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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

时间:2022-06-13 14:21:38

营改增政策

第1篇

1994年的税制改革形成了营业税跟增值税并存的格局,造成多方面的弊端。 2011年11月17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政策进行明确。上海作为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本文将通过对上海营改增试点分析,对营改增试点政策进行总体评价。

【关键词】

“营改增”;营改增试点;营改增政策

1 上海营改增试点解读

1.1上海营改增扩围的对象、税率和征收率

2011年1月1日起,我国已经对上海的一些试点行业开始实施营改增。原先对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我国对其实行17%和13%两档税率,在营改增开始试点时,政策对其新增设了11%和6%两档税率,把11%的税率用于交通运输业,而对诸如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实行6%的税率;对于试点领域的纳税人,以增值税免税和记征即退来代替了原先实行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而对于原先政策所规定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不做修改,可以在试点期间继续延续使用;在试点地区里取得的所有营业税收入,改证增值税之后也不做处理,仍然将其归属于试点地区。

1.2上海营改增试点的效果分析

1.2.1上海通过营改增实现了税法制度的统一、消除了重复征税、调整了税收结构,改变了增长方式。

首先,营改增从制度上由工商业征收增值税,而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二元税制,向工商业和服务业统一征收增值税的一元税制转变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其次,通过营改增消除了服务与服务之间的重复征税和产品与服务之间的重复征税这两方面的弊端。再者,营改增不但能够服务业增值税负担,而且通过抵扣传导机制能减轻工商业增值税负担,并提高企业所得税的负担,从而起到降低流转税、提高所得税、调整税收结构的目的。最后,服务业营改增通过结构性减税,有利于减轻企业增值税税负,解决了从我国长期存在的爆发式增长方式,使得税收由爆发式增长向稳健可持续增长转变。

1.2.2产业联动效应逐渐显现

从上海实际效果来看,“营改增”促进了服务业内部的专业分工和协作;促进了服务出口和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与分离;促进了服务企业落户上海和开拓外地市场的竞争力。所以从整体上看,由于营改增而产生的产业之间相互牵动的效应明显出现,且效果甚优。

1.2.3服务业营改增之后,一方面企业税负的变动对企业经济行为产生了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企业行为变动也对产业和地区经济产生了影响。

首先,实行营改增之后,许多试点企业出现设备更新加快、服务外包增多、议价能力提升、竞争能力增强、境外业务扩展的现象,这些显然大大提高了试点企业的营业水平。其次,对于营改增的实施,经济结构也得到了很大的调整,推动了许多重点企业的发展,产业层次也出现大幅度的提高,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渐渐出现了很多的新兴产业,大大增强了区域的竞争优势。

2 营改增试点政策总体评价

2.1营改增政策的正面效应

从以上上海营改增试点效果开看,我国试点政策总体呈现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专业化分工步伐加快趋势。主要体现在:

2.1.1方案设计比较科学合理

政策试点对象和税率的设置充分体现了结构性减税的要求。一方面,试点对象选择较为恰当合理,把服务业纳为营改增的重点对象,可以使其一直作为增值税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作用得到很好地发挥,其连接、传递和辐射效应非常明显。另一方面,营改增中的税率设置总体合理。试点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新设11%和6%两档更低税率,并对出口劳务实行零税率和免税,不仅可以发挥让试点企业得益的效果,而且还会使其相关的上下游企业大大受益,让企业明显感受到税改带来的减税效果。

2.1.2明显的减税效应

首先,营改增可以产生很大的减税减负的效果,其中的小规模纳税人确实能够很好地受益。“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流转税率由5%的价内营业税变为3%的价外增值税,这个减税政策实施后作用非常的明显。同时,继续加大“营改增”的改革试点力度的做法,也相应的为结构性减税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次,“营改增”实施以后,企业体现出更明显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现象,进一步的显现出其中的优势,也促使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得到了增强。

2.1.3加强了税收控制功能

多年以来,我国增值税的税控体系可以说是已经十分严密了,但是营业税防控方面却显示一直十分落后的局面,许多行业出现严重的偷税漏税现象,但“营改增”之后,对于对增值税的严密税控体系的运用,可以有效的防止企业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这便一定程度上增加税收的总量。

2.1.4制度创新大显成效

税收制度一直被看做是加快形成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制度环境中的突破口,制度创新能激发经济的新活力。上海作为中国一大先导性城市,其拥有齐全的服务业门类,发挥的辐射作用尤为明显,营改增政策首先选择在上海先行试点,有利于其后为全国试行改革积累丰富的经验。

2.1.5政策引导作用突出

营改增政策可以对企业优化供应链、转变经营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方面进行有效的引导,进而起到大大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作用。同时政策的制定还促使企业扩展了自身的经营空间范围,增大了服务出口的数量,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商品和服务的出口竞争力。而且,营改增政策还可以引导企业把固定资产更新速度不断提高,加快自身技术改造创新,可以使税负出现大幅度的下降。

2.2营改增政策存在的弊端

2.2.1营改增政策的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会增加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也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它会使得部分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有所增加。而且,货物运输服务作为物流企业最基本的服务,其只有较少的实际可抵扣项目,这便会导致试点后,企业的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另外,根据有关物流协会反映,从事单一运输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税负也明显有所增加。又如,对以信息服务为主的企业来说,由于人力资源过于密集,成本多为工资支出,政策也会增加其一定的税负。

2.2.2营改增政策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不明确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其积极效应明显,使试点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大幅度上升,且未来能带来更好的效益,甚至可以相应的扩大的税源。但短期来看,地方政府判断会带来税收的减少的效果。但实际上到现在为止,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一直没有确切可靠的数据。

【参考文献】

[1]魏陆:上海“营改增”试点政策效应的分析与完善 ,税务研究,2013年04期。

[2]周振华 孙福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系列报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研究,格致出版2013年版。

第2篇

2012 年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以来,目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及现代服务业已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它们提供的劳务不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及现代服务业的税率相对比较低,分别为3%和5%,营改增后税率都不同程度的提高,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为11%,电信基础业务税率 11%,电信增值业务税率6%,现代服务业税率6%,其中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 17%。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和税率的多样化也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一、营改增后企业增值税筹划的需求分析

(一) 营改增企业需要通过筹划来降低纳税风险营改增

从部分省份、部分行业试点开始,按照计划,截至2015 年底营业税所有行业彻底改征增值税。在营改增的过程中,相关税收政策实施方案也在不断出台。作为营改增的企业在实现纳税人身份转变后,必须要做到依法纳税,才能实现涉税零风险。而依法纳税的前提是营改增纳税人必须熟悉并正确掌握现行的税法。然而营改增纳税人并不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当前的税法政策,短时间内很难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营改增的相关政策、纳税申报程序,这必然会导致营改增企业无法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正确抵扣进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时缴纳税额、履行纳税义务等问题。这些非主观故意的偷税、漏税,延迟纳税情况的出现会极大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进而对企业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作为营改增企业急需进行税收筹划,要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尽快熟知现行增值税法,并按照增值税法要求设账、记账,全面及时了解掌握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和纳税申报程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不断提高企业增值税纳税能力,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企业纳税活动,在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还能获得节税收益。

( 二) 营改增企业需要通过筹划来降低税收负担

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对于原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总体是下降的,因为原有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之前,所购买的各类营业税劳务都只能取得营业税发票,进项税都不可抵扣,营改增后,原有增值税纳税人就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大都可以抵扣,所以,税负普遍下降。但对于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税率却是普遍上升的。由于增值税实行进项税抵扣制度,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的高低就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现有文献研究表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上升较多,原因是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之前大部分都已购置了运输工具和设备,导致当前可抵扣进项税额小,再加上高速公路收费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及部分加油站使用普通发票等。而其他行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也会不同程度出现进项抵扣较少,导致税负上升的问题。营改增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于是按照 3% 的征收率来征收增值税,相比营改增之前,税率都普遍下降,加上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额要进行转换,税负就会进一步降低。因此,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的上升就会推动这些企业产生主动通过税收筹划安排,合理安排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纳税行为来减轻税收负担的需求。

二、营改增后企业增值税筹划策略分析

一般劳务销售情况下的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分析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前者实行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制度,余额为增值税应纳税额,后者实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那么从节税的角度来说,企业如何对纳税人身份进行选择呢? 本文将从营改增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角度来给出筹划依据,尤其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进项抵扣少的情况下,特别需要通过纳税人身份选择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一般来说,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实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因此在劳务销售额一定的情况下,其应纳税额是固定值;作为一般纳税人,劳务销售额一定的情况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意味着应纳税额越少,或者说抵扣率越高,应缴增值税款越少。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劳务的销售,一般也都会有劳务或者货物的购进,作为劳务或者货物购进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是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劳务的采购对象还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劳务的采购对象呢? 我们知道,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采购对象,企业可以直接取得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采购对象,则只能取得税务局代开的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计征的劳务增值税发票,或者取得普通发票,而取得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的。从进项税抵扣的角度来说,在劳务销售额一定的情况下,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采购对象,进项税额抵扣较多,税负轻; 而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采购对象,进项税额只能按3%抵扣,或者进项税不能抵扣,税负重。但现实当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生存必然降低销售价格,使其销售价格低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进而来吸引采购商。此时,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采购对象未必是最佳的选择。

因此,如何选择采购对象应该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营改增从2012 年试点以来,增值税劳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部分行业税负短期有所加重,有些行业税负略有降低,为了顺利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国家层面也陆续出台了一些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措施,以此来减缓此项改革给企业带来的较大税负波动。作为企业自身一方面要结合当前的营改增税收政策灵活运用税收筹划方法,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有效减轻企业税负,降低税收风险。除此之外,营改增企业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这些企业的增值税被纳入到抵扣链条之中,因此,加强营改增企业的税票管理、注意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时间、纳税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等方面的关注度是非常必要的,这些是企业税收筹划能否实现的重要条件。为此,营改增企业需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让其尽快、全面、系统地掌握增值税纳税的相关政策及规定,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3篇

“营改增”作为我国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政策,对于企业的各项管理都起到了很重要的影响,特别是财务活动和税负等。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营改增”政策也不例外。它对企业的影响既有正面的,又具有负面的。本文主要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营改增”相关政策对企业税负的正面影响

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我们将“营改增”相关政策对企业税负的正面影响大致归纳为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一些行业的税负与原来相比减少了。我国之所以要实施“营改增”的政策改变,从国家的宏观角度来说,其目的是为了能够让企业的财务活动以及其他管理活动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与趋势。因此,国家相关部门为了能够实现对当前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的目的,并且在详细的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营改增”政策,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能够实现我国传统的税收格局与模式能够向减税的整体计划的方向的转变,从而使得企业的税收压力能够适当降低,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当前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增值税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意义,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第一,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税负,从而有利于降低市场活动主体的经营压力,能为其带来积极的影响;第二,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市场发展对经济活动的优化作用的发挥,能够对企业各方面的发展产生一种正面的激励作用,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当前“营改增”政策的试行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为很多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还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在交通运输行业。在原来传统的营业税的计算方式中,不能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外购服务费进行抵扣,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税负。而就爱那个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在很大程度上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增值税的抵扣环节联系起来了,从而便于企业在经过详细的税务筹划准备之后,可以有效减少税负。比如,在交通运输企业中,假设其当期的交通运输费用为30亿元。那么在营业税更改之前,企业要缴纳的税额就为0.9亿元。而在营业税变为增值税之后,则其税费为3.3亿元。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还有15亿元的外购服务费用,则这一部分的税额为2.55亿元。因此,通过二者税额的抵扣,可以得出“营改增”之后,该企业要缴纳的税额为0.75亿元。与原来的营业税时的税额相比,减少了0.15亿元。因此,通过这一计算就可以看出,“营改增”相关政策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2.“营改增”相关政策对企业税负的负面影响

“营改增”相关政策的推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某些企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但是不可否认,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营改增”政策也不例外。对于某些行业和企业来说,它确实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并没有真正地享受到这一政策改革带来的减少税负的优势,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负,比如一些物流和建材行业等。当前我国的建材企业大多是私人创办的,常常会在某一时期内开展很多的现金交易的活动。但是根据我国当前的税收制度,这类活动的金额是无法开具增值发票的,这就使得企业在很大程度上难以获得抵扣的凭证,从而使得企业的税额不能得到有效地减少。而且建材企业的商品一般都要通过物流运输运往买家,在这一过程中,很多货车的司机不乐意接受建材公司开具的燃油或者维修类的发票,同时工人的工资和过路费等费用也不能和税款进行抵扣。因此,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拉大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差距,从而导致“营改增”政策推出后这些企业的税额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而且这种税额还不能得到政府的补偿,这就更是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

二、优化征税制度的相关对策与途径

在“营改增”相关政策推出的背景下,我国很多企业的税负都发生了变化。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变化都是有利的。因此,为了让“营改增”政策的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对所有企业的税负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就要对当前的征税制度进行优化。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我国的税收政策,成为了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其具体措施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注重对企业的引导,提高企业的议价能力

企业的议价能力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影响自身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这一能力的高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利润的提升。因此,在“营改增”的政策背景下,优化征税制度的过程中国,要加强和注重对企业的引导,提高企业的议价能力。对于一些混合性较强的企业,要对其销售模式进行适当拆分,并且制定出不同的税率,从而引导企业对其结构进行一定的变更,设立一个独立的缴纳税务的主体,从而让企业能够拥有一个较高税率的进项税的抵扣额度,减小企业的税负。首先,企业要加强和重视自身的信息化建设。企业的议价能力是和企业所获取的信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企业对当前市场中的信息不了解或者了解得不全面的话,就会让企业在议价的过程中陷入被动的局面。因此,企业要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为搜集最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其次,企业可以采取集体议价的形式,避免议价过程中出现不利影响因素。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而言,完善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搜集市场信息等,都将花费大量的成本资金。因此,他们可以采用集体议价的形式,让所有参与议价的企业一起搜集和分析相关的市场信息,从而有效地降低自身的资金成本。

第4篇

关键词:营改增;影响;应对策略;会计核算

现如今,国内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国务院决策进行营改增的具体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各个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保证百姓的利益,完善税收政策的内部结构,防止重复征税以及切实保障公平的税收政策等等。营改增税收政策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开,同时这个政策也是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等相关政策中的关键。

1.营改增的进程及意义

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进程越来越快,国内对于税收政策的革新也越来越关注,营改增是国内近段时间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增值税往往使用在制造业,是我国对集团进行产品贸易、发展服务业和加工技术完成它附加价值而征收的税金。营业税一般使用在服务行业,本质上是国内提供税务工作、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集团或个体的营业收入收取的税金。增值税避免了重复征收税额,并且承担的负担较小,而营业税容易导致重复征税,并且有较大的税收负担。目前国内社会经济市场不断快速发展,原有的税收制度矛盾越来越明显:征收的广度有多种阻碍,抵扣体系不成熟,比如说不一样的集团进行不同固定资产进行征税时采用不同的处理;无法顺利进行专业化工作,某些公司会形成所有产品全部由内部公司生产,和另外的公司没有更多的沟通与合作,阻碍了进一步的专业化进程;出口税则进一步方便集团进行跨国贸易;传统的税收体系有产品以及服务,然而这两个的不同之处越来越不清楚,这在很大程度上为税收控制增添了很多矛盾。对于如今国内税收政策方面产生的种种矛盾,国务院及时地进行营改增政策,同时在某些区域开始进行试验,这可以帮助国内继续发展税收体系,防止重复征税;促进集团的专业化,推动工作的分类细化;帮助集团减轻负担,推动内部的进一步发展;促进贸易、消费以及出口三方面推动社会经济的进一步成长。营改增税收体系是正面的积极的财政体系的关键一部分。此次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改革涵盖了计税范围、税率、计税模式、计税依据等等,营改增的关键目的是为了减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推动第三产业的进一步成长。利用多种形式的税收工作保证行业税收负担不会有很大的波动,同时尽可能应对重复征税矛盾。这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里程碑,在很大的程度上革新了如今国内的流转税体系,国内流转税体系发展逐渐成熟。

2.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对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税收政策根据经济内部结构优化进行具体工作,为进一步激励第三行业特别是现代化服务行业的进一步成长,鼓励增值税代替营业税,防止集团重复收税,降低集团的税收负担,因而让产品以及服务这两个方面行业拥有标准化的税收体系,国内社会经济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这个条件。集团在进行营改增税收政策同时,也会给自身带来很大的挑战。2.1有利于防止重复征税研究增值税及营业税的税收准则,增值税往往受几个因素的影响,主要是营业利润和标准的增值税税率高低,营业花费里能够抵扣工资的比例决定,但是营业税税金往往由营业利润和标准的营业税税率决定。根据这个不难看出,营改增税收政策对集团产生的作用一般表现在税率高低、毛利率以及营业花费里能够抵扣的工资所占比率。2.2性质不同,税改影响不同。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化服务业方面营改增的作用是利好的,本次营改增税收政策能够使得第三产业的专业工作更加细化明确,推荐了第三产业的中心力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使得利润进一步增加。在实施改革以前,营业税涉及的广度很大,经常导致重复征税或者是全额征税,这会导致税收负担增加,在第三产业的集团一般会由于沉重的负担而阻碍了进一步的发展,使得第三产业的发展得不到提升。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把服务业当作核心的第三产业杜绝了重复征税,降低税收负担,同时推动第三产业的工作更加科学、更加明确,进一步提高社会市场活力,提高利润,并且扩大内在需求,有利于国内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然而营改增税收政策会使第二产业的税收负担增加。2.3使得企业的营业额收入发展受到阻碍进行相关的营改增之后,企业进行增值税往往根据6%的标准,偶尔企业的劳动花费涵盖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等等不可以拿来抵扣的增值税,所以结合传导体系,税收负担需要有集团自身承担,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税收负担。类似于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一般前期工作的投资金额很大,建筑公司花费当中进项占的比例相对较小,提高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工作当中的税收负担,原因主要是建筑公司在流通中,劳务以及其他费用以外基本上都能够取得增值税票据,原材、人工和其他的花费往往不可以进行抵扣销项税。

3.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3.1对会计项目的影响营改增实施工作之前,对于营业税的缴纳,会计往往利用“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进行计算。实际关联的增值税服务相对复杂,具体的分类种类众多,给会计的计算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而且对于会计种类来说,要关注和他密切相关的联系,实现贸易折让的同时,进项税额也相应流动。相互联结的纽带导致了会计计算工作更加复杂。3.2对财务账单的影响在以前的税收制度中,上交的营业税额都能够在利润数据中体现出来。但是进行了税务改革后,这一项目不可以计算入内,而是变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目,如此一来,这项税额不可以在利润数据中体现,使得利润数据的净利润有所改动。相应的变动会是集团内部运营成本的体现也同样发生波动。3.3对企业获利及所得税的影响在进行改革之前,上交的营业税能够计算进“营业额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因获利同时能够减去其税金成本,企业获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但是进行了税务改革之后,它成为一项单独的数据,不可以进行年度获利的时候减去这个数据,也就是说在营改增之后,企业的年度获利有所提高。因为获利的提高,所以集团所得税也会相应提高。3.4对票据控制的影响改革以前,集团的票据相对单一,能够利用相应的营业额核算上缴的营业税。营改增实施以后,因为增值税是根据凭票进行抵扣,对于票据的控制很关键。使用增值税票据需要按照我国一定的标准,严格区别增值税专用票据及普通发票的不同,根据不同的比例核算上缴的增值税。如果相应的工作有折让或是票据有错误的现象,就要使用红字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专用票据的控制及使用流程中,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控制。避免有虚假谎报或是开具假票据的行为。

4.企业面对营改增时的税收规划

营改增税收政策有利于集团的长远发展,帮助集团防止重复征税、降低成本负担等等方面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各个企业的市场地位、运营性质不同,就会导致某些集团的税收负担降低或是提高两种现象。在营改增税收政策在我国大范围内实施以后,我国政府和所有的集团要更加明确这个政策,合理规划各自企业的发展,尽可能准备充分的适应这个制度。这项政策是结构化减税以及财政制度的改革,通过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推动式的集团可以更加快速的发展。然而,在某些地区的试验表明,某些集团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熟悉这项制度,工作当中关注度较少或者是工作失误等等使得制度的成果并不理想。所以,公司企业需要以整体、科学的角度研究营改增税收政策,主动在工作当中调节不适合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工作,全面革新企业税收结构对于适应营改增税收政策是很关键的一步。4.1各大企业需要进一步研究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有关制度需要更加全面彻底地探索税收政策,尤其要熟悉本行业、自身企业关系的对应领域的标准,结合自身的运营状况做出相应的准备工作,在最大程度上使得营改增税收政策变为自身成长的平台,降低社会带来的负担和矛盾。4.2针对营改增税收政策转化小规模范围纳税者结合国内有关税法,实施营改增工作以后,普通纳税者的税率维持在6%,小规模范围的纳税者为3%。对于普通纳税者在进行同一贸易时,小规模范围纳税者的上缴税金更低。所以要结合社会以及自身的发展情况,将普通纳税集团分成几个小规模的集团,或是把企业的大规模服务变成几个相对较小的业务,可以使用3%的税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负担。

5.营改增影响下的会计核算战略

5.1做好纳税整合工作"营改增"条件下,公司企业要结合本身的发展状况,明确了解营改增的长处和短处,积极调节整合税收制度。首先,要把营改增作用与会计计算当作关键基础,优化相关的制度标准,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优化会计项目标准,明确账单及计算标准、过程等等;调节财会数据及研究模式;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其次,要求集团站在长远的角度,革新税收负担变化形式,由此减小税收波动对于发展利益的作用,这要求企业进行资源采购、交通运输、商品以及科学技术革新中主动寻找可以保障商品以及工作水平,同时拥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部门进行沟通协作,这样利用税收抵扣减小成本花费、提高利润,从而更加科学地适应营改增制度。5.2提高财务工作者的素质,进一步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条件下,企业需要关注制度对于会计计算方面的影响,给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的训练,着重培训、了解增值税的会计项目以及服务的登记形式,进一步掌握有关增值税进项税流通、减税或退税的会计解决模式。强化含税资金的解决办法,记录在主营服务收入中,需要变成不含税获利。明确进行账目登记时,有关增值税会计的记录流程。强化有关工作人员对于票据的控制意识,保障根据发票进行账单记录。5.3提高专用发票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可以提高企业降低运营管理的风险,保障企业的根本利益,在开具票据时往往需要科目完整,和具体的贸易信息相一致,书写规范,合理加盖票据专用章以及财会专用章,同时在指定的日期内开具;如果在开具票据当中,有信息错误、号码信息不一致的现象,就需要马上作废;使用票据当中,要准确核查票据的开具日期、资金数额、印章真假等等,同时附好相关的凭证;如果有违法作假,就要举报到相应的单位,尽可能降低风险,推动企业正常的发展。结语本次营业税改增值税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计算复杂,集团公司应仔细研究推行“营改增”后影响企业利润预期的关键点,需要从税收筹划、会计核算等方面积极探索实现集团公司减负增效的应对策略,从而有助于集团公司合理经营、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吴金光.“营改增”的影响效应研究——以上海市的改革试点为例[J].财经问题研究,2014,02:81-86.

[2]吕晨.金融企业实行“营改增”的影响和对策分析研究[J].品牌(下半月),2015,08:171.

第5篇

【关键词】 增值税 营业税 企业 财务管理

在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课征中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价款和费用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营改增是税制结构调整中的重要一步,意在解决重复征税,完善税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改革带来企业税负的变化一直备受关注。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逐步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的实施对现代企业特别是服务类型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现代企业要清楚认识到营改增给自己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合理调整和安排自己的财务活动。本文为此具体探讨了营改增政策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政策的具体分析

营业税是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资产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两种税是平行税,征税范围互补。当前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都已经是兼营或混合经营,会加重税务部门的征管和纳税人会计核算难度以及影响纳税的准确性。营改增是我国经济转型的切入口,从试点到推广,营改增完成了我国税制改革的关键一步,其对企业财务的影响现也已经开始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步体现.营改增自试点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大关注。据有关数据统计,目前已有12 万户企业已参与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并且随着营改增后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日益完善,相信未来参与营改增的企业将越来越多。可以说,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和增值税改革的一个必然结果。

政府在整体税率的设计方面,还有简并下降的空间,当前增值税的税率分成:6%、11%、13%、17%,除此之外还有简易征收率3%,被大家诟病,增值税搞的有点像产品税。这不光影响企业经营,也影响了抵扣链条的完整程度。除非以后的抵扣环节税率统一,否则一定会有待遇不公、抵扣不足的情况发生。税率不简化,企业也肯定想尽办法钻空子,政府部门也可能借机寻租。

2 营改增政策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2.1 对企业纳税处理产生影响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企业最终支付的增值税之间的差额来输出税和所得税, 抵扣的进项税越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就越少。因此,不少营改增企业想方设法要尽可能多地抵扣进项税,以降低企业增值税税负。但是,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都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必须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当前营改增企业在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满足规定范围、规定时限、规定凭证三个条件,否则将无法正常实现抵扣。对于免征增值税的13类项目,“营改增”企业必须关注符合免税的条件和审批程序,有些涉及政府审批的,应取得相关批文,同时保存相关资料,待税务机关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

2.2 对企业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现金流量表是企业财务报表的一个重要方面,现金流量表项目一般分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营业税被取代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规定,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所有支出均计入投资活动下“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而营业税被取代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所有支出需分项列示。比如某某公司以1000万元承接了红酒溯源系统的研发,公司拿出400万元委托一家专业研发机构完成。在营改增之前,按照5%的营业税率,公司应缴纳50万元的营业税。但改增之后,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及其计算方式,公司实纳税额为33.96万元,节省了22.64万元。虽然要征6%的增值税,但因开发系统软件、购置硬件设备等可以抵扣,服务业板块实际税负低于3%。从这一笔交易来看,公司要交多少税,研发机构要交多少税,都可以清清楚楚地算出来,这就增加了税收的透明度。

2.3 对税款计算内容产生的影响

据统计,关于增值税的法规文件2010年有650项,2011年有569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完成申报任务要填300多个表格。这对企业的会计、财务系统和电子化要求都很高。在面对营改增的时候,很多企业需要通过人员更新、流程改造和系统重建才可以合规地缴税。同时增值税的征管程序比较复杂,对企业也造成了一些影响。据了解,运输企业集中采购汽油,可以在中石油、中石化拿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专用发票。但是单车到加油站加一次油,加油站没办法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专用发票,获取专票的程序比较复杂,影响了企业的抵扣。

3 营改增政策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营改增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长远来看,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增值税抵扣链条会逐渐完善,实际上是给了企业降低税负提供了条件,也推动企业升级,有利于新创业、新投资。但是企业在发展中也应该有相关对策。

3.1 调整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营改增涉及了从营销到服务、从内部财务管理到外部业务规则的诸多领域,是对企业全方位的考验。虽然营改增虽然只是税种上的变化,实际上造成的是整个会计核算体系的改变。当前一些行业快速发展,很多业务和规则出台随意性强,因此积累了大量低效过时的产品、规则、流程。如果借此机会对原有业务规则、管理流程和资费营销案进行清理,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对支撑系统减负,就像进行一次体检,排毒养颜效果好。

3.2 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

企业可以考虑提高运营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开源节流。在采购环节必须要了解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以前采购考虑的因素就是价格最低,但现在把含税的因素加上,价格低也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比如,一些企业营改增后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简易计征,但下游客户可能倾向于采购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进行抵扣,这就形成倒逼机制,企业必须完善经营,否则将面临淘汰。现在营改增正倒逼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财务水平,仔细核算整个运营环节的税负变化情况。粗放式的经营必须有所改变,企业得考虑按照市场的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结构调整。

3.3 积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营改增对现代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在这种形势下,做好税收筹划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现代企业应该以营改增为契机,在企业中成本专门的税收筹划部门,对国家税收政策进行了解,然后对自己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实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提高现代企业的收益。

3.4 利用改税契机,加强纳税筹划

新税政带来的财税商机,对新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可以明确表现为国家直接降率(多数由原营业税税率5%降为目前增值税征收率3%)减负。但对一般纳税人,则需要借助新税政提供的各种优势,并结合各纳税主体的具体实际,通过发掘更多的客户资源和制订最优税收筹划方案来实现。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3.4.1 营改增这一税改制度为试点企业提供了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机会

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挖掘客户资源来实现税负的转嫁,因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涉及到流通环节,纳税主体可以利用流通环节中的税负转嫁来实现减少新增税收的目的。比如,增值税存在进项税额抵扣,流通环节中,客户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可增加增值税抵扣而减少税务成本。因此,在同等服务质量和收费的条件下,一般纳税人可以利用营改增的这一条件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

3.4.2 积极研究营改增税收政策中的特殊条款规定来拓展客户资源

比如,新政策中规定,营改增试点行业中经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主体,在提供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的,可以获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大大降低纳税主体的税务负担。可以说,营改增税收政策目前属于试行推广阶段,必然存在较大的优惠政策空间,只要企业财务人员用心研究这些政策规定,必然可以从中找到减少企业税负的对策。

4 结语

总之,实行营改增政策是顺应经济发展的必然之举,现代企业应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深入研究评估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业务财务方面的影响,切实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蔡赛梅.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企业的税务筹划[J].中国总会计师,2012(10):102-103.

第6篇

一、“营改增”实施原因

(一)营业税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营业税的含义指的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营业额实施征税,每当营业额达到一定的限额,就需要进行营业税的缴纳。并且营业税不能在企业税收中形成抵扣,在无形之中加大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体现在服务与商品上面,价格也大幅度提高。国家为了彰显税收的公平与公正,进行了税制的改革,减轻部分企业经营过程中承担的高负荷的营业税,实现公平公正的效果。

(二)营业税影响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中性”特征是增值税具有的显著优势,在税收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增值税公平、公正的效果,保证每个企业在征税过程中都收到公平的对待,在公正公平的这个基础之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长足发展。虽然增值税的发展普及在企业之间也较为广泛,但是还是存在一些企业没有采用增值税制度,导致增值税在发展过程中很难体现公平公正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增值税的“中性”作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增值税实际过程中是对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只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由消费者承担最终的税收负担,但是由于营业税产生的影响,导致许多服务与商品不能通过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三)两种主体并存加大税收和征管难度

营业税与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收机制吗,在征税范围、计算形式等众多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两种税收制度共同推行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税收征管的难度。例如,对于一个推行混和经营的企业而言,在营业税与增值税划分的过程当中,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增加了企业承担的负担。在企业的产品销售过程中,采用服务与产品销售混搭的方式,再对销售额进行划分时也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增值税的推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企业负担,简化税务工作内容,并能有效的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与意义

经过2016年5月1日的改革后,营改增对税率进行了一系列调整,以11%的税率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征?;以3%的税率向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征税;以11%的税率向建筑行业征收增值税,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原因,在于存在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存在隐瞒收入、征税不足、偷逃营业税等现象。经由增值税制度的实施,在买方与卖方之间会形成清晰的进销项稽查关系,过于没法一一查清的税收收入都会在增值税实行过程中暴露出来,为市场运作创造出公正、公开、透明的环境,保护纳税人受到合理的对待,降低重复纳税的状况,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

三、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税收筹划策略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有着双面的影响效果,只有企业经过审时度势,深度的了解营改增的具体内涵与运行机制,才能有效的获取营改增政策带来的红利,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发展。以下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进行分析,探讨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应该进行的改革措施。

(一)树立科学的纳税筹划意识

营改增在正确的运用下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承担的税收负担,并降低重复缴费的现状。但是,如果企业没有指定科学的税收筹划,那就不能经由营改增获取税务降低的红利。因此,想要更好的推行营改增税收政策,首先需要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改变原有的纳税习惯,不将眼光局限在当前的纳税工作当中,做出长远的发展规划,并根据税务筹划工作的具体要求,完善自身的纳税知识与意识;其次企业要切实掌握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深入的对不断完善的营改增政策进行了解,保证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纳税筹划措施,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并能够及时的应对营改增做出最恰当的调整,在营改增政策中抓住潜在的基于,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最后,企业要保证全体员工树立税收筹划的工作意识,使员工深刻意识到税收筹划切实关乎自身利益,形成上行下效的纳税筹划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机制

营改增制度的实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更好顺应营改增制度的开展实施,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保证发票在开具、管理与传递的过程当中得到高效的管理,杜绝虚开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的事情产生。例如,企业从正规的一般纳税人手中购买相关的服务与设备时,需要对获取的发票的真伪性进行检查,鉴别发票的真伪。其次,在发票开具的过程中,要保证发票中信息记载的字体清晰可见,确保没有涂抹痕迹遮挡发票信息,并且具有详细的时间、项目信息。并在发票管理过程中,指派专人的管理人员进行发票信息管理,在发票作废处理的时候,确保在各联发票上标注“作废”的信息。最后,企业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实时的记录发票的使用状况,并定期对增值税发票进行审核与核对,保证增值税发票在使用过程中合乎规范。

(三)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

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经由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在营改增推行的过程中,为了保证企业更好的应对这一政策,需要组建具备高超的理论知识与实战经验的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统筹规划,才能保证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能够顺利的步入正轨,保证企业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想要提高纳税筹划队伍的工作素养,首先需要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保证工作人员掌握国家最新的政策法规,并切实了解营改增中的具体明文规范与流程,保证工作人员在深厚的理论知识的支撑下,提升纳税筹划能力。其次,纳税筹划人员的道德素质是保证纳税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许多工作人员会利用政策法规的漏洞做出钻税收孔子的问题,因此,在培训过程中,不但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还要提升工作人员的道德素养,保证纳税筹划工作在法律的规范范围内,最大化的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最后,纳税筹划工作离不开工作人员自身的努力学习,只有积极的了解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了解营改增的形成原因与操作过程,才能切实的提高纳税筹划的工作质量与效率。

(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在营改增施行之后,企业发展也会遭遇一定的问题与挑战,并且税收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有所提高,如果企业没有制定出科学规范的税收筹划政策,在工作期间就会经受一定的税收风险。例如,会计人员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的过程当中,凭借个人的主管臆断的化,就会导致税收风险大大增加。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首先需要完善企业的风险防范制度。当企业制定纳税筹划计划时,需要对纳税筹划工作进行系统的评估,保证纳税筹划方案切实可行,并且保证没有风险之后开展实施工作。其次,企业要切实增强纳税筹划人员面对问题的应变与处理能力,保证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规避风险的发生。最后,企业要提高税收风险信息的传播能力,通过加强信息的流动与传播能力,提高企业管理者风险判断能力,并能在获取信息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措施应对风险,避免信息传递滞后给企业经营带来严重的风险。

四、对纳税人员进行合理定位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原纳税人的进行营业税申报的时候,其纳税人的身份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等,但是,在营改增政策实行之后纳税义务人身份发生了改变,包括一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基于这些变化,在进行发票管控、纳税申报程序以及会计核算体系中会出现较大的变动。这个时候需要企业对自身的生产经营性质、产品特征、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相关角度出发,合理的对自身的性质与位置进行定位,防止税收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合理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同时,营改增在调整之后,在增值税税值上也会发生一定的波动,会计核算体系以及纳税申报程序也存在一定出入,因此在充分的了解增值税政策内容的前提下,需要通过延迟生产设备以及固定资产的方式,?c纳税人开展密切的合作,从中获得更多的进税项抵扣凭证,达到合理避税,降低税收负担的效果。

第7篇

关键词:餐饮业;营改增

一、引言

“营改增”是指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由于营业税具有重复征税的缺点,无益于分工合作与产业结构转型进级。实施“营改增”政策是为了减少重复纳税,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我国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的营改增”试点到现在,餐饮业仍未开始“营改增”。而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餐饮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服务业)中的支柱产业之一,改征增值税是势在必行。

二、餐饮业实施“营改增”政策的目的

(一)降低税负水平

我国餐饮企业税负水平普遍较高,其中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车船使用税、卫生费、排污费等,占整体营业额的7%-10%。而且主要税目集中在营业税,规定服务业中以营业额的5%来缴营业税,其中推行特殊的是,自2012年1月1日开始,酒店业和餐饮业纳税人销售的食品为非现场消费的还应该交纳增值税,不交纳营业税。

(二)消除重复征税

重复征税是指国家对同一征税对象征收多种税或征税多次。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一般有两种流转税,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制造业,而营业税主要适用于服务业,并且两税种在税收收入中占据很大的比例。由于增值税需要纳税人凭借自身向上下游企业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来计算应该纳税的增值额。因为餐饮业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向餐饮企业购进餐饮服务也就无法获得进项税额抵扣自身销项税。这样已经在餐饮业缴纳过营业税的餐饮服务又在下游企业缴纳了增值税,形成了这部分的二次征税。而餐饮业实施“营改增”之后将很大程度上消除以上的重复征税,对促进产业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和优化经济结构都有极大作用。

(三)解决征收权限难题

增值税、营业税两税并存的现状,使得税收征管复杂化,征管权限划分存在冲突,降低了税制效率。增值税有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除了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等之外的营业税由地税系统负责征管,两税并存情况下容易产生征管方面的争议,产生税收管辖权方面的矛盾。

三、餐饮业“营改增”政策难点的研究

(一)餐饮业“营改增”后的征税对象与税目划分的难点

只有将征税对象去具体而细致分类才能确定其税目,再依据征税的税目来确立营改增制度下税率。实施“营改增”改革的背景下,划分餐饮业的增值税税目,要根据餐饮业的经营形式、经营性质、经营模式以及盈利的幅度和模式。我国餐饮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独立经营模式、兼营模式、单位内部的餐饮服务机构(学校食堂、政府食堂)这三种模式,营改增制度的征税对象涵盖了以上三种任意一种。营改增制度下,餐饮业增值税税目的分类与餐饮业的经营性质、经营形式、经营模式以及盈利模式和盈利幅度息息相关。餐饮业的经营模式是多样化的,根据不同经营模式,其“营改增”的税制安排也各有差异,因此营改增改革制度的施行给餐饮业的税制设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特别是餐饮业“营改增”后的纳税人纳税难点与税目划分的困难。

(二)餐饮业“营改增”后税负变化及税率选择的难点

餐饮业投入产出关系可以表现为:总产出等于总投入。而餐饮业的总产出计算方法可按照服务行业去使用销售收入法进行,表示为:总产出=销售收入+存货增加。再就是依照有关数据的统计,餐饮业的存货增加额与固定资本总额都是为零,由此可将总产出计算公式得出为:总产出=总投入=销售收入。营改增制度下,在餐饮业总投入中的营业盈余、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这四个方面都不存在进项税额,其发生进项税额的部份重点是在中间投入部分。所以,实施营改增以后餐饮业的税率选择以及税负变化可以根据上面的关系来确立。而其缴税额的计算方法有这下面几类:(1)税改前营业税税负率=应缴营业税税额/应税收入=5%,其中(应税收入含税);(2)税改后增值税税负率=应缴增值税税额/应税收入(含税)=(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应税收入(含税);(3)营改增税改的税负变化=税改后增值税税负率一税改前营业税税负率;上述计算方式中(2)、(3)两种计算方式显示:餐饮业税负将上升。

四、餐饮业“营改增”政策完善的建议

(一)加强对餐饮业税源的监督与控制

对于餐饮业,其税源监督与控制存在一定的困难,税务机关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分区域或者分类型的管理方法。根据餐饮业不同的经营的复杂程度、税收额度、经营规模等采取有差异的管理,注重重点税源纳税人的税务管理,协助复杂程度较高的税源纳税人或者重点税源纳税人进行税务管理的整个流程的活动,例如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等。同时还可以实施奖励政策。对税收优惠或现金奖励鼓励和表扬活动,建立一个餐饮行业税收模式,鼓励全行业的积极税收,按实际纳税。再就是还应当强化对纳税制度和漏税、偷税等法律条例的宣传,定时地检查和评估重点单位的纳税状况。

(二)低税率路径选择

中国的餐饮业整体税负水平较高,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也应当适时改善餐饮业的税制安排,本文观点是建议餐饮业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低税率路径选择。同时可以参照国际增值税征收经验,如香港、台湾地方的规小餐饮机构的纳税税率最低仅为百分之一。受餐饮业特殊的性质的影响,其投入中所含有的增值税税额有时不能够在税额计算当中全部抵扣,因此,内地餐饮业还是应当使用低税率的征税办法。在设置税率的时候,应尽量使用不同的税率,可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进行设置。其具体税目设计与税率可以规定为:快餐服务业、冷饮及相近行业税率设置为百分之十三,正餐和其它同类服务行业税率设置为百分之十一;规模较小的餐饮业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征税率可设置为百分之三,同时还应当保持行业税负水平的下降趋势,积极提倡餐饮企业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税务计算制度。(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胡海.餐饮行业税收征管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11):146-151。

第8篇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缴纳目的的一种合法经济行为。上海是首个“营改增”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宁波、厦门、深圳10个省,全国掀起了“营改增”的热潮。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为目的的“营改增”实则处于实施初期,政策上的不完善、内容上的缺失和分散给部分企业带来了更大的问题和困扰。鉴于地域性、行业性因素,不同企业在产业规模和业务模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该税收政策出台后,并非所有企业都享受到了减税的甜头。部分行业的企业由于税率增大、进项抵扣不足的原因税负不减反增现象严重。那么,如何通过企业税务筹划,借税改的东风,实现企业减税目的,从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成为燃眉之急。

二、税务筹划策略

(一)纳税人身份筹划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在营改增的背景下,试点地区所涉及的相关企业由原来的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担的税负为销项税额与可抵扣购进项税额之间的差值,即就增值额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以一定的征收率乘以销售额为纳税金额。有关规定指出: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和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范畴。因此,以上政策为企业的纳税安排提供了较大的筹划空间,纳税人可分别从经营规模和经营类别两个角度入手以达到筹划的目的。纳税人身份的筹划一般依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详见表1),当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时,进项抵扣的作用较大,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然而,随着增值率的增长,小规模纳税人低征收率的优势显现,当增值率超过无差别平衡点时,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明智。因此,企业在选择纳税人身份时,应当灵活甄别经营类别,得以掌握身份选择的主动权,同时,及时进行合并和分立,有效减少税收负担。

(2)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筹划。一是混合销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只缴纳一种税,显然,不同的税种纳税负担是各异的,这就为相关企业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遇。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筹划一般可以根据对销售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详见表2)的判别展开,当实际增值率大于无差别平衡点时,选择营业税可节税;反之,当实际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平衡点时,选择增值税较为妥当。因此。企业应当正确分析经济状况,扩大或者缩减增值税和营业税经营业务所占的比重,或者进行分立、合并,以改变企业规模的形式达到节税的意图。二是兼营行为。就兼营行为而言,无论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的情况还是税种不同、税率不同的情况,都应当分开核算、分别计税,以防止从高计税所徒增的企业税负。

(二)采购业务筹划

(1)采购对象选择。针对供应链中多方供应商的选择问题,试点企业不能仅从价格或者可抵扣与否单角度着手,盲目迷信于低价格供应商或者进项可抵扣的供应商。首先,就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采取简易征收办法,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选择质量可靠、价格较低的供应商最佳。其次,就一般纳税人而言,明智的做法为,在质量和价格居于同一水平的条件下,尽可能向一般纳税人采购物资,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折扣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则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行采购。此处可引入价格优惠临界点的概念(见表3),如若小规模纳税人折让后的销售价格小于价格折让临界点的销售价格,那么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为供应商,反之,则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

(2)采购时间选择。采购时间的选择可从三个层面布局筹划的思路。首先,出于现金流动性考虑。如若经过价格折让临界点的判断,选择一般纳税人为供应商,销售价款的支出与可抵扣金额的抵扣有一定的时间差,处于流动现金紧张的企业仍需慎重决择。其次,采购时间的把握。如今,营改增进行得如火如荼、实行状况良好,那么,企业可适当推迟相应设备和应税劳务的购进,等待享受抵扣额的时机。再者,企业应当在购进业务发生后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尽可能当月完成抵扣工作,从而争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销售业务筹划

(1)劳务外包筹划。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优势,将承担的劳务业务分包给试点地区的同行,从中享受进项税额的抵扣,进而以该模式实现企业税费的合理化,最大程度降低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具体的规定如下:采购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的服务,允许按照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若采购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或外地一般纳税人)的运输服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乘以7%征收率的金额。

(2)结算方式筹划。试点企业为延迟税款,从而达到节税目的,可考虑在结算方式的选择中谋求利益。税法中就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如下规定: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可见,企业可变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分期付款或者委托代销等方式等其他多种方式,分摊、推迟当下的税收负担,进而争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优化企业资金布局,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经营模式筹划。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给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企业可灵活转变经营模式,为上述远洋运输和航空运输配备专用人员,从而变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业为交通运输业,税率从原来的17%降低到11%,为企业节省了6%的税收差额。

对于跨年度租赁,财税[2011]111号附件2规定:试点纳税人在2011年12月31日(含)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明智的企业会选择在2011年12月31日前签订一次性的租赁合同,以延续5%的营业税税率,从而避免17%的增值税税率所带来的额外税收负担。因此,不同的经营模式适用不同的税率,企业应当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畴内,规避高税率给企业徒增的税收压力。

(四)优惠政策筹划

(1)优惠政策延续的筹划。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只有对通过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政策才予以取消。因此,试点企业应详细研读“营改增”的过渡政策,探讨相应的税收优惠,从而充分利用政策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参考。

(2)差额征税的筹划。根据财税 [2011]111号文,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差额纳税可一定程度增加进项的抵扣额,从而达到相应的节税目的。因此,没有被纳入差额纳税优惠名单的企业应当尽量向名单靠拢,争取早日纳入差额纳税的范畴,为企业的税收减轻负担。

(3)免税项目的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其中的免税条款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筹划空间。企业可依靠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选择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利用该优惠政策取得价格优势,进而提高企业的同行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此外,身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加之对其客户进项可抵扣的优势,势必大幅度提升企业的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五)纳税申报筹划 财税[2011]111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由此可见,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应当精确计算合并申报与各自申报的税额,比较两者的数值大小,从而做出合理的纳税决策。

三、税务筹划注意事项

(一)注重筹划策略 一是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缴税程序及分立与合并方面财力、物力、人力成本较高,需从税负和成本两个层面进行考虑和权衡,从而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二是销售业务中结算方式的筹划,为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三是销售业务中经营模式的筹划。在为光租和干租配备专业人员、转变经营模式的过程中,需综合考虑企业资金承受能力和成本控制状况,即人员的增加能否为企业真正谋福利,不能一味追求税收上的利益而无视于企业整体效益。

(二)注重统筹安排 作为集专业性、综合性于一身的系统性活动,企业税务筹划必须做好良好的计划和统筹工作,切实落实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筹划意识和专业素养,有效借助中介或者专业人士的力量,从而实现企业涉税零风险的目标。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关注税收要求的变化趋势,提高对税收政策的敏锐度和应变能力,进而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及时的有效信息。妥善做好专用发票的开具、认证工作,以保证开票低风险、抵扣及时有效。

第9篇

劳务派遣企业:缴税方法可选择

近日,某劳务派遣公司财务人员张会计致电税务机关,询问“营改增”后劳务派遣行业差额征税是否有变化。

税务人员告诉张会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第一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务人员提醒张会计,“营改增”相关规定给予了纳税人更多的选择权,如果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方法计算销售额,差额扣除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文第三条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部分生活服务支出:不得进项抵扣

江北高新区的一家公司,为了方便住在市区的职工上下班,从客运公司租了一辆大客车长期接送职工上下班。“营改增”后,对于向客运公司支付租车费用,收到增值税发票并产生的增值税税款能否做进项抵扣,公司财务小李有些拿不准,于是习惯性地拨通了地税局的咨询电话。

接到小李的电话后,税务人员核实了小李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然后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特别是“营改增”的衔接政策,详细解答了小李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由此可见小李公司的租车开支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该条款,小李公司支付租车费用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此外,需要特别引起“营改增”企业财务人员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都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这些行业都属于生活服务业的范畴,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联系并不紧密,多属于一些福利性、消费性的支出,所以这些支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都是不可以抵扣的。

旅游行业:差额优惠范围扩大

会计张先生是一家旅游公司的税务主管。旅游公司之前缴纳营业税时可以实行差额征税,公司为旅客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只就其差额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以后,是否仍按差额缴纳增值税?张先生带着疑问来到地税局咨询。

税务人员向张先生介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此,旅游公司可以继续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第10篇

一、营改增的实施作用

1.规范税收流程,避免重复纳税

在增值税工作中,抵扣机制是一项核心性的发展过程。它指的是在计算增值税的额度时,通过相应的抵扣,减少企业在经济环境中负担的增值税的款项。与以往的以货物和劳务机制为税基不同的是,抵扣机制能够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税收流程,避免重复纳税、漏税等现象的发生。在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同时,增进企业在营改增中形成的发展动力。

2.规范行业制度,促进企业核算管理

在实施营改增之后,极大的增进了交通行业、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发展,使企业税务情况逐步融入了现代化的管理体系中。对企业的财务核算能力、税务申报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发展情况使小型的企业面临着转型和升级。

3.实施有增有减,促进结构调整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主任曾康华曾经说过,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提出,不但直接影响到了纳税人的变动,也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深化发展。尤其是在各产业结构中,科学的税务结构能够促使企业的产业在有增有减的税务策略中,确保产业结构的合理分配。

4.提供就业岗位,实时就业调整

在促进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建设以服务业为核心的第三产业,能够在就业岗位的设置上,增进营业税改征值税的结构调整,合理调配税务工作对社会经济的结构性影响。

二、改革前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及主要内容

1.改革前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从根本上说,营业税指的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对企业的?N售流程、加工方式;人口的劳务输出具备重要的作用,在具体的区别上,主要有以下4点。

一是征税对象不同:营业税所面对纳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行业及人群。例如(1)交通运输;(2)土木建筑;(3)金融经济;(4)网络通信;(5)文化体育;(6)娱乐产业;(7)服务产业;(8)无形资产的转让;(9)不动资产的买卖。而增值税则面对的纳税对象则为消费者提供货物或加工、劳务等具体的实施业务。两者从纳税对象上有着很大的区别。

二是计算税率的方式和依据不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向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资产或销售不动资产,对方收取的税务额度,整体在3%、5%。而增值税则依据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度的设置,暨纳税人在向应缴纳税费的劳务方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需要着重说明的是,不包括所收取的销项税额,税率为13%、17%。

三是纳税义务人不同: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受到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经济财产、销售不动产的集体部门或者个人公民。增值税的纳税人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进行加工、劳务等服务的货物集体部门或者个人公民。

四是征收管理的组织形式不同:营业税的所属单位为地方税务局、增值税为国家税务管理。在具体的税务组织管理形式上,纳税金额、地点、业务的不同所产生的税务行为也有所区别。

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情况

(1)征收区域

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大型的现代交通服务业。

(2)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率变化

营业税改增值税需要按照实际的税率进行周密的测算。要对交通运输行业、增值税税率的数值保持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文化创意、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在6%-10%之间。这样一来,其数值较为稳固。同时也更加符合现代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3)对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的调整

对于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的税务调控,要保持6%的额度。利用城市中随处可见的路牌、电影、幻灯、杂志、灯箱、橱窗、报纸进行相应的纳税服务宣传。尤其是要在广告产业的设计、制作、发布、展示中进行科学的管理,确保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调整成效更加明显。

(4)试点纳税人的政策性服务

在对试点纳税人所进行的营业税减免税政策中,要根据现行的行业条文,向试点纳税人提供更加完善的购买服务。合理抵扣纳税额度,实现对试点纳税人所具备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并且在试点的发展中可以保持顺势续延。

三、营改增的积极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全面实施,从很多程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对企业、个人的困扰。实现了增值税在纳税工作中的全覆盖。在提高纳税工作科学性的同时,也加大的支持了服务产业和制造成业的融合发展。

四、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1.对购买服务的企业,进项税抵扣增加,成本降低。

(1)企业接受的运输发票可以抵扣11%,比原来多抵扣了2.9个百分点。(2)接受研发产业、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产业的现代服务,可有6%的进项税抵扣。

2.购买服务的企业被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理论上税负有增有减,整体略有降低,实际有的企业存在税负增加的可能

(1)运输企业,原来是直接征收3%的营业税,如果按一般纳税人按照11%增值税则由于进项税抵扣不足,或会增加税负。(2)开展的相关纳税业务按照6%缴纳税款(原来5%营业税)若减掉进项税,税负基本不变。

第11篇

【Abstract】The policy of changing sales tax into VAT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taxation reform, has brought great impact o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s in China . In order to speed up China's reform of the tax system, improve the overall understanding of changing sales tax into VAT for enterprises, this paper has researched the influence of changing sales tax into VAT o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营改增;财务管理;影响;策略

【Keywords】replacing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VAT); financial management; influence;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6-0077-02

1 引言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广和实施,对我国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当正确全面地认识到营改增政策的特点,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2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2.1 对税率的计算和使用造成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于企业缴税纳税的税率造成了影响[1]。根据企业规模的不同,可以将纳税主体分成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不同的纳税主体所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不一样的,一般纳税人所需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17%,而小规模纳税人所需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3%,在纳税过程中,一般纳税人是有进项税和销项税的,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没有的。在实施营改增政策后,企业都不再需要缴纳增值税,只需要缴纳营业税。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纳税主体不再进行分类,所需缴纳的营业税率分别是6%和11%,可以说实行营改增政策后,企业整个的税负是降低了。但是,针对不同的企业,营改增政策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部分企业的税负确实是下降了,但是部分企业的税负确实增加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5%的营业税增加到6%的增值税,税负明显增加。

2.2 对财务报表造成的影响

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首先,针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实行营改增政策后,企业的固定资产在累计折旧和入账金额这两方面都出现下降,所以减去应纳营业税后,企业年末的固定资产也是呈下降的。企业的固定资产出现下降,将会导致企业短期内的负债下降,长期来看,企业由于税负的减少,其利润会增加。

其次,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对企业的利润表也会造成影响,对于企业的短期发展和长期发展所造成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在短期内,由于营改增政策的实行,企业所缴纳的税额下降,进而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了企业的利润。长此以往,随着企业税负的下降,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下降,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就变得更多。

最后,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也造成了影响[2],第一,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现金流会减少,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企业购买生产设备时会出现销项税和进项税,随着增值税改为营业税,取消了抵扣的进项税,所以说企业的现金流会减少。第二,企业在营业过程中的现金流会增加,随着企业税负的下降,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进而刺激了企业的营业活动,使营业现金流增加。第三,企业筹资活动中的现金流会减少,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大,企业想要获得发展就需要通过扩大经营规模,短期内企业在筹资活动中的现金流会增大,但是长此以往,随着融资利息的增加,也会导致企业现金流的减少。

2.3 对财务管理人员造成的影响

实行营改增政策后,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报表的制定都发生了变化,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将会变得更加严格,所以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于企业财务人员的要求更高了。首先,财务人员要适应新的税制制度核算方法,加强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对企业发展所带来有利影响。其次,结合营改增政策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制定应对策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这都对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处理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2.4 对企业发票管理造成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于企业的发票管理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由于存在进项税和销项税,因此企业在开具发票和管理的时候都比较复杂,但是随着营改增政策的落实,企业只需要开具普通发票。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一般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开具普通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和管理上,都比较严格,一旦对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企业将会承担一定的风险。但是实施营改增政策后,所有企业都只需要开具普通发票,这使得企业的发票管理变得更加简单。

3 营改增政策下企业财务管理的应对策略

3.1 做好纳税规划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在计税基础和税率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纳税的规划,保证所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是正确无误的[3]。首先,在缴纳税额的时候,财务人员应当灵活的运用增值税的各项优惠政策,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其次,企业管理可以通过调整企业的流通环节来改变企业的资产形式,从而更好地降低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税负,降低企业所需要缴纳的税额。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企业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能否开具全套的增值税发票,进而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2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好地迎合新税制的改革,企业财务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

首先,财务人员要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认识,了解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所造成的影响有什么,给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所造成的影响有什么。营改增政策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所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大部分的行业,企业的税负是下降了,但是对于建筑安装业来说,由于取消了抵扣的进项税,企业的税负实际上是增加了,因此不同行业的财务人员应当结合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不断地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其次,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就更加严格,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应当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和管理,避免由于审核或者管理不当给企业带来不良的法律后果,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最后,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企业的缴税税率、税额的核算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因此财务人员应当加强τ业税核算的学习,确认企业所适合的营业税税率,加强对企业计税基数和税率的确认。

3.3 加强对企业发票的管理

实施营改增政策后,企业需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加强对发票管理风险的防范,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前,企业的营业税是没有税额抵扣内容的,但是实施营改增政策后,企业的营业税是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在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时候,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需要加强对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如果存在管理不当的行为,企业将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流通、使用和管理上都一定要加强管理,避免一切风险。其次,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应当进行综合全面的考虑,第一,所选择的供应商会不会导致企业出现经营风险;第二,所选择的供应商能否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企业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能够进行进项税的抵扣;第三,所选择的供应商能否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4 结语

综上所述,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对于企业的财务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总的来说,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但是对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地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税制改革,促进企业的稳定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丽霞.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完善策略[J]. 中国集体经济,2016(24):118-119.

第12篇

摘要:2012年1月,随着上海率先营改增改革试点,标志着中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转型改革正式启动。随着改革的深入,2013年8月,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到2014年1月为止,参与营改增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对于营改增改革,本文将重点介绍政策出台的背景,改革的进程,并重点分析改革对制造业带来的影响,及改革应对措施。

上表数据表明,假设含税销售额为10,000元,税改前,提供服务企业可以获得9,500元税后收入,税改后,如果企业价格不作任何调整,维持原先的价格,税后收入为9,434元,收入减少66元。面对收入的减少,一般企业会要求提高价格,假设价格上浮6%,企业可以获得10,000元收入,如果上浮3%,企业可以获得9,717元收入,如果上浮1%,企业可以获得9,528元收入,较税改前收入增加28。显而易见,对于接受服务的企业,在面对提供服务的企业提出提价时,尽量把提价比例控制在1%以内。

五、总结

营改增从体制上解决了营业税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被业内人士称为“1994年分税制以来最重要的一次税制改革”。 据测算,试点地区扩至全国,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2014年企业减负规模将超过2000亿元。在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增大的今天,单从营改增来看,改革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带来了挑战,给制造型企业带来的是更多的机遇,增值税税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企业利润率提高,从而达到稳定经济增长的目的,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钱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2]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7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