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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论文

时间:2022-11-16 01:26:1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声乐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声乐论文

第1篇

本文作者:钟韦怡 单位:大学艺术学院

藏族声乐艺术的区域特色

相关研究表明,各地区民歌风格的形成,与该地区的地理气候环境、语言特点有着很紧密的联系。萨班《乐论》中提到:“前藏人声音洪亮而婉转,后藏人声音嘶呜而豁亮,阿里人声音挤压而短促,康巴人声音威武而雄壮。”前藏地区地势相对较平缓,人们之间的歌唱不存在太多音量的问题,因此相对来说,歌曲的演唱上偏婉转悠扬。后藏地区地势相对险峻,高山峡谷较多,造就了人们说话和歌唱喊得成分增加,声音相对嘶哑;那曲牧区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促成了音域宽广、声音高亢、穿透力极强的牧歌演唱;阿里地区海拔很高,气候极度恶劣,高寒缺氧,虽然不是绝对,但这也是阿里人声音短促挤压的重要原因;康区海拔较低,植被丰富,人们以畜牧为生,性格豪迈奔放,因此,康巴人歌唱、说话声音威武而粗旷,尽显其自由奔放的特点。

尽管各地区的声乐演唱艺术无论是发声方法还是演唱特点都风格各异,但他们同时都具备一个很典型的审美特点,那便是“永恒”的快乐。各地的民歌中,悲伤情绪的声乐演唱作品很少,大部分的歌曲都是以欢乐愉快为基调。从狭义声乐歌唱中的藏族民歌、牧歌、山歌再到广义声乐歌唱中的藏戏,我们都很难见到“悲剧”的影子。即便在藏戏剧目中,有不少主人公也受尽磨难、饱受折磨,但最后结局都是幸福圆满的。

这种审美取向的形成并不是偶然,这与藏民族独特的生活环境、坚强乐观的民族性格有很大的关系。在青藏高原这个气候恶劣,高寒缺氧的环境,藏民族要在此生存和繁衍,除了对大自然极为有限的改造之外,更多的是对大自然的“妥协”,对“神灵”安排的命运无条件的服从。让我们感到惊喜的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并没有让藏民族悲观厌世,而是让这个民族更加地乐观坚强,永恒地追求快乐,就像我们常说的“知足者长乐”。因此我们听到,藏族声乐演唱作品中表现悲伤忧虑、争强好胜的很少,大部分都是歌唱美好生活,赞美爱情,歌颂丰收,曲调朴实清晰、愉悦优美。这种独特的审美取向也成为了藏民族声乐艺术的一种重要的审美标志,人们一提到藏族民歌便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无忧无虑的快乐,这也是很多人对藏族声乐艺术情有独钟的重要原因。

藏族宗教诵经声乐与民间藏族声乐的审美特征

1.宗教诵经声乐

萨班《乐论》中在提到什么是要学的音时这样讲到:“虽雄壮而又要华丽温情,既悦耳然而又不失骨气,既正直但又不失曲折婉转,既低沉但是字面清晰,既要协调但瞬间又有多种音调。总之能使愚昧者心悦诚服,使智者们内心喜悦。”[1]轨范师陀罗在《音论聪慧之颈饰》中写到:“虽为长乐然匀称得当,虽为短乐但音调完备,虽雄壮却又温情,虽动听但不失骨气,虽正直但又不失婉转,虽低沉但字清意明,虽嗓音多样还在瞬间饰有多种音调……。”[2]从这些理论描述中我们看出,早期的宗教声乐演唱要求演唱者声音尽量做到兼顾,避免声音“顾此失彼”,对任何一种色彩的音都不能追求过度,而要让声音平衡和谐,圆润动听,即追求平衡,以和谐为美。笔者在日喀则采风期间,在萨迦寺中聆听了众僧早诵的吟唱,虽然现在科技先进,领诵人已有一小麦克风帮忙传声,但其嗓音浑厚通透、空灵悠长,气息可以轻松的保持十拍以上,足以见得其演唱功底的深厚,领诵人富有磁性的低音,再加上众僧整齐的吟唱,使人顿生敬畏,被带入空灵境界。

2.民间藏族声乐

在民间,我们现在听到的藏族声乐演唱便和这种宗教声乐有着很大的不同。虽然各个地区的藏族声乐艺术在风格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别,但总的来说,它们也有很大的共性。大部分的藏族声乐演唱都会给人以豪迈奔放的直观感觉,即便是优美婉转的女声,其声音也是天马行空、自由空灵。在对声音共鸣腔体的要求上,演唱讲究声乐高亢明亮,追求声音的尖亮直白(特别是女声),并不刻意的在乎各个腔体的均衡应用;在对其音波的要求上,则以直音和大摆(振固)交替进行,这在山歌和牧歌演唱中最为明显。从这些声音特点我们看出,民间藏族声乐演唱对于声音有着很强的个性追求,非常重视演唱时声音对情绪的表达作用,并且喜欢用一些看似并不符合“通常意义上的和谐、均衡”的音色来进行演唱,对于演唱“功能性”(表达情感、传书送情、缓解疲劳)的追求远远高于对声音本身审美的需求,这样的演唱喜好决定了藏族声乐演唱艺术独特的声音审美取向。因此,我们在聆听优秀的藏族歌手演唱时,在豪迈不羁、大气洒脱的声音背后,更多感受到的是真挚的情、真诚的意,那浓浓的高原乡土气息、藏族人民的淳朴热情都在这样的歌声里得以淋漓尽致的展现。

综上所述,藏族声乐演唱艺术因其特定的地理环境,人文因素等影响,形成了风格鲜明的艺术特点和愉悦、高雅、正直的审美取向。其美学价值讲究传情达意,美学理想追求风格韵味,演唱时充分运用歌唱的各个元素—字、声、气来增加歌唱的韵味,达到打动听众的目的,同时,强调歌唱的功能性,注重歌唱艺术对于“愉悦快乐”的传达。

第2篇

分析钢琴伴奏在演唱中的关键性 分析钢琴伴奏在演唱中的关键性 :小学音乐论文:音乐课堂教学过程 我国民族音乐的形成与特点 音乐鉴赏教学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

分析钢琴伴奏在演唱中的关键性 文 章 来 源 w w w . 3 e d u . n e t

在演唱的过程中,演唱者的呼吸与换气也很关键,钢琴伴奏在这个空隙中恰到好处的补充和掩盖,可以让整个演唱浑然天成。同时,柔软和谐的钢琴声音也能衬托出主旋律,充实整体的声乐效果。在音乐的转折点加以引导与强化。声乐演唱过程中总会有各种变化,乐句、乐段、情绪的变化等,都会出现一些停顿与空白,好的钢琴伴奏则可以对这些变化加以良好的衔接与引导,同时也可以强化所要变化并强调的情绪。比如在由悲伤转为欢快之处,钢琴伴奏突然由缓慢转为轻灵快速,欢快的情绪萦绕在音乐厅中,或者沉重悲伤的时刻,钢琴伴奏缓慢而低沉,作品的情绪也得以渲染。

钢琴伴奏于声乐演唱的地位不可替代

钢琴伴奏能决定声乐演唱的品质,这也决定了钢琴伴奏在声乐演唱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演唱者在练习声乐作品时,必须对声乐的整体风格有所把握,掌握整体结构,才能够有充分的空间做细部的处理,确定演唱的表情、情绪等,以达到完美演绎声乐作品的目的。而钢琴伴奏则是要在声乐演唱一开始,就把观众带入声乐作品所要营造的意境之中,再引导出演唱者及其歌声。因此,钢琴伴奏者要与演唱者密切配合,把钢琴伴奏融入到声乐演唱当中去。

1.正音以求和谐。钢琴伴奏在声乐演唱中的主要功能就是正音。在中国的古乐曲当中都是以和谐作为评判音乐的标准,和谐也是音乐的最高境界。在声乐演唱中,钢琴伴奏的作用就是做到让整部声乐作品听起来和谐完美。专业的声乐练声需要由钢琴来匡正音准,没有钢琴,演唱者会失去准确的音高和音程关系引导,无法确保演唱过程中每一个音调的准确度。此外,伴奏的声音和谐与充实也能使声乐作品更加优美动听,扣人心弦。

2.丰富声乐作品内容。在和声乐器当中,钢琴能够模仿交响乐队的音响效果,以钢琴在声音演唱中进行伴奏,能够运用其节奏、和声、复调等手段来编织出层次分明的音乐空间,并使整个声乐旋律饱满而富有生命力。舒伯特的声乐套曲《冬之旅》当中,我们就能听到贯穿始终的钢琴伴奏,并从中感受到每一个场景的变化,这就是钢琴营造的氛围。因此,可以说,钢琴伴奏不但丰富了声乐作品的音乐层次,也能营造出作品的意境,从而丰富作品呈现给我们的内容。在拉赫玛尼诺夫的声乐作品《春潮》中,我们也能感受到钢琴前奏完美演绎出的一阵阵“春潮”汹涌而来。

3.规范作品的调性与节奏。在前文笔者也提到钢琴伴奏对整部声乐作品的提示作用,钢琴伴奏不是凭空发出的,而是与声乐和谐统一的,钢琴伴奏的声调、情绪、节奏的把握,引导着演唱者一起共同阐释声乐作品的意义与内涵。例如舒伯特的声乐名曲《致音乐》,是一部没有太多变化的、平稳流畅的抒情性歌曲,而主旋律之外的钢琴伴奏,则使整部作品和谐平稳,也使得歌曲的意蕴得以优美阐释。

4.烘托气氛。钢琴伴奏以其悠扬的声音在音乐一开场就营造出声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氛围,可以使观众的情绪跟随着音乐而动,让观众陶醉在音乐编织的世界里,也可以让演唱者的情绪随着钢琴的声音与节奏而动,投入地进行演唱。带着情感的演唱,不仅可以使演员发挥最佳的水平,完美演绎作品,也可以用这种情绪感染观众,让观众受到自己的感情所吸引,由此观众和演唱者形成良好的互动,声乐演唱便能收到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钢琴伴奏在声乐演唱中非常重要,二者在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彼此联系。在声乐演唱中只有充分展现钢琴伴奏的魅力,才能将音乐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现出来,促进声乐演唱的完美发挥。

第3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声乐;现代民族声乐;原生态;民族性

中图分类号:J6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1-0176-02

我国的民族声乐分为传统民族声乐和现代民族声乐,传统民族声乐包括戏曲、曲艺、民歌和说唱艺术等,而少数民族民歌则属于传统民族声乐范畴。现代民族声乐或称新民族唱法,是建立在传统艺术的基础上,借鉴西洋美声唱法的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新唱法。就目前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教育来看,西洋美声唱法体系的学习成为主体,而缺乏对传统民族声乐的学习,特别是少数民族声乐的学习.由于少数民族生存的环境比较偏远,又没有一套系统、完善的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民歌的措施,使得一些少数民族民歌面临失传的境地。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传承和保护的相辅相成的,因此,加强音乐艺术院校对于少数民族音乐的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少数民族民歌的特点

少数民族民歌是各民族用来表达思想、感情、意志和愿望的艺术形式,歌声伴随着他们的劳动生产、社交、娱乐、婚丧嫁娶、宗教、祭祀等活动。他们的歌声真挚、淳朴,充满了生活气息。少数民族民歌具有以下几个典型特点:

(一)地域性

少数民族大多居于边疆、山区、牧区,受地域、语言和风俗的影响,每个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民族音乐特色,如:新疆的十二木卡姆、内蒙古的长调和呼麦、的拉鲁山歌、彝族的四大腔和侗族大歌等。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按地域通常分为北方草原、黄土高原、中亚绿洲、云贵高原、中南丘陵等8个音乐文化组,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地域性特征。同是一首山歌, 黄土高原高亢嘹亮中带有生活的无奈和辛酸;云贵高原的山歌则跌宕起伏,曲调多变;北方草原的民歌却悠扬舒缓、辽远苍凉。

(二)语言特点

经历了几千年的风雨洗礼和岁月变迁,各民族历经了民族的迁徙、交融, 形成今天中华民族语言的五大语系:1、汉藏语系的民族共31个(含汉族),分为壮侗语族(含壮傣语支、侗水语支、黎语支)、藏缅语族(含藏语支、彝语支、景颇语支、羌语支)、 苗语语族(含苗语支、瑶语支)和汉语;2、阿尔泰语系共19个民族,分突厥语族、 蒙古语族、满――通古斯语族(含满语支、通古斯语支);3、南亚语系有三个民族;4、南岛语系仅一个民族――高山族;印欧语系有两个民族,分斯拉夫语族(俄罗斯族属东斯 拉夫语支)和伊朗语族(塔吉克族)。

(三)风格多样

中国少数民族民歌体裁多样,品种繁纷,有山歌、劳动歌、风俗歌、祭祀歌、叙事歌、摇篮曲等等。蒙古族的牧歌、苗族的飞歌、侗族大歌都属于山歌类别。劳动歌是在生产劳动时产生的,比如蒙古族民歌《劝奶歌》、贵州民歌《摘菜调》就属于劳动歌。风俗歌有土家族的《哭嫁歌》、蒙古族的《送亲歌》、《祝酒歌》、羌族的《酒歌》等等。少数民族有各种,比如道教、佛教、萨满教、伊斯兰教等等,因此宗教祭祀歌种类也很多。

(四)个性鲜明

由于少数民族信仰、语言、地域、风俗习惯的不同,其民歌具有较强的个性和不可替代的风格特点。例如:蒙古族民歌曲调悠长辽阔,节奏自由、尾音拖长、情绪热烈奔放,旋律富于装饰,常用真假声并用的演唱方法,具有浓郁的草原气息;山歌和新疆民歌大多节奏明快,舞蹈性强,歌声嘹亮,荡气回肠;苗族飞歌、壮族山歌舒展、甜美,节奏快中有慢,活泼欢快,富有生活情趣;我国五十六个民族各有特色,成为中华民族声乐大花园的一支支奇葩,也为我们后人学习歌唱提供了丰富的土壤。

二、我国现代民族声乐存在的问题

(一)歌手大赛的“千人一声”

从近代掀起西学浪潮开始,我国在西学的影响下成立了音乐艺术院校。这些音乐艺术院校为培养出众多优秀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歌唱家和音乐家。那时的歌唱者比较注重传统声乐学习,甚至有的本身以前就从事传统声乐艺术,后来又接受西洋美声方法的训练。我国的民族声乐一度出现了繁荣的景象。但是,从今天的音乐舞台上我们看到,大多专业院校毕业的歌手们技巧很强,但是缺乏个性,对音乐风格的把握和情感处理不够准确,造成声音没有特点。歌手的声音都接近一致,以至于被业内界评为“千人一声”。

自CCTV青年歌手大赛设立了“原生态”唱法比赛以来,引来了各界的强烈反响,也引来了专业界的“土嗓子”和“洋嗓子”之争。一部分专家认为原生态民歌是乡曲野调,发展不成熟,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没有经典作品和科学的发声方法。而另外一些专家认为,原生态的歌手没法与经过多年专业训练的歌手相提并论。不管怎样争论,不争的事实是原生态歌手受到了观众和评委的一致喜爱。他们朴实的衣着、真挚的歌声,动情、自然、忘我的演唱深深打动了观众的心。从这些事实看,原生态歌手与专业歌手在声音、表演、服装上形成了明显的对比,这都是过于追求技巧,而不注重艺术修养的结果。所以,只有学习传统音乐、少数民族音乐,才能丰富艺术修养,使演唱具有民族性和个性。

(二)音乐院校教育的西化

我国声乐教育家金铁霖在《民族声乐艺术的新视野》中说:“过去,我们对少数音乐文化不闻、不问、不采、不编,甚至认为不入大雅之堂。建国后虽说有了很大改观,出现了许多有特色的歌唱家和音乐家。但受观念和教学体系设置的影响,少数民族音乐的挖掘、整理、创作、改编还是相对滞后的”。从我国大部分音乐院校的声乐课程设置来看,传统民族声乐和少数民族声乐没有被列为主要的课程,只有少数艺术院校单独设立了少数民族声乐班。比如: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的侗族大歌班;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有相对系统的长调教学体系;新疆有十二木卡姆的专门班。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孟新洋先生一直致力于少数民族声乐的研究。他编写了《少数民族声乐教材》、《我国民族声乐理论》等,其别强调对少数民族声乐的学习。中央民族大学作为一所少数民族院校,专门设立了田野调查专项资金,每学期都会有师生组织到各少数民族地区采风。著名音乐理论家、中央音乐学院教授田联韬先生是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者的榜样,他多年到少数民族山区采风,甚至与少数民族同胞同吃同住,写了许多有价值的少数民族音乐论著和音乐作品。

三、为什么要学习和传承少数民族民歌

(一)现代民族声乐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传统民族民间音乐是现代音乐文化的基础、土壤,而少数民族民歌更是现代民族声乐的根。要想发展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首先应先了解和学习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特别是少数民族民歌。保护好民歌就是保护好我们的母体音乐文化,只有建立在传统民族民间声乐的基础上来发展民族声乐,才能使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更具个性和生命力。

(二)我国声乐艺术要突出民族性

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虽然要讲究声音的科学性,但最终要体现民族风格,这和追求声音的科学性并不冲突。民族声乐艺术,根植于中华传统音乐文化,来源于各族人民的生产劳动生活,是地地道道的反映中国民族特色的艺术

(三)少数民族民歌面临失传

不可否认,少数民族正以一种弱势文化的姿态存在于人们精神生活的边缘。受现代社会经济、信息快速发展的影响,大多年青人更喜欢通过网络、电影和一些现代科技手段来娱乐生活。我们看到一些少数民族青年对民歌没有兴趣、不愿意学唱的事实。当下一代年轻人失掉学习传统民歌的环境与可能性时,它的传承就会出现代沟与障碍,那少数民族的民歌也就离消亡之日不远了。

四、如何在音乐艺术院校开展学习少数民族民歌

(一)在各院校设立民族民间音乐班

通过成立民族民间音乐班,可以对于大量的民族民间歌曲进行挖掘、整理、学习和实践。通过对民歌的乐调、歌曲背景分析,而了解少数民族的心理、风俗、语言、信仰,使我们从局部的技艺传承上升为全面的文化传承,从而形成音乐文化的全面认知。

(二)请民间歌手到课堂讲学、传授

许多技艺高超的民间歌手既是民歌的传承者也是民歌的创作者。著名漫瀚调歌王齐福林,他原本是二人台演员,对于歌曲的演唱和润腔都有较高的技艺,他演唱的漫瀚调《打渔花花》等歌曲获得了央视民歌大赛的大奖。长调歌王哈扎布没有进过一天专业学堂,却有精湛的歌唱技艺,并培养出许多优秀的歌唱家,拉苏荣就是他的弟子。在少数民族中,这样的歌手更是数不胜数,他们对生活、对民歌的把握和理解,正是我们要学习和传承的宝贵财富。只有亲身和这些歌者学习,才能了解到原汁原味的民歌。所以请民间歌手到课堂现身讲学,是民歌传唱的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三)每人每学期要做田野调查,做文字记载

曾说过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我国的各大音乐艺术院校,设置传统音乐艺术班或者少数民族民歌研究班。每个学生每学期要有田野调查的学习任务,在做完每项田野调查和采风完毕,都要将录音、录像等资料整理成文。这些宝贵的资料既能为后来人留下学习资料,也是以后创作和实践的可靠依据。

(四)演出实践

实践演出是前面这些工作的一个总结和最终体现。在学习了少数民族民歌之后,学生们要以论文、音乐会,创作音乐作品来汇报给学校。也可以就某个民族的民歌或音乐文化现象开展文化专题和论坛,使其他人也参与到研究和学习中来。在当今的歌者中,龚琳娜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她一直都很注重对于民族民间歌曲的学习,曾一度到贵州山区、陕北等地采风,并因此也掌握了许多民歌风格。她演唱的《好花红》、《摘菜调》、《丢丢铜》等民歌,生动活泼,富有情趣。也因为她对陕北、山西民歌的学习,了解到走西口的文化背景,因此才唱出了催人泪下的《走西口》。

五、结语

少数民族民歌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中的奇葩,它不仅记载了我国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生活,也是人类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因此挖掘、整理、学习、传承少数民族民歌既是对传统音乐文化的保护,也是促进我国现代民族声乐发展的根本所在。少数民族民歌的传承多为民间自然传承,在经济、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这种传播方式越来越薄弱。所以学习、保护、传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既是一种对传统文化的尊重和重视,也是一种责任和文化自觉意识。

参考文献:

[1]李萍.中国现代民族声乐论[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第4篇

关键词:京剧旦角 美声女高音

京剧旦角演唱艺术与美声女高音演唱艺术的异同,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重要而又全新的艺术课题。笔者结合个人声乐艺术的教学实践与理性思考,对这一重要艺术课题进行探索性研究,以填补我国声乐理论研究的空白。

一、本课题研究的意义与方法

京剧旦角演唱艺术,是京剧唱腔艺术中的瑰宝与代表之一。著名的“四大名旦”(梅兰芳、尚小云、程砚秋、荀慧生)、“四小名旦”(张春秋、李世芳、毛世来、宋德珠)、“江南四大名旦”(黄玉麟、小杨月楼、赵君玉、刘筱衡),都代表着京剧旦角演唱艺术的高峰。

美声女高音演唱艺术,是西洋声乐艺术中的瑰宝与代表。美籍希腊女高音歌唱家卡拉斯、西班牙女高音歌唱家卡巴耶、贝尔干扎,我国美声女高音歌唱家周小燕、郎毓秀、胡晓平、梁宁、汪燕燕、高曼华、迪里拜尔等,也都是美声女高音演唱艺术的佼佼者。

京剧旦角演唱艺术与美声女高音演唱艺术,不仅分别代表着东西方声乐艺术,具有不同的审美特征与声乐特征,而且分别代表着东西方不同的音乐文化与美学精神。当然,二者同时也存在着许多共同之处。将二者并置起来进行比较研究,可以收到“有比较才能有鉴别”的艺术效果,同时,又有利于二者优势互补、互促双赢。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都是显而易见的。

这一课题的研究方法,应定位在比较美学的研究方法。比较美学是比较文学、比较诗学、比较哲学、比较文化学的交叉学科。美国的多依奇于1975年出版的《比较美学研究》一书,对东西方美学进行了比较研究。运用这种研究方法,对分别代表东西方声乐文化与音乐文化的京剧旦角演唱艺术与美声女高音演唱艺术进行比较研究,一定会获得理想的效果。虽然方法只是一种手段,但它是达到目的的必要措施与保证,有时甚至直接影响、决定目的的实现,哲学的两大支柱就是认识论与方法论。

二、京剧旦角与美声女高音的相同点

京剧旦角演唱艺术与美声女高音演唱艺术的相同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二者都是女高音声乐艺术

京剧旦角演唱艺术,就其声部、音域、音色而言,亦属于女高音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京剧旦角的演唱艺术,同样具有美声女高音的抒情型、戏剧型、花腔型的音色特征,如柔美、秀丽、甜润、纤巧等。正因为如此,京剧表演艺术家关肃霜才能够在京剧《黛诺》的唱腔《山风吹来》中,成功地运用美声花腔女高音的演唱技巧。

(二)二者都以抒情性为主

京剧旦角唱腔,以抒情唱段为主,例如《贵妃醉酒》的唱段“海岛冰轮初转腾”、《霸王别姬》中的唱段“见大王在帐中和衣睡稳”,分别抒发了杨玉环与虞姬的思想感情。

同样,美声女高音的唱段,不论是歌剧中的咏叹调,还是艺术歌曲,也都以抒情性为主要特征。例如歌剧《蝴蝶夫人》中巧巧桑的咏叹调《晴朗的一天》、艺术歌曲《西班牙女郎》,都抒发了真挚深厚的思想感情。

因此,京剧旦角与美声女高音的演唱,都具有“以情带声,声情并茂”的特点。

(三)二者都以表演为生命与灵魂

京剧旦角与美声女高音的演唱,都是带表演的歌唱,都以表演为声乐艺术的生命与灵魂。波兰当代音乐理论家卓菲娅·丽莎指出:“属于音乐的特殊性的,还有作品与听众之间的中间环节,即表演,它具有自己的历史发展规律,具有自己的美学价值,并在很大程度上服从于社会的要求,同时也改变着作品本身的面貌。”[1]

这种表演性,是一种二度创作,以创新化、风格化、个性化为美学目标。京剧旦角流派唱腔的形成,美声女高音风格特征、个性特征的形成,都充分证明了表演性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三、京剧旦角与美声女高音的不同点

京剧旦角演唱与美声女高音演唱的不同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转贴于

(一)声乐流派不同

京剧旦角演唱,属于广义的民族声乐流派;美声女高音演唱,属于地道的美声声乐流派。

(二)演唱技巧不同

京剧旦角演唱技巧,注重韵味、风格、润腔方法。美声女高音演唱技巧,注重华彩乐段、花腔、连音、断音、滑音、震音等演唱技巧。

(三)曲目性质不同

京剧旦角唱腔,属于板腔体,有所谓“一曲多用”的固定化特征;美声女高音唱段,是“专曲专用”,没有固定化特征。

(四)发声方法不同

京剧旦角发声方法,属于民族传统的发声方法,讲究音色明亮,共鸣腔调节较小,声波在硬腭及口腔上部振动较多,声音靠前,声音颤动幅度较小,吸呼部位较深,讲究气沉丹田,排气量相对较小;美声女高音的发声方法,属于典型的美声发声方法,“是以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音响学和物理学作为理论基础进行发声训练和歌唱的。”[2]形成规范的科学的发声方法,音色较暗,发声部位靠后,共鸣腔开得较大,颤音幅度较大,呼吸排气量较大。

(五)嗓音运用不同

京剧旦角不仅属于“土嗓”,而且用“小嗓”(假声);美声女高音则不仅属于“洋嗓”,而且用“大嗓”(真声)。

(六)文化属性不同

京剧旦角唱腔属于民族音乐文化,因此用民族乐队伴奏,即使引入西洋交响乐队,也仍以民族乐器的“三大件”——京胡、月琴、三弦演奏主旋律;美声女高音则属于西洋音乐文化,因此用西洋管弦乐队伴奏。

综上所述,中国京剧旦角声乐技巧和美声唱法可以说是中外声乐史上的经典唱法,他们都各自在舞台上辉煌了几百年。探研两种唱法的精华与相通之处,能为我国声乐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思路与新的理念。

(注:本文为黑龙江省2010年度艺术科学规划一般项目《京剧演唱在中国美声唱法中的应用》系列论文,项目编号:10B008)

参考文献:

第5篇

[论文关键词]传统音乐;伦理思想;启示

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思想家们,在思考社会文化、探讨音乐作用时对音乐伦理问题多有论及,只是论述的角度和程度不同而已。以儒家为主流的传统礼乐思想特别强调音乐的伦理功效,强调音乐在移风易俗、陶情冶性、教化百姓、安邦治国等方面的独特意义。在此后的两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等时代,也有不少思想家、哲学家阐释他们的某些思想。但是对于传统音乐伦理思想的系统性总结与梳理,却鲜有学者给予专门性研究。

在目前散见的有关音乐伦理思想记载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有:《论语》、《苟子-乐论》、《吕氏春秋》、《乐记》;后来直至宋明理学的有关音乐伦理思想之阐述,如《文心雕龙》中的《乐府》,《通书》中的《礼乐》、《乐上》、《乐中》、《乐下》等,大都是承袭《乐记》而来。系统梳理和剖析我国传统音乐伦理思想,将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音乐伦理在现代意义上的价值。

一、乐通伦理,乐与政通

以伦理政治为轴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传统文化中的“乐”不止是单纯的歌唱钟鼓之类,它的意义也决不仅仅限于音乐本身,而是关系到政治的隆替,国家的兴衰,以至个人的祸福等。先秦诸子尤为强调音乐与政治、伦理的关系,曾就“乐”的社会作用和意义展开过激烈的论争。

1.儒家赋予“乐”丰富的伦理内涵,把“乐”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明确提出“乐通伦理”、“乐与政通”。在集儒家思想之大成的《乐记》中,最早将“伦”、“理”二字合用,指出音乐与政治、伦理相通:“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乐记·乐本篇》);“是先王之为乐也,以法治也”(《乐记·乐施篇》),是“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乐记·乐论篇》)。因而察乐便可知政,审乐可明人伦之理,合礼用乐就可以使人有德。孟子也主张乐通伦理,日:“闻其乐而知其德。”(《孟子·公孙丑》)《吕氏春秋》中多次论及乐与政治的关系,认为考察音乐便可了解一国之政。所谓:“凡音乐,通乎政而风乎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故有道之世,观其音而知其俗矣。”(《吕氏春秋·适音篇》)

2.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由于片面地认识到音乐亡国的事实而主张“非乐”。墨子论乐集中反映在《墨子·非乐》中。他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上,主张非乐:认为“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墨子·非乐上》)。而要为乐就必须制造乐器,这既费时又费财,费用无非是剥削老百姓。而担任演奏的乐手必是“耳目聪明,股肱之毕强,声音之和调”的壮年,虽满足了王公大人的享乐,却浪费劳力,妨碍生产,必然亏夺百姓之财。这种非乐主张,一方面表明他是承认音乐的美感以及人们对于音乐的需求和社会作用的;另一方面也表明他反对的是统治者“不节制用乐”的享乐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因此,他的思想既有一定的合理性,又有一定的局限性。

3.法家代表商鞅和韩非则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坚决反对儒家的音乐主张。商鞅直接把“乐”斥为导致国家削弱的原因之一,指出:“六虱:日礼乐,日诗书,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站,必贫至削”(《商君书·勒令》);“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生,必强”(《商君书·去强》)。韩非则反对“新声”,认为“新声”是靡靡之乐,是亡国之音,并得出“不务听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韩非子·十过》)的结论。以他们为代表的法家从“齐之以刑”的政治观出发,认为音乐具有腐蚀人心的作用,不利于政权巩固,不利于富国强兵,所以反对“礼乐”。这种思想和理论都是时代和社会的产物,反映了当时客观政治形势的激烈变化。

4.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由于看到了当时统治者“用乐”所造成的危害,因而不仅否定“礼乐”,而且将世俗的音乐本身也全否定了,这是他们思想的局限性。老子在“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下,从“无欲”出发,认为“五音令人耳聋”(《老子》第十二章),反对音乐。指出真正的音乐是形而上的、与“道”合一的音乐,即“大音希声”。主张治乱最好的办法是“无欲”。庄子从哲学的角度,提出“至乐无乐”的命题,主张真正的快乐是“无为”。他把“形色名声”的“乐”和“钟鼓之音”,看成是“乐之末”,日“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钟鼓之音,羽旄之容,乐之末也。”(《庄子·天道篇》)基于以上认识,道家否定了一切人声之乐,并以此剥夺了人们享受音乐的权利。虽不利于音乐的存在和发展,但有利于当时统治者的统治。

从墨家、法家、道家的“乐论”分析,尽管他们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但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他们是承认音乐的社会作用、强调音乐与伦理、与政治之间的关系的。他们之所以反对音乐,除了有认识上的差异外,更多的是社会历史与政治环境的影响。儒家则因强调“乐”在治国和协调人伦关系中的地位,能够迎合封建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和人性的审美需要,使得其“乐论”思想占据了主流。

二、礼乐并举与音乐的等级名分

在传统礼乐制度中,礼,指人伦关系的“应当”,乐,在当时是音乐、诗歌和舞蹈相结合的综合艺术的总称。在《论语》、《苟子·乐论》、《礼记·乐记》中有许多关于礼乐关系的记述。其共同特点是:一方面将礼乐并举,主张礼乐同功;另一方面主张礼乐互补,认为礼与乐应相互配合才能达到和谐有序的伦理功效,同时也凸显了音乐的等级名分之伦理特点。

1.礼乐并举。在传统礼乐制度中,不仅重视

“制礼”,也注重“作乐”。主张礼与乐二者要统一起来,互不偏废,礼要用乐来调和,乐要用礼来节制,最终达到社会、人事及天下的和谐。

其一,孔子强调礼乐并举的作用。在《论语》中有二十多处是将礼、乐二字分言或合言论及的。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不难看出,“礼”在其“乐”的思想中有着极为突出的地位,认为乐与礼都是塑造仁人君子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只有“礼”、“乐”结合,才能相得益彰,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同时他也主张必须给礼、乐注以“仁”的精神,以达到“以乐化民”,避免“犯上作乱”,求得社会稳定的目的。

其二,《礼记·乐记》中系统论述了儒家的“礼乐”思想,一方面强调“礼”和“乐”的基本精神是“和”与“序”,指出礼乐的根本目的是用来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如“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孟子·公孙丑》)另一方面又强调乐与礼功能各异,指出“乐者为同,礼者为异。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乐记·乐论篇》)。认为“礼”的作用在于规定天地、社会、人事的等级秩序,而“乐”的功能是“和同”人心,在“礼”的等级秩序之对立关系中起到调节和同的作用。

可见,我国传统礼乐思想是奠基于孔子,成熟于苟子,至《乐记》而集大成,其特征是从社会伦理和政治需要考察音乐,要求乐要受礼制约,与礼配合,教化百姓、治理国家。因而必然显现“以德抑情,以道制欲、重德轻艺”的弊端。 转贴于

2.音乐的等级名分。我国传统礼乐文化强调乐要合乎礼,由礼节制乐,乐要符合儒家所谓的等级名分。早在音乐的起源时代,“乐”就成了与“礼”密不可分的礼乐文明之重要组成部分。到西周已形成了较完整的“六代乐舞”,它们是对帝王创业及文武功德的歌颂和对天、地、神、祖先等不同等级的祭祀和颂扬。周统治者为了吸取商统治者因沉迷于郑国“乐”而亡国的历史教训,制定了统一的礼乐典章制度,把上层社会的人分成许多等级,再依照等级地位的不同规定所施行的礼乐。如规定王使用乐队可排列在东南西北四方,诸侯可排列三面,卿和大夫可排列两面,士只可排一面。乐舞的规模也有所规定:王的乐舞队列可有八行,称“八佾”,每行8人,共64人;诸侯只可6人一行,排6行,共36人,以下逐层递减。这些不同等级的礼乐在当时形成了“乐以象政”、“审乐知政”的社会局面。

孔子极力维护这种礼乐等级制度,对现实生活中不符合等级名分的“用乐”行为坚决反对,并以“乐”的等级名分作为规范和协调人们伦理关系的基本准则。在《论语》中,多处记述了孔子对“用乐”的看法和主张,如“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三家者以《雍》彻。子日:‘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论语·八佾》)在这里,孔子把礼、乐、仁紧紧联系起来,主张“用乐”应该是有等级名分之礼的。

三、乐和民性,移风易俗

传统音乐思想中强调音乐的社会作用,归结起来就是一个“和”字,如“乐和民性”、“乐者敦和”,认为从个人至天下国家,音乐都能起到“和同”作用。

1.先秦儒家强调乐的“和同”作用,认为由音乐“和”,可以带来民风民俗之“和”:“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论语·为政》)那么,音乐为什么能起到“和”的作用呢?苟子认为,音乐不仅能陶冶人之性情,而且能调和矛盾,使之不乱:“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荀子·乐论》)在他看来,好音乐对改善社会风尚有积极作用。

2.儒家深刻地认识到了音乐足以“善民心”,“和民性”,“移风易俗”的特点。孔子充分认识到了音乐的移风易俗之功用,主张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必须用音乐进行修养:“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孝经·广要道》)苟子也强调音乐在感化人心、移风易俗中的作用,指出:“夫声乐之人人也深,其化人也速,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苟子·乐论》)孟子还主作乐应体现“仁”、“义”之德,认为仁德的言论不如仁德的音乐更能深入人心:“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孟子·尽心上》)不难看出,在儒家以仁义治天下的“王道”之政治主张中,是很重视“乐和民性”之功能的。

3.儒家强调“乐”不仅有娱乐人心之作用,而且是重要的道德教化之手段。《乐记》载:“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苟子日:“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

(《苟子·乐论》)儒家倡导以乐来教化民众,认为好音乐既能表达情感又能确立道义,人的德行也能受到熏染,正所谓“感动人之善心”,“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四、以“和”为美,美善相乐

“和”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范畴,儒家将“和”贯穿于音乐的内容、风格和形式的方面,既指音乐本体的“和谐”,又指音乐中情感和内容的“中和”。在以“和”为美的前提下,主张“德音之谓乐”(《孟子·尽心上》),强调音乐的内容与形式、思想性与艺术性、审美价值与伦理价值的“美善统一”。

其一,孔子最早提出了“尽善尽美”的音乐评价标准,指出:“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关睢》乐而不,哀而不伤”(《论语-八佾》);“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论语·为政》)他强调音乐要美善统一,要符合儒家伦理规范。《论语·卫灵公》记载:“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佞人殆。”其中“郑声”指春秋时郑国的民间音乐,是新兴音乐,有要求变革的内容,与表现中庸之德、体现中和之美的《雅》、《颂》之声大相径庭,故被他排斥,更被后世统治者作为“乐”、“靡靡之音”、“亡国之音”的代名词。可见,孔子的“中和”音乐伦理观是与其治国之道紧密联系的,他崇雅斥郑,是为了用雅正之乐来培养仁德之人,为仁政服务。

其二,荀子继承了孔子“美善统一”的思想,明确提出“美善相乐”之音乐评价标准:“故乐行而志清,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乐论》);《吕氏春秋·适音》指出:“夫音也有适,何谓适?衷,音之适也。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

第6篇

关键词:民族唱法;真假声结合;男高音;女高音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250-02

一、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历程及研究

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原始社会民族声乐艺术的萌芽与形成阶段,第二阶段为进入封建社会后民族艺术的发展、繁荣阶段,第三阶段为自19世纪末20世纪开始的民族声乐新生阶段。国内相关学者针对民族声乐真假声结合技法进行了系统地研究,管林(1980)在其著作《论声乐训练》中论述了换声点的基本概念,同时系统地研究了换声点的实践方法;1983年上海人民音乐电台举办了“青年演员独唱比赛”引出了民族唱法概念;武秀之,张平,侯学骏(1986)对“假声位置真声唱法”在声乐教学中发声训练的探索与实践进行了初步探讨分析;武秀之(1991)在《民族声乐教程》中研究了民族唱法真假声结合发声的训练方法;刘洋(1999)在《真假混声在民族歌唱中的应用》中说明了真假声结合的必要性,并从理论上探讨了真假声结合的具体方法;甄立夫(2003)在其著作《科学练声》中研究了如何从心理学角度解决真假身的问题,同时提出声乐艺术与心理学学科密切相关的概念;李晓贰(2003)《民族声乐演唱艺术》著作中具体阐述了真假声结合的基本概念,对如何进行真假声结合训练做了详细的研究;邹本初(2004)在其专著《歌唱学:沈湘歌唱学体系研究》中介绍了换声区唱法的基础训练方法,并提出采用美声唱法中换声区的演唱方式来解决真假声的结合问题;王海峰(2007)对歌唱中的真声、假声以及混声进行了研究;燕山大学魏玉亭(2009)在硕士论文中对中国民族唱法中女高音真假声结合的演唱技法进行了探讨研究;刘征然(2011)研究了民族声乐教学中的“混声”问题。中国民族声乐中通过真假声结合的唱法演唱出来的声音,保留了民族传统唱法的吐字行腔、韵味风格,同时其高低音衔接自然、声音集中,具备较为浑厚的穿透力,使其真假声的混合在舞台表现效果上可以迸发出比真声柔和,相对假声浑厚结实的声音效果。中国民族声乐唱法中的真假声结合问题是众多男、女高音在学习或演唱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本文分别对男、女高音的真假声结合演唱技法训练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分析,为真假声结合演唱技法的教学与学习者提供重要参考。

二、男高音真假声结合训练技巧

男高音真假声结合训练技法首先解决呼吸与声带的协调运转问题,通过一定的调整和有规律的运行气息来控制声音与气息的相对比例,结合喉咙、喉结相互协调运转,达到发音的全放松状态;声带是通过其整体震动带动边缘震动有机结合运用的综合过程。其次男高音民族声乐真假声结合的训练技法需要注重中低声区的训练实践,西洋音乐相对注重中声区的基础训练,在训练中需要注意由低到高的流畅贯通,强弱控制的最佳衔接技术,把握好从低中声向高音的稳定过渡,建立呼吸、共鸣、吐字与各个器官的协调配合,形成自然流畅的衔接过程。再次男高音在民族声乐真假音结合实际训练中需要注重在自然声区混合声的形成,具体方法是演唱者保持气息稳定、喉头放松,演唱者先唱出假声,逐步向真声进行转换,或者在气息得以控制的情况下,通过稳定的真声,逐步向假声进行转换,演唱者根据自身的演唱条件,加强训练找到自然声区内真假结合的混声感觉,需要注意的是男高音在训练真假音演唱技法在换声区需要注意要进行提前换声,不要在换声点到了才准备换声,发换声点上的音时,需要更稳定的气息相互配合,达到与声门闭合力的运动平衡,同时需要声带强劲闭合与假声带辅助,口咽部要根据声音进行有意识地扩大调整,使其咽部基音共鸣管的调节力和基音的振动力达到平衡。

三、女高音真假声结合训练技巧

女高音真假声结合训练技法首先就是气息的训练,气息在民族唱法女高音真假声的调节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女高音在真假声结合技法的训练中,第一是气息的基本训练,找到气息支持的感觉,保持吸气、呼气和气息的相互配合,以自然,适量为最佳状态,吸气的主要方法包括仰卧法、坐着呼吸、打哈欠、惊讶法、狗喘气、弯腰吸气法等,科学的呼气方法包括慢吸快呼、慢吸慢呼、快吸快呼、快吸慢呼等技法;第二为基于气息训练的发声练习,通过气息来调节真假声的结合,运用稳定的气息配合其他器官的协调运转与自然衔接。其次是女高音在真假声结合训练中注重中声区的换声点训练,中声区的换声点训练较为困难,因其音域较低,真音出现声音刺耳,给人的感觉极不舒服,若是纯假音又显得声音过于空虚,不够真实与浑厚。中声区的欢声训练主要包括假声带真声法与真声掺假声法,前者需从假声入手,从高声区连起逐步转向低声区作下行音阶练习,让人在假声上的感觉像发出来的真声一样,期间注意增加气息的相互支持。后者蓄意真声为主要元素,假声为辅助元素,在真声中逐步掺入假声的元素,训练过程中不宜过于虚幻,也不能过重、过真,增强真假声的灵活衔接。再次女高音在民族声乐真假声的训练中对高声区的换声点训练。其主要方法有三种,借鉴法、元音转换法、及母音变形法。借鉴法是借鉴传统花旦、青衣、歌仔戏的假声喊嗓训练技法,在假声中逐渐掺入真声,由高到低、由低到高相互循环,一气呵成完成演唱;元音转换法是在发生练习过程中在换声点前一个音变换成元音,通过分散演唱者换声区部分的注意力,做到减少演唱者换声区部分产生的心理压力;母音变形法需要演唱者在唱的过程中先柔、弱,逐渐变强,同时将假声部分逐渐融合进去。

四、总结与建议

伴随时代的进展,民族声乐文化在国际潮流下逐步引进多元化、规范化、内在心灵化等更多的时尚元素,其民族唱法是在新世纪里传承着中华民族文化积淀、审美内涵、时代特色的歌唱形式及独特表演艺术。近年来,中国的民族唱法在逐步的研究中取得了创新与发展,在声乐真假声演唱技巧上有了明显的突破,其他各项综合能力有了稳步提升。从民族声乐真假声发展历程纵向比较分析,民族唱法真假声结合的发展经历了以真声为住、假声逐步兴起、直至真假声结合运用阶段。需要指出针对民族声乐在进行真假声的训练教学中不仅仅是针对其演唱技巧的训练,还要结合队演唱者心理技术教学、专业知识的基本功训练、针对演唱者的风格进行对作品的遴选、舞台艺术实践训练来完成真假声演唱技法的学习,在心理技术教学上结合演唱者的内在涵养、文化素质、内心环境、性格思维以及对外部的各种矛盾现象的敏感度进行深刻的情感剖析、感悟表演者内心情感因素,注重歌唱环境的培养,研究歌唱者的心理环境及心理变化特征,进而掌握表演者心理因素的规律,在歌唱与发声技能教学中进行必要的一些调节与控制;针对演唱者的作品遴选上,教学过程中需从思想灵魂深处分析作品的创作本源,深刻理解、研究作品本身的思想情感,结合演唱者自身的演唱风格和自身的情感元素,分析演唱者的音色、音域与作品所要表达情感的吻合度,为演唱者挑选适合的演唱作品使其在演唱中能够发挥出自身情感与作品创作的思想情感在灵魂深处达到心神交汇的良好效果;在民族声乐真假声结合训练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科学的发声,气息是训练的基础;二是真假声结合,扩展音域,高低音的自然衔接;三是自然演唱,打开喉咙,协调好真假声的比例,达到整体共鸣效果,在演唱过程中演唱者需要做到呼吸的稳定循环、声音的多重叠性、声音薄厚的有效控制、音域宽窄的配合及音色形象的塑造。在实践教学中需根据演唱者对声乐文化的审美能力、演唱能力、专业水准与舞台控制能力来考核演唱者能否台下观众的有效融合,寻找出适合演唱者能够发挥着自身特点的实践模式。中国民族声乐唱法从基础知识教学到艺术舞台的实践是演唱者自身与作品、舞台、观众三方面的有机融合,是演唱者所控制的舞台台风与台下观众感情的自然糅合,是演唱者内心情感与作品创作本源的共鸣和碰撞的过程,在民族声乐教学、科研以及实践训练中需要结合多学科、相关交叉科学理论顺应科学发展潮流,使民族声乐唱法从演唱技术、演唱风格、审美内涵、演唱形式、实践演出、传承方式及传播手段取得的民族声乐理论与技法研究研究创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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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谈声乐演唱中的“声情并茂”

摘 要:从古至今,歌唱都是人类用以抒发和交流思想的最自然、最亲切、最直接的一种语言形式。歌唱是声音的艺术,是演唱者与观众心与心的交流,是通过以声传情、以情带声来进行的艺术再创作的过程。有人说,歌唱是最动人的音乐,而笔者认为,其动人之处就在于以亲切的语言和优美的声音表现动人的情感,达到两者完美的结合—声情并茂。

关键词:声乐演唱 艺术 声情并茂

音乐中声与情的关系,在中国可谓由来已久。在歌唱艺术中,声与情是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声”是音乐(尤其声乐)中最基本的要素,是表达情感的重要途径;“情”是声音的表达内核,在现今浮躁的社会中“情”显得尤为重要,同时真情流露的演唱方式也成为人们最为欢迎的表现手段。因此,只有达到声情并茂,才是真正的歌唱艺术。只有这样,歌唱者才能完整且完美地将词作者和曲作者想要表达的事物和情感表达出来,把心灵深处的情感传递到听众的内心。

一、以声传情

(一)气息

我们都知道,气息是歌唱发声的原动力,是声乐演唱的基础,其本身也是重要的音乐表情手段。演唱中强、弱、快、慢、欢乐和悲伤、幽默和愤怒等音乐和情绪的变化,与气息的正确运用和控制分不开,没有控制气息的正确方法和能力,就不能科学地发声,就无法唱好歌,好似小提琴没有弓子就无法演奏出美妙的声音一样。这便是正确运用气息的重要性。作为演唱者,我们要正确地运用呼吸,科学地处理声乐作品中声音的强弱关系,做好歌唱前的这一基础工作。

(二)发声

我国现在的声乐大体分为两大唱法,一种是西洋的“美声唱法”,另一种是民族风格较强的“民族唱法”,近几年在国家重大声乐比赛的舞台上,还渐渐看到了一支新的队伍的出现,那就是“原生态唱法”。由于语言上的差别,无论是在气息和发声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美声唱法十分讲究咬字吐字的清晰度,尤其是中国作品更是要求如此。而在一些作品具有非常鲜明的民族风格,若用纯粹的美声唱法来进行诠释,便失去了作品本身所应该有的特性,同时也让听众难以接受。所以,演唱者必须具备熟练掌握“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的异同,同时针对不同风格的作品,并结合作品中沉淀出的意境,辅以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将作品得以完美的诠释,引起听众的共鸣。由此可见,掌握熟练的发声方法对于一个演唱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演唱者演唱技术水平的高低,甚至影响到歌唱者的歌唱寿命。

(三)咬字、吐字

咬字与吐字,是发声时前后出现而又密不可分的两个步骤。咬字主要是指咬住字头,一般要求是字头咬得要准且紧。需要注意的是,咬字头既不能松散,也不能僵硬,要遵循自然的咬字原则。咬字是声母的形成,吐字是韵母出来时形成的一个点,咬字必须在吐字的基础上产生。吐字必须根据“四呼”的要求(“四呼”即开口呼、合口呼、齐齿呼和撮口呼),将韵母各因素结合为一体,并保持一定的口形,尤其当一个字唱几个音时,要一直保持到该音的韵母到最后时刻。在诠释作品时,又不能片面地讲究咬字和吐字的原则。咬字、吐字的规律是表达声乐作品思想情感的一种方式,它的目的是更清晰有效地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实质。因此,演唱者应该养成良好的咬字和吐字习惯,这是完整表达声乐作品内容和情感的一个必要环节。

二、以情带声

清代声乐理论家徐大椿在《乐府传声》中说到:“歌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宜重。”这说明了歌唱中“声”与“情”的关系,强调了情在歌唱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情感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 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体验。 情感是歌唱艺术的精髓灵魂。每一首作品它所蕴含的内容、所要抒发的情感,都是需要通过一个主体——演唱者将自身融入到作品中,用自己的切身感受去将它演绎出来,演唱者的情感出来了,动人的声音必将油然而生。

(一)挖掘歌词内容

每一首好的声乐作品,总要揭示一个主题,反映作者的内心感情,在选择一首音乐作品之前,首先要了解该作品产生的时代背景,挖掘歌词要表现的真实内容。例如歌剧《原野》中女主人公“金子”的咏叹调《啊!我的虎子哥》中的歌词是这样的:“啊!我的虎子哥,你这野地里的鬼。这十天的日子,胜过一世!我又活了,我又活了活了,这活着的滋味,什么也不能比!”歌词虽然简短,但是充分表达了金子对虎子深深的情,一个“鬼”字,足以说明金子心中对虎子的爱之深、恨之切。这样的歌词如果只是通过演唱者乏味单调地演唱出来,便无法激起听众心中的涟漪,进而也达不到作曲家创作这部歌剧的预期效果。因此演唱者不仅要再现那些曲谱上原有的元素,更要深入挖掘那些无法记录、不易被表现的内在情感。作为每一个学习声乐演唱的同仁,我们都要清楚地知道:在声乐艺术表情的再创作中,时刻离不开对歌词的挖掘与主题的表现。

(二)培养艺术修养

任何人的艺术修养都不是先天的,都是需要在艺术创作或艺术欣赏的实践中,逐步锻炼和培养的。各种艺术形式之间都存在有机的联系,只有广泛通晓各种艺术流派,才可能有比较有鉴别,才可能采各家之精华,培养起高尚的艺术情趣。 由于每个人声音条件的差异、对音乐感悟能力的差异,使得他们对音乐作品在唱法和感情的处理上也产生了不同的差异。若要声情并茂地诠释一首声乐作品,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演唱功底,还要有较高的艺术修养。除此之外,还有更好地人类文化的精华,任何音乐作品都是通过人物的情感表达来感染听众和观众的。我们国家有很多经常活跃在舞台上的着名歌唱家,例如、阎维文、戴玉强、殷秀梅等等,他们嘹亮的嗓音、优美的举止和动人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习得,而是经历了漫长的时间、阅历的沉淀。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水平,才能将作品所要反映出的实质理解的更加透彻。

(三)体验生活感受

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生活是艺术的基础。作为一个演唱家,除了将作品本身演唱好之外,更深层面上是要将自己的阅历、情感以及对人生的感悟通过作品传达给观众。同样的一部作品,不同的演唱家演唱的效果都不一样。为什么红色歌曲会让一些老演唱家来诠释?因为他们经历了那个年代,有着真实而深切的体会,一句歌词,一个旋律都会勾起他们对往事的回忆,只有包含这种情感来演绎,才能将作品的魅力发挥到极致。同样,在很多大型的表演中,“体会”是每个演员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将自己融入其中,用自己的感悟和情感,才能将作品表达的更加深刻而真实。

三、“声”与“情”的完美融合

第8篇

关键词:实践能力;音乐学;课程;规划;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7-0191-04

保山地处滇西边疆。保山学院音乐学专业紧跟音乐教育的时代步伐,秉承学校“立足保山,服务滇西,建设边疆”的理念,积极探索音乐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15年,音乐学专业获得云南省教育厅转型高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立项,依靠多年来音乐学专业改革的前期成果,探索转型背景下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思路和新定位,在社会调研和理论研究、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的管理与运行等方面,阐述保山学院音乐学专业对实践能力型音乐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一、保山学院音乐学专业发展概况

保山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前身是创办于1995年的“电视师专”音乐教育脱产班,在省教育厅的批准下,1999年招收全日制专科音乐教育专业学生,2010年招收全日制本科音乐学专业学生。目前,音乐学专业有毕业生94人,在校学生196人,办学经验丰富,注重与地方企事业文化单位的合作和实践教学,培养的毕业生已成为滇西片区教育行业、文艺团体和企事业文化单位的领导和主要文艺技术骨干,为滇西边疆音乐教育行业和文化艺术行业培养了合格的音乐人才。作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经过多年的发展,音乐专业立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成效突出,如“专业导师制模式”、“地方社会项目引入课堂的培养模式”、“修为与习艺综合协调发展模式”、“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相结合模式”、“植根于地方民族民间艺术土壤服务地方社会模式”等。2007年以来,音乐专业拥有“声乐”省级精品课程、“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等7项省级质量工程,在云南省内同类院校同等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

二、音乐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路、定位与规划

1.理论背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著名音乐教育理论家、作曲家戴维・埃里奥特博士建立了实践哲学基础上的“实践音乐教育观”,是对传统音乐教育观的超越,引起全世界音乐教育界的反思与重视,其核心思想是:“音乐是一种具有目的性的人类行为,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音乐教育的本质取决于音乐的本质。”■倡导的是实践性音乐教育,为我们的音乐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2000年以来,我国进行了新课程改革,我国的音乐教育也面临多重发展机遇与挑战,在音乐新课标的要求下,“音乐学学科的重新定位与人才培养任务”、“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大众音乐素质提升与普及任务――音乐的社会化教育”等问题,被各高校及音乐教育界广泛关注。为了适应课程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地方经济文化艺术发展的需求,高校应密切关注音乐人才培养的新发展动向,“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必须寻求能够培养更多更好的综合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才能在转型发展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

2.保山学院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位与规划。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提高文化素养与审美能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音乐教育是学校教育中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之一。保山学院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紧密结合学校区位优势,积极做好国门大学建设以及学校转型发展,创建省内领先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的应用型大学”;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围绕学校总体的要求,音乐学专业结合前期成果与新时期转型发展的要求,提出了音乐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思路,具体定位为:一是整合学校艺术、人文学科的资源,加强声乐、键盘乐器、民族器乐、舞蹈、合唱、理论作曲等主科方向的协作,体现音乐专业五大能力的综合性,并在音乐教育教学、舞台操作与表演、社区文艺三大职业模块给予指导,使培养的音乐人才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与文化进步需要。二是加强艺术实践在音乐学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地位和比重,使之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课程设置、实施等环节中获得关注和体现。例如,从第四学期至第七学期,每学期有1周的专业见习实践,学生可根据自选的职业方向模块申请到学院艺术实训基地去见习,深入当地文化馆及乡村文化站见习社区文艺活动组织与指导,深入地方文化传媒机构以及演艺团体见习舞台表演实践与舞台操作实践,深入中小学、艺术培训机构做音乐教育教学见习,深入村寨进行音乐采风汲取地方民族民间音乐的营养,通过艺术实践,学生反思自身的不足,在回校后的学习中及时调整学习方向,以满足市场对音乐人才的要求,成为合格“产品”。三是探索“双导师”■制度,具体为校内专业课导师和校外行业导师(聘请校外优秀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舞台表演行业专家与舞台操作专家、社区文艺工作者)共同成为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的导师。一方面,引导学生在大学校园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和知识技能习艺修为,另一方面走进社会到中小学校、文艺团体、文化传媒公司、文化馆等单位,了解社会和中小学校对音乐师资、文艺团体、文化公司、文化馆等单位对音乐人才的要求,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定位和努力方向。四是“双实践”■制度。即职业岗位实践(学生结合音乐专业三大职业模块方向中自选一,进行中小学课堂音乐教学实践、舞台表演与操作实践或社区文艺组织与排演实践)和专业舞台实践。为此,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音乐表演实践大舞台,如独唱(奏)音乐会、合唱音乐会、师生教学音乐会、新生入学迎新晚会、新年音乐会、毕业音乐会、送艺下乡演出以及与校外天籁演艺公司、金马中运易东文化传媒合作演出等各种艺术活动实践,以此促进学生的艺术创作与实践能力。通过双实践,旨在提升音乐学专业学生所应具有的多方面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

基层文艺工作中,基础音乐教育和群众文艺的实践需要以及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实际需求是音乐学人才培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内核与动力。因此,在双导师、双实践环节促学生能力培养之外,每学期还举办了不同形式和内容的专家讲座或演出、与省内知名艺术院校的音乐会交流,“邀请一线优秀教师来校介绍经验、观看优质课教学录像,通过观摩与交流等途径激发学生乐于实践、主动探究、敢于表现的兴趣和热情”。■

三、音乐学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

1.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方案学分分配。21世纪滇西边疆地区的音乐艺术人才,应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拥有音乐文献阅读、听赏、检索与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广博的人文基础和进行音乐艺术和音乐教育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是能够胜任音乐教育工作、音乐创作、群众文艺辅导与表演、舞台操作的应用型音乐人才。也就是说,既具有基层音乐工作者扎实的专业音乐知识和较好的音乐表演技能,还要有较强的职业实践能力(如音乐教师要有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的实际能力,舞台操作者要有舞台调度、灯光音响使用等舞台操作的实际能力,基层文艺工作者要有社区文艺活动组织与排演的实际能力)和较好的职业素养。

因此,我们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音乐技术应用能力、课外音乐活动与社区音乐活动组织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基于以上目标定位,我们对原有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分规划等进行了修订,成为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实践的重要内容。新的教学方案已于2014年9月开始实施,按照学校教务处应用本科转型教学方案的模块,结合音乐学专业的实际,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4年的学习中,须修满150学分,包括:通识教育课程52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必须修满4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必须修满10学分;专业教育平台78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程必须修满36学分,专业主干课程必须修满22学分,专业方向课程必须修满5学分,专业拓展课程必须修满12学分,职前强化课程必须修满3学分;独立实践环节必须修满20学分;德、智、体综合考评合格,计算机、普通话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通过论文考核,方能毕业;达到学校有关学位授予规定要求的,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课程设置与课程结构体系。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毕业生应具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音乐技术实践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音乐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声乐、钢琴、自弹自唱等专业小班课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音乐技术应用能力,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并结合音乐学人才培养的特点编制一套较为完善、稳定的教学课程体系。

课程教学体系总体上分为通识教育平台(通识必修、通识选修)、专业教育平台(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拓展课程、职前强化课程)、独立实践平台三大部分八个模块。

通识课程的设置以“必需、够用为度”,即包括必需的政治、人文素质课及现代信息技术基础等。通识必修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通识选修包括“文学作品导读”、“中国传统文化”、“美术作品鉴赏”等课程,是学生提升综合文化和知识修养而必修的课程。

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中,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国民族音乐、中外音乐简史、中外音乐作品赏析、基础和声、曲式分析与歌曲写作、美学原理、艺术概论、电脑音乐基础等,是音乐学专业的必备基础,特别指出,视唱练耳是提高学生音乐素质的重要基础课,应连续开设两年。

专业主干课程全部为必修课,是音乐专业的核心课程,是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的必需课程,包括声乐、键盘(钢琴、手风琴)、自弹自唱、合唱指挥、形体舞蹈、手风琴伴奏等。

第9篇

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之路,几近一个世纪,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整体上来看,中国现代音乐的理论研究是相对滞后于创作实践的,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乃至价值认定②。近年来,全国各大音乐学院纷纷成立了侧重点略有不同,但都以中国现当代音乐创作研究为任务的“中心”,这标志着中国现代音乐在创作实践经过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之后,开始了对这一历史进程进行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深入、更加理性的理论研究新时期。武汉音乐学院中国现代音乐研究中心也正是顺应这一历史潮流而成立的,并在成立之初就明确把成功举办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作为中心2005年度的最重要工作。

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的办会思路,首先是为全国的作曲技术理论同行们搭建一个宽阔的研究中国现代音乐的平台,形成团队优势,促进队伍发展,提高理论水平,促进创作实践;第二,有计划、有步骤地邀请国内外重要的华人作曲家,在年会期间举办与音乐创作实践密切关联的讲座,并与理论家及其理论研究形成直接与间接互动;第三,主办单位武汉音乐学院与中心管理单位作曲系也希望通过年会的举办,有力地促进本院、本系的音乐创作与理论研究水平;第四,之所以命名为年会,表达了主办单位与中国现代音乐研究中心希望能够以长期不懈的形式,脚踏实地往前走的理想。

基于此,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确定了“正式代表的论文宣讲”、“嘉宾作曲家的主题讲座”、“特邀代表的自由论坛”以及“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教师新作品音乐会”、“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本科学生室内乐作品音乐会”等主要内容。

12月3日晚,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在武汉音乐学院编钟音乐厅举行了隆重的开幕式。会议齐聚了众多知名的作曲家、理论家,全国各音乐学院和多所艺术学院、师范大学、综合大学的近百名代表,以及《人民音乐》《黄钟》《长江日报》《湖北日报》、湖北卫视等媒体的编辑记者。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兼中国现代音乐研究中心主任钱仁平宣布会议开幕。武汉音乐学院刘永平副院长主持开幕式,并宣读了作曲界前辈罗忠先生、朱践耳先生的贺辞。武汉音乐学院彭志敏副院长代表主办单位向大会致辞。他代表东道主热烈欢迎与会代表的到来,并强调这次会议是在积极调研、充分协商、广泛征求同行的意见,并结合各方面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这样一个课题,选定了在第一次全国青年作曲家新作交流会召开20周年这样一个有意义的时间,并利用武汉音乐学院地处中部的地理优势,为全国同行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武汉音乐学院前副院长匡学飞教授作为20年前第一次中青年作曲家作品交流会的发起人之一也发表了讲话,并对会议的召开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还宣读了武汉音乐学院前院长赵德义教授从海外发来的贺电。上海音乐学院徐孟东副院长代表各兄弟院校,向大会致辞,并预祝会议成功。大会还收到了星海音乐学院院长唐永葆博士、著名作曲家张千一博士以及中国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等兄弟单位的贺电。开幕式的最后,由武汉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杨锋教授、天津音乐学院院长姚盛昌教授、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徐孟东教授,为武汉音乐学院“中国现代音乐研究中心”揭牌。开幕式之后举行了“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教师新作品音乐会”。该场音乐会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其中不少作品为国际首演,也不乏近年在国际、国内获奖的优秀作品。曲目主要有刘健教授的《半坡的月圆之夜》――新笛、小堂鼓与八个音箱的十重奏和《风的回声》――为十六支中国大竹笛而作;黄汛舫教授的无伴奏女声合唱《工尺谱游戏》;青年教师罗林卡创作的无伴奏女声合唱《夜歌》;丁冰创作的《涉江序列变奏曲》――为两把大提琴而作;章琼创作的弦乐四重奏《华严・观澜》;冯坚创作的《Soul.Wind》――为人声与计算机而作;青年作曲家赵曦创作的《火天堂》――为小提琴与乐队而作。本场音乐会由作曲系留美指挥博士周进老师与2002级指挥专业本科学生黄胜华担任指挥,武汉音乐学院管弦系、民乐系、声乐系、演艺学院的师生等演出。

12月4日上午,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年会“论文宣讲”部分,在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学术会议中心举行。武汉音乐学院中国现代音乐研究中心在大会召开之前印刷、装订了《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论文集》(责任编辑:钱仁平、张、黄茜、刘涓涓),并分发给参会代表。论文宣讲第一场由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张大龙教授与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指挥系副主任尹明五教授主持。武汉音乐学院郑英烈教授首先发言,他生动地介绍了他与罗忠先生的结交以及共同深入学术研究的过程,并为年会呈献了珍贵的《罗忠书信集》。艺术学院的李诗原副教授就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的研究现状及研究方向作了相关发言。宣讲论文的有上海音乐学院王瑞的《罗忠现代复调思维研究》、吴春福的《数以载乐,智以言情――析贾达群〈时间的对位〉结构手法》、中央音乐学院王桂升的《中西合璧,人乐合一――董立强为长笛、单簧管、中提琴而作的〈合〉之分析》、山东艺术学院田文的《从全息角度探究〈土楼回响〉和声运用的规律性》、沈阳音乐学院周凌宇的《中西音乐素材及作曲技法结合的新型交响乐――杨立青的交响叙事诗〈乌江恨〉的创作分析》、中国音乐学院徐文正的《金湘〈第一弦乐四重奏〉分析》、竹岗的《新的挑战,新的收获――简析〈水赋三叠〉》等。

12月4日下午举行了第二场论文宣讲。本场论文宣讲由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王宁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姜万通副教授主持。王宁教授首先宣读了中国音乐学院对大会的贺信。先后宣讲的论文有武汉音乐学院张的《“微缩图”式的引子及其“库资源意义”――黄汛舫〈工尺谱游戏〉音乐分析》,刘涓涓的《线形化的表现手法――罗忠艺术歌曲〈鹧鸪天――彩绸殷情捧玉钟〉JV56分析》,倪军的《1985年以来的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文献综述》,中国音乐学院温展力的《乐谱的解放――“具体乐谱音乐”的引论》,武汉音乐学院云的《从三部作品来看刘健音乐创作中的电子音乐思维》,西安音乐学院陈士森的《〈二人台〉全音阶素材的运用方式》,大连大学蒋兴忠的《无调性音乐作品中和声的整体控制作用――析罗忠〈钢琴曲三首〉之〈托卡塔〉》,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蔡梦的《李焕之新时期的器乐创作及其艺术特色》,武汉音乐学院钱仁平的《宏复调织体形态及其结构功能――何训田〈声音的图案〉之三音乐分析》等。

12月4日晚,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本科学生室内乐作品音乐会在编钟音乐厅举行,参加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的专家学者们与广大观众一起饶有兴趣地听取了这场音乐会。音乐会演出的作品有王叶的钢琴三重奏《京调托卡塔》、蔡建纯的男高音与钢琴《夜雨寄北》、姚娟的双大提琴《五度二重奏》、孙剑的唢呐与四声道的五重奏《破阵图》、刘丁的弦乐四重奏《我的诗篇》、王刚、张兢兢的《无序之槌》――为打击乐与Max程序而作、周亮的《狂野的Boggie》――小提琴与钢琴、彭丹的《魅影》――为大提琴与计算机而作、何苗的钢琴五重奏《弦舞》。

12月4日晚21时,刚听完“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本科学生室内乐作品音乐会”的全国各音乐学院的作曲系主任又齐聚一堂,召开了由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发起的“第一届全国音乐学院作曲系系主任联席会”。参会者有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唐建平、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指挥系副主任尹明五、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工程系副主任陈强斌、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王宁、沈阳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曹家韵、四川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宋名筑、星海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房晓敏、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顾之勉、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张大龙、副主任蔡梦以及武汉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钱仁平。与会的系主任各抒己见,对全国音乐学院作曲系的作曲主科以及和声、曲式、复调、配器“四大件”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考试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理念与构想。大家还就各音乐学院作曲系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资源共享等问题进行了磋商。第一届全国音乐学院作曲系主任联席会最后决定,第二届联席会将于2006年10月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

12月5日上午,年会之“嘉宾作曲家主题讲座”暨武汉音乐学院“新世纪音乐论坛”第四期、第五期在编钟音乐厅相继“开坛论道”!首先登上论坛的是作曲家、中央音乐学院郭文景教授。他的题目是《交响诗〈川崖悬葬〉――为两架钢琴与管弦乐队而作――的音高组织》。郭文景首先简要回顾了这首作品的选题原因及其创作动机,随后从和声、调式和音阶三个方面对《川崖悬葬》的音高组织进行了详细的阐释。上海音乐学院副院长、作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孟东的论题是《上海音乐学院作曲家群体近年来的现代音乐创作综述》。他首先论述了上海对于中国现代音乐发生、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接着对上海音乐学院作曲家群体近年来在创作观念、技法方面的思考、变化与突破,进行了简略论述。他指出上海音乐学院作曲家群体回归了“海派”音乐文化的特征,并统一汇入上海的城市精神――海纳百川――的潮流之中。他还进一步指出,上海音乐学院作曲家群体创作的现代音乐,在观念层面上体现出“复合风格”。各种现代技法为我所用,创作了大量各具特色的中国现代音乐作品。他们在创作音乐的过程中,力图创作的音乐保持中国音乐的“神韵”,在作品中又运用了大量的现代音乐作曲技法,形成“民族性与世界性”的交融,并逐渐形成自己的创作风格。随后,他还对何训田的室内乐《声音的图案》、贾达群《蜀韵》、尹明五的舞剧音乐《忆》、他自己的《惊梦》以及叶国辉的《声音的六个瞬间》、朱世瑞的合唱作品《草》、陈强斌的《飞歌》进行了简要分析。

12月5日下午,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举行了第三场论文宣讲。本场论文宣讲由天津音乐学院作曲系副主任顾之勉副教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工程系副主任陈强斌副教授、艺术学院李诗源博士主持。先后宣讲的论文有中央音乐学院娄文利的《瞿小松室内歌剧〈命若琴弦〉中塑造人物的手法》,武汉音乐学院田可文的《读〈月的悲吟〉》、郑思的《比例音集的形成及其宏复调形态的计算机模拟》、汪森的《关于现代音乐的本体论思考》,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冯兰芳、卢璐的发言,西安音乐学院夏滟洲的《现代音乐还是应该建立在可听的基础之上》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姜万通的《音乐创作中的系统性特征》等。

12月4日上午举行了由特邀代表轮流发言的“自由论坛”。论坛由中国现代音乐研究专家、第一次青年作曲家作品交流会发起人之一、首都师范大学王安国教授主持。中国音乐学院高为杰教授首先就音乐创作如何做到“雅俗共赏”这个议题和大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作曲家既要能创作出精深高雅的“雅”音乐,又要能创作出面向大众的“俗”音乐,要能把雅文化与俗文化更好地结合起来。他以皮亚佐拉的“新探戈”为例进行了论述。接着他还给大家播放了自己早年用台湾城市民谣创作的乐曲,这部作品中“夹杂”了《流浪者之歌》《瑶族长鼓舞》《剑之舞》等曲调,但在配器上运用了独特的现代音乐创作手法,给听众以耳目一新的感受,也达到了雅俗共赏的目的。高为杰教授最后指出,实际上要达到雅俗共赏是十分困难的,要求作曲家有很深的作曲理论功底、丰富的生活经验以及深厚的文化修养。中国音乐学院李西安教授呼吁教师们在教学中应该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并建议将包括中国现代音乐创作在内的现代音乐课程纳入音乐院校的教学体系中去,以便让同学们对现代音乐有更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天津音乐学院院长姚盛昌教授就现代音乐创作中如何做到“得心应手”、“得手应心”与“心手相应”,作了发言。金湘、房晓敏、张大龙、杨青、曹家韵、宋名筑、郑英烈、刘健等分别就如何面对和解决作曲教学、理论研究、音乐创作中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12月4日上午,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由“自由论坛”不间断地过渡到简短的闭幕式。彭志敏副院长代表主办单位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中国现代音乐今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和深远的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欢迎各位专家学者继续传经送宝,共同推动中国现代音乐的发展。会议最后,主持人王安国教授发表了感情深厚的结束语,对武汉音乐学院长期以来致力于现代音乐、中国现代音乐的创作与研究,及其对中国现代音乐创作与研究的发展所起到的促进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代表与会代表对武汉音乐学院的富有成效的会务工作表示了衷心感谢。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中国现代音乐的创作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①魏廷格《武汉青年作曲家新作交流会综述》,《中国音乐学》1986年第2期;李曦微《新音乐的思索》,《中国音乐学》1986年第2期;汪申申、刘健、周晋民《新时代呼唤着新的音乐》,《人民音乐》1986年第3期;李诗源《新潮音乐备忘录――1979-1999年的中国大陆现代音乐》,武汉音乐学院中国现代音乐研究中心编《第一届中国现代音乐创作研究年会论文集》,武汉音乐学院2005年12月油印等相关文献。

第10篇

分析十九世纪交响乐与交响诗 分析十九世纪交响乐与交响诗 :小学音乐论文:音乐课堂教学过程 我国民族音乐的形成与特点 音乐鉴赏教学中的创造性思维培养

分析十九世纪交响乐与交响诗 精 品 源自历 史科

在十九世纪时期,管弦乐曲里出现了两种音乐形式,交响乐以及交响诗。他们都是由和声或者合唱组成的乐器演奏音乐。以写交响乐着称的作曲家有贝多芬,舒伯特,舒曼,勃拉姆斯,布鲁克纳和马勒。柴可夫斯基,圣桑,西贝柳斯,弗朗克和德沃夏克则擅长于这两种音乐形式的创作。作曲家们一方面

保留了贝多芬的典型形式,又赋予文学内容,这样就出现了交响诗。法国浪漫派作曲家柏辽兹改变了交响乐形式,他的《幻想交响曲》是第一部标题交响乐。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首创并命名交响诗这个体裁。而到后来理查·斯特劳斯把标题音乐和交响诗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那到底交响乐和交响诗的关联和区别有哪些呢?

下面从交响乐和交响诗的体裁,内容,演变历程,历史意义这四个方面来进行对比。交响乐一般分为四个乐章。第一乐章为奏鸣曲式,二乐章是行板或慢板,以抒情为主,多以歌唱性音乐见长。第三乐章是三拍子的舞曲风格,被称为诙谐曲式。第四乐章终曲一般是快板,采用回旋曲式或者回旋奏鸣曲式。另一方面,什么是交响诗呢?交响诗是一种单乐章的标题交响音乐,强调诗意和哲理的表现。交响诗的形式不拘一格,常根据奏鸣曲式的原则自由发挥,节奏和性格对比强烈;标题音乐的主题通过发展,重复,变奏得到升华。它是按照文学、绘画、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等构思作成的大型管弦乐曲。它是标题音乐的主要体裁之一。然而交响乐的精华不是建立在某一标题之上。它是通过把多个乐章结合起来表现一个综合的音乐理念。并且这个理念通常不是一个故事。交响诗的结构较自由,在构思上,或体现一个哲学思想,或体现一种诗的意境,或和一定的文学题材相联系。所以创造出的风格可以完全不受音乐主宰,只需要通过音乐的灵感启发听众去感受音乐中的真实意义。 交响乐和交响诗的演变历程非常的重要。在十八世纪后期,声乐是主要的音乐形式。贝多芬将交响乐带到一个新的领域。他转化这一重要的音乐传承物并且创作了一系列作品,后来这些作品成为浪漫派时期作曲家们争相模仿的典范。贝多芬的九部交响乐作品为世世代代的音乐家们设立了一个标准。比如他的第三交响乐《英雄》(the Eroica)被公认为是一部非常重要的作品。它不是一部纯粹音乐:它有一个主题,为纪念一个英雄而作,音乐中表现出一个英雄的伟大理想。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看出交响诗和交响乐是彼此相关联的,但是它们还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体裁。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在终曲里加入了独唱和合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与创新。在他的晚期作品中,他运用了变奏技巧,即兴段落,赋格以及加入新的音色。因此,这种创新式的结构影响了下一代音乐家们同时也为交响乐形式融入了无限可能性。比如多元化的乐章结构--柏辽兹《罗密欧与朱丽叶》乐章增加,马勒的第三交响乐出现多层的乐章结构;单乐章结构不间断--理查·斯特劳斯《阿尔卑斯山交响曲》;配器多元化造就大型成熟的浪漫派管弦乐团—柏辽兹,马勒和布鲁克纳;独唱和合唱形式被延续到交响曲中的多个乐章—门德尔松第二交响乐以及柏辽兹《罗密欧与朱丽叶》;运用不寻常或者新的乐器—牛铃被运用在马勒第六交响乐中;扩大标题音乐的范围,交响诗从交响乐的类型里被分离出来后,交响乐的主题也被扩展,明确主题如柏辽兹的《幻想交响乐》,或者不明确主题如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曲。

因此,更多实验性的交响乐形式出现了。当“主题交响乐”在1790年出现时,柏辽兹《幻想交响曲》和李斯特《浮士德交响曲》进而有提升了它们的地位和角色。交响诗属于是跨界类型。李斯特是交响诗的创始人。他于1850年创作了长篇作品《第一交响诗》,在开场融入了诗歌。李斯特被认为是交响诗发明者的最主要原因是他将诗般的或是智慧般的叙述放进了音乐的“语言”中。圣桑是法国作曲家中第一个追随李斯特的创始并创作交响诗的。

他的第一部作品是《奥姆法尔的纺车》。他认识到李斯特深受浪漫派诗人拉马丁,席勒和雨果的影响,把他们的诗歌语言用不同的方法融入音乐作品中。传统意义上的交响诗相对于视觉艺术来说它更接近文学。然而在圣桑写给李斯特的日记中,他讨论交响诗作为一种类型的音乐形式,为它的审美能力辩护,但是他第一部作品的灵感来自一幅画而不是文学

作品。对于李斯特来说,这种交织的音乐理念是分不开的。对于圣桑来说,音乐有它自己的立场。交响诗的出现也为联接艺术大门提供了多种可能性。 那我们讨论交响乐和交响诗的历史意义是什么呢?交响诗是建立在交响乐之上的,并且交响诗是交响乐的发展部分。它们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所有的交响乐和交响诗作曲家都是美学家,建筑师和几何学家,因为乐章的逻辑安排,对时间理念的把握,对戏剧张力的应变,对乐曲

的宏伟和深度,对室内乐配器的细化等都达到了完美的程度。他们的精髓和内心世界被他们完美的艺术思想紧密的联系到一起。当音乐的意识形态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时,交响乐和交响诗的意义就不仅仅是音乐本身。有时候民族主义被带进音乐中。所有的交响乐跟交响诗都是音乐进化和演变历程中的伟大产物。人们通常会说音乐不需要任何具体体现形式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抽象艺术。然后,抽象概念是表达中的要素。我们只能在纯净的心灵和美好的情绪中找到。与此相同的是,交响乐和交响诗创造了艺术的世界,这个世界让人们可以有更多表达艺术的方式。找寻纯洁和美好的音乐是人类的使命,此外,它还是永久的。

第11篇

关键词:音乐欣赏感情体验基本要求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艺术,可以说,音乐欣赏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无论是对于普通的音乐听众,还是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感情体验都是在进行音乐欣赏时不可缺少的一种心理要素。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假如在欣赏音乐时只注意技巧、技术手法、结构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却无动于衷,那么他对音乐的欣赏也只?quot;觇其文而未见其心,见其表而未见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与领会音乐的美。一位有经验的英国音乐教育家曾告诫说:"不要允许你的批评性的敏捷聪明窒息你的情绪反应。那些专家们经常把他们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①他还说:"除非你也重新抓住了激动过贝多芬写这一作品(指Waldstein)钢琴奏鸣曲--引者注)的同样感觉,或是认为你也有这种情感,你才有权利说你欣赏他。"②音乐是一种善于抒情的艺术,音乐中有着丰富而深刻的感情内涵,只有当音乐欣赏者的感情活动与音乐作品蕴涵的感情基本相吻合的时候,才能称之为正确的音乐欣赏。因此,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体验,首先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比如,我们在听到一首乐曲的时候,对这首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它或是快乐的,或是悲哀的,或是慷慨激昂的、、、、、、等等),凭借自己的感性经验,自然地产生出一种体验。这种伴随着音乐感知而自然产生的感情体验,就是我们所说的感性上的直接体验。

例如,我们听到这样一个音乐主题:

例3快速地

郑路、马洪业:《北京喜讯到边寨》

①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中译本,第107页。

②同上书,第104页。

我们自然会从这个由弦乐器和木管乐器奏出的快速而又活跃的音乐主题中,获得一种欢乐和喜悦的感情体验。

而当我们听到下面这个缓慢的、如泣如诉的音乐主题时,一种悲苦、凄凉的感情会不由自主地在我们的心头涌起:

例4

慢速地

《江河水》

当在钢琴上响起了下面这个在左手持续不断地上下滚动的音型衬托下,由右手奏出的号角般铿锵有力的音乐动机时:

例5

肖邦:《c小调练习曲》

音乐中所表达的那种激昂悲愤的感情波涛,会把我们深深地打动。

欣赏者从音乐中获得的这种感情体验,并不是由于标题或文字说明等所引起的,而是一种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当然,欣赏者能够在自己的意识中,把从听觉感受到的音乐音响转化为感情的体验,是要以正确的音乐感知为前提的,而当欣赏者对某种音乐音响及其艺术风格不熟悉,不能正确地进行音乐感知的时候,那他就不可能获得正确的感情体验。我在为学生讲课的过程中所做的课堂实验表明,学生们对于他们熟悉的音乐风格,尽管预先并不清楚听的是什么乐曲,但还是能够大体上正确地体验到乐曲的感情性质。例如,在对乐曲不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我为学生们放了一段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中第一乐章副部主题在展开部的变奏段落的录音,然后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的回答分别是:

(1)回忆的、欲以挣脱某种纠缠。

(2)悲哀的、带有哭泣的主题音调。

(3)充满深沉的情绪。

(4)悲哀、哀怨。

(5)远方的倾诉。

五个学生的答案用语虽然不同,但他们的感情体验在性质上却比较接近,而且与原作的感情内涵基本上是吻合的。德沃扎克在这首乐曲中所抒发的对祖国的深切思念与身在异乡所感到的孤寂与愁苦的感情,学生们感性的直觉也是能够有所体验的。

然而,学生们对具有他们所不熟悉的音乐音响与艺术风格的乐曲,在感情体验上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例如,我在课堂上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潇湘水云》的主题呈示段落的录音之后,照例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却作出了各种不同的回答:

(1)叙述某种痛苦。

(2)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3)典雅而明快的情绪。

(4)喜悦。

(5)酒狂。

这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体验,主要原因是有些学生很少接触古琴音乐,对古琴音乐还不能正确地进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确地体验乐曲的感情内涵。

我们上面所讲的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性的或者说是直感式的感情体验,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方式。然而,它毕竟是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一种初步体验。如果欣赏者仅凭直感去进行体验,虽然有可能体验到乐曲的基本感情,但却往往会局限于喜怒哀乐的感情类型的体验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体验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因此,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进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认识的参与,即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只有在对乐曲感情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准确地领会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这正如同志在他的哲学著作中所说?quot;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①

当然,我们这里是指对那些的确表现了深刻的感情内涵的音乐作品的欣赏而言。而我们之所以对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提出这种进一步的要求,是因为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既不是一种与人的思想没有什么联系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也不是没有生活基础的主观自生的东西。相反,音乐中的感情内涵是由一定的社会生活所引起,并且是和一定的思想相联系的。正如我国古典音乐论著《乐记》所说?quot;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②。但是由于

①:《实践论》,《选集》四卷本,第263页。

②见《乐记》中的《乐本篇》。

音乐表现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它在表现感情的同时,却不能把感情所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同样明确地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欣赏者在对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凭借感性进行体验的同时,也能够有意识地运用理解因素,深入体验乐曲感情表现的内涵。

由于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常常可以在音乐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据,例如在声乐作品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在标题音乐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据,因此,在对声乐作品与标题器乐作品的感情体验中,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不予注意,而仅凭感性体验是很难深刻领会乐曲的感情内涵,特别是它的社会意义的。音乐是一种表现生活的艺术,为了避免音响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进行艺术表现,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艺术相结合,这种做法早在音乐发展的原始时代的歌、舞、诗三位一体的形式中就已经开始了。由于这些非音乐因素已经和音乐紧密地融合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欣赏者在对音乐进行感情体验时,就需要运用理解认识这一心理要素去对这个艺术整体加以研究,从而加深对音乐的感情内涵的体验。

有些无标题音乐作品,并没有综合运用非音乐因素,但是却并不意味着这些音乐中的感情表现就没有它们的生活和思想基础。为了更深入地体验这类乐曲的感情内涵,欣赏者一方面要通过对音乐本身的反复倾听,凭借直感更准确、更细致地去体验乐曲的感情表现,另一方面也要从更广阔的方面,特别是从乐曲产生的社会环境、作曲家的生活经历、创作意图、艺术风格等各个方面去进行研究和了解,以求得对乐曲感情内涵的正确把握。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如果学生们通过理解认识的作用,了解到这部协奏曲是捷克作曲家德沃扎克晚年旅居美国时写的作品,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倾诉了他对远隔重洋的祖国和亲人的深切怀念,那么,学生们在欣赏过程中就会对这部作品的感情内涵获得更深刻的体验。又如,对贝多芬的《爱格蒙特》所写的十段配乐中的序曲,不了解这部戏剧的主人公爱格蒙特是十六世纪荷兰人民所崇敬的英雄,对他所领导的荷兰人民反抗西班牙统治和争取独立的斗争也毫无所知,那么也就很难体验到这部序曲中戏剧性的感情变化:痛苦的、激烈的反抗、悲壮的颂歌和胜利的狂欢。如果欣赏者能够充分发挥理解认时的作用,对这部戏剧的内容和人物形象有比较深刻的理解,那也必然会对乐曲的感情内涵有更深刻的体验,而这是单凭感性体验所不可能做到的。

但是,对感情体验的这种进一步的要求,却并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能够作到的。对音乐家和音乐作品创作情况的了解也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有条件进行的。而且,有许多无标题的器乐作品,作者在创作他们时往往没有留下什么有关记述,作品本身也并没有表现什么深刻的社会内容,而只是某种情绪的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很难对乐曲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而只能凭借音响感知和对作者总的创作个性和风格的把握来体验乐曲的感情。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对于绝大多数音乐欣赏者来说。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更多地还是以感受性的直观形式进行的。象通常所说,欣赏者是处于一?quot;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理状态之中,更何况音乐中所表达的感情,在很多情况下的确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呢!这样判断一个欣赏者是否能够借助于某种概念把体验到的感情表达出来,而是要看要看欣赏者是否对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真正从内心里有所体验,欣赏者的感情是否能够在欣赏的过程中随着音乐的进行而起伏、变化,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就可以说是对音乐中所表现的感受情有所体验了。当然,我们这样说也并不是否认理解认识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重要作用,而是要说明,这种理解认识只有融注于感受性的体验之中,才能真正有助于音乐欣赏。

综上所述,我认为欣赏者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首先对音乐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换句话说,欣赏者要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这是欣赏者在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当然,我又认为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音乐欣赏者的欣赏能力各不相同,而且每个欣赏者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不同生活经验来体验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因此,我们可以再从另外的角度去论证音乐欣赏活动是一种欣赏者的主体活动,欣赏者意识中的乐曲,必然渗透着他自己的主观色彩,而不可能和作者创作这首乐曲时的感情体验完全一样。也就是说,音乐欣赏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欣赏者与被欣赏的乐曲)的关系是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辨证统一的关系。希望大家能对我提出的问题感兴趣,能同我一起探讨。本篇论文的写作,我得到了郭星辰老师与郗力红老师的帮助,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

主要参考文献:

[1]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M].104-107.

第12篇

关键词:音乐欣赏感情体验基本要求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激发感情的艺术,可以说,音乐欣赏的过程就是感情体验的过程,它既是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情内涵进行体验的过程,同时也是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无论是对于普通的音乐听众,还是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感情体验都是在进行音乐欣赏时不可缺少的一种心理要素。对于音乐的专门家来说,假如在欣赏音乐时只注意技巧、技术手法、结构形式等方面,而在感情上却无动于衷,那么他对音乐的欣赏也只?quot;觇其文而未见其心,见其表而未见其里",并不能完整地感受与领会音乐的美。一位有经验的英国音乐教育家曾告诫说:"不要允许你的批评性的敏捷聪明窒息你的情绪反应。那些专家们经常把他们的注意力局限在技巧上。"①他还说:"除非你也重新抓住了激动过贝多芬写这一作品(指Waldstein)钢琴奏鸣曲--引者注)的同样感觉,或是认为你也有这种情感,你才有权利说你欣赏他。"②音乐是一种善于抒情的艺术,音乐中有着丰富而深刻的感情内涵,只有当音乐欣赏者的感情活动与音乐作品蕴涵的感情基本相吻合的时候,才能称之为正确的音乐欣赏。因此,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6砸衾肿髌犯星槟诤奶逖椋紫缺硐治行陨系闹苯犹逖椤1热纾颐窃谔揭皇桌智氖焙颍哉馐桌智泶锏母星椋ㄋ蚴强炖值模蚴潜У模蚴强犊ぐ旱摹ⅰⅰⅰⅰⅰ⒌鹊龋窘枳约旱母行跃椋匀坏夭鲆恢痔逖椤U庵职樗孀乓衾指兄匀徊母星樘逖椋褪俏颐撬档母行陨系闹苯犹逖椤?nbsp;

例如,我们听到这样一个音乐主题:

例3快速地

郑路、马洪业:《北京喜讯到边寨》

①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中译本,第107页。

②同上。

我们自然会从这个由弦乐器和木管乐器奏出的快速而又活跃的音乐主题中,获得一种欢乐和喜悦的感情体验。

而当我们听到下面这个缓慢的、如泣如诉的音乐主题时,一种悲苦、凄凉的感情会不由自主地在我们的心头涌起:

例4

慢速地

《江河水》

当在钢琴上响起了下面这个在左手持续不断地上下滚动的音型衬托下,由右手奏出的号角般铿锵有力的音乐动机时:

例5

肖邦:《c小调练习曲》

音乐中所表达的那种激昂悲愤的感情波涛,会把我们深深地打动。

欣赏者从音乐中获得的这种感情体验,并不是由于标题或文字说明等所引起的,而是一种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当然,欣赏者能够在自己的意识中,把从听觉感受到的音乐音响转化为感情的体验,是要以正确的音乐感知为前提的,而当欣赏者对某种音乐音响及其艺术风格不熟悉,不能正确地进行音乐感知的时候,那他就不可能获得正确的感情体验。我在为学生讲课的过程中所做的课堂实验表明,学生们对于他们熟悉的音乐风格,尽管预先并不清楚听的是什么乐曲,但还是能够大体上正确地体验到乐曲的感情性质。例如,在对乐曲不作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我为学生们放了一段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中第一乐章副部主题在展开部的变奏段落的录音,然后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的回答分别是:

(1)回忆的、欲以挣脱某种纠缠。

(2)悲哀的、带有哭泣的主题音调。

(3)充满深沉的情绪。

(4)悲哀、哀怨。

(5)远方的倾诉。

五个学生的答案用语虽然不同,但他们的感情体验在性质上却比较接近,而且与原作的感情内涵基本上是吻合的。德沃扎克在这首乐曲中所抒发的对祖国的深切思念与身在异乡所感到的孤寂与愁苦的感情,学生们感性的直觉也是能够有所体验的。

然而,学生们对具有他们所不熟悉的音乐音响与艺术风格的乐曲,在感情体验上却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例如,我在课堂上放了宋代郭楚望的古琴曲《潇湘水云》的主题呈示段落的录音之后,照例让学生们写出自己的感情体验,五个学生却作出了各种不同的回答:

(1)叙述某种痛苦。

(2)忧郁而充满一种力量。

(3)典雅而明快的情绪。

(4)喜悦。

(5)酒狂。

这里之所以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感情体验,主要原因是有些学生很少接触古琴音乐,对古琴音乐还不能正确地进行感知,因此也就不能正确地体验乐曲的感情内涵。

我们上面所讲的欣赏者对音乐的感性的或者说是直感式的感情体验,是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方式。然而,它毕竟是对音乐作品感情内涵的一种初步体验。如果欣赏者仅凭直感去进行体验,虽然有可能体验到乐曲的基本感情,但却往往会局限于喜怒哀乐的感情类型的体验上面,而不能更深入地体验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因此,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进一步要求就是要有理解认识的参与,即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只有在对乐曲感情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之后,才有可能更深刻、更准确地领会音乐作品的感情内涵。这正如同志在他的哲学著作中所说?quot;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当然,我们这里是指对那些的确表现了深刻的感情内涵的音乐作品的欣赏而言。而我们之所以对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提出这种进一步的要求,是因为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既不是一种与人的思想没有什么联系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也不是没有生活基础的主观自生的东西。相反,音乐中的感情内涵是由一定的社会生活所引起,并且是和一定的思想相联系的。正如我国古典音乐论著《乐记》所说?quot;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②。但是由于

①:《实践论》,《选集》四卷本。

②见《乐记》中的《乐本篇》。

音乐表现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它在表现感情的同时,却不能把感情所赖以产生的思想和生活基础同样明确地表现出来,这就要求欣赏者在对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凭借感性进行体验的同时,也能够有意识地运用理解因素,深入体验乐曲感情表现的内涵。

由于音乐中的感情内涵常常可以在音乐以外的因素中找到理解的根据,例如在声乐作品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在标题音乐中可以在标题和文字说明中找到根据,因此,在对声乐作品与标题器乐作品的感情体验中,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予以充分注意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对这些非音乐因素不予注意,而仅凭感性体验是很难深刻领会乐曲的感情内涵,特别是它的社会意义的。音乐是一种表现生活的艺术,为了避免音响材料的局限性,更好地进行艺术表现,它往往需要和其他艺术相结合,这种做法早在音乐发展的原始时代的歌、舞、诗三位一体的形式中就已经开始了。由于这些非音乐因素已经和音乐紧密地融合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欣赏者在对音乐进行感情体验时,就需要运用理解认识这一心理要素去对这个艺术整体加以研究,从而加深对音乐的感情内涵的体验。

有些无标题音乐作品,并没有综合运用非音乐因素,但是却并不意味着这些音乐中的感情表现就没有它们的生活和思想基础。为了更深入地体验这类乐曲的感情内涵,欣赏者一方面要通过对音乐本身的反复倾听,凭借直感更准确、更细致地去体验乐曲的感情表现,另一方面也要从更广阔的方面,特别是从乐曲产生的社会环境、作曲家的生活经历、创作意图、艺术风格等各个方面去进行研究和了解,以求得对乐曲感情内涵的正确把握。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德沃扎克的《大提琴协奏曲》,如果学生们通过理解认识的作用,了解到这部协奏曲是捷克作曲家德沃扎克晚年旅居美国时写的作品,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倾诉了他对远隔重洋的祖国和亲人的深切怀念,那么,学生们在欣赏过程中就会对这部作品的感情内涵获得更深刻的体验。又如,对贝多芬的《爱格蒙特》所写的十段配乐中的序曲,不了解这部戏剧的主人公爱格蒙特是十六世纪荷兰人民所崇敬的英雄,对他所领导的荷兰人民反抗西班牙统治和争取独立的斗争也毫无所知,那么也就很难体验到这部序曲中戏剧性的感情变化:痛苦的、激烈的反抗、悲壮的颂歌和胜利的狂欢。如果欣赏者能够充分发挥理解认时的作用,对这部戏剧的内容和人物形象有比较深刻的理解,那也必然会对乐曲的感情内涵有更深刻的体验,而这是单凭感性体验所不可能做到的。

但是,对感情体验的这种进一步的要求,却并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能够作到的。对音乐家和音乐作品创作情况的了解也不是每一个音乐欣赏者都有条件进行的。而且,有许多无标题的器乐作品,作者在创作他们时往往没有留下什么有关记述,作品本身也并没有表现什么深刻的社会内容,而只是某种情绪的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很难对乐曲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而只能凭借音响感知和对作者总的创作个性和风格的把握来体验乐曲的感情。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对于绝大多数音乐欣赏者来说。音乐欣赏中的感情体验更多地还是以感受性的直观形式进行的。象通常所说,欣赏者是处于一?quot;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理状态之中,更何况音乐中所表达的感情,在很多情况下的确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呢!这样判断一个欣赏者是否能够借助于某种概念把体验到的感情表达出来,而是要看要看欣赏者是否对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真正从内心里有所体验,欣赏者的感情是否能够在欣赏的过程中随着音乐的进行而起伏、变化,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就可以说是对音乐中所表现的感受情有所体验了。当然,我们这样说也并不是否认理解认识对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重要作用,而是要说明,这种理解认识只有融注于感受性的体验之中,才能真正有助于音乐欣赏。

综上所述,我认为欣赏者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首先对音乐表现为感性上的直接体验,其次欣赏者要从各个方面去研究和了解乐曲感情的内在含义。换句话说,欣赏者要准确、深刻和细致地体验音乐作品中的感情内涵,这是欣赏者在音乐欣赏中感情体验的基本要求。当然,我又认为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那就是音乐欣赏者的欣赏能力各不相同,而且每个欣赏者都只能根据自己的不同生活经验来体验乐曲所表达的感情,因此,我们可以再从另外的角度去论证音乐欣赏活动是一种欣赏者的主体活动,欣赏者意识中的乐曲,必然渗透着他自己的主观色彩,而不可能和作者创作这首乐曲时的感情体验完全一样。也就是说,音乐欣赏活动中主体与客体(欣赏者与被欣赏的乐曲)的关系是既一致又不完全一致的辨证统一的关系。希望大家能对我提出的问题感兴趣,能同我一起探讨。本篇论文的写作,我得到了郭星辰老师与郗力红老师的帮助,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

主要参考文献:

[1]布克(P.C.Buck).《音乐家心理学》[M].1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