的新立法。从商事立法内容上看,社会化的表现主要有以下方面:

在投资设立商主体方面,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商主体设立,主要实行自由制和准则制,鉴于商主体设立对社会影响颇大,法律需要加重发起人的责任,并规定设立商主体必须经过国家主管机关登记,受主管机关监督管理,各国普遍改行严格准则制;在股东构成和股权结构方面,由于许多商主体规模扩大,股东人数增加,股东成分多样化。法律为鼓励和方便普通群众、特别是商主体内部职工入股,在股份种类设置和发行上作了相应规定。由于商主体股东人数和成分的扩大,使大股东特别是大家族股在商主体股份中持股比重下降,使商主体在财产权和管理上更加公众化和社会化。在商主体内部权力结构和管理机构体制上,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商主体财产所有权同经营权严格分离,并互相配合和制约。法律完善了股东的诉权规定,规定股东可以起诉董事;从责任主体上说,各种商事活动除须对商主体内部的股东、商主体的债权人负责外,还须对其他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承担责任,并须对国家和社会整体承担责任(这表现为商主体应当接受国家管理和经济调节,遵守国家法律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归责原则上,虽仍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但19世纪末以来各国相继确认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广泛的采用。此外,还出现了公平责任原则。

国际化市场经济的商事立法

当前,市场的国际化、全球化趋势正在加快和越来越明显。新的调节机制正在逐渐发达和完备,它同其他调节机制相配合,正在形成新的三元化的调节机制体系新格局。这些都标志着市场经济在经历自由市场经济和社会市场经济两个发展阶段以后,目前又正在步入第三个阶段,即国际化市场经济阶段。

国际市场经济的基础性调节机制仍然是市场调节,即国际性的市场调节。现代国际市场经济迫切需要加强和完善国际调节,但国际调节在任何时候都应当同国际市场调节相结合和配合,它应是市场调节的补充和辅助手段,应当是通过国际调节弥补和消除市场调节的缺陷,而不能排斥和取代市场调节。国际调节在某些时候、某些场合可以发挥导向或主导作用,但其调节措施应当适当,一般宜少而精。总之,任何时候都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第11篇

退役?哥还想打好几年呢

上赛季,征战联盟年龄最大的20位球员中,可以确保能进入名人堂的球员有如下五位:基德、纳什、雷·阿伦、邓肯和加内特,这五人身上有一个共同点,全都在这个夏天成为自由球员。

原本以为,他们中会有人选择退役,安享赛场之外的安逸生活,但事实是,他们不但全都留在联盟,而且竟然签的都是长约。基德、纳什、邓肯和加内特都在一纸三年的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阿伦虽是两年,但看起来这不是他生涯最后一份契约一一靠投篮吃饭的家伙能把身体机能老化对状态的影响降到最低,何况阿伦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投手。

最让人感到意外的就是基德,都以为手上有了梦寐以求的冠军戒指,这个夏天他会选择归隐田园,不料他是铁了心要在40岁之后征战联盟。如果基德真的能还打上三年之久,到了2014—15赛季,他就是42岁的年龄,要知道,联盟历史上能在42岁后征战赛场的只有区区四人。

纳什仅比基德小一岁,但他在上赛季的状态却要比后者来得更好,他甚至还去全明星赛走了一遭。无奈球队战绩拖后腿,纳什非但没有参加季后赛,生涯迄今甚至都没参加过一次总决赛。抱着最后一搏的心态去洛杉矶,他会和史上最好的得分手之一一起打球,他将帮助两个大个子更容易的得分。更重要的是,这是自当年那支把炮轰发挥到极致但无功而返的太阳后,他遇到最好的夺冠良机。

通常,一个球员过了30岁后能让时光回转并且状态回勇实在是一件很罕见的事情,但是上赛季加内特和邓肯全都做到了这一点,更特别的是他们是在35岁之后做到的。上赛季这两人都落选了全明星阵容,但自那之后,他们看上去是如此的健康和富有爆发力。很多晚上,他们都打出了巅峰期才有的状态,人们甚至期待他们能最终在总决赛上碰面,可惜这个看似完美的剧本最终被年轻的詹姆斯和杜兰特在分区决赛上破坏。不出意外,加内特会在凯尔特人退役,而邓肯会也像大卫·罗宾逊那样职业生涯终老马刺,所以我们仍然期待这样的戏码在未来出现。

下赛季,波波维奇大概还会宣扬他的“美酒论”。遥想今年四月,波帅曾在十天内两次“酒性大发”,先后在马刺打凯尔特人和太阳时把邓肯、加内特和纳什比喻为陈年美酒,越酿越香。“美酒”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被酿出,几个不愿就此罢手的老家伙们打球的风格迥异,职业生涯的发展轨迹相去甚远,但他们确实存在一些重要的共同点,那就是懂得如何爱惜自己的身体。无论如何,对于念旧的球迷看说,还能看到这些名人堂级球星还能打多年比赛是无比幸福的事情。

如今,没人比库班更理性

自从2000-01赛季NBA引入奢侈税制度以后,小牛一共缴纳了1.5亿奢侈税,在全联盟仅次于尼克斯排名第二。但2012—13赛季很可能是马克·库班成为小牛老板后球队第一次无需支付奢侈税的赛季——目前而言,小牛下赛季的工资总额将在6100万左右,离奢侈税起征线还差900万。

或许,小牛这个夏天运作并没有显得非常成功,像去年11月库班和管理层的决定一样,要么得到超级巨星,要么一无所有。他们对于泰森·钱德勒这种亦福亦祸的合同,选择了放弃。在德隆·威廉姆斯没有上钩的情况下,小牛仍定下了节约成本的策划,但他们其实还是完成了一系列漂亮的运作。

在连续送走特里、基德、奥多姆和海伍德之后,小牛薪金空间一降再降,一度不足4000万美元。然后他们在几天时间里频繁出手,梅奥、卡曼、布兰德、达伦·科里森和邓台·琼斯相继来到达拉斯,这一系列引援没有多么引人注目,不像热火打包昔日超音速双子星那般耀眼,也不像纳什联手科比那样瞩目。但这可能是小牛在这个夏天最适合的选择一一招募来这些角色球员,不仅让球队拥有足够的竞争力,还能让超级球星安心打球。更重要的是,小牛灵活的薪金空间随时能为达拉斯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仔细看看,人们就能发现其中奥秘,五名新加盟小牛的球员中,只有梅奥和卡曼的合同金额达到800万美元,其余三人全部都是以不到300万美元的金额签下的。更重要的是,小牛所签的这些合同都是以一年为主,即便是梅奥的两年合同,第二年也将进入球员选项。

《达拉斯新闻报》撰文说:小牛的用意在于腾出足够的薪金空间,在未来用全力去争取自由市场上的大鱼,即便不能成功,达拉斯大量的一年到期合同也会成为非常诱人的交易筹码。库班是个商人,精于计算的他,是绝对不会在未来出现疏漏的。尤其是在错过德隆之后,他更是从中吸取了教训。

没错,这种稳定而灵活的补强,能帮助库班和总经理尼尔森在明年梦想成真。如果小牛的目标是保罗和霍华德,那么这种临时的补强队员,就不会在球队名单中停留过久。“我并不想自吹自擂,但是你们可以看看我们最近的运作,不管是自由市场,交易,亦或是已经拥有的球员,我都以我们创造性的方式做得很好”尼尔森说。

也许,库班真正担心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在意一年之后,诺维茨基的状态又将如何。如果到时候诺天王状态下降,那么在吸引自由市场上的明星球员如保罗这种级别的时候,才是真正的阻碍。其他的事情,库班是不会在意的。

赶紧做交易吧

在股票市场,有种说法叫做“愚蠢的钱”一一投资者在低价位时卖出股票,却在后来高价位时买进。这就是自由球员市场刚刚开放时的样子。随着“愚蠢的钱”被渐渐用完,越来越多的球队要不是寻找价廉物美、还没找到下家的球员,要不就是谋求通过交易解决问题。

第12篇

笔者以下仅就格雷在近几年中对哈耶克的理论挑战做一些“原汁原味”的引介,而不加任何个人评论。至于格雷对哈耶克学术观点的批判是否站得住脚,这里留给读者去评判了。

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及其认识基础均是错误的

在1984年出版的《哈耶克论自由》[1] 中,格雷对哈耶克的思想和学术观点做了较深入的理论评述,由此赢得了格雷本人在学界的学术声誉,并致使哈耶克本人在生前把格雷视作为学术知音。在这本书中,格雷对哈耶克的赞誉之处颇多。格雷曾把哈耶克描述为一个康德主义者,还说维特根斯坦对哈耶克的影响至深。然而,从哈耶克晚年的自叙中可以断定,格雷显然主观臆断了哈耶克理论与康德哲学的关系。另外,格雷对哈耶克思想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关系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在这部著作第一版中,格雷曾对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进行了全面的评析,并非常准确地辨析出了该理论的三个基本点:“看不见得手”(的演进机制)、默会和实际知识(tacit and practical knowledge)、以及传统的自然演进。从这部书第一版的整体论述中,可以看出,格雷对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基本上是肯定的。但是,在这部书1998年第三版的“后记”中,格雷对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及其整个社会理论和哲学基础则基本上进行了全面地否定与批判。

格雷对哈耶克理论的全面挑战,首先是从哈耶克理论进路的知识论层面上着手的。在理论层面上,格雷认为,在哈耶克晚年的著作中,其自发社会秩序理论是与一种秩序演进上的达尔文主义即文化进化的信念联系在一起的。在另一方面,它又在许多面相上来说实为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哲学一种“回光返照”。格雷认为,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两个方面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从文化进化的角度来说,格雷认为,我们并不知晓与达尔文生物进化相类似的任何文化进化机制。从哈耶克的文化进化论来说,它之所以是错误的,首先是因为它不能界定文化进化的单元是什么。按照新达尔文主义的生物学,进化单元并不是生物种类,甚至也不是生物个体,而是基因,或者说基因链。那么,在社会领域中,哈耶克所说的文化进化的单元是什么?并不清楚。照哈耶克本人看来,文化进化的社会单元似乎是社会群体。然而,格雷认为,在社会体系中,将社会群体及其习俗和传统分割为单元个体而进行评估是极其困难的。

即使绕开这一问题,格雷又发问道,如果文化如哈耶克所理解的那样是进化的,那么,进化的标准与尺度又是什么?如果把社会群体的沿存及其成员数量的多寡作为文化成功的标准的话,那么,覆盖众多人口的华夏文化、印度文化和非洲文化岂不是比覆盖相对数量较少但具有高得多的生活水平的人口的欧洲文化更先进?因此,格雷认为,尽管哈耶克在其晚年的许多著作中从竞争和社会实践中的自然选择之角度对文化进化有过大量论述,使其好像有一个辉煌的文化进化理论,但在实际上,他只是提出了一种科学的隐喻,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格雷还进一步认为,由于哈耶克仅仅依赖于“群体选择”这样一个空洞的理论概念,使他忽略了在宗教、经济和政治体制出现和消亡上的历史偶然事件。在这一点上,哈耶克思想与是有相同之处的。

哈耶克文化进化论中的这些问题,自然会影响到他的自发社会秩序理论。自1992年在苏黎士召开的哈耶克思想国际讨论会上,格雷就开始断言,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概念并没有唯一、清楚和连贯的含义,而是许多独立论题的“杂合”(an eclectic conflation)。[2] 而这些论题,或者是问题百出,或者明显就是错误的。譬如,在哈耶克的晚期著作中,“自发秩序”不仅存在于人类社会中,也存在其他生物种群、自然现象如星系、磁场、晶体等等之中。因此,在哈耶克的著作中,“秩序”除了意指某种自我复制的结构外,究竟含义是什么,并不清楚。然而,很明显,哈耶克是在“不含价值标准”(value-free)意义上用“自发秩序”来称谓和解释所有自我调节系统的。但是,如果“自发秩序”是一个“不含价值标准”的概念,在社会领域中的“自发秩序”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良益的,仅仅是非设计的、相对稳定的、并能够在一定时间里能自我复制就够了。从这一点来看,黑社会组织和市场都可以是“自发秩序”。只要有人们交往的协调现象存在,不管是在战场上、监狱中、集中营中,还是在犯罪团伙的交往和竞争企业的价格战中,只要人们的活动不是由计划和单个人的意志来协调,而是出自习俗或惯例的自发调节,就会有“自发社会秩序”。因此,“自发社会秩序”应是一个不含道德评判的概念。既然如此,它与自由社会理论就没有必然的联系。

然而,在哈耶克的著作中,“自发秩序”决非仅仅是被用作一种解释和比喻的价值中立的概念,或者说哈耶克只是在实证社会理论的意义上使用它。事实上,哈耶克的这一概念有着明显的规范意义。因为,照哈耶克看来,只要人类的经济生活是通过一种自愿交换的网络来实现的,所有成员的福利就都会得以增进。很显然,根据哈耶克从其阐释中央计划体制非可行性的知识论中,所衍生出来的自发社会秩序的理念,人们自愿交换的网络中所产生的人类活动的协调,要比任何通过人为理性设计和全面计划的社会安排更为优越。从这一点上来看,在哈耶克的社会理论中,有一个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

根据对哈耶克自发社会秩序理论的这种理解,格雷进一步指出,如果没有一套法律规则 —— 如能强制实施的产权及契约条件,市场过程作为一种自发秩序可能并不能比黑社会更有社会益处。哈耶克显然认识到了这一点。然而,格雷认为,哈耶克自发社会秩序理论之谬误的核心问题在于,他从由市场秩序的法律框架所支撑的作为一种自愿交换体系的市场过程的良益之处,错误地推论到这一法律框架本身也是由一个自发过程而来的,从而也是一种自发秩序。格雷认为,如果按哈耶克的思想而相信法律规则及法律体系也有一个进化选择过程,那将是一种毫无根据的理论幻觉,而且是非常危险的。

哈耶克误解了资本主义的原生过程

在对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在理论层面上进行反思性地批判之后,格雷又在社会实践层面上指出,哈耶克思想的偏激方面,部分源自他对资本主义原生过程的错误理解。

按照哈耶克的理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经由一个演进发展过程而来的,而这一过程与政府的强制力量没有任何关系。然而,照格雷看来,正如卡尔·博兰尼在其名作《伟大的转变》(1957)中所陈述的那样,自由市场体制并不是来自“自发的发展”,而是经由国家政权所人工制造出来的(artifacts of state power)[3] 。譬如,十九世纪的英国自由市场就是国会专制主义的产物,是经由一个强权政府的法令(fiat)而建构出来的。因此,格雷认为,英国市场体系并不是无数无计划渐进变迁结果,而是强势政府的设计物(resolute statecraft)。

从史实来看,格雷认为,在英国“圈地运动”时期,一些产权被创造出来,一些产权也被废除了,而在过去内生于市场交换中的习俗也被宣布无效了。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英国的社会环境可能最适宜自由市场的发展。尽管如此,格雷认为,这一时期英国无约束的自由市场并没有沿存多久。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国市场已完全在政府的管制之下了。许多非协调的立法干预(并不是完全出自整体设计,而是针对某些特定的社会问题和为促使市场运作而寻求解决办法)出现了。正是经由这种刻意的国家设计,自由市场在英国“自发地”消逝了。

格雷接着指出,哈耶克对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英国市场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认识上的错误观点表明,他在理解各种法律体系与国家的诸种关系上犯了一个重大的理论错误。这就是他把独一的英国普通法实践视作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范式了。特别是在哈耶克的晚期著作中,他把法律视作为一种进化现象,一种经由历史积累增生的习俗与惯例体系(这里格雷显然忽略了德国、英国和美国的法学理论中历史学派如萨维尼、梅因等在法律起源问题上的理论观点。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上海三联出版社出版的拙著《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第七章)[4] 。格雷认为,这种法律演进模式并不适用于许多法律体系,如欧洲大陆具有制定法传统的国家,甚至也不适用于苏格兰在十八世纪的罗马—荷兰法系植入过程。又如在成功地实现了现代化制度的土耳其,其法律制度完全是出自一个人的创造,那个人就是凯末尔。格雷由此认为,在土耳其这个国家,支撑其西方式市民社会的个人主义法典,并不是无数的演进增生的结果,而是出自其政治家敏捷和勇敢的领导能力。根据上述史实,格雷断言,与哈耶克的认识完全相反,英国的经由缓慢的普通法演进过程而型构出来市场制序,只是人类社会历史的一个极其有限的特例,而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范式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