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18:57: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预案编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编制目的。简要阐述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如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减少灾害、保障安全等。
2.编制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上级相关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适用城区内符合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级别限定要明确,针对性要强。
4.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如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快速处置,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平战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处置突发事件实际设立应急指挥机构,详细列明指挥机构的组成单位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并要明确其职责。
(三)运行机制
1.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与监控。确定预警信息监测、收集、报告和的方法、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预测与预警。建立相关预测预警系统,明确预警级别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程序等。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
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2.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规范突发事件发生时,信息的报告程序、时限、要报告的内容等,并根据相关级别做出有效反应。
(2)应急响应行动。根据突发事件级别确定响应主体,明确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明确相应级别指挥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和要求。
(3)指挥和协调。按单位职责为主原则,建立统一领导下的以突发事件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明确指挥机构的职能和任务。
(4)处置与救援。制订详细、科学的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处置措施,明确各级指挥机构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的救援职责、救援保障等。
(5)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状态解除的机构及程序。
(四)恢复重建
1.善后处置。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救助制度的建立,以及做好卫生防疫、保险理赔工作等。
2.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处置过程以及引起的后果、造成的损失等进行调查和评估。
3.恢复重建。明确灾后进行灾害分析评估、工作总结等。
(五)应急保障
1.应急抢险队伍保障。要求列出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详细名单表,明确防汛抢险队信息联络人员,加强应急指挥与抢险队伍的信息联系,形成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应急抢险工作快速、高效运转。
2.财力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制订应急状态时经费的保障措施。
3.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4.通信保障。建立通信系统维护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5.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
6.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紧急情况下的交通工具征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等。
7.人员防护。要有明确的应急避险场所、
应急避险路线,应急预案要有人员疏散方案及救援人员安全措施等。
(六)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演练的工作要求等。
2.宣传和培训。包括相关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的工作要求等。
3.责任与奖惩。明确奖励对象、方式及责任追究程序等。
(七)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应急预案中专用名词、术语解释。
2.应急预案管理与更新。明确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备案制度、评审与更新方式方法和主办机构等。
3.应急预案解释部门。应急预案批准机关、印发机关和解释部门。
4.应急预案实施时间。应急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一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八)附件。
二、编写应急预案基本要求
主管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应符合预案及公文编写基本要求,并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我市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要与国家、省、市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的制订要与已有的预案保持连贯,不能产生冲突。
(三)应急预案要符合公文规范:
1.单位名称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结构层次序数,如第一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
3.预案中的数字除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应急预案、应急处置预案,所涉及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分包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是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实施工作,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管理。并备案、审查分包商应急预案。
第五条 各单位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及时更新和维护,确保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的分级与构成
第六条公司编制综合预案和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专项预案;各单位、分包商预案按照上下衔接的管理要求,编制各类生产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七条综合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纲领性文件。综合预案对专项预案的构成、编制提出要求及指导,并阐明各专项预案之间的关联和衔接关系。综合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A。
第八条专项预案是综合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某一类或某一特定的突发事件,对应急预警、响应以及救援行动等工作职责和程序做出的具体规定。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B。
第九条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重大危险源、关键施工设备、要害部位及场所,以及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次生事故,编制的处置、响应、救援等具体的工作方案。现场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见附录C。
第十条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预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一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
(三)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四)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客观评价本单位的应急能力;
(六)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编制应急预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二)资料收集: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四)应急能力评估: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应急预案编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第十四条评审后,按规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分包商还应将应急预案报公司项目部备案。
第五章 预案编制的格式和要求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格式和要求如下:
(一)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项目部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二)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
(三)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1、批准页;
2、章的编号、标题;
3、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
4、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四)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项目管理中心(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二)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三)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四)应急预案体系:明确预案文本构成,并辅以预案体系构成图,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关联及上下衔接关系。
(五)应急工作原则: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二、项目部的危险性分析
(一)项目部概况:主要包括单位地址、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总承包项目规模、主要施工进度、设备设施等内容;施工过程中重大风险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点等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区域的公众、社区、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环境(气候、河流、地质)以及医疗、消防、公安、交通、环保、安全监管、通讯、新闻媒体等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二)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种突发事件类别,对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对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危险目标,应分析其关键设备设施、要害部位以及安全环保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的类型及风险程度,作为事件分级的主要依据。针对各种类型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对本项目的应急资源、处置能力以及员工的综合应急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列出不足。在应急保障中针对这些不足项,采取适当的强化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一般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按照突发事件的四种类型,结合本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现状,分别描述防止事件发生采取的措施。从完善预案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应急硬件设施建设、新技术开发、强化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准备。
(二)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三)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四)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1、信息报告与通知: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传递:明确事故发生后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根据所编制预案的类型和特点,明确应急响应的流程和步骤,并以流程图表示。
(二)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启动: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方式。
(四)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五)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恢复与重建
明确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七)应急联动
明确应急联动程序。
六、信息
明确事故信息的部门,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应急保障计划
制定应急资源建设及储备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确定外部依托机构,针对应急能力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制定措施。
(二)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处置技术手段、技术机构等内容。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四)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五)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七)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九、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的应急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二)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十、奖惩
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二)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三)维护和更新: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五)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十二、附件
明确预案支持性附件,可根据预案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一般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联络及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等)
(三)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队伍清单;
(五)重大危险源、环境敏感点及应急设施分布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其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二、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规定应急预案适用的对象、范围,明确突发事件类型和分级标准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应与总体预案的分级标准统一。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分包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程序。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主要包括:
(一)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二)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三)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四)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五)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七、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二)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三)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高空坠落、触电、火灾、基坑坍塌、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质与装备数量、管理和维护、正确使用等。
(一)通讯与信息
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通讯系统与配套设施,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通畅。
(二)物资与装备
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配备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功能、存放地点等。明确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生产、供应和储备单位的情况。
(三)应急队伍
明确应急队伍的专业、规模、能力、分布、联系方式等情况。
(四)应急资金
明确应急资金的设立依据、额度标准和计划、审批等内容。
(五)应急技术
阐述应急救援技术方案、措施等内容。
九、附则
主要阐述名词与定义、预案的签署和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十、附件
专项预案的附件应和综合预案附件对应,在内容上比综合预案的附件更加详细和具体。除综合预案要求的附件以外,一般还应包括下述附件:
(一)专项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工作流程图;
(二)应急值班联系及通讯方式;
(三)应急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联系电话及通讯方式;
(四)上级、外部救援单位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五)政府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六)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和(或)工艺流程图;
(八)消防设施配置图和气象、互救信息等相关资料;
(九)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十)医疗资源平面布置图及联系电话;
(十一)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十二)周边区域的单位、住宅、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
(十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含响应程序和应急职能分解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事故特征
(一)危险性分析
根据现场及作业环境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类型,对现场进行风险识别。重点分析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大危险源等突发事件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程度,对现场及可以依托的资源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事件及事态描述
简述现场可能发生的事件,分析事态发展、判断事故的危害性。对已发生的事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和判断,对事态、可能后果及潜在危害等进行描述。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处置流程图
绘制应急处置流程图,并按照流程中的处置环节对组织机构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分配。
(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参照专项应急预案中组织机构职责及要求,明确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及具体的人员组成,并按照现场应急工作分工,组成负责综合、抢险、通信、专家、善后、后勤、信息报送及对外信息等应急工作的若干工作小组,确定人员的岗位工作职责。
三、应急处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防止事故扩大及同项目部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主要包括:
(一)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三)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四)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五)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关键词:防御 山洪 预案
中图分类号:Q14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了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提高突发性暴雨山洪的应对能力,避免山洪造成群伤群死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结合我县防汛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巴彦县突发山洪灾害的应急抢险及人员转移。
自然情况
水系分布情况。巴彦县过境河流有松花江,境内河流有少陵河、泥河、漂河、五岳河、泉眼河、小柳河、猪蹄河、拉三太河、大荒沟、黄泥河、龙泉河、小金河、小银河和双林河等14条。除松花江外,较大的河流有4条:少陵河、泥河、漂河、五岳河。 巴彦县易受山洪灾害有7个乡镇16个村屯,影响3106口人。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巴彦县地处中高纬度,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2度至2.6度。历年平均降雨量为550―565毫米;降水量年内分配也不均匀。各季特点是:春季4到5月份,40年平均降水量为65.6毫米;6到8月季节水频繁,平均降水量407.2毫米。
经济社会情况
我县划分为18个乡(镇),包括1351个自然屯。全县有187069户,68.8万人,人口平均密度每平方公里219人。`巴彦县易受山洪灾害有7个乡镇16个村屯。
全县幅员面积3137.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0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8.31万亩。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1亿元。人均收入3700元。全县以种植业、养殖业、运输业、加工业、饮食服务业、劳务输出等为主。
灾害损失及山洪灾害成因
我县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及典型山洪灾害。我县山洪灾害的主要类型为暴雨洪水,一般由较大强度的降雨而形成的洪水,一旦爆发山洪,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将受到严重威胁。几年来,虽然没有山洪爆发,但是受山水冲刷和侵蚀,土地流失相当严重。
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造成我县山洪灾害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县的降雨量集中,主要在6 一8 月份,并且雨量大;二是近年来采石、采沙、烧窑取土、伐木等建设与生产活动,对土地植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三是化肥、农药对植被破坏相当严重。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受地形、地貌影响,以及长期以来人类重用轻养,植被草场严重退缩,水土流失在区内程度不同的发生,流域上游山区,降水丰沛,土地条件差,植物种类单纯,极易形成暴雨径流,造成坡面冲沟,地表径流带泥土随水入河,由于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治理方式单一,不能很好地发挥整体效益。
二是防洪设施少,缺少整体堤防工程规划设计,防洪能力低,防御大洪水能力差。
三是防洪意识差,防洪标准低。现有的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防洪投入资金整体规模偏小,投资严重不足,筹措渠道窄。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危险区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气候、地形、地质条件及人员分布情况以划分了危险区。
安全区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气候、地形、地质条件及人员分布、历史洪水淹没情况以确定了安全区。
安全区基本情况
安全区总人口 55000人,土地面积255000亩,可容纳转移人口12000人。
职责和分工
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县级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县体组织乡(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具体负责监测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等信息。
信息组:具体负责对气象、水文等各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同时负责灾情统计,汇总上报。
转移组:负责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安全保卫搜救组:负责防汛抢险转移秩序和社会治安,督促撤离, 搜救被困群众。
后勤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报警信号。
监测通信及预警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降雨情况,根据我县各地的暴雨特性、地质地形条件和前期降雨量等,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
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监测要求:各部门要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降雨、水位等信息进行监测,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短期天气分析、水情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暴雨山洪灾害性天气,要及时报告,用最短的时间,通过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指挥部。一旦降雨量和过水量达到临界值时,以便及早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和防范工作,争取抗灾工作的主动权。
监测系统的设立: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监测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布设测站或简易设施。
通信
通信方式
根据县实际和防御山洪工作的需要,发生山洪灾害时,县、镇、村、屯之间的通信可采用电话和专用警报系统等方式,屯内户与户、人与人之间的通信可采用专用警报系统和锣鼓号等方式。
通信网络建设
县、镇、村、屯以及各观测站、监测组、信号发送员之间的通信,在现有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均设置固定联系电话。各村、屯联系电话为现用电话号码,一旦换号,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预报预警
预报启用时机:根据暴雨天气预报,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将暴雨预警信息;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将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预警方式:当灾害预警信息后,各村应利用广播、鸣锣或用手提喇叭的方式向群众预警信息,并向镇、县防汛指挥部报告灾害情况。
预警启用时机
1 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暴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暴雨预警信息。
2 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即时向下游预警信息。
3 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 水库及池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相关信息。
预警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警报。其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如下:(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机构,可参照县―镇--村―屯―户的次序进行预警。(2)如遇紧急情况,如局地突降暴雨、滑坡、山洪超过临界值或水库溃坝等,村委会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预警方式
我县发生山洪灾害的强度分为三级预警,即:黄色为Ⅲ级,橙色为Ⅱ级,红色为Ⅰ级。
(1)黄色(Ⅲ级)警报:当24小时内降小到中雨,预报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临界雨量,来水流量有可能达到临界水位值和临界流量值时,而且降雨可能持续,预报将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启动山洪预警系统,进入防灾状态,发出黄色警报信号。
(2)橙色(Ⅱ级)警报:当24小时内有中到大雨发生,预报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临界雨量的1-2倍,来水流量达到临界水位值和临界流量值时,而且降雨可能持续,启动山洪预警系统,进入紧急防灾状态,发出橙色警报信号。
(3)红色(Ⅰ级)警报:当24小时内有大雨或暴雨发生,预报降雨强度超过临界值的2倍,来水流量超过临界水位值和临界流量值时,而且降雨可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启动山洪预警系统,进入特别紧急防灾状态,发出红色警报信号。
6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发生山洪灾害时,根据危险区基本情况,我们要按照预案选定的路线迅速将山洪灾害可能危及的区域内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区。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因地制宜挖好排泄山洪渠道,防止屯内积水以至危及房屋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在遇到特大山洪时,要做好相关重点村屯的群众转移工作。根据人员分布情况,转移以组为单位。
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送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工作要求
一旦发生险情,工作组和村委会应及时向镇、县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应急抢险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发生灾情首先将被困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同时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抢险救灾
抢险救灾准备
关键词:灭火;应急预案;预案编制
中图分类号:F27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17(C)-0123-02
引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灭火与救援行动、降低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辩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火险、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的具体安排。
一、目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随着我国有关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企位开始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工作,表明了企业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工作的重视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然而,从目前企业编制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总体情况来看,水平参差不齐,与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粗略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只是一份文件或一个规定,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应该包括的核心内容都未能反映,将预案与条例混淆。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可操作性差
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编制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自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其后果,也未能结合自身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的实际,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的一些关键信息,如火险分析、支持保障条件、决策、指挥与协调机制等缺乏详细而系统的描述,导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乏有效的实施
尽管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有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不等于灭火和应急疏散等救援工作就有了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否在灭火和应急疏散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不仅仅取决于预案本身的完善程度,还取决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情况,包括预案的宣传,落实预案中所需的机构、人员及各种资源,开展培训,进行定期演习等。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核心要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不仅局限于火灾发生过程中的救援措施,还应该包括火灾发生前的各种准备和火灾发生后的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等。
(一)方针与原则
无论是何种,首先必须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和纲领。方针与原则反映了企业发生火灾后灭火救援工作的优先方向、政策、范围和总体目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策划和准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现场救援及恢复,都应当围绕方针和原则开展。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策划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最重要的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而,灭火和应急疏散策划必须明确预案的对象和可用资源情况,全面系统的认识和评价所针对的潜在火灾危险的基础上,识别出其性质、区域、分布及火灾后果,同时,根据火灾危险分析的结果,分析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力量和可用资源情况,为灭火和应急疏散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响应
应急响应包括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中需要明确并实施的核心功能和任务。
1、接警与通知
准确了解火灾大小、地点等初始信息是决定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接警作为应急响应的第一步,必须对接警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迅速、准确的向报警人员询问火灾现场的重要信息。接警人员接警后,应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有关机构发出火灾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行动。
2、指挥与控制
灭火和应急疏散往往涉及单位多个部门,因此,对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是有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关键。建立统一的指挥、协调和决策程序,便于迅速有效地进行响应决策,确立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优先原则,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合理有效地调配和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资源。
3、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火灾发生后,不足以控制,可对建筑物内人员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单位内人员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如广播系统等发出紧急公告,告知发生什么情况,对自己可能带来的威胁,自我保护措施,疏散线路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以便人们能及时作出自我防护。
4、通讯
通讯是指挥、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在现场指挥、消防控制室、各灭火和应急疏散机构、医院和消防队之间,必须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并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过程中,始终保持通信网络畅通。
5、火灾监测与评估
在灭火和应急疏散必须对火灾发展态势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火灾检测在灭火和应急疏散行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决策支持作用,其结果不仅是控制火灾现场,也是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的重要依据。
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火灾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是十分必要的,目的是防止与灭火和应急疏散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应当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庇护场所以及回迁等作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以及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问题。
8、公共关系
火灾发生后,不可避免的会引起公众及媒体的关注。应将火灾信息、影响、救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消除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
9、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安全
在火灾发生后,必须对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现场监测等,明确紧急撤离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的条件和程序,避免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人员受火灾伤害。
(四)现场恢复
现场恢复是在火灾被控制扑灭后进行的短期恢复,并意味着救援工作的结束,并转进入到另一工作状态,即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大量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倒塌等,应充分考虑现场恢复过程中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程序,防止事故发生。
(五)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指导文件。应当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作出明确的管理规定,并保证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针对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结束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直接关系到企业及员工生命安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涉及面多,操作难度和实际阻力有时还很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大型企业自身具备多部门协同控制,处置灾害事故的同时,应该积极的与当地消防部门学习、交流,并形成联动机制,以具备大型灾害事故发生时,更广泛、更全面的发动一切可发动救援力量,为保证人生安全及国家财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红云分队
参考文献:
[1]《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年.
关键词:水库防汛;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优化
中图分类号:TV6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7-0117-02
水库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公共基础工程,为积极践行科学减灾理念,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综合能力建设,积极组织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洪涝灾害损失,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当前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及如何优化,提高其科学性,做一探讨与分析。
1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区域或流域防洪预案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涉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就是在水库遇到突发事件时,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险情和不利因素后提出较优的应对措施。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对防洪、防汛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编制水库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针对水库可能出现的险情和突发事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对策,有效防止或缓解下游地区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保障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内容确立的依据
从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的实践来看,要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内容的确定主要涉及3方面,即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情况、突发事件危害性的分析以及防汛抢险工作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2.1 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
从当前水库的管理实践中,大多数水库进行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并有安全鉴定报告书,但还是有部分水库没有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是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同时,还应从有效防备出发,重视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
2.2 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在进行编制大纲时,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不是水库险情及抢险措施的简单罗列,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和险情分析是预案编制不可或缺的内容,其中,水库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非常重要,要求详实可靠。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可以通过熟悉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掌握水库工程基本情况、安全状况、抢险措施等。详实可靠的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源自于编制预案时对水库工程地质、施工、运行管理情况及问题的全面汇总分析。有了详实可靠的重大工程险情及其危害性分析,一旦水库出现重大工程险情,可以通过预案查找出险缘由,确定险情性质,节省临时收集、查阅原始资料及分析论证的时间,及时开展有序高效的应急抢险。
2.3 防汛抢险工作的内容
(1)重大工程险情分析,包括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对重大险情进行等级划分;分析可能出现的重大险情及对水库工程安全的危害程度。
(2)大坝溃决分析,包括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水库溃坝形式;参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溃坝洪水计算;分析水库溃坝洪水对下游防洪工程、重要保护目标等造成的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绘制水库溃坝风险图;分析水库溃坝对上游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的地点、范围和危害程度。
(3)影响范围内有关情况,包括确定影响范围内的人口、财产等社会经济情况;确定影响范围内的防洪重点保护对象、工程防洪标准,以及下游河道安全泄量等。
3 提高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科学性的对策
3.1 提高水库防洪预案的科学性
水库防洪预案侧重于洪水调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及组织保障措施,重点防御大暴雨洪水对水库工程造成的危害,突出解决水库防洪安全问题。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则涉及危及水库防汛安全的所有突发事件的防御和抢护,全面解决水库度汛安全问题。较之水库防洪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内容更全面,各种措施更具体,责任和程序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也更加科学合理。
3.2 应急预案编制应当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体现科学合理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要求,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科学合理,关键在于有关条件、方式、权限、责任、程序等要件是否明确,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编制出的预案应当内容连贯,要点明显,结构严谨。比如遵循“总则、工程概况、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险情监测与报告、险情抢护、应急保障、预案启动与结束、附件”的结构,每项又有详细的分条目及要求,目次齐全、结构合理且要求明确。这应是预案审批机构审查预案时的重点。
3.3 多方共同参与和配合
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是一个全方位的措施。通过应急预案,可以进一步明确各级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具体应急措施,并在发生不同等级险情的时刻,根据需要及时联络调动有关部门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因此,水库大坝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工作离不开企业、政府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和相互配合。
3.4 加强对预案的熟悉与掌握程度
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为水库防汛抢险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方案,一经上级审批机构批准,达到启动条件就必须遵照执行。关键时刻运用并发挥作用是编制预案的唯一目的。故预案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一定要使有关人员懂得水库防汛抢险的业务和程序,专门学习并掌握预案,真正体现预案的意义和作用。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具体的编制实践中,需要从水库防汛抢险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对突发事件的危害性进行正确认识与分析,周密规划防汛抢险工作的内容,从而使得编制的应急预案更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C94;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863(2013)09-0051-04
2003年应对“非典”疫情之后,我国逐步建立完善了以“一案三制”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体系。其中,“一案”就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之初,“一案”一定程度上承载了带“三制”的功能,应急预案承载了太多内容,综合类预案往往包含了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突发事件应对的各环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大大提高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等防范处置突发事件水平。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最新统计,截至2012年11月,全国(不含党委、军队系统)共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550余万件。 [1]在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之后,如何提升应急预案质量、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成为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单件预案生命周期内的关键问题
应急预案体系总体的有效性首先取决于单件预案的有效性,而要提高单件预案的有效性,必须加强预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预案编制、预案演练、预案评估和修订等几方面的工作。
(一)预案编制
预案编制是单件预案生命周期的开始,预案编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预案的有效性。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必须注意解决好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成立高水平的编制团队。目前很多预案编制都出自一个部门的一个或几个人包办,最多在初稿完成后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讨论。这种编制模式无法保证预案的有效性。从理论上说,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也是一个培训学习过程,是一个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沟通、统一认识的过程,需要所有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深度参与。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编制模式很难实现,所以可以退而求其次,由专业部门牵头,由主要相关部门派合适的人员参加(必要时,需邀请周边居民代表适度参与,如可能涉及公众疏散时),组成一个预案编制团队,沟通完成预案编制工作。一个好的预案编制团队的人员代表性、专业性、稳定性。代表性即编制人员来自各主要相关部门;专业性即来自各部门的人员对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稳定性是指来自各部门的人员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尽量保持稳定,尽量从始至终参与整个过程,人员的中途更换不利于预案编制工作。由于各方面因素制约,很多单位可能会花钱请专业机构帮助编制应急预案,而且往往以为专业机构编制出来的预案更专业、更科学、质量更高。实则不然,专业机构或许在预案通用特征的把握上更有优势,但它对预案编制单位本身特点的认识往往不到位,很难编制出针对性、实用性很强的预案。即使需要请专业机构帮助编制预案,预案编制单位同样应派员与专业机构的人员组成一个编制团队,共同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预案有效性的基础是针对性。绝大多数预案都是针对特定风险事件编制的,所以,在预案编制伊始,做好风险评估工作至关重要。风险评估主要用于识别预案编制单位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事件,以及事件发生、发展演化情景,为预案编制提供基本依据。风险评估工作可能需要各部门参与,仅靠预案编制团队很难全面完成这项工作。在开展风险评估时,应该充分利用已有的风险评估资料,但考虑到风险具有动态可变性,所以应注意已有风险评估资料的时效性。同时要注意,并非针对所有风险事件都要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所应对的主要是那些通过适当控制后可以允许的风险事件。任何风险事件的应对处置都需要一定的应急能力和资源,所以,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急能力评估工作与风险评估工作相辅相成。理论上,应急能力评估的内容至少应包括应急组织架构、应急体制机制、应急队伍、应急预案资源等方面。这里蕴含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通过面临的风险水平和实际具备的应急能力的对比分析,确定最佳的应对模式和流程。
为了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可在编制团队内部或邀请外部人员参与就具体环节和问题展开研讨或推演。一般认为,只有预案编制完成后,才开展正式的预案演练,而实际上预案编制过程中的这种局部推演一直在自觉不自觉地进行,而且编制团队进行这种推演的自觉性越高,预案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和问题就讨论理解得清楚,编制出的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也就越高。预案编制阶段的推演只能是桌面推演,不拘地点和形式。随着预案编制工作逐步推进,应急预案架构和内容逐步完善,这种编制过程中的推演的内容页越来越充实。
在重要预案编制完成后批准前,一般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但评审的效果与专家对预案编制单位情况的深入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一般说来,评审专家接触所评审预案的时间有限,这时的评审只能发现一些共性问题,对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很难有大的帮助。
(二)预案培训与演练
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让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熟悉预案的相关内容,熟悉并能很好承担各自在预案中的职责任务。为此,必须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预案培训是为了让人们了解预案编制宗旨和预案内容,预案演练是为了培养、检验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预案履行各自职责,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预案演练方面,应注意几个问题。应视情况需要,对围绕同一预案开展的演练活动进行总体规划,针对能力培养、检验的不同需要,选取设置合适的演练形式和科目。应充分发挥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各自的优势,在预案实施和初步培训后,一般应首先开展桌面演练,以进一步梳理、明确各相关单位人员的职责、响应流程和衔接配合模式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开展实战演练。尽管示范性演练必不可少,但应着重开展检验性演练或逐步增大示范性演练中的检验性成分,以使演练能成分发挥应有作用。应急演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改进提高,所以演练评估总结是应急演练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演练活动结束后,应深入开展评估总结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跟踪解决演练发现的问题。[2]
(三)预案评估
因为应急预案所应对的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应急预案实施所需要的资源情况也是动态变化的,要保持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对应急预案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全面梳理分析其薄弱环节,指明修订改进的方向和关键因素,这样预案修订工作才能有的放矢。总的说来,预案评估包括规范性和有效性两大方面的内容。规范性又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预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基本要求;二是预案形式符合相关要求。有效性也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从预案实施效果反映出的预案有效性,主要反映的是预案在促进推动应急准备工作方面的有效性;其二是从实际应急(预警)响应效果反映出的预案有效性,主要反映的是预案在应急响应方面的有效性。从这个意义上讲,预案评审、预案演练以及应急结束后的调查评估总结都属于预案评估的内容。但不同阶段不同形式的预案评估,其功能和作用不同,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预案评估方法和评估机制,也是目前一个迫切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
(四)预案修订
预案评估的主要应用就是进行预案修订。对于预案修订的时机,目前主要有两种规定,一种是定期修订,这种期限可能是在本预案自身的附则中规定的,也可能是在相关预案管理办法中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采取的一种保底的做法。另一种是适时修订,主要在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相关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调整、危险源、危险区域发生变化、演练或应急处置评估总结发现较大问题时,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无论是定期修订还是适时修订,修订的方向和内容都来自预案评估结果。目前预案评估机制尚远未建立完善,预案修订工作的有效性也必然受到很大影响。
二、预案体系建设方面的关键问题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各部门各单位都有许多预案,这些预案分为不同类别,就政府系统可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预案等,就企事业单位可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特定风险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不仅取决于单一预案的有效性,更取决于相关预案衔接匹配的有效性,即取决于整个预案体系的有效性。
(一)预案之间的衔接性
预案体系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不同层级的预案之间或同一层级的不同预案之间的衔接匹配程度。[3]预案之间的衔接性要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首先是风险事件发展演化的内在联系决定了在应对特定风险事件时,需要同时启动多件预案,以便及时全面应对原发事件及各种次生衍生事件;其次是同一事件的应对处置可能需要不同部门分工合作,协同联动,而随着预案体系日渐健全,参与应对的部门实际都需要启动自己相应的应急预案,这些预案之间必然需要紧密衔接。预案之间在横向上的并列关系以及在纵向上的层级关系是其联动的基础。单件预案间的衔接联动主要包括横向“并联”和纵向“串联”两种情形。所谓并联,是指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需要同时或相继启动多个不同类的单件预案,如2008年初南方雨雪冰冻灾害中,因雪灾同时造成了电网瘫痪,在启动省级自然灾害预案应对雪灾的同时,也启动了省级事故灾难类预案应对电网瘫痪;所谓串联,是指突发事件的处置需要多个层级协同联动,因而相关层级都启动某件预案,仍以2008年初南方雨雪冰冻灾害为例,省级电网事故预案启动,相关地市县的电网事故预案必然也要启动。应急预案体系中的横纵类属关系与中国行政系统的组织体系有一定契合度,但也有一定差异。单项应急预案的纵向“串联”联动大致对应行政系统中的层级关系,其实质是应急预案的分级响应;单项应急预案的横向“并联”联动大致对应行政系统中的部门、行业关系,其实质是应急预案的分类响应。[4]但是,行政管理层级和职责划分是基于政府日常管理而非应急管理,因此,基于客观风险后果的预案分级与行政层级无法完全一致,基于外在风险类型的预案分类与行政系统中的部门、行业分类也无法完全一致。预案编制和运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本位”痕迹[5],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或者相邻地区之间的预案没有很好地衔接, 从组织结构、处理程序到职责划分等, 都存在一些盲点、重叠、矛盾的现象[6],没有形成结构完整、联系紧密和功能明晰的系统[7],使得实际应急处置过程中往往出现职责任务相互交织,指挥调度、综合协调配合不顺畅等方面的问题。基于风险评估得到的风险事件发生、发展、演化的客观关系和组织运行的现行架构,充分考虑应急处置可能涉及的联动需要,在预案编制阶段预先分析本预案与预案体系内同类属的预案之间的衔接关系,对于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至关重要。这就要求预案编制团队或编制过程中的人员参与范围可能要更规范一些,另外在预案评审、培训演练、修订等其他环节也要考虑这种需要。
(二)预案体系统筹设计与优化
为了提高预案之间的衔接匹配程度,提高预案体系的有效性,需要对预案体系进行统筹设计与优化。按照系统论思想、我国预案体系建设现实情况和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一方面,从全局着眼,坚持整体优化、科学优化和持续优化的基本思路[8];另一方面,必须依托于现在预案体系的基础,寻找建立现实优化实现路径,以保持前后体系之间的连续性和可接受性。中国应急预案体系的优化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公共政策问题。2003年以来,我国在应急预案编制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形成了巨大规模,这些存量资源是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发展的坚实基础,今后我国应急预案体系的设计优化和实现都是原有体系的“扬弃”和发展。目前,预案体系设计优化工作至少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预案体系的基本层级架构和不同层级预案的目标和功能定位;二是以风险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需要编制的预案类别;三是以风险事件情景构建为基础,确定单件预案所涉及的部门人员以及预案之间可能存在衔接联动关系。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预案体系优化必然是一个逐步渐进改良的过程。
三、预案管理方面的关键问题
预案和预案体系的建立、维护和有效运行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需要良好的管理机制。从当前情况看,预案管理办法、预案编制指南、预案评审指南、预案演练指南是实施预案管理的主要抓手。
(一)预案管理办法中的关键问题
预案管理的直接规范指南是预案管理办法。目前许多地方和部门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台了预案管理办法,就本地方、本单位预案体系构成、预案编制、预案评审、预案修订、评估考核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在预案管理办法中,要明确的核心概念是,什么是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到底是什么。应该注意的是,象其他诸多学科领域的许多基本概念一样,国内外对于应急预案及其功能定位尚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权威阐述。从国内目前的情况看,不同层位和部门的人员站在各自角度,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有不同理解,对于预案中是否应包含详尽的应急保障(队伍、物资、装备等)建设内容、是否应涵盖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善后恢复等环节意见不统一。实际上,随着应急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在实际工作推动过程中需要应急预案体系承担的职责功用有一个逐步明晰的过程,人们对应急预案体系的功能定位的认识也必然呈现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只有通过持续深入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探讨,才能逐步厘清此类基本概念。目前阶段的定义只是反映了目前阶段的认识,并且往往为了便于推进目前阶段的重点工作,不能过于苛求概念定义的全面性。预案管理办法要明确的第二个基本问题是预案体系的基本构成,即其纵向延伸和横向扩展范围,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预案管理工作职责。不同层级预案功能定位不同,其基本内容、架构和侧重点都应有所区别,总体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侧重政策指导,目前阶段应涵盖应急管理的各环节工作;而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其他应急预案则应尽可能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在各地方和部门已经出台的预案管理办法中,在规范界定预案体系构成的同时,并没有对各级各类预案衔接性提出系统要求,而大多是在涉及预案编制、预案报备以及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中提到预案衔接性的问题。这方面的内容及要求需逐步深入系统化。
(二)其他配套标准规范中的关键问题
预案管理办法只是预案管理工作的主要方面和环节提出了总体要求,预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一系列配套标准规范的支持,如预案编制指南、预案评审指南、预案演练指南、演练管理办法等等。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是对预案管理办法中有关预案编制内容要求的细化,是预案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支撑性文件之一,但预案编制指南的编制实施工作总体而言滞后于预案管理办法。目前虽然部分地方和部门基于各自工作实际,出台了自己的预案编制指南,但其内容往往存在许多不一致的地方,而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预案编制标准或指南,预案编制单位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即使想科学规范地开展编制工作,也难以找到详细系统的参考标准和要求,这种情况极不利于统一规范全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分级分类建立协调统一的预案编制指南体系,是当前系统提高预案有效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预案评审、预案评估和演练管理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2009年9月,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为规范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指南依据,在此前后,许多地方和部门自己的演练指南,这些指南有些简单套用了国务院应急办的指南,有些做了丰富和细化,有些(特别是与国务院应急办的指南同时或较早出台的)与国务院应急办的指南在许多基本问题上尚有较大差异。另外,目前地方和部门已经的演练指南中,绝大多数将针对单次演练准备、实施、评估、改进工作的技术指导与针对演练工作管理的宏观要求混在一个规范性文件中,结果两方面的内容要求都没有讲透,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较差。
毫无疑问,预案管理工作目前尚未形成体系,预案管理机制也如同预案体系设计优化工作一样,需要一个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完善的过程,而从一定意义上讲,预案的有效性与其功能作用的实现发挥与预案管理工作水平相辅相成。
四、结语
应急预案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单件预案的有效性,更取决于预案体系的整体有效性,也取决于预案管理机制建立与完善。提高预案有效性的现实路径,首先是尽快建立一个基本的预案管理良性环境,从国家层面建立相对系统的预案管理规范要求,明确预案体系层级、各层级目标功能、编制程序要求、预案评估等基本管理工作内容;其次是建立完善预案编制、预案评审、预案评估、预案演练等相关规范体系;最后应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为预案有效性的持续提高提供现实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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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詹承豫,顾林生.转危为安: 应急预案的作用逻辑[J].中国行政管理,2007(5).
[4][8]张海波,童星.中国应急预案体系的优化——基于公共政策的视角[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2 (6).
[5]张勤,高亦飞. 我国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对汶川地震事件地震应急预案运行的思考[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9(3).
[6]李湖生.如何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J].现代职业安全,2008(4).
20xx年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20xx〕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20xx〕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七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成立编写小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成立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技术专家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应由预案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二)做好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分析事件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衍生、次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消除隐患的措施。
(三)掌握应急资源。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以及上级和相邻地区可请求支援的应急资源状况,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应当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二)切合实际。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全面分析应急资源需求与现状,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符合自身特点。
(三)协调一致。加强与应急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与上级预案和同一层面已出台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到衔接协调、表述一致。
(四)简明易行。明确谁来做、何时做、做什么、怎么做、使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内容,做到响应分级合理、应对程序明晰、处置措施具体。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等。
(三)预防与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隐患排查、监测、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及响应、预警信息或解除程序等。
(四)处置措施。包括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
(五)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六)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通信、交通、技术保障等。
(七)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包括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演练及责任、奖惩等内容。
(八)附则。包括预案解释、生效时间、名词术语解释等。
(九)附件。包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应急处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等。
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突出可操作性和现场处置的特点。
第十条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并书面征求与预案相关的部门、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同时注重从突发事件案例、处置工作总结和应急演练评估材料中吸取经验,切实提高预案质量。
第三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编制工作说明、各有关单位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对预案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事项:
(一)合法合规性;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情况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协调情况;
(三)主体内容的完备情况;
(四)责任分工的明确情况;
(五)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的合理性;
(六)应对措施的可行性等。
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后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单位备案。
(一)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应急预案,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驻皖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接受应急预案备案的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审查,备案审查与预案审核的内容和方法基本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进行修订。
第十五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应急演练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等;按内容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等;按目的与作用可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等。应急演练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跨行业、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形式和演练内容、时间、地点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主办单位应当在上年年底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办上报。
第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
洪涝、山洪泥石流、滑坡、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第十九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演练目标的实现情况,演练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演练评估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参加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修订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物资装备等措施及时改进完善。
第五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规范管理。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进行1次评估。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应对或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编制工作指南、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及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定期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基层组织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七章考核与保障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对预案规划、编制、评估、修订、演练、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的应急管理方面考核内容。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定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具体工作,并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从搜集资料到预案的制订、实施、完善,从而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经历一个多步骤的工作过程,整个过程包括编制准备、预案编制、审定与实施、预案的演练、预案的修订与完善5 大步骤。
1.编制准备成立编写组织机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其编制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或专家组成。因此,需要成立一个由各专业人员组成的编写组织机构。
制定编制计划。一个完整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体系要由总预案、程序、作业指导书、行动记录4 级文件体系构成。内容十分丰富,涉及面很广,既涉及到本矿的应急能力和资源,也涉及到主管上级、区域,以及相邻的应急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控制进程、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并应突出工作重点。
搜集整理信息。就是要搜集和分析现有的影响事故预防、事故控制的一些信息资料,对所涉及的区域进行全面调查。
初始评估。就是对煤矿现有的救援系统进行评估,找出差距,为建立新的救援体系奠定基础。初始评估一般包括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审查现有的救援活动和程序,对以往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等。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危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煤矿应急的对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性质及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辨识、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价。危险分析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进行。
能力与资源评估。通过分析已有能力的不足,为应急资源的规划和配备、与相应签订互助协议和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2.预案编制这是编制预案的重点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预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实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损失的程度。编写时应按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应急响应程序、预案的内容,以及预案的级别(6 级)和层次(综合、专项、现场)要求进行编写。
3.审定与实施完成预案编写以后,要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审定。编制的预案是否合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救援过程中是否产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经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定。而且,通过审核、批准、实施,这也是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4.预案的演练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和对应急人员进行教育,应急训练和演习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步骤。应急演练包括基础培训与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及其他训练等。通过演练、评审,为预案的完善创造条件。
5.预案的修订与完善这是实现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持续改进的重要步骤。应急预案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又具有法规的权威性,通过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之进行评审,针对煤矿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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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府对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视,我国煤矿应急救援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所有的人员、技术、设备等这些“硬件”都必须通过“软件”—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来实现。因此,编制完善、可行、有效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更为重要。本文对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做初步探讨。
1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详细具有针对性
我国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在应对煤矿各类突发事件、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大多数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因此,其内容的编制要从以下几方面多加注意。
1. 1 应制定针对性地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预案在内容编制时应对现场进行细致、全面的考察,必须事先把具体化的应急行动在预案中进行详细的描述。煤矿应急救援预案除了编制一个总的预案外,还要编制“一通三防”、水灾、顶板、机电运输等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每个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要有具体的应急行动。比如,“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事故发生后针对某个工作面、外工作面、联络巷、里改造下顺槽、外下顺槽、大巷主巷、中间回风上山、辅助回风上山、岩中巷等具体地点所采取的一系列应急行动都要有详细的描述。这样,才能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地开展救援。
1. 2 应制定明确的避灾路线
避灾路线为了使每个人都能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迅速撤到安全地点,预先对每个工作地区选定的最近最安全的撤退路线。煤矿“一通三防”、水灾等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要事先清楚地知道其所在事故地点到达地面的避灾路线,才能为在最短时间内脱险赢得时间。具体详细的避灾路线应事先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中进行说明。如水灾事故发生时,应制定某井底大巷、辅助下山、工作面、中工作面、外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主巷、大巷等各个地点的具体的避灾路线。并组织工人学习应急预案,熟悉避灾路线,为救援赢得时间。
1. 3 应事先制定多套救援方案
煤矿事故发生时,虽然也启动了应急预案,但由于各种原因,往往需要现场制定好几套救援方案,会延误抢救时机。例如: 20xx年6月6日上午10 时30分,北京大安山矿区发生塌冒事故,在事故发生30多个小时内,北京市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四套紧急救援方案。20xx年3月13日下午5 时许,湖南省宁乡县喻家镇鹞子山煤矿发生突泥事故时,救援专家组随即制定了三套方案。20xx年5月23日12时30分许,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吴涛煤矿发生了透水事故,在启动《张掖市重大特大事故救援预案》后,当地政府就与煤矿抢险专家研究制定了三套营救方案。这些事故的救援过程,充分证明了一套套救援方案只是在事故发生后临时制定并不断尝试,这样就拖延了应急救援的时间。如果能事先针对煤矿的具体情况,编制多套救援方案,并分析其可行性,就能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赢得时间,提高救援的效率性。
2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应加强管理综合演练
2. 1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应加强管理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应设专门应急预案管理办公室的专人负责,并设相应的部门进行监督。为了保证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发挥作用,使得在紧急情况下,现场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和应急救援人员都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应急预案管理办公室就必须做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工作。如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和社区及周边人员应急知识的宣传等;单项演练、部分演练和综合演练等;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根据危险源的状况、救援技术的改进、人们对事故的认识水平、公司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动等因素变化及培训和演练的情况等进行相应的修订。
2. 2 企业级(场内)政府级(场外)应同步进行演练
煤矿重大事故的发生,大部分都要同时启动企业级和政府级的应急救援预案,因此,企业级和政府级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同步进行显得成为重要。对预案进行演练不但可以根据演练发现问题,而且可以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20xx年9月10 日,大同市在南郊区张家湾煤矿举行全省、全国首次煤矿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习暨现场观摩会。安监、公安、交警、卫生、救护、矿工等380 人参加了演习,各县区政府、各产煤乡镇、各县区安监局负责人以及各煤矿矿长近600人现场观摩。场内和场外应急预案同步演练可以促进两级预案的有效融合,更大地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近年来,**公司认真贯彻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强化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持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和做法汇报如下:
一、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一)做好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公司在上级公司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通过预案评审,将对符合要求的预案进行备案。
分公司通过对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核实,确定编制应急处置程序范围,指导基层库站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程序,组织开展库站应急处置程序评审和备案工作。
(二)健全应急体制进一步理顺应急机制
按照“一个小组、两个机构”的应急体制模式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发挥应急办公室综合协调优势、技术支持机构专业技能优势、相关专业部门业务管理优势,通过应急预案解读和加大应急演练力度,提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磨合,确保应急机制顺畅运行。
(三)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
针对自然灾害、油品销售、油品数质量、新闻危机等具有一定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规范日常预防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以上级公司、分公司主要应急部门、片区兼职人员为依托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总体预警工作水平。
(四)加强演练管理,提升演练水平
一是在全系统统一应急演练流程,强化对演练活动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季度必须针对主要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置技能、协作能力和预案的实际效果;分公司每半年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 活动期间,分公司组织模拟火灾爆炸、油品严重泄漏和中毒、环境污染三类突发事件风险,与选定的相关库站进行应急联动演练,库站侧重于现场处置,分公司侧重于应急响应,通过实战检验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技术支持机构、主要应急部门和协助应急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五)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和管理
按照《生产作业现场应急物品配备规范》,根据我公司目前所属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实际,为库站配备防毒面具、吸油毡、防爆手电、防爆工具、急救箱等应急防护用品,为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同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的采购、领用、报废、更新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进一步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认真执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分公司必须在30分钟内上报上级公司,上级公司按总部要求在2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明确分公司主要领导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部门,遇突发事件必须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规定的上报程序,向规定的上一级公司主管部门报告。
(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分公司充分发挥值班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作用,按照值班工作要求,节假日期间、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提高值班值守的服务保障能力,切实保证与上级公司24小时联络畅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应急预案编制人员能力不足
**公司目前为保证预案编制顺利开展,采取成立专项预案编制小组的方式进行,但编制小组的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工作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识别危害因素、环境因素;确定应急预案;收集资料;应急能力评估;编写应急预案;组织评审的步骤开展工作,一般采取的是分头编制,再进行汇总,不能保证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库、站的应急处置程序的编制采取由直线管理部门编制模板再进行推广的方式,所以在检查过程中经常出现应急处置程序不符合实际的现象。
(二)各部门间的应急管理协作需进一步磨合
分公司目前的应急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每年只有通过分公司级的应急预案演练才能检验一次各部门间的应急协作能力,各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还需要通过应急预案解读、加大应急演练力度等方式来进一步磨合。
(三)还不能通过应急演练来检验预案
目前我们的应急演练分公司级至少组织一次,基层每个月几乎都有,但是还不能做到通过演练来检验应急预案的目的。应急预案演练的作用没有切实的发挥出来,每一次演练后,我们也搞演练评估,评估完了也没有相应的提出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意见,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没有得到提高。
三、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公司大力推进专项应急预案、基层应急处置程序评审备案工作,完善分公司各层面应急预案体系。
【关键词】应急预案 动态综合评估 原则 内容 重要指标
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可以保障其实操性。我国目前对于应急预案的评估缺乏实质性规定,没有统一标准,学界认识也不一致,导致评估工作混乱无序。要坚持对应急预案进行动态综合评估,全面考量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及时反馈各种信息,为预案的修订提出建议;尽量避免实操性较差的预案在应急处突中反复使用,造成重复性的损失;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预案的及时启动和顺利运行,为突发事件的现场应对提供指导,真正减缓突发事件带来的负作用。
动态综合评估的基本原则
以事件为主导原则。动态综合评估时要始终回归突发事件本身,评估应急预案是否对突发事件进行了有效梳理;是否按事件本身规律划分了处置流程,包括主流程和分支流程;是否按事件发展的可能性规定了应急响应的基本步骤和程序。
专业评估原则。应急处置强调在专业处置基础上的综合协调。在动态综合评估中,要邀请各个领域中既懂理论又具有实战经验的专家来参与风险评估、事件梳理、资源评估等。避免以行政长官代替专家,确保评估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合理性。
综合协调原则。应急处置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依靠政府的统一协调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坚持综合协调的原则,才能确保依照应急预案构建起组织机构完备、指挥协调高效、纵向垂直协调管理、横向相互沟通交流、覆盖全地区范围的应急组织体系,并确保与相关预案的协调统一。
动态综合评估的具体步骤与内容
动态综合评估包括四个闭环、完整的步骤,实现了应急预案从制定到实施,再返回到制定的过程。
应急预案编制前的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包括新预案的编制和已有预案的修订更新)前,要组织专家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一次详细梳理和分类。国外非常重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有的国家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作为制定应急预案的首要步骤,有的国家虽视风险评估为独立的程序,但也是将其作为应急预案制定程序的前提来看待。只有做好预案编制前的风险评估,才能明确潜在风险和当前的脆弱点,从而确定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和优先级。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的评估。一是应急处置流程总评估。制定应急计划前要先梳理出一个相对完整、客观规律的“事故树”,区分主要事件、次生事件和衍生事件,以事件为主导依次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这些方案对应到“事故树”上会形成一幅相对完整的突发事件应对模式图。通过对网状分布的应对措施的评估,判断发现各项措施和步骤是否齐全,相互之间的逻辑顺序是否合理并针对不足及时调整。这一阶段要重点评估对突发事件预设的分级是否合理,以及处置流程中(包括主流程和分支流程)各个操作步骤之间的逻辑关系,借助专家的专业判断,将操作步骤之间存在的影响关系罗列出来,根据预案的设计目的来对处置流程进行最终的优化和选择。二是应急组织体系总评估。根据已经绘制的“事故树”和应对模式图,评估预案所要建立的应急组织体系是否有效、专业,领导机构、指挥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执行机构是否有利于预案目的的实现。三是应急资源总评估。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资源能否得到保障十分关键。预案制定时,要根据事先梳理出的脆弱点重点对本地区各类可用于应急的资源进行普查、合理评估和整合,确定资源合理的调度路线。尤其不能忽略对信息畅通的资源保障的评估。四是宣传方案总评估。如果群众具备相应知识,不仅可以有效配合政府的应急处置,还能展开积极自救,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预案时,必须评估怎样的宣传方案更符合实际,更有利于普及常识。确保面向全社会真正做好以预防、避险、自助、互救、减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技能。五是社会动员机制总评估。强调公众参与,政府与社会共同合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在编制应急预案的时候,应该评估预案试图构建的动员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包括评估怎样才能妥善、合理地调配经动员后可能参与的各种社会力量。六是奖惩制度总评估。编制应急预案时,需要设计严肃科学的奖惩制度,促使各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应急处置的质量。对奖惩制度进行评估,确保规定的严肃性和可行性,以维持严整的组织和有序的活动。七是后期处置总评估。应急管理旨在通过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见能力、救治能力以及学习能力,及时有效地化解危急状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因此,预案编制时,不能遗漏突发事件结束后的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这一阶段应该重点评估预案拟定的善后恢复、社会救助、事件调查报告与总结改进等措施是否有利于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八是预案灵活性总评估。客观事件的发展变化往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这就要求科学评估预案的灵活性,灵活设置一些可变通的条款,有效应对突发状况,做到临危不乱。
应急预案演练后的评估。一是应急响应时间总评估。通过演练评估第一反应人的反应是否及时,预警是否合理,有关部门接警、出警是否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疏散群众、救助伤员是否迅速。这一阶段重点将演练中各步骤所用时间标注在应对模式图上,评估可以提升速度的环节,加以改进。二是预案完整性总评估。通过演练,考量有没有出现制定时没有假设到的突况和特殊场景,重点要考察有没有出现预案制定时没想到的衍生事件,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应急组织体系再评估。观察各部门在演练中的综合表现,评估预案所建立的领导系统是否完善有力,能否促进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步调一致,各部门依据预案是否分工明确、协调配合。这一阶段重点评估应急组织体系是否超前、兼容、全局、系统,是否能够解决部门之间关系松散、责任冲突等问题。四是应急处置流程再评估。通过演练,可以直观地评估预案设置的处置流程各个环节是否符合逻辑,操作过程是否专业。重点评估根据“事故树”所预设的救援方案的可行性。五是应急资源再评估。全面评估依据预案整合的资源是否充分,资源布局是否合理;预设的调度路线是否有利于调配的及时、得当;信息收集是否及时准确,信息传递是否畅通。六是预案灵活性再评估。通过演练,真实、客观地评估应急预案的灵活性,及时发现其中一些过于死板、不利于操作的规定并加以完善。
应急预案实施后的评估。一是社会动员机制再评估。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对社会动员机制进行评估,全面掌握本地区甚至相邻地区各种社会力量实际参与救援的情况,以及他们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和能力,以便在应急预案更新时完善动员机制,为今后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经验和指导。二是奖惩制度再评估。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应该严格依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和处罚惩戒。要理性分析奖惩所引起的社会反响和现实起到的反思、促进效果,客观地对奖惩制度进行再评估,加以改进和完善。三是后期处置再评估。处置结束后,全面评估通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是否有效遏制了突发事件的继续发展从而减少了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预案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利于后期处置,能否积极展开重建工作,能否适时安抚民心,减少社会负面影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捐募及发放系统,能否有效汇集救灾资源并作出最有效的统筹分配,将赈灾物质及时送达灾民手中。
动态综合评估的重要指标
针对不同领域和不同事项的应急预案的评估指标显然各不相同,但在动态综合评估工作中,有三个具有普适性的指标需要重点把握。
科学性。科学性是保证应急预案实操性的重要前提。动态评估科学性需要综合考量:对突发事件的科学认识、正确的减灾认识、科学的分类分级;各领域专家的实际参与;对突发事件的系统梳理、风险评估与脆弱点分析、应急预案体系的科学编制计划、预案的合理衔接;合理的应急组织体系、妥善的分工合作、指挥决策科学;处置程序严密且逻辑合理、处置迅速有序;资源布局合理、调度科学;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畅通;奖惩制度严肃、科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