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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2-09-17 21:57: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劳动合同协议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1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个月)

2、合同终止后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条件下商议续签。

二、合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按季节调整工作时间,每周六、周日为带薪休假日。

(二)其它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如五一,十一等),过年期间可享受公司给予的 天带薪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共同商议)。

四、工资待遇及社会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基本工资: 元/月,每月 日发放。

2、绩效工资:

3、甲方每月发给乙方交通补助 元,通讯费补助 元,与基本工资同时发放。

4、甲方安排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早9点至晚6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二)其他形式:

1、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乙方经常在外办理公司业务,甲方应为乙方交纳意外保险。

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六、劳动合同范本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保险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四)、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

十、劳动合同的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第2篇

关于劳动合同协议书最新202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所有制性质:文化程度:

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元。乙方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协议书最新2021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协议书最新202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工资、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办理完结。甲方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时按照乙方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4、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5、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6、本协议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本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互不追究。

7、上述协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职工档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用工单位(甲方): 地 址:

劳动者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终 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 。

二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主要从事 工作。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

三 工作时间

第三条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综合工时计算制。

四 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 试用期内,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资为 元。转正后,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原则上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六条 实习的期限和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当乙方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同时享受岗位工资及相关补助,此岗位工资和相关补助的标准由甲方统一制定。如乙方未参加甲方的具体施工或行政工作时,仅享受基本工资。

第八条 特殊情况的员工不适合本节的以上条款,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准,即上岗后,每(日、月、年) 元。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有依法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权利。

2. 甲方有分配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权利。

3. 有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的权利。

4.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决定乙方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

5.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企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的义务。

2. 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义务;

3. 创造条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义务;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5. 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

1. 有依法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的权利;

2. 有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3. 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4. 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积极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2. 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

3. 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4. 有热爱企业、维护企业荣誉、保护企业财产、爱护生产设备的义务。

七 社会保险与福利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规定的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按唐山市《市劳险[1995]5号》文件的第三、四、五、六条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工作期间的劳保用品,参照同类行业,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及延长变更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毁约、违约,另一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应责任。

2. 甲方破产时可以终止合同。

3. 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政策不允许甲方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

4. 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战争)出现,可自行终止。

5. 本合同期满时,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触劳动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c、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的;

d、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f、其他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间;

b、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强迫其劳动的;

c、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服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d、乙方要求调离企业,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

4. 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d、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因工受伤或致残治疗期间;

b、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及延长变更

1.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双方同意续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如双方同意续延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 甲方依照条例裁减人员,六个月之内,如需录用新的同性质的人员,应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可延长合同期限至规定的假期结束。

5. 对合同期满,但因工受伤或致残的职工在治疗期间或停工医疗期未满时,可延长合同期限到治疗结束或停工医疗期满时为止。

6.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时,甲方可变更合同调整其薪水。

九 双方特别约定

第二十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有侵占、挪用、贪污受贿行为或以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时,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又不具备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擅自离职的,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和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外,还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培训费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内,在未被项目选用时或冬闲无工作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单位就职,并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资,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通知随时返回甲方上岗工作,否则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职或离职后必须无条件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责任。

十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执行本合同约定。

第二十六条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以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十八条 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办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认并认真遵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第4篇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为期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见《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款物清偿一览表》)。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七、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党团关系、计划生育的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19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2019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第5篇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你们知道关于2021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内容还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2021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通用版五篇,欢迎参阅。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劳合字(20_年)第号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受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受用人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公司需求本着公开招聘、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乙方为甲方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受用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条约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届满,合同自行终止,若需要续约,需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国家的以下第种工作制度:

A.标准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三条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确认工作责任后,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应本于工作职责道德、专业技术技能指导等进行培训,乙方应接受公司教育培训考核。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地、设备、设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5、根据乙方的能力及表现,甲方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权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最后决定。

第四条劳动报酬

1、甲方现行工资制度标准及岗位区别,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大写:)。

其余福利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甲方实行新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时,根据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调整乙方的工资额。

3、甲方每月日以货币或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发放上月的工资及各类福利。

如公司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几天,乙方个人所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工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职期间应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与劳动保护。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其停工医疗期限和有关待遇按劳动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等,甲方应按国家和昆明市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规章制度

1、甲方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严守商业机密。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乙方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由于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定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经由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2)遇不可抗因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

3、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证实乙方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时。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伤害公司信誉,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

(4)乙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供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胜任甲方另行安置适当之工作时。

(2)乙方无法胜任劳动合同约定这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适应所有工作时。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议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时;

6、双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并进行交接。

但甲方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乙方及辞退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条因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自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争议一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因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并于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

受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居住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单位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

住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___劳动合同。

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省___市___路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三(甲方)聘用 (乙方)为 业务经理 ,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聘请 为本公司 ;合同期限为 年。

(二)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产品的宣传,执行公司区域营销计划的实施。

2、负责公司推销及相关业务的接洽与联系,同时将相关客户资料备案到负责人处。

3、收集、掌握并反馈竞争对手的营销策划,产品价格、市场动向等方面信息,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跟踪并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客户问题,收集并反馈客户对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期望,帮助本公司改善经营策略和服务水平。

5、服从甲方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薪酬制度

推广期实行底薪+提成方式,非推广期只计提成方式。

1、推广期薪酬:底薪

,试用期合格后薪酬标准为:底薪

2、非推广期薪酬:完成推广期任务后,非推广期是接受订单日期,凡是客户下了订单并结清货款的,则有提成,提成按第1点计算。

3、每个季度总结每个业务员的业绩情况,并对业绩好的业务给予一定奖励。

4、甲方每月定期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薪酬;

甲方的薪酬发放日为每月15日。

四、工作时间及差旅费用

1、工作时间:

1)每天10小时工作制(含中午)(8:30~18:30),乙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甲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回公司安排工作。原则上每周必须回公司参加周例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需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

2)每月有三天休息,超出三天按每天基本工资费用扣除。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公司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非推广期不需要出差的,则在公司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9:00~18:00,负责与客户日常联络等工作。

2、差旅费用:公司负责每个业务员推广费用,车费实销实报(需注明所到地方及出差成效),餐费按15元/餐。

五、双方约定

1、乙方要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奖惩。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开展业务工作创造相应的条件和支持,乙方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职业务无关一切活动,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本人自负。

3、乙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交付公司存档。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附加协议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二个月未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如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四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性别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五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门(或岗位)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

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第6篇

乙方:xxx

甲乙双方于XX年x月x日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XX年x月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xx0000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x0000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x0000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XX年x月x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第7篇

论文摘要:我国高校现行的就业协议制度,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该制度对规范和促进大学生就业曾起过重要作用,但是,近些年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业协议甚至给一些毕业生带来困惑和麻烦。本文分析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指出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取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近些年来,就业协议制度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再加上协议书本身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其应用情况越来越不理想,甚至逐渐成为毕业生择业、就业过程中的障碍。一些毕业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往往会忽略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之间的区别,致使一些用人单位以 “已有就业协议”为由,不愿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最终使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就业协议,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二、现行就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学校在就业协议中的主体地位尴尬。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相关规定,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自主、自愿行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其他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应该进行干涉、限制。就业协议本身应该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与高校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高校以一个监管者的身份出现既与公民拥有劳动权的宪法权利相冲突,也与高校教书育人,培养自由精神的目的背道而驰。

(二)高校为自身利益,滥用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是统计学校就业率的依据。国内很多高校均以签署就业协议为毕业的前提条件,甚至有的高校以扣押毕业证等相“威胁”。大量注水的就业率出现,“被就业”现象出现,国家无法真正掌握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真实情况。

(三)学生毁约现象严重。法律上没有对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进行定性,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性质的看法不一。学生普遍认为其只是意向书,毁约现象严重。学生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各地法院的判决也有差距。

(四)不利于保护学生的权益。部分学生为了达到学校的要求往往在很多情况均不明了的情况下匆忙签署就业协议,结果使得用人单位有机会伺机损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在就业协议的签订的过程中也没有充分认识自己的地位,不能为学生提供各种配套的措施和服务,导致一些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落入陷阱,受到伤害。

(五)就业协议的存在容易导致法律纠纷的产生。一方面,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往往过于简单,通常仅是表明双方自愿达成的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通常不涉及。当然就业协议中允许将诸如此类的事项在备注部分讲明,但由于就业压力比较大,且大部分毕业生社会阅历尚浅,权利意识不够,所以很少有毕业生有机会将他们比较关心的这类事项写明。而且即使将相关事项写明了,但由于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就自动失效,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来取而代之。而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就业协议的内容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不同甚至是矛盾的地方,双方因此而产生纠纷。纠纷产生后究竟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解决还是按照就业协议的规定来解决不明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互不衔接、法律适用各不相同。

三、劳动合同可以取代就业协议书

针对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建议取消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决了学校的尴尬地位。劳动合同的主体就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不涉及学校。

(二)就业协议没有实质作用。从就业协议书的作用看,它是国家制订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是高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移、户口迁移等的依据,是明确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但它并没有什么实质作用。由就业协议书所统计出的就业率并不准确,档案转移和户口迁移等并不依赖就业协议书,国家也不再派遣毕业生,对违约方协议也没多少约定力……而且,就业协议书的存在周期也仅仅是从签约到毕业生报到这一短短的时间,毕业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就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并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又是必须签订的。也许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以前,就业协议书的存在尚有意义,但现在其并无多少继续存在下去的价值,完全可以用劳动合同替代就业协议书且权利义务明确得多,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更加全面。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九个方面。而就业协议的内容则主要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如同意接收、审议派遣等,但可以在备注中就服务期、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这些内容需要在日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中予以认可。与其日后确定,不如直接由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四)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合法。现在通常的做法是毕业生在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有观点认为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仍属在校大学生,不符合就业条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勤工俭学是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这里所谓的“可以不签”同样可以理解为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可以签署”劳动合同的。再加上在校大学生多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完全符合一个劳动者的要求。而且毕业生毕竟不同于其他在校学生,虽暂未领取毕业证,但已基本完成学业,持有学校发给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到用人单位的目的,是为了毕业后就业。用人单位在对其未毕业的大学生身份全面了解且知晓其已完成学业,学校准许其工作的前提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视为有效。

综上,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阶段性的产物,必将随着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市场化而逐渐为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所替代。

参考文献

[1]王伟.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问题研究.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8月,第24卷第4期.

[2]李升军,张 莉.就业协议的存与废. 经济研究导刊.2009 年第 19 期.

第8篇

________同志,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现因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条_______款,自年月日起与______同志劳动合同。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三)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四)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五)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六)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

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第9篇

1.1就业协议书是关于就业意向、就业条件的三方协议依据就业协议书是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或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一种由毕业生与意向单位以及所在院校三方之间签订的、明确三方在择业就业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录用意向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就业体制向市场经济双向选择体制过渡中对高校毕业生的一种就业管理方式,是介于计划分配(派遣)向市场选择(劳动合同)发展之间产生的一种特殊产物,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杜绝就业欺诈行为,避免混乱,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1.2就业协议书是鉴证合意双方合法身份的依据就业协议书常被人们通称为“三方协议书”。其中所在院校为“鉴证登记方”,以鉴证该学生系本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同时也为学生鉴证该用人单位系在教育部门下设的“就业事务中心”登记过的符合资质的用人单位。所在院校仅为证明学生身份、学籍及就业单位合法性的鉴证登记方,就业协议书中的权利义务并不涉及学校。因此,就业协议书在本质上是“双方协议书”而非“三方协议书”。

1.3就业协议书是顺变为劳动合同的依据就业协议书是大学生在毕业前与就业单位彼此有录用和被录用意向时签订的协议书,当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条件成立时,也即大学生毕业后转为就业身份时,意向单位与毕业生即可在“就业协议书”基础上转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书,“就业协议书”即行终止。意向单位与毕业生也随即演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身份,双方的权利义务开始受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约束。另外,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以实习关系为前提条件。

1.4就业协议书是有关部门统计学生就业率的依据目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意味着学生的就业,就业协议书成了各大院校及有关部门统计就业率的依据。因此就出现了近年来诸多院校为证明自己办学具有强劲的社会需求性和生存力、为追求漂亮可观的就业率统计,而迫使学生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社会现象,以致大量学生“各显神通”寻找并非真正的录用单位而签署就业协议书。由此可见,这种“被就业”现象即有关部门“就业率”统计的真实性问题所在,也值得有关部门及院校深思。

1.5就业协议书是办迁户籍等手续的必要依据就业协议书共有四联,签约双方各执一联,学校备案一联,最后一联留给毕业生办理报到、接转户籍、档案等相关手续之用,故又被人们简称为“四联单”。目前,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除非是户籍回原籍,就业协议书成为毕业生落户上海、北京等城市的条件之一。这一附加在就业协议书上的功能,又让就业协议书产生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从法律性质上来讲,就业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的合意,而劳动合同则是具有劳动法律关系性质的协议。

2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2.1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①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签约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自然人一方是尚未毕业的在校生。而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自然人一方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退休年龄以下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所有人。毕业生的身份也可以说是准劳动者,但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资格。因此,毕业生如在毕业之前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因主体不合法而导致合同无效。②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就业协议产生纠纷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就业政策给予法律保护。而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产生纠纷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给予法律保护。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内容简单,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审核派遣等权利义务内容,一般可不涉及具体的劳动关系。而根据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必备条款,劳动权利义务内容更为明确具体。④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签署,其时间效力始于签署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时。而劳动合同一般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入职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即行终止。社会就业人员一般直接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而毕业生则是先签署就业协议书,后签署劳动合同书。单从时间上看,就业协议也不能替代劳动合同。⑤违约金不同。第一,就业协议中的违约金是民事法律规定的约定违约金,对单位和毕业生都具有约束力,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要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严格违约金,只有在劳动者违反与用人单位依法约定的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时,方可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第二,就业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议确定;而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依法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且当劳动者已经部分履行服务期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2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联系就业协议书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却与劳动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①就业协议是预约条件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是签订劳动合同前的意向书,是对劳动合同中合同期限、工资标准等最核心内容的事先约定,当学生如期毕业或单位订约时的条件依然具备等预约条件时,双方即可依法转签为劳动法认可的劳动合同关系。②就业协议书的部分内容是劳动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就业协议书约定的合同期限和劳务费标准等内容,可以根据双方商议再约定到劳动合同中去,如一方希望变更约定,只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可不视为违约行为。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只要依法成立或生效,即具有受法律保护的约束力,双方均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任何一方违约将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过错方甚至可能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促进高校大学生就业教育的几点建议

3.1加强大学生毕业就业教育。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毕业前的就业教育。例如以校内课堂或网络共享教学资源库的方式开设“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指导”,使学生比较方便地掌握关于在校期间勤工俭学或毕业实习与劳动就业的区别以及法律意识的建立,避免不必要的弯路。

3.2从具体措施上实现公平就业。从制度上排除将大学分为“985”、“221”、“一本”、“二本”,限制就业歧视,避免制造就业不公平的根源所在。取消就业协议书与户籍办理的挂钩制度,改革有关部门通过“就业率”对学校进行考核的标准机制,避免“就业率”数据统计的虚假根源,实现就业率统计的客观真实。

3.3给予毕业实习与劳动合同衔接的优惠政策。在法律层面上规定毕业实习与劳动合同衔接的优惠或鼓励条件,如规定经过一定期限的实习且符合毕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双方意向条件而转签劳动合同的,一方面规定可减免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期限,另一方面规定可给予用人单位有关税费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这样既可以防止廉价劳动力的滥用之嫌,又使企业得到一定的实惠,还可以缓解我国长时期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避免多年人才培养的资源浪费。

第10篇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 法律性质 完善途径

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逐步从计划走向市场,原来维系就业关系的分配计划就逐步被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下称“就业协议书”) 所取代,但由于我国理论界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认识并不一致,导致实践中出现许多争议。笔者现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问题做出粗浅的探讨,初步分析就业协议书存在的缺陷,指出其可能的完善途径。

一、就业协议书概述

近年来,我国有些学者对就业协议书进行了初步研究,他们对就业协议书所下的定义基本下一致。笔者在总结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笔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掌握、调控、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手段的载体,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经过特定管理程序后生效,作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目前,就业协议书在微观层次上具备的功能: 一是作为学校和主管部门对毕业生进行派遣的依据, 二是作为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依据。然而, 由于就业协议书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其进行规范的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相对滞后,其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直接的明确的定位,导致人们对它的法律性质在难以达成一致认识。另外由于就业协议书本身存在缺陷,在产生纠纷时,解决纠纷应该适用什么法律?应该遵循什么途径去解决该类纠纷,我国的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认识与看法。于是就业协议书的问题逐渐受到我国法律界学者重视,引发了人们对就业协议书本身及其相关问题进行深刻思考。

二、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的试析

1.我国理论界对就业协议书法律性质的不同认识

对于任何一种法律现象,只有明确其法律性质才能更好地解决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就业协议书也不例外。目前理论界对其法律性质仍存在较大争议,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说法: 第一,就业管理手段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管理的手段。第二,意向书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合同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合同。第四,劳动合同说。即认为就业协议书是劳动合同。

2.笔者对前述几种学说的简单评述

笔者认为,上述第一种说法只看到就业协议书的外壳,没有看到其所载负的实质内容。就业协议书确实教育行政部门对就业工作进行管理的载体,确实具有行政管理的因素。但是,就业协议书在作为作管理手段的外壳之下,包含着非常重要的实质内容,就业管理手段说将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简单化,无法为解决就业协议书带来的一系列的法律纠纷提供帮助。

第二种说法认识到了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性, 但不承认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却有失妥当,其严重后果是使连结着广大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社会关系处于法律调控范围之外,使广大群体的权益处于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危险境地,明显不符合公共利益。在我国现实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的根据协议书追究违约责任的司法判决,更进一步证明了这种学说与现实格格不入。

第三种说法认识到了协议书的契约性,指出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平等主体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使就业协议书具有了合同的全部要件,进而认为由履行就业协议所引起的纠纷应该适用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笔者赞同这种说法,其理由随后详细予以陈述。

第四种说法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就业协议书是签订在毕业生真正成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之前, 其身份是生,不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合格的劳动者; 二是就业协议书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非常简单,没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所应包含的基本约定内容,并且现实情况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之后往往会重新签订一份详细的具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合同,而让就业协议书作废,因而这种说法无法令人信服。

3.笔者认为就业协议书是民事合同的理由

(1)就业协议书实质上是双方主体。以就业协议书的主体而论,相信很多学者都赞成,其实质主体应只是用人招人单位与毕业生两方,即其实质上是双方主体,因为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占了就业协议书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的绝对主体部分。第三方在就业协议书中只是一个形式主体,其几乎不对就业协议书承担实质性的法律义务,我国有的省份将就业协议书由三方协议改为二方协议即是最好的证明。因而形式主体不应成为我们判决其法律性质的主要影响因素,我们应去除形式,从本质上来认识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我国有部分学者认为就业协议书是三方主体,在认识上过分受形式所束缚,未能透过形式看本质所形成的结论。

(2)现阶段协议双方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法律依据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我国部分学者认为,就业协议书的依据是《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笔者认为,这种表达方式实际上是不清楚的,容易产生误导。应该说就业协议书作为管理手段的这种载体产生的依据是前述两个文件,教育行政部门及就业指导部门管理就业协议书的依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作为每一份具体的就业协议书,由于其具有了特定的内容,作为就业协议书的实质主体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他们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所遵循的原则是主体平等及意思自治,同时也强调内容合法。也即是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他们所遵循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他们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依据了民法通则及合同法。

另外,我们通常所说的就业协议书,指的是具体的就业协议书,也即是具有了确定的用人单位及确定的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而不是指仅作为管理形式载体的未加入具体权利义务的就业协议书。因而笔者认为就业协议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由于协议主体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及合同法,就业协议的内容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而且就业协议书还只是一个在特定阶段有效的协议,至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即失效。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其法律性质之前,笔者认为应该综合前述特点,将就业协议书定性为民事合同,其引起的法律纠纷适用民事、合同法律。

三、现行就业协议书存在的主要缺陷

1.没有区分协议主体与监督主体,造成主体混乱

现行的就业协议中有三方主体,其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为真正合格的协议主体,协议中的第三方学校或就业主管单位实质上是监督主体,但因现行就业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加以区分,造成主体混乱。

2.协议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边际未做出明确规定,容易产生权力寻租

由于协议及其相关规定对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边际未做出明确规定,造成部分教育行政部门或就业指导部门利用现行规定的漏洞,谋求部门的不正当利益,使得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利益受损。

3.就业协议的内容过于简单,不利于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现行的“三方协议”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规定三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主要规定的是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甲方和乙方均已相互了解,自愿达成协议,丙方经审核同意乙方到甲方工作;三方中有一方要变动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征得另外两方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两方交纳违约金;所有未尽事宜及甲乙丙三方要求注明的其他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第三部分主要是三方的签名和盖章。由此可见,三方协议的内容主要强调双方达成就业意向,至于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作为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内容如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均基本上没有规定。

四、对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建议

笔者认为,要使改进及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工作得到顺利推进,首先必须保证改进或完善后的就业协议书能够担任起目前其所肩负的任务。现行的就业协议书肩负的任务有二种,其一为国家行政部门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解、统计、调控的任务;其二为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化任务。第一种任务可以通过强化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登记制度来完成,第二种任务则可以通过将就业协议书逐步发展为附条件并且附期限的劳动合同来实现。因此,笔者对完善就业协议书的建议包括以下几点:

1.明确不同主体的角色与权利义务,变三方主体为双方主体

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为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合同仅保留双方主体。同时明确目前的第三方是合同的鉴证、登记、管理合同的主体。

2.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职权,规范就业协议的管理程序

明确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权有利于限制、减少部门利益。将就业协议的鉴证、登记、生效程序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招人单位及毕业生的权益。

3.逐步将就业协议发展为附条件、附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基本要求,充实协议书的内容,从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顺利过渡做起,最终实现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合二为一,将就业协议书发展为附条件、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所附的条件为学生能够顺利毕业,达到其在合同中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件。其所附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约学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时。

总而言之,现行的就业协议书存在诸多缺陷,但其每年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却是庞大的,因而需要有关部门与相关利益群体合力逐步去改进、完善它,以促使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实现和谐就业,创建更加和谐的就业关系。

参考文献:

[1]林铤.浅析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5).

[2]张冬梅.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策.大学生就业,2005,(24).

[3]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4).

第11篇

Abstract:in the labor contract of graduates in the process of several key problems tha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s such as probation, liquidated problems, and based on this, puts forward som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 就业 劳动合同

Key words:university graduates crazy, Employment, Labor contract is crazy

作者简介:刘华(1975-),男,江西永新人,硕士,主要研究民商法和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1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14-01

一、分清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一)协议的主体不同

在就业协议书中,学校作为一方当事人,其责任在于向用人单位如实提供毕业生情况,进行档案和户籍的有关移转手续,在协议中起签证和辅助作用,并不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不承担劳动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合同的主体只有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他们才是劳动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二)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是对双方具体劳动权利义务的安排,如劳动期限、报酬等。合同中应该具备哪些条款,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其实就是承诺,表示毕业生愿意到该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愿接受该毕业生,一般不涉及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三)有效期限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具有过渡性质。而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具有效力。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

由于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以规定,处于真空状态,一旦发生违约,只能根据就业协议书本身和国家相关的大学生就业政策以及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则可以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来解决。

综上可知,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份协议,决不能以签订就业协议书来完全代替劳动合同。

二、明白试用期不是实习,更不是“白干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详细了解的期限。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无工作经历等将试用期条款滥用。如规定两个试用期、故意压低工资、等。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防止试用期被滥用,《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一)试用期期限更为具体。

根据合同期限的不同,将试用期细化为三个层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长度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三)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四)规定了试用期最低工资。

试用期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其中的任何一个标准: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3、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五)规定了超期试用的惩罚措施。

超期试用的,除支付试用期工资外,还必须另外支付一个转正后的工资作为赔偿。

三、防范违约金条款的滥用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以往高额违约金是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自由流动的法宝之一,《劳动合同法》宣告了“违约金时代”将一去不复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一)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任何违约金条款都属无效。这就为劳动者的“跳槽”设置了更低的门槛,更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的择业自的尊重。“先就业,再择业”不再仅是倡导性的口号,而应是毕业生的明智选择,因为现已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四、零工资就业断不可取

这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为此,不少毕业生为了获得所谓的“工作经验”,宁愿不要工资,“为老板免费打工”。据报道,深圳某单位在广州举行的一场招聘会上就打出“零工资”找毕业生做储备干部的招牌。实际上,这是违反相关劳动法律的行为;

(一)违背劳动者的真实意志

零工资就业,看似双方自愿,“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绝对不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愿,而是在“强资本,弱劳工”的现实下,迫不得已作出的选择。

(二)违反了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依法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达到的法定最低限额。[2]最低工资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所赡养的家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它是由国家直接规定,而不允许劳资双方自行协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无效,并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我国《劳动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违反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了使包括劳动者在内的特定的社会成员在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而使本人及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获得稳定的物质帮助,利用保险机制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方案。

第12篇

    王某(化姓)是广州市某大学2003届的本科毕业生。同年6月6日,王某、广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学校三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此之前,该科技公司为王某办妥了人事等相关手续,代王某缴交了人事服务费和流动服务费合计2520元。

    2003年7月1日,王某到该公司上班,负责软件开发。双方约定王某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3个月。但王某刚工作了一个月,就于7月31日提出辞职。该公司没有发给王某工资。

    双方为此事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后,该公司不服,于是向天河区法院起诉。该公司认为,公司虽未和王某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就业协议书》已就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及三方的违约责任做了详细的约定,应当认为双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并共同受该协议书有关条款的约束。王某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给其造成的损失理应给予赔偿及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王某说,在试用期间,他曾与公司负责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却以试用期内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了,使他觉得在该公司工作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该公司工作一个月后,他发觉自己与该公司不相适合,这才提出辞职。

    判决:

    法院认为:就业协议并非劳动合同,该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就业协议的违约金。王某已到该公司上班,因此不存在违反就业协议的情况。至于原告索赔的加班费,因其仅提供了发放员工加班费的工资单,不足以证明是被告辞职造成的损失。所以,这两项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在30日内为王某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支付1789元工资,而王某必须返还公司垫付的2520元。

    分析:

    《劳动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此规定的意图很明显,乃是为了保护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利益。  本案中的那家公司绕了个弯子,说就业协议实际上就是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其中规定了违约金。要求王某按该协议支付违约金。  法院在判决书中很清楚地阐明,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不违约。另外,即使是王某主动辞职,该公司应付的工资一分钱也不能少给。依据是《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