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2 01:40: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x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xxx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1》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为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奥运会”顺利召开及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社区、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施工等工业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储存等各类设备设施;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
3、近三年安全生产方面发生死亡事故及*年度发生重伤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系统、技术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2、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排查治理与监察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要大力探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工作目标
(一)街道安监所、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及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街道安监所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
(二)排查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对火灾隐患普查中发现的二级以上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100%落实相应措施,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建立重大隐患动态数据库,基本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及时整改隐患。街道安监所、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部门督查指导。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街道安监所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三)建立平台,及时统计报告。根据市、区要求统一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保证。
(四)及时总结,构建长效机制。街道安监所、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组织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安监所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科室、社区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安监所、派出所:全面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监督指导;及时组织录入并报送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
积极落实二级隐患整治工作,一时难以整改的100%落实相应措施,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社区:负责本辖区隐患排查方案制订,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报送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配合街道安监所开展隐患治理等相关工作。
(四)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工作阶段
按照区里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前)
1、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街道领导小组、排查治理办公室,见附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社区及有关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年全年)
1、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向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报告隐患排查工作统计表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街道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督促协调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各社区要落实辖区内隐患治理、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组织隐患排查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做好本辖区排查治理信息的统计报送。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1月至12月中旬)
1、街道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安监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社区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开拓创新,强化措施,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为争创生活品质示范区和全国现代化一流城区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实现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对象
“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是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背街小巷)拆迁、道路交通、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各类专业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企业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街道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各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的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本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质监分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三合一”(多合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拆迁施工、二口二线五纵六路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施工、河道整治施工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背街小巷、截污纳管、庭院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城管办牵头负责;宾馆饭店、商贸旅游、农贸市场及各类专业市场、市属下放工业企业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经贸旅游局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校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医院、卫生院、诊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中旬)
各街道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落实人员,隐患排查治理时间和举报电话,强化宣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自查、自改的自觉性。各主管部门、职能部门要深入企业、单位指导,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有效、务实地开展。
*区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85835054;传真:85835055
(二)排查梳理阶段(2月中旬-3月份)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隐患自查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责任、资金,限期整改,各街道、部门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全年,每月排查整治情况表及时填报区安委办(安监局)和有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情况及时进行各类梳理、复查、建档,结合部门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和跟踪监控。区隐患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和督查。
(三)认定挂牌阶段(4月份)
各街道、各部门要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认定工作,及时报送重大隐患企业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梳理重大隐患企业单位,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单位,实行分级公布挂牌、落实督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制订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并于3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和有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区安委办或有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根据排查认定的事故隐患,将按照管辖区域和行业制定挂牌督办单位,对排查事故隐患整改期限十天以内的企业单位,各街道部门落实人员督办,整改期限十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企业单位,由各街道、各主管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对事故隐患整改期限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企业单位,由区政府安委办或有关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挂牌,指定督办单位进行督办;对事故隐患整改期限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单位,将在确定后上报市级公布挂牌,并在*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布、挂牌、督办。
(四)整改落实阶段(全年)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未消除重大隐患的单位,不得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各有关职能部门、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加强服务指导,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五)督查验收阶段(11-12月份)
各街道、各部门的排查治理小组,要结合辖区各行业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每月检查情况汇总后于当月3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成区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中旬对各街道、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验收材料,报区政府,区政府将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情况纳入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六、组织领导
*区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翀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张理元、区安监局局长夏振华任副组长,各街道、各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夏振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严一逵、叶明富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指导、协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明确职能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凡因隐患排查疏漏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求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本辖区、本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克难攻坚,做到重点时期抓“早”,重点领域抓“紧”,重点隐患抓“整”,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街道、各部门要以“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资金,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严控新隐患的发生。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
(一)总体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2.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储存建设项目。
(二)重点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
2.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3.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4.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剧毒溶剂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运输企业和单位。
5.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
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
1.对*硫酸厂、山头新科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丰电源、医院、学校等重点等企业、单位外部安全防护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生产、储存装置之间及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特别是*硫酸厂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期搬迁或周边建筑拆迁整改并符合规范要求。
2.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储存场所、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队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事故状态下防止化学品流出企业的措施落实情况。
5.对新建的山头新科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化工项目的设立审查情况、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二)其他使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使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配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1.四个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及内部防火间距、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专人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4.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5.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6.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火、防爆、防寒、防冻、防高温、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我县第一运输公司危化货物分公司是唯一取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单位,重点排查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雨、雾、雪等极端恶劣天气状况下的车辆运输安全措施的制订情况。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加油(气)站的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在用的加油站,其地下油罐和通气管管口与外部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是否采取降低加油站等级,或采取增加油气回收系统,或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等措施,使其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和充装品种、数量与核载登记的台帐建立和执行情况,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三、组织落实
1、成立*危化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组。
组长:胡恒斌
副组长:许安大
成员:陆丽韩昌军
2、加大安全督查和检查的力度。县危化品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组,将深入到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隐患整改工作,以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建立我县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
四、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第一时段(*年2月-4月)
(一)督促各企业、单位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照隐患类别、严重程度建立台帐,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列出整改计划,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二)4月上旬,县局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第二时段(*年5月-9月)
(一)督促各企业、单位按照列出的整改计划,实施整改。对隐患整改迟缓以及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县安监局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对存在现实危险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下达停产停业整改指令,依法处置。
(二)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成品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县联合执法检查,对违规经营的由县安全监管局实施处罚。
(三)县局于6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度会议,通报各乡镇排查治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整治任务。
第三时段(*年10月-12月)
(一)检查事故隐患整治销案情况。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检查,认真补差补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总结考评各乡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排查治理方式
(一)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以岗位、班组、车间、厂为单位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隐患整治的责任范围,确保整治“五落实”。
(二)依法整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县安监局和其他安全监管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改,必要时实施联合执法。
(三)安全许可推动隐患整治。以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项目等安全许可为手段,以安全评价论证为支撑,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将不予许可。若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将依法查处,以次推动隐患及时整改。
(四)落实排查治理“六结合”。即企业自查与互查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改相结合;阶段性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员工检查与专家、内行检查相结合;综合性检查与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
(五)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各乡镇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加强调度,及时上报。掌握新情况,指定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突出全面覆盖、彻底治理、完善制度三个环节,确保排查覆盖面达100%,限期内整改率达100%。基本建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为党的十胜利召开营造更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
全区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包括:1.内河水上辖区;2.交通所辖道路基础设施;3.交通所辖航道基础设施;4.公路、水运在建工程;5.客运企业;6.危险品运输企业;7.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暴雪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8.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9.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三、排查治理内容及重点
在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确定的22项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要特别突出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交通在建工程、内河水上运输等重点方面,抓好三个层面的深入排查:一是抓好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二是抓好对交通运输工具和施工机械技术状况的排查,要逐车逐船、逐台机械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建立专项整改台账,严禁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车船机械进入运输市场和施工现场,做到不安全不发车、不行船、不施工;三是抓好对交通从业人员的排查,运管、海事、质监等部门要对辖区客货运输、船舶机驾和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组织全面资质清查,进一步强化上岗资格管理和在岗继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整体素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力度,根据市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四项排查”行动的统一安排,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门工作小组。
(一)综合督查组
1.安全生产指导督查组:
组长:
成员:
2.汽运集团、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组:
组长:
成员:
3.危货运输安全督查组:
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指导督查组负责全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将客运车队和车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交通大桥和特大桥施工、危桥监护和改造、水上辖区“三客一危”监管、路航重要设施、单位内部消防作为必查方面,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汽运集团、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安全生产督查组、危货运输安全督查组要对发生过事故的单位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和抽查,要采取督查表式,认真逐项进行督查,并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及时报送局安委办。
(二)专项督查组
1.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由区地方海事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切实履行对危险品船、农用自备船、风景区游览船、超大件运输船等重点船舶和航行密集区的监管职责,继续组织开展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船证不符、人证不符、“三无”船舶、超载船舶和超航区、超航线、私渡等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航水域桥梁航行警告警示标志的设置,做好洪水和台风等复杂水情、气候时期的防堵保畅预防预控工作。
2.道路运输企业、内河港口企业安全督查组:由区运输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大力推行运输企业每日自查、行业单位每周抽查、主管部门每月督查“三级联动”安全检查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压降道路运输、内河港口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道路基础设施安全督查组:由区公路管理站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开展道路、桥梁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对所辖公路实行精细化养护,及时清除路基、路面“病害”,及时抢修受损公路,做到全区干线公路的路面平整度、抗滑性能、排水功能、行车视距、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主要安全技术指标达到优良等级。
4.航道基础设施安全督查组:由区航道管理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着力抓好航道通行环境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航道浅滩险段疏浚改造投入。认真查处侵占航产航权的行为,定期组织清障扫床,及时清除网簖、坝埂、沉石等碍航物。
5.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督查组:由区交通工程质监站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职责为: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不规范的行为,严格执行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交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监督,制定和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规定承建单位在施工现场和未交付路段设置齐全醒目、耐久性与视认性好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隔离防护设施,突出抓好对大桥、特大桥、施工便道桥梁的安全监督管理。
6.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督查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内部治安“人防、技防、设施防”和消防安全等重点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组的人员组成及督查时间安排由牵头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落实,督查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局安委办。
五、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底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31日前)。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并将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相关单位。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30日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自改计划并落实整改,自查自改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主要包括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的主要内容、查出的主要隐患和问题等,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自查报告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附件1)于9月25日前报局安委办。
(三)检查督导阶段(10月31日前)。各单位对本系统基层单位部署并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局综合督查组对相关重点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5日前)。11月15日前,各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整改验收和“回头看”,工作总结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报局安委办。局将结合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示范点考评验收,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将与年终考核评比一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是党的十召开之年,加之下半年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频繁,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要认清形势,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今年安全管理的始终,渗透到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议题,做到与其他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单位也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抓好序时进度,抓好工作节点,做到上下衔接,条块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强势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心
为了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必须确定方位,找准关键点。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下其重心在于哪些方面:
1.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设备
安全供电的基础就是要有好的设备,因此对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非常必要的,务必要落到实处。认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设备的运行参数、工作机制、环境因素、设备现场的运行规程、各项应急方案、改进计划与事故预防等方面,合理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红外检测、在线监测等,做好各类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杜绝由于电网和设备及二次隐患造成的电力安全事故。对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有精准度,以相关的电力规章制度为标准,发现与安全规定不相符的地方,马上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重要客户
对供电安全及稳定要求较高的企业或部门统称重要客户,由于这些部门出现供电事故无法供电时,会对其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因而要做好重要客户的供电安全隐患排查。
对这些重要客户要从供电设备、各种应急电源、电网结构、电网配置及用电设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另外,还要检查客户的安全运行管理及稳定用电方案是否执行,是否签订供电合同等。电力企业要分析和结合安全生产对电网、环境灾害、作业安全隐患及设备等造成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做好今后的改进完善方案。
1.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用户需求
用户需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管理是多方面的,首先用户与电力企业之间是有合同约定的,两方都要做好安全责任的落实。电力企业于管理上要确保每一个用户的安全用电,切实检查好预测电力负荷及分配的管理、停送电联系方式、客户备用电源的管理和电力设备准入、确认电力设备的完好、从业人员的技能等,对待以上各个环节都要重视起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跟踪和落实,找出源头在哪里,从源头上治理防范。认真检查客户安全隐患排查的帐本,必须要对各户存在的隐患、治理状况、治理方案、客户姓名及联系方法等方面进行描述,全面了解用户的安全隐患情况,有效的监督用户治理整改,做到逐项整改再销号。
1.4 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电力企业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时候,务必要加强宣传,提高用户的防范意识。依照电力行业及国家颁布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政策跟用户交流,做到不仅电力人员有安全隐患排查意识,同时安全隐患排查还深入到人心,从两方加强隐患意识,增强防范,在排查的过程,可以让用户一起参与到安全排查中,于排查治理结束之后,分享隐患排查心得,使安全隐患排查水平得到提高。
2 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1 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并确保有效运转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覆盖、勤排查、快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主要涉及各安全生产保障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全过程闭环管控。各专业保障部门负责各自专业内隐患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专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安全监察质量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主负责督办、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2.2 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全方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电网安全运行的重中之重就是隐患排查治理,要从日常工作中与隐患排查相结合,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隐患排查方法再落实。着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时刻注意隐患治理现状,确保在生产中消除隐患。在平时工作中,要从全方位进行排查治理,不要走形式,要确保效果有效合理。要有专人进行隐患排查,同时上级要不定时对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抽查。在排查的时候,要深入细节进行排查,确保供电稳定安全。
2.3 分析隐患排查,得出经验
在隐患排查的各环节当中,对于出现的各个隐患,都要仔细分析和总结。从类型上区分隐患种类,对每类安全隐患要做出针对性的排查方案,分析供电过程中隐患为何出现,总结经验,把其用于下一步的安全隐患治理中,使治理结果更加高效合理。
2.4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加强管理
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时,一定要构建档案,把各条隐患都记录存档,加强隐患管理。再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整改,整改完成之后由检查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N号。确保整改过程有据可查,出现隐患的原因和责任、负责人员及整改方案一目了然,使隐患治理更加容易。各单位依照“四分管控”的原则,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措施、资金、时间、责任和预案的到位,管理好隐患的检查及发现、评估、分类、登记上报、改进方案及验收工作。
2.5 稳定治理效果,防止隐患发生
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时,一定要防止隐患二次出现,就是说杜绝隐患的出现。假如隐患再次出现,就代表隐患治理方案不正确,未做到隐患彻底杜绝。一定是哪个环节出了漏洞,或者是治理过程中未严格照规定进行治理,使隐患治理未发挥出作用。再次出现同一隐患时务必要加强重视,严格依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来治理整改,不能把治理当作“儿戏”。治理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治理达到应有的效果,防止隐患反复出现,使企业能够健康稳定的运行。
2.6 着重人员的培训,树立“安全第一”的信念
对于供电企业的在职人员,要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培训:其一是安全管理及安全意识;其二是业务素质。安全管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目的是为了增强电力人员的安全观念,时刻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加强安全意识;而业务素质的培训目的就是为了使职工的排查除患技术得到提升,提高业务能力,能够迅速有效的解决出现的安全隐患。只有做好这两方面的培训,才能使员工都能够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识,确立安全信念,处处从安全上着想,更好的配合管理者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关键词:全程通报;隐患排查;验收
作者简介:马国栋(1985-),男,山东滨州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滨州供电公司安监部,助理工程师;张波(1971-),男,山东滨州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滨州供电公司安监部,工程师。(山东 滨州 256600)
中图分类号:TM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08-0210-02
电力安全隐患是指电力生产管理过程中违反相关制度、标准,可能致使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上的种种缺陷。根据海恩法则理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由此可见,事故的根源在于隐患。
一、当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电力行业的持续发展,在管理过程中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预防了各个事故的发生,但是通过“回头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企业本身出于对效益的追求往往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速度、重效益、轻隐患,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的基础存在风险。
2.全员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不高
纵观整个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发现,由于在制度上缺少一种对员工的影响措施,广大员工在整体上缺少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长效机制不够健全
由于当前在隐患排查治理整体工作中长效机制的制度难以保证并落到实处,无法确保相关部门、人员全面开展排查治理隐患工作。
二、完善提升的经验
滨州供电公司在细致地总结以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改革后的机构设置情况,结合当前电网发展实际,发展出了一套适合公司安全稳定发展的基于“全程通报—绩效挂钩”的隐患排查通报机制。
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首要任务就是要理顺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关系,通过建立更加精细简便的闭环控制流程和科学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从而达到全面强化公司安全责任主体的执行力的目的,提升新时期电力企业安全隐患管理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
基于“全程通报—绩效挂钩”的隐患排查通报机制的隐患管理工作是紧紧围绕电力企业工作实际,结合体系改革带来的安全责任主体职责的变动,通过实施“五大工作机制”和严肃的绩效考核,全面、全员、全过程激发一线干部员工隐患排查潜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电网企业生产效能、降低发展风险的管理方式。
隐患排查通报机制的显著特点是“五大工作机制”的闭环实施,即指标排查工作机制、隐患评估工作机制、专项治理工作机制、综合验收工作机制、全过程通报工作机制。在整体的工作形式上它们是内在的统一体,通过带隐患指标进行排查的方式,进一步将工作量化细化,明确了相关主体责任,有效避免了以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推诿扯皮,并且通过与绩效相结合,大大激发员工的热情。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则通过“车间—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并结合电网实际分级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意见或报告上报分管领导;根据隐患风险等级,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置原则,制定严密的专项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有效保证治理质量;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对治理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隐患排查指标落实情况、科学评估情况、治理效果、验收合格情况,以绩效考核为依托,对各环节进行全过程通报。隐患管理部门则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1.落实隐患排查指标,全面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
建立月度隐患指标分配制度,每月由隐患管理部门向相关车间工区下达月度隐患排查指标(见图1),并列入绩效指标范畴,再由车间根据实际下发至具体班组,班组则在日常巡视、操作、技改、检修、施工等工作中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以排查隐患促安全生产,同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拍照,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详细地登记,记录隐患所在位置、隐患类型,并将隐患资料上报车间工区,对隐患进行临时处理,特别是对隐患现场的危险点、危害点进行强化的控制管理。隐患管理部门则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标明其危害的性质、类型、注意事项等内容,以警示相关人员。通过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掘和调动各层面、各专业员工排查隐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科学评估,提高辨识、把握风险的水平
对于发现的隐患,由车间工区专业管理人员,结合生产实际、设备状态对局部的风险程度做出定量或定型预估测,形成初步评估意见上报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核,职能部门则综合考虑工作计划、设备运行状态、人员素质,评价隐患的风险等级,形成正式评估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风险告警,下达隐患治理任务书,制定隐患治理措施方案,实施干预措施,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隐患进行消除,有效遏制隐患的发展,消除隐患根源。
隐患评估要以科学为依据,充分利用内外部技术资源,以评估促提升,提高辨识、把握风险的水平。
3.专项治理隐患,增强处置隐患的能力
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在收到隐患治理任务书后,根据停电计划和明确的治理期限及目标,对隐患点进行现场查勘,分析工作现场危险点,制定风险预控措施,细化治理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对隐患进行消除,安全监察质量部开展对相关部门、人员责任落实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及时曝光各生产车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同时就治理过程进行二次隐患排查工作。
4.严格落实验收,确保隐患的根本治理
治理单位在完成隐患治理后,报运行、管理、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重点检查隐患治理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确保隐患完全消除。合格在验收报告中签字存档;如验收不合格,则返回责任单位继续整改,并上报安全监察质量部,将不合格情况列入绩效考评范围。
5.全过程落实通报,全面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再提升
(1)健全以绩效评价为支撑的全过程通报工作机制,隐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实施通报。根据下达的月度隐患指标,对责任车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特别是对排查的隐患进行达标检查,同时监督其隐患预评估意见的科学合理性,做到以通报促排查,并根据“一患一档”建立隐患管理数据库,直观跟踪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进展情况。
(2)在隐患评估环节,对职能管理部门评估情况、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综合通报。重点监督职能部门对收到的隐患及预评估意见的审核、界定、评估;重大隐患是否及时上报分管领导、上级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批示后,是否及时制定治理方案以及方案是否科学,措施是否完备,做到以通报促评估。
(3)专项治理阶段,结合工期安排对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治理情况进行全方位通报,并有计划地开展现场督察。针对治理方案的分解、细化,“两票”执行,管理人员到场到位监督,现场风险预控,措施布置等方面进行检查,同时要求责任单位分期上报治理情况。
(4)综合验收阶段,结合整改现场,对验收过程进行评价通报。落实验收责任制,建立隐患治理绩效评价联责机制。若验收合格,隐患彻底消除,则对其进行摘牌销号;若经验收不合格,则重点对治理及评估环节进行再评价,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册。
(5)根据各阶段性通报,形成综合通报意见,上报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并与绩效管理挂钩,对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奖惩。通过全过程通报机制的建立,营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新格局。
四、取得的成效
第一,自流程实施以来,基于“全程通报—绩效挂钩”的、以全过程通报为支撑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报机制,大大激励了干部员工在隐患管理工作中的热情,全面优化了安全监督管理流程,理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监督规章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和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保证了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实现了隐患管理水平的重大跨越。
第二,大大提高了员工居安思危、隐患排查意识,使得隐患排查工作的重心下沉前移、基础巩固强化,在班组内部形成了积极的安全态度和高度的隐患排查意识。通过月度隐患指标落实,一线员工相互督促,增强了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感,为隐患排查工作提供正能量。
第三,落实全过程通报机制,使各级管理人员在对隐患进行评估时更加严谨,保障了隐患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使责任单位和人员在对隐患进行专项治理时方案执行更彻底,措施更严密,保证了隐患治理质量的高水准;使职能、监督部门对隐患治理过程进行监督时更上心,进行验收时更细致,确保隐患的根本治理。由此使得整个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益规范化、标准化,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上台阶。
关键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管理体系
引言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建管局“出山店水库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保持良好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监理部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和监理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的同时,加强排查治理、狠抓整改落实,并收到预期效果。
1制订方案、明确目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监理部按照建管局统一要求,结合出山店水库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了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强化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为重点的工作方案,以“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保持良好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的工作目标。
2完善组织、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建管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监理部依托监理部三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参加,负责组织实施并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按照监理部“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监理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规定,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实行三级负责制。总监负责统一领导、协调;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指导监理部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其施工区域内的设施、设备、人员及管理行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对本专业或监理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隐患的检查、纠章和督促整改落实等工作。
3突出重点、扎实工作
3.1学习动员、提高认识
2016年12月5日前监理部召开内部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监理部工作方案”,对本项工作的主要检查内容、方法、要求和职责进行明确,做到认识到位、措施落实。针对2017年汛前施工2标混凝土坝段的两侧导墙深基坑作业、脚手架(模板支撑)搭设高度在8~20m、门机塔机垂直运输工程量增大、金属结构安装施工和施工3标梁板吊装作业、上部结构施工中高空及临边作业、交叉施工频繁的特点,监理部在2月初先后组织内部业务培训1次和监理例会的技术交底1次,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等规范,以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业务水平。
3.2.排查治理、督促整改
3.2.1把“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前移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2017年初对所监理标段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统计分析的更新,通过分析确定后续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对施工2标混凝土坝段施工的脚手架及模板搭设、高空作业和施工3标梁板吊装、上部结构施工等作为监理部管理控制点,不论是监理例会、交底培训、检查纠章都能围绕重点,落实规范方案的预控、隐患排查整改的过程管理相结合,做到严格管理、有的放矢,促进“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展开。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重点对后续工程中的起重吊装、金结安装“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进行督促申报和所采用规范规程适应性、有效性审核,审核批复“专项方案”3份。“批复”文件在进行“强制性条文”符合性检查、明确规范要求的同时,重点对方案的落实提出具体要求,指导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已批复的“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持续进行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3.2.2坚持日常检查与排查治理相结合检查与排查主要内容是: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项目部领导值(带)班、专(兼)职安全员在岗履职、现场安全检查纠章、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申报、危险源(冬季施工、基岩爆破、上下游围堰、高边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混凝土垂直运输、施工人员防护、场内道路、运输车辆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和油库、仓库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3.2.3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坚持不断增强监理服务意识,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质量进度与安全的关系,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寓教育于指导、纠章与整改之中,通过监理安全生产的跟踪管理、直接指导,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监理部也通过“例会通报”、“整改通知”的形式,建议施工单位采用经济的、合同的措施,对一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整改滞后、屡改屡犯、拒不整改”的问题作业队(班组)进行适当的处罚,以警示和惩戒。自2016年12月以来,项目部分别对4个作业队(班组)进行7次的经济处罚。
3.3标本兼治、持续隐患排查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监理部也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制度措施、管理程序、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对管理有效的措施、程序、办法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也在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措施进行了完善,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4促进工作、收效明显
【关键词】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一、管理目标描述
1.管理理念或策略
濮阳公司在对每一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照片”的管理基础上,完善补充了“隐患督办卡”、“隐患整改卡”、“隐患整改照片取证”和“隐患验收表”,确保安全隐患闭环治理。
2.管理范围和目标
2.1管理范围是各专业职能部室和班组。
2.2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符合濮阳公司实际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有效发现和及时消除电网、设备和人员行为中的安全隐患。
3.管理指标体系及目标值
3.1管理指标体系:按照局隐患管理制度和上级隐患治理工作要求,建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工作机制和流程管理,及时整治电网、设备和人员行为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2管理指标目标值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指标目标值
1 输电事故率 ≤0.2次/百千米·年
2 变电事故率 ≤0.01次/台·年
3 配电事故率 ≤0.5次/百千米·年
4 隐患上报率 100%
5 重大隐患消除率 100%
6 一般隐患消除率 ≥90%
二、管理的主要做法
濮阳公司按照不同季节及上级要求,开展各种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从任务安排上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督促各部门,各班组按照方案要求,如实上报隐患,及时整改隐患,做到每一处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消除”,确保隐患治理形成闭环管理,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确保电网设备安全、健康、可靠运行。
1.管理工作流程图
2.主要流程说明
濮阳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排查-建档-督办-整改-验收-销号-归档”的闭环管理工作流程实施。
2.1制定管理制度。为发动全体员工开展隐患排查,鼓励基层和一线人员“多发现、多整改”安全隐患,从而使隐患排查不留疏漏和工作死角,濮阳公司下发了《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隐患排查的日常巡视、隐患治理、隐患归档等作了详细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有效激励,对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2.2通过各种方式排查隐患。以日常巡视、月度排查、检修预试为主,各类专项隐患排查、春秋季安全检查为突破点,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上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而使隐患排查实现周期化和动态化相结合。安质部对隐患上报次数、排查次数的数据上报准确性进行考核。
2.3各责任单位上报隐患。隐患所在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按照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安质部,汇报隐患名称、隐患地点、发现隐患时间、发现隐患人员及隐患照片取证。隐患所在单位对隐患进行预评估,确定等级。
2.4安质部现场核实、建立档案。安质部接到隐患报告后,对隐患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复评,按归口专业及发现顺序编号对隐患进行归档编号,建立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包括:“隐患档案(含隐患取证照片)”“隐患整改督办卡”、“隐患整改卡(含整改结束后照片取证)”、“隐患验收表”。
2.5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督办卡”。安质部根据《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隐患整改期限规定,对责任单位下发隐患整改卡,要求隐患责任单位出具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并经生技部审核通过。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重大隐患还应做出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6主管局长审核隐患整改措施。安质部将隐患责任单位回复的“隐患整改督办卡”交由主管局长审核,主管局长对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所需资金投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隐患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整改督办卡”各项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审批不通过的,返回责任单位重新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对于隐患专项排查及各类安全大检查所排查隐患较多、隐患类型集中的安全隐患,集合相关部室、班组召开隐患排查协调会,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及方案。
2.7隐患督办。安质部将通过领导审核的“隐患整改督办卡”整理汇总,下发至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由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及期限进行整改。责任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2.8督导落实整改。安质部牵头,结合生技部及相关部室,成立隐患督导小组,指定专人督导,严格执行督办机制,深入隐患整改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隐患方案实施情况,及时掌握隐患整改信息,安质部每周对各级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核查事故隐患等级有无遗漏,核定每个事故隐患定级是否准确,梳理统计新增事故隐患和已有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掌握未完成事故隐患现状,使事故隐患的管理做得全面、准确、有效。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2.9责任单位回复“隐患整改卡”。隐患整改后,责任单位向安质部回复“隐患整改卡”,对具体整改措施的实施、整改后设备(线路)状况等进行详细描述,要求责任单位对隐患整改情况照片取证,保证取证照片的清晰完整及真实性,确认隐患整改到位。
未能按期治理消除的事故隐患,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新编号,原有编号销除。
2.10隐患整改验收。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后,整改单位向安质部报告隐患整改情况并提出验收申请。隐患治理结果验收在提出申请后三日内由安质部、生技部及相关部门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单位填写验收意见,做出验收结论,验收部门确认隐患整改合格,安质部整理归档。
如未能通过验收,则根据是否超过治理周期,确定其继续治理完善或进行隐患再评估,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2.11整理归档。安质部设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兼)责,负责事故隐患的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对已消除的事故隐患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按月度将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至“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协调解决整改单位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隐患开展情况分析,在月度、季度安委会会议上通报。
2.12制定改进措施。安质部每月将安全隐患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针对于现场作业对人身安全影响较大的隐患,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排查治理。每年综合评价隐患情况,总结梳理工作典型,引导促进各单位进一步深化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3.1领导职责:局长对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
3.2部门职责:人资、安质、运维、发策、调度、基建、营销等专业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体系,是本部门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安质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主要开展督办、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
3.3班组职责:负责隐患的排查和上报,开展隐患控制,确保工作现场安全。
4.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绩效考核与控制手段
4.1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考核由安全监察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对考核期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评价。
4.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专业职能部室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范围。
4.3在年度内,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经核实后给予表扬奖励。
4.4制定下发《濮阳供电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避免人身伤亡,重大电网、设备事故发生者给予奖励。发现相应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奖励10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5执行12个月;发现相应避免较大事故,奖励6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5执行6个月;发现相应避免一般事故,奖励2000元,并增加荣誉系数0.2执行6个月;发现相应缺陷避免一类障碍者,奖励500元。
对瞒报事故隐患,或因工作不力未发现或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管理办法从严处罚。对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成员和相关专责扣发2个月综合奖。
4.5公司安质部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发策部、人资部、财务部负责综合奖的核算、扣缴和发放工作;行政惩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评估与改进
1.管理评估方法。安质部在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年终统一考评。
2.存在的问题
1)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不到位,线路及设备遭受外力破坏现象仍有发生;2)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大多人员学历较低,知识掌握不够,导致个别隐患不能及时发现上报处理。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督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为保障,强化和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县人社事业发展创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二、建设目标
坚持“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利用3年时间,2012年主要抓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工作,2013年进行全面推广,2014年开展巩固提高,建立覆盖全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工作步骤
2012年:重点推进阶段,在全局范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标准规范制定、明细监管责任和摸底调查工作。重点股室、单位,全面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和动态化考核机制。
2013年:全面推广阶段,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立起先进适应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稳步推进,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工作。按照“自上而下、循序渐进、突出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从基层抓起,逐级扩大联网,扩大覆盖面,最终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加强对安全隐患重点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在系统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制定、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方法创新、考核机制完善、技术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三)完善标准,强化培训。结合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标准支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重点对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等进行全面培训。要加强培训检查督导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及时制定方案,增添措施,全面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工作。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
为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及时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市教育局及时制发了《*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明确”即: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明确,排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方式明确,三个重点时段的具体要求明确;二是及时制发了《20*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实施方案》,对我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了周密部署。
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
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都认真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进一步严格落实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旬查月报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落实安全常规管理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均按照各自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有条不紊的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要求上报治理工作。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能做到及时整治或妥当处理,努力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于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各县(区)教育局都建立了学校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台帐,每季度与学校核销一次,并加强跟踪督查管理。
三、完善预案,加强预防
为切实提高预防处置教育系统突发性事件的整体水平,*市教育局认真研究我市教育系统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一是完善了《*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今年初,由局安办牵头,修订了《*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力争体现应急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建立突发性事件的通报制度。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速的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有效实行阶段性形势预测、突出隐患运态监测预警制度。三是加强演练,提高部门联动,协同作战的能力与效果。20*年度,我们统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制定各种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900个,进行演练1000场。
四、严格要求,认真督促
一是各县(区)教育局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迅速部署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二是市教育局于;四月中旬分五路对四县(区)及市直属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消防、校舍建筑、楼道、门岗管理、管制刀具收缴、水电气锅炉管理、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学校在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人员保障等方面都作得很好,但也还有部分学校在食品卫生上存在管理不到位和食堂没有申办卫生许可证的情况,还有部分学校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不达标的问题,亟待整治。
我们虽然加强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管理,扎扎实实做了一些工作,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与上级的要求、社会的期望、师生的需要还有差距。我们一定积极面对现实,进一步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平安和谐发展。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3号)精神,全面落实20*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责部门的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以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重点为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近期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的押金交纳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三、排查治理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现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
2、镇工业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工业功能区企业、在建工程、矿山及危化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镇综治办负责组织烟花爆竹行业以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镇城建办负责组织镇区和王山头等重点村商场及网吧等第三产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镇社会事业发展办负责组织本镇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点以有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总校搞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6、各工作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内家庭作坊、企业、加工点、农村消防及废弃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县*(交警大队)、交通、农业、水利、国土、供电、卫生、质监、文广等部门由镇各相关职责部门协助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镇总校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30日前)
1、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2、全面部署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
3、召开镇安委会及安委办成员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文件精神。
4、制定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
1、第一时段(20*年4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抓紧整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20*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排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第二时段(20*年8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以及自然灾害安全,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第三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本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前报镇安委办。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建立由镇长任组长,安委会人员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要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各相关职责部门对所辖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即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危化、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恶劣天气多发季节、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加强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辨认能力和防范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1、各生产经营单位、各行政村利用宣传画、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