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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时间:2022-03-08 15:56: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制度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制度建设

第1篇

(一)制度与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1】,现代制度更多是指博弈规则,是国家对资源的权威分配。

制度建设是政府为了保证社会各阶层合法、合理、有序的工作而设计的一整套程序性、规范性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离不开制度建设,社会的各种利益和谐调整也离不开制度建设,制度是国家、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串珠线,没有制度,国家和社会将会是一堆没有线的珍珠,无法正常运作。

(二)公民社会定义

公民社会(Civilsociety),又称市民社会,对公民社会的定义众多,伦敦政治经济学院(TheLondonSchoolofEconomics)公民社会研究中心给出工作性定义:“公民社会是指围绕共同利益、目标和价值的,非强制的行动团体。理论上,其制度机构与政府,家庭和市场不同,但实际上,政府、公民社会、家庭和市场之间的界限是复杂、模糊,并且可商榷的。公民社会一般包括不同的场所、人物和组织机构,以及多种程度的正规性、自治性和权力结构。公民社会通常运作于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妇女组织、宗教团体、专业协会、工会、自助组织、社会运动团体、商业协会、联盟等之中。”【2】

本文认为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社会领域,这一领域由相对于国家的组织所组成,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所关心的利益或价值。非政府组织或非盈利性组织是典型的公民社会。

(三)公民社会的兴起

民间组织的发展既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也需要一定的政治环境,没有一个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很难想象民间组织的存在与发展。80年代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其中的许多变革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公民社会的发展。第一,政府日益重视法制和法治,公民的结社自由开始具有实质性意义。第二,政府大幅度放权。第三,政府开始转变职能。这三方面改革所带来的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化,使得80年代后中国的民间社会开始快速增长,出现了增长高峰。到1989年,全国性社团聚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组织即达到18万多个,其中省级社团组织21404个,全国性社团组织1848个。县以下的各类民间组织至今没有正式的统计数字,但保守的估计至少在300万个以上(俞可平,2000)。除了社团组织外,改革开放后,中国还发展起了另一类比较特殊的CSOS即所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民间的服务性事业单位,它们不享有国家的经费资助,通过向社会提供有偿维持运转,但按照规定这些组织不得把盈利作为其主要目的。据初步统计,到1998年这类组织达到了70多万个。【3】

公民社会的兴起使得政府设计制度时必须考虑公民社会的力量,因为民主国家里的制度是国家与社会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所以制度设计必须遵循一些合法原则。

三、制度建设原则

人是天生的社会性动物,人本性是社会性,人们不能脱离社会关系而隔离生活,但是人们又不能直接决定自己的生活。所以把权力转让给政府是必需的,即使政府有时会侵犯人们利益,人们也不可能轻易政府。因为政府这一届或整个政府机器,由于人们不仅追求政治自由还要追求生活幸福,政治生活并非是每一个人的主要事情,故不可能由人们直接行使权力治理国家。所以还得建立政府,由它行使权力,因此人们必需在现实政府主导下生活,政府“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4】。

制度建设过程应然是政府与人们的博弈过程,制度的不断变化与发展是政府与人们博弈力量的此消彼长。但实然的制度建设是政府主导的,是政府自认为符合人们利益而设计的制度,这是因为公民社会还不够成熟和强大,达不到与政府博弈的实力,所以政府就包揽了制度社会的一切工作。等公民社会兴起和强大时,制度建设就会在政府与公民社会博弈过程中变化和发展,制度就会朝向公正发展,因为“制度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反映,又是社会公正的保障”【5】。

(一)政府主导制度建设原则

在现有的社会状况下,政府力量过于强大,所以制度建设要求政府遵循一些原则,使制度设计合法与合理。

1、宪法建立在人们心中原则。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每个人有权利也有义务了解和熟悉宪法,如果人们不了解宪法,宪法就是一张纸而已。现实中,放眼望去,了解宪法的人、看过宪法的人没有多少人。中学、大学都没开宪法学,这也不利于宪法在人们心中传播,真正的宪法是建立在人们心中的,而不是一张。人们心中有宪法才是制度公正与民主发展的最重要基石。

2、遵从法的精神原则。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提出的,论述法的制定要遵从一定的原则。“法的精神的基本含义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和该国的政体、自然环境、土地气候、人民的生活方式、宗教、贸易、风俗习惯有关系,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所以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法的精神。简而言之,法的精神就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可能有的种种关系之中”【6】。要以法的精神为指向,充分尊重本国公民的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

3、以理性为依据。政府主导的制度建设必须从理性出发,“争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7】,引导人们走向快乐,减少人们痛苦,政府缺乏理性以及政府贪图小利、与民争利是现代人们痛苦的根源。

4、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原则。法制和法治两个概念极其相近,从两者都要求政府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行使权力,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法制偏向于静态的规定,要求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法治偏向于动态的发展,是政府在法的原则指导下进行制度设计”【8】。由于人类各方面快速发展,产生了新思想、新文化、新技术、新财富等,法律的制定倾向于滞后,政府必须运用法的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引导人们走向幸福。“法律有限,人事无穷”【9】,正体现了现代政府权力与职能扩大的主要原因。

(二)政府与公民社会互动建设制度的原则

制度设计不可能永远由政府主导,当公民社会兴起和强大时,制度建设就要求政府与公民社会共同参与,它是一力量的博弈过程中。

1、民主原则。每个人参与政府的制度建设是不可能的,无论是有政治爱好还是利益诉求。当公民社会兴起时,政府制度建设就不能再单独行使,必须逐步扩大制度建设民主成分。政府的权力是人们赋予,“民主政府的本质,在于多数对政府的通知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制度下,谁也对抗不了多数”【10】,人民有权参与政府制度建设,虽然每个人不可能都参与,但公民社会有条件参与,公民社会有组织性、一定的政治性及利益相关性,政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公民社会的存在,允许公民社会民主参与,使制度建设民主化,提高制度的合理与合法性。

2、平等原则。在政府与公民社会共同进行制度建设过程中,政府与公民社会应处于平等地位。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府应该把决策权逐步让渡出来,由政府与公民社会共同决策制度的建设。

3、增量与最大原则。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往往涉及利益的分配,以及资源的使用,在这个过程,不仅要考虑社会效益还要考虑全民个人利益。以往制度建设是政府主导的,所以也容易造成部门立法,部门利益最大化问题。但在公民社会参与政府的制度建设,应本着增进全体公民个人利益为出发点,结合社会效益与个体利益,在保证个体利益增进至少也不损失的前提下,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建设才是合理的。

4、制衡原则。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许多制度设计是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设计的,出于公务员“公共选择理性人的存在”【11】,制度设计难免带有强烈的部门色彩。所以在政府与公民社会在决策制度设计时,由政府草拟制度设计,然后由公民社会力量决策通过。公民社会出于本组织经济人与理性人出发会制衡政府部门立法,使制度建设趋向制衡,政府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更多会主动向公民社会协商、妥协,从而最大限度增进公民个体利益。

四、制度建设管理的技术操作问题

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制度建设必须遵循一些普世原则以及人文环境、地理环境等因素,勾画了一些原则性问题,下面将讨论些实际操作性问题,以便于政府再去制度建设过程中合理与合法。

1、制度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当地人文环境、地理环境及风俗、习惯、传统等,不能做同一规划。例如在前几年制定了一项规定,人死后要火葬,不火葬要罚款等这项制度,且不论制度是否完善,从法理上,法的精神上看,都是不合理的。中国有几千年的入土为安传统,尤其在农村,不可能通过一项制度就可以把传统、风俗、习惯给于改变。从现实执行情况来看,效果很差,政府有利用职权之便侵犯人民利益之嫌。这可以看出制度遵从法的精神的重要性。

这项制度可以这样设计:考虑到城市人们文化素质较高,而且传统意识较为薄弱,只要制度完善就可以广为推行。在农村,考虑到风俗、习惯、传统等因素,可以鼓励农民火葬,但不强制,以自愿为主,可以辅以金钱等物质利益为诱导。精神诱导作用较弱,而且用的不好容易引起村民反感与抵制,比如政府为了推行这项制度,常常会宣扬一些例子,这样会适得其反,让这个村民背上一种负罪感,久而久之使村民都反感政府的行为残忍不道德。用制度慢慢改变人们的落后习俗,而不是强制和剧烈变革,而是渐进式的变革。

2、制度的力量有时没有传统的力量强大,必须用理性眼光看待公民社会的自治。例如前几年政府处于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目的,就将一大批森林加以公共管理,这样就把以前属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森林也变为公共管理了,结果是森林资源减少得更快,反而没有收回管理权之前的效果好。森林减少的原因是村民去偷林,由于管理员人员有限,不可能管理得了一个面子广大的森林,而且当地村民也熟悉环境,这样偷林现象就很严重;再加上森林管理员工资较低,他们也希望获得一些“外快”,这样就产生了一些灰色腐败现象。村民其实也是一个理性人,他们当然会计算所得所失,下面是一组博弈对比分析:

从上面对比可以看出村民在自治情况下偷林成本是相当大的,所以在有些村落森林资源保护较好的应继续让其自治,政府只是原则上作指导,向其提供资金与人员支援即可,切不可忽视公民社会自治力量。

3、资源集中时应有所分配。制度建设过程主要是资源的集中与分配,为了经济发展集中是在所难免,发展经济的成果必须公平分配给全体人民。在资源集中过程中必须保证每个公民的福利至少是不损失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资源集中带来的社会利益增大时必须增进人民的利益。例如高校教育发展,政府把大量资源集中发展名牌高校,从提高本国教育、科研水平的目的是可以理解的,但必须保证其他高校所获的资金至少不低于往年的情况下才可以。当重点建设高校的资源集中所取得的社会收益时,必须把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其他高校的发展,这样才能保障制度公平的合法性。

【摘要】制度是一种程序性、合法性规范,现代制度更多是指博弈规则。制度的合理与国家政治民主的发展也引起了公民社会的兴起。制度建设有政府单边主导制度建设原则:宪法建立在人们心中原则、遵从法的精神原则、以理性为依据、法制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原则,也有当公民社会力量强大时政府与公民社会主导制度建设原则:民主原则、平等原则、增量与最大原则、制衡原则。制度设计管理应遵循尊重传统习俗与增进人民福利的一些技术性问题。

【关键词】制度建设公民社会制度建设原则制度建设技术性管理

参考文献:

【1】[美]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页。

【2】资料来源百度百科,/view/660324.htm。

【3】资料来源,/docs/983284067901。

【4】《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页。

【5】宋增伟主编:《制度公正与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页。

【6】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77页。

【7】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天津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280页。

【8】张国庆主编,《公共行政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7页。

【9】张国庆主编,《公共行政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83页。

【10】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82页。

第2篇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的各级管理层,为了保护其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和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协调经济行为,控制经济活动,利用单位内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体系。

煤炭企业作为我国能源工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其内部控制是整个企业组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煤炭企业内部控制,是具有煤炭企业操控特点的控制手段,它对于煤炭企业的制度建设和传统的管理理论而言,是渗透于煤炭企业采、掘、机、运、通、供应销售、市场调查等各环节具体过程的管理细节,它由一系列具体的控制职能和方法、步骤、措施、程序组成,集国家法制建设、企业内部规章、企业行为及各项措施、操控方法、执行过程和具体程序一体,是一个规范化、系统化、严密化的完整体系,依靠全员化、过程化的协调控制发生作用,使各项内部控制措施落到实处,最终确保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以及后勤保障等诸多目标的实现。

二、当前煤炭企业内部控制的状况

近几年,煤炭企业的管理和控制理念有所加强,不断完善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在内部控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由于过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煤炭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严重。煤炭制度内部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请了总经理班子,但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煤炭制度应有的一些机构设置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实际运作中机构形同虚设。部分煤炭企业甚至根本就没有设置,煤炭制度仅仅具有了现代煤炭制度的外壳,而没有从根本上形成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明确界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者的权限和责任,决策和经营机构权利交叉,责任不明,难以形成有效制衡。

(二)内控机制不完善

为了确保其指令被贯彻履行,煤炭企业大都制定了各种措施和程序,一般包含授权和批准、职责划分、设计和运用适当的凭证、适当的安全措施、独立的检查和评价等。但在组织机构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预算控制、风险控制、报告制度控制许多重要环节上,还没有真正形成相互分离、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机制;一些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等决策程序还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比如,在长期投资方面,盲目草率,决策失误,投而不管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实物资产方面,疏于管理,被盗被毁,化公为私,损失非常严重。

(三)法人层次过多,职责不清

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应能确保组织中的每个人都明确地知道所承担的特定职责。在煤炭系统内部,从团体总公司到最基层的煤炭制度,有的多达五六个层次,这样谁都可以管,谁都又可以不管,出了问题以后常常是互相推辞责任,互相责备,最终不了了之,无法追究责任。由于层次过多,跨度太大,所以容易失控,使大批的投资资金难以把持,给国有资产造成丧失。

(四)考核不尽科学,奖惩未能对应

集团总公司对子公司经理、子公司对其全资企业厂长的绩效考核,还缺乏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体系。容易出现能奖不能罚,负盈不负亏的不对应问题;容易出现盈利时强调个人作用,亏损时强调客观原因的现象。

(五)对信息和人的作用重视不够

知识经济的到来,信息变得很重要。而作为信息的接受者、传递者和使用者的人更重要。而现阶段,多数煤炭企业对人的重视不够,没有树立内部控制员工为本的观念,没有把内部控制转化为员工的无意识操作的自觉行为。没能使每个员工都成为内部控制的直接参与者和直接受益人。

三、煤炭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2008年6月28日由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由,并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对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起到指导作用。

煤炭企业作为国家基础产业,一直处于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入世后,煤炭企业开拓更多渠道以适应市场所需,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更使煤炭企业努力探索降低物耗、减少风险、提高质量、优化管理等方面的有效途径。经过多方求证,加强内部控制及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成为驾驭、统领、指导煤炭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管理手段。

(一)切实转换机制,理顺体制

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这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按照集团公司本部(即母公司)的功能定位,完善组织结构,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结构体系。集团总公司与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其全资、控股企业之间,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出资人制度,集团总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公司(或企业)产权代表的任免权、重大投资的决策权、财务预算审批权、收益分配权、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权和内部审计权等。在理顺体制的基础上,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要求子公司进一步加大企业改制、转制的力度,减少管理层次,解决法人层次过多、搞经营管理的能人过少、注册资本总量小于实收资本、容易流失国有资产,以及债多、人多等问题,真正按照市场的需要转换经营机制。

(二)按照科学性、合法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不相容职能分开的内控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集团总公司内部、子公司内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体系和内部的会计监督体系,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保证管理系统循环畅通,实现集团总公司的战略目标服务。

(三)牢固树立全员化、全过程、全方位内部控制观念,使煤炭企业内部控制渗透到企业行为的方方面面,进而提升为一种独特的企业文化。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员工为本的观念,使煤炭企业的内部控制,真正成为每一个员工的自觉行为,让每一个员工都能成为内部控制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同时,从基础环节抓起,把每一道工序、每一项工艺都当作内部控制的平台和流程,大到煤炭销售、物资采购,采、掘、开、机、运、通等环节,小到办公用品、后勤保障,全部纳入内部控制的范围。

(四)强化成本控制能力

煤矿企业作为基础能源生产型企业,受传统管理方式的影响,成本控制方式单一,控制手段简单,以粗放式管理为主,材料、设备等浪费现象严重。推行内控体系能够改变企业由粗放管理、经验管理向数字管理、精细化管理方式的转变,强化了成本过程控制,增强了成本控制能力。

(五)完善控制风险机制

根据煤炭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将风险评估系统化。通过风险评估识别煤炭企业内部所有重要业务流程,完善煤炭企业重要业务流程风险数据库,建立起科学的风险评估制度体系。通过利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找出业务风险点,全面监控风险点,并采取恰当的方法降低各种风险。根据煤炭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发生可能性高、影响范围大、造成损失严重的风险主要有:多元化发展风险、安全生产风险、供应链风险等,应该重点加强对这几个方面的风险控制。

(六)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构建高效的财务风险机制

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是有效实施会计控制的核心内容。会计控制的主要形式就是制度控制。会计控制制度体系按控制对象,可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实物资产控制制度、对外投资控制制度、工程项目控制制度、采购与付款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成本费用控制制度、资金筹措控制制度、担保业务控制制度等。

构建高效的财务风险机制,加强对财务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企业在进行筹资方案决策时,既要考虑利益,又要兼顾风险。通过对财务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制定富有弹性的管理措施,保证发生意外时能够有效地应对。建立健全煤炭企业财务预警系统。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经营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的财务数据和相应的数据化管理方式,将煤炭企业所面临的危险情况预先告知企业经营者,并通过分析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原因和财务管理体系中隐藏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时煤炭企业还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配备财务预警系统的有效运行,以充分发挥负债经营的优势,将煤炭企业财务风险减到最小,实现煤炭企业财务成果的最大化。

(七)加强煤炭企业筹资风险管理,努力化解筹资风险

企业的负债规模不仅取决于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还受投资项目对负债承受能力的制约,因此应当保持合理的负债规模、优化负债结构、合理资金运用,规避财务风险。当资金利润率大于利息率时,以调增长期借款为宜;如果资金利润率小于或等于利息率时,应适当削减负债规模。要保持合理的负债结构,不同的负债组合会给企业筹资成本、风险和报酬带来不同的影响,要对短、中、长期负债保持合理比例。在负债规模大体相同的情况下,流动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比例越大,特别是流动资产中的速动资产比率越高,企业偿债能力就越强。掌握这些特点,煤炭企业可以找到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生产经营资金占用结构,并由此产生最佳经济效益。

(八)健全审计机制

第3篇

良好的企业制度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并实现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的双赢,强化企业竞争力。相反,企业制度建设一旦存在问题,不仅仅会影响事件处理和企业的正常运行,还会对企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如果长此以往,甚至会使企业发展步入误区,影响企业的长足发展。

(一)制度未能符合国家法律及政策要求。企业制定企业制度时未考虑国家政策的发展方向,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这种情况也表现在国家法律法规已颁布或修订,而相应的企业制度还未得到及时的完善,就会发生企业整体发展方向与国家法律政策出现偏差的可能性。

(二)企业制度同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相悖。企业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相应经营目标,而有些企业在制度起草建设过程中仅就制度而制度,仅就约束而考虑,未针对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制定具有针对性并行之有效的方案,这样就彻底失去了企业制度建设的方向,也无法对企业发展产生有力推动力。

(三)制度缺乏针对性,缺乏条理。企业是一个完成复杂的系统,可分为职能、生产、协调、管理几大部分,企业制度需要考虑到各个部门的特点和部门之间的联系,有些企业制度建立之初,为满足有些部门要求,内容杂乱无章,缺乏系统性,虽然涵盖各个方面,但过于复杂,条款众多且重点不够突出,执行难度大,往往针对个别问题,不够系统全面,不但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给企业带来次生问题。

(四)企业制度与现实脱节,缺乏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企业缺乏对本企业实际的深入调查研究,过于借鉴其他企业成功做法,却不符合本企业实际,与现实脱节,无法实施,有些即使达到了高标准严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就是缺乏实践和未从实际出发的后果。执行力和可操作性是企业制度出台的前提,缺乏可操作行的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纸空谈。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某个或某几个部门直接出台政策,而未经过与其他部门协商讨论,从而出现的考虑不周的状况;也可能出现在过于落后或前瞻过度的政策,无法与企业现今发展相适应,就会出现各种问题。脱离了企业本身实际情况的政策,制度建设就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五)企业制度落实过程缺乏宣传及检查修改。首先,很多企业制度出台之后,没有经过广泛的宣传通知,为落实到实处,很多员工并未了解其重要性或知之甚少,尤其有些制度与员工的办公并未息息相关,更有很多人关注欠缺,导致信息传递出现偏差,到反馈环节甚至出现有部门或员工未能完全了解政策内容的情况。其次,企业制度的执行缺乏信息的反馈及检查,更难提政策的修订,没有反馈的政策难以了解其落实状况,更无法了解其存在问题,所谓修订和提升更无从谈起。企业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落实、反馈、查阅、修订,在不断的修改和执行考察中才能探索出适合本企业的制度建设方向,而缺乏反馈的政策对于企业制度发展就成为一潭死水,毫无发展空间。

(六)企业政策执行过程缺乏奖惩制度。企业制度管理的核心对象是人,只有通过对员工的有奖惩的引导,才能树立企业整体积极向上的动力,很多企业对相关制度的执行缺乏奖惩规则,首先,对于员工执行缺乏动力,可操作性和执行力难以得到保障,另外,容易造成员工对制度的妨碍,对整体制度推进形成障碍。

二、完善企业制度建设的对策

事实证明,企业能否实现长远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企业制度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先进性。因此,建设长寿企业,首先要完善制度建设。企业制度建设是企业长久不衰的基本条件和根本要求,企业要完善制度建设应注意以下要点,方能实现企业制度的长久完善。

(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及整体发展方向,同时根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只有符合国家政策发展方向的制度要求,才能符合企业的发展方向,并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同时应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调整相关规范制度,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并有明确目标。制度建设首先应适应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要求,缺乏相关制度能符合公司的长远目标,并促进公司目标的顺利进行。有目标的制度建设才能在公司形成强大推动力,才能促进企业上下行动一致,在完成制度建设的同时,促进公司整体建设目标的长远发展。

(三)必须具备系统性、有条理。企业本身就是一个有条理的复杂系统,企业制度建设,也应有形成完整的系统,有明确的条理。企业从业务上可分为人、财、物、产、供、销各个层面,企业制度建设应考虑到相关各个层面,同时与各个部门协调共同完善,形成清晰完善的系统。

(四)企业制度建设应从实际出发,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度是企业员工的标准行为规范,要根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不过于超前,不落后的企业制度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既有执行力,同时能推动企业的建设发展。

(五)企业制度制订完成,应及时宣传下达,并定期检查落实,按照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任何制度的实施都需经历从强制执行到自觉遵守的过程,首先应让每位员工都了解相关制度,并了解自身应如何落实。继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矫正,总结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由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共同给予参考意见,共同讨论最优方案,不断修订完善,才能改正制度不够科学、合理之处,促进制度的长远建设。

(六)适当奖惩、以人为本。制度建设中,应体现平等关念、竞争观念。奖惩观念,平等主要表现在执行力上,每个人都应该有以身作则,推进制度建设的行动,同时通过对错误的处罚、突出的奖赏,建立平等竞争的健康氛围,促进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促使企业沿正确的轨道运行。

第4篇

一、近年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的实践及取得的成效

自1999年人民银行内审部门行使中央银行再监督职能以来,内审部门在全面内审、专项检查等检查中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查促建、以查促整。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内控建设的要求广泛开展补充建立新制度、修订完善旧制度的活动。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基本建立了包括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在内的内控制度体系。

通过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对内控制度在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履行基层中央银行职能等方面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排查内部风险点进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的自觉性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单位领导及纪检监察、内审部门等职能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渐加大,初步形成了内控制度先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并重的风气和氛围。

二、目前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部门向来以内控制度严格而著称,但近几年部分机构在内控上却出现了“外紧内松”的现象。这一点从全国各地不少金融机构发生的案件中可以得到答案,特别是最近发生的人行洪湖支行枪弹失盗案和赣州抽张短款案给我们以警示,必须从内控制度建设中查找不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内控制度全面性难以界定

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现代化的产物,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各种工作程序、手续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因此人民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主要为:金融监管制度、货币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结算管理制度、国库业务管理制度、货币发行与金银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尽管各种制度较多,但内控制度全面性方面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实际建制工作中缺乏具体判断标准也即定量要求,导致内控制度评价、检查时标准不一,不利于相关部门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现实的问题是:基层行及科室需要制定多少制度才是全面的?作出全面性判断的标准或依据是什么?

2、内控制度的规范性不够

(1)有的基层行未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内控制度,有将上级行规章制度、全行性内控制度直接作为单位、部门内控制度的情况。

(2)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且与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存在有前后不一、相互矛盾的情况。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文化,操作性不强,不能为业务提供实际的指导;有些制度偏重于强调纪律约束,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有些制度缺乏必要的处罚措施,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制度,但缺乏严格的、经常性的检查制度。使一些基本制度如柜台交叉复核、双人双责和事后监督等难以落实,替岗、代岗、代人签章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导致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失误,增加了经营上的风险。

(3)内控制度未按照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部分制定。

3、内控制度的及时性不够

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是,一些单位、部门未根据上级行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内控制度,以致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有些新型业务已经开展,但制度尚未建立,致使运作上带有盲目性。

三、对内控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将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理解为一项临时任务、阶段性工作。甚至,个别原来内控制度比较薄弱的单位、部门存在厌烦、畏难、抵触情绪。

2、由于内控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比较原则,导致部分单位、部门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理解、做法不一。例如,部门内控制度包括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与人员分工三个组成部分,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没有规定。我们认为应首先制定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然后将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到岗位,最后将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具体体现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中。又例如,部门岗位责任制如何制定未明确,有些部门即按部门现有人员来制定岗位责任制。我们认为应“因事设岗”而不应“因人设岗”。

3、内控制度体系不够完整。从目前情况看,从上到下都只要求职能部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从内控制度的体系角度看是不完整的。我们认为,一个单位的内控制度应由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两部分组成。全行性内控制度对全行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约束,部门性内控制度对部门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约束,两者无重要性之分,其区别仅在于约束范围的不同,即全行性内控制度是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部门性内控制度是该部门、该部门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4、内控制度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存在缺陷

(1)内审部门只是内控制度建设的牵头、协调、监督、检查部门,但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部门误认为内控制度建设是内审部门的工作,因而不是主动开展内控制度建设,而是等内审部门提出问题后再去修订、完善制度。

(2)内控制度评价效果不佳。各行虽然按规定成立了相关内控制度评价小组,但一方面由于熟悉全行各部门所有业务的人员毕竟是少数,评价缺少针对性,另一方面评价小组即使提出了修改意见也存在理解上的不同缺少权威性。

(3)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不够。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职责,在内控制度建设上也不应例外。而且,上级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职能部门各项业务和工作比较熟悉,对制度规定和岗位分工的原则要求比较了解。而现实的情况是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

四、增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性、有效性的建议

首先应该解决好对内控制度的认识问题。对上级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任何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在内部制度面前,员工人人平等,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一旦违反就要追究责任。只有切实解决好这些认识问题,才能克服内部制度管理中的随意性,提高内部制度的权威性,增强贯彻实施的自觉性,构筑起风险防范的“铜墙铁壁”。

1、为改变内审部门在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上单枪匹马、孤军奋战的状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对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内审部门负责本行及下级行全行性内控制度的规范、统一工作,上级行职能部门在做好自身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下级行职能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2、为解决下级行内控制度建设上理解偏差的问题,同时避免上级行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监督时标准执行不一可能导致下级行无所适从的问题,建议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制定下发下级行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的目录(目录中规定的制度必须制定,除此之外可结合各行、各部门实际补充制定)。

3、为解决下级行内控制度内容过于简单、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等问题,建议上级行内审部门、职能部门将下级行现有已制定的全行性、部门性内控制度进行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对规范的各项制度蓝本后印发下级行,由其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制定各项内控制度。在此一是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任何内控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并考虑到其可操作性。因为制度是需要人去执行和为了规范操作的,好高骛远、不切合实际的制度即使再严格、再全面而不具有可操作性也会失去它本身的意义,使员工无所适从、难以执行,这就起不到制度应有的制约、规范作用。所以,要避免制度悬空或华而不实现象。二是要注重制度的动态性、时效性。事物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制度亦然,目前,因为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法规已不尽适应或相对滞后。因此,各单位、各部门应随着业务的变化、中心工作的更替、重点的转移、时间的变迁等紧跟形势,把握政策,及时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树立动态的监督管理理念,避免内控制度对业务行为的不协调性和控制上的滞后,使内控建设紧跟形势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相信,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时效性,一定能较好地解决内控制度规范性问题。

第5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会计信息;监督;岗位轮换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作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系列会计工作方法,能够实现对企业经济和财务等方面的有效管控,为企业会计核算、监督及相应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时期,企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这对企业会计工作带来了严竣的考验。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需要建立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内部会计制度,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大幅度提升企业资金利用率,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为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资本在国际市场的流动速度有了质的提升,特别是电子商务的出现,金融交易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这种大环境下,企业需要拥有健全的、能够应对内外部变化的会计制度,否则会对企业的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在当前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十分普遍,这其中涉及到会计制度缺陷和人员素质等因素,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企业需要针对自身的特点建立一套与其相符的会计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全面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企业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需要避免企业内部工作职能不同员工之间出现串通作弊的现象,因此在企业会计制度中,需要对不相干的职位进行分离处理,这样企业各部门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牵制的局面,有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企业还要确保行使控制职能人员的素质与岗位的要求相符,从而为内部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提供必要的条件。另外,还要完善企业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使业务制度与财务制度相互催进、相互监督,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占据优势,有效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方法

(一)转变会计观念

为了能够更好的落实财经法规的改革,需要深入学习理解新制度,因此要求企业会计人员要及时转变观念,加快推进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在思想意识方面提高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前瞻性。要在企业内部设立完善的会计体系,做好人员配备,并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针对企业的发展实际来采取适宜的会计核算方式,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会计制度,从而实现对企业会计事务的有效管理。

(二)创建有利的环境

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过程中,企业需要不断对自己的环境进行调整,从而为内部会计制度建设创建一个有利的环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保证会计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兼顾不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以及相互配合的原则。建立良好的培训和学习机制,以此来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实现对资产的有效管控,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以此来强化对资金和成本的预算重审,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和报告制度,实现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全面防控。在企业不断改善内部环境的同时,还要注意与良好的外部环境有效衔接,以此来推进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建设进程。

(三)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企业在完善内部会计制度过程中,需要与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结合,可以适当的参照和借鉴成功的经验,制定出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同时还要对企业内部财务工作岗位进行规范设置,明确每个财务岗位的职责。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还要体现出企业发展特性,并针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确保企业会计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另外,在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时,还要对企业各个部门进行综合考虑,以督促企业全员对会计工作的有效配合,从而形成部门之间的有效制约,更好的促进企业的更快更好发展。

(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企业所处行业以及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多层次的会计结构,形成规范的企业内部、外部监督机制,共同监督企业会计工作。一方面分别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会计机构,各部门人员明确职责、相互制约,避免会计监督遭到人为干扰,进而杜绝财务信息造假的情况;另一方面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会计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审计监督。

(五)建立并完善岗位轮换制

由于会计部门作为企业内部一个较为特殊的部门,因此企业要建立并完善岗位轮换制,即定期和不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以此来预防财务人员任职期间一些错误发生后带来了的危害。而且实行岗位轮换制过程中,财务人员在换岗位过程中都需要对账目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可以有效的预防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在定期换岗的基础上加入不定期换岗制,可以对财务人员起到警示作用,规避其工作行为,减少违规事件发生的机率。对于岗位换轮制的实施,不仅仅单指会计人员,凡是企业内经手财务的人员都可以实施岗位轮换制,这样企业会计工作能够更好的渗透到企业各个环节中,更好的发挥出会计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对企业内部管理工作进行完善。

三、结束语

随着企业发展过程中内外部环境的越来越复杂,企业对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以合法性、适应性、科学性、效益性和内部控制等作为会计内部制度建设所需要遵循的原则,为会计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做好会计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完善,从而推动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回建国.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问题探讨[J].菏泽学院学报,2013(08).

[2]金莹.关于企业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研究[J].经管空间,2014(10).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阆中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边查找问题、边落实整改、边完善制度,切实解决“”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二、工作任务

围绕解决“”方面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

结合就业工作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与经办业务有关的各类规章制度由各股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围绕解决“”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制度。

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反对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局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各股室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

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

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落实群众监督。要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快处理。

三、方法步骤

市就业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由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股室负责具体实施。时间安排从5月下旬开始,到6月中下旬基本结束。

(一)制定计划(5月下旬)。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及各处室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依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规范,结合经办工作实际,制定制度建设计划表,明确制度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制度名称、完成时限等。

(二)拟定制度(6月上旬)。由各相关股室负责,草拟相关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明确具体,务实管用。

(三)制度审核(6月中旬)。各相关股室拟定制度初稿经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由分管领导把关、进行评估。

(四)制度执行(6月下旬至7月下旬)。按照“成熟一个、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制度建设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股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于每项制度,都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研究讨论,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制度拟定工作。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第7篇

【关键词】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要想建立完善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就要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建立力度,将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作为制度建设的核心,将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强制度的实际执行力度,完善整理规划,突破制度建设的重点与难点,从而逐步建立具有科学的内容、完整的程序、齐备的配套设施等优点的有效反腐倡廉制度,并增强制度执行的实际效用。而仅仅只是建立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并不够,还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只有创新,才能仅仅跟上时展的最新动态,并永葆反腐倡廉制度的先进性与科学性,不断增强制度的实际效用。本文旨在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提供几点建议,以为反腐倡廉相关工作作参考。

一、反腐倡廉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古代传统的儒家思想将伦理道德的地位看的极重,主要是用“德”来衡量人的自我修养,用“仁”来规范人对他人的言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革,但儒家思想仍然对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深远的影响。但是,伦理道德毕竟没有一定的强制约束力,无法从根本上预防甚至是杜绝腐败现象。所以,反腐倡廉的根本还是在于建设一个科学有效的制度。健全的制度与强烈的制度意识是党员干部们坚持执政为民、廉洁执政的关键因素,是从根本上防止或预防腐败现象的重要保障。所以要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力度并进行制度创新。

二、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至今,虽然我党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力度,有效减少了腐败现象,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审批与出让土地、开放煤矿资源、建设公共设施以及金融等方面,并逐渐向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环境保护以及社会保护这些领域渗透。同时,执法人员不按要求规范、公平执法,行政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也很频繁,再加上夸大政绩与奢侈浪费问题也是腐败问题的重要表现。目前,腐败现象具有集团化与高层化的特点,这要求在探究腐败现象源头时,不仅要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与人的成长、教育环境入手,还要从干部选任制度、管理制度、权力分配、制约、监督等体制入手,全面分析发生腐败的原因,并从根本上将其加以解决。反腐问题频发的原因主要有:

(一)权力过于集中

领导权力过于集中,导致个人地位凌驾在集体利益上面,从而产生,这是腐败现象发生的根本性原因。某些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正确理解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效率的关系,或是主观意愿的加大自己的权力,以提高办事效率作为其集中权力的借口,享受掌权者的乐趣。

(二)责任问责制没有落到实处

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问责机制没有落到实处,没能严惩腐败者,肃清干部队伍,致使他们有恃无恐。近年来,虽然中央对干部的问责力度加大,但问责内容极为有限,且问责的惩罚力度不够,这些严重影响了问责机制的发挥。这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问责力度,从制度入手,依靠各方面的力量促使领导干部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认真做实事、做好事,担起领导的责任,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为党政建设做贡献,进而预防腐败问题。

(三)用人制度不完善

在选拨及任用干部过程中,用人不当和缺乏民主监督现象极为严重。许多地方干部和部门领导在用人时,不是凭借人才选拨的考核制度,而是按照“裙带关系”以及“金钱交易”,严重缺乏公信度。

三、建议

反腐倡廉制度具有体系性、覆盖性以及强制性这几个特点。对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要从体系入手,将制度的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并促进其约束力与执行力的提升,才能促使反腐倡廉制度有效发挥其应有效用。

(一)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工作需要将政企、政资以及政府和市场的中介组织有效分割开来,并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从而在根本上防止干部权力伸向市场。当前经济环境下,我国对各项建设的投资项目多、金额大,如果不能与此同时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督,将诱发许多腐败问题。所以要不断强化行政管理的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尤其要注重加大对于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公共资金监管的力度,建设健全的公共资源配置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的问责机制。

(二)完善干部选任制度

干部选任机制是腐败现象发生的源头,要从用人机制入手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民主是用人制度得以发挥实效的核心,要重视民主在用人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完善用人制度并将其落到实处,使干部选任更加科学、民主,只有这样,才能打造一批强力的干部队伍,进而防止腐败现象发生。干部选任制度需要主体清晰、流程科学以及责任明确,在制度上防止“裙带关系”问题。重视民主推荐的有效性、评估的真实性以及干部考核制度的准确性,从根本上治理用人不当现象。通过创新干部选任制度,促进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洁。

(三)完善司法管理体制

执法不公、不严以及执法存在偏袒现象,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还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降低了社会公信度以及信任危机。司法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是进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的工作重点。要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管力度,要追求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错、违法乱纪现象,不断促使执法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四)完善高校领导体制

高校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地方,而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校领导干部现象被披露,致使高校的社会影响力与社会评价越来越低,直接影响了其原本职能的发挥。领导体制导致高校领导的权力高度集中,再加上日趋像行政转化的办学方式,导致高校腐败现象渐渐频繁。面对这个问题,需要不断进行高效教育体制的改革,实行专家治校,在使基础建设、采买教材以及招生各环节科学合理化的同时,还要使监督流程更加公平、公正以及公开。

(五)完善国企体制

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离不开国企与国有金融机构的促进作用,然而,其在发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占用并垄断了公共资源,进而引发腐败问题。加强国企与国家金融机构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的力度,需要对其负责人实行监督管理,并增强上级领导工作的透明度,合理分配上级领导与企业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并建立领导与高层收入公开制度,使其透明化与公开化。

(六)不断强化政治体制改革力度

只有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保证政治制度的有效与活力得以保持,并防止官员干部因思想落后而。推进政治体制不断发生变革,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一切以人民群众的集体利益为标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结束语

是影响我国发展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不断坚持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与创新,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坏,保证我国各项建设的持续与稳定开展,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包心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创新[J].廉政文化研究,2010(1)

第8篇

【关键词】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一、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严格按照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展开工作,能够确保医院的资产完整性,提高资产的使用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产的具体使用,把控医院资产调用分配,有效避免资产流失的情况。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提高财会信息的可靠性,财会人员根据准确的会计信息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医院的财务部门需要向相关负责人反馈医院的财务现状,准确的财会信息有助于决策者制定科学有效的发展决策。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促使其加快落实与工作相关的制度规范。充分利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将相关责任工作具体到个人或部门,保证医院日常工作能够有序进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减少了医院的成本支出,在以往的医院财务管理中由于管理过程有疏漏,往往出现虚报支出的现象,无形中增加了医院的经营成本,为医院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不利于医院的良性发展。而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帮助下,财务部门对医院的各项支出收入进行严格审核,控制医院的经营成本。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还能优化医院的人员组织结构,优化人员配置,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相应岗位上发挥最大价值,进而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实施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医院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发现落实目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

二、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现状

(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基础环境较弱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前提条件是医院全体员工要正确认识财务内部控制,但是目前有少数医院的员工甚至管理人员对财务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误区,缺乏正确认识,不利于制度建设。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基础环境较为薄弱,部分医院仍旧沿用传统的财务管理观念,忽视制度建设。而且医院倾向于纵向权利管理,很少使用横向管理体系,导致医院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较弱,基于这些情况下建立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能保证其全面性。另外,医院财务人员的素质能力也是影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环境的重要原因,缺少专业的人才支持,建立的财务内控制度的可执行性无法得到可靠保障。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展开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就目前医院的管理现状来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基础环境仍需加强改进。

(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内容发生变化由于医院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国家会给予其一定的资金支持,所以医院的一大部分收入来自于国家拨款,但是也因为资金来源于政府,医院更注重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公开程度。在这种情况的影响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类似于事业单位向上级部门反馈自身的财务情况,而对医院自身不具备监管作用,对医院的运营效益和降低成本作用并不明显。目前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要求财务部门的工作透明公开,严格遵循法律规范,还需要将医院的经营成本和效益纳入考量范围,财务内控制制度内容发生的变化医院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适应。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国内大多数医疗机构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评价机制不完善,缺少统一的标准,导致监督评价机制流于表面,不具备实际效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程度不高,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奖惩机制落实不到位、缺少内部约束,部门职责未能遵循相容分离原则,影响医院的发展。

三、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策略

(一)重视财务内部控制医院所有职工需要正确认识财务内部控制,首先,医院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需要改变以往的传统思想,改变政府拨款心理,提高对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明确财务内部控制对医院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通过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其次,医院的财务人员需要重视自身能力素质的提升,积极参加医院开展的专业培训,同时还需要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学习新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对于财务管理工作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同样重要,提升道德修养能够有效避免财务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最后,医院需要加快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顺利实施,通过内部审计部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财务内部控制工作中的缺陷不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前提是医院对财务内部控制有足够的重视。

(二)建立完善的内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医院的货币资金由银行存款、现金、专项资金等组成,货币资金的流动性较强,若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则会导致出现侵占公款、挪用公款等行为。医院的日常工作中货币资金频繁进出,货币资金管理控制方面存在较多风险,医院要对每天收到的资金严格核算审查,将出现违规行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账实管理,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相互分离,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工作,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相关信息,规定银行票据和印章的管理方式,会计人员主要负责财务管理。货币资金的收付都需要经由专业人员的审核,核对其相关手续票据是否完整。定期清点货币资金,安排人员与银行核对账目,保证账实相符。另外,医院职工的资金借支管理需要对员工资金借支的范围进行限定,同时规范借支方法及报销流程。

(三)完善应收付账款管理制度医院收入是支持医院正常经营的关键,收入账款管理是财务管理中的重点,医院需要根据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药物价格标准合理设置药品价格以及医院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准确录入各项收费标准,并且通过系统对具体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保证医院的收付符合标准。加强票据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核实票据的有效性,通过加强票据管理能够清楚划分收入界限。医院需要加强支出管理,要规范医院支出,严格控制资产购置的资金支出,合理设置报销流程。

(四)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医院的资产包括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等,加强资产管理是财务内部控制中的重点内容之一,为了减少资产管理不到位而带来的风险,医院需要严格把控资产采购的最终处置环节。采购资产需要严格根据预算内容进行,并且保证购入资产的质量,同时保留资产采购的相关票据;资产入库要详细登记其数量、特性、存放方式、金额等信息;资产保存需要根据其特性要求妥善保管,避免资产损坏,对于特殊资产要单独管理,将资产的各项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生成条形码或者二维码,后期根据条形码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资产出库也需要详细登记其去向以及领取人员,跟踪资产的流向,建立一定的问责机制。一旦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尽量减少人为损坏资产情况的发生;医疗资产的处置不得由个人或部门私自处理,必须交由专业机构进行规范化处置。除此之外,需要由库房管理人员定期盘点清查资产数量和折损情况,确保资产的真实价值与账面上登记的信息相符。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医院需要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改变传统的财务管理观念。医院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职工都需要全面提升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清楚了解医院当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现状。同时结合医院的实际发展情况,改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医院资产的完整性,提升财会信息的准确可靠性。通过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降低医院的经营成本,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全面提升医院的内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解传敏.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综合效益[J].时代经贸,2018(35).

[2]李淼.关于医院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J].科学中国人,2017(8).

第9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内控制度 存在问题 整个措施 必要性分析

由于我国目前还处于发展中国家,还需要事业单位作为支撑,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竞争也来呀激烈,事业单位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就必须重视内控制度的发展,我国事业单位通过多年的发展,发现内控制度对市场经济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建设完善的内控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从而保证事业单位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还能对事业单位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政策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但是有我国内控制度的起步比较晚,很很多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国事业单位在内控制度上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本文通过在事业单位多年的额工作经验就目前事业单位在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深入分析,并制定出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希望对事业建设完善的内控制度有一定的帮助,从而保证市场经济和使用单位健康稳定发展。

一、事业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一)满足新经济时展的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完善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虽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方式。要想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首先就要转变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在新经济时代的背景下企业要想赢得发展能力,就必须控制企业生产成本,而内控制度的建设对企业控制成本管理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事业单位的规模不断扩大,就需要发展与之适应的经验管理模式,目前我国很多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使得在企业内部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对事业单位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事业单位要想满足新经济时展的需求,就必须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才能保证事业单位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是促进事业单位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经过多次的体制改革,从原来国家政府拨款到现在凭借自身的经济利益维持事业单位的发展。使得事业单位对企业控制权利逐渐增大,现在很多事业单位不但拥有以前的各项职能,同时还增加了投资、租赁、证券等经济活动。随着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对企业资金的使用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以及不只局限在日常项目的费用和企业的开资,同时向产品生产、原材料采购、整合资源的方向反向。随着事业单位经营项目的增多,对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越来越重视,通过建设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很大程度上提高事业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在很多事业单位中,由于相关的会计体系不完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内在制度不完善,从此很多违法乱纪等腐败行为。通过不完全统计,事业单位每年因为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上千万。所以,事业单位要想顺利发展,就必须完善内控制度建设。

(三)是保护财政资产的主要手段

建设完善的内控制度是事业单位保护财政资产的主要手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事业单位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和政府的财政拨款。怎么把这些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在很多事业单位面临的主要工作,也是事业单位实现依法理财的主要条件。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能保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事业单位财政收支规范化,会计部门财务管理的科学化,从而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把贪污、受贿、控制在萌芽当中。通过建立完善的的制度在保证事业单位财政资产的同时为企业实现依法理财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促进事业单位财政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依法理财的关键所在

通过加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是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明确规定出“各个单位应当适当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过《会计法》的深化改革,在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维护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保证内控制度建设的更加顺畅。

二、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现状

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是所有国有企业生存发展的主要基础,在企业内部必须为内控制度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严格执行管理的政策制度,保证内控制度能顺利进行。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迎来快速发展,很多经济指标每年都在增长。通过在事业单位多年的工作经验,以及相关文献的查找,总结出我国目前事业单位在内控制度中存在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事业单位对建设完善内控制度不够重视,人为干预的因素比较多,特别是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处于发展初级阶段,需要成本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其他管理部门共同协助,才能建设完善的内控制度,提高国企资源运营的质量,促进国企健康快速发展。

三、当前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内控制度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难免会出现很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就会严重制约着事业单位长远的发展计划,事业单位管理上的缺陷主要表现为内控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通过在上海长航医院财务单位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国目前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者对内控制度建设的意识比较薄弱

在事业单位中增强内控制度建设的意识对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很多事业单位中,相关的管理人员只重视企业的发展,而忽略了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这对事业单位有致命的影响,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忽略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就相当于阻断了企业的发展道路。很多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对企业内控制度的了解非常有限,对内控制度的了解仅仅停留在完善部门规章之上或者对员工进行考核的层次,远远达不到运行内控制度需要的理念。在事业内部开展内控制度的建设只有部分财务人员参与。在落实内控制度过程中,就出现最高领导一人决定的现象,人治决定法治的情况非常普遍,发挥不出内控制度原有的价值,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二)内控制度不完善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内控制度的运行只是按照国家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运行,虽然从原理和理念上来讲,符合了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发展的需要,但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型企业,对事业单位的作用比较小。通过实际的调查走访,反向很多事业单位根本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哪怕极各别的事业制定了内控制度,也是在财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进行内控制度管理。甚至是在分析相关财务管理过程中,大多数都是凭借原有的工作经验来完善内控制度管理,内控制度的控制范围仅仅局限在各项经济活动的开支上,很少关注产品生产成本和业务操作流程,内控制度建设层次较低。如果在遇到相关的问题,没有统一的参考指标进行处理和修改。除此之外,由于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者对内控制度的意识比较浅薄,对内控制度建设不重视,导致事业单位内外一直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控制度,更加没有完善的内控制度理念,这些原因都是导致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原因。

(三)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在很多事业单位中,那内控制度和内部监督进行混淆,认为内控制度就是内部监督,这是管理者要做的事情和我们没有关系。更有甚者把内控制度当作是事业单位中的普通的规章制度,对内控制度缺乏真确的认识和了解,使得很多内控制度的政策落实不到实处,从而造成内控制度不完善。通过不完全统计,很多事业单位的员工对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普遍不高,对内控制度的内容理解不全面。虽然很多事业单位都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没有对内控制度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使得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起不到原有的作用。在事业到位中要想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就必须保证内控制度的可行性,以及落实到方法,而不去仅仅制定出相关的控制制度。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

目前我国很多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总存在不同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事业单位对会计凭证的管理比较随意,大多数都是等事件发生后在进行反思和研究,而没有做到事先控制,对事业单位制定的发展战略有很大影响,没有对财务投资风险进行预先控制;然后,对投资付款的项目没有提供有效的付快凭据,财务付款的支票和印章统一管理,不能真正实现内控管理;其次,财务管理对会计凭证只是按照单纯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装订和管理,而没有重视财务业务类型,把很多不同的业务全部混乱订装在一起,而没有分类放置,对以后的财务管理造成很大影响;从财务管理的记录的会计账簿来看,发现材料管理在记录账簿的的过程中,只重视分类账的管理,而忽视了备查账的管理,在账簿中只记录交易的金额,没有记录交易金额的原因。从财务报表的质量来看,往往只重视会计报表,而没有对财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没有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编制。很多情况下考虑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能达到财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任务和要求,而没有根据相关的财务数据和资料去分析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加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得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的措施。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由于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就会走出财务信息失真,从而导致事业单位很多工作不能顺利进行,就不能为事业单位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严重制约着事业单位发展。

(五)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事业单位工作比较稳定,但是相对其他企业工资比较少,再加上事业单位晋升比较困难,人为干预的因素比较多,很难吸引到财政经济高校必要的优秀高才生,目前很多的会计师都临时学习的会计,而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会计培训,具有的会计专业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比较匮乏。在事业单位中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很多员工由于能力有限,对内控制度没有全面的认识,把会计监督工作认为是企业正常的规章制度,严重制约着内控制度建设的效率。还有一些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比较低,为了尽快的完成上级安排的财务任务,就采用错误的计算方式,来完成财务核算任务。总体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如果不得到及时的解决,不但影响内控制度的建设,而且对企业财务核算的质量都有一定的影响。

(六)财务制度把关不严

由于最高领导“一支笔”,事业单位在财政管理制度上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企业资金使用没有节制,资金花销没有明确的记录,很多管理者私自挪用资金,会计管理者在统计核算过程中,使得企业收入和支出对不上。使得财政资金不能实现最大化的利用,而且还会出现超支状况。由于在财务管理中没有确定一个确定的范围和标准,使得大量资金被私自挪用。在投资项目上没有进行仔细的调查,使得很多资金花费到很多不合理的项目上。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事业单位在财政管理上极其不合理,利用事业单位独有不需要核算成本这一特点,就放松了对企业具体资产的管理,在领用实物资产中没有办理有效的手续,再加上管理物资制度不健全,使得很多资金的去向无法核对,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运营有很大限制性。

四、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管理者内控制度意识

2000年7月出台的《会计法》中有明确规定,企业单位的负责人必须要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承担主要的责任。所以要在企业内部重视相关了领导的培训,保证每个领导都能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提高领导者的内控意识。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领导者和财务负责人员要共同交流和协商,共同努力保证内控制度在事业单位中顺利进行,最大程度上发挥财务部门的管理作用,为企业领导者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内部控制应当符合以下几种原则:首先相互制衡的原则,也就是说要在企业内部相同的岗位要相互监督,相互督促从而实现共同进步,领导和下属之间要相互牵制,领导在分配任务过程中要保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安排工作中如果发现问题,下属可以之间提出,对于授权、记录保管等方面要相互控制,用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在事业单位中真正实现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然后是责权统一原则。各个岗位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对内控制度做的好的员工进行奖励,对做的不好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最大程度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把内控制度落实到每个员工上身;重要岗位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包括领导在内);其次是不例外原则,在事业单位中要在保证每个员工都参加到内控制度的建设中,任何人都不能例外。把内控制度的公平性和整体性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控制

在很多事业单位中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得内控制度发挥不出原有的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想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内控制度能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不但要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还要提高服务意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服务业。一个好的服务态度不但能提高企业的信誉,而且还能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培训工作及时发现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科学、合理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以便建立更加完善的内控制度。加大事业单位的审计力度,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严格执行奖惩措施。

(四)完善会计核算体系

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对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信息质量有重要意义。所以在事业单位内部要通过合理的方式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各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对日常项目消费的财政资金做好记录。以此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才能保证内控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包括对基建等重大项目的专项审计。

(五)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

21世纪是人才竞争的世纪,事业单位要想提高综合市场竞争能力,就必须重视人才的培养,不但需要员工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还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因为是事业单位中无论是财务管理,还是物资管理,都需要人来参与。内控制度的建设也需要人来完成,领导要对下属进行关心爱护,建立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保证内控制度建立的更加完善。

(六)内控人员要加深对内控制度的理解

在事业单位中张贴内控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定期召开内控制度知识大会,在这一过程中领导者要做好带头作用,真正把内控制度意义和好处落实到每个内控人员的身上,不能对内控制度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同时要是事业单位内部为内控制度的顺利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形成良好内控的文化,保证内控制度能发挥最大价值。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新市场环境下,事业单位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制度非常重要,通过内控制度不但能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而且还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保证事业单位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健.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J].现代商业,2013

[2]金晶.财务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4

[3]朱晶淼.浅析加强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的必要性[J].商,2014

[4]张大宝.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时代金融,2015

[5]闫秋颖.建筑施工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解析[J]. 中国总会计师,2016

第10篇

【关键词】电力物资 采购投标 制度建设

一、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的意义

随着电力企业规模的扩大,电力物资的需求也越来越多,通过采购招标的方式为电力企业带来了比较多的效果,但是在招投标中存在了一些不规范行为,招投标管理也比较混乱,尤其是在我国电力企业作为国有的垄断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采购的投招标制度,对提高企业形象和效益,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电力企业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现实要求

电力企业作为大部分是国有的垄断企业,其待遇和服务态度在人民的印象中一直不好,在加上最近几年来电力采购领域的腐败现象频出,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通过建立规范和完善的电力物资采购制度,让人民都了解其规范化运作,制度规范可以堵住采购中漏洞,防止出现采购的腐败,可以树立一个良好企业公民的形象。

(二)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就要讲究经济效益,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电力行业也是企业,建立规范的电力物资采购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一,是完善企业管理规范的重要内容,电力企业的物资占企业运作成本的比重较大,物资的质量也关系到国家电网的安全,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可以降低电力物资成本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企业能够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都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

(三)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有规范和健全的企业制度,招投标制度是规范企业采购制度的保证,是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保障物资采购高效、有序进行的基础,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再好的方式也难以运行。

(四)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电力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

近些年来电力企业一直在进行改革,而建立完善的电力物资招投标制度,可以电力行业改革提供支持,通过建立规范的采购招投标制度,可以减少在改革中利益分配的冲突,为电力企业深化改革减少外界压力。同时改革也需要有制度作为保障,如前文所述,电力物资在电力企业的成本占有很大比较,整个电力行业的物资在最近这些年来采购数量规模也十分巨大,所以建立完善的电力物资采购制度本身就是进行深化改革。

二、电力物资采购招标现在存在的问题

虽然电力企业在物资采购上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些规范制度,但是近些年来在电力物资采购的招投标中仍然存在一些如腐败、暗箱操作、物资质量不合格等等负面的现实,就其主要原因是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近些梳理,可以有目的对完善电力物资的招投标采购制度。

(一)制度的不完善和不规范

这是电力企业采购招投标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首先制度的减少本身就需要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也需要投入具体的精力,而由于我国最近今年来电力企业才开始进行物资的招投标,造成制度建设上比较落后; 其次招投标属于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制度建设上也需要根据技术的要求进行制定,而电力企业没有从技术上重视,造成制度建设漏洞较多;再次对于制度建设的态度,也是制度的建设不完善和规范,电力行业作为垄断的国有企业,在加上其处于采购的强势方,认为可以通过垄断地位获得额外收益造成对待采购制度的制定上比较轻视,同时一些管理人员的私心,认为完善的采购制度会造成其既得利益的丧失,也不愿意制定完善的制度来约束自身的行为。

(二)招投标管理体制混乱

招投标管理的混乱,同制度不规范有着十分重要的联系。招投标管理主要包括的问题是供应商管理混乱和管理体制混乱。我国电力企业一般包括电力生产企业和供电网络企业,电力生产企业一般实行集团化运营,主要有大唐集团、神华集团、华能、国电、中电投五大国有电力生产企业,还有地方性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都包含了众多的发电厂,在集团化采购与厂家采购的管理体制上对招投标物资的管理上存在着交叉,甚至出现同种产品价格不一样的现实,在电网企业中,国家电网作为我国的垄断企业,同区域的电网公司在招投标的权限上没有理顺,造成集团和省份分公司权限交叉,省份定价不同的现实十分突出。管理体制的不健全造成了对供应商的资格管理、其提供服务和产品是否符合资质的信息不统一,进而容易引起供应商的串谋和提高标价的行为。集团也没有统一建设好采购的招投标信息库,在物料的编码上管理较为混乱。

(三)人员管理混乱

在招投标管理上,人员要具有技能的专业素质和高的职业素质,但是现有招投标人员在专业素质上还不能满足大宗负责的招投标物质采购工作。由于专业素质较差,造成了评标工作多依据投标报价而非评标综合价,也没有制定出定性定量相结合、操作性强的评标细则,造成招投标工作随意性很大,感性因素多。在加上招投标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较差,不能坚持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比较容易受到项目供应商的各种关系的影响,最后造成了暗箱操作,进而滋生了招投标工作的腐败现实。

三、如何完善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

要解决物质的招投标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从源头找到原因之后,完善好制度规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招投标制度的工作。

(一)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首先要培养好招投标工作管理人员,采购工作者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好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岗位职业教育,使成为具有市场营销、采购、法律、合同管理知识于一身的专业人才,达到行业的专业水准,在具有专业水准的同时,采购方要大力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工作管理人员在具有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公正、公平的职业理念,从思想和态度上消除招投标工作中的腐败理念。其次对招投标工作的内容从新进行定位和梳理。招投标是物资采购的全过程,不仅仅是卖标书、组织评标、签合同,因此要完善专家库,为招投标提供专家咨询服务;采购的信息网和数据库,以收集供应商、业主和电力物资产品的信息和数据;建立电力产品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减少主观性,增加客观性的基础性的工作。最后要完善现有网络的招投标技术,继续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也能够保证招投标的客观公正性,电力企业可以利用其规模大、技术先进的优势,完善集团公司之间的网络,现实网络共享,把先进的招投标技术融入网络之中,提高招投标工作先进性。

(二)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规范

管理制度不是一成不变,要随着工作内容的需要进行改进。首先,在招投标工作的实践中,一定会发现现有的管理制度需要修改之处,发现漏洞要及时进行修正,保证制度的完善性和规范性;其次,随着工作实践,要对管理制度进行细化,提高可操作性。管理制度也要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原来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随着技术的需要而进行细化,要符合技术上的要求。再次制度规范要注重招投标程序的完整性,招投标工作是一系列过程,管理规范要完整覆盖其整个过程。最后要向先进的招投标行业学习,我国有些行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规范的招投标管理规范,电力行业可以认真借鉴学习,然后根据自己行业特点进行模仿。

(三)完善管理体制

做好了招投标基础工作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最后需要完善管理体制。首先要树立依靠法律制度进行管理的理念,各项操作要按照规范制度进行,明确分工职责,理顺各级招投标的关系。其次,要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制。要同财务、审计部门结合,保证采购、执行、监督的职责分离,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最后根据制度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制度规范的变化,管理机构要随着制度进行调整,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在管理模式要注意采用激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违反采购管理规定的要及时进行惩罚和教育,对完成好的要及时进行奖励,同时也要加强同其他电力采购企业之间的交流,学习先进的采购经验。

参考文献

[1] 孙天甲.电力物资采购管理问题探析[J].现代商业,2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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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监管机制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4)04―0020―04

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中低收入者,为其提供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效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设计仍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因此,研究建立保障性住房监管与法律制度,是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现状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系已逐步建成

保障性住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践相适应,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方兴未艾,形成由几部较为重要的低位阶立法和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以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为调整对象的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公租房制度。较具代表性的立法及相关文件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等。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退出、责任约束机制等已初步作出规定。

(二)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管理手段

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立法的陆续出台、建设资金的逐步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以及竣工后的准人、退出和运营等问题成为需要各级政府解决的首要任务。经过多年积极探索,目前,上海市建立的信息化核对机制、成都市建立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相对于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需求而言,相关管理机制仍处于滞后和不规范的摸索阶段。

二、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的问题主要体现为制度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缺口。一方面,现有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缺失,难以为后续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证;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管理手段存在局限性,无法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领域存在的复杂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缺失,无法为管理机制的建立提供支撑与保证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制度框架已初具雏形,但在形式上仅体现为一些低位阶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

第一,保障性住房法律建设滞后。一般讲,较完备的保障性住房法律体系包括关于住房、金融、税收相关的法律及保障性住房的进入标准、保障方式、资源筹集等具体管理模式。而我国保障性住房相关法律政策多是各地政府以通知、指导意见或办法等形式,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虽在2007年针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出台了相关办法,但层次较低,仅为政策性法规文件,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导致执法依据不足、责任约束不强等问题。

第二,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责任缺失与职能错位。按照我国保障性住房筹资制度相关规定,地方政府是筹资主体,中央财政支出位居其后。2011年,全国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所需资金约1.3万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仅占11.7%,地方政府筹资压力巨大。同时,在“土地财政”和以GDP增长为代表的政绩考核制度下,我国地方政府将土地、资金和政策支持过多倾注到商品房市场,对于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明显不足。如,在供地比例上,按照2010年全国土地供应计划规定,商品住房用地总量高达67%,棚户区改造占20%,而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仅占4%和9%。从保障性住房用地完成情况看,据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和2008年,全国仅有上海市达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用地完成率;2009年,仅上海和天津达标;2010年,除武汉、上海、天津、北京、深圳等城市达标,其他城市均未达标。

第三,在退出环节缺少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在保障性住房的退出环节,法律制度的“硬约束”缺乏是导致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无法顺利实施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仅以合同的形式对保障性住房的进入和退出进行相关“软约束”。对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居民仅以“责令限期退回”、“按合同约定,调整租金”、“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进行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对逾期不退回者的强制措施,制裁力度不够。相关处罚机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使得退出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对保障性住房市场供给状况进行有效管理。另一方面,对不再符合享受保障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缺少过渡性扶持政策,也是导致退出机制实施低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在退出保障房后短时间内尚不具备购买和租赁商品房的资金实力。这部分群体处于中等偏下收入阶层,在无外来支持时有可能“居无定所”,因而容易出现违规不退出行为。

第四,我国保障性住房需求旺盛和供给乏力矛盾的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缺陷。在保障性住房需求层面,一方面,分税制改革、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不健全以及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均在不同层面助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完善、现行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制约我国居民对商品房的购买能力。在保障性住房供给层面,民营企业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遭遇制度瓶颈。如,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利润按不高于3%核定。这显然对民营企业的进入缺少积极有效的鼓励和支持。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缺陷,影响制度建设目标的实现

首先,准人机制不健全导致公平受损。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对象并非全体居民,而是那些缺乏基本居住条件的低收入群体。为此,必须对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进行严格设定,把好分配关。然而,我国保障性住房进入机制不论在最初设计、执行过程还是在事后监管中都存在不足。目前,各大城市对保障性住房进入标准各有不同,但主要以家庭收入作为主要划分依据。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个人收入核查体系,在执行过程中,囿于“低收入”、“中低收入”等标准都是较宽泛的概念、居民就业及居民收入的多元化、中低收入群体工作及收入水平的不稳定性以及我国个人家庭信息制度不健全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统计工作难以准确进行,虚报瞒报收入骗取保障性住房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其次,价格监管机制设计不合理。一方面,经济适用房定价不合理。我国经济适用房实行“被减免掉的成本加成”的价格监管模式,即在减免经济适用房部分开发成本的基础上,加上3%的开发利润、管理费、利息和税金等,用成本价格而不是市场价格作为经济适用房的监管价格。但实际中,居民可支配收入与住房支出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廉租房租赁价格监管不到位。廉租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制定监管价格的核心是解决家庭收入与租金标准之间的关系问题。我国廉租房租金在宏观层面受到政府相关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房地产市场结构、相关法律及行政调节政策以及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在微观层面受到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以及同期房地产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并且,在租金标准制定过程中还要综合考虑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利息、房屋价格等方面因素,因此,相对复杂,监管较难。目前,城市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覆盖面积小,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建立和完善廉租房供给制度的积极性。由于资金筹集渠道狭窄,缺乏稳定规范的资金供给,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无法顺利进行,无法有效发挥廉租房的保障作用。

再次,地方政府推行保障性住房的激励机制设计不合理。一方面,现有土地财政制度下,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将土地以挂牌招标的方式进行高价出售,提高地方财政收入,缺少将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动力;另一方面,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更多倾向于cDP等经济型指标,反向刺激地方政府将土地、财力和人力投入到更符合“成本――收益”效益的项目工程,导致中央每年制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都无法按期完成。

复次,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不健全,后续运营专业化程度较低。随着保障性住房陆续建成,后续运营管理问题日渐凸显。保障性住房后续运营涉及房屋维修、租金收取、物业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动态性、连贯性以及专业性,需要专门的运营机构保障运营。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均未设立明确而专门的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构,相关办事机构往往挂靠在市、县的房管局,也没有专门的从业人员,导致该项运营管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最后,监督错位与缺位是导致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低效的原因。长期以来,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保障性住房行政监督机制,不仅无法对保障住房建设进行有效管理,也缺少对公共权力的有效制约,导致公共权力监督缺位。不论在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还是社会监督层面,都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以及实施机制不合理等问题,极易导致公共权力运行错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度运行最终偏离公共性轨道,违背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设计初衷和本质要求。

三、改进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对策建议

基于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经济学特征及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在于:一方面,在充分认清保障性住房“准公共产品”属性的基础上,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原则,以“住有所居”为核心目标,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将最优监管机制设计转化为具体、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实现监管机制设计与法律制度建设的有效对接。

(一)通盘考量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与监管机制设计

保障性住房制度应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可从三个层面人手,分别解决地区不公、城乡不公和城市群体不公问题。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实现对户籍、产籍、地籍等信息的统一管理,逐步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制度。二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实际居住地和工作性质为居民户口划分依据,实现农村宅基地制度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互通,有条件的可双向切换。三是加大针对“夹心层”群体的公共租赁房建设,降低外来人口户籍准入门槛,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元化需求。据此,可以将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规划为两个发展阶段:一是在5―10年内,对现有制度进行统筹与整合,构建适度集中、有序组合、无缝衔接的多元制度。二是在下一个10~20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统筹与整合,实现城乡统筹可切换、制度内部可流转,并最终实现“住有所居”的价值目标。

(二)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管机制设计

第一,健全准入机制。一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申请标准和价格、租金水平,以实际居住和工作地而非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分申请对象。二是构建多部门、逐层级联动审查机制,加强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机制的建设。三是适时取消摇号制和排队制,以家庭综合生活水平为主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科学排序,对特困、残障等特殊群体优先考虑。第二,强化保障对象管理,严格执行退出机制。一是建立定期审核和不定期入户检查相结合的动态监控机制。由专设核查机构负责执行,同时疏通社区群众监督、举报和辅助调查的渠道。二是制定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加大对违规申请和违规不退还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加大政府税收减免、贷款优惠以及经济补贴力度,提高居民退出的主动性。第三,实现住房补贴多样化。将保障性住房补贴直接发放给购房户或租房户,而非住房供给方即开发商,以此直接提升居民的购房或租房能力。第四,完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一是加强以行政监督为主导的内部监督。二是实现立法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外部监督。

第12篇

【摘要】本文论述了强化企业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总体把握好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要建立制度“立、改、废”的常态化机制。

【关键词】企业;制度建设;研究

企业制度总体来说,就是企业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企业管理的基石,是员工的行动指南。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的建立,能有效地降低企业风险、提高企业效率、促进企业发展,使企业形成良性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管理制度建设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健全和提升的过程,也是保证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步过程。目前,企业在制度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差异,不尽相同:大企业制度构架完备,但往往缺乏实际操作性,部分制度空洞无物,最后成了照本宣科的一纸空文。中小企业则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缺什么补什么,缺乏有效的规划。造成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显得过于随意、频繁,制度的权威性、有效性不足,难以支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持续发展。因此,企业的制度体系不仅可以体现出这个企业的文化和传统,形成企业独特的风格,更是企业提升向心力和凝聚力,最终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制胜法宝。优良的企业制度对于企业日常管理和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强化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企业制度是维系一个企业作为独立组织存在的各种社会行为的总和,是企业规范运行和行使权利的重要方式。制定一整套适合企业自身情况的规章,能够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提高组织协调性,提升管理有效性。制度的功能在于规范和约束行为,由于行为主体存在人性弱点、行为能力差异以及行为环境的不断变化,制度规范和约束的功能指向往往侧重于消解人性弱点、增强行为能力和克服客观环境不利因素。不可否认,长期以来,我们对制度的功能和力量重视不够,更多地强调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很多企业还是停留在“人治”的阶段,很多事情都是通过“情面”来谋求解决,直接影响到企业运行的效率,成为企业标准化的致命根结。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将企业运行的流程和规范明确在制度的每一个细节管理中,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制度就像一把标准的尺子,它时刻衡量着领导和员工们的行为。所谓管理,就是管好自己的行,理顺别人的心。企业管理者若能始终把握好企业的制度,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充分考虑具体情况,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归属感,在执行的过程中又能严格按制度办事,及时纠正和约束各类不当行为或不规范的操作,那企业的成功也就理所当然了。凡是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一套有自己特色的规章制度。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规范自律意识,形成人人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的良好风气和自觉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既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企业科学化、现代化的基本标志。

二、要总体把握好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从组织结构和规模的原则。制度设计应以公司的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同时结合目前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规模来确定设计制度的基本思想,在此基础上在进行调研,明确制度建设的现状与需求。要避免“头小帽子大”的现象发生。二是系统化原则。基建、生产、营销、财务、行政、法律等各大系统内部及系统之间的制度应可以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全面的相互支撑的管理制度体系,避免各自为政,相互冲突。三是简明化原则。制度中的文字及流程简洁明了,以规范工作流程为切入点来抓管理工作,避免穿靴戴帽,晦涩难懂。四是一般和特殊相结合的原则。制度设计中既要遵循管理的共性原理,也要结合企业特殊的个性,避免脱离实际。五是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制度应对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有效的控制,提升管理效益,又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三、要建立制度“立、改、废”的常态化机制

制度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任何制度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不是万能的。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发展重点、外部的政策环境和竞争环境都会出现变化,包括人员的素质、市场需求、企业策略和内部职责分工等等,各方面都长期处于变化状态。因此,制度也要不断修订和完善,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的要求。要想将制度与实际管理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体现企业发展的最高意志,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发挥出制度的最大效应,就应按时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评审,结合总体战略要求和工作实际,形成制度的“立、改、废”计划和长效机制,由责任部门监督实施,将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规定予以废止。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制度,不断修正制度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制度间的联系和对接,形成良性机制,发挥制度的整体效能。逐步把企业制度的要求转化为全体员工自律、 自主、 自觉的行动,形成“按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为企业长期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