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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风险论文

时间:2022-11-27 19:03:56

信贷风险论文

第1篇

P2P网络借贷作为新生事物,吸引了众多研究者的关注,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最初的P2P网络借贷起源与现状、特征、经营模式,到后面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发展趋势等方面,而近几年则将目光集中在了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上。

(一)网络借贷信用风险分析

早期的P2P网络借贷信用风险研究表明,平台中借款者的特征差异不大,但是信用风险却很显著。Herzensteinetal.(2008)和PopeandSydnor(2011)认为,P2P网络借贷平台是由投资者个人而非借贷平台筛选确定借款人是否值得信赖,因此,更容易出现借款人通过虚假陈述骗取借款的情况,即网络借贷的风险更大[2]。Michaels(2012)通过对Prosper网站上的数据分析,发现网络借贷平台责任的缺失使网络借贷市场运行有效性下降,因而带来较大的风险[3]。Sufi(2007),MichaelKlafft(2008)认为,如同在金融市场中一样,网络借贷市场也存在信息不对称,此外,由于投资者缺乏经验,网络环境下贷款的信用风险更高[4]。Leeetal.(2012)研究韩国最大P2P平台上的“从众行为”发现,“从众行为”导致网络借贷信用风险加大,即信息不对称现象非常严重,往往还会导致道德风险[5]。在国内,近几年来由于网络借贷平台资质良莠不齐,发展模式并不规范,带来很大的信用风险[6]。陈初(2010)也认为,P2P平台可能泄露重要的信息,加之贷款用途难以核实,信用风险很大[7]。由于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交易平台,实行的是无担保无抵押,缺乏担保的P2P借贷会使债权人的风险增加[8]。

(二)网络借贷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就是通过有效的方法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析、防范和控制,使风险贷款安全化,确保本息的收回。借贷平台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决定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对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国外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发展较早,在实践和理论上已经形成相应的体系,不少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使投资人更好地掌握借款人诚信信息以及怎样通过借贷平台自身机制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等方面。FreedmanandJin(2008)发现,虽然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面临着逆向选择的风险,但网站上提供的资料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识别潜在的信用风险[9]。Linetal.(2009)也指出社会互动作为一种软信息资源,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10]。HarpreetSingha(2009)使用决策树对不同期限、风险配置的投资进行研究,认为目前主要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降低信用风险[11]。国内的P2P网络借贷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大多数平台只是依据自身情况建立了基于专家判断法的信用评分模型,但由于此模型的预测能力没有通过系统验证,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实效大打折扣[12]。可见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缺失的情况下,国内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评级对信用风险控制的作用并不大[8]。此外,李悦雷(2013)认为借贷中人际关系的应用能降低金融交易的风险和成本[13]。陈初(2010)则认为可把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站界定为民间借贷中介组织,即可将网络借贷纳入相关的监管系统[7]。综上所述,学者主要是基于理论对P2P网络借贷信用风险进行分析,或者定性分析当前P2P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管理,而对网络借贷平台信用风险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文拟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内部视角,运用平台具体数据,对网络借贷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否能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并提出控制网络借贷信用风险的政策建议。

二、实证分析

(一)数据选取

本文基于VBA开发环境,采用XMLHttpRe-quest方法。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页面URL(Uni-versalResourceLocator)具有一定的规律,即每笔贷款都按照借款时间通过编号排列顺序,URL的结尾都是以贷款编号结束,我们正好利用这一特点,通过固定编号获取大量贷款数据。将需要的贷款编号列入Excel中的第一列,然后利用VBA函数读取编号对应的网页。将网页转换为文本格式以后,由于需要的数据都出现在页面的特定位置上,VBA函数通过定位关键字,将对应变量的具体数据采集到Excel表格对应的其他列中。通过不断地读取对应网址页面,本文对拍拍贷编号为220000~319999以及人人贷中编号为120000~179999的借款数据和相应的借款人信息进行以下收集。主要从人口特征、信用变量、历史表现和借款信息四个方面选取网络借贷信用风险影响因素的变量(见表1),即:从拍拍贷及人人贷网站平台上提取的数据,删除一些缺失数据以及审核未通过数据,从拍拍贷网站得到了61944组有效数据,其中存在信用风险的用户数据共有3360组,违约率达到了5.42%;从人人贷网站得到了59972组有效数据,提取其中存在信用风险的数据810组,违约率为1.35%。对数据中借款人的基本人口特征进行初步分析,结果如表2、3所示。从表2、3的数据可以初步判断,具有信用风险的借款人性别主要以男性为主,无论是占样本比率还是占逾期比率,男性借款人逾期概率都要远远高于女性;年龄方面,26~31岁的逾期人数占到总逾期人数的比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且随着年龄的增加,违约概率呈明显降低趋势。

(二)模型选择

①类似于二元选择模型,假设潜在变量y与解释变量x存在线性关系y*i=x*iβ+u*i,i=1,2,3,…,N,其中ui是独立同分布的随机干扰。总共有M+1个等级,观测到yi位各个等级的概率为:P(yi=0)=F(c1-x′iβ),P(yi=1)=F(c2-x'iβ)-F(c1-x′iβ),…,P(yi=M)=1-F(cM-x'iβ)。模型采用极大似然法估计,其中,c1,c2,…,cM是M的临界值,作为参数和回归系数一起估计。

(三)实证研究

从结果可以看出,除了age不够显著(P值<10%,呈负相关)以外,剩下的变量fail、gender、credit、success、rate和time对于信用风险的影响都很显著(P值<5%,呈正相关)。正如Iyeretal.(2009)发现的,信用变量、历史信用等对信用风险有相关影响[14]。而FreedmanandJin(2008)也发现,高利率的借款人通常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9]。人人贷中gender、success不够显著,可能是因为人人贷网站中具有信用风险的用户较少,人口特征和历史表现无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用风险。排序选择模型是概率模型,由于有多个等级,图2为观测到的属于各个等级的概率预测,每个观测都是对应信用风险等级的概率预测,并且概率之和为1。从图2看出,基本各个风险的概率处于稳定。以上分别从人口特征、信用变量、历史表现和借款信息四个方面对信用风险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1.人口特征(age、gender)对信用风险的影响都较为显著,说明人口特征对网络借贷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具有一定的影响。从表2和3中也可以看出,在具有信用风险的借款人中,男性的比率远远高于女性。由于P2P网络借贷依托于互联网,参与用户体现出年龄较小的趋势,但是年轻的用户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经济来源也不太稳定,往往容易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信用风险较高;年龄较大的用户社会资源丰富,经济来源也较为稳定,信用风险就相对较低。2.信用变量(credit)中,认证等级是网站对用户各项资料进行评分,然后加总起来得到的信用评级。理论上,认证等级越高信用风险就越低,但实证结果显示,认证等级与信用风险正相关。网站上的认证分仅仅只是对一些基础信息打出的分数,如身份证、学历、视频等认证,但平台往往无法保证其真实性,所以,网站由于自身能力有限而无法达到控制信用风险的预期效果,即平台的信用等级评分对用户避免信用风险起到的作用不大,有时还导致一些反效果。3.历史表现(success、fail)中,失败和成功的次数都是用户在平台的活跃程度。成功的次数越高,说明在此次借款之前,借款人都按时完成还款,即信用等级很高,但对某些人来说,成功的次数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信用,最终借到需要的金额,所以与信用风险呈正相关。失败的次数多,说明借款人的信息无法给投资者安全感,即被大多数投资者认为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在借款成功后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更大,即失败次数与信用风险负相关。4.借款信息(rate、time)中,优质的借款者往往难以提供足够高的收益率,即利率与信用风险呈正相关。还款期限也和风险呈正相关关系,在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借贷行为,由于没有人际关系作为潜在的信用保障,一笔投资无疑是时间越短,所要面临的信用风险就越小。时间越长,投资者的相对风险就越大,因此,时间成为正向影响信用风险的显著因素。从以上的数据分析以及实证中发现,网站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评分对信用风险管理并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评分高的用户依然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网站为满足借款人的资金安全性要求,在借款满额后进行内部审核,但是内部审核主要也是以信用评分为基础,对防止信用风险效果不大。出现逾期现象后,平台对借款人实行本金保障制度,但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由于没有特定的维权部门,逾期还款的追讨难度很大,而风险储备池的资金有限,加大了平台的经营风险,所以,单靠平台本身无法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2篇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融资条件的限制,一直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在国家确定了紧缩的货币政策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银行的信贷供给能力,进一歩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难度。虽然我国社会经济体系并不存在流动性短缺的问题,但是很大的一部分民间资本缺乏进入流通领域的合法路径。在这样的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并且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凸显了其制度缺失的问题:如法律定位不清、监管主体模糊、融资渠道不畅等。这些问题究其根本,还是源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本文的写作正是基于此出发点。

2小额信贷综述

申韬在《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研究》中对小额信贷的定义如下:根据各国普遍接受的标准,小额信贷指专门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较小额度信贷服务。具体而言:①服务对象为低端客户(具有生产能力的贫困人口和微型企业);②釆取信用贷款形式。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提供无须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③额度小,通常按照当地人均GDP的倍数衡量,农村地区一般不高于5000元,城市地区一般不高于2万元;④金融监管采取相对灵活的政策和做法。小额信贷机构指专门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各种机构(或组织),从性质上可以划分为福利性小额信贷机构和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机构在内涵和外延上与微型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差异。关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方面,施金影(2009)认为当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试点和起歩阶段,其在运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表现为:客户风险、内部风险和经营环境风险,其中客户风险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影响因素方面,吴晓灵(2005)认为,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主要是监管模式的不确定性和资金来源的有限性;章敏(2010)则指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缺失,融资困难,贷款业务小额、分散且成本高,利润空间小、税收压力大,经营品种单一且专业人才匮乏,这些都会给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3小额信贷面临的主要风险

3.1张利划分的风险种类张利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分析》中介绍了小额信贷公司的内部风险主要来自人员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战略风险。

(1)人员风险。现代企业的发展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小额贷款公司是专门从事信贷业务的公司,具有特殊性,现代的信贷管理对技术要求非常高,也比较复杂,通常要求从事信贷管理的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素质水平。如果缺乏充足的、合格的业务人才,就会缺乏良好的业务开发与拓展能力,如果缺乏符合要求的风险管理人员,就会增加公司发生风险的概率。从目前的实际情况來看,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比较小,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不是很规范,对于较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专业的人才没有太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在一些民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人员的素质相对较低,缺少信贷的专业知识。

(2)管理风险。小额贷款公司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检査与监督、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完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有效得控制风险至关重要。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近几年发展得非常快,从2005年试点至今,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在大幅增加,规模在逐歩扩大,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去年也实现了增资扩股,可以说,现在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势头非常好。但是,从此次印度小额信贷危机来看,发展过于迅速并不完全是一件好事,小额贷款公司不受约束的扩张,必定会导致公司之间的无序竞争,进而破坏行业的健康发展。

(3)流动性风险。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流动性供给与流动性需求不均衡,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同其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一样,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资金来源渠道过窄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受限,流动性供给往往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严重的情况下会引发流动性风险,导致公司陷入困境;如果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没有得到合理的安排也会引发流动性风险。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业加大了调控力度,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出现了问题,而有些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追求高额的回报,将资金投向了房地产领域,导致公司出现了坏账预期,资金收回出现了问题。

(4)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小额贷款公司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可能威胁小额贷款公司未来发展的潜在风险。在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内控机制,是否制定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不断扩张的同时如何避免过度竞争,这都是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应当关注的问题。制定适当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理性扩张,不能一味地追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唯有此,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才能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

3.2李君划分的风险种类李君在《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研究》中将小额信贷面临的主要风险分为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监督评价与纠正力量薄弱、缺乏有效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内部控制措施以事后控制为主、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1)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在组织架构方面:第一,治理结构形同虚设,缺乏科学决策、良性运行机制和执行力,这样的运作极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失败。第二,内部机构设计不科学,权责分配不合理,导致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或缺失、推诿扯皮、运行效率低下。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严重缺乏管理。首先高管层以公司效益为主,轻视人力资源管理建设。其次缺乏合理的用人制度和机制,过于关注人的资历,轻视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创造性,造成企业内部优秀的人才难以得到提拔和重用,导致人力资源的形式化,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2)监督评价与纠正力量薄弱。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不合理。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审计情况更多的是向管理层而不是董事会汇报,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足、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目前审计人员所做的仅仅是收集一些财务和业务方面的资料和数据,没有审核,对业务的实质更是摸不着头脑,这样的审计的部门形同虚设。内部审计方法、手段落后,缺乏日常监控手段;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独立开展调查、测试、分析和评估等系统性活动。健全的内部控制是内部审计有效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合规和盈利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价值衡量的两把标尺。内部审计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时也要把握好这两把标尺。

(3)缺乏有效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小额信贷公司目前虽然意识到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并且能够按照相关风险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风险控制目标,但相应的风险管理系统尚不健全,识别与评估风险的方法没有创新,使用老一套方法,不能起到正确评估风险的作用。同时公司内的风险控制部门没有配备足够的风控专员,大部分风控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有的风控人员是其他部门人员调整过去的,这样的团队很难胜任风险评估及控制工作。

(4)内部控制措施以事后控制为主,缺乏必要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缺乏一些必要的监控机制,主要精力仅是关注业务的拓展上,对风险控制不足,对流程疏于规范,对资金交易业务经营效果缺乏定期分析,重大问题报告不及时,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当风险发生后开始找原因,找责任人,追查是哪里出了问题。事后控制虽然起到了总结经验的作用,但是已经挽回不了已经发生的损失。

(5)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系统性。首先是公司制度建设滞后,团队过于追求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品种的创新,对相关的各类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制定的操作程序不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不合理,风险控制措施太粗糙,可行性差。由于外部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在推出新的产品和业务前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导致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时无所适从,不但影响工作效率,也加大了操作成本。

4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对策

张利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分析》中介绍小额信贷公司应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水平,树立良好的风险文化方面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4.1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水平,树立良好的风险文化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和良好的风险文化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至关重要。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要为公司的员工定期组织培训,请一些具备专业知识及丰富经验的管理者开展讲座,向员工传授一些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的经验,同时注意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及职业操守。小额贷款公司还应该健全激励机制,将员工的工资奖金与其业绩挂钩,要为员工提供不断提升的平台,保证员工的福利水平,请得来人才也要能留得住人才,避免人员的过分流动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冲击。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要树立良好的风险文化,通过先进的风险文化来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并涵盖各个部门、各个机构以及各项业务的全过程,加强风险管理。

4.2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各个职能部门应当分工明确,公司应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及职能职责,建立总经理考核制度及信贷管理制度,信贷部门应做好信贷资金的屯查、审批、复议,把好风险防范关;财务部门应明确资金进出的审批手续,做好円清月结,杜绝白条抵库,严格印鉴、印章的管理;审计部门应明确审计人员的工作制度,使审计人员具有独立的操作环境;各个部门要相互沟通相互制约,进一歩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的职能作用和相互制衡的决策机制;同时,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内控能力,成立风险管理部,具体而言,在贷前应当做好调查工作,将贷款投给拥有良好信用的企业与个人;贷中要形成严格的业务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避免出现操作风险;贷后要整理好档案资料,集中统一管理,也要及时关注借款人的情况,并且提取风险准备金,尽可能减小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申韬在《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研究》中表示小额信贷公司应该加强信用风险控制的内部配套措施。

(1)构建层级少、决策权相对集中的组织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划分为分散式组织结构和层级式组织结构两种类型。在分散式组织结构中,决策所依赖的资源相互独立且大部分情况下具有竞争性,而层级式组织结构中,决策权限倾向于集中。Stein(2002)直接地指出两者之间更为本质性的区别,即决策者与信息采集点的距离。一般情况下,分散式组织结构与单层级相对应,而层级式组织结构与多层级相对应。分散式组织结构具有软信息处理的优势,在分散式组织结构中,生产信息的人(如一线客户经理)不需要向上级传递信息,而作出自身决策。在层级式组织结构中,人所采集的软信息需要进行进一步编码、量化,以便传递给上级决策者,严重地削弱人采集信息的激励,因为总有部分软信息无法实现顺利转化,而客户经理也无法根据所采集信息进行决策。Ber-ger&Udell(2002)认为关系型借贷依赖于一定时期内信贷员的软信息积累。由于软信息由信贷员存储,于是产生组织结构中的委托问题,通过将银行构建成为小型、管理层次较少、不公开招股的组织结构能够较好地解决该问题。

第3篇

1.1农业小额信贷概念及原则

农业小额信贷指的是农村信用社为了加大支农信贷投入力度,简化信贷办理手续,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自身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而进行开办的核定期限及额度内、建立在农户信誉度基础上、不需要担保和抵押的小额贷款,主要适用于从事农村土地作种或者与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业主等人群。农业小额信贷应该遵循偿还性、信用性、投向性、方便性、自主性、“三公性”以及量力性等基本原则。

1.2农业小额信贷风险内涵和特点

农业小额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交易对手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本息或者其信用水平发生变化,导致影响金融产品的价值,从而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具有地区风险集聚性、道德风险显著、风险协变性、风险数据“软信息”性、贷款对象特殊性以及风险评估难度大等特点。

2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风险内控文化缺失

信贷风险内控文化作为银行业的一种行业文化,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普遍存在的理念和认同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现如今,农村信用社的农业小额信贷业务发展较快,员工的收入不断增长,便滋生了其自满自大的心理,以致于对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工作懈怠放松。同时,由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农业小额信贷业务开展时间较短,内部管理层缺乏建立风险内控文化的意识,对于信贷风险的管理不够重视,未能形成健康的、良好的信贷风险内控文化,便导致农村信用社没有形成健全的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结构和理念,不能做到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农业小额信贷风险,风险管理水平自然较差。

2.2小额信贷业务流程不规范

首先,由于农村信用社的农业小额信贷业务办理人员法律知识较浅薄,没有准确审查相关质押物、抵押物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未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容易造成抵押行为的无效;其次,对于农业小额信贷的审贷分离制度执行不到位,审贷分离机构设置滞后,且部分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再次,在农村信用社的农业小额信贷管理制度上存在着漏洞,缺少完善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某些管理人员权力过大、、乱批贷款等行为时有发生,甚至部分农业小额信贷责任缺乏落实,导致最后找不到相关负责人;最后,对于贷款人取得农业小额信贷之后使用情况的调查跟踪浮于表面,忽视了贷款人的资信情况、抵押物及质押物的变化情况。

2.3对小额信贷责任人约束不力

农村信用社在办理农业小额信贷的过程中,没有建立合理的、严谨的信贷项目责任机制,未能将信贷风险管理的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落实到个人,容易出现在农业小额信贷风险发生时互相推诿现象,造成信贷项目的失败。目前农业小额信贷网点数量、人员数量及素质均难以达到要求,在无形当中便增加了农业小额信贷的风险发生机率,而且,在农村信用社对农业小额信贷产品的市场营销过程中,没有构建高标准的风险防控机制,仅顾贷款发放数量,对于贷款质量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贷款结构不合理的同时,对于贷款风险的防控不力。同时,在信贷审查审批的关键环节上,审批人员只检查信贷资料的数量齐全与否,缺少对于信贷风险的深入分析,在贷后管理环节上,跟踪检查力度不够,对于潜在的风险未能做到及时发现并化解,风险管理效果不佳。

3改善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的对策

3.1重视风险内控文化建设

首先,农村信用社在从事农业小额信贷业务的过程中,要树立统一的科学的信贷风险内控文化,并且认真贯彻执行,从整体出发,构建多层次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内控文化为依据,重视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量化,以便较快地吸纳各种先进风险管理理念,真正对敏感的信贷风险分析模型和系统加以运用;其次,按照全面风险管理原则设置合理有效的农业小额信贷管理组织,构筑垂直化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使其能够准确地执行上级的信贷风险防控指示,加强上下级对信贷风险识别和防范的沟通,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同时,为防范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的发生,在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的同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主体多元化、产权明晰的发展格局,结合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引入前沿的信贷风险管理手段和技术,完善内部评级体系,使贷前、贷中及贷后的各项操作进一步规范化,针对信贷风险能够做出切实的预测和防范,从而加强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提高应对信贷风险的能力。

3.2优化小额信贷业务流程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冒名贷款、骗贷现象的频繁发生,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的难度和要求也在提高,农村信用社为保障在新形势下科学有效地进行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就必须改变过去陈旧的信贷风险防范措施,优化农业小额信贷业务流程。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重视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及时发现信贷业务操作和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隐患和漏洞,进而提高农业小额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有效衡量信贷风险管理成果。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信贷风险分析的软件、硬件系统建设,软件系统建设指的是充分运用各种高级的信贷分析软件实现实时数据分析,硬件系统建设则指其内部要构建信贷风险量化部门,并且具备足够数量的计算机来完成数据分析工作;另一方面,加快数据库建设步伐,为农业小额信贷风险评级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源,同时,要完善贷款人信用档案,详细记录每个贷款人的贷款时间、还款时间、贷款金额及还款金额等信用历史情况,并且对违约贷款人的数量、违约次数、违约金额等相关数据给予统计,进而计算出一系列衡量信贷风险的指标,对于农业小额信贷而言,只有做好最基本的数据统计工作,才能为信贷风险量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3.3构建小额信贷责任人的约束机制

首先,农村信用社要注重对于农业小额信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确认其风险水平合理后才予以发放;其次,明确农业小额信贷发放、使用及回收过程的相关负责人,将信贷风险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从而加强相关责任人对于农业小额信贷的管理与关注;再次,强化对信贷申报、审批、执行等每个步骤的监督,在整个流程中,要把风险防范作为工作重点;最后,构建严格的农业小额信贷责任人约束机制和考核体系,合理考评其工作业绩,采取恰当的规范条例,并对在信贷风险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责任人给予奖励,对出现问题的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以期有效地约束责任人积极参与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可能引发的各种信贷风险。

4结论

第4篇

由于在“不对称信息”市场研究方面的开创性贡献,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斯宾塞和斯蒂格里茨成为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这也是自1994年以来,信息经济学家第三次荣获该奖。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世界普遍存在,在现代金融领域更为突出,在发展中国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尤为严重。在我国的银行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先是导致巨额不良资产,后来缺乏信息的银行一方实行了严格的信贷配给,又导致出现了所谓的“惜贷”现象。面临金融全球化的挑战,银行体系如何解决好信息不对称问题,从根本上防范信贷风险,既为经济增长提供足够的信贷支持,又保持自身稳健运行,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搞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关键,而且对于巩固和增强国内外对中国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的信心,也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一、我国信贷风险形成中的信息不对称因素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同时,金融业又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我国现在的金融体系相当脆弱,最脆弱的地方是银行体系,不良资产数量很大,已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巨大的问题,经济学界的一般的解释是成因复杂,主要是体制问题。笔者认为,体制问题固然是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原因,但是信息不对称才是我国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银行正常运行时,可以将拥有富余储蓄的人的资金导向需要资金进行生产性投资的人,从而对经济增长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银行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的主要障碍是信息不对称。由于银行信贷交易存在跨时风险,因此具有天然的脆弱性。这种天然的脆弱性不仅是因为当前处理的资金的未来支付与预期有关,而且也与对交易对手的逆向选择及其承担的道德风险存在信息不充分和信息不对称有关。银行信贷风险分如下三种:

第一,银行与企业之外的环境风险。这种风险超出银行的控制范围,即使对于最安全型的借款人而言,这种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第二,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一是银行对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借款者的风险和质量类型做出错误的判断,即逆向选择;二是有能力履约的借款人故意毁约的风险,即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企业交易行为的不利影响,在每一种经济体制中都存在。但是西方发达国家银行在长达数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解决办法,如利用同业的信息共享来查询,采用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的资信进行评级等,努力减轻这方面的负面影响。而我国由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银行管理简单粗放,导致企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个问题长期困扰我们,一直未能很好得到解决。由于银行无法克服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也就导致了不良贷款产生的必然性。

第三,银行内部风险,即总行与分支行在信贷管理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委托—问题”。针对一笔新增不良贷款,总行难以区分不良贷款是由分支银行草率行事甚至是寻租行为造成的,还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总行作为委托人,期望付出既定的工资且只愿承担最小化的风险,是风险规避者。分支行是对信贷风险负有责任的人,它往往表现为风险中立者。分支银行的效用函数为:A=A(e,r),其中e表示分支行在信贷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包括收集信息,认真审贷,并严格监控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等。e和A正相关,因为分支行领导可以通过努力工作获得工资收入且寻求进一步升迁的机会。r表示分支行所能支配的信贷资源的数量。r和A存在高度正相关的关系,因为分支行领导可以从支配更大的资源中获得成就感或获得更多的寻租机会和数量更大的租金。目前,银行系统一般采取定额薪酬,导致严重的激励不足,分支行在审贷和监控贷款的工作中的努力程度相对有限,也没有足够的动机在风险控制中投入更多的成本,包括发展适宜本机构的风险决策、控制模型、高薪雇佣专业人才以及对职员培训采取严格的态度。而且,由于实行了贷款责任终身制,信贷人员不愿承担责任而选择避险的“惜贷”策略,形成信贷市场的异常性收缩。信贷交易的内部性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周期性,但我国这个问题特别突出且有上升的趋势。这主要因为信用观念的缺失、金融体系演进的特性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造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不断上升,成为新增不良资产的根源之一。

一般而言,银行的努力只能使后两种风险降低。银行可以通过加强客户识别和严格监管等信息方面的努力,也可以通过信贷合约和机制设计等激励手段来降低风险。

二、关于银行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对策建议

1.完善银行内部信贷运行管理机制,减少内部信息不对称

第一,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建立部门独立、业务分离、权力制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以业务操作规程为基础、岗位独立、人员分工、职责分明的业务操作制度;建立以审批权限为核心的法人授权授信制度;建立严密、有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完备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提高职员素质敬业精神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先进工具。一是运用科学的、以数据统计为基础建立起的系统和工具,包括贷款决策系统,五级贷款分类、行业信用风险评级、抵押价值评估、贷后管理预警系统和信贷组合管理系统等,将贷前的评审、贷中的管理和贷后的监测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项目的评价和选择、动态监控和内部风险管理水平。二是建立银行内部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流动。如工商银行在2001年运用信贷管理综合系统等先进的科技手段,由总行对一级、二级分行的主要业务实行直接监控,充分发挥总行信贷监测控制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加强了风险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逐户逐笔监控信贷投放,每旬通报信贷资产质量状况。借鉴央行监管模式,建立内部警告、整改、停牌、市场禁人和责令退出制度,增强了总行对全系统的监控能力,2001年末新增贷款不良率仅为0.17%,信贷资产质量较上年明显好转。

2.创建新型银企关系,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障碍

第一,银企之间要建立良好而持久的合作关系。银行和企业作为信用链的重要节点,只有相互依存,互惠互利,才能巩固各自的长期利益,这一点必须成为双方的共识。银行可以向重要企业的董事会中派驻代表,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现金来往及管理层对未来经营的判断等,搜集企业全方位信息,为银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通过提供理财服务,协助客户进行债务的重组、融资的规划,解决客户实际困难,改善与企业的关系,提高企业还款的主动性。

第二,要设计信贷合约,形成激励作用。银行应逐渐减少格式文本的使用,而使用框架文本,根据不同风险的客户,与企业谈判确定不同利率和担保条件组合的信贷合约,以激励企业按期还款。

第三,要提高监管质量,实现预警功能。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监控借款人的所有借贷行为,防止出现借款人利用银行间信息传递不畅的缺陷,通过多方借款实现循环质押和循环贷款。密切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贷款物质保证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信贷资产质量转劣的苗头,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

3.加强同业沟通,共同防范信息不对称

第一,互通信息,协调行动。同业之间应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信息资源共享,预防和减少有严重道德风险倾向的不良客户利用银行间的业务竞争而重复借贷或多头骗取银行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不良客户实施“黑名单”制度,统一制裁。

第二,积极推广银团贷款模式。银团贷款是当今国际信贷业务的通行做法,由于贷款风险是由各贷款参加行按照份额承担,分散了银行的风险。而且,多家银行会根据各自得到的不同信息对项目进行判断,导致坏项目不容易获得贷款或贷款后被及时中止,从客观上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不良资款,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而目前我国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是,银行对于一个项目或一笔贷款,要么全部承贷,要么不贷。而且,即使一个项目由多家银行提供贷款;通常也是各签各的合同,互不相干。各家银行为了争夺优质客户常陷入无序竞争中,纷纷对大企业提供综合授信和巨额贷款,从“惜贷”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形成了“局部的信用膨胀”,实质上又加大了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构成了新的威胁。因此,对切实防范风险,必须加强同业间的合作,按照风险分散化的谨慎原则采用银团贷款模式。超级秘书网

三、相关问题

信用制度及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现代生活的基础,银行机制是否能顺利运行最终依赖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完备程度,而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

第一,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培育社会信用意识。加强宣传和信息披露,形成全社会讲信用、守信用、重信用的舆论环境。

第二,尽快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即法律制度体系、市场监督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

第三,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借助专业担保公司实现企业信用提级,减少银行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交易形成。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于尔根·艾希贝格尔,伊恩·哈珀.金融经济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第5篇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状况

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第一个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是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初步尝试阶段。这时期我国部分金融机构开始尝试发放城镇居民住房贷款,住房消费信贷进入初步探索尝试期。第二个阶段为1997~1999年,是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试点阶段。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人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开始推广商业银行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试点工作。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正式要求各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广大城市居民的消费信贷业务。第三个阶段是2000年至今,我国住房消费信贷业务进入迅猛发展的阶段。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改善,目前各银行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当年不良率基本低于0.5%,住房消费信贷成为资产质量较好业务种类,成为各银行竞争激烈的业务品种之一。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前景

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在大约1000美元时,是一国房地产业发展的黄金阶段。2003年,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进入了房地产业飞速发展的时期。与此同时,国家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城市化发展的战略。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55%,到2020年中国城镇人口将增加到7.7亿人,为了满足新增加的城市人口的住房要求,就需要建设大量住宅,并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更新速度将加快。所以,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的住宅消费需求将很旺盛,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仍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个人信用风险

目前,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个人信息与商业银行所掌握的个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存在的个人信用风险主要有;第一,贷款者收人证明水分较大,贷款申请者能根据自己想购买的住房在单位开出相应的收人证明,甚至快倒闭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也能为下岗职工开出相应的收人证明。第二,由于银行间会存在信息沟通不畅,有些贷款者的收人证明一式多份,在不同的银行贷款,在多处购房。第三,个人住房贷款属中长期信贷,还款期限较长,在这段时间内,个人因工作、家庭、健康等原因造成个人支付能力下降等不确定情况很容易发生,这很大可能边变为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第四,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实行浮动利率制度,贷款者承担了大部分的利率风险,贷款者在利率上升周期中可能出现违约现象。

(二)政策风险

第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贷款期限长是个人住房贷款的一个显著特征,在这期间,社会经济宏观环境必然发生变化。目前,我国宏观经济还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房地产业作为一个支柱产业得到了政府的扶植,一旦宏观经济发生变化如出现滞胀或衰退,这种扶持力度将会减弱或消失。这将不可避免地对微观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失业率将上升,贷款人收入下降,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将产生大量不良贷款。第二,政策研究滞后风险。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管理部门大都把精力集中在市场营销上,从而疏忽了对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形势、需求及风险敞口等的深入研究与分析,导致缺乏符合实际的理论和对策指导,对政策的把握和应用不能够随机应变,行动存在盲目性。

(三)流动性风险

目前我国的各大银行主要资金来源是储户的存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人并不倾向于把钱存进银行,而是要把钱变“活”,投资到市场中去。这就使得银行储蓄存款的流动性增大。资金的流动性意味着银行手中所掌握的资金在减少。而随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模的扩大,银行资金运用长期化与资金来源短期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影响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而随着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不断开展,需要的资金也越来越多,缺口越来越大,这就形成了矛盾。这只会造成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贷给客户,长期发展的结果必然会使发展迅猛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难以持续。

(四)银行的操作风险

1.审查把关不严,疏于客户还款能力调查。个别银行贷前没有认真调查贷款人所提供资料,甚至纵容贷款人弄虚作假,并且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人的家庭状况和家庭收入变化情况缺乏必要的监控。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不少商业银行为了抢市场,放宽贷款条件,如降低首次付款比例等。这就加大了银行的经营风险。

2.评估风险已成为银行操作风险之一。目前银行以房价或评估价作为贷款依据,没有有效的抵押率认定方法。故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存在着较大的估价风险。估价风险不仅存在于对新建房屋抵押物的评估,而且存在于对存量房贷款抵押物的评估中,实际情况是存量房的评估价通常大大高于其实际价值。

3.处罚力度不够的风险。从银行关于信贷经营管理方面看,其制定的制度、规定是比较多而且详细的,但从银行信贷经营的实际结果来看,效果却不佳。其原因主要是内部管理失之过宽,尤其是信贷责任追究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落实不到位。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就是:在各银行中,在信贷业务经营方面,因信贷经营违规或信贷人员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信贷风险,最终导致银行大量信贷资金流失,银行真正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很少。

(五)法律风险

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银行从业人员缺乏控制和防范风险的经验,法律意识不强,在业务操作中存在不合规情况,在合同文本中也难免存在漏洞,对住房贷款资料的审查不严,甚至会出现违章违规操作现象,使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合同得不到法律保护,从而使银行面临着由操作风险导致的法律风险。它包括:一是个人住房贷款手续是否合法有效。二是按揭住房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三是如果贷款人不能从抵押房迁出或迁出后无立足之地,银行就不能顺利地处分抵押物。

(六)不可预期风险

不可预期风险主要有抵押物价格风险、购买力风险、意外风险和利率风险。至于利率风险方面,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改进贷款产品来减少其带来的损失。但其他风险银行一般无法规避,当各种灾害造成财产损失或借款人出现意外时,所产生的损失就要由银行单方面承担。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对策

(一)改善个人信用风险的识别环境

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其核心应是个人信用制度,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个人信用风险转嫁等。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信用机构,金融机构将信用消费者日常在金融机构的信用支付情况连续地提供给信用机构,由信用机构将消费者的信用资料记录加以整理、分析,记人该消费者的历史档案,商业银行面对消费信贷申请时,可以从信用机构获得申请人的信用情况,并据此做出决策。其次,在目前情况下,由于信用机构的还未建立好,银行为了化解信用风险,必须扮演好信用机构的角色,将个人信用作为考查的重点,设立相关的个人信用档案,目前银行已建立了专业化、规范化、初具规模的数据库,这为信用管理打好了基础,并应尽快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的共享,从而控制贷款人多头贷款,及时对贷款人违约的可能性做出预测,建立信用缺失的预警机制,一旦发生信用危机,就可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二)加强政策研究

房地产业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又是容易出现过热和泡沫而影响经济稳定发展的产业,因此,国家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对房地产业采取不同的宏观调控政策。故各银行要加强政策和市场跟踪与研究,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发展制定合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战略和对策。关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加大宏观调控以及对房地产金融业务加大监管力度的政策形势,规避因市场本身不成熟和不规范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

(三)尽力化解个人住房货款的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应采取市场化的手段转移流动性风险,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首先,要逐步建立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即房地产抵押债权转让市场,房地产贷款由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创造出来以后再转售给其他投资者,或者以抵押贷款为担保发行抵押贷款债券。通过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衔接提高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分散流动性风险。其次,应把住房贷款的证券化提上日程。

(四)加强信贷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1.应加强贷前审批和贷后管理工作。在贷前审批环节,应综合考虑楼盘的各种因素和价格以确定不同的贷款成数限制,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条件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还款方式与担保条件,根据贷款额度不同建立分层次的审批授权体制,认真调查借款人的真实收入、过往信用记录等;加强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调查。在贷后管理方面,首先要对借款人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借款人在借款周期内的各种不利还贷因素,如工作和收入等的变化情况,是否影响其还款能力,一经发现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其次,对无意违约的客户要及时通知其偿还逾期贷款;对于个别恶意违约的借款人,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偿还债务或依法对其提讼,以处理抵押物方式回收贷款本息,以最大限度减少贷款偿还风险。最后,要加强言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借款人还款意识。

2.建立科学的资信评估指标体系。目前,国外对个人资信评估采取的是“5C”原则,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环境(ConditionofBusiness)。“5C”原则是一套经过了时间和实践检验的、科学的评估原则。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应不断对“5C”模型进行统计验证和修正,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个人资信评估指标体系。

3.加强银行内部操作人员的责任感,建立一套好的处罚方法。只有这样,在信贷业务经营方面,才能防范和控制信贷经营违规,预防信贷人员的不作为,更好地规避信贷经营风险。

(五)加强法律跟踪,防范法律风险

目前,在我国因客观原因导致职工下岗、失业、疾病或收入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还款的,法院做出的判决往往对银行不利,即便银行通过种种途径取得抵押物的处置权,但由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二级市场还没有完善,处置抵押物的执行机构也不明确,没有一个较好的法律环境,收回的房子也较难变现或足值变现。因此,要深入研究和探讨律师制度在房地产金融业务中的职能,加强与律师的合作,增强业务操作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切实防范风险。

(六)健全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制度

为降低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在我国各地先后出现了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担保的机构,这些机构在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为了提高居民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度,保障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回收,有效防范个人住房信贷业务的金融风险,应该要大力推动国内住房贷款担保行业的发展,完善并创新住房贷款担保业务机制,建立健全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制度,加速完善住房贷款担保办法,加强对担保机构的业务规范和监管,推行标准化的担保合同示范文本。住房贷款担保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近期颁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到全国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体系建设之中,建立健全住房贷款担保机制,并在担保机构之间建立稳定的业务交流机制,规避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金融风险与担保机构的自身风险。

【参考文献】

[1]何五星.银行风险与管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吴腾华.现代金融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

[3]黄晶薇.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理论纵横,2005,(4).

[4]蔡晶晶.我国住房信贷的现状及防范措施[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8).

第6篇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获得迅速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在有些地区还表现得比较明显,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消费信贷风险。

一、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的成因

(一)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

(二)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现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仍采用手工办理,加上从事消费信贷业务的人员紧、网点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笔贷款的审查都与借款人当面调查核对,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审查不严,难免有疏漏。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增大。

(三)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

资产证券化将不具备流动性的贷款转化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缩小商业资产和负债在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差距。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四)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

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二、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可以先易后难地组建征信公司,起初只联合金融机构,以后再逐步扩大。征信公司应遵循"会员免费提供信息,有偿提供查询服务"原则,把各家金融机构作为会员,金融机构免费向征信公司提供个人信用记录,参加组建的其他部门同样要免费提供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时要付费,以便保证征信公司正常运转。目前,这项工作的试点已经在上海展开,应下大力气将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为消费信贷的全面开展创造条件。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一、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二、从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目前,发展形势较好的行业有电信、电力、外贸、金融、计算机、教育、医药等。三、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逐步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由于消费贷款具有利率、借款人违约、提前偿还等多种风险,通过SPV对证券组合采取担保、保险、评级等信用手段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同时,抵押担保证券以消费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期限较长,相对收益风险比值较高,为金融市场中的长期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理想的投资工具。

(五)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1.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消费信贷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应采取浮动利率制,按年度调整一次,从而减少银行利率风险。

第7篇

[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国际借鉴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及风险特征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1.增长速度快;不同领域、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到2007年底,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已从1997年的172亿元增加到3.3万亿元,是1997年的191.86倍。10年来年均增长90.8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万亿元,一是比2007年年初就增加7147亿元,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占全部消费贷款的82%.从业务分布来看,大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带。

2.个人消费信贷方式比较单一。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最终消费品作为抵押的消费贷款方式占有比较大的比例,银行信用卡消费占比较低。

3.个人消费信贷对总体经济的影响有限,发展潜力大。在经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消费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平均为30%-50%,其中,美国为70%,德国为60%,而我国截至到2007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个人消费贷款只有12%.4.个人消费信贷的进度缓慢。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品种比较少还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不同层次的需要。尽管目前个人消费信贷有所进展,但仍不理想。

除此之外,传统消费观念制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在消费观念方面,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形成了中国百姓独有的生活方式和理念,“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被誉为传统美德。这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消费信贷意向存在错位。因此,能否引导人们突破传统消费理念的约束,是消费信贷发展的关键。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特征1.信息缺失。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一方面是由于信息缺失,当信息只有借款人自己知道,而银行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借款风险加大。则银行会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当利率升高时,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意借款,使得个人消费信贷很难发展。

2.国家的消费政策相对滞后。我国所提供的住房、汽车消费的政策环境严重滞后。个人申请此类贷款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并且还需交纳各种颁证费、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等。其手续繁杂、费税力度过大,势必损伤消费者的积极性。

3.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不够完善。目前商业银行缺乏对贷款前进行调查,没有有效监督检查的手段。当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达到一定业务量后,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经营部门往往不堪重负,最终造成管理没有重点,流于形式。

4.个人消费信贷立法滞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个人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如《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这些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均未达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层次。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形成原因

(一)银行自身管理体制薄弱从银行内部来看,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个人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不健全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各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银行出台的办法对个人消费信贷进行管理,其针对性不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

(三)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目前我国虽然开始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但是尚未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缺乏较好的调查个人资信的有效手段。

(四)抵押物变现难度大,费用高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分散,单笔贷款数额小,业务量大,操作环节多,交易成本高。当个人消费贷款中出现不良贷款时,由于我国商品交易二级市场还不完善,导致商业银行将抵押品变现时,需经历重重环节,层层收费,造成商业银行物力、人力的耗费。

三、发达国家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借鉴发达国家从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历史悠久,一般都针对本国不同时期个人消费信贷展开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仅以美国为例。

(一)对个人消费信贷入口严格管理在美国的金融环境下,美联商业银行和纽约商业银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时,都十分重视利用信用局的个人信用历史资料,并通过对社会经济的宏观把握,结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消费信贷的申请和审批设定了一套严密、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程序,并按此程

序设计了一套标准电脑软件。当客户申请一笔消费贷款时,各营业网点只须按软件显示的要求输入有关信息,电脑系统会自动识别每一笔消费信贷是否应该发放。

(二)运用定量分析方法,监测消费信贷资产质量美联商业银行和纽约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团队利用计算机模型研究分析个人消费信贷的运行情况、近期个人消费信贷的损失预报。从中发现消费信贷的风险点和风险源和潜在客户。这种做法既保证了客户拓展的成功率,又将消费贷款的风险控制在可掌握的范围内。

(三)实行风险审核与风险组合对风险横向控制为有效控制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美联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部门设有专门的信贷风险审核组和信贷组合风险审核组。这些人负责每个月的分析宏观经济走向、跟踪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研究已有客户的信用变动情况和区域布局的合理性、审核客户的购买行为、现金流及贷款支付情况,同时进行消费信贷组合的压力测试。

(四)建立与培养信贷文化和风险控制文化美联商业银行认为,商业银行任何风险的控制不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工作也是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因此,美联商业银行要求每一个员工都要明白其自身所赋予的风险控制与防范职责。美联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要求任何部门、任何员工都必须将业务拓展、利润增长、股东价值最大化和风险控制与防范列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五)严格掌握个人消费贷款的评估标准在评估中,密切关注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对贷款额度灵活操作。有效地运用政府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担保制度处置抵押、担保品,增强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力度,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损失。

四、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管理对策

(一)提高消费者收入水平及其偿债能力1.提高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是解决其偿债能力的关键。消费者偿债能力主要是消费者的个人财产。当消费者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贷款人将行使抵押权,拍卖财产,偿还债务。个人财产越多,吸收风险的能力越强,对贷款人的保护程度越高。2.改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的居民群体。居民收入不是孤立的,它不仅受制于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状况,也受制于特定的收入分配制度。只有中等收入的居民群体不断扩大,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才有基础。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消费者的不确定性预期。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消费信贷具有两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节约每个人的保障性消费开支,增加用于一般性消费的开支;另一方面可以解除消费者参加消费信贷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信贷的发展。

(二)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抑制风险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其基本内容包括三个部分:1.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登记制度是开展个人信用活动的基础。在国外,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或私人企业主发放个人贷款之前,都需要向有关机构查询该贷款者的资信情况,而提供这类服务的机构往往是专业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构。2.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资信评估制度是通过建立针对不同客户类别的信用评级模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资信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每位客户的授信内容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3.个人信用监管制度。在个人信用体系中,应有一个监测机制,通过它,很快就可以查出居民的信用状况,当居民出现信用污点时,不仅在银行的监控机制上会对其做出反映,而且在个人信用记录方面也会有负面评价。这种负面评价对其入学、择业、提薪、升迁及使用信用消费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信用监督和维护机制会使人像爱惜自己的财富一样爱惜自己的信用。

(三)建立全面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全面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完备的个人信用法律体系是发展消费信贷的基本保证,我国应做到以下几点:1.加大对失信的法律惩罚力度。在当今社会完善公正的法律制度不但能保障社会的公平,而且还能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所以,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通过这种失信惩罚机制的设立,加大个人失信的成本,迫使其行为趋于守信。2.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有赖于对消费者个人进行征信,并将大量处理过的个人信用数据加以公开和传播,因而必然涉及到消费者个人隐私权问题。消费者合法的信用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消费信贷的需求。

(四)增加市场风险分散及转移的途径1.保险。保险可以弥补由于消费者个人财产量和收入水平的有限而导致的风险吸收能力的不足,同样可以弥补由于个人消费者行为不确定性而导致的大量风险。2.担保。担保是另一种极为重要的社会化风险转移机制。在消费者不能按期偿还其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其偿债义务,降低了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3.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的融资工具。通过推行个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从而有效地将信用风险转移给众多的风险投资者,使信用风险在总量上得到控制。

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表明,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健全的法律规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周密完备的信用体系和适应个人消费信贷的商业保险制度等条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不够成熟,但速度快,并且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变量。相信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规避风险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参考文献

[1]王丽丽,个人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M],法律出版社2004,219-236

[2]李小安,信用规制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51-59

[3]邹浩,美国消费信用体系初探[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90-97

第8篇

关键词:消费信贷;信贷风险;征信体系

1我国消费信贷的特点

1.1人们对消费信贷的认识不断改变,但有待深化

消费信贷产生以前及产生初期,很多人认为中国人节俭的传统会使其不习惯于借贷消费方式,可是,随着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扩展及宣传力度的加大,人们对它的关注却日益增加,有调查表明,在深圳有90%的人表示现在或将来需要消费信贷。显然,“寅吃卯粮”这种消费观念和行为在目前已经变成一种正常需要,甚至成为一种时尚。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居民对消费信贷的知识却少得可怜,调查表明,即使在文化层次和个人素养较高的深圳,对消费信贷有所了解的也只占被访者的20.8%。

1.2消费信贷的品种不断增加,但尚未达到多样化水平

消费信贷在我国产生之时,贷款用途基本上是只限于住房消费的,形式也只有抵押贷款一种(信用卡的正规化始于1999年3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实施),而且还受到诸多限制。近几年来,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汽车、教育、耐用消费品等多种消费信贷品种,还有个别银行推出“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这种不硬性规定贷款用途的品种来迎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而且各商业银行在贷款最高限额、贷款利率及还款期限等方面也做出相应的调整。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开展的较早却并不完善,其他像针对汽车、教育等开展的消费信贷业务仅处于起步状态,还有一些消费热点根本就没有信贷业务涉足。从形式上来看,抵押贷款之外,信用卡透支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从以前几乎没有信贷功能的借记卡发展成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信用卡的信贷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足,使用机制尚未建立,以致信用卡目前仍处于萌芽状态,其消费信贷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2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尽管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意义重大,并且市场前景广阔,但是依然存在风险。防范、控制风险同开拓市场一样,对于消费信贷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信用风险

消费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这是消费信贷的基本风险,也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重点。据调查,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因客户的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千个亿。银行从事贷款或投资活动时,都应对借款人未来的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但是目前,由于我国没有完善的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因此无法对借款人财产收入和纳税状况等信息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估,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从而使一些道德水平不高的人有机可乘,导致各种恶意欺诈银行骗取资金或不按期还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2.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我国银行自有资本金的比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低于国际惯例要求的水平。如果考虑银行的大量损失类贷款尚未冲销处理的话,我国银行资本金普遍严重不足,再加上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结构也不合理,资本补充缺乏持续性,加大了流动性风险。

2.3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的产品价格,产品更新等变动原因导致抵押物贬值,固定利率情况下利率上升导致利率倒挂,使银行暴露于市场风险之下,住房、汽车等抵押物都有可能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使借款人对消费信贷的心理预期越来越差,一方面,在进入WTO后,关税大幅下调,汽车整体价格下降,一旦还贷发生困难,处置抵押物时无法足额还贷。另一方面,在宏观政策调控下,房价越趋理性,住房价值缩水难以弥补按揭的本金损失。3应对消费信贷风险的若干措施

消费信贷发达的国家,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但我国商业银行刚刚进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上又有很多缺陷,应对风险能力脆弱,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引进外国风险管理机制,而应该设计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体系。具体措施为:

3.1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1)建立权威的征信机构。

这些机构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其出具的资信评级结果在各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的时候应该付费,以保证征信机构的正常运转。该机构可进行实时跟踪,一旦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资信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信用等级。

(2)个人信用实名制度。

尽快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以此掌握还款人收入的真实情况和贷后还款能力,同时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连网查询。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信息资料都存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信用信息情况十可通过信息编码查询。在美国,个人信用资料是以个人的社会福利号为统一标识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个人身份证来充当个人信用制度的统一标识是最为合理和可行的,考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合法公民的唯一标识码,而且公安部已经决定将身份证制成IC卡,加强了唯一性和防伪性。再加上我国实行了储蓄存款实名制,税务部门,公安部门都可通过个人身份证查询到有关的信息,以供信息汇总之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库。

3.2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机构

在建立社会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各个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个人信用评级方案,以此作为放贷与否的基本标准,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一般通过对借款人的品格、资本与能力、环境、抵押品四个方面评估潜在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对消费者贷款的信用分析通常采用信用积分制度。根据这种方法,商业银行先选择某些体现借款人信用风险的特征因素,如收入水平、居住情况、就业情况、年龄等,然后为每一特征因素配上相应的分数,最后根据借款人的特征累计其分数值,作出相应的贷款决策。目前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外,还应该考虑个人的道德信用状况。

3.3建立银行内部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机制

银行可以开发出具有以下功能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监管系统:(1)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通过输入客户身份证号码,一次性查询出借款人的消费信贷信用资料;(2)动态查询担保合作方可用担保额度和保证金帐户变动信息;(3)自动更新银行行业协会定期反映的个人信贷黑名单,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参考文献

[1]王爱俭.信用风险理论与信用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2]李炳炎,徐银.金融深化改革与金融风险防范对策[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3]陈浪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4]聂庆平.中国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5]曾康霖.信用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

第9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防范化解信贷风险体系

近年来,我国对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办法,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仍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信贷风险控制已成为商业银行商业化经营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制约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状况及其原因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状况

1.高比例的不良信贷资产大大削弱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为工商企业和居民储蓄存款,其他资金来源很少,资本金只占很小的比例,且为数不多的资本金又几乎被经营办公所需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占用。在资产业务中约有近70%的资产配置于信贷资产,按当前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方法,不良信贷资产比例也在25%左右,这些不良资产使国有商业银行15%左右的资金失去流动性或流动性很差。

2.高额的不良信贷资产和较低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很弱,难以通过自我留利补充资本,使其经营运行的安全性降低,动摇了稳健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收入来源的80%以上是信贷业务的利息收入,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状况不佳,一方面刚性的筹资成本难以降低,另一方面贷款利息实收率不高,存在大量欠息,使应得效益难以实现。此外,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中许多已成为事实呆账,保守的估计其损失率也在50%以上,不良信贷资产造成的资金损失率即占到总资产的7%左右,若加上其它资产业务中的损失,资金损失比例将超出自有资金比率。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既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减少。盈利能力降低,几乎没有通过自我留利补充资本的能力,又造成本不牢固的资本充足率防线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尽管国家在1998年8月以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的形式补充了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但目前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难达到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

(二)原因分析

1.宏观方面。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使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失去了对信贷资金的调配权,资金投入取决于计划而非风险效益评价,银行扮演着政策性银行的角色,成为企业信贷资金的供给者。如4大国有商业银行都被指定了特定的服务范围,根据产业政策和政策意图实行倾斜式贷款。这些贷款的期限、利率与风险是脱节的,甚至是倒挂的。银行的自主经营原则让位于国家宏观政策,加大了银行经营风险的同时,也造成了企业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关系。形成了资金长期低效率低效益运行的恶性循环。带来了大量的银行不良资产。

2.法制方面。我国法制尚不很健全,金融法律体系一直没有得到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主要金融法律1995年才得到颁布实施,而主要用于指导、规范银行工作的《贷款通则》中的有些规定已落后于银行的信贷服务。另外,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追讨和清理不良贷款的难度。依法收贷困难重重。

3.银行方面。在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我国的银行被当作国家机关,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产权经营特殊商品的企业。(1)银行的经营受政府干预很大。我国银行长期以来由国家所有、国家经营,这种政企合一的制度必然导致政府直接或间接地干预银行的具体经营活动。政府的这种干预往往是不承担具体经营责任的,也就不可能以经济效率的原则作出科学决策,往往为了维持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而以行政方式促使银行向这类企业投放无法收回的贷款。这就更进一步加剧了银企债权债务关系的恶化。(2)银行的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在国有制产权结构模式下,银行的经营受上级和政府的双重控制,经营自受到很大制约。同时,银行又受政府的保护,在某些领域处于垄断地位。它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却又对资产安全不承担责任。这样,银行内部就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和利益机制,吃大锅饭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此外,银行对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也缺乏应有的压力和责任感,关于银行必须具备的信贷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机制也十分不健全。因此。我国银行从内部管理机制来看,缺乏自我约束和保护的能力,那么,各种不良资产大量增加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二、建立商业银行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的体系

(一)借助社会力量,综合治理。化解信贷风险

1.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依据,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处理好微观与宏观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商业银行必须紧紧抓住信贷结构调整的机遇。对每一个企业的每笔贷款,都要从这两面分析研究进入退出、贷与不贷和贷多贷少。看企业经济效益,必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进行远期预测;看产业政策。则要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近期效益。分析条件是否成熟,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确保投向和投量准确无误。

2.建立防范信贷风险的政务疏导机制。上级机关对地方政府及干部的考核,不能只看吸收资金的多少,上项目大小。应主要通过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投产后的社会效益来衡量,以此奖优罚劣。促使地方政府改变思路,变对银行的硬性干预为服务指导,进而减少不当的行政干预行为。

3.建立防御信贷风险的法律保护机制。修订与完善《贷款通则》。政府部门要广泛开展社会信用宣传教育,让企业充分认识到银行信贷资产是一种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就是一种侵蚀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

4,建立和完善防御信贷风险的企业经营机制。

(二)建立商业银行内部防范信贷风险模式

1.完善资产安全保障制度,确保银行信贷资金营运的安全。避免信贷集中。分散信贷风险。银行往往认为把信贷资金集中投向国有大企业,大项目是最安全的选择。有的甚至总想独揽贷款垄断权。但是在目前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仍然不佳的形势下,导致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的重要因素恰恰是国有工商企业。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主体。优先支持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从分散金融风险的角度考虑,还是应避免投放过于集中、风险过于集中的弊端;使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要达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以上和4%以上的比例要求,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呆账准备金,缴足留足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按规定提足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使其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率逐渐接近和达到国际公约,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国际地位;探索建立银行主营业务的第三责任保险制度。2.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解决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首先要以《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等法律为准绳。严格规范企业的会计信息。使企业会计信息处理标准化。银行可以借助社会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信息部门,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进行披露和报告,提高企业信息公开程度,强化企业信息的社会监督和制约;疏通银行信息渠道。银行应全方位疏通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动态的容量较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持信贷决策:提高银行信息识别能力。一方面尽快改善银行信息识别的技术手段,利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软件对信息进行加工、识别和运用,使之与企业的信息技术手段相适应,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3.完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进一步健全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提高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科学性。按照国际惯例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可以有效控制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商业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系统。积极学习国外同业的成熟经验,引进其评级思想技术。借助专业评级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弥补其在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缺陷: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对不同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因素进行长期系统的研究,为受评对象在同一行业内部和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比较提供必要的评判依据,从而为信用级别的确定创造条件。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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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贷款;信贷风险;房地产周期

一、前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世界上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继实施了金融市场开放政策和金融自由化的措施,放松金融管制,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日益融合。当金融业对外开放时,如果有效的审慎监管尚未充分建立,整个金融体系更容易受到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冲击。金融自由化后,由于新的金融机构进入,贷款利率拉低,激烈的竞争和管制的放松,使银行更有冲动去增加高风险的房地产贷款。银行在整个房地产周期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房地产周期和银行危机并不是必然相伴而生,但是两者却经常紧密相连。特别是在那些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更是如此。银行业及其借贷政策在房地产循环中起着重要作用,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对银行体系往往又造成灾难性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典型的例子如,19世纪70年代晚期和80年代早期的西班牙,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芬兰、丹麦、挪威和瑞典等北欧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以及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诸国。虽然这些危机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十分复杂,触发点也不尽相同,但是研究那些曾经受到房地产泡沫破裂严重冲击的银行体系之后,就会发现银行危机总是有着惊人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坚持入世承诺,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并自2006年12月之后向外国竞争者全面开放银行业务。在房地产信贷这一传统的高盈利高风险业务上,国内的银行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风险会进一步加大。总结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由房地产价格波动带来的银行危机,对中国银行业增强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房地产市场周期与银行信贷风险

房地产泡沫繁荣—破裂周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长期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导致信贷扩张、房地产价格上涨,泡沫膨胀;第二阶段是由于利率、税率提高,或其他因素触发房地产泡沫破裂,价格崩溃,持续时间可能是数天、数月或者更长的时间;第三阶段的特征是资产价格下跌,银行收紧信贷,泡沫时期购买房地产的抵押贷款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拖欠还款。房地产价格波动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抵押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和借款人违约率增加的风险。

房地产贷款主要分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开发、建筑贷款;利用房地产抵押获得的其他类型的贷款。对银行房地产贷款来说,信贷风险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房地产价格下降是引发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

住宅抵押贷款通常被认为很安全,因为住宅一般是作为消费品,并且偿还贷款的资金来自相对稳定的家庭收入。再则,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不可隐藏、寿命长久、相对保值等特点,抵押贷款往往被认为是一种颇为安全的贷款。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安全性是以抵押物的足值、易变现和抵押权的有效性为前提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仍存在着不少的风险,如: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理后不足清偿;抵押物存在灭失或损毁风险;法律制度造成银行难以收取和处置不良贷款的抵押物等。房地产价格越趋昂贵和反复,估值就越难确定,银行就这些房地产的借款人所承担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

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贷款风险比抵押贷款的风险更高,因为其贷款的偿还需要房地产完工后,以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来支持。当房地产价格下降时,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房地产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增大,银行贷款质量因而恶化。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并不局限于与房地产有关的贷款。银行实际承担的房地产贷款风险往往会更大。因为房地产也广泛用于其他类型贷款的抵押,而与房地产贷款有关的统计数字往往不计算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所得的其他个人及公司贷款,银行实际承受的风险可能会较统计数字显示的高得多。房价波动通过资产负债表渠道对银行业有广泛的影响。房价下跌,借款人借款能力下降,从而形成财务约束,限制新投资的规模并降低企业利润。因而,银行其他类型贷款的信贷风险也随之增加,加剧了银行业的脆弱性。

除了信贷风险影响外,房地产价格下跌也可能通过间接渠道导致银行盈利减少。在房地产价格下降时,抵押品价值下跌,银行呆坏账拨备增加导致盈利减少。此外,由于建筑活动和借贷活动减少,银行从房地产有关的交易中获取的收费和佣金收入减少。因而,房地产价格的下降会对整体经济产生负面的影响。此类型的风险,由于其性质,更难规避且影响整个银行业。

三、银行业房地产贷款风险成因

(一)灾难短视症

即大的经济冲击极少发生,以致银行往往低估冲击发生的概率(HerringandWachter2002)。TverskyandKahneman(1982)认为,一个事件的主观概率是由决策者能够设想事件发生的难易程度决定的,这一难易程度又取决于这一事件发生的频率。对于高频率发生的冲击事件,如信用卡贷款违约和汽车贷款违约,银行往往有必要的知识和动力去适当估计事件发生的概率,并做出充分的预防损失的措施。否则,银行将会很快受到高频率事件的冲击,从而导致破产这一毁灭性损失。因此,高频率事件(诸如估计信用卡违约概率)的主观概率可能会与实际概率非常接近。

而当某一冲击发生的主观概率低于一定的临界点时,基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或拇指法则(ruleofthumb),银行管理层会认为冲击发生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由于决策者倾向于寻求与关注加强他们乐观预期的信息,早期的警告信号往往被忽视。

由于房地产周期通常持续的时间较长,在房地产价格持续多年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房地产贷款的还款记录会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因此,房地产业繁荣时期,随着房价的上涨,银行通常会产生一种安全错觉,过分乐观地低估房地产信贷风险和高估利润,进而扩大贷款。银行往往成为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推动力量,但同时也因而更易受到房地产价格崩溃的重创。

(二)羊群效应

灾难短视症并不是仅仅发生在个别银行身上。当一些银行由于灾难短视症认为某些经济冲击的概率为零时,那些正确地评估冲击发生概率的银行,在同灾难短视的银行进行竞争时处于劣势(GuttentagandHerring,1986)。由于激烈的竞争,灾难短视的银行迫使审慎的银行采取宽松的房地产贷款标准,或者退出这一业务领域。当下轮冲击发生时,灾难短视的银行可能成为市场的主导,这些银行并没有任何应对特殊冲击的预防措施,这种情况往往被称为银行的羊群效应。

银行管理层或许已经正确地察觉到了外部冲击发生的可能性,但可能会有意忽视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因为他们认为如果灾难性冲击来临时,将会受到政府的保护,损失由政府承担,而银行则享受由高风险敞口带来的丰厚利润。“太多而不能倒”的政策,即当银行业整体面临倒闭风险的时候,政府更有可能介入去拯救陷入危机的银行,实际上在激励银行从事那些使他们的资产负债表风险与其他银行同业高度相关的活动,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羊群效应。

(三)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

经济繁荣时,投资者可能会意识到,银行过度借贷于房地产市场使银行更易受到市场波动的打击,但他们也知道银行都在从事这些业务,政府不会让整个银行体系崩溃。由于存在这种政府的隐性担保,即使没有诸如存款保险之类明确的政府担保,银行投资者和存款人往往会低估银行冒进贷款政策的风险,而任其发展。安全网为银行的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因素。另外,投资者过于自信自己评估市场的能力,认为可以先于其他人在市场崩溃前的适当时机退出,因此,投资者往往毫不犹豫地提供资金给冒进的银行,进一步鼓励了银行过度借贷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

中国-银行通常使用控制按揭贷款成数(loan-to-valueratio)的方法,将按揭贷款限制在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内,以防当房地产价格下跌、借款人违约时,银行被迫出售借款者所抵押的房地产时产生损失。按揭贷款成数在防范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如果该比率能够维持在一个足够低的水平,则足以控制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然而,实际上,当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时,降低按揭贷款成数并不能够保证银行免于信贷损失。即使是看起来相当保守的按揭贷款成数,也可能不足以弥补损失。这是因为,在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时,抵押房产的价值可能会很快下降到未偿还贷款额以下,从而刺激借款人放弃抵押物,选择违约不偿还贷款。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过度乐观地认为可以接受较高的按揭贷款成数,同业的激烈竞争也迫使银行管理层放宽贷款标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实际操作中,贷款本息=按揭贷款成数×抵押物评估值,而由于信息不充分,即使在市场最好的情况下,银行也很难准确估计房地产的价值,造成当前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经常被高估,即使不被高估,反映的也是当时的市场价值甚至是过去的价值,而不是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往往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从而造成银行可能会低估房地产贷款高风险敞口的风险。

(五)不适当的会计、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

在不透明的会计核算方法,不适当的信息披露准则和不良贷款拨备制度下,银行业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如果缺乏充分的披露,在房地产价格下跌时,往往掩盖银行资产的恶化程度,并且使银行管理人员、所有者、债权人和监管者等无法有效监控风险敞口,对银行施行监督和约束,进而使那些高风险业务被当作是高盈利性的业务。如日本大藏省于1992年9月对外公布的主要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仅为略高于12万亿日元,而如果银行业当时对不动产行业的风险敞口数额和不动产价格下降因素作一个合理的估计,所得出的数字有可能两倍甚至三倍于公布的数字(Goldstein等,1993)。在进行贷款分类时,如果仅仅按照贷款的偿还情况对贷款抵押品的市值、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当前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可能会造成不良贷款的规模被低估、银行资本真正能够发挥的缓冲作用被高估。

(六)监管部门的宽容性监管

监管者的职责是通过监督银行业和维持健康的银行体系保护纳税人。为什么监管者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约束银行从事高风险的增长策略?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出于监管者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人手不够或预算约束使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监管银行体系。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监管部门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去约束银行业。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当金融自由化作为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的一部分时,监管部门可能对约束那些采取高风险策略的银行心存顾虑,毕竟从短期来看,高风险的经营策略对银行来说是有利可图的,高盈利掩盖了潜在的风险。监管者往往很难约束那些看起来能够获得高盈利的银行。其次,当金融部门的扩张被视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时,监管部门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再次,对监管者来说,从自利性的角度考虑,拖延采取纠正措施,可能是更优的选择。特别是时间不一致性(timeinconsistency),即今天的损失直到将来的某一日期才会变为现实,而那时可能已经是其他人在履行监管职责,因而,监管当局有内在动力采取宽容、迁就的态度对待问题银行,加大了银行承担更大风险的内在动力。四、防范

(一)防范银行灾难短视症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应改变职能而不是取消职能。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以防止银行过度承担风险,打消其盈利归个人、损失由社会承担的想法。

首先,提前鉴别出脆弱的银行。在对付灾难短视症及不可预知的重大冲击方面,传统的银行监管过程重在评估银行的现状,并鉴别出脆弱的银行,虽然有助于处理危机,但不足以防范危机。为了防范危机,监管过程必须把那些承受能力差、有可能会成为脆弱的银行提前鉴别出来,防止它们的风险敞口达到对整个金融体系构成威胁的水平。明确要求银行必须通过经常性的压力测试,界定银行应该具备的、能够承受外部冲击的最低程度,是提前鉴别出脆弱银行的一个有效方法。其次,监管当局可以要求银行提高房地产贷款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市场的不明朗因素以及连锁效应的风险,并使银行业在市场的监察下更为自律。此外,详尽的房地产贷款统计数据,有助于监管当局监察及评估银行承受房地产贷款的风险。

(二)安全网改革

在对银行的行为施加影响时,不应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问题的解决上,要注意采用事前审慎监管的方式,及早警觉房地产价格泡沫征兆,防范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房地产贷款的过度膨胀。监管部门不能仅仅满足于达到相关的国际监管标准,而是根据本地银行业自身行业发展状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采取更高的监管标准,力求做到最好。在监管实施过程中,监管机构必须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迅速解决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就难以对要求宽容性监管的巨大压力形成有效的制衡。

(三)道德风险的防范

监管部门要想防范道德风险,必须终止隐含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将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不向所有债权人提供全额存款担保,特别是那些大金额的债权人,以促使大额债权人对银行施加约束。其次,对有问题银行及时采取惩戒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果仍没有改观,监管当局需要在银行将要发生资不抵债之前迅速关闭问题银行,降低银行即将破产时为死而复生而孤注一掷的可能性。再次,实行严格的资本充足制度。通过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无限制扩张,保证银行稳健、安全经营,增强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一旦银行的资本状况恶化,监管当局马上采取纠正行动,避免当银行资本状况严重恶化时,股东和管理层采取孤注一掷的方式,导致损失大幅增加。

(四)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通过技术与金融创新,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减缓银行资产负债不匹配的情况,把过去不具流动性的资产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例如按揭贷款证券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银行通过将住宅按揭贷款证券化,获得流动性资金,可以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通过证券化,还可以将完全集中在银行身上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散和转移给投资者,分散银行信贷资产过度集中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五、小结

银行危机对一国经济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除了要花费纳税人的巨额资金为银行注资外,银行危机对经济有长期的负面影响。审视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系统性危机,可以发现其中有许多共同的因素,诸如灾难短视症、羊群效应、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会计与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的不完善、监管部门的宽容性监管等,更好地理解这些因素,可以使我们更好地防范银行危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防范银行业由于房地产贷款过度膨胀而承担过多的风险,稳健有效的审慎监管至关重要。但单靠加强监管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银行自身必须审慎经营,提防过度借贷给已经过热的资产市场。

参考文献:

[1]王坤,王泽森.香港银行业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经验及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5):73-75.

第11篇

关键词:房地产贷款;信贷风险;房地产周期

一、前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世界上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相继实施了金融市场开放政策和金融自由化的措施,放松金融管制,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日益融合。当金融业对外开放时,如果有效的审慎监管尚未充分建立,整个金融体系更容易受到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冲击。金融自由化后,由于新的金融机构进入,贷款利率拉低,激烈的竞争和管制的放松,使银行更有冲动去增加高风险的房地产贷款。银行在整个房地产周期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虽然房地产周期和银行危机并不是必然相伴而生,但是两者却经常紧密相连。特别是在那些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国家,更是如此。银行业及其借贷政策在房地产循环中起着重要作用,房地产泡沫的破裂对银行体系往往又造成灾难性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典型的例子如,19世纪70年代晚期和80年代早期的西班牙,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芬兰、丹麦、挪威和瑞典等北欧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以及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诸国。虽然这些危机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十分复杂,触发点也不尽相同,但是研究那些曾经受到房地产泡沫破裂严重冲击的银行体系之后,就会发现银行危机总是有着惊人的相同或相似之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坚持入世承诺,稳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并自2006年12月之后向外国竞争者全面开放银行业务。在房地产信贷这一传统的高盈利高风险业务上,国内的银行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风险会进一步加大。总结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由房地产价格波动带来的银行危机,对中国银行业增强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房地产市场周期与银行信贷风险

房地产泡沫繁荣—破裂周期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长期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导致信贷扩张、房地产价格上涨,泡沫膨胀;第二阶段是由于利率、税率提高,或其他因素触发房地产泡沫破裂,价格崩溃,持续时间可能是数天、数月或者更长的时间;第三阶段的特征是资产价格下跌,银行收紧信贷,泡沫时期购买房地产的抵押贷款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拖欠还款。房地产价格波动给银行带来的信贷风险,主要表现为抵押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和借款人违约率增加的风险。

房地产贷款主要分为: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开发、建筑贷款;利用房地产抵押获得的其他类型的贷款。对银行房地产贷款来说,信贷风险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房地产价格下降是引发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

住宅抵押贷款通常被认为很安全,因为住宅一般是作为消费品,并且偿还贷款的资金来自相对稳定的家庭收入。再则,由于房地产具有不可移动、不可隐藏、寿命长久、相对保值等特点,抵押贷款往往被认为是一种颇为安全的贷款。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安全性是以抵押物的足值、易变现和抵押权的有效性为前提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仍存在着不少的风险,如:借款人无法还款时,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理后不足清偿;抵押物存在灭失或损毁风险;法律制度造成银行难以收取和处置不良贷款的抵押物等。房地产价格越趋昂贵和反复,估值就越难确定,银行就这些房地产的借款人所承担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

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贷款风险比抵押贷款的风险更高,因为其贷款的偿还需要房地产完工后,以销售收入或租金收入来支持。当房地产价格下降时,发展商和建筑商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房地产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增大,银行贷款质量因而恶化。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信贷风险并不局限于与房地产有关的贷款。银行实际承担的房地产贷款风险往往会更大。因为房地产也广泛用于其他类型贷款的抵押,而与房地产贷款有关的统计数字往往不计算以房地产作为抵押所得的其他个人及公司贷款,银行实际承受的风险可能会较统计数字显示的高得多。房价波动通过资产负债表渠道对银行业有广泛的影响。房价下跌,借款人借款能力下降,从而形成财务约束,限制新投资的规模并降低企业利润。因而,银行其他类型贷款的信贷风险也随之增加,加剧了银行业的脆弱性。

除了信贷风险影响外,房地产价格下跌也可能通过间接渠道导致银行盈利减少。在房地产价格下降时,抵押品价值下跌,银行呆坏账拨备增加导致盈利减少。此外,由于建筑活动和借贷活动减少,银行从房地产有关的交易中获取的收费和佣金收入减少。因而,房地产价格的下降会对整体经济产生负面的影响。此类型的风险,由于其性质,更难规避且影响整个银行业。

三、银行业房地产贷款风险成因

(一)灾难短视症

即大的经济冲击极少发生,以致银行往往低估冲击发生的概率(HerringandWachter2002)。TverskyandKahneman(1982)认为,一个事件的主观概率是由决策者能够设想事件发生的难易程度决定的,这一难易程度又取决于这一事件发生的频率。对于高频率发生的冲击事件,如信用卡贷款违约和汽车贷款违约,银行往往有必要的知识和动力去适当估计事件发生的概率,并做出充分的预防损失的措施。否则,银行将会很快受到高频率事件的冲击,从而导致破产这一毁灭性损失。因此,高频率事件(诸如估计信用卡违约概率)的主观概率可能会与实际概率非常接近。

而当某一冲击发生的主观概率低于一定的临界点时,基于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或拇指法则(ruleofthumb),银行管理层会认为冲击发生的概率可以忽略不计。由于决策者倾向于寻求与关注加强他们乐观预期的信息,早期的警告信号往往被忽视。

由于房地产周期通常持续的时间较长,在房地产价格持续多年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房地产贷款的还款记录会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因此,房地产业繁荣时期,随着房价的上涨,银行通常会产生一种安全错觉,过分乐观地低估房地产信贷风险和高估利润,进而扩大贷款。银行往往成为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推动力量,但同时也因而更易受到房地产价格崩溃的重创。

(二)羊群效应

灾难短视症并不是仅仅发生在个别银行身上。当一些银行由于灾难短视症认为某些经济冲击的概率为零时,那些正确地评估冲击发生概率的银行,在同灾难短视的银行进行竞争时处于劣势(GuttentagandHerring,1986)。由于激烈的竞争,灾难短视的银行迫使审慎的银行采取宽松的房地产贷款标准,或者退出这一业务领域。当下轮冲击发生时,灾难短视的银行可能成为市场的主导,这些银行并没有任何应对特殊冲击的预防措施,这种情况往往被称为银行的羊群效应。

银行管理层或许已经正确地察觉到了外部冲击发生的可能性,但可能会有意忽视房地产贷款的风险,因为他们认为如果灾难性冲击来临时,将会受到政府的保护,损失由政府承担,而银行则享受由高风险敞口带来的丰厚利润。“太多而不能倒”的政策,即当银行业整体面临倒闭风险的时候,政府更有可能介入去拯救陷入危机的银行,实际上在激励银行从事那些使他们的资产负债表风险与其他银行同业高度相关的活动,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羊群效应。

(三)安全网引发的道德风险

经济繁荣时,投资者可能会意识到,银行过度借贷于房地产市场使银行更易受到市场波动的打击,但他们也知道银行都在从事这些业务,政府不会让整个银行体系崩溃。由于存在这种政府的隐性担保,即使没有诸如存款保险之类明确的政府担保,银行投资者和存款人往往会低估银行冒进贷款政策的风险,而任其发展。安全网为银行的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因素。另外,投资者过于自信自己评估市场的能力,认为可以先于其他人在市场崩溃前的适当时机退出,因此,投资者往往毫不犹豫地提供资金给冒进的银行,进一步鼓励了银行过度借贷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四)信息不对称

银行通常使用控制按揭贷款成数(loan-to-valueratio)的方法,将按揭贷款限制在抵押房地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内,以防当房地产价格下跌、借款人违约时,银行被迫出售借款者所抵押的房地产时产生损失。按揭贷款成数在防范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如果该比率能够维持在一个足够低的水平,则足以控制借款人违约的风险。

然而,实际上,当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时,降低按揭贷款成数并不能够保证银行免于信贷损失。即使是看起来相当保守的按揭贷款成数,也可能不足以弥补损失。这是因为,在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时,抵押房产的价值可能会很快下降到未偿还贷款额以下,从而刺激借款人放弃抵押物,选择违约不偿还贷款。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过度乐观地认为可以接受较高的按揭贷款成数,同业的激烈竞争也迫使银行管理层放宽贷款标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实际操作中,贷款本息=按揭贷款成数×抵押物评估值,而由于信息不充分,即使在市场最好的情况下,银行也很难准确估计房地产的价值,造成当前的抵押物评估价值经常被高估,即使不被高估,反映的也是当时的市场价值甚至是过去的价值,而不是变现价值,变现价值往往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从而造成银行可能会低估房地产贷款高风险敞口的风险。

(五)不适当的会计、信息披露及法律框架

在不透明的会计核算方法,不适当的信息披露准则和不良贷款拨备制度下,银行业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如果缺乏充分的披露,在房地产价格下跌时,往往掩盖银行资产的恶化程度,并且使银行管理人员、所有者、债权人和监管者等无法有效监控风险敞口,对银行施行监督和约束,进而使那些高风险业务被当作是高盈利性的业务。如日本大藏省于1992年9月对外公布的主要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仅为略高于12万亿日元,而如果银行业当时对不动产行业的风险敞口数额和不动产价格下降因素作一个合理的估计,所得出的数字有可能两倍甚至三倍于公布的数字(Goldstein等,1993)。在进行贷款分类时,如果仅仅按照贷款的偿还情况对贷款抵押品的市值、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当前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可能会造成不良贷款的规模被低估、银行资本真正能够发挥的缓冲作用被高估。

(六)监管部门的宽容性监管

监管者的职责是通过监督银行业和维持健康的银行体系保护纳税人。为什么监管者在有些情况下不能约束银行从事高风险的增长策略?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出于监管者不能控制的原因,例如人手不够或预算约束使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监管银行体系。但是,在许多情况下,监管部门出于多种原因不愿去约束银行业。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当金融自由化作为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宏观政策的一部分时,监管部门可能对约束那些采取高风险策略的银行心存顾虑,毕竟从短期来看,高风险的经营策略对银行来说是有利可图的,高盈利掩盖了潜在的风险。监管者往往很难约束那些看起来能够获得高盈利的银行。其次,当金融部门的扩张被视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时,监管部门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再次,对监管者来说,从自利性的角度考虑,拖延采取纠正措施,可能是更优的选择。特别是时间不一致性(timeinconsistency),即今天的损失直到将来的某一日期才会变为现实,而那时可能已经是其他人在履行监管职责,因而,监管当局有内在动力采取宽容、迁就的态度对待问题银行,加大了银行承担更大风险的内在动力。四、防范

(一)防范银行灾难短视症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应改变职能而不是取消职能。监管当局必须确保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以防止银行过度承担风险,打消其盈利归个人、损失由社会承担的想法。

首先,提前鉴别出脆弱的银行。在对付灾难短视症及不可预知的重大冲击方面,传统的银行监管过程重在评估银行的现状,并鉴别出脆弱的银行,虽然有助于处理危机,但不足以防范危机。为了防范危机,监管过程必须把那些承受能力差、有可能会成为脆弱的银行提前鉴别出来,防止它们的风险敞口达到对整个金融体系构成威胁的水平。明确要求银行必须通过经常性的压力测试,界定银行应该具备的、能够承受外部冲击的最低程度,是提前鉴别出脆弱银行的一个有效方法。其次,监管当局可以要求银行提高房地产贷款信息的透明度,降低市场的不明朗因素以及连锁效应的风险,并使银行业在市场的监察下更为自律。此外,详尽的房地产贷款统计数据,有助于监管当局监察及评估银行承受房地产贷款的风险。

(二)安全网改革

在对银行的行为施加影响时,不应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对问题的解决上,要注意采用事前审慎监管的方式,及早警觉房地产价格泡沫征兆,防范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银行房地产贷款的过度膨胀。监管部门不能仅仅满足于达到相关的国际监管标准,而是根据本地银行业自身行业发展状况和经济环境的变化,采取更高的监管标准,力求做到最好。在监管实施过程中,监管机构必须及时采取纠正行动,迅速解决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体制,就难以对要求宽容性监管的巨大压力形成有效的制衡。

(三)道德风险的防范

监管部门要想防范道德风险,必须终止隐含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将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不向所有债权人提供全额存款担保,特别是那些大金额的债权人,以促使大额债权人对银行施加约束。其次,对有问题银行及时采取惩戒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如果仍没有改观,监管当局需要在银行将要发生资不抵债之前迅速关闭问题银行,降低银行即将破产时为死而复生而孤注一掷的可能性。再次,实行严格的资本充足制度。通过制约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无限制扩张,保证银行稳健、安全经营,增强银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一旦银行的资本状况恶化,监管当局马上采取纠正行动,避免当银行资本状况严重恶化时,股东和管理层采取孤注一掷的方式,导致损失大幅增加。

(四)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通过技术与金融创新,改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减缓银行资产负债不匹配的情况,把过去不具流动性的资产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例如按揭贷款证券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之一。银行通过将住宅按揭贷款证券化,获得流动性资金,可以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通过证券化,还可以将完全集中在银行身上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散和转移给投资者,分散银行信贷资产过度集中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

第12篇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将于2003年2月1日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是我国公布的关于审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第一个系统性司法解释,对广大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损失进行索赔中的一些具体法律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为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利武器。由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案件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执法机关的处罚为前置。因此一旦法院受理股民的,则胜诉可能性很大,在此情况下,基于证券市场的羊群效应,其他众多股民可能群起而效仿,上市公司势必会承担较重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多数上市公司长期以来一直是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重点信贷客户,银行对多数上市公司的融资金额均较大,多在亿元以上。在此情况下,法院对虚假陈述民事案件的处理势必影响到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因此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本着防患于未然的态度加强防范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起的信贷风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树立对上市公司融资的风险意识。

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具有相对效益较好、财务公开、透明等优点。但长期以来,信贷业务实践中普遍存在对上市公司贷款的盲目乐观思想,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均成为了银行激烈竞争的重点信贷客户。但是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正处于规范和转轨时期,在市场规范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着较多缺陷。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证券市场加快了规范化和国际化的步伐。中国证监会最近出台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我国进行证券投资的制度、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以及加快发展和培育机构投资者等一系列政策。与此同时,国家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行政主管机关加大了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上市公司治理机构也不断完善,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也日益引起重视,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承担的法律和社会责任也不断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发展也典型的反映了上述背景。2001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下文通知因证券虚假陈述引起的民事案件暂不受理。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月15日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人民法院开始根据该通知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但上述司法解释仍对投资者进行索赔给予了较多限制。而即将施行的最新解释则为投资者进行索赔提供了不少便利。

在此背景下,银行对上市公司融资也要破除盲目乐观意识,上市公司也并非是无风港,上市公司尤其是管理、运营不规范的上市公司同样存在风险,如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在树立对上市公司风险意识的基础上,在向上市公司融资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防范。

二、授信及贷款评审中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等资料的审查。

认真做好授信及贷款评审工作是防范贷款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在对上市公司以及以上市公司为背景的企业进行的授信及贷款评审工作中要加强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等资料的分析,识别和判断其中的虚假陈述,并判断其性质、严重程度、被执法机关处罚的可能性及可能的处罚措施,进而预测可能对银行融资的影响程度,防患于未然。

三、做好统一授信工作。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背后常常存在一个或几个关联企业。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缺陷及国家对企业关联交易监管的弱化,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十分普遍,从而使得银行判断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时常常出现失误,同时上市公司自身可能因此而构成虚假陈述,埋下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的隐患,进而可能被股民。此外,虽然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缺陷及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实践中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资金使用上常常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十分混乱,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尤其是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在授信时要切实坚持统一授信,统一授信时,将上市公司与其所有关联企业作为一个主体来评审,而且授信时不仅要考虑与银行有融资关系的企业,还要将与银行没有融资关系的上市公司的关联企业纳入授信评审时的范围。

四、贷款发放后要注意多渠道收集上市公司的信息。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内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等。贷款发放后要注意多渠道收集上市公司的信息,如有关证券报纸的上述公告、有关证券互联网的信息等,并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银行的融资、采取相应的对策。对已有相对确凿证据表明上市公司涉嫌对虚假陈述且可能对股民造成损失时,要果断采取措施实施信贷退出或清收,不要等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下达处罚决定,或股民后才采取应对措施,进而陷入被动并影响贷款的退出或清收。

五、高度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

上市公司公布的信息中最常造假的是会计信息。对此种虚假陈述,银行可以借助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进行识别。根据现行制度,上市公司年终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同时由于会计师职业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民事和行政法律责任的强化,较多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实事求是地对上市公司发表审计意见,在此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意见对银行日益具有参考价值。

根据现行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有四种基本类型: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只有在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放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时,才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议报告。在此情况下的会计报表才有一定的可信性。因此当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即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常常是上市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或财务状况恶化的征兆。此时银行即要开始高度重视,要及时认真调查清楚相关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继续扩大融资、维持现状、或迅速考虑进行信贷退出或清收等。

当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即使是无保留审计意见也仅仅是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并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作的承诺。因此即使是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银行也不宜过分迷信其结论,不可因此而过分放松对上市公司的贷后管理。

六、加强对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融资使用情况的监控。

上市公司公开的信息中,筹资目的也常常会出现虚假。公司上市本来有实现资本大众化、分散风险、促进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知名度、推进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等多种功能,但由于中国资本市场不完善、资金价格扭曲、投机过度、市场低效、股票价格难以有效反映公司真实绩效等原因,在我国现阶段,股票的功能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简单的筹资工具,成为解决企业资金紧张和缓解财务困难的一剂“救济药”。在此情况下,公司为达到上市或增发股票的目的,不惜编造虚假的筹资目的,筹资成功后随意使用资金或无处使用。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加大了对上市公司融资使用的监管和处罚。在此情况下,银行要重视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融资的监控,一旦发现上市公司筹资目的出现与所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时,要及时引起注意,并考虑银行对上市公司贷款的安全。

七、积极关注执法机关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调查和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受理证券市场虚假民事陈述赔偿案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国家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对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对虚假陈述行为人的刑事处罚为前提。因此,银行要积极关注上述执法机关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对银行融资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根据调查事实、涉嫌虚假陈述,执法机关拟对虚假陈述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上市公司,银行要及时采取停止追加融资、对存贷款量追加担保、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提讼等措施保全信贷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