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2:58: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承揽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乙方: 承揽方代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承揽制作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已进行约定,双方将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揽制作范围
乙方是以承揽制作小组的形式,组织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工作资质的工作人员,从事专业广告制作业务的经济实体,在乙方完全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应将自己承接和负责广告制作业务,全部交由乙方进行承揽统一制作,同时乙方应按时保质向甲方交付相关劳动成果,即按时制作完成,且制作质量应符合甲方提供详稿和设计要求,乙方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制作承揽业务费。
二、合同期限:
本承揽制作合同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再行签订。
三、承揽制作业务费结算和支付方式。
3.1乙方应具备完成甲方的广告制作业务,具体制作承揽业务费以双方核定计算标准进行结算,核定价格为 万。在乙方完成制作承揽业务之时,甲方应按核定计算标准支付承揽制作费。
3.2在制作之后,仍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更新,且乙方应及时对已损坏的广告和相关财物进行重作和维修,相关费用另外商定。
3.3如乙方在承揽制作过程中,出现未按时保质等事由,甲方有权按一定方式和比例扣减支付乙方的承揽制作业务费(具体方式和比例、由双方另外商定),并且乙方应及时无条件返工,直至制作合格完毕。
3.4如在承揽维修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和难以预见的困难,再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5甲乙双方应按“月度”进行业务费结算,结算凭证以双方确认的相关单据为准。在结算之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里,清结乙方的业务费。如需提前预付或预支,再由双方按实际情况而定。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应确保完成甲方交付的广告制作业务,如有逾期或质量不合格,则无权领取制作承揽业务费,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一切经济损失。
4.2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制作业务并向甲方交付广告制作成果,如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无法按时保质完成,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返工。
4.3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有违者,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4.4在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的制作承揽能力下降、返工和不合格率提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无法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5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一定要求交接和归还甲方的物品。否则,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支付承揽制作业务费,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且乙方应在制作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有违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承揽制作合同范文二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承揽内容
1.1 项目:
1.2项目内容:
1.3工期要求:
1.4其他要求:
第二条、制作费用
2.1费用明细:乙方按照甲方标准完成相关项目制作及安装要求,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项目结算相关费用。
第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1甲、乙双方为委托方与承揽方关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提供任何安全责任保险及福利。
3.2 乙方在广告相关制作、安装时,必须规范操作,不得违章作业;乙方需做好相关安全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3.3合同期间,乙方各种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广告项目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乙方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乙方雇佣的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者,在各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揽制作合同范文三承揽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系著名设计制作公司,具有充足之专业知识、技能及相关资格,可以制作高水准之设计;而甲方有意承揽本合同设计之制作,乙方亦同意将本合同设计交由甲方制作。兹经甲乙双方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1.设计制作内容
1.1设计名称: ;
1.2设计类型: ;
1.3参数规格: ;
1.4具体费用: ;
1.5备 注: ;
2.质量要求及标准
2.1本合同设计之品质应符合一般公认之专业水准及乙方要求,不得有任何瑕疵。
2.2本合同设计之内容,除乙方另有书面指示外,应符合双方定案后所确认之内容。
2.3乙方对设计内容的其他要求: 。
3.交付时间、地点及验收
3.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设计之全部制作(含 )并交付给乙方。
3.2交货地点: 。
3.3本合同设计之验收、交付以乙方书面签收确认为准。
3.4 提交形式:乙方以 形式提交甲方书面签收确认。
4.价款及付款方式
4.1费用总额含税:RMB 元(大写:人民币 整),甲方提交作品并经乙方书面确认合格后予以支付。
4.2付款方式: 。
4.3甲方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
户 名: ;
账 号: ;
4.4 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5.知识产权
5.1本合同设计中所使用之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图形、音乐、歌曲、照片及各项道具中之美术著作或建筑著作),甲方于实际使用前,均应先行取得合法授权,承担相关授权费用,并以合法授权文件为凭。该项授权内容应包括乙方得无限制地继续使用合同设计之全部之著作权。
5.2本合同设计系在乙方出资、企划下所完成之著作,甲乙双方兹约定本合同设计应以乙方为著作权人,乙方对本合同设计享有完整的著作人身权及财产权。
5.3甲方兹申明并保证本合同设计绝无侵害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之事情。如有任何第三人出面主张侵害,甲方应负责解决之。乙方如因此项纠纷而遭受任何损失或支出任何费用(包括合理之律师费用),甲方应负责赔偿之。
5.4非经乙方事前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设计内容和设计之毛片或正片之全部或部分自行交付第三人重制,或提供予第三人使用。
6.甲乙双方之权利
6.1甲方制作本合同设计之过程,乙方有权派员参与了解制作过程,并提出制作之建议。除乙方以正式书面要求甲方修改或调整外,前述建议仅供甲方参考,甲方仍应对本合同设计之内容及品质负全部责任。
6.2甲方应依所约定之内容制作,若乙方提出与原内容不符之意见,甲方应配合修正。
6.3于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乙方对本合同设计之内容或品质如有意见,甲方应在 日内配合修改完毕。
6.4甲方承揽乙方项目后,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再行委托给第三方。
6.5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展本合同所约定的设计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6.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设计费用。
7.违约责任
7.1甲方若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本合同设计制作或制作之设计无法令乙方满意,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催请甲方限期改善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仍未改善或改善无法发挥令乙方满意之效果,乙方得向甲方请求赔偿,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逾期达十五日的,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得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含请第三方完成该设计的差价损失等)。
7.2如因甲方在设计过程中非法使用其他权利人的产品、标识等,造成对侵权的,所有责任又甲方承担。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3本合同设计制作完成后,若因品质不佳或内容与附件所示设计内容不符,且情况严重,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返还原所受领之全部款项,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期支付相关费用,如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达十五日的,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8、合同解除和终止
8.1除本合同已约定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亦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8.1.1甲方提供的设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无法满足乙方使用要求的;
8.1.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实施的;
8.1.3甲方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使用权利人产品、标识,构成侵权的;
8.1.4 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修复的。
8.2 甲方依8.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需返还乙方已付费用及利息,并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8.3 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如甲方已全部完成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支付全部费用,相关设计材料归乙方;如甲方部分完成设计工作的,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酌情支付费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9.争议管辖法院
9.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时,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之。
9.2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其他约定事项 10.1 。 10.2 。 10.3 。 10.4 。
11.合同的生效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
│产品名│型号规│单│数│单价│总价金额│交货日期及数量│
│称│模│位│量│(元├────────┼─┬─┬─┬──┬─┤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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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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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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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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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
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承揽方(全称):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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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分期交(收)货数量│超欠幅度% │
││││││├─┬─┬─┬─┬─┤│
│││││││月│月│月│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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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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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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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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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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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
3.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
4.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
5.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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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 │定作人:法人委托书号码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承揽人:│定作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
│电话号码:电挂:│电话号码:电挂: │
│住址: │住址:│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加工成品 质量要求
(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承揽人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人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人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人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调换或补齐。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揽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人赔偿。2.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人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人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人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必须留给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人可向承揽人给付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者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时,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犬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人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10%一30%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偿付承揽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_____%(20%一60%的幅度)的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时,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和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人;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和保管、保养费时,定作人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时,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 _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揽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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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规格 │单位│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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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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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 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1、
2、
3、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 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___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_____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 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关键词:雇佣合同;承揽合同;合同标的;解除权;合同双方关系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6-0104-02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国《合同法》中对于承揽合同有专章规定,而对于雇佣关系未予明确,这就导致即使依据法律,在实践中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也是二者竞合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旨在通过对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从更深的性质层面加以分析,尽量的使二者界限趋于明了,从而更为准确地认定责任,使合同双方公平地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达到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通过对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分析,发现从“合同标的”、“解除权”、“合同双方关系”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能更容易辨明二者之间的性质差异。
一、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概念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最早定义出现在古罗马法中,相对于物的租赁,二者均强调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劳务租赁。在世界各国家和地区,对于雇佣合同和雇佣关系的立法规定大致类似。如瑞士债法典第319条规定,“雇员负有为雇主在确定的或者不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义务,雇主应当依照时间(计时工资)或者完成的工作(计件工资)支付工资的合同”;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711条规定,“雇佣,是指劳动与服务的租赁”;第1710条规定,“劳动力的租赁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为他方完成某种事务,并由他方向其支付经双方约定之报酬的契约。”日本民法典第623条规定,“雇佣,因一方当事人约定为相对人服劳务,相对人约定对之付予报酬而发生效力”等等。在中国大陆地区,雇佣合同在《合同法》中未予明确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299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首次对中国雇佣关系作出初略规定。普遍学说一般认为雇佣合同是指一方 (即雇员)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即雇主)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强调劳务过程的租赁。
罗马法中规定,“所谓承揽就是劳务结果的租赁”,其将承揽放在租赁契约之中,在当时特指当事人一方约定为向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而收受报酬的契约,并基于这一目的而产生出对风险分担和瑕疵担保的不同处理方式。《法国民法典》沿用了罗马法的体例和分类,而《德国民法典》第631条至第651条以专章对承揽合同和类似的合同进行了全面界定,将其脱离租赁,单列为一类合同。中国《合同法》对于承揽合同有明确规定,根据《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并对承揽工作的具体事项进行了具体列举,如承揽加工、承揽定作、承揽修理、承揽房屋等不动产的修葺改建、承揽改造改制、承揽印刷、承揽复制、承揽测试、承揽检验等。在理论学说上,承揽的外延扩展更为广泛,一般认为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有体的客体制作变更,第二类是无体的精神客体创作,第三类是单纯的以劳动过程为客体的行为。
二、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性质辨析
1.合同标的辨析。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标的不同是二者最显著也是最重要的区别。根据一般理论,雇佣或者雇佣关系一般被表述为:“雇佣,即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内,为他方服务,他方给付报酬之契约。”由此可见,雇佣的标的物是雇员的劳动力,是人类的一般劳动。所以,雇佣合同的标的是雇员对于雇主一般劳动的交付,强调的是劳动的过程而非结果,具有普遍性和不特定性。雇员需付出符合合同要求的劳务过程即可向雇主请求取得相应报酬,不受是否达到劳动目的限制。
承揽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完成并交付劳动成果的合同,其标的物是经过承揽人的特定技术加工才形成的物化结果,是不能通过一般市场购买取得的,所以说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劳动标的是承揽人与定作人约定的特定工作成果的交付,强调的是劳动最终目的的达到,劳动成果的交付,劳动过程作为达到劳动成果的手段则不具有重要性。承揽人只有依据符合定做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才能请求取得报酬,仅有劳务过程而没有结果则不得请求报酬。此外,根据中国《合同法》第261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时,应该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与质量证明。而雇佣合同因为交付的是一般人类劳动,所以没有此项要求。
2.解除权辨析。《合同法》作为私法的典型代表,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是其最重要的原则,所以一般来说,合同的设立、变更和解除均应由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合意。但根据中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看出,在承揽合同中,在合同的解除方面,定作人和承揽人的地位并不完全对等,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其行使不需要任何的条件。而在雇佣合同中,不存在任何一方具有任意解除权情况,解除权的行使往往发生在法定的、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违约的情况下。
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的解除权的不同主要是由其合同的性质,及其背后所代表的法的价值决定的。因为雇佣合同的标的是雇员的一般劳动过程,在劳动进行的同时,其标的意义也同时实现,雇主和雇员的利益均已在劳动完成的范围内实现,体现了法律的自由价值和正义价值。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承揽人要完成的特定工作结果,相对于雇佣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的特点。法律赋予定作人任意解除权体现了法律对自由和效率价值的追求,如果合同结果对于定作人已无意义,而定作人无解除权而任由承揽人根据合同完成工作的话,则会造成社会效率的低下和资源的浪费。此处出现的定作人和承揽人权利的不对等,表现出了法律的自由效率价值和秩序价值的冲突,无疑,二者相比之下,法的自由和效率价值更具有目的性和终极性,而法的秩序价值是一种不可过分强调的价值,赋予承揽人任意解除权的本身体现了在解决法的价值冲突中所遵循的平衡原则。
3.合同双方关系辨析。在雇佣合同和承揽合同中,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表现出不同的形态。
首先,在雇佣合同中,雇员和雇主的关系体现出“隶属”的特征。雇员的工作不具有自主性,其技术、设备以及工作流程、内容等均由雇主安排,雇员要付出的仅是经过授权或者指挥的劳动力。同时,雇主可以对雇员的工作进行指挥和监督,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处分权,如果雇员的工作不符合雇主的安排,有消极怠工,偷工减料等行为时,雇主有权对雇员进行扣发工资、扣发奖金、训诫、警告等处分。雇员对依照雇主指示完成工作的结果不负责任,而应当由雇主对期望的工作效果是否取得负全部责任。总而言之,在雇佣合同中,雇主的指挥指示行为决定劳动效果的发展方向,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起主要作用,而雇员的一般人类劳动可以视为是雇主自身劳动能力的延伸。在一定程度上,雇员和雇主可以视为一个完成一工作的整体的“人”,二者的关系可以形象理解为是“手臂”与“大脑”的关系,“手臂”受“大脑”指挥,“大脑”对“人”的行为负责。
其次,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和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的关系更多体现出一种“平等”的特征。定作人的义务主要有三:一是提出需要达到的工作效果,明确的工作成果要求。二是根据所要求的工作效果自主选择承揽人。三是在承揽人完成工作,达到预期工作效果后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在承揽人未完成工作或者未达到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效果的情况下,追究定作人责任。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一是具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技术能力以及工作设备等。二是依靠自身技术能力和设备自主完成工作,达到定作人要求的预期工作目的,取得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三是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取得报酬或者承担责任。在承揽人完成工作的过程中的行为不受定作人干涉,对约定的工作成果是否达到承担全部责任。承揽合同也表现出一定的人身性,即承揽人基于对于定作人的特别信任,有义务以自己的设备和技术亲自完成主要工作,而不得随意请人代为完成。总之,承揽人和定作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大脑”和“大脑”的关系,各个“大脑”对自己的“手臂”的行为负责。
参考文献:
[1]魏振瀛.民法:第3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廖妍.论狭义雇佣关系[J].企业家天地,2008,(11).
[3]佟欣秋.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性质辨析[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
[4]崔健远.承揽合同四论[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
承揽方: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数量____价格、交货期:
──┬──────┬───┬────┬────┬────┬─────
│项目│产品名称、规│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日期 │
││格 │ ││(元) │(元)×├──┬──┤
│││ ││││一季│二季│
│││ ││││度 │度 │
├──┼──────┼───┼────┼────┼────┼──┼──┤
│镀锌│综架1600mm以│ 只 │10万│ 0.15 │15000万 │5万 │5万 │
││上 │ ││││││
├──┼──────┼───┼────┼────┼────┼──┼──┤
│淬火│ 综条 │ 支 │100万 │ 0.11 │110000 │50万│50万│
├──┼──────┼───┼────┼────┼────┼──┼──┤
│││ ││││││
├──┼──────┴───┴────┴────┴────┴──┴──┤
│合计│(大写)拾贰万伍千元 │
──┴───────────────────────────────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从属标准、报酬的发放、生产资料的提供、专属性程度、继续性、对完成工作时间约定不同。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文章屋网 )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人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
承揽人营业执照:生产报刊亭许可证明:
承揽人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报刊亭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为:_____万元。
第二条 制作报刊亭的数量、规格、价格(价款单位:每个/人民币万元)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报刊亭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 加工、制作与安装、要求
1、 报刊亭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使用面积不小于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于_____mm厚不锈钢板,结构采用不锈钢柱、不锈钢方钢骨架,透明部分不少于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热弯加强度有机玻璃,顶部硬塑料玻璃钢压模一次成型,内设图书报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电源接线板、电表一块,蓝色阳光板封顶,并有通风口一处。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乙方将报刊亭样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材质)制作成品后,交甲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②、甲方验收采用样品验收与成品交付验收相对比,也可采取随机抽验 。
第五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及包装运输要求
①、交货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货。
②、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③、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信报箱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六条 报刊亭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①、乙方对制作的报刊亭进行安装;
②、经乙方安装的报刊亭,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_____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报刊亭价值扣除_____ %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按双方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验收);
③、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报刊亭因质量出现问题,_____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_____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④、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报刊亭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 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①、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②、乙方交货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5%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5%。
④、剩余的合同标的额 5%(_____元)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①、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报刊亭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_____ ‰的违约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违约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报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 ‰的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报刊亭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报刊亭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 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