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0 14:01: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绩效自评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农信通”项目概况
(一)“农信通”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农信通”项目是新华社分社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农业信息交互平台,是在农业厅,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打造一项“服务三农”、“指导三农”的“惠农”工程。
2015年,“农信通”项目安排了16.8万元,为1.4万名涉农部门、各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工、农户订购“农信通”服务信息一年。
(二)“农信通”项目经费用途及主要内容
“农信通”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给涉农部门、各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工、农户订购“农信通”业务。
主要内容:通过手机短信、语音、WAP(手机上网)等方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科技、农情价格、农业气象和农村政务等农民关注的信息,具体服务的项目有农产品价格行情、政策法规、新闻快讯、农业科技、市场动态、供求信息、劳务信息、农家百科、农业气象、预警信息等。
(三)“农信通”项目绩效目标
中国移动公司与农业厅专家、新华社合作,创建一个“12582”农业平台,专为各种农户解决就业、技术、管理等问题;“农信通”产品包括:天气预报、农信通套餐、市场价格、农业科技等。
1.产出指标:开通天气预报3500名、开通农信通套餐3500名、开通农业科技3500名、开通市场价格3500名;
2.成效指标:预防自然灾害成功率达成90%以上;农产品供求需求率达成95%以上;农业技术指导成功率达成95%以上;
3.效率指标:使用“农信通”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农信通”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农信通”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农信通”项目信息服务经费来源均为政府扶持,共16.8万元。2015年2月随单位预算批复到位,我局及时组织移动筹备方案,按实施方案执行。
(二)“农信通”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我局通知移动公司准备“农信通”信息服务费转账相关材料、发票,一次性划账到移动公司账户;再由移动公司在NGBOSS系统上进行销账,把钱存在NGBOSS虚拟账户上;开通“农信通”农户信息服务费按月在NGBOSS虚拟账户上扣除费用。
三、“农信通”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农信通”项目是由新华社分社、移动、黎族自治农业与科学技术局共同建设一个交互农业信息平台。项目实施过程中,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职责,密切配合,严格监控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节约成本。
四、“农信通”项目绩效情况
2015年“农信通”项目信息服务经费主要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主要成效有:
(一)有效地预防自然灾害预警,帮助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帮助解决当地农产品供求难题,为农户搭建供求平台,解决销路问题;
(三)提供农业科技技术指导,有效地帮助种植户,解决农业技术难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论结论
2015年“农信通”项目绩效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2015年“农信通”实施方案》进行执行。在新华社分社、移动的共同努力协助配合下,“农信通”解决了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助力农户收入逐步提高。2015年政府已经安排了16.8万元“农信通”项目资金,为1.4万名农户订阅一年“农信通”信息。
经评价,2015年“农信通”项目绩效评价为:优(90分)。
六、问题与建议
(一)专项基本情况
20**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万元,用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9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专项总支出为90万元。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并形成验收资料。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少数民族村寨建设项目,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8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19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1、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镇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预算金额为1943.52万元。其中产业项目4个,以奖代补71.71万元,因户施策178.60万元,一谷一城21.95万元,光伏扶贫640万;基础设施13个,其中2018年续建项目9个,预算资金总额316.35万元,新建项目4个,预算资金总额394.8万元;小流域治理2个项目,预算金额163万元;安全饮水1个项目,预算金额122.07万元;其它项目3个,小额贷款贴息3.89万元,雨露计划(春季、秋季)7.95万元,危房改造23.2万元。
2、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我镇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设定了绩效目标,产业项目按品种设定,基础设施按照实际施工内容设定,分别设定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于2020年5月初由财政所、项目办对2019年实施的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在项目建设所在地随机抽取群众调查满意度等指标,聘请了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项目完成工程量进行了检测。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我镇2019年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全部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基础设施项目因财政评审等原因资金结余17.14万元,退回财政。其它各项目均按照资金预算足额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由财政所派专人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做退回财政处理,不挪做他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镇2019年建设项目全部完成了绩效表上填报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业项目完成了造血功能,贫困户均能依靠产业项目产生的收益脱贫;基础设施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各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增强了各村居民的幸福感,使各村的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调查,实施项目的各村村民对所实施项目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我镇建设项目尚无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杭财绩效〔20**〕12**号)和《20**年度本级绩效评价项目计划》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年度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年度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
二、组织形式
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20**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的67个项目(附件1)实施绩效评价。
1、项目单位自评。全市67个项目单位根据绩效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进行自评,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作详细说明,经各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项目单位自评工作由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综合评价。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项目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评价不低于25%的比例对重点项目进行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指标和标准
本次评价主要是对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分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两大类,权重按60%和40%分设,业务指标包括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等二级指标;财务指标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与使用等二级指标,具体指标、评价标准见(附件3)。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以下。
四、时间安排
20**年8月30日前全市6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形成项目评价报告,经区、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单位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项目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办经济发展处)一式2份。9—10月份,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区、县(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20**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扶持项目绩效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要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组织项目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杭财绩效〔20**〕12**号),熟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1.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 北京 102202;2.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 100015)
摘要:专业评估是职业教育外部评价的核心制度,是建立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认证制度的创新举措。本文从专业评估的原则、步骤、专业评估过程及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等几方面论述了职业教育专业评估体系的内涵及构建。
关键词 :职业教育;专业评估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5-0013-04
职业教育分级制对职业教育等级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职业教育宽进严出的入学制度、灵活的学习制度,决定了建立职业教育评价工作机制的重要性。职业教育评价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获得授权的职业教育机构及其专业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是在国家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组织与实施对职业教育机构及其专业的质量评估和检查。职业教育评价包括内部质量评价和外部质量评价。内部评价指职业院校内部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与评价制度;外部评价指职业教育关联方对职业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监控与评价,即政府、学生、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需求满足程度的测量与评价。专业评估是职业教育外部评价的核心制度,是针对职业教育机构的某一特定专业,就其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价,进而评价该专业是否具备举办某一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是否满足相应等级的职业教育标准的质量要求,是建立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认证制度的创新举措。
专业评估原则
明确性原则 评估程序要用书面文件公布,以便被评估学校对整个评估的指标、方式、流程及结果的运用有清晰的认识。
一致性原则 评估结果要与国家相同学术性质的标准保持一致。
可信性原则 评估方法及过程等能获得被评估学校的信任。
中立性原则 评估过程不鼓励任何特定形式的准备、研究活动,要确保评估工作的中立与公正。
等值性原则 评估仅就各校的质量进行评估,与被评学校的规模、声望、类型无关。
透明性原则 整个评估机制,包括评估前的规划、实地评估及评估结果的公布都强调透明性,以增强评估的可信度。
专业评估步骤
制定专业评估标准 由评价委员会组织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管理专家和职业教育研究专家研究制定。
提出申请 学校向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请。
审核 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审核申请。
自评 学校根据评估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评估专业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写出自评报告。
实地考察 由评价委员会选派专家访问和评估申请评估的学校。
撰写评估报告 评估专家组写出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
评价委员会决策 评价委员会复核评估报告,决定是否授予申请评估的学校以专业等级资格认证,并报请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和政府批准。
公布评估结果 职业教育授权委员会公布评估结论。
评估专家组的组成及条件
组成 专家组一般由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和评估专家等5~7人组成,设秘书1人。
专家组成员条件 (1)在教育领域和行业企业享有一定声誉。(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遵循回避制度(不得为该校毕业生,不能或不曾在该校供职,与该校主要负责人无直系亲属关系等)。
专业评估过程
专业评估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校向评价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说明学校自评过程及通过评估活动准备达到的目标。第二阶段是提交申请半年后的办学条件评估,时间为1年左右。主要评估专业的办学条件,如是否具备明确的教育目标,是否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及学校为实现教育目标的工作安排等。第三阶段是教育绩效评估,时间为1年左右。主要评估学校的教育绩效,如人才培养方案是否先进,人才培养标准和培养规格是否符合职业教育分级标准,学校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其中,评估的第二和第三阶段都设置了自评和实地考察环节,学校在每个阶段都要撰写自评报告。评估周期为3年,学校自评和评价委员会评估学校的时间为两年,剩余1年时间是学校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评价委员会的建议进行整改。
第一阶段即学校申请阶段,学校要向评价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及办学条件评估实施方案和教育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在办学条件评估实施方案中要说明学校如何根据评估标准准备自评,确定并解决学校为满足基本办学条件所需关注的问题。阐述学校是如何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的。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要说明学校如何达到教育绩效所需的要求,阐述实现教育绩效的方法和措施。
第二阶段为办学条件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是审核学校自评报告中的资料,确保数据能够准确、客观地描述专业现有状况;根据评估标准,评估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确保学校工作达到或超过职业教育分级标准的要求。
本阶段包括自评和专家组实地考察两部分。在自评过程中,学校需要关注以下三个关键问题: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提供反映学校工作任务;实现程度的佐证材料。
评估小组实地考察1~2天,主要任务是审查学校递交的自评报告,并就报告中不够明确的内容与学校交流。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以评估支持文件内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评估标准对学校进行评价,给出综合反馈意见。
需要强调的是,评估小组应在报告正式成文之前与学校进行沟通,让学校有机会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之后,将报告提交给评价委员会。
评价委员会收到评估小组报告后,做出办学条件评估决策,决策内容包括:(1)学校达到办学条件的要求,允许学校继续准备教育绩效评估。(2)确定教育绩效评估中必须加以关注的重点问题,如果需要,调整教育绩效评估日期。(3)对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进行警告,做出推迟评估和终止评估的决定。
第三阶段为教育绩效评估。评估目标主要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方法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检查学校评估学生学习工作的开展情况;促使学校持续参与教育绩效相关问题的解决。
评估小组实地考察2~3天,主要任务是审查学校递交的自评报告,针对报告中不够明确的内容与学校进行交流。抽样检查主要的质量保证方法和学习评价方法,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以评估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评价标准对学校进行评价,并给出综合反馈意见。
同样,评估小组在报告正式成文并提交给评价委员会之前要与学校进行沟通,让学校有机会纠正其中存在的问题,之后,将报告提交给评价委员会。
评价委员会收到评估小组报告后,做出教育绩效评估阶段的决策,并把决策结果提交给职业教育授权委员会。决策分以下几种:(1)通过职业教育分级认证。(2)有条件地通过认证。(3)取消认证资格。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是国家对职业教育进行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指导、监督职业教育机构改进教育服务和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一种工具。一套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就是一套具体的标明等级的教育质量和管理质量标准。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办学条件评估和教育绩效评估两个阶段设计为两级指标体系。办学条件评估包含了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3个一级指标,下设工作任务等11个二级指标。教育绩效评估包含了教学管理与改革、水平与质量、效益与特色3个一级指标,下设教学管理等11个二级指标。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表1。
评估结果及说明:(1)办学条件评估和教育绩效评估满分均为100分。(2)办学条件评估总分达到80分,3个二级核心指标中,80分的不少于2个,其余不少于60分,方可继续申请参加教育绩效评估。(3)教育绩效评估总分达到80分,3个二级核心指标中,80分的不少于2个,其余不少于60分,方可通过专业评估,取得专业认证资格。
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内涵及标准说明
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 办学条件评估指标体系详见表2。
教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下页表3。
为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必须建立高效有序的职业教育质量框架,即在国家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职业教育机构的质量评价。评估的具体事务由职业教育授权委员会委托各个地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专职机构——职业教育评估中心具体实施。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由职业教育评价委员会依据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制定。
参考文献:
[1]顾志跃.转型中的教育评价[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5.
[2]郭亚军.综合评价理论与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3]许建械.高等学校教育鉴定与水平评估[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
[4]牛金成.国际职教评估发展之趋势[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3).
[5]Academic Program Review Handbook[EB/OL](2009-02).http://academicaffairs.cmich.edu/program-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碧磊嫣”为你整理了这篇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龙翔街道办事处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为促进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贵局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我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充分沟通,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专业严肃,评价结果真实全面。我单位收悉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工作不规范。
1.未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街道办相关制度制定时间为2005年3月,未及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
2.资产管理不规范。①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整,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固定资产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数据不符,会计账固定资产原值6,539,551.03元,决算报表固定资产原值5,425,787.83元,差异1,113,763.2元;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如未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未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经抽盘,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3.业务管理有待加强。①考核任务完成率不高。经抽查,抽查考核任务35项,实际达到上级下达标准27项,完成率为77.14%;②采购程序不规范。经抽查,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项目未见采购计划备案表、成交通知书、项目验收单等资料;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经抽查,茭菱路微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11月06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未按计划时间完成。
(二)预决算管理有待提高。
1.预决算编制不合理,预算调整幅度大,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如劳务费预算数3,657,600.00元,决算数0.00元,差异数3,657,600.00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680,000.00元,决算数为5,953,220.00元,差异数为1,273,220.00元;预算批复数22,377,896.00元,预算调整数(不包含基本支出)1,273,220.00元,预算调整率6%。
2.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与预算数相差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数825,000.00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7,015,194.04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50.33%。
3.部分支出占用项目资金。如2019年12月31日第44号凭证,从1102民政事务经费项目中列支中队支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支出900.00元,该款项不应当从项目中列支;2019年8月31日第48号凭证,应当由单位承担的8月份医疗保险费105,491.86元从非财政项目资金中列支。
4.未依据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编制决算报表,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不准确。如财务信息列示项目支出-办公费393,677.1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8,082.69元,单位编制决算报表时全部列入决算报表项目支出-办公费5,953,220.00元;批复的预算文件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3,657,600.00元,财务信息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4,584,240.42元,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劳务费0.00元。
5.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①原始附件不齐全。如2019年12月31日16号凭证,支付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金额22,830.40元,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该笔款项,未见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②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19年8月31日48号凭证,支付8月份单位医疗保险,金额146,428.59元,使用专户(账号:3960188000136193)支付该笔款项,账务处理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6.结转结余资金过大,资金使用效率低。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16.5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1.68万元,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资金使用效率低。
(三)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绩效理念未牢固树立。
1.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①绩效目标不完整。如依据街道办事处职能,2019年绩效目标中缺少监督专业管理、指导自治组织等内容;设置的效果和可持续方面不完整,如未针对临商税收、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等经济效益方面设置绩效目标;②部分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内容不匹配。如绩效目标中设置“招商引资任务额完成率”,但该项任务目标在2019年已停止下达;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各项目之间存在重复交叉的绩效目标。如党政工作与社区工作中指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第一阶段区级示范点创建达标凤翥社区、菱角塘社区”、“完成两个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西路社区、西站社区)”等存在重复;④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不具有可衡量性。如“辖区困难群体救助”、“逐步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等指标值均为“7个社区全覆盖”,应以“辖区困难群体救助人数或比例”和“提升改造数量或比例”等指标值进行设置较为合理。
2.未建立健全绩效自评管理机制。未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部门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自评报告附件不齐全,如缺少问卷资料、访谈记录、基础数据表。
(四)部门履职中,部分指标未达到预期产出目标,效益不明显。
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增长-0.49%,未达到目标11.5%;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1.12%,未达到目标14%;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完成增长-6.3%,未完成目标20%;建筑业总产值增速-30.14%,未完成目标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比例为66.24%,未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2.适龄儿童教育方面由教育部门负责,当需要街道办处理时,由教育部门通知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2019年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存在部分适龄儿童不愿意进行义务教育,入学率无法达到100%。
3.群众上访未形成相应的记录,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经了解群众上访人数及事项较上年并未减少。
4.部门在履职中未对部门职员制定相关的培训规划及实施计划。
龙翔街道办事处整改结果和目标
(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包含预算绩效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街道办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规范资产核算,强化资产日常管理。①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认真核实固定资产实物以及固定资产卡片账,对固定资产账务及报表进行清理核查,对于已毁损的资产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③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同时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加强业务监督管理力度。①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分解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各项工作实施进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优化完善采购程序,对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事项,参照非招标投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规范采购事项,以保证采购事项合理合法,保障单位采购经济活动安全有效;③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评估论证,预留足够的项目实施时间,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提高项目监督管控意识,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规范预决算编制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
1.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保障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相关规章制度编制预算,并不断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保障预算数据全面性、完整性;不断强化预算资金约束力,优化收支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预算执行进度,促使业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有效保障预算资金的透明度;统筹规划预算资金,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2.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机制,灵活继续教育方式,不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机制,保障会计基础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会计相关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帮助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促使会计基础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
3.加强对结转结余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结合龙翔街道办事处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完整、合理、清晰、明确细化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根据部门及项目特性,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机制,以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为成员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开展绩效自评过程中,自评工作小组应相互配合,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绩效自评报告应有客观真实的佐证材料作为支撑依据,绩效自评结束后,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同时为部门评价和绩效评价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完善工作方式及内容,提高效益。
1.加强街道办事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协调工商、税务等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高效服务,检查区域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辖区内经济发展状况,对未达标经济目标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主动关注辖区内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情况,支持解决教育部门遇到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为提升辖区内人民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群众上访事项管理,建立相关管理机制,群众上访及事项形成相应的记录,有针对性的为辖区群众解决问题。对于项目遗留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群众反映问题解决进度。
4.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相关的培训规划及实施计划,并遵照执行,提高管理及工作水平。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预算管理工作,强化市属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办法,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政府财政支出结果的评价,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增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理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第五条开展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绩效评价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基本依据,坚持“公开、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讲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绩效评价要充分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具体实施中对政府鼓励和限制的产业、产品,要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上加以区分;
(四)突出重点。绩效评价应选择项目支出中金额较大、影响较广的重点项目进行,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程的项目;
(五)责任追究原则。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绩效评价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财政局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
(一)制定市级绩效评价制度;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三)审查市直部门拟定的绩效评价内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方法及实施办法;
(四)审查市直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和再评价,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组织对市级财政支出(包括市级财政补助县(区)支出)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
(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
第七条市直部门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
(一)组织开展本部门绩效评价,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拟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内容,制定相关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方法和实施办法;
(三)具体组织对列入本部门预算的财政支出项目及所属单位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四)审查所属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和再评价,提出审查意见;
(五)向市财政局报告部门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八条市直部门所属单位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
(一)拟定本单位的绩效评价内容,制定相关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方法和实施办法;
(二)具体实施本单位绩效评价;
(三)具体实施对列入本单位预算的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四)向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章绩效评价的内容
第九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评价、财务评价和效益评价。
(一)业务评价内容主要是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定,主要包括:立项目标完成程度、目标完成的可能性、立项目标的合理性、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的经济效益、项目的社会效益、项目可持续性影响等;
(二)财务评价内容主要是指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评定,主要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状况等;
(三)效益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评定,主要包括:
(1)项目投入产出暨成本效益评价,通过分析既定财政资金投入下,项目实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数量、质量及效率等方面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目标,评价既定目标实施提品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实际效果;
(2)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3)支出预期效果对政府相关政策目标的贡献程度;
(4)影响目标实现的不利因素分析。
第十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与项目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二)国家关于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以及项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绩效目标;
(三)项目申报书、立项评估报告等;
(四)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五)项目验收报告;
(六)项目中期或完成后的绩效报告;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程序
第十一条绩效评价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分级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统一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选择社会关注、影响较大或其他必要的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指导、监督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评价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评价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
项目单位按照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及要求编制项目绩效计划,根据预算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评价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标准,对本单位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撰写《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范本附后),并随同相关资料上报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被审查对象,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可以直接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或经过财政部门认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所需经费由组织方或委托方承担。
第十四条专家组或中介机构在项目评价工作结束后,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规定撰写《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附后),并随同相关资料报委托方。绩效评价报告应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主管部门应将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报告汇总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绩效评价基本工作程序包括:
(一)成立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由有关专家、财政及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家数量不少于3人。评价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精通评价方法,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评价专家要实行专家库管理,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专家评估和管理有关制度,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是市财政局或市直部门出具的行政文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时间及有关要求等事项;
(三)收集和核实评价基础数据和资料,采取相应的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评价,对评价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在此基础上形成评价结论;
(四)撰写评价报告,经评价工作组负责人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财政局或市直部门。工作底稿和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五)市财政局或市直部门审核评价报告,建立评价工作档案。
第五章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第十六条市财政局根据绩效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支出管理的意见,并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
第十七条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单位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八条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是编制以后年度预算和安排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市财政局将根据评价结果,对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同时,根据评价报告相应减少或调整财政资金投放规模。
第十九条市财政局根据评价结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奖惩机制;对绩效优的市直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到达绩效目标、预算管理运行质量差或造成损失的市直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及问责。
第二十条市财政局应及时把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并抄送有关部门(单位)。
第二十一条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开,以增强政府公共支出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章责任、监督及问责
第二十二条逐步建立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信息反馈、结果共享的管理机制,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评价监督”三位一体的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市级各部门(单位)应重视、协助和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下列情形的,由市财政局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河北省财政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并由有关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绩效问责。
(一)不按规定编制预算绩效内容的;
(二)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未按预定目标同步实现或发生偏离的;
(三)财政支出项目结束后,绩效达不到预定目标或规定档次的;
(四)干扰、阻碍、拒不接受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
(五)拒绝、拖延提供财政评价有关资料的;
(六)串通中介机构或人员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七)采取其他消极、抵触行为,使评价工作无法进行,并导致评价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
(八)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九)其他应该问责的事项。
情节轻微的,可实施告诫、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问责方式;
情节较重的,可实施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警告、记过等问责方式;
情节严重的,可实施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记大过、降级、撤职等问责方式;
情节非常严重的,可实施开除问责方式。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者多款合并使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章附则
近年来,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逐年开始重视并加大评价力度。从农业部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进一步规范了绩效目标,实施动态监管,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开展,逐年扩大了评价项目范围。从自评及第三方评价情况看,总的评价结果比较好,取得了绩效评价工作新突破。但同时在评价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等。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目前需要对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并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现阶段绩效评价的发展状况
(一)财政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进情况。财政部一直高度重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要求后,财政部就开始制定规章制度,对中央部门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先后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始,到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财政部对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做了具体的规定,即到2016年,要求绩效自评全覆盖,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目前,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步步深入,绩效理念已初步树立,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增加,也促进逐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农业部开展绩效评价的情况。1.从制度层面对绩效评价进行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农业部先后出台《农业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农业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农业部财务司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明确了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工作规范、技术规范、行为规范及评价成果应用,强化了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调整工作机制,实现了绩效自评全覆盖;规范对重点财政专项的绩效评价等,从制度层面对绩效评价进行了规范。2.绩效评价开展情况。从2011年起,农业部启动对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先后开展了对各地“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进行验收考核;扩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增加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这两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项目的试点;进一步将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防控等项目纳入试点,这些项目均为目标复合、内容复杂、涉及行业面广、实施单位众多、管理模式复杂的整合打捆项目。2015年,农业部选择草原监理中心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探索指标设置、评价方法、实施机制,为下一步扩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积累了经验。2016年开始,在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农业部按照不低于本部门项目支出总金额50%的比例,选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部门重点一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上报财政部。从这几年绩效评价的试点来看,农业部为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研究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指标体系不健全,试点范围较小,特别是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刚刚开始,与财政部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这几年农业部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财务管理不规范:①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如:会计核算科目使用错误;有的仅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列支,支出依据不足。②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不符,在项目中列支与项目内容无关的费用。③未进行专账核算。如:有的省将农业部下达资金与省财政资金混淆使用,未对项目严格进行专账核算。④账表不一致。如:项目中无预算却列支了相关费用,但决算中未作反映,账表不一致。(二)项目管理不规范:①项目内容变更未履行变更程序。②项目任务内容或项目预算经费无详细测算依据说明。③个别单位委托业务程序不规范。如:委托业务费支出未见委托合同协议。④未按要求完成全部项目任务等。(三)绩效自评报告深度不够:①自评报告中预算支出与绩效目标完成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存在扩大或缩小的情况。②注重完成数量的描述,效益成果方面总结提炼不够。③没有客观区分自身完成的绩效和全行业、全系统完成的绩效,以致部分绩效目标与相应资金投入不匹配。(四)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①个别绩效目标未能清晰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如设置的“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绩效目标,就不能清晰地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②个别指标设定值偏低。③绩效目标内容不完整,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职责是为公众服务,应设置满意度指标,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④个别绩效目标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在内容、范围、方向等相关性指标上不一致。(五)绩效评价指标不完善:①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的联系不紧密,不能很好地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②不能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③共性指标较多、个性指标偏少;财务类指标多、效果指标少。④缺少操作性较强的评价标准,对部分指标值的高低优劣无法判断。(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①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不紧密,缺乏刚性的制度化规定。②绩效评价结果公开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向社会公开仍面临诸多障碍。③绩效问责的机制、程序、范围等尚不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尚未制度化地纳入到单位绩效管理体系之中。(七)绩效管理理念未深化:①目前“重预算争取、轻资金监管”的传统思维模式已经显著转变。但一些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对于“资金监管”的认识,还主要集中在保障资金安全和加快执行进度方面,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还不足,未真正树立绩效预算的理念。②个别预算绩效评价的组织者、实施者、专业机构,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存在偏差,将绩效评价简单等同于项目资金检查。
三、进一步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建议
加强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模式和方式方法,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已成为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从项目预算申报开始,应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实是求事、科学合理地编报预算,确定各项绩效目标和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预算的基础上,及时、合理、规范地按经济分类支出各项费用。按资金类别的性质单独辅助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严禁挤占、挪用。(二)完善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研究,完善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探索科学和基建类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法。同时,在制定、修订各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编报和执行管理的相关制度时,将绩效管理的理念、内容和要求融入其中。(三)开展绩效目标体系建设专题研究。针对目前各单位在绩效目标设置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适合农业部预算管理体制的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基本范式,探索构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细化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探索构建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细化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分类构建个性化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框架。(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参照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农业财政项目的共性特点,研究设计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并提炼出最能反映政策导向和行业差别的关键个性指标,尽可能对每一项指标细化核分标准,统一衡量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绩效自评和现场评价中的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和主观因素影响,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五)逐步推进全过程绩效评价。在开展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的同时,加强中期绩效目标管理,形成多层次、多时间段,贯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的绩效评价机制,并随时纠偏,确保目标的最终实现。(六)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结合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对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调控作用,逐步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实施单位,要求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马俊玲 齐雁虹 单位: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工程研究所 2.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营口增殖实验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低保工作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全面客观衡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低保工作的规范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 民政部、财政部负责组织开展低保工作绩效评价。根据需要,可委托地方民政、财政部门和具备资质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具体实施。
第四条 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坚持城乡统筹、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激励鞭策的原则。
第五条 低保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和工作效果3个评价指标构成,每个评价指标分解为若干项评价内容,具体评价内容可视年度工作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 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省级人民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各地低保工作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第七条 低保工作绩效评价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八条 民政部、财政部根据全国低保工作进展情况,逐年确定公布当年低保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
第九条 低保工作绩效评价采取以下步骤:
(一)自我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对照年度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本地区低保工作进行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民政部、财政部。
(二)实地核查。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力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三)综合评价。民政部、财政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和相关数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低保工作绩效作出量化评价,划定绩效等级。
(四)通报。民政部、财政部将低保工作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评价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予以表扬,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低保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督促指导地方改进低保工作、通过“以奖代补”分配中央财政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对在低保工作绩效评价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绩效直接评价为不合格等级。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并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低保工作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深入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对象为: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下同)、市直各行政机关(包括中、省垂直管理的部门,所属重点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机构,下同)。
二、考评采取以集中组织考评为主,现场考评、自评和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机关应分别对照年度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及量化指标评分表(附后),进行自查自评,就本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报告要详细阐述具体作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举措,并于年12月20日前将自评结果、相关表格(附后)和专题报告报市政府法制办。集中组织考评从年12月起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评对象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通知。
三、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评,包括所属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对市直各行政机关的考评,包括所属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四、考评方式。考评以“听、看、议、测”为主要方式。一是听。即听取各被考评单位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关于本机关年度依法行政情况的汇报。二是看。即查看文件、资料、案件卷宗等,由考评小组随机抽查2个行政机关(只抽查所属行政机关,不抽查垂直管理部门)、1个乡镇政府或1个街道办事处考评;市直各行政机关要组织所属执法单位携带文件资料、行政审批卷宗,同时集中接受考评小组的抽查。凡因资料准备不充分而使某项考评无法评分的,则该项记零分。三是议。即考评小组在被考评单位回避情况下合议考评情况,并向被考评单位反馈意见。四是测。即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社会测评。评分表中“社会测评”栏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测评,占20分;另一部分接受网络测评,即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栏目点击“社会测评”,占10分。社会测评分数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填写。
五、依法行政已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综合管理类工作之一,纳入全市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考评内容,收集整理相应的文件、案卷等各种资料,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成绩突出的被考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
关键词:非煤矿山 安全标准化 创标 考评 实践
中图分类号:X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4(c)-0128-02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和本质
1.1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
标准化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标准化古已有之,如秦朝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现代标准化由工业革命而兴起,是近两三百年发展起来的,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普遍重视。标准化的实质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生产安全方面的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自2007年开始试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从2011年推广,至2013年底全国已基本完成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工作,非煤矿山矿山安全管理上了新台阶。
1.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本质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传统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量化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管理理念,强调企业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标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要求组织按照PDCA循环开展评价工作,周而复始的进行体系所要求的“计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管理评审”活动,实现持续改进的目标,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
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依据和内容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依据
我国借鉴南非国家职业安全协会的NOSA五星安全管理体系,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于2006年10月2日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它是一个管理体系,由五个子标准构成,分别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 2007.1―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2―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AQ 2007.4―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为了便于实施,国家安监总局还制定了4个评分办法――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安全标准化分成五级,一级最高,五级最低,其中四级和五级是为了小型露天采石场而采取的过渡性措施,2011年8月后已不再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两项指标: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现采用企业年度死亡率)。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指标相应的分数或百分率,企业才能获得相应的等级评定。
2.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内容
标准化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检查;应急管理;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绩效测量与评价共14个评价元素。采石场只有12个元素,尾矿库只有9个评价元素。每个元素按照策划、执行、符合性和绩效四个方面来考核,分别占该元素分值的10%、20%、30%、40%。将评审结果折算成百分制就是标准化最终得分,结合企业的评审年度(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和创标期间的安全绩效,就可以认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3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创标
3.1 创标前期准备
矿山企业根据地方安监部门的总体布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具备安全标准化创标的基本条件下,即有相关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完整开采生产系统和前一年度安全绩效良好,就可以依靠自身技术力量或外聘技术服务公司开始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3.2 创标技术合同签订
一般而言,矿山决定安全标准化创标后,就会选择安全评价公司或技术服务公司来帮助,特别是小微矿山和采石场,技术力量极其薄弱。双方签订创标技术合同服务合同,由安全评价公司或技术服务公司来进行培训和指导创标工作。
3.3 创标过程
首先应在内部成立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然后开展学习安全标准化活动,再根据标准化要求,对矿山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作业现场、生产工艺技术等按照标准化规范进行建设和整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运行并查缺补漏。
3.4 安全标准化自评
在创标半年后,矿山依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和相应的实施指南,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自评,并做出自评报告,认定所能达到的等级。若自评达标,则可向地方安监部门提出标准化评审申请,委托有资质的评审单位进行外部评审。
4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审
4.1 评审程序
评审由具有资质的社团组织、非煤矿山科研机构或安全评价机构负责。按照申请审查、现场评审及复核、审核公示的程序进行。评审单位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进行资料审核,与申请单位签订安全标准化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场评审时,由5名以上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其中1名评审员担任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结束后,应当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评审组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申请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评审单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评审单位应当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复核。整改符合要求的,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等相关材料[1]。地方安监部门逐级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安监部门最终审批认定安全标准化等级并颁发相应证书和牌匾。根据规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评审单位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不含整改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
4.2 现场评审过程
现场评审一般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评审、评审组内部会议、情况通报会议、末次会议(总结会议)的程序,在地方安监部门的配合和监督下进行[2]。首次会议主要是介绍矿山人员、企业概况、安全生产情况和评审组成员,说明评审标准和方法。现场评审分成查阅资料和作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主要是对矿山的证照进行审查,对各种资格证书进行审查,查看安标化要求的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投入、工伤保险和应急管理,检查各种台帐记录情况等;现场考评主要是查看现场各种标志标牌,生产工艺安全,操作是否规范,设施设备安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等。总之,安全标准化要求什么,评审就查看什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考评。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观察力,往往决定着评审的准确度;评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纪律性,决定着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4.3 安全标准化考评报告
评审单位评审后,应根据现场评审的实际情况出具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一般由评审说明(项目名称、评审目的、评审范围、评审类型、评审依据、评审组织及工作安排、评审时间等)、企业和被评审项目概况、评审程序(首次会议、现场评审、评审组内部会议、情况通报会议、末次会议)、文审(证照审核、否决项审核、自评报告审核)、现场评审综述(各单元评审得分、各单元评审综述)、主要存在问题及纠正措施、评审结论(安全标准化评审得分、安全绩效、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荐等级)、附件(企业证照复印件、评审委托书、评审组长及成员任命书、首次会议签到表、末次会议签到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等组成。
5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5.1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0年至2013年底,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推动和努力下,全国已基本完成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工作,安全标准化的理念和安全管理体系已深入人心,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回顾三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有一些问题依然存在。
(1)由于地区发展不均衡,非煤矿山众多,三年完成标准化三级以上建设目标要求太高,使得评审执行中不得不打折扣。
(2)中国小微矿山极多,工艺技术落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短期内还不能将安全标准化的规范完全落实。
(3)各地安监部门人员力量和设备薄弱,在监督评审和复查过程中常常力不能及、不能周顾。
(4)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和职业道德高低不一,影响评审的结果和等级认定。
(5)外部评审单位与矿山企业是有偿的技术服务合同关系,直接影响着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6)矿山企业的业主、管理层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标准化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5.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未来对策
根据规定,安全标准化评审三年一次,自评一年一次,未取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的矿山将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给予换证。已获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被取消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创标工作。从三年的安全标准化实践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任重道远。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未来,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和配备,使之有足够力量监控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建设。
(2)逐步淘汰低产、落后、安全基础差的微小企业,整合资源,提升企业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
(3)加强对评审人员的定期培训和监管,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监管,加强评审后的复查、中间抽查、监管和指导。
(4)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和持续发展原则,及时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实现标准动态化管理[3]。
(5)由矿山提前交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费于独立的第三方,评审单位的技术服务费不受评审结果影响,也避免评审单位恶性价格竞争而降低评审标准。
(6)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强化、不断提高,避免安全生产标准化成为一种运动而失去作为安全管理体系应有的实际效应。
参考文献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2011年8月25日.
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今年侨务工作实际,特制定____年度省侨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____1—____5年)》及我省实施意见和全国侨办主任会议、全省侨务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促进履职、创新管理、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为绩效管理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对台工作、服务侨胞侨眷”为绩效工作主线,以实施服务经济发展“八项行动”为绩效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侨务部门绩效管理实践,努力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为____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____年,我办要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切实提升工作绩效。
(一)设定绩效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我办职能职责,根据《____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结合省侨办____年工作要点,制定我办____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预期效果。办绩效目标的设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处室设置,效能办汇总并征求意见,形成省侨办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经办党组书记、主任审定后,以正式文件报省效能办,省效能办批复后,按有关规定通过“____侨网”向社会公开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绩效责任。对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各处室要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形成绩效目标责任分解表。将绩效目标列入办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年度检查考核。
(三)加强绩效监控。一是建立内部监控机制。由效能办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并及时向办领导汇报绩效情况。通过办主任办公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绩效情况汇报,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及时总结绩效运行情况。各处室要召开半年绩效分析会和年度绩效总结会,对绩效情况进行自查,对绩效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各处室开展年中和年度自评,尔后由效能办组织联合评估,汇总结果。评估结果以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表示。三是组织办效能督察小组,由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驻办监察室轮流牵头,每季度至少一次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情况及时向办领导和有关处室反馈,督促整改。
(四)开展绩效考评。根据要求,我办应于____年7月31日和____4年1月20日前向省效能办分别报送年中、年底绩效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省效能办会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统计局等部门,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办绩效情况开展考评。____4年1月下旬,由省效能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对我办进行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指标考评。公众评议由省统计局社情民调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察访核验由省效能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开展。
(五)强化绩效运用。积极建立评估结果向上向下双向反馈制度。根据省效能办关于反馈省侨办年度绩效评估情况的要求,自下而上地组织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深度分析,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促进绩效提升。实行绩效奖惩制度,各处室绩效评估结果将与年度评先评优、发放绩效管理奖金相挂钩。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等次的处室,年度评先评优名额全部从这些处室中产生,全额发放年度绩效管理奖金;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处室,取消该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只发放年度绩效管理奖金的70%;对于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处室,责成该处室领导在机关大会上做检查,取消该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且不予发放绩效管理奖金。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绩效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效能办牵头,我办具体实施。成立省侨办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杨辉担任组长,其余副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秘书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办效能办人员兼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