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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

时间:2022-08-11 13:57: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单项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单项合同

第1篇

单项承包合同范文一立合同双方:

云天房地产公司、风陵渡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自建清心园项目工程,对于施工中的钢筋加工人工费自愿由乙方承包,现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一、双方义务:

1、甲方:

①施工中所需钢材及时提供至施工现场。

②负责依照合同内容按时支付工程款。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外界干挠。

2、乙方:

①负责依照施工图及变更图、严格依照国家验收规范进 行施工,承担未按质量要求施工的返工、材料浪费等 费用。

②钢筋加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所有加工机械及工具。

③ 负责钢材进厂的缷车人工配合工作。

④ 负责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约用材。承担钢材加工的现场清理工作,达到工完场清的效果。

二、结算:

钢材加工甲、乙双方经协商每平方米依照建筑面积贰拾叁元做为计价依据。(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所有的钢材加工以2层开始计价)

三、付款:

双方协商:每层支付人工费单层价款的70%,封顶后依照合同总价款支付至80%,余款经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合同签定后,如乙方未能依照合同执行,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

五、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叁份, 甲方两份乙方壹份,以备存查。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20xx年6月1日

单项承包合同范文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管理规定,为优质、高速、安全、低耗完成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任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将上述该项工程的架子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拟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M

4、结构类型及高度: 2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括辅材),包质量(优良)、包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2、承包范围:

①本工程按规定搭设的所有外脚手架;内墙超高砌筑架、抹灰架、楼梯间、复式层,包括:场地内所有临边和洞口防护;砼浇灌运输道,人行马道休息平台、卸料平台;依附斜道,运输斜道,安全通道,所有安全防护架搅拌站、阳台防护架;配合钉龙门桩、临时工棚脚手架、其他机械设备棚;水平和垂直安全网和防护板的挂设;塔吊附脚架的搭设拆除及防护;配合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 ②脚手架料的场内转运和材料出场装车,材料按项目部要求清理、堆码、进库;

③外架用混凝土垫块的制作;扣件的临时清洗和更换;挑架或卸载等所用铁件的预留预埋;安全宣传条幅、安全标牌的挂设、施工脚手架、防拌栏杆因施工需要多次的重复搭拆及安全网挂设。

④按要求施工班组自备工具板手、安全帽、雨具、灰线、手套等。

⑤外架用架管、防护栏杆的油漆(包括清除管壁上积垢)。

三、劳务承包费用

1、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均达到甲方要求,劳务承包费用按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M。

2、劳务承包单价除包括完成的工种规定工作内容,辅材、自带机具及自带机具维修费用外还包括各种津贴补助,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劳保费、安全用品费、医疗费、劳务管理费;现场文明施工费以及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达标所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还包括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发生而导致的风险事件的损失费用,特别是安全风险。 2

四、劳务款支付:

1、工程自基础开始,主体完成至层时,甲方开始向乙方支付劳务款,本次支付数额为本合同完成工程量劳务费数额(建筑面积)的60%。其后,按建设单位(业主方)向项目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批准,由甲方向乙进行支付,支付数额为该批次时间段,本劳务合同完成工程量(建筑面积)劳务款的60%,至主体封顶验收通过后,付至本合同劳务款总额的8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本合同劳务款总额的90%,其余10%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半年后结清。

2、劳务款支付时,需扣除乙方在该支付批次时间段内应向甲方所支付的违约金额,以及乙方所领取的餐票费用。

3、付款必须经乙方申请,由甲方主管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总工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予以支付。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有关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的标准,凡不符合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或者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返工,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严格执行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

3、甲方专业施工员在施工过程检查中或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质量检查评定以甲方、监理、乙方三家进行验收的为准,其结果作为办理劳务费支付的依据。

六、工期进度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安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进度必须按甲方计划按期或者提前完成。

2)每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同时终止合同。

3)传统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或农忙季节,乙方必须留守人员,按甲方要求完成规定的施工任务。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进度延误三天以上,工期顺延。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应本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生产原则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对班组的三级教育管理,做好班组自身安全,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施工现场及材料堆场和本工种垃圾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做到堆码整齐,井然有序,否则甲方将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在乙方结算中加倍扣出。

3)乙方必须遵循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各工种全部要求持证上岗。甲方提供合格的防护材料、机械设备;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设备,乙方有权拒绝使用,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不得冒险蛮干。对于违章指令,可以拒绝接受,班组长必须协调好各工种的施工环节,杜绝人为制造安全隐患,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乙双方以及劳动监察部门会同一起分析事故责任,按照国家劳保政策及相关条例协商处理。

4)其他条款详见《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此作合同附件。

八、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①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带行李、自购餐具)。

②甲方组织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岗培训;

③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④甲方为乙方提供除乙方自备机具、辅材外的材料和施工机具。。

⑤甲方提供临时水源、电源至各楼层。

⑥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劳务费。

二、乙方职责

①、乙方必须组织具有上岗证技术熟练的架子工施工操作人员及相应的管理班子进入现场,必须严肃认真的将本工程概况及有关规章制度向所有施工人员交底,凡交代不清或未交底由乙方负责;交底内容包括:a工程概况及质量条款b安全责任制度及规范c工期限制天数的实施控制d各种规章制度及文明施工要求;乙方严禁雇佣童工。

②、自带机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并附清单交给甲方以便退场时清理;

③、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的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现行建筑施工规范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担的分项工程;

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保证政令畅通。 ⑤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一周报给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不得随意更改架子搭拆,如有浪费甲方材料,乙方按材料损失价值加倍向甲方赔偿; ⑥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⑦乙方施工人员统一着装,统一雨衣,文明施工,自觉维护周围环境,不得损坏场内任何公物和树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⑧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⑨乙方人员严禁在工地施工区域和住宿区内使用电炉等设备取暖做饭,禁止乱搭、乱接各种电线。

九、材料使用规定

进场的钢架管、钢丝、安全网、扣件及扣件螺杆螺帽等材料,使用前乙方须提前向甲方申报所用材料计划并填写领料单,清理架管按进场的规格100%经甲方验收后入库,如有必要的损耗,需说明原因;扣件及扣件螺杆螺帽按99%交验入库,超出规定损耗部分乙方照价赔偿。

十、其它事项

1、签定劳务合同后,乙方进场人员必须证件齐全,不得有三无人员和犯罪人员,必须将进场人员造册报给甲方,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并配合甲方办理当地行政工作。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工作人员的稳定,不能随意增减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其变更人员名单,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和同意的时间内增减劳动力,否则按每增减人数差额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指定等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负责与项目部及各班组的协调工作,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岗,且每天早晚均要向甲方专业施工员报到,如需离开必须征得甲方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委派负责人,如因现场负责人擅自离岗造成的其他影响,乙方承担其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和相关责任。

3、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擅自停工,乙方无条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的影响程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至100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不得破坏其它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向甲方赔偿。

5、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否则将无条件退场,并同时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随时做好雨、雪天的施工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劳保用品,所有劳保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甲方不另承担。

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违约金。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支付完毕,合同自动解除;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队队长(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项承包合同范文三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项目部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中天热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模板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施工作业的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控制及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中天热电厂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中天热电厂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范围之内(项目内容:脱硝支架基础、尿素楼,脱硫吸收塔基础、事

故浆液池、工艺楼、等)的所有模板支设、拆除工程,包含模板、木方到现场按照甲方的要求卸车、堆放整齐及施工完成后模板、木方上的圆钉拆除和按甲方指定地方堆放整齐。以及涉及变更改动都包括在内。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已包括在承包范围内。现场不产生计时工,工完场清。

1、本工程采用包工(以实际施工模板面积计算、单价为75元/平方)不

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节约,工完场清、工地周边的运输等一切使用工具)。

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部分。

3:包括工人进退场、伙食、劳保、安全、人身保险、费用。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所产生返工其一切工料费由乙方负全责。

第二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进行制作和绑扎,精心组织施工,精心组织施工,达到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特别要控制好层高、板厚、轴线尺寸方正、水平,不能超出国家出台的规范,顶板模板支设误差在±5mm内,并整改完成后进行下道工序。

控制梁柱、接头等所有节点方正,控制断面尺寸,不能超规范,柱、梁不能有胀膜,排架支撑一定要牢固,加强自检制度,所有平板铺好及预留洞口留置完成,经验收合格才能进入下道工序。要控制好材料的有效利用,不能无谓的浪费,若木工制作质量达不到要求,不符合标准,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经过监理现场验收并整改完成后进行下道工序。如果出现不符合标准,造成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且必须承担废料的费用。乙方在施工中不听指挥、盲目蛮干,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施工安全要求

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签订安全合同,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帽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300元),严禁吸游动烟,如果不佩带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将留取照片,且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禁止酒后上岗,如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安全员有权将其逐出施工现场,如果因此发生矛盾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上岗所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根据各部门加倍罚款。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所需用的材料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材料员通报,严禁不经计算、盲目进料,造成积压、造成损失(如上下力资运费)必须乙方自行负担,材料进场的卸车、堆放,平时的整理、归堆和完工时材料的清理归堆都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机具

1、 所有木工制作所用的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2、 甲方提供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现场管理

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等工作,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尊重业主代表,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团结各工种施工人员。如发生不尊重业主、监理,甲方管理人员的过激行为,甲方有权对该施工人员进行辞退处理并罚款,发生班组之间打架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双方,双方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在完成自身的工作外,必须积极配合其他班组,参与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服从项目部的领导安排。严禁在施工现场赤膊、穿拖鞋和酒后上班。现场清理工作应该做到自己的工作自己清理,当天的材料当天清理,若不清理就要处罚或请另外人员清理,加倍处罚,胀模剔凿及剔凿费用由乙方承担,拆模时楼层内模板必须一次全部拆除,掉落在安全防护上模板、木方由乙方在各层顶板支设完成后清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罚款处理。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第七条 生活管理

乙方进场后,乙方必须遵守有关中天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产生的垃圾自己清理干净,如果有乙方人员在工地上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能影响到工程进度的实施,调剂好施工人员,每周召开安全文明质量进度工作例会,解决、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平衡进度,如果乙方没有执行项目部的进度计划,造成滞后,那么就要对乙方进行每次500—1000元不等的处罚。 第九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提供施工必要运输的设备,木工加工机械由乙方自备。

3) 保证材料供应,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4) 提供有效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发送工程联系单及设计变理通知文字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5) 提供现场的控制标高。

6) 负责向乙方作详细隐蔽物交底,技术规程指导及施工安全教育及解决图纸存在的问题。

7) 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8) 负责现场施工质量的验评,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进行相应处罚。

9) 提供施工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灯具。

10) 协调好其它工种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临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 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 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 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规定的模板尺寸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 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8) 模板安装符合质量要求,绝对不能出现返工现象。每次挠捣砼梁、板、柱、梯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看模板,必须保证砼浇灌后的混凝土成型质量。

9) 木工工种必需的工具、护具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备。

10)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畅

第九条 工程款结算和付款

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以实际计算一次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形分包,在施工进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工程应予赔偿。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有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损失由单方解除合同的这一方赔偿。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安全文明的要求施工完成。 第十二条、其它:

1) 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五万元封顶。

2)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二份,双方代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本合同原件有效,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第2篇

关键词 单项工程联营体 联营体协议 合同安排

一、引言

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复杂程度越来越高,这对承包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在技术方面要拥有项目施工所必需的尖端设备、仪器和专业技能,还要在融资方面能够为大型工程项目提供数额巨大的流动资金和足额的各类保证金。单独的一家工程承包企业往往很难达到这些要求。即使某些大型工程承包企业具备相应实力,为了快速适应市场和提高资金利用率,大部分企业依然会明智地选择整合外部优质资源。另外,许多发展中国家都规定在本国承包工程的外国承包企业必须与本国工程承包公司联合投标。于是,越来越多的工程承包企业开始采用工程承包联营体的经营模式来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

工程承包联营体(Project Contracting Joint Venture, PCJV)是指为了承包一个或多个工程项目,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独立的工程承包企业所组成的战略型经营实体。其中仅为承包一项工程而组建的联营体称为单项工程联营体。单项工程联营体依据性质不同可分为法人型联营体和合同型联营体;合同型联营体按照联营体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的紧密程度,又可分为紧密型联营体和松散型联营体。

二、联营体协议的重要性

在上述三种单项工程的联营体形式中,松散型联营体不具备法人地位,联营体各方独立核算经营,彼此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存在差异,各自负责的工作进度协调困难,工作界面划分不清,投标报价时合标困难。因此,松散型联营体的组织性、协同性和联营体各方的目标一致性最差,各方的权益、责任及施工承包范围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联营体协议(Joint Venture Agreement)进行界定。所以,联营体协议的合同安排对于松散型联营体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和各方的道德风险,使项目风险在联营体各方之间合理分担。本文将通过对某案例的分析说明松散型联营体模式下联营体协议的合同安排原则。

三、联营体协议合同安排的案例分析

下面以某大型工业项目为例说明松散型联营体模式下联营体协议的合同安排原则。该大型工业项目采用总承包交钥匙(EPC/Turnkey)方式,以总价(lump-sum)形式对外招标,业主为在我国合法注册的一家公司。该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果投标人采用联营体的方式投标,则联营体的成员中应至少包含一家在中国合法注册的中国公司。

本案例中分析的联营体由一家法国公司(简称A公司)、一家意大利公司(简称B公司)和一家中国公司(简称C公司)组成。三家公司根据业主对联营体提出的要求,就该项目的执行签订了联营体协议。联营体协议中明确说明,业主依据联营体各方工作范围的划分,分别就三个工作包与A、B、C三家公司签订合同,其中合同Ⅱ的承包方为B公司和C公司。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关系及联营体各方的大致分工如图1所示:

业主所作的这份合同安排,有助于明确A、B、C三家公司的合同义务关系,确定三方各自的职责范围;另外,对于这三家公司而言,业主依据合同I、II、III分别直接向其付款,也避免了合同款项支付给联营体领导方后再由领导方支付给其他方时可能出现的纷争。

本文下面将主要从联营体的投标报价、联营体领导方的确定、联营体委员会、联营体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向联营体的支付等五个方面对该联营体协议进行深入分析。

(一)联营体的投标报价

协议中约定,为了提交一份具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投标文件,联营体各方在响应业主要求,满足联营体协议的前提下,应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向联营体另一方提交其报价和投标书,由另一方对其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且任何一方均应对其投标报价的费用估算负全部责任,无权因其他方向其提供的任何信息导致的报价错误而向信息提供方提出索赔;联营体各方不会共同分担每一方各自的报价利润或不可预见费。

联营体各方在合作中遇到的第一个难关就是投标报价中的合标。联营体合作的通常做法是联营体各方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并提供报价,各方报价的总和构成联营体向业主提交的总报价。在这种方式下,联营体各方为了确保自身收益,都倾向于提高己方施工部分的价格,而期望其他方降低风险费或利润以获得具有竞争力的总报价,这样不仅不利于联营体各方的合作,而且很可能由于总报价过高导致联营体无法中标。在本协议中规定了联营体各方本着公平合作的原则编制报价和投标书,并提交另一方进行评审,这样制约了各方过分提高己方报价的行为,创建了彼此合作的良好氛围,相当于由联营体各方共同编制一份有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有利于获得合同,也为合同签订后项目的顺利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

(二)联营体领导方的确定

协议约定由A公司作为联营体的领导方负责整个项目(包括合同Ⅰ、Ⅱ、Ⅲ)的管理和协调,并具体规定了其职责范围。此外,A公司对合同Ⅰ的执行负有主要责任,B公司对合同Ⅱ、Ⅲ的执行负有主要责任。协议中还规定上述主要责任的承担者的约定并不解除联营体各方根据合同包中各自工作范围的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本项目中,联营体由三家公司组成。A公司主要负责海外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地点集中在中国境外,工作界面相对清晰,因此适于担任联营体的领导方,一方面作为联营体的代表与业主进行沟通联络,另一方面协调联营体内部三方间的工作接口;B公司负责基本设计,与C公司的工作接口较多,合同Ⅱ、Ⅲ之间的联系甚为紧密,因此,在联营体协议中约定了领导方之后进一步约定B公司对合同Ⅱ、Ⅲ的执行负有主要责任也是很有必要的。

同时,联营体协议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无论各方在联营体合作过程中承担了怎样的管理义务,都不能解除其他方根据合同约定应向业主承担的责任,因此联营体各方都应依照各自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对业主负责,承担起各自工作范围内的义务和责任。在联营体协议中明确领导方的职责范围,既可以约束领导方的行为,避免领导方滥用管理职权,又可以促使其他各方在领导方的管理下并肩合作,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联营体委员会

依据联营体协议,联营体委员会由联营体各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组成,应定期召开例会,协议还详细规定了解决联营体内部问题和事件的途径与程序。当发生的事件证明只单独影响到了联营体协议的一方时,应由受影响的一方负责处理;若发生的事件影响了不止联营体一方的共同利益,则可提交联营体委员会或联营体领导方,由联营体委员会做出判断。当联营体委员会未能就上述事宜做出决策时,此事件应立即提交联营体各方的领导层解决。若各方高层领导仍未能解决此事,则应交给联营体领导方,由其本着公正的原则处理此事。若联营体一方对联营体领导方的决策仍然不满,其有权在领导方做出决策后30天内,向其他各方发出书面确认函,通知其他各方其意欲就此不公平的决策提交仲裁,但是除非该决策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在项目执行完毕之前,该方不应就此决策提出异议或索赔,而应该根据领导方的决策完成工作。

联营体领导方的确定主要是为了建立与业主进行沟通的单一渠道,而联营体委员会则是专门为进行联营体内部事务的协调管理而设置。委员会由三家公司的高层领导组成,联营体领导方委派的代表为委员会主席,负责领导委员会的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大多都可以在委员会例会上解决。联营体的组成既依赖于各方技术和经济的优势互补,同时也建立在各方相互信任共同合作的基础上。很多联营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沟通渠道不畅,出现问题各方互相推诿责任,最终不仅项目未获成功,甚至彼此失去了再次合作的机会。因此有必要通过联营体委员会在各方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无阻。

(四)联营体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在本项目中,业主分别就三个工作包与A、B、C三家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规定了联营体各方在其各自的合同范围内所应承担的责任。因此联营体协议对相关各方职责的规定重点集中在交叉责任以及索赔金额超出赔偿限额以后的处理。关于交叉责任,联营体协议中约定当一方工作范围内的修复工作全部或部分是由于其他一方的错误行为导致时,应由该过失方承担全部或部分的修复工作或由过失方向完成修复工作的一方进行补偿;当修复工作需要立刻完成,而导致该项修复的原因还无法确定应归咎于哪一方时,此修复工作应该由主要影响其工作范围的一方来完成,直到联营体领导方做出最终决定,判断哪一方应该真正对此类修复工作负责并承担修复工作的费用。

关于索赔限额超过赔偿限额后的处理,各方在联营体协议中约定,如果联营体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业主向联营体提出索赔,则一是在联营体各方共同认可的该方违约范围内,此违约方应根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直至最高限额;二是如果此限额少于应支付给业主的金额,则差额部分由各方根据各自合同价格的比例共同承担(含违约方);三是如果联营体各方不能就违约行为明确的划归某一方而达成一致,则此类损害赔偿费应由各方根据其各自的合同价格所占的比例分担,直至联营体领导方做出最终决定或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

该联营体协议中关于修复责任无法确定时,由主要工作受影响的一方来负责先行修缮的约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联营体由于内部责任划分不清而导致缺陷工作无法立刻修补或更正,将可能导致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对项目执行非常不利,一旦致使业主的索赔额超过了最终确定的责任方所应承担的责任限额,联营体各方都将为此项损失付出代价。因此,本联营体协议的约定有利于促使各方本着解决问题、推进项目的宗旨开展工作。

(五)向联营体的支付

在联营体协议中,联营体各方约定应各自安排并向业主提供最合适的信用证支付条款,业主将直接根据各方的工作范围进行支付;联营体各方独自承担业主支付的风险,包括延期支付、未能支付或其他由此产生的损失或损害。

在本项目所采用的合同框架下,付款路径十分清晰:即业主根据与联营体各方签订的合同包,分别向A、B、C三家公司直接进行支付,业主延期支付或未能支付的风险也由三家公司各自承担。这种支付方式避免了业主将全部合同款项支付给联营体领导方,再由联营体领导方根据联营体各方完成工作的情况进行支付方式下可能出现的问题,杜绝了领导方获得二级支付权后不能公正处理联营体内部事务并做出决策的情况,有利于降低联营体其他各方获得合同价款的风险。

四、结论

通过对上述联营体协议的核心内容从联营体的投标报价、联营体领导方的确定、联营体委员会、联营体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向联营体的支付等五个方面所作的详细分析,可以总结出松散型联营体模式下联营体协议的合同安排原则:

首先,联营体协议的支付条款应做到付款路径明晰,合理分担业主延期支付或未能支付的风险,尽量避免联营体各方在获得合同款项上的矛盾。其次,联营体协议应鼓励联营体各方在合理范围内限制各自的利润以降低报价,鼓励彼此间的合作。再者,联营体协议应明确并合理地规定联营体领导方的权利和职责范围,以便为联营体平稳、高效地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四,联营体协议应着重确定联营体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和制衡制度,保证联营体各方相互信赖合作,畅通沟通渠道。最后,确定联营体各方的义务时,应使各方的职责无缝连接,将联营体的整体损失与每一个联营方的利益直接挂钩,促使联营体各方自发地协同高效地解决各类问题。

(作者单位:谢继勇、薛敬,天津大学管理学院;赵珊珊,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霍家杰:国际工程联合经营的实践与体会,《国际经济合作》,2004年第4期。

路铁军、梁成柱:国际工程联营承包浅析,《国际经济合作》,2003年第11期。

第3篇

关键词:单项工程 承包合同 市场化

1、孙村煤矿实施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存在的问题

我矿井下生产单位的存在工作量挂靠产量、进尺的现象,体现不出生产效益与工作量的关系,极不合理。致使生产辅助单位仍然停留在吃“大锅饭”的地步,内部市场化难推行,工作量大时,产量、进尺可能低,提取的各种费用与实际工作量不符,预算不准,过程控制困难,事后分析效益差,从降低成本、节约材料、电费、租赁费、修理费等费用考虑,如果提高职工收入难以实现。

实施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存在的问题:涉及单位多,涵盖生产公司个单位,涉及地点广,包含地面及整个井下工作地点,审核工作量大,单项工程涉及工资、材料、电费、运费、维修费等,需多个部门审核,验收困难,涉及技术、安全、质量、时限等,需多部门共同验收,结算工作量大,各生产单位可跨专业承包工程,发包专业支付费用,互有结算。

2、创新考核管理,实施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在管理体制上,用市场机制管理企业,激活各种生产要素,内部市场化通过层层划小核算单位,明确市场主体,层层分解指标,落实责任,由于内部市场与市场主体的细分,可以使管理触角得到最大限度地延伸,实现公司、区队、班组及个人责权利的统一,激发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市场化中利益杠杆的活跃与岗位职责的明确,使企业管理效力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化不是单纯的工资、材料等经营的市场化,它是安全、生产、技术、岗位等内容的全方位市场化。

孙村煤矿大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内部市场化管理,在我矿煤炭生产公司内部市场化中自主创新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考核模式。改进煤炭生产公司中考核办法,理顺考核关系,使企业更好适应外部市场竞争。创新考核管理,实施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对矿井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实施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类

采煤工作面、掘进巷道、水平(采区)生产系统的安装撤除、技术改造和系统优化工程、巷道维修回撤工程、防治水工程、重大安措工程、通风安全设施工程、单独施工的井下铺轨工程、管线铺设工程、井下防灭火工程、防尘工程、水仓清挖、单独施工的井下附属工程、地面原煤生产建筑及设施维修、双基建设项目,精细化工程、其它零星工程。

经营考核部将生产公司所有工程制定价格,建成完善的价格体系。不论任何一个生产单位施工,都必须按如下程序运行:编制单项工程预算书;与专业或公司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内容包括:安全要求、技术标准、成本费用、人工收入、资金来源、施工期限、奖惩标准、验收部门等);部门填写验收单;经考部结算四个步骤。经专业部室验收后根据验收单验收情况执行结算。较小的零星工程采用零星派工单制度。零星小工程琐碎,时间短、占用材料及少,任务急,大多是应急工作,不适宜采用单项工程,采用派工单制更能适应零星工作考核。

4、实施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程序

工作量的确定:每月17日前,技术部负责提供次月回采、掘进和巷修各区队的生产工作量及生产现场状况,机电部负责提供次月机电各工区、运输工区工作量,通防部负责提供次月密闭、夹风等通防工作量,调度室负责提供次月生产准备工区工作量,技术部负责汇总后于18号前下发各生产区队。各生产区队据此编制各自详细的次月工作量计划,经各专业领导审核后报技术部汇总,经煤炭生产公司办公会研究于20号前下发各生产区队。

4.1单项工程施工前,由各专业副总组织技术部、调度室、机电部、通防部、经营考核部等相关业务部室,根据各自分管范围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平衡,就工程的内容、技术要求、施工组织等进行安排,由施工单位技术副区长于2日内据此编制单项工程预算书。单项工程预算书中必须说明工程基本概况、工程工作量、施工时间、材料费用明细(属专业、生产公司控或矿列支的分别注明)、电费、人工费用等其他预计发生费用等内容。

单项工程预算书编制完后,由工区技术副区长负责报相关业务部室审核:采、掘、巷修单位报技术部,机电专业单位和运输区报机电部,通防工区报通防部,生产准备工区报调度室,然后报分管专业领导批准:单项工程费用属专业支付的,需专业领导签字批准;单项工程费用属生产公司控支付的,需生产公司经理签字批准;单项工程费用属矿支付的,需总经济师批准同意。

4.2单项工程预算书批准后,列矿控、煤炭生产公司控和跨专业结算的单项工程在施工前三天有经营考核部负责起草单项工程合同,分别报总经济师、煤炭生产公司经理和费用支付专业的分管领导批准后与施工单位签订。

列专业的单项工程,由分管业务部室负责在施工前三天起草单项工程合同,报专业分管领导或副总审核后与施工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合同一式四份,一联经考部,二联分管业务部室,三联施工单位,四联专业核算组。合同内容应包括单项工程质量要求、工作量、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以及要求完成时间及奖罚等内容。各专业单项工程由各专业在矿定额单价的基础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明码标价,一次包死,节超额100%进工资。

第4篇

关键词: 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价差调整造价;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措施费调整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4-0074-03

0 引言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已在我国推行多年,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的结算造价一般包括以下五方面的造价:①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②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③价差调整造价,即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工料机价格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变化幅度时引起的价格调整造价;④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即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清单工程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变化幅度时综合单价引起的造价;⑤措施费调整造价[1]。在这一模式下如何利用清单计价软件及电子表格进行工程量清单结算造价的实战操作,并且符合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是全国各地造价师面临的重要实际问题。本文就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实施细则,并结合实际案例,围绕这一课题进行展开论述。

1 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

对施工完成的实际清单项目,当项目特征与招投标文件中的清单项目所描述的项目特征一致时,需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法”来进行结算,这也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合同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条款的要求[2]。这里所说的已有综合单价,就是作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中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做的投标报价文件中的综合单价”,在计价软件中为了达到固定单价的目的(以广西区普遍使用的博奥计价软件为例),必须对照着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数据,用补充定额的操作键录入各清单项目的人材机费用,同时按投标时的各项取费费率进行设置,才能保持结算时的清单综合单价与投标报价文件中的一致,才能避免由于清单项目及下挂定额子目的工程量变化引起综合单价也跟着变化,而达不到固定单价的要求[3]。按以上做法完成了招投标清单项目内各清单项目的固定单价操作后,它们的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录入软件即可。上述所说的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一般占到该项目结算总造价的主要比重。

2 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

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部分,主要是针对实际完成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招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项目,如果只是项目特征的简单性减少,可参照原投标单价并做少量修正,如抽取掉原投标报价时某清单项目下挂的某条定额子目后即满足要求,此时固定单价的软件操作方法参照上文相关内容即可;如果项目特征对比后,有“质”的区别,导致无法参照原投标单价了,则原来对应的投标清单项目及单价就用不着了,需重新套定额对这些清单项目进行综合单价的重组价,此时的材料单价要按该清单项目具体施工期的当期信息价或施工期间的平均信息价来取定,如果是按平均价,要注意合同约定的是算术平均价还是加权平均价,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录入即可,取费一般按中值并考虑让利系数来确定,让利系数按合同中的约定来计算,一般涉及招标预算控制价文件与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数据对比,让利系数=1-投标报价总造价/招标预算控制价总造价,注意合同约定的是总价让利还是单价让利,如果是总价让利,在博奥计价软件的“工程取费”模块新加一行,按让利系数编辑总价计算公式即可,如果是单价让利,需在博奥计价软件的分部分项模块中,用调价键反映让利系数的影响。对于“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部分”(除了参照合同中已有的类似综合单价这种情况之外),由于材料价格取的是实际发生期间的信息价、清单项目是招投标时没有列出的新项目,因此不存在着下面所说的“价差调整造价”与“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了。

重新进行清单组价的结算造价部分,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这几个条款的具体应用。

3 价差调整造价

价差调整造价部分,针对的是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工料机,当它们的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各省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调整,例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含5%)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发包人承担5%幅度以外的材料基期价格风险[4]。这样的规定避免了承包人过大或无限制承担市场价格风险的这种不合理情况。

价差调整造价部分的计算方法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先按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下挂定额子目,拷贝或录入到清单计价软件中,同时将审定工程量也录进去(注意不是招投标时的工程量),材料采用投标时的单价(即基期单价),经软件计算后自动分析出工料机用量,对于人工价格是否可以调整的问题,一般均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人工单价政策性调整文件,才能进行相应调整。对于机械台班价格一般是不调整的,因此下面所说的价差调整造价部分主要是材料价差的调整,将以上清单计价软件计算后自动分析出来的材料项目、用量、基期单价、合价等导出为电子表格文件,录入施工期各期的材料信息价然后得出各材料施工期的平均价,设公式对比它们与基期单价(即投标时材料单价)的变化幅度,对超出合同约定幅度的那些材料进行补差(正值或负值),一般只补超出价格风险范围之外的差额(而不是所有超过基期单价的差额部分),如果合同约定价差调整部分按税内独立费即税前项目计取(多数情况下都是这样约定的),则在电子表格中将税率考虑进去就能得出结果了,如果合同约定价差调整部分也按投标时或现时的费率标准来滚费率,则必需将以上分析得出的人材机价差值作为基础数据,在清单计价软件中用基价键录入作为补充定额,设置各项取费费率,经软件计算后得出(如果用电子表格软件来做,则需人工设置各级取费公式,且基数关系会交织在一起,不如用更快捷的清单计价软件来做)。

4 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

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部分,针对的是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清单工程量,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当某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当某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的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应予调整。一般的调整原则是: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较原综合单价低,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较原综合单价高。这一原则保证了承包人建安成本中的间接费用的固定成本方面的投入,不会因为清单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引起明显变化。合同中应该约定调或不调综合单价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范围及单价的调整百分比,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综合单价是否调整可按工程量变化的10%作为风险幅度范围:当“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大于“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的10%时,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1.1*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最终完成的工程量-1.1*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当“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小于“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的90%时,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最终完成的工程量*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上 “综合单价调整引起的造价部分”的计算,在实战中可利用电子表格来处理:先将博奥计价软件中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及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导出为电子表格,将它们合并在一个电子表格文件后,增加“工程量差额”、“执行原单价的工程量”、“需调整单价的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后合计”这5列,工程量差额=(结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量)/招投标工程量,“需调整单价的工程量”利用“工程量差额”作为判断条件,等于如下这个二级嵌套逻辑函数的自动计算值,需调整单价的工程量=IF(工程量差额>0.1,结算工程量-1.1*招投标工程量,IF(工程量差额

调整单价根据合同约定或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百分比来设置,也表现为一个二级嵌套逻辑函数的自动计算值,比如当约定为:结算工程量超过招投标工程量10%以上部分的调整单价按投标单价的0.98倍,结算工程量小于招投标工程量90%时,调整单价按投标单价的1.02倍。则该单元格如下:调整单价=IF(工程量差额>0.1,投标综合单价*0.98,IF(工程量差额

5 措施费调整造价

措施费调整造价部分,依据是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西实施细则的如下条款: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由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变化通常会导致措施项目费也发生变化(如分部分项工程中砼构件工程量的增加会导致措施项目工程中的模板工程量增加),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广西实施细则还具体规定: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含10%)时,其措施费不作调整,执行原有措施费;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其措施费应作调整(除非合同约定了分部分项工程费发生变化均不调整措施项目费,才可以不调整)。具体调整公式为:当变化幅度为大于+10%以上时,即“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大于“1.1倍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时,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0.1);当变化幅度为大于-10%以上时,即“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小于“0.9倍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时,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0.1);以上算出的“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减去在“招投标清单项目内的结算造价”中以固定价格出现的“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就是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的超幅度变化(这里是10%)引起的措施费调整造价部分。汇总以上五部分的结果,即为该项目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下的结算造价。

参考文献:

[1]邢有红,达海清,曹伯祥.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造价管理[J].价值工程,2013(9):65-66.

[2]王海宏,谢洪学,吴松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S].2008.

第5篇

传统的变更方式若套用在总价总承包合同中会有较大的不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工程量增加的变更不便计量。由于数量的变化是根据工程的进展、设计的变更而持续进行的,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会造成清单计量单价反复变化,后期调整的工作十分繁杂。工程量减少的变更无法及时计量。由于设计优化或其他原因减少的工程量由于没有相应的中间资料无法得到及时的计量,竣工资料也不能完整,后期调整的工作有审计风险。设计变更导致的相关工程数量增减不一。由于一项设计变更会影响到清单的若干项数量发生变化,增减不一。多项设计变更的叠加会使清单调整变得非常复杂。对中间计量的操作十分不利。对承包人的进度结算有一定影响。业主考虑到后期资金的分配,会保留相当一部分资金到结算阶段,对承包人的进度结算有一定的影响。

进度比例大清单计量方式与传统工程量清单计量方式的区别

中交一公局承建的万利万达高速公路为总价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上述几种情况会严重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针对以上总价合同特点,结合万利万达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中交一公局万利万达项目总部与项目公司协商,拟采用一种新的计量方式用于本项目的计量工作,即“进度比例大清单计量”方式。“进度比例大清单计量”方式与传统工程量清单计量方式的主要区别有四点。清单项目大量减少。采用能够反映工程形象进度的里程碑项目来作为计量单项,如路基工程分为路基开挖、路基填筑、防护、排水、软基处理等几项;桥梁工程分为基础砼、下部结构砼、上部结构砼、通道涵洞天桥砼等几项。将其他工作均视为相应清单单项的附属工作,不予单独计量。计量价款金额采用按进度比例完成的方式确定。抛开传统数量乘以单价的价款确定方式,甚至抛开单价的概念,直接用当期完成的计量项目比例乘以该项目的总价得出当期计量价款金额。计量项目工程数量的变化在清单中可直接调整。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相关计量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设计变更批复的下一期计量中调整数量,各计量项目总价不变。由于数量发生了变化,累计已完成比例和累计已支付比例亦在下一期计量中相应调整。发生可调整合同总价的变更索赔事件后,相应清单项目的总价与数量均可直接做相应调整。由非承包商承担的责任、业主指令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程费用增加的变更索赔时间均可调整合同总价。根据变更索赔报告确定的费用直接在相应的计量项目中做调整。同时发生的数量变化也做调整,相关的累计已完成比例和累计已计量比例亦相应调整。

总价总承包合同采用进度比例大清单计量方式的优势

清单项目大幅度减少,用工程形象进度的里程碑项目来作为计量单项可直观反映实际工程进展状态。大量的辅助工作不直接计量,减少了计量环节的大量冗余操作,有效解决了辅助工作工程量频繁变化的问题,减少了错误,提高了工作效率,使计量流程简洁流畅,非常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模式。计量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是,由于清单单项包含的辅助工作较多,各项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显得尤为重要,每一个计量数量的确定包括了一系列的相关内容,要求计量人员和工程人员一定要认真审查图纸,按图施工。在首期计量前把清单单项包含的相关内容从图纸上清晰明确地整理出来,不得遗漏。做好每个单项的基础资料模版,计量过程中严格执行。避免了由设计变更导致的单价反复调整的弊端,使工程数量始终与最终设计图纸保持一致。计量时用本期末累计完成比例减去上期末已支付金额比例,得出本期支付金额比例,用该比例乘以相应的单项总价(调整后总价)计算出本期支付金额。若有数量调整,直接调整后修正已计量比例,再按照调整后的数量计算出本期末累计完成比例,得出本期支付比例和金额。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总价承包合同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数量变化和单价变化带来的各种问题。清单数量金额和变更在每期计量过程中自动同步处理完毕。每期计量报表中监理工程师只需审查确认当期完成的各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即可完成中间计量。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管理成本,避免了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种错漏,确保了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了劳动效率。有利于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避免由于变更调整引起的支付滞后。对总承包方管理各专业分包商,发挥总承包方的管理优势有很大帮助。

作者:段维峰

第6篇

关键词: 工程变更;工程价款调整;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0 引言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民法通则对合同效力做出了规定。规范明确工程价款调整的15 种情况发生时,首先按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然后分别对15 种情况合同无约定,发生后如何调整工程价款做了规定。工程变更是这15 种引起工程价款调整的情况之一。文章主要围绕着2013 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建设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索赔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出发,简要介绍了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内容,进一步探讨了工程索赔的原则和依据,分析了规范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单价的有效处理措施和规定。

1 施工工程变更索赔的概念和内容

因为施工工程变更带来的索赔关系到投资双方的切身利益和施工效果,因此,我们要想处理好施工工程变更的索赔问题,就要对施工工程的索赔概念和索赔内容有清晰而详细的了解。现实中,建设方不喜欢索赔二字,施工方一般也不怎么提什么索赔。久而久之,施工方要么缺乏索赔意识,要么将索赔变成工程变更。下面文章就会对其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施工工程索赔现象,就是指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或实施过程中,由于一方没有履行施工合同中应做的事或者义务,进而导致对方承担了相应的经济风险和损失,使得对方提出工程索赔的行为。一般而言,工程变更的实施的首要条件要有相应的监理公司或单位的同意和签发的工程变更文件。因此,对于由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工程索赔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和施工规模的变更而造成工程量的变更所造成的索赔;②由于工程施工设计变更使得部分工程项目取消而造成的索赔;③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施工技术变更使得工程项目质量和工程项目类型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④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业主要求使得工程项目基线、标高、尺寸等基础数据改变而造成的索赔;⑤为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而添加的辅助实施工作和必要内容而造成的索赔;⑥由于工程项目施工规定和要求导致施工时期和施工工序发生改变而造成的索赔。

2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调整

2.1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化时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生变化,主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出现新增项或漏项,或原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发生变化导致计价内容不同等。也就是说工程变更不引起已标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或引起了已标价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但其工程量变化偏差也是小于15 %,此时应该根据下列规定首先调整该清单项目单价,然后再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1) 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单价调整。

(2) 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

(3) 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其中: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后价格/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式中: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4) 合同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 调整完单价后,用变更项目工程量×该项目综合单价得到该项目分部分项费用。

2.2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超过15 %时分部分项工程费用调整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原有的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的偏差在规定幅度15 %内,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发生,并且超过15 %,则超过15 %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该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1)当Q1>1.5Q0 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

式中:S 为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为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为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P1为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为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2.3 工程变更项目出现原有的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原有的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5%时,则工程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承发包双方可按下列规定(1)和(2)条调整,然后再按(3)调整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1) 当P0

(2) 当P0>Pt×(1+15 %)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t? (1+15%)调整。

式中:P0为承包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Pt为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中的综合单价;L 为计价通则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即上述1.1第(3)条所计算的报价浮动率。

(3) 当新的综合单价计算出来后,按变更后新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乘以新的综合单价得到相应的分部分项费用来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3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

措施项目费用计算有两种方式生成:一是能直接计算出措施工程量和相应综合单价的,按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得到措施项目费;二是不能直接计算措施工程量的需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系数来计算措施项目费。因此,若因工程变更直接导致措施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按下列2.1 调整;若工程变更没有使措施项目工程量和措施方案发生变化,只是引起了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费计算基础)发生变化而导致措施项目费发生变化的则按下列2.2条规定计算:

3.1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是指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新增项或减少项,或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量发生变化等。它们往往是施工方案发生改变引起的。此时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利一方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提出调整时,应事先将现在拟实施的的方案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能直接计算工程量的和综合单价的,按照实际发生变化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调整措施项目费用,不得浮动(因为国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参与竞争)。

(2) 采用单价计算的其他措施项目,可以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工项目的工程量乘以计价通则中第13.04 条第1 款规定的单价(即按本文中第1.1款所说的(1)(2)(3)(4)的单价)来调整。如果不利一方当事人未按上述条款规定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则认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不利一方当事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2 工程变更没有引起措施项目变化但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调整

工程变更没有引起措施项目变化但引起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的措施项目属于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其具体按如下调整: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属于按系数计算的,按实际发生变化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乘以相应系数,直接调整,不得浮动。

(2) 其他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需按实际发生变化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相应系数,计算出来后的费用还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为按照实际计算出来的金额乘以本文1.1款中第(3)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4 工程变更引起规费及税金费用的调整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规费和税金都不参与竞争,因此规费和税金调整时不考虑投标人报价浮动率。具体如下:规费的调整额=(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额+措施费调整额+其他费用调整额)×相应规费费率;税金的调整额=(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额+措施费调整额+其他费用调整额+规费调整额)×相应规费费率。

5 结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变更会引清单项目发生变化(包括分部分项项目和措施项目)和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费用调整。其中:清单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的费用调整涉及到新增项目的量和综合单价,此时应按变更资料算出新增的工程量和“新的综合单价”来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或措施项目费的调整。而工程变更只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则要根据原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偏差是否在规定幅度内来决定综合单价是否调整。如果不在规定幅度内则调整综合单价,并用变更后算出的工程量乘以新的综合单价调整分部分项费用或措施项目费;如果在规定幅度内,还要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偏差是否超过15%,若小于15%,则综合单价不调整;若超过15%,则超过15%部分的综合单价要重新调整,再计算出相应的费用调整。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 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第7篇

关键词 团购 大学城 大学生消费群体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如今谈到团购,这个名词已经完全不陌生了。然而,对于大学生而言,尤其是对于身处大学城的大学生而言,能真正参与到团购的机会并不多。不是在于大学生不热爱团购或者没有兴趣,而是在于大学城身处相对偏僻的郊区,但大多数团购都是在市中心热门商区开团,因此大学城团购网站开发可谓是相当需要并且紧缺的。

大学城团购网站,是针对大学生这个特定群体、在大学城这样的一个特定环境里所开发的。而大学城团购网站的开发,自然而然是为大学生所服务的,那么系统开发的目的,则是为了使大学生的生活更加便利,通过团购的选择多样性,降低大学生的生活成本。同样,大学城团购网站的建立,也是大学城内商家一个全新促销推广模式,使得一些濒临倒闭的商家通过团购这条途径,重新找到新商机。

1 系统需求分析。

本系统需要做到的主要功能有三个,即团购功能、团购验证功能以及团购合同的审批功能。

团购功能由用户来执行操作。用户在网站上可以浏览上架的所有团购,选择自己想要的加入到购物车中,再统一为订单支付款项,获得团购验证号完成团购。

团购验证功能由商家来执行操作。用户到商家店内消费时,将团购验证号报给商家,由商家登录到团购验证页面,输入验证号,匹配则代表验证成功完成团购验证。

合同审批功能由销售来执行操作。一级销售代表提交了合同之后,由上级的销售组长进行审批,若通过审批则再交由更高级的销售经理完成审批,否则合同再打回原处进行修改。

2 系统总体分析

团购网站分为前台在线团购系统以及后台管理系统。客户、游客和用户只可在前台系统进行操作,而管理员和销售人员则是在后台系统进行操作。

顾客使用前台系统来进行团购验证,一旦验证之后数据库将同步更新此团购号的序列将作废不再有效。

游客即为用户在未登录情况下的状态,只能进行检索和浏览团购信息,不得进行任何实质上的操作,不会对系统及数据库产生任何影响。而在游客注册之后,就成为了系统用户。

用户在登录后可以进行的操作有:用户使用和用户信息。用户使用即指用户检索浏览并购买团购;而用户信息则是指用户对自己本身信息的查看和修改。团购的购买记录和使用状况也包括在用户信息这一模块里。

系统管理员可以对商品、用户以及客户进行管理。除用户可以自己修改自己的信息之外,由于要保持前后台数据的同步一致,客户和商品的信息均只能由系统管理员来进行修改。

在进行功能模块的设计中,考虑到对于销售人员、用户以及客户的管理都是统一的信息浏览和信息修改管理,所以将这三者的管理统一到了“人员管理”中。而合同、团购已经订单则分为三个子系统分别单独管理。

在合同管理子系统中,具有合同录入和审批的两个功能,有销售人员来进行操作。考虑到历史信息的保存完整性,合作不具有删除功能,只可做录入合同的修改和审批操作,若是想要作废的合同,可以通过更改合同的状态来实现。

在团购管理子系统中,具有团购上下线、团购浏览以及团购购买记录查询的三个功能。团购的上下线可由合同中的规定上线日期和团购在线时间来进行自动上下线,有特殊情况也可由系统管理员来随时进行上下线的操作。

在人员管理子系统中,具有信息浏览和信息查看的功能。这里的人员管理子系统,涵盖了销售人员、用户以及商家三类人员,而只有用户本身具有信息修改的功能,销售人员和商家若需要修改信息,则需要联(下转第46页)(上接第42页)系系统管理员来进行修改。

在订单管理子系统中,具有订单浏览和订单修改功能。用户在下单时,只要未到最后一步确认订单的操作,均可以修改订单中的任何订单项的内容,或者整个取消订单,此时并不会产生订单流水号。当用户最后确认订单项信息之后,系统会产生一个流水号,生成订单流水号。此时订单项的内容已不可进行修改,只能填写订单的配送方式和订单付款的操作。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完成订单之后,用户可在“我的订单”页面查询历史订单信息。

3 系统设计

会员信息表(会员号,密码,昵称,姓名,注册日期,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生日,口味,兴趣爱好)

销售人员信息表(工号,密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状态,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生日,角色编号,经理)

销售人员角色信息表(角色编号,角色名称,角色级别)

商家客户信息表(客户号,密码,客户名称,客户地址,联系方式,分类,注册日期)

合同信息表(合同流水号,客户号,销售人员工号,生成日期,内容,成本价,销售价,状态,保补类型,团购号)

团购信息表(团购流水号,合同流水号,团购名称,客户号,团购内容,团购分类,销售价,销售状态,团购数量,已团数量,剩余团购,开始日期,结束日期)

订单项信息表(订单项编号,订单验证号,团购流水号,团购名称,销售价,订单项状态,订单项数量)

订单信息表(订单编号,订单项编号,会员号,订单价格,生日日期,完成日期,订单状态)

第8篇

据厦门市科技局 ,近年来,厦门市紧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深入贯彻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快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结合,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12年度厦门市登记技术合同3109项,较去年增长9.2%,技术合同成交总额高达59.28亿元,创历史新高,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50亿元指标,技术合同成交额较2011年(38.71亿元)增长53.14%,已连续3年保持40%以上的增长速度,平均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由去年的135.92万元上升到190.66万元,同比增长40.27%。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省合同总成交额80.57%,较去年上升近1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全省遥遥领先地位。 技术交易的快速增长,显示出厦门市科技创新的活力,纵观2012年厦门市技术市场交易情况,主要呈现出六大特点:

一是大额合同比例快速增长。2012年厦门市200万元以上(不含200万)合同317份,合同金额为46.67亿元,较去年增长54.74%。

二是电子信息技术仍是厦门市技术市场交易的主流领域。2012年厦门市共签订电子信息技术合同2362份,占认定合同数的75.97%,合同交金额为44.73亿元,占总交易额的75.46%,较去年增长近15%。

三是技术输出副辐射能力正逐年提升。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作为技术方,其签定的输出技术合同总成交金额为37.49亿元,较上年增长65.45%,输出技术中有25.71%的技术成交易流向本市、8.8%流向本省其他地市、55.08%流向国内其他省市、10.38%进入国际市场,并有一部分进入欧美等发达国家。

四是技术交易呈国际化的发展态势。2012年,厦门市引进技术为21.79亿元,较上年增长35.76%;技术出口为3.89亿元,较上年增长177.86%。

五是平均单项合同成交金额继续呈现上升趋势。厦门市2012年平均单项合同成交额由去年的135.92万元上升到190.66万元,同比增长40.27%,已连续3年呈上升趋势。

六是技术贸易机构不断成长壮大。到2012年底厦门市共有技术贸易机构568,其中技术合同交易额上千万的技术贸易机构有44家,较去年增长20%。其技术合同交易总额为46.50亿元,占全市技术交易额的78.44%,其中年技术交易额上亿元的有6家。

第9篇

【关键词】施工;工程;造价

一、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能否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关键在于施工企业的选择和施工合同的签定两个环节,为此,必须引进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在不完全具备公开招投标条件的情况下,为了使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筹建处应制定招投标工作的暂行规定。实施主要程序是:根据项目进度要求、编制招投标计划(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审查投标队伍资质,确定投标单位;委托设计院编制标底;编制、分送标书;由筹建处有关部室、处领导、设计单位、监理部人员组成议标小组、写出评标意见;经处领导集体研究、重大单项工程经请示上级后确定施工队伍,并参照国家标准――《施工合同文本》签定施工合同…。

施工单位中标后,发包单位不是放手不管,而是严格履行合同,经常检查,防止层层转包等问题。在施工合同中,为分解总承包风险,尽量做到包干包到位包到底。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实施,使工程造价在竞争中实现合理确定,保证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从根本上改变施工图预算超概算的现象,同时,在竞争中推动了施工企业的管理,增强了质量意识,提高了合同履约率。

二、提高控制造价意识,分解承包风险

1.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材料费在建筑工程中占有很大比重,一般占预算价值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由于建筑市场目前还比较混乱,材料采购价格失真,不法分子从中渔利,也使得占建安工程成本60%――70%的材料费用失去控制。因此材料用量、材料价格对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只有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才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签订前,应仔细审核、确定工程量清单、基本单价,控制主要材料价格。对于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筹建处统一采购,既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也有利于造价的控制,这些材料大都通过省电力局物资部门从主渠道进行招议标订货。主要材料费用的有效控制使整个施工阶段的造价比较容易地控制在承包价内。

工程技术人员随着工程进展情况经常深入现场、市场,掌握了解施工情况参与隐蔽工程签证。在材料价格上凡是需要询价的都逐一询价,以校正原有资料的失时之处。利用深入现场、市场的机会力争获取第一手资料,以便为日后办理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例如:在一工程中,施工图纸上多孔砖墙,其设计厚度要求240MM,当时市场出售的多孔砖厚度均为190MM。经过技术人员与工程部、监理部等有关人员论证,认为190MM厚的多孔砖可以满足施工图纸要求。为此,减少多孔砖砌体151立方米,该项费用节省投资4万余元;该工程的隔墙、吊顶,设计上采用新型材料TK板,图纸上指定了厂家,单价67元/平方米,经过市场询价,本地同样材料单价是19.15元/平方米,每平方米的差价为47.85元,此项费用节约14.1万元。

2.严把设计变更关,预防施工图预算突破概算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施工图设计变更较多,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材料代用等不可预见费用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为有效地控制造价筹建处制定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一般单项变更费用在3%以内的由施工单位在风险费中包干。超过3%的或施工单位未包风险费的,实行限额签证。一般变更项目工程部代表的签批权在2000元以内,超过2000元的项目要提请部门论证审批,超过20000元的,部门要提请处领导论证审批。实践证明该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各项不可预见费用的发生。大的设计变更,要先算账后变更,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在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的前提下,从经济效益角度衡量其利弊。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损失越大。如果在施工中变更,已施工的工程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三、推行单项或单位工程项目责任制,加强投资控制

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基于有效的企业管理制度。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实行单位工程按单项工程或专业项目化分,工程工号与技经工号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各个单项工程造价。工程工号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施工阶段严格审核施工组织方案、监督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工期等,从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经济工号在经济上采取措施,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进行动态跟踪、收集资料并分析各个时期的材料价格信息等。

在工程价款支付上,制定了有关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要求必须是负责该项目的工号、技经、财务、监理人员审核后,严格按已完成的工作量,报有关领导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10篇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5L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OO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2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g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时乙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6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5L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5L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合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

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第11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阶段进行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三条 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 跟踪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建设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建设周期较长(一般在一年以上)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

第五条 实施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含项目法人,下同)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同时,依据法定程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县审计局对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时,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管人员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诺要求。

第七条跟踪审计的步骤包括:

(一)决策阶段审计(建设项目前期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建设资金筹集情况、建设程序、征地拆迁、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预算控制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该阶段主要内容是对工程招标预算控制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该阶段审计不受金额限制。

建设单位将工程预算控制价报送审计部门时,应当附:①项目审批文件、计划批准文件(立项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消防图纸审核意见等)和项目分项概算、总概算;②项目前期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③施工图预算及其编制;④有关会议纪要;⑤与项目前期审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项目前期审计的内容为:①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是否符合经批准的项目计划;②项目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等前期工作及资金运用的真实性、合法性;③工程招标预算控制价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工程实施阶段审计

建设项目工程实施阶段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建设程序、工程造价、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主要分为初审和阶段性审计两部分:

1、初审,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的主要内容:工程招标投标的真实合法性、施工合同签订的真实合法性、工程监理及其合同签订的真实合法性、以及应由建设项目前期审计而未审计的内容。

初审时,建设单位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建设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关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及变更造价、工程款拨付等资料报送审计组。

2、阶段性审计,在初审完成后一般每月进审一次,每次审计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阶段性审计的主要内容: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情况、是否按合同规定施工、有无违规分包问题、工程款拨付情况、工程变更签证是否合规合法真实、变更签证造价是否真实合理等。

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①是否符合法定的审批程序;②产生的原因和责任;③变更部分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的真实性、合法性;④计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及其他计价文件的规定。

因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签证导致变更后的预算超过分项概算或者总预算的,建设单位应当于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签证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报审计组备案。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导致变更后的预算超过合同价的5%或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审计组现场见证。

(三)单项工程结算审计

单项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对整个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结算审计。每个单项工程审计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

审计机关在被审计单位交齐结算资料的基础上,对单项工程进行结算审计,出具审计结论。单项工程结算超过预算的,审计机关应当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查明责任,暂缓拨付超额部分款项。

对单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①是否高估冒算,虚报工程款;②是否重复计算,增大工程量;③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造价。

(四)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为:①与资金相关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是否合法;②建设项目用途、规模、内容和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计划;③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设计概算是否真实、科学;④建设资金落实、到位、收支情况;⑤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等资金使用情况;⑥竣工决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合法;⑦建设资金结余、基本建设收入核算包干结余分配情况;⑧项目的预期目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保护设施与工程建设的同步性、有效性;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形成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提出审计报告,报领导审批后及时出具审计结果。

第九条 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帐》,由主审负责登记。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记实(包括审计内容、项目现状、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要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第十条 对各阶段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处理处罚。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应当对项目投资管理、资金使用、投资效果等事项进行审计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提高投资效益。

第12篇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广告收入确认;应用分析

2017年7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经由财政部统一对外,其中规定非上市企业必须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该准则。新标准规定以控制权转移取代原有的收入规则的以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的重要依据,同时,准则中还明确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为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和计量奠定基础。随着主流媒体迭代和发展,传统电视广告业态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媒介传播渠道、内容和方式的多样化,使得作为收入主要来源的以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的广告收入的核算日趋复杂,在2021年广电媒体行业全面实施新收入准则的背景下,传统电视媒体广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何对这些业务做出规范处理成为实务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的基本要求

新收入准则规定收入确认采用“五步法”模型,其步骤为:第一,识别合同。识别合同就是解决合同成立与合同独立的问题。如果合同关注资产的转移,以控制权的转移为依据,经双方确认、权利和义务清晰,支付条件和可收回对价明确,同时具有商业实质,则可判定合同成立,反之则不成立。辨别合同是否独立,则主要在于区别合同是合并还是变更。合同合并指企业与同一客户先后订立多份合同只为实现一个共同目的,并且合同价格相互关联。合同变更则是要区别变更后是应当作为一份还是多份,操作时是按老合同执行还是新合同。第二,确定合同中的各种履约义务。确定单项履约义务的关键点在于合同中的某项承诺是否可以清晰地与其他承诺相互区别开,如果可以则说明该项义务应当可以被区别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看待。以此类推,合同有几个不同之处,即合同包含几个单独的履行义务。第三,确定交易价格。根据新准则确定的交易价格应考虑合同变量对价、主要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最后调整交易价格确定收入。第四,将交易价格分配到合同中的各种履行义务中。基于上述步骤,这一步的关键就是根据单个售价的比例或是打包出售时单独部分占比将合同价格分配到各个履约部分中。第五,实际执行时确认收入。在明确好每个单独履约义务的价格后,就需要在实际履约时确认收入了,根据新准则的要求,收入确认方法分为“时间段确认”和“时间点确认”,前者是基于某一时段内的业绩进度,分段确认;后者是在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二、电视广告收入确认面临的问题

(一)实际广告收入难以精确确定

传统电视广告中的4A广告年度投播通常签订的是框架协议,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合同金额和具体执行信息。这就往往会导致广告收入确认的延迟和不精确。尤其当广告订单发生临时调整时,由于双方确认过程繁琐,财务与相关业务部门信息沟通不及时等,往往会导致财务信息滞后,财务拿到的原始订单上的广告金额可能并不是最终确认的金额,这些情况的出现难免会导致广告收入的误入,影响收入确认的准确性。此外,因合同中广告没有标明具体播出时间,按照新标准被认定为(广告时段)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综上所述,只能依据每次播出前下达的媒介订单(详细列示了播出时段、播出内容等信息)锁定具体的时段和播出金额,经客户确认后作为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凭证,确认广告收入。框架合同和正式媒体订单构成了一揽子交易的本质,合并为同一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广告播出订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广告收入确认的精确程度。

(二)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难以界定

电视广告常常采用的是“套餐经营”的方案,即在广告期内,客户可选择多个不同单价的时段进行组合播出,以达到持续的广告效果。这样的方案直接影响到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难以区分界定,过去往往是作为一揽子交易,按照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处理方式确认收入,既增加了财务风险,也与收入准则相悖。例如:套餐广告类型包含15秒和30秒的组合硬广方式,为了增加客户黏度,现在还会加入少部分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推送等组合播出形式,合同往往会将各种播出形式组合,和客户确认最终确定一个合同金额总价。但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不同秒数的硬广,按次数计量的新媒体推送应当被作为三种不同类型的单项履约义务分别区别对待。

(三)收入确认的时点不确定

传统电视广告收入确认存在财务与业务分离,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部分存在广告补点,赠播等形式的广告收入确认的时点存在不确定,直接影响广告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收入虚增的风险。新的收入标准明确规定了在某一点或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要求。传统电视广告订单通常在一段时间内衡量播出情况,在一段时期内确认履行义务,但是其中对于类似具有收视率保点计价CPRP的广告则应以“某一时点”确认广告收入,只有达到了约定收视率保点数才算满足约定履约义务。只有在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收视点或者是完成了合同约定的赠送播出后,才可以按完成的时点确认收入。

(四)广告出现的时间界定困难

随着传播媒介的不断拓宽,“两微一博”的新媒体方式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到传统电视广告的整合营销当中。互联网上的广告形式不像传统电视广告有明确的媒介订单可以直接一目了然。新媒体形式的广告往往会与活动、节目等项目结合,品牌线上的推广很难精准界定广告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时间,这也就会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广告收入的确定,企业应收账款的统计等,给企业后续经营管理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三、电视广告收入确认的建议

(一)及时更新广告财务管理系统

当前大多数企业都已经实现了财务系统的自主开发和使用,其中有些企业更是已经提前实现了财务信息共享系统。集中、科学的系统化管理是广告财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应不断地更新和优化广告财务管理系统,以此来更好地贴合不断变化的会计准则和广告市场变化的需求。通过系统更新升级来解决实际广告收入难以精确确定的问题。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在优化时要将最新的会计政策与前段业务最新信息融合,实际操作中应该重新梳理优化电视广告播出从下单、排期直至播出的财务管理流程。让财务管理工作能在前段进行干预和知晓,对于补播、赠播等的情况能够通过系统实现相关业务信息的及时共享,财务可以通过系统主动并且及时获得,而不是仅仅依靠传统人工交接的信息传递方式,借此提高电视广告业务板块中财务人员及时、真实、准确地核算能力。

(二)强化专业知识培训

新准则更强调财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判断力。为了避免由于财务人员对准则不熟悉而造成会计处理方面出现问题,企业应当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一方面,对企业业务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以便于财务人员能够不断充实和更新专业知识和提升业务能力,对于收入确认的时点把握更加精准;另一方面,企业对财务人员应在制度上做出相应的激励措施,可以从制度和奖励方面,促使财务人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奠定坚实基础。激励财务人员跨领域合作,尽量能在广告刊例价格的制定和合同内容签订时给予经营部门和相关法务部门提供专业知识指导,力争做到在合同中明确区分各个单项履约义务,未雨绸缪,以此为依据,避免后续各项业务混淆难以区分计量,违背新准则要求。

(三)优化合同管理

新收入准则具体实施中的第一步是确认签订的合同。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与相关部门提前交流沟通,根据新准则对企业的广告合同模板、签订条款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将合同的签订与会计准则、核算要求相结合。通过规范合同的订立,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尽力做到在广告合同中区分各个单项履约义务,对广告播出的时间,刊例,折扣,赠播,补播等事项应明码标价,以避免因不明确的合同协议而引起的后续争议。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参照之前要求在实际管理中做好前期广告合同审核工作以及中后期逐步落实合同的实施状况与收入确认相一致的跟踪与管理。

(四)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的沟通

各种新媒体广告形式的出现丰富了传播媒介和内容,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广告出现的时间不统一和变化多端。广告财务管理特殊性在与它不是单纯的会计处理,它还涉及业务处理。广告财务工作人员不单单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量,还要保持与业务部门的及时沟通,以便于第一时间知晓和获悉前段业务端口的信息变化,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同时企业应该加强收入确认的风险把控,让财务人员参与到广告合同和订单的审核管理中,对于广告合同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时更新,企业应当重视财务人员的前段干预和把控。

四、结束语

目前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在电视广告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存在不确定性。新的收入标准是基于收入合同,对交易各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给予相应的法律规范和保护。在此基础上,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提前制定计划,加强流程管理、强化专业人员的培训、优化企业财务系统,在此基础上让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这将有力地推动广播电视广告业务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对传媒业的蓬勃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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