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8 04:02: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所得税税收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对于企业来说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我国,所得税是税收制度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作用非常重要,意义重大。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工作做得好,可以给企业节省下一大笔资金,企业就可以进行更多投资和利润。因此,企业应注意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尽可能做一些适当的规划措施,减少企业所得税,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创收突破。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企业或者纳税人在不违返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内部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决策,制定可行的纳税方案,减少税务支出,从而提高企业的绩效。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企业在进行那说筹划时应遵循依法、懂法的原则,善于运用国家有利的税收政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节税。
2.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税负,降低支出,尽量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绩效。
3.超前性。企税收筹划要求企业提前对即将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进行统筹和规划,对比出能最大程度上节约税收的纳税方案。
4.综合性。现代财务的发展要求企业的财务人员具备较高的财务素?B,对税务筹划也应当有相当的关注。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
按照以往的研究及实际经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常用的方法有:一是利用银行贷款;二是利用地区优惠税率优势;三是利用与经济组织之间的资金拆借;四是利用折旧的方法;五是债务比例的确定;六是融资租赁的使用;七是投资方式的选择;八是组织形式的选择。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税收筹划的重心在于如何在合法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减轻纳税成本,降低纳税金额,使的企业实际收益最大化。但是,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情况却不容乐观,很多企业错误的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所以税收筹划的问题还是相当严峻的。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现状
1.对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理解不充分。我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并不是很充分。相当一部分的企业认为通过税收筹划并没有节省下多少开支。更甚者,认为费尽心思、花金钱进行纳税筹划不值得。这些都是对税收筹划认知不充分理解不透彻的表现。
2.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水平不高。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的时间不长,理论和实践都不充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会发生一些错误。此外,我国企业的纳税筹划经常犯只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的低级错误。
3.财务会计行为不规范。财务会计的不规范直接导致了税收筹划行为的不规范。缺乏严格的管理、完善的体质、高素质的会计工作人员等会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够严格,以至于税收筹划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把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同避税甚至偷税混为一谈。偷税是指纳税人运用非法手段将本应该由自己承担的应纳税额掩藏,从而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从某种意义上讲违背了“税负公平”的原则;而税收筹划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正当经营策略。
2.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只重视税负,不考虑筹划风险。企业的税收筹划时一定要统筹规划,尽量深思熟虑。在进行纳税筹划之前,必须对法律法规及相关税法研究透彻,再进行税收的筹划。在制定最省纳税计划时,不能只顾谋求最大利益,也要控制企业存在的风险。
3.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与经营是不相关的。税收筹划在现行企业中大多被认为是财务人员的工作,与企业经营无关。事实上,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税收筹划水平的提高也标志着企业经营走向正轨。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策略
(一)新建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新建企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初期,这类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应该侧重于关注国家的一些相关政策,同时,新建企业还可以利用企业未成形的优势,对本企业进行分立以减少纳税成本。
(二)成长型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成长型企业不仅可以带动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也解决了社会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因此,这类企业可以得到国家的支持与鼓励,在征税环节上国家也对成长型企业设置了很多优惠政策。所以,处在成长期的企业要结合自身发展情况,深入研究新税法,制定出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比如:税前可扣除项目的筹划策略、转让定价筹划策略、低税率筹划策略等。
(三)成熟型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策略
成熟型企业是指企业在经过最初的新设时期和较为良好的成长时期之后,进入了成熟时期,而真正有效的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成熟的表现。一般大型的成熟型企业都会加大对税收筹划的投入,例如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化,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等。由于成熟型企业在各个方面都比较完善,所以税收筹划能够取得更大的效益。
本文详细分析了税收征管变量的经济效应,并指出审计率、逃税惩罚率、税率等的提升会显著的降低企业主与管理人员的预计收益数值,相反企业会在该背景下为了降低经济支出而选择逃避税收,提高收益的波动风险。
关键词:
不对称信息;所得税逃避;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运行之后所应当缴纳的税收,而企业所得税逃避则是企业通过各个种类的方式,逃避已经确立的纳税义务,进而降低甚至免除所得税纳税的行为总称。企业所得税逃避在降低企业的经济支出同时,导致税款流失,降低国库收入,影响一系列社会经济流转。由此而看见,税收筹划的分析非常有意义。
一、不对称信息对企业所得税逃避及筹划的影响
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不对称信息极有可能导致实际国家政策与企业所了解政策有冲突,在信息更新速度上不匹配。税务管理部门作为税收规定设计者、解释者与执行者,在客观角度上应当比纳税人更加理解税收规定当中的细节,而对于企业而言,其掌握的税收规则并不充分或并不全面。同时,两者之间存在的不对称信息时,如果还没有良好的沟通,则必然会导致企业按照规定纳税也会引发偷税纳税现象。由此可见,不对称信息极有可能导致企业无法规避所得税逃避的可能。第二,对税收政策更新内容了解的不及时。因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相对于国外而言,并不完整,国家对于税收政策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同时又碍于不对称信息的干扰,最终必然会导致相关政策的信息传播途径呈现阻碍,促使企业无法真正、及时有效的熟悉国家政策更新,导致税收筹划与政策之间存在冲突。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主要是由企业内部、外部两个部分形成。一部分是企业内部的信息流通受阻。对于企业而言,信息的不对称不仅会导致企业的发展速度缓慢,还会导致企业任务目标无法按照预先的计划而完成,更严重时会导致企业整个战略规划、最终目标无法实现。针对这一现象,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传播、管理平台,实现内部信息的边界共享与快速传递。另一部分是企业外部的信息收取效率低。这一问题主要来源于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效率低。这就需要税务管理部门作出相应的调整,建立与企业之间的有效沟通,将自身所熟悉的政策内容以及税务规则给企业进行充分的讲解。
二、不对称信息下优化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策略
1.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应当实行的权利,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纳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的纳税法律进行纳税。对于管理部门而言,首先要做的便是提高对企业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的教育与宣传,消除企业纳税人对纳税的负面情绪,帮助纳税人实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从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有利于纳税人进行诚信纳税,提高纳税筹划的筹划技巧与水平。
2.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税收信息高效共享税收信息化主要是指税务系统重新设计业务办理流程,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利用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创造税务信息资源平台,从而实现税务系统的外部、内部信息有效利用与共享,提升税务系统的征收效率,保障税收的征收情况,实现依法纳税。从当前的税收政策传播范围以及传播速度状况而言,还无法真正实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需求。对此,首先需要从现代化设备着手,通过现代化设备提升企业的信息获取能力,按照高效的信息化手段,保障企业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国家所颁布的政策以及扶持、优惠对象,从而使企业能够按照自身的财务情况以及国家的要求对税收筹划进行适当的调整。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高效的资源共享平台。企业的税收筹划并不是单一由财务部门就能够完成,还需要市场部门、决策部门以及财务部门进行共同交流后实行。例如,对于某些财务事项的纳税筹划虽然能够在短期实现节税目标,但是长远看,战略规划极有可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坏、影响。但是,假设企业的财务部门的税收筹划方式是按照企业的整体规划与战略发展方向,便能够有效地规避企业内部所呈现的信息交流受阻等形成的税收筹划风险。
3.提高税收征管部门的交流通畅性企业与税收管理部门应当保持通畅的交流与联系,保障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政策动态,保证企业的各个税收筹划方案均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是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实行的。与此同时,企业与税收征管部门的交流应当是由企业主动进行,企业应当安排专人与企业外部的税收管理等部门进行主动的沟通、交流,进而规避因为纳税筹划与当前实行的政策相违背而形成的偷税、漏税现象。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能够规避企业支付不必要的滞纳金和罚款,还能够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如果企业未违反税法、规定,则在行业内的口碑、信誉必然会比有违反企业要高出许多,这也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项内容之一。
4.完善企业纳税筹划方案与审批流程对于许多企业而言,纳税筹划方案普遍都是以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制定,但是实际工作中,这一方式会一定程度的局限财务部门的税收信息与企业实际的信息获取方式,想要单一的依靠财务部门设计筹划方案普遍不能够真正的适应当前的税收市场政策环境,在特殊情况下甚至有可能会形成违法行为。由此可见,企业必须按照一定的流程完善税收筹划工作,从税收筹划的筹备途径出发,考虑政策要求,设计筹划目标,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聘请一些企业外部的税务筹划专家或行业专家给予企业当前的筹划方案进行修改,从而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性。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逃避虽然会明显降低纳税人经济负担,但是会严重影响整个市场的竞争和理性,会导致税款异常,降低国库收入,影响国民经济的扶持效果。对此,针对企业所得税逃避现象,必须持续、不断的采取更加合理、有效的策略进行整顿。在降低企业的税收逃避行为,鼓励税务筹划行为的同时,还需要提高企业与管理人员对纳税的认识。如此,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的降低企业所得税逃避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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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收入;费用;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6-0016-03
一、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原则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中介机构的帮助,为了实现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要做好企业所得税筹划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是在合法条件下进行的,是以国家政府制定的税法为研究对象,对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精细比较后作出的纳税优化选择。而一切违反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的行为,都不是税收筹划,属于偷逃税的范畴,对此要坚决加以反对和制止。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在筹划实务中坚持合法性原则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全面、准确地理解税收条款,而不能断章取义,要理解税收政策的立法背景。二是要准确分析判断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税收法律规定。三是要注意把握税收筹划的时机,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选择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周密精细的筹划来达到节税目的,而不能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而人为采取所谓补救措施来推迟或逃避纳税义务。
第二,节税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要把税收筹划放在整体经营中加以考虑,要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有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要使企业的纳税额降到最低点,认为纳税越少越好。其实不然,在现实生活中,最优的方案并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因为任何一件事物都有两面性,风险与利益并存。税负减少并不一定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有时反而会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比如,有些工业企业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运用转让定价的方法对所得税进行调节,如果运用不当,虽然个别税种税额降低了,但企业整体税负反而增加了。税收筹划就是进行设计、选择总体收益最大的最优方案。
第三,筹划性原则。筹划性表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征收的。企业交易行为发生、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应纳税所得额先作出筹划的可能性。另外,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也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在另一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收已经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能认为是税收筹划。因此,做好企业所得税筹划必须坚持筹划在先的原则。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法
1.营业收入的税收筹划。营业收入的税收筹划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合理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一般而言,内销业务以发货时为确认标准;外销业务以海关放行并开立发票为确认标准。企业为减少当年收入,可将销售时点合理推延。二是选择适当的计价方法。主要是指转移价格的适当运用。转移价格是指关联企业间转让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或互为提供劳务、专有权利和技术、固定资产、资金信贷等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作为集团管理的一种手段,关联企业间的定价具有机密性,往往掩盖了价格、成本、利润之间的正常关系,表现为一种扭曲的价格信号。这种关系经常有利于企业投资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纳税义务。转移价格的前提条件是,关联企业所处地区实行不同税种和税率。例如,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是母子公司关系,甲公司处于高税区,乙公司处于低税区。运用转移定价策略,甲公司可以较高价格从乙公司购买商品或劳务,便可以起到减少甲公司利润和增加乙公司利润的作用,从而减轻了公司集团总体上的税负。转移价格的基本特征是,受企业投资总部的利益支配,脱离市场供求关系和现价的约束,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非正常货币交易,达到收入与费用的跨地区的非正常分配。利用转移价格税收筹划的途径主要有: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低定价策略或高定价的策略,转移收入和利润;关联企业间采取无、低息借款或预付款的方式,转移利息负担;关联企业间通过劳务和其他财产的非正常定价,转移利润。当然,税法对关联企业业务有比较明确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一)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二)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三)提供劳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四)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五)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因此。在运用转移价格方法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正确准确地理解税法的相关规定,作到合法、合理。
2.成本费用确认的税收筹划
企业费用分为销售成本、期间费用和财产损失。费用的具体项目很多,发生的方式和渠道亦不尽一样,税收筹划的方法自然应有所不同。
(1)销售成本的税收筹划。销售成本税收筹划的重点,是在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使其成本极大化。因为已销商品、产品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所得额的大小,欲达此目的,方法主要在于存货计价方法的优选。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方法有五种,分别是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企业可以任选其一采用,但采用一种计价方法后不得随意变动,若需变动,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然而,当物价上涨期间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使销货成本高,而当期收益低,达到延缓纳税的效果;当物价下降期间,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使期末存货成本较低,当期销货成本较高,同样可起到将当期收益降低并达到延缓纳税的效果。
(2)工资费用的税收筹划。实务中,在工资费用上求取纳税利益的企业多采用虚报人数的手段。这种逃税方式经常被税收机关识破并处以罚款,于税收筹划的原则所不容。工资费用的正当税收筹划应当注意以下环节,以使费用增加,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一是足额提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各项保险金;二是企业股东、董事或合伙人兼任管理人员或职工,以使其个人收入由分红转为工资。
(3)利息支出的税收筹划。利息支出系企业向外融通资金所支付的代价。税法上对利息支出按性质不同,规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准予列支费用的,有应予资本化的,也有虽列为费用但不准扣抵收入的。不同处理有不同的结果,凡此均影响纳税所得额。税收筹划途径可以考虑以下方面:一是当企业处于免税期或亏损年度,或有前五年亏损可资扣抵时,利息支出应尽早予以资本化,以使以后年度费用最大化;二是当企业处于盈利年度时,利息支出尽量予以费用化,以期达到费用极大化目的。
(4)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轻税负。利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轻税负的方法有二:
一是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有利于加速成本的回收,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的会计利润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延期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例如:某企业购进一辆价值50万元的机器,预计净残值率为4%。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该企业资金成本为10%。
如果该企业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每年计提折旧:500000(1-4%)/8=60000(元)
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6000033%5.335=105633(元)。
如果该企业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每年计提折旧:500000(1-4%)/6=80000(元)
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折合为现值:8000033%4.355=114972(元)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缩短折旧年限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提前,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缩短折旧年限就可以节税,如果上例中,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并假设该车辆为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购入,情况又是如何呢?
如果该企业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各年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第一二年每年为0元(免税);第三四五年每年60000 15%=9000(元)(税率减半,免地方企业所得税);第六七八年,每年6000033%=19800,总和86400元。折合为现值:9000(3.791-1.736)+19800(5.335-3.791)=49066(元)。
如果该企业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各年折旧节约所得税支出:第一二年每年为0元(免税);第三四五年每年80000 15%=12000(元)(税率减半,免地方企业所得税);第六年8000033%=26400(元);总和62400元。折合为现值:12000(3.791-1.736)-264000.564=39549(元)
由此可见,当税率发生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以节税。
二是运用加速折旧法计算折旧。加速折旧法在最初的年份内提取了更多的折旧,因而冲减的税基较多,使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企业在初始的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但相对来说,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有一定的限制。现行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采用直线法计算,但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来说,需要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要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5)选择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办法。企业坏账损失处理可以采用备抵法和直接列支法。
选择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办法,可以调节坏账损失计入成本费用的时间,从而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用备抵法可以将应纳税款滞后,等于享受到国家的一笔无息贷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6)租金费用的税收筹划。租金费用的税收筹划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费用的筹划。租金费用的税收筹划应该考虑:一是合理分配跨期间费用。属于预付租金的应将有效期间未实际消费的部分转列待摊费用;属于延后支付租金的,应按已使用期间预提租金,以免于支付年度全额列报租金费用时遭到剔除。二是有的企业属于关联企业,关联企业之间的财产互相借用,实际上可能并不支付租金。但是无偿借用并非良策,因为它造成此企业未列费用,而彼企业仍需计列租赁收入,课征所得税的不利结果。三是对于承租私人的固定资产,支付租金要注意办理扣缴税金,以免遭受罚款。
(7)其他限制性费用税前扣除筹划。目前,许多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经常发生超过税法允许扣除标准的现象,导致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重了企业税负。如何通过筹划尽可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很多企业需要面对的课题。要进行这方面的筹划,必须准确掌握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若干扣除项目,例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利息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对限额扣除项目的筹划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应注意节约开支。企业每年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事先做好预算,除了考虑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要兼顾税前扣除额的限制。
第二,企业应将会务费、差旅费等项目与业务招待费等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为: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1 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0.5%;全年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 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在核算业务招待费时,应当注意不能将会务费、差旅费等挤入业务招待费,否则对企业不利。因为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第三,企业应严格区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业务宣传费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质的业务宣传费用,包括广告性质的礼品支出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在不超过其当年营业收入0.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永远不得扣除。广告费属于时间性差异,而业务宣传费属于永久性差异,如果将广告费混入业务宣传费,对企业十分不利。企业应当在“营业费用”中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因为本期没有发生业务宣传费,而故意将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广告费挤入业务宣传费扣除,则属于偷税行为。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广告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第四,对某些限制性费用实行“间接转换”。为了直观地说明筹划方法,现举例说明。
例如,某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人均月工资750元,该省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当年度向职工集资人均10 000元,年利率10%,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7%。年度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300 000元。因为借款利率超过可扣除标准,超支利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500l0000(10%-7%)=150000(元),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000+150000)33%=1485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1000010%20%=100000元。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支出呢?如果将职工集资利率降为7%,将降低的利息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来解决,那么,职工的个人收入不但没有减少,而且一方面降低了利息所得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对企业来说,集资利息未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获得全额扣除,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具体方法是:每人每月增加工资额25元,增加后人均月工资达到775元,仍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将利息费用转移为工资费用后,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减少了15000033%=495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减少了30 000元。
第五,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分摊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标准的,如果纳税人将企业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销售给公司,再由公司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而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费用扣除的限制可同时获得解放。设立销售公司除了可以节税外,对于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加强销售管理均具有重要意义,但也会因此增加一些管理成本。纳税人应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产品的具体特点,兼顾成本与效益原则,从长远利益考虑,决定是否设立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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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33-284-01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节税目的而进行的科学的节税规划,即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个人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事先进行合理筹划,已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目的的一种合理合法的理财活动。
一、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如下:
1、充分考虑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
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因此,要降低税负,无非是运用合理又合法的方法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
2、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有意而为,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可以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3、充分实行工资薪金的均衡发放
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一般为每月)的收入应尽量均衡,避免大起大落,这就要求企业在年初应做好人工成本总量测算以及每层级职工收入的测算。
二、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具体措施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制,税目多,税率不等,分别纳税,因此,当一笔收入被归类为不同的所得时,其税负是不同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这一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1)科学筹划工资福利
新增工资福利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企业为留住员工纷纷采取加薪方式。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考虑,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须的福利待遇,照样可以达到其消费需求,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2)合理安排收入方式
一般来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由于大部分工薪族的收入来源主要以工资薪金收入为主,而这部分收入以后都将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如何巧妙地安排自己的收入就显得非常重要。而对于大众而言,在收入结构中,也主要是从月薪和年终奖的角度来考虑。
(3)精明投资进行“税务筹划”
除了在工资收入上可以合理节税,人们还应懂得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尤其是随着收入的增加,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避税也是有效的理财手段之一。
目前对个人而言,运用得最多的方法还是投资避税,投资者主要可以利用的有基金定投、国债、教育储蓄、保险产品以及银行推出的本外币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来避税。
2、年终奖金的筹划
根据2005年新颁布的(国税发[2005]9号)(以下简称9号文)中对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有了详尽的规定,结合此文以及最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2011年9月1日施行)现分析如下:
假设某纳税人2013年第四季度月工资8545元,“三险一金”1045元,月度绩效考核奖5500元,有两种安排。一是将月度绩效考核奖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应纳个人所得税=[(8545+5500-1045-3500)×25%-1005] ×3=4110(元);一是月度奖金合并到季度末月份一次性发放,应纳个人所得税=[(8545-1045-3500)×10%-105] ×2+[(8545+5500×3-1045-3500)×25%-1005] =4710(元)。合并发放比分月发放多负担税款600元。
分析如下:3个月总收入为(8545+5500)×3=42135(元),“三险一金”为1045×3=3135(元),费用扣除为3500×3=10500(元),应纳税所得额:42135-3135-10500=28500(元),月度绩效考核奖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应纳个人所得税:28500×25%-1005×3=7125-3015=4110(元),月度奖金合并到季度末月份一次性发放应纳个人所得税:20500×25%+8000×10%-1005-105×2=5925-1215=4710(元)。比较上述两个计算公式,奖金分月发放税额合计7125元,比合并到季度末一次性发放税额合计5925元虽增加了1200元,但速算扣除数3015元比1215元多1800元,在所得额不变的情况下,速算扣除数的增加超过全额税负的增加,从而使实际税收支出减少了600元。
3、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筹划
从目前税收政策看,可以利用进行筹划的政策主要有:首先,通过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进行筹划。其次,通过捐赠的税收优惠进行筹划,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运用税法的税收优惠条款进行纳税筹划,从各个人角度看,不仅有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而且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参考文献:
[1] 梁云风,所得税筹划实物[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 史文娟,张子荣.论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策[J].2012(11).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变革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规范税前扣除标准
新税法的公平性还体现在对税前扣除政策的统一上。即对原企业所得税制度下内外资企业不同的扣除办法和标准予以统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成本费用扣除方面又有新的变动。只要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或者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税收优惠的范围与方式的转变
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的重点发生了变化,将税收优惠定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优惠方式上,除了对特定产业实施的税收优惠外,无论哪个行业,只要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安置残疾人员及国际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都可以享受到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
(三)新税法基本税率的改变
新的所得税法将对内、外资两种类型企业所得税率统一设为25%,使得各类企业承担相同税负,实现公平竞争。一是标准税率为25%;二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三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或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20%的预提税率。新税法实施后,标准税率为25%,但同时规定了许多优惠税率。这些都是税收筹划的重要空间。
二、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
(一)可行性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
(二)有效性原则
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三)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四)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
(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
(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
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
四、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
(一)选择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
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是企业成本分摊的过程,即将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按合理而系统的方法,在它的估计有效使用期间内进行摊配。
从企业税负来看,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采用直线摊销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最轻。而快速折旧法较差。这是因为直线摊销法使折旧平均摊人成本,有效地遏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适用较高税率,而别的年份利润又骤减。相反,加速折旧法把利润集中在后几年,必然导致后几年承担较高税率的税负。但在比例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因为加速折旧法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期限内加快得到补偿,企业前期利润少。纳税少:后期利润多,纳税较多,从而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是,在具体选择折旧计算方法时应首先遵守税法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选择费用分摊方法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产品销售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成本的大小。同样,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也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从而影响企业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计算成本。但是,采用何种费用摊销方法,必须符合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税务机关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并征收应纳税额。
(三)选择就业人员
现行税法中有一些鼓励安置待业人员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适当的岗位上安置相应的上列人员,以期达到减免征收所得税的目的。
(四)从投资上来讲
1、选择投资地区
虽然与之前的所有税优惠政策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更注重产业性目标,但由于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存在,税收负担仍有地域上的区别。因此企业在扩大经营对外投资时,可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相应选择低税负地区进行投资。
2、选择投资项目
国家税收政策在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都有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相应的选择这些项目进行投资。
(五)选择材料计价方法
材料是企业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价格又是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材料价格波动必然影响产品成本变动。因此,企业材料费用如何计人成本,将直接影响当期成本值的大小,并且通过成本影响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额的大小。目前,按我国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材料费用计入成本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而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甚大。因此,采用何种计算方法既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步骤,也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
比如说当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时,后进的材料先出去,计入成本的费用就高:而先进先出法势必使计人成本的费用较低。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使用。
关键词:中小型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研究
引言
在税收制度和税收系统不断完善的背景下,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显得特别重要,特别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工作来讲。企业所得税属于在企业运行期间特别重要的一项税种,不管是企业收入、成本还是费用等,均包含了所得税。基于此,企业应强化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遵循有关的税收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完善的税收筹划计划,从而降低风险出现的概率,减少成本输出。
一、企业税收现状
税收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企业一方面应当自觉担负起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当对税法进行深入了解,了解税法中需要履行的义务以及税法赋予自身的权利。因此,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优化自身的纳税方案,以达到降低纳税压力的目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取收益的同时产生对国家纳税的义务,对于企业而言纳税标志着一部分资金的流出。由于需要进行纳税而流出的资金,是能够代表企业收益的经济重要指标。由此,企业想要扩大自身发展需要就要足够关注税后的支出以及纳税所需成本。现阶段我国的税率以及扣税的方法并没能达成一致,各项对于纳税的优惠政策没有能够做到连接顺畅,使得整个纳税市场以及纳税相关的计算问题变得复杂起来。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企业的所得税筹划工作的开展成为一个务必要完成的财务工作。在企业的开发过程中,财务人员必须要熟悉了解这些税种实行的暂行条例及国家和地区相关的税收政策,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才可以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同时,中小型企业资金相对缺乏,中小型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过程中,如果没有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则会使企业相当一部分流动资金没法投入进行再生产,从而使得企业难以为继。在中小型企业开发成本中,税金所占的比例也在增加,所以能否有效地通过税收筹划来节约成本,直接关系到中小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合理地对中小型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变得尤为重要。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期间遵循的基本原则
(1)遵循依法筹划的基本原则。中小型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实施应当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基础上实施,不管是哪种税收筹划工作,都不能和税法规定范围相分离,禁止非法转移财产,不然,是无法达到缓解负税目的。(2)遵循事前筹划的基本原则。应当在涉税业务实施之前开展税收筹划活动,结合以往经验和业务开展情况对预期收入和费用加以分析,制定出完善的税收筹划计划。假设企业完成任务以后才制定相关方案,那么就会有极大的滞后性。(3)遵循专业性筹划的基本原则。税务筹划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企业对其的认识程度不高,而且税收筹划还具备综合性的特征,本身包含了企业管理、财务会计以及税收缴纳等多项内容,这就要求引进专业性能力强并且经验丰富的人员对方案加以制定和筹划,以此更好的应对税务风险问题。(4)遵循整体规划的基本原则。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工作的目标是为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将整体价值体现出来。而在税收筹划期间需要明确注意,不可以过度为了降低税负而对中小型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良的影响,应做好中小型企业业务活动的分析工作,合理划分增值税、所得税以及消费税等不同税种,明确其中的联系,实现整体负税降低。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征
一是选取相应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是企业在推进会计核算工作中遵照的会计准则、原则、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基于会计利润,在调整差异项目金额的情况下完成计算获得的。如果是没有在企业所得税法当中直接规定和要求的内容,都需要依照会计准则要求完成计算。对于企业来说,选择的会计政策有很多,但是所选择的政策不同,最终核算到的结果不同,给企业税收负担的大小也不同。二是利用时间价值和纳税期限。推迟缴纳所得税会比相同数额流转税推迟缴纳具备更高水平的时间价值。在足够长的时间范围之内,资产均会转化成为费用,所以在忽视其他要素的条件之下,资产处理方法的差异性并不会影响所得税额总额,不过却会影响到其前后期分布。因为支出所得税税款属于强制性现金支出,兼顾时间价值中小型企业应该在纳税筹划当中选取所得税税款支出现值最低的方案。三是有效利用税收优惠。就目前而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有三种形式:税基是减免、税率式减免以及税额式减免。中小型企业在纳税筹划环节要立足实际,最大化运用适用性的税收优惠,同时还需要做好这些优惠政策间的有效搭配,以免影响到筹划效果。
四、中小型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措施
(一)合理分摊费用根据经济用途不同可以将费用划分为两种类型:(1)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即企业对产品进行生产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和制造费用。(2)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如:管理、销售和财务费用。在对这些费用进行分摊时,可采用方法有实际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和平均分摊法,其中实际分摊法需要结合营业收入加以确认;不规则分摊法需要结合营业需求进行分摊,并且执行过程中可以体现为不同产品和同一产品;平均分摊需要结合每个产品成本,按照规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进行均摊,所采用分摊方法不同,企业应纳税额也会发生极大变化,实际执行过程中还要联系企业实际采取相适应的费用分摊方法。
(二)项目分期开发、交付的纳税筹划由于项目在开发前期一般是无利润或是亏损的,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而在项目开发的中后期,特别是项目完工交付业主后,随着财务结转主营业务收入,账面也会出现利润,需要交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前期没有对整体开发的分期及节点进行筹划,项目销售、交房时间集中在某一年度的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项目应在开发产品完工并交付业主年度确认已实现的收入,则整个项目开发的利润都会集中在该会计年度确认,从而导致企业集中交纳巨额的企业所得税。在竣工交付阶段,项目同时也面临着支付施工方工程款结算款及金融机构的还本付息,资金压力往往也很高,导致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而后面的会计年度因业主交付及赔付产生的亏损也往往无法得到有效弥补,导致亏损的浪费,无法有效实现税收杠杆的作用。因此,建议在项目开发前期就对整个项目进行整体筹划,将其分期开发且在不同年度分期交付,这样不仅可以避免税收杠杆的损失,也能相应递延交纳企业所得税的时间,项目整体的资金流也会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三)根据应税收入确定纳税方式(1)结合不同收入情况对筹划进行界定;在企业生产运行期间的整体收入额内,明确说明不征税收入不会构成税收。所谓不征税收入,首先,表现为财政方面的拨款,遵循基本要求获取的政府基金和事业型费用。其次,将免税收入当成应税收入的一种,不过免除税收。比如国债利息的收入和居民企业股息以及红利等收益相符,当企业选择对境外进行投资的时候,可以应用股票以及国债等方式投资,而企业内包含有闲置性资金的时候,还可以采取购买国债的方法增加免税收入。(2)采取不同类型的销售方式实施企业筹划工作;中小型企业产品包含多方面筹划方式,涉及现金销售、企业代销和预售销售等,不同类型的销售方式与之对应的资金收入时间不一样。在销售产品期间,企业能够自由选择销售产品以及销售方式,因为销售时间过程不一样,与之对应的时间段资金也不相同,最终导致税收政策不一样。所以,企业能够应用不一样的销售方式进行所得税筹划。
(四)优惠政策筹划在优惠政策的筹划当中,要注意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优惠年度。中小型企业要选择好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年度,确保优惠年度处在企业利润最大年度,在此基础上,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中小型新办企业如果在当年的实际生产运营时间没有到达半年指标的话,可以申请减征免征的执行期限,当然也可以把第二年当作是免税年度,享受更大优惠。二是投资地区。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国家为推动不同地区的发展要求实施了差异化的税收政策,也给企业开展投资地区纳税筹划带来了一定空间。为此企业在选取投资地点时,除了要思考常规要素之外,也要考虑到不同投资地点的税收差异情况,保证投资决策更加合理。三是投资项目。不同投资项目的税收政策也有着一定差异性,国家对部分投资项目给予了税收倾斜,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福利企业、福利生产单位等。税法还对第三产业发展项目、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等给予了税收上的优惠。于是企业在投资时可以综合分析投资项目,了解税收优惠,保证筹划科学有效。
[关键词]所得税;税收筹划;会计制度
1所得税的背景
税收对于如今的世界而言已经不再是一个新鲜的词了,对于税收的概念、含义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其有所了解。至于它为什么能这么深入人心,不得不说这就是因为税收在生活中出现的频率太高以至于想不知道都难。而在这么多的税制中,最为受到重视的就是所得税。对于我国来说,所得税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近年来我国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对于所得税的部分进行过多次的调整,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让所得税可以更加地贴合当前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所得税之所以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不得不提到这一项税种对于经济所产生的调节作用。无论是经济过热抑或是衰退,我们都可以通过调节所得税的措施来进行有效平衡。简单来说,所得税为目前众多税种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它的存在自然有自身的必然性。税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公众。税收从诞生之初就是为了大众而存在的,因为公众的很多方面的建立是需要花钱的。税收从根本定义中理解其实就是拿着纳税人的资金为公众办事,为公众营造他们想要拥有的生活环境。这甚至可以看成是众筹最初的模式。只不过发起人是政府而已。这样一来税收的公平性就非常重要。没有公平的话,又怎么能说成是为公众办事呢。
2企业所得税的背景与现状
2.1企业所得税的背景
在现行税收制度的中国,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企业所得税是最重要的。在1994的第一次税制改革中,为了适应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需要,可以减少税收改革的难度,使税制改革更加顺利,同时,为了最大程度上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中国想出了一个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采取“两步走”的方式。第一步是巩固所有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第二步是保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内企业所得税,最后在未来某一个适当的时机对于上述两步的方法进行有效的统一,也就是将内外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合并统一。使用这样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配合当时中国内外企业的状况而特别设置的。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成型,与其他国家的经济交集越来越多,两步法的税制渐渐影响了国内外企业的公平竞争,对于我国建立更加先进的税制也有影响,决定调整当前的税制,选择将内外不同的税收制度进行合并,同时对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将现有的优惠政策清理完善。
2.2企业所得税的现状
通过1994年的税收改革,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在11%-21%之间,维持了较长一段的时间,平稳且持续地发展着。2008年,中国开始了第二次税收改革,这一次时机已经成熟了,我国决定首次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一次大的合并与统一。这一次改革之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较上次来说上升了10%左右。最终达到了20%左右。这样的比重超越了大部分的发达国家。为了能够在众多的国家之中占据更大的优势,我国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将其降低为25%。上述我国所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促使我国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在世界市场之中拥有了一些领先地位。但是随着大部分的国家都开始调整税率之后,原来的优势也消失了。
3税收筹划的起源
税收筹划,如果用一种简单明了的语言,那就是“合理避税”。这一概念最初出现在1935年度税务大臣温斯特的案件中。当时案中所涉及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第一次对税收筹划做出了定义。任何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生意。如果你能在法律的某些安排上少交税,你就不能强迫他多付钱。对于议员所说的这种理论,在不久经过其他部门的讨论得到了法律上的许可。如今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现在的社会经济状态较之当初的状态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现今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已经有了较为正规化的定义。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投资、金融活动事先的规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获得税收优惠。
4税收筹划的内涵
如今,在中国不同学者对税收筹划的内涵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总结来说就是一句话,税收筹划主要是指纳税主体需要在我国国家法律所允许的基础上,以企业为背景,对企业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等经济业务或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使在企业价值导向的基础上减轻企业税负。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甲方是纳税人,乙方为征税人。作为甲方的纳税人,针对他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在进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不可忽略的是作为企业本身,他最先要保证的是自身企业价值,同时必须要保证自己利润最大化。在追求这些条件的基础上,企业依旧需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对税收项目进行筹措与规划,以此达到能够为企业省下不必要支出的资金的目的。而对于征税人来说正好相反。他所需要做的就是更好地监督纳税人完成自己的纳税义务。并且要尽可能快地发掘纳税人是否在纳税过程中有舞弊的行为。
5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意义
5.1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纳税的主体。对于一个企业最为重要的就是获得利益维持企业长期的发展。在这一点上,不难考虑企业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需要思考很多的因素。在纳税过程中,企业要对纳税项目进行详细筛选,并认真了解现行税收政策,通过以上两个步骤铺垫,制定出一个纳税的最优政策,以此帮助自身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出,为企业以后的发展腾出更多的资金,使企业流动资金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应用。
5.2国家税制及法规
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降低税率、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措施也可以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这些方法体现了我国对于企业纳税的政策的完善性。这些政策的颁布促进了不同类型企业之间,在纳税过程中具有公平性,这也促进了我国不同企业的合理化进程发展。从企业纳税人的角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企业的相关部门会时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一旦有新的税收政策出台,企业势必会仔细研究政策,为实现企业的发展而寻求更好的纳税方法。无形之中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地指南针。
6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6.1税收优惠方面
6.1.1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不断扩大市场,需要开发自己的新产品,以增加市场份额。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是需要进行投入的,这一部分资金投入是非常巨大的。企业必须认真思考如何能将这么大的一部分资金减小。对于技术研发过程中,当研究无形资产未完全完成时,无形资产的收益和损失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于这一笔损益进行合理的抵扣。对于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在费用的基础上加计50%进行抵扣。6.1.2残疾人安置工资。为了帮助残疾人的生活,鼓励企业吸收残疾人,中国已经加入了制定税收制度的过程中对残疾人相关的项目。有关税收条例包括企业在安置残疾人和支付残疾人工资方面的税前收入扣除。在已支付薪金的基础上可以加计100%进行扣除。上述政策无疑是为了减少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增加企业的资金流动。6.1.3加速折旧。在加速折旧的过程中,企业通常采用两种方法,即缩短固定年限法和加速折旧法。缩短年限法要求企业的最低折旧年限是不可以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这种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加快回收成本。在成本回收的同时,却不同步增加当期的利润,甚至当期的利润还是呈现下降的趋势。在税率不变的基础上,企业将有助于以后缴纳所得税。增强了企业的时间成本。但是如果该企业最早享受了一些税收优惠或者是税收减免政策,当这些政策结束的时候,企业希望购买一些固定资产,但是又想要减少自己所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的时候,缩短年限法就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了。对于加速折旧法来说,当你使用的时候所要注意的一个重点就是你必须能够确认未来适用于你的企业的税率是不会发生上涨的。
6.2税收扣除方面
摘 要 工资、薪金个人所简税税收筹划的核心思想是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税收负担。所以从兼顾企业与个人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企业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薪酬的涉税筹划。
关键词 工资 薪金 纳税 筹划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核心思想是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税收负担。所以从兼顾企业与个人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企业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薪酬的涉税筹划。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项目,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这就意味着,所得越多,不仅纳税的绝对额随之增加,而且税收负担率也随之增加,这就为纳税人进行低税率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
一、工资、薪金收入纳税筹划的方法和原则
1、工资、薪金构成多样化――兼顾激励机制和降低税负的原则
对于普通职工来说,如果企业不为其提供免于纳税的法定保障和福利待遇,其收入完全来源于工资和奖金,即使其全部收入不高,却可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来说,其收入往往较高,如果薪酬过于单一,往往税收负担会很重。但如果企业能为其设计多样化的薪酬结构,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高收入者节税,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比如,法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免税的,大部分福利待遇和职务消费是免税的;年终奖和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可以独立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单独纳税,而且计税可以按月均摊确定适用税率,这种做法可以大大降低高收入者的适用税率减轻其税收负担。
2、职工收入费用化和福利化――把握合理性降低税收负担原则
职工收入费用化是将职工个人的部分应税收入转化为企业的经营费用,且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将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的方式改为凭票报销。采用这种方法节税应注意减税的合理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企业应在各级政府及税务部门规定的标准内为职工报销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支出,免纳个人所得税,如为职工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职工收入福利化就是企业尽量为职工创建福利设施、提供福利待遇,且尽量想办法把相关福利支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企业结合政策规定和经济常规适度操作,职工享受福利待遇一般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允许税前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来解决职工的福利开支。
职工收入费用化和福利化是日常的且适用于全体职工的节税方法,运用这两种方法均要讲究合理性原则,不宜过度使用引发税务风险。
3、收益风险科学化――控制涉税风险的原则
企业通过薪酬设计帮助职工减税的过程中应坚持收益与风险兼顾的原则。薪酬设计中的纳税管理不但要帮助职工减税,而且要降低和规避企业与职工节税过程中的税务风险。一般来说,纳税人的减税利益越大,涉税风险也可能越大。工资薪金纳税筹划必须在节税利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权衡,在实现节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科学合理地控制涉税风险,以保证企业和职工真正获得节税利益。
二、工资、薪金纳税筹划技巧
1、均衡发放工资降低税负
职工每月的工资收入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不均衡,每月工资忽高忽低其税负往往会较重。这是因为工资高的月份可能适用相对较高的税率,而工资低的月份适用的税率也较低,甚至连法定免征额都没有达到,虽然无须纳税但浪费了一定的免征额。目前工资薪金纳税时法定免征额为3500元,所以,如果职工年收入在42000元(3500×12)及以下,企业按月均衡计发工资可以使低收入的职工不缴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除了能够扣除法定免征额3500元之外,职工就自己的工资额缴纳的“五险一金”也能扣除。当职工的年收入在54000元(4500×12)及以下,如果按月均衡发放,每月收入不超过4500元,扣除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和大致1000元的“五险一金”,职工基本无须纳税。
2、合理发放季度奖或者半年奖
企业从绩效考核的角度出发,需要发放季度奖或者半年奖。根据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使职工全年的收入承担最低的税负,企业可以先将预计年收入在工资和年终奖金之间进行恰当的分配,确定月工资的适用税率。然后,在分配的工资额内部进行月工资与季度奖或者半年奖的分配。
例如:张先生每月工资为9000元,估计年底还能领取年终奖72000元。
工资个人所得税=[(9000-3500)×20%-555]×12=545×12=6540元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72000×20%-555=13845元
全年个人所得税=6540+13845=20385元
张先生全年收入180000元,其最低税负分配方案为安排年终奖54000元,每月发放工资10500元。
工资个人所得税=[(10500-3500)×20%-555]×12=845×12=10140元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54000×10%-105=5295元
全年个人所得税=10140+5295=15435元
将年终奖由72000元调减为54000元,共节税4950元。为了配合绩效考核的需要,公司也可以按月发放工资9500元,季末发入季度奖3000元,年终发放年终奖54000元,刚张先生全年的纳税额仍为最低税负15435元。
3、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避开负效应区间
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应纳税所得额与税后所得在一般情况下呈线性关系,即应纳税所得额越大,税后所得也就越多。不过由于税收级距的影响,在计算税率上的“临界”点时,会产生一种不合理现象。
例如,某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表上显示,员工甲年终一次性奖金18000元,员工乙年终一次性奖金18001元。
甲员工该笔年终奖应纳税=18000×0.03=540元
甲员工该笔年终奖税后所得=18000-540=17460元
乙员工该笔年终奖应纳税=18001×0.1-105=1695.1
乙员工该笔年终奖税后所得=18001-1695.1=16305.9
虽然乙员工比甲员工多发了1元钱的应发奖金,扣税完毕后,乙员工比甲员工实际到手的年终奖却少了1154.1元。
年终奖增加而税后收入反而减少的原因是,虽然年终奖先除以12再确定适用税率,但计税时只扣除了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因此在对年终奖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实际上只有1个月适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另外11个月适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而全额累进税率的特点是各级距临界点附近税率和税负跳跃式上升,从而造成税负增长速度大于收入增长速度,产生年终奖的负效应区间。下表概括了各种奖金额度不适合发放奖金的区间。
所以,发放年终奖要充分考虑税后收入,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在职工全年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应科学安排月度工资和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比例,找到工资和奖金之间税率的最佳配比,从而有效降低税率和个人所得税负担。
参考文献:
[1]庄粉荣.个人财富增值的税收筹划――谁不想有效合理避税.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7.
一、探讨新税法与旧税法的区别
1. 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做了更加细化的划分。实行法人所得税制,采取与国际接轨的纳税人划分方法,将企业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只承担在我国境内经营所得的纳税义务。新税法采用了“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地”双重标准来判断纳税主体的居民和非居民身份。
2.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样旧放宽了企业税前费用扣除标准和范围。具体内容为:实行与外资企业相同的工资薪金税前全额扣除制度,保持税收内外的一致性,降低了内资企业的税负,更具合理性。因为对职工个人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对企业来说这部分薪金没有扣除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就重复征收了。为鼓励教育,新税法还规定对不超过薪金总额25%的部分全额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调整了原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的超额累退限额扣除的方法,新税法规定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总额不得超出当年营业收入的0.5%。统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新税法改变原来的对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比列限制扣除方法,统一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部分扣除,超出不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 对税收税率的降低。新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按2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征收。较以前33%的征收度有所降低。同时对特殊区域外资企业实行24%、15%,对内资微利企业实行27%、18%的二挡照顾税率。改变的以前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税率差别大的情况。
4. 其他重要的区别。增加了股息。红利间接负担的间接抵免政策。对西部有关企业、高新科技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投资股息收入,红利收入的免税政策。对纳入预算的财政拨款纳入不征税收入。对非盈利性组织的盈利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改革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改变原来按税收比率减少“四残人员”安置企业的税收政策。现行企业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支出的2倍的成本加计扣除法。
二、新税法环境下,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些具体策略
1. 企业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⑴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可以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合理合法的原则下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降低纳税额。对于存货的核算方法,需要考虑企业外部环境的物价水平。企业存活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如果是在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背景下,企业应当采取后进先出法对存活进行核算,这样就能够降低企业当期的营业收入,减小企业所得税税基。⑵对于收入的确认时间的筹划。对于销售收入时间筹划的原则就是保证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晚地确认收入。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有分期收款销售、预收货款销售、委托代销商品销售等方式。这几种方式在确认收入上有不同的规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这样子企业可以根据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合理筹划,以达到推迟确认收入,延迟纳税的目的。⑶充分扣除成本费用,做到不遗漏。在合法的原则下为了减少当期纳税额的目的,应该将企业扣除的成本费用尽可能多地列出来。但是税法上有限额的招待费,广告费等不要超出限额。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要选择合理的期限,做最优的筹划。
2. 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筹划。企业以自有的闲余资金进行投资活动,在投资项目的形式选择上,投资地区的选择上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上,都有文章可作。首先,在地区的选择上,由于过渡性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各地区在税收政策上仍存在着差异,可以选择低税率地区进行投资。企业在设立集团企业时应该考虑将总公司设立在税收优惠区。其次,在项目选择上,可以考虑新税法的优惠行业进行投资,进行纳税筹划。最后,在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上。对于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我国企业税法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互相弥补亏损,这样企业由于扩大生产要到外地设立分支机构是,可以先设立分公司,当分公司运营顺利并且盈利后再改为子公司。在条件允许下,企业还可以将子公司分割成多个符合微型公司条件的企业,享受微型企业的低税率优惠。同时由于合伙方式企业只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可以作为纳税筹划的选择方式之一。
3. 基于企业重组的纳税筹划。企业出于战略发展考虑,可以兼并那些对企业未来发展有利但是现时亏损的企业,这样不但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大好了基础同时也可以通过盈亏相抵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同时企业可以考虑兼并拥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如:高新科技企业,公共基础设施企业等,通过这些企业到达减小税率的目的。同时兼并有税收优惠政策地区的企业也是纳税筹划的选择。对于企业内部含有农林牧渔、环保节能等项目的下属企业,可以对这些优惠部门进行剥离的筹划,使这些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总税收支出。
参考文献:
[1]翟继光.巾华人民共和同企业所得税法[.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2]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新准则 所得税会计 税收筹划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立与完善所得税会计制度尤为重要,很好的运用所得税会计,对于缓解征纳双方矛盾,保证所得税按时足额人库,促进我国税收征管和会计处理与国际惯例接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研究完善所得税会计是迫在眉睫的课题。
一、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产生的影响
1.1 明确了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的应当进行适度分离
新会计准则颁发前,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方面,企业可以选择符合税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所得税两当期会计处理会不会影响收入的计算和应纳税额,或国家支付所得税收入不会影响不同的是,公司财务报表,“收入税”费用项目不同。新标准明确指出:“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的税基,按照税前会计调整,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缴纳利得税;暂时性差异或对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率确认资产。应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调整。”可以看出,新准则摒弃了应付税款法,真正的分离会计和税收制度的基础。
1.2要求会计工作人员具有更高的素质和标准
在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几种方法中, 应付税款法最简单、工作量最小; 而债务法最复杂、工作量最大。随着新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必须有一个业务收入应缴税款和债务法的会计推迟了很多方法。这就要求在会计政策变更和所得税费用的规定,与重新排序和重新调整“递延税款按照”账面价值。同时,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改革,现在迫在眉睫,未来的收入所得税税率将改变新一轮调整的成本。一方面,以改善另一方面,会计信息质量,也增加了成本会计和企业所得税会计困难。此外,新的指导方针,以提高专业判断和信息披露的递延税项资产,对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的结束,而不是一个健全的会计人员的最大数量需要有一个非常高的专业水平及业务素质。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贯彻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在债务法下,如果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收入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看来,递延所得税费用,将在以后期间转回。不过回到需要的是比会计利润的前提下应纳税所得额更大,也就是说,如果不大于预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利润,那么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膨胀的资产。所以,新标准,以限制递延税项资产确认:“企业应纳税的收入可能是有限的,从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税所得,作为预防措施,如转售时间差,在稍后的时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被重定向到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它应该是应纳税额的方法,例如在后期(一般3年分别返回作为一项预防措施的纳税影响会计法,递延税款借项的时间量从生产,分别占案件),必须有足够的应税逆转收入,并能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金额,否则,应被视为是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在新的指导方针下,遵循审慎的会计原则,丰富它。
二、会计政策选择与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关系解读
2.1会计政策选择是税收筹划的方法之一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会计核算的时候所采取的具体原则及采纳的具体的会计处理策略,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会生产出不同的会计信息,导致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重新分配和投资者决策变更,进而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结果。税收筹划与企业的会计政策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尤其明显。相对而言,税务会计政策选择的规划低成本,少受约束,其经济活动的正常业务的影响更小,更易于操作。
2.2会计政策选择的所得税税收筹划空间
目前,中国的会计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为强制性会计政策,一般会计原则,另一个选择的会计政策,会计的具体原则和具体的会计处理。一般会计原则,必须遵循严格的业务,已没有任何税务规划。会计政策选择,并提供税务规划的空间,公司可以生产他们自己的业务和税收法律,平衡的前提下,选择“税”最佳会计政策。经过挑选和生产管理,联合管理,税务规划,固定资产折旧,讨论如何商业会计政策选择,以获取“节税”利益。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税盾”的角色。根据我们现行的会计制度,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加速折旧和年期的平均工作量合法的使用方法,加速折旧方法为具体的双倍余额递减法和组合法的年数划分,不同的折旧方法的使用并不等于折旧金额为每个计算。所以,计算折旧和开采成本将不可避免地影响的大小,从而影响了企业利润水平,并最终影响税收负担的严重程度。
三、税收筹划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的应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存货的购入与发出不但时间上有先后之别,而且价格方面也经常发生波动。作为该项目的成本,发行股票数量,相应增加,因此,如何将现有的存货估价方法,是具体的鉴别方法,先进先出,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和简均选择直接影响对企业利润和应纳税的总收入。因此,当价格上升的趋势,应采用后进先出法,使最少的应缴税款的企业所得税,而当价格下降时,应采用先进先出法,以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税。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与对策。税收筹划的实质是节税,但其存在的前提是不仅不违反税法条文、会计准则等的规定,而且应符合立法意图。国家在制订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往往对企业的节税行为有所预期,并希望通过企业的节税行为引导全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与收人的合理分配。所以,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以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理安排,为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而采取的行为。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小企业 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
一、引言
税收筹划是企业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纳税人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合理节税和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若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存活,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控制企业支出上,以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全国财政决算显示中国2015年企业所得税收入为27133.87亿元,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21.72%,是中小企业的主要税负,且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资金流转不足等问题,加之部分企I税收筹划意识不强,使企业营运资金少,故研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问题就势在必行。通过研究本课题,可以使中小企业通过递延纳税等方式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延期纳税,减轻企业税负,从而扩增当年现金流量、增强企业的资金周转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并且可以促进企业经营者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销售量,扩大市场份额。
二、实证研究
(一)提出假设
假设1:企业规模与企业所得税费用成正相关关系。企业规模越大,经营风险越小,利润总额增长的越稳定,所交的所得税费用也越多。因此,企业规模与企业所得税费用成正相关关系;假设2:公司成长性与企业所得税费用成正相关关系。公司成长性越高,短时间内企业收入增长越快,从而导致企业所缴所得税大幅度上升,所以公司成长性与企业所得税成正相关关系;假设3:盈利能力与企业所得税费用成正相关关系。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收益越高,从而缴纳的所得税费用越多,所以盈利能力与企业所得税费用成正相关关系;假设4:资产负债率与企业所得税费用成负相关关系。当企业举债较多时,具有较强的抵税作用,因而交的所得税费用越少;假设5:固定资产密度与企业所得税费用成负相关关系。一般来说,在会计估计(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定的情况下,固定资产越多,折旧额越多,所缴纳的所得税费用就越少。
(二)变量设定
表1
(三)建立模型
ITi=β0+β1SIZEi+β2GRi+β3ROAi+β4LEVi+β5CAPi+βControli+εi
(四)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所选样本为中小企业板上所有企业(828家)的数据,剔除数据不完整和特殊行业(ST)的样本,最终参与实证研究的样本数据为729家,运用SPSS软件进行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对本文提出假设进行验证。
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http://)中中小企业板财务报表。
(五)结论分析
(一)Pearson相关性分析
表2 相关性分析结果
**. 在.01 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N=729
同时,表2显示模型中各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不大于0.6,因此变量之间不存在明显多重共线性,可以直接进行多元线性回归。
(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对自变量之间以及因变量与自变量的Pearson相关性分析只是对变量之间关系的初步比较,确切的研究结论还需要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因此本文对实证模型进行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表3 回归分析结果
从表3中可得以下结论:
公司规模、公司成长性、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密度的变量系数分别为239800000、8504797.383、282500000、-636374
76.361、-83176766.637,且sig值分别为0.000、0.194、0.023、0.158、0.110,所以假设一、三成立,假设二、四、五不成立。
综上,相关影响因素中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与所得税费用的相关性较强。
三、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建议
针对以上实证结果,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摘 要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或者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通过对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法给出的对自己企业有利的可能选择或者优惠政策,从中找到合适的纳税方法,最大限度地延缓或减轻本身税负,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关键词 纳税筹划 风险防范 合理避税 企业成本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
1.合理选择分公司与子公司
企业在计划投资时,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他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纳税,而子公司只有税后利润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新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能盈利,从母公司集团整体税负利益考虑,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分公司并没有区别,但如新设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此时设立子公司就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在与母公司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够减轻母公司的税收负担。
2.利用产业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旧企业所得税法仅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产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把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纳入了产业优惠体系。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这里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3.运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
(1)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
①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②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③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④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即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4.合理选择融资方式筹划
我国较小型企业都需要进行相适应的融资活动,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权益方式融资,二是负债方式融资。
二、纳税筹划在所得税领域的注意事项和筹划建议
1.在日常经营中注重税收筹划。学好、用好税法,严格按税法办事,以避免涉税处理上产生不应有的损失,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细微的筹划应随时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当中。企业日常账务处理的好坏,影响到涉税计算的正确与否。比如企业接受了不规范的发票或者接受了不正当的发票,或者在正规发票的种类上未取得自己所需的发票,对企业来讲都是不利的。
2.以重大决策筹划为重点。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要分别比较所选不同方案的相关税收政策,力求采用投资成本最优方案。如企业拟投资设立一高新技术企业,就要考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和合作伙伴。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融资,税法对不同的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如税法规定向一个关联企业的融资超过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税前列支等,这就需要选择融资渠道、数额。在进行重大分配决策时,投资者对企业享有收益权,企业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要兼顾对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种方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和重要。因此,企业应该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放弃偷税的违法行为和避税的不道德行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适合自己实际的节税方法,尽可能地分析一切可能妨碍筹划目标得以实现的因素,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事前安排,使纳税筹划真正发挥其作用,真正在市场经济中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保证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