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5 02:14: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集中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单位主责、媒体曝光、公众参与”的原则,广泛发动一切社会力量,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形成和保持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掌握重大火灾隐患底数,逐一明确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督办责任,逐一采取针对性措施,由属地政府挂牌督办一批,新闻媒体公示曝光一批,依法关停查封一批,集中搬迁改造一批,逐步减少重大隐患存量、严格控制隐患增量,着力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各区市县、园区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商务、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所属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隐患突出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列入其监督检查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批发市场、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回迁安置小区等。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于已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隐患突出区域,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并对隐患具体情况、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制定整治计划。8月31日前,各区市县、园区要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排查摸底情况。
(二)攻坚整治(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0日)。各区市县、园区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有关职能部门、重大隐患单位签订责任状,逐个区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9月30日前,各区市县、园区要针对辖区内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统一集中挂牌。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逐一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开展实战演练。
(三)总结验收(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各区市县、园区要及时归纳汇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和预防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10月10日前,各区市县、园区要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整治措施
(一)属地政府综合治理。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逐一明确政府督导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单位自身无法整改的,属地政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城乡 结合部、“城中村”、居民回迁安置小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
(二)行业系统重点督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对各区市县、园区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分类研究,明确具体督办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逐级签订隐患整改责任书,每月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及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三)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制度,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权限,依法予以查封、取缔、吊销证照。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围,辖区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旅游、金融、保险等部门要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用足用好责令“三停”( 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止营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四)规范隐患整治流程。严格执行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和重大火灾隐患专家论证、立案、公示、挂牌督办、检查验收等制度规定,全面规范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复核、公示、督办、验收、立销案等流程。落实“一案一卷”要求,对每处重大隐患,逐一制作隐患整改档案。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由隐患单位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提出书面检查验收申请。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隐患单位整改情况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检查验收,作出检查和验收结论。
(五)全程跟进技术服务。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为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出具《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帮助单位制定整改措施,优化整改方案,降低整改成本。对整改中涉及复杂问题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要组织专家或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对隐患单位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辖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出具意见,保障隐患单位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新闻媒体集中曝光。市政府新闻办要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设立曝光平台,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各区市县、园区要在9月10日前,挑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曝光。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七)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市县、园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各区市县、园区要将专项行动纳入政务督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内容,组织开展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站在保稳定、促民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热潮。各区市县、园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法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违法生育征收不及时和征收不到位问题,为“十二五”全镇人口计生事业的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和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行动,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从2014年3月起,用9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全镇违法生育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依法处理,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具体目标:
1、违法生育数据上报准确率达100%;
2、新发现的违法生育对象的立案率达85%,其中违规多生育对象的立案率达100%;
3、未结案及新立案的违法生育对象的征收到位率达80%;
4、无违反法定程序征收的现象。
二、清查对象
主要是对2010年底前未依法处理或者已开始处理但未结案的、重点是2003年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党纪政纪处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查,依法依纪处理违法生育人员,严肃处理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4年3月中旬)
1.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居)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集中整治行动。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等媒体和版报、墙报,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声势。
3.建立举报制度。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镇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查实的举报者给予奖励。
(二)第二阶段:调查摸底(2014年3月下旬-4月上旬)
通过人口普查、户口申报、计划免疫、分娩登记、群众举报以及走访调查等渠道,对2002年底前未依法处理或者已开始处理但未结案的及2003年以来的所有违法生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调查个案按附件格式于4月5日前上报镇人口计生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征收处理(2014年4月中旬-9月)
1.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处理经取证核实的违法生育人员。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移送相关部门进行依法依纪处理。
2.公开曝光查实的典型违法案件。在清查处理的基础上,对违法生育情节恶劣的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要在一定的范围以适当方式进行曝光,警示违法生育人员,教育广大群众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第四阶段:评估总结(2014年10月)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对各村(居)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适时进行表彰与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集中整治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镇政府成立违法生育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王钰华镇长担任组长,曹海江、顾红燕担任付组长,成员由计生办、各村(居)党总支书记组成。加强部门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并将违法生育集中整治行动列入2014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近年来,市区两级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网吧规范和整治工作,使网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近期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逐渐抬头趋势,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为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巩固我区网吧规范管理成效,根据省、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网吧集中检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整治时间
自2014年3月11日至4月20日,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网吧专项执法检查整治行动。
二、检查整治重点
此次集中检查整治的重点内容为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行为,特别是零点以后超时经营并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重点时段为中小学校放学时段、双休日、清明节期间。重点区域为繁华街区、中小学校周围。
三、处罚标准
对集中检查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上限标准进行处罚。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除并处罚款外,严格按照文化部2014年3月19日的文文件要求予以处罚。即: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申请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清浦区网吧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工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文体科科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一、指导思想
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建立城管、执法、交警、街道(管理处)、区项目办、经贸局、社发局联合整治机制,强力整治全区违规处置渣余土、建筑垃圾行为,促进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联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联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区联合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运输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散装物品(含沙、石子、沙红士、混凝土等)车辆,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悬挂车牌、喷涂放大牌号、车辆未年检、使用报废车、超载、超速、闯红灯、闯禁行、号牌污损、发生滴撒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等违规行为。
(二)重点工地。政府工程建设工地,新开工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等不按规定硬化工地出入口和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及不申报、私自偷运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区域。建设施工工地周边道路,重点加强中心片区、红角洲片区、凤凰洲片区的管理。
五、整治目标
(一)通过宣传教育,使各工地(沙场)负责人,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了解文明施工、遵章运输的相关规定,认识到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督促其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二)通过严管重罚,规范全区渣余土运输处置,杜绝运输遗撒、随意倾倒等违章行为,督促文明施工、规范作业。
(三)通过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渣余土运输长效精细管理机制,净化美化新区市容环境。
六、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15日)。集中整治期间,从区执法分局抽调8人、区交警大队抽调4人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区设立4个渣余土运输车辆流动检查点,堵查夜间违章运输行为;区执法分局对工地(沙场)出入口及主干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发现违章行为从严查处;区城管局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并采用“天网”探头作为取证违章行为的重要辅助设备;各街办(管理处)负责对污染的道路及时保洁;区项目办、经贸局、社发局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各建设工地的协调。
(二)长效管理阶段(5月16日起)。区执法分局与区交警大队等部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每月不定期组织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对渣余土运输中的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积极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沟通协调制度,使联合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通过对县内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全县党政机关及各类国有企事业等单位国有资产现状,分析解决国有资产在运行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清理整治范围和内容
清理整治范围:各单位所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可以依法处置的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依法可以处置的其他国有资产。
清查主要内容:资产名称、资产管理使用主体、资产所在位置、资产面积或体(容)积、资产出租或转让协议(合同)、租金或费用情况、抵押或担保情况、房地产权证及持有人、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私人侵占等问题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本次资产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县国有资产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国有资产清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作出决策。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做好本地、本系统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积极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决策。
(二)从县公安、纪检(监察)、审计、住建(房管)、财政(国资)、国土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组建国有资产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执行县领导小组各项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县国资局。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召开全县国有资产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各单位根据会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如实填报有关资料,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2年4月1日到4月30日)。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清理排查本系统在用或闲置资产,确保不少报、不漏报,于4月30日前将自查书面报告及《县国有房屋建筑物、场地清查统计表》(见附件1)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国有企业须加报《县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版。书面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全面督查和重点检查阶段(2012年5月1日至7月31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实地核查。主要核查位于旧城区的原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及位于各乡(镇)村的粮食、供销、商务、卫生、教育、财政系统以及已经撤并的乡(镇)政府等长期闲置的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等资产;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政办〔〕78号)、《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政办〔〕79号)和《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财〔〕127)等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四)规范管理阶段(2012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乡镇、各部门办公用房屋、土地、设备及交通工具等非经营性资产仍归各乡镇、各部门占有和使用。各单位应加强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台帐,完善制度,及时更新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县国资管理部门报告国有资产变动、使用、结存情况,县国资管理部门要及时监督检查。
2、各乡镇、各部门出租房屋、商业门面、经济实体等经营性资产符合移交规定的,必须移交县国资管理部门管理,其余由各单位经营管理,但必须严格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监察局、财政局财〔〕127号)规定程序操作,各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出租、出借、兴办经济实体及对外投资。各单位负责申报、签订经营合同、上缴收入、维护资产安全、物业管理等工作。县国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招租程序及底价,会同县招投标管理局组织公开招租和投标竞价,制定统一的合同文本、审核和鉴证经营合同,管理国有资产收益专户资金,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缴入财政专户或者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资产自查报告进行会审,并结合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实地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研究。
(五)移交处置阶段(2012年9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土地和建筑物实行产权证集中管理。各单位要对“两证”进行清理,已办“两证”的,要对“两证”及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清理核对,保证实物与“两证”相符;未办理“两证”的,在全县动员会后30日内,单位区别不同情况会同住建(房管)、国土等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登记并尽快移交。原则上,今后各单位不再持有国有资产不动产权证书。
各单位要确保所移交的国有资产无任何遗留问题,保证产权清晰,如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的,由原单位处理结束后移交。租赁期限未到期的,连同租赁协议等与县国资管理部门办理交接和资产划转手续。对可以依法处置的国有固定资产,由县国资管理部门会同县招投标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及时进行处置。
五、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全面清理本地、本部门资产,做到不少报、不漏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证件和有关情况,并负责处理应移交资产存在的遗留问题。
(二)县国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清理登记工作,收集有关资料并整理归档,进一步充实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会同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公开拍卖及资产处置价款的及时入库工作。
(三)县住建、国土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建筑物、土地等资料,协助处理资产移交、产权界定、房地产权证明等工作。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目标主要是确保县城区内渣土运输“马槽车”切割率100%,对3家渣土清运企业监管率100%,超限超载车辆查处率100%,渣土车辆超限率控制在0.3%以下。
成立我局春节期间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执法大队长石如进任副组长,具体按分工主抓渣土、建筑工地和超限超载车辆过境、过桥的整治工作。城区五个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办公室,由徐古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资料收集和行政处罚文书的下达等工作,田玉珍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我局治超工作的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
(一)加强基础工作。一是针对我局职能特别是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结合政务服务中心的启动,设置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窗口,调配专职行政审批人员,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
(二)建立监管机制。一是强化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坚持常态化的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工作,从严整治超限超载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行为,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二是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专项整治,突出超限超载整治源头整治,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黑名单”制度,完善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强化联合行动。一是强化内部联合执法,全局上下都要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每名执法队员都是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战斗员,切实把我局的超限超载整治工作落实在日常的工作中,抓在工作的第一线。二是加强与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特别是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公路等执法部门,开展及时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执法力量,从严从重打击不法行为。三是突出联合执法重点,首先是四个方向的进出城口,城区内主要的三座桥梁,及11条主大街等重点地段。其次就是城区内各大建设工地和渣土弃土场。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月28日至2月3日)
1、制定方案。制定我局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方案。成立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全面动员。召开我局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部署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超限超载整治宣传,进一步提高渣土公司、车主自觉遵规守法意识,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超限超载整治工作的认可,为集中大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3、认真摸底。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重点区域重新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2月4日至2月25日)
1、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加大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和渣土清运公司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在城区5个出入口路段加强防守,严防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强化城区各执法中队的联动效应,不间断的进行城区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2、全力配合,统一行动。抽集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开展2次统一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开成治超高压态势,震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26日至28日)
局治超领导小组将对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导、督促各执法中队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局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各项整治数据、资料,对我局为期一个月的治超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月28日前报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要高度认识、认真组织,把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切实承担起治超工作的责任。各执法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特别重大事故暴炸案深刻教训,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2015年8月16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加油站(点)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我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成员如下:
__同志具体负责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市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设定办公室,程德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1.
各规模以上企业、加油站(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8月底前,系统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3.
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督导抽查阶段(9月10日前)
9月1日—9月10市经信局将组织检查组分别对相关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及节日值班安排情况,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园区及重点项目检查组
__x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
1.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
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各检查组检查的情况采取全面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应充分认识此次重大危险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将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我局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督促各企业、加油站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效。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并于9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城乡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县、乡道路上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各县区县城街道乱摆摊点、沿街叫卖现象和现有的131个乡(镇)集贸市场。整治重点是处在国道212线、316线、省道205线、206线、219线、307线上且最易出现占道经营的39个集贸市场。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具体目标
1、15个乡镇首先要选择合适地点划定交易区域,实现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随意搭建临时货棚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同时要结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选择市场建设用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确保年内建成规范的农贸市场。
2、要解决交易场地不足,货物交易有场不进,车辆在公路上无序停放,垃圾乱堆乱放,排水不畅,摊点货棚占道等问题。对有市场不进入,公路两旁占道经营的全部予以取缔,及时组织进入市场,对违规搭建的铺面货棚一律拆除,对现有市场的场地设施积极进行维修,培育规范的集贸市场。
3、5个市场,重点解决监管不到位、设施陈旧、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取缔康县毛坝桥头交易市场,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市场建设管理水平。
四、整治时间
1、集中治理阶段月15日8月15日召开有市、县区和重点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制定并印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年3月日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以路为市取缔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精神,结合县区实际,制定本县区通告,并在所有集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整治内容和要求。市县区要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个重点集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区要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抽调人员,分乡镇成立由乡镇长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组成工作组,县区的统一协调下,由乡镇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本乡镇各集贸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规范管理阶段8月1日10月15日各县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农村集贸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县区和乡镇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出现反弹,各项整治措施充分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上组织全面考核,进行总结和表彰奖励。
五、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经成立了马路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商务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专人做好工作。涉及马路市场整治的所有乡镇都要成立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常年负责市场建设和管理。整治工作要在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区负责、乡镇主抓”原则,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市、县区各部门和各乡镇要从维护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舆论宣传。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日报、电视台、公众信息网要在集中整治期间开设专栏,及时报导整治动态,宣传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各县区要要尽快制定通告并下发到所有经营户,张贴到所有集镇乡村,让政府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乡镇都要利用标语板报开展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3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市政府从商务、工商、交警支队、公路、交通、运管、公安、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按照逢集时间,每天深入重点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每天通报督查情况,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一)保障公路路面平整,无坑槽,无公路病害,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二)解决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对公路两边门面房、商业摊点、收费站、加油站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对道路两边行道树(含路面绿蓠)、绿化带进行修整,清除路面杂草、杂物等。
(四)认真做好道路路面及两侧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禁止在道路两旁乱搭乱建、堆放杂物。
(五)集中对沿线各村镇和城乡过境段周边区域进行美化,做到整洁、美观。
(六)对公路交通秩序进行整顿治理,规范辖区公路客货运输,优化交通环境。
二、任务分工
(一)由各镇办负责,对辖区内通村公路各类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达标。通村公路整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1、通村公路的路肩全部按照标准培置到位。
2、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横坡适度、排水畅通、无堆积物。
3、路肩整洁、无坑槽、无杂物、无杂草,边沟畅通、构造物完好。
4、确保公路两侧行道树修剪整齐,树干刷白,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5、坚持日常养护与集中性养护相结合,活动期间集中整治不少于两次,及时处治各种公路病害,防止病害进一步扩大,不断改善路面技术状况。
6、组织和发动公路沿线村组彻底整治村容村貌,粉刷公路两侧墙面,确保公路两侧无摆摊设点、无马路市场、无垃圾,墙面刷白,村容整洁,干净卫生。
(二)由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区乡道路的集中整治工作。区乡道路整治治应达到以下标准:
1、确保公路路面平整,无坑槽,行车安全、畅通、舒适。
2、确保公路两侧行道树修剪整齐,树干刷白,路容路貌整洁、美观。
3、公路标志齐全、醒目,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公路水沟、涵洞无堵塞。
4、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标志标线齐全、清晰、规范,环境整洁,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仪态端庄。
5、取缔加水洗车、摆摊设点、乱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行为。
6、彻底取缔公路过境城镇摆摊设点、排放污水、倾倒垃圾、设置障碍和进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清理绿化平台以外的柴堆、粪堆及建筑垃圾等,保持公路经常性的整洁卫生。
7、要加大路政管理力度,严格治理车辆抛洒和乱堆乱放,及时清理路面堆积物;加大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对侵害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三)交警大队做好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重点加强312国道和过双公路、五陵塬旅游公路、咸礼公路、东西四号路的整治工作。
(四)陈阳交警大队做好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咸户公路的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
为确保这次公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交通局牵头的督查验收组,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的整治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评比。督查验收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加强考核,每周通报一次治理情况。活动结束前要统一检查评比,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彰。整治期间,要随时跟踪通报各镇办、各部门整治进展情况,形成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促进全区公路环境整顿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办和部门要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切实把公路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沿街店铺突出火灾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整治沿街商铺经营住宿合用,违规住宿、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留宿人员逃生能力弱等问题,竭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7月15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以村(社区)为单元,广泛发动消防工作站、派出所、城管中队、安监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逐条街道、逐个小区落实人员开展排查,向所有店铺业主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要彻底摸清辖区所有沿街店铺的人员住宿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要建立清单,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尤其是“合用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采取以下两种措施彻底整治:一是清理人员。对排查发现存在人员住宿的沿街商铺,要限期一周内搬离人员,住宿3人(含)以上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对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二是技术改造。对确有需要留住值守人员的,人数应控制在2人以内,同时,要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实施技术改造。确保达到以下安全要求:住宿区域应与其它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住宿区域必须有独立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或逃生窗口,不得设置固定防盗窗(确需设置时应增设便于人员逃生的开口,可参考前期姜山镇做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应配置消防“四件套”(简易呼吸面罩、逃生绳、手电筒、灭火器)。居室内应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充电。
(三)督查验收阶段(7月31日前)。各地要对村(社区)整治情况开展督查验收。区安委办也将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走过场或发现仍存在3人(含)以上留宿现象的,或发生沿街店铺亡人火灾事故的,将提交区政府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深刻汲取潘火街道“7.2”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分片包干,逐级分解责任,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配齐配强消防工作站专职消防文员。
(二)加强督查,强化联动。区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夜查等形式重点对沿街店铺住宿3人(含)以上的违法现象进行督查,一旦发现,一律从重处罚,并约谈属地负责人。区级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加强执法保障。
(三)健全信息报送渠道。各镇(街道、园区)要明确联络人,及时汇总报送沿街商铺情况登记表及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2,分管领导要签字背书),并分别于7月15日和7月25日前报送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存档备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广泛动员全局司法行政干警积极参与到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活动中来,使__真正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按照__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的通知,我局决定开展“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
通过开展“为建设靓丽__玩玩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引导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形成主动弯腰捡拾垃圾的良好习惯,唤起广大市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共建美丽、洁净、宜居的新__,进一步提升全县文明、卫生水平,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深化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使我县市容市貌彻底改观。
捡拾白色垃圾,齐心扮靓城市。
(一) 营造氛围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的重要意义,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后捡拾垃圾”活动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卫生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养。
(二) 科学组织抓落实。切实加强“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各股室负其责,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三) 以点带面抓落实。成立一支“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活动,从机关驻地做起,从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承包路段做起,以点带面,扩大辐射,充分调动起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上下形成“弯弯腰、动动手,我为靓丽__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四) 构建常态抓落实。我局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同时要逐步建立长效活动机制,丰富拓展活动载体,推动“为建设靓丽__弯弯腰 随手捡拾垃圾”活动具体化、生活化、常态化,让道德之花成靓丽__建设中一道闪亮的风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禁毒斗争形势,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加强预防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化工市场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查找堵塞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增强企业主动防范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严密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二、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分局决定成立××分局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
三、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全面掌握辖区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企业的底数;使企业从业人员和化工市场管理人员普遍了解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的严重危害,全面增强主动防范和自律意识;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和水平;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防范流失措施,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查找、堵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漏洞;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督促企业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__月__日至ll月_日)。
_、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发动和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配发的宣传教育资料,积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宣传。
_、组织开展面向易制本文来源:文秘站 毒化学品企业的集中宣传。配合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和化工市场,采取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经销、仓储、物流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见面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______号),及公安部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确保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发动、组织企业结合内部安全管理教育,利用企业公共宣传栏和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播放滚动字幕,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题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普及化工经营商户及从业人员易制毒化学品常识、管理法规和防范流失的方法,及涉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措施。
_、组织开展面向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及重点企业人员的集中培训。分局将于__月__日前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经营、使用、运输、使用醋酸酐、麻黄碱及复方制剂、硫酸、盐酸等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对其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中,通过发送教育资料,宣传易制毒化学品常识、流失危害、非法贸易形式、安全防范措施;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企业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防范能力,防止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二)签订责任书和建立信息员阶段(__月_目至ll月__日)。
签订责任书。分局将配合兴庆区禁毒办与本辖区所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单位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建立信息员制度。分局将配合兴庆区公安禁毒部门,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以及化工市场、物流公司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员。要 做好对企业的解释工作,打消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顾虑。要指导企业选择与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联系较多的岗位负责人员作为信息员。要组织对信息员的培训,及时通报当前易制毒化学品走私贩运形势、主要流失品种、方式以及应对措施等情况。要挑选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公安民警作为信息员专管民警,并向企业及信息员公开专管民警联系方式,方便信息员随时联系报告情况。同时,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信息员报告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资料外泄。
(三)自查自纠阶段(__月__日至l_月__日)。
_、组织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要组织××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对____年以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查清每笔易制毒化学品的流向和用途,发现流失可疑线索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对企业自查发现流失并主动报告的,公安机关可不再追究该企业责任;如企业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没有主动报告而被公安机关倒查发现的,将严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同时要督促企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核查长效机制,要求企业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前,向核发证明的行政部门核实购买证明的真伪,向购买企业核实购买经办人身份及委托书真伪;销售企业未经核实,一律不得销售。
_、实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定点购买制度。为压缩非法经营活动的市场空间,自治区禁毒办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集到全区已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企业的情况,并已编成《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当产、经营企业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在受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或备案证明申请时,凡在区内购买的要在管理目录中选择,否则不予核发购买许可或备案证明:凡在区外购买的,可通过《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管员通讯录》联系销售地公安机关,确认销售单位已经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的前提下,才可核发相关证明。为确保定点购买制度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参照《某省回族自治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目录》,对于已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证明,但不在目录中的企业,以及许可备案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报同级禁毒办,由禁毒办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禁毒办将其列入目录或从目录中删除。对于不按要求通报情况,导致个别合法企业未被列入目录或将未取得许可备案证明的企业列入目录,使合法企业利益受到侵害的,自治区禁毒专办将按照《某省回族自治区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确保成效。要从促进经济发展、防范易制毒化学流入非法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对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确保行动按步骤顺利进行。
(二)分工协作,整体推进。应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交流合作,确保集中宣传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实现集中宣传整治效果的最大化。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对化工市场的宣传整治,对于违规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突出重点,全面兼顾。此次集中宣传整治行动既要直接面向所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市场,也要面向醋酸酐、麻黄碱以及复方制剂和硫酸、盐酸等经营活动中常用的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和集中经销易制毒化学品的化工市场等场所,还要重点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经销、仓储、物流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及化工市场管理人员开展宣传工作。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禁毒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是这次宣传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兴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每个阶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并综合检查情况,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因工作疏漏,导致易制毒化学品在行动期间流入非法渠道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